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字為原文,紅字為重要結論,引用均為原文。
兇手:夏曉鈺(余娟)
一、火災案分析
起火點:臥室。
起火時間:凌晨2點左右。
起火原因:打火機點燃窗簾。
疑點①.現場尸體引用 為了核實身份,法醫將你的DNA與兩具尸體做了比對,確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鵬和余娟。
兩具尸體僅與孩子做過比對,只能說孩子也就是秦天與兩具尸體存在親子關系,尸體是一男一女(什么?同性生子?做醒夢,而且法醫不會連男女都看不出來吧),而并不能證明尸體就是秦鵬和余娟。
引用 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而且就是在秦鵬的老婆懷著秦天的那段時間,不過因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確定那是不是秦鵬。
推論:秦鵬很可能出軌,有個情婦。當時能去賓館開房,說明情婦應該還沒懷孕。
噩夢分析
1).夏家昊的噩夢引用 夢里的我躺在一個軟和的木匣子 中,被許多動物環繞。頭上是一片星空,還有彎彎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開始搖晃,我整個人飛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過了一會兒,我的右邊就會出現了一團紅色 。那團紅色越來越大,越來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樣。我又飛到了空中,拼命逃離著那團紅色。后來一切都開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無盡的黑暗。
軟和的木匣子——搖籃/嬰兒床;
動物環繞——搖籃/嬰兒床上方的裝飾;
頭上的星空和月亮——天花板的壁紙;
匣子搖晃——有人搖搖籃/嬰兒床;
飛到空中降落地面——有人舉起了孩子又將其放入搖籃/嬰兒床或者是因為嬰兒床搖晃產生的錯覺;
一團紅色——火;
又飛到空中,拼命逃離紅色——有人抱起了孩子離開了房間;
無盡的黑暗——睡著了(可能被蒙頭了)
先起火后抱走的夏家昊。
2).秦天的噩夢引用 是從一片黑暗之處來到了被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慢慢地他的周圍就開始出現巨大的紅色和刺眼的亮光,還伴隨著足以劃破天際的尖叫聲和哭喊聲。之后他也并沒有像夏家昊那樣逃離了紅色,而是感覺自己一直處在紅色之中。
黑暗之處來到被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被人從別的地方,放到了夏家昊的搖籃/嬰兒床;
巨大的紅光——火;
刺眼的亮光——車燈或者是手電筒?;
尖叫聲和哭喊聲——周圍鄰居或者尸體發出的聲音(在消防隊趕來前,其他住戶們也都被這位鄰居叫醒,大家沖進了你家幫忙滅火,也因此及時搶救出了當時躺在嬰兒床中嗷嗷大哭的你。);
推論:1998年4月6日秦鵬家火災現場,夏家昊和秦天都在,除了兩具燒焦的尸體以外,還有第五個人的存在,因為換孩子的時候已經起火,所以就是他抱走了在嬰兒床里的夏家昊,并將秦天放入的嬰兒車。因為本題不存在合謀,所以抱走夏家昊和放秦天進嬰兒車的應是同一人。
那么就有兩個情況:
1).抱走夏家昊的是男人。但是根據夏家昊所說,家中只有母親,從未見過父親,而且一提起來母親也會生氣,如果當初抱走夏家昊的是男人,那么夏家昊的母親夏曉鈺也應該知道當年發生的事情,并且這個男人不可能不存在于夏家昊的生活中,所以排除這個可能。
2).抱走夏家昊的是女人。那么這個人只可能是一直照顧夏家昊的母親——夏曉鈺。因為夏家昊是被抱離嬰兒床的,所以夏家昊應當是一直在嬰兒床里的,只有自己家的孩子才應該放在自己屋子的嬰兒床里。所以夏家昊是秦鵬和余娟的孩子。而當年被燒死的兩具尸體,一具是秦鵬,而另一具并不是大家以為已經死了的余娟,而是秦鵬情婦,秦天是她和秦鵬所生的孩子。而真正的余娟則帶著“秦天”—夏家昊自己的孩子離開了,并且改名夏曉鈺。(偷梁換柱,貍貓換太子)。
那么就出現了一個問題,為什么秦鵬的情婦會跟秦鵬一起躺在床上?
①.倆人睡了。這樣可以解釋在一張床的問題,但是無法解釋后來的換孩子問題。因為換孩子的時候已經著火了,所以只可能是兇手換的。除非,倆人睡了之后,余娟帶著情婦兒子來了,交換了孩子,但是余娟怎么會知道情婦孩子在哪里呢?就算知道又要如何偷取呢?
②.被人迷暈之后放到床上。這種情況下就是,兇手利用某種方法使情婦和孩子來到家中,或者本來就因為某些原因而來,之后用藥迷暈,點火換孩子。
引用 “我1997年的。”“誒!我也是啊,我5月30號生日,你呢?”秦天瞪大了雙……單眼,“我也,我也是5月30號生日。”
之前說過秦天和夏家昊是被人互換了。這也就是為什么秦天和夏家昊同年同月同日生日的原因,其實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是秦天被當成了秦鵬和余娟的兒子,所以他的生日自然就是夏家昊出生的那一天,但其實秦天并不是那一天出生的,而他應該比夏家昊小幾個月。作為抱走夏家昊的夏曉鈺(余娟)自然知道自己兒子的生日。
引用 他還跟我說了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
19年前就是1998年,與火災案發生在同一年。
推論:失蹤的愛女正是秦天家火災現場的另一具尸體,也就是秦天的媽媽,與秦鵬有染的人。
引用 當時消防人員檢查了門窗,門雖然被鄰居們踹掉,但是并沒有其他撬鎖的痕跡,窗戶也是。而兩具尸體也都是在活著的情況下被燒死,雖然更準確的說應該是嗆死。
根據之前所說,現場一共五個人:兩個嬰兒——夏家昊、秦天,三個成年人——秦鵬,余娟,秦鵬情婦。其中夏曉鈺(余娟)抱著夏家昊離開了,所以鄰居發現火災的時候只在現場看到了三個人。因為夏曉鈺也就是余娟,是房子的主人,所以肯定有鑰匙,那么離開鎖門就很輕松容易。
疑點②.身份證引用 因為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一直到夏家昊上小學的年紀,母親才終于補辦好戶口本和身份證
推論:并不是因為遭賊,而是因為“夏曉鈺”這個身份是沒有身份證的,她就是被認為死亡的余娟。之后終于走關系、花錢辦好了身份證戶口來讓夏家昊上學。
疑點③.短信引用 在凌晨0點50分時,秦鵬的手機曾經發出一條短信給某個號碼
推論:短信應該是發給與秦鵬情婦的。因為現場能夠發送短信的只有三個人,一是秦鵬,二是余娟,三是秦鵬情婦。在秦鵬和余娟的家中,總不可能半夜給余娟發短信吧。或者,短信是偽造的,但是現場都被燒毀了,偽造一個當時無法查清楚的短信做什么呢?
①.如果是秦鵬自己發的,那么就有兩種可能
1).讓她來家中幽會。如果是家中幽會,那么余娟肯定是出門了,但是會選擇半夜凌晨這種時間嗎?雖然這時候大家都睡了,不會被發現,但是如果出門去賓館不是更好嗎?如果妻子突然回來了呢?而且誰幽會還會帶著孩子來呢?當時現場秦天和夏家昊應該是都在的。夏家昊作為余娟的孩子在嬰兒床里很正常,但是之后被帶到現場的秦鵬呢?或者,余娟發現丈夫出軌,那么有沒有可能利用私家偵探查出來秦鵬情婦和孩子的住址,之后自己帶著孩子過來呢?但是她并不會有對方家里的鑰匙,難道要撬門嗎?然后精準知道今晚丈夫要約會情婦到家,然后自己帶著孩子來,制造火災現場?
2).攤牌。妻子發現了自己出軌的證據,三個人一起坐下來協商一下未來如何,這樣帶孩子出現就比較正常,因為就算雇保姆一般也是看白天,晚上是自己帶孩子。但是談判選擇半夜就很奇怪,明明可以白天找個地方三個人坐下來談,孩子還可以交給保姆或者家人帶,晚上還要自己照顧孩子。而且如果對方不帶孩子來呢,夏曉鈺就無法通過孩子來證明自己已經死亡,更甚者,其實夏曉鈺就是想連著孩子一起燒死。從現場看,余娟應該并不是臨時起意,應是預謀了很久想到了這個方法,制造自己的死亡與新生,那么當晚情婦來家中也應是計算好的時間。
②.如果是別人用秦鵬手機發送,那么只有一種可能就是他的妻子余娟發的,目的就是為了讓秦鵬情婦帶著孩子來,然后自己用一把火將他們都燒了,把現場布置成意外起火的樣子,讓大家誤以為自己和秦鵬還有孩子都死在了火場,做一個死遁,自己帶著孩子去外面快樂生活。短信上可能說的是讓她帶著孩子來一趟,然后討論一下未來?或者讓她將兩個孩子互換,讓余娟養她的孩子,她養余娟的孩子?
短信是0點50分發的,那么情婦跟孩子應該是在差不多1點多到達的秦鵬家,那么根據調查2點起火,時間上是滿足的。
當時鄰居只聽到了嬰兒床里的秦天的哭喊聲,并沒有聽到當時在床上的兩個人的聲音,這么大的火和煙,睡得再死也應該會醒吧?除非當時兩個人其實已經昏迷了。那么這個昏迷是在著火后吸入了過量濃煙還是在著火前就已經昏迷?
殺人動機:
很明顯,報復自己的丈夫。自己流產兩次才懷上了孩子,丈夫卻趁著自己懷孕的時候出軌,外面還有一個跟自己兒子差不多大的孩子。于是想到了,可以將情婦、丈夫以及他們的孩子一起燒死,制造出一家三口死于意外的假象,偽造自己的死亡,帶著自己的孩子迎向新生。
當時可能是余娟或者余娟讓秦鵬發送的短信,讓情婦帶著孩子來家中,大家商討下以后怎么辦。然后余娟給大家倒水,在水中下了安眠藥之類的,將兩個人迷暈,搬到床上,點火換孩子一氣呵成。當時夏家昊感覺的瞎子搖晃,可能是余娟在搬運過程中不小心碰到的嬰兒車所以搖晃。
如果余娟已經提前弄暈了秦鵬,之后讓情婦來,那么開門的時候,情婦可能會警覺,并且當時抱著孩子,如果直接用啥手絹迷暈,孩子可能會摔醒然后大哭,引來其他人。
二、浮尸案分析引用 無名湖旁邊的二層小樓沒有人出入的痕跡,小樓大門上掛鎖的鑰匙早就不知所蹤,整個掛鎖銹的連找人開鎖都不行只好直接砸了。里面只有厚厚的灰塵和蜘蛛網。
如果有人進入過小樓,那么蜘蛛網不可能還那么多,地上的灰塵也會讓人留下腳印,并且掛鎖也是被警察砸開的。所以無名湖旁邊的二層小樓真的沒有人出入過。
死因分析:引用 死因是溺死,但并非常見的因肺部進水溺亡而是干性溺死。也因此導致尸體在溺死后三天就浮到水面。
要么是意外,要么是有人將其推入湖中。
引用 如尸體發現者彭衛國所說,死者平日待人和氣、熱心腸,從未與人結怨,也未曾表現出想要輕生的念頭,可能導致自殺的事由實在是一件都找不出來。
排除自殺和正常情況下的仇殺。而且死者并沒說有丟失什么貴重物品,所以排除劫財。
疑點①.白色口罩引用 警方派出了三人淺下無名湖,湖水不深,潛水人員很快到了底部。過了5分鐘左右,三人返回水面,其中一人手里拿著一個白色口罩。
根據彭衛國口供,死者柳晴天因為感冒當天是戴著口罩的,所以打撈出來的口罩是柳晴天的。那么口罩脫落的原因有,死者曾跟人有過爭執,或者是死者墜入湖中掙扎時掉落,或者是死亡之后因為尸體發生的一系列反應而掉落。如果是掙扎脫落應該是留在了岸上,可能會被后來的雨水沖入湖中,但是如果這樣,兇手拿走豈不更好?所以應該是墜湖之后掉落。
疑點②.奇怪的人引用 11月12日下午5點21分,一段監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過,且這條路是可以通往無名湖的。但之后這段道路的監控中沒有再拍到兩人當中的任何一人,其余監控中則沒有特別發現。
根據對秦天尸體的描述,我們得知,秦天身高一米七左右。但是秦天是住在月租300塊棚戶區,手機屏幕都碎了運行速度賊慢,手機殼還臟兮兮的一個人,怎么有錢買阿迪運動服,而且從他吃烤鴨的狀態看,他很難吃到這樣的食物,此人又窮又瘦,所以不可能是監控拍到的人。
引用 一路上夏家昊都摟著秦天,這本有些引人注意。而兩人的穿著和半個頭的身高差又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不免讓路過的人們多看幾眼。
推論:夏家昊和秦天差半個頭,因為夏家昊一直摟著秦天,如果夏家昊比秦天矮,那么這個姿勢是非常難受的而且可能做不到,所以夏家昊比秦天高。當然我說的是摟肩膀和脖子,兩個大男人還能摟著腰嗎?好gay喲~
引用 母親一把抱住兒子并踮起腳親吻了他的額頭,夏家昊的臉霎時就紅了。
推論:夏家昊的母親夏曉鈺身高在一米七左右。踮起腳尖能夠親吻夏家昊額頭,說明兩個人身高差半個頭左右。
引用 沒一會兒門就被推開,一位富態的中年女子從門內出來,她的身后還站著店長和另外三名店員。“您好,我就是這家店的老板夏曉鈺。”中年女子做了個自我介紹。
推論:這個身穿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略微肥胖,身高一米七左右的人是夏曉鈺。
那么問題來了,夏曉鈺為什么要來學校?這天是周日,兒子應該回家的,之前兒子跟她吵了一架,就算兒子回到了學校,那么她來之后或者之前也應該給兒子打電話,但是上周和母親鬧了不愉快后夏家昊這一周都沒打電話回去,也沒接到母親的電話。所以,不可能是來看兒子的。難道是來欣賞風景?從小昊烘焙到B大步行估計也就10多分鐘,但是如果是來欣賞風景需要捂得這么嚴實嗎?并且如果欣賞風景,之后的監控為什么又沒有拍到了呢?難道走的每條路都完美錯過監控?而且是這樣的話,之后再跟兒子交談中也應該提到當天去過B大,或者給警方提供點線索。
所以,當時很可能是夏曉鈺尾隨柳晴天。那么為什么要尾隨呢?之前我們分析過,夏曉鈺是19年前火災案的嫌疑人,她發現原來當年情婦的兒子沒有死,并且一直在調查真相,她慌了,她決定將其殺害,正所謂: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如果兩個人并排行走的花,完全可以從交談中得知他并不是自己要殺害的秦天,那么之后柳晴天又怎么會死呢?真就腳滑,然后因為不會游泳,導致嚇到休克狗帶?之后夏曉鈺不提是因為自己當時目的就不單純?怕被人誤會是殺人兇手?
推論:頭戴鴨舌帽,身穿阿迪運動服的人是夏曉鈺,她就是殺害柳晴天的兇手。之后可能是在哪個地方把衣服換了或者脫掉離開,所以沒被監控拍到;也可能是躲避了監控離開。因為兒子每周末都會回家,而且自己的店也開在B大附近,要知道B大情況并不難。比如B大有個無名湖,這座湖很少有人來,只有每周三學校安排人打掃一次衛生等。但是監控呢?如果要躲避監控,那么肯定很熟悉校園,知道哪里有監控,哪里沒有,或者他有小幸運。也可能是夏家昊曾經在家中跟她提到過?
或者當天夏曉鈺來到學校,看到了與兒子年齡相仿還戴著口罩的柳晴天,誤以為是秦天,走過去交談比如:從來沒去過未名湖啥的讓他帶著一起去,因為死者柳晴天待人和氣,所以就帶著夏曉鈺去了未名湖,卻沒想到這是個死神。路上還可以問問學校的安全問題,就比如監控啥的,這樣就可能會知道監控的事情,但是如果都問了為什么不問一下名字呢?可能就是認定了所以才不問名字?但是看上去尾隨是更為合理的。
引用 死亡時間推定為11月12日下午5點到9點。烘焙店的生意也是蒸蒸日上,為此她還雇傭了專門的店長給自己減負。然而上個月裝修擴充店面賣起了奶茶,顧客多的時候她也就不得不去幫襯一下。
11月12日是周日,夏家昊每周末都會回家跟母親在一起,但那天兩人不歡而散。即使之后夏家昊依舊在家,夏曉鈺也可以因為店鋪有事而離開家。店鋪距離B大步行也就10分鐘,所以夏曉鈺是有時間去殺害柳晴天的。
引用 “小昊,最近學校里有什么有趣的事嗎?”夏曉鈺的提問將夏家昊從回憶拉到現實。“倒是有一件事,雖然說不上有趣。我們學校有個無名湖您知道吧?”“聽說過。”“周三的時候在那個湖里發現了一具尸體,聽說就漂在湖面上。”“聽起來很可怕呀,那死的是誰?是不是有學生學習壓力太大自殺了。”“不是學生,聽說是個勤雜工。”“哦?不會就是你上次說的那個……”“不是,是另外一個人,不過年紀跟我也差不多。”夏家昊往嘴里扒了一口飯,“媽,湯是不是可以了?”他走到鍋臺邊看了一下,“媽?”夏曉鈺回過神來也湊到鍋臺
從之后夏家昊跟夏曉鈺的談話中,我們可以看出:夏曉鈺是話題發起人。開始引導,其實真正想問的就是無名湖的尸體,想知道死沒死透,有沒有留下什么證據。“哦?不會就是你上次說的那個……”說這句話的時候其實心中在竊喜,然后等兒子一個肯定的答復。結果得知,殺錯人了!就有了之后的發呆和問兒子要秦天微信。(看我這次還不殺了你!)
殺人動機:
認錯人了,夏曉鈺將柳晴天誤認為是秦天,于是將其推入河中殺害。(慘啊)引用 如往常一樣,夏家昊會在吃飯時說起校園軼事,這次的主題很顯然會是秦天,他將自己與秦天相遇的情形簡單說了一遍。“……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夢。本亦學長也很厲害馬上推測出秦天被燒傷所以總是戴著口罩……”
所以夏曉鈺只知道秦天是學校的勤雜工,并且戴著口罩來遮擋燒傷,但不知道秦天具體的樣子。而恰巧那天,她遇到了因為感冒而戴上口罩的勤雜工柳晴天,而且與兒子的年齡也相仿。之后開始了尾隨,并在尾隨過程中思考如何將其殺害,剛好來到了無名湖,她想起來這里很少有人會來,趁著無人將其推入湖中。而在兒子跟她說了這件事之前,她并不知道殺錯人了。
三、旅館男尸案分析
案發現場分析引用 看到穿制服的警察老云二話不說將兩人帶到了旅館的頂樓——也就是二樓——走廊盡頭的212房。“就是這兒。”
從尸體的尸斑及現場血跡判斷,尸體并未經過搬運,212房為第一現場。
因為死者秦天所住的房間位于走廊盡頭,所以將人殺害之后離開現場,很難被人發現。
引用 房間內一名身高約一米七的男子腳對著門頭朝著桌子趴倒在桌子前的地上,桌子的抽屜翻倒在一邊,里面的東西撒了一地。
引用 一個單人房,門上有個貓眼,門鎖則是常見的方形防盜鎖,里外均沒有把手,外側只有一個鑰匙孔。窗戶則是老式的木制窗戶,插銷從里面插上。
死者秦天身高一米七左右。如果有人敲門,死者會從貓眼看見對方是誰,那么能開門就一定是熟人。
引用 現場門窗均無外力破壞的痕跡,屋內也無明顯打斗痕跡,房間的鑰匙倒是放在死者衣服口袋中。
推論:兇手與死者認識,死者自己開的門。窗戶插銷在屋內,而且當時老云發現尸體的時候,門是開的并未關上,所以兇手并不需要從窗戶逃走,直接走門口就行了,窗戶逃走的話還容易留下痕跡,之后要從外插插銷,還要使用復雜的手法。而房間鑰匙在死者衣服口袋中未被拿走,說明兇手殺完人就離開了,根本不考慮要不要做個密室啊之類的。
引用 從抽屜的情況來看應該有人曾經進行翻找,現場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機及錢包、現金
看起來像是謀財,但如果是這樣,兇手如何進入房間,門窗均為被破壞,而且一個居住在棚戶區,月租房300塊的人身上能有多少錢,值得別人謀財害命嗎?所以這是兇手偽裝成死者是被謀財害命的樣子。也可能是秦天真的找到了啥文件?然后被兇手帶走。
尸體分析引用 死者從背部被人用利器垂直刺破心臟(未刺穿),后利器被拔出造成失血性休克,在短時間內迅速死亡。并且從傷口狀來看,利器刺入后甚至還稍微旋轉了一下,使得破口更加嚴重
前面我們分析過,兇手與死者認識,在被死者領入房間的時候趁死者背對,一刀捅死死者。那么這樣就需要快、準、狠。因為如果沒有一刀殺掉死者,或者刺的位置不是重要臟器,那么死者就會有時間呼救,自己就會被抓。所以兇手選擇了捅心臟。
而兇器是從背部垂直刺入的,要么是兇手手握刀柄平行于地面刺入,要么是利用某種機關才能垂直刺入。如果是利用機關的話,兇器就應該是在死者身后門的方向,但是從現場看,是很難實現的,而且如果是利用機關的話很明顯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而之后兇器被發現在烘培店后巷的垃圾桶,兇手是沒有理由回到現場去回收兇器,而且如果是這樣的話兇手還需要提前來到布置機關,但是兇手并不會有鑰匙,而門鎖也沒破壞。那么就剩下一種可能就是兇手手握刀柄平行于地面刺入死者心臟。這說明很可能兇手跟死者的身高差不多。
而兇器的旋轉很可能是拔出來造成的。因為這種方法刺入拔出來有點困難,而且如果是故意旋轉想讓死者死的更快,那么應該旋轉角度很高甚是很多次,或者再捅幾刀。
兇器分析引用 法醫將從小昊烘焙后門垃圾桶的拾得的匕首進行了化驗。匕首形狀符合傷口形狀,匕首上的血跡經過化驗也確定為秦天的血跡,且刀刃上還找到了些許屬于秦天的人體組織。確定該匕首為兇器無疑。匕首上未提取出任何指紋。
根據檢測,烘焙店后廚通往的小巷中發現的匕首就是殺害秦天的。那么兇手為什么要將匕首拿離案發現場呢?匕首上沒有任何指紋。兇手完全可以殺害完秦天后,擦干凈匕首或者捅的時候已經戴好了手套,直接將匕首就在案發現場,就算要帶走,隨便找個地方扔就是了,為什么這么巧就扔在曾跟死者有過聯系的夏曉鈺開的店附近呢?這說明,殺害秦天的兇手就是夏曉鈺。她拿走匕首的目的就是為了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因為秦天死后,警方會排查他的社會關系,那么就會找到自己與秦天的聊天記錄,發現自己同秦天當天見過面。這個匕首就是利用垃圾回收車每天固定時間來,從而提供自己沒時間扔兇器人在店中的不在場證明。若是留在現場,那么自己在秦天遇害之后就沒有不在場證明了。(聰明反被聰明誤,這樣更會被懷疑好嗎!)因為沒有時間扔兇器,所以自己就不是兇手。
引用 在后門的兩側的確一左一右放著兩個垃圾桶,外觀都是綠色的大小也一致。
根據陳達浪口供,他當時只看到了門右邊的垃圾桶有垃圾,另一個只是瞥了一眼沒有東西。而當時李隋藝是背靠著門,指著自己右手邊的垃圾桶說的那里發現的匕首。所以很可能陳達浪所說的右邊跟李隋藝所說的右邊不是一個方向,也就不是一個桶,被發現裝匕首的垃圾桶并不是裝滿垃圾的那個。因為陳達浪倒垃圾,所以他是在外面面對的門,那么他的右邊就是李隋藝的左邊。為了方便理解,我們將裝匕首的垃圾桶稱為垃圾桶A,另一個垃圾桶稱為垃圾桶B。也就是發現匕首的是垃圾桶A,而裝滿垃圾被倒的是垃圾桶B。
引用 “當然了。我們都是固定在每天下班的時候把一天的垃圾都倒進門外的兩個垃圾桶里,而我們下班是在10點,所以每次倒完就需要等第二天晚上9點垃圾車來清理,在那之前垃圾桶里應該是堆滿了垃圾的。”
“當時是倒在這個垃圾桶里嗎?”李亙亦再次指著發現匕首的垃圾桶。“是的。”“另外一個垃圾桶有沒有倒?”兩人搖頭。“這兩天的垃圾不算多,一個垃圾桶正好夠裝滿。”
推論:兩個垃圾桶換過位置
根據賈儒和何碧的口供,他們兩個人昨天扔垃圾的是垃圾桶A,但第二天被陳達浪倒垃圾的垃圾桶卻是垃圾桶B,垃圾桶裝滿垃圾能重達170公斤,如果直接將垃圾桶A的垃圾放入垃圾桶B,費時費力。而這種垃圾桶下方是有滑輪的,為了方便推來倒垃圾,所以夏曉鈺只需要將兩個垃圾桶對調即可。將匕首扔進沒有垃圾的垃圾桶內,之后推兩個垃圾桶讓他們互換位置。這樣就造成了環衛工和店員口供一致的假象,為自己提供了不在場證明。而且這里是后廚對著的小巷,基本也不會有人來,店員也是每天下班扔垃圾,所以并不會被人發現。
引用 她9點到了小昊烘焙后就一直呆在店內,沒有進過后廚也沒有出過前門,一直到10點李隋藝發現匕首。
他們確實是9點左右——確切的說是9點1、2分的時候,因為在他們停車前廣播臺里9點準時開播的節目已經開始播放——開車(自動垃圾車)到了小昊烘焙后廚那條巷子,將放有垃圾的垃圾桶清理干凈再放回。
推論:夏曉鈺在回店內之前先將匕首扔進了沒裝垃圾的空桶,然后調換了兩個垃圾桶的位置。垃圾車來收垃圾的時候已經是9點之后了,而夏曉鈺9點已經來到了店內,之后也沒出去過,不可能去放匕首,所以只能是之前將匕首放入垃圾桶。
引用 “我們倒垃圾的時候會把門上方的日光燈打開,一般來說是不會看漏的。”李亙亦抬頭看了一眼,門上方有一盞日光燈和一盞白熾燈,白熾燈發出的光線昏黃完全被日光燈蓋了過去所以他剛剛才沒發現。
烘焙店只有倒垃圾的時候才會打開門上方日光燈,所以當時門外只有一個白熾燈是開的,而且燈光昏黃,桶是綠色的,匕首的炳是墨綠色的跟桶融合在一起,所以陳達浪那一眼也只是看清桶里沒有垃圾,而不是沒有匕首,匕首完全可以貼著桶放(貼著桶的那側的桶壁是面對陳達浪的那側桶壁),在視線的盲區。而且李亙亦也是借著日光燈才看清楚垃圾桶內的匕首。因為沒有垃圾(不包括匕首),所以并不需要將這個桶拖出來倒垃圾。
補充:引用 陳達浪拿起茶幾上給客人準備的茶自顧自喝了一口,“噢對了,當時她還提醒俺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當時兩個垃圾桶都有垃圾嗎?”“是啊,俺記得一個堆滿了另一個很少。”
當時夏曉鈺應該是提醒讓他把垃圾桶很少垃圾的那個給倒了,但是可能陳達浪走向了另一邊,他倆說的右邊不同。而后來夏曉鈺發現自己殺錯了人,想要殺的秦天沒死,然后想到了這個方法。屆時,都說右邊,會誤導警方,還能提供自己不在場證明,美滋滋。
機關排除:
根據李亙亦同事小品的調查:垃圾桶位置附近并沒有可疑的痕跡。而且想要讓刀在9點后自動掉落,如果是在上方,那么還要保證垃圾桶桶蓋是打開狀態。而當晚夏曉鈺一直在前廳負責收銀及招呼客人,離后廚很遠,如果有什么連動機關是很容易被發現的。即使是將匕首卡在垃圾桶內,如果不換垃圾桶,直接放在裝滿垃圾的垃圾桶里,去收垃圾裝車的陳達浪是會看到的,而且無法保證匕首不會被垃圾車裝走。如果是卡在空垃圾桶內,當時陳達浪掀起蓋子看的時候是在盲區看不到,也無法保證等他關上蓋子之后匕首就會掉落進垃圾桶,而且掉落是會有聲音的,也容易被發現。
夏曉鈺不讓拍照原因:引用 李亙亦說完向大家點頭致意,隨后拿出手機想拍下后門的情況,卻被夏曉鈺阻攔。“警官先生,您這是干嗎呀?”“沒什么,就是拍照做個記錄。”“您這讓我們不要把匕首的事說出去,那我們也不想惹事呀。可您拍照這以后要是傳出去,我們就不好做生意了。要不您把右邊這垃圾桶拿走都行。”
很可能是夏曉鈺將后門白熾燈的燈泡擰松了,造成燈光更加昏暗,完成自己的詭計(使陳達浪看不到垃圾桶里的匕首),她害怕李亙亦拍照之后會被發現。
輔證引用 夏家昊通過微信把自己母親的話轉告給了秦天,后者馬上同意了好友請求。
通過企鵝公司我們調取了由他手機號注冊的微信的聊天記錄。記錄顯示近期他只與兩個人有過聯系,一個是你的學弟夏家昊,另一個你絕對想不到,是夏家昊的母親夏曉鈺。
而且在11月22日也就是秦天遇害當天下午5點左右,夏曉鈺發了微信給秦天說要約他出來聊聊他家火災的事。約會時間就定在晚上7點學校附近的星星咖啡廳。我們去星星咖啡廳詢問過店員也查過店內監控,兩人的確在晚上7點左右來到咖啡廳,大概聊了半個小時后一起離開。之后兩人的去向不明,棚戶區沒有監控。
夏曉鈺通過兒子夏家昊加上了秦天微信,利用19年前火災來引誘秦天與自己聊天,之后一步一步讓秦天信任自己,然后將其殘忍殺害。
引用 從警局步行約20分鐘,李亙亦和小戴來到了一家名為小昊烘焙的店鋪。
從警局出發,開車約15分鐘便抵達了B市最大的棚戶區。
正常人步行速度大概4.5~6km/h,開車車速一般60km/h,那么從小昊烘焙店鋪到達棚戶區也就13~17分鐘左右。所以夏曉鈺和秦天完全可以在離開咖啡廳(7點半)之后,來到秦天所住的棚戶區中,大概8點左右,然后秦天被夏曉鈺殺害,之后夏曉鈺回到烘培店后小巷,交換垃圾桶位置,扔匕首(緊貼桶壁),然后回到店中,等待下班匕首被店員發現。至于來到一起來秦天家理由,可以是夏曉鈺說,覺得咖啡廳人多口雜,我這里有一些比較重要的文件,得找個安全地方給你看,不如就去你家吧;也可能是秦天說我這里也找到了一些東西,然后夏曉鈺提出去他家看,然后有了之后的翻找,但這種不太可能,如果他真有這種能力,19年了還找不出真相?
關于夏曉鈺的不在場證明引用 死亡時間是8點到10點,而她7點半到9點都沒有不在場證明是這樣吧。
因為她9點到了小昊烘焙后就一直呆在店內,沒有進過后廚也沒有出過前門,一直到10點李隋藝發現匕首。
之前已經分析過了,匕首是在夏曉鈺回到烘培店之前已經放入垃圾桶的。
補充:夏曉鈺殺害秦天,使用匕首過程中很可能已經戴上了手套,這樣就不需要再重新擦拭指紋,可能是新買的,也可以用自己家的隔熱手套。至于不擦拭匕首血跡,自然是為了讓匕首被警方確認為殺害秦天的兇器,讓其成為自己無法殺人的證明。
殺人動機:
阿這,還用說嘛?自然是為了完成19年前沒有完成的事情,讓情婦一家三口地下團圓。自身也是很害怕的,因為秦天一直在調查,本以為自己離開了S市,以后的生活就會變得更好。沒想到當年情婦兒子沒死,也來到了自己所在的城市,還跟自己的兒子在一個學校!這樣她有了危機感,她以后可是要供兒子出國留學的,如果這樣事情被扒出來,不止是自己就連兒子的前途都會沒有,誰會要一個殺人犯的兒子呢?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看得出來,夏曉鈺真的是為了兒子操碎了心,但也是真的狠毒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