第五題答案
兩起案件的兇手都是夏母,夏母真正的目標是秦天,小柳是被夏母誤殺的。而當年的火災也是夏母的手筆,夏母才是真正的余娟,夏家昊才是真正的秦天,而“假秦天”和夏家昊是同父異母的兄弟,這也是為什么夏家昊與秦天一見面就感覺如此親切,又是摟摟抱抱,又要請吃飯、送手機之類的。
當年的火災
1.關于夢境。這里的夢境就是當年秦天與夏家昊經歷火災的一段模糊的記憶。根據夏家昊和秦天所說的的夢境,夏家昊的順序是星星、月亮——一團紅色——黑暗,而秦天的夢境先是黑暗——星星月亮——一團紅色。我們進行合理的猜測,一團紅色就是指的火焰。星星、月亮有可能是窗戶外面的天空;也有可能是搖籃上方的裝飾掛墜;而黑暗就是指小孩的眼睛被人蒙住了。
那么,整合一下二人夢境的順序,秦天是被夏母用杯子裹著抱進的現場,然后在夏母點火后再把夏家昊抱離了火災現場。
2.火災現場被燒的三人分別為,秦父,情人和情人所生之子(秦天)。
引用 為了核實身份,法醫將你的DNA與兩具尸體做了比對,確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鵬和余娟。
對于火場里的兩個成年人的身份檢驗是通過在火災中幸存的“秦天”進行的,而秦天本來就是秦父和情人的兒子,所以檢測不出任何異常。但我們還是可以推斷出,火災中被燒毀的女尸并不是余娟,而是秦鵬的情人。因為現場門鎖并沒有破壞的痕跡,而死者兩人又是在熟睡中被嗆死的,不存在主動開門等行為,所以只有余娟本人才有作案的可能性,因為這本來就是她家,她有鑰匙可以自由進出家門。
根據后續證人的證言,可以推測出秦父當年在她懷孕期間有出軌行為,并與情人在此期間孕有一子,因此這個孩子和真秦天年紀相仿。而作為原配的夏母應該是知道了秦父的出軌并生下私生子的行為,便一手策劃了當年的火災案,先假裝自己有事出門晚上不回家了,然后等待秦天發短信主動將情人叫到家里來,然后來一出貍貓換太子,等他們熟睡后點燃窗戶,再將火災現場自己的小孩兒抱走,留下情人的孩子。而后續19年前一對老夫婦的女兒失蹤案件中的女兒應該就是秦父的情人,喪命于火災之中。
3.關于出生日期。夏家昊作為真秦天,雖然后續換了名字,但過的生日自然是真正的生日5月30日,而假秦天則被其他人認為是秦家的兒子——秦天,自然也過的是秦天的5月30號生日,雖然這并不是他本人真正的生日。 夏家昊和秦天的親切感并未是夏家昊心中所想的愛情(gay),而是作為同父異母的有血脈淵源的親情。
4.關于火災現場?;馂氖前l生在秦家的,因此夏母作為原配,必然是有家中的鑰匙,因此只需用鑰匙開門進去就可以。所以現場沒有門窗被破壞的痕跡。
6.關于證件。夏母偽造了一場盜竊案,以此掩蓋證件問題,接著辦了一套全新的假證件。從此余娟和秦天便以新的身份活在世上。
小柳的死亡
1.死亡原因是誤殺。 在周末夏家昊向夏母講述了秦天的事情后,夏母害怕他真的查出什么東西,自己當年的事情敗露,這樣自己和夏家昊都不好過,于是她就下定了殺心,一定要將秦天滅口,隱藏當年的事件。而夏母從夏家昊那里得知關于秦天的信息有兩點,一是學校的勤雜工,二是因為燒傷常年戴口罩。從無名湖中打撈出來的口罩以及監控可以證明出小柳遇害當天是戴了口罩的。
2.死亡過程。
引用 夏家昊滿口答應下來,隨后就摟著秦天往食堂的方向走去
引用 兩人的穿著和半個頭的身高差又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從“摟著”、“半個頭的身高差”可以看出,是夏家昊比秦天高半個頭,而秦天的身高是1米7,那么夏家昊的身高大概在在1米8到1米9。而夏母踮起腳可以親到夏家昊的額頭,踮起腳的高度也差不多10幾厘米,那么夏母的身高正好差不多也是1米7。
引用 一段監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過
所以11月12日周日,視頻監控中拍到的穿著運動服,戴著鴨舌帽的人就是夏母。夏母也略顯富態,符合監控中運動服人的身型。由于夏母并不知道秦天具體長什么樣,所以她只找到了一個年齡與秦天類似,并且也戴著口罩的勤雜工,見面時她還問了對方是不是秦(qin)天(tian),但是小柳以為夏母問的是晴(qing)天(tian),便應了。
夏母通過
引用 本亦學長也很厲害馬上推測出秦天被燒傷所以總是戴著口罩
得知秦天全身多處被嚴重燒傷,應該是不能學游泳的,所以推測出秦天不會游泳,于是夏母找借口將小柳通過沒有監控的路引到無名湖附近,趁其不備將其推入水中,結果恰好晴天也不會游泳,11月的湖水十分冰冷,導致小柳最后干性溺亡。
2.夏母與夏家昊對話得知誤殺。在小柳死后,夏母以為已經將秦天殺人滅口,做了大桌好菜類似于慶祝的叫夏家昊回家吃飯,卻在席間得知自己殺的人不是秦天,便有了片刻的愣神。并且通過套話得到了秦天的微信,預謀了下一次的謀殺。
關于秦天的死亡
1.死亡過程。
夏母與秦天通過微信聯系,約好后夏母帶著刀來到秦天的出租屋說要與其談一談,在夏母進門后先通過問話確認本人后,又借口想讓秦天找點東西,比如像看看秦天的身份證之類的,然后秦天就拉開抽屜彎著腰找東西(桌子只有75cm高,所以找東西得彎著腰找),這樣秦天就把后背露出給秦媽了,秦媽此時掏出匕首,對準心臟部位一刀捅下去,秦天瞬間斃命,都來不及反擊掙扎。然后秦媽再快速離開現場,在9點前把刀扔在面包店后門左邊的那個垃圾桶里,然后一直待在店里等待報案。
2.不在場證明的假象
垃圾車確認是在9點過1 2分才來清道垃圾的,但夏母9點之前就已經在店里了,并且沒有出去過。夏母想以次來作個不在場證明,讓人誤以為刀是9點之后才被扔進去的,而自己9點之前就沒出去過了。
但實際上這只是一個小小的詭計。
引用 在燈光下有一個穿著羽絨服的女生背靠著門,雙手交叉抱在胸前。
引用 女生指著自己右手邊的垃圾桶說道,“這里面發現了一把匕首,上面沾著血。”
門的左右兩邊各有一個門神(垃圾桶)。而女生一開始是背對著門的,她此時指著自己右手邊的垃圾桶,那其實就是指的門的左邊那個垃圾桶。也就是說刀是被扔在了門左邊的垃圾桶里被發現。
2.1 究竟倒沒倒左邊的垃圾桶?引用 茂又是負責開車,陳達浪則是負責將垃圾桶放到自動傾倒裝置上。我還特地問了一下陳達浪當時的情況,他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而且他很確定把垃圾都倒干凈了,因為他每次倒完都會檢查一下。垃圾車開不進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邊,那里光線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由上面這段話可以知道,陳負責倒垃圾桶。因為垃圾桶的容積非常大(160L),陳把垃圾桶推到巷子外面去的時候,一次是只能推一個垃圾桶,他說當時只有門右邊的垃圾桶有垃圾,那陳當時就只推了右邊的垃圾桶去街道邊檢查,而左邊只是撇了一眼,并沒有推到街道邊去檢查,再加上昏暗的燈光,刀柄和垃圾桶的顏色很相近,所以陳當時就沒有看見左邊垃圾桶里的匕首。
2.2 陳為什么看不見匕首?引用 門上方有一盞日光燈和一盞白熾燈,白熾燈發出的光線昏黃完全被日光燈蓋了過去所以他剛剛才沒發現。
從上述描述中可以得知,白熾燈的燈光是非?;璋档?,如果秦媽當時只把白熾燈打開,不開日光燈,再加上刀柄(墨綠色)和垃圾桶(綠色)的顏色很相近陳很有可能看不出來那把匕首。
引用 “當時兩個垃圾桶都有垃圾嗎?”
“是啊,俺記得一個堆滿了另一個很少?!?/div>
這幾天都安排的陳來倒垃圾,所以秦媽幾天前就開始刻意控制垃圾用量,盡量只裝滿一個垃圾桶,另一個垃圾桶空著。這樣就給了陳一種心理暗示作用,他在昏暗的燈光下撇了一眼垃圾桶,就條件反射性地認為左邊的垃圾桶里沒有垃圾了,于是就沒有過多理會。
一直到其他店員把日光燈也打開,這才看見了垃圾桶里的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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