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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0-8-14 12:19:46 | 2020-8-15 18:03編輯
藍字為原文,紅字為重要結論,引用均為原文。
兇手:夏曉鈺(余娟)
一、火災案分析
起火點:臥室。
起火時間:凌晨2點左右。
起火原因:打火機點燃窗簾。

疑點①.現場尸體
引用
為了核實身份,法醫將你的DNA與兩具尸體做了比對,確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鵬和余娟。

兩具尸體僅與孩子做過比對,只能說孩子也就是秦天與兩具尸體存在親子關系,尸體是一男一女(什么?同性生子?做醒夢,而且法醫不會連男女都看不出來吧),而并不能證明尸體就是秦鵬和余娟。
引用
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而且就是在秦鵬的老婆懷著秦天的那段時間,不過因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確定那是不是秦鵬。

推論:秦鵬很可能出軌,有個情婦。當時能去賓館開房,說明情婦應該還沒懷孕。
噩夢分析
1).夏家昊的噩夢
引用
夢里的我躺在一個軟和的木匣子 中,被許多動物環繞。頭上是一片星空,還有彎彎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開始搖晃,我整個人飛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過了一會兒,我的右邊就會出現了一團紅色 。那團紅色越來越大,越來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樣。我又飛到了空中,拼命逃離著那團紅色。后來一切都開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無盡的黑暗。

軟和的木匣子——搖籃/嬰兒床;
動物環繞——搖籃/嬰兒床上方的裝飾;
頭上的星空和月亮——天花板的壁紙;
匣子搖晃——有人搖搖籃/嬰兒床;
飛到空中降落地面——有人舉起了孩子又將其放入搖籃/嬰兒床或者是因為嬰兒床搖晃產生的錯覺;
一團紅色——火;
又飛到空中,拼命逃離紅色——有人抱起了孩子離開了房間;
無盡的黑暗——睡著了(可能被蒙頭了)
先起火后抱走的夏家昊。
2).秦天的噩夢
引用
是從一片黑暗之處來到了被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慢慢地他的周圍就開始出現巨大的紅色和刺眼的亮光,還伴隨著足以劃破天際的尖叫聲和哭喊聲。之后他也并沒有像夏家昊那樣逃離了紅色,而是感覺自己一直處在紅色之中。

黑暗之處來到被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被人從別的地方,放到了夏家昊的搖籃/嬰兒床;
巨大的紅光——火;
刺眼的亮光——車燈或者是手電筒?;
尖叫聲和哭喊聲——周圍鄰居或者尸體發出的聲音(在消防隊趕來前,其他住戶們也都被這位鄰居叫醒,大家沖進了你家幫忙滅火,也因此及時搶救出了當時躺在嬰兒床中嗷嗷大哭的你。)
推論:1998年4月6日秦鵬家火災現場,夏家昊和秦天都在,除了兩具燒焦的尸體以外,還有第五個人的存在,因為換孩子的時候已經起火,所以就是他抱走了在嬰兒床里的夏家昊,并將秦天放入的嬰兒車。因為本題不存在合謀,所以抱走夏家昊和放秦天進嬰兒車的應是同一人。
那么就有兩個情況:
1).抱走夏家昊的是男人。但是根據夏家昊所說,家中只有母親,從未見過父親,而且一提起來母親也會生氣,如果當初抱走夏家昊的是男人,那么夏家昊的母親夏曉鈺也應該知道當年發生的事情,并且這個男人不可能不存在于夏家昊的生活中,所以排除這個可能。
2).抱走夏家昊的是女人。那么這個人只可能是一直照顧夏家昊的母親——夏曉鈺。因為夏家昊是被抱離嬰兒床的,所以夏家昊應當是一直在嬰兒床里的,只有自己家的孩子才應該放在自己屋子的嬰兒床里。所以夏家昊是秦鵬和余娟的孩子。而當年被燒死的兩具尸體,一具是秦鵬,而另一具并不是大家以為已經死了的余娟,而是秦鵬情婦,秦天是她和秦鵬所生的孩子。而真正的余娟則帶著“秦天”—夏家昊自己的孩子離開了,并且改名夏曉鈺。(偷梁換柱,貍貓換太子)。
那么就出現了一個問題,為什么秦鵬的情婦會跟秦鵬一起躺在床上?
①.倆人睡了。這樣可以解釋在一張床的問題,但是無法解釋后來的換孩子問題。因為換孩子的時候已經著火了,所以只可能是兇手換的。除非,倆人睡了之后,余娟帶著情婦兒子來了,交換了孩子,但是余娟怎么會知道情婦孩子在哪里呢?就算知道又要如何偷取呢?
②.被人迷暈之后放到床上。這種情況下就是,兇手利用某種方法使情婦和孩子來到家中,或者本來就因為某些原因而來,之后用藥迷暈,點火換孩子。
引用
“我1997年的。”“誒!我也是啊,我5月30號生日,你呢?”秦天瞪大了雙……單眼,“我也,我也是5月30號生日。”

之前說過秦天和夏家昊是被人互換了。這也就是為什么秦天和夏家昊同年同月同日生日的原因,其實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是秦天被當成了秦鵬和余娟的兒子,所以他的生日自然就是夏家昊出生的那一天,但其實秦天并不是那一天出生的,而他應該比夏家昊小幾個月。作為抱走夏家昊的夏曉鈺(余娟)自然知道自己兒子的生日。
引用
他還跟我說了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

19年前就是1998年,與火災案發生在同一年。
推論:失蹤的愛女正是秦天家火災現場的另一具尸體,也就是秦天的媽媽,與秦鵬有染的人。
引用
當時消防人員檢查了門窗,門雖然被鄰居們踹掉,但是并沒有其他撬鎖的痕跡,窗戶也是。而兩具尸體也都是在活著的情況下被燒死,雖然更準確的說應該是嗆死。

根據之前所說,現場一共五個人:兩個嬰兒——夏家昊、秦天,三個成年人——秦鵬,余娟,秦鵬情婦。其中夏曉鈺(余娟)抱著夏家昊離開了,所以鄰居發現火災的時候只在現場看到了三個人。因為夏曉鈺也就是余娟,是房子的主人,所以肯定有鑰匙,那么離開鎖門就很輕松容易。
疑點②.身份證
引用
因為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一直到夏家昊上小學的年紀,母親才終于補辦好戶口本和身份證

推論:并不是因為遭賊,而是因為“夏曉鈺”這個身份是沒有身份證的,她就是被認為死亡的余娟。之后終于走關系、花錢辦好了身份證戶口來讓夏家昊上學。
疑點③.短信
引用
在凌晨0點50分時,秦鵬的手機曾經發出一條短信給某個號碼

推論:短信應該是發給與秦鵬情婦的。因為現場能夠發送短信的只有三個人,一是秦鵬,二是余娟,三是秦鵬情婦。在秦鵬和余娟的家中,總不可能半夜給余娟發短信吧。或者,短信是偽造的,但是現場都被燒毀了,偽造一個當時無法查清楚的短信做什么呢?
①.如果是秦鵬自己發的,那么就有兩種可能
1).讓她來家中幽會。如果是家中幽會,那么余娟肯定是出門了,但是會選擇半夜凌晨這種時間嗎?雖然這時候大家都睡了,不會被發現,但是如果出門去賓館不是更好嗎?如果妻子突然回來了呢?而且誰幽會還會帶著孩子來呢?當時現場秦天和夏家昊應該是都在的。夏家昊作為余娟的孩子在嬰兒床里很正常,但是之后被帶到現場的秦鵬呢?或者,余娟發現丈夫出軌,那么有沒有可能利用私家偵探查出來秦鵬情婦和孩子的住址,之后自己帶著孩子過來呢?但是她并不會有對方家里的鑰匙,難道要撬門嗎?然后精準知道今晚丈夫要約會情婦到家,然后自己帶著孩子來,制造火災現場?
2).攤牌。妻子發現了自己出軌的證據,三個人一起坐下來協商一下未來如何,這樣帶孩子出現就比較正常,因為就算雇保姆一般也是看白天,晚上是自己帶孩子。但是談判選擇半夜就很奇怪,明明可以白天找個地方三個人坐下來談,孩子還可以交給保姆或者家人帶,晚上還要自己照顧孩子。而且如果對方不帶孩子來呢,夏曉鈺就無法通過孩子來證明自己已經死亡,更甚者,其實夏曉鈺就是想連著孩子一起燒死。從現場看,余娟應該并不是臨時起意,應是預謀了很久想到了這個方法,制造自己的死亡與新生,那么當晚情婦來家中也應是計算好的時間。
②.如果是別人用秦鵬手機發送,那么只有一種可能就是他的妻子余娟發的,目的就是為了讓秦鵬情婦帶著孩子來,然后自己用一把火將他們都燒了,把現場布置成意外起火的樣子,讓大家誤以為自己和秦鵬還有孩子都死在了火場,做一個死遁,自己帶著孩子去外面快樂生活。短信上可能說的是讓她帶著孩子來一趟,然后討論一下未來?或者讓她將兩個孩子互換,讓余娟養她的孩子,她養余娟的孩子?
短信是0點50分發的,那么情婦跟孩子應該是在差不多1點多到達的秦鵬家,那么根據調查2點起火,時間上是滿足的。
當時鄰居只聽到了嬰兒床里的秦天的哭喊聲,并沒有聽到當時在床上的兩個人的聲音,這么大的火和煙,睡得再死也應該會醒吧?除非當時兩個人其實已經昏迷了。那么這個昏迷是在著火后吸入了過量濃煙還是在著火前就已經昏迷?
殺人動機:
很明顯,報復自己的丈夫。自己流產兩次才懷上了孩子,丈夫卻趁著自己懷孕的時候出軌,外面還有一個跟自己兒子差不多大的孩子。于是想到了,可以將情婦、丈夫以及他們的孩子一起燒死,制造出一家三口死于意外的假象,偽造自己的死亡,帶著自己的孩子迎向新生。
當時可能是余娟或者余娟讓秦鵬發送的短信,讓情婦帶著孩子來家中,大家商討下以后怎么辦。然后余娟給大家倒水,在水中下了安眠藥之類的,將兩個人迷暈,搬到床上,點火換孩子一氣呵成。當時夏家昊感覺的瞎子搖晃,可能是余娟在搬運過程中不小心碰到的嬰兒車所以搖晃。
如果余娟已經提前弄暈了秦鵬,之后讓情婦來,那么開門的時候,情婦可能會警覺,并且當時抱著孩子,如果直接用啥手絹迷暈,孩子可能會摔醒然后大哭,引來其他人。

二、浮尸案分析
引用
無名湖旁邊的二層小樓沒有人出入的痕跡,小樓大門上掛鎖的鑰匙早就不知所蹤,整個掛鎖銹的連找人開鎖都不行只好直接砸了。里面只有厚厚的灰塵和蜘蛛網。

如果有人進入過小樓,那么蜘蛛網不可能還那么多,地上的灰塵也會讓人留下腳印,并且掛鎖也是被警察砸開的。所以無名湖旁邊的二層小樓真的沒有人出入過。
死因分析:
引用
死因是溺死,但并非常見的因肺部進水溺亡而是干性溺死。也因此導致尸體在溺死后三天就浮到水面。

要么是意外,要么是有人將其推入湖中。
引用
如尸體發現者彭衛國所說,死者平日待人和氣、熱心腸,從未與人結怨,也未曾表現出想要輕生的念頭,可能導致自殺的事由實在是一件都找不出來。

排除自殺和正常情況下的仇殺。而且死者并沒說有丟失什么貴重物品,所以排除劫財。
疑點①.白色口罩
引用
警方派出了三人淺下無名湖,湖水不深,潛水人員很快到了底部。過了5分鐘左右,三人返回水面,其中一人手里拿著一個白色口罩。

根據彭衛國口供,死者柳晴天因為感冒當天是戴著口罩的,所以打撈出來的口罩是柳晴天的。那么口罩脫落的原因有,死者曾跟人有過爭執,或者是死者墜入湖中掙扎時掉落,或者是死亡之后因為尸體發生的一系列反應而掉落。如果是掙扎脫落應該是留在了岸上,可能會被后來的雨水沖入湖中,但是如果這樣,兇手拿走豈不更好?所以應該是墜湖之后掉落。
疑點②.奇怪的人
引用
11月12日下午5點21分,一段監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過,且這條路是可以通往無名湖的。但之后這段道路的監控中沒有再拍到兩人當中的任何一人,其余監控中則沒有特別發現。

根據對秦天尸體的描述,我們得知,秦天身高一米七左右。但是秦天是住在月租300塊棚戶區,手機屏幕都碎了運行速度賊慢,手機殼還臟兮兮的一個人,怎么有錢買阿迪運動服,而且從他吃烤鴨的狀態看,他很難吃到這樣的食物,此人又窮又瘦,所以不可能是監控拍到的人。
引用
一路上夏家昊都摟著秦天,這本有些引人注意。而兩人的穿著和半個頭的身高差又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不免讓路過的人們多看幾眼。

推論:夏家昊和秦天差半個頭,因為夏家昊一直摟著秦天,如果夏家昊比秦天矮,那么這個姿勢是非常難受的而且可能做不到,所以夏家昊比秦天高。當然我說的是摟肩膀和脖子,兩個大男人還能摟著腰嗎?好gay喲~
引用
母親一把抱住兒子并踮起腳親吻了他的額頭,夏家昊的臉霎時就紅了。

推論:夏家昊的母親夏曉鈺身高在一米七左右。踮起腳尖能夠親吻夏家昊額頭,說明兩個人身高差半個頭左右。
引用
沒一會兒門就被推開,一位富態的中年女子從門內出來,她的身后還站著店長和另外三名店員。“您好,我就是這家店的老板夏曉鈺。”中年女子做了個自我介紹。

推論:這個身穿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略微肥胖,身高一米七左右的人是夏曉鈺。
那么問題來了,夏曉鈺為什么要來學校?這天是周日,兒子應該回家的,之前兒子跟她吵了一架,就算兒子回到了學校,那么她來之后或者之前也應該給兒子打電話,但是上周和母親鬧了不愉快后夏家昊這一周都沒打電話回去,也沒接到母親的電話。所以,不可能是來看兒子的。難道是來欣賞風景?從小昊烘焙到B大步行估計也就10多分鐘,但是如果是來欣賞風景需要捂得這么嚴實嗎?并且如果欣賞風景,之后的監控為什么又沒有拍到了呢?難道走的每條路都完美錯過監控?而且是這樣的話,之后再跟兒子交談中也應該提到當天去過B大,或者給警方提供點線索。
所以,當時很可能是夏曉鈺尾隨柳晴天。那么為什么要尾隨呢?之前我們分析過,夏曉鈺是19年前火災案的嫌疑人,她發現原來當年情婦的兒子沒有死,并且一直在調查真相,她慌了,她決定將其殺害,正所謂: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
如果兩個人并排行走的花,完全可以從交談中得知他并不是自己要殺害的秦天,那么之后柳晴天又怎么會死呢?真就腳滑,然后因為不會游泳,導致嚇到休克狗帶?之后夏曉鈺不提是因為自己當時目的就不單純?怕被人誤會是殺人兇手?
推論:頭戴鴨舌帽,身穿阿迪運動服的人是夏曉鈺,她就是殺害柳晴天的兇手。之后可能是在哪個地方把衣服換了或者脫掉離開,所以沒被監控拍到;也可能是躲避了監控離開。因為兒子每周末都會回家,而且自己的店也開在B大附近,要知道B大情況并不難。比如B大有個無名湖,這座湖很少有人來,只有每周三學校安排人打掃一次衛生等。但是監控呢?如果要躲避監控,那么肯定很熟悉校園,知道哪里有監控,哪里沒有,或者他有小幸運。也可能是夏家昊曾經在家中跟她提到過?
或者當天夏曉鈺來到學校,看到了與兒子年齡相仿還戴著口罩的柳晴天,誤以為是秦天,走過去交談比如:從來沒去過未名湖啥的讓他帶著一起去,因為死者柳晴天待人和氣,所以就帶著夏曉鈺去了未名湖,卻沒想到這是個死神。路上還可以問問學校的安全問題,就比如監控啥的,這樣就可能會知道監控的事情,但是如果都問了為什么不問一下名字呢?可能就是認定了所以才不問名字?但是看上去尾隨是更為合理的。
引用
死亡時間推定為11月12日下午5點到9點。烘焙店的生意也是蒸蒸日上,為此她還雇傭了專門的店長給自己減負。然而上個月裝修擴充店面賣起了奶茶,顧客多的時候她也就不得不去幫襯一下。

11月12日是周日,夏家昊每周末都會回家跟母親在一起,但那天兩人不歡而散。即使之后夏家昊依舊在家,夏曉鈺也可以因為店鋪有事而離開家。店鋪距離B大步行也就10分鐘,所以夏曉鈺是有時間去殺害柳晴天的。
引用
“小昊,最近學校里有什么有趣的事嗎?”夏曉鈺的提問將夏家昊從回憶拉到現實。“倒是有一件事,雖然說不上有趣。我們學校有個無名湖您知道吧?”“聽說過。”“周三的時候在那個湖里發現了一具尸體,聽說就漂在湖面上。”“聽起來很可怕呀,那死的是誰?是不是有學生學習壓力太大自殺了。”“不是學生,聽說是個勤雜工。”“哦?不會就是你上次說的那個……”“不是,是另外一個人,不過年紀跟我也差不多。”夏家昊往嘴里扒了一口飯,“媽,湯是不是可以了?”他走到鍋臺邊看了一下,“媽?”夏曉鈺回過神來也湊到鍋臺

從之后夏家昊跟夏曉鈺的談話中,我們可以看出:夏曉鈺是話題發起人。開始引導,其實真正想問的就是無名湖的尸體,想知道死沒死透,有沒有留下什么證據。“哦?不會就是你上次說的那個……”說這句話的時候其實心中在竊喜,然后等兒子一個肯定的答復。結果得知,殺錯人了!就有了之后的發呆和問兒子要秦天微信。(看我這次還不殺了你!)
殺人動機:
認錯人了,夏曉鈺將柳晴天誤認為是秦天,于是將其推入河中殺害。(慘啊)
引用
如往常一樣,夏家昊會在吃飯時說起校園軼事,這次的主題很顯然會是秦天,他將自己與秦天相遇的情形簡單說了一遍。“……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夢。本亦學長也很厲害馬上推測出秦天被燒傷所以總是戴著口罩……”

所以夏曉鈺只知道秦天是學校的勤雜工,并且戴著口罩來遮擋燒傷,但不知道秦天具體的樣子。而恰巧那天,她遇到了因為感冒而戴上口罩的勤雜工柳晴天,而且與兒子的年齡也相仿。之后開始了尾隨,并在尾隨過程中思考如何將其殺害,剛好來到了無名湖,她想起來這里很少有人會來,趁著無人將其推入湖中。而在兒子跟她說了這件事之前,她并不知道殺錯人了。

三、旅館男尸案分析
案發現場分析
引用
看到穿制服的警察老云二話不說將兩人帶到了旅館的頂樓——也就是二樓——走廊盡頭的212房。“就是這兒。”
從尸體的尸斑及現場血跡判斷,尸體并未經過搬運,212房為第一現場。

因為死者秦天所住的房間位于走廊盡頭,所以將人殺害之后離開現場,很難被人發現。
引用
房間內一名身高約一米七的男子腳對著門頭朝著桌子趴倒在桌子前的地上,桌子的抽屜翻倒在一邊,里面的東西撒了一地。
引用
一個單人房,門上有個貓眼,門鎖則是常見的方形防盜鎖,里外均沒有把手,外側只有一個鑰匙孔。窗戶則是老式的木制窗戶,插銷從里面插上。

死者秦天身高一米七左右。如果有人敲門,死者會從貓眼看見對方是誰,那么能開門就一定是熟人。
引用
現場門窗均無外力破壞的痕跡,屋內也無明顯打斗痕跡,房間的鑰匙倒是放在死者衣服口袋中。

推論:兇手與死者認識,死者自己開的門。窗戶插銷在屋內,而且當時老云發現尸體的時候,門是開的并未關上,所以兇手并不需要從窗戶逃走,直接走門口就行了,窗戶逃走的話還容易留下痕跡,之后要從外插插銷,還要使用復雜的手法。而房間鑰匙在死者衣服口袋中未被拿走,說明兇手殺完人就離開了,根本不考慮要不要做個密室啊之類的。
引用
從抽屜的情況來看應該有人曾經進行翻找,現場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機及錢包、現金

看起來像是謀財,但如果是這樣,兇手如何進入房間,門窗均為被破壞,而且一個居住在棚戶區,月租房300塊的人身上能有多少錢,值得別人謀財害命嗎?所以這是兇手偽裝成死者是被謀財害命的樣子。也可能是秦天真的找到了啥文件?然后被兇手帶走。
尸體分析
引用
死者從背部被人用利器垂直刺破心臟(未刺穿),后利器被拔出造成失血性休克,在短時間內迅速死亡。并且從傷口狀來看,利器刺入后甚至還稍微旋轉了一下,使得破口更加嚴重

前面我們分析過,兇手與死者認識,在被死者領入房間的時候趁死者背對,一刀捅死死者。那么這樣就需要快、準、狠。因為如果沒有一刀殺掉死者,或者刺的位置不是重要臟器,那么死者就會有時間呼救,自己就會被抓。所以兇手選擇了捅心臟。
而兇器是從背部垂直刺入的,要么是兇手手握刀柄平行于地面刺入,要么是利用某種機關才能垂直刺入。如果是利用機關的話,兇器就應該是在死者身后門的方向,但是從現場看,是很難實現的,而且如果是利用機關的話很明顯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而之后兇器被發現在烘培店后巷的垃圾桶,兇手是沒有理由回到現場去回收兇器,而且如果是這樣的話兇手還需要提前來到布置機關,但是兇手并不會有鑰匙,而門鎖也沒破壞。那么就剩下一種可能就是兇手手握刀柄平行于地面刺入死者心臟。這說明很可能兇手跟死者的身高差不多。
而兇器的旋轉很可能是拔出來造成的。因為這種方法刺入拔出來有點困難,而且如果是故意旋轉想讓死者死的更快,那么應該旋轉角度很高甚是很多次,或者再捅幾刀。
兇器分析
引用
法醫將從小昊烘焙后門垃圾桶的拾得的匕首進行了化驗。匕首形狀符合傷口形狀,匕首上的血跡經過化驗也確定為秦天的血跡,且刀刃上還找到了些許屬于秦天的人體組織。確定該匕首為兇器無疑。匕首上未提取出任何指紋。

根據檢測,烘焙店后廚通往的小巷中發現的匕首就是殺害秦天的。那么兇手為什么要將匕首拿離案發現場呢?匕首上沒有任何指紋。兇手完全可以殺害完秦天后,擦干凈匕首或者捅的時候已經戴好了手套,直接將匕首就在案發現場,就算要帶走,隨便找個地方扔就是了,為什么這么巧就扔在曾跟死者有過聯系的夏曉鈺開的店附近呢?這說明,殺害秦天的兇手就是夏曉鈺。她拿走匕首的目的就是為了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因為秦天死后,警方會排查他的社會關系,那么就會找到自己與秦天的聊天記錄,發現自己同秦天當天見過面。這個匕首就是利用垃圾回收車每天固定時間來,從而提供自己沒時間扔兇器人在店中的不在場證明。若是留在現場,那么自己在秦天遇害之后就沒有不在場證明了。(聰明反被聰明誤,這樣更會被懷疑好嗎!)因為沒有時間扔兇器,所以自己就不是兇手。
引用
在后門的兩側的確一左一右放著兩個垃圾桶,外觀都是綠色的大小也一致。

根據陳達浪口供,他當時只看到了門右邊的垃圾桶有垃圾,另一個只是瞥了一眼沒有東西。而當時李隋藝是背靠著門,指著自己右手邊的垃圾桶說的那里發現的匕首。所以很可能陳達浪所說的右邊跟李隋藝所說的右邊不是一個方向,也就不是一個桶,被發現裝匕首的垃圾桶并不是裝滿垃圾的那個。因為陳達浪倒垃圾,所以他是在外面面對的門,那么他的右邊就是李隋藝的左邊。為了方便理解,我們將裝匕首的垃圾桶稱為垃圾桶A,另一個垃圾桶稱為垃圾桶B。也就是發現匕首的是垃圾桶A,而裝滿垃圾被倒的是垃圾桶B。
引用
“當然了。我們都是固定在每天下班的時候把一天的垃圾都倒進門外的兩個垃圾桶里,而我們下班是在10點,所以每次倒完就需要等第二天晚上9點垃圾車來清理,在那之前垃圾桶里應該是堆滿了垃圾的。”
“當時是倒在這個垃圾桶里嗎?”李亙亦再次指著發現匕首的垃圾桶。“是的。”“另外一個垃圾桶有沒有倒?”兩人搖頭。“這兩天的垃圾不算多,一個垃圾桶正好夠裝滿。”

推論:兩個垃圾桶換過位置
根據賈儒和何碧的口供,他們兩個人昨天扔垃圾的是垃圾桶A,但第二天被陳達浪倒垃圾的垃圾桶卻是垃圾桶B,垃圾桶裝滿垃圾能重達170公斤,如果直接將垃圾桶A的垃圾放入垃圾桶B,費時費力。而這種垃圾桶下方是有滑輪的,為了方便推來倒垃圾,所以夏曉鈺只需要將兩個垃圾桶對調即可。將匕首扔進沒有垃圾的垃圾桶內,之后推兩個垃圾桶讓他們互換位置。這樣就造成了環衛工和店員口供一致的假象,為自己提供了不在場證明。而且這里是后廚對著的小巷,基本也不會有人來,店員也是每天下班扔垃圾,所以并不會被人發現。
引用
她9點到了小昊烘焙后就一直呆在店內,沒有進過后廚也沒有出過前門,一直到10點李隋藝發現匕首。
他們確實是9點左右——確切的說是9點1、2分的時候,因為在他們停車前廣播臺里9點準時開播的節目已經開始播放——開車(自動垃圾車)到了小昊烘焙后廚那條巷子,將放有垃圾的垃圾桶清理干凈再放回。

推論:夏曉鈺在回店內之前先將匕首扔進了沒裝垃圾的空桶,然后調換了兩個垃圾桶的位置。垃圾車來收垃圾的時候已經是9點之后了,而夏曉鈺9點已經來到了店內,之后也沒出去過,不可能去放匕首,所以只能是之前將匕首放入垃圾桶。
引用
“我們倒垃圾的時候會把門上方的日光燈打開,一般來說是不會看漏的。”李亙亦抬頭看了一眼,門上方有一盞日光燈和一盞白熾燈,白熾燈發出的光線昏黃完全被日光燈蓋了過去所以他剛剛才沒發現。

烘焙店只有倒垃圾的時候才會打開門上方日光燈,所以當時門外只有一個白熾燈是開的,而且燈光昏黃,桶是綠色的,匕首的炳是墨綠色的跟桶融合在一起,所以陳達浪那一眼也只是看清桶里沒有垃圾,而不是沒有匕首,匕首完全可以貼著桶放(貼著桶的那側的桶壁是面對陳達浪的那側桶壁),在視線的盲區。而且李亙亦也是借著日光燈才看清楚垃圾桶內的匕首。因為沒有垃圾(不包括匕首),所以并不需要將這個桶拖出來倒垃圾。
補充:
引用
陳達浪拿起茶幾上給客人準備的茶自顧自喝了一口,“噢對了,當時她還提醒俺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當時兩個垃圾桶都有垃圾嗎?”“是啊,俺記得一個堆滿了另一個很少。”

當時夏曉鈺應該是提醒讓他把垃圾桶很少垃圾的那個給倒了,但是可能陳達浪走向了另一邊,他倆說的右邊不同。而后來夏曉鈺發現自己殺錯了人,想要殺的秦天沒死,然后想到了這個方法。屆時,都說右邊,會誤導警方,還能提供自己不在場證明,美滋滋。
機關排除:
根據李亙亦同事小品的調查:垃圾桶位置附近并沒有可疑的痕跡。而且想要讓刀在9點后自動掉落,如果是在上方,那么還要保證垃圾桶桶蓋是打開狀態。而當晚夏曉鈺一直在前廳負責收銀及招呼客人,離后廚很遠,如果有什么連動機關是很容易被發現的。即使是將匕首卡在垃圾桶內,如果不換垃圾桶,直接放在裝滿垃圾的垃圾桶里,去收垃圾裝車的陳達浪是會看到的,而且無法保證匕首不會被垃圾車裝走。如果是卡在空垃圾桶內,當時陳達浪掀起蓋子看的時候是在盲區看不到,也無法保證等他關上蓋子之后匕首就會掉落進垃圾桶,而且掉落是會有聲音的,也容易被發現。
夏曉鈺不讓拍照原因:
引用
李亙亦說完向大家點頭致意,隨后拿出手機想拍下后門的情況,卻被夏曉鈺阻攔。“警官先生,您這是干嗎呀?”“沒什么,就是拍照做個記錄。”“您這讓我們不要把匕首的事說出去,那我們也不想惹事呀。可您拍照這以后要是傳出去,我們就不好做生意了。要不您把右邊這垃圾桶拿走都行。”

很可能是夏曉鈺將后門白熾燈的燈泡擰松了,造成燈光更加昏暗,完成自己的詭計(使陳達浪看不到垃圾桶里的匕首),她害怕李亙亦拍照之后會被發現。
輔證
引用
夏家昊通過微信把自己母親的話轉告給了秦天,后者馬上同意了好友請求。
通過企鵝公司我們調取了由他手機號注冊的微信的聊天記錄。記錄顯示近期他只與兩個人有過聯系,一個是你的學弟夏家昊,另一個你絕對想不到,是夏家昊的母親夏曉鈺。
而且在11月22日也就是秦天遇害當天下午5點左右,夏曉鈺發了微信給秦天說要約他出來聊聊他家火災的事。約會時間就定在晚上7點學校附近的星星咖啡廳。我們去星星咖啡廳詢問過店員也查過店內監控,兩人的確在晚上7點左右來到咖啡廳,大概聊了半個小時后一起離開。之后兩人的去向不明,棚戶區沒有監控。

夏曉鈺通過兒子夏家昊加上了秦天微信,利用19年前火災來引誘秦天與自己聊天,之后一步一步讓秦天信任自己,然后將其殘忍殺害。
引用
從警局步行約20分鐘,李亙亦和小戴來到了一家名為小昊烘焙的店鋪。
從警局出發,開車約15分鐘便抵達了B市最大的棚戶區。

正常人步行速度大概4.5~6km/h,開車車速一般60km/h,那么從小昊烘焙店鋪到達棚戶區也就13~17分鐘左右。所以夏曉鈺和秦天完全可以在離開咖啡廳(7點半)之后,來到秦天所住的棚戶區中,大概8點左右,然后秦天被夏曉鈺殺害,之后夏曉鈺回到烘培店后小巷,交換垃圾桶位置,扔匕首(緊貼桶壁),然后回到店中,等待下班匕首被店員發現。至于來到一起來秦天家理由,可以是夏曉鈺說,覺得咖啡廳人多口雜,我這里有一些比較重要的文件,得找個安全地方給你看,不如就去你家吧;也可能是秦天說我這里也找到了一些東西,然后夏曉鈺提出去他家看,然后有了之后的翻找,但這種不太可能,如果他真有這種能力,19年了還找不出真相?
關于夏曉鈺的不在場證明
引用
死亡時間是8點到10點,而她7點半到9點都沒有不在場證明是這樣吧。
因為她9點到了小昊烘焙后就一直呆在店內,沒有進過后廚也沒有出過前門,一直到10點李隋藝發現匕首。

之前已經分析過了,匕首是在夏曉鈺回到烘培店之前已經放入垃圾桶的。
補充:夏曉鈺殺害秦天,使用匕首過程中很可能已經戴上了手套,這樣就不需要再重新擦拭指紋,可能是新買的,也可以用自己家的隔熱手套。至于不擦拭匕首血跡,自然是為了讓匕首被警方確認為殺害秦天的兇器,讓其成為自己無法殺人的證明。
殺人動機:
阿這,還用說嘛?自然是為了完成19年前沒有完成的事情,讓情婦一家三口地下團圓。自身也是很害怕的,因為秦天一直在調查,本以為自己離開了S市,以后的生活就會變得更好。沒想到當年情婦兒子沒死,也來到了自己所在的城市,還跟自己的兒子在一個學校!這樣她有了危機感,她以后可是要供兒子出國留學的,如果這樣事情被扒出來,不止是自己就連兒子的前途都會沒有,誰會要一個殺人犯的兒子呢?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看得出來,夏曉鈺真的是為了兒子操碎了心,但也是真的狠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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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0-8-14 13:18:19 | 2020-8-15 16:48編輯
一、十九年前的縱火案
引用
江叔找了當年和秦鵬相熟的幾個工廠同事,從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

可以有一個大膽的猜想,這個身材嬌小的女人就是夏曉鈺。所以其實夏家昊是秦鵬和夏曉鈺的兒子,而秦天是秦鵬和余娟的兒子。夏曉鈺發現自己的愛人實際上和別的女人有了孩子,恨秦鵬余娟和余娟肚子里的孩子。

1998年4月6日凌晨,夏曉鈺和秦鵬在00:50互發了消息后,夏曉鈺縱火,余娟秦鵬葬身火海,秦天幸存了下來。

在此之后,夏曉鈺帶著夏家昊離開S市,到了B市做面包廠女工。所以,
引用
他還跟我說了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一直沒找著,兩個老人家到現在還在村子里等著。

這個愛女就是夏曉鈺。
引用
那時母親還只是一家面包廠的女工,因為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只是個臨時工身份,所以廠里不分配宿舍。

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這是因為母親從村中逃出,改了姓名。

二、柳晴天案
(一)行為人
夏曉鈺
(二)犯罪動機
誤殺。或許是別人叫死者“晴天”,夏曉鈺將其錯認為“秦天”。

(三)犯罪預備
偽裝,增高,穿著藍色阿迪達斯運動服,躲避攝像頭悄悄跟蹤柳晴天。

(四)犯罪手法
將柳晴天推入無名湖殺害。

(五)犯罪時機
烘焙店離B大不足十分鐘路程。

三、秦天案
(一)行為人
夏曉鈺
(二)犯罪動機
夏曉鈺知道秦天還沒死,害怕他查出十九年前縱火案的蛛絲馬跡,打算銷毀人證。且秦天是自己所恨之人的孩子

(三)犯罪預備
引用
夏家昊通過微信把自己母親的話轉告給了秦天,后者馬上同意了好友請求。

夏曉鈺先從夏家昊那要到了秦天的聯系方式。約好案發當天晚上七點在咖啡廳見面。七點半二人出咖啡廳,行蹤不明。夏曉鈺的口供是開車去兜風,實則可能開車尾隨秦天,或者假意送秦天回家。

(四)犯罪手法
到了秦天家后,夏曉鈺讓秦天在抽屜里找一些東西,趁秦天背對著自己。夏曉鈺用早就準備好的匕首捅入秦天心臟并轉了一圈加大血流量,加快秦天的死亡。再在秦天家的抽屜里拿走了一切可能對自己不利的證據,順便帶走了秦天身上的手機錢包現金等隨身物品。
引用
丟棄兇器的小巷附近存在監控死角,若兇手有意要避開監控去丟匕首也是可以做到的。

所以夏曉鈺在殺了秦天后,在九點前(陳達浪等人倒完垃圾后)開車到小巷,避開監控死角將小刀丟入左邊的垃圾桶。再從前門進入烘焙店。
引用
“呃……俺想想……”陳達浪拿起茶幾上給客人準備的茶自顧自喝了一口,“噢對了,當時她還提醒俺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
“當時兩個垃圾桶都有垃圾嗎?”
“是啊,俺記得一個堆滿了另一個很少。”

有趣的一點是,一個垃圾桶滿了,另一個垃圾桶很少。而夏曉鈺提醒陳達浪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說明滿的是左邊。而前文提到,這些天垃圾少,一個桶剛好滿。說明店員們有個習慣是先倒滿左邊的,再倒入右邊。

而案發當天的晚上,陳達浪說只倒了右邊的垃圾桶,左邊的垃圾桶他只是撇了一沒東西,然后刀柄顏色和桶顏色相似,在昏暗的白熾燈下難以分辨。便沒注意。

再加上警官問店員的時候沒說是左邊的垃圾桶還是右邊的,只問了是不是有那把匕首的。那么就有一個猜想——會不會是左右兩個垃圾桶被反了一下?

所以案發當天晚上,店員們還是和往常一樣先倒左邊再倒右邊的。所以匕首一開始是在左邊發現的,其實那個真正有匕首的桶是沒有被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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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0-8-14 13:47:30 | 2020-8-15 15:48編輯
秦天和夏家昊做的類似的夢其實是他們的記憶經過大腦加工后呈現在他們夢里。夢里的紅色是火焰。軟和的木匣子可能指搖籃,“被許多動物環繞,頭上是一片星空,還有彎彎的月亮”可能指嬰兒睡覺地方的布置,以下簡稱嬰睡地。夏家昊的夢的含義大概是他原本躺在嬰睡地里,但后來被人(夏曉鈺)抱起來了(飛在空中),之后被放在地上,夏曉鈺點火(右邊出現紅色),房里著火了,夏曉鈺抱起他逃出了這個屋子(飛到了空中,拼命逃離著那團紅色)。至于無盡的黑暗,可能是指夜晚屋外很黑,也可能只是象征夢的結束。秦天則是被人從黑暗的其他房間里(可能沒開燈,或者夢里所謂的黑暗的地方沒有意義,僅僅象征夢開始了。)抱進嬰睡地里,之后周圍著火了,他就處在火海之中,之后被人救出。結合其他要素,對19年前火災做以下猜測(已有線索難以還原全貌):秦鵬因為妻子流產兩次,害怕第三次依舊如此。為了能夠保證能有后代,于是勾搭女人,并讓她懷孕了(這個女人就是夏曉鈺。他被人看見摟著一個嬌小的女人進賓館。但夏曉鈺并不矮,不太符合嬌小的特征。可能是這個女的壓根不是夏曉鈺,他廣撒網。也可能是夏曉鈺19年里變化很大,她可能之前年齡還小,之后又發育了。畢竟證件丟過,補辦基本上年齡她說了算。)。他的妻子也同意。但是秦鵬妻子沒有流產,生下了秦天。而夏曉鈺生下了夏家昊。他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弟,所以第一次見面就覺得親切。(他們出生日期一樣可能是個巧合。排除雙胞胎可能,因為夏肯定是夏曉鈺的兒子,不然不可能對他這么好,但對秦天卻是直接殺了。)秦鵬不愛夏曉鈺,只把她當生殖工具,想奪走夏家昊。對于夏家昊的歸屬,夏曉鈺和秦鵬鬧得很僵。扯了一年皮后,雙方情緒達到高潮。秦鵬搶走了孩子,并與夏斷絕關系。夏曉鈺不斷騷擾,甚至于晚上也一樣,最終夏曉鈺決定用非常的手段奪回孩子。晚上(方便縱火)她發信息說自己想通了,說自己放棄孩子,希望當面談談。秦鵬怕她改變主意,決定在深夜里見她一面,于是給她回信,讓她到自己家里來見孩子并談話。夏進屋后,趁他們不備,下安眠藥(應該有下藥,不然兩個大活人即使熟睡,被火燒也不可能不掙扎,死后不可能躺在床上。)之類的,將他們放倒,把他們放到床上。像上面分析夢境時所說的那樣放火,之后離開。門并沒有其他撬鎖的痕跡,窗戶也是。因為放火者是屋里放進去的,自然沒有。19年前失蹤的女人就是夏母,那把火是她放的。并且如果呆在s市,自己的兒子會被指指點點,所以她背井離鄉。他們的證件被偷完全是謊言。
       19年后秦天出現了,夏曉鈺害怕兒子與他相處時發現自己的身世(夏家昊問父親的事時會被打說明她不想讓兒子知道),同時她明白他們所做的夢就是真實發生的事,也就是說他們對那時的事有記憶,那么秦天就有可能想起那時的事,那么自己放火殺人的事就可能暴露。并且秦天目前在追查火災的事。所以秦天必須死。
        殺死秦天的兇手是夏曉鈺。住在那種破旅店的人不可能有錢,謀財不可能。秦天社交簡單,幾乎沒有人有動機殺他,除了夏曉鈺。同時秦天住處有貓眼和門鎖,如果不是熟人,死者很難讓其進屋。尾隨也不可能,進屋后關門,如果尾隨的兇手強行進去,也會留下打斗之類的痕跡,并且傷口更可能出現在正面。除此之外,死者死前曾和夏曉鈺在一起,很可能受到她的指示來到自己的住處(兇手讓死者帶她到其住處,是想尋找死者有沒有與19年前火災相關或者與自己、自己兒子相關的東西。被翻找的抽屜表明兇手在找東西。)在此被殺。最重要的是,殺人的兇器恰好被發現在面包店后面的垃圾桶里。這太巧合了。夏曉鈺也知道這樣自己太危險了,于是給自己偽造了不在場證明。這也是她特地將兇器扔在那個垃圾桶的原因。
      下面破解不在場證明。之前她曾與倒垃圾的陳達浪交談,并讓他不要忘了倒另一個垃圾桶,也就是說兩個垃圾桶都要看。面包店里的未賣完的面包是可扔可不扔的,換句話說,每天要扔的垃圾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控制的。而身為老板,自然最有資格決定扔不扔。案發前一天晚上,盡量使垃圾不夠多,一個垃圾桶就裝滿。裝滿的垃圾桶是背靠著門右邊的那個。此時另一個垃圾桶空著。第二天夏殺人后,在9點前來到這,將兇器扔在空著的垃圾桶里,并將兩個垃圾桶位置互換。之后到店里幫忙。9點多陳來收垃圾,他說右邊的垃圾桶滿了,左邊的撇了一眼沒垃圾。他的方位應該是面朝著門,所以他的右邊那個垃圾桶與店員所說的右邊那個并不是同一個。(問話大概率不會到現場問,只描述的話最可能用左右來說,并且之前夏與他交談時用的就是左右來區分,給他留下一個用左右描述的印象。)。其實當時兇器就在空的垃圾桶里。但是因為燈光昏暗、光線偏黃,兇器的把手顏色與垃圾桶一樣,刀身為暗紅色,偏黑。加上垃圾桶里的污漬以及少量沾在上面的垃圾,垃圾桶較深。并且他只是撇了一眼(之前夏在看他工作時,他可能就是撇了一眼垃圾桶,他的工作方式就是這樣,所以夏才利用。同時夏自己應該也實驗過在這種條件下好不好看見),所以很難發現里面有東西。22點店員打開日光燈,倒垃圾時就看得很清楚。(店員們應該是傾向于在背靠門右邊那扔垃圾。就算他們突發奇想,想先倒在另一個那里,夏也可以決定多扔一些面包,讓一個垃圾桶裝不下。)夏讓人報警,之后讓警察連垃圾桶也帶走,是怕關了日光燈后容易被人看出此時兇器隱匿于垃圾桶里。
       姓柳的勤雜工被殺是因為兇手夏曉鈺把他認成了秦天。當夏曉鈺聽到兒子說秦天家里的事時就已經知道秦天是以前的那個男孩。但她只知道秦天戴著口罩,是學校勤雜工,并不知道秦天具體長相。于是在學校里尋找目標時將戴著口罩同時也是學校勤雜工的柳錯認為秦天。等到死者到偏僻的地方,趁其不備將他推入水中,使其溺死。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就是夏曉鈺。文中有說到她是富態的中年人,同時冬天穿多衣服(冬天冷,同時蓋住自己的特征,畢竟有攝像頭)也會顯胖。至于身高,秦天是1m7,夏家昊比他高一個頭,而夏母踮起腳能吻到兒子額頭,這些說明夏母的身高不矮。(就算不夠也可以穿增高鞋改變身高。)。“一起經過”說明她在跟著柳,尋找下手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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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0-8-14 14:14:26
兇手是夏曉鈺
秦天家火災謎團:因為秦鵬出軌,夏曉鈺心生不滿,所以跑到秦鵬的家(和小三的家),用打火機點著窗簾,將火災引發,然后將其秦鵬和小三殺死
柳晴天被殺謎團:夏曉鈺誤把柳晴天當成秦天,將其殺死
秦天被殺害謎團:因為秦天是秦鵬和小三的孩子,夏曉鈺想將其殺死,可是因為當年那場火災,沒能將秦天殺死,所以悄悄跟蹤秦天,然后將其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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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于 2020-8-14 16:03:58
解答:殺死柳晴天和秦天的人是夏曉鈺,1998年秦家那場火也是夏曉鈺放的,夏曉鈺真正的身份是余娟,秦鵬的原配老婆,而被燒死的人是秦鵬和小三,夏家昊才是應該叫秦天,他是夏曉鈺(余娟)與秦鵬的兒子,而死了的秦天是秦鵬與小三生的。夏家昊與秦天是同父異母的兄弟。
推理過程:
一、線索梳理
引用
1、從記事起我就經常做同一個噩夢。
夢里的我躺在一個軟和的木匣子中,被許多動物環繞。頭上是一片星空,還有彎彎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開始搖晃,我整個人飛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過了一會兒,我的右邊就會出現了一團紅色。
那團紅色越來越大,越來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樣。
我又飛到了空中,拼命逃離著那團紅色。
后來一切都開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無盡的黑暗。
2、他的夢境開頭和夏家昊正相反,是從一片黑暗之處來到了被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
慢慢地他的周圍就開始出現巨大的紅色和刺眼的亮光,還伴隨著足以劃破天際的尖叫聲和哭喊聲。
之后他也并沒有像夏家昊那樣逃離了紅色,而是感覺自己一直處在紅色之中。

雖然是夢境,咱也可以當線索來推理:軟和的木匣子是嬰兒床,動物是擺在嬰兒床上的玩偶,星星月亮則是嬰兒床上掛的裝飾,巨大的紅色是火,尖叫聲和哭喊聲是鄰居們發出的,一片黑暗是因為時間在夜晚。夏家昊和秦天做的夢其實都是自己嬰孩時期的經歷。夏家昊夢里“整個人飛到空中又降落到地面”是被從嬰兒床中抱出放到另外一個地方。“飛到空中逃離紅色”是有人抱著他(夏曉鈺抱著他,后面會分析)離開失火的房間。而秦天是被人抱進嬰兒床,秦昊夢境與夏家昊相反,是從“黑暗里到火光,再也沒有逃出去。”,有人將他和夏家昊調換了,抱出夏家昊將他放進那張嬰兒床里。
引用
火是從窗戶的窗簾燒起,他們的床就靠著窗簾,整張床連同他們倆都被……
而兩具尸體也都是在活著的情況下被燒死,雖然更準確的說應該是嗆死。

兩人是被嗆死的,但是睡得再死濃煙嗆入口鼻也沒有醒來說明當時兩人是無法醒來的狀態,而死因法醫說是嗆死,所以著火時候二人是昏迷狀態,也就是說被下了迷藥,打暈也可以吧,畢竟尸體被燒面目全非,當時也沒有仔細調查。兩個人也不可能會自殺,題里并沒有提可以自殺的動機。
引用
夏家昊隨母姓,從小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母親也從不提起,若是多嘴問了幾句還可能會招來打罵。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夢。本亦學長也很厲害馬上推測出秦天被燒傷所以總是戴著口罩……”
“閉嘴!”母親的大聲呵斥讓夏家昊不知所措,他回想了一下自己也沒有提到父親。

夏曉鈺聽夏家昊說起秦天經歷的事情后情緒激動,異常憤怒,而且夏曉鈺很痛恨夏家昊的父親。這里也可以得知夏家昊告訴夏曉鈺秦天被燒傷過,還帶著口罩加上名字叫秦天,所以夏曉鈺第一瞬間就覺得這個秦天是當年的孩子。于是她起了殺心,年紀和夏家昊相仿,帶著口罩,穿著勤雜工制服,這個目標很好鎖定。
引用
怎么,真是學校的勤雜工嗎?”保安隊長老畢看著這張略有些水腫變形的臉孔問到。
“是啊,他是小柳,柳晴天。是我的老鄉,還是我帶他來這兒工作的怎么能不認得呢。”
說柳晴天從上周開始有些感冒就買了這個口罩戴著,12日那天他記得也看到柳晴天戴著口罩。

柳晴天,秦天二人名字聽起來一樣,容易混淆。而且柳晴天死亡當日戴著口罩,而秦天因為臉上的傷疤也一直戴著口罩。二人也都穿的是學校勤雜工制服。柳晴天剛好是外地來的,沒有讀大學,高中畢業就來這里打工,所有的特點都和秦天相似。
引用
1、“學長,要不讓你哥幫他查一下火災的案子吧。”夏家昊將胳膊輕松搭在秦天肩膀上,頗為自豪的給他介紹了一下自己學長的哥哥
2、房間內一名身高約一米七的男子腳對著門頭朝著桌子趴倒在桌子前的地上,桌子的抽屜翻倒在一邊,里面的東西撒了一地。
3、“哎呦,我的寶貝兒子回家嘍。”母親一把抱住兒子并踮起腳親吻了他的額頭,夏家昊的臉霎時就紅了。
4、沒一會兒門就被推開,一位富態的中年女子從門內出來,她的身后還站著店長和另外三名店員。
“您好,我就是這家店的老板夏曉鈺。”中年女子做了個自我介紹。

晴天身高約一米七,而夏家昊很輕松就將胳膊搭在秦天肩膀上,說明夏家昊肯定比一米七還高。而夏曉鈺踮起腳就可以親到夏家昊的額頭,說明夏曉鈺身高也不矮。富態表示夏曉鈺身材并不苗條甚至可以說胖,而且開甜品店,長期和甜品打交道,也很容易發胖。和監控里穿著運動服的人身形相合。
引用
那時母親還只是一家面包廠的女工,因為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

夏曉鈺證件遺失并不是因為遭賊,而是所有證件可能都被那場大火燒沒了。而且就算有也不會用,因為自己已經“死了”所以不能再用原來的證件,這樣會暴露身份。
引用
1、“就是這個垃圾桶。”女生指著自己右手邊的垃圾桶說道,“這里面發現了一把匕首,上面沾著血。”
2、借著白色的日光燈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著一把墨綠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滿了血。除此之外別無他物(不包括垃圾桶里的污漬)。
李亙亦戴上手套俯身小心將匕首取出仔細觀察,原來刀柄靠近刀刃的位置也沾有一些血跡,不過刀上的血已經凝固并氧化,呈現暗紅色。
3、“我們倒垃圾的時候會把門上方的日光燈打開,一般來說是不會看漏的。”
李亙亦抬頭看了一眼,門上方有一盞日光燈和一盞白熾燈,白熾燈發出的光線昏黃完全被日光燈蓋了過去所以他剛剛才沒發現。
4、我還特地問了一下陳達浪當時的情況,他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
5、噢對了,當時她還提醒俺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
“當時兩個垃圾桶都有垃圾嗎?”
“是啊,俺記得一個堆滿了另一個很少。”

女生指著自己右手邊的垃圾桶說里面發現一把匕首,當時女生是面對著警察的,她指的右手邊垃圾桶從警察的角度來看是左邊。店員們經常把垃圾倒在右手邊垃圾桶,說明右手邊的垃圾桶每天都會裝滿垃圾,而左手邊的垃圾桶幾乎沒有或者垃圾很少,這就導致了陳達浪可能有時候會偷懶不倒,畢竟倒垃圾還要將垃圾桶拖到巷子口。前幾天夏曉鈺特地提醒陳達浪不要忘記倒右邊的垃圾桶,說明他之前肯定有過偷懶行為,而右邊垃圾桶這是陳達浪的口述,當然也可能是夏曉鈺指著的就是陳達浪角度的右邊垃圾桶,那時候她已經有意混淆左右了。陳達浪所站角度和店員正相反,于是他口中的右邊是對著店員角度的左邊,按照日常垃圾的量和店員的習慣可以推理出。所以陳達浪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垃圾桶有垃圾,其實真正有垃圾的是左邊垃圾桶。再來說說為什么陳達浪沒有看見垃圾桶里的匕首,首先匕首的刀柄是墨綠色,與垃圾桶顏色差不多,而刀身沾滿了血而且凝固變成暗紅色。其次那是晚上,而面包店后門雖然有日光燈和白熾燈,但日光燈只有倒垃圾時候店員才會打開,而白熾燈昏暗,所以陳達浪當時看走了眼,刀柄以為是垃圾桶本身顏色,暗紅色的以為是污漬,所以他才會說另一個垃圾桶里什么也沒有。所以夏曉鈺丟掉兇器的不在場證明并不成立,她可以在9點前將匕首丟在空垃圾桶里,然后將兩個垃圾桶位置互換就可以了。至于其他丟匕首的可能文中已經排除了,監控視頻沒有問題以及垃圾桶原位置附近沒有機關安置的痕跡。
引用
江叔找了當年和秦鵬相熟的幾個工廠同事,從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而且就是在秦鵬的老婆懷著秦天的那段時間,不過因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確定那是不是。”
他還跟我說了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一直沒找著,兩個老人家到現在還在村子里等著。也不知道跟秦天家的火災有什么關系……”

秦鵬老婆還在懷孕,所以不會和妻子進賓館,而且不需要特地去賓館,那么身材嬌小的女子就是第三者。一開始可以看出原來嬰兒床里面的是夏家昊,說明夏家昊是一直住在那所房子里的,夏曉鈺是秦鵬的妻子,如果夏曉鈺是小三,能和秦鵬住在一起了,為什么還要燒死他呢?所以夏曉鈺是原配,女性里來說她身材高大壯實,而小三身材嬌小。而那戶人家失蹤的愛女就是喪尸火海的小三,自然不可能再出現了。
二、案件還原
1、1998年火災案
兇手:夏曉鈺(余娟)
余娟將秦鵬弄暈之后利用他的手機發短信給小三(秦鵬自然不可能會讓小三母子半夜來他家,況且夏曉鈺還在家,所以短信是夏曉鈺發的),騙小三帶著孩子來自己家,而后將小三弄暈。將二人搬到床上,隨后把自己兒子(夏家昊)從嬰兒床里抱出來,把小三的兒子(秦天)放進嬰兒床,點燃臥室的窗簾之后抱著夏家昊把門鎖上(因為是自己家,肯定有鑰匙),然后逃到了B市,害怕別人知道自己的身份所以就稱所有證件丟失,過了幾年后補辦了證件,假的身份得到了認可。因為秦天是秦鵬和小三的孩子,所以DNA與被燒死的兩人比對一致。由于孩子臉燒傷了,爺爺奶奶沒看出來已經不是原本的秦天也是情有可原。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夏家昊與秦天的生日都是5月30號,因為夏家昊才是本來應該叫秦天,他就是1997年5月30日生的,而秦天由爺爺奶奶撫養長大,他們的認知里秦天是5月30日生的,所以自然告訴秦天生日是5月30。實際上秦天應該比夏家昊小幾個月。
2、柳晴天溺亡案
兇手:夏曉鈺
在夏家昊告訴母親秦天的事情后,夏曉鈺突然發現原來小三和秦鵬的兒子沒有在19年前的那場大火里被燒死,還和自己兒子成為了好朋友,她內心既憤怒又惶恐,憤怒的是小三的兒子還活著,惶恐的是他居然和自己兒子成了好兄弟,而且還在追查那場火災。于是她打算殺了秦天,于是在12號那天穿著運動服戴著鴨舌帽偽裝了一下自己來到秦天的工作地,同時也是夏家昊的學校。夏曉鈺看見穿著勤雜工工作服并且戴著口罩的柳晴天,于是上前搭訕,可能是問路什么的,柳晴天很熱心,肯定會幫助。于是帶路的過程中二人攀談,夏曉鈺得知對方名字叫晴天,加上工作服與口罩,于是認定他就是秦天,等到了無名湖邊后,夏曉鈺將柳晴天弄下了水,由于柳晴天不會游泳,自然溺亡,殺死柳晴天后,夏曉鈺就著監控死角出了學校。而干性溺死有兩種可能,一是因為當時天氣寒冷,湖水冰冷,加上突然被人推下水,內心恐懼緊張,所以喉頭痙攣,窒息而死。二是他在落水前可能被迷暈了,所以不會張嘴呼吸求救,肺部也就沒有積水。
3、秦天被殺案
兇手:夏曉鈺
殺完柳晴天,夏曉鈺叫夏家昊回來吃飯,吃飯的時候還特意問了夏家昊學校有沒有什么趣事。夏家昊回答有人死了的時候夏曉鈺還問是不是你上次提到的那個,她這里是在確認死的就是秦天,但是夏家昊的答案出乎意料,她殺錯人了。夏家昊對夏曉鈺說秦天的事情的時候,并沒有提到秦天在S市,而后面夏曉鈺問秦天是不是以前在S市,是在確定夏家昊所遇到的秦天是不是當年小三的孩子,這次為了不殺錯人,她特意要了秦天的微信號。她在7點到了星星咖啡店與秦天見面后提出要去秦天住所的要求,可能是欺騙說自己知道有關火災的事情打算和他回他家談一談,然后在進門的那一刻,夏曉鈺從背后捅了秦天,因為死者除了背后傷口沒有其他傷痕,所以就是沒有打斗的痕跡,只有進門的那一刻,秦天轉身,背后是自己信任的人所以才會如此沒有防備。秦天死亡的時候腳對著門頭朝著桌子趴倒在桌子前的地上,也可以看出他是進門的時候被人捅傷的。丟失了手機、錢包、零錢、并且現場有明顯翻找的痕跡、夏曉鈺應該只是想拿走手機、拿走錢包、零錢、制造現場明顯的翻找痕跡是為了制造入室盜竊搶劫求財的假象,之后在9點前回到面包店,從小巷那里繞到后面將兇器丟進空的垃圾桶,將兩個垃圾桶互相調換位置。匕首上沒有指紋是因為戴著手套的,冬天戴手套也不會引起懷疑。
冤冤相報何時了,秦天可以說是無辜的,父母做錯的事報復了孩子,但是柳晴天更加無辜......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16:05:02
站個樓,準備碼答案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16:19:42 | 2020-8-15 11:21編輯
一、        兇手
兩起命案的兇手都是夏曉鈺。她的真實身份是眾人(包括警察)以為當年葬身火海的余娟。

二、        推理過程

1、        秦天案。
我們先從秦天案開始分析。

1)        鎖定兇手。
秦天案的兇手很好分析。“現場門窗均無外力破壞的痕跡,屋內也無明顯打斗痕跡,但從抽屜的情況來看應該有人曾經進行翻找,現場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機及錢包、現金。”從兇案現場看,門開著,雖然現場被布置成翻箱倒柜的樣子,手機、錢包、現金之類也沒有,看似是入室搶劫,但死者的手機是一部非常不值錢的破手機,而且在這樣的棚戶區住的都是沒錢的主,沒有啥搶劫價值,風險高收益低,相信犯罪分子也沒這么傻,選擇在這種地方搶劫,所以入室搶劫顯然是偽造的。從死者倒下的圖片看,兇手是背后捅刀,無明顯打斗痕跡,說明死者并無防備,兇手趁其不備下的手,那么本案是熟人作案無疑。死者的社交很少,近期有聯系的人只有夏家昊和夏曉鈺。夏家昊作為本案主角且和秦天交好,無任何動機,而且案發時有非常強的不在場證明。案發當日夏曉鈺約秦天見面,且兇器也是丟棄在她的烘焙店后廚的巷子,顯然兇手就是夏曉鈺了。秦天死亡時間是8點到10點,而夏曉鈺7點半到9點沒有不在場證明,她自己也知道不好找作案時間的不在場證明,所以制造了一個“無時間丟棄兇器”的假象,試圖以此排除自己的嫌疑。

2)        所以本案重點在于解開丟棄匕首之謎。
文中描述,環衛工人每次都是9點左右開車(自動垃圾車)到了小昊烘焙后廚那條巷子,將放有垃圾的垃圾桶清理干凈再放回。根據監控和口供證實,夏曉鈺沒法在9點后去丟匕首。因為她9點到了小昊烘焙后就一直呆在店內,沒有進過后廚也沒有出過前門,一直到10點李隋藝發現匕首。文中也排除了她找幫兇丟棄兇器的可能。那么夏曉鈺就只能在回到烘焙店之后9點之前,去丟棄兇器。

我們注意到,后廚門上方有一盞日光燈和一盞白熾燈,白熾燈發出的光線昏黃完全被日光燈蓋了,說明白熾燈的燈光很微弱。員工倒垃圾的時候,會把日光燈打開,自然能把垃圾桶里面的情況看的一清二楚,然而環衛工倒垃圾時不會去開日光燈,也就是只有白熾燈亮著,白熾燈光線昏黃微弱,匕首柄是墨綠色,放置在同是綠色的垃圾桶底就不易看清楚。從常理判斷,環衛工瞥一眼垃圾桶沒東西自然也不會特意去仔細查看,這說的過去。所以夏曉鈺利用了倒垃圾的時間點,在19日(周日)提醒環衛工把兩個垃圾桶都清空。這里,夏曉鈺聰明的和環衛工提醒說,把右邊的桶也要倒干凈,從環衛工的視角看,右邊是面向門的右邊,也就是背對門的左邊,夏曉鈺確認了這點,并利用這一點玩了詭計。

20日、21日垃圾不多,根據店員習慣,這兩天的垃圾都倒在“右邊”垃圾桶,站在店員視角,這里的“右邊”是指背對門的右邊,即面向門的左邊。22日晚夏曉鈺行兇后回到店里,在9點前,把匕首放在背對門的左邊垃圾桶,就是那個空著的桶里,然后把兩個桶位置交換。因為兩個桶形狀顏色大小尺寸都是一樣的,交換了也不會被發現,而交換位置的目的是為了讓店員發現里面的匕首(店員習慣性先把垃圾倒滿背對門右邊的垃圾桶)。9點環衛工來倒垃圾,因為燈光昏暗看不清楚,瞄了一眼背對門右邊的垃圾桶以為是空的,就沒有動它,只是倒了(對環衛工人而言)面向門右邊的垃圾桶(這個垃圾桶對店員而言卻是“左邊”)。10點員工開日光燈倒垃圾,因為習慣性選擇了背對門右邊的垃圾桶,一打開就發現里面有一把匕首。夏曉鈺用這個辦法制造了“無時間丟棄兇器”的詭計。這個詭計被文中學長哥哥識破了,我們猜測他問環衛工的最后一個問題是“你說的右邊垃圾箱到底是指哪一個?指給我看看”之類的,這就破解了左右垃圾桶的詭計。

此案動機放在最后再討論。

3)        案件還原。
解開了匕首之謎,案情還原就比較簡單了。

22日當晚,夏曉鈺約死者7點見面,聊到7點30左右,可能找了個借口,比如送秦天回家,然后就跟著回了秦天住處。因為當時11月天氣較冷,夏曉鈺即使全程戴著手套也不是很奇怪。進門后,夏趁其轉身不備之時,用匕首捅死死者,之后將現場偽造成外人入室搶劫謀財害命的場景,拿走死者的手機和錢包(如有),只是那個手機根本不值錢,這個偽裝很快會被識破。她回到烘焙店后,趕在9點前,將匕首扔進背對門左邊的那個空著的垃圾桶,再把這個垃圾桶跟背對門右邊那個裝滿了前一天扔的垃圾的桶互換位置。9點,環衛工人來到,把所有垃圾的桶清理了。10點,店員出來倒垃圾,發現放在背對門右邊的垃圾里的匕首。因夏曉鈺為戴手套,匕首上也提取不到指紋。

這里唯一的疑問是,兇手是怎么把刀帶回烘焙店的,也不可能一手開車一手拿刀吧?這樣血不會流在車里和其他地方嗎?如果使用塑料袋之類的東西把兇器套起來,那么包裝又遺棄在哪里呢?或者說她行兇完用什么擦了擦兇器(但兇器上還是有血跡),但擦過的東西也需要處理,包裝或擦拭的東西和手套也許是扔進烘焙爐燒了(如果是我們想多了,還請作者分析)。

2、        柳晴天案。
接著分析柳晴天案。

1)        殺人動機分析。
題中交待,警方經調查,無論是自殺的線索或他殺的動機一概找不到,看似一個和故事毫無關聯的人。但是我們注意到柳晴天和秦天有幾處巧合的相似:兩個人都是學校勤雜工;秦天一直戴口罩,柳晴天死亡當天也因為感冒而戴口罩;兩個人年齡相仿,姓名相似(“秦天”跟“晴天”),所以被不熟悉他的人搞混也是情有可原。從上一案兇手是夏曉鈺不難推出,柳晴天也是被她殺害的,動機就是夏曉鈺想殺秦天但是殺錯了人,殺死了柳晴天,以至于她之后又再去殺了秦天。

2)        鎖定兇手。
從學校道路監控中發現的嫌疑人是“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夏曉鈺是中年發福的體型,文中還描寫說,夏家昊和秦天差了半個頭,夏曉鈺墊腳抬頭夠著兒子的額頭,說明夏曉鈺和秦天身高差不多,秦天是170左右,那么夏曉鈺也是170左右,和這個監控里的嫌疑人體態身高符合。

另外,夏曉鈺在聽到兒子說起秦天沒有死時,懵逼了一會兒。按理說,死的是誰跟她并沒關系,那她懵逼的原因就很可疑。我們認為她是這時知道自己殺錯了人,所以才會愣住。她但卻不就此罷休,而是再設法殺了真正的秦天。

3)        案件還原。
本案的作案手法沒有太多的線索,所以我們簡單表述一下。兇手將“柳晴天”誤認為“秦天”,她可能裝作跟死者問路,死者帶路,她便和死者走到無名湖附近,兇手找機會推死者掉進湖里。死者過于驚慌所以喉嚨痙攣,干性溺死。此晴天非彼秦天,大姐也不仔細調查下,真是冤得要死。這里我們分析,如果死者會游泳而沒死成,兇手應該會謊稱自己是不小心,是意外。如果死者不會游泳,她就得逞了。也可能她分析死者從小和爺爺奶奶生活家里比較窮,不會游泳可能性大,也可能是兩人在聊天中,她問過對方是不是會游泳,從而確定了對方不會。

對于干性溺死這個說法,我們也考慮過是不是兇手在別的地方動的手,比如兇手把死者頭按在放滿水的水槽里引起干性溺死,但這樣對兇手的體魄要求較高,而且事后棄尸對兇手來說風險也很高,感覺不太可能。另一種可能是死者受了兇手的強烈刺激(包括冰冷的刺激、驚嚇、驚恐)過度緊張導致喉頭痙攣,然后死者并沒有馬上死亡,而是逃脫后,走到湖邊時發作不慎墜湖。但這種手法殺人基本沒有什么把握,我們也不太認可。關于具體的手法,文中給的線索似乎太少,較難分析出這里的細節。

3、        火災案
最后說說19年前的火災案,只有分析完火災案,夏曉鈺的殺人動機才會真相大白。夏曉鈺為什么要殺秦天,一個表面看貌似跟她毫無關聯的人(只是老鄉)。她和秦天到底是什么關系,有什么仇恨呢?文中夏家昊和秦天這兩個孩子做過類似的夢,同年同月同日生,而且這么自然熟,他倆又是什么關系呢?要解開這一切的謎底,就要回到19年前。

1)        小三和私生子。
題中交待,秦天母親余娟在流產兩次后好不容易生下了秦天,但是很不幸,她的老公出軌了,被人發現和一個身材嬌小的女性出入旅館。這個身材嬌小的女性我們就稱呼為小三,我們推測小三應該也有了秦鵬的孩子,所以文中有兩個孩子。夏曉鈺是這個小三嗎?夏家昊是秦鵬的私生子嗎?小三身材嬌小,而夏曉鈺身高170,即使19年前她還沒有中年發福,170的身高對女性來說,再瘦也不太可能被描述為“身材嬌小”,所以我們認為夏曉鈺不是這個小三。此外,文中還無端端交待了當時有一個失蹤的女娃,我們推斷這個失蹤的女娃才是那個小三。那么夏曉鈺的真正身份到底是誰呢?

2)        兩個孩子的夢。
接下來我們分析一下兩個夢。

首先是夏家昊的夢。在夢中他是個不滿周歲的嬰兒,嬰兒對事物的認識極可能跟現實存在偏差。我們分析認為,軟和的木匣子其實是嬰兒床,周圍有一些動物玩具,頭上可能是天花板有星星月亮的圖案或者燈具或者床鈴或者裝飾之類的是星星月亮。然后小床搖晃了,他是被人抱起,放置在某個地方,然后右邊發生了火災,他被人抱走離開了危險走進了“黑暗”之中。

再看秦天的夢,他的夢境開頭和夏家昊正相反,是從一片黑暗之處來到了被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說明秦天先是被放在一個黑暗的地方,然后被人抱到了夏躺過的那張嬰兒床上。然后火災發生了,他在火海之中,也因此被燒傷。

兩個夢綜合起來,我們可以看出,19年前的火災現場中,有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原本躺在嬰兒床上后來被人救走,另一個則是被人從較暗的地方放進了嬰兒床中。緊接著就發生了火災。這個人只能認為是縱火的人。

3)        夏曉鈺的真實身份。
火災現場的兩具成人尸體因被完全燒毀無法辨識,最后是通過對比逃過一劫的嬰兒——也就是秦天——的DNA來確認的。這里有一個前提,就是默認了這個存活下來的嬰兒就是秦鵬和余娟的孩子,所以兩具成人尸體必然是他的父母秦鵬和余娟。再者,現場是秦鵬和余娟(同時也是秦天的)的臥室,大家也就理所當然地認為在嬰兒床上的孩子就是秦鵬和余娟的孩子秦天。

但是前面分析了,在火災發生之前,秦天是被人從一個較暗的地方搬出來再放到嬰兒床上的,而當時嬰兒床上另有其主——夏家昊。也就是說,在火災中存活下來的孩子(如今的秦天)很有可能并不是秦鵬和余娟的真正孩子。這樣一來,當年被燒死的兩個人,就有可能不是真正的秦鵬和余娟,準確地來說,被燒死的女性并不是真正的余娟。

再結合前面關于夏曉鈺不是小三的分析,我們認為,19年前火災中死去的,其實是秦鵬和真正的小三(小三原名不確定,小三不配有名字),而如今的秦天正是他們兩人的私生子。而真正的余娟則化身成為如今的夏曉鈺。那么,當年縱火燒死秦鵬和小三的兇手也只能是夏曉鈺了。如今的夏家昊,其實是秦鵬和余娟(現在的夏曉鈺)的孩子,即真正的秦天。余娟更名夏曉鈺之后,將兒子改名為夏日天,不是,夏家昊。
江前輩提到的19年前的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這個愛女恐怕就是被燒死的小三。

這樣一來,關于火災現場密室、夏家遭賊丟失各種證件編制等疑點都有了解釋。火災現場是余娟/夏曉鈺自己的家,她本來就有鑰匙,對她而言并無密室可言。她在案后想頂替“夏曉鈺”的身份生活,所以謊稱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后來去派出所補辦了新的證件。

秦天和夏家昊是同父異母的親兄弟,而且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這應該是個巧合)。

4)        動機。
夏曉鈺(余娟)經歷兩次流產才生下孩子,經歷可謂坎坷,然而秦鵬卻沒良心地出軌了,還跟小三有了私生子,夏曉鈺不甘此等屈辱,遂生殺意。后來她也不許夏家昊提及自己父親,可見經歷多年恨意仍未消,以至于在得知秦鵬和小三的孩子并沒有死于當年火災時,殺心再起,甚至殺錯了一個人都不肯罷休,一副誓要手刃仇人的樣子。有些女人(不是所有)還是挺可怕的啊。(然而更多的女性是非常善良可愛的呀!)

5)        火災案還原。
夏曉鈺發現秦鵬跟小三的事之后,決定殺了他們。案發當天夏曉鈺借故不在家中,創造機會讓小三上門。秦鵬到0點多發消息給小三讓她上門偷情,或者是帶著私生子來團聚,畢竟平時能看到自己的這個兒子的機會也不多吧。小三帶著兒子前來,放兒子在某個暗處,當時夏家昊正自己的嬰兒床上睡覺。接近凌晨2點,夏曉鈺回到家中,趁兩人睡熟之際,偷偷把自己的孩子夏家昊從小床抱出來安置在安全之處,把私生子秦天放回床上,然后用打炎機點燃窗簾縱火。她帶著自己的兒子離開,和兒子一起改換了身份(目的是為了逃避警方追捕)。然而當晚秦天被人救出,不過也被大火毀了容。

19年后,夏曉鈺從兒子口中知道了秦天沒死,便想繼續殺人,先誤殺了柳晴天,最后殺了秦天。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16:22:26 | 2020-8-15 09:41編輯
本解答將分為若干部分,每個部分重點推理一個大問題,按照邏輯順序逐步還原案件,并在最后的總結部分,梳理整個案件經過。推理過程與最終解答有出入的,還請見諒。

一、秦家火災一案分析
       發生在過去的秦家火災一案,存在不少疑點:(1)火災起火原因不明;(2)兩人被活活燒死在床上,卻沒有任何掙扎跡象。由此可見,這起火災不可能是簡單的意外,而是蓄意縱火。縱火者先使兩人昏迷,然后引燃窗簾,制造了火災。由于案發時門窗完好,沒有被撬跡象,因此排除外人縱火的可能性。
       再結合江叔找到的情報,即秦鵬曾有外遇,以及有女子失蹤,不難得出結論:失蹤女子正是秦鵬的外遇對象,也就是小三,她和秦鵬都被燒死在了床上。這樣一來,兇手的身份就很明顯了,她就是余娟,動機則是情殺。
       進一步分析可知,火災的幸存者“秦天”(加引號代表他不是真正的秦天,下同),自然也不是秦鵬和余娟的孩子。根據DNA測試結果可知,“秦天”的父母是被燒死在床上的兩人,因此“秦天”其實是秦鵬和小三的私生子。
       案件還原:火災當晚,余娟先使秦鵬昏迷,然后用秦鵬的手機給小三發短信,讓小三帶著私生子過來。然后,余娟又想辦法使小三昏迷,將昏迷的秦鵬和小三放到床上,再將小三的私生子和余娟自己的孩子(也就是真正的秦天)調換。最后,余娟引發了火災,然后帶著自己的孩子秦天離開了現場,從此銷聲匿跡。
       再結合夏家昊經常做的噩夢,以及他特殊的家庭情況,不難得出結論:余娟帶著自己的孩子秦天搬到了B市,并且換了新的身份,余娟改名夏曉鈺,秦天改名夏家昊。
       這樣一來,就可以解釋兩個問題:
       (1)為什么夏家昊和“秦天”有相似但又不同的夢境?因為兩人在小時候都經歷過那一場火災,不同的是,夏家昊是被帶出火災現場,而“秦天”是被帶入火災現場,所以夢境的順序不同。
       (2)為什么夏家昊和“秦天”的生日是同一天?火災之后,“秦天”接替了秦天的身份,因此他的生日也就是秦天的生日。而真正的秦天改名為夏家昊時,也沒必要特意換個生日。所以,夏家昊和“秦天”的生日是同一天。
       順帶一提的是,由于夏家昊和“秦天”是同父異母的兄弟,所以兩人的DNA應該也有一定的相似度。我想,在解答篇里也會有比對兩人DNA的情節。
       結論:秦家的火災是余娟制造的,動機是情殺。火災當晚,余娟先使秦鵬昏迷,然后用秦鵬的手機給小三發短信,讓小三帶著私生子過來。然后,余娟又想辦法使小三昏迷,將昏迷的秦鵬和小三放到床上,再將小三的私生子和余娟自己的孩子(也就是真正的秦天)調換。最后,余娟引發了火災,然后帶著自己的孩子秦天離開了現場,從此銷聲匿跡。
       后來,余娟帶著自己的孩子秦天搬到了B市,并且換了新的身份,余娟改名夏曉鈺,秦天改名夏家昊。

二、柳晴天被殺一案分析
       柳晴天之所以被殺,純粹是因為兇手把他當成了“秦天”。柳晴天和“秦天”的相似點有4點:(1)兩人都是學校的清潔工;(2)“柳晴天”和“秦天”的名字有諧音;(3)柳晴天的年紀和“秦天”相仿(文中有提到);(4)柳晴天當時感冒,也和“秦天”一樣戴了口罩。
       案件還原:兇手想殺“秦天”,但是只了解“秦天”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職業是清潔工、年紀、平時戴口罩等。由于兇手并沒有真正見過“秦天”,所以就把柳晴天誤認為了“秦天”,并將柳晴天推入湖中殺害。冬天的湖水冰冷刺骨,人落入水中會引起呼吸痙攣,加上柳晴天當時正在感冒,呼吸不暢,所以造成了干性溺水。
       由此可見,殺害柳晴天的兇手,和后來殺死“秦天”的兇手是同一人。不難推測,兇手就是夏曉鈺,也就是曾經的余娟。夏曉鈺聽說兒子和“秦天”做了朋友,害怕過去火災一案的真相被挖掘出來,所以想殺害“秦天”,結果錯殺了柳晴天。
       這樣一來,就可以解釋兩個問題:
       (1)兇手為何能熟練地躲避攝像頭監控?這是因為夏曉鈺的烘焙店就開在B大附近,所以會對攝像頭的布置非常熟悉。至于監控中的高大肥胖的嫌疑人形象,自然是夏曉鈺的喬裝打扮,畢竟一個身材嬌小的人想要打扮得高大,還是比較容易的。
       (2)夏曉鈺和兒子見面時,為何表現奇怪?這是因為夏家昊告訴夏曉鈺,淹死的人不是“秦天”,這讓夏曉鈺知道自己殺錯了人,感到非常意外,因此有了發愣之類的奇怪表現。后來,夏曉鈺問兒子要了“秦天”的微信,自然是為了下一步的謀殺。
       結論:夏曉鈺為了隱瞞過去火災一案的真相,想要殺害“秦天”。由于種種原因(名字諧音、職業和年紀相同、戴口罩),她將柳晴天錯認為了“秦天”,最后將柳晴天推入湖中淹死。

三、“秦天”被殺一案分析
       根據之前的分析,已經不難推測,殺害“秦天”的人是夏曉鈺。當然,這起案件本身的一些線索也指向了夏曉鈺,例如:
       (1)“秦天”房間門上有貓眼,可以看見門外訪客,并且“秦天”從背后遇刺,這些都說明兇手和“秦天”相識。“秦天”的社交范圍很窄,只有夏家昊和夏曉鈺。夏家昊的嫌疑顯然可以排除,因此兇手只能是夏曉鈺。
       (2)殺害“秦天”的兇器匕首,恰好就扔在夏曉鈺開的烘焙店后門的垃圾桶中,顯然不會是巧合。
       (3)除了和垃圾桶有關的不在場證明(下文會破解)外,夏曉鈺在案發時并沒有其他不在場證明。
       總而言之,殺害“秦天”的兇手就是夏曉鈺,而唯一能夠證明她無罪的,就只有扔在垃圾桶中的匕首。要破解這一不在場證明,其實只需要一張圖即可:

       簡單來說,這就是一個文字游戲。同樣是“右邊的垃圾桶”,說話人的朝向不同,所指的垃圾桶就也不同。仔細閱讀文字就會發現,店員扔垃圾以及和警察說話時,都是背對著門的,所以她的“右邊”其實是俯視圖中的左邊,這個垃圾桶里裝著兇器匕首。
       而環衛工清理垃圾桶時,肯定是面對著門的,所以他的“右邊”就是俯視圖中的右邊,這個垃圾桶里曾裝滿了垃圾。至于另一個垃圾桶內的匕首,則是在粗略檢查時被忽略了。在通過文字傳達信息的過程中,不同人對“右邊”的理解有差別,于是就形成了所謂不在場證明。
       當然,夏曉鈺本人在制造不在場證明的過程中也做了努力,具體來說有4點:
       (1)案發之前,夏曉鈺曾主動和環衛工搭話,在這一過程中引起了環衛工對“右邊的垃圾桶”的關注,也在無形中強化了“右邊的垃圾桶”這一說法,使得環衛工在接受警方詢問時也采用了這個說法。
       (2)夏曉鈺在殺人時用的匕首刀柄是墨綠色的,和垃圾桶的顏色相近,這樣的匕首扔在垃圾桶中很容易和桶底污漬混淆,不易發現。
       (3)環衛工清理垃圾時,后門只開了一盞昏黃的白熾燈。這樣一來,環衛工可以勉強看到垃圾桶中的情況,就不用把兩只垃圾桶都拖到明亮的路燈下檢查。與此同時,昏暗的光線又可以保證環衛工無法發現垃圾桶內的匕首。
       (4)警察要對現場情況拍照時,夏曉鈺阻止了他。原因很簡單:如果警方拿著現場照片詢問環衛工,那么文字游戲的詭計就不攻自破了。
       在已知是文字游戲的前提下,就可以很容易地破解夏曉鈺的不在場證明。比如,警方可以更有針對性地詢問環衛工,讓他說清楚清理的是哪個垃圾桶,或者干脆把環衛工帶到現場去詢問。我想,在解答篇里會有類似的情節。
       案件還原:夏曉鈺通過夏家昊聯系上了“秦天”,她以幫“秦天”調查身世為借口,在“秦天”的房間中殺害了他。案發后,夏曉鈺將兇器匕首扔到了烘焙店后門的空垃圾桶中,并利用文字游戲為自己制造了不在場證明。
       順帶一提的是,關于“秦天”房間內抽屜被翻動過的跡象,有兩種可能:(1)在交談過程中,“秦天”告訴夏曉鈺,他有關于自己身世的線索,所以夏曉鈺要翻抽屜,找到并帶走線索;(2)夏曉鈺只是想要把現場偽裝成入室盜竊殺人。我傾向于前一種可能性,因為如果夏曉鈺想要偽裝現場的話,就不會不把“秦天”的財物拿走。
       結論:夏曉鈺通過夏家昊聯系上了“秦天”,她以幫“秦天”調查身世為借口,在“秦天”的房間中殺害了他。案發后,夏曉鈺將兇器匕首扔到了烘焙店后門的空垃圾桶中,并利用文字游戲為自己制造了不在場證明。

四、案件總結
       余娟制造了火災,殺害了丈夫秦鵬和小三,并將自己的孩子秦天和小三的私生子調換,將現場偽裝成一場意外,從此銷聲匿跡。后來,余娟和自己的孩子秦天搬到了B市,并且換了新的身份,余娟改名夏曉鈺,秦天改名夏家昊。
       夏家昊在偶然間結識了當初的私生子“秦天”,夏曉鈺得知了這一切后,為了隱瞞當年的真相,決定殺掉“秦天”,但錯殺了清潔工柳晴天。
       再后來,夏曉鈺通過夏家昊聯系上了“秦天”,她以幫“秦天”調查身世為借口,在“秦天”的房間中殺害了他。案發后,夏曉鈺將兇器匕首扔到了烘焙店后門的空垃圾桶中,并利用文字游戲為自己制造了不在場證明。
       推理過程難免會有疏漏,還請見諒。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17:01:33 | 2020-8-14 19:13編輯
火災:
因為余娟懷孕兩次卻都流產,想要孩子的秦鵬選擇腳踏兩只船,同時和余娟、夏曉鈺保持關系。結果余娟和夏曉鈺同時懷了孕,也正好在同一天生下了孩子。

余娟生下孩子之后,秦鵬對夏曉鈺日漸冷漠。夏曉鈺對秦鵬一家懷恨在心。偶然的機會,她發現自己的孩子其實不是自己的親生孩子,而是秦天,也許是生孩子時,接生員粗心將秦天和夏家昊搞混了。于是,夏曉鈺趁著這個機會,密謀報復秦鵬,并把自己的孩子拿回來。

夏曉鈺和秦鵬說起了這事,秦鵬答應等晚上余娟睡著了的時候,聯系夏曉鈺交換兩個孩子。當天,秦鵬在晚上00:50發消息給了夏曉鈺,夏曉鈺帶著秦天來到秦鵬家里。與秦天會面后,夏曉鈺用特殊方法將秦天、余娟弄昏迷,安置在床上,再將夏家昊從嬰兒床上拿下放到一邊,將秦天放入嬰兒床內,之后用打火機點燃窗簾,帶著夏家昊跑走了。隨后,夏曉鈺隱姓埋名,帶著夏家昊在B市生活。而秦家火災由于辦案隨意被定性為意外。

相關證據:
1.有人看到像秦鵬的人和個子矮小的女人搞在一起。秦鵬可能有外遇,且外遇對象可能就是夏曉鈺。
2.頭頂的星星月亮是嬰兒床的裝飾,說明開始夏家昊是在嬰兒床內的,而秦天是后面放入嬰兒床的。飛到天上則是被人抱起。紅色是燃燒的火焰。結合兩人的夢的細節,可知嬰兒床上的小孩有被交換過。再根據DNA報告顯示秦天為秦鵬、余娟的孩子,故有拿錯孩子的可能。
3.S市有一家老人的女兒失蹤了,這個女兒應該就是隱姓埋名的夏曉鈺。
4.夏曉鈺對秦天很反感,而且夏曉鈺也對夏家昊的父親很厭惡,從不提起他,也不讓夏家昊提起。



柳晴天:
柳晴天為趙哥所殺。夏曉鈺在得知秦天還活著并且要查火災之事時,想除掉秦天以絕后患。于是安排趙哥去干掉秦天(也許是許諾給趙哥升職)。夏曉鈺根據從夏家昊口中得來的消息,告訴趙哥,目標是一個因為有燒傷所以帶著口罩、和夏家昊年齡差不多大的、B大的、叫秦天的勤雜工。

趙哥先摸清了攝像頭位置,收看好天氣預報,選擇合適的時機喬裝好來到B大尋找目標準備動手。由于B大勤雜工安排挺亂,勤雜工有可能不上班,趙哥動手當天僅看到有一個差不多滿足條件的勤雜工,即柳晴天。趙哥喬裝打扮了一下后,找到柳晴天并令其窒息,丟在了無名湖中。之后繞開攝像頭離開了。由于無名湖人流少,柳晴天飄了幾天沒被發現,口罩也掉落在了湖中。加上13日的雨,使偵查變難。

相關證據:
1.監控拍到的可疑人物“運動服”能繞開攝像頭,顯然是有備而來,那此起案件他殺的可能性很高。
2.死者性格很好,未有仇家,他的死應該是受了無妄之災,因為他打扮、年紀、名字與秦天相似。而且在柳晴天死后,夏曉鈺顯得十分開心,做了很多好菜,但當夏曉鈺聽到死者不是秦天時,又呆了一下。由此可知,兇手應該是夏曉鈺或者與夏曉鈺有關的人。考慮到夏曉鈺近日沒有大筆資金轉出,兇手可以認為是夏曉鈺及其身邊的人。
3.根據監控拍到的“運動服”體型來看,身高1m7,微胖。好像沒有人符合條件,但靠多穿衣服也能營造出微胖的體型。“雖然現在已經11月份天氣漸冷,但是像他這樣全身裹得嚴嚴實實的還是很少見”可知這種天能耐熱穿多件衣服的人是很少的,故既符合身高又符合耐熱條件的人是“衣服穿得多”的趙哥。雖然拋開動機,秦天也很耐熱,但“一路上夏家昊都摟著秦天,這本有些引人注意。而兩人的穿著和半個頭的身高差又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說明秦天是有些矮的。因此趙哥更有可能是兇手。


秦天:
當夏曉鈺得知殺錯了人之后,本著一不做二不休的想法,決定親自出馬,打算以幫助秦天為由,接近秦天并將其殺害。

夏曉鈺約秦天到咖啡館聊天后,提出要去秦天住的地方看一看,到達秦天住所后,趁秦天不注意,用匕首將秦天殺害。考慮到自己與秦天有過聯系,夏曉鈺拿走了秦天的錢包、手機等物品。為了進一步擺脫嫌疑,她準備利用“環衛工準點倒垃圾”這事。

她在殺完人后趕回面包店,并用易燃的物質(如紙巾)做成繩狀,將匕首綁在白熾燈上。在9點左右打開白熾燈后,回到面包店中。之后環衛工過來清空垃圾桶。再清空完垃圾桶后,綁匕首的繩被白熾燈散發出來的熱量點燃,匕首落入垃圾桶中。而燃燒的灰燼為黑色塵狀,容易被白熾燈認為是垃圾桶中污垢。最后,李隋藝發現了匕首,并與眾人商量報警。

相關證據:
1.店員們都知道環衛工人來清理垃圾桶的時間與方式。
2.門上方有白熾燈和日光燈。日光燈無論是在亮度方面還是節能方面都勝于白熾燈,且文中也說白熾燈被日光燈掩蓋住了。顯然,沒有開白熾燈的必要。
3.夏曉鈺選了一個好時間。前一天晚上垃圾桶正好左邊空,右邊全滿。既能讓人覺得“匕首肯定是9點之后丟來的”,又能加速環衛工人清理垃圾的時間,以免匕首在環衛工人還沒清理完垃圾前掉落。
根據陳達郎所說,夏曉鈺在前幾天周末叮囑他“別忘了倒右邊的垃圾桶”,說明陳達郎倒垃圾一般是先倒左邊的垃圾桶,再倒右邊的垃圾桶,一個一個倒的。而如果確定左邊的垃圾桶內沒有垃圾的話,可以節約一些時間。正好,昨天倒垃圾的兩人表示僅僅是右邊的垃圾桶內有垃圾,而左邊是空的。
4.偵探被打斷的問題,應該就是確認案發當晚倒垃圾的具體過程。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17:23:33
兇手為夏曉鈺(1.0.5)
動機:火災為夏曉鈺引起,本以為秦天和他的父母早就在火災中喪生,火災也被掩蓋過去。夏家昊也就是秦鵬的兒子,當夏曉鈺知道秦天出現后跟激動,后來便靜下心來想辦法除掉他。當時夏曉鈺可能并不知道秦鵬還有一個妻子,自己此時已經懷孕不能打胎,就放火燒死他們一家,當時夏家昊也在場所以會和秦天做同樣的夢
線索:此題無線索,只需解開秦天和夏家昊的身世一切都迎刃而解。


柳晴天之案
夏曉鈺為什么殺了柳晴天?運動服又是誰?
還原經過:運動服就是夏曉鈺,(符合微胖)而柳晴天和秦天幾乎同樣的著裝很容易讓人在夜晚認錯人,而夏曉鈺就是把柳晴天錯認為秦天殺害。
夏曉鈺把柳晴天認成秦天,并和他聊天,因為當時是夜晚且都帶著口罩很容易認錯。用什么借口把他引到無名湖邊溺死,柳晴天死后夏曉鈺拿下口罩,震驚的發現殺錯了人,趕緊把他的尸體扔到湖里


秦天之案
還原經過:夏曉鈺從夏家昊哪里獲得秦天的微信,約他到咖啡廳說話。假借嘮家常詢問他現在住在哪里,夏曉鈺就說我去你住的地方看看吧
夏曉鈺和秦天開門后秦天可能在翻找東西,好巧不巧,秦天正好背對著夏曉鈺,趁這個時候捅上去,并擰一下發泄心頭之恨。秦天倒下了,那個抽屜也掉落了。在確定秦天死了之后把抽屜什么的翻出來,把火災對于自己不利的證據拿走。
開車回去后,正好趕上清潔工在推著第二個垃圾桶,第一個已經是干凈的了,就把匕首放在里面。(垃圾車進不去且一次只能清理一個)
→工作→清潔工已經把第二個垃圾箱推走,第一個是干凈的→放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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