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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1-2-15 20:29:20 | 2021-2-16 17:54編輯
第一題《醫數》
唉,好難
1、易暮秋暗戀的人是袁望春(直覺),另外二人可能有親密關系(用完的避孕藥),但是袁望春不給承諾
2、可能是…情殺(我好草率,宛如柯南里的毛利小五郎)?袁望春與院長之女訂婚,因此不愿易暮秋擋路。
3、白凌的意外與易暮秋有關

第二題《辜者》
這一題可太慘了,幾乎全滅,我還是只能猜測一點
點(感覺是瞎胡謅)
1、夏雨詩與哥哥相愛。夏雨詩被小混混感染上病毒,哥哥被夏雨詩感染,并且不小心實用頭孢類藥物轉變成女生,被小混混殺害,在父母家人那里就像是失蹤了。
2、陳希可能是小混混轉變成的女生,他額頭的燙傷與小混混的疤痕對應,相貌濃眉大眼也比較相似。被夏雨詩所殺。
3、夏雨詩轉變成男生,假裝成哥哥回家照顧父母。
4、孔異業將林菀殺死。
5、面目模糊的尸體有:林菀、夏雨詩、無名男尸
面目模糊的人有:陳爍東,同時他是免疫者

第三題《冰火之歌殺人事件》
太難了,只能推測一點點情況(還不一定對)。
1、根據在網上查詢的情況,濕水泥是很好的防火滅火材料,林芝在屋內放火后可以通過濕水泥避火,同時在林浩去找水管時逃入山林。
2、從故事背景來看,好像有對胡、王二人有殺人動機的只有林芝。藏匿王尸體的方法可能就是用那個氫氣球包住的。

第四題《悔意的過去》
一、結論:張三冬、夏至案的兇手是蔡森,蔡森案的兇手是黃楊倫。
二、推理過程:
1、張三冬、夏至案:
(1)懷疑蔡森的原因:
    白玉警官在檢查蔡森的行李時發現,其攜帶的折疊傘是濕透了的,甚至沒有打開便有水流流出來,合理推測是在暴雨中打傘所致。從謎案的描述當中可以看到,暴雨是從8月25日凌晨3點左右開始,到凌晨6點左右結束,另外在第二天蔡森等查看夏至的情況時沒有打傘,在蔡森沒有其他理由(如個人愛好)將傘弄濕或其他人偷他的傘的情況下,可以推測出其在凌晨拿著傘出過別墅。
    同時蔡森也有殺人動機。
(2)手法:(可能如下)
進入張三冬的房間用水果刀行兇后,通過與夏至房間相通的陽臺將吃過安眠藥的夏運到樹上,布置好現場。穿著夏至的鞋走過去,將鞋換回后,一邊往回走,一邊將足跡抹除。
2、蔡森案:
(1)懷疑黃楊倫的原因: 除死者外的四人只有他在安置好夏至回別墅后到7:30之間出過門。
    在看到蔡森在水中呼救并流向瀑布的短時間內,四人都在別墅內,河流的流速非常快,因此兇手在不在場的情況下只能通過一些方法裝置殺人,只有出過門的黃有這個可能。   
(2)手法: 謎案中描述“衣服也有些撕裂,衣服脖頸位置的標簽似乎被什么東西扯的脫落了一角”,可能是先將蔡森用銳器打傷使其喪失行動能力,將衣服標簽之類的地方用不牢固的東西連接上欄桿,隨著時間衣服被扯落,人也掉入河中。
三、疑點:
1、娛樂室的煙頭,在自己房間可以吸煙的情況下,為什么要在娛樂室吸煙,據說蔡森的經濟情況拮據,在他房間的煙頭也十分短,而在娛樂室的煙頭還有半截。
2、地下雜物室的三把未使用的遮陽傘,為什么在有傘的情況下選擇防水塑料布遮夏至。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5 23:17:55 | 2021-2-18 13:16編輯
《醫數》
從夏志的左手下方沾著一些黑色墨水的痕跡,推斷出夏志為左撇子且從事文字工作。
左撇子對應襲擊張月娥的歹徒,且同樣身材高瘦,因此,夏志為襲擊者。動機推測為四年前上吊案與夏志有關,以此消滅相關人。
從事文字工作,與易暮秋垃圾桶中稿紙相關,推測兩人有男女關系,從避孕藥推測動機為易暮秋懷孕,從男女關系推測夏志擁有易暮秋房間鑰匙。
呂義浩案,從尸檢結果看,為正常死亡,針孔為其親人在入院前就設置(也不排除買通張月娥制造針孔),動機為得知白玲案后認為有敲詐賠償的可能。

《辜者》
林菀的死因為墜落,有人九點發短信說檔案袋在閣樓,兇手將檔案袋置于陽臺盡可能靠外,林菀撿取是墜落。
郭方死于晚八點前,因此發短信給林菀的不是郭方。大概率是殺死郭方的兇手,孔異業或者陳爍東,從性格上排除孔異業,且陳爍東和郭方曾經合謀販賣過高利貸,具有一定動機,認為殺死郭方,并害死林菀的是陳爍東。
夏雨詩尸體的腰上面前能看到一些陳舊及新發的皰疹痕跡,認為其最近有過異性行為。
陳爍東戴面具,且最后一天聲音沙啞,本身身高也與女性類似,應當說其本身為女性。由于無法二次變性,認為下島的陳爍東并非原先的。
推斷夏登琦原先被綁至此島,夏雨詩晚上出門救援。焦尸為夏登琦食用夏雨詩感冒藥變性后形成,夏雨詩自己也服用感冒藥偽裝成陳爍東下島,后扮演夏登琦回家。海面浮尸為陳爍東。

《冰火之歌殺人事件》
王桂芳一案,推斷兇手先殺人,將尸體藏入冰箱,后利用氣球,將尸體滾下山。
因此,兇手需要兩段自由時間,且相隔超過一個半小時,宸少房外木板推測為氣球碰撞導致移動,因此氣球滾下時間早于十點二十。
在不認為林浩具有邊打電話邊殺人的可能的情況下,只有胡海燕有作案時間。
關于林芝失蹤,推測為林浩進屋所為,挖走泥土為了處理血跡,尸體被水泥封入墻中。那么,胡海燕案也為林浩所為順理成章。

《悔意的過去》
夏志與張三冬案,為蔡森所為,殺死張三冬時,被夏志聽見,勒死夏志后偽裝成自殺,在雨中撐傘等待雨將來時腳印抹去,倒行返回。
動機為在學術上被張三冬壓迫。
蔡森的死為黃揚倫所為,七點半外出時,將蔡森擊暈,將脖頸處標簽掛于欄桿上,待標簽斷裂掉入河中。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6 09:03:37
易慕秋應該是袁所殺,現場是一個一定條件下產生的密室,根據死者身邊有空的避孕藥可知死者與男生發生關系。而這個男生應該會配有這個房間的鑰匙,而與死者關系最為密切而且長相帥氣的是袁,而袁也有殺人動機,他要拋棄易來娶院長的女兒。殺人手法很簡單,來到死者家中,等死者睡熟,用針孔注射氰化物,然后鎖門離開。張應該是夏所害,動機應該與幾年前黃的死有關。至于呂和白的死我屬實沒有找到什么線索。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6 13:41:13
張月娥應該就是7.13事故的護士,在被辭退后生活拮據,于是與呂氏夫婦(也有可能只有秦霜)勾結,希望重現相同的事故后與呂氏夫婦平分贓款,以此來解決自己的債務問題。在醫院里,呂氏夫婦確保呂義浩與她入住同一間病房,她趁著呂義浩睡覺時在其脖子上留下針孔,有可能對呂義浩頭部造成傷害致其發病死亡,可以肯定的是,張月娥在確定了呂義浩不能被搶救回來后才按鈴。
        本以為可以一舉解決債務問題,但是誰知最后只賠了十幾萬,于是她決定去勒索以前的同學夏至,夏至在以前曾殺死了一位黃姓女子,被張月娥察覺,但是當時應該被二人私下解決,未告知警方。
        誰知夏至幾天前才殺了他的女友,他的女友就是易暮秋,從房間里的垃圾桶擺放位置可以看出有左撇子在易暮秋家里生活過,而夏至就是左撇子,他左手肘上有墨水。易暮秋出軌袁春望被夏至發現,于是夏至決定解決易暮秋。他從從易暮秋哪里聽來的呂義浩一案得到靈感,等易暮秋晚上睡覺時讓她吸入過量氰化物死亡,再借蚊香液的氣味掩蓋事實,在其脖子后留下針孔,混淆視聽,轉移注意。用易暮秋告訴他位置的備用鑰匙鎖上房門,離開現場。袁春望害怕自己出軌的事被院長的女兒知道影響自己于是對這件事矢口否認。
        在張月娥找到夏至后,他害怕以前的事會讓這件事暴露,于是喬裝打扮后希望用同樣的嫁禍方式嫁禍給呂義浩一案。張月娥知道這是夏至,以為是因為很久以前的案件想殺人滅口,害怕會有生命危險,又無法解釋自己的所作所為,所以不敢告訴警方自己與夏至的接觸,所以只是不斷堅持蒙面人是左撇子,但不敢明說,即使在被問到也只是含糊其辭,不敢告發夏至很久以前的犯案。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6 14:52:46 | 2021-2-21 14:36編輯
《醫數》:殺害易暮秋、意圖傷害張月娥的兇手是袁望春。
事情要從數年前說起,當年,袁望春和易暮秋先后進入西虹醫院工作,因為袁是易的師兄,且學識淵博,逐漸就喜歡上了袁,袁當時也對易有意思,但以醫院不允許辦公室戀愛等理由為由,和易約定暫時不在醫院內表明關系,易于是配了一把自己公寓的備用鑰匙,方便袁來他的公寓幽會。年初的時候袁攀上了院長的高枝,和院長的女兒談起了戀愛,但是因為袁的關系,一直不敢公開兩人的關系,以免袁魚死網破爆出兩人的關系,影響自己的名譽和未來,于是他一邊穩住兩邊,另一邊則想方設法除掉易暮秋這個障礙。7月13日,西虹醫院的病人白玲在手術中由于護士的操作失誤去世,病人家屬來醫鬧(其中就包括夏志,可能夏志就是白玲的愛人,同時夏志和袁易都是西虹大學的學生,且都畢業數年,可能袁夏兩人本就相識,袁也是在這個事件途中知道了夏志也住在貝殼公寓甚至就是住在易上下樓),最后醫院以120余萬元的賠償款了事,肇事護士也回到了老家,并且每月支付病人家屬(也就是夏志)賠償款。夏志因為愛人的離世一蹶不振辭了工作,整天窩在家里,依靠護士每月的賠償款度日。8月初,袁望春的病人呂義浩病危,由于護工,護士的不及時,錯過了時間,在救護過程中,呂的右側鎖骨上方附近被不小心扎到了一個針孔,這是袁也始料未及的(從醫鬧時的反應可以看出,他確實不知道),但是他突然由此想到了一個絕妙的主意,利用這個針孔順風車殺了易暮秋,這樣自己就能名正言順的和院長女兒公開關系,走上人生巔峰,但是自己又不能因此被懷疑,于是他想到了把罪名嫁禍在精神不振的夏志身上,夏志住在易暮秋樓下,自己的愛人又是死在西虹醫院,對西虹醫院的神經和腫瘤相關科室的醫生、病人等有仇視屬于正常,又是左撇子(從夏志左手上的油墨可以看出,他是用左手執筆寫字時沾到墨水導致的,極有可能是個左撇子),再加上他精神狀態,做自己的替罪羊再合適不過。于是,醫鬧事件期間,袁一邊應付醫鬧家屬,一邊利用自己的關系找到了氰化物注射液,醫鬧結束后不久,8月10日凌晨,袁利用易給自己的公寓鑰匙打開了易的公寓(袁是易的戀人,自然知道易的家教很嚴,有很好的作息習慣,不可能熬夜,這一點可以從易父的交流中得知),乘著易熟睡之際,利用注射器將自己準備的氰化物注射入易的相同位置,由于是右肩,讓人極容易聯系到是左撇子做的,而且又是相同位置,警察自然而然會認為是連環作案,自己可以擺脫嫌疑。但是僅僅兩個案件,不足以讓警察相信一定是和西虹醫院神經科有仇的仇家所為,于是必須得再“行兇”一次(無論是否成功,都能成功讓他往仇視神經科上面引導,畢竟事不過三),于是袁盯上了鄰床的家屬張月娥,他比較熟悉張,也了解張的行動軌跡(一方面是因為是校友,而且她母親患病時間長,離開回家都了解),于是王隊長當天離開時,自己抄小路提前埋伏,準備也對他“行兇”,并且表現出自己是左撇子,以此嫁禍給夏志。
《辜者》:兇手是夏登琦,準確來說是現在已經變成夏登琦的夏雨詩。
事情要從兩年前說起,兩年前,夏雨詩被孫凌辱,由此感染了“猴王”病毒,而夏登琦(真正的夏登琦)和妹妹關系極好,甚至發生了性關系(也就是兄妹德國骨科了),也由此感染了“猴王”,并被父母發現,夏登奇由此出走,并且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吃了頭孢類藥物,轉換了性別,由于兩人是兄妹,長相相似,轉換性別后和夏雨詩幾乎一模一樣,夏登琦被孫以為是夏雨詩,想要再次進行凌辱,卻遭到了夏登琦的奮力反抗,但是畢竟變成了女性,力量上差距較大,最后夏登琦被孫所殺,孫也因此逃跑,跑到了偏僻的案發小島上,不幸被島上的逃犯老爺爺抓住,成為他的強奸對象,由于異性性關系才能傳播皰疹,他強奸孫自然也就不會影響。2042年4月2日,晚上5點大家各自回房后,林菀由于受到郭方的威脅,不得已在5:20來到郭方處,并帶上了自己的安眠藥,準備先套取自己的艷照下落,然后乘機下藥,讓郭方睡著,自己全身而退,剛進入郭方房間,想和他談論自己的艷照的事情,并從郭口中得知自己的艷照放被他放在了閣樓上,等自己和他發生完關系就告訴他具體地址,林看已經知道了下落,就乘機下藥,并騙他喝下,郭正準備與林發生關系,結果孔的到來打破了這一切,林不得不離開(孔雖然知道這件事,但是為了減少自己的嫌疑故意隱瞞),孔在還給郭利息后不久,郭的安眠藥藥效發作,再加上郭自身也惦記的是與林發生關系,趕走了孔。林在回到房間后,與夏雨詩說了相關情況,夏雨詩因為自己被凌辱感染病毒導致自己哥哥失蹤,自己也被毀懷恨在心(甚至知道自己的哥哥是因此而死的)且得知了林、郭、孔都是感染者,且就是因為他們不正當的性交,夏于是密謀殺死這些“罪人”。她在和林的交談中得知了,林已經給郭下了藥,本來準備趁此機會在郭的房間里找到郭威脅自己的艷照,但是被孔打擾,不得已離開。便在9:30分左右乘林離開去閣樓找自己的材料的同時,離開房間,來到郭方的房間親手殺死了郭方。并在假意在郭方的房間翻找,想以此把這一切推在林身上,林則在閣樓上不斷的尋找自己的艷照資料,所以才會有來回的腳印,夏花了兩三個小時,布置了郭方的現場,由于沒有鑰匙,就虛掩了門,在12:00左右回到三樓回來的時候故意關閉了走廊的燈,林有夜盲癥,通常有夜盲癥的人也會伴隨黑暗的恐懼,再加上自己在閣樓,完全找不到下去的路,導致他在閣樓一路亂撞,來到閣樓的窗邊,借著月光,卻在窗邊找到了郭事先放在那里的資料,由于自己的本身平衡較差,在拿資料的時候不幸跌落,手里還死死握著自己的資料。
第二天,大家發現了郭和林的死亡,但是由于一切太過詭異,大家認為是外來者所為,就一起來到了逃犯的莊園,孔失手殺死了逃犯,并且讓大家一起在莊園尋找,夏找到了地下室,拔出了門上的小刀,卻發現了地下室里的正是凌辱過自己讓自己染病的孫,孫此時因為不堪忍受,已經服下藥物變成了女性,又因為長期受折磨過度虛弱,夏很順利的用小刀殺死了他,同時想到了解決后顧之憂的好主意,利用孫的尸體假扮自己,再自己服下藥物,用自己哥哥夏登琦的身份回到家里。于是他讓孫穿上自己的衣服,燃燒了孫的尸體,但這一切被同為女生的陳希發現,不得已夏用小刀殺死了陳希,并將陳的尸體和孫的尸體一起放在陳的房間里,做出一種自己和陳被外來者殺死的假象,自己則乘機躲到了島上,將刀扔在海灘上。孔和陳最后等到了船只,夏也乘機躲在船上一起返回,為了防止剩下的人發現端倪,他首先匿名舉報了孔失手殺死逃犯,孔被警察帶走,且又始終相信夏雨詩已經死了,承認了罪行,于是孔對自己沒有威脅了。夏在變性成功后,回到了家中,以自己被抓,并且感染病毒為理由,夏的父母本就因為兒子失蹤,女兒已死而傷心,兒子歸來自然不會多懷疑什么,但是這自然容易引起陳碩東的懷疑,為了以防萬一,夏以一定的理由(可能是說了解自己的妹妹死的情況什么的),約陳爍東出來見面,乘機殺死他進行毀容,最后拋尸。
《冰火之歌》:兩起兇殺案和縱火案的兇手為林浩。
林浩因為對去世的前妻有所愧疚,其實十分疼愛自己的女兒,他早早的把女兒嫁人,是為了讓女兒能擺脫家庭重男輕女的影響,和自己的丈夫安安心心的過日子,甚至能完成林芝一直想而不能做的事情——去外面看看。(因為他丈夫是裝修設計師,常年在外打工,一旦穩定下來勢必會帶林芝一起到外面生活)但是天不遂人愿,林芝的丈夫新婚后不久就在外出打工的過程中出意外去世,留給林芝的就只剩下了林芝丈夫設計的婚房。本來就此也相安無事,可是林曉博的結婚導致了矛盾的出現。林芝的后母胡海燕,仗著自己生了兒子,強行要求林芝搬出她唯一的精神寄托的婚房,這一點自然也受到了一向重男輕女的奶奶王桂芳的支持。對此,林浩其實很同情自己的女兒,由于風俗習慣的原因卻無能為力。結婚前一天,胡又帶著人去林芝的住處,想要強行提前裝修給自己兒子,林芝強烈反抗,而林浩也在此時意識到了解決這個問題為了自己女兒的未來,必須解決自己母親王桂芳,和妻子胡海燕的問題。對于林芝來說,離開才是最好的選擇,但是林芝要離開,必然會受到王和胡的阻攔,所以要讓林芝能夠順利離開,就必須解決王和胡的問題。當天晚上,林芝和林曉博送王桂芳回家后,林浩乘著和老友電話聯系的18:20出去的空檔(王桂芳18點就回家了),來到王桂芳家,殺死了王桂芳(初步判斷應該是用枕頭捂死的,死亡后尸體內部氣體散發,導致腸胃內的屎尿被擠壓出來),然后將尸體進行了簡單的清理后,算好時間將尸體放到了廚房的冰箱里。并順路拿走了剩下的一個備用氣球。第二天發現王桂芳失蹤后,和大家一起尋找王桂芳,然后乘著林芝和胡海燕發生沖突,將門關上后,故意揚言要砸開門,并主動留下來看守房門。自己則乘著空隙回家先殺害了胡海燕,清理好后拿走偷走的氣球,用氣球帶走在冰箱里的王桂芳的尸體進行拋尸,再回到林芝處,讓林芝躲到附近叢林中,放他自由,自己則放火燒了林芝的房子,讓人們都以為林芝在火中失蹤了。
《悔意的過去》:張教授,夏志兩案的兇手是蔡森,蔡森案的兇手是曹瑋
蔡森是張教授的助理,很早就知道了張教授這次線下聚會邀請的除了另外四人之外還有夏志。而蔡森這些年在研究和學術過程中玩手段,得好處的把柄一直我在張的手上,張也是利用這個威脅蔡森,將他的研究和論文成果,以及一些其他學生的論文成果等據為己有,從中獲取好處。蔡森實在不堪其被剝削和威脅,當天得知了夏志也要前往時,兇殺嫁禍的計劃油然而生。蔡是張的助手,自然對張好友的別墅附近很熟悉,作為曾經的同事,蔡對夏志患有抑郁癥等精神疾病,每天晚上要吃安眠藥才能入睡,以及除了學術之外的其他方面幾乎為0這些非常了解。于是他事先打印準備了夏志的“遺書”(文中未交待過別墅內配有打印設備,而且也沒有網絡,因此只能提前打印準備,這也是證明夏志并不是畏罪自殺的原因之一,如果真是精神異常,誤殺了張而導致其上吊自殺,那么夏應該是手寫遺書,而非打印遺書)。當天晚上,暴雨來臨前,大家都各自回了房間,蔡森先利用廚房間的刀具殺害了張,然后乘著大家都進入房間休息,將服用安眠藥熟睡的夏志帶到了森林里,用事先準備好的繩子掛在樹上,把事先準備的遺書放在夏志身上,將夏志直接吊在樹上,并布置了現場,偽造了腳印。第二天和其他人一起發現現場。
眾人開始懷疑蔡森后,蔡森躲到房間,幾人之中曹瑋和蔡森關系很好(經常一起抽煙和聊天,而且蔡森也勸曹不要選張做導師等),蔡也只有可能給曹開門(畢竟四人在討論兩起兇殺案時,只有曹沒有懷疑是蔡),但是曹為了自己和女友的安全,也為了給張報仇(自己想選張做導師,好有個好的畢業文憑等),弄暈了蔡(初步判斷是利用夏剩余的安眠藥,蔡身上只有正常的擦傷,并沒有驗出頭部或者要害部位的其他傷害痕跡),然后躲過其他人(當時其他人都在房間里,本來也不會注意到),將蔡帶到橋邊,將蔡整個放到河那一側的欄桿外,手腳穿過欄桿中間的空隙,然整個人靠著河邊的欄桿保持不掉落狀態。自己則離開河邊,和其他人一起見面。并故意來到蔡的房間,借口找蔡要煙,其實是為了將相關證據銷毀,同時在蔡的房間留下指紋,減少自己的嫌疑。蔡被迷暈醒來后,手腳在欄桿里,迷糊中的第一反應自然是把手從欄桿里拿出來,拿出來的一刻中心后移,整個人從橋上跌落河中。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6 19:34:23
第一題的答案的話 做了一個大膽的推測
我比較關注的是誰的利益最大我發現袁望春是我認定的兇手。大膽推測一下:接觸到針孔用的很多需要靜脈注射為有基礎醫療知識,白玲的死給袁望春造成傷害【具體不知道他倆個什么關系大膽猜測情侶】然而偷偷約會時被呂義浩看到。為了自己的仕途,將白玲毀掉,除掉呂義浩,除此之外他還與易暮秋有這關系。也要除掉易暮秋。萬萬沒想到自己殺害呂義浩的時候剛好所在同一病房的張月娥剛好看到于是又一次痛下殺手。我的推理完畢 比較淺顯!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6 20:47:30 | 2021-2-21 17:09編輯
第一題答:1、呂易浩只是一個符合作案條件的受害者,殺人動機報復。作案過程,兇手化妝成護士在10點到11點護士休息時間給呂易浩注射生理鹽水稀釋血液濃度引發腦出血,沒有發現可疑人員是因為兇手真的是個護士。2、(男性腳印說明兇手是正當途徑進入的房間,背后的針孔說明死者并沒有看見兇手并不知道兇手是誰,一個如此嚴謹的人房間進來人沒有警惕以及垃圾桶里的避孕藥盒說明經常有人晚上進來,這個晚上經常來的人就是袁醫生。袁醫生的話疑點很多,不過那只是為了掩飾他和易墓秋的奸情。)兇手早就女扮男裝腎虛男夏志住在易墓秋樓下,走訪時候手指上的黑墨水就是黑眼圈的來源,觀察清楚易墓秋的生活作息后15日凌晨兇手用易墓秋放在門口雜物箱留給父母的鑰匙打開房門給熟睡的易墓秋注射了氰化物。然后把鑰匙放在床頭離開,易墓秋或許是把兇手當成了袁醫生.后者可能性比較大。殺人動機是報復。張月娥是本案唯一見過兇手的人,她必須死(當然她自己并不知道自己見過兇手兩次了)襲擊張月娥的黑衣男子并不是左撇子也不是男性。醫院檢查的護士,樓下的腎虛男,襲擊張月娥的黑衣男子,是同一個人。所有的線索都指向半個月前的那場醫療事故。兇手是被開除的女護士。呂易浩是嫁禍,易墓秋是報復,張月娥是為了 切斷線索,接下來只需要了解醫學院姓夏的學長(夏志)和女護士和白玲的關系就可以確定真兇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6 21:15:58 | 2021-2-19 12:02編輯
第一題
從袁醫生的話
引用
生老病死,你也別太放在心上了,我們也盡力了,在這個年紀死亡總比上個月那個20歲小姑娘好多了。別忘了一會兒還得交班開早會。”
可以發現上個月醫療事故對醫生們的沖擊很大,王隊也是從上個月的醫療事故中發現盲點,如果僅僅是表面調查護士的失誤那般,很難與三起事件聯系,護士是替罪羊的可能并不排除。

        第一個死者呂義浩,本身存活時間就不長了,走廊的監控顯示無人進出,醫院的窗口也鎖死外人無法進,老人臨床家屬也在發現老人發病時聯系了醫生,所以老人的確是腦出血,慌亂下床時磕了頭。根據供詞,醫生在搶救時場面極亂,兇手可以趁這段時間趁亂扎針,檢測死者體內無毒素藥物,最初確診為自然死亡,針孔可能只是一個“信號”。范圍就鎖定在第三醫院腦外科醫生和醫生接了緊急電話旁邊知道這件事的人。
        第二個死者易暮秋,參與過第一個死者的治療,在第一個死者對右肩針孔提出質疑時,否定謀害:
引用
他是病人,身上有針孔也不奇怪啊,可能他肩膀痛的時候給打了一針消炎的……”與袁望春同為西虹醫科大學畢業的易暮秋幫忙辯解道。“而且誰知道是不是你們自己剛剛偷摸扎了一針賴到我們頭上。
并且死在屋內,是熟人作案。
        第三個遇襲者張月娥,與第二個死者的共同點是兩人都是西虹醫科大學畢業,根據張的供詞,兇手右手勁小,左手持針筒,個子瘦高,右側口袋裝有一串鑰匙(包括車鑰匙)加上前兩起遇害者針孔都在右肩上表明兇手是個左撇子。三起案件都與醫院相關。

線索指向嫌疑人夏至,夏至瘦高,劉海雜亂,有黑眼圈,代表他這幾天沒休息好(進行犯罪活動,前兩起案件死者都在凌晨2點左右死亡),左手下方有墨水痕跡,平時用左手寫字,是左撇子。作為看起來很“死宅”的人,竟然認識第二個死者還知道她家的具體位置。第二個死者易暮秋的父親沒有在門口雜物箱發現鑰匙,帶走鑰匙的就是兇手。嫌疑人夏至屋內雜亂,不像是愛分門別類收視的人,除去門鑰匙,一串鑰匙“過多了”。同時嫌疑人與遇襲者相關聯系,
引用
我記得當時好像還有一個人……跟你一起發現尸體……”
“對,有一個學長也去找她,好像是姓夏來著。當時我嚇壞了根本不敢多看就趕緊報警和叫救護車,因為這件事我還休學了半年接受心理輔導。
有二人可能都是西虹醫科大學畢業,且張是4年前案件學姐尸體的發現者和報案者,夏至也認識和尋找那位學姐。不排除夏至為學姐報仇的可能。第二個

死者易曾向其他人表明自己有男友,只是其他人不知道是誰,這個地下情人很可能是夏至。因為易很少和公寓里的人打交道,而作為隔了一層樓的住戶,死宅的夏卻認識還知道她家的具體方位,8.4凌晨2.09分袁醫生通知易暮秋時,夏至也在旁邊,他在易走后裝扮成醫生,在急救呂的路上趁亂在他右肩扎了一針。發現針孔痕跡后,易也許發現了些端倪,但幫忙否定謀殺可能并咬定自然死亡。8.10凌晨1-2點夏在公寓進入了易的家,易死亡時在床上面色紅潤,避孕藥開了封,姿勢扭曲,
引用
現場鞋印中除了死者和發現尸體的幾人外還發現了幾枚同屬于一雙鞋的鞋印,以鞋碼大小來看是男性。
夏也不是第一次進入易的房間,
引用
房間是一室一廳的規格,客廳非常整潔,窗臺旁邊還有幾盆多肉盆栽。趙陽讓兩名老人呆在門口,自己往臥室走去,推開門后就看到一名女子穿著睡衣,身體略微扭曲的躺在床上,身上的被子也略有些凌亂,房間里還彌漫著淡淡的蚊香液的氣味,是床頭邊正插著的電蚊香所散發出來的。床對面是一臺落地風扇,開著中檔的風。他走近床上的女子,雖然不太愿意相信,但她已經死了,而且已經死了有一段時間,摸起來和室溫差不多。
所以易在夏進入房內時豪無危機感,心情較放松,猜測易遇害前二人準備調~情,在易無防備時夏擁抱易用左手迅速將帶有氰化物的針扎在易的右肩使她瞬間死亡,最后關上門帶走鑰匙。之后便是夏行刺張,張可能在第一起案件發現了夏的一些痕跡,夏想殺她滅口。

上個月的醫療事故是腫瘤科的事,可腦外科的醫生都知道,應該是腦腫瘤,兩科合作手術,易在手術失誤后將責任推給小護士,在不經意將事情告訴給夏時引起了夏的注意,并通過打針失誤聯想到4年前學姐自殺的案件,猜測真兇是易,第一起針孔故意給易看,讓她想起4年前利用針頭下藥偽裝成學姐自殺的事。

第二題
引用
“異性性接觸為該病毒唯一傳播途徑。與感染者進行性接觸1小時內即會感染,出現陣發性腰部皰疹,之后間斷發作。皰疹以瘙癢為主要癥狀。該病早期會有發熱癥狀。請疑似該癥狀患者盡早到正規醫院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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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年
“ ‘猴王’病毒感染者在服用頭孢類藥物后會在1小時內變成相反的性別并永久定型。該變化不可逆,并且患者發生性別轉換后,無法再次轉換性別。感染者若發生性別改變時會失語,并且頻發幻覺,該情況持續至性別改變完成后8小時。改變后會聲音嘶啞72小時。“多地出現突發人員毀容并聲音嘶啞現象,經證實此類人員為感染‘猴王’病毒后免疫者,該變化為突發且不可逆。”

以上是個很有顏色的設定,但并不妨礙它為破案關鍵,異性接觸患病者有機率感染病毒出現陣發性腰部皰疹,癥狀主要為腰部瘙癢,不會致死也不會性轉。如果出現毀容聲音嘶啞的癥狀,稱該患病者為病毒后免疫者,無腰部瘙癢癥狀,不發生性轉,毀容嗓音不可逆轉。患病者如果服用了頭孢類藥物,將無發病腰癢癥狀,會發生永久性性轉且不可逆。

有證據顯示夏雨詩的哥哥發生了性轉,被孫混混殺害:
引用
“哎呀,小妹妹,好久不見,又一個人呀?”熟悉的小混混又將少女堵在了墻角,而那少女的臉龐像極了夏雨詩。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但又有些不同。
少女掙扎,反抗,對著小混混的手狠狠的一口咬了下去。
“哎呀,你居然還敢打我!”
小混混捂著胳膊,惡狠狠地看著少女,眼中兇光畢露。手起、刀落。少女的衣服一點點被鮮血染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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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聞:在街道的垃圾堆里發現一無名年輕女尸,女尸全身多處刀刺傷,面部被銳器毀容,目前無家屬認領。犯罪嫌疑人名叫孫梓閻,近1年來強奸殺害年輕女性多人,目前仍在在逃中。望有線索的廣大群眾及時提供線索。

與夏雨詩長相相似,性格不同,不是夏雨詩,那最為可能的就只有夏登琦。孫混混將其殺死后對他身體多處刺傷并將其毀容使其真實身份難以辨別。
而在妹妹對哥哥的回憶中可得知:
引用
“哎呀,小妹妹,一個人呀?”一個瓜子臉,臉色白皙,眉毛濃密,右側額頭上卻有著一道疤的小混混將短發少女堵在了墻角,那少女的臉龐正是夏雨詩。小混混撓了撓自己的腰。手里的刀子閃著寒光。
“雨詩你怎么了?臉色那么的差,不太舒服嗎?”夏雨詩無精打采的回到家,看到夏雨詩有些異樣,夏登琦摸了摸夏雨詩的短發,貼心的走過去抱住了夏雨詩。
而夏雨詩只是搖了搖頭就把夏登琦推開了。

“哥,你今天臉色怎么不太好。”
“有點不舒服,休息休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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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你妹妹,你怎么可以!!”
“你們就當沒有我這個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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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我能進來睡嗎?妹妹,你這個衣服真好看!”
“妹妹,這樣的我,你還喜歡嗎?”
“你變成什么樣子,哪怕化成灰我都會認得你、記得你、喜歡你。”

妹妹與哥哥骨科了,妹妹被混混騷擾,混混患了病還未服藥,傳染給了妹妹,在哥哥和妹妹親密接觸過程中,妹妹將病傳染給了哥哥,哥哥服用了頭孢類藥物變了性,且第一時間告訴了妹妹,父母并不知道(加上因為和妹妹骨科,和父母鬧僵)。哥哥在妹妹被騷擾后發現了端倪,借助變性尋找傷害妹妹的人,不巧正好遇上了孫混混,哥哥沒成功為妹妹報仇還在反抗過程被孫混混一怒之下殺死并毀尸滅跡。

妹妹認出了被毀容的哥哥,她找到了更名改姓的孫混混:
引用
陳希回頭瞪了一眼夏雨詩,陳希長得很好看,皮膚白皙的她濃眉大眼,配上她的瓜子臉感覺異常的嫵媚,唯獨一塊巨大的燙傷在她的額頭上顯得異常的扎眼。

為逃避警方追捕可能也忍受不了腰部瘙癢,孫混混選擇服用頭孢類藥物變性了,還更名改姓,但這也更改不了她的眉眼膚色和頭上的疤痕。

幾年后,故事主角6人來到了孤島,遇見了一個奇怪的老頭:
引用
“你們是誰!誰允許你們過來的!”老大爺的語氣粗魯而且帶著些憤怒,“你們給我馬上離開這里,這里是私人領地!”說完這些話,老大爺一瘸一拐的走進了院子,用力的把柵欄門關上。
他發現有外人在他的私人領地附近時極度憤怒,一般情況是因為他領地內藏有寫不可告人的秘密。
引用
在柵欄院子里,發現了那位老大爺的尸體,老大爺的尸體上沒有皰疹的痕跡。在院子的隱秘地方,經過仔細勘查發現了一處暗門,暗門里是一個地窖,地窖里還有一扇已經打開的大門,門內側還有一些新舊不一的從內側試圖暴力撞開大門的痕跡。大門里是一個連燈都沒有的暗室。里面都是有人被囚禁、生活、掙扎的痕跡。還有兩名男性精液的殘留。還有一桶已經空了的汽油。還有少許女子散在的長發和女子的短發。根據痕跡判斷,其中一名男子體型極其瘦小。

這里有被囚禁的男女的痕跡卻沒發現人,根據推測這些人就是“辜者”,被用來當作前面死者的替死鬼,兇手借以假死逃脫。而這個秘密只可能夏或林發現。
引用
夏雨詩和林菀兩個人的運氣很好,這個房間的窗戶剛好能看到外面,從遠處老大爺家的柵欄一直到東面的灌木叢都一覽無遺。其他人的房間貌似只能夠看到一片光禿禿的石頭。

林的尸體可以確定她的身份,只有夏尸體燒焦無法辨別,別人只能從衣物碎片判斷,人都被燒縮小了,卻還有衣服碎片,這顯然不正常,應是殺死陳希的兇手留下的——夏雨詩沒有死,她在三樓住的窗邊發現了老頭屋內藏人虐待的秘密,找了一個替死鬼。
在發現“夏雨詩”尸體后,孔異業突然崩潰
引用
孔異業看著陳爍東,語氣漸漸變得無力,“為什么我做了這么多,最后卻沒能在她的身邊……”
他為了夏,維護她的利益,成為兇手殺了林、老頭,找出夏看重的證據,幫忙掩蓋夏行動的痕跡。
引用
陳希嗤了一聲,繼續說道:“那林菀腰上那個皰疹應該是病毒感染了吧,是被誰傳染的呢?”
“我呸,那個賤貨,老子是被她傳染的!”提到這個問題孔異業顯得非常激動,猛地啐了一口唾沫,“誰知道她到底跟多少人有不清不楚的關系。”
林的皰疹是孔傳染的,孔的皰疹是夏傳染的,當有人提到林腰上的皰疹時,孔一口咬定是林傳給他的并污蔑林與多人不清不楚。然而文中沒提到和林親密接觸的郭方感染病毒,反而提到
引用
“這兩天你都累壞了。”夏雨詩遞給了孔異業一杯水,孔異業一飲而盡。
“今晚我陪你吧。像第一次那樣,你穿著上衣。”孔異業摟著夏雨詩的肩膀,在夏雨詩的耳邊輕輕地說道。
“我都陪你那么多次了,這兩天讓我自己靜靜好嗎……”夏雨詩輕輕地搖了搖頭,孔異業有點失望的點了點頭。
焦急又無助的一天又過去了。
也就是夏曾經和孔異性接觸過。通過以上對話不難發現,孔是夏的終極舔狗。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6 21:53:55 | 2021-2-21 19:59編輯
T1
(1)在呂義浩的案子,如果是他殺,
引用
早上呂義浩死亡醫務人員離開,直到呂炳天夫妻倆趕來期間,沒有任何人進出過病房。神經內科位于醫院大樓14層,窗戶外都安裝有防盜欄,別說成年人,連小孩子都進不來。
根據同房病人的證詞,以及窗戶外有防護欄可知并沒有兇手從外界進入殺死呂,那么兇手只能是平常頻繁進出病房的人。而袁和張都在值班室,可以相互證明,而兩名護士都在護士站也可以互相證明,死者的兒女從來不進入病房,也可以排除,而他的兩名病房的室友則沒有動機殺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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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醫院方面給出的醫囑記錄中,并沒有往呂義浩肩膀位置注射藥物的記錄,護士輸液時也都是在手臂上扎針。
再加上法醫的解剖報告可以看出,呂是自殺,而根據張澤等人的證詞,在死者死前身上并沒有針孔,所以給呂扎針的人并非是殺他的人,又根據兩名護士的證詞,可以看出并非死者的兒女扎針誣陷醫院,又根據監控錄像,可以看出,從醫務人員離開,直至死者兒女趕來,期間沒有人進出過病房,所以扎針的人必定做手術時的醫生,
引用
小文、余冰冰和張澤一起離開了病房,只剩袁望春一手抵著頭一手倚著治療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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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你留下我們先想辦法降低他的顱內壓。

而其他醫生都沒有看見針孔,且袁望春是最后一個走的,所以說扎針的人只能是他。而如果不是他,在手術結束后較長一段時間內,他都留在尸體旁,死者兒女都能一眼看見針孔,則他也完全能看見針孔。
(2)在易的案子中,如果是自殺,在不知道兇器的情況下,如果兇器是注射器,則死者無法處理兇器,如果死者是將氰化物放進電蚊香中自殺,則沒有必要使室內扮做密室,裝作兇手行兇后逃離不是更好,因為他身上有針孔,很明顯警察會認為是他殺,扮作密室只會擾亂警察的視線,所以只能是他殺。死者近兩天來沒有上班,且平常人際交往也很少,所以說沒有人知道她將鑰匙放在了門口的櫥柜上,加上死者的安全意識很強,所以,死者與兇手必定關 系好,否則死者不會給兇手開門。如果兇手提前知道,那里放的有鑰匙,而他進來死者又并沒有阻攔,這也可以佐證死者與兇手關系很好,而現場有無暴力入侵的痕跡,所以只能是上述兩種結果。從廚房的垃圾中,空的避孕藥盒子可以看出死者口中的男朋友,很可能就是這次來他家里的兇手,而警察也在現場取到大小看來是男性的鞋印,所以兇手應該是男性,死者在金錢方面無欠債欠賬,且兇手必須有能力弄到氰化物。所以兇手只能鎖定在與她同事的幾個男性中,如果兇手是張澤,他沒有殺人動機,兩人年紀相差太大,不可能是情侶,而且張醫生八成已經結婚,如果兇手是夏志,一他沒有殺人動機,二他沒有辦法弄到氰化物。所以兇手只能是袁望春。
手法:如果兇器是注射器的話,兇手有兩種可能,如果在睡前給死者扎針,為什么死者不反抗?而且如果在睡前扎的話,鑰匙放在死者的床頭柜上,兇手無法離開密室,所以不是睡前。如果是死者睡著后扎的針,同樣會驚醒死者,而死者體內并無安眠藥且現場并沒有打斗的痕跡,所以兇器不是注射器。又因為現場并沒有氫化物殘留,且死者胃部并無腐蝕現象,所以只能是通過呼吸吸入氰化物致死。而如果是吸入氰化物致死,肩膀上的針孔是哪來的呢?針孔位于右肩后,死者本人自然扎不到,但是兇手本來就因為呂的死而睡不好覺,那么他只需要告訴告訴死者,他想用這種辦法來研究一下到底那起案件是怎么回事就可以了。
(3)首先,張是在醫院旁的一條明亮的巷子里遇襲的,為什么兇手不選擇一條偏僻的巷子?是因為他并不想殺死張只是想警告他,或是引起警方的注意。根據張所說,兇手是一個左撇子且身材瘦削的男人,可以排除呂(小),而全文看下來只有兩個左撇子如下:
如果兇手是夏志,他沒有殺人動機,且自身是一個宅男,住所離醫院較近,沒有必要帶車鑰匙,所以兇手不是他
所以本案的兇手也是袁
動機:本來袁望春和易是情侶,后可能是為了錢或權而和醫院院長的女兒相戀,而這件事,如果讓易知道,肯定會搞砸,而自己的名聲和職位也有可能不保,所以袁望春決定殺死易,而正巧他負責的病人呂猝死,他決定假作成一起連環殺人案而掩蓋自身的動機,讓警察以為兇手是故意在針對第三醫院的醫生和病患。
經過:袁在凌晨眾位醫生做完手術后,一個人留在手術室,偷偷在死者右肩扎了一針,并將死者的衣服扒開一遍,以便死者家屬探望時可以看見,然后正如他所想,警察知道了這件事情,然后他便假裝自己很自責,并告訴易暮秋自己因為這件事情而睡不著覺,后來他變成要求易允許他在他身上扎一針,他便用空針管扎了一下,后來當袁來到易的家里時,趁易做飯,偷偷將從醫院投出的氰化物放進了蚊香藥中,然后他變乘機告別,而他知道易安全意識很強,肯定會將大門反鎖,從而使案發現場為一件完美的密室,而后他擔心警察會破開這一障眼法,便又故意在明亮的大街上拿著針管去襲擊張,使警察以為兇手在襲擊第三醫院有關的病人和醫生,從而保全自己。所以他自始至終只想殺易一個人
        
T2    1.從孫梓閻撓腰可以得知他感染了病毒,并傳染給了夏雨詩,夏登琦與夏雨詩性接觸后,夏登琦性別轉變,遇到孫梓閻,因其與夏雨詩是兄妹相貌相似被誤認。
    2.郭方死亡超過二日八點十二小時前,也就是在一日晚八點前,所以嫌疑人是林菀和孔異業,郭方雖然是當時仍有行動能力的男子,但還是被愛好搏擊的孔異業控制并殺害的可能性更大,何況安眠藥發作需要20分鐘,林菀只去了10分鐘,送的安眠藥其實為孔異業提供了便利,同時孔異業有高利貸殺機。
    3.林菀死于一日晚11點至二日凌晨3點,閣樓只有一個人的腳印和宣泄的痕跡,本人頭發變短,聯系前文病毒感染者服用頭孢類藥物會出現幻覺并性別轉變及癥狀出現時間,推測是死亡前一小時內,她服用頭孢類藥物,致幻死于墜樓。當時作案最有可能的就是與她同房間的夏雨詩。
    4.兩具尸體中陳希死于刀傷,另一具死于火燒,但這一尸體身形縮小,灌木叢又有焚燒的衣物,所以她應該不屬于入島六人,而是被老大爺囚禁的感染者,被人帶出暗室。此時還剩下的人有陳爍東和孔異業,夏雨詩房間的安眠藥后來被發現時從大半瓶變成小半瓶,孔異業喝下夏雨詩的水,也說自己六點到房間時覺得困,所以還剩下陳爍東和夏雨詩。陳爍東本人體質很差,警方發現男性浮尸,女尸又刻意偽裝成夏雨詩,所以殺死兩人和浮尸主人陳爍東的只能是夏雨詩。孫梓閻被通緝又剛好感染病毒,變性是脫身極好的方式,而陳希的長相與孫梓閻極其相似,燙傷可能是掩蓋疤痕,無論是不是孫梓閻本人,曾經的傷害都成為夏雨詩的殺機。夏雨詩殺人后,為了脫身同樣選擇變性,在房內服藥后偽裝成陳爍東,由于陳爍東整日遮臉不見人,變性后聲音嘶啞的72小時正好和他免疫者的癥狀相同,所以完全可以留在孔異業身邊和他一起登陸,最后以夏登琦的身份回到家中。
   
    T3(1)作案時間:因為尸體被冰凍一個半小時以上且整個覽山園能達到負20度降溫效果的只有廚房的冰箱。所以尸體必然會被兇手放進過廚房。
又因為覽山園大門一點后關閉,早上6點廚師一開門就立刻趕往廚房。且并未發現尸體,覽山園四周墻壁并無攀爬痕跡,所以兇手將尸體從廚房帶出的時間在一點前。又因為是死者死亡時間在下午6點~11點之間。且廚師6:30下班,所以尸體在6:30~1點之間被人放入廚房。
引用
林芝與曉博一同安頓好王桂芳后,回家休息了一段時間,直到六點四十來到宴會廳門口獨自坐著玩手機,盡管林芝存在感低,但宴會廳門口有一個監控,除了在22:03-22:09、22:12-22:23、22:50-23:20(此時間段和宸少待在一起)消失在監控范圍之外,其他時間一直都在監控下。
林浩于18:20-20:15分接到了老友的電話,老友因疫情不方便來參加婚禮,故打電話致歉,林浩嫌吵特意到了沒有人的地方跟老友閑聊。警方調取通話記錄并與這名老友取得了聯系,這段時間內兩人的確在聊天。其余時間均在宴會廳內,多人能夠證明。
根據多人口供,胡海燕18:40-19:05消失了一段時間,不知道去了哪里。 20:00-20:35聲稱回家清點明天婚禮需要用到的物品,無人能證明其真實性。其余時間均在宴會廳內,多人能夠證明。
將尸體從死者家中運至廚房或者將尸體從廚房運出所需時間均大于兩分鐘,而他每次離開宴會時間不超過兩分鐘,所以他的嫌疑排除。因為林在6:20~8:15之間與老友打電話。而尸體重約60斤,用一只手根本拎不動,即使用兩只手也會很累,而他與老友打電話時并沒有任何異常的行為。所以他的嫌疑也排除。如果在6:30將尸體放入廚房,因為尸體至少冰凍了一個半小時,所以他最少在8點之后將尸體從冰箱拿出。又因為宴會廳大門有攝像頭,所以他不可能從大門將尸體運出。又因為清潔工從7:30~8:30之間。可以證明無人經過石拱門,所以林浩也不能將尸體從施工門運出。所以他的嫌疑排除。胡海燕,如果他在6:40~7.05之間將尸體放進廚房。因為尸體至少冰凍一個半小時,所以他將尸體從廚房搬出的時間為8:10~8:35之間。而又根據清潔工的證明,七點半至8:30之間無人接近石拱門,同林浩一樣,他的嫌疑也排除。林芝6點~6:40之間稱自己在家,但是沒有證據證明確實是這樣。它可以在6點~6:40將尸體放入冰箱,在10點之后將尸體從廚房搬出,所以林芝符合兇手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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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里面有一條窄窄的小路,種著一些梅花樹,可能是開得太早,大多數已經凋零,只有少數幾朵晚開的花正在孤傲地綻放。曉博告訴宸少,這些是這山坡上僅有的梅花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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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緩緩低下頭,一片梅花瓣恰到好處地點綴著她的頭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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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頭回到餐桌,宸少發現桌對面的空座上多了一位女子,女子身穿純黑色的羽絨服,額前的頭發向兩邊舒開,一束精致的麻花辮搭在肩后,臉上淡淡的妝,清秀恬靜,竟是林芝。稍作梳妝打扮的林芝就像是鄰家清純的小妹妹一般
由上可知,在下午吃飯時,靈芝的頭上還并沒有一個梅花瓣,而當10:50和宸少聊天時,頭上卻有一片梅花。因為整個緩坡村只有覽山園小路上才有梅花,而通過石拱門進入廚房必然要經過那條小路。而當時廚師們都已下班,他到廚房也只能是搬出尸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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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門一旦關上需要鑰匙才能開門。警方后續通過詢問得知,村里大多數人都有只關大門,不鎖臥房門的習慣。
引用
由于王桂芳年歲已高,除本人外,林浩、胡海燕、林曉博、林芝均有王桂芳庭院大門的鑰匙。他們的鑰匙均未外借,王桂芳本人的鑰匙在屋內找到。而王桂芳圖方便,平時不會鎖臥房。
林芝有死者家門的鑰匙,且最后離開死者家的也是他,所以他能夠隨意進出死者的房間
引用
林芝將手搭在宸少的左手手腕上,“為什么你努力地想為別人帶來光與熱,在你自己沉淪于黑暗中的時候?”
手表應聲解下,宸少的手腕上露出了近幾個月所割的深深的傷痕。
宸少并沒有解開手表,而戴上手表時,傷痕又被遮擋,林芝在漆黑的夜晚是怎么看見宸少手上的傷痕。只能是在宸少摘手表的時候,而他來到緩坡村后唯一一次摘手表是在洗澡的時候。
引用
奔波總是讓人疲憊,摘下了手表,指針指向十點十分。
如果林芝是兇手的話,將尸體從覽山園搬出。必須在1點之前,而根據監控錄像,他只有10:03~10:09,10:12至10:23離開了覽山園且獨自一人。
引用
奔波總是讓人疲憊,摘下了手表,指針指向十點十分。
因為陳少摘下手表是10:10往后,所以10.03~10.09。他可能只是出來探風。
引用
馬上洗了洗手,戴上手表,已經十點二十分了。
引用
又過了幾分鐘,宸少走出了洗澡的玻璃隔間,感到了一股冷風,原來是衛生間左側的窗沒關嚴實,有一分米的間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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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宸少感覺木板較白天的位置有些變化,印象中木板最左端和窗戶最左端是齊平的,現在往左冒出了兩三分米。宸少心里嘲笑著自己過分的敏感。

宸少帶上手表時是10:20。所以林芝是在10:20看見。陳少手上的傷痕,而木板離開了原有原來的位置,可能是林芝在偷看的過程中。碰到了廣告板
引用
宸少腦海里復盤著今天發生的事,慢慢地消化。突然出現了一聲碰撞聲,打破了宸少的思緒。
因為宸少住的房間對面是一間空房,所以林芝可能是先將尸體藏在那里。而在放置的過程中,不小心碰到了什么撞出了響聲。
拋尸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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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岸邊泡著,得虧岸邊水較淺,露出了一點點肉,如果沉入了湖底,估計得好幾天過去等尸體自己浮起來才能找到。
如果是白天拋尸的話,兇手也能看見尸體漂浮在水面。所以她自然會將尸體再往水湖中心移一點,而她之所以沒看到,只能解釋為當時是深夜。所以拋尸時間為深夜。
引用
(2)林曉博在錄口供時提到了一個不知是否有用的細節,就是當晚本來他和宸少還一同確認了有一個備用的氫氣球,之后上廁所時卻發現不見了。當晚覽山園里并沒有小孩,照理來說沒有人會偷拿一個氫氣球。而這幾天,飄在空中的六個氫氣球一直都在空中,未被人取下拿走。
引用
“你可別說,兩百斤的人都裝得下。”宸少再次向曉博展示了氣球口部能撐多大。
在晚飯結束時,氣球并未被拿走,而僅僅不到一個小時,氣球便消失,而整個覽山園又并沒有小孩兒,所以只能是兇手拿氫氣球來裝尸體。氫氣球的尺寸也夠
引用
“誰知道呢?剛才把家具搬出來還好好的,現在運了幾袋水泥進去之后倒不樂意了。”
可以看出運進水泥也是在林芝的掌控之內的。他可能是怕氫氣球會被尸體扎破,所以將水泥袋的水泥倒出,將裝著尸體的氫氣球放入水泥袋中。在放入冰箱里冰凍。
所以靈芝應該是在10:12~10:23之間將尸體從覽山園的廚房冰箱中搬出,再放到空房里,到了深夜,偷偷將尸體搬到山下的湖旁,把尸體扔進湖里。
引用
庭院里水泥袋消失不見,地面雖因為滅火經過了大量水的沖刷,但能觀察到少許水泥。
林芝從山下回到自己的住所時,再將之前拿出的水泥裝回水泥袋。而剩下的一點沒有裝進去的則殘留在了地面。
(2)
引用
林浩堅稱自己一直在林芝大門外守著林芝,直到火災發生。大門從未開過,林芝也沒出來過。但沒有人能為林浩證明。如果林浩沒有撒謊,林芝的嫌疑將變得很低。
引用
待確認室內安全后,專業人士展開了搜救工作。可是令人吃驚的是,里面別說是林芝,就連一具像樣的遺骸也沒找到。
因為林芝的父親在大門守著,并未看見林芝,而現場并無尸體,所以林芝只能是翻墻離開。
經過因為墻體有3m高,所以林芝只能是踩著其它的墊腳物翻墻。林芝先將此前裝尸體的水泥袋裝上水泥,再裝上一些土以彌補露出來的水泥。將他們用繩子串上,每兩節之間繩子長度留3m。將三袋水泥都碼在墻邊,兩袋在下一袋在上,踩著三袋水泥翻過墻。拉著繩子從墻上跳下就可以來到室外。在墻外把三袋水泥都拉出,這時是深夜十一點左右
引用
夜晚的緩坡村,交錯的小巷空無一人。幸虧這個點還依稀有些燈光,如果沒了燈光,必然是拍攝鬼片的絕佳攝影地。
可以看出,此時緩坡村幾乎沒有人出門,林芝也自然不會被發現。根據地圖可以看出,如果林芝像東走。必然會被守在大門的父親看見,所以她只能向西,并將幾袋水泥以及自己先前作案時所遺留的氣球和水泥袋都扔下懸崖。
引用
死亡時間大約是頭一天也就是婚禮當天晚上的十一點到十一點半之間。
引用
警方通過勘察發現,林浩胡海燕家附近路上有硬物拖動劃傷土地的痕跡,還有一點零星的小碎渣。
這些零星的小碎渣,很可能是先前當尸體的水泥袋中氣球破了,漏了一點水,導致水泥變硬,在路上刻畫遺留的。而在林芝將水泥袋等扔下懸崖后,決心逃跑,而想到平常繼母對自己的羞辱和不公平對待,以及繼母正一個人在家便決定再干一次。她來到大門前喊繼母開門,并進屋后拿了把水果刀將繼母殺死在床上。

T4在前兩起案件中,(1)如果兇手與夏至沒有串通,那么當兇手來時,如果從夏至的房間進入①如果夏睡著,門反鎖著,且夏喝了安眠藥。兇手喊不醒,無人開門。所以排除。②如果夏至沒有睡著。因為房間沒有打斗痕跡,那夏為什么不阻擋兇手?如果夏在兇手剛進門時便被敲暈。但身上并沒有其他傷口。所以這種可能也排除。
如果從教授的房間進入(
引用
[/quote]
從教授下午一直很困,以及他已經上床可以看出,此時教授必然已經睡了。)(
[quote]只有床鋪略微有點凌亂,恐怕是死者被襲擊時打斗造成。
)一,如果夏至醒著,為什么他不來阻止兇手。所以此選項也排除。二,如果夏至睡著。①為什么兇手要在殺教授后兩個小時再殺夏至。:②安眠藥就放在夏治的床頭柜上。兇手在明知夏吃了安眠藥的情況下為什么把它假裝成上吊自殺,喝了安眠藥的人是走不成路的。兇手完全可以再往他嘴里灌一些安眠藥,將現場偽造成夏至用過多安眠藥而死。③為什么教授在開門后仍然躺在床上?所以此選項也排除。
(2)所以兇手必然以與夏串通好。如果兇手來時夏至已經睡著,沒有人給兇手開門,所以兇手來時夏必然是醒著的。
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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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的一天她受人之托去宿舍找一位姓黃的學姐,結果卻成為了學姐尸體的報案者和發現者之一。后來因為上吊自殺卻沒有在現場發現遺書,這件事還鬧出了不小的風波,那名學姐的父母從海圈市趕來看到尸體后,母親當場腦溢血,后來雖然救回一命卻半身不遂。并且聽說有一位博導因此停職。
引用
海圈市的吳思彤和黃楊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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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復職后學術水平早就大不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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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對女學生動手動腳差點被人投訴,我當初真是瞎了眼才選他當導師。”
引用
詢問其家人后得知,夏志自2016年起就搬到貝殼公寓,每月定期接受心理輔導治療。他的主治醫生是西虹市第三人民醫院心理科的魏保國,安眠藥也是因為他長期失眠所以醫生給他開的。
結合第一題的信息可以算出,那個在2016年上吊自殺的女學生可能就是黃楊倫的姐姐,因為那個女學生的父母也是海圈市人,而黃楊倫的父母也是海圈市人。夏至很可能是四年前和張月娥一起的尸體的第一發現人。而時間上也正好對得上,他也是從四年前開始接受心理輔導。而張三東。曾經停職過一段時間,從蔡森的話也可以看出,張三東是因為對女學生動手動腳而被舉報的。所以四年前很可能是因為女學生遭到張三東強暴而自殺。后張三冬被停職,夏志則是上吊自殺的女學生的男朋友。在黃揚倫考上西虹大學后,決定和夏志一起謀殺張三冬。
經過:因為別墅的主人可以證明在25日警方的那次嘗試外,并沒有其他暴力入室的行為,所以兇手只能鎖定在這些人中。夏至在臨睡前將房門打開等待黃楊倫,當黃楊倫進屋后,通過陽臺來到教授的房間。那出從樓下廚房偷來的水果刀,用紙包著扎向張三東,兩人在殺死張三東后,又經過討論決定讓夏至自殺。(從這座別墅是張三東朋友借給他,而其他人事先不知情,可以看出他們的作案計劃只能是來了之后擬定的。)下次在上吊前。想起了四年前那個上吊的女學生。不由感到恐懼。便喝下了安眠藥。為了證明自己是自殺在3點后出門易于保證。從大門到自己的尸體只有一行腳印。他站在椅子上當安眠藥藥力發作后。便將椅子踢倒在地后就死了。而根據娛樂室里的煙頭你看出因為第二天蔡森清晨就被謀殺了,所以那些煙頭只能是他深夜想起了下午教授對他說的話。而來到娛樂室抽煙解悶兒,在這是正好看見夏至自殺便拿起自己的雨傘。準備出門,但看到很遠處夏志已經自殺,又看到地面只有他的一行腳印。想到自己如果出門,便會變成警方的懷疑對象,在門口站了一會又回來了,這就是為什么他的雨傘里面有水。
(2)第二起案件。黃楊倫為了消除警方對夏至的懷疑,故意將蔡引誘到小石橋處將他打暈,后又將她的胳膊打骨折,確保他不能活動。再將繩子纏繞在橋上。將繩子的末端通過蔡森衣領的標簽中央。自己迅速回到建筑里。因為蔡森在橋下,所以沒人能看到,而又因為此處河流流速極快,所以不一會兒他的衣領便被拽斷。身上的骨折也會被法醫認為是被石頭撞上。趁著其他人都去尋蔡森,自己則跑到石橋處將繩子迅速解下再銷毀。


T5推理:
1.loop1中,在學校,乞丐用男生的手機發出信號炸了學校。
2.loop2中,在佛寺,是誰槍擊男主。
3.loop3中,在天網大樓電梯,是誰在恐怖襲擊。
4.loop4中,在學校教學樓發現炸彈,乞丐住教學樓。
5.loop5中,在佛寺,舒桐槍擊男生。
6.loop6中,在佛寺,周巡槍擊劉音。
7.loop7中,在學校宿舍樓發現炸彈,天網系統被黑客入侵。

方舟的快遞:大功率電子產品(避免打電話太吵)
劉音的快遞:梁皇寶懺(每天中午12點多到佛寺禮拜)
趙茜的快遞:攝像機配件(天網大樓10樓公司辦公)

兩年前在佛寺勤工儉學維護電線的孩子是方舟,誤碰電閘的小學生是劉音,疏通交通的警察是宏峰,因學校門口擁堵,造成亞教授未及時救治,亞楠是亞教授的女兒,舒桐是亞楠是同學,小汪是黃毛幫的要毀掉天網,因天網系統不能讓他們為所欲為。
黑客是男生,專業第一,男生經常去佛寺,喜歡的人是劉音,天網系統用3年,為了不讓兩年前誤碰電閘的公之于眾,黑了天天網系統。周巡是方舟的病友,是方舟的父母請的保護方舟的,是周巡殺了劉音,舒桐是亞楠的同學,為了亞教授做了炸彈,因喜歡男生,男生喜歡劉音,殺了男生。劉音的梁皇寶懺是為了從痛苦中解脫。

趙茜是方舟的媽媽在10樓購攝像機配件是給方舟的。
匿名
| 發表于 2021-2-16 23:33:12 | 2021-2-21 01:26編輯
答第三題:
先說結果吧,單人作案的最大可能: 王桂芳被林芝殺死,胡海燕被林浩殺死。真是父慈女孝......
王桂芳之死
王桂芳死亡時間:18:00到23:00之間。18:30之后誰都可以進入廚房放置尸體。凌晨一點準時關上大門和石拱門。
19:30-20:30無人經過石拱門。尸體冰凍時間至少一個半小時,兇手殺人和兇手取走尸體的時間至少相隔一個半小時以上。
18:30——19:30 時間才一個小時,因此兇手取走冰凍后的尸體的時間,應該是在20:30-1:00(第二天凌晨)這段時間內。
此案相關人員只有林芝和王桂芳沒有不在場證明。(林曉博沒有取走尸體的時間)

優先考慮單人作案
先假設是胡海燕單獨作案:
胡海燕的不在場時間(18:40-19:05) 、(20:00-20:35)的并區間(18:40——20:35)超過一個半小時,勉強符合要求。可以假設她在18:40-19:05之間殺人后冷凍尸體,然后20:00-20:35之間把尸體弄走扔到湖里的。但是19:30-20:30之間是無人經過石拱門的。能夠拋尸的時間一來一回只有5分鐘。而且:
引用
村里的女人不會開車,只有少數男人會開車。
有段路比較長,開車都需要幾分鐘。因此胡海燕單獨作案完全不可行。

再假設是林芝單獨作案:
林芝不在場且無人證明的這兩段時間(22:03-22:09)、(22:12-22:23)其并區間的長度(22:03——22:23)不超過1個半小時。因此不可能是這兩段時間內殺死的人。而林芝和林曉博在18:00從王桂芳家分開后各自回家休息,18:40林芝出現在監控范圍內。
兩人的家方向完全不同,林芝返回的時候可以經過王桂芳家。那么她可以返回的時候殺人,18:30——18:40能夠將尸體送到冰箱里。在(22:03-22:09)或者(22:12-22:23)的時候取走尸體,此時冷凍時間均超過1個半小時。
林芝的拋尸時間無論是22:03-22:09還是22:12-22:23,取走尸體然后拋尸到湖里一來一回的時間都有點趕。(6分鐘和11分鐘都有點短了,何況還抱著個尸體。)也不可以先扔到山林里。因為林浩:
引用
一下午過去了,連周邊的山林里都找了一遭,就是沒有沒見到王桂芳的蹤影。
另外她也并不知道“18:30之后誰都可以進入廚房放置尸體。”因為她是18:40才回宴會廳的,或者說見到人的。
但是,我又注意到:婚禮前一天晚上22:10 宸少聽到了碰撞聲,22:20后宸少發現木板位置不對。那會只有林芝沒有不在場證明,她當時應該就在那里。但按理說她回宴會廳不應該經過那里的,所以林芝那個時候出現在那里是有問題的。
仔細查看地形圖發現,宸少住的屋子旁邊是有個空房的,就是說沒有人住在里面!
引用
隨后眾人又搜尋了王桂芳可能去到的家人家里,曉博的住處、林浩胡海燕的住處,依然毫無所獲。 一下午過去了,連周邊的山林里都找了一遭,就是沒有沒見到王桂芳的蹤影。
據文中描述,大家好像沒有進空房查驗。也不知道是否誰有空房的鑰匙,林芝大概率是沒有的。但是林芝卻可以利用木板將尸體放置到空房里,等到后來從自己家逃走的時候(就是失蹤的那天)再把尸體運到湖里。
那么如何利用這個木板進空房呢?
若將木板橫在地上,寬1米變為高1米,人的身高不足2米,翻3米的墻有一點困難。
但注意到:
引用
房屋與房屋間很緊密,鱗次櫛比,相隔均在一至三米范圍內。
若是將木板斜著放置,頭部搭在墻頭上而底部抵著隔壁的院墻形成一個直角三角形(斜邊為4米,一個直角邊為3米,另一個直角邊約為2.65米)倒是可以形成一個光溜的“梯子”。
這么一來,林芝單獨作案就是可行的。王桂芳就是林芝殺的。

林芝在此案的主要行動:婚禮前一天18:30-18:40 勒死王桂芳和冷凍尸體,22:12-22:23 取走尸體,利用廣告木板翻墻進入空房放置尸體。從自己家逃走后:去空房取走尸體,徒步到天鏡湖然后拋尸到湖里。


胡海燕和林芝合謀的話,那時間上肯定可以。不過動機上來說,這倆合謀根本不可能!

林芝失蹤和胡海燕之死
林芝家的窗外都有防護欄,而墻體有三米高,一時半會兒也進不去。那么林芝是怎么出去得呢?
先假設林浩沒有說謊,他一直守在林芝家的大門口。再假設林芝彈跳力驚人!
注意到:昨天先運進來的三袋水泥立在大門附近的墻邊,然而庭院里的水泥袋消失了,石階周圍泥土被往下挖了幾厘米。那么可以推測是有人從里面踩著水泥袋翻出了防護墻。但是翻墻后再跳下來,水泥袋按理說還在庭院里面,所以她必須從外面進去把水泥袋拖出來。
首先放火然后從房門內(非院門)出來,踩著水泥袋從里面翻出來,跳下來后躲起來。等到林浩去找人搬救兵的時候,再用鑰匙進去將水泥袋一袋一袋拖出來。文中說“他們的鑰匙均未外借。”胡海燕家大門的鑰匙只有胡海燕和林浩有。林浩胡海燕家附近路上有硬物拖動劃傷土地的痕跡。這個應該是水泥袋的痕跡。如果是林芝殺的人,她就可以把水泥袋拖到(或者說滾到)胡海燕家的大門外,然后殺了胡海燕再把水泥袋扔到懸崖下逃到林子里去。但如此一來就有個問題,凌晨一點十三分宸少聽到的呼喊聲,而胡海燕死亡時間是婚禮當天的23:00-23:30,林芝將水泥袋拖走后再殺人的話,殺人的時間就對不上了。而且水泥袋有三袋,一袋一袋的拖實在來不及。而且這種門是從里面鎖上的,她直接走大門出來之后門就不是“鎖著”的了。

那么換一種思路,但依然假設林浩沒有說謊。翻墻神器除了水泥袋外就是氣球!
由于氣球“充滿氣直徑最多能達到兩米。”且“兩百斤的人都裝得下。”一袋水泥約50kg,和一個人的質量差不多。氣球勉強能支撐下兩個人的重量。
那么可以推測,氣球未充滿時與水泥袋系在一起,力氣小的人也可以利用定滑輪的原理將水泥袋從墻體的一面拉到另一面。也就是說,林芝可以先踩著水泥袋翻墻過去,然后再利用氣球將水泥袋拎出來。
但這還是有個問題:如果是她殺的人,那火應該也是她放的。而水泥袋也已經被她拖走了,林芝無法再利用水泥袋再翻墻回去放火了。(也不是不可以但是這么麻煩的事情誰做啊。明明都可以溜了干嘛還要放火。)
除非她做了延時裝置:先設置好定時裝置再翻墻出來,然后把水泥袋拖走好去殺胡海燕。到凌晨的時候裝置自動開啟。但是文中并沒有證據表明林芝設置了延時裝置。因此僅依靠水泥袋以及氣球翻墻的話,她只可能在屋內放火之后再馬上從院墻翻出去。放火之前的一個多小時胡海燕就已經死了,如此一來人就不是林芝殺的。因此林浩一定是說謊了,而他說謊的原因只能是胡海燕也是林浩殺的,他中間一定是離開了。!

林浩說謊的話就有幾種可能。不過不管怎么樣他說謊的原因應該都是他殺了胡海燕。至于是不是因為他以為胡海燕殺了自己的母親就不知道了。
第一種可能是:林浩先殺完人再回來,發現院門開了。是林浩放的火。
林芝發現林浩不在院子外面了,于是直接打開院門,取走尸體去湖邊拋尸。林浩殺了胡海燕回來后發現自己的不在場證明沒有了!為了偽造自己沒有離開的事實,他必須偽造密室。于是他從院門進入院墻然后反鎖門,壘好三個水泥袋之后放火。然后再踩著水泥袋翻到墻頭,并利用綁在袋子上的沒有充氣的氣球構造出一個“定滑輪”從墻頭上下來,水泥袋也被弄出來了。然后立馬把三個水泥袋搬到懸崖邊扔下去。扔完直接去找林曉博!完美!但是這樣一來有個問題:婚禮前一天晚上林浩是啥時候把氣球拿走并藏起來的?兩米的氣球藏到哪兒了?即使是他在和老友打電話的時候拿走氣球,放到自己家了。他也沒有未卜先知(那會兒就覺得自己會用到氣球)的能力啊!也只有林芝自己有逃跑的計劃!
第二種可能是:是林浩殺完人再回來,過了一段時間發現起火了。此時院門是關閉的,水泥袋不見了
首先林浩回去殺人。在這段時間,由于林芝不知道林浩離開了。她把水泥袋子用未充氣的氣球綁好,壘在遠離大門的墻邊,然后放火,翻墻出去,然后把水泥袋子用氣球弄出去。然后林浩看到起火了,就去找人。這個時候林芝就在慢慢滾水泥袋子將其拖到懸崖邊,也因此在林浩胡海燕家附近路上留下刮痕。 (可以把水泥都放在氣球里然后把氣球滾到懸崖里)但可惜是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林芝放完火后必須還要去空房取走尸體,把水泥袋子弄走就是多次一舉。在時間上根本來不及,而且很容易碰到林浩。
第三種可能:是林浩殺完人再回來,過了一段時間發現起火了。此時院門關閉,水泥袋在院墻外面。
林浩殺了人回來。林芝點了火,利用水泥袋和氣球翻墻后把水泥袋子和氣球扔到墻外不管了。隨著火勢逐漸變大,被林浩發現了。林浩找到了院墻外(院子背面的墻)的水泥袋子。為了毀掉因自己離開而沒發現人逃走了的證據,就弄走了水泥袋。
當然這第三種可能也有個小bug:放火之后立即去空房(沒有時間繞道)的話,極有可能進入林浩的視野!
第四種可能:是林浩殺完人再回來,發現此時院門關閉但水泥袋卻在院墻外面。是林浩放的火。
林浩殺了人。林芝在林浩殺人這段時間翻墻,然后把水泥袋子和氣球扔到墻外不管了。林芝趁著林浩不在就去空房把尸體運走并拋尸湖邊。
林浩回來后發現了水泥袋和氣球。于是他再次利用水泥袋和氣球翻墻進去,點了火再利用這兩個神器出來。(放火才能觸動大家發現林芝不見了)然后趕快把水泥袋弄到林浩和胡海燕家附近的懸崖邊再扔下去。此時剛好離林曉博家很近,就直接去林曉博家喊人。勉強可行欸

欸不會就是不會。(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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