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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13 19:57:16 | 2020-8-15 18:02編輯
三起案件的兇手均為夏曉鈺。
一,秦家失火案
1,根據:
秦天和夏家昊的出生年月日都一樣,他們還做過相似的夢。
秦天的夢是 他的夢境開頭和夏家昊正相反,是從一片黑暗之處來到了被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
慢慢地他的周圍就開始出現巨大的紅色和刺眼的亮光,還伴隨著足以劃破天際的尖叫聲和哭喊聲。
之后他也并沒有像夏家昊那樣逃離了紅色,而是感覺自己一直處在紅色之中。

夏家昊的夢是 從記事起我就經常做同一個噩夢。
夢里的我躺在一個軟和的木匣子中,被許多動物環繞。頭上是一片星空,還有彎彎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開始搖晃,我整個人飛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過了一會兒,我的右邊就會出現了一團紅色。
那團紅色越來越大,越來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樣。
我又飛到了空中,拼命逃離著那團紅色。
后來一切都開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無盡的黑暗。

推測:
由秦天的夢境,結合他幼時家中失火,他自己被燒傷的經歷,我們可知:秦天做夢是因為他幼時的這場火災。
而夏家昊沒經歷火災,卻夢到了紅色,可能他也在幼時經歷過大火,不過有人帶著他逃離了。
并且,我推測,他們可能經歷過同一場大火,只不過夏家昊在火災時被夏曉鈺帶走了。帶走他的很可能就是放火者。



關于夏家昊和秦天的關系推測
(1)他們是雙胞胎
①若他們都為余娟所生,則夏家昊與夏曉鈺無血緣關系,夏曉鈺并未懷孕,那她為何還要離家出走,并撫養夏家昊長大?我想她的母性應該不會這樣強,撫養一個和自己完全無關的渣男的孩子。
并且村子人都說秦天是余娟順利生下的,并未提及她生了雙胞胎。
所以此推測排除

②若他們都為夏曉鈺所生,則夏曉鈺為何只撫養夏家昊,而把秦天留在火災中,并且她為何不讓夏家昊接近秦天,并把秦天殺死?虎毒不食子,我想她應該不會如此狠心的殺死自己的親生兒子。除非她并不知道,這是自己的親兒子。因為她生的是雙胞胎,所以可能會有人在她生產后偷偷抱走她生的一個孩子。

(2)他們只是恰好同一天出生。但是從文章中看,夏家昊對秦天有一種特殊的感情,這肯定不是gay,而是他們血脈相連所產生的感情。并且同一天出生概率太小。
所以此推測排除。

所以,秦天和夏家昊是一對雙胞胎,并且都是夏曉鈺所生,秦鵬偷偷把秦天抱走。

2,根據:
①秦天的父親叫秦鵬,母親叫余娟,都是S市第一肥皂廠的職工,兩人在廠里相知相遇相愛。94年兩人結婚,婚后余娟懷了兩次但是都因意外而流產,直到第三胎才順利生下秦天。可是在秦天即將滿一歲的時候,家里就發生了火災。余娟的父母也是早亡,孩子自然就被送到了爺爺家扶養,廠里也給了一些撫恤金。
②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
③他還跟我說了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一直沒找著,兩個老人家到現在還在村子里等著。
④ 在夏家昊的記憶里,小時候家里就是這樣吃飯。那時母親還只是一家面包廠的女工,因為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


推測:
①余娟多次流產后秦鵬沒有耐心,哄騙夏曉鈺為他生孩子,她生下了雙胞胎,秦鵬就在她生完孩子之后偷偷把秦天抱走,并假裝這是余娟生的,不再和夏曉鈺來往。
②夏曉鈺就是那戶人家的愛女,她因為聽信了秦鵬的甜言蜜語給他生了孩子,未婚生子怕受到父母的責罵和村中人的非議,所以離家出走。
③因為夏家昊是私生子,夏曉鈺又是離家出走的,所以他們才沒有證件。

3,縱火案
根據:
①火災的起火點就在你家的臥室內,起火時間是1998年4月6日的凌晨2點左右。發現著火的是你家隔壁的鄰居,他在睡夢中聽到了哭喊聲以及聞到燒焦的氣味就起來查看
②火是從窗戶的窗簾燒起,他們的床就靠著窗簾,整張床連同他們倆都被……”李亙亦稍作停頓,“被燒得難以辨認。為了核實身份,法醫將你的DNA與兩具尸體做了比對,確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鵬和余娟。”
③“當時消防人員檢查了門窗,門雖然被鄰居們踹掉,但是并沒有其他撬鎖的痕跡,窗戶也是。而兩具尸體也都是在活著的情況下被燒死,雖然更準確的說應該是嗆死。所以消防人員就認定為意外失火了,而起火原因是打火機使用不當誤燒了窗簾。”
④ 在凌晨0點50分時,秦鵬的手機曾經發出一條短信給某個號碼


推測:
①此案為他殺,因為秦鵬余娟他們沒有自殺的動機,而夏曉鈺有非常明確的動機,就是要燒死這個渣男。
②秦鵬的手機發的短信應該就是永不和夏曉鈺來往之類的內容,夏曉鈺看到后極度憤怒 起了殺心。
③夏曉鈺應該是趁人睡著后把窗簾點著,之后從外面關閉門窗,制造密室。

二,柳晴天一案

根據:
對死者人際關系的排查暫時沒有任何突破,死者來到B市僅兩年,交際范圍幾乎僅限于學校的教職工。如尸體發現者彭衛國所說,死者平日待人和氣、熱心腸,從未與人結怨,也未曾表現出想要輕生的念頭,可能導致自殺的事由實在是一件都找不出來。

可知,他不可能自殺,若為他殺,兇手與他并無仇怨。

柳晴天與秦天名字十分相似,年齡也差不多,會不會是有人想要殺死名叫秦天的人,卻錯殺了柳晴天。

根據:
①“哦?不會就是你上次說的那個……”
“不是,是另外一個人,不過年紀跟我也差不多。”夏家昊往嘴里扒了一口飯,“媽,湯是不是可以了?”他走到鍋臺邊看了一下,“媽?”
夏曉鈺回過神來也湊到鍋臺,“可以了可以了,你先出去吧,我這就收拾一下端過去。”
② 在11月12日下午5點21分,一段監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過
母親一把抱住兒子并踮起腳親吻了他的額頭
一位富態的中年女子從門內出來

推測:夏曉鈺算是很高,并且穿上鞋應該能有一米七,她身體發福,身材和嫌疑人應該差不多,并且她有動機,就是想殺掉秦天。她就是殺害柳晴天的人,她本想殺秦天,卻因為當時她遇見的柳晴天與秦天很像而殺死了柳晴天。

三,秦天死亡一案
1,匕首之謎
根據:
①另外一個垃圾桶有沒有倒?”
兩人搖頭。“這兩天的垃圾不算多,一個垃圾桶正好夠裝滿。”
② 他們確實是9點左右——確切的說是9點1、2分的時候,因為在他們停車前廣播臺里9點準時開播的節目已經開始播放——開車(自動垃圾車)到了小昊烘焙后廚那條巷子,將放有垃圾的垃圾桶清理干凈再放回。茂又是負責開車,陳達浪則是負責將垃圾桶放到自動傾倒裝置上。我還特地問了一下陳達浪當時的情況,他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
③我們倒垃圾的時候會把門上方的日光燈打開

④門上方有一盞日光燈和一盞白熾燈,白熾燈發出的光線昏黃完全被日光燈蓋了過去所以他剛剛才沒發現。
⑤ 李亙亦和同事走上前去往綠色的垃圾桶內一看,借著白色的日光燈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著一把墨綠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滿了血。
李亙亦戴上手套俯身小心將匕首取出仔細觀察,原來刀柄靠近刀刃的位置也沾有一些血跡,不過刀上的血已經凝固并氧化,呈現暗紅色。李亙亦把刀靠近鼻子聞了一下,似乎是人血。


可知:
①今天和昨天的垃圾不算多,只用到滿一個垃圾桶。
②九點倒垃圾,但是工人只倒了一個垃圾桶,另一個垃圾桶只是簡單瞟了一眼。
③只有面包店員工倒垃圾時才開明亮的日光燈,清潔工來倒垃圾只有昏黃的白熾燈。
④垃圾桶是翻蓋的,顏色為綠色,匕首是墨綠色,上面有暗紅的血跡。


推理:
兇手使用了一個簡單的詭計,就是調換垃圾桶。
清潔工來倒垃圾時,小巷很昏暗,清潔工查看垃圾桶又是簡單的打開蓋子看看,綠色垃圾桶里的墨綠色帶著暗紅血跡的匕首完全可以隱藏起來,不會被清潔工發現。
兇手只需要在殺人之后帶著匕首來到垃圾桶這,把空的垃圾桶與滿的調換位置,再將匕首扔進去,就可以了,完全不需要在九點之后扔。

又根據:

“俺不知道她叫啥,但是俺跟她說過話。就在前幾天周日的時候。俺晚上9點左右和茂又一起到了小巷,俺下車去推垃圾桶。老板娘正好從后廚出來,就跟俺聊了一下,還送了俺一袋面包,俺孩子可喜歡吃。”
“你們當時聊什么?”
“也沒聊啥,就閑聊幾句家長里短的話。”
“那除了聊天送面包之外,她還有跟你說什么做什么嗎?”
“呃……俺想想……”陳達浪拿起茶幾上給客人準備的茶自顧自喝了一口,“噢對了,當時她還提醒俺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
“當時兩個垃圾桶都有垃圾嗎?”
“是啊,俺記得一個堆滿了另一個很少。”


可知:
夏曉鈺在之前就知道清潔工的工作規律并且清潔工并不仔細,會漏掉清理有很少垃圾的垃圾桶。
(夏家昊周五回家,夏曉鈺和清潔工說話則是發生在上個周日,她剛解決完柳晴天,并且以為秦天死了,所以這個時候她就是單純提醒清潔工清垃圾。)


2,秦天之死

11月22日也就是秦天遇害當天下午5點左右,夏曉鈺發了微信給秦天說要約他出來聊聊他家火災的事。約會時間就定在晚上7點學校附近的星星咖啡廳。我們去星星咖啡廳詢問過店員也查過店內監控,兩人的確在晚上7點左右來到咖啡廳,大概聊了半個小時后一起離開。之后兩人的去向不明,棚戶區沒有監控,夏曉鈺本人則說離開咖啡廳后就開車兜了下風,然后在9點前往自己的烘焙店,一直到10點下班后才離開
死亡時間是8點到10點,而她7點半到9點都沒有不在場證明

可知:夏曉鈺旳嫌疑最大。

根據:

結果看到這里我就發現這個客人門沒關。
經過法醫檢驗,秦天的死亡時間推定為11月22日20點到22點之間。死者從背部被人用利器垂直刺破心臟(未刺穿),后利器被拔出造成失血性休克,在短時間內迅速死亡。并且從傷口形狀來看,利器刺入后甚至還稍微旋轉了一下,使得破口更加嚴重,出血量會非常大。這一過程可能非常迅速,在利器被拔出后部分血液涌入肺部,死者甚至來不及呼喊就昏迷過去。死者右側身體及面部有大面積的燒傷疤痕,除了背部這一致命傷外,死者身上并無近期造成的其他外傷。
從尸體的尸斑及現場血跡判斷,尸體并未經過搬運,212房為第一現場。


可知:兇手是熟人,秦天主動讓他進門,并且兇手手法快速,應是預謀已久。



根據以上,可知,兇手就是夏曉鈺。


還原事情經過夏曉鈺利用微信約秦天出來,并且快速取得秦天的信任,讓他帶自己到他家。夏曉鈺到他家之后找準時機,快速殺死秦天,拿走他的物品離開旅館,并避開攝像頭回到面包店后面的垃圾桶處,利用我上面說的方法(換垃圾桶,匕首扔在里面)處理掉兇器,之后若無其事返回店中,招待客人留下不在場證明。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3 19:57:23 | 2020-8-15 15:27編輯
沃日又提前了


【相同的夢】
引用
“臥槽,這么巧?!你看我就說我們很有緣,搞不好上輩子是兄弟。”
引用
“我1997年的。”
“誒!我也是啊,我5月30號生日,你呢?”
秦天瞪大了雙……單眼,“我也,我也是5月30號生日。”

兩人生日同天,說明母親懷孕時間相近,于是我們聯想到了下面的內容。
引用
“江叔找了當年和秦鵬相熟的幾個工廠同事,從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而且就是在秦鵬的老婆懷著秦天的那段時間,不過因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確定那是不是秦鵬。”
以及
引用
“哎呦,我的寶貝兒子回家嘍。”母親一把抱住兒子并踮起腳親吻了他的額頭,夏家昊的臉霎時就紅了。夏曉鈺將兒子的書包放下,推著兒子到餐桌前。“餓了吧,趕緊坐下,看看媽今天給你準備了什么好~吃~的。”

所以我們猜測哪個“身材嬌小的女人”是夏曉鈺,如果秦鵬和夏曉鈺發生一夜情結果導致夏曉鈺意外懷孕的話,夏曉鈺再兒子提到秦天的時候翻臉也就解釋的清楚了。
引用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夢。本亦學長也很厲害馬上推測出秦天被燒傷所以總是戴著口罩……”
“閉嘴!”母親的大聲呵斥讓夏家昊不知所措,他回想了一下自己也沒有提到父親
“聽著,我不準你再和那個姓秦的有什么往來!”夏曉鈺進一步指著兒子的鼻子厲聲道。
“媽……為什么啊?我和他只是交個朋友而已,而且我已經答應了要幫他查清他家的火災,您不是常說做人要言而”
沒等最后的兩個字蹦出來,夏曉鈺的巴掌就先一步來到兒子臉上。
“我說不準就是不準,你可是個大學生,成天和一掃大街的混在一起像什么話!”

這就是相當于提到了“父親”。以及
引用
夏家昊通過微信把自己母親的話轉告給了秦天,后者馬上同意了好友請求。晚上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夏家昊不自覺的笑了起來。在他的印象里,母親一直是個溫柔善良的人——除了提到父親的時候,但是上周突然發火讓他對母親有了些不好的想法,現在看來只是母親太過擔心自己的前途做出了過激反應,那個善良的母親一直都在。
也是為了讓兒子停止對秦天身世的追究,以免他發現這個秘密。
所以秦天和夏家昊是同父異母的兄弟。
【兇手】
從全篇來推斷,兇手應該是夏曉鈺,她恨秦鵬,放火燒了他家,卻以為他一家人都燒死了,結果后來聽說秦天還活著,所以想辦法接近他,找機會殺了他。至于兇器丟在垃圾桶的手法,我們覺得應該不能確定丟在哪個垃圾桶里,所以把兩個垃圾桶都倒空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3 19:57:54 | 2020-8-15 19:57編輯
【方括號內】為原文部分;藍字部分為較重要的分析過程;綠字部分為結論;紅字部分為重要結論。加粗表強調。
結論:
1、 兩人身世:秦天和夏家昊是同父異母的兄弟。
2、 柳晴天一案,兇手是夏曉鈺,夏曉鈺誤以為柳晴天是秦天,系誤殺。
3、 秦天一案,兇手是夏曉鈺,兇器九點前就放在垃圾桶里,環衛工受夏曉鈺誤導將左右垃圾桶搞混,加之光線昏暗及視覺效果沒有看到垃圾桶里的匕首。(手法詳情見三、秦天一案)

接下來的行文思路將從以下內容展開:
一、十九年前的故事及夢的解惑
二、柳晴天一案
三、秦天一案
四、細節補充
一、十九年前的故事及夢的解析:
閉嘴!母親的大聲呵斥讓夏家昊不知所措,他回想了一下自己也沒有提到父親
聽著,我不準你再和那個姓秦的有什么往來!夏曉鈺進一步指著兒子的鼻子厲聲道。
……為什么啊?我和他只是交個朋友而已,而且我已經答應了要幫他查清他家的火災,您不是常說做人要言而……”
沒等最后的兩個字蹦出來,夏曉鈺的巴掌就先一步來到兒子臉上。
我說不準就是不準,你可是個大學生,成天和一掃大街的混在一起像什么話!
【在他的印象里,母親一直是個溫柔善良的人——除了提到父親的時候
江叔找了當年和秦鵬相熟的幾個工廠同事,從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而且就是在秦鵬的老婆懷著秦天的那段時間,不過因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確定那是不是秦鵬。
哎呦,我的寶貝兒子回家嘍。母親一把抱住兒子并踮起腳親吻了他的額頭,夏家昊的臉霎時就紅了。】
1997年的。
誒!我也是啊,我530號生日,你呢?
秦天瞪大了雙……單眼,我也,我也是530號生日。
臥槽,這么巧?!你看我就說我們很有緣,搞不好上輩子是兄弟。
可知,夏曉鈺一直對夏家昊很溫柔,除了夏家昊提起父親的時候。中夏家昊沒有提父親,夏曉鈺還是發了很大的火,很可能他提到的秦天就與他的父親有關。
秦天與夏家昊同年同月同日生,而秦天父親在妻子懷孕時正好出了軌。夏曉鈺身高不高,秦鵬摟著的那個女人也是身材嬌小,雖然同工廠的同事并不確定那就是秦鵬,但綜合題目線索來看,秦鵬出軌的對象就是夏曉鈺,夏家昊是秦鵬與夏曉鈺的兒子,和秦天是同父異母的兄弟
夢的解析:
夏家昊:
【從記事起我就經常做同一個噩夢。
夢里的我躺在一個軟和的木匣子中,被許多動物環繞。頭上是一片星空,還有彎彎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開始搖晃,我整個人飛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軟和的木匣子——嬰兒床
動物——嬰兒床中的動物毛絨玩具等
星空、月亮——可能是綴有星星月亮的風鈴或者星星月亮貼紙
一歲的夏家昊躺在嬰兒床里,被人抱了起來又放到旁邊(可能是地上,床上或者桌子上)
【過了一會兒,我的右邊就會出現了一團紅色。
那團紅色越來越大,越來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樣。】
【右邊出現一團紅色】,秦天也是右邊身體被燒,說明火燒起來了,發生了火災。
【我又飛到了空中,拼命逃離著那團紅色。
后來一切都開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無盡的黑暗。】
有人抱著夏家昊奔跑逃離火災現場。
秦天:
【他的夢境開頭和夏家昊正相反,是從一片黑暗之處來到了被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
一歲的秦天被放入了嬰兒床。
【慢慢地他的周圍就開始出現巨大的紅色和刺眼的亮光,還伴隨著足以劃破天際的尖叫聲和哭喊聲。】
火燒起來了,發生了火災,周圍鄰居來救火。
【之后他也并沒有像夏家昊那樣逃離了紅色,而是感覺自己一直處在紅色之中。】
秦天被燒。
夏家昊和秦天的夢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現實,一歲的嬰兒記憶能力比較差,這些夢其實是當時遺留下來的記憶碎片造成的。
由上述分析可知,夏家昊一開始是在秦家嬰兒床里,而秦天是后來被人帶進秦家替換了嬰兒床中的夏家昊。顯然,替換嬰兒與縱火的人是同一個,由于夏家昊從有記憶開始就與夏曉鈺生活在一起,至于【門雖然被鄰居們踹掉,但是并沒有其他撬鎖的痕跡,窗戶也是】,夏曉鈺作為秦鵬的情人拿到秦家的家門鑰匙復制一份非常容易,完全可以用鑰匙開門進去,那么19年前火災那天晚上進入秦家放火并替換嬰兒的人就是夏曉鈺。
【秦天的父親叫秦鵬,母親叫余娟,都是S市第一肥皂廠的職工,兩人在廠里相知相遇相愛。94年兩人結婚,婚后余娟懷了兩次但是都因意外而流產,直到第三胎才順利生下秦天。】
經查詢可知,肥皂廠上班接觸化工原料易導致不孕和流產,這可能是造成余娟兩次流產的原因。秦鵬在妻子懷孕期間出軌,可能就是單純地出軌想找個女人與自己作伴,也可能是求子心切,余娟已經流產了兩次,為了保險就再找夏曉鈺做兩手的打算。夏曉鈺看得出來是自愿的,而且一開始對秦鵬用情很深,愛得有多深恨得就有多深。
那么夏家昊為什么會出現在秦家的嬰兒床中?
從夏曉鈺含辛茹苦拉扯夏家昊供其上大學,自家烘焙店也用小昊的名字命名等等可以看出夏曉鈺對夏家昊是真的母愛滿滿,說明夏家昊確實是夏曉鈺的親生兒子。那么夏家昊進入秦家可能是夏曉鈺在知情的情況下為了給兒子一個更好的未來,也可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秦鵬調換了孩子(同年同月同日生在醫院里容易做手腳,至于交換的動機,可能是因為余娟身體受流產影響生出的孩子不夠健康)。無論是哪一種,秦鵬最終都負了夏曉鈺,夏曉鈺始終沒有等來秦鵬和余娟離婚,最終因愛生恨。案發當晚,[size=13.3333px]秦鵬給[/size][size=13.3333px]夏曉鈺發了短信,估計短信內容是想和[/size][size=13.3333px]夏曉鈺撇開關系。一直相信秦鵬真正深愛的人是自己,堅信秦鵬會和原配離婚并和自己步入婚姻殿堂的[/size][size=13.3333px]夏曉鈺到了最后才醒悟了過來。“你別再打擾我了,我明天就去更換家門的鑰匙”。如果不報回兒子,或許自己的兒子永遠不能認下自己這個媽媽,而他這個渣男和那個女人的孩子,還會讓我苦苦養大。“不行!”[/size][size=13.3333px]夏曉鈺什么也不顧了,只想換回自己的兒子。到了秦鵬家,所幸自己聲音小,兩個大人還在熟睡。[/size][size=13.3333px]夏曉鈺親親換回了自己的孩子,孩子睜開雙眼,看著自己從滿是星星月亮、動物玩具的小搖床里被抱出來。但他沒有哭,這大概就是親生的吧。[/size][size=13.3333px]夏曉鈺抱著自己的孩子。卻看著那兩個人的孩子住在這么好的小搖床里,而那個女人,在自己憧憬了無數個夜晚的家里安然入睡,枕著自己心愛的人的臂彎。最終一股邪惡的念頭襲來,“得不到就毀滅他”,[/size][size=13.3333px]夏曉鈺縱起了火......[/size]
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一直沒找著,兩個老人家到現在還在村子里等著。也不知道跟秦天家的火災有什么關系……”
【那時母親還只是一家面包廠的女工,因為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只是個臨時工身份,所以廠里不分配宿舍。母親只好在外面租了一個小房子,小到沒法容納一方小桌,母子倆只好端著飯碗站在鍋臺邊。
一直到夏家昊上小學的年紀,母親才終于補辦好戶口本和身份證,讓兒子上了學校,自己也終于在廠里轉正。】
柳晴天一案發生在201711月,19年前也就是1998年某戶人家發生了愛女失蹤,同年的46日秦家發現了火災。不難推出,夏曉鈺就是那戶人家失蹤的愛女夏家昊小時候家里不是遭賊各類證件被偷,而是夏曉鈺從家里走的時候沒有帶,并且夏曉鈺很可能在秦家縱火后失蹤的。離家出走的原因可能是因為縱火殺人后潛逃,不想拖累父母,也可能不想讓父母知道自己有個孩子(如果父母知道女兒有了孩子,不可能在失蹤報案時不提自己的外孫)
二、柳晴天一案
柳晴天平時人際關系如何?
很好啊,小柳這孩子很熱心,對長輩也很尊重。不抽煙不打架的,就是腦瓜子笨了點沒考上大學。
【對死者人際關系的排查暫時沒有任何突破,死者來到B市僅兩年,交際范圍幾乎僅限于學校的教職工。如尸體發現者彭衛國所說,死者平日待人和氣、熱心腸,從未與人結怨,也未曾表現出想要輕生的念頭,可能導致自殺的事由實在是一件都找不出來。】
這個案子非常奇怪的一點就是,沒有人有殺柳晴天的動機,柳晴天也沒有自殺的理由。但柳晴天的死并非意外,見下文分析:
不是學生,聽說是個勤雜工。
哦?不會就是你上次說的那個……
不是,是另外一個人,不過年紀跟我也差不多。夏家昊往嘴里扒了一口飯,媽,湯是不是可以了?他走到鍋臺邊看了一下,媽?
夏曉鈺回過神來也湊到鍋臺可以了可以了,你先出去吧,我這就收拾一下端過去。
首先是夏曉鈺對柳晴天的死非常感興趣,在聽到死的人不是秦天而是柳晴天后的反應也有些異常。大膽猜測夏曉鈺本想殺害秦天但認錯了人誤殺了柳晴天,接下來對此進行證明:
【如往常一樣,夏家昊會在吃飯時說起校園軼事,這次的主題很顯然會是秦天,他將自己與秦天相遇的情形簡單說了一遍。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夢。本亦學長也很厲害馬上推測出秦天被燒傷所以總是戴著口罩……”
夏曉鈺所了解到的秦天的信息僅限于:
名字叫qing tian
年紀和自己兒子一樣大
是兒子學校的勤雜工
戴著口罩
題目中除了名字,有關柳晴天的信息分別是:
聽說是個勤雜工,和我們年紀差不多。——年紀和夏家昊差不多,是勤雜工
【上身穿著和自己一樣的勤雜工制服,下身沒有漂浮著所以看不清。】——案發時穿著勤雜工制服
【李亙亦將口罩裝進證物袋詢問彭衛國是否見過,后者點點頭,說柳晴天從上周開始有些感冒就買了這個口罩戴著,12日那天他記得也看到柳晴天戴著口罩。】
【過了5分鐘左右,三人返回水面,其中一人手里拿著一個白色口罩。
就這?李亙亦有些詫異。
當然不是,湖里其他亂七八糟的東西也有不少,但是都被綠藻覆蓋包裹著,怎么看也不像近期掉下去。——一直到案發前都戴著口罩
【他們回頭一看,是一個戴著黑色布口罩還用劉海遮住了半邊右臉的男生,看起來有點像旗木五五開。不過兩名大學生很快注意到對方穿著的是學校勤雜工制服手上還拿著笤帚,雖然現在已經11月份天氣漸冷,但是像他這樣全身裹得嚴嚴實實的還是很少見。】
另外,11月份校園內戴口罩裹得嚴嚴實實的人除了秦天和柳晴天很少見。
前后信息對比,再結合夏曉鈺異常的反應可知,夏曉鈺誤殺了柳晴天的可能性極高。
再來看其他人的嫌疑:
【一段監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過,且這條路是可以通往無名湖的。但之后這段道路的監控中沒有再拍到兩人當中的任何一人,其余監控中則沒有特別發現。】
除此之外,這個最后和柳晴天一起出現在監控畫面里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的人是兇手的可能性很高,因為在他們路過監控后他和死者柳晴天都沒有再被任何監控攝像頭拍到,而且他戴上了鴨舌帽擋住了臉,無名湖旁邊的二層小樓沒有人出入的痕跡,也不可能藏在那里躲開監控。也如李亙亦所想【怎么可能這么巧,運動服無意間避開了大部分監控?】。
運動服不可能是夏家昊由第二案可知秦天身高大約一米七,而夏家昊的身高與秦天相差了半個頭,且從去食堂時夏家昊一路摟著秦天的動作可知夏家昊應比秦天高
(如果是個子矮摟著個子的高的人就會變成下圖左邊這樣,
一直保持這個姿勢會很難受。)
所以出現在畫面里約一米七的運動服不可能是夏家昊,同時他也沒有動機。而秦天用著屏幕有裂縫的老舊手機,住在棚戶區,他的條件和家境很顯然無法承擔得起阿迪的運動服,秦天的嫌疑也能排除。
運動服有些肥胖的體型也能對應夏曉鈺的富態——【沒一會兒門就被推開,一位富態的中年女子從門內出來,她的身后還站著店長和另外三名店員。
您好,我就是這家店的老板夏曉鈺。中年女子做了個自我介紹。】。
當然也不可否認存在監控畫面拍到的運動服是與案件無關人員的可能,但綜合所有線索來看,夏曉鈺就是殺死柳晴天的兇手由之前的分析可知夏曉鈺年輕時是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且題中也提到夏曉鈺親吻夏家昊時需要踮腳(踮腳一般能增高5-10cm,一般情況下額頭高于嘴唇15cm左右,如果夏家昊比一米七的秦天還高,夏曉鈺的身高怎么算也不算嬌小型……但結合題目來看還是暫且不考慮這一點吧),如果監控畫面拍到的是運動服是夏曉鈺,那么她應該是穿了增高,墊了鞋墊(結合第二案可以看出夏曉鈺是一個反偵查意識很強的女人)。
查詢資料可知,干性溺死為非典型溺死。 溺水者為落水后死亡,但尸檢未見呼吸道和肺泡中有較多溺液。死亡機制可能為落水后因冷水進入呼吸道刺激聲門引起反射性痙攣,發生急性窒息;或因冷水刺激皮膚、咽喉部及氣管粘膜,引起反射性迷走神經抑制作用,導致心跳驟停或發生原發性休克而死亡。
差點忘了,柳晴天會游泳嗎?
應該不會吧,我們村子在戈壁上,上哪學游泳去。
柳晴天沒有學過游泳,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下被推進秋冬天的水里,冷水對皮膚和咽喉部氣管粘膜或者聲門的刺激或許比學過游泳下過水的人更大,同時精神過于緊張,導致干性溺水。
案件梳理:
周末夏家昊回家吃飯時談到秦天的事,夏曉鈺得知秦天就是秦鵬的兒子,夏家昊和秦天的夢都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年火災的事實,并且秦天認為那場火災不是意外,一直想方設法調查。這么多年生活艱辛,如今終于熬出了頭,出于對秦鵬的恨與縱火案真相可能暴露的害怕,夏曉鈺決心殺人滅口。于是她穿上增高鞋墊隱藏身高,戴上鴨舌帽擋住臉,由于獲取的信息有限,她誤把名字相似年紀相反且戴著口罩的勤雜工柳晴天殺害。
『想象了一下當時的情景,走進大學,夏曉鈺看到一個戴口罩的勤雜工,憑女人的直覺,找柳晴天問路,夏曉鈺兒子就在B大讀書,她也在B城市生活,所以她知道去哪里必經過湖邊。由于B大也是個著名的景區,游客很多,所以有人找學校勤雜工問路并不稀奇。而柳晴天又是個十分熱心腸的人,也就欣然帶路。
在路過湖邊的時候,夏曉鈺見四下無人,試探性地問了句,你是秦天嗎?
柳晴天轉過頭來,錯愕道:你怎么知道的?
下去問你爹吧!夏曉鈺一把把柳晴天推進了湖里。看到柳晴天在湖里停止掙扎后,夏曉鈺避開監控離開現場。』
三、秦天一案
結合之前的分析,夏家昊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而全文中具有明顯殺害死者動機的,只有夏曉鈺,面包店與警察局只有步行20分鐘的距離,警察局與案發地只有開車十分鐘的距離,說明面包店距離案發地開車最多只需要二十分鐘左右,所以夏曉鈺沒有不在場證明。
再者,匕首沒有留有任何有關兇手的信息,說明兇手具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這種情況下,嫌疑人可以選擇在案發地附近扔掉兇器,以免逃跑時被發現兇器;或者不丟棄兇器,不讓警方發現兇器,為刑偵增加難度。但兇手卻在離現場有一定距離的地方才丟棄兇器,這點行為對于一個反偵察意識強的兇手來說,比較反常,可能有一定的目的。而這個匕首的出現,為夏曉鈺提供了一種另類的不在場證明。由此我們更加懷疑夏曉鈺了。如果能破解這另類的不在場證明,結合夏曉鈺一系列反常的行為,我們幾乎可以鎖定夏曉鈺就是兇手。
匕首出現在垃圾桶中的手法
由之前的分析可知,兇手是夏曉鈺,但夏曉鈺【9點到了小昊烘焙后就一直呆在店內,沒有進過后廚也沒有出過前門,一直到10點李隋藝發現匕首】,沒法在9點環衛工收垃圾之后將匕首放入垃圾桶。
而垃圾桶附近也不存在安置機關的痕跡,也沒有幫兇。結合題目其他設定,其他可能也均被排除,只有可能是晚9點環衛工收垃圾前匕首就已經被放在右邊的垃圾桶里了

①【李亙亦和同事走上前去往綠色的垃圾桶內一看,借著白色的日光燈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著一把墨綠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滿了血。除此之外別無他物(不包括垃圾桶里的污漬)。】
②【原來刀柄靠近刀刃的位置也沾有一些血跡,不過刀上的血已經凝固并氧化,呈現暗紅色。】
③【在繞過街角走了一小段路后眾人拐進一條黑黢黢的小巷,一看平時這里就不會有人路過,怪滲人。】
④【“是的。”賈儒回答道,“我們倒垃圾的時候會把門上方的日光燈打開,一般來說是不會看漏的。”
李亙亦抬頭看了一眼,門上方有一盞日光燈和一盞白熾燈,白熾燈發出的光線昏黃完全被日光燈蓋了過去所以他剛剛才沒發現。】

由①②可知,匕首刀柄的顏色與垃圾桶顏色相似,刀刃上的血也變成了暗紅色。又由③④可知,小巷里光線昏黑,環衛工來收垃圾的時候,很可能沒有開日光燈,而唯一的一盞白熾燈燈光昏黃,發出的是黃光。通過查閱資料,黃光照射在綠色的物體上,物體呈現的顏色是黑色。所以當環衛工人查看垃圾桶時,綠色垃圾桶內部呈現一片黑色,墨綠色的刀柄也呈現黑色,而覆蓋大量暗紅色凝固血跡的刀在光線暗的情況下,乍一看也是黑乎乎的。
【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
根據環衛工人的口供,當時她只是瞥了一眼,并沒有仔細檢查。
【那里光線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而從這個描述來看,我們認為作者的意思是,在光線不充足的地方,漏看的可能是存在的。
所以匕首藏在垃圾桶內未被環衛工看到是可以實現的。

但是這樣就會產生一個矛盾:
【我還特地問了一下陳達浪當時的情況,他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而且他很確定把垃圾都倒干凈了,因為他每次倒完都會檢查一下。垃圾車開不進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邊,那里光線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陳達浪將右邊的垃圾桶推到光線充足街道邊檢查,十分確定那個垃圾桶中沒有匕首。即使匕首本來就在垃圾桶中,也該是被藏在左邊的空垃圾桶中,而不是右邊這個裝滿了垃圾還被環衛工檢查了個遍的桶。在此大膽猜測,①左右兩邊的垃圾桶被調換了;②證人對“右邊的垃圾桶”這個詞的理解不同,比如因為某些原因認為店員口中的“右邊的垃圾桶”是左邊的垃圾桶,而將左邊那只最近沒有裝多少垃圾的桶當做了“右邊的垃圾桶”。
①也就意味著在環衛工離開后,將裝有匕首的左垃圾桶換到右邊。由于該題無合謀,夏曉鈺當晚沒有換垃圾桶的機會,可以基本排除這種情況,而且調換垃圾桶沒有意義,環衛工走后都能碰到垃圾桶了為什么不直接往右桶丟匕首而是要換兩個垃圾桶的位置呢?

②先來看下列原文語段:
a【“當時是倒在這個垃圾桶里嗎?”李亙亦再次指著發現匕首的垃圾桶
“是的。”
“另外一個垃圾桶有沒有倒?”
兩人搖頭。“這兩天的垃圾不算多,一個垃圾桶正好夠裝滿。”】
b【“呃……俺想想……”陳達浪拿起茶幾上給客人準備的茶自顧自喝了一口,“噢對了,當時她還提醒俺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
“當時兩個垃圾桶都有垃圾嗎?”
“是啊,俺記得一個堆滿了另一個很少。”】
由a可知,最近小昊烘焙的店員習慣將垃圾倒在發現匕首的右垃圾桶里,左垃圾桶內垃圾較少甚至有時候沒有垃圾,但b中環衛工陳達浪的證詞里卻說夏曉鈺提醒自己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一般情況下,只有裝垃圾較少的桶容易被忽視才需要提醒,也就是說在環衛工的認知中垃圾較少的桶實際上是店員們口中的右垃圾桶,這就與店員的說法有所出入。而造成環衛工“誤解”的原因就是在自己倒完垃圾較多的桶后,夏曉鈺提醒了一句“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
為什么夏曉鈺的說法很容易就被環衛工接受了呢?是因為兩人面對面時相對于同一個參照物,左右手的方向是相反的,見下圖:
(沒有找到晚上的照片,沒有完全還原當時的場景,諒解了)
以店鋪后門為參照物,夏曉鈺左手邊的桶與陳達浪右手邊的桶是同一只。
再來看原文:
【沒一會兒門就被推開,一位富態的中年女子從門內出來,她的身后還站著店長和另外三名店員。
“您好,我就是這家店的老板夏曉鈺。”中年女子做了個自我介紹。
“您好。請問是誰報的警?”
“是我。”店長舉起手從夏曉鈺右邊擠出來走到女生身邊,“啊,您不是那天的……”
“你報警說發現了帶血的匕首,是怎么回事?”李亙亦打斷了店長想套近乎的念頭。
“就是這個垃圾桶。”女生指著自己右手邊的垃圾桶說道,“這里面發現了一把匕首,上面沾著血。”】
店員們走出后門,身體朝向與圖上的夏曉鈺一樣,所以店員們公認的“右垃圾桶”應是圖上沒有標箭頭的那只,而標有紅色箭頭的則是“左垃圾桶”。背對后門的夏曉鈺告知環衛工她自己左手邊的垃圾桶是右垃圾桶,混淆了環衛對左右垃圾桶的概念,而環衛工以他面對后門的身體朝向,也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夏曉鈺的說法。
所以事情的真相是,夏曉鈺在當晚9點之前將兩個垃圾桶換了位置,原本裝滿垃圾的右垃圾桶變為左垃圾桶,而空的左垃圾桶被放到了后門右邊(可能左垃圾桶內原來有較少的垃圾,夏曉鈺也會把桶內的垃圾都集中到右垃圾桶內以防環衛工將垃圾桶拖到街道上光線好的地方檢查),然后將匕首放進空的右垃圾桶,進入店內讓監控拍下自己沒有進過后廚出過店門的身影。等之后環衛工來收垃圾時,陳達浪由于不久前受到夏曉鈺的誤導,以為被夏曉鈺放在后門左邊且裝滿垃圾的垃圾桶是“右垃圾桶”,因為另一只垃圾桶內沒有垃圾就沒有拖到街道那邊檢查,再加上小巷內光線昏暗,所以漏掉了另一只桶內的匕首,而在警方調查時聲稱自己檢查的是“右垃圾桶”才造就了“夏曉鈺無法在9點收垃圾之后放入匕首”的不在場證明。

【李亙亦說完向大家點頭致意,隨后拿出手機想拍下后門的情況,卻被夏曉鈺阻攔。】
夏曉鈺阻攔李亙亦拍照后門情況也從側面印證了這一手法,因為如果有了后門和垃圾桶的照片再拿給陳達浪看,陳達浪可能會用手指照片告知自己倒的是哪一邊的垃圾桶,如此一來手法就會暴露了。

[align=left]時間內迅速死亡。并且從傷口形狀來看,利器刺入后甚至還稍微旋轉了一下,使得破口更加嚴重,出血量會非常大。這一過程可能非常迅速,在利器被拔出后部分血液涌入肺部,死者甚至來不及呼喊就昏迷過去。死者右側身體及面部有大面積的燒傷疤痕,除了背部這一致命傷外,死者身上并無近期造成的其他外傷。】
現場門窗均無外力破壞的痕跡,屋內也無明顯打斗痕跡
【“等等。”李本亦叫住秦天,“你能把劉海撩起來讓我看看嗎?”
“不行。”秦天很堅決的回答。】
【秦天將手里的烤鴨放下,抹了抹嘴邊的甜面醬。
“你,為什么對我這么好啊?我們第一次見面你就請我吃這么好吃的東西。”】
秦天不怎么和人交流,為人小心警惕。身上沒有打斗的傷痕,現場也沒有打斗的痕跡,背后受刀,說明兇手是可以讓秦天放松警惕的人,排除外來人作案,從傷口形狀推斷利器刺入后甚至還稍微旋轉了一下可以想見兇手的狠辣與怨念之深,兇手也必定具備強烈的動機。秦天用著屏幕有裂縫的老舊手機,吃泡面,住在棚戶區,沒有多少錢,排除入室搶劫殺人。
【從抽屜的情況來看應該有人曾經進行翻找,現場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機及錢包、現金。】
鑒于兇手是夏曉鈺,夏曉鈺翻找抽屜一是為了查看秦天住處是否存在對自己不利的東西,二是為了偽裝入室搶劫為財殺人的假象。
②【沒等最后的兩個字蹦出來,夏曉鈺的巴掌就先一步來到兒子臉上。
“我說不準就是不準,你可是個大學生,成天和一掃大街的混在一起像什么話!”
夏家昊捂著自己的左臉,憤而拿起背包疾步摔門而出。偌大的家中只剩夏曉鈺和一桌豐盛的菜肴。】
【死者從背部被人用利器垂直刺破心臟(未刺穿),后利器被拔出造成失血性休克,在短時間內迅速死亡。并且從傷口形狀來看,利器刺入后甚至還稍微旋轉了一下,使得破口更加嚴重,出血量會非常大。】
從夏家昊捂著左臉可知夏曉鈺是右撇子。但秦天的傷口是由利器垂直刺破心臟的,鑒于兇手已知,可以得知夏曉鈺意圖偽裝兇手是一個左撇子。
[/align]

四、細節補充
1.從無名湖和B大猜測案件發生的城市是北京,柳晴天和夏曉鈺都是外地人可能存在前后鼻音不分的情況。

2.柳晴天死亡時間是周日。周末夏家昊回家吃飯向夏曉鈺講述了秦天的事,周日和秦天有相似名字的柳晴天就溺死了,從側面也能印證兇手是夏曉鈺。
作者辛苦,賽委辛苦。

3.小昊認為的親切感,其實不是gay,而是兄弟情。
匿名
1 | 發表于 2020-8-13 19:57:56 | 2020-8-15 15:54編輯
秦天遇害一案

A)染血匕首之謎

原文1:
以下是與秦天命案當天(11月22日)相關的時間線

1700        :夏曉鈺發微信給秦天,越秦天出來見面。
1900        :夏曉鈺和秦天在星星咖啡廳見面(監控)。
1930        :夏曉鈺和秦天離開(監控)。兩人去向不明。

2000        :秦天最早的死亡時間。
2100        :夏曉鈺回到烘培店,一直留在店內(監控)。李隨藝、趙哥、何碧、賈儒,共5人在場。
2103        :陳達浪在烘培店后巷,收集垃圾。沒有發現染血匕首。
2200        :夏曉鈺下班要離開烘培店。
                :李隨藝倒垃圾時,在垃圾桶發現染血匕首。夏曉鈺、趙哥、何碧、賈儒,共5人在場。

                :秦天最遲的死亡時間
2205        :李隨藝報警
2220        :警察到現場處理匕首。

[color=blue]~丟棄兇器的小巷附近存在監控死角,若兇手有意要避開監控去丟匕首也是可以做到的。

分析1:秦天的死亡時間,是在2000~2200這段時間。犯案兇器是在2200被發現,最后目睹秦天還活著是在1930。2103陳達浪收集垃圾,這個時間點非常關鍵。如果陳達浪所說的反映實在的事故,那么犯人在陳達浪清理垃圾后(2103以后),把染血匕首放進清空了的垃圾桶內;如果陳達浪被犯人用詭計蒙騙,所說的無法反映實在的事故,那么犯人在陳達浪清理垃圾前(2103前),把染血匕首放進了某個垃圾桶內。犯人何時(2103以前或2103以后)把染血匕首放進垃圾桶,能為頭號嫌疑人夏曉鈺洗脫嫌疑,或把他定罪的決定性證據。
        夏曉鈺除了2100點鐘到烘培店,但從出咖啡廳到烘培店下班以外的時間,都沒法證實他的不在場證明;所謂的“開車兜風”更加不可信。到了2100點鐘來到了烘培店之后,夏曉鈺不再有機會再將兇器匕首扔進垃圾桶里面。監控加上許多人證,證實了她確實是一直在前臺。然而環衛工人倒垃圾的時候是2100點過了1、2分鐘,夏曉鈺完全有機會在2100以前避開小巷監控的死角,丟棄染血匕首后,再回到了烘培店內。

原文2:
以下是陳達浪清理垃圾的詳細步驟:

1)茂又和陳達浪,在2101~2102到了小昊烘焙后廚那條巷子。茂又是負責開車,陳達浪則是負責是負責將垃圾桶放到自動傾倒裝置上。
2)垃圾車開不進小巷,所以陳達浪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邊。
3)陳達浪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
4)陳達浪將放有垃圾的垃圾桶,從巷子推到街道邊,將放有垃圾的垃圾桶放到自動傾倒裝置上,把垃圾桶清理干凈。
5)陳達浪在清理干凈垃圾桶后,每次倒完都會檢查一下。因為垃圾車在街道邊,那里光線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6)陳達浪把清理干凈的垃圾桶再放回到巷子內。

~“當時是倒在這個垃圾桶里嗎?”李亙亦再次指著發現匕首的垃圾桶。……“是的。”……“另外一個垃圾桶有沒有倒?”……兩人搖頭。“這兩天的垃圾不算多,一個垃圾桶正好夠裝滿。”
~就在前幾天周日的時候……老板娘正好從后廚出來,就跟俺聊了一下,……“噢對了,當時她還提醒俺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

分析2:根據賈儒和何碧的供詞,11月21日的2200,下班后他們只是把一個右邊的垃圾桶裝滿,左邊的垃圾桶空著。在11月22日的2200,李隨藝在右邊的垃圾桶,發現一把染血匕首。在11月22日的2102,陳達浪把右邊裝有垃圾的垃圾桶,清理干凈。這里有一項小細節,李隨藝發現染血匕首的右邊垃圾桶,和陳達浪清理垃圾的右邊垃圾桶,是同一個垃圾桶嗎?
        李隨藝將有匕首的垃圾桶指給警察看的時候是在烘培店內對著門。如果在烘培店對著門看是右手邊的話,那在小巷對著門看應該是左手邊(請參考圖1)。然而,陳達浪一再表明,自己處理有垃圾的垃圾桶是在門的右邊(陳達浪在小巷正對著門)。賈儒把垃圾裝在右邊的垃圾桶,李隨藝也是在右邊垃圾桶發現染血匕首。因為處于位置不同的緣故,陳達浪所指的右邊垃圾桶,和賈儒所指的右邊垃圾桶,不是同一個垃圾桶。就是如此緣故,謎題中陳達浪和烘培店眾人口供,出現誤會性的出入。
        那么問題又出現了!根據圖1,賈儒是把垃圾放進B的垃圾桶,而A垃圾桶因理是空著的,為何陳達浪發現A垃圾桶是放滿垃圾呢?這是因為犯人想要設下心理詭計,讓警方在調查的過程誤以為,“賈儒口中的右邊垃圾桶”和”陳達浪口中的右邊垃圾桶“,是同一個垃圾桶。唯有發現這點差異的,就是案發幾天前與陳達浪閑聊的夏曉鈺,因聽見陳達浪的”右邊“和他本身”右邊“的理解是相反的。
        總結重要一點是,兇手在丟染血匕首時,把左右兩個垃圾桶交換了。極可能是因為她實施的詭計,需要燈光的緣故!

原文3:
~“昨天晚上你們確定垃圾桶里沒東西吧?”……“我們倒垃圾的時候會把門上方的日光燈打開,一般來說是不會看漏的。”
~李亙亦抬頭看了一眼,門上方有一盞日光燈和一盞白熾燈,白熾燈發出的光線昏黃完全被日光燈蓋了過去所以他剛剛才沒發現。
~綠色的垃圾桶內一看……一把墨綠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滿了血……不過刀上的血已經凝固并氧化,呈現暗紅色。

分析3:首先先了解小巷當時的情況。陳達浪來到后門檢查垃圾桶的那一刻,小巷照明是依賴唯一的光線來源,那就是白熾燈,當時發出的是昏黃色的光線。而賈儒要出后門倒垃圾前,會先打開另外一盞開關在烘培店內的日光燈。日光燈把白熾燈的光線蓋過,讓賈儒清楚的看見垃圾桶里面染血匕首。極可能,白熾燈的位置,是在B垃圾桶的上方。首先把陳達浪工作環境,所有牽涉的物體顏色總結一遍
1)綠色的垃圾桶。
2)墨綠色的匕首刀柄。
3)暗紅色的血跡。
4)昏黃色的光線。
引用
#有關光線的資料:黃色光線可以是單色光(monochromatic light),或者由綠色和紅色組成的復色光(polychromatic light)。白熾燈的發光原理,是燈絲通電加熱到白熾狀態,通過熱輻射發出可見的光。白熾燈發出的光是全色光,所以謎題中的”昏黃“是有紅色的單色光加上綠色的單色光以一定的比例混合而成。而黃色的單色光,是混合色光的其中一種,而黃色單色光無法被三棱鏡害分解。黃色的復色光經過三棱鏡,會被分解為紅色和綠色。能發出昏黃單色光的燈泡,是鈉燈。

        紅、綠、藍是三原色,當加色混合(參考圖2)紅、綠,會形成黃色復色光。紅色物體是紅色,因為他把光線所有單色光都吸收,只反射紅色單色光;綠色物體是綠色,因為他把光線所有單色光都吸收,只反射綠色單色光。當這黃色復色光照在紅色的物體,眼睛會看見紅色(綠光被吸收,紅光被反射);而黃色復色光照在綠色的物體,眼睛會看見綠色(紅光被吸收,綠光被反射)。(參考圖3)
        當黃色單色光照在紅色的物體,黃色單色光會被吸收,而沒有任何光線被反射,紅色物體看起來是黑色。當黃色單色光照在綠色的物體,黃色單色光會被吸收,而沒有任何光線被反射,綠色物體看起來是黑色。所以犯人只要偷偷地瞞著眾人把白熾燈換成鈉燈,雖然發出的光都是黃色,然而本質上卻不是同樣的東西。鈉燈的其中一種缺點,就是顯色性太差,只適合用在不需要分辨顏色的場合。
        根據陳達浪在清理垃圾桶的過程,可以得到的結論是,當時B的垃圾桶里面的確有一把染血匕首在內,然而因為鈉燈發出黃色單色光的干擾下,垃圾桶的綠色、匕首刀柄的墨綠色、干了血跡的暗紅色、全部都呈現同樣的黑色。加上小巷的光線不足,陳達浪看了漆黑一片的垃圾桶底一眼,就認定垃圾桶內沒有任何東西。犯人運用了光線反射和吸收的原理,成功欺騙了陳達浪的雙眼。
        犯人的手法是在環衛工人來到的時間之前,將匕首扔在空的垃圾桶,之后再將左右兩個垃圾桶的位置相互調換。這樣做,可以讓店員和警察以為匕首是在清理垃圾之后扔在前一天裝垃圾的那個垃圾桶。由于左右互換垃圾桶和墨綠色的匕首都很難是巧合,基本確定是犯人有意實施。只是沒想到警察會向陳達浪確定垃圾桶的位置,露出了破綻。

原文4:
~他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而且他很確定把垃圾都倒干凈了,因為他每次倒完都會檢查一下。垃圾車開不進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邊,那里光線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小品去垃圾桶原位置附近看看有沒有什么機關安置的痕跡。大約半小時后,小品回電表示沒有找到任何可疑痕跡。“啊!看來這招也不行。”

分析4:每次倒完垃圾都被環衛工人檢查過一次,如果被發現為兇器的匕首是因為垃圾沒有倒干凈,之后殘留在垃圾桶上面的話,肯定會被陳達浪發現。垃圾桶的周圍沒有機關安置的痕跡,垃圾桶內部也沒有出現可疑的跡象,所以用延時機關讓兇器在2100點以后掉落來偽造不在場證明的可能性為零。

B)秦天被殺現場
       
原文5:
~“報警的是這里的一家小旅館的老板。”
~看到穿制服的警察老云二話不說將兩人帶到了旅館的頂樓——也就是二樓——走廊盡頭的212房。
~“我每天晚上睡覺前會巡視一遍。”老云說起了自己發現尸體的經過。“我是先從一樓的101開始看起,然后再從2樓201看起,結果看到這里我就發現這個客人門沒關。我就推開門想提醒他一下,結果就看到……然后我就報警了。”
~“你報警之后有沒有注意過有人來過這個房間?”“我報警后就到1樓等你們了,這2樓的情況我也不清楚。不過我的腳步很輕,發現尸體后也沒有叫喊,其他客人應該不知道發生什么。”

分析5:旅館老板發現了212房間的狀況之后立刻報了警,并且在一樓等待警方。一樓的情況是旅店老板所知道的,如果要在發現尸體后想改變現場,從一樓離開或者上去是不太可能的,能夠改變現場的只有可能是二樓的人。沒人知道旅館老板何時發現尸體,旅館老板發現尸體后也沒作出什么大動靜,不會有人預謀利用發現尸體之后成功改變現場。發現尸體已經是晚上快要睡覺的時候,發生任何巧合事故可能性極低。

原文6:
~李亙亦這下連戴手套的功夫都省了,直接推開了虛掩著的門,屋內開著燈,血腥味撲鼻而來。
~這是一個單人房,門上有個貓眼,門鎖則是常見的方形防盜鎖,里外均沒有把手,外側只有一個鑰匙孔。窗戶則是老式的木制窗戶,插銷從里面插上。
~現場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機及錢包、現金,房間的鑰匙倒是放在死者衣服口袋中。

分析6:門是虛掩著的,兇手沒有制造密室。窗子是鎖著的,沒有入侵的痕跡。警察檢查了門鎖,沒有撬鎖的痕跡,鑰匙也在死者身上。極可能秦天親自開門,讓兇手進入他的房間。加上門上面有貓眼,如果是死者不認識的人,是無法以非暴力的方式進入房間。結論是,兇殺是死者認識的人,至少兇手對秦天而言是不做任何防備。

原文7:
~死者秦天,從背部被人用利器垂直刺破心臟(未刺穿),后利器被拔出造成失血性休克,在短時間內迅速死亡。并且從傷口形狀來看,利器刺入后甚至還稍微旋轉了一下,使得破口更加嚴重,出血量會非常大。在利器被拔出后部分血液涌入肺部,死者甚至來不及呼喊就昏迷過去。除了背部這一致命傷外,死者身上并無近期造成的其他外傷。
~從尸體的尸斑及現場血跡判斷,尸體并未經過搬運,212房為第一現場。

分析7:死者確實是秦天無疑。根據尸檢報告,完全可以排除自殺的可能性。兇手是在死者的住處,用刀背刺殺害死者的,佐證了之前熟人作案的結論。

原文8:
~秦天從制服兜里掏出一臺屏幕都裂了一條大縫的智能手機,手機外殼看起來臟兮兮的,運行速度也很慢,操作了一分鐘才打開微信。
~現場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機及錢包、現金。
~房間里有一張木制且看起來年代久遠的小桌,小桌高度約75厘米。桌子的兩個抽屜都被人拉出來,一個翻倒在地上,另一個還在原位。小桌上放著幾個吃完但還沒扔的泡面桶。

分析8:死者的手機,十分的破舊,就算拿走錢包以及現金是謀財,而拿走手機絕對不算。桌子的抽屜都被拉出來,兇手正在找某些東西。根據【分析5】,排除其他人在發現尸體后還能進入現場,所以拿走這些東西唯有是兇手。
        這極可能是殺人動機。這里被兇手拿走的東西,是以前火災案件的重要證據,或者關于某人身份的證據。至少,兇手是認為秦天所掌握的證據足以威脅到他,才被迫拿走秦天的老舊的手機,也在現場翻找抽屜尋找其他相關證據。

原文9:
~因為右臉的燒傷,女生都不愿意靠近我,男生就只會欺負我,高中還沒讀完我就退學了。
~只不過因為性格內向不擅和人交流,他一直沒有朋友。
~記錄顯示近期他只與兩個人有過聯系,一個是你的學弟夏家昊,另一個你絕對想不到,是夏家昊的母親夏曉鈺。
~死亡時間是8點到10點
~當天下午5點下課后,夏家昊就回宿舍為了第二天的考試復習,一步也沒離開過。他的舍友都可以作證。而且啊,除了22號那天約出秦天,近期夏曉玉也沒有跟其他什么人有過頻繁聯絡。

分析9:秦天不善于交際,沒什么朋友。最近聯系人,只有夏家昊和夏曉鈺。根據熟人作案的結論,兩位都可能是嫌疑人。然而夏家昊有著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唯一有可能成為兇手的人就是夏曉鈺了。夏曉鈺在11月22日1900約出秦天,而隨后就是秦天的死亡,這讓人難以信服只是一個巧合。

原文10:
~“閉嘴!”母親的大聲呵斥讓夏家昊不知所措,他回想了一下自己也沒有提到父親。
~她深深呼了一口。“小昊,你上次說的那個秦天他是S市的人是吧?”“是……媽,您怎么又提起他了。”
~“要不你把他的聯絡方式給我一個,我看看能不能幫上忙。”“可以是可以,不過他這個人不怎么會跟人交流。”

分析10:夏曉鈺因為夏家昊提起秦天,憤怒的打罵了夏家昊,后來卻又問起聯系方式?而且詢問之前的反應,很是奇怪。夏曉鈺對夏家昊說的話,如果與案子無關的話,是和和氣氣的慈母;可是牽扯到了案子,忽然成為脾氣失控的一個人。夏曉鈺是本案子唯一有能力作案的嫌疑人,個人覺得肯定是要殺人滅口才要來電話號碼,接近秦天尋找下手時機。

柳晴天溺亡一案

原文11:
~湖旁除了樹木就只有一棟每屆校長都說要拆但一直都沒動工的二層小樓,小樓上布滿了爬山虎像是恐怖故事里的鬼屋,平時除了勤雜工為了打掃地面而來這里,其他人是不會來的。
~2017年11月15日上午9點,彭衛國按照排班表來到要由他打掃的無名湖附近,遠遠瞅見湖面上似乎漂著一個灰色的東西。走近一看才發現那是個人,那人臉朝下漂浮在無名湖水面上,上身穿著和自己一樣的勤雜工制服。
~“您最后一次見到柳晴天是什么時候?”“我想想……應該是上周日,就是12號那天上午。之后就沒咋見過小柳了。”
~“這里平時很少人來嗎?”“挺少的,除了每周三學校安排人打掃一次衛生,幾乎是不來的。”

分析11:無名湖非常偏僻,也很少會有人來,很難想象柳晴天會毫無目的的去那里,然后失足掉進了無名湖。發現尸體的時候,柳晴天已經失蹤三天了,因為勤雜工排班很亂,所以確實是很難發現失蹤的情況。

原文12:
~死亡時間推定為11月12日下午5點到9點,死因是溺死,但并非常見的因肺部進水溺亡而是干性溺死。也因此導致尸體在溺死后三天就浮到水面。
~在11月12日下午5點21分,一段監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過,且這條路是可以通往無名湖的。
~現場因為經歷過暴雨,已經很難提取到有效線索,這是令警方最為頭疼的。而死者身上的衣物因為長時間浸泡在水里,也無法提取到有效指紋。無名湖旁邊的二層小樓沒有人出入的痕跡。
~“很好啊,小柳這孩子很熱心,對長輩也很尊重。不抽煙不打架的,就是腦瓜子笨了點沒考上大學。”
~“我們村子在戈壁上,上哪學游泳去。”

分析12:無名湖旁邊的小樓與溺亡案明顯沒有任何關系。柳晴天在死前恰好就和一個人走上了可以通往無名湖的小路,然后那個人還恰好就沒有在后來被監控拍到?這太巧合了,我覺得不會是失足溺亡這么簡單。那個人將自己相貌遮住,可能是不想讓自己的相貌被監控所拍到。不管怎么說,這個身高一米七,體型微胖的人是重大嫌疑人。死者平時作風良好,很難有人對他產生殺人動機,如果是他殺又會是誰干的?
引用
#有關干性溺死的資料:干性溺死是屬于非典型溺死,約占落水死亡者的15%左右,包括以下兩種情況:1.入水后因冷水刺激皮膚感覺神經末梢或喉頭黏膜,使迷走神經興奮,反射性引起心跳驟停和原發性休克。往往不具備溺死的典型癥狀,有人稱之為水中休克死。2.有些生前似乎健康的人,由于患有潛在疾病,因冷水刺激,胸腹部受壓或在游泳中劇烈運動而增加心臟負荷,導致心肌受損,其溺死征象也不明顯, 稱之為水中猝死。

        干性溺死,也可以是在水里出現的。死者不會游泳,所以如果被推下水之后溺亡是很有可能的。
                                                                  
原文13:
~房間內一名身高約一米七的男子腳對著門頭朝著桌子趴倒在桌子前的地上,桌子的抽屜翻倒在一邊,里面的東西撒了一地。
~而兩人的穿著和半個頭的身高差又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不免讓路過的人們多看幾眼。
~母親一把抱住兒子并踮起腳親吻了他的額頭,夏家昊的臉霎時就紅了。
~沒一會兒門就被推開,一位富態的中年女子從門內出來,她的身后還站著店長和另外三名店員。

分析13:根據【分析12】,唯一可能是嫌疑人的應該是身高一米七,體型微胖的人,秦天的身高是一米七,比夏家昊矮了半個頭,而夏曉玉要踮起腳尖才能夠到兒子的頭,說明母親身高和秦天的身高差不多,也是一米七。富態符合了體型微胖的特征。夏曉玉和嫌疑人是完全吻合的。

原文14:
~“我們是老鄉,他爹和我認識好多年了。前兩年小柳高考沒考上大學,他爹就托我給找個工作。”
~過了5分鐘左右,三人返回水面,其中一人手里拿著一個白色口罩。
~“湖里其他亂七八糟的東西也有不少,但是都被綠藻覆蓋包裹著,怎么看也不像近期掉下去。”
~“本亦學長也很厲害馬上推測出秦天被燒傷所以總是戴著口罩……”
~“好吧。”李亙亦將口罩裝進證物袋詢問彭衛國是否見過,后者點點頭,說柳晴天從上周開始有些感冒就買了這個口罩戴著,12日那天他記得也看到柳晴天戴著口罩。
~“不是學生,聽說是個勤雜工。”“哦?不會就是你上次說的那個……”“不是,是另外一個人,不過年紀跟我也差不多。”夏家昊往嘴里扒了一口飯,“媽,湯是不是可以了?”他走到鍋臺邊看了一下,“媽?”

分析14:上面已經分析過了秦天遇害一案,兇手正是夏曉玉,而夏曉玉殺害秦天的動機是非常充足的,后面也會有說。夏曉玉已經很久沒見過秦天了,如果不去聯系對方而是想直接找到對方的話,會根據已知的戴著口罩的特征來尋找對方。無巧不巧,柳晴天也戴著一個口罩,而且年齡也是和秦天相仿。很有可能,夏曉玉將柳晴天誤認成了秦天,騙柳晴天來到湖邊將其推下去,使其干性溺亡。
        夏曉玉在聽說了死的人并不是秦天之后愣了一會,這是因為她殺錯了人導致了她內心的不安。


業火夢魘之謎團

原文15:
~發現著火的是你家隔壁的鄰居,他在睡夢中聽到了哭喊聲以及聞到燒焦的氣味就起來查看,發現火情后馬上撥打了119和120。在消防隊趕來前,其他住戶們也都被這位鄰居叫醒,大家沖進了你家幫忙滅火,也因此及時搶救出了當時躺在嬰兒床中嗷嗷大哭的你。
~(秦天)慢慢地他的周圍就開始出現巨大的紅色和刺眼的亮光,還伴隨著足以劃破天際的尖叫聲和哭喊聲。之后他也并沒有像夏家昊那樣逃離了紅色,而是感覺自己一直處在紅色之中。

分析15:結合警方的記錄和秦天的夢境,不難理解這根本不是什么夢,而是秦天嬰兒時期的記憶。巨大的紅色和刺眼的亮光是火情,尖叫聲和哭喊聲也與鄰居證詞中的睡夢中聽到了呼喊聲一致,自己一直處于紅色之中是秦天被火海包圍。

原文16:
~(夏家昊)從記事起我就經常做同一個噩夢。夢里的我躺在一個軟和的木匣子中,被許多動物環繞。頭上是一片星空,還有彎彎的月亮。突然地,匣子開始搖晃,我整個人飛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過了一會兒,我的右邊就會出現了一團紅色。那團紅色越來越大,越來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樣。我又飛到了空中,拼命逃離著那團紅色。后來一切都開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無盡的黑暗。
~他(秦天)的夢境開頭和夏家昊正相反,是從一片黑暗之處來到了被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
~“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時候就葬身火海了。”“我也在那場火災之中,可能是上天眷顧吧,我沒有被燒死。但是右半邊身體大部分都被燒傷,嗓子因為吸入了濃煙而變成這樣。”

分析16:秦天的夢境是他嬰孩時期的記憶,而夏家昊也有著類似的夢魘,那么夏家昊的夢魘是否也可能是他嬰孩時期的記憶?基于此讓我們來試圖理解一下夏家昊的夢境:被動物環繞的軟木匣是堆滿了玩偶的嬰兒床,星空和月亮可能是嬰兒房棚頂的貼紙、壁畫或者是嬰兒床上的床鈴掛飾,匣子搖晃后的飛起和降落是被抱出了嬰兒床,紅色是火,飛到空中逃離著那團紅色是有人帶著嬰孩時期的夏家昊離開了火場。結合起來就是有人把嬰孩時期的夏家昊抱出了嬰兒床,然后起火了,有人帶著夏家昊離開了。
        秦天和夏家昊的夢境中有兩件事物出現了交叉,星星月亮和紅色。關于星星月亮,夏家昊的記憶里是他被抱離有著星星月亮裝飾的嬰兒床,而秦天的記憶是他被人從別處抱到了一個有著星星月亮掛飾的嬰兒床中。一個離開,一個到來。而關于紅色,二人的記憶卻是驚人的相似,火都是從嬰兒床的右側燒起來的,所以秦天的燒傷集中在右臉。同樣的床,同樣的火,是否可以推測,其實兩個人經歷的是同一場火災?
        若為同一場火災,則秦天家火災一案當時除了秦天一家三口外,還有另外一人一嬰孩在場,既現場有三人二嬰孩,共5人。二嬰孩其中一個是后來有燒傷傷痕的秦天,另一個是夏家昊,夏家昊才是真正的秦天(他被從原來的環境中抱離)。別忘記現場起火點是在窗簾,如果沒有兇徒在現場縱火,這場火災根本不會發生。

原文17:
~只是……你的父母沒那么好運,火是從窗戶的窗簾燒起,他們的床就靠著窗簾,整張床連同他們倆都被……”李亙亦稍作停頓,“被燒得難以辨認。為了核實身份,法醫將你的DNA與兩具尸體做了比對,確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鵬和余娟。”
~“江叔找了當年和秦鵬相熟的幾個工廠同事,從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而且就是在秦鵬的老婆懷著秦天的那段時間,不過因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確定那是不是。
~他還跟我說了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一直沒找著,兩個老人家到現在還在村子里等著。
~余娟的父母也是早亡。

分析17:既然被火燒傷的嬰孩并不是秦天,那么跟他的DNA相符的兩個尸體就可能不是秦鵬和余娟。但出現在秦鵬家的尸體不會跟他們夫妻二人完全沒有關系。結合秦鵬曾在余娟有孕期間與其它女子出入酒店的線索,秦鵬家出現的另一人一孩,秦天很可能是秦鵬的情人和私生子。余娟父母早亡,所以愛女失蹤不是指余娟,是指秦鵬的情人。所以秦鵬和情人雙雙死在火場里的可能性極高。最可能的結果是男性尸體仍是秦鵬,而女性尸體是這個第三者。因秦天DNA相符的兩個尸體的親子,被火燒傷的秦天,就是秦鵬與這第三者的私生子。

原文18:
~“火災的起火點就在你家的臥室內,起火時間是1998年4月6日的凌晨2點左右。
~“當時消防人員檢查了門窗,門雖然被鄰居們踹掉,但是并沒有其他撬鎖的痕跡,窗戶也是。而兩具尸體也都是在活著的情況下被燒死,雖然更準確的說應該是嗆死。所以消防人員就認定為意外失火了,而起火原因是打火機使用不當誤燒了窗簾。”
~“在凌晨0點50分時,秦鵬的手機曾經發出一條短信給某個號碼,只可惜他的手機也在火災中被燒毀無法知道短信內容。消防人員也曾試圖撥打了那個號碼,提示無法接通。秦鵬的朋友們沒人認得那個號碼,而那時的手機號也沒有實名認證這么一說,所以這條線索到這就斷了。”

分析18:火災現場沒有外人闖入的痕跡。現場多出來的一人一嬰孩是被房內的人允許進入房間的。結合起火前有人用秦父的手機發過一條短信,可推斷是這條短信導致了這一人(第三者),一嬰孩(有燒傷的秦天)的到來。若這短信是秦鵬發的,他實在沒必要半夜讓情人帶孩子來自己家見正妻和兒子,只可能是余娟發現了第三者的存在,悄悄用秦鵬手機給第三者發的短信。結合分析3,死者為秦鵬、秦鵬的情人、二人的私生子被誤認為秦天(成為了有燒傷的秦天)。那么真正余娟和真正的秦天哪里去了?

原文19:
~夏家昊隨母姓,從小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母親也從不提起,若是多嘴問了幾句還可能會招來打罵。
~那時母親還只是一家面包廠的女工,因為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只是個臨時工身份,所以廠里不分配宿舍。一直到夏家昊上小學的年紀,母親才終于補辦好戶口本和身份證,讓兒子上了學校,自己也終于在廠里轉正。

分析19:家中遭賊,賊會偷沒有任何經濟價值的證件本身就是件可疑的事。且補辦身份證明一直拖到孩子入學不得不辦才去補辦,夏母真實身份存疑,存在不能曝光的可能性,所以才謊稱。所以夏母很可能是改名換姓的余娟。而夏家昊就是真正的秦天。
        綜上,夏母(余娟)偷用秦鵬手機約了秦鵬情人帶著孩子來家里,之后將私生子放在了秦天的嬰兒床里,帶走了真正的秦天。根據真秦天嬰孩時的記憶,他是起火后被帶離現場的。而后夏母隱姓埋名多年,還殺了有燒傷痕跡的秦天,只有一個可能,就是當年的火也是夏母故意為之。而這也是夏母殺有燒傷的秦天的原因。

原文20:
~秦天的父親叫秦鵬,母親叫余娟,都是S市第一肥皂廠的職工,兩人在廠里相知相遇相愛。94年兩人結婚,婚后余娟懷了兩次但是都因意外而流產,直到第三胎才順利生下秦天。可是在秦天即將滿一歲的時候,家里就發生了火災。

分析20:婚后無子,極可能是秦鵬找情人的理由,為了延續香火。

原文21:
~“我1997年的。”“誒!我也是啊,我5月30號生日,你呢?”秦天瞪大了雙……單眼,“我也,我也是5月30號生日。”“臥槽,這么巧?!你看我就說我們很有緣,搞不好上輩子是兄弟。”兩人同時笑了起來,就像是親兄弟一般。

分析21:同一天生日有兩種可能性,其一是二人是雙胞胎,其二是這個生日是真正的秦天的生日,有燒傷的秦天是被誤認為秦天,頂替了真秦天生活,所以被告知的生日是秦天的生日,所以才出現了二人同年同月同日生的現象。本隊傾向為第二種可能。

原文22:
~“聽著,我不準你再和那個姓秦的有什么往來!”夏曉鈺進一步指著兒子的鼻子厲聲道。“媽……為什么啊?我和他只是交個朋友而已,而且我已經答應了要幫他查清他家的火災,您不是常說做人要言而”沒等最后的兩個字蹦出來,夏曉鈺的巴掌就先一步來到兒子臉上。
~現場門窗均無外力破壞的痕跡,屋內也無明顯打斗痕跡,但從抽屜的情況來看應該有人曾經進行翻找,現場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機及錢包、現金,房間的鑰匙倒是放在死者衣服口袋中。

分析22:夏曉玉殺死秦天的動機,其實就是怕19年前火災案的真相被發現,所以將他的手機,證件,以及獲得的有關案件的資料全部取走了。殺死柳晴天是因為夏曉玉將柳晴天誤認成了秦天。

案情還原

        多年以前,秦鵬和余娟相識相戀,最終走入了婚姻的殿堂。可惜幸福總不會很圓滿,余娟懷孕兩次都因為意外原因流產了,秦鵬心里有了芥蒂,一個身材嬌小的女子開始走入他的生活,以傳宗接代為借口秦鵬有了情人。也許是以為余娟這次懷孕孩子也可能保不住,又或者是知曉了情人也懷孕了的消息,即使余娟第三次懷孕了,秦鵬依然沒有和情人斷絕關系。結果這次沒有意外發生,余娟和情人各誕下一子,秦鵬以為日子終于圓滿了。
        就在孩子一歲左右的時候,秦鵬有情人的事情終于被妻子余娟知曉,余娟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準備一不做二不休,讓這對狗男女付出血的代價。這日夜里,余娟先搞定了秦鵬,另其失去了反抗能力,用他的手機給情人發了短信,言明要情人帶著孩子一起過來。情人如約而至。余娟開門后襲擊了女人,另其也失去了反抗能力,然后把自己的孩子抱離了搖籃,把情人的孩子放入了搖籃中,之后放火,帶自己的孩子離開了現場。
        她將情人和情人的孩子騙來燒死,一來為了復仇,二來也是為了偽裝成自己和自己的孩子,玩了一招貍貓換太子,偽造了意外起火的假象,也讓自己順利的逃脫了罪責,消失在眾人的視線里。
        多年以后,已經改換身份重新生活的余娟從兒子口中得知,那個本該被燒死在當年那把大火中的男孩似乎沒有死,不僅沒死,還和自己的兒子產生了牽連,自己的兒子還準備幫其調查當年火災的真相,余娟(夏母)內心震驚不已,大驚之下第一反應是讓兒子遠離這個人這些事,結果兒子竟然因此而離家回了學校。余娟(夏母)意識到了兒子對這件事的上心程度,決定出手解決這件事,她回憶起兒子口中的那個男孩,“我們學校的清潔工,跟我差不多的年紀,總帶著口罩...”。周末,余娟來到了學校,恰巧讓她看到了這么一個校工,跟兒子相仿的年紀,而且這么熱的天氣下,竟然還帶著口罩。余娟(夏母)找了個借口,引這個校工來到了湖邊的僻靜處,準備與他聊聊探探虛實,結果這個校工似乎一直“裝傻”,余娟(夏母)一怒之下推了校工一下,校工失足掉入了湖中。沒想到校工掙扎了幾下,就再也沒有上來。余娟(夏母)大驚,出校門的時候一直躲避著監控。
        下一個周末,兒子回家吃飯,余娟(夏母)向兒子打探最近有沒有什么新鮮事,結果兒子口中的消息再次讓她吃驚,她推入湖中的那個校工竟然不是那個“該死的孩子”,為了避免再出意外,她這次要了這個男孩的聯系方式,并通過微信接觸了一段時間,確定了他就是當年本該死在火場里的男孩。
        為了能殺死男孩的同時還能拜托罪責,余娟(夏母)開始了自己的籌劃。之前一個晚上見到的一個垃圾工對左右的定義與店里員工對左右的定以的差異給了她靈感,借此為自己設計了一個不在場證明。
        余娟(夏母)以有了當年火災案的一些線索為由,約了男孩見面,之后謊稱想看看男孩手中已有的資料,跟隨男孩回了自己的住處,趁男孩背對著自己翻找資料的時候,余娟(夏母)拿出了早就準備好的刀刺向了男孩。死亡來的很迅速,男孩甚至沒來得及呼救。隨后余娟(夏母)翻找了現場,拿走了能證明二人有聯系的手機,并偽造了入室盜竊殺人的假象,帶刀離開了現場,開始了她為自己設計好的不在場證明。她在2100前到達店外,將門外的兩個垃圾桶位置互換,將刀扔入那個空著的垃圾桶,之后回店里和大家在一起。等待垃圾工來將垃圾收走,這個手法就完成了。其實這個手法有運氣的成分,當晚由于燈光的原因,另垃圾工產生了視覺錯覺,加之他也只是匆匆一瞥,才讓這個手法得已實現。但這個手法其實經不起推敲,一旦警方不再只用左右來形容垃圾桶的位置而拿圖片來讓垃圾工指認,這個手法不攻自破,余娟(夏母)手上四條人命,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全文完)

2020-8-15 04:06 上傳

圖1

2020-8-15 04:07 上傳

圖2

2020-8-15 04:07 上傳

圖3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3 19:58:07 | 2020-8-15 15:51編輯
藍字表示原文引用,紅字表示重要結論。
殺死秦天和柳晴天,小時候縱火的人都是夏曉鈺。

對于秦天死亡案件的分析
兇手的確認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秦天遇害的現場:
現場門窗均無外力破壞的痕跡,屋內也無明顯打斗痕跡。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兇手并不是暴力侵入而是和平進屋,而前文說人生地不熟對他來說倒是好事。可見秦天在本地并沒有什么熟人,再加上秦天的致死傷口在后背,兇手必然是秦天比較親近的人。文中符合條件的只有最近和他關系要好的夏家昊以及他的母親夏曉鈺。(李家兄弟是偵探就不列入嫌疑了)
當天下午5點下課后,夏家昊就回宿舍為了第二天的考試復習,一步也沒離開過。他的舍友都可以作證。至此可以排除夏家昊的嫌疑,因此有機會作案的嫌疑人只有當時沒有明確不在場證明的夏曉鈺。
兇器的丟棄
文中已經提到了垃圾桶里發現的匕首就是殺死秦天的兇器,而且題設中已經排除了合謀,在夏曉鈺是唯一嫌疑人的情況下,她必然采取了一些不同尋常的手段丟棄了匕首。而題目中有提到過,她的確可以在9點前殺了秦天,可是她卻沒法在9點后去丟匕首。而且小品回電表示沒有找到任何可疑痕跡。也排除了利用機關丟棄匕首的可能性,那么只留下了一種可能性:夏曉鈺丟棄匕首的時間在晚上9:00之前。
來看一下當時環衛工陳大浪(大霧)的證詞:
噢對了,當時她還提醒俺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
這里我們需要注意到一個問題,環衛工和面包店員處理垃圾的時候面對的方向是不同的,環衛工所說的右邊對于面包店員來說其實是左邊。接下來,我們就以站在門外的視角來分辨左右,而根據陳大浪環衛工的證詞我們可以知道,當時滿的那個垃圾桶在門的左邊。
而在22日環衛工的證詞就變成了:
他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
華點出現了:門右側的垃圾桶垃圾變多了。
而根據那兩個倒垃圾的店員的證詞,垃圾確確實實是被倒在了門左側的垃圾桶里。
所以,垃圾桶被交換了位置。面包店員阿水發現匕首的垃圾桶原本位于門的右側,然后被換到了左側。
“這兩天的垃圾不算多,一個垃圾桶正好夠裝滿。”環衛工人也知道這么一回事,再加上前幾天夏曉鈺叫他把另一個垃圾很少的垃圾桶也倒掉,這便使得垃圾桶里更不會有垃圾。環衛工人不知道垃圾桶被人調換了位置,以為放在那里的還是自己倒干凈的那個垃圾桶,所以瞥了一眼沒有東西也沒有上去仔細看,這就導致了環衛工人并沒有發現當時已經在垃圾桶里的匕首。
對于動機的思考
秦天從背后被一刀捅到心臟,而且還轉了一下匕首,說明兇手也就是夏曉鈺對秦天懷著的是必死的殺意,為什么一個平時心地善良的大媽會對一個素未謀面的年輕人有這么強烈的殺意呢?單用憎恨肯定是解釋不了的,那么背后就一定有其他原因,而秦天作為一個孤僻的外鄉人,對外人來說唯一有執念的就是調查當年的火災。那么如果當年的火災不是意外,而夏曉鈺和火災又有關系,不想讓火災的秘密被曝光,那么對秦天痛下殺手就可以理解了。

業火中的噩夢
既然有人可能因此而懷有殺意,那么就先假定火災不是意外,而是人為的。從火災現場來看,起火的原因是窗簾被打火機引燃。也就說是有人從屋內放火。而除了被鄰居撞開的門也沒有其他從外部侵入的痕跡,那么放火的人也是和平進入屋內的。既然是假設火災是夏曉鈺的動機,那么這個人就只能是夏曉鈺了。
起火時間是1998年4月6日的凌晨2點左右。這個時間還能在別人家的,關系顯然非常親密。
文中并沒有提及是否有其他親戚或者好朋友,并且從火災記錄來看,兩具尸體也都是在活著的情況下被燒死,雖然更準確的說應該是嗆死。如果是先被打暈然后在放在床上,那么尸檢報告里不會漏掉這一點,所以只有可能是當時秦爹夫婦正在熟睡,那么有沒有這么一個女人有這么親密的關系呢?
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而且就是在秦鵬的老婆懷著秦天的那段時間。
秦鵬在余娟懷孕期間跟別的女人去開過房。
結合前文,夏家昊也做過跟秦天類似的夢。那么就可以猜測夏家昊在火災當晚也是在現場的。不過被人帶走了而已,那么為什么在秦的家里會出現兩個女人和兩個襁褓里的嬰兒呢?可以合理的推測秦鵬在余娟懷孕期間出軌了,并且那個出軌對象也懷孕了。
所以火災當晚在現場的人就是秦鵬,余娟,夏曉鈺,夏家昊,秦天這5個人。
這樣一來火災的動機就十分的清楚了,余娟或者夏曉鈺出于嫉妒或者憎恨在秦家放了一把火打算燒死這對狗男女。
但這樣一來又有一個說不通的矛盾,也就是假如夏曉鈺是秦鵬的小三,那么她所憎恨的對象應該是原配余娟,如果想要余娟死順便帶上秦鵬那對小三來說是撈不到一點好處的,既不能轉正也拿不到錢。那么對于兩人均有恨意或者說殺意的應該是原配余娟,而且如果小三大半夜抱著孩子出現在自己家,作為原配還能安穩的睡覺那么顯然是不太合理的,而小三有秦家的鑰匙半夜專門跑來燒死原配一家在邏輯上也說不通,那么合理的解釋就是原配發現了帶著孩子的小三跟自己的丈夫睡在床上出于憤怒放火燒了這對狗男女。結合婚后余娟懷了兩次但是都因意外而流產,這個說法也有一定的可信度。
既然村子里的人有人看見過秦鵬帶著小三去開房,那么作為妻子的余有所耳聞自然也不奇怪,結合在凌晨0點50分時,秦鵬的手機曾經發出一條短信給某個號碼,很有可能是余娟聽到風聲后借口出門,秦鵬看到余娟出門后便叫小三來自己家讓他看看孩子,沒想到余娟殺了一個回馬槍發現了這一幕。心灰意冷之下,余娟放了這把火,余娟帶著自己的孩子離開了現場,留下了出軌的一家三口,而用秦天的DNA檢測和小三是母子和秦爹是父子才讓人以為死在火災里的是余娟,以造成了誤導。
因此,夏曉鈺才是真正的余娟。
這樣一來,夏曉鈺在以前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也能說得通了,因為她是半夜跑路陰差陽錯的被燒死的小三頂替了身份,才化名夏曉鈺,而夏家昊則是真正的秦天,秦天則是頂替了夏家昊的身份,所以兩人的生日都是當時夏家昊出生的生日。
所以夏曉鈺的動機就是,為了隱藏火災的真相——夏曉鈺才是真正的余娟,被火燒死的是小三,而秦天是小三的孩子。
而小三的身份,應該就是文中江流提到的: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一直沒找著。
都被燒死了,當然找不到了。
了解了夏曉鈺想要隱藏的東西,自然就不難理解為什么夏曉鈺對秦天抱有那么大的殺意了。
柳晴天的死亡
既然夏曉鈺抱有如此的殺意,自然會盡可能提前動手,根據夏家昊的描述,秦天是一個戴著口罩的清潔工,因此夏曉鈺就喬裝打扮成了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見到了符合相貌特征名字發音也和秦天相似的柳晴天之后夏曉鈺立刻動手將他推下了無名湖,導致了柳晴天的干性溺死。
案件還原
在余娟兩次流產之后,秦鵬徹底失望,決定另娶一個。然而他沒有想到,余娟這次把孩子生了下來,而小三也生下了一個孩子。他實在不知道該怎樣去解決這個問題,準備腳踏兩條船。而余娟在懷孕期內也聽到了一些風聲,于是就在那天晚上借口離開觀察秦鵬的舉動,秦鵬果然把小三以及孩子叫了過來。得知真相的余娟心灰意冷,放火燒掉了房子,帶著自己的孩子離開并將小三的孩子放入火場。
在這之后,她更名為夏曉鈺,因為當時除了她并沒有人知道秦鵬還有另外一個孩子,于是小三的孩子頂替了自己的孩子,也就是秦天。也因此夏家昊和秦天是同一天的生日。因為用秦天的DNA檢測和小三是母子,和秦爹是父子,所以人們以為死在火災里的才是余娟。
沒想到,等到兒子上大學之后,意外得知了另外一個孩子沒有死的消息,對當年事實曝光的恐懼以及對于丈夫出軌的憤怒使得她必須要殺死秦天。
然而在第一次信息不足的情況下,她因為失誤殺死了另外一個與此事不相干的柳晴天,因此她選擇從自己兒子口中得知有關秦天的消息,并事先籌劃好了殺人的計劃:
11月22日,夏曉鈺將秦天叫出,一番交談之后在秦天家中趁其不備將他殺死,然后翻找了這個房間,可能是為了處理掉可能存在的證據。
夏曉鈺殺死秦天后,在晚上9:00前回到小店后門,將匕首丟到門右側的垃圾桶里,再將門外的兩個垃圾桶交換了位置。環衛工人由于之前已經清理過位于那個位置的垃圾桶,瞥了一眼沒有東西便以為發現匕首的那個垃圾桶是空的,將另一個垃圾桶倒干凈就離開了。當晚面包店員下班的時候像前幾天一直倒垃圾的那個位于門左側(對店員來說在右側)倒垃圾,發現了在9:00前被丟棄的匕首。而為了防止露餡,夏曉鈺也竭力阻止警察拍下照片。

下圖為門外視角,右側三角形為環衛工,兩側長方形為垃圾桶,匕首位于左側垃圾桶中,三角形頂角引出的線為環衛工視線。

2020-8-15 14:48 上傳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3 19:58:39 | 2020-8-15 19:57編輯
一,秦天案件
  1,非入室搶劫殺人案
   1),死者秦天住在棚戶區的小旅館212號房。這是一個單人房,門上有個貓眼,門鎖則是常見的方形防盜鎖,里外均沒有把手,外側只有一個鑰匙孔。窗戶則是老式的木制窗戶,插銷從里面插上。房間里有一張單人小床,小床上的被子像是被隨手扔在那兒,床尾的地上堆放著一些生活用品雜物。房間里有一張木制且看起來年代久遠的小桌,小桌高度約75厘米。桌子的兩個抽屜都被人拉出來,一個翻倒在地上,另一個還在原位。小桌上放著幾個吃完但還沒扔的泡面桶。現場門窗均無外力破壞的痕跡,屋內也無明顯打斗痕跡,但從抽屜的情況來看應該有人曾經進行翻找,現場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機及錢包、現金,房間的鑰匙放在死者衣服口袋中,

2),現場旅館的其他住戶均表示對此事不知情,棚戶區周邊噪聲多,還有城鐵從上方經過,沒有聽到聲響也算合理。現場找到大量屬于死者的指紋,以及一些不知所有者的陳舊指紋。門板上有云森的指紋及手掌紋,應當是其推門進入時留下。根據云森所說,房間都是由住戶自己打掃,所以陳舊指紋可能是以前的住戶留下。旅館平時出入的人很多,所以云森沒有注意到可疑人物以及死者回旅館的時間。云森每天晚上睡覺前會巡視一遍,先從一樓的101開始看起,然后再從2樓201看起,結果看到212房門沒關,推開門發現尸體。

3),死亡時間推定為11月22日20點到22點之間。秦天腳對著門頭朝著桌子趴倒在桌子前地上,死者秦天從背部被人用利器垂直刺破心臟(未刺穿),后利器被拔出造成失血性休克,在短時間內迅速死亡。并且從傷口形狀來看,利器刺入后甚至還稍微旋轉了一下,傷口擴大使出血量加大,過程非常迅速,在利器被拔出后部分血液涌入肺部,導致死者來不及呼喊就昏迷過去。死者右側身體及面部有大面積的燒傷疤痕,除了背部這一致命傷外,死者身上并無近期造成的其他外傷。

   4),從尸體的尸斑及現場血跡判斷,尸體并未經過搬運,212房為第一現場。
  5),現場并未發現疑似兇器的物品。
  6),死者秦天的手機為一部屏幕裂了一條大縫的智能手機,手機外殼看起來臟兮兮的,運行速度很慢,打開微信都需要一分鐘,秦天的手機只是一款舊型號且破損的不值錢的手機。
  7),秦天居住的旅館月租才300元,且在棚戶區,根本不是有錢人的地方。秦天只是學校的勤雜工,不像有錢人,在該現場所在旅館也只有秦天出了事。
  

   推測:
       1),現場門窗無破壞痕跡,手機不值錢還被拿走,只是翻了抽屜,沒有翻找床底等會藏東西的地方,現場也沒有打斗痕跡,秦天所在房間有貓眼,秦天通過貓眼可以確定對方身份,門窗又沒有破壞,說明是秦天主動允許兇手進入房間的,比如偽裝身份欺騙秦天開門,又或者是秦天認識的人。

2)秦天是被兇手從背后行兇,說明秦天當時是背對兇手,人在面對陌生人通常會保持戒備心,不會背對陌生人,如果是入室搶劫,無論是尾隨秦天在秦天未關門時搶入房間,還是兇手偽裝身份欺騙秦天開門,秦天必定會正面反抗在身上留下搏斗痕跡,入室搶劫只為求財,而秦天的裂大縫手機都被拿走,又刺了秦天背后一刀,說明兇手不為財,而秦天背后傷口不僅被扎還被旋轉,擴大傷口,增大出血量,兇手目的就是殺死秦天,然后偽裝成入室搶劫的樣子。
3),秦天只有讓認識的人進入房間,才不會設防,主動讓對方進入房間,背對這個人。


因此,

     殺死秦天的兇手是秦天認識的人,現場被兇手偽裝成入室搶劫。

2,兇手是夏曉鈺
   1)最近和秦天有聯系的人有夏家昊和夏曉鈺。

       1】 夏家昊
     在11月22日,秦天遇害當天,下午5點下課后,夏家昊就回宿舍為了第二天的考試復習,一步也沒離開過。他的舍友都可以作證。
排除夏家昊嫌疑。

     2】夏曉鈺
    1>案發下午5點左右,夏曉鈺發了微信給秦天說要約他出來聊聊他家火災的事。約會時間就定在晚上7點學校附近的星星咖啡廳。根據店內監控,兩人的確在晚上7點左右來到咖啡廳,大概聊了半個小時后一起離開。之后兩人的去向不明。棚戶區沒有監控,夏曉鈺本人則說離開咖啡廳后就開車兜了下風,然后在9點前往自己的烘焙店,一直到10點下班后才離開。秦天死亡時間是晚7點到晚10點,夏曉鈺案發日晚7點半到晚9點無不在場證明,晚9點在自己的烘培店里,沒有進過后廚也沒有出過前門,一直到10點店員李隋藝在后門垃圾桶發現了匕首,店內有監控全部拍下,還拍了各個客人,警方與其中幾位常去烘培店的客人核實,確定監控視頻沒有問題。

2> 警方對夏曉鈺的小昊烘焙后門垃圾桶的拾得的匕首進行了化驗。匕首形狀符合死者秦天傷口形狀,匕首上的血跡經過化驗也確定為秦天的血跡,且刀刃上還找到了些許屬于秦天的人體組織。確定該匕首為兇器無疑,但匕首上未提取到任何指紋。


3>警局到小昊烘培店步行需要20分鐘,警局到驅車到秦天案發地小旅館需要15分鐘,兇手行兇從小旅館離開,為何要把兇器扔到小昊烘培店后門的垃圾桶里,明明還有其他更好的處理方式,除非兇手篤定這是處理兇器最穩妥的地方,又或者兇手無在其他地方扔兇器的時間。
4>發現兇器的垃圾桶在夏曉鈺烘培店后門的垃圾箱內,小昊烘培店是每晚10點扔垃圾,而垃圾箱是固定每晚9點清理,也就是環衛工清理的垃圾箱內前一天的垃圾。

因此,
       夏曉鈺有行兇的重大嫌疑,她知道自家烘培店清理垃圾的時間,她以為兇器會在當晚固定晚9點清理垃圾環衛工人隨著垃圾一起清理掉。


5>夏曉鈺案發日晚在9點以后就在自己的烘培店,垃圾桶是晚9點被清理的在9點后沒有時間扔兇器在案發日晚9點前殺了人,把兇器交給自己的同伙,再讓同伙9點后去丟兇器。但除了22號那天約出秦天,近期她也沒有跟其他什么人有過頻繁聯絡。包括手機、短信、QQ各種通訊方式我們都查過了。兒子夏家昊案發日下午5點開始在宿舍學習有舍友為證,其他同伙的話,總該有個聯絡,她賬戶近六個月來的資金流向,除了一個月前店面裝修有幾筆大的支出外根本沒有其他大額資金流向,夏曉鈺平時幾乎不怎么花大錢。同伙就在店里的話,店員幾乎都是兩兩一組負責工作,互相都能作證,店長和夏曉鈺一直在前廳負責收銀及招呼客人,根本沒機會。
6>題注明無同謀。
7>發現兇器的垃圾桶原位置附近沒有安裝機關安置的可疑痕跡。

因此,
     夏曉鈺沒有同伙可以幫她,比如扔兇器,也沒有設置扔兇器的機關。





8>案發日晚上9點,垃圾桶也是被傾倒過的。在晚上10點小昊烘培店的員工何碧和賈儒打開后門上方的日光燈開始倒垃圾時,發現了右邊垃圾桶里有一把刀柄為墨綠色的匕首,匕刀柄靠近刀刃的位置也沾有一些血跡,不過刀上的血已經凝固并氧化,呈現暗紅色。而丟棄兇器的小巷附近存在監控死角,若兇手有意要避開監控去丟匕首也是可以做到的。
   9>小昊烘培店后門所在小巷晚上黑黢黢的,在后門上方有兩盞燈,一盞日光燈和一盞白熾燈,平時一直開著白熾燈,店員扔垃圾時會打開日光燈,這時白熾燈的昏黃光線就會被日光燈蓋了過去。
   10>案發期間垃圾不多,所有小昊烘培店后門的垃圾桶只裝滿了一個,說明平時是一個垃圾桶盛滿后再裝另外一個垃圾桶。案發日晚9點環衛工人準時將車停在小昊烘培后廚那條巷子,車開不進巷子,兩名環衛工人茂又負責開車,陳達浪負責將垃圾桶放到自動傾倒裝置上,陳達浪當時只看到右邊垃圾桶有垃圾,另一個桶瞥了一眼沒東西,再把垃圾桶推到光線充足的街道邊,確定把垃圾桶的垃圾都倒干凈了。小昊烘培店后門平時只開了白熾燈,陳達浪是在白熾燈的昏黃光線下查看垃圾桶的。

   11> 陳達浪在案發前幾天的周日晚上9點左右遇到過夏曉鈺,夏曉鈺還送了他面包,他的孩子很喜歡吃。當時兩個垃圾桶一個裝滿了另一個是很少,夏曉鈺還提醒陳達浪右邊垃圾桶也要清理,右邊一定是裝垃圾的比較少的,滿的垃圾桶不需要提醒。
  12>小昊烘培店后門一左一右兩個垃圾桶,外觀都是綠色的大小也一致,垃圾桶原有污漬。

推測:

   1>案發時小昊烘培店后門盛滿垃圾的垃圾桶在晚9點準時被清理,環衛工人也是傾倒了右邊垃圾桶,另一邊瞥一眼是干凈的,不必傾倒。
2>案發日晚10點在右邊垃圾桶發現匕首。夏曉鈺在晚9點后無時間扔兇器匕首,已證無同伙幫她扔兇器匕首。
3>小巷黑黢黢的,陳達浪在檢查垃圾桶時,光線來源只有一盞昏黃的白熾燈光亮,垃圾桶是綠色的,兇器匕首刀柄是墨綠色的,刀刃上有血,但是綠色和紅色是互補色,當紅色弄到綠色物品上,會呈現黑色。
   4> 如果匕首一開始是放在左邊空垃圾桶里,陳達浪在昏黃光線下只瞥一眼,刀柄又是墨綠色,即使刀刃有血,猛一看也像黑色,就像垃圾桶里的污漬。然后,陳達浪傾倒了右邊滿的垃圾桶,回來時,想起夏曉鈺曾提醒他兩個垃圾桶都要清理,于是他為了看上去垃圾桶像是都挪動過,就將左右垃圾桶的位置調換了一下,這樣,左邊有匕首的垃圾桶被調換到右邊,成了右邊的垃圾桶,原來右邊的垃圾桶被換到左邊成了左邊的垃圾桶,晚上10點小昊烘培店員工來扔垃圾時打開了日光燈,發現了右邊的垃圾桶有把帶血匕首,這個垃圾桶原來在左邊,被陳達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調換了位置。
5>夏曉鈺為何不把匕首扔到右邊垃圾桶,因為右邊垃圾桶滿了,要扒開垃圾才能匕首埋在垃圾桶下方,反正左右垃圾桶都會被清理,且是自動傾倒。


因此,

      1>夏曉鈺在晚9點以前,提前和5分鐘停車步行到后巷一開始是把兇器匕首扔在自家烘培店后門左邊垃圾桶,之后被壞衛工人陳達浪不知情的情況下,以為左邊是空垃圾桶為了看上像也被清理過,就把左右垃圾桶調換了位置,左邊有匕首的垃圾桶被換到了右邊,兇器匕首才沒被清理,晚上被店員發現。

     2>夏曉鈺是兇手,夏曉鈺殺害了秦天,且目的明確。

3,案件過程

  1)2017年11月22日下午5點左右,夏曉鈺用微信約約秦天晚上7點在學校附近的星星咖啡廳見面,打算聊聊秦天家火災的事。
  2)晚上7點左右夏曉鈺帶著匕首、手套藏在包里,和秦天在星星咖啡廳見面聊了半小時后一起離開,夏曉鈺有意避開攝像頭隨著秦天去了他住的棚戶區旅館,那里沒有監控管理松懈。
3)夏曉鈺同秦天進入房間后,小心不留下痕跡,趁秦天背轉身時,戴著準備好的手套拿出匕首從背后刺傷秦天,為了擴大傷口還扭轉了匕首,抽出匕首,藏回包里塑料袋子中,秦天都沒出聲就倒地,夏曉鈺抽出兩個抽屜翻亂,拿走了秦天的手機、錢包和現金,偽造了入室搶劫假象,收拾干凈自己的痕跡,夏曉鈺趁無人注意離開小旅館。
4)晚8點40分左右,夏曉鈺停車清理干凈自己后,步行去自家烘培店后門把匕首扔在左邊垃圾桶里,避開監控找地方燒了染血的手套和袋子清理了痕跡,晚9點從正門進入店中。
5)陳達浪和茂又晚上9點準時到達小昊烘培店后門小巷,陳達浪去推垃圾桶,看到右邊垃圾桶是滿的,在昏黃燈光下而左邊垃圾桶瞥了一眼認為無垃圾,為發現墨綠色帶血的匕首,就只清理了右邊垃圾桶,由于夏曉鈺曾提醒陳達浪兩邊垃圾桶都要清理,為了看上去兩邊垃圾桶都清理過,所以陳達浪交換了左右垃圾桶的位置,左邊有匕首的垃圾桶被換到了右邊離開。
6)直到晚10點店員倒垃圾在右邊垃圾桶發現匕首,夏曉鈺在此之前從晚9點開始一次也沒有離開店和去后廚附近。

PS
     1,匕首刺入后心處,再拔出怎么也會帶出血來,夏曉鈺手上不可避免會有血跡,夏曉鈺也不可能赤手去翻東西,現場沒她指紋啊,所以必然帶著手套。
2,身上的血跡,如果夏曉鈺穿著一次性雨衣,又沒下雨,進入房間前不會穿會被秦天懷疑,那進入房間后現穿,那秦天背身可能只是一瞬而且也可能聽到穿衣聲音,從來戒備,夏曉鈺只能小心血不會沾到衣服上,或者穿著黑色衣服,這衣服也不能換,因為傍晚和秦天見面時有被監控拍到,換衣服,警方會懷疑。帶血匕首不能只能手拿著出門開車吧,直接放包里,包也要處理,換了包也會被懷疑,所以使用塑料袋子比較方便處理。
3,手套是可以換的,11月是冬天戴著手套很正常,更換時動作幅度小,聲音小。
所以,夏曉鈺行兇時至少準備了手套,匕首,塑料袋。
4,行兇地,秦天居住的旅館,是棚戶區,魚龍混,雜,無監控,適合作案。
5,兩個垃圾桶都是160L的容量,按一般常見的廚余垃圾算,可能也得要170公斤左右吧,所以空垃圾桶時更換位置比較合理。



二,柳晴天死亡事件
  1,案件分析
   1),2017年11月15日上午9點,彭衛國按照排班表來到要由他打掃的無名湖附近發現漂浮在無名湖水面上尸體,死者B大勤雜工柳晴天。
   2),柳晴天死亡時間推定為11月12日下午5點到9點,死因是溺死,但并非常見的因肺部進水溺亡而是干性溺死。也因此導致尸體在溺死后三天就浮到水面。11月13日B市一整天都在下雨,柳晴天是12日落水,腳印痕跡也早已被雨水沖刷干凈。無名湖周圍連個垃圾都看不到,衣服長時間泡水無法提取有效指紋信息。
3),對死者人際關系的排查暫時沒有任何突破,死者來到B市僅兩年,交際范圍幾乎僅限于學校的教職工。死者平日待人和氣、熱心腸,從未與人結怨,也未曾表現出想要輕生的念頭,可能導致自殺的事由實在是一件都找不出來。彭衛國介紹柳晴天平時很熱心,對長輩也很尊重。不抽煙不打架的,就是腦瓜子笨了點沒考上大學,家鄉在戈壁上,不會游泳。
4),調取學校道路監控時警方發現在11月12日下午5點21分,監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過,且這條路是可以通往無名湖的。但之后這段道路的監控中沒有再拍到兩人當中的任何一人。
5),無名湖旁邊的二層小樓沒有人出入的痕跡,小樓大門上掛鎖的鑰匙早就不知所蹤,整個掛鎖銹的連找人開鎖都不行只好直接砸了。里面只有厚厚的灰塵和蜘蛛網。
6),自殺和他殺都找不到動機,也沒有其他的線索。警方暫時定性為意外。
7),勤雜工彭衛國和柳晴天是老鄉和柳晴天父親相熟好多年了,前兩年柳晴天高考沒考上大學,他爹托彭衛國介紹工作,彭衛國才介紹柳晴天做學校勤雜工。彭衛國12號那天上午見過柳晴天之后就沒見過了。
8),警方派出的潛水人員只在湖里打撈出一個白色口罩。湖里其他亂七八糟的東西有不少,但是都被綠藻覆蓋包裹著,不像近期掉下去。
9),彭衛國證明柳晴天從上周開始有些感冒就買了這個口罩戴著,12日那天他記得也看到柳晴天戴著口罩。
10),學校安排勤雜工固定每周三清理無名湖,11月15日周三彭衛國打掃無名湖,11月12日為周日。

推測:
  1>柳晴天不會游泳,平時無輕生念頭,所以通常會遠離湖邊,不會無故在湖邊,除非學校安排打掃工作,2017年11月12日為周日。
2>,干性淹溺是指喉頭痙攣,呼吸道梗阻,造成窒息死亡。當喉頭痙攣時,可引起心臟反射性地停搏,也可因窒息、心肌缺氧而致心臟停搏 。此類患者肺內無水或僅有少量水,干性溺亡多發生在初學游泳者,柳晴天不會游泳,推測,柳晴天是突然落水,心理無任何準備。
  3>,柳晴天平時為人熱情,但是不夠機敏,監控拍到案發日他和一個身穿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略肥胖的人在一起朝向無名湖,因此,柳晴天當時是給這個人帶路去無名湖之后才出事。
4>,柳晴天11月12日那天去了無名湖就出事了,無工作時,他自己不會明知自己不會游泳還在湖邊逗留玩耍獨自,除非被人猛然推到水里,而死亡時間內,與柳晴天在一起的只有監控里那個身著阿迪運動服戴著鴨舌帽略肥胖的人,而無名湖平時無人,即使呼救掙扎也沒人發現。

因此,
柳晴天并非意外落水,死亡時間是11月12日下午5點-9點,是被監控11月12日下午5點21分里那個身高約1米7阿迪運動服戴鴨舌帽的略肥胖人推到無名湖溺亡的。

11),柳晴天同秦天都是學校勤雜工,年齡相仿,秦天由于燒傷長期戴著口罩,柳晴天恰好案發11月12日那天由于感冒也戴著口罩,不同的是,秦天戴著黑色口罩,柳晴天戴著白色口罩。
12),柳晴天如果去掉姓氏和秦天字音相近,但字不同,如果普通話不標準,聽上去很容易搞混。
13),已證秦天是夏曉鈺殺害的,且目的性明確,行兇是一定要確保秦天必死。
14),夏曉鈺富態,她的小昊烘培店就在出事的B大附近大概步行十幾分鐘的路程,兒子夏家昊在B大上學,夏曉鈺對B熟識,知道無名湖平時基本無人去。
15),夏曉鈺在得知夏家昊和跟自己做相似夢的學校勤雜工秦天相識之后大發雷霆,禁止夏家昊和秦天來往,且打了夏家昊。夏曉鈺通過夏家昊知道秦天的名字,因為燒傷還總是戴著口罩。
16),夏曉鈺從夏家昊處知道溺亡的人不是親天時明顯沒有回過神來,直到夏家昊叫她才反應過來,之后夏曉鈺要來了夏家昊的微信,從一開始激烈反對到后來殷勤幫忙查秦天家著火的事,明顯是故意接近秦天。
17),秦天身高1米7,柳晴天身高也是1米7。夏家昊與秦天身高相差半個頭,明顯夏家昊不是案發日同柳晴天一起出現在監控里的那個人。

因此,

     夏曉鈺在只知道秦天名字字音部分外貌,如戴著口罩身高1米7,以及工作信息后,穿著阿迪運動服戴著鴨舌帽,找到名字音很像秦天的柳晴天,讓他給自己帶路去無名湖,趁其不備推柳晴天落湖溺亡。

夏曉鈺誤把柳晴天當做秦天,錯殺了柳晴天。

ps
    題目未明確提及夏曉鈺的身高,只提供了體態特征,富態,那么其兒子夏家昊身高比1米7的秦天要高半個頭,那么知道將近10厘米,根據遺傳,母親夏曉鈺身高也不會很矮。

2,案件過程
  1)2017年11月12日,夏曉鈺穿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去B大尋找勤雜工秦天。
  2)勤雜工的制服很好辨認,秦天又總戴著口罩,身高1米7,夏曉鈺遇到了戴著白口罩柳晴天,便假意向他問路,套話問出其信息,以為就是兒子口中的秦天,夏曉鈺就和柳晴天一起出無名湖。被監控在晚5點21分拍下,二人走在去無名湖的路上。
3)到了無名湖附近,夏曉鈺趁著柳晴天不備推他落水,看著他沉下去后,清理痕跡離開。




三,夏曉鈺殺人動機
   1,夏曉鈺是通過兒子夏家昊認識的秦天,在此之前,二人無交集,一個是烘培店老板,另一個是大學勤雜工,表面看上沒有任何動機,但是夏曉鈺在即使在錯殺柳晴天后還是找機會殺了秦天。
  2,夏家昊和秦天的夢
1)夏家昊的夢
     “從記事起我就經常做同一個噩夢。
夢里的我躺在一個軟和的木匣子中,被許多動物環繞。頭上是一片星空,還有彎彎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開始搖晃,我整個人飛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過了一會兒,我的右邊就會出現了一團紅色。
那團紅色越來越大,越來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樣。
我又飛到了空中,拼命逃離著那團紅色。
后來一切都開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無盡的黑暗。”
2)秦天的夢
   夢境開頭和夏家昊正相反,是從一片黑暗之處來到了被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
慢慢地他的周圍就開始出現巨大的紅色和刺眼的亮光,還伴隨著足以劃破天際的尖叫聲和哭喊聲。
之后他也并沒有像夏家昊那樣逃離了紅色,而是感覺自己一直處在紅色之中。
每當夢到此處他就會從夢中驚醒,背部因為出汗而濕透。


推測:
  1>秦天家著火,秦天右邊身體被燒傷,當時他才1歲多,而夏家昊和秦天都是1997年5月30日出生,夏家昊當時也是1歲多。
  
2>秦天夢里的紅色應該是代表火,那么夏家昊夢里的也是火的話,就是夏家昊先從其他地方被打帶到另一個地方,遇到火災,然后被帶走。
   秦天則是一直待在某個地方,結果發生火災。

3)秦天的父親叫秦鵬,母親叫余娟,都是S市第一肥皂廠的職工,兩人在廠里相知相遇相愛。94年兩人結婚,婚后余娟懷了兩次但是都因意外而流產,直到第三胎才順利生下秦天。可是在秦天即將滿一歲的時候,家里就發生了火災。

4)秦天家的火災的起火點就在秦天家的臥室內,起火時間是1998年4月6日的凌晨2點左右。發現著火的是你家隔壁的鄰居,他在睡夢中聽到了哭喊聲以及聞到燒焦的氣味就起來查看,發現火情后馬上撥打了119和120。

5)在凌晨0點50分時,秦鵬的手機曾經發出一條短信給某個號碼,只可惜他的手機也在火災中被燒毀無法知道短信內容。消防人員也曾試圖撥打了那個號碼,提示無法接通。秦鵬的朋友們沒人認得那個號碼,而那時的手機號也沒有實名認證這么一說,所以這條線索到這就斷了。
6)秦鵬相熟的幾個工廠同事,從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而且就是在秦鵬的老婆懷著秦天的那段時間,不過因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確定那是不是秦鵬。
7)秦天家鄉S市19年前的有件失蹤案,有一家人愛女失蹤了,一直沒找著,兩個老人家到現在還在村子里等著。
8)在夏家昊的記憶里,小時候家里就是這樣吃飯。那時母親還只是一家面包廠的女工,因為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只是個臨時工身份,所以廠里不分配宿舍。母親只好在外面租了一個小房子,小到沒法容納一方小桌,母子倆只好端著飯碗站在鍋臺邊。
9)一直到夏家昊上小學的年紀,母親才終于補辦好戶口本和身份證,讓兒子上了學校,自己也終于在廠里轉正。又過了幾年等夏家昊上初中,母親辭去了面包廠的工作,用多年省吃儉用積攢的積蓄開了一家烘焙小店,家里的生活條件也開始好轉。
10)夏曉鈺只要夏家昊提及父親就會發火。

推測:

     1>夏曉鈺執著殺死秦天,在無近仇的情況下,僅僅只是不想兒子夏家昊同秦天來往是不必殺人的,除非是舊怨,秦天在最近開始積極追查查父母火災的事,夏曉鈺同這場火災有關。
     2>夏曉鈺如果只是丟失戶口身份證等這么證明只要回到自己當地警察局就可以調出檔案補辦,為何要過很久才辦上身份證明,除非她是離家出走,不想被人找到。而s市19年前在火災發生同時就發生某家女兒失蹤案。
3>秦鵬在妻子余娟懷孕時還疑似和女人去賓館開房,空穴不來風,秦鵬在男女關系復雜。如果秦鵬和夏曉鈺在一起過并發生了關系,還懷了孕,和余娟同年同月同日產下孩子,孩子卻被秦鵬帶回家和自己兒子秦天一起扶養,夏曉鈺在無法等到秦鵬離婚娶自己后,思念兒子,便在案發日跟秦鵬通過短信后去秦家要奪回兒子,由于心中憤恨,放火燒了秦家,打算讓秦家一家三口都被燒死,自己帶著兒子去了B市生活,但沒想到19年秦鵬的兒子秦天也來到了B市,還和自己兒子夏家昊認識并開始追查當年秦家火災的事,因此,夏曉鈺才非要殺了秦天以絕后患,斬草除根。
4>那么夏家昊的夢就是一開始在溫暖的嬰兒床上躺著,有很多動物掛件,后來被秦鵬搶走帶到秦家,母親夏曉鈺找到秦家放火,夏家昊才發現右邊著火,夏曉鈺抱走夏家昊,夏家昊被母親抱走逃離到黑夜中,火焰消失,周圍剩下黑暗。
秦天在秦家同父母一起睡覺,后來秦家著火,他就被火吞噬,沒有逃離,被燒傷,聽到尖叫和哭喊聲,秦天被救出,來到室外,來到星星和月亮覆蓋的地方。


因此,

      夏曉鈺是19年前給秦天家放火之人,燒死了秦鵬和余娟,并燒傷了秦天。
     夏家昊是夏曉鈺和秦鵬的兒子,夏曉鈺恨秦鵬并且為了奪回兒子,給秦家放火,19年后,又殺了秦天。

四,案件總結

   1,夏曉鈺是19年前夏曉鈺是給秦天家放火之人,燒死了秦鵬和余娟,并燒傷了秦天。
    2, 夏家昊是夏曉鈺和秦鵬的兒子,夏曉鈺恨秦鵬并且為了奪回兒子,給秦家放火,19年后,又殺了秦天。
     3,誤殺了柳晴天。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3 20:00:08 | 2020-8-15 14:41編輯
嫌疑人:夏曉鈺
夏曉鈺的早年經歷再結合19年前發生的失蹤案可以推測出,夏曉鈺就是當年失蹤的的人。
再結合秦鵬同事口證,可以推測夏曉鈺是秦鵬的出軌對象。
三者結合可以推測出,當年夏曉鈺意外懷孕,秦鵬又不管不顧,不得已生下孩子,并帶其離家出走,就此失蹤。

夏家昊對秦天的異樣感覺,夏曉鈺對于秦天的異常敏感,無不揭示著二人關系的不尋常,由此可以推測,夏家昊與秦天當為同父異母的兄弟。

二人生日的相同,我不認為會如此之巧合,因此夏家昊的生日未必是真的,可能是夏家鈺出于對于秦鵬的恨意,也可能是對夏家昊父愛的彌補,更可能她認為夏家昊才應該在這一天出生。當然不排除,夏曉鈺當時就懷孕了,并且早產,因此生在同一天。

19年前秦家火災案:
余娟常年在肥皂廠上班,對懷孕肯定會有影響,前兩次的流產也是受此影響。因此,秦鵬對于秦天的平安出生期望并不高。為了傳宗接代,秦鵬看上了夏曉鈺,希望借胎生子,此事余娟也應當知曉,不過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隨著時間的推移,秦天平安出生了,此時夏曉鈺也生下。秦天即將滿一歲時,秦鵬晚上給夏曉鈺發了信息,敷衍了夏曉鈺一番。夏曉鈺心生怨恨,放火燒死了秦鵬一家。

開始是不能將柳晴天與秦天兩案聯系的。
不過柳晴天與秦天有諸多相似,同帶口罩,同是B大勤雜工,年齡相仿,名字諧音相同。
這一系列特征,是兇手目標的標志,所以可以將兩案并做一案。

柳晴天溺亡案:
可以確定柳晴天是秦天的替死鬼。

時隔多年,以為秦鵬一家已經被燒死的夏曉鈺安心的過著自己的生活。
沒想到夏家昊竟然在學校偶遇秦天——秦鵬的兒子。

夏曉鈺不清楚秦天長相,只是通過夏家昊的描述,得知明顯特征——帶著口罩。

11月12號下午,夏曉鈺喬裝打扮,來到了B大,看到了帶著口罩的柳晴天并上前詢問,聽到“晴天”的回答,以為是秦天,便借口讓他帶著自己去無名湖,柳晴天是個熱心腸,便帶著夏曉鈺一路前往。到達湖邊,趁著柳晴天不注意,把他推入湖中。
柳晴天因為是旱鴨子,加上當時天氣寒冷,由于寒冷刺激和不會游泳的驚恐,導致氣管痙攣,缺氧,干性溺亡。
夏曉鈺則一路躲避監控逃離B大。

秦天被刺身亡案:
夏曉鈺對于夏家昊的態度轉變,甚至于做了一大桌子菜,其實是用來安慰夏家昊,也有可能是慶祝自己消除了一個影響安穩的隱患。
席間夏曉鈺打聽到秦天未死,自己殺錯了人。便對秦天的態度發生轉變,借口幫助查案,得到了秦天的微信,為自己下一步殺人做準備。

11月22日,夏曉鈺微信約秦天確認其人。
談話期間,夏曉鈺半真半假的表露了與秦鵬的故人關系,并以關心為由,前往秦天居所,避人殺害對方。

通過秦天遇害現場可以看出,兇手是背后偷襲,隨后偽造成入室搶劫。

夏曉鈺的脫疑證明:
夏曉鈺通過提醒的方式將環衛工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右邊的垃圾桶,其實帶血刀已經在左邊的垃圾桶,趁著環衛工倒垃圾的時間,將左右交換,造成刀在9點之后才放入的假象。
夏曉鈺阻止警察拍照,也是為了防止后續會被人識破,所以寧愿讓警察帶走垃圾桶。

夏曉鈺為了夏家昊的未來和生活的安穩,不惜一切代價。
兩個不同的夢暗示了兩個人不同的結局。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3 20:00:28 | 2020-8-15 19:58編輯
一共有三起案件,分別是11月15日(周三)發現的無名湖案,11月22日(周三)的秦天案以及98年的火災案。
先從98年的火災案說起:
時間 :1998年4月6日凌晨
地點: 秦鵬家里
死者: 秦鵬,余娟
死因: 嗆死
這起案件的線索不算很多,只知道:
①起火原因是因為窗簾失火
②在凌晨0點50分時,秦鵬的手機曾經發出一條短信給某個號碼
③在余娟懷孕期間秦鵬疑似出軌
④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一直沒找著
⑤婚后余娟懷了兩次但是都因意外而流產,直到第三胎才順利生下秦天。
再結合一下夏曉鈺從來不提夏家昊的父親,一提到就會發貨以及聽說秦天之后的反應,初步可以判斷她就是20年前秦鵬的出軌對象,同時也是19年前失蹤的那個愛女。
另外值得起疑的一點是夏家昊與秦天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從他們所做的夢來看他們的夢似乎都與火災有關(而且“天”和“昊”都與天空有關)。我懷疑他們可能是親生兄弟,就像是《俠客行》或者《絕代雙驕》里的那樣。夏家昊被夏曉鈺抱走了。
這樣分析下來,夏曉鈺應該就是當年的那起火災案的兇手。動機或許是因為秦鵬的用情不專,因愛生恨之類的。余娟前兩次的流產應該也是她造成的(純屬猜測,無證據)



再就是第二個案子,無名湖案。11月15日由彭衛國發現尸體,死者柳晴天
死亡時間: 11月12日
地點: 無名湖
死因: 干性溺死
干性溺死(drydrowning):為非典型溺死。 溺水者為落水后死亡,但尸檢未見呼吸道和肺泡中有較多溺液。另外,死者當時感冒了,帶著口罩,可能就是口罩導致死者為干性溺死的。
現在最有嫌疑的人就是監控所拍到的和死者一起出現的人。兇手避開了監控說明兇手對校園里的情況十分了解,但死者待人和善,并沒有與人產生什么恩怨。所以我猜測會不會是誤殺,兇手則是夏曉鈺。
夏曉鈺在當年殺了秦鵬和余娟后,抱走了他們的一個兒子,起名夏家昊。沒想到多年之后夏家昊又碰到了火災中存活的秦天。于是起了殺心,打算殺死秦天。
由于死者柳晴天的“晴天”與“秦天”的發音接近,又都是勤雜工,可能因此錯把柳晴天當作秦天殺死。題中也提到了夏曉鈺的店價格公道而且就在要道,學校的學生經常來。如果僅僅只是離學校近,味道好勤雜工是一定不會來的,但這家店價格廉美,勤雜工完全有支付能力。



然后就是11月22日晚發生的秦天案了。
死亡時間:11月22日20點到22點之間
地點:菊苣旅店212房
兇器:夏曉鈺店垃圾桶中的刀
嫌疑人:夏家昊,夏曉鈺
兇手:夏曉鈺
經過調查死者沒有與人結怨,而案發現場與兇器上都沒有指紋說明這是一起有預謀的計劃殺人,有嫌疑的人就只剩下最近與他有過聯系的夏家母子。夏家昊并沒有動機殺他,而夏曉鈺疑似是秦天的殺父弒母的仇人,完全可能殺掉秦天。
所以完全可以確定兇手是夏曉鈺了。現在所存在的疑點就是兇器是如何出現在垃圾桶里的。
九點之后夏曉鈺是沒有出過小昊烘培的,根據他們的證詞似乎兇器的確是在九點之后扔在垃圾桶的。
但是:
引用
我還特地問了一下陳達浪當時的情況,他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


女生指著自己右手邊的垃圾桶
可以發現發現刀的垃圾桶和陳達浪所倒的垃圾桶并不是同一個。而刀柄是墨綠色的,根據陳達浪的證詞,除了所倒的垃圾桶 另一個他只是粗略的看了一眼,刀很容易被忽略。所以夏曉鈺應該是將刀扔在了另外一個垃圾桶里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3 20:01:03 | 2020-8-15 15:41編輯
兇手是夏曉鈺
殺死勤雜工是因為她把勤雜工誤當成秦鵬,在岸邊直接推他下河,因為戴口罩所以沒認清。
夏曉鈺先和秦鵬聊天,兩人一起回到出租屋,夏曉鈺趁秦鵬不備,一刀捅向他的心臟,將其殺死,然后將刀放入左邊垃圾桶,因為是墨綠色的,所以收垃圾的未看清
放火的也是夏曉鈺,她做了別人的小三,很生氣,打電話質問,遭到辱罵,所以她偷進了臥室,放了一把火,順便帶走了其中一個孩子,兩老人失蹤的女兒也是她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3 20:02:18
占樓嚶嚶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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