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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00:26:32 | 2020-8-15 18:50編輯
萬物皆有理,那么這個題目的道理是什么呢?在分析一個問題的時候,我們往往從兇手的手法作為入手點展開進行分析,可是分析手法何嘗不能換過來,先思考動機和兇手身份,知道了兇手后再換過來思考手法,很多地方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一.        兇手動機和兇手身份:這個故事里面一共有兩個死者,一個是柳晴天一個是秦天,兩個死者也有很多相似性,他們都是學校的勤雜工,平時都身著工作服;他們在死的時候,都用面罩蒙住了臉部,柳晴天因為感冒,秦天因為臉部燒傷;兩個人都是大學沒上輟學就來B市打工了,經歷類似,年齡也類似;最重要的是晴天和秦天,兩個人的名字諧音也類似。那么會不會第一個案子的死者柳晴天是被當做秦天誤殺了呢?這樣猜想是基于很多理由的,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第一個案件的死者柳晴天,他剛來B市僅僅兩年,交際范圍僅限于學校的教職工,死者平時待人和氣熱心腸,從未與人結怨,也未曾表現出輕生念頭,這樣的一個人至少從文中線索推斷,文中并無有人和他有利益沖突,也無人對他表示過怨念,即文中無人對他本人有明確的犯罪動機,作為推理謎題作者,其實我們對于這一點有著上帝視角一般,既然對于他沒有動機,那么他的死亡結合之前的分析,最大的可能就是死于誤殺了。
那么,我們按照邏輯思考的方式,繼續來思考這個問題是否可以成立。要實現誤殺,首先這個案件兇手要對死者秦天有明顯的敵意,其次,這個兇手要并不熟悉認識秦天,只從別人口中道聽途說了秦天,才會把別人誤以為是秦天,最后兇手應該對學校有一定的熟悉,所以才能避過大部分監控視頻,在柳晴天的案件里面只留下少量無法辨認身份的鏡頭。
從這個分析開始,我們就不難發現要讓這一切成立,最大的嫌疑人只能是夏曉鈺,夏家昊的母親,只有她多次反對兒子和秦天交流,避免二人接觸,而她在聽到晴天死的時候,由于兒子只描述了勤雜工,她卻第一反應就是死的是秦天,并且知道不是秦天之后,還失神了一會兒才回過神來。除此以外,她更明顯的就是前后的轉變,在前面她激烈反對兒子和秦天交流,柳晴天死后卻在跟兒子確認了秦天出自S市以后,主動提出和秦天聯系幫助秦天查明真相,從拒絕查明真相排斥秦天,到主動幫秦天查證,多次通過微信等方式和秦天聯系,前后的反差也說明了她心中有鬼,親自接觸秦天是為了避免再次出現誤殺,精準殺死秦天。其實這一點也可以從夏曉鈺前后的“一致性”看出,夏曉鈺雖然表面改變了對秦天的態度,可是實際上,在柳晴天死之前對兒子說秦天是混混等理由,避免兒子和秦天接觸。柳晴天死后,改口要幫助秦天,可是實際上還是借口讓孩子不要耽誤學習,避免了秦天和兒子接觸。看起來變化了前后一致性卻沒變化,都是排斥秦天,拒絕兒子和秦天接觸。
而她最開始自從兒子口中聽說了秦天,而且夏家昊只是簡單說了下自己和秦天相遇的事情,也難過她會誤殺了。而她作為大學生學生家長,對于學校有一定的熟悉也不難理解。綜上所述,對于本題目來說,夏曉鈺是對兩個死者有著巨大殺人動機的人。
但是剛才的證明只是證明了必然性,如果是誤殺,那么最有可能是夏曉鈺,那么這個推理有沒有充分性呢?換而言之,夏曉鈺有沒有非殺秦天不可的理由,如果有的話,那么這個充分必要性就得到了證明,從動機上來說,我們就可以鎖定兇手就是夏曉鈺了,在本案強調了沒有幫兇的情況下。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不妨從頭看起。這一切的動機都要從十九年前那場影響了秦天和夏家昊兩個人的火災說起。
首先,我們可以發現這“兩起”火災很多地方具有相似性,都是在一個頭上有星空和彎彎的月亮的臥室,臥室內是有房頂的,而且小孩放在嬰兒床內,視野有限,主要能看到的就是天花板,必然看不到外面的月亮和星星,這只能說明這里的星星和月亮都是用投射儀投射出來的,或者是布置在屋內的貼飾,掛飾。夏家昊感覺到了火團在自己的右邊,而秦天的燒傷也是右臉和右邊身體被燒傷,說明了火源相對與他來說也是在右邊。兩處火災發生的都具有同一性的裝飾,并且起火方向也有類似性,很大可能就是同一起火災。
除此以外,兩個經歷的人也充滿了相似性,兩個人出生的年月日完全相同,兩個人見面投緣感覺彼此是兄弟。巧合過多就不會只是巧合,怎么多巧合只能說明兩個人確實是有某種血緣關系。這更加深了兩個人是經歷的是同一場火災的可能性。
那么,如果兩個人經歷的是同一場火災,這一起火災到底有何詭異之處呢?我們回到文中對火災現場的描述可以發現一些端倪。
其中最明顯的一點無外乎是哭聲,秦天的哭聲連深夜兩點的鄰居都驚動了,來到現場參看,發現了火災現場。而他的父母卻被火焰的濃煙活活嗆死,濃煙的煙氣,火焰的灼燒,嬰兒的哭聲,居然都沒能讓他們收到刺激從熟睡中驚醒,這明顯是不符合常理的,要解釋的話,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兩者當時處于強迫睡眠狀態,是被安眠藥等藥物控制陷入深度沉睡,才會睡得怎么死,活活被燒死。否則現場至少會留下兩人的掙扎痕跡。
同時我們聯系秦天和夏家昊對火災現場的描述會發現,兩者描述的場景其實恰好可以融合到一起。對于秦天來說,他看到的夢境是身體離開嬰兒床,然后落到了“地面”,此時身邊出現火焰燃燒的痕跡,同時逐漸增大,說明是火勢擴大的過程,然后又被帶著遠離了火焰。而秦天看著的是原本處于一個漆黑的房間內,說明他最開始不在臥室內,被移入到了臥室內,而且此時已經不是夏家昊感覺到的只是有紅色的感覺的微小火光了,而是巨大的紅光和刺眼的亮光,并且伴隨足以劃破天際的尖叫聲和哭喊聲,而且后面一直在火光中沒有被抱走。
通過這段分析我們不難看出,其實火勢是越來越大的,所以兩個人看到的場景其實就可以用時間前后順序來理解了。著火的時候嬰兒床還躺著的是夏家昊,他在火災發生的時候就被從床上抱了下來,此時在另一個地方的秦天被抱到了嬰兒床上,然后夏家昊被從火災現場抱走了。這點可以從秦天聽到的哭喊聲和尖叫聲得到證明,這點說明了當時室內不止他一個嬰兒。
在秦鵬家里,嬰兒床上躺著的原本應該就是真正的秦天,可是他此時被從現場抱走了,而他被抱走了后,另一個抱過來的孩子的DNA卻和兩個死者的DNA符合。從文中我們可以看出,余娟生下的只有秦天,秦天并沒有雙胞胎,那么另一個被抱過來的孩子卻和兩個死者DNA符合,那么只能說明秦天真正的生母余娟還活著,而現在的秦天的母親卻代替她死去了。
再結合之前的描述里面,現場門和窗戶沒有撬動痕跡,說明火災是對這個房間熟悉的人作案。秦鵬在余娟生小孩的時候曾經跟個體態嬌小的女孩一起去過酒店,說明秦鵬有出軌的行為。而且就是在火災發生的十九年前兩個老人的愛女失蹤了,和火災現場有并不是余娟的其他女人死亡符合。而且現在保護的真正秦天的夏曉鈺非常痛恨孩子的父親,而秦天的真正父親就是秦鵬。
綜上所述,我們已經不難看出這場火災的真相了。
當年火災發生的事情應該是這樣的,在丈夫出軌暴露后,余娟對于丈夫再也無法忍受,并且懷孕過程的痛楚加深了這種仇恨,她的選擇是要將自己的丈夫,小三和小三的兒子一并殺死。而要殺死他們又不影響自己未來的生活,同時自己還需要贍養自己的兒子。那么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小三偽裝成自己,利用火災把小三,背叛自己的老公,小三的小孩一并燒死。因為余娟的父母已經早逝,只能通過孩子的DNA確定她的身份,那么只要警察檢查出這個死掉的母親和死去的孩子確實有血緣關系,那么就不難判斷出死掉的正是余娟夫妻。
而一個“死人”當然是無法犯下火災案的,自己和孩子就不會受到懷疑,自己和孩子就可以去其他地方安穩度日了。
具體的手法應該大致是這樣的,通過威逼丈夫說要談判利用他的手機給小三發信息,將小三和小孩一起約到現場。然后利用談判的機會,讓丈夫和小三喝下安眠藥。將丈夫和小三兩個人搬運到臥室床上后,點燃靠著床的窗簾,引發火災。將小三的孩子放到床上,將自己孩子從火災現場帶走。最終按照她的想法,火災結束后,小三和背叛自己的丈夫,他們的兒子都會死于火災。
可是她萬萬沒想到的是小三的孩子還活著,并且替代自己的孩子成為了秦天,現在還出現在了自己兒子的面前。放任他不管的話,他已經開始調查當年的火災案了,遲早有可能調查出真相,而自己的兒子在得知真相后到底會如何裁判自己的行為。同時原本他就是小三的兒子,自己看不下去的孽種。種種因素都讓夏曉鈺處假秦天而后快。
如此一來,充分必要性得到了證明,夏曉鈺確實有要除掉假秦天的決心,而對于假秦天來說,也只有她會誤殺,導致柳晴天死亡。
除此以外,還有很多地方可以證明真兇就是夏曉鈺,此處列舉一二,后文分析具體案件的時候再做具體的闡述。
1)        而秦天假死的時候,是被人從背后垂直刺入心臟導致死亡的,而且并沒刺穿,這能說明兇手應該是女生或者是體力弱的男生,才會知道刺中心臟但是不能刺穿。這些都和夏曉鈺符合。
2)        柳晴天被殺的時候監控視頻拍到和他一起行動的是身高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略有些肥胖的人,而后文在描述夏曉鈺體型的時候也用了富態,兩者的體型也是符合。
綜上所述,無論是從兇手的動機分析的充分必要性,還是文中對于兇手的描述暗示,都是和夏曉鈺符合的,而本文強調過沒有幫兇,故此可以得到初步結論夏曉鈺就是本案的真正兇手。

二.        兇手的犯罪手法和過程:
1.        柳晴天案:對于柳晴天案來看,結合之前的描述,就不難得出柳晴天案的真相了,夏曉鈺為了殺死假秦天來到了學校,卻由于柳晴天和秦天的諸多類似性,最終誤殺了柳晴天。這個案件唯一需要解釋的是何為干性溺死。
干性溺死指的是干性淹溺,主要指因為受到強烈的刺激(包括冰冷的刺激,驚嚇,恐嚇)和過度緊張導致喉頭痙攣,結果聲門關閉而不能正常呼吸而缺氧,嚴重者會出現窒息甚至是死亡。他的主要表現是肺部沒有進水,或者少量進水,進水量不足以影響肺泡進行氣體交換。而溺斃的主要原因是因喉頭痙攣,聲門關閉,腦部缺氧導致腦水腫,窒息后反射性惡性心律失常,最終心臟停止,雖然他所造成的結果同濕性淹溺一樣,發病機理也相同,但是病因不同。而對于死者來說,他們村子生活在戈壁,所以沒有游泳經驗,他應該是在被兇手威脅進入淺水區,或者是被兇手推入湖中后,還沒有被淹死,就因為沒有游泳經驗和對于兇手和死亡的恐懼,引發了干性溺死了。
2.           假秦天案:假秦天案其實很多證據都指正了夏曉鈺就是兇手,如之前提到的死者被垂直從背后刺入心臟。死者死前只和夏家昊和夏曉鈺聯系密切,只有他們才會知道死者的確切行跡;房間內床尾還放著雜物,桌子上還放了吃完的方便面碗,床上被子也是被隨手扔在那里,并沒有經過特別收拾,而房間門有貓眼,可以觀察外面的人是誰,這點都能看出,兇手和死者至少是熟識的人,而夏家昊由于舍友作證并沒離開過大學,那么剩下的就只有夏曉鈺了。
              除此以外,兇手拿走了死者的現金,錢包和手機偽裝成是謀財害命,可是根據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死者和兇手是認識的,互相矛盾,那么兇手還會為了什么拿走這些東西呢,為此甚至搞得翻箱倒柜,搞出是受了小偷,謀財害命的情況?手機里近期和死者來往密切的只有夏家昊和夏曉鈺,死者錢包內的身份證明會提示死者的身份,可能會讓警察懷疑到和多年前的火災案件有關。這些都讓夏曉鈺拿走手機,錢包和現金合理性更高。她拿走這些東西即可以轉移警察破案視線,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和延緩自己收到的嫌疑。
而且夏曉鈺本身就在死者死亡的那段時間沒有不在場時間證明,她之所以有證據能夠證明自己沒犯罪,是因為垃圾車的定時九點收垃圾,和在九點收完垃圾后的垃圾箱內出現了刺殺死者的兇器,這一點成為了要證明夏曉鈺是兇手的唯一關卡。
那么這個手法是不是無法破解呢?在知道了夏曉鈺是兇手后,破解這個詭計的手法并不難。
首先,九點到十點,夏曉鈺她一直都在大家面前,所以垃圾箱內的匕首不可能是倒垃圾后由人放進去的。
其次,文中通過店員是兩兩一對的,夏家昊在學校復習考試,而夏曉鈺并沒大筆資金支出,同時近期無頻繁聯系人,說明外援同伙可能性也不高。綜上所述,不可能是同伙在九點后將匕首放進垃圾箱的。
同時店員傾倒垃圾的時候會開日光燈,光源充足,也不可能是在傾倒垃圾的時候,將匕首混入其中。而且他們也證明了在倒入垃圾前垃圾桶內也是空的。
可是,匕首必定是夏曉鈺帶回的,既然九點后無人可以將匕首放入垃圾箱,現場也證明了九點后也無機關可以從外部將匕首放入垃圾箱。
當只有唯一解答的時候無論多么不可信,他都是必然的解答。這只能說明在九點以前匕首就放在了垃圾箱內了。而垃圾桶內部其實是由兩個,或者準確說三個部分組成的,即垃圾箱的垃圾箱蓋,垃圾箱的箱體,垃圾箱箱體和垃圾箱蓋的連接滾軸處。
可是,對于右邊的垃圾箱來說,它里面的垃圾經過自動傾倒,此時垃圾桶會近似垂直于地面,垃圾桶箱體內不可能有物體殘留。同時,由于垃圾車停在街道邊有充足的光源,事后陳達浪更是檢查過垃圾箱箱體,說明了垃圾箱箱體內不可能在九點前藏有匕首。那么垃圾箱的垃圾箱蓋和垃圾箱的滾軸處有可能夾帶匕首嗎?
有可能但是可能性相對較小。因為雖然在不同的地方雖然傾倒垃圾方式不同,有的地方會卸下垃圾箱蓋后再傾倒垃圾,即使不卸下垃圾箱蓋的,垃圾箱的箱蓋和滾軸也會隨垃圾箱的箱體傾倒的過程,有所轉動和擺動,而匕首上又無膠布等固定物品,說明只能是插在滾軸連接的空隙處,或者是插在垃圾蓋箱蓋提手等結構形成的凹槽中。那么很難在整個傾倒過程不被傾倒下來,再后續街燈下的檢查中不被發現。綜上所述,右邊的垃圾箱箱體內各處藏有匕首的可能性都很小。而且店員在跟右邊垃圾箱倒垃圾的時候,還開了日光燈,這樣就讓右邊垃圾箱內藏有匕首的可能性更低了。
可是左邊的垃圾箱呢?左邊的垃圾箱僅僅是瞥了一眼內部沒東西,只能說明九點前箱體內沒有匕首,但是對于垃圾箱的箱蓋和滾軸處,在檢查箱體內部的時候,是被掀開的,在這個檢查過程中并不會被涉及到,如果此時匕首是被插在滾軸和箱蓋的縫隙處,或者是放在箱蓋上面提手等結構形成的凹槽中的話,而匕首本身的把手和垃圾箱都是深色的,為墨綠色。在只有白熾燈照明,光線昏暗,是很難發現的。
那么,要實現匕首出現在垃圾箱內部的詭計的話,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左邊和右邊的垃圾箱替換過位置了,而在替換位置的過程中,移動左邊垃圾箱的時候,垃圾箱難免會發生振動和移動,此時匕首就很容易在原本卡住的藏匿處掉落到垃圾箱的箱體內部了。
那么最后的問題只剩下了,為何兩個垃圾箱會互換位置了。
結合偵探的提問,和前幾天周日垃圾車清理的時候遇到了老板娘,老板娘提醒了右邊的垃圾也不要忘記倒了。此時兩個垃圾桶的垃圾是一個裝滿了,一個卻堆得很少。
可以推測大概老板娘當時是提出了怎么樣的要求,讓環衛工人替換了兩個垃圾桶的位置,她提出說,希望每次丟垃圾的時候,都可以把傾倒干凈后的垃圾箱放在左邊。而偵探詢問陳達浪后應該是聽到了類似的答案,確定了兇手的行兇的手法。
三.        指認兇手的決定性證據:
指認兇手的關鍵證據有很多,比如右邊垃圾箱才是實際傾倒過垃圾后的垃圾箱,而左邊的實際那一天并沒有傾倒過垃圾進去,可以嘗試測試垃圾箱內的垃圾殘骸,和傾倒的垃圾殘骸進行對比,比如傾倒后的垃圾箱內,應該會殘留前一天制作的面包的面包屑。
再比如,李亙亦和同事走上前去往綠色的垃圾桶內一看,借著白色的日光燈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著一把墨綠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滿了血。除此之外別無他物(不包括垃圾桶里的污漬)。
李亙亦戴上手套俯身小心將匕首取出仔細觀察,原來刀柄靠近刀刃的位置也沾有一些血跡,不過刀上的血已經凝固并氧化,呈現暗紅色。李亙亦把刀靠近鼻子聞了一下,似乎是人血。他將刀交給同事放進證物袋后就開始詢問情況。
現場并未發現疑似兇器的物品,但經刑警李亙亦的提醒,法醫將從小昊烘焙后門垃圾桶的拾得的匕首進行了化驗。匕首形狀符合傷口形狀,匕首上的血跡經過化驗也確定為秦天的血跡,且刀刃上還找到了些許屬于秦天的人體組織。確定該匕首為兇器無疑。匕首上未提取出任何指紋。
這兩段對于匕首的描述,刀刃上有死者血跡很正常,因為刀刃刺入了死者體內,可是刀柄靠近刀刃處還有血跡并不是特別正常,刀柄是兇手握住的地方,所以這里的血跡反而更可能是兇手留下的,而匕首上并未提取出任何指紋,這代表了兩種可能性,要不然是兇手通過帶手套或者是在自己指紋上通過化妝品鍍膜等方式,讓自己不留下指紋,或者是兇手擦拭過了匕首上的指紋。
如果是前面一種情況,兇手當然不會留下指紋,但是匕首在流通過程中,購買前的制作過程,店家銷售過程等,難道都沒沾上一點可提取到的陳舊指紋嗎?并不現實。合理的解釋還是兇手擦拭過了指紋,而除了擦拭掉指紋外或許還有個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擦拭掉匕首上自己殘留的點點血跡,但是死者丟棄匕首的垃圾箱在昏暗燈光下,很可能是在擦拭指紋的過程中,匕首上殘留了部分血跡沒被擦去,也沒被兇手發現,這也是案件的突破點之一,只要能發覺到夏曉鈺確實手部受傷,同時匕首上殘留微量血跡和她有關,那么就有石錘她是兇手的證據了。但是殘余量很少,而且經過垃圾桶內污跡的沾污,能否測出準確結果,讓人擔憂。
而兇手的手之所以受傷,很有可能是在擦拭匕首上指紋的時候,手部受傷,或者更有可能的是在處理死者屏幕碎裂的手機的時候被割傷。結合匕首上還能測量出死者的人體組織,說明匕首的刀刃并沒被清理,那么相對性的因為清理匕首上的指紋導致受傷的可能性,因為清理的范圍應該還沒接觸到匕首手柄下端的刀刃部分,要略微低一點,但是也不能被完全排除。
而后面之所以沒人發現,夏曉鈺的手受傷了,原因可能很簡單,只因為本身蛋糕這類餐飲業,為了怕污染食物,長期佩戴手套很正常。
而這一點也成為了確認夏曉鈺犯罪的關鍵線索之一。
除此以外,根據法醫學的痕跡學定律,凡是犯罪必有遺留物,后續確定兇手后的進一步刑偵過程只會發現越來越多指認兇手是夏曉鈺的證據。

2020-8-15 18:48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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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03:49:07
兇手很明顯就是夏曉鈺,先還原一下幾年前的故意放火事件,秦天與夏家昊同時遭遇過火災,我們比一下兩個人的夢,如下:
夏家昊:從記事起我就經常做同一個噩夢,夢里的我躺在一個軟和的木匣子中,被許多動物環繞。頭上是一片星空,還有彎彎的月亮。突然地,匣子開始搖晃,我整個人飛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過了一會兒,我的右邊就會出現了一團紅色。那團紅色越來越大,越來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樣。我又飛到了空中,拼命逃離著那團紅色。后來一切都開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無盡的黑暗

秦天:夢境開頭和夏家昊正相反,是從一片黑暗之處來到了被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慢慢地他的周圍就開始出現巨大的紅色和刺眼的亮光,還伴隨著足以劃破天際的尖叫聲和哭喊聲。之后他也并沒有像夏家昊那樣逃離了紅色,而是感覺自己一直處在紅色之中

夏家昊:木匣子為嬰兒床,動物為掛在嬰兒車上的玩具,星空靠近窗戶
秦天:黑暗=晚上,星星月亮來到靠近窗戶旁,紅色亮光=火
且在同年同日出生,發生火災都在S市。在根據文中說秦天的父親曾經拉這一個嬌小的女人,夏家昊從沒有見過的父親。也就是說秦天與夏家昊是同父同母。因為余娟兩次流產,作為一個男人,他找上了另一個女人,而那個女人就是夏曉鈺,所以夏曉鈺曾經是秦鵬的一個情人,她可能想要一個名分,但秦鵬已經有了妻子以及兒子,不能接受。于是在火災發生那天,她悄悄帶秦鵬家的窗戶旁,當時秦鵬與余娟在睡覺。她放火燒了窗簾,但嬰兒的啼哭的引起了她的注意,于是她本想將兩個孩子都救出來,她先將靠近窗戶的夏家昊救了出來,靠近里面的秦天在快轉移到窗戶的時候被發現了,于是夏曉鈺只帶走了夏家昊
好,回到現在。因為夏家昊在偶然間討論起了秦天,夏曉鈺得知了秦天是一個勤雜工制服手并帶口罩,為不讓秦天調查那起火災,于是她根據這兩個特性,找到了小柳并認成了秦天,她的奶茶店開在了大學旁邊,且夏家昊在這所大學讀書,她是知道哪里沒有監控,她與小柳談論,因為她是熟人。所以她很輕松的將柳引到湖那邊,將他推入湖中,在通過沒有監控的路口離開。
第二次殺人,是因為當她聽夏家昊說死的那個人姓劉后,她明白她殺錯了人,為了防止這個錯誤再次發生,她向夏家昊要了秦天的微信。案發那天,她發微信給秦天,說她有火災的線索。引誘秦天上鉤,在餐廳見面后他們又去了秦天的住所,在秦天不注意的時候,將準備好的匕首捅入心臟。再確認秦天死后,將他的財物拿走,掩蓋成盜竊殺人案。她拿走了匕首,帶到了她自己開的面包店內。注意刀是在九點后丟的,丟在了空的垃圾桶內,還有一個人的證言:“俺不知道她叫啥,但是俺跟她說過話。就在前幾天周日的時候。俺晚上9點左右和茂又一起到了小巷,俺下車去推垃圾桶。老板娘正好從后廚出來,就跟俺聊了一下,還送了俺一袋面包,俺孩子可喜歡吃。以及提醒把又邊的垃圾桶也倒掉”注意里面的幾個點,老板娘夏曉鈺,9點左右,面包,右邊垃圾桶。把匕首放在面包里,因為夏曉鈺是九點左右給他的,等那個倒垃圾的吃完也就是在九點后了,他就能丟在空的垃圾桶就可以構成她的不在場證明,右邊垃圾桶里面有她拿走秦天的財物。殺死秦天一是害怕東窗事發,二是還是夏家昊得知他真正的身份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05:53:22 | 2020-8-14 19:03編輯
火災,夏曉鈺 兩次殺人也是她。
題目中和火災有關的能做什么的只有夏曉鈺,再加上那個夢。秦天的那個夢不知道寓意是不是他永遠“死”在了那場火災中。
失蹤的人是夏曉鈺,改名換姓。她兒子和秦天是同父異母
1,事前看天氣預報,穿上厚厚的衣服遮掩身份,將那誰推下水,然后把垃圾扔到右手邊垃圾桶。然后發現搞錯人。
2,熟人作案,夏曉鈺。右手邊垃圾桶清理垃圾時漏掉了,畢竟沒有燈,還滿是污漬。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07:52:37
整件案件的兇手就是夏曉鈺。
夏曉鈺就是那兩個老人家的愛女,也就是和秦鵬出軌的小三。而夏家昊從未謀面的爸爸就是秦鵬,根據夏曉鈺對夏家昊爸爸的態度可知,夏曉鈺是十分恨他的爸爸,也就是秦鵬。而其原因,應該是秦鵬在他的妻子余娟懷孕的時候,和夏曉鈺出軌,而后在余娟的孩子也就是秦天出生的時候,拋棄了夏曉鈺,此時秦鵬不知道的是,夏曉鈺已經懷孕了,而被秦鵬拋棄后的她,挺著一個大肚子,又不好回家,當夏曉鈺了解到秦鵬其實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的時候,而且還有一個孩子,也就是秦天的時候,夏曉鈺心生恨意,進行故意縱火,意圖殺害秦鵬一家人,犯案之后,她也無法再在當地生活,只好帶著夏家昊離開了。但是她沒有想到的是,雖然秦鵬和余娟死了,但是他的兒子秦天卻活了下來。當她聽到夏家昊提及到秦天時,并且此時的秦天還想查出當年火災的真相時,為了不讓自己的事情敗露,她萌生了殺意。根據夏家昊對秦天簡單的描述后,她去了學校,誤把柳晴天當做了秦天(秦天和柳晴天都帶了口罩,且在池塘里找到了口罩),對他進行殺害。而那個和柳晴天一起走向人工湖的就是偽裝過后的夏曉鈺,根據后文所知,夏曉鈺是一個富態的女人,而且家里比較富裕,所以穿著阿迪的運動鞋,有著大肚子的就是夏曉鈺。而在之后聽到了夏家昊說死的那個人不是秦天的時候,她才迫切的提出要加秦天的微信,并且與秦天在咖啡館進行會談,之后和秦天一起回家,在秦天家對他用匕首殺害了他,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什么殺人的傷口在背后。關于那個匕首為什么存在在垃圾桶里,就是為了夏曉鈺的不在場證明,夏曉鈺在九點垃圾收集員來這里時,提醒過要把右邊的垃圾桶倒完,而垃圾車過于大,無法開進小巷,這就為夏曉鈺提供了一個放置匕首的機會,由于兩只垃圾桶安全一樣,垃圾桶的體積也十分大,一個人只能推著一個垃圾桶前往垃圾車,所以夏曉鈺只要在垃圾收集員倒垃圾的時候把兩只垃圾桶掉包就可以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09:25:34
首先,晴天和主角可能真的是兄弟。所以主角他媽有,仇殺的動機,我先懷疑主角她媽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10:14:42 | 2020-8-15 16:56編輯
由于特別說明沒有合謀,兇手就是老板娘夏曉鈺
1、秦天遇刺案
最關鍵的點在于不在場證明,使用的是視角的把戲,報案后店員從店里出來,指著自己右邊的垃圾桶說里面有匕首,也就是站在門外的警察的左邊,換言之,店員說的右邊的垃圾桶如果讓警察來說就是左邊的垃圾桶。
老板娘正是利用了這樣的視角差異完成了不在場證明,為統一說明,從店內視角看,左側的垃圾桶稱為A,右側稱為B
案發當晚9點前,店員將垃圾倒在桶B內,老板娘殺死秦天,帶著匕首來到后巷,扔進桶A,并調換AB兩桶的位置,這樣一來,藏有兇器的垃圾桶就來到了店內視角的右側,清潔工視角的左側。當晚9點,告知清潔工清理右邊的垃圾桶,清潔工清理桶B。由于桶A無垃圾,且兇器柄部為墨綠色,刀刃血跡氧化呈暗紅色,在黑夜里與垃圾桶顏色接近,清潔工沒有仔細觀察,也就忽略了這一點
正是因此,老板娘寧肯讓警察帶走垃圾桶,也不愿意讓他拍照,因為如果拍照,在隨后詢問清潔工的時候有可能露餡。
除此之外還有燈光的問題,店員在倒垃圾的時候會打開日光燈,但是清潔員來的時候小巷里卻很黑,是因為老板娘關掉了燈,防止被人看出破綻。
殺害秦天的過程是借討論火災案件進展為由進屋,趁其轉身之際殺害了他。


當年的火災現場,門窗無撬鎖痕跡,夫婦倆在熟睡,自然無法使用打火機,因此案件應該是人為縱火,兇手也是老板娘,進屋方式是從正門進入,因為持有秦天家的鑰匙
至于老板娘的身份,應該是秦鵬的原配妻子,監控記錄顯示老板娘身高一米七,而秦鵬工友目擊秦鵬出軌的女子則是身材嬌小,因此推測當年火災里燒死的是秦鵬和他的情婦,也就是失蹤至今的農家閨女,而秦鵬的原配妻子,則改名生活至今
至于秦天兩人的夢,由于不懂解夢,大概推測存在換子的可能,秦天是秦鵬的私生子,老板娘放火時將搖籃里自己的骨肉報出,將秦天放入,企圖燒死他


小柳遇害案
由于第一次提及秦天的時候,夏家昊只說到他戴了口罩就被打斷,老板娘從兒子這里了解到的情況只有秦天戴口罩這一點,因此錯誤瞄準了同樣戴口罩的小柳
能夠避開監控,說明是對學校附近環境十分了解的人,從老板娘的蛋糕店到學校只要十分鐘,她對于周邊的環境應該也進行過仔細觀察,所以可以躲開大部分監控
其他的慢慢補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10:16:13 | 2020-8-14 10:58編輯
夏家昊并沒有說過秦天是S市人,但夏曉彤卻知道,說明夏曉彤本來就認識秦天,我懷疑秦天家的火是夏曉彤放的。秦鵬是夏家昊的生父.。夏曉彤是小三,她生下孩子后秦鵬卻不管了,于是夏曉彤十分恨秦鵬(從她不準夏家昊提父親就可以看出),后來就放火燒死了他們一家,但意外的是秦天并沒有死,秦鵬最后發出的短信是發給夏曉彤的。犯下罪的夏曉彤本想把夏家昊也燒死,但最后還是放棄了。
后來夏家昊認識了秦天,在和媽媽說起這件事的時候,夏曉彤大怒,因為她怕事情敗露。于是她就想殺死秦天。她也不知道秦天的聯系方式,所以就去兒子的學校找。然后她遇見了柳晴天,恰巧柳晴天戴著口罩,而且年紀和夏家昊相仿,于是她喊了一聲“秦天”來確認,柳晴天卻以為她喊的是“晴天”,所以點了點頭,然后一樁命案就發生了。
夏家昊回家后,夏曉彤問了一下,確認是不是秦天,在得知不是秦天的時候她愣了一會,然后就跟夏家昊要秦天的聯系方式,仍然想殺死秦天。
陳達浪前后證詞不一樣,一開始說有一個垃圾桶是空的,但后來卻說一個裝滿另一個較少,有可能是夏曉彤收買了他。陳達浪只倒了一個垃圾桶,因為另一個是空的,在陳達浪去把垃圾桶推到巷口的時候,夏曉彤把匕首扔到了另一個垃圾桶。
江前輩的調查可以證明我開頭那一段的推理。那個女的就是夏曉彤。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11:08:01
秦天是兇手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11:14:03 | 2020-8-14 22:53編輯
注:本篇回答僅以兇手為本篇謎題中出現的人物且僅以文中敘述作論據的情況下回答,不排除有其他不確定因素作案,只作其中一種解釋得通的可能性


先闡述人物關系
夏曉鈺是余娟的化名,火災后不能再用“余娟”這個名字,于是自己起了“夏曉鈺”這個名字。
夏家昊是秦鵬和余娟的孩子,本名是秦天,火災后余娟認為秦天身份已死亡,于是改名為夏家昊
(火災后的)秦天是秦鵬和小三的孩子,火災發生時被抱入現場,發生后被誤認為是秦鵬和余娟的孩子,之后一直以秦天的身份被撫養。不清楚原來的名字
夏家昊和秦天生日估計相近,但不一定是同一天

夢境解析
夏家昊先是被人從嬰兒房(或者臥室)中抱出,然后兇手回去點火后又將夏家昊抱離了火災現場。
(火災后的)秦天被兇手抱進了秦鵬家的臥室,然后兇手點燃了窗簾引發了火災
所以過程是兇手把(火災后的)秦天抱進了嬰兒房(或者臥室里),將夏家昊抱出了臥室,然后回頭點燃了窗簾,將夏家昊抱出了火災現場。星星月亮應該是秦鵬家里屋頂的裝飾


98年火災事件
死掉的兩人是秦鵬的和小三(謎題最后部分某人家的愛女,而不是余娟。)。秦鵬和小三倆人生有一子,也就是(后來的)秦天。小三應該知道秦鵬有家庭。
火災當天秦鵬與小三在秦鵬與余娟的家里偷情并且睡覺。半夜余娟將秦鵬與小三的孩子(火災后的秦天)抱進了自己家里,將自己的孩子(夏家昊)出了臥室,然后用秦鵬的手機給秦鵬家里發了條離世說明,意圖裝作自殺,用打火機點燃了窗簾,想把三人燒死,然后抱著夏家昊逃離了現場。

推測信息來源:
兩人的夢→火災過程
某人家的愛女突然消失→燒焦尸體中的一人
秦鵬在余娟懷孕期間與某位身材嬌小的女人共同前往賓館→小三也懷有秦鵬孩子
驗證報告秦天是現場兩人的親生孩子,驗證報告只提取了(火災后的)秦天的DNA與燒焦尸體的兩人的DNA作比對→與兩人的夢作推測,火災后的秦天與火災前的秦天不是同一人,且死者不包括余娟
0:55秦鵬手機發出了條短信→結合兩人的夢與火災原因,結合案件結果為自殺,推測推測為其他人發送,當時最有可能是余娟發送的,只有余娟有鑰匙而不用破門而入。
火災原因為打火機引燃窗簾。


無名湖浮尸案
夏曉鈺聽說小三和秦鵬的孩子沒死,還進了學校當了勤雜工和自己的孩子接近。想到小三搶走了自己丈夫和如果當時的火災原因被發現,后果不堪設想,于是下了殺心。了解到就柳晴天年齡與名字相仿(原因1.夏曉鈺火災后就離開了s市,不清楚火災后是什么情況;2.秦天幾乎全身包裹,他的同事也不好判斷秦天的年齡),于是就把柳晴天喊到了湖旁(理由可能是勤雜工的工作范圍或者是自己手機等什么掉進了湖邊,讓柳晴天幫忙尋找下),然后將柳推進了湖里。柳晴天因為不會游泳,冷水進入氣管導致氣管痙攣,無法呼吸,造成干性溺亡。
因為夏曉鈺的店開在學校門口,經常在學校送貨或者喜歡學校的環境在里面轉,于是了解了大部分的攝像探頭的位置,才能避開大部分探頭的攝像范圍。
推測是夏曉鈺的原因,在問夏家昊是不是之前談到勤雜工這句話前還一臉笑意回答自如,在聽到夏家昊說不是后就變臉沉默不回答,說明其中有蹊蹺,涉案嫌疑很大。


賓館案
夏曉鈺以了解夢境或者火災案為由約秦天,了解了秦天的位置后前往賓館,在秦天轉身后立即出擊,殺死了秦天,偽造了現場讓人以為秦天是被人圖財搶劫殺害,自己回去把匕首丟進了綠色垃圾桶里。這樣子就算發現匕首也不知道匕首是從哪來的。因為門口白熾燈開著,環衛工人看不清楚垃圾桶底部(垃圾桶太高,白熾燈燈光亮度較低,并不直射垃圾桶底部,匕首處在暗部分,因此環衛工人只能看到有有光的部分,沒有看到垃圾桶內的匕首),所以以為垃圾桶內沒有垃圾,于是就沒把垃圾桶拖走,保持了原樣。然后被員工發現,被報警。

推測線索
背部中傷說明熟人作案概率很高,加上當天與夏曉鈺接觸過,加上夏曉鈺沒有不在場證明,嫌疑很大。也說明了不是圖財搶劫。


剩下一個關鍵問題 兇手的身高
全文都沒有提到角色具體的身高,只有浮尸案中提到兇手是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其他模糊關系,夏曉鈺踮起腳親吻夏家昊的額頭,夏家昊與秦天身高差半個頭,秦天死因是匕首刺入心臟,秦鵬摟著一位體型瘦小的女子進入賓館。由此可推測夏曉鈺與夏家昊身高相仿,且高秦天半個頭,因此夏曉鈺可以輕松將手臂抬到秦天心臟的高度(假如身高反過來則是腰腹部位置);根據前面回答敘述的(火災后)的秦天是體型瘦小的小三的孩子那么上述推測是合理的。


總的過程
秦鵬在余娟懷孕期間出軌,在余娟生下一個男孩后,小三也生了一個男孩,兩個孩子出生時間差不大。
余娟趁小三與秦鵬在自己家里一起睡覺將小三的孩子(也就是火災發生后的秦天)抱進了臥室,將(火災前的,也就是夏家昊)秦天抱出了臥室,然后回去用秦鵬手機給秦鵬家里發了條離世宣言,用打火機點燃窗簾后抱著(火災發生前的)秦天逃離了現場,逃離了S市,來到了B市。
然后小三的孩子(火災發生后的秦天)被人從火災里救出,被爺爺奶奶收養。因為爺爺奶奶不清楚事實,以為小三的孩子(火災后的秦天)就是自己的親生孫子秦天,于是把小三的孩子(火災后的秦天)當成秦天來養,所有的身份信息都用的秦天的身份信息。
余娟來到B市后沒有身份證明信息,而“余娟”這個身份也在火災中“死亡”,于是自己編了個名字“夏曉鈺”來用。以為自己孩子“秦天”的身份信息也“死亡”,于是同樣也換了個名字,夏家昊。(也可能是某人家的愛女的名字,容易上戶口,要不突然冒出一個人沒有身份信息推測很難上戶口。假如是這樣的話就是不知道為啥那戶老人家不動用警察戶口網來找人)
經大學后夏家昊聽說小三的孩子“秦天”沒死,避免案件原因被發現,于是自己調查認為柳晴天是“秦天”(“晴天”與“秦天”發音相似),造成了一次誤殺。后聽說殺錯人,向夏家昊要到了聯系方式在旅館內殺死了秦天(秦天帶人進房間,開門后遇襲),偽造了圖財殺人搶劫的現場后將兇器帶離了現場,扔進了垃圾桶內,意圖讓垃圾車帶走,從而找不到兇器或者兇器的來源。沒想到環衛工人沒看見垃圾桶內有東西,就沒拖走垃圾桶,讓匕首留在了垃圾桶內,造成了丟棄垃圾桶時間的誤判。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4 11:45:29 | 2020-8-15 18:11編輯
哦吼吼兇手是夏老板(忘名字了
她與秦天的爸爸應該有什么不倫之戀(也不知道這個詞語對不對,反正看著挺合適
所以說秦天和夏什么(也忘名字了)是同父異母的兄弟
所以說會有什么奇怪的感覺⊙_⊙
然后夏老板發現自己被辜負后要報復他們全家。先放火燒了他們家結果發現沒有把她的孩子燒死于是又想把他的孩子殺死。在經過他的兒子的信息中,發現秦天在大學當工人。于是就想去把他殺掉但是殺錯了人殺成了什么柳什么玩意兒(又忘了)殺錯人主要是因為小柳也帶了口罩 。穿著阿迪的胖子就是夏老板。夏老板就很胖然后帶著鴨舌帽你也不知道是男是女又因為兒子在這上學所以很了解這里的監控攝像,然后避過了大部分的監控攝像頭
然后他又從兒子口中套出秦天的信息,把他約出來,然后在秦天的房子里面把他殺掉了
垃圾桶的手法是整個案件的關鍵
難道是之前是粘在垃圾桶蓋上的?打開日光燈后就掉落了是因為“膠”受熱融化了
總之兄兇手就是夏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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