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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5-8-18 18:05:36 黑龍江| 2025-8-18 18:05編輯
各位吃瓜群眾,路人朋友大家好,我來自本次2025年貝克街推理大賽的參賽隊伍“今晚來打野”。

在本次比賽過程中,我們隊對第二題的解答篇嚴密性并不認可,并在8月6日向作者提出疑問,本意為探討邏輯,而作者優先嘲諷攻擊我方成員“難道你覺得兇手是秦始皇”、“送臉上的分都不要”、“我有什么辦法,硬要往牛角尖鉆”。導致我隊成員十分憤怒,并持續影響了后續數日的心情。

基于各方恩怨,現在,我將從邏輯性、謎題公正性、我方給出的解答、官答漏洞解析、評論區對線內容、作者心態分析等各個角度全方面質疑作者@愚者,請正面回應,歡迎帶上在解答篇評論區的幾位水軍小伙伴,對我方進行反駁。


邏輯有問題可以寬容,但喜歡在評論區耍小聰明,那我直接對線你,你不冤。包括我現在這個帖子發出來,拷打你的同時,我自己也接受任何圍觀群眾拷打,都是推理愛好者,直接用邏輯說話,不要找誰站臺、顧左右而言他。

一.答案的優先級

【1.推理小說、謎題與比賽】

在本篇開始之前,我先為大家論述,普通的推理小說與推理謎題的區別。

1.推理小說

推理小說是一種完整的敘事性文學作品,它通過文字講述一個包含犯罪或復雜謎團的故事,塑造人物,描繪環境,構建情節,最終揭示真相。推理小說提供綜合性的閱讀體驗,包括娛樂、懸念、人物塑造、社會批判、氛圍營造、情感沖擊等。解謎是核心驅動力之一,但不是唯一目的,所以本格派、變格派、社會派、硬漢小說、刑偵故事等百花齊放,并不局限在某一特定的要求內。

讀者作為故事的被動接受者,跟隨作者的敘述步入整個謎團,這種體驗是沉浸式的,跟隨故事發展,感受懸念、驚奇、甚至情感波動。享受的是整個故事旅程,而不僅僅是解謎那一刻。

故此,大家通常對推理小說的“解謎”具有一定程度的寬容,如并不在意社會派的案件復雜度、不在意新本格小說的可實現性,甚至有時候對于一些本格和新本格小說,只要案件的謎底足夠驚艷,很多讀者也完全接受它作為一道非fair推理。


2.推理謎題

推理謎題是一種獨立的、聚焦于“解謎”本身的智力挑戰。它通常以簡潔的文字描述一個設定(人物、地點、事件、線索),要求解答者基于給定的信息推導出唯一正確的答案,目的是純粹地測試和鍛煉解答者的邏輯推理能力、觀察力、分析能力和想象力,旨在創造一個公平、可解的智力游戲。

基于此原則,推理謎題通常有三大側重點:

精簡度:信息高度濃縮,只提供與解謎直接相關的內容,剔除無關的敘事描寫、人物深度塑造和氛圍渲染

公平性:必須保證解答者僅憑謎題中明確給出的信息就能推導出正確答案(即需要保證是一道fair推理,不得隱藏作者自認為的線索)

唯一性:通常設計為只有一個符合所有線索的邏輯答案

推理謎題像是從推理小說中剝離出來的、最核心的那個邏輯謎團本身,被提煉和精簡成一個獨立的挑戰,它去除了所有“故事性”的外衣,只剩下赤裸的邏輯骨架。正是因為不同謎題有不同的邏輯點,所以動機、行為邏輯、作案手法甚至連兇案本體都時而被省略,正是基于此種原因,謎題中的人物時常單薄如紙片、場景觀感為只為犯罪而設計。正如同不會有人把推理小說當做現實一樣,推理謎題而是更為簡單粗暴的一種表達方式,我相信在一個謎面都沒有符合實際的謎題里,不會有人覺得答題者應該嚴格從“完全符合實際”的角度約束答題。


3.推理比賽

推理比賽是一種以邏輯推理能力為核心競技內容的智力競賽活動,參賽者需要在特定規則下,通過分析線索、破解謎題、還原真相來競爭解題的準確度或綜合表現,其核心目標是測試和展示參與者的觀察力、分析力、邏輯思維、信息整合能力以及創造力。

至少在我個人看來,本次貝克街的比賽也正是基于此類,其具有明顯的競技性(設置明確勝負標準,參與者之間存在直接的評分排名)、結構化規則(隊伍人數、答題方式、時間限制、提交形式等均有統一規則)、強調公平性(所有參賽者獲得相同題目,禁止如ai/答題者之間互相討論等外部信息的介入),以“解謎”為核心(題目本質是可被邏輯推導的封閉謎題,而非原創續寫創意大賽)。

正是基于此種前提,作為比賽題目的“推理謎題”,本身應具備作為題目本身性質的公平性、可解性,并盡量具有唯一性。雖然貝克街的比賽評委的獨立人工審核機制,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局限于“標準答案”的困擾,甚至可以說,一道有多種解答的謎題、有公平性缺陷的謎題,有時也會被認可為一道優秀的謎題。但整體而言,大家顯然更愿意看到爭議較小、缺乏杠點、解答唯一的作品。

而對于“非常規”的推理謎題有時也會獲得高分的原因,我相信更多的是出于對一道題目邏輯性、創意性、驚天詭計或其他方面高度認可導致的包容,而不應以此為借口、以特例為常態,作為給其他謎題缺陷的遮羞布。

當然,我不是比賽的組織者,之前沒有參加過貝克街的比賽,甚至都沒有來過學院,如果有哪個用戶說:帖主以上說的全都是自以為是的理解,帖主沒有資格給推理謎題和比賽下定義,貝克街這次推理大賽應該是“怎樣怎樣的”,我們這不講究“唯一性”、“公正性”,這就是一個比誰和作者撞腦洞的比賽……那你杠你對,算我見識淺薄。


4.謎題的任務

那么根據以上總結,《怪盜J與六角館》的本質為一道推理謎題,是一種面向答題者的推理挑戰。而推理謎題的考核方式是多樣的,我們不是推理小說中的偵探角色,亦不站在刑警的立場上伸張正義,僅僅只是作為與出題者相對的答題者身份,解決題目提出的相關問題。

甚至很多時候,由于推理謎題中的真解答不如偽解答設計的精妙,很多作者會直接將推理的范圍限定在偽解答內,而不追求對真相徹底的推理(這一點在劇本殺“多重反轉推理本”中非常常見)

基于這些情況,在推理謎題中,出題者問什么,答題者就應該答什么,是一種基本的素養。就好比一道數學題,我們沒有權利拋開題目尋求的問題,進行其他方面的論述。

假設有一道盜竊案謎題,而出題者提出的問題是“誰的身高體型適合作案?”,那么在無法得知出題者的完整意圖時,答題者理應遵照任務要求進行答題,而不是通過強行拼湊時間線、動機等方面去追尋案件的完整真相。

嚴格遵照問題進行邏輯處理是答題者應盡的本分,超出問題外的部分,答題者有權利不予考慮,而出題者更沒有權利從“撕毀謎題”的角度,直接違背自己的問題進行解答。我不想考慮本題出題者自身的想法,客觀上來說,在出題者與答題者同臺平等競技的情形下,出題者通過問題的“絆腳石”將答題者引導到偽解答,自己卻無視石頭走捷徑直接正向推理,這無疑是一種惡劣的“題目欺詐”。

如果出題人認為案件的真相至高無上,那題目的任務就應當為:推理案件過程,并還原全部真相。這樣才能將判斷案件紅鯡魚的權利交還給答題者。




5.針對解答篇評論區部分人暴力對線

在8月6日-8月7日期間,貝克街的部分印記、灌水帖、解答篇的討論區,有部分給作者站臺的答題者提出了兩種觀點。

1.“很多人都答對了所以這題沒問題”。我現在對此直接進行反駁,因為本題是明顯的,由于作者設計謎面時欠缺考慮,而導致偽解答思考深度需要高于官方解答的題目。“復雜的邏輯與簡單的詭計”,我覺得應該是大家對于這一案的普遍評價,所以對于大部分答題者而言,前置邏輯部分思考的越少,反而更容易接近真相。有些根據匕首的描述、死者死時的狀態,直接盲猜有兩把匕首、兇手是白長皓的答題者,可以越過邏輯流排除法的步驟直接得出官方解答。我不針對所有答雙刀的答題者,但我知道肯定有一些人是這種情況,很多人湊巧和這個作者腦回路撞到一塊了才能答對,但不代表人多就有理。題目邏輯姑且放在一邊,拿“很多人都答對了所以作者沒問題”這種典型“訴諸大眾”的偽邏輯來做論點,論證這題沒問題的,請不要來我這自取其辱。

2.某些答題者認為,應該優先尊重“一個完整推理故事”而不是“題目中的文本表述”,所以雙刀匕首從整體來說更通順。那這種思路我完全可以理解,非常尊重這種敢于追求真相的態度。但同時我也想說,這部分人踐行了自己對案件真相的追求,是以推理愛好者的角度出發,我們組完成了對推理謎題的任務,是以答題者的角度出發,完成任務本身不是值得指摘的行為。

在我個人看來,從謎題角度而言,一個基于Q1-Q4任務嚴格論述、且邏輯成立的答案,不會低于一個“從故事角度來講更通順”的答案。

沒有任何道理要求已經用果推因完成Q1-Q4任務的答題者,再從故事性角度與官方解答篇對比,以讓我們證明自己答案的合理性。

好比你作者明明要求答題者們用跑步的形式去完成8000米跑,有些人跑不動了看見有車就去坐了,而我們組真的費力跑完了,結果作者開著車到達了終點,一群人用“跑步根本不可能完成8000米跑or開車就是比跑步快,所以本題就應該坐車”來否認跑步的合理性,那你們肯定是在扯淡,我不僅不服,我今天還要在這懟死你們。


【2.邏輯流與排除法】

上面的論述,是從謎題的性質分析,同為答題者不必有高低。但從這道題的邏輯性來說,我依然認為答題者的解答,要高于官方解答。因為——答題者看事情的角度可以不同,但出題人的排除法邏輯有先后之分。

在出分前為了避免暴露樓層,我將以“route單刀”簡稱我們組的答案,簡單概括總結一下,這是一個只使用一把匕首、在停電后進行殺人,完全嚴格使用時間線進行排除,且各個邏輯點、行為動機、故事性我們都可以說通順的解答。(目前我先占一層樓留空,出分后,詳細論述“route單刀”)



大家聽懂我的觀點,我不管同為答題者的“route單刀”與雙刀匕首孰優孰劣,也不想管其他答題者的雙刀匕首到底合不合理。我現在論證的是這個解答篇純屬用偽邏輯扯淡,因為作者使用了排除法進行謎題設計并基于此論述了解答篇,但整套思維邏輯里,作者根本沒有排干凈“停電后殺人”的所有情況。

這道謎題的設計是一個什么形式?



以上是作者的解答篇,也是本題目的設計思路,作者先基于謎面討論了停電后的時間線,根據排除法排除了所有他認為的情況,然后得出結論【從作案時間上沒有人能行兇】,再去思考詭計的切入點。但是如果從時間線排除那里就漏了呢?整個解答篇的邏輯性還存在嗎?



假如說這起案件是一個解謎盒子,“停電后偷匕首再殺人時間不足”就是這一案的框架,以兇器和殺人時間雙方構成的謎面,如何能給出一條解答,才是這個盒子應該破解的東西。而作者通過排除這個盒子所有的可能性,以此證明這的確是個不可能解開的盒,從而去砸毀這個盒子,那我才會覺得沒有問題。砸毀盒子本身是排除法排干凈所有解答后才能給出的下下策,換句話說,只要這個盒子里還存在解法排不掉,就沒有任何理由忽視它可能的解答,轉去直接砸毀盒子。

從排除法的邏輯而言,一個完全位于“停電后偷匕首殺人”謎面框架內的答案,應當高于一個“誤以為排除法排干凈后,不得不另辟蹊徑”的詭計解答。

【3.“奧卡姆剃刀原理”】

那么在討論過程中,部分朋友提出了一個觀點,就是“奧卡姆剃刀原理”,以幫作者論證“不應當增加其他人偷匕首的可能性?!?br />
這個論點我稍后再反駁,現在就單說這個奧卡姆剃刀原理。

奧卡姆剃刀原理是一個在科學、哲學、邏輯推理乃至日常生活中被廣泛應用的著名原則。它的核心思想可以用一句話概括:如無必要,勿增實體。用更通俗的話說就是:面對多種可能的解釋或理論時,優先選擇假設最少、前提最簡單、引入新概念或實體最少的那個。

奧卡姆剃刀本身不能證明哪個理論是絕對正確的。它只是一個啟發性的原則或擇優標準。它認為,不必要的復雜性會增加出錯的可能性,因此簡單的解釋更有可能是對的。剃刀剃掉的是“不必要”的實體或假設。如果一個復雜的假設或額外的實體對于解釋現象是必不可少的,有充分的證據支持其存在,那么它就不應該被剃掉,剃刀反對的僅僅是“畫蛇添足”。

最簡單的解釋不一定就是正確的,它只是在現有證據下更可取、更值得優先考慮和檢驗?,F實有很多例子,最初看似簡單的解釋后來被證明是錯誤的,而更復雜反而更優越、更可靠。

所以“奧卡姆剃刀”注定只能作為一個“更可取”的參考標準,而不是證明“繞遠邏輯不存在”的決定性證據。

舉個例子,1994年,前美式橄欖球明星O.J.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布朗及其友人羅納德·高曼被發現在洛杉磯家中被殺害,所有表面證據都指向辛普森。從動機方面,辛普森有長期家暴妮可的歷史,離婚后仍糾纏不休,案發前曾激烈爭吵。時間線上,辛普森聲稱案發時在家睡覺,但缺乏可靠的不在場證明,在犯罪現場發現多個指向辛普森的線索,如現場提取的毛發與辛普森的頭發相同;警方在現場和辛普森住宅發現的血手套是同一副,兩只手套上都有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血跡;在辛普森住宅門前小道、二樓臥室的襪子和白色野馬車中都發現了辛普森和被害人的血跡。

如果按照奧卡姆剃刀原則, 那很顯然,最直接、最“簡單”的解釋就是辛普森是兇手。但為什么這個“簡單解釋”在司法實踐中失敗了?因為追求表面“最簡單”所依賴的邏輯鏈本身是不可靠的,因為它忽略了人為錯誤、偏見和程序正義帶來的巨大復雜性。 在人類事務中,尤其是在涉及權力、偏見和復雜程序的地方,追求“最簡單解釋”有時會遮蔽更深層次的真相或導致嚴重的偏頗。真相往往隱藏在表面的簡單性之下,需要耐心、嚴謹地剖析必要的復雜性才能觸及。

我不要作者或誰來跟我說,“某種假設不符合奧卡姆剃刀原則,題目中沒有明確指向,所以禁止思考題目外的其他作案可能”,我們在進行的是一個推理比賽,我自然會認為我們應該深度推理,盡可能多地考慮各種可能性,并加以嚴格論述。除非說這比賽默認寶寶巴士,大家都禁止細想,這才是不合理的吧?

而且這道題從答題者的角度,如果要遵循奧卡姆剃刀原則,我們到底要如何區分?

1.如果通過一把匕首就能殺人,就盡量不需要第二把。(優先考慮1把實體的情況,符合奧卡姆剃刀原則)

2.如果蕾蕾通過10分鐘就能殺人,就不存在通過12分鐘殺人的可能性,所以排除12分犯罪者的嫌疑(這是一個偽邏輯!不適用奧卡姆剃刀,奧卡姆剃刀可以對“可能性”進行主觀抉擇,但它不可以“證偽”,即你不可以因為“某件事不符合奧卡姆剃刀的美學,就判定它不成立”)

如果此案要用奧卡姆剃刀來說事,那么只需要單刀且沒有引入其他概念的route單刀解答,應當高于增加了實體的雙刀匕首解答。


從謎題角度而言,一個完全基于問題進行果推因論述的解答,不應低于一個“從故事角度更合理”的解答。
從邏輯性而言,處于“停電后殺人時間不足”謎面下的route單刀解答,必然高于“砸毀盒子”的官方解答篇。
從奧卡姆剃刀原則來說,只通過一把匕首進行作案的route單刀,比起需要增加實體的雙刀匕首解答,應當更優先被考慮。

故此,【如果route單刀的邏輯成立,那么官方解答篇的假匕首就應當被認定為優先級更低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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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樓主| 發表于 2025-8-19 18:00:06 黑龍江| 2025-8-19 18:02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我覺得很不高興的是,明知道第二題是有爭議、有問題的,但很多人還在裝傻充愣試圖“平息事端”。
這道題從解答篇開始的8月6日我開始不滿,很消極覺得應該棄賽,一直到第三題結束我才恢復精力,抱著怨氣盤了6天,不為別的,就是想進前十給這個作者差評,而從8月6日起,一堆人就為了分數or人脈or論壇的和諧度or維護誰的面子在粉飾太平,非要說這道題沒有問題。
包括我現在發了帖子,我和作者直面對線,很多人為什么不從邏輯的角度進行敘述,而要從“沒必要吵架”的角度發言。
我發貼的訴求不是為了分數,更不是為了任何事,這就是單純一場因為他的垃圾邏輯和態度,而讓我厭蠢的恩怨局。請不要從任何角度試圖帶偏我的初衷和態度。
我希望你們中的很多人能對得起這個APP的開幕語,忠于事實,歸于邏輯,以上。
13 | 發表于 2025-8-19 13:39:21 四川| 發自安卓客戶端
懶得看全文的朋友可以來看我的總結。
一123,是關于推理謎題和推理小說區別的探討,和第二題關系不大,可以不看。
一4, 暗示第二題的設問部分有惡意引導的嫌疑。
一5,①有人答對,不代表題目和官答沒問題,可能是腦電波剛好對上。②題目有個表面的框架,只有排除掉所有可能,才能打碎這個框架,樓主認為并沒有排除掉所有可能,框架內依然可以找到合理解答。③基于 “②” 的觀點,根據奧卡姆剃刀原則,框架內存在的答案的優先級,打碎框架后的答案。
二1,①行為邏輯可以參考,但不能作為絕對的推理依據,可能會因為一些邏輯之外的事做反常舉動。②題目中很難判斷兇手思考問題的深度。
二2,這部分是探討題目本身的邏輯問題,感興趣的可以仔細看看,我沒看過題,所以我懶得看。
二3,題目的論述標準不統一,一會兒以題目中的設定做論述,一會兒以現實的標準做論述。而題目設定和現實高度不一致。
二4,對“誰有能力做到某件事誰就是犯人”這一推論的不認可。
二5,非常單純的噴!
5 | 樓主| 發表于 2025-8-18 18:05:56 黑龍江| 2025-8-19 09:41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二.邏輯謬誤

本部分將對作者與評論區的各種偽邏輯進行整合,先敘述這些邏輯錯在哪里。

【1.用行為邏輯排除作案可能】

我們先來看看這題的第一個問題,“請從作案時間上排除每個人的作案可能(除兇手)”。

我們姑且認為作者提出Q1中的“排除作案可能”=“證明沒有作案嫌疑”,那什么叫做排除嫌疑?核心含義是:通過調查、取證或評估,確認某人或某事物與特定的事件無關,從而將其從可能的涉及者名單中移除。

我們作為推理謎題的解答者,當一個案件的問題要求我們“找出兇手時”,我們需要通過確鑿的證據,證明某個角色一定為兇手。既不足以證明角色有罪,又不能證明角色無罪的,則認定為邏輯鏈不足(在暴風雪山莊中,如果能嚴格排除其他人的嫌疑,那剩下一個也可以認定為有罪,反證法的邏輯鏈也是視為充足的)。

但排除嫌疑是一個“證否”邏輯,通常需要達到較高的證明標準,即能夠合理地確認其與事件無關,而不僅僅是“證據不足以證明一定作案”。證據不足的情況可能導致“無法認定嫌疑”,但不一定等同于“完全排除嫌疑”。

假設一個案件中被害者死于12:00-13:00,他的妻子當天沒有不在場證明,但是也沒有方式證明他的妻子在現場。那么則鑒定妻子“有犯罪的可能性,但是沒有充足證據”。那么基于“找出兇手”的角度,在沒能推理出妻子完整作案鏈時,應當判定其疑罪從無。而如果謎題的問題要求答題者論證“排除嫌疑”,則必須幫助妻子找到絕對的不在場證明,或者判斷她一定不在現場,而不能從“沒有足夠指向證明她在現場”來論證她一定沒有作案嫌疑。

那么行為邏輯是否能達成一個“較高的證明標準”呢?

行為邏輯指的是個體或群體在特定情境下,一系列行為背后所遵循的內在規律,它試圖解釋“為什么”某人或某物會做出這樣的行為,以及這些行為是如何連貫、有序地組合在一起的。

通常我們在分析案件角色的行為邏輯時,可以從目標驅動、習慣與模式、認知決策等進行較硬邏輯的分析,但同時行為邏輯也受情緒、突發事件、環境等多重因素的影響。

通過行為邏輯的確可以初步評估角色參與犯罪的可能性,然而,“較高的證明標準”意味著絕對、無任何合理懷疑地排除嫌疑,這在以人類為主的犯罪活動里是很難嚴格證否的。

為什么會導致這樣的情況,以下為論述:

1.行為邏輯依賴于可用數據,但數據總可能有缺失或錯誤,調查者可能無法獲取所有信息。比如偵探看到一個人連續30天購買一杯奶茶,是否證明這個人很愛喝奶茶?不能,因為他只是恰好每次出門都忘記帶零錢,而一杯奶茶8元,他購買奶茶可以花2元坐公交車。

2.行為模式不是鐵律,人可能做出反常舉動(比如情緒、突發事件),這無法用邏輯完全預測。比如有一個人是一位公認的模范市民,他幾十年如一日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從未有過闖紅燈或超速記錄,現在交警發現有人進行了違規的駕駛操作,能否直接排除這個人的嫌疑?不可以,因為真相其實是他年幼的獨生子在車上突發嚴重過敏,呼吸困難,他著急趕去最近的醫院,所以一腳油門闖了紅燈。

3.嫌疑人智商的不確定性。人類是復雜的個體,一個人喜歡吃米飯,不代表其每餐只能吃米飯。同樣,在案發現場發現兇手吃了米飯,并不能證明不愛吃米飯的小明就沒有作案嫌疑,一切基于單條行為判定的邏輯都有一個不可解決的難題,那就是“兇手是否足夠聰明,能夠預判偵探的預判,而導致做出一些增加風險的事。”

那么我們再回到上一節論述的例子,假如蕾蕾通過10分鐘就能作案,但是有一條推理思路,證明兇手花了12分鐘才完成作案,那么能否證明蕾蕾沒有嫌疑?不能,因為蕾蕾可能足夠聰明,知曉金警官也能推理出“蕾蕾10分鐘就能作案,沒必要花12分鐘”,進而得出“蕾蕾沒必要增大2分鐘的作案時間,增加自己被發現的嫌疑”,再得出“所以蕾蕾不可能犯罪”。

正是因為不知道兇手是否有足夠的能力,逆向推理偵探所得的推理,并基于此“故意做出增加自己風險的事”而“反向排除嫌疑”,所以“排除嫌疑”是不可以基于“不必要”的原則而進行排除的,這和上節論述的奧卡姆剃刀原則有相似之處。

故此我們總結一下結論,行為邏輯不能保證絕對嚴格排除作案嫌疑,因為總有未知變量和懷疑空間,邏輯推理本身是有限的工具,無法覆蓋所有可能性。


【2.推翻“前提”之后,保留“結果”繼續論述】

這也是我認為最神奇,也是最難以理解這位“邏輯流作者”的點。首先我贊成這位作者所說的,邏輯不是一個點,而是一條鏈。作為推理謎題的信息不應是孤立的,而是通過鏈條緊密相連,最終形容一個嚴密的邏輯網,但是邏輯網的前提是不是它的節點能要正確拼接呢?

根據問題的具體條件和需求,選擇一個清晰、合理、不重疊的標準來劃分不同情況,這是分類討論的核心和起點。



就像在本圖中,劃分出一個類別,在該類別的前提下獨立地進行推理、計算,這是邏輯流的分析原則。

本案中我們可以視為“兇手在停電后作案嗎?”定為前提A,把“兇手和偷盜者為同一人”定為前提B,那么基于“停電后兇手單人作案”與“停電后兇手搶劫匕首作案”、“停電前兇手單人作案”、“停電前兇手搶劫匕首作案”,是至少四個分類下,應該不同情況不同討論的問題。但是本文的作者卻多次離奇地選擇了“邏輯嫁接。”

什么叫邏輯嫁接?以宴會廳賓客們為例,作者謎面中給出的原話是這樣的:
引用
可以確定其他賓客停電的時候都留在了1號島,電力恢復之后也沒有離開過1號島,因此,兇手鎖定在在場的這些人當中。

那么我們自然可以得出這句話的意思——“因為殺人事件在8:30停電之后,所以兇手必然在8:30后需要離開1號島,那么其他賓客停電時都在1號島,所以兇手不會是賓客,只能在剩余的在場6人之中?!?br />
OK,那么現在作者的謎底出現假匕首,整個時間線修改為25分到30分,所有賓客就理應沒有不在場證明了,那這些賓客的嫌疑是不是應當再次討論了呢?為什么作者還能繼續將賓客沒有嫌疑,作為一個明確的結論,繼續在6個人里進行排除法呢?明明都已經改變了前提,事件的“因”已經不成立了,“果”要如何獨立于“因”存在呢?



正是因為本題作者多次的前提嫁接,導致整個解答篇簡直是一張邏輯漏洞百出的網。

在邏輯論證中,有效的前提是結論的基礎。如果前提被推翻,那么結論就失去了支持。繼續堅持結論而不提供新的證據或修正論證,相當于“無視反駁”或“強行維持原立場”,這違反了邏輯推理的基本原則:結論必須由有效的前提推導而來。

如果看不明白,我可以舉個更簡單的例子:“因為吃糖會導致糖尿?。ㄇ疤酇),小明得了糖尿病是因為他愛吃糖(結論B),所以我們砸掉了賣糖的店鋪(結果C)?!?br />
現在前提被推翻:科學證據顯示,吃糖不是糖尿病的直接原因(A被推翻)。而砸了店鋪的人繼續用“因為小明吃糖影響了健康”(B),并繼續論述“因此我們必須砸掉賣糖的店鋪”。這里,結論B被保留,結果C被保留,但前提A已無效,整個論證變成了為了掩飾結果C過失的逃避型謬誤。

【3.在“謎題的設定”與“基于現實的邏輯”中橫跳】

在討論這個問題前,我先請看這個帖子的所有人去思考一個問題,《怪盜J與六角館》到底是基于什么世界觀的推理?

比如說本次大賽的第三題,是一個明顯的新本格題目,一套“利用時鐘館獨特的特殊結構”進行的犯罪,這種館在現實中可能無法構建,但是基于作者所給予的設定,可以進行一套嚴格的論述。答題者不必考慮“館是否應該存在”、“館的建筑材料是什么”等額外的因素,僅需以作者所提供的信息推導謎底,那這是一種強設定的推理。

再比如本次大賽的第四題,是一個完全基于真實新加坡情況的題目,沒有任何超越現實的設定,即使很多事作者沒有特地來提供線索,答題者依然可以利用生活常識,對一些事情進行合理推導。而超出現實的猜測(比如有人能飛檐走壁)就是一種被默認證明為無效的推理。

但是《怪盜J與六角館》目前完全處于一種神奇的疊加態,它分明使用了很多類似于強設定的條件:比如無論緊急快慢基本都在2-3分鐘內走完走廊,金警官帶著小金一路奔跑,所用的時間和管家是一致的,大家都恰好那么微妙,一秒不多,一秒不少。結果解答時又經常以“現實角度”盤邏輯,比如在解釋王敏成無法作案時,作者的原話內容如下:“你不能只考慮路線上的理論可能,而忽略了實際情況。首先,他是否能在拿著雕塑時保持同樣的奔跑速度是一大問題。其次,從宴會廳到停車場的時間,再加上襲擊兩位受害者并處理線索的耗時,也不能完全忽略。”

我不管這到底到底應該盤理論,還是應該盤現實,但是我們是不是應該有一個基本的標準,而不是任由作者在“這是一個偏設定系的推理,應該忽略部分現實因素”,還是“這是一個基于現實的推理,不可以把它粗暴的果推因,只考慮理論可能”的雙標中反復橫跳?

你作者不能說駁斥其他人的想法時,用“這個東西不符合現實”來進行論述,但是自己題目、解答篇空降邏輯時,又要說
引用
理所當然也出現了邏輯流標志性的通病——為了卡住某些可能性,一些人物會出現怪誕的行為。例如兩位警察走錯路、主角停電不回去展廳、侄女停電還要趕著回房間等等

你的謎題都已經是一個怪誕偽人行走六角館的世界觀了,解答篇空降的概念也一套接一套的,卻要在“不符合現實”和“不符合設定”兩套標準間來回橫跳約束解答者。這你讓我怎么服氣呢?

如果說只考慮設定,我想請問“白長皓有偽造匕首的能力”是從哪里來的?這是不是算增加了隱性條件、空降邏輯?畢竟題目中白長皓只描寫有鑒定和維護古董的能力,可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他能偽造出一把逼真的匕首。如果允許考慮現實因素,那請問孫夫人偽造匕首的可能性到底是從哪排除的?
引用
它在幾百年前流落于國外,被一位私人收藏家收藏至今,后被孫女士以高價買回來,經過由鄙人鑒定,你們才得以一窺其真容。

作者這里是不是明確寫了匕首是孫夫人高價買的?為什么白長皓空降一個偽造匕首的能力就是合理的,有能力鑄模的、作為匕首主人、將匕首買回來的孫夫人偽造匕首就是不合理的?

推理謎題應遵循“公平游戲”規則:答題者基于給定信息應能推導出唯一或合理答案,而不依賴外部知識或作者意圖。隱性增設現實條件,相當于移動球門柱,使謎題成為“作者中心”而非“邏輯中心”。作者用現實條件“拯救”謎題的可解性,但未在謎題中證明這些條件的合理性。答題者被迫猜測作者的隱含假設,而非應用邏輯推理。

答題者可能因嘗試忽略常識而犯錯,但作者卻能在“常識”和“設定”之中來回橫跳,這測試的不是邏輯能力,而是對作者心理的揣測,作者并沒有從邏輯上說服我們,只是以“作者創造的世界作者為鐵律”的角度進行信息差打壓。

【4.進行犯罪假定滑坡,用白長皓“有能力犯罪”,論述其“必然犯了罪”】

以下是作者解答篇原文鎖定白長皓的原因,在作者自認為排除法后,借陳順安之口,空降了一個只有白長皓能造刀的假設,并以此為基點進行論述。

引用
大家陷入沉默,過了一會兒,順安恍然大悟,然后用堅定的語氣下結論:“我知道了!兇手殺死孫蔓玲的是另一把匕首,事實上‘徐夫人的匕首’根本不可能是兇器,那千年文物早就已經鈍了,又如何能做到一刀斃命呢!而制造這把贗品的正是小白,他就是本案的真兇?!?br /> “不對吧,兇器上并沒有提取出任何的指紋,你憑什么說它就是屬于白先生的呢?”
“因為只有他能有條件制造假匕首,他對匕首的材質、尺寸、花紋都非常熟悉,也只有他曾經近距離接觸正品——其他人只能離2米遠觀?!?br /> “但他使用假匕首殺人,難道就不怕警方事后檢查嗎?只要查出匕首是假貨,他的詭計不就功虧一簣啦?”
“當然不怕,到那時候,他大可以說自己鑒定的時候就知道是假,不過是死者為了偽裝自己有錢,逼他這么干的,把造假之事推得一干二凈。警方如果找不著真匕首,就不能拆穿他的謊言。至于行兇過程也很簡單,他先在斷電前殺害死者,然后通過斷電將真貨偷走,假裝被襲擊,制造出一個‘絕對不在場證明’!”

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這段邏輯的前因后果,作者的論述過程中,先認定有一把假刀,然后鎖定白長皓是兇手,再開始補充白長皓造刀的條件和目的。而作者所謂只有白長皓能造假刀,是一個沒有任何嚴謹論證,僅靠著一句“白長皓對匕首的材質、尺寸、花紋都非常熟悉,也只有他曾經近距離接觸正品”進行了條件論述,并且根據“斷電前殺害死者,然后通過斷電將真貨偷走,假裝被襲擊,制造出一個‘絕對不在場證明’”進行了目的論述。

我們分析一下這個條件和目的到底成不成立,夠不夠鎖白長皓。

“白長皓對匕首的材質、尺寸、花紋都非常熟悉”,是否構成白長皓“可以造假”的充分條件?一個人對一件事物熟悉,所以就能偽造出一個一樣的不被發現?請作者開麥前先自己想明白,這可是一把戰國的古董,要什么樣的造假技術能讓那么多專業人士圍成一圈的時候不發現,題目中的設定夠不夠答題者“不加任何違背奧卡姆剃刀的隱性假設”以推理出這個信息。

“只有白長皓曾經近距離接觸正品”,是否構成“只有白長皓能造假”的必要條件?不,我們上面都已經說了,作為主人的孫夫人為什么沒有條件碰觸這把匕首呢?

“白長皓根據【斷電前殺害死者,然后通過斷電將真貨偷走,假裝被襲擊,制造出一個‘絕對不在場證明’】”,是否夠達成一個目的的論證?這是一個完全基于作者上述一大堆漏洞百出的排除法后,以行為邏輯論述“白長皓有造假刀的理由”,那我想請問孫夫人造假刀沒有理由嗎?孫夫人不能騙保嗎?【而且請作者盯著這段字告訴我,如果“只有白長皓能造假刀”的邏輯在故事里是成立的(比如陳順安能簡單推理作為結論),那“白長皓造了一把全世界只有自己能偽造的假刀去殺人”是基于一種什么樣的行為?請從正面的角度進行論述,而不要靠你解答篇里那種所謂的“被發現了也沒關系”的狡辯式推理】

這一套看似有道理的鎖定白長皓的邏輯,完全是典型的先“假定嫌疑人,再給他扣上罪名”,是欲加之罪。解答篇的邏輯完全不足以支撐白長皓造刀的唯一性,如果作者想用排除法論證白長皓是兇手,你是不是應該先論述,其他人造刀為什么不行?而不是先通過排除法排除了其他人,再以一個裝模做樣的正向邏輯對白長皓進行鎖兇,再試圖從作者角度補充牽強的論據,給陳順安一拍腦子的斷罪結論進行“站臺”?

這難道不就好比無能的偵探,在幾個嫌疑人中找不到兇手,然后拽了一個人開始硬給他安置罪名嗎?用片面的論據“一個人有A能力,那就有B能力”進行充分條件論述,以作者自以為是的假定“只有白長皓能造假”(完全不考慮其他人)進行必要條件的論述,用“我已經排除掉其他人,所以只剩白長皓,那給白長皓造刀就是為了殺人”進行目的的論述,這不就是以你作者角度對著白長皓強行摁頭認罪嗎?

【5.混淆作者邏輯與題目邏輯,以作者身份“訴諸權威”】



以上是作者在評論區內回復我們組的內容,當我們提出部分質疑后,作者告訴我們“作者告訴你,這把匕首只有小白鑒定過,而且老早就被海外私藏”、“這題邏輯線就是這樣,送臉上的分不要”。

我現在我就明確對線你這個作者,上面你解答篇鎖兇白長皓邏輯問題我已經都給你摘出來了,為什么孫夫人能造刀,理由我也給你在評論區說了。你回復我的是基于你是作者,你在空降邏輯對我們組的答題人進行信息差打擊,你認為你是作者,你就是這道題的權威。我現在不僅質疑這道題,我也質疑你。以上你的那些論據全部都是你的作者邏輯,而不是這道題目中題干中能充分推定的邏輯。

我不要你用你那個連排除法都排不明白的智商,開著天眼,站在上帝位置跟我說“作者告訴你”。我要你站在答題人的角度,站在出題人的角度,以一個解答者的視角告訴我“用XXX邏輯可以論證XXX”,用“XXX邏輯可以排除孫夫人造假的嫌疑”,懂嗎?答題者和出題人沒有高低之分,真不知道你哪來的傲慢和權利,和認真對待你這個漏洞百出的題目整整48小時的答題者們這樣說話。

如果你那個腦子就理不清這個問題,你可以選擇一開始就閉嘴,而不是挨打了又來跟我們嘴硬,“你們這個不行,那個不行”。請從邏輯的角度對話,不要用一個在地上打滾的身份來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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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表于 2025-8-18 18:30:40 江蘇| 發自安卓客戶端
這題硬邏輯確實很生草的,我更相信雙匕首的原因是我試圖猜測作者創作意圖時,更愿意相信作者是在Q里玩一種類似于“敘詭”的東西,這些東西都是作者為了這個核詭包的餃子。這種思路于推理本身到底相不相干呢,額,我不好說。
| 樓主| 發表于 2025-8-18 18:39:26 黑龍江| 2025-9-5 13:46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三.route單刀路線的論證(已補樓層)
今夜來打野(10樓)
| 樓主| 發表于 2025-8-18 18:50:55 黑龍江| 2025-9-1 11:03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四.官方解答篇全邏輯漏洞解析

那么上述我講的都是分清作者的偽邏輯,現在我們從解答篇的角度,具體看其中都有哪些問題,或者說作者到底怎么誤導了其他人,讓有些人覺得他好像在一本正經的講道理。(因為帖主沒有權利轉載,請對照解答篇自行對照)

【1.錯將不同前提條件“并列層級”】

在解答篇中,作者先借由金警官的對話提出假設“兇手必然是在電力恢復——也就是8:35之后才動的手”,這是第一部分推理的前提條件。

作者基于嚴格的時間順序論述了滕管家與白長皓的作案嫌疑,是以“到達4島時間”的單邏輯排除法,可以視作成立。

而在論述王局長時,作者突然引入了一個新的概念——“王局長必須先偷刀,后行兇,也就是必須經過4島?!?br />


但是我們在上一節已經論述了,“停電后兇手單人作案”與“停電后兇手搶劫匕首作案”、“停電前兇手單人作案”、“停電前兇手搶劫匕首作案”,是至少四個分類下的討論,“停電后殺人”是前提1,“兇手搶劫某人匕首后殺死被害人”是前提2,這兩個前提是邏輯流中“且”的關系,解答篇這一層論述明面上只是論述停電前提,但其實這一節是復合前提。



關于“且”邏輯,給大家舉個例子:網購優惠券,訂單滿100元(邏輯1)且 商品參與活動(邏輯2),可抵扣20元(結果)。

我們假定活動商品為巧克力,那么有以下的情況:

1)花了800元(訂單滿100元為真)買巧克力(商品參與活動為真) = 兩個前提同為真,結果輸出為真,優惠券抵扣20元。

2)花了40元(訂單滿100元為假)買巧克力(商品參與活動為真) = 1邏輯為假,2邏輯為真,結果輸出為假,優惠券不可使用。

3)花了800元(訂單滿100元為真)買面包(商品參與活動為假) = 1邏輯為真,2邏輯為假,結果輸出為假,優惠券不可使用。

4)花了49元(訂單滿100元為假)買面包(商品參與活動為假) = 1邏輯為假,2邏輯為假,結果輸出為假,優惠券不可使用。

也就是說當我們判斷一條"復合的且邏輯"時,先判斷它是否符合邏輯1,滿足邏輯1,再判定是否滿足邏輯2,邏輯12是相互獨立的。滿足邏輯2,并不能代表滿足邏輯1。

而在解答篇中真正引入“兇手搶劫某人匕首后殺死被害人”的前提,則是在作者論述完整第五節后,在第六節引入的新概念。也就是說觀眾很容易直接順著作者的章節劃分,被作者誤導,把兇手搶劫某人匕首后殺死被害人列為同一個層級的前提。



作者其實排除的是“停電后+兇手搶劫某人匕首殺死被害人”的情況,前提2的排除其實僅限于前提1為真的情況下,但作者直接將前提2與前提1并列為第五節與第六節的假設,讓人誤以為“兇手搶劫某人匕首殺死被害人”已經全部被排除了,使得自己的解答篇乍看之下好像有理有據。


【2.刪減嫌疑人范圍,把“偷匕首”默認為“殺人”的附屬事件】

在這一節論述中,我想讓大家思考一下,偷匕首與孫蔓玲死亡事件的嫌疑人范圍到底是不是一致的。



這就是作者眼中的《怪盜J與六角館》,無論是從解答篇思路,還是從作者在評論區說的內容,都很明顯可以看出來,作者就是認定“因為需要殺人,所以才要偷匕首。”

(這一點我也要和某一位朋友說,你之前和我論述,“殺人者=偷匕首者”必然成立,其實根本不是從事件邏輯的角度出發,你只是被這個作者一起帶進去了。因為“偷匕首”與“殺人”這兩件事恰好出現在了一個謎題里,所以你們默認這兩件事一定是有強關聯的,但實際上這是個基于“要不然作者不能這么刻意去寫”的偽邏輯,而不是事件的邏輯

正是由于作者自己把偷匕首當做了孫蔓玲死亡事件的附屬品,所以他自然不會把作為被害人的孫蔓玲,當做是偷匕首的嫌疑人。因為大事件包含小事件,既然孫蔓玲不需要殺人,孫蔓玲自然不去偷匕首,我想這就是作者會在這里犯錯的原因。而實際上,偷匕首事件,自然應該增加孫蔓玲作為嫌疑人的可能性。

【3.用行為邏輯暗中刪減硬邏輯敘述】

解答篇原文如下

引用
首先排除死者,要是她搬了雕像就沒必要多此一舉讓蕾蕾過去。而在座的這些人里只有管家和蕾蕾、小白有雕塑室房卡權限,如果是蕾蕾卡門,她完全沒必要說出門開著的事。剩下兩位都可以卡門,但關鍵在于卡雕塑室的門是為了什么……

首先我先強調,我知道很多答題者,包括我們隊自己都是用“蕾蕾如果偷匕首沒必要主動說雕像室的問題”以排除蕾蕾的嫌疑,但是這種邏輯到底是哪里來的?——“一個面向大眾的推理比賽題目的角色,應該不至于出現足夠逆向思維/心里博弈的智商”,說白了,這條邏輯是基于場外信息。因為我們不相信這種比賽題目會反常規,所以我們默認“既然蕾蕾提供了信息,蕾蕾就不是干了這件事的人”。

但這是一種答題的技巧,而不是基于事件的邏輯,身為作者到底有什么理由出于答題邏輯去排可能性,用輕飄飄一句話帶過蕾蕾的作案嫌疑?

這里表面上是作者得出了一個答題者們大多都能得出的答案,并且通過省略的方式沒有詳細論述過程,但是實際上是直接吞掉了一整套“A疊加B作案計劃(雙重詐唬)”的作案可能。(包括后面的推理全都吞掉了嫌疑人雙重詐唬,這在“證否”邏輯里是根本不可以用的)

【4.通過陳順安錯誤定義王局長離開5島的時間】



這段敘述內容出現在“假如小白是偷盜匕首的人,王局長可以搶匕首再殺人”的陳順安臺詞中,我們看這一條敘述的邏輯,作者認為,當小白是偷盜匕首的人時,王局長必然需要通過4島去搶匕首,而通過5島去4島需要避開陳順安,所以王局長離開5島的時間只能是31分。

單指這一條路線,那的確沒有問題,但是作者后面又加了個(補充:此處即便假設是管家卡門+偷匕首+被搶奪匕首,也是同樣的排除邏輯)。

管家在哪里?管家在1島,如果匕首在管家身上,王局長根本不需要躲避陳順安去4島,直接通過5-2-1的路線去1島,那他30分的時候就可以離開

基于“小白是偷匕首者”的論述中,定義了王局長離開5島的時間是31分。那現在既然路線變了,前提都變了,作者你的結論為什么不改呢?你到底是怎么把管家偷盜和小白偷盜的5島時間,“合并同類項”的呢?

【5.強行讓匕首綁定小白】

“只有小白能造刀”的邏輯問題,在上文中已經駁斥過了(至少孫夫人也能造刀),這里繼續說“別人在無偷盜真匕首的計劃下,無法提前使用假刀殺人”的邏輯問題。

用假刀殺害孫夫人的兇手,是否必然有“偷盜真匕首的計劃”?

如果解答篇的邏輯可以視為真理,那么在六角館這篇謎題的世界里,所有人都知道只有小白能造假刀。那假設有一個兇手需要殺人,他需要去偷真刀額外去做這一套時間詭計嗎?根本不需要,反而是明確讓警方知道“兇器是一把假刀”,才更能將嫌疑引到小白身上。畢竟按作者的邏輯,殺死死者的兇器全世界只有小白能造,那我作為一個兇手,我還管什么真匕首?我就拿小白造的假匕首去殺人,必定能嫁禍給小白。

所以殺人和偷匕首,在邏輯上完全可以是獨立的兩件事,在討論殺人案件時,不可以把偷匕首事件直接綁定。而官方解答篇全程把偷匕首當做殺人的前提,請作者自己先論證,這兩件事為什么能存在必然的邏輯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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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樓主| 發表于 2025-8-18 18:54:39 黑龍江| 2025-9-1 13:08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五.評論區討論中的各種問題(以下涉及暴力對線)

1.20樓,作者單方面禁止兇手拿著假匕首去殺人



為什么兇手可以在沒有偷真匕首計劃下,直接拿假匕首去殺人,邏輯我在上一part已經給了。兩件事的關聯現在完全是虛空聯系上的,為什么大家認為其中沒有必然聯系,反而要大家進行論證?難道不應該你作者自己證明他們有聯系嗎?

請作者論述為什么殺人者必然要去偷真匕首?邏輯到底在哪里?

2.23樓,作者寬泛允許小白作為一個漏洞百出的犯罪者,卻不允許其他人成為有漏洞的犯罪者



作者說這題兇手計劃漏洞百出,ok,我可以理解,畢竟推理謎題中巧合意外也時有發生。那請問,你作者既然能假定人物有缺陷,那為什么其他人不能是完全想不到能構成“匕首與停電時間”謎面的犯罪者?我可以接受你謎題有自己的邏輯,但你作者為什么雙標呢?為什么小白犯罪就允許他想不到,其他人犯罪就得算無遺策把以后事情全想明白了才叫“有犯罪可能性”?

3.36樓,把各種假設性簡單定義為“題目里沒有線索描寫”



首先你這個溝槽的解答篇,小白造把假匕首,完全是一個孤證,因為陳順安看著匕首很鈍失去實戰能力,加上小白鑒定過這把匕首,就特么空降了一個“小白能造假匕首”的神邏輯。你作者安上你的大腦,跟我們說說,這個結論到底是特么“求證”出來的(即所有線索均指向這唯一結論),但是根據一條孤立的線索“假設”出來的。

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你題目沒辦法嚴格求證的東西,答題者是不是應該大膽假設?如果不允許假設,你特么解答篇這個狗匕首又是從哪出來的?

你自己都能大膽假設了,其他答題者在沒有增設任何實體的情況下,去盤假設性的邏輯,憑什么被你直接說成“沒有線索就不可以這么盤啊”?大家怎么盤是被你題目限制了還是怎么著???題目有各種假設性,這不是你作者自己的問題嗎?不是你寫了個漏洞百出的題?你不自己封鎖窟窿,你反而高高在上跟其他答題者說“你們不能這么盤”?我們是在這公平解題呢,還是聽你“推理大師”講座來了?

大家到底憑什么不能提出假設呢,如果推理不能發散思維,那你把你那個B假匕首給我吞下去,我不要看到解答篇出現謎面里沒有的實體!

4.62樓,自己的邏輯不排干凈,反而懟答題者


我們組的評論我也就不打碼了,為什么賓客嫌疑排不干凈,我上面都已經說過了。

我現在告訴你這個作者:不是答題者非要盤賓客,是你漏洞百出的垃圾題,連最基礎的賓客嫌疑都排除不了,你還有臉反問我們?

是我們組就也跟著你的智商,玩邏輯嫁接,才叫會答題是嗎?我甚至不知道你怎么有臉在銀古的帖子二次回復說,“有人提出奇怪的前提”,都被撕臉上了還在那嘴硬。

犯罪者不會是外星人,因為我們組不會盤謎面沒有的實體。犯罪者也不會是秦始皇,根據時間秦始皇這個時間點已經死了,這些不用你作者排。但犯罪者可能是賓客,因為他們一窩人就在犯罪現場的建筑內,案發時間誰也沒有不在場證明,懂了嗎?


5.66樓,當答題者質疑Q1-Q4時,說“中文容易過度理解”



讓我們看看謎面的Q1-Q4到底怎么問的。



請作者跟大家說說,我們哪里過度理解了?“從作案時間上排除每個人的作案可能”是不是你白屏幕黑字,自己打下來的?

來,翻譯翻譯。

Q1: Please exclude everyone's possibility of committing the crime based on the time of the offense (except the murderer).
Q2: Please exclude Chen Shunan's possibility of committing the crime (self-verification).
Q3: Who is the phantom thief J that stole the dagger?
Q4: Who killed Sun Manling?

Q1:犯行時間から、容疑者(犯人を除く)の可能性を排除してください。
Q2:陳順安(チェン?シュンアン)の犯行可能性を自己証明で排除してください。
Q3:短剣を盜んだ怪盜Jは誰ですか。
Q4:孫蔓玲(スン?マンリン)を殺害したのは誰ですか。

Q1: ?? ??? ???? (??? ???) ? ??? ?? ???? ?????.
Q2: ???? ?? ???? (?? ??? ??) ?????.
Q3: ??? ?? ?? J? ?????
Q4: ???? ??? ??? ?????

翻譯成哪種語言方便你詮釋你偉大的謎面設計?。磕姆N語言可以讓我們這些lowb的讀者理解出“作者希望大家不只是從時間排”的含義啊?

6.86樓,說靠Q1答題的答題人都是不看題目?玩場外?



不好意思,我被作者不要臉的說法整笑了,Q1-Q4是不是你作者自己寫的?題目是不是你自己設置的?我們按照Q1-Q4進行盤題,叫做場外嗎?叫做不看題目嗎?

人可以沒有邏輯,人不能不要臉。邏輯有問題,我只噴題,不要臉,那我噴的就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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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于 2025-8-18 18:55:34 黑龍江| 2025-9-1 17:54編輯 | 發自安卓客戶端
六.從創作角度評價這道題為什么不行

六角館的謎面從設計角度來講,是典型的“通過一個前置邏輯流,得出邏輯里不存在解答,進而向外尋找詭計”,用“邏輯流包裹詭計流”是一個常見的框架。

比如說現在有一個可以變形的機器人,它可以成為輔助作案的道具,但是在13:00就被目擊已經損毀了,而殺人時間是在14:00。那么大家就要盤在14:00后缺少這個道具的情況下,兇手到底能如何完成犯罪。當大家盤不出解答后,再去14:00之前尋找解答,靈光一閃,原來機器人根本就沒有損壞,因為它有變形能力,它變成了損毀的樣子,之后它作為道具協助兇手殺人,并在15:00損毀。

這就是一個“以邏輯為謎面,實則為詭計流”的例子。

這個詭計它是要有亮點的,或者說至少要撐得起邏輯流,詭計的解答質量要在邏輯之上,這才是一種正常的“核詭”玩法。(至少不能讓人一眼看穿嗎?)

那么六角館屬于什么類型?——但凡有腦子的人,看到“失去實戰能力”的第一反應,都得是這匕首可能有偽造的。但是為什么不能直接這么盤?因為沒有佐證證明有人能偽造這把匕首。也就是說,這是一個把可能性直接暴露在明面,但是因為缺少足夠證據,而讓答題者沒辦法去盤的詭計。這個詭計不是沒有腦子去猜中,而是沒有途徑證明、沒有辦法答。

用一個復雜的邏輯流去“包裹”一個顯而易見的詭計,這從結構設計上到底算什么等級?我盤了一下午密室,作者說有暗道,10個案件我盤了一整天兇手,作者說全是紫砂,這種東西設計出來不應該覺得可恥嗎?有什么可得意的?

——或者現在再換一個說法,如果這道題的正向邏輯足夠盤出白長皓是兇手,那么作者根本不需要再額外引導答題者通過時間進行排除。正是因為這道題的雙刀詭計“孤例無法證明”,所以作者才只能通過B路線(時間)排除法給了一個裝模做樣的“佐證”,用以增加邏輯的說服力,但我們現在證明了排除法給的力度根本不足以成為佐證,那剩下的正向邏輯是不是只有一個邏輯搖晃的孤例?何況你這個孤例的文字描述還有那么大的爭議。

這種“詭計外套邏輯流外衣”要想觀感好,它應該怎么設計?雙刀這一點一定是一個被隱藏得很深的點,并且附帶至少一個正向的佐證。當答題者答出雙刀的時候,能完整契合正向的各個伏筆,那這種才叫好的詭計流。一個明面上都藏不住的詭計,邊緣裹再多的邏輯,也只是在誤導別人,根本沒有增加詭計的復雜性和可推理性。
1 | 發表于 2025-8-18 19:30:11 江蘇| 2025-9-5 05:16編輯
好開,跟了。

其實我腦海里構想了一篇六角館IF結局,無視場外元素的話完全能說得通(因為有一點點敘詭了,場外要求是沒有敘詭so)但是我懶得碼字,單人答五道題已經燃盡了,我的文筆又不好,有生之年吧
更新:
well,雖然是意料之外但第二題 我的答案 居然進了前三,說實話能拿這個分數大概是和我的答題習慣有關,我會揣度作者如此出題是想要怎么解題,所以我停電后排時間停電前排條件,沒嚴格按照題目要求的“用時間排除”答了題,可能就這樣拿了高分。
但從答題者的角度,就算我的分數很高,但我還是對第二題持否定態度:

①“用時間排除作案嫌疑”的要求純純是多此一舉,你問出這個問題就必須有讓所有人服氣的唯一解,只有小白能仿造刀算啥解釋???

②題目里沒有任何能夠佐證仿制刀存在的證據,一句失去實戰能力不代表它不能當兇器。夫人在臥室被刺死那么多人包括警察都看見了匕首,沒有一個人疑問為何沒有實戰能力的匕首能捅死人,你就指望讓答題者指出來?為了藏線索拉低在場所有人的智商合適嗎?

③作者寫題時居然壓根就沒有想到夫人監守自盜的可能性,這種故事已經在怪盜題材見怪不怪了,放個假的以免真的被偷也是很常見的情節,你 寫 怪 盜 題 材 你 居 然 沒 想 過 ?

④題目要求主角自證。小白偷刀的嫌疑是板上釘釘的,但在去掉那個完全立不住腳的“只有小白能仿制匕首”的條件后(就算我會揣摩作者意圖但只有小白能仿制匕首這種邏輯我還是沒揣度出來),有殺人嫌疑的人排到最后只剩下主角和小白,我在我的回答里拼盡全力才硬是找了一個主角不是犯人的理由來交卷,絕對是作者自己都沒想過的理由,笑死。

至于我構想的那篇if線,大致就是主角才是殺人真兇,小白只是奉夫人之命去藏匕首,從大廳醒來后得知夫人的死訊天都塌了,最后還被老金屈打成招,含冤入獄......嘛,雖然有點敘詭,我覺得我的if還蠻說得通的(
3 | 發表于 2025-8-18 19:32:24 廣東
先疊個甲,第二題底下的對線我忙著答題沒有細看現在也懶得去看了,樓主的答案畢竟現在還不能細說所以也先不提這部分,同時我確實認為第二題文末的提問設計得有問題,我的這條回復和本貼主要針對的問題也關系不大;我只是想對樓主關于奧卡姆剃刀的那部分批評提出一點異議——推理謎題的公平性有一點就在于解答題目需要的所有線索都在謎面給出,反過來說為了某個解答理應設計出某種線索,因此其實討論推理謎題時很多人提到的奧卡姆剃刀并不意味著單純的“最簡單解釋”,而是“利用所有線索的同時不增加線索完全未涉及的復雜性的解釋”,至于線索設計疏漏導致這個解釋內部還有矛盾、乃至于沒有充分利用線索或者缺少額外線索的解釋更顯合理,這是另一個問題
| 發表于 2025-8-18 20:37:59 河北| 發自安卓客戶端
前排吃瓜??(つ≧▽≦)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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