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題解答: 結論: 給呂義浩右肩留下針孔、襲擊張月娥的人是張澤 毒殺易暮秋兇手是袁望春 紅色為原文,黑色推理部分,加粗為重要結論 一、呂義浩死亡分析: 事發過程整理: 2點9分,護士站呼叫響起,按呼叫器的是17號床病人家屬張月娥。 小文和余冰冰急忙過去,發現呂義浩已經不省人事。 小文去叫袁醫生,余冰冰留在病房。 袁醫生到后,讓余冰冰去催張醫生和通知病人家屬,小文把17號床兩人安排到其他病房。 多個科室一起搶救無效,早上7點宣布呂義浩死亡,其他醫生陸續離開。 7-8點,秦女士發現呂義浩右肩有明顯針孔。 監控信息: 早上呂義浩死亡醫務人員離開,直到呂炳天夫妻倆趕來期間,沒有任何人進出過病房。 呂義浩家屬在尸體現場時行為: 沒有,他們就站在床邊,手上也沒有拿什么奇怪的東西。 從監控信息和呂義浩家屬在尸體現場行為來看,留下針孔的人不可能是呂義浩家屬。 要留下針孔,下手時機有兩個時間點: 1.呂義浩病發倒下的那個時間: 17號床的兩人、小文、余冰冰、袁望春有機會留下針孔。 2.宣布死亡后,其他醫生陸續離開,沒人會注意尸體的時候留下針孔。 當時現場最后只留下四人:袁望春、小文、余冰冰、張澤。 的確在一個月前7月13號時,第三醫院腫瘤科的一名護士因為誤操作致使一位年僅20歲女生白玲死亡,醫院為了息事寧人賠償家屬120余萬。 得出的調查結果是導致事故的護士后續被醫院開除,賠償金的一部分由該名護士承擔,目前該護士已經回老家換了一份工作,像還貸款一樣每月給白玲家屬匯去2、3000元,日子過得非常拮據。 一個月前同樣發生過一次醫鬧事件,且一名護士被開除,為了不讓醫鬧事件到自己頭上,護士應該盡量撇清關系,更不會去主動在尸體上留下針孔給死者家屬醫鬧的把柄,小文、余冰冰的嫌疑排除。 這個……額……她是我們院長的女兒,這件事你們可別說出去,我們的關系還沒公開。 袁望春是主治醫生,而且跟院長的女兒有關系,肯定也不希望發生醫鬧,袁望春排除。 從呂義浩的病癥及死亡檢測上看,呂義浩死亡只是時間問題,沒必要以其他的謀殺形式,所以留下針孔只是為了引發醫鬧事件。讓家屬以為呂義浩是被人殺害。 醫鬧這件事對17號床病人及其家屬沒有什么好處,且凌晨是休息事件、病房里不會有正在打點滴的針頭,因此17號病床二人排除 留下針頭的人就是副主任張澤。 動機分析: 這是他成為主治醫師的第二年。值班室內的另一位醫生是年長他10歲的副主任醫師張澤。 張澤比袁望春年長10歲卻沒有成為主治醫師,心里不平衡,希望通過引發醫鬧讓袁望春付出一定代價,讓自己乘機成為主治醫生。 [/size] [size=14.0pt]二、易暮秋死亡分析: 推開門后就看到一名女子穿著睡衣,身體略微扭曲的躺在床上,身上的被子也略有些凌亂 死因確系氰化物中毒,死亡時間推定在8月10日凌晨1點至2點之間。 現場鞋印中除了死者和發現尸體的幾人外還發現了幾枚同屬于一雙鞋的鞋印,以鞋碼大小來看是男性。 最下方還有一個空的外用避孕藥盒子 通過鞋碼來看當晚凌晨易暮秋房間內存在一名男性,易暮秋身穿睡衣且垃圾桶內發現的外用避孕藥盒子說明跟這名男性關系不一般,且對他沒有任何防備。 這個男性是誰? 他是病人,身上有針孔也不奇怪啊,可能他肩膀痛的時候給打了一針消炎的…… 易暮秋以自己已有喜歡的人為由拒絕了他 易暮秋有喜歡的人,在呂義浩家屬醫鬧的時候易暮秋還未袁望春辯解,且同事第一反應都是易暮秋和袁望春關系不錯。袁望春也承認經常約易暮秋吃飯、通電話,這個男性只可能是袁望春。 袁望春的殺人動機: 袁望春讀大學的時候甘泉鎮還很窮,袁望春自己承認很多年沒有回去,他的女朋友是院長的女兒,飛黃騰達的機會就在眼前,而自己跟易暮秋也發生過關系,他不能讓易暮秋知道自己的女友是院長女兒,為了自己的前途,選擇毒殺易暮秋。 三、張月娥襲擊分析 以右手將其按在墻邊,左手持一針筒預刺入張月娥上身 嗯……我覺得他應該是左撇子吧 我掙扎的時候手碰到他褲子右邊口袋,里面放著手機和一串鑰匙,還有車子用的那種電子鑰匙。 就挺高挺瘦的,樣子我看不清楚,但是身形看起來是男的。 張月娥認為襲擊自己的人是個左撇子,袁望春右手戴手表,是左撇子,但是身上物品都放在褲子右邊口袋,與左撇子習慣矛盾,袁望春也沒理由襲擊張月娥,因此是有人故意嫁禍袁望春,用針筒襲擊也只是為了模仿之前的作案方式,讓人懷疑袁望春是這些事件的殺人兇手。 醫院最后還是屈服了和呂炳天夫婦和解,賠償了16萬元。 呂義浩事件醫院只賠償了16萬,跟前一個月的120萬賠款相比基本算不什么,對袁望春的職位也造成不了影響,于是留下針孔的人出此對策,模仿袁望春的左撇子習慣去襲擊張月娥,之所以被張月娥睜開,不是右手無力,因為兇手不是左撇子,必然不習慣左撇子的行為方式。 四、其他 1.夏志為什么沒有嫌疑 在第四題中,第四題的時間線在第一題后面,夏志還處于正常生活,夏志雖然也是左撇子,第四題中夏志左邊口袋里只有手機和一把出租屋鑰匙,與第一題左撇子口袋中一串鑰匙還有車鑰匙不符,說明夏天與第一題案件沒有重要的關系。 第二題解答: 結論: 殺死郭方的兇手是孔異業 樓下女尸、兩具燒焦女尸、海面男尸三起案件兇手是夏雨詩。 樓下女尸是地下室男孩。 帶有新舊皰疹的燒焦女尸是林菀。 海面上男尸是陳爍東 。 紅色為原文,黑色為推理,加粗為重要結論 已知猴王病毒癥狀: 性接觸為唯一傳播途徑,與感染者性接觸一小時內即會感染,出現陣發性要不皰疹,之后間斷發作,皰疹以瘙癢為主要癥狀。 服用頭孢類藥物會在1小時內變性并永久定型不可逆,感染者若發生性別改變時會失語,并且頻發幻覺,該情況持續至性別改變完成后8小時。改變后會聲音嘶啞72小時。 免疫者會出現毀容并聲音嘶啞現象,該變化不可逆。
一、 夏雨詩是被誰感染 ? 小混混撓了撓自己的腰 小混混撓腰行為結合病毒癥狀,說明小混混帶有病毒,感染了夏雨詩。 二、 夏雨詩與哥哥夏登琦關系 “哥,你今天臉色怎么不太好。”
“有點不舒服,休息休息就好了……” “她是你妹妹,你怎么可以!!”
“你們就當沒有我這個兒子!” “妹妹,這樣的我,你還喜歡嗎? “你變成什么樣子,哪怕化成灰我都會認得你、記得你、喜歡你。” 夏雨詩與哥哥夏登琦亂倫、并且哥哥被夏雨詩傳染,哥哥身體不舒服,吃過頭孢類藥物,變成了女性。 三、郭方死亡分析 “寶貝那你離我再近點,我比你高。”孔異業一邊撓著腰一邊對著林菀招了招手 孔異業撓了自己的腰,說明孔異業感染了病毒。 查看了一下郭方的尸體,已經死去超過12個小時了。從外表來看,應該是窒息而死。 發現郭帆的尸體是早上8點,死亡超過12個小時,說明郭方在晚上8點前就已經被人殺害。 “我頭有點迷糊,那杯水里面可能有分量不輕的安眠藥。” 文中說到郭帆身體很強壯,兇手要殺掉郭方就必須放入安眠藥。 看到我之后,林菀愣了一下,然后她說她去給郭方送杯水,就出去了。 于是郭方約了林菀晚九點在自己房間面談。為了不驚動其他人,郭方會給林菀留好門。 文中明確林菀給郭方送過水,且該水中有安眠藥,既然林菀已經去了郭方房間,為什么郭方之后發短信給林菀9點見而不是當場直接說開。如果林菀下安眠藥的目的是9點以后去偷郭方手里的艷照,那么林菀為什么還要等到9點再偷,如果郭方把林菀趕出去后直接睡了,就不會有短信約9點見面。或者林菀完全可以在房間里拖到郭方睡著直接偷照片,這樣就沒必要等到9點再去。說明林菀下安眠藥的目的根本就不是偷郭方手里的艷照。 回來的時候她臉色有點紅,里面襯衣原本系上的兩個扣子也打開了…… “我呸,那個賤貨,老子是被她傳染的!”提到這個問題孔異業顯得非常激動 在孔異業的手機里找到了諸多他和林菀的以及林菀自己的艷照。 孔異業自稱是被林菀感染,文中沒有體現郭方感染過病毒,孔異業也有林菀的艷照,根據上面的結論,林菀下安眠藥的目的不是去偷郭方的艷照,那么林菀尸體旁檔案的艷照就不是來自郭方,而是來自孔異業。在送完水后,林菀和孔異業有過親密接觸,5點30之后,林菀離開孔異業房間發出了響聲,孔異業去了郭方房間,并且殺死了郭方,在5點40發出了關門響聲,在里面翻亂了一個小時是為了找到高利貸票據,在6點32的時候用郭方的手機給林菀發送了一個9點見面的短信,離開郭方房間的時候是6點40發出了響聲。 四、林菀死亡分析 大概晚上九點半左右聽到了一次,然后后半夜十二點左右又聽到了一次…… 從痕跡方向看起來有兩次是有人從院子里爬到了外面,還有一次是有人從外面爬到了里面。從里面爬到外面的痕跡不知道是體重較小還是被風吹破壞的原因,顯得比較模糊。從外面爬到里面的那個痕跡似乎攀爬的體重和成年男子相當。 還有少許女子散在的長發和女子的短發。根據痕跡判斷,其中一名男子體型極其瘦小。 晚上9點半有人出過大門,在地窖里有女人長發和短發,陳希有樓梯恐懼癥不可能翻過兩米高的柵欄,這樣就只剩下兩個女性林菀是長發,夏雨詩是短發,二人必然進去過地窖。從外面進去里面的體重和成年男子相當是因為夏雨詩帶著昏迷的林菀翻過柵欄進去,兩個女性體重等于一個男性體重。林菀在9點制造了郭方房間的聲音后必然要回到自己的屋子,夏雨詩趁林菀不在的時候給林菀的水里下了安眠藥,這樣林菀回來后只要喝水就會睡過去。 出去的兩個痕跡是夏雨詩和其中一名體型瘦小的男子,夏雨詩住的房間可以看到老大爺的院子,老大爺腿腳不便,地窖中的男子能生存下來說明可以在老大爺院子附近自由活動。所以夏雨詩能發現這名男子的存在,并且知道老大爺院子有個地下室。夏雨詩帶著昏迷的林菀到地下室,讓男子感染病毒并且服藥變性成女性換上林菀的衣服,夏雨詩跟這名變性成功的男子翻墻出來,將其殺害放置在門口。 前面說了帶有林菀艷照的檔案只能是來自孔異業,所以林菀9點以后去的不是郭方的房間,而是孔異業的房間,震動是從孔異業房間里發出的,林菀拿到自己的艷照后回到房間就被夏雨詩下的安眠藥給睡著了。林菀手機沒有密碼,夏雨詩可以提前看過林菀的短信,故意將林菀林菀的艷照放尸體旁讓人以為艷照來自郭方。之后夏雨詩穿上林菀的鞋子在閣樓制造腳印,打亂閣樓是制造夜盲癥/病毒發病現象然后墜樓致死。林菀是長發,女尸是短發也能佐證女尸不是林菀。 五、陳希房間兩具女尸分析 一個瓜子臉,臉色白皙,眉毛濃密,右側額頭上卻有著一道疤的小混混將短發少女堵在了墻角 犯罪嫌疑人名叫孫梓閻,近1年來強奸殺害年輕女性多人,目前仍在在逃中。 陳希長得很好看,皮膚白皙的她濃眉大眼,配上她的瓜子臉感覺異常的嫵媚,唯獨一塊巨大的燙傷在她的額頭上顯得異常的扎眼。 根據原文描述發現小混混和陳希的樣貌十分相似、區別就是性別以及右側額頭的傷疤,前面以及得出了小混混感染了病毒的結論,所以小混混就是陳希,右側額頭是為了掩飾以前的疤燙傷的。 萬幸的是,失蹤了兩年的夏登琦突然回來了。 夏登琦被小混混殺害,回來的夏登琦只可能是夏雨詩變性的,所以夏雨詩的焦尸另有其人。 焦尸有陳舊和新發的皰疹,而林菀正好早就是感染者了,焦尸就是林菀,由于被燒焦,根本分不清尸體生前是長發還是短發以及體型。 而上岸之后,陳爍東突然玩起了人間蒸發。 2個月后,海面上出現了一具被海水泡的無法辨認的男性浮尸,其周身多處刀傷,臉部也被刀砍得血肉模糊。 燒焦的尸體不是夏雨詩、那么夏雨詩只能以其他人的外貌離開島嶼,陳爍東戴著口罩和大墨鏡,沒人知道他張什么樣,唯一了解陳爍東的郭方已經死了,這時候夏雨詩變性假扮陳爍東就沒人可以認出,變性過程中72小時聲音沙啞,免疫者聲音也是沙啞,夏雨詩把自己所在房間一天是因為變性過程8小時內會失語和頻繁出現幻覺,不能讓別人發現,由于幻覺的原因夏雨詩把自己的房間搞的凌亂,房間內隔音效果很好,外面聽不到里面的任何動靜。海面上的男尸只能是陳爍東,夏雨詩在變性前的當晚殺掉陳爍東將其毀臉后直接扔進了海里。 六、其他 1.夏雨詩想用孔異業發放高利貸的票據讓孔異業給自己做一件事,但孔異業根本不在乎票據,夏雨詩用身體跟孔異業發生交易。夏雨詩問孔那個女人是誰,說明這段對話是在上島之前發生,那個女人是孔異業已經不感興趣了的林菀,所以那時候夏雨詩還不認識林菀,且夏雨詩看過林菀艷照。夏雨詩讓孔異業做的事極有可能殺掉郭方。 第三題解答: 結論: 兇手:林芝 紅色為原文,黑色為推理,加粗為重要結論 一、王桂芳死亡分析 死亡的大致時間為婚禮前一天晚上六點到十一點之間。 法醫發現死者死后不久被長時間冰凍,至少冰凍了一個半小時 死亡時間是6點到11點,且被冰凍最少一個半小時,也就意味著有的人需要間隔最少一個半小時離開過一次活動中心將尸體從冰箱拿出來。 當晚覽山園有關餐飲的服務員于18:30將碗筷收拾好,隨后便離開了廚房,廚房的門沒鎖,所有人均可進入。 根據文中對冰箱的描述、冰箱完全可以容納一個人,由于18:30后廚房已經沒人,所以兇手只能在18:30之后將王桂芳尸體放入冰箱。 當晚覽山園的兩位管理者于凌晨一點準時關上大門和石拱門,婚禮當天早上六點為幾個廚師打開大門,幾個廚師進入后,直接去廚房準備宴會,忙活了一整天 清潔工岳三戎在19:30-20:30期間例行打掃衛生間和休息室的衛生。他聲稱當晚這段時間內沒有人經過石拱門,否則他一定會看到或者聽到腳步聲。 如果尸體是在19:30-20:30這個時間段被送出覽山園,肯定是會被發現的,如果這個時間段沒有送出去,而是將尸體藏于梅花林的那條小路中,雖然可以藏一個晚上,但是第二題早上6點才會打開石拱門,這時候廚房中已經有工作人員,如果運送尸體的話難免不被發現,所以早上6點送走尸體的可能性排除。當天婚禮過后又徹底搜查了覽山園,尸體在梅花林多藏一天的可能性也可以排除,那么將尸體運送出覽山園的時間只能當晚是20:30-1:00這個時間段。 根據不在場證明排查嫌疑人: 林曉博晚上6點送王桂芳回家躺好后,一直在覽山園宴會廳,林曉博沒有殺人然后運送尸體的時間,林曉博排除。 林浩在18:20-20:15在和老友打電話,其余時間均在宴會廳,就算林浩可以邊打電話邊殺人然后運送尸體到冰箱,由于其余時間都在宴會廳,不可能將尸體從覽山園運走,所以林浩排除。 突然出現了一聲碰撞聲,打破了宸少的思緒。宸少通過方位判斷,應該是外面的聲音,不在半夏房間的方向,所以也沒太在意。 只是宸少感覺木板較白天的位置有些變化,印象中木板最左端和窗戶最左端是齊平的,現在往左冒出了兩三分米。 手表應聲解下,宸少的手腕上露出了近幾個月所割的深深的傷痕。 宸少洗澡時外面是有人的,而林芝知道宸少左手有傷,所以林芝看到過宸少洗澡,當時在宸少外面的人就是林芝。 小路地面從兩邊到中間不斷變低,也就是凹進去的 就是當晚本來他和宸少還一同確認了有一個備用的氫氣球,之后上廁所時卻發現不見了。 充滿氣直徑最多能達到兩米 “你可別說,兩百斤的人都裝得下。” 湖泊在山腳,如果兇手人工搬運尸體顯然十分費勁,緩坡村地形是由高到低,且小路地面從兩邊中間不斷變低,相當于一個軌道,這樣兇手的詭計就出來了,氣球直徑可以達到兩米,且兩百斤的人都能裝下,那么兇手完全可以把人放到氣球里面滾入湖泊。如果不對氣球的滾動路徑做限制的話,那么氣球就很有可能會滾入農田、山林或者峭壁。因此需要水泥袋和木板來做限制。 房屋與房屋間很緊密,鱗次櫛比,相隔均在一至三米范圍內 衛生間外部的窗下放了一個廣告木板,長約四米、寬約一米、厚度約兩分米 眾大漢將一袋袋水泥堆放到路口處,除了曉博她姐身處的那條小路,剛好沒能阻礙岔路口的通行。 木板長4米,而房屋之間相隔1-3米,木板完全可以阻礙一條路的通行,水泥袋正好只阻礙了林芝家的路口。所以木板擺放位置就出來了。 氣球行動軌跡如圖:
能完成這個詭計的人只有22:03-22:09、22:12-22:23離開的林芝。 最后發現湖泊中的尸體是在岸邊泡著,沒有發現氣球,理論上如果是氣球滾下來的人,那么人應該還是被裝在氣球里,且不在岸邊,說明兇手把氣球拿走了,只把尸體扔在岸邊。 二、胡海燕死亡分析 警方通過勘察發現,林浩胡海燕家附近路上有硬物拖動劃傷土地的痕跡,還有一點零星的小碎渣。 除了林曉博,其他人進入胡海燕家的唯一方式就是翻墻。地上的拖動物就只能是用來增高的了,由于村里人都是只關大門,不鎖臥房門習慣,所以只要進入院子就能殺人。 如果林浩沒有撒謊,當晚一直守在林芝家門口,那么林芝出來也只能翻墻,林芝家院子里的石階周圍泥土有被挖過痕跡,說明石階有被掀起來用來增高。 林芝的可用增高道具有:石階,三袋水泥,一個充滿氣直徑兩米的氣球。 林芝的作案方式應該是這樣的: 踩著石階和一袋水泥,扔了兩袋水泥出去,并且把氣球也帶了出去,一袋水泥就放在墻下,拖著另一袋水泥和氣球前往胡海燕家,由于氣球有兩米,不可能直接站到氣球上,所以要通過水泥袋的高度讓人可以站到氣球上翻墻過去,3米高的墻壁直接跳下去存在一定風險,需要緩沖物,可以事先在氣球上綁上繩子,人到達墻壁上后把氣球拉到墻對面去,這樣就完成翻墻了,進入胡海燕家行兇之后出來就不需要再翻墻了,利用鑰匙從大門出來就可以了。然后帶著氣球以同樣的方式回到自己院子,將石階還原到原位,再利用院子里留下的那袋水泥和氣球翻墻出去就行了。這樣就能解釋為什么院子里還能觀察到少許水泥,因為林芝在院子里留了一袋水泥。 [/size] [size=12.0pt] 三、其他 林芝去哪了呢? 林芝說過要離開村子,但是曾經也有人離開過,只是被鄰村的熟人發現然后又被抓了回來。林芝要離開村子只有3條路:山底湖泊的那條大路,山林,懸崖。 走大路,林芝很有可能會被抓回來,走山林,警察遲早會搜查山林,被發現也是遲早的事,林芝要離開村子的話就只能不走尋常路,鋌而走險,利用手上還有兩袋水泥一個氫氣球來做緩沖物,通過懸崖逃跑。 第四題解答: 結論:兇手:黃楊倫 紅色為原文,黑色為推理,加粗為重要結論 一、夏志、張三冬死亡分析 張三冬有一個新科研項目讓大家參與,張三冬自殺可能性排除。 夏志左側口袋放著手機和鑰匙,可是右側口袋有一封打印的遺書且帶有夏志簽名,如果夏志是自殺就會存在兩個疑點: 1)為什么遺書內容不是全部手寫,而是打印的主要內容。 2)為什么遺書和手機鑰匙為什么不在同一個口袋。 關于別墅的用水量,24號和25號都符合做飯的用水范圍,可是25號警方上午9點就已經來了,早上楊慧吃的兩片吐司面包,可見25號根本就沒有做飯,那么25號的的用水是有問題的,這些水用去哪了呢?結合夏志死亡的兩個疑點就能得出,夏志不是自殺,夏志的死亡時間是在3點之前,當時還沒有下暴雨,這樣地上的腳印就可以通過撒水來制造,這樣就能夠解釋25號的用水量問題。 兇手事先準備了夏志的遺書,說明兇手一開始就計劃殺掉夏志和張三冬,殺掉張三冬和夏志的是同一個人。 夏志脖子上只有一道勒痕,說明殺掉夏志的時候夏志已經服下安眠藥處于熟睡狀態。 二、蔡森死亡分析 曹瑋和黃楊倫看了一眼手機,確實是蔡森,他正伸著手在求救,隱約還能聽到從那邊傳來的救命聲。 大家用手機看到蔡森在水中求救,說明蔡森落水后還沒有立即死亡。這個時候所有人都在別墅內,如果是兇手親自在橋上將人推下去,那么所有人都存在不在場證明。 而在河流上游寬約60厘米的小橋欄桿上發現了蔡森留下的指紋,兩側欄桿部分位置還有些磨損痕跡 如果兇手親自將人推下去,應該是只留下蔡森的指紋,欄桿不會有磨損痕跡,所以兇手是使用了讓蔡森延時掉下去的機械詭計。 利用雜物室中的鋼管,以傾斜的方式卡在兩側欄桿上,再用一根繩子一邊綁在鋼管上,另一邊綁在蔡森的標簽上,將蔡森掛在橋的外面,鋼管受到蔡森的重力正好對兩個藍色標記的點造成了更大的磨損。當蔡森標簽斷裂后,鋼管也由于失去了蔡森的重力就自然的滑到了水里。 要完成這個裝置,兇手必然需要淋雨,且兇手需要讓大家在別墅內看到蔡森來為自己提供不在場證明,所以殺死蔡森的兇手就是當時在窗戶發現蔡森并且身上濕了的黃楊倫。 蔡森的旅行袋有一把濕了的傘,如果這把傘是凌晨弄濕的,那么回來后完全可以把傘完全打開晾干,因為當時是夏天,就算開了空調室溫也是24℃,一個晚上內肯定可以干的,所以這把傘不是凌晨下暴雨時弄濕的,只能是早上弄濕的,是蔡森撐著傘去橋上的時候。蔡森被殺但是手機到處找不到,娛樂室有蔡森抽過的煙頭,蔡森被殺的原因就出來了,蔡森在娛樂室抽煙時,看到了兇手在布置腳印,于是拍下了照片。所以三起案件的兇手都是黃楊倫。在大家的認知里,黃楊倫是個富二代,家里有困難需要錢的蔡森就用照片去威脅了黃楊倫,于是被黃楊倫殺害。蔡森在橋上被黃楊倫制伏,傘只能被放置在地上淋雨,為什么后面特意把傘帶回來是因為當天前往夏志那里的時候所有人都沒有用過傘,所有人的傘理應是干的,如果蔡森的傘是濕的,那么就很容易讓人認為是蔡森凌晨出去過,從而增加是蔡森殺死張三冬和夏志的嫌疑。 三、夏志和張三冬案件動機 第一題中有個姓黃學姐上吊死了,夏志也算是尸體發現者,并且一位博導就此停職,文中也說到張三冬也停過職,蔡森說過張三冬對女學生動手動腳,這里能猜測黃楊倫和姓黃學姐是姐弟關系,并且姓黃學姐的死跟張三冬有關系。 四、其他 為什么夏志遺書上會有親筆簽名? [size=12.0pt]文中提到過黃楊倫帶了很多書,其中就有張三冬的親筆簽名的書,黃楊倫私下跟夏志經常交流,早就獲得了夏志的親筆簽名也是有可能的。[/size] [size=12.0pt] [/siz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