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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1-2-12 22:50:59 | 2021-2-20 20:57編輯
《醫數》作答
Ⅰ關于呂義浩
呂義浩的死因是注射物導致腦溢血,而本人的醫學知識儲備不夠豐富,所以就猜測是通過靜脈注射空氣,空氣隨著血液循環進入腦部毛細血管導致腦溢血,然后通過肺部的呼吸將空氣換出去。(以上胡扯)
秦霜一眼看到別人都看不到的針孔,這說明她知道有人通過注射器對呂義浩下手,不過她沒有作案時間,所以兇手只能經常出入呂義浩身邊的護工小胡,受到秦霜的安排在下午護理時下手,而張月娥因為種種原因到凌晨才發現這件事。
Ⅱ關于易暮秋
呂義浩事件發生后,有人利用呂義浩的死因偽造成連續殺人,所以通過注射器注射氰化物殺死易暮秋。
尸體發現時并未提到有打斗痕跡,所以兇手應該是易暮秋的熟人,而和她從同一所學校畢業的人中只有袁望春和她關系比較好;袁望春學醫,最有可能將注射器準確地扎入靜脈,所以雖然不知道動機,但可能性最大的兇手就是袁望春
至于易暮秋喜歡的人,個人盲猜是袁望春,畢竟兩個人的名字看上去都像極了情侶名。
Ⅲ關于張月娥
張月娥在路上遭到襲擊,個人腦洞一下,黑衣男子可能是第四題中出現的蔡森。題目中提到張三冬知道一些事情,而蔡森對此表示“只要他把我那些見不得人的事往外一說”,結合第一題的內容可以推測是蔡森直接或間接殺了張月娥發現的自殺的女孩,而張月娥發現了什么重要的線索,只是當時沒有注意,而蔡森感覺有很大的隱患,所以找到了前面提到的“連環殺手”的機會襲擊張月娥,最終沒有成功

總結一下。
①殺害呂義浩的是護工小胡,手法是通過注射空氣導致腦溢血。
②殺害易暮秋的兇手最可能是袁望春。
③襲擊張月娥的人是蔡森,蔡森直接或間接殺了張月娥發現的自殺的女孩,而張月娥發現了什么重要的線索,只是當時沒有注意,而蔡森感覺有很大的隱患,所以找到了前面提到的“連環殺手”的機會襲擊張月娥,最終沒有成功。

《辜者》作答
Ⅰ關于孫梓閻
注意到孫梓閻的相貌是“瓜子臉,臉色白皙,眉毛濃密,右側額頭上卻有著一道疤”,而文中提到有一個和他長相十分相似的人是陳希,“陳希長得很好看,皮膚白皙的她濃眉大眼,配上她的瓜子臉感覺異常的嫵媚,唯獨一塊巨大的燙傷在她的額頭上顯得異常的扎眼”;文中寫孫梓閻強奸夏雨詩的時候說“小混混撓了撓自己的腰”,而后文提到孔異業也有相似的動作“孔異業一邊撓著腰一邊對著林菀招了招手”,說明孫梓閻感染了“猴王”病毒而引發了孢疹,而且提到“ ‘猴王’病毒感染者在服用頭孢類藥物后會在1小時內變成相反的性別并永久定型。該變化不可逆,并且患者發生性別轉換后,無法再次轉換性別。感染者若發生性別改變時會失語,并且頻發幻覺,該情況持續至性別改變完成后8小時。改變后會聲音嘶啞72小時”,于是我們可以做出一個大膽的猜測,孫梓閻為了逃避通緝,服下頭孢類藥物,在72小時后變為了陳希(可能他殺了原來的陳希然后代替了她)。(以上可以理解為腦洞大開的胡說)
Ⅱ關于“猴王”病毒
“猴王”病毒的我唯一傳播途徑是通過性傳播;文中提到林菀的尸體被發現時,腰部的位置有一些新發的孢疹痕跡,足以說明林菀染上了“猴王”病毒。前面說到孔異業也感染了“猴王”病毒。眾人在發現郭方尸體的時候沒有發現郭方身上發現孢疹痕跡,所以郭方沒有感染“猴王”病毒。夏雨詩身上發現了孢疹痕跡,所以夏雨詩感染了“猴王”病毒。于是得出傳染順序圖:
Ⅲ關于夏雨詩和陳希雙逝者
案發前一天夏雨詩提到過自己要自己靜靜,但是第二天發現其尸體時,卻被燒焦并且出現在陳希的房間。而如果前面的腦洞成立,陳希就是孫梓閻,而孫梓閻內心是一個lsp,所以我們再次做出一個大膽的腦洞,陳希想要和夏雨詩來一次“特別的接觸”,結果被想要作案的夏登琦碰見,一陣打斗后殺了陳希并焚尸夏雨詩(焦尸的原因很有可能時夏登琦和夏雨詩發生了關系而不能被查出)
Ⅳ關于夏登琦
2035年的新聞報道中提到性接觸為“猴王”病毒的唯一傳播途徑,而事件的最后夏登琦說自己被賣到黑廠干苦力染上了病毒,黑廠的苦力當然不會有什么性接觸,所以他很顯然是在說謊,而他自己說感染了病毒,說明在失蹤的過程中和不知道什么人有過性接觸。
接著看老大爺,老大爺的“私人領地”里有個地窖暗室,暗室里有女子的頭發,但是老大爺遭受通緝是因為強奸男童,地窖里還有另一個男性的精液,說明島上有另外的男人。
案件的最后提到海面浮起了一具無法辨認的男尸,但是按照目前的推理來看應該除了陳爍東之外沒有任何與本題有關的男人的下落不明,所以我們猜測該尸體是陳爍東,而和孔異業一起回去的人應該是夏登琦假扮的陳爍東(因為有口罩遮擋所以完全看不清臉,文中有提到)
Ⅴ關于林菀
林菀的頭發本來是“甩了一下飄飄的長發”,但是被發現死亡的時候頭發卻被剪短,而在暗室里發現了女子的長發和短發;看似林菀是在天臺不慎墜落致死,但是發現尸體時骨頭都摔碎了,這不可能時單純的墜樓導致,加之頭發的問題我們可以推斷林菀應該是被夏登琦帶到老大爺的暗室里殺害的,接著他順勢取走了刀
Ⅵ關于郭方
因為夏登琦和郭方沒有任何的沖突,陳爍東的體質應該不能殺死郭方,幾個女生也因為相同的原因被排除,所以殺死郭方的兇手只能是孔異業;孔異業只是嘗了一口杯子里的水就知道安眠藥的藥效有八小時,顯然是說漏了嘴。
總結一下。
①殺害郭方的兇手是孔異業,殺害其他人的兇手是夏登琦。
②夏登琦通過某種方式(可能是被老大爺帶上島)登上島,在完成殺人后殺了陳爍東,偽裝成陳爍東回到岸上,然后失蹤,再還原回夏登琦回到父母身邊。
③文中的陳希是服下了頭孢類藥物后的孫梓閻,想要和夏雨詩來一次“特別的接觸”,結果被想要作案的夏登琦碰見,一陣打斗后殺了陳希并焚尸夏雨詩(焦尸的原因很有可能時夏登琦和夏雨詩發生了關系而不能被查出)

《冰火之歌殺人事件》作答
①王桂芳房間內有排泄物遺留,所以死亡時間應該較早,兇手需要至少兩次去到王桂芳家里,第二次去的時候帶上氫氣球,用氫氣球裝上尸體放進冷柜,再趁廚師回來之前取走尸體,扔進湖里。能夠有完成這一系列動作的體力的人只有林浩和林曉博。
②胡海燕一案中兇手只能是能夠進入屋內的林浩,而林浩犯案的過程中,為了防止林芝出來,林浩放了一把火,但是林芝趁這個機會跑了出去。所以所以兇手是林浩。

《悔意的過去》作答

既然前面做出了那么多大膽的腦洞,這次就直接認定蔡森是殺死兩人的兇手。
①兇手是蔡森。
②動機是張三冬選擇夏志做研究。
③蔡森的死因是想要坐在橋邊等另一個人來找他,再墜入河中,使自己變成受害者,但是他自己沒注意,不慎墜入河中。
④夏志一案中,兇手先從窗戶用繩子綁住里面和自己,然后爬到樹上,通過電話找夏志過來,殺死夏志,再通過繩子爬回屋內。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3 15:23:50 | 2021-2-21 19:59編輯
第一題答案:

呂義浩一案:
死亡信息:
18床的病人是64歲的老人呂義浩,一周前因為出血性腦卒中也就是俗稱的“中風”而住進第三醫院的神經內科,他的主治醫生正是袁望春。剛踏出值班室的門,袁望春看了一眼右手的手表,現在是8月4日凌晨2點12分。
兩人往18床所在的9號病房一路小跑,路上小文簡略的說了一下情況。2點9分時護士站的呼叫器響起,她和另一名值班護士余冰冰急忙過去,發現呂義浩已經不省人事,雙側瞳孔不等大。按呼叫器的是旁邊17床的病人家屬,她起床準備上廁所時發現呂義浩半邊身體掉出了床外幾近摔倒在地。

在他們的同意下公安局的法醫對呂義浩尸體進行了解剖,但是卻沒有在其體內、血液中發現任何奇怪的情況,死者體內既無毒物痕跡,也沒有任何藥物過量,為此法醫還比對了醫囑。法醫對呂義浩死因的判斷結論完全與袁望春所說的一致。尸體表面除了肩膀上近期造成的一個針孔,就只有額頭上因為摔下床而造成的磕碰。
無論怎么看,呂義浩都是自然發病死亡。
根據張月娥的證詞,呂義浩每天晚上9點左右就會睡覺,她和母親則在10點到11點期間會入眠。昨晚在她醒著的時候沒有除醫務人員以外的人進出過病房。病房外走廊的監控也證實她的說法。為了保險起見警方調查了從呂義浩住院到死亡后的所有監控錄像,均未發現異常。早上呂義浩死亡醫務人員離開,直到呂炳天夫妻倆趕來期間,沒有任何人進出過病房。神經內科位于醫院大樓14層,窗戶外都安裝有防盜欄,別說成年人,連小孩子都進不來。
陪同呂炳天夫婦去病房時他們倆有做什么特殊的舉動嗎?”
“沒有,他們就站在床邊,手上也沒有拿什么奇怪的東西。”
“是誰先發現了針孔?”
“是那女的,她當時站在床鋪的左側,那個角度可以看到一部分肩膀吧。就說了一句‘那是什么’,然后我們倆也走近,呂先生把老人的領口扯開,我們就看到了針孔。女的就拍照了,然后氣勢洶洶的就讓我們倆帶他們去找主任。
呂義浩的身體里并沒有檢測到奇怪的東西,而且除了醫護人員,沒有人在當晚進出過病房,后來呂先生和秦女士也沒有異常的舉動。說明呂義浩的死亡是因為疾病的自然死亡。

醫院方面給出的醫囑記錄中,并沒有往呂義浩肩膀位置注射藥物的記錄,護士輸液時也都是在手臂上扎針。因為醫院記錄中沒有往呂義浩肩膀位置注射藥物的記錄。說明了盡管呂義浩的死亡是因為疾病的自然死亡,但是針孔是有人故意制造的。
因為當天晚上沒有外人進入病房,那么兇手只能是當晚在醫院里的醫護人員。
當晚在值班的醫護人員有張澤,袁望春,小文和余冰冰。而去搶救呂義浩的醫生有袁望春,小文和余冰冰。
第二天秦女士很容易就發現了針孔,說明病人的衣服從某個角度看是可以發現針孔的。而搶救的時候三個人都沒有發現。說明當時呂義浩身上還沒有針孔。
小余你去催一下老張,然后聯系一下病人家屬和腦外科呼吸科的人,小文你留下我們先想辦法降低他的顱內壓。額……”他抬頭看了一眼17床的兩人,“還是先把她們安排到別的空病房吧。”
在袁望春的指揮下余冰冰也逐漸冷靜下來回到護士站催促剛出門的張澤,再按照吩咐去聯系。
說明當時小余去聯系家屬和腦外科呼吸科的人。小文先去把17床的兩個人安排到別的空房。這時,袁望春就有單獨和呂義浩接觸的時間。而之后小文和余冰冰兩個人是沒有這樣的機會的。
針孔只能是袁望春在兩個護士離開后在呂義浩肩上造成的。袁望春是呂義浩的主治醫生,對呂義浩的病十分了解,知道呂義浩的搶救已經來不及了,所以針孔是利于自己之后做的事情(為了后來降低自己的嫌疑)。動機只能是這樣,畢竟醫生沒有動機害死自己的病人,而且還要給家屬賠錢。


易暮秋一案:
死亡信息:
到了8月12日早上,易暮秋的初步尸檢意見已經有了結果。
死因確系氰化物中毒,死亡時間推定在8月10日凌晨1點至2點之間。在其血液中檢測出氰化物,但在其胃組織及胃內容物中并未檢測出藥物、毒藥痕跡。尸體表面無傷痕,除了右肩后方有一針孔,大小約為7號針頭的規格,也就是成人靜脈注射所用。因此法醫推測毒藥應該是通過靜脈注射直接進入血液中。
痕檢人員也對現場痕跡進行了收集整理,指紋方面現場主要遺留的都是死者的指紋,其父母、房東因為當天來到現場也遺留下了一些指紋。除此之外還有部分不屬于死者和其家屬的陳舊性指紋,向其幾個同事比對和確認過后可以確定是其同事前去死者家里時所留下。死者性格開朗,人緣較好,有時會在家里請同事們來聚餐,在8月5號,其同事袁望春、張澤、彭暢就曾經來過一次。現場鞋印中除了死者和發現尸體的幾人外還發現了幾枚同屬于一雙鞋的鞋印,以鞋碼大小來看是男性。
現場物品中并未發現任何毒藥、氰化物的痕跡,在死者臥室的垃圾桶中有一些一次性紙杯、快遞紙盒、被丟棄的稿紙、用完的化妝品和一個空的蚊香液瓶子,最下方還有一個空的外用避孕藥盒子。廚房的垃圾桶中則主要是一些廚余垃圾、外賣殘余垃圾以及一次性醫用口罩。
現場房門并無暴力入侵的跡象,房間內也無打斗痕跡,房間內門和窗戶都是從室內上鎖的狀態。
門并沒有暴力侵入的現象,房間里也沒有打斗的痕跡而死亡時間是凌晨。說明兇手一定是知道死者家的住址,或者是和死者關系很親密的人。現場只有一種男性的腳印,說明兇手是男性。那么兇手只能是袁望春或者是夏志。
后來在警察詢問夏志時,發現了他有很嚴重的黑眼圈,說明他晚上經常熬夜。而他又說當天凌晨沒有聽到什么聲音。
死者是氰化物中毒死亡的,這種東西一般人很難能弄到。但是醫生的話會容易一些,何況袁望春還是地位較高的主治醫生而且他經常和易暮秋打電話聊天,兩個人關系也非常好。

現場房門并無暴力入侵的跡象,房間內也無打斗痕跡,房間內門和窗戶都是從室內上鎖的狀態,房門鑰匙放在臥室床頭柜上。據其父母所說,死者的安全意識很到位,睡覺前都會將門窗鎖好。但是只要有鑰匙,即便房間從屋內上鎖,也可以從外面打開。
死者的財物包括電腦、手機、現金、銀行卡等均在臥室內未遺失,警方檢查了手機的通話記錄,除了同事的電話外只有外賣或快遞的電話。案發當天的手機來電記錄與相關人士的證詞均符合。
易暮秋是一個人居住,那么她自己只有一把鑰匙。現場發現,門和窗戶都是鎖上的狀態。如果兇手行兇后把鑰匙放在床頭柜上,那么離開的時候,他是沒有辦法鎖門的。也就是說,是易暮秋將兇手送走后,易暮秋自己把門窗鎖上。手法而不是法醫說的氰化物注射,如果是這樣,死者在兇手走之前會中毒,那么兇手沒有辦法自己用鑰匙鎖上門窗。而是提前利用某種手法,當易暮秋睡著時,將她殺害。說明兇手一定和易暮秋關系非常好的人,可以讓易暮秋開門請自己進去。這樣就可以排除夏志了。兇手只能是袁望春。

作案過程:
袁望春和易暮秋在下午通了一次電話,袁望春利用易暮秋對自己的好感,說自己晚上會去易暮秋的家里。實際上是去殺死她。袁望春提前準備好了氰化物毒藥和針筒。晚上到了易暮秋的家后,讓易暮秋給自己開門。兩個人在晚上辦事,所以垃圾桶內會有外用避孕套的盒子。辦事的時候將針筒扎在她的肩膀上,因為是靜脈注射目的是為了讓警察認為兇手和殺呂義浩的兇手是同一個人,從而降低自己的嫌疑。辦完事之后袁望春將氰化物毒藥裝進蚊香液里一起混合使用,并且打開空調,使空氣流通。易暮秋送袁望春走后,自己非常累,于是鎖好門窗,直接躺在床上睡著了。而過了一會,氰化物散在空中,易暮秋中毒身亡。


張月娥一案:
案發信息:
發生襲擊的地點在第三醫院西側的一個小巷子,28歲的張月娥在8點多途徑小巷時被一名蒙面黑衣人士襲擊。根據張月娥及路過的目擊者證詞,歹徒和張月娥面對面,以右手將其按在墻邊,左手持一針筒預刺入張月娥上身,因張月娥激烈抵抗加上路人的呵斥,歹徒未能得逞隨即逃向小巷另一頭沒了蹤影。
市局接到報案后王宏峰主動請纓前往現場,到了現場后王宏峰發現這條小巷并非那種黑燈瞎火的巷子,因為是從醫院通往另一條街道的捷徑,時常會有人路過,照明設施也較為充足。

“嗯……我覺得他應該是左撇子吧。”
“為什么?”
“他是左手拿著那個針筒。”
“也許是為了更好控制住你,所以用右手按住你,左手拿針筒。”
“可他右手好像沒那么大力的感覺,好幾次都被我掙脫了。還有啊,我掙扎的時候手碰到他褲子右邊口袋,里面放著手機和一串鑰匙,還有車子用的那種電子鑰匙。”
“那你對他的體型相貌還有印象嗎?”
“就挺高挺瘦的,樣子我看不清楚,但是身形看起來是男的。”
“這樣啊,你最近有得罪什么人嗎?”
“沒有吧……我這段時間都在醫院照顧我母親,今天才好不容易抽空回趟家,沒和什么人打交道啊。”
因為張月娥碰到了他褲子右邊口袋,里面放著手機和鑰匙。也就是兇手的左邊口袋。而且兇手拿針筒也用的是左手,說明兇手是一個左利手。滿足這個條件的只有夏志一個人。

張月娥若有所思的點點頭,眼前這名警官的樣貌也逐漸和記憶中的形象重合。
我記得當時好像還有一個人……跟你一起發現尸體……
對,有一個學長也去找她,好像是姓夏來著。當時我嚇壞了根本不敢多看就趕緊報警和叫救護車,因為這件事我還休學了半年接受心理輔導。
張月娥和夏志都是一個大學的。而且當年的案件和張月娥一起發現尸體的人也姓夏。后來他們因為恐懼還接受了心理輔導。而夏志也有抑郁癥狀,說明當年和張月娥一起發現尸體的人就是夏志,兩個人有關系。也說明了兇手就是夏志。

關于全部動機:
呂義浩是因為疾病死亡的,針孔是后來袁望春扎的,只是為了迷惑警官。
7·13醫療事故的情況,得出的調查結果是導致事故的護士后續被醫院開除,賠償金的一部分由該名護士承擔,目前該護士已經回老家換了一份工作,像還貸款一樣每月給白玲家屬匯去2、3000元,日子過得非常拮據。
當年7?13事件導致這位護士被開除,自己回老家掙錢貸款匯錢。這位護士就是喜歡袁望春的那個人。易暮秋為了讓她離袁望春遠一點,于是想辦法把她開除。就是利用那次醫療事故,易暮秋沒有良好地救助別人,而是讓護士承擔了所有后果。后來,袁望春也知道了,又想起父親生前最后對他說的話,于是想下決心要殺害易暮秋。
夏志因為有精神上的疾病,所以要去醫院看病,正好看見了張月娥,因為有抑郁的疾病,精神上會有混亂,認為當年殺害老師的人是張月娥。而又聽到呂義浩死亡,身上有針孔的事情。于是偷偷帶走了醫院的一個注射器,想找機會扎死張月娥。但是最后因為路人太多加上張月娥反抗并沒有成功,最后逃掉。



第二題答案:

夏雨詩喜歡的人是她哥夏登琦,夏雨詩拉上臥室的窗簾,與自己的哥哥發生關系。此時,新型“猴王”病毒爆發,唯一的傳播途徑是性接觸,夏雨詩被街上某位小混混強奸,小混混已經是病毒患者,將其病毒傳染給夏雨詩。回到家,夏雨詩的臉色很差,哥哥很是關心,貼心的抱住夏雨詩,為了不傳染給哥哥,她推開了他。夏登琪喜歡他妹,不會不知道發生了什么,從她臉色很差便可以看得出來。后來他與夏雨詩發生關系時,不甚被父母看見,父母很是生氣,為了不傷害夏雨詩,他就說“你們就當沒有我這個兒子!”然后晚上就和夏雨詩一起睡了。至于那個長得像夏雨詩的少女,應該不是她本人。因為后文有以為老大爺是強奸男童的罪人,逃跑過程中將可能賭氣離家的夏登琪帶走。2040年夏登琪失蹤。2042年4月2日。晴。早上八點。六個人來到小島玩。他們發現一個院落,老大爺的反應及其的惡劣,他們用灌木從外面把柵欄的門封死了。下午兩點,他們參觀了房間及閣樓,隔音效果非常好,然后都選定了自己的房間。一段時間后他們出來吃完飯。聊天中發現孔異業對林菀有好感,孔異業欠郭方錢,說是今天要還要將利息。郭方認識陳爍東很多年。第二天,在集合的時候發現郭方和林菀死了,據夏雨詩回憶,昨天她回到房間后,就看到林菀正坐在房間里對著一杯水發呆。看到夏雨詩之后,林菀愣了一下,然后她說她去給郭方送杯水,水中有放半瓶安眠藥,然后就出去了。當時是晚上5:20左右,10分鐘之后林菀就回來了,回來的時候她臉色有點紅,里面襯衣原本系上的兩個扣子也打開了,10分鐘之內,郭方試圖強奸林菀,但因為林菀找郭方只是為了和他撇清關系,所以應該是掙脫了。5:45的時候孔異業也來找郭方,此時他是來還利息的,將利息還清過后,讓郭方在寬限一段還錢的時間。并且和郭方說清楚和林菀什么關系都沒有,然后郭方困了,孔異業回房。9:00林菀來到郭方的房間,郭方此時還沒清醒,但他告訴林菀文件放在閣樓,他用這種方式回答林菀與她撇清關系,林菀將其掐死,然后到閣樓拿文件,不慎摔死。幾人來到了那個院落前,柵欄的大門依然是封死的,但是眾人在柵欄的一角找到了三處攀爬的痕跡,從痕跡方向看起來有兩次是有人從院子里爬到了外面,還有一次是有人從外面爬到了里面。此人是關在地下室的夏登琪,衣物也為夏登琪。但孔異業認為這是老大爺干的好事,并且將老大爺打死。第三天,孔異業與陳爍東發現夏雨詩與陳希死在一起。他倆撞開夏雨詩的房間,里面有被砸過東西的痕跡。“你要和我在一起呢?可是那個女人又是誰呀?”“這次我陪你啊!”“哎呀,前兩天我陪你的時候似乎發現了些東西呢?這些東西似乎對你很重要呢?要不要給警察叔叔啊?”“什么,你不怪我,還喜歡我?呵呵……”“幫我辦一件事唄……求求你啦……大不了最后我把東西都還給你嘛?啥?你可以不要東西,只要我?你傻嘛!”“你真是個傻子……”這應該是孔異業與夏雨詩的對話,后文中在夏雨詩的遺物中發現了孔異業發放的高利貸的票據,孔異業想要回票據,生怕警方找他麻煩,沒要成,孔異業就回房了。陳爍東和郭方曾經合謀販賣過高利貸。陳爍東知道孔異業欠郭方欠,而郭方死了,孔異業就可以不還錢,本來想去孔異業的房間,但發現他不在,因為孔異業似乎喜歡夏雨詩,等孔異業回來后,陳爍東就去找夏雨詩,以為孔異業和她說了不該說的,就將其殺害,在夏雨詩的房間翻砸東西,想消滅證據,這一幕被在遠處的夏登琪瞅見,本來,陳爍東想將其嫁禍給陳希,將夏雨詩移置陳希的房間,但害怕陳希將此事說出,就威脅她,不準說,陳爍東回房。夏登琪用刀打開暗門,來到夏雨詩的房間,卻發現夏雨詩不見了,他就來到陳希的房間,陳希看到陌生人自然害怕,所以房間都是打斗的痕跡,看見女尸,夏登琪就以為她殺人,將其捅死。夏登琪并沒有為自己的妹妹報仇,所以他打算出島后再將陳爍東殺害。夏登琪就躲在船內,等他們下船后,將陳爍東悄悄帶走,然后將其殺害,為妹妹報仇。2040年,有新聞報道過,在街道的垃圾堆里發現一無名年輕女尸,女尸全身多處刀刺傷,面部被銳器毀容,目前無家屬認領。犯罪嫌疑人名叫孫梓閻,近1年來強奸殺害年輕女性多人,目前仍在在逃中。夏登琪自然也知道,所以他想將其嫁禍給這個叫孫梓閻的,正好他又在逃亡中,所以夏登琪用相同的手法將陳爍東的臉砍得血肉模糊,無法辨認。干完這些事,他也就回家了,騙他父母說,在這兩年里,他被人販子拐走,被賣到了黑廠干苦力,也不小心感染了病毒,后來他趁著人販子不出意逃了出來。父母在夏登琦的照顧下漸漸好了起來。而孔異業也被警方帶走。



第三題答案:

王桂芳一案:
死亡信息:
王桂芳死亡時間在當天18:00-23:00之間。
死者是被勒死的,法醫發現死者死后不久被長時間冰凍,至少冰凍了一個半小時。而且婚禮當天早上在王桂芳的家中,發現了王桂芳貼身的衣物褪在床上,上面屎尿混雜。
之后知道了,全村能達到-20℃冰凍效果,且足夠容納下整個人的冰箱只有覽山園廚房里的那個冰箱。這個冰箱的冷藏冰柜部分呈正方體,容積約為一點幾立方米,功率很大。由于疫情原因,覽山園最近停止購買了冷凍鏈的食物,所以冰柜內部幾乎是空的。
可以說明王桂芳死后被冰凍的地點是覽山園的冰箱里。
后來,是在湖里發現了尸體,說明死者在冰凍后,又被人扔置于湖里。

不在場證明:
婚禮前一晚晚飯后,18:00,林曉博和林芝送王桂芳回家休息。18:40,兩個人回到了宴會廳。
林曉博在當天晚上六點送王桂芳回家躺好后,便一直待在覽山園宴會廳里,直到凌晨一點才離開,中途上過幾次廁所,不過每次不超過兩分鐘。有多人可以作證。
林芝與曉博一同安頓好王桂芳后,回家休息了一段時間,直到六點四十來到宴會廳門口獨自坐著玩手機,盡管林芝存在感低,但宴會廳門口有一個監控,除了在22:03-22:09、22:12-22:23、22:50-23:20(此時間段和宸少待在一起)消失在監控范圍之外,其他時間一直都在監控下。
林浩于18:20-20:15分接到了老友的電話,老友因疫情不方便來參加婚禮,故打電話致歉,林浩嫌吵特意到了沒有人的地方跟老友閑聊。警方調取通話記錄并與這名老友取得了聯系,這段時間內兩人的確在聊天。其余時間均在宴會廳內,多人能夠證明。
胡海燕18:40-19:05消失了一段時間,不知道去了哪里。 20:00-20:35聲稱回家清點明天婚禮需要用到的物品,無人能證明其真實性。其余時間均在宴會廳內,多人能夠證明。
當晚覽山園有關餐飲的服務員于18:30將碗筷收拾好,隨后便離開了廚房,廚房的門沒鎖,所有人均可進入。
說明大部分人在18:30以后都有機會使用覽山園里的冰箱。

安撫好半夏,互道晚安之后,宸少開始洗澡。奔波總是讓人疲憊,摘下了手表,指針指向十點十分。宸少調好熱水,在玻璃隔間內任憑熱水的沖刷。熱水沖擊著天靈蓋,帶動顱內震蕩;熱水沖擊著耳背,引起耳膜抖動。聽覺感官被熱水的沖擊籠罩,恰好能讓宸少毫無旁貸地思索。宸少腦海里復盤著今天發生的事,慢慢地消化。突然出現了一聲碰撞聲,打破了宸少的思緒。宸少通過方位判斷,應該是外面的聲音,不在半夏房間的方向,所以也沒太在意。又過了幾分鐘,宸少走出了洗澡的玻璃隔間,感到了一股冷風,原來是衛生間左側的窗沒關嚴實,有一分米的間隙。進去之前還好,洗完澡后,濕潤的肌膚對冷風就變得格外敏感。宸少試著關了關窗,發現窗外的軌道塞了一根小鐵絲,所以窗戶很難移動,于是伸出手把鐵絲拔了出來,這才關上窗。馬上洗了洗手,戴上手表,已經十點二十分了。
洗去了之前微微的倦意,宸少打算獨自出去吹吹風逛逛。宸少反鎖了大門,衛生間外部的窗下放了一個廣告木板,長約四米、寬約一米、厚度約兩分米,上面印著覽山園的廣告,早已模糊得差點看不清楚,估計是幾年前不用了摘下來一直棄置在這里。只是宸少感覺木板較白天的位置有些變化,印象中木板最左端和窗戶最左端是齊平的,現在往左冒出了兩三分米。

宸少洗澡時間為22:10-22:20。在洗澡期間內聽到一聲碰撞聲,發現不是來自半夏房間。之后發現衛生間外部的窗下放了一個廣告木板,而且位置向左偏移了兩三分米。窗戶也是沒有關緊的狀態。說明聲音來自衛生間外部的窗下,很可能是有人碰到而發出的。

林芝將手搭在宸少的左手手腕上,“為什么你努力地想為別人帶來光與熱,在你自己沉淪于黑暗中的時候?”
手表應聲解下,宸少的手腕上露出了近幾個月所割的深深的傷痕。

從不在場證明中可以看出只有一個人林芝在22:12-22:23不在監控范圍內。
林芝在當晚和宸少聊天的時候解開了他的手表,看到了傷痕。說明林芝之前就知道宸少手腕上有傷痕,不然也不會反問宸少,解開他的手表。
之前,宸少在和半夏在猴子餐廳吃飯時,檢查過了手表不會亂竄,可以掩蓋住傷痕。林芝和宸少在此之前沒有過肢體接觸,所以林芝不可能發現他的傷痕。那么只有一個機會,就是在宸少洗澡的時候,他把手表摘了下來。如果看到宸少洗澡,她就會發現傷痕。而且上文推理出有人在窗戶下面發出了聲響。再加上從不在場證明中可以看出只有一個人林芝在22:12-22:23不在監控范圍內。
所以窗下發出響聲的人是林芝。
根據時間可以推出從覽山園到宸少住宿的地方往返需要11分鐘左右的時間。
現在不知道林芝來宸少家窗戶下面干什么,假設她是兇手,來宸少家這里是為了滿足行兇的條件。
一系列作案過程:王桂芳被殺后又被冰凍了一段時間然后被扔到湖里。
假設這些都是林芝干的。她只有22:03-22:09、22:12-22:23、22:50-23:20(此時間段和宸少待在一起)消失在監控范圍之外。剩下時間都在監控范圍內。6分鐘時間到王桂芳家里行兇,然后再回來?然后再用11分鐘時間把王桂芳放冰箱里,再去宸少的住所,最后回到覽山園?之后再找機會把尸體扔到湖里?
這根本不可能。
從時間上來看,林芝一個人根本不能完成一系列作案。

除林芝以外,當時長時間不在監控范圍內的還有林浩和胡海燕。林浩不在的時間只有一段(18:20-20:15),所以也不能完成一系列作案。
胡海燕有兩段時間不在范圍內,分別是18:40-19:05和20:00-20:35。
假設:她第一段時間去殺掉王桂芳然后再把尸體放入冰箱里,第二段時間取出去扔到河里。
清潔工岳三戎在19:30-20:30期間例行打掃衛生間和休息室的衛生。他聲稱當晚這段時間內沒有人經過石拱門,否則他一定會看到或者聽到腳步聲。說明石拱門在這段時間里是沒人進出的。因此胡海燕第二段時間離開覽山園是從大門離開的,這樣她不能攜帶尸體,因為會被人看到。再假設:第二段時間從大門離開去殺人然后把尸體放入冰箱,后來她一直在監控下,那么后續就不能把尸體拿出來扔入湖里。而且覽山園周圍的圍墻沒有任何攀爬翻越的痕跡。說明胡海燕一個人也不能完成一系列作案。
由此可見,一個人單獨作案的可能就被排除。所以這個案件有人一起合謀的。
合謀的情況只能是他們三個人。
如果是胡海燕和林浩合謀,那么林芝就沒有理由去宸少住所的窗戶下面。如果是林浩和林芝合謀,那么從動機上來看,根本不可能。兩個人本身就有矛盾。
所以只能是胡海燕和林芝合謀作案。
備注里寫了:在存在單人作案可能的情況下,不考慮合謀。
因此,排除單人作案的可能外,可以考慮合謀。

兇器和手法:
王桂芳是被勒死的。兇器應該是繩子或者細線等之類的東西。而現場只有一個沒吹的氣球被人拿走了。說明作案手法和這個氣球有關。這種能長達兩米的氣球在沒吹的時候可以拉很長,韌性也很好,可以當繩子,作為勒人的兇器。吹完之后可以裝重達200斤的人,所以也可以用來裝尸體。

案件經過:
林芝和林曉博把王桂芳送回家后,再回到覽山園是18:40,然后胡海燕從石拱門離開,拿著沒吹的氣球當兇器,去王桂芳家里。因為有鑰匙所以很容易就能開門。然后用沒吹的氣球勒死王桂芳,然后用氣球裝尸體經過后面的小道拉到覽山園的廚房,然后把尸體放進去。因為王桂芳家離覽山園很近,可以在30分鐘內完成。
胡海燕之后回到覽山園的大廳。然后在20:00的時候離開回家準備明天婚禮的物品。20:35的時候再回到覽山園。
22:03-22:09,和胡海燕之前串通好的林芝去廚房把王桂芳的尸體拿出來,再運到王桂芳家里,為了讓尸體的溫度恢復到常溫。之后再回到覽山園。上文說明了路程和時間的關系,所以這樣可以做到
22:12,林芝再去王桂芳家里,因為寒冷失禁了,所以把她的衣物全部脫掉。然后用氣球將尸體運到空房旁邊的峭壁邊上。先去觀察宸少和半夏的動向,怕自己被發現,于是才去窗戶下面觀察。看到宸少在洗澡,應該沒事。然后移動板子,發出碰撞聲,與宸少聽到的碰撞聲相同。應該拿出的是小鐵絲,因為林芝對這里應該很熟悉,而且廢棄的板子上也可以找到為了固定的小鐵絲。
后來卡在窗戶上的也是小鐵絲,也證明了她是為了找到鐵絲。
然后回到峭壁邊將尸體套在氣球上,為了更靠近水面,防止發出巨大的響聲,再用鐵絲把氣球切斷,讓尸體落下峭壁。因為是中間高四周低的地形,所以會順勢漂到湖里。然后林芝怕被再次發現碰撞聲被發現,直接把鐵絲放在窗戶上離開了。22:23的時候回到覽山園。


胡海燕一案:
死亡信息:
在警方排查林芝行蹤時,在林浩胡海燕的房間里找到了胡海燕的尸體。
胡海燕側倒在床下,胸口插著一把刀,造成了穿透性心臟損傷,應該是躺在床上時刀刺入了胸口,因為疼痛翻轉身體倒在了地上,屋內沒有打斗的痕跡。從刀的插入方向判斷,他殺自殺均有可能。刀是死者自家的刀,由于死者瀕死時因為疼痛握住了刀柄,幾乎覆蓋了其他所有的指紋。死亡時間大約是頭一天也就是婚禮當天晚上的十一點到十一點半之間。死者臥房的門沒鎖,大門緊閉。大門一旦關上需要鑰匙才能開門。警方后續通過詢問得知,村里大多數人都有只關大門,不鎖臥房門的習慣。

不在場證明:
林浩堅稱自己一直在林芝大門外守著林芝,直到火災發生。大門從未開過,林芝也沒出來過。但沒有人能為林浩證明。如果林浩沒有撒謊,林芝的嫌疑將變得很低。
林曉博雖和新婚妻子同房,但由于新娘不勝酒力,當晚爛醉如泥,無法證實林曉博一直待在屋內。
因此,可以說明有嫌疑的人有林曉博,林浩和林芝3個人。
宸少發現火災,林浩和林曉博從覽山園的廚房里取來了較長的水管,在附近接上水龍頭,對著院墻里噴水,細小的水柱越過墻往里噴灑,火勢依然不減。好些村民正幫忙滅火。這時,是1:13。
而胡海燕的死亡時間大約是頭一天也就是婚禮當天晚上的十一點到十一點半之間。
火災發生后,如果林浩一直在林芝大門前,那么一定會第一時間發現。而且大門一直處于鎖上的狀態,說明火災是從里面開始發生的。不可能火災發生了兩個小時才被人發生,如果這時救火也晚了。后來村民救火和消防員趕到都很及時,說明火災發生時間在1:13不久之前。
也就是說,火災大概是在胡海燕死后發生的。

假設林浩說謊了,他沒有一直在林芝家大門前待著。那么他說謊的原因一定就是殺了胡海燕,要不然為什么要說謊。在林浩和胡海燕的家附近路上有硬物拖動劃傷土地的痕跡,還有一點零星的小碎渣。文中除了水泥袋,并沒有提到過什么硬物。說明有人拖著水泥袋在林浩胡海燕家附近走過。而三袋水泥袋都在林芝家里放著,如果不打開大門是沒有辦法取出來的。說明林浩沒有辦法拿到三袋水泥袋。那么還有另一種可能,那就是兩個人合謀。而兩個人本來關系就不好,所以沒有合謀的可能性。更加說明了林浩不是兇手。所以他沒有說謊的理由,他沒有說謊。
在消防員趕到,打開大門救火時,并沒有發現林芝。林浩一直在大門守著,她也出不去。說明她只能是翻過3米的墻出去的。
林芝的院子里大約有三米多長的石階周圍泥土被往下挖了幾厘米。院子內的水泥袋都不見了。
第一種可能,三米長的石階都被挖了出來,立起來讓自己踩著石階從院子里翻出去。但是翻出去以后不能把石階回復到原位,所以第一種可能不成立。
第二種可能,后來發現院子里有水泥的痕跡。林芝將水泥都倒在3米長的石階上,讓別人看上去以為是泥土被往下挖了,實際上是石階變高了。倒出去兩袋后,將兩個沒有水泥的袋子綁起來可以當成繩子使用,長度能達到一米多。用繩子綁在剩下一個水泥袋從院子里翻出去。水泥的重量和人差不多,可以做到平衡。在翻出去之前,在地上倒上食用油。為了一會回來制造火災。為了水泥更快的干。然后拖著綁有繩子的水泥袋跑到胡海燕家里,用同樣的方法進入院子。用她們家的刀殺害了胡海燕。然后還是用同樣的方法離開院子。回到自己家外面,向院子里扔火柴之類的東西,使家里面著火。然后跑掉。
最后一個可能,就是林曉博作案。但是從動機上說不通,他和胡海燕沒有矛盾,何況是他是胡海燕的親生兒子。

案件經過:
林芝在自己院子里打開兩袋水泥,均勻地倒在石板上,使其看上去像是被向下挖了幾厘米,實際上是石階升高了。然后在地上倒上食用油。用兩個空水泥袋綁起來當繩子綁在第三個有水泥的水泥袋上面,越過墻扔到外面去。水泥重量和人差不多重,可以保持平衡,爬繩子到墻上。再把水泥袋扔到院里,林芝利用繩子從墻上爬到外面去,在用力將水泥袋拽到外面來。再拖到胡海燕家,所以他們家附近的路上有硬物拖動的痕跡。
再利用同樣的方法翻墻進去,用她家里的刀殺害胡海燕。再利用同樣的方法出去。這樣不用開大門,大門一直是鎖上的,況且林芝沒有鑰匙。完事之后,回到家后面向院子里制造火災。目的是為了水泥能更快干,另一方面是為了制作混亂。方便林芝跑掉。

關于林芝失蹤:
后來警察對村里所有的房屋進行了大規模的搜尋,卻沒有發現林芝。宸少的車內和后備箱也被例行檢查了。只不過由于警力有限,山林里暫時還未進行排查。說明林芝逃到山林的可能性很大。她還有抑郁癥,她還當時說過:“再忍忍,說不定明天就死了。”說明她當時就有了自殺念頭。況且自己還殺了人。
所以是用空水泥袋綁成的繩子將自己掛在樹上,自己在山林里的樹上吊自殺。還有另一種可能,那就是跑出了這個地方,去了外面的世界。但是她之前也說了跑出去的人也被抓了回來。于是只好選擇自殺。

關于全部動機:
“你要知道,真正的告別,往往是悄無聲息的離開。”“一種不甘吧,但終究還是不能決定自己的命運。”林芝看著自己的雙臂,用手掌輕輕撫摸著,這里曾經也被自己劃得布滿了傷痕。
“那你現在抑郁癥治好了嗎?”
“不知道,后來沒再檢查過,不過現在我不有了繼續活下去的目標了嗎?”
上面兩句話說明林芝有一種不甘心的心理。想要和長輩反抗,而且想要離開這里。
胡海燕和王桂芳沒有矛盾,那么動機只能從利益方面思考。林曉博是胡海燕的親生兒子。她希望給孩子一套房子,而林芝卻也想殺掉王桂芳。因為小時候就有矛盾,家里重男輕女。胡海燕決定如果幫助林芝殺掉王桂芳,那么林芝就把房子讓出來。于是林芝和胡海燕兩個人合謀殺掉王桂芳。
第二天,王桂芳死后,林芝并沒有將房子讓出來。兩個人發生了矛盾。林芝鎖上了門,躲在屋子里。之后因為矛盾,林芝也殺害了胡海燕,最后連殺兩個人,因為之前也有自殺的傾向,所以只好跑到山林的樹上,上吊自殺。



第四題答案:

夏志一案:
死亡信息:
夏志,男,32歲。西虹市甘泉鎮人,目前無業,租住在西虹市虹山區光明街道248號貝殼公寓304號房。
死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在8月25日凌晨2點半到5點之間。脖子上只有一道勒痕,口腔及呼吸道內未發現異物殘留或損傷,塑料椅的高度沒有疑點,推測為縊死。上吊所用繩索因表面粗糙未能提取有效指紋。其體內發現有安眠藥成分,與其臥室所發現的安眠藥成分一致,安眠藥瓶和水杯上都只有夏志的指紋。詢問其家人后得知,夏志自2016年起就搬到貝殼公寓,每月定期接受心理輔導治療。他的主治醫生是西虹市第三人民醫院心理科的魏保國,安眠藥也是因為他長期失眠所以醫生給他開的。
夏志上吊現場的鞋印也做了比對,雖然因為雨水的沖刷稍有影響,但泥土地上的鞋印、塑料椅上的鞋印均與其所穿運動鞋基本一致,該鞋是他成為張三冬手下研究生時,對方送給他的禮物。這么多年一直穿著從未更換,因此鞋底有不少磨損,與新鞋不一致。
夏志牛仔褲左側放著手機和一把鑰匙(后驗證是其出租屋鑰匙),右側口袋則有一封打印的遺書,內容大致以“厭世”為主,并表示自己將會在聚會時殺死張三冬。雖然遺書主要內容是打印的,但是最下方有一個非常潦草的手寫簽名,經筆跡比對,與夏志平時的簽字比較相似。
因為只有一種鞋印,鞋印和夏志的鞋吻合。而且遺書上有夏志親筆簽名,是不可能做假的。說明這很有可能是自殺。但是在他體內檢測到了安眠藥的成分。如果是只是想自殺的話,沒有必要再去喝有安眠藥的水。他喝了有安眠藥的水是為了能更好的睡眠。但是之前夏志晚上一直睡不著,而且凌晨有人在群里艾特他問他數學題,他也能及時回答。說明安眠藥對夏志基本上沒有影響,所以安眠藥只是一個幌子。夏志是可以在晚上自己上吊自殺的。

張三冬一案:
死亡信息:
張三冬橫躺在床上,原本潔白的床罩被子都已被從他胸口流出的血液染成黑紅色,一把水果刀明晃晃的刺在他的心臟位置。楊慧嚇得倒退了好幾步,得虧蔡森在身后扶了一下,不然她可能會從樓梯上摔下去。
張三冬房間的陽臺落地窗正敞開著,附近地面上還留有不少雨水痕跡甚至樹葉,這些雨水打進室內,把原本精致的地毯都給弄臟了些。
“老……老師……張教授……”蔡森試著叫了下張三冬,但是在場的人都明白,他已經無法回應。
“到底發生什么了……”
曹瑋的疑問也是大家的疑問,這時他們想起隔壁的夏志,房門沒有關。推開門后室內和張三冬的房間一樣,落地窗大開,只是空無一人。
張三冬,男,59歲。西虹市本地人,西虹大學數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居住在西虹大學教師宿舍。
死因是心臟被刺穿而致死亡,而且幾乎是當場斃命,死亡時間推定在8月24日23點到8月25日1點之間。兇器是別墅廚房內的水果刀,這點也向當天負責晚飯的吳思彤、楊慧核對過。水果刀上未發現任何指紋。
張三冬的死亡時間是在凌晨1點,大概是在夏志死之前。
而且夏志在遺書上也寫了要殺害張三冬。夏志本來是不想來參加聚會的,但是受到張三冬的邀請,所以才來的。這樣他可以提前寫好這個打印版的遺書,找機會殺害張三冬。遺書上有夏志的親筆簽名所以是夏志自己寫的。
張三冬房間的陽臺落地窗正敞開著,附近地面上還留有不少雨水痕跡甚至樹葉,這些雨水打進室內,把原本精致的地毯都給弄臟了些。
夏志住在三樓而且離張三冬的房間很近,所以可以利用露天陽臺通過窗戶進入房間,行兇后,再打開房門離開。
兩個案件的案發過程:
當天凌晨,夏志去廚房取水果刀,然后利用露天陽臺通過窗戶進入張三冬的房間,用刀刺穿他的心臟。因為張三冬很弱,除了兩個女生,剩下誰也打不過。然后夏至去拿廚房角落的備用椅,走到外面的樹下上吊自殺。

蔡森一案:
死亡信息:
蔡森,男,32歲。西虹市本地人,張三冬的助手,同時也是西虹大學數學研究所的副研究員。租住在西虹大學附近的向陽公寓101室。
死因是溺死,據其家人和朋友說,他并不會游泳。這點他本人也曾在微信群中提過。死亡時間推定與目擊者所做證詞沒有較大誤差。別墅內以及河流中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機。

發現他溺水的時候,大家都在房間里,而且除了吳思彤大家都有不在場證明。而吳思彤如果要作案,那么回來的時間一定比黃楊倫要晚。而且后來她是從二樓下來的,說明她根本就沒有出去過。那么能作案的人只有黃楊倫或者就是蔡森他自己不小心失足溺水身亡。
后來發現蔡森的傘了有很多水,但是當時夏志死亡的時候,他們沒有用傘,而是用防水塑料布鋪在夏志尸體上。說明后來蔡森的傘有人在外面用過。后來知道,大家都有帶傘,除了黃楊倫,他在早上也出去過,回來身上和頭上都有少許雨水。

娛樂室里發現了煙頭,上面有蔡森的唾液,說明他去過娛樂室抽煙。當天早上,他還出去過,說明是在這之前抽的。
如果只是抽煙,那么為什么要跑到娛樂室去。應該說他需要觀察外面的情況。應該是要出去。
所以只有黃楊倫和他出去過。
那么兇手只能是黃楊倫。
他帶傘和蔡森一起出去。將蔡森推入河里,然后再回來。因為只有他沒有傘,不是他沒帶,而是用于作案浪費掉了。

全部動機:
黃楊倫是為了幫當年姓黃的學姐報仇,而夏志是對現在教授的人品不滿而殺掉,懷念當年的教授。然后自殺。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3 18:20:34 | 2021-2-14 17:32編輯
第一題
線索
引用
剛踏出值班室的門,袁望春看了一眼右手的手表,現在是8月4日凌晨2點12分

在呂義浩的右側鎖骨往上靠近肩胛骨的位置的確有一個明顯的針孔痕跡
但是卻沒有在其體內、血液中發現任何奇怪的情況,死者體內既無毒物痕跡,也沒有任何藥物過量
神經內科位于醫院大樓14層,窗戶外都安裝有防盜欄,別說成年人,連小孩子都進不來。
“他媽的,那死老頭子又怎么了嗎!”男子的怒氣即便是隔著電話也非常明顯。
7點多我們倆口子接到醫院的電話就過來
“他們只是看了一下尸體……什么都沒做……”

提取信息:
1.案發時間為8月4日之前至8月4日7點之前
2.作案人只可能是醫院的人,但不排除自然死亡。
3.袁望春可能是個左撇子
4.打入的針為空針
5.呂炳天與老頭關系不好
6.打針的人可能是一個左撇子

總體分析:
兇手是一個可以自由進入醫院精神科,左撇子的醫生,可能與呂炳天有關系,且在8月4日有大把時間作案。

結論:
直接排除呂炳天夫婦。
目前嫌疑人:
1.袁望春(左撇子,可自由進入房間)
2.張月娥(左右撇子未知,在房間內可以作案)

分析:
從文章開頭來看,袁望春在案發時一直在睡覺,不可能作案,所以張月娥就是本案兇手,但實際上她打的是空針,驚動了床上的老頭,之后再收拾掉針筒等物,之后再按鈴讓醫生過來。當袁醫生打電話給呂炳天時,呂炳天立刻接了電話,說明他當時沒睡覺,即張月娥作案是呂炳天指使所為。

線索
引用
推開門后就看到一名女子穿著睡衣,身體略微扭曲的躺在床上,身上的被子也略有些凌亂
“在死者右肩后方發現一個近期造成的針孔。”

死亡時間推定在8月10日凌晨1點至2點之間。在其血液中檢測出氰化物,但在其胃組織及胃內容物中并未檢測出藥物、毒藥痕跡。
現場鞋印中除了死者和發現尸體的幾人外還發現了幾枚同屬于一雙鞋的鞋印,以鞋碼大小來看是男性。
在死者臥室的垃圾桶中有一些一次性紙杯、快遞紙盒、被丟棄的稿紙、用完的化妝品和一個空的蚊香液瓶子,最下方還有一個空的外用避孕藥盒子。
現場房門并無暴力入侵的跡象,房間內也無打斗痕跡,房間內門和窗戶都是從室內上鎖的狀態,房門鑰匙放在臥室床頭柜上。
死者的財物包括電腦、手機、現金、銀行卡等均在臥室內未遺失
不過我們查到一個月前有一名在神經內科實習的醫生曾經私下向其表白被拒絕,易暮秋以自己已有喜歡的人為由拒絕了他
袁先生,8月9日下午5點左右易暮秋給您打了一通電話對吧。
夏志……”男子的聲音聽起來有氣無力。
在關門的瞬間趙陽注意到他的左手下方沾著一些黑色墨水的痕跡。

提取信息:
1.兇手是一個右撇子
2.兇手在8月10日凌晨有大把時間作案
3.兇手有死者家里的鑰匙也與死者關系很好
4.兇手有醫學常識,專攻醫學

總體分析:
兇手是一個右撇子,有死者家門鑰匙,晚上時間很多,早上身體虛弱,與死者關系好的人。

結論:
直接排除張月娥
目前嫌疑人:
1.夏志(左撇子,與死者有一定交情)2.袁望春(左撇子,與死者交情很好)

分析:
從現場遺失東西的狀況上看出,兇手作案的目的并不是錢財,易暮秋的職業是醫生,但是在垃圾桶內的物品中卻有稿紙一物,而實際上夏志可能與易暮秋有關系,從有一個實習醫生表白猜測出那個實習生就是夏志,易暮秋拒絕的原因是因為自己喜歡袁望春,之后易暮秋打電話給袁望春叫過來好好談談,結果袁望春攤牌了,之后易暮秋就把在樓下的夏志叫了過來,審問時夏志之所以這么虛弱是因為他昨天晚上沒睡覺,他在干嘛?從文中描寫垃圾桶的時候發現她用過外用避育藥,說明她當時干過什么(作者你故意的我還小),在夏志左手下方有墨說明夏志是一個左撇子而且是個不用電腦打字,用左手寫字的作家。

線索:
引用
歹徒和張月娥面對面,以右手將其按在墻邊,左手持一針筒預刺入張月娥上身,因張月娥激烈抵抗加上路人的呵斥,歹徒未能得逞隨即逃向小巷另一頭沒了蹤影。
結果卻成為了學姐尸體的報案者和發現者之一。后來因為上吊自殺卻沒有在現場發現遺書,
“對,有一個學長也去找她,好像是姓夏來著。
可他右手好像沒那么大力的感覺,好幾次都被我掙脫了。還有啊,我掙扎的時候手碰到他褲子右邊口袋,里面放著手機和一串鑰匙,還有車子用的那種電子鑰匙。
第三醫院腫瘤科的一名護士因為誤操作致使一位年僅20歲女生白玲死亡,醫院為了息事寧人賠償家屬120余萬。

提取信息:
1.兇手是一個左撇子(怎么都是左撇子)
2.兇手與張月娥有交情
3.兇手有許多鑰匙

分析:
兇手是夏志,在四年前的案子里與張月娥有交情,當時因為在現場并沒有發現遺書,所以很多人都認為死者為他殺,夏志也是其中之一,張月娥就在現場還是第一發現人,夏志不得不懷疑兇手就是張月娥。再結合上面的分析,夏志是個醫院的實習生,當時與易暮秋表白被拒絕,因為也是在神經科,所以很可能在那里碰到張月娥,之后又實習轉正,變成了證實的護士,但是又造成了手術失誤,造成了夏志沒有職業,整好與審問相符,在兇手的右口袋中有一串鑰匙,這與上一個兇手的特征相符,所以第三第二案的兇手都是夏志。

事件還原:


第二題
引用
話說真羨慕你能一只手就操作這種大屏手機,我們都得倆手。
1.說明郭方的手比在場的所有人都要大
引用
“你沒練過搏擊我都打不過你,你要是練了我還不得天天被你揍啊。”
2.說明孔異業的體質不如完全狀態的郭方
引用
“剛剛報道,海面起了大風!船舶師傅剛剛也跟我發消息說本來小島周圍暗流就比較多,現在海面起風了,沒有船敢過來接我們,最早要3天后了。
3.說明這三天海面一直起風
引用
自己有腿疾,在海上起風的日子會發作,連床都下不了
4.結合第三條,這三天老頭不可能作案
引用
陳爍東伸手把郭方已經僵硬的手從脖子上拿開,脖子底下有一個青紫的扼痕,這個扼痕的形狀比郭方的手型似乎小一些。
5.說明兇手可能是這里面的所有人
引用
“我頭有點迷糊,那杯水里面可能有分量不輕的安眠藥。”
“這個水杯,這是林菀去送的那個水杯!
”視頻中的夏雨詩說道。
6.說明林婉想讓郭方睡著,林婉可能是兇手
引用
嫌疑者中開頭的對話(太多不想復制)
7.說明在場唯一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只有孔異業,第一案的嫌疑人目前為孔異業與林婉
引用
那么既然郭方還能行動,一個小女生想要勒死他太難了吧。怎么也得是個男生吧。”
8.說明作案的兇手不可能是林婉,只有可能是孔異業
引用
幾個人大著膽子來到了床邊,查看了一下郭方的尸體,已經死去超過12個小時了。
引用
經過大家的檢查,林菀死去應該有6-10個小時了。
說明在郭方死亡時林婉并沒有死亡,可能存在合謀
引用
并在孔異業家中發現了發放高利貸的票據。
說明孔異業的動機是發放的高利貸,而林婉的動機就是關系
引用
里面都是有人被囚禁、生活、掙扎的痕跡。還有兩名男性精液的殘留。還有一桶已經空了的汽油。還有少許女子散在的長發和女子的短發。根據痕跡判斷,其中一名男子體型極其瘦小。
說明有兩名男性在這間屋子

時間線(重點)
1.五點二十:
林婉出門找郭方,給他送了水,其他人都在房間。
2.五點半:
林婉給孔異業發消息并回房,跟郭方已發生關系,孔異業出門
3.五點四十五:
孔異業回房,所有人都在房間。
4.六點半:
林婉收到消息,孔異業再次出門。
5.六點四十:
孔異業完成殺人,返回房間,約林婉出來。
6.九點多:
林婉隨孔異業一齊出門,林婉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3 21:11:41
王桂芳案的兇手是林芝。
案發前,她提前取走廣告木板與備用氫氣球,準備鐵絲。
當晚18點半,林芝與曉博送王桂芳回房后,林芝在曉博離開后用繩子勒死王桂芳,離開現場。
22:03到22:09   用吹起的氫氣球裹住王桂芳的尸體,借助木板拖拽,藏到宸少院子旁的空屋中。路上經過衛生間,看到宸少手中的傷痕。用鐵絲扎破氣球,回頭放好木板和鐵絲后,與宸少聊天。
22:12到22:23   將尸體轉移到覽山園冰箱。
22:50到23:20   拋尸。

胡海燕案的兇手是林浩。
當晚胡海燕與林浩進入林芝的房內,而林芝早已離去,林浩趁機殺死胡海燕,將人拖拽回房,偽造現場。點火燒掉林芝的屋子,企圖栽贓林芝。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3 23:12:15 | 2021-2-21 19:16編輯
(注:下面文字中,深紅色表示題序,紅色總結論及標題,藍色表示小結論。)
第一題:《醫數》
本題需要解決的案件有:
1.呂義浩右肩上的針孔。
2.易暮秋死亡案。
3.張月娥被襲擊。
結論是:三個案件的兇手都是袁望春。
下面分別對每個案件進行分析。

案件1:呂義浩右肩上的針孔
呂義浩右肩的針孔很有可能不是因為搶救的時候不小心扎的,而是袁望春故意扎的。

引用
“公安局的法醫對呂義浩尸體進行了解剖,但是卻沒有在其體內、血液中發現任何奇怪的情況,死者體內既無毒物痕跡,也沒有任何藥物過量,為此法醫還比對了醫囑。”

這證明了呂義浩是因為自然發病時沒有被發現,沒能夠得到及時的搶救而導致的死亡,他的死和右肩上的針孔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以呂義浩脾氣很暴躁,有時候照顧不周到,哪里磕著碰著就會破口大罵的性格,他右肩上被扎針的時間非常有可能是在8月3日晚9點睡覺之后到8月4日早上7點多被呂炳天夫婦發現這個時間段。因為在肩上打針是不符合常理的,他醒著的時候不可能給除了醫務人員外的其他人在肩上扎針,即使是醫務人員要在他的肩上扎針,他也會向多人證實是不是搞錯了。因此,他的肩上很可能在他沒有意識的情況下被扎的,扎針的人不可能是小胡及外來人員。
引用
“根據張月娥的證詞,呂義浩每天晚上9點左右就會睡覺,她和母親則在10點到11點期間會入眠。昨晚在她醒著的時候沒有除醫務人員以外的人進出過病房。病房外走廊的監控也證實她的說法。為了保險起見警方調查了從呂義浩住院到死亡后的所有監控錄像,均未發現異常。早上呂義浩死亡醫務人員離開,直到呂炳天夫妻倆趕來期間,沒有任何人進出過病房。神經內科位于醫院大樓14層,窗戶外都安裝有防盜欄,別說成年人,連小孩子都進不來。”

而且,有兩位護士證實呂炳天夫婦在接到呂義浩死亡的消息后趕來,發現針孔這個時間段沒有異常行為,這說明了呂義浩肩上的針孔是在醫務人員搶救到早上離開這個時間段被扎的。當時多個科室的醫護人員對呂義浩進行搶救,主要人物有:主治醫師袁望春、張澤、護士小文、護士余冰冰和其他科室的醫生。其中,袁望春宣布呂義浩死亡后,其余的人離開了病房后他還單獨留在病房里,很可能是他在這個時候扎的針。
呂義浩的針孔是在右肩的位置,這符合一個左撇子的行為習慣。文中提到袁望春右手帶著手表,他的慣用手是左手。因此,有可能是袁望春扎的針,但是沒有直接的證據。

袁望春是一個尊重生命、嚴謹細致、認真負責的醫生。從他得知自己的病人發病后立刻趕往救治,這體現了他對十分認真負責。

引用
“病人的嘔吐物好像堵塞了氣管……”余冰冰有些慌張,她才剛剛轉正不久。“好像?”袁望春悶哼一聲。

這里體現了他態度嚴謹、對護士的疏忽有著強烈的不滿。

引用
“聯系家屬告知死訊吧……”袁望春從嘴里擠出了一句話。

這里體現了他尊重生命、對病人十分負責。

引用
袁望春宣布死亡后,張澤安慰他說:“生老病死,你也別太放在心上了,我們也盡力了,在這個年紀死亡總比上個月那個20歲小姑娘好多了。別忘了一會兒還得交班開早會。”

這里提起了7月13號時,第三醫院腫瘤科的一名護士因為誤操作致使一位年僅20歲女生白玲死亡,醫院為了息事寧人賠償家屬120余萬這起醫療事故。袁醫生心理容忍不下一個正當年華的生命因為醫務人員疏忽而導致死亡。如果呂義浩的親人能夠陪在病人身邊,醫院重視按時巡查病房,主治醫師多來關注病人情況,就可以避免很多像呂義浩這樣因為突發疾病而死的情況。因此,袁望春給呂義浩肩上扎針,制造出醫療事故的現象通過家屬的醫鬧給醫院發出警醒,讓其更完善關注病人、尊重生命的制度。

案件2:易暮秋死亡案件
引用
易暮秋的死因確系氰化物中毒,死亡時間推定在8月10日凌晨1點至2點之間。法醫推測毒藥應該是通過靜脈注射直接進入血液中。

這說明了有人在8月10日凌晨1點至2點潛入易暮秋的住所,用針筒將氰化物注射到她體內。

現場房門并無暴力入侵的跡象,房間內也無打斗痕跡,房間內門和窗戶都是從室內上鎖的狀態,根據易暮秋父母的說法,易暮秋安全意識很好,睡前總會關好門窗。說明兇手是直接從房門和平進入。進入房間的方法有兩個:一是讓易暮秋自己親手開門,殺了她之后鎖門離開。二是趁易暮秋熟睡時用備用鑰匙進入房間,只要有鑰匙,房間內部上鎖也是能打開的,殺了她之后鎖上門離開。這兩個進門的方法都必須要和易暮秋熟悉,兇手是取得易暮秋的信任的人。

有意思的是易暮秋臥室里的垃圾桶:
引用
死者臥室的垃圾桶中有一些一次性紙杯、快遞紙盒、被丟棄的稿紙、用完的化妝品和一個空的蚊香液瓶子,最下方還有一個空的外用避孕藥盒子。

根據使用習慣,最下層的垃圾往往是最先扔的。易暮秋先扔了一個空的外用避孕藥盒子,這說明她曾在房間里和日思夜想的情哥哥約會。人在自己家里喝水通常不會使用一次性紙杯,出于環保意識,會使用一般的杯子,可以猜測一次性紙杯是那位情哥哥用過的。其余的垃圾則是日常會出現在臥室的常規垃圾。
易暮秋社會關系簡單,其日常交際幾乎限定在工作同事當中,與公寓鄰居則較少往來。根據袁望春的說法,
引用
他與易暮秋經常通電話,“就是隨便聊聊,比如最近有什么好看的電影、工作上一些事之類的都會聊。”

易暮秋經常和袁望春分享自己的快樂、心事等等,易暮秋也有喜歡的人,她的日常交際僅限于工作中的同事,那么,她喜歡的人最有可能就是袁望春了。但他們沒有在一起,主要是袁望春拒絕了她。

結合
引用
“這……”袁望春又一次害羞起來,“關系好也不代表在一起啊,而且可能就是太熟了吧反而不好意思了。再說我現在也有女朋友,小秋要是沒出這個事我之后可能也會盡量跟她保持距離。”

這里可以看出,成為主治醫師第2年的袁望春正是事業的上升期,他的女朋友又是醫院院長的女兒,各種因素下袁望春選擇了院長女兒。但對于易暮秋單方面的愛他仍然接受,仍然與易暮秋有頻繁的聯系,8月9日晚9點,易暮秋打過電話給袁望春。如果8月9日易暮秋與情哥哥在她臥室里約會,那么這個情哥哥很有可能是袁望春。大膽推測易暮秋與袁望春在易暮秋臥室發生過關系,易暮秋也可能把備用房門鑰匙放在雜物箱里這個消息告訴袁望春,以后常來。

現場狀況是這樣的:
引用
一名女子穿著睡衣,身體略微扭曲的躺在床上,身上的被子也略有些凌亂,房間里還彌漫著淡淡的蚊香液的氣味,是床頭邊正插著的電蚊香所散發出來的。床對面是一臺落地風扇,開著中檔的風。

這是死者晚上熟睡時被注射毒藥,然后發作導致身體略微扭曲,一直維持著死亡時的姿勢,床上是死亡后沒有任何外界移動和破壞的第一現場。

易暮秋周六(8月9日)與父母商定好把備用鑰匙放在門口的雜物箱里,兇手只要知道藏鑰匙的地點就能夠趁她熟睡時進入她房間。
易暮秋的備用鑰匙放在門口的雜物箱里,案發后鑰匙卻消失了。說明鑰匙被人動過,這個人很可能就是入室殺人的兇手。根據目前的調查結果,知道易暮秋的房門鑰匙放在雜物箱的人有他父母。猜測袁望春也可能知道備用鑰匙的放置地點。除了父母,兇手很可能就是袁望春了。

兇手為什么要多此一舉地將鑰匙帶走?
可能的原因有兩個:
1.他知道易暮秋父母第二天會來這里,不希望他們二老在沒有旁人照顧的情況下發現女兒的尸體,突然受到刺激而意外死亡。因為發生在西虹大學的一個學生上吊自殺,母親看到女兒的尸體后突發腦溢血而半身不遂。袁望春不想他們二老也因受刺激導致意外災禍。
2.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他沒有帶手套,開門后在鑰匙上留下了自己的指紋或組織,留下鑰匙必然會暴露自己,不得不帶走。

袁望春殺害易暮秋的動機很不尋常。
他們兩個曾經是大學同學,后來又一起在神經內科工作,是同事關系。易暮秋出場的第一句話是
引用
“他是病人,身上有針孔也不奇怪啊,可能他肩膀痛的時候給打了一針消炎的……”與袁望春同為西虹醫科大學畢業的易暮秋幫忙辯解道。“而且誰知道是不是你們自己剛剛偷摸扎了一針賴到我們頭上。”

這是幫袁望春辯解的,語氣上有點不耐煩、急于擺脫責任。易暮秋的人緣很好,又愛慕袁望春。袁望春不可能僅僅因為自己想要追求院長的女兒,想擺脫易暮秋就殺害她。如果真的有什么非殺不可的動機,那應該是關于行醫方面的。易暮秋在8月5日請了同事袁望春、張澤、彭暢來家里聚餐,估計袁望春認為她在呂義浩死亡后第二天就慶祝,認為她“沒有醫德”,想通過她的死來向醫院表示自己的想法。

案件3:張月娥被襲擊案件
襲擊的地點在第三醫院西側的一個小巷子里,這個巷子并非黑燈瞎火的巷子,經常有人經過,照明設施充足。這個地點不是埋伏偷襲的最佳狩獵地點,目擊者太多了。歹徒和張月娥面對面,以右手將其按在墻邊,左手持一針筒預刺入張月娥上身,因張月娥激烈抵抗加上路人的呵斥,歹徒未能得逞隨即逃向小巷另一頭沒了蹤影。歹徒還面對張月娥,更不好得手。用針筒襲擊很容易得手,只要靠近對方,不需要控制住,直接扎了就完事了,根本不需要按在墻邊。這么反常的行為是不符合偷襲的常理的,歹徒的目的不是刺殺張月娥,而是演戲,制造出有人拿著針筒在醫院旁偷襲去看病的家屬這一恐怖的現象。

根據張月娥的描述,可以概括出歹徒的特征:挺高挺瘦的男子身形,左手拿針筒,右手力量較小,可能是左撇子。右邊褲子口袋裝著手機、鑰匙、汽車鑰匙。通常,手機、鑰匙這種直接掏出來就使用的物品,一般而言會放在慣用手那個方向的口袋,可以很順手的掏出來直接使用。手機和鑰匙通常不會同時放一邊口袋,因為鑰匙會刮花手機,而且手機是經常需要掏出的,每次掏出很容易順帶把不常用的鑰匙也掏出,都放一個口袋也不方便,體積太大了。這里很容易讓人懷疑歹徒是不是故意偽裝成左撇子行兇。張月娥是西虹大學畢業的,4年前她和一個姓夏的學長一起發現黃學姐上吊,造成了不小的轟動。文中沒有足夠的線索指出當年那位姓夏的學長是住在易暮秋樓下的夏志(直到做了第四題才提到這是夏志,像連續劇一樣),但可以確定襲擊張月娥的歹徒不是夏志。原因有兩點:一是夏志幾乎不外出,沒有工作,如果只是在家旁邊的小巷去襲擊張月娥根本不需要帶車鑰匙。這是關鍵點,歹徒身上有車鑰匙,夏志行兇不需要攜帶車鑰匙。
二是張月娥大多數在醫院里陪母親,出醫院的時間不確定,夏志只靠在家埋伏蹲點不一定能等到。
歹徒更可能是袁望春,因為他是左撇子,不住在那棟公寓,在醫院里也方便掌握張月娥的行蹤。

案件的動機
上個月隔壁的腫瘤科出現了醫療事故給袁望春造成很大影響,袁望春想通過給呂義浩扎針、殺害易暮春以及襲擊張月娥這三個方面,從醫生、患者以及家屬三個方面給醫院和社會警醒,用極端的方式告訴醫院要關心患者、尊重生命。

自此,第一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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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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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題:《辜者》
本題要解決的疑點有:
1.郭方死亡之謎。
2.林菀死亡之謎。
3.外來者痕跡之謎。
4.陳希死亡之謎。
5.夏雨詩與夏登琦身份互換。
6.燒焦女尸之謎
7.海面上的浮尸之謎

下面逐一進行解答

1.郭方死亡之謎
郭方被孔異業扼殺。

文中:
引用
幾個人大著膽子來到了床邊,查看了一下郭方的尸體,已經死去超過12個小時了。從外表來看,應該是窒息而死。

郭方被人扼殺,因窒息導致死亡。發現郭方的尸體時間是4月3日早上8點。大致推測其死亡時間是2042年4月2日晚上8點之前。早上發現郭方的房間沒有鎖上。
根據房門的設定:
引用
關門時候發出的震動聲會被同一樓層的其他房間以及該門所在房間正上方一層和正下方一層房間里的人聽到。而開門或者開門之后只是將門掩上,都不會發出聲音。

可以了解郭方房門關閉的狀況。
引用
“陳爍東繼續說道:‘昨晚我一直一個人在房間,晚上5點20左右,5點30左右外面有房門震動了一下。再就是5點45左右震動了一下,然后6點40多又震動了一下,最后是晚上9點多震動了一次。’陳希點了點頭,‘昨晚我確實也聽到樓上這幾個時間有震動聲。’”

這是陳爍東與陳希兩人的證詞,郭方與陳爍東同住二樓,郭方的正下方房間住著陳希,根據設定,郭方房門關閉發出的聲響會被陳希和陳爍東聽到,兩人互相印證了這幾個時間段確實關過門。
4月2日晚上5點20左右和5點30左右都關過一次門,這個間隔10分鐘的時間段,夏雨詩看到林菀端著一杯水給郭方。這兩次關門聲是林菀進出郭方房間的關門聲。根據夏雨詩的話:
引用
“看到林菀正坐在房間里對著一杯水發呆。林菀愣了一下,然后她說她去給郭方送杯水,就出去了。10分鐘之后林菀就回來了,回來的時候她臉色有點紅,里面襯衣原本系上的兩個扣子也打開了……”

本來送水只需要關閉一次門就行了。林菀帶著一杯加有安眠藥的水來到郭方房間,目的是和郭方做個徹底的了斷,迷暈郭方,把他威脅自己的艷照找出來。但郭方在林菀進房后關上了房門。解開林菀襯衣的兩顆扣子圖謀不軌,10分鐘后林菀紅著臉逃出郭方魔掌,郭方又關了一次門。
5點45震動了一下,這次是孔異業離開郭方房間發出的聲音。根據夏雨詩的說法:
引用
“‘在林菀回來之后(5點30左右)不久我感覺也感覺旁邊房間的房門震動了一下,然后林菀收到消息之后(6點32分)過了一會我也感覺到房門震動了一下。’并且得到陳爍東的證實。”

夏雨詩和陳爍東聽到的震動是孔異業房間發出的,總共兩次,一次是5點30左右,一次是6點32分之后過了一會兒。根據孔異業的說法:
引用
“我昨晚在五點三十左右去找了一下郭方,把利息給了他,并且和他說清楚我和林菀什么關系都沒有,后來他說他有點困了,讓我離開,我就回房間了啊”

這里孔異業只解釋了5點30分離開自己的房間關上門去找郭方,謊稱自己之后就睡覺了,孔異業的話這里有問題,他隱瞞了6點32分之后一會兒關門的事情。
到5點45為止,郭方還活著,并且有點困了。說明他喝了林菀給的水,里面有安眠藥。安眠藥效有8小時左右,分量不輕,孔異業舔了一下20分鐘后就發作,可見,郭方5點45的時候安眠藥效開始發作了。這么一來,郭方6點32分發給林菀的信息很可能出自孔異業之手。5點45分是孔異業和昏迷的郭方在一起,孔異業關上郭方的房門,
現場:
引用
“房間里很亂,似乎有人在房間里翻找過東西”

孔異業翻找郭方用來威脅林菀的艷照檔案袋,大概6點半找到了。
6點40多又震動一下。
引用
“8月2日下午六點三十二分,郭方發短信給林菀:林菀曾經拋棄郭方了,郭方則常用手里林菀的艷照要挾其滿足自己的需求。而林菀這次則要和郭方徹底了斷,于是郭方約了林菀晚九點在自己房間面談。郭方會給林菀留好門。”

6點32分孔異業用郭方手機發信息給林菀,約她9點在郭方房間談話。然后,孔異業扼殺了郭方。郭方脖子上的扼痕比他的手型小一些,前面聊天時孔異業對郭方說:
引用
“話說真羨慕你能一只手就操作這種大屏手機,我們都得倆手”

說明孔異業的手型比郭方的要小,孔異業的手符合扼痕跡的大小特征。死亡時間是6點40左右,到第二天早上8點超過了12小時,符合條件。孔異業殺了郭方后,拿走郭方房間的鑰匙和檔案袋,關上郭方的房門,造成了這聲震動。關門的目的是防止林菀或其他人突然來郭方的房間,太早發現尸體。然后孔異業馬上回到自己的房間,再鎖上房門,造成了“林菀收到信息后過了一會兒”這個時間的關門聲。
晚上9點多震動最后一下。9點之前,孔異業用鑰匙打開郭方的房門,等待林菀的到來。林菀9點如約而至,兩人和尸體一起關在郭方的房間秘密談話,這就是郭方房間最后一次關門響聲。

2.林菀死亡之謎被孔異業關在閣樓后墜樓而死。

前面分析到林菀4月2日晚上5點半從郭方房間回來,給郭方下了安眠藥。晚上6點32分收到以郭方口吻發來的短信,心情不是很好。晚上9點多離開房間,前往郭方的房間后就再也沒回來了。
根據:
引用
“4月3日早上9點,發現林菀就趴在小樓的門外,頭發不知為何被剪成了亂糟糟的短發,身上還穿著她晚餐時候穿著的那件衣服。頭和臉血肉模糊到已經看不清面容,全身的骨頭軟趴趴的,似乎都摔碎了。經過大家的檢查,林菀死去應該有6-10個小時了”

推測林菀的死亡時間在4月2日晚上11點到4月3日早上3點之間。憑著衣服、體型就認定是林菀的尸體有點草率,但根據死亡時間就可以斷定不是別人的尸體來偽裝成林菀。
林菀是從閣樓上掉下來的。對閣樓的描述:
引用
“閣樓沒有鑰匙,只可以在門外上鎖。閣樓的門開著,透過門能夠看見閣樓里并不大,有一個陽臺,但是并沒有像一樓到三樓那樣設置護欄。”

兇手只要在閣樓外面上鎖,就能把林菀鎖在閣樓里面。閣樓現場痕跡
引用
“閣樓燈沒開。只見閣樓里四處都是新發的打砸痕跡,似乎有人在里面瘋狂的宣泄過。但只有1個人在閣樓里不停走動留下的腳印。腳印的盡頭就是窗臺。幾人比對了一下,那個腳印和林菀尸體上的鞋一模一樣。”

痕跡表明林菀被單獨鎖在閣樓里,沒有開燈,林菀有夜盲癥,在漆黑的牢籠里無助的掙扎,最后從沒有欄桿的陽臺墜入地獄的深淵,摔得粉身碎骨。
孔異業欺騙林菀檔案袋在閣樓,將其誘上閣樓后鎖門,讓她自己自尋死路,因為孔異業知道閣樓滿是灰塵,進去會留下足跡。后來,他自己的房門沒有關,等待林菀自己掉落后出大門將檔案袋放到她旁邊。“陳希聽到小樓大門聲音:晚上九點半左右聽到了一次,然后后半夜十二點左右又聽到了一次。”這半夜12點左右的大門聲就是孔異業出大門將檔案袋放在林菀尸體旁造成的。林菀的死亡時間很可能是4月2日晚上12點,死于高空墜落。

3.外來者痕跡之謎
引用
“眾人在柵欄的一角找到了三處攀爬的痕跡,從痕跡方向看起來有兩次是有人從院子里爬到了外面,還有一次是有人從外面爬到了里面。從里面爬到外面的痕跡不知道是體重較小還是被風吹破壞的原因,顯得比較模糊。從外面爬到里面的那個痕跡似乎攀爬的體重和成年男子相當。這痕跡是幾人之前確定沒有出現的。”

院落的門被封了,沒有兩個人以上搬不開,只能爬柵欄。從痕跡分析,有1次體重和成年男子相當的人爬進去,有2次是體重較小的人爬出來。這是發生在4月3日之前的事情。4月2日海面已經起風了,院子里的老大爺拄著拐杖,起風天連床都下不了,起風天他是不可能爬出柵欄的。那么,4月2日晚有一人體型成年男子爬柵欄進出院子,另外有意體重較小的人從院子里爬出來。根據地窖的痕跡:
引用
“大門里是一個連燈都沒有的暗室。里面都是有人被囚禁、生活、掙扎的痕跡。還有兩名男性精液的殘留。還有一桶已經空了的汽油。還有少許女子散在的長發和女子的短發。根據痕跡判斷,其中一名男子體型極其瘦小。”

這個地窖是老大爺開發的,用來囚禁他帶來的男童。結合哥哥夏登琦從2040年失蹤到現在2年了,
引用
“那名老大爺經過證實是一名逃犯,因為強奸男童致死被通緝。”

那么,這名被囚禁的瘦小男子就是夏登琦,夏雨詩的失蹤的哥哥。這個瘦小的爬柵欄的痕跡就是夏登琦爬出來的。
聯系孔異業的回憶:
引用
““你要和我在一起呢?可是那個女人又是誰呀?”
“這次我陪你啊!”
“哎呀,前兩天我陪你的時候似乎發現了些東西呢?這些東西似乎對你很重要呢?要不要給警察叔叔啊?”
“什么,你不怪我,還喜歡我?呵呵……”
“幫我辦一件事唄……求求你啦……大不了最后我把東西都還給你嘛?啥?你可以不要東西,只要我?你傻嘛!”
“你真是個傻子……””

再結合:
引用
“在夏雨詩的家中,警方在夏雨詩的遺物里找到一些孔異業發放高利貸的票據。”

夏雨詩有孔異業的發放高利貸的票據,夏雨詩求孔異業幫辦一件事。結合柵欄的翻墻痕跡,可以推測以下內容:
夏雨詩讓孔異業爬進老大爺院子的柵欄,那個爬進去的痕跡和1個不太明顯的爬出來的痕跡就是孔異業進出的痕跡。孔異業第一次出小樓大門的的時間是8月2日晚上9點30,此時孔異業已經完成了將林菀鎖在閣樓。陳希晚上9點半聽到了小樓大門打開的響聲就是孔異業第一次出去的聲音。孔異業爬進小院子后,按照夏雨詩的指示來到隱藏的地窖。
引用
“刀上的缺口恰好可以和地窖大門外面的把手相對應,如果把刀插在把手里,就可以把大門從外面鎖住,里面如何也打不開。”

孔異業取出插在把手里的刀,就爬墻出去,回到小樓里給夏雨詩。用于鎖住牢籠的刀一旦取出來,里面囚禁的猛獸就得以釋放,夏登琦被釋放出來了。
引用
“那里是一些灌木和倒塌的樹木形成角落,角落里很小,勉強能進去一人,角落里似乎有生過火的痕跡。在火堆的灰燼里還有一些被燒焦的衣物。幾個人仔細辨認了一下,從衣物的殘料來看,這些衣物都不是他們幾人的。”

4月3日早上發現的燒焦衣物,就是昨晚出來的夏登琦燒的,燒了自己的衣物。

4.陳希死亡之謎
陳希是小混混變性之后的。陳希被夏雨詩和夏登琦砍殺。

陳希4月3日當天還活著,到了4月4日早上,尸體就在房間被發現了。“
引用
房間里滿是打斗的痕跡,陳希的尸體倒在地上,身上滿是被刀砍傷的痕跡。”

死亡時間是4月3日的晚上。
4月3日晚上,從夏雨詩對孔異業的談話中“
引用
這兩天你都累壞了。”夏雨詩遞給了孔異業一杯水,孔異業一飲而盡。“今晚我陪你吧。像第一次那樣,你穿著上衣。”孔異業摟著夏雨詩的肩膀,在夏雨詩的耳邊輕輕地說道。”

可以得到以下信息:1.孔異業和夏雨詩發生過關系。2.孔異業喝了夏雨詩給的水。3.這兩天孔異業累壞了,證實了他幫了夏雨詩的忙。進一步可以得出:孔異業將病毒傳給了夏雨詩,夏雨詩已經是病毒感染者了。結合
引用
“在夏雨詩的房間,林菀的物品里找到了如同之前說的那小半瓶安眠藥。”

在林菀用過后還剩大半瓶的,現在安眠藥只剩小半瓶了,4月3日晚孔異業感到頭暈,說明了夏雨詩給孔異業喝了安眠藥。
陳希死亡的時候,郭方和林菀已經死了,孔異業暈倒了,老大爺被揍死了,除了陳希小島還剩夏雨詩、夏登琦和陳爍東三人。在后面的推理中會解釋陳爍東被夏雨詩和夏登琦用到殺害,殺死陳希的是夏雨詩與夏登琦。
對陳希的外貌描述
引用
“陳希長得很好看,皮膚白皙的她濃眉大眼,配上她的瓜子臉感覺異常的嫵媚,唯獨一塊巨大的燙傷在她的額頭上顯得異常的扎眼。”

再看看對襲擊夏雨詩的街頭小混混的外貌描述
引用
““哎呀,小妹妹,一個人呀?”一個瓜子臉,臉色白皙,眉毛濃密,右側額頭上卻有著一道疤的小混混將短發少女堵在了墻角,那少女的臉龐正是夏雨詩。小混混撓了撓自己的腰。手里的刀子閃著寒光。”

小混混和陳希有外貌有很多相同的地方:皮膚白皙、濃眉大眼、瓜子臉、額頭有傷疤,只是性別不同。小混混腰部瘙癢,可能是感染了病毒。根據設定:
引用
“猴王’病毒感染者在服用頭孢類藥物后會在1小時內變成相反的性別并永久定型。”

感染病毒服用頭孢類藥物可以變性一次。
再結合
引用
“犯罪嫌疑人名叫孫梓閻,近1年來強奸殺害年輕女性多人,目前仍在在逃中。望有線索的廣大群眾及時提供線索。”

這個小混混目前在逃,還沒有繩之以法。
那么,陳希很有可能是小混混變性之后的,額頭上巨大的燙傷覆蓋了右側的一道疤。
這么一來,夏雨詩與夏登琦就有動機殺掉曾經強奸過夏雨詩的人。

5.夏雨詩與夏登琦身份互換。

夏登琦以前應該感染過病毒,是在妹妹被小混混傳染后再和妹妹接觸后感染的。即使以前沒感染病毒,在島上夏登琦與夏雨詩發生關系后1小時內夏登琦也會感染。感染后,服用頭孢類藥物可以變性一次。變性的癥狀是
引用
“感染者若發生性別改變時會失語,并且頻發幻覺,該情況持續至性別改變完成后8小時。改變后會聲音嘶啞72小時。”

兄妹倆在4月3日晚變性,8小時后不再失語。夏登琦變成女的、夏雨詩變成男的了。兩人都會聲音嘶啞3天。夏登琦的體型比夏雨詩小一點。

6.燒焦的女尸之謎

燒焦的女尸是夏登琦。
根據描述:
引用
“焦尸身上殘留的衣服殘片,正是夏雨詩常穿的那件。尸體這個被焚燒的面目全非,并且因為燒灼的原因整個人都呈縮小樣改變。在尸體的腰上面前能看到一些陳舊及新發的皰疹痕跡。”

可以得出結論:1.該女尸裝扮成夏雨詩的模樣、體型成縮小樣改變,分不清具體容貌。2.很早以前就感染病毒了。
夏登琦穿著夏雨詩的衣服,為妹妹獻出自己的生命,夏雨詩用汽油燒焦夏登琦的尸體。夏雨詩聲音沙啞,裝扮成陳爍東的模樣。

7.海上浮尸之謎
海上浮尸是陳爍東的尸體。
引用
“2個月后,海面上出現了一具被海水泡的無法辨認的男性浮尸,其周身多處刀傷,臉部也被刀砍得血肉模糊。”

男尸,被刀砍得血肉模糊,分辨不出來是誰。當時成功離島的有孔異業和陳爍東。這個陳爍東是夏雨詩變性后偽裝的。真正的陳爍東應該在郭方死后被夏雨詩殺害了。因為郭方對陳爍東很熟悉:
引用
““咱倆認識那么多年,你啥樣我又不是沒見過,你就算化成灰我都能認出來你,你這模樣又嚇不著我,真是的。”郭方搖了搖頭。”

郭方死之前偽裝成陳爍東肯定會被發現。4月4日離島的那天,只剩孔異業和陳爍東兩人了。對陳爍東的描述是
引用
“完全看不清他眼睛和口罩下的面容。”

結合地窖上留下的女子頭發:
引用
“還有少許女子散著的長發和女子的短發。”

這頭發有一部分是林菀的,剪下林菀的頭發目的是讓夏雨詩和夏登琦更好的互換身份,讓夏雨詩更好地偽裝成陳爍東的模樣。

最后,夏雨詩變性后以夏登琦的身份繼續活著。

自此,第二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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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題:《冰火之歌殺人事件》
(本題有一張示意圖,圖1)
本題要解決的疑點主要有三個:
1.王桂芳被殺案。
2.胡海燕被殺案。
3.林芝失蹤之謎。
下面逐一分析。

1.王桂芳被殺案。
結論:王桂芳是被林芝所殺,由林芝將其拋尸與天鏡湖里

根據現場:
引用
床上有些凌亂,王桂芳貼身的衣物褪在床上,上面屎尿混雜。

可以推測王桂芳房間是第一現場,王桂芳是被人在床上勒死的,人死亡時會有大小便排除的現象,說明她是在房間里死亡的,貼身衣物被剝光,全身赤裸被林芝拖走。
根據對王桂芳尸體的描述,可以知道她是在婚禮前一晚6點到11點之間死亡,至少被冰凍了一個半小時。王桂芳是在婚禮前一天晚上6點回房睡覺,大門已經鎖上,臥室門沒有鎖。由于冰庫只有坡頂覽山園的廚房才有,廚師婚禮前一天晚上6:30才離開,婚禮當天一整天都在廚房里忙,覽山園大門和石拱門凌晨1點關閉,因此要冰凍和取走尸體只能是婚禮前一天6:30到凌晨1點。所以,冰凍和取走王桂芳的時間為婚禮前一天晚6:30到凌晨1點。
只有鑰匙的人才能開王桂芳的門,林浩、胡海燕、林曉博、林芝都有王桂芳的大門的鑰匙。
引用
林曉博在當天晚上六點到凌晨一點,便一直待在覽山園宴會廳里,中途上過幾次廁所,不過每次不超過兩分鐘。有多人可以作證。

離開時間不超過兩分鐘,林曉博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可以排除。
引用
林浩于18:20-20:15分接到了老友的電話,這段時間內兩人的確在聊天。其余時間均在宴會廳內,多人能夠證明。

林浩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可以排除。
四個人之中,晚上6點到凌晨1點有嫌疑的是:胡海燕(①18:10~19:05、②20:00~20:35這兩個時間段),林芝(①6:00~6:40、②22:03~22:09、 ③22:12~22:23這三個時間段)
對胡海燕有嫌疑的時間段分析:
引用
清潔工岳三戎在19:30-20:30期間例行打掃衛生間和休息室的衛生。他聲稱當晚這段時間內沒有人經過石拱門,否則他一定會看到或者聽到腳步聲。

再結合林芝20:00~20:35這個時間段在宴會廳門口獨自坐著玩手機,如果胡海燕搬運尸體從覽山園大門進出就會被林芝看到。那么胡海燕20:00~20:35這個時間段沒有嫌疑,她不可能在這個時間段搬運尸體。因為尸體冰凍至少一個半小時,她18:10~19:05這個有嫌疑的時間段不夠一個半小時,不可能完成冰凍,所以胡海燕不是冰凍尸體的兇手。

排除了三個人,兇手只有林芝了。殺害和冰凍尸體是同一個人,因為冰凍是兇手處理尸體的手法。
對林芝有嫌疑的時間段分析:
時間段①6:00~6:40,這個時間段有10分鐘,林芝可以殺害王桂芳,將其勒死后剝光衣服,帶到覽山園廚房冰箱里。王桂芳家就在石拱門旁邊,距離很近,10分鐘足夠了。
時間段②22:03~22:09,這個時間段只有6分鐘,不足以拋尸,可以做相關的準備。
奇怪的現象:
引用
衛生間外部的窗下放了一個廣告木板,長約四米、寬約一米、厚度約兩分米,木板較白天的位置有些變化,印象中木板最左端和窗戶最左端是齊平的,現在往左冒出了兩三分米。

這里說明了廣告板在宸少22點20分出門與林芝約會前被移動過。這個廣告板就是林芝用于拋尸的一個關鍵道具。根據文中對房屋的描述,所有房屋之間相隔不超過3米,廣告板的寬度4米,可以攔在任意兩個相鄰的房屋之間。林芝在這個時間段把廣告板攔在了宸少的房間與旁邊的空房之間的道路上,使得從十字路口到這條道路被廣告板隔斷,冰凍的尸體球滾下來時不會滾到下面停著的汽車。因為汽車受震動會報警,之前就被倒霉熊孩子弄響過,林芝當時也在場,她知道這點,故意避免太大的響聲。
時間段③22:12~22:23,有11分鐘,尸體冰凍也超過一個半小時了,可以進行拋尸了。
王桂芳不到60斤,蜷縮著身體。林芝在冰凍尸體前先將尸體盡可能的蜷縮起來,為了減小阻力,扒光了奶奶的衣服,放在冰箱里成了冰凍尸體球。在這個時間段里,她先將尸體運到十字路口處,文中提到那里通往她家的那條路堆有水泥堵死了,通往宸少和空屋的那條路有1米有余,可以運過去。
文中對緩坡村里道路的描述是:
引用
房屋間的土地,自然地形成了一條條道路, 因為村民們常年的走走停停,抑或是雨水的沖刷,小路地面從兩邊到中間不斷變低,也就是凹進去的。

道路中間的凹槽正是天然形成的滾球軌道。
引用
宸少在當天晚上22點10分開始洗澡,洗了一會兒突然出現了一聲碰撞聲,打破了宸少的思緒。宸少通過方位判斷,應該是外面的聲音,不在半夏房間的方向,所以也沒太在意。

22點13分左右,林芝在十字路口通向廣告板的那條道路開始滾球了,將王桂芳的尸體球從十字路口處釋放,尸體球沿著道路中間滾,碰撞廣告板發出響聲被宸少聽到,尸體球改變軌跡,沿著空房上方的那條道路中間開始滾動,滾至空房最右側靠近峭壁的地方,從那里進入筆直的下山道路,最后沿著下山的道路一直滾進了天鏡湖里。軌跡如圖1所示。
由于宸少此時正在洗澡,洗澡水直沖天靈蓋和鼓膜,正在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只聽到那聲碰撞聲,沒有聽到雪球與地面摩擦的聲音,那種像響尾蛇發出的嘶嘶聲一樣的神獸的鳴叫聲。林芝拋尸之后立刻就把廣告板放回原來的地方,由于天比較黑,而且沒注意本來的位置,導致往左移了兩到三分米,被敏感的宸少發現了。

2.林芝消失之謎
林芝是用氫氣球逃出自己的房子的。

對氫氣球的描述:
引用
充滿氣直徑最多能達到兩米,用手指掰著氣球口部擴大,很輕松地將口部撐到了半米,兩百斤的人都裝得下。

林芝提前拿出剩下的那個備用的空氫氣球。半徑為1米,氫氣球的體積算得4.19立方米。假設有機會充滿氫氣,氫氣密度0.089kg/m^3,空氣密度為1.29kg/m^3則那個產生的浮力換算為質量:(1.29-0.089)*4.19=5.03kg,僅靠一只這樣的氫氣球是無法升起一個人的,無法用氣球升天的方法逃出院子。將氫氣球改裝成熱氣球也不行,因為熱氣的密度比氫氣的密度大很多,氫氣都不能,熱氣球就更不能了。
既然飛不了天,就只能爬墻逃出去了。林芝給氫氣球充滿空氣。人的肺活量大概3000ml,保守估計一分鐘吹6次,則一分鐘吹0.18立方米氣體,一個氣球總共要吹4.19/0.18=23.3分鐘,半個小時就足夠把一個空氣球吹滿氣并密封,如果家里有打氣筒就更快了。然后,她將三袋水泥倒出來,根據需要保留一點,在家里石階周圍處挖一點土裝進水泥袋里,土塊較硬不會移動。將兩個有土的水泥袋固定在氣球上下兩端,使得氣球不會滾動,能夠立著站穩。另一個水泥袋固定在氣球中間,充當成階梯,讓她能夠爬得上這個兩米高的氣球。有繩子固定著氣球,氣球的體積不能太重,林芝自己能夠提拉得動。這就解釋了文中林芝家奇怪的現象:
引用
奇怪的一點是,林芝家大約有三米多長的石階周圍泥土被往下挖了幾厘米。三個水泥袋消失不見了。

林芝在家里點火,燒了自己的房屋后,利用氣球制造了一個樓梯,可以墊著爬出自己家的三米高墻。然后又能在墻頭上把氣球拉起來,再墊著爬出墻外,躲開林浩的視線。然后準備去殺害胡海燕了。

3.胡海燕被殺案。
胡海燕是被林芝所殺,林芝用同樣的方法進出胡海燕家里。

文中描述的奇怪現象:
引用
警方通過勘察發現,林浩胡海燕家附近路上有硬物拖動劃傷土地的痕跡,還有一點零星的小碎渣。

這個痕跡就是挪動氣球樓梯的痕跡,或許水泥袋里裝有地磚或石塊等硬物。胡海燕被林芝推倒摔傷后應該躺在床上,林浩此時正在守在林芝的門,火勢此時還沒被發現。

后來,估計林芝逃到了山林里,所有地方警察都搜遍了,只剩下山林。在山林里可以解開氫氣球梯子,可以利用水泥袋和氫氣球改裝成降落傘,從懸崖上跳傘逃跑。反正氫氣球和熱氣球是升不了人的。

林芝殺王桂芳和胡海燕的動機是她們重男輕女,不把自己當人看,只是收彩禮錢的籌碼,她早就想離開這里了,怕被媽媽和奶奶抓回去,殺了她們,自己逃離。

自此,第三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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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題:《悔意的過去》
(本題有一張示意圖,圖2)
本題要解開的疑點主要有:
1.張三冬死亡之謎。
2.夏志死亡之謎。
3.足跡之謎。
4.蔡森墜河之謎。

總結論:夏志之死不是自殺而是他殺,殺害張三冬與夏志的兇手是蔡森。蔡森墜河不是意外,兇手是黃楊倫。
下面逐一解開。

蔡森是殺害夏志和張三冬的兇手的證明:
蔡森的雨傘在下暴雨時用過了。
25日早上6點多沖出去看夏志尸體時三個人是用手擋在頭上淋著雨過去的,沒有用雨傘,后來蔡森出去就沒回來過,死在河里了。如果下暴雨的時候他沒出去過,他的雨傘不可能會濕。他的傘藏了一灘水說明下暴雨時出去過,只有25日凌晨3點到6點下暴雨。
對蔡森的雨傘的描述:
引用
奇怪的是這把傘摸起來有點濕。白玉將傘拿出還沒完全撐開,就有一灘水從傘內倒出,把他的鞋子和褲腿都給濺濕。

若兇手不是蔡森,則殺夏志和張三冬時兇手會用自己的傘,沒有的話會用張三冬或夏志的傘,不可能用到蔡森的傘。但蔡森的傘確實在下暴雨的時間段用過了,所以,蔡森必定是兇手。

輔助條件
1.蔡森在8月24日晚上曹瑋安慰完自己離開后,蔡森沒有上床睡覺,在娛樂室南面的窗戶待過。如果其余人把夏志掛在樹林有可能被他發現。
引用
普通香煙,里面還剩14根。旁邊的煙灰缸里有三個幾乎只剩濾嘴的煙頭,白玉將三個煙頭都放進了證物袋。除此之外,在床鋪中間的床單以及床鋪左側地面上都多少落有一些煙灰。

床鋪中間的床單上有煙灰,說明了蔡森當晚沒有上床睡過覺。
引用
白玉轉身正準備離開,眼角卻瞥到了南側窗戶下似乎有個東西,他走過去一看是一截被踩過的煙頭,附近還有些煙灰。白玉拿出蔡森房間里取得的三個煙頭做了下對比,似乎是同一種煙。白玉收集的四個煙頭中有一個的濾嘴部分留有曹瑋的唾液,其他三個(包括娛樂室發現的煙頭)均留有蔡森的唾液。

娛樂室南面的窗戶有一個蔡森抽過的煙頭,說明他在這里待過一次煙癮的時間。
通常一包煙里有20根,根據曹瑋的說法,他安慰蔡森的時候,蔡森抽了2根,自己抽了1根,后來曹瑋有拿走2根,蔡森在娛樂室里丟的1個煙頭,結合剩下的14根煙,齊了。可以整理出蔡森當晚的一些行動:晚飯后在曹瑋在蔡森房間安慰他,曹瑋走后,蔡森一個人在娛樂室南邊的窗戶觀察,可以看到后來吊死夏志的樹林,此時,蔡森大概在謀劃如何處理夏志的尸體,思考如何制造單行足跡的詭計。由于天要下雨,他就把容易被淋濕的煙留在了房間床頭柜上,干活時也顧不上抽煙。
2.蔡森知道夏志的筆跡,可以偽造遺書上的簽名。
蔡森這么多年來一直給張三冬做助手,張三冬是夏志的老師,蔡森最有可能看過夏志的簽名,也熟悉夏志的筆跡,可以大致模仿夏志潦草的簽名。黃楊倫也有可能見過夏志的簽名,因為夏志送給黃楊倫一本絕版書,書上面可能有夏志的簽名,但文章沒有提及,不能加以判斷,但黃楊倫不是兇手,他不可能用蔡森的雨傘。
夏志的遺書:
引用
右側口袋則有一封打印的遺書,內容大致以“厭世”為主,并表示自己將會在聚會時殺死張三冬。雖然遺書主要內容是打印的,但是最下方有一個非常潦草的手寫簽名,經筆跡比對,與夏志平時的簽字比較相似。

遺書是聚會前已經打印好的,因為別墅里沒有網,有沒有打印機還不知道,兇手肯定是早就準備好在聚會里殺害張三冬。張三冬1周前讓蔡森準備聚會的事宜,蔡森就開始謀劃殺害張三冬了,他最初的計劃是先勒死一個人做替死鬼,偽造成上吊自殺,偽造遺書來讓自己脫身。由于讓誰來做替死鬼還沒確定,所以就事先打印好一份以厭世為主題的遺書,簽名處到時候手寫上去,更真實也更穩妥。
引用
一周多前張三冬讓他幫忙組織一次線下聚會,但是今天臨出發他才知道老師私下請了夏志。想到自己這么多年一直任勞任怨給張三冬當助手,結果對方惦記的還是夏志,他心中難免不平衡。

由于自己做過張三冬的助手,選拔來聚會的人的筆跡他大致都熟悉,不熟悉筆跡的就不能通過選拔。聚會前只有張三冬才知道夏志要來,其余人都不知道,蔡森也是臨行前才知道的。本來蔡森沒必要非要殺死夏志,但張三冬聚會吃飯時公布的消息讓夏志把蔡森的一切都搶走了,蔡森就決定讓夏志做這個替死鬼。

準備工作
蔡森在8月24日吃完晚飯大家各自回房后,潛入廚房里,拿走了水果刀、塑料椅子和上吊用的繩索。先在樹上掛好繩索,在樹下放好椅子,做好上吊的準備。
1.張三冬死亡之謎。
現場:
引用
死因是心臟被刺穿而致死亡,而且幾乎是當場斃命,死亡時間推定在8月24日23點到8月25日1點之間。兇器是別墅廚房內的水果刀,水果刀上未發現任何指紋。現場看起來很干凈,只有床鋪略微有點凌亂,恐怕是死者被襲擊時打斗造成。但以死者的年齡和身體,估計除了那兩名女生,他誰也打不過。

根據現場推測,兇手首先在廚房里拿出水果刀,自己手上戴著手套,于8月24日晚23點至第二天凌晨1點之間進入張三冬房間襲擊了張三冬。由于張三冬個人資歷較老,不把蔡森等人放在眼里,有一種懈怠的心理,而且男生不像女學生那樣安全意識比較強,再加上他喜歡對女學生動手動腳,巴不得那個女學生晚上來找他請教學習,他很有可能不會反鎖自己的房門,這就給兇手入室襲擊的機會了。這個兇手能夠瞬間斃命他,男性的可能性較大,兇手殺了張三冬后,把大門的鑰匙帶走了。由于在夏志口袋里發現了遺書,下文會解釋這封遺書是偽造的。遺書里承認要將張三冬殺死,可見,這兩個案件的兇手是同一個人。

2.夏志死亡之謎

夏志的死亡現場:
引用
死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在8月25日凌晨2點半到5點之間。脖子上只有一道勒痕,口腔及呼吸道內未發現異物殘留或損傷,塑料椅的高度沒有疑點,推測為縊死。上吊所用繩索因表面粗糙未能提取有效指紋。其體內發現有安眠藥成分,與其臥室所發現的安眠藥成分一致,安眠藥瓶和水杯上都只有夏志的指紋。

首先,夏志不是自殺,而是他殺。理由是他主動服用了安眠藥便于入睡,一個打算上吊自殺的人是不會再服用安眠藥來先睡上一覺再死。夏志的床頭柜上有半杯水和一瓶安眠藥,在其體內也檢測到了安眠藥,床鋪上被子被掀開,但沒有打斗的跡象。這說明了沒有人強迫夏志服用安眠藥,服用過量安眠藥會在昏迷時嘔吐,嘔吐物堵住口鼻會導致窒息,夏志沒有這種現象,說明他是按平時入睡的量服用,準備安心入睡了。
兇手殺了張三冬后,從陽臺上的落地窗進入夏志的房間。張三冬故意囑咐3樓的這兩間主臥是安排給他與夏志住的,目的就是有個陽臺方便交流學術問題,兩個主臥的落地窗是開著的。兇手是蔡森,下文會予以說明,他知道張三冬的安排。兇手大概是25日凌晨1點左右進入夏志的房間,夏志服用安眠藥后睡得比較沉。根據夏志尸體的脖子上只有一道勒痕,是上吊的繩索造成的。如果兇手在夏志房里勒死他,再掛到樹上難免會造成兩道或多道勒痕,所以蔡森很可能先將夏志小心翼翼地搬到自己事先準備好上吊的那棵樹,吊死夏志。

3.足跡之謎
暴雨是在凌晨3點左右開始,到凌晨6點左右結束。蔡森在下暴雨之前已經將夏志上吊在樹上了,這樣,由于是硬土,沒有下雨是不會留下任何足跡的。
引用
從別墅周邊鋪設的大理石瓷磚到吊著人的大樹這段是泥土地,原本很硬實,現在則因為暴雨而變得較為柔軟。而此時在這段路上只有一排因踩踏留下的鞋印,是朝著大樹的方向,周圍其他地方都很平坦。

暴雨是在凌晨3點左右開始,到凌晨6點左右結束。蔡森在下暴雨之前已經將夏志上吊在樹上了,這樣,由于是硬土,沒有下雨是不會留下任何足跡的。
夏志上吊現場現場:
引用
夏志上吊現場的鞋印也做了比對,雖然因為雨水的沖刷稍有影響,但泥土地上的鞋印、塑料椅上的鞋印均與其所穿運動鞋基本一致,與新鞋不一致。

只有一條足跡往樹林的單行足跡,說明了該條夏志那雙運動鞋在凌晨3點到5點之間從別墅周邊向那棵大樹走過一次,這個時間的必定會淋到大暴雨。關鍵矛盾在于:夏志下雨前已經被吊死在樹上了,在下雨時這條單行的足跡兇手是怎么偽造的。
關鍵的手法來了:
蔡森把夏志吊死后脫了夏志的運動鞋,回到別墅。然后,前往張三冬房間里拿出兩張精致的地毯:
引用
張三冬房間的陽臺落地窗正敞開著,附近地面上還留有不少雨水痕跡甚至樹葉,這些雨水打進室內,把原本精致的地毯都給弄臟了些。

至少要有兩張,如果張三冬房間的地毯沒有兩張,就用夏志房間的地毯。等到暴風雨下過一段時間,泥土變軟之后,穿上夏志的運動鞋,拿著兩張地毯,手里撐著自己的雨傘,模仿夏志的足跡走向上吊的地點。走到后在周圍鋪上精致的地毯,模仿人上吊的樣子踩上椅子,留下夏志的足跡后,把椅子踢翻,他此時或許還緊抱著夏志的尸體,好大膽。然后,他雙腳踩在地毯上,一路邊鋪邊踩著地毯回別墅了,把精致的地毯放回原位。這就形成了單向行走的足跡,周圍很平坦,就是被地毯壓平的,土質軟但不爛,不會粘得地毯滿是泥漿,會造成地毯被雨打濕的樣子,還粘有樹葉,正好符合露天陽臺上被暴風雨淋濕的樣子,絕了。文中的用水量兩天的是相同的,不可能是用水沖走足跡,遮雨布都有灰塵,又不可以玩人猿泰山那一套,因此,絕逼是這個手法。

4.蔡森墜河之謎
蔡森墜河不是意外,而是被黃楊倫殺害的。
不是意外的理由:
1.脖子上的標簽落水時不太可能會被扯落一角。
引用
在瀑布下游打撈到了蔡森的尸體,身上三處骨折,表面有多處銳器傷、撞擊傷,衣服也有些撕裂,衣服脖頸位置的標簽似乎被什么東西扯的脫落了一角。

其他的都符合落水的傷,就是衣服脖頸位置的標簽不太可能會被扯落一角,更有可能是兇手把蔡森控制住,拖到橋上所扯落的。
2.蔡森房間燈沒關、雨傘沒帶,他沒有要去橋上的意圖和趨勢。
引用
房間里拉著窗簾而且開著燈,但是卻沒有蔡森的身影。蔡森的旅行包就放在床尾,昨晚抽剩的那包香煙則放在床頭柜。曹瑋前后張望了一下,沒有人。

房間燈沒關,煙也沒拿,包里也有雨傘,他應該沒有主動出門去,主動出去會順手關燈的。而且現在也不是去橋上觀光的時候,還不帶傘,他不會游泳,應該要避免上小橋這樣的危險區域。

引用
蔡森死亡時間內,楊慧、黃楊倫、曹瑋在一樓客廳互相可以作證,吳思彤獨自一人在自己房間內。小橋距離別墅就算用跑的也要2、3分鐘才能到,警方向當時在1樓的三人求證過,在蔡森掉下瀑布后,黃楊倫和楊慧就先回到屋內,一進一出不超過2分鐘。若說是不在場的吳思彤將蔡森推入河中再返回別墅就一定會比黃、楊二人遲,但之后她是從2樓下來的。

這樣一來,蔡森墜河當時大家都有不在場證明。但結合吊橋欄桿的痕跡,和扯落一角的標簽,蔡森更像是被人提前固定在吊橋欄桿上,兇手回到別墅,蔡森由于掙扎然后就掉下去了,兇手有不在場證明。

根據現場痕跡:
引用
而在河流上游寬約60厘米的小橋欄桿上發現了蔡森留下的指紋,兩側欄桿部分位置還有些磨損痕跡,警方推測此處可能是其落水的地點。

再結合圖片里兩側欄桿磨損的位置,推測蔡森被固定在橋上的模樣:
兇手先將蔡森打暈,便于控制,然后拖帶到吊橋上。先將蔡森的手印在欄桿上,留下指紋。再將他背面朝天,面向水面,身體擺直。以原欄桿圖為例,分為上下兩邊欄桿,兩側欄桿從上往下數有3個空格。上邊欄桿第2格邊框有磨損,下面磨損較重;下邊欄桿第1格有磨損,上邊磨損較重。上下兩邊欄桿相距60厘米,即橋的寬度是60厘米。成年人的下半身長度是大于60厘米的,下半身完全可以搭在兩側欄桿上。兇手將蔡森腳部穿出下邊欄桿,腳背搭在下邊欄桿的第一格上,再把頭部穿過上邊欄桿的第2格里。慢慢地將蔡森上半身露出上邊欄桿以外,重心在欄桿以外了,下半身像一個杠桿一樣搭在兩側欄桿上。蔡森的姿勢像一個俯身跳水的人,如圖2。等到蔡森醒了,稍微掙扎就會掉下河里。由于蔡森在微信群里表明過自己不會游泳,所以兇手早就想把他推下河里,但又要保證自己的不在場證明,才設計此策。

25日6點半左右黃楊倫提議先各自回房間收拾一下東西后,就各自回屋了。到了7點半,楊慧下樓看到了外出回來的黃楊倫,他淋了一段時間的雨了,而且沒有往夏志的方向去,估計是去小橋那里了,其他人沒有外出的痕跡,兇手應該是黃楊倫。
別墅內以及河流中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機,可能是被黃楊倫帶走了。

兇手的動機
引用
蔡哥,要不你另謀出路?”
“我也想啊……但他不會讓我那么輕易離開的……只要他把我那些見不得人的事往外一說,我在這個圈子也就沒法混了,那我這么多年的努力不就都成了笑柄嗎……”

蔡森早就謀劃要殺死張三冬了,提前打印好遺書就是證據。然后又得知夏志是接了下的科研項目負責人,自己辛辛苦苦任勞任怨的當助手卻換來這個結果,對夏志心懷不滿,再加上夏志很自閉,很虛弱,十分符合他要找的替死鬼的特點,就讓夏志充當替死鬼。
黃楊倫殺死蔡森的動機
黃楊倫的家境其實很普通,是為了不被其他人瞧不起所以才裝成的富二代。他為了來參加這次聚會,向蔡森說了不少好話,根據蔡森的狀況估計黃楊倫也送了不少好處。以蔡森的地位,張三冬和夏志不在后,數學系的主導人物可能就是蔡森了。如果黃楊倫還想繼續在數學系,可能還要不斷地向蔡森送好處。黃楊倫是十分熱愛數學的,經常讀名著、帶了好多資料來請教張三冬,他忍受不得蔡森的學術不端,抽取科研經費。黃楊倫曾提議去小河游玩,想趁著聚會把不會游泳的蔡森推下水。

至此,第四題結束。

2021-2-17 02:28 上傳

圖1人體滾雪球示意圖

2021-2-18 13:52 上傳

圖2蔡森落水示意圖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4 16:05:54
《辜者》夏夏雨詩被小混混強奸感染病毒。回到家后和哥哥發生關系,夏登琦被感染后被父母發現,離家出走。遇到退腿部有傷的魁梧老大爺。
后來進入孤島第一晚上,林宛被要挾給郭方送水(水里有安眠藥),郭芳喝下后昏迷。孔異業到郭方的房間,發現郭方昏迷。后林宛和孔異業商量殺害郭方后林宛離開,孔異業滯留到九點,然后林宛思考后決定殺害。九點左右林宛同孔異業用林婉頭發將郭方勒死。后林婉來到孔異業房間,孔異業要挾誘騙林宛去閣樓殺害,后推下樓。而剛逃出密室的夏登琦正好目睹。孔異業怕被發現懷疑是老大爺看到了,后殺死老大爺。
第二晚夏登琦發現夏雨詩背叛,后殺害陳碩東,偽裝成他殺了變性仇人陳希,后殺了夏雨詩。后來光明正大的回了家
匿名
1 | 發表于 2021-2-14 19:41:41
第一題:殺害易暮秋的兇手是夏志。具體推理:從4年前說起,張月娥當時和一個夏姓學長發現了死亡的黃姓學姐,應該就是夏志。他與死者應有某種關系,由于不相信自殺的他開始調查,發現有嫌疑的易暮秋和張月娥是案件的兇手,于是他才搬到易暮秋的住處。去過一次她家門口意外得知鑰匙藏在門口。于是下手去殺害了易暮秋并拿走了鑰匙銷毀證據。左手有黑色墨水痕跡,表示他慣用左手寫字之類的。攻擊張月娥時,張月娥說歹徒是個左撇子,這一點也就不奇怪了。
再看呂義浩的兒子呂炳天,一開始對呂義浩的病不管不顧,死了之后卻上來要賠款,反常。應該是蓄意的,在秦女士去看尸體時拿注射器扎了一下,當然里面什么也沒有。這也就是為什么在呂義浩尸體上檢測不出任何毒的原因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4 21:47:54 | 2021-2-18 19:22編輯
第一題
首先,本案出現兩名死者,第一名死者呂老頭存在的疑點主要就是,靠近右肩上的那個針孔,結合全文線索,能在近期內在呂老頭右肩上留下針孔的,只有當時出事故時主刀的袁醫生了,而且呂老頭好好的,突然腦出血,屬實可疑,當如果是主治醫師袁醫生在呂老頭注射的藥水內,提高了一些凝血的藥物,從而促進腦出血就能解釋的通了,畢竟護士是不會懷疑主治醫生的判斷的,接下來是易醫生的死亡,死者房間里存在著8月5日那天來的三個人的鞋印,而其中有一雙是重復的,但是樓下的夏志找過易醫生卻沒有他的鞋印(夏志說謊了),再者,死者的門并沒有暴力開過的痕跡,并且死者當時穿的是睡衣,可以斷定,兇手是死者的熟人,結合殘留的避孕藥盒子,也就是死者喜歡的人,然后易醫生的死因是因為右肩上被注射了氰化物這與呂老頭的傷口位置有差異,此時聯想到張月娥被襲擊時,兇手可能是左撇子,如果是右撇子的話,造成的傷口應該是在左肩上的,所以大致可以推定襲擊張月娥的人與殺死易醫生的人應該是同一個人,從前文的線索得知,夏志左手上有墨水的痕跡,推測他是左手寫字的也就是左撇子,但袁醫生的手表是戴在右手上的,可以推測,袁醫生應該也是左撇子,不過有個關鍵就是易醫生有喜歡的人卻不敢公開,如果易醫生喜歡的是袁醫生不可能不公開的,所以只能是夏志了并且他也符合殺死易醫生的條件,所以后兩起案件的兇手應該是夏志,契機應該是和半個月前的醫療事故有關。
                                第二題
整個案件是圍繞猴王病毒展開的,其傳染方式為性接觸,從一開始夏雨詩對哥哥就抱有特殊的情感,聯系上下午可以推測夏雨詩與其哥哥發生過不止一次的性關系,并且之后夏雨詩感染了病毒,所以其哥哥應該也感染上了病毒,再結合之后夏雨詩哥哥奇怪的舉動(對小混混接然不同的態度,與父母奇怪的對話)推測夏雨詩哥哥轉變了性別(可能以為妹妹就不會喜歡自己了),并且被小混混殺死了,所以文中出現的第一具女尸是夏雨詩哥哥,接下來是郭方的死因,郭方是被勒死的而且力度不小,不太可能是女性造成的,而當晚去過郭方房間的男性從原文來看應該只有孔異業,結合孔異業與林苑曖昧不清的關系和林苑回房間后的多次不同的神色,可以推理一下,孔異業先讓林苑在水杯里放些安眠藥給郭方送去然后他會解決,林苑到后談判可能不和甚至郭方想動手動腳于是林苑離去,然后五點三十分后孔異業進入沒有鎖的郭方房間將郭方勒死,之后用郭方手機發信息給林苑威脅她九點后上閣樓,林苑有夜盲癥但又不得不上,所以臉色不太好,林苑到了之后被早已埋伏好的孔異業推了下去,之后孔異業回房。之后是陳義與一具燒焦的尸體,首先上島的六個人都是沒有帶刀具的,但是陳義是被砍死的,所以刀只有來自那個老頭的房子里,并且在他房子里的地下室存在著汽油和女尸存在的痕跡,此時可以大膽的猜想一下夏雨詩用刀砍死了陳義,并用一具燒焦的女尸體代替了自己,然后從島上的一個地方離去,之后轉性變成了夏登琪,孔異業的行動應該都是夏雨詩所指示的。
                                 第三題
本案人物關系鮮明,首先是王桂芳案件,王桂芳死于婚禮前一天的六點到十一點間,而且在其房間發現排泄物(可以猜測王桂芳的房間就是案發現場),并且在死后不久被冷藏了起來,最后尸體在湖里被發現,結合文中個人的不在場證明,能夠有充足的時間完成這些工作的只有胡海燕,婚禮的前一天晚上她有兩個時間段沒有不在場證明,并且時間都夠長,其余人都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所以用排除法殺死王桂芳的就是胡海燕。
接下來是林芝的失蹤,在一個封閉的屋子里,并且大門是唯一的出口,而出口有個蹲守的人,想要在眾人的眼睛下消失不見,只有天上和地下兩個途徑,而天上不太可能,因此只有是地下道了,林芝的前夫是一名裝修工,他完全可以在裝修房子是修建一個地下道,這也是林芝為什么不愿意讓水泥工進房間的原因,所以林芝在凌晨一點多的時候放火燒了自家雜物,然后利用地下道離開房子,在大家被火勢吸引時逃出了山村。
最后是胡海燕的案件,胡海燕是婚禮當晚11點到11點半死亡的,可以作案時的嫌疑人有三個,林芝,林浩和林曉博,三人都有作案的機會,不過能夠對大家的行動了如指掌的只有林曉博一個人,結合文章可以得知胡海燕是在熟睡中被人殺死,能夠知道胡海燕去睡覺的,只有在大廳里留到最后送行大家的林曉博,其余二人均不能做到,所以胡海艷一案的兇手是林曉博。
                               第四題
首先來說明夏志一案,夏至的死亡時間是凌晨兩點到五點,案發現場看起來像是夏志上吊自殺,而實際上卻并不可能首先夏志體內有安眠藥,并且他每晚都會服用,那么一個準備上吊自殺的人,怎么有可能會提前服用安眠藥呢,并且調查夏志行李箱時發現夏志的傘是濕的,很明顯是有人昨晚用了這把傘,并且那個人就是兇手,來別墅的七個人中,只有黃楊倫沒有帶雨傘,但是群里三天前已經說過了會下雨,一個行李箱滿是書的人會忘記帶了傘這本身有點可疑,而且前文中說到夏志只有在群里@他時他才會發言,并且只對數學感興趣,可以推測,他并沒有看到會下雨的信息,所以他應該是沒有帶傘的,那么夏志行李箱里的傘應該就是兇手的傘,因為兇手為了送夏志出去一定要用到傘,不然衣服濕了就說不通了,所以在大廳里沒有傘的那個人就是兇手,所以兇手就是黃楊倫,夏志的遺書是打印的,沒什么參考價值,而那個簽名只是比較相像,也就是說可以模仿的,從前文得知夏志送過黃楊倫一本書,黃楊倫應該就是從那里模仿夏至的簽名的,既然遺書是黃楊倫偽造的,那么殺死張教授的也是黃楊倫,案發是在夜里,每個人都沒有不在場證明,所以黃楊倫有充足的時間處理尸體,而且張教授的年老和夏志服用安眠藥后的熟睡讓黃楊倫殺的沒有壓力,至于森林里的腳印問題,我猜測可能是黃楊倫先穿了夏志的鞋將夏志和椅子搬過去,然后回去時換上自己的鞋并在鞋底綁上一塊塑料板,這樣走過的路依舊是平坦的,但是第二天后蔡森可能發現了一些貓膩,找了黃楊倫想勒索他(以為黃楊倫是富二代),于是黃楊倫約蔡森到橋邊談話(可能他事先知道了蔡森不會游泳并且橋邊不安全),而黃楊倫并沒有過去,于是一小時后蔡森被沖下河流。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5 11:53:17 | 2021-2-21 19:42編輯
第一案,老人是自然死亡,并非他殺,袁望春是主治醫生,在搶救老人失敗后,為了避免后續責任(醫鬧)找上自己,所以在手術結束后用針在老人尸體右肩膀處刺出小孔。
第二案,暮秋和袁望春是大學同學,兩個人關系非同一般,地下戀情。但是袁望春為了自己的前途和利益,選擇院長的女兒為女朋友,自然易暮秋就成了累贅,在多次想要和易暮秋撇清關系失敗之后,在八月十號凌晨,袁望春小聲進入了易暮秋的家中,因為兩人的特殊關系,所以袁望春擁有易暮秋家中鑰匙。在易暮秋熟睡時,袁望春將有氰化物的注射器扎入易暮秋的右肩膀,靜脈注射后用被子將易暮秋捂住,防止其叫喊。對現場進行一定的修改,將草紙扔進垃圾桶(為了后續陷害夏至)隨后出門,至于腳印,很多同事都到過易暮秋的家,所以沒必要刻意處理。
第三案,是袁望春對夏志的一場嫁禍。在第一起和第二起案件中,已經暴露了兇手是左利手的事實,而夏至和袁望春同為左利手,因為死者也為西虹大學學生,所以肯定知道夏志和張月娥同為四年前案件見證者,而袁望春則與其沒有太多接觸,所以,通過此案,可以很好的混淆警方的視線。
     第二題:夏雨詩為主謀,孔異業為幫兇。首先,因為孔異業和郭方二人之間存在債務問題,且數目并不少,所以夏雨詩通過殺掉郭方,拉攏孔異業進入自己的陣營。因為夏雨詩和林苑同處于一個房間,所以不可避免的,林苑多少會知道夏雨詩的所做。如果不想暴露,那么林苑必須死。于是,夏雨詩讓孔異業以照片為由,威脅林苑找到郭方弄清關系,然后將二人殺死,使大家誤以為是林苑殺死了郭方后畏罪自殺。至于后來找到的地窖墻上的痕跡,其實是夏雨詩進入地窖,拿走了汽油和那把刀,回到小樓,殺掉陳希和陳爍東。將陳爍東拋尸海中。那具燒焦女性尸體,實則房子中死去的女主人,被套上了夏雨詩的衣服。接著,夏雨詩吃掉頭孢,變成男生,,因為陳爍東的裝扮,所以很好偽裝。等到上岸后,夏雨詩離開,當然,孔異業并不知道夏雨詩還沒有死。等到時間到了,夏雨詩便變性成了自己的哥哥,回到家中,而兩個月后,真正的陳爍東尸體才被發現。
     第三題:王桂芬案兇手為林芝,開頭的引子,加上林家的重男輕女。林曉博結婚,眾人對林芝的態度更造成了導火索,使得林芝受的委屈在此刻爆發,在結婚前一晚決定報復林家。在和林曉博送王桂芬回家后,轉身回到王桂芬家用氫氣球的繩子勒死王桂芬,后在廚師走后,將尸體放入事先拿好的氫氣球中,放在廣告牌上拖動,放入冰箱,因為趕時間,并且需要躲避攝像頭,所以林芝選擇梅花路。打開宸少的窗戶,看到了宸少的左手腕,并在山頂假裝偶遇,用以混淆自己的時間。等到宸少走后,林芝將尸體拋到湖中。后來去到家里,林芝利用在家中的時間,用水泥和石階周圍的土,做了一個梯子,因為有火,所以溫度夠了,然后從后面上墻,并沒有滅火。并且,她將梯子帶走,把三個水泥袋綁在一起,來到林浩家中,通過梯子,進入林浩家里。正好胡海燕在睡覺,林芝將刀通入她的心臟,之后拖著水泥袋離開,跳下懸崖,正像她說的,悄悄的走。
     第四題:第一起案件,被害人張三冬,兇手為蔡森,而黃楊倫則作為策劃者。第二起案件,死者夏志,兇手黃楊倫,蔡森。第三起案件,死者蔡森,兇手為黃楊倫。
     所有的一切都起源于四年前黃學姐死亡的案件。黃學姐與夏志同為張三冬的導生,兩人的關系也非同一般。但好景不長,夏志與張三冬一起研究一個項目,并且此項目對夏志來說,意義非凡,張三冬便以此為把柄,威脅黃學姐屈服自己,可黃學姐卻選擇自殺。等到夏志趕到現場,剩下的只有冰冷的尸體。但夏志并沒有舉報張三冬,加上黃學姐的影響,放棄博士學位,慢慢自閉。這次張三冬將項目交給夏志,是想要作為封口費。黃楊倫為黃學姐的弟弟,這次出來的目的實際上是為了替姐姐報仇,住在三樓是為了更好的下手。正巧碰上蔡森因為項目的事與張三冬矛盾,所以利用這個機會,黃楊倫找到了蔡森。兩個人分頭作案,蔡森負責進入張三冬的房間,對其進行殺害,而黃楊倫因為與夏志較為熟悉,所以在暴雨來臨前將夏志約出,等到將其殺死后,用水淋在地下,用夏志的靴子按出腳印,因為沒有下雨,地面還沒有濕潤,所以只有夏鞋子的腳印。至于那封遺書,是打印的,況且黃楊倫和夏至關系也算不錯,因此完全可以偽造。事后,黃楊倫擔心蔡森會把此事泄露,將蔡誘騙出去說銷毀證據,將蔡森一起滅口,推入河中,所以黃楊倫才從外面回來。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5 18:33:12 | 2021-2-19 16:16編輯
第二題
首先說一下題目中沒有明說的細節:
1.        夏雨詩的病毒是由小混混傳染的,之后傳給了她哥哥,哥哥變成了女的,一開始死的那個是哥哥,因為變成了女的,所以無人認領。*(另外說一下他們長得很像)
2.        小混混就是陳希,說一下理由,可以看一下他們的外貌描述幾乎一致,而一個殺人犯逃了兩年都沒被發現,所以他一定會轉換性別,但因為額頭有疤,很容易被認出所以燒傷了自己的額頭。
3.        關于12點左右的關門聲,這是由陳希聽見的,但是他上面只有郭凡,如果是郭凡,那么陳碩東應該也會聽到,可他沒聽到,說明不是,所以關門聲音應該是一樓大門的聲音,那就很好解釋了,兇手先穿著林苑的鞋子,背著“林苑”上閣樓然后摔下去,然后鎖上閣樓,再打開大門把鞋套上。
4.        林苑和夏的房間是唯一一個能看見院落的房間,所以他們也是理論上唯一一個可能發現暗門的兩個人。
5.        安眠藥,之前還有大半瓶,之后就剩了小半瓶,那是被夏雨詩給孔異業喝了,就在來船的前一天。
6.        林苑是長發,夏雨詩是短發。還有“林苑的尸體,上面寫的是已經分不清面容了,那么他們是如何判斷那具尸體是林苑的呢?第一就林苑不見了,第二穿著林苑的衣服。可為什么要把頭發剪掉呢?如果尸體是林苑,這很難解釋的清。很可能那具尸體就不是林苑,想偽造一個尸體很簡單,變一下性,反正臉摔的看不清了,但是因為林苑是一頭飄逸的長發,所以通過頭發很容易的辨認出來,所以剪了頭發。而至于這具尸體是哪來的,后面會說明。
7.        最后那個飄在水里的尸體是陳爍東。
8.        關于那具女性焦尸,就很猶豫,身上有新舊復發的孢疹,首先她肯定不是夏雨詩,夏雨詩沒死,其次如果真是,也不至于燒掉尸體。也不是陳希,上面說了陳希臉沒被破壞,所以他們能分清,也不是郭凡,不是孔,不是陳爍東,因為他是免疫者。那么只有兩種可能,一個是林苑,可是有個矛盾的點,林苑只和郭凡和孔上過床,而上面沒說郭有皰疹(沒說就應該沒有吧而且孔知道自己得了皰疹,第一時間就看了林尸體的皰癥,也說明他認為是林傳染給他的,也能證明郭沒有。)那么林的就只能是孔傳染給他的,而且是才傳染,因為孔也才被夏雨詩傳染。所以不是她(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后面說)那么都排除之后就只剩另一種情況了,就是暗門里的人,里面是男的,但轉換了性別。(這種情況我不是很認同,因為這和第6點有點沖突)
好,下面開始正題:
先說第一種主謀是夏雨詩和林苑:(另一種主謀是夏雨詩,手法差不多就不說了)當天晚上林苑先是在水杯里下了安眠藥,送給了郭凡,想的是等郭凡睡了然后把照片刪了。然后被騷擾之后,孔過去了,于是林發了信息給孔,解釋了一下。而后面我們知道孔的手機里是由林苑的艷照的,很可能是孔給郭凡的,為了抵錢,從前面和林苑還在使用孔送的水杯可以看出林還是喜歡孔的。到7點多的時候,林出發去了郭凡的房間,而郭凡這時已經被安眠藥弄睡著了,因為郭凡說了會給林苑留個門的。所以林苑就進去找照片了,但在找的過程中被郭凡醒來發現了,沒有辦法就掐死了郭凡,這時的郭凡是沒有戰斗力的。夏雨詩和林苑通過窗戶發現了院落的暗門,(也可能里面那個人已經提前逃出來了)之后林苑被郭凡威脅,失手殺了郭凡,于是她們便商量了一個絕密的計劃:她們先是兩個人爬進去了院落,因為是兩個人一起,所以重量較大像一個成年人(也可能是背著的)。然后利用暗門里面那個人變了性別,換上林苑的衣服,被夏雨詩帶了出去,出去之后找到刀將門鎖上,爬了出去(這次是分開爬的)。用汽油把他的衣服燒掉,再將其打暈,穿上林苑的鞋子把他背到閣樓上然后摔下去,再鎖上門。詳情請看第3點和第5點。第二天,這里有個疑點,孔異業經常練習拳擊,前面也說了反應非常靈敏,所以不可能被一個腿腳不便的老頭仍碗砸中,所以他是故意的,是夏雨詩叫的。如果老頭不死,就會發現暗門的秘密。第二天晚上,夏雨詩在水杯中下了安眠藥給孔喝了,自己則吃了頭孢,變成了男的,然后用刀殺了陳希和陳爍東,陳爍東的尸體被扔到了海里。然后去了暗門,(林苑被利用了,她只是一顆棋子)。夏雨詩已經是男的了,便強奸了林苑,之后用汽油燒了尸體,而自己則通過陳爍東的身份成功離開小島,回去了親人的身邊。 這里說一下夏雨詩最后為什么要**林苑,因為她要在林苑的身上再弄出新的皰疹。門前的那具尸體警察一定會知道不是林苑,所以警察一定會以為林苑沒有死,而夏雨詩也知道警察也會查出林苑只和孔和郭發生過關系,所以就會推斷出那具燒焦的尸體一定不是林苑,因為那具尸體上有新舊復發的孢疹。所以警察會認為林苑才是這場故事的真兇,并且已經逃走了,所以會追查林苑,而不會懷疑夏雨詩。


第四題:
首先說一下夏至并不是自殺,如果一個人已經計劃好了今晚要殺人然后自殺,那為什么還要吃安眠藥呢,吃安眠藥的目的肯定是想讓自己睡著,但是夏至并未受傷,那么夏至的死亡手法就比較特殊了。蔡森的包中的傘是很濕的,說明在下暴雨的時候有人用這把傘出去過,或者用這把傘做過什么,這把傘并不一定是蔡森的。既然夏至不是自殺的,那么遺書自然也是假的,遺書是提前準備好的,因為別墅里并沒有打印設備,說明這是一場早有預謀的謀殺。遺書上有夏至字體的簽字,別墅里的人大多和夏至不熟,可能的人選只有蔡森和黃,而蔡森在來之前并不知道夏至會來,也不太可能會主動聯系夏至去詢問。而且蔡森不會爬樹,布置不了現場。再來看黃首先他有夏至的聯系方式,完全有可能提前知道夏至會來,再來看夏至曾寄過書給黃,書上有夏至的簽名,所以可以模仿夏至的簽名。可能后來被黃給撕了。至于動機:黃并不是一個富二代,而且很看重錢,記得在來的時候包了黑車,因為車費還和黃牛講了好長時間。那本絕版書可能價值不菲,當然夏至是不可能同意他賣的,也可能是想獨吞夏至的研究成果。既然兇手確定了,接下來就是手法了,其他兩人的手法我覺得并不是很難或者很難想出合理解釋,但夏至的死亡手法卻令我很困擾,首先是死亡方式,到底是不是自殺,如果是他殺,那么法醫應該能判斷出來,身上既沒有受傷,口腔內也沒有損傷。那如果是自殺就更解釋不通了,自殺為什么要吃安眠藥,而且從出租屋的生活來看也并沒有自殺傾向,而且他和老師談起數學也是很有精神的,不太會自殺。(難道確實是自殺,但地點卻不是樹那里嗎?然后被搬運到了樹那里?不太可能,除非兇手提前就知道夏至會自殺,自殺就不會吃安眠藥了啊。)方式就跳過吧主要講手法。至于張三冬,一刀直接命中心臟直接死亡,說明張三冬沒有防備之心,所以不是蔡森。既然遺書是提前就打印好的,上面說要殺了張三冬,那自然打印遺書的就是殺害張三冬的兇手。這里主要說一下殺害夏至的手法:黃說他沒帶傘是不知道會下雨,后來又改口說忘記了,很明顯在說謊,他的傘在蔡森的屋子里。首先夏至的屋子里沒有打架的痕跡,說明出屋子之后遭到的襲擊,這里有兩種可能都差不多不影響具體計劃:1.黃在陽臺敲門,勒死夏至,再把尸體轉移到大樹那里。2.黃在3點之前把夏至騙到大樹下再將其勒死。兩種都有可能,主要是后面的手法:在布置完現場后黃需要回去,但地面上只有一個去的足跡,且腳印確實是夏至的鞋印。很簡單黃只需要在布置好現場之后,再和夏至換一下鞋,穿著夏至的鞋打著傘倒著走回去即可,至于夏至身上的水,可能是用傘翻過來接了雨水倒在了身上,所以警察打開傘之后才會有那么多剩余的水。這樣只需要找個時間把鞋子換回去即可。第二天眾人發現尸體,自然不可能會仔細去看夏至的鞋,但有一點是黃沒想到的,就是警察讓人拍照片,如果警察看到拍的照片就一定會發現鞋子的問題。蔡森用手機拍了照片,這也是后面蔡森手機找不到的原因。同時也是楊慧也拍了照片卻沒事的原因,在遠處拍根本發現不了鞋子的問題。而想要刪了照片那也是不可能的,一定會被懷疑,所以殺人動機出現了。下面說一下手法:因為這件事,黃需要時間所以就破壞了警察來的道路。至于蔡森可能并不是被人推下河的,因為時間上根本來不及,而是在掉下河之前就已經被打暈了,娛樂室里有半根煙,說明蔡森還沒抽完煙就被打暈了,那么只需要做一個簡易的延時裝???即可。小橋兩側的磨損很像是一根棍子或者木板造成的,可惜不能畫圖就口頭說一下吧:將棍子穿過兩側的欄桿,一端欄桿高一端欄桿低,兩邊放上重物(也可以是一端),(想象一下)如果高的那邊重,就會把低的那邊抬起來,而低的那邊正好被另一端抵住(看圖)。形成一個重力和抵抗力相平衡的情況。所以圖上的那兩個位置正好是卡住的地方所以磨損重,而高的重的那邊一旦失去重物,就會反過來滑落下去,而反過來正好是磨損輕的那兩個地方。口頭表達有限。而我們知道蔡森的衣服是昨天才買的,后面脖頸位置的標簽都沒撕,so高的重的那端正好是用標簽掛住的蔡森,稍微破壞一下標簽,因為重力原因馬上標簽就會被扯壞。而一旦這個重力消失,木棍就會從上而下的滑落下去,也就是那兩個磨損輕的地方。而黃則立馬回去等待時機。至于曹瑋手機上蔡森伸手求救的姿勢可能因為雙手被提前用木板固定好了,而聽到的求救聲,娛樂室里的音響或者手機都可以發出。這樣便有了不在場的證明。后面黃提議上樓收拾行李,三樓只有他一個,于是便把傘放進了蔡森的房間,布置好了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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