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貝克街杯冬季推理賽作答
前言
這三道題目一起發布、共用一個答題貼,看來還是別有用意的。看過三個題目后,發現每道謎題中的人物和事件在另一道題里也會提及、或至少有所暗示。而這三起案件也遵循著一個大體的時間順序,從最早發生到最近發生來排序,是《生而為人》、《人間·地獄》、《命運之輪》。 由于《命運之輪》里的有些謎團和細節在另外兩題里得到了解釋,因此本隊也將以《生而為人》、《人間·地獄》、《命運之輪》的順序,分析破解這三起謎案。
第一案:《生而為人》
一、林援朝案引用 1.1 這時巷口走過一個人,我努力發出呼喊,那人停下了腳步。他朝我們走來,他很高,比林援朝還高。那人揮出左手將林援朝一拳打倒在地,發瘋似的用旁邊的磚頭拼命向他砸去。隨后那人離開了,我看到他的樣子,像個軍人。
1.2 帶頭的警察問了我幾個問題,我的腦袋一團漿糊也記不清是怎么回答的。等到我能出院后,警察就將我帶到拘留所說我殺了林援朝。
1.3 發現林援朝尸體時,鄭利就倒在他旁邊,身上和手上全是血,有他自己的也有林援朝的。案發地點在鄭利所在高中旁邊的小巷中,這條小巷平時只有學生放學時會經過 分析:
從林援朝被殺一案中,就可以嚴重懷疑主人公鄭的信息可靠性,畢竟沒有靈異事件,更沒有超能力,不可能像1.1中描述這樣有這么一個人突然殺人又隨后離去,連清理現場都沒有,可警察調查時竟沒有關于這個人的蛛絲馬跡,可見這人是不存在的。而且這個人從鄭的主觀視角簡直是神兵天降,按照正常的行為邏輯,不可能有人看到中學生打架,便突然暴起用磚頭把林援朝活活砸死,若無其事地離開。而現場發現的的證據也與鄭利的敘述相悖,根據1.3鄭利的身上手上都有林援朝的血,如果他真的只是被單方面施暴,是不會在手上沾得都是死者的血。再看1.2鄭利的表現很像第二人格出現后第一人格的短暫失憶。
結論:種種跡象都指向鄭自己暴起反抗,用磚頭拼命砸死了一直欺壓自己的林援朝。而黑衣男人存在于他的臆想。
二、蒯駿案引用 2.1 死者名叫蒯(kuai)駿,是鄭利在C市零件廠的同事。發現尸體并報警的就是鄭利,蒯駿的尸體就趴在河岸邊,頭部浸在水里。死因是溺水導致的窒息,附近和尸體上都有很明顯的掙扎痕跡,推測是被人強按在水中致死。
2.2 警方趕到時發現鄭利的頭上和身上被淋了許多糞便和尿液,蒯駿的身上同樣也有。根據鄭利的口供,蒯駿將他約到河岸邊,用事先準備的一桶糞便澆到他頭上。他便和蒯駿扭打起來,自己被打倒在地。這時有一名高大男子路過將蒯駿按進河中,最終致其死亡,隨后高大男子離開現場。
2.3 警方未能在現場發現更多線索指認鄭利,按照鄭利的描述也未能找到那名神秘男子。同時因為鄭利(1m6)與蒯駿(1m8)體型和力量差距較大,判斷鄭利不具備將蒯駿強按進水中的能力,故本案成為懸案。
2.4 傳真機里傳來一張畫像圖,是當年根據鄭利描述所繪制的神秘男子樣貌,眉眼分明看起來像個軍人。
2.5 我永遠忘不了那一天,我的生日。下班后蒯駿約我到附近的河岸邊,說有個驚喜要給我。我跟了過去,他把我踹倒在地將一桶屎尿灌到我頭上,嘴里喊著“死啞巴”。在監獄的幾年我也做了一些鍛煉,我起身反抗,但還是不敵。
2.6 這時,3年前的男人又出現了,他把蒯駿拉到河岸邊用左手狠狠按進水中,任憑蒯駿怎么掙扎都無法掙脫。過了一會兒,蒯駿不再動彈,他死了。
2.7 我目送著那個男人離開,許久才想起報警。這次警察終于相信我說的話,他們沒有抓我。我告訴警察他的樣貌,但是我沒有說自己還問了他名字,他姓包。 分析:
在蒯駿的案件中,警方同樣沒有發現所謂黑衣人來過的痕跡,完全沒留下任何足跡、指紋、DNA和目擊者,這十分的不合理。根據2.2和 2.6蒯駿身上都是屎尿又劇烈掙扎,一米八的人和軍人對打說不上力量懸殊,至少也能做到讓男子身上沾點屎尿。世無鬼神,而這名男子卻總是在鄭利被欺凌時出現,把施暴者毫不費力、毫不猶豫地殺死,然后瀟灑地離開,不帶走一片云彩,不留一點痕跡。但他卻告訴了鄭利他的名字,難道他不知道自己殺人了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么?還是他如此自信警察找不到他(路人看到身上都是屎的人怎么可能沒印象)。也是不符合任何行為邏輯的。光是這位強無敵的冷血殺人男子總能在關鍵時刻出現救鄭利于水火,殺死一直嘲笑侮辱鄭的‘壞人’,就有很嚴重的臆想色彩。
2.5鄭利因為表現良好提前出獄,監獄是個弱肉強食的地方,鄭利之前能拍死林援朝,在經過監獄的洗禮后更上一層樓。起身反抗后他又小宇宙爆發了/更強的第二人格出現(然后狗血地失憶了),把蒯駿強摁在水中淹死了。警方單憑鄭利的身高便斷定他不可能殺死蒯駿,卻不知道鄭利有過的鍛煉和真實力氣,是非常草率的。
結論:鄭利患有嚴重臆想癥或多重人格,在他受到別人的欺凌的關鍵時刻,就會覺醒(!)暴起殺人。
三、臆想對象引用 3.1 其中還有很多份不同報紙的剪報,上面都印著相同的新聞:“包志凱同志見義勇為,受到省長嘉獎”,還附有包志凱抱著一個小男孩的照片,時間是1973年的7月。照片中的包志凱身著軍裝氣宇軒昂,相貌英俊,與鄭利所描述的神秘男子頗為相似。
3.2 第一起發生在1973年10月15日,死者叫林援朝,是鄭利的同學。 分析:
3.1 可知對于這位包志凱見義勇為行為的報道,范圍之廣、次數之多,而根據照片,他很可能是在極為危急的情況下拯救了一位小男孩。想必鄭也看到了這類報道,并深為觸動,因為自己從小就受到周圍人的欺壓凌辱,特別是自己的身高問題,而看到高大英俊、一身正氣的包志凱,讓鄭產生了強烈的仰慕之情,更渴望自己能被這樣一位勇士拯救、或希望自己能成為這樣的人。
包志凱的壯舉被大肆宣傳,其實就在林援朝和鄭利打斗死亡的三個月前3.2 ,被盛氣凌人的林援朝莫名其妙地暴打,是第一次觸發鄭臆想癥或多重人格的契機。這也解釋了為何鄭可以給警方提供與包志凱相似的描述(軍人)和畫像,并還煞有其事地認為是男子主動告訴自己他姓包。
結論:鄭利看過對于包的報道,以為自己去高中后就能擺脫噩夢,然,事與愿違。鄭利希望得到救贖,于是患上了臆想癥或多重人格,在無意識下行兇。
四、黑衣人殺妻案
(1)路與煙引用 4.1 今天晚飯后,或許因為兒子不在家,她無端地開始罵我,鍋碗在水槽中摔的響亮。她罵了我還嫌不夠,接著罵我的家里人,嘲笑我弟考不上初中,嘲笑我爹娘一大把年紀要離婚。
我忍住了,離開家到旁邊樓梯口坐著抽了一會兒煙。抽煙的時候有個穿著黑色風衣的高大男子從樓下上來經過我面前,那風衣看著就不是一般人能買得起的。
4.2 抽完煙我回到家中,一開門便看到桌旁邊的凳子倒在地上,我往臥室走去看到“黑色風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著一把水果刀,妻子渾身是血。
4.3 8點以后……是有一個人,穿著一身黑色的衣服,像電影里的特務一樣。俺想叫住他做個登記,他也不應就直接走進樓里了,真是太沒禮貌了。”
4.4 在詢問后得知,4月5號晚上大媽也曾經見到刁大爺所說的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上樓,時間是在8點半以后,但大媽沒有見到該人離開。沿著走廊一直走就可以到達宿舍樓的另一頭,這里也有一個樓梯可以上去。龔長張上到2樓,在去往3樓的樓梯臺階邊發現幾根煙蒂,看起來已經扔在那兒好多天。 分析:
根據4.3如果鄭是坐在家旁邊的樓梯口抽煙,那么就不會看到黑衣男子上樓,因為黑衣男子是從便利店大媽那一側的樓梯上來的(4.4大爺說的),最多看見黑衣男子進入他家的房門。而且黑衣男子如果沒有鑰匙,是不可能直接進屋的,更不會沒有任何掙扎,也沒有人聽到呼救聲。
(2)時間引用 4.5 刁大爺搖搖頭。“具體的時間俺也記不清了,但他是在8點檔廣播開始之后,小鄭離開之前來的。他離開的時間和他來的時間差不多,俺看到他進了樓里,然后沒過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分析:門衛大爺的說法是,這個進入小區的黑衣男子沒過多久又匆匆出去了,明顯鄭不可能殺死了黑衣人,黑衣人也沒時間先殺人再逃離。而大爺在黑衣人離開后才看到鄭離開,也排除了鄭偽裝成黑衣人離開的可能。
結論:綜上不合情理之處,其實毫無懸念的是鄭是在忍無可忍拿著水果刀刺殺了妻子,但自己為了合理化這一切,大腦硬是編出了黑衣人殺妻,自己又殺死了黑衣人這個幻覺。
(3)左右手引用 4.6 “但是你不覺得奇怪嗎?鄭利是右利手,為什么會左手握刀?而且如果鄭利是兇手,他為什么還要放另一把水果刀在秦蕓的手里,有什么意義?”
4.7 這時巷口走過一個人,我努力發出呼喊,那人停下了腳步。他朝我們走來,他很高,比林援朝還高。那人揮出左手將林援朝一拳打倒在地,發瘋似的用旁邊的磚頭拼命向他砸去。
4.8 他把蒯駿拉到河岸邊用左手狠狠按進水中,任憑蒯駿怎么掙扎都無法掙脫。過了一會兒,蒯駿不再動彈,他死了。
4.9 抽完煙我回到家中,一開門便看到桌旁邊的凳子倒在地上,我往臥室走去看到“黑色風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著一把水果刀,妻子渾身是血。
4.10 我殺死了一個男人,那個男人殺死了我的妻子。兩具尸體仰面朝天躺在床上,我的手中還握著一把水果刀,上面滿是血跡。
4.11 每次輸了錢,她都會把火撒到我的頭上,我握著刀的手上有一條疤,就是一個月前她輸了200塊后我們爭吵時留下的。 分析:
因為鄭的臆想癥如此嚴重,他幻想出來替他殺掉可恨之人的男子都是用左手(4.7、4.8、4.9),所以實際上殺人的他也潛意識地用左手。雖然調查人員會覺得匪夷所思,但其實左撇子右撇子主要還是我們腦子給自身的限制導致,如果腦子給的指令強大,人其實兩只手都可以一樣靈活自如。
而現場妻子手里的刀,暗示真實情況是妻子和鄭吵架,妻子氣急又想拿刀砍他,于是鄭便在危機時刻也拿刀刺死了她。也不排除鄭為了滿足自己的幻想,在妻子手中多放了一把刀。
4.10和4.11已經暴露了兇手是他自己,因為他握刀的手是被妻子劃傷的手,而被妻子劃傷的是左手。難道不是嗎?正握水果刀根本不合常理吧。而且根據其他鄰居反應,他們夫婦倆這幾年經常吵架,上個月鄭利還被秦蕓用水果刀劃傷左手,可能昨天晚上他們又吵了一次,鄭利一怒之下就把她殺了。還有從時間上來看,鄭利是9點才到大排檔和王恭等人喝酒,死亡時間推定是8點到10點,他有充分的時間殺人更換衣物再離開。
五、黑衣人之謎
雖然黑衣人殺妻是鄭自己的臆想導致,但大爺大媽可都是看見了一個身材高大的黑衣男子,大爺更是斷定是位軍人。那么說明現場的確有一名黑衣男子來過,而且黑衣男子被大媽看見上樓,下樓卻沒被她看見,說明黑衣男子后來是從另一側溜了下去,匆匆離開了小區。那么這位黑衣人到底是誰,為什么來也匆匆去也匆匆呢?
(1)黑衣人引用 5.1 翌日一早,龔長張就來到市電信局,得知4月5日晚上8點20分鄭利家的固定電話曾經有一通呼出,對方的開戶名是包志凱。
5.2 龔長張找到包志凱的家,距離紡織廠的員工宿舍有十多分鐘的車程。開門的是一個女人,穿著華麗,長相卻毫無姿色可言。女人介紹自己是包志凱的妻子“那天,他接到電話后就出門了,說是有老朋友找他,快9點的時候就回來了,就是臉色不太好。
5.3 臥室內除了一張木板床還有一個木制的衣柜(臥室門所在的墻邊)以及梳妝臺(窗戶所在的左上墻角),看起來都很廉價。梳妝臺上放著不少化妝品,其中有幾盒全寫著英文。 分析:
根據5.3中簡陋的住所和奢侈的化妝品的鮮明對比,全英文說明是進口洋貨!說明鄭的妻子有一位金主情人。再看5.2 包的夫人衣著華麗,說明包的家境和經濟明顯十分優裕。他們兩家住得如此之近,那么包則是這位金主情人。可以推理出當晚包志凱還真的去了案發現場,當然不是為了會什么朋友。包志凱接到電話和黑衣人抵達宿舍的時間也符合包家與宿舍的車程。而包的妻子長相平平(5.2)、鄭的妻子頗有姿色,再次鮮明對比。可以推斷是鄭妻子打電話給包,兩人應該經常幽會偷情。
結論:當晚鄭妻子和鄭利第一次吵架,鄭離開屋子去抽煙,妻子誤以為鄭被氣走,便打電話給包讓他過來。之后存在兩種可能。
①包趕來后沒想到其實鄭利就坐在屋子外的樓梯道上抽煙,被抓了個現行,慌忙逃跑,因此他很快地又離開了小區,回到家后自然也臉色不太好。而之后則是鄭利殺妻的慘案了。
②鄭利在門口抽煙時聽到了妻子約情人的電話內容,怒而殺妻。而這個過程被趕過來幽會的包志凱撞見了。
(2)細節:引用 5.4 包志凱妻子笑著說道,龔長張四處看了看,臥室的衣架上掛著一件干凈的黑色風衣。
5.5 他呀最近在家里呆的時間越來越少,單位要評職稱,他要忙的事可就多了。包志凱妻子撥打了丈夫的辦公室電話,撥通后傳來的是一個中年男子渾厚的聲音。龔長張介紹了自己的身份并詢問他4月5日晚上的去向,他沒有絲毫遲疑,馬上說自己在家附近和一個老朋友見面敘舊,并且主動告知了那名朋友的名字和電話。
5.6 龔長張找到那名朋友做了核實,對方說自己的確和包志凱在4月5日晚上見面。 分析:5.4中風衣是完好的,不存在鄭利所說的殺了男子。這又是證明了包志凱不可能被鄭所殺或所傷,兩人連打斗估計都沒有。5.5包正值評職稱的關鍵時期,自然不可能讓自己存在污點,他能毫不遲疑地說出自己去干了什么,說明他事先排練過。
包肯定是早就找了一個朋友,商量好幫忙隱瞞,因為自己過于優秀、單位又趕上評職稱,是不可能容忍一丁點污點的,無論是偷奸被抓還是撞破殺人。找一個關系要好的朋友幫忙圓個謊一點也不難,畢竟朋友也不會以為關系到命案,而且可以威逼利誘。
案件重現:
長期受到林援朝欺負的的老好人鄭利因為性格軟弱雖然對其深感不滿卻又無法反抗,一次偶然機會,他通過報紙看到包志凱的光榮事跡,深受觸動的同時對其產生了仰慕之情,潛意識里將他塑造成自己的英雄。而不久之后林援朝變本加厲,忍無可忍且有生命危險的鄭利在無意識情況下反擊,將沒有防備被鄭利用磚拍死,同時出現被“軍人”救助的幻覺(雖然沒有和警察說)。這種“多重人格”引發的臆想癥狀在怨氣堆積到一定程度,并且生命受到威脅時突然爆發,之后的蒯駿案和秦蕓案也是類似情況。但巧合的是,包志凱正好是秦蕓的情人,偷奸被抓 或者 吵完架后出門抽煙的鄭利回來正聽到秦蕓給包志凱打電話約會,再次同秦蕓產生沖突,第二人格與臆想癥并發殺掉了秦蕓,并在之后看到了穿黑色風衣的包志凱,于是具體化了男人“穿黑色風衣”的印象。包志凱看到了殺人現場,匆匆回家為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
回到拘留所的房間我一直回憶著警察說的話和這些年我的經歷,終于在臨上法庭前我知道究竟發生了什么。
也許,我不是兇手。
因為鄭利終于知道自己有多重人格、臆想癥,并且三次犯案過程中,鄭利意識恢復時間越來越短,到最后甚至不需要意識的斷裂性保護,說明他的癥狀日益嚴重。所以鄭才說殺人的的確不是“我”。
第二案:《人間·地獄》
一、動機、兇手與目標
(1)動機引用 1.1 透過望遠鏡徐世杰看清了煙囪上隨風搖動的物體,是一個全身赤裸的男人,下體位置一片血紅已被殘忍割去。
1.2“電影在上映前拿了不少獎,包括歐洲的戛哪電影節最佳電影,所以還沒上映就在國內掀起轟動,引得不少關注。當時媒體上一致說這電影是我們國產之光,結果上映后因為其中有些畫面尺度太大,就遭到一些老演員聯合抵制,認為電影雖然深刻但大尺度畫面讓影片淪為三級片不配拿獎。媒體的風向也變了,稱死者為國內第一艷星,對其口誅筆伐。”
1.3 影片除了科幻這一噱頭外就是周澤濤與徐愷繼《地浴》之后的再次合作,不過在采訪中得知兩人生活中一直都有聯絡,徐愷也一直尊稱周澤濤為周老師。 分析:徐凱下體被殘忍地割去,以及兩位死者都和害白雪自殺的電影《地浴》有關,可以看出殺人動機很明顯是為了白雪復仇。
(2)兇手引用 1.4 “啊,向姐。好久不見,說起來好像有9年了吧。”
“是啊……”向悅樂對于陳旭明含糊的說法有些不滿,因為上一次他們是在白念雪的葬禮上見面,難道這個男人已經忘了。“你和以前真不一樣,上次見你還是落魄的樣子,我還以為你會追隨小雪……你還有去看她嗎?”
1.5“在調查陳旭明時我發現一件事。”年輕的警員張凡拿著一疊資料,“他參演的每一部作品都包含有那部電影《地浴》的工作人員。” 分析:
符合這個動機的當然是白雪的同情者或親近之人,并有無人證明的不在場活動時間,而在題目中符合條件的只看到兩個,一個是經紀人向悅樂,另一個則是白雪的愛人(?)陳旭明。根據1.5陳旭明是去年才火起來的,他選擇作品的理由只有一個---有《地浴》的工作人員。那么兇手是誰就很明顯了,陳旭明不是紅不起來,而是為了收集證據,紅了之后就有接近這些人的機會。
(3)目標引用 1.6在會上有一名記者將白念雪與她在電影學院的同學趙微做比較,一個是天真無邪的小燕子,另一個已經是家喻戶曉的第一艷星,并質問白雪是否感到羞恥,是否愧對父母。這個提問一出,白念雪當場崩潰痛哭,記者招待會緊急停止。
1.7 在警方的秩序維護下,白念雪的尸體終于被運往了殯儀館的解剖室做進一步尸檢。在離開居民樓時向悅樂與一名王姓記者發生了肢體沖突,幸虧被警方攔住。
1.8 來我們是請主編王勘和他夫人,但是王主編臨時有事去國外出差了就派了這兩個小年輕,我記得她……好像叫江什么……江珊還是啥的。”
1.9 表哥拿著一張簽名正在跟江珊炫耀,說是剛才陳旭明來找他詢問主編的事,就順便給他簽了一張。 分析:
除了男主和導演外,兇手還計劃殺掉一個人。根據1.6 和1.7這位當年逼問白雪的記者才是真正讓白雪崩潰的最后一根稻草,不得不說白雪的死與他也擺脫不了干系。而這位記者便是與向悅樂發生肢體沖突的王姓記者,她當然也對這位記者懷恨在心。無論如何,這位王記者也不應該逃過殺手的報復,其實他和白雪的死關系重大。
而且殺手既然是沖著報仇來赴這次聚會,還明目張膽地發出了恐嚇信,那么他肯定是從名單中確認了這次聚會正好三位死有余辜的罪人都將赴約(1.8),畢竟如果只能殺其中幾位,正常的犯罪邏輯應該是在殺光所有目標前不要過于高調、明示動機。因此當年的王記者也是該宴會的嘉賓之一。
當然,當年的記者,不可能永遠是個記者。我們可以推測《朝陽日報》的王勘王主編便是當年那個毒舌王記者,而他突發狀況沒有出席,當然是兇手無法料到的。那么陳旭明特地打聽王勘為什么沒有出席(1.9)。再次佐證陳旭明是兇手。《朝陽日報》取消娛樂版多年,可能正是因為他們的記者間接造成演員死亡。
結論:陳旭明是兇手,他想殺男主徐愷、導演周澤濤以及當年的記者王勘,給自殺的白念雪復仇。
二、煙囪尸體之謎
兩個謎團:尸體怎么掛上去。尸體如何消失。
(1)掛尸體引用 2.1 徐世杰急忙朝附近的安保人員喊話讓他們拿來了望遠鏡,透過望遠鏡徐世杰看清了煙囪上隨風搖動的物體,是一個全身赤裸的男人,下體位置一片血紅已被殘忍割去。男人低著頭,只靠望遠鏡根本無法看清樣貌,雙手雙腳同樣下垂看起來毫無生氣。
2.2 從桅桿到煙囪附近的甲板上落著不少血跡,徐世杰用手沾著聞了一下,的確是人血的氣味。
2.3 接著他又摸了摸煙囪,表面光滑,高度也有十多米,短時間內應該難以把尸體取下。煙囪背后垂著一條白色繩子,上端與尸體脖頸處后方套在煙囪上的繩子相連,長度也是十多米。徐世杰試著拉了一下繩子,卡的很緊無法拉動。而煙囪比較光滑就算拉著繩子也難以攀爬。
2.4 這時他注意到了正中央的桅桿,桅桿的高度為35米,可以攀爬上去。在桅桿上有一個能立足的“平臺”比煙囪高度高1.5米,但是桅桿距離煙囪較遠,即便爬上桅桿也不可能把繩索套到煙囪上,何況上面還吊著一個人。
2.5 “尸體消失?真是天方夜譚。”聽了徐世杰的轉述,一名年輕同事立馬分析道,“恐怕當時兇手躲在陽光甲板上某處,你們沒有發現。等大家都下樓了,他將尸體取下丟進海中。”
“兇手扔下尸體后要怎么離開陽光甲板?唯二兩個通道都有人看守。”
“也許兇手身手矯健,通過繩子下來。”
“那繩子呢?剛剛我們已經在陽光甲板上做了地毯式搜查,除了閱覽室內的一些血跡外沒有其他發現。若是直接在船頭位置跳下,以這個高度怎么可能不受傷,更別說還有兇手如何把尸體取下來的問題。” 分析:
明顯無論如何,想要靠蠻力把一個沉重成年男子的尸體連著繩套掛上煙囪是不可能的。而且根據繩套的構造與題目中給出的條件,似乎也無法制造任何滑輪、杠桿等裝置。而尸體消失更是匪夷所思,因為所有人都離開了陽光甲板,出入口有人把守,無人通過,更別說用繩子或其它辦法從下方的樓層攀爬上甲板了。
因此當可能性都被排除,就不需要繼續在鉆牛角尖,而是打破思維盲區:用望遠鏡看到的,真的是徐凱的尸體嗎?
雖然題目中有描述甲板上有風,這具‘尸體’滴下的血能刮到站在桅桿處魔術師的臉上,但畢竟一個吊著的男子的尸體,不應該能隨風搖動,更何況是在“如履平地”的現代輪船。說明“尸體”過于輕。徐世杰判定那是尸體的原因是2.2他認出了是人血,而男子低著頭、四肢都是下垂,似乎就是不想讓人看清面貌、也過于僵硬。
因此我們大膽猜測這其實是一具和徐凱身形相仿的充氣人偶,兇手畢竟有預謀,可以輕易地裝進行李箱里帶上船,作案后才將人偶打氣成型,偽裝成尸體套上煙囪。滴下的血雖然的確是徐凱的,但做一個滴血的人偶也不是難事(如在人偶下體部位灌血,之后扎孔扎洞,當然如果是高性能成人玩具人偶,其實有這個可以在下體放液體,自行會流出的功能 ),兇手在殺了徐凱后,直接取血并拋尸入海,之后掛上滴人血的人偶。這樣也可以解釋為何尸體神秘地不翼而飛。
(2)取尸體引用 2.6 聚光燈轉向了左邊的煙囪,還沒等劉弦開始他的表演,下面的人就喊叫起來。不解的魔術師抬頭向右看去,煙囪上方似乎掛著什么東西,像是個人。一滴血隨風飄下落在了劉弦的臉上,他摸了摸臉,嚇得后退了幾步,這并不在魔術安排里。“發生了命案,你們還打算繼續‘慈善晚宴’?那個度假小島據我所知可沒有醫院和警察,難道你準備把尸體掛在船上3天?現在立刻馬上通知船長返航!”隨后他指著三名保安讓他們跟隨自己一起去找周澤濤,剩下的人則留在演藝廳內不準離開。
2.7 徐世杰不可置信的往前走了幾步,聚光燈所照射的位置自發現尸體后就沒有變動,可現在那個位置只套著一個白色的繩套。
2.8 因為有“任務”在身徐世杰一直強迫自己認真觀察臺上以及臺下的動靜,然而一切都很正常,臺上的人聊著對即將開拍的電影的展望,臺下的記者舉著相機不停拍攝。他百無聊賴便順手從旁邊的吧臺上拿了兩個小球玩具當手部健身球把玩起來,心里想著快點進行下一項晚宴安排。
2.9 等徐世杰回到演藝廳,人們已經亂作一團,圍著霍德華不停質問。江珊倚靠在吸煙室旁的墻上第一次目睹了這些平日里在人們眼里光鮮亮麗的大明星慌張起來是什么樣子,看到徐世杰的身影她馬上跑了過去,結果不小心踩到了什么摔倒在地。“喂,沒事吧!”徐世杰急忙趕過來扶起女孩,墻根處有一個他前面把玩的小球,看來就是它害的江珊跌倒。
2.10 大圓環是用繩子包裹著的塑料圈,小圓環則只是繩子,圓環都打了死結。大圓環上還連著一根長達19米的繩子。 分析:
根據2.6與 2.7猜測因為尸體其實是人偶,所以聚光燈全程照射,強光和強熱導致人偶開始破洞,漏氣后自然從繩套中掉出。然后掉到海里,儲存在人偶里的人血沾到了欄桿上。在原本的航線上,風是從船的左側刮向右側,因此在返航后,風向便是相反的(2.6)。也就是說,泄氣掉落的人偶,會被風刮到船外。
用充氣假人的唯一一個難處在于,假人雖輕卻也因為缺乏重量而難以拋投遠距離。而吧臺的球型玩具卻跑到了墻角,說明有人搬運動用了這些球,結果慌亂之中一個掉落滾動到了那里。
那么為什么會有人偷拿多個這些球呢?我覺得就是兇手偷走,為人偶增加重量,方便投擲。也不排除將球塞入人偶內,讓其頭和四肢垂著,就算有風也不會隨便亂舞,直接漏出破綻。看2.10的描述證明了繩套還是通過拋擲套上去的,因此套大煙囪的‘繩套’不得不是有固定形態的塑料圈,這樣才能避免拋出繩套時真的繩子會變動形狀而導致失誤的可能性。由于魔術是提前找好托的,那么身為托的陳旭明就知道魔術內容和表演時間,什么時候上甲板而不被發現,在什么地方放置“尸體”最合適。
結論:陳旭明帶了個充氣娃娃去冒充尸體,娃娃內部有事先準備好的人血和球,以確保像個尸體。在船桅桿處拋過去。由于聚光燈太熱,娃娃漏氣被風吹入海中,并在欄桿處留下血跡。
ps.圖上那個扭曲的圓圈,老是讓我覺得是無人機抓的,但沒有無人機掛“尸體”的提示,還是算了= =
三、行兇過程引用 3.1“不過他們的大麻都是散裝,恐怕是有人給他們的。哦對了,還有一件事,在周澤濤的手機已發送記錄里有一條發給徐愷的短信,約徐愷到陽光甲板有事商量,時間是21點41分。”
3.2 煙囪背后垂著一條白色繩子,上端與尸體脖頸處后方套在煙囪上的繩子相連,長度也是十多米。
3.3 “嗯,你說的也有道理。”說罷向悅樂便轉身離開,她感到有些失望。“對了,你能不能把窗戶關上,風吹得有些冷。”陳旭明微微一笑將窗戶關上。正對面霍德華正在鋼琴邊愁眉不展.
3.4 晚上十點,船上的廣播里準時傳來了讓大家前往陽光甲板的通知,但記者們不允許攜帶相機。走到甲板上,海風不免讓人感到寒意,爭奇斗艷的女星們紛紛披上了外套。因為甲板上燈光很少,所以大家的行進速度也放慢下來,待眾人聚集好,卻不見魔術的表演者劉弦。當大家疑惑之時身后的觀景臺傳來聲音,事先安置在甲板上的兩臺聚光燈也聚焦過來,大伙紛紛自覺散開分兩側站不阻擋燈光。觀景臺內站著一人,正是劉弦。
3.5 即將出航的豪華游輪便是這次晚宴的首站,霍德華租下了整艘游輪。隨后游輪將在南部的度假小島停靠,在島上舉辦第二次宴會,這次行程總共需要三天兩夜。
“陳先生你帶的東西還真少,兩套衣服和牙刷毛巾,這不太符合你的身份啊。” 分析:
3.1這里懷疑信息并不是周發的,而是兇手拿走了周的手機發送,將徐約到甲板,之后將其殺害(大概率突襲縊死,沒有血),帶去閱覽室取血制作人偶,之后直接棄尸。這也說明,在這之前,兇手便已經制服了周澤濤,但并沒有將其殺死,因為根據法醫鑒定,周澤濤的死亡時間最早為22:20,最早被刺的時間便是22:05。根據3.4其實魔術表演并不是準時開始表演,兇手完全有時間趕回甲板。
結論:在此之前陳旭明和周澤濤說過話,但感覺更可能是利用他吸毒一事,威脅他現在下樓回房等他之類的(或者他們兩個的大麻就是陳旭明給的)。
大致時間線如下(自己估計安排的):
21:41之前周澤濤回房、陳旭明離開
21:41去周澤濤房間,將其制服,綁在床腳上,膠布貼住嘴。用周的手機發信息約徐凱上陽光甲板。之后掩上門離開周的房間,因為家具固定,所以周無法求救或自救,掛了請勿打擾,所以沒人會想要敲門。走之前打開陽臺門,延伸到陽臺的血跡只是障眼法。
21:41~22:55在陽光甲板將徐凱殺死,在閱覽室處理尸體和人偶,拋尸、爬桅桿掛上假人。由于天黑,甲板上沒燈,一開始沒有人發覺。
21:55~22:05殺人之后因為衣服沾染了血跡,不可能就大搖大擺地下樓,于是利用繩套上的長繩,下降到四樓左側的住屋陽臺,出房,再到上到周澤濤的房間,刺上致命傷。最主要是不想別人看到自己從6樓下來,因為上5樓樓梯也看得見~~
22:05~回房換衣服,趕到甲板。
我們的設想是原本下垂的繩子很長,為了讓兇手下降,也為了兇手萬一第一次扔沒套到煙囪,不必再爬下桅桿撿繩套和‘尸體’。而下兇手可以趁表演魔術的漆黑時刻,將長繩長于陽光甲板本身的長度割掉、和刀子一起丟下海,因此發現尸體后,下垂的繩子剛好能被甲板上的徐世杰夠到。而白色的恰好能夠確保兇手在熄燈時的一片漆黑中快速找到需要被處理的繩子。
3.3 這扇窗戶的位置和上一層的左煙囪位置重疊,一模一樣,感覺陳旭明開窗是想要確認人偶會墜落、割掉的繩子是真的掉下了海里。
3.5這個一乍看沒問題,但其實所謂的三天兩夜肯定是不包括啟航的這一個晚上,不然就沒法“三天兩夜”。因此陳旭陽應該帶了三套衣服才對。這證明了他殺人后不得不回房換上干凈衣服,并且處理掉臟衣服。
四、后續引用 除了鐘國棟被警方帶走,其他人被允許回家。
“好了,世杰你開車跟我去一個地方。”
“是。”
在車上徐世杰一路聽著龔長張的分析,也越發明白自己還有很多東西要學。
“我前面聯系了《朝陽日報》的編輯部,就是今天。幸運的話我們可以現場逮捕兇手并且保住那個人的命。”
徐世杰加快了車速,往S市郊區的方向開去。徐世杰加快了車速,往S市郊區的方向開去。在過了一個彎道后徐世杰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一輛大貨車側倒在路邊,駕駛室內有一個人探出半個身子 分析:
他們是趕往機場,今天王勘會抵達機場,而被放走的陳旭明之前打聽到了王的行蹤,自然不會放過最后這一個復仇對象。那可以排除鐘國棟的嫌疑。
沒想到急著趕路時兇手撞上了貨車發生了車禍,連車帶人落下懸崖,卒。
第三案:《命運之輪》
綜合三個案件給出的信息,先行整理人物關系,方便分析。
一、鄭安平(王崢)&鄭財
細究案件,會發現一個比較矛盾的地方:出現在第三案“序”中的男女應是王崢和周敏珉。然而此王崢卻非十年后的保安“王崢”。
(1)身高引用 1.1 她就停在路口沒有走遠,她低頭看著他,問了一個問題。
1.2 下午2點,龔長張、小郭和牛清泉一起來到出租屋,開門的是一個一米六出頭的男人,身上穿著保安制服。
1.3 “不僅如此,那天她還因為上課時和同桌說了一句悄悄話而被老師罵了,當著全班同學的面那種,說她又矮又蠢像頭豬,這輩子下輩子下下輩子都不可能考上大學。” 分析:保安王身高一米六,高三少年身高基本定型,長也不會長多少。那么“低頭看”王崢的周敏珉起碼比一米六高半個頭,女孩紙這種身高絕不可能被林老師責罵“矮”。可知周敏珉的身高應在一米五左右(大概矮吧),則王崢應不會有一米六的“巨人之姿”。
(2)日記①引用 1.4 那個女孩家境一般,好死不死,正好又趕上她父親失業。
1.5 周敏珉有個青梅竹馬叫王崢,王崢,男,1981年5月4日出生。
1.6 日記中的第一頁是1998年的9月1日,最后有文字的一頁是1999年的5月15日,包括假期在內的257天全部都有記錄。寫得長的日記幾乎都是與周敏珉有關的經歷,有一同去游樂園、一起吃洋快餐、一起看電影等等,其中一起看電影是兩人高三生活中最常用的娛樂放松方式。5月2日那天是兩人約定高考前最后一次看電影。 分析:
日記的疑點不僅在于起始日期的中斷,更在于其內容。去游樂園、吃洋快餐、經常看電影得是什么家庭條件啊?可看二人的資料,青梅竹馬、家境一般,根本負擔不起這昂貴的愛情。且王崢的生日是5月4日,不可能在5月2日還主動親王崢的周敏珉對此沒有表示,有表示日記中應有記錄,而這本日記中并沒。可見這本日記中的男女主角并非王周二人。
(3)細節引用 1.7 果然如校長所說臉上有許多疤痕,這副樣子也使得他特別顯老,看不出他還不到30。
1.8 當時王崢的同事們和領導也有去醫院看望他,但因為王崢失憶了,和他們也說不上幾句話。據三中的其他門衛說,王崢平日少言寡語,文化水平也不高,他們完全沒想到他原來是這所學校的學生。 分析:前面說到王崢的身高應不足一米六,而他的面容和文化水平都不像一個“28歲上過高中”的人。所以我們有理由懷疑保安王并非學生王。保安王在醫院躺了大半年,同事和領導看到他時都是在床上,不會有人注意到他被“撞高了”。
(4)真相
那保安王的真實身份是誰呢?
引用 1.9 1988年戶籍從S市遷到本市,民政部門里記錄他是被收養的,2年前養父去世了。
1.10 王崢的身份證照片還是高三時拍攝的,再過5天就要到期更換。照片中的王崢與現在相比臉上還沒有那么多疤,膚色也比較白,五官倒沒有非常大的變化。
1.11“他有前科嗎?”“啊?”被突然一問,小郭有些走神,“沒有啊,雖然干過那么多工作,可是都挺奉公守法的。”
1.12 “短信內容是:龔叔,已找到車和尸體。看到去年的案子終于了結……
1.13 (出自第二題,徐世杰視角)“2年前老董偵辦的那件一中門衛鄭財的盜竊殺人案啊,他現在可是全國通緝的要犯。你不知道嗎?”
1.14 (出自《人間·地獄》)徐世杰加快了車速,往S市郊區的方向開去。在過了一個彎道后徐世杰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一輛大貨車側倒在路邊,駕駛室內有一個人探出半個身子。
1.15 (出自《人間·地獄》)在搜尋的時候警方還發現了另一具身材矮小的不明男尸,因為暴曬在室外已經接近白骨化。顱骨后方有多處裂痕,身體也多處骨折,疑似被人殺害后拋下,從骨齡判斷其年齡是27~29之間,推測死亡時間在2008年8~9月。尸體附近未找到能證明其身份的物件,警方只好從本市近一年的失蹤人口中查找是否有年齡、身形相似的人,然后通知家屬做DNA比對,可惜仍未找到尸源。
1.16 (出自《生而為人》,鄭利自述)她罵了我還嫌不夠,接著罵我的家里人,嘲笑我弟考不上初中,嘲笑我爹娘一大把年紀要離婚。
1.17 (出自第一題,鄭利自述)會面快結束了,臨走時我托他幫我辦一件事,我想把兒子交給王恭讓他過上另一種生活,如果王恭愿意的話。 分析:
案件一以及之后鄭安平姓氏和戶籍遷移情況都暗示著王恭依照好友鄭利的愿望收養了鄭安平,將其改名為王崢,而保安王現在使用的是王崢(鄭安平)的身份證,從證件上的照片來看,相似度連警方都沒有提出疑議,如果說是單純的路人撞臉顯然太過于巧合。加上鄭利、鄭財起名對仗,符合中國人對平輩的起名原則,再結合鄭財的工作、教育背景,可以確定,鄭財的真實身份是鄭利的弟弟。這樣一來,由于直系親屬的相似性,鄭財和鄭安平樣貌近乎一致也就說的通了。
王崢是在S市被拋棄,也是在S市出的車禍(當時是個貨車司機),有時候命運就是那么神奇,王崢在S市和他叔(鄭財)不期而遇。第一題的兇手陳旭明和鄭財都是往出城方向,王崢則是回城方向。鑒于鄭財是通緝犯不可能大搖大擺經過收費站,懷疑他是走路的。陳旭明和王崢的車相撞了,陳旭明連人帶車被摔入山崖,王崢下車查看。這一幕被正巧路過的鄭財看到。由于鄭財本身是個亡命之徒,所以當命運安排他與王崢相遇,發現他們兩個長相是如此相似后,他便萌生了一個邪惡的念頭----偷天換日、取而代之。鄭財重擊自己的侄子的后腦勺,將他直接打死扔下山崖,換上衣服并刮花自己的臉上了王崢的車。(此節內容取名:車輪也是命運“輪”)他們說是王崢被挾持,那我只好刪了 喂喂 ((?(//?Д/?/)?))
王崢在市區被鄭財挾持了,鄭財想要王崢帶他出城(鄭財被通緝不能自己出城),隨后他們和同樣出城(去機場)的陳旭明追尾,把陳旭明直接撞入山崖。貨車側翻,兩人都受了傷,王崢下車查看,鄭財見走不了了便心生一計,決定偷天換日、鳩占鵲巢(再換兩個成語~),他走到王崢后面,重擊其后腦勺(后腦勺的傷要杠說是摔下去撞石頭的也行),換上王崢的衣服,把王崢推入山崖。自己則上了駕駛室等人經過發現他。
因為養父王恭在2007年已經去世了,便沒有親近之人能認出鄭財是假冒的,同時“王崢”并沒有失蹤,所以找不到尸源。至于保安王是否是真的失憶,無關緊要。
結論:保安王是學生王考不上初中的叔叔鄭財。
(5)排除
既然保安王并非學生王,那么他就不存在沒有失憶/恢復記憶后想找林老師報仇的動機。他也沒有給林老師打過電話、沒有離開監控很長時間(監控上傳服務器,應不可能作假),離開監控三分鐘的時間雖然去不了廁所,但可以在旁邊的樹林解決,畢竟是文化不高的殺人犯,先前校長有搶答問題,也有可能是校長叫他過去(看到校長),然后保安王又回去。所以保安王殺人嫌疑排除。
二、林雪華&白念雪引用 2.1 死者林雪華,女,1956年出生,今年53周歲,市第三中學高二(1)班班主任兼英語老師。早年喪夫。女兒十年前自殺身亡。
2.2 一個相框里是一張一家三口的合照,林雪華和她的丈夫,兩人手里牽著他們的女兒。另一個相框里是林雪華和女兒的合照,這張照片里的女兒看起來已有17、8歲,長得溫婉動人,令小郭看了都有些心動。
2.3 “林雪華5月14日請的半天假查的怎么樣?”“沒什么眉目,學校大門監控拍到她早上8點出去,11點回來。至于去哪了,沒人知道。”
2.4 全都疊的整整齊齊。陽臺有一臺小型洗衣機,晾衣桿上還晾曬著一件黑色的外套和褲子。
2.5 手提包、打火機及包里的鑰匙上只有林雪華的指紋。
2.6 (出自《人間·地獄》,徐世杰視角)“她家里只有她的母親,是中學老師,我這兒有她家里的電話。”
(出自《人間·地獄》,徐世杰視角)徐世杰的思緒回到1999年5月14日,他剛被分配到S市的時候。
(出自《人間·地獄》,徐世杰視角)死者白念雪,女,23歲。職業是演員,藝名白雪。 分析:
根據林老師2009年5月14日星期四請假半天和夏天不應該出現的黑色外套,加上第二天出現在手提包里的打火機,可知她是去上墳了,既不是清明節,又非其他特殊日子,那么特地請假選擇這個日子的原因只有可能是親人的祭日。而正好白念雪自殺時間是十年前的5月14日,加上年齡符合,容貌優勢也完全能勝任演員這種身份,并且白念雪這個名字,父親姓白,母親名字中有雪,也是中國人常用秀恩愛的起名方式之一。(此節內容取名:父母愛情故事)
結論:林雪華的女兒是白念雪。
結合三道題,可以整理人物關系圖如下
主要人物信息表
三、密室
因為核善的作者大大十分貼心地給我們開了上帝視角BUFF,可以確定未進入教室前的桌椅分布示意圖為現場實際情況,而非根據報案人描述推測所得。這樣一來,在前后門均被完全堵死,窗欄間隙不能容一人通過的條件下,教室沒有可供出入的地方。并且無論是脖頸掐痕還是“先被掐死后再吊到吊扇上”的權威尸檢結論,都說明林雪華絕非自殺。
即林雪華出事教室可看作一個完整的密室。
(1)密室現場基本狀況引用 3.1 來到教室門前,梁冰發現門竟然完全沒有鎖。教室的門鎖用的是插銷加掛鎖,可眼下連插銷都沒插上。
3.2 于是他就跑向后門,但后門是完全鎖住的,插銷掛鎖一個不落。
3.3 發現尸體后,喬邦去找了門衛,門衛一開始還以為是學生在開玩笑,直到被帶到教室看到尸體才報警。
3.4 窗戶的插銷是老式插銷,只要手速快一點就能在插銷落下前把窗戶關上,但是每個窗戶都有豎著的欄桿,欄桿的間隙即便是嬰兒的頭都無法通過。
3.5 法醫推測林雪華是在昨晚22點30分~23點30分之間遇害,尸體無搬運跡象。 分析:根據密室現場,可得出結論有:
①“尸體無搬運跡象”——教室為第一案發現場
②前后門被完全堵死,窗欄間隙狹窄——密室形成后無法在不破壞布置的情況下出入
③前門未鎖,后門落鎖,鑰匙和掛鎖在教室內部——兇手從前門出教室
④“喬邦去找了門衛”,說明梁冰守門直到門衛和警方抵達——兇手未留在現場
結論:兇手出教室時,密室未完全形成,最終密室形成由外部作用所致。
(2)密室形成過程
據此還原兇手出門時的教室布置:后門被完全鎖牢抵死,前門留供一人通過的縫隙,窗戶和窗簾因可以從外部處理,保持開啟狀態。也就是說,在教室沒有其他通道的情況下,能夠連接教室內外的僅有六扇窗戶,即窗戶成為密室制造的關鍵。
而因為窗外有狹窄的欄桿阻隔不能容人通過,若想通過窗口移動課桌抵死前門,需要借助工具。根據桌椅及教室狀況,工具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①能夠通過窗口——寬度小于窗欄
②兩邊窗口到前門課桌均有一定距離——具備一定長度
③能推動較沉的課桌——質地較硬
(3)構建工具引用 3.6 吊著林雪華的麻繩上有些石灰、沙子和棉質纖維,而逸夫樓一樓的倉庫正在翻修,水泥、沙子、8米長的長條形木板、正方形瓷磚及其他工具就堆放在隨處可見的地方,其中也包括了用來捆住水泥袋的麻繩。
3.7 教室長9米,寬6.6米。
3.8 逸夫樓是介于高一、高三教學樓和高二教學樓之間的樓,高二的學生可以從逸夫樓下方的大廳直接穿過來到學校另一側而不必再從大門處繞一圈。 分析:
滿足這些條件的工具無法隨身攜帶,同樣也不便于搬運和處理,因此最有可能是學校內能夠借用,且距離高二樓較近的東西。與吊上林雪華的繩子來源一致,這種工具最有可能也在逸夫樓一樓倉庫施工處,而恰好其中“8米長的長條形木板”能夠滿足這些條件,又因為逸夫樓與高二樓恰好有通道直接連通,在搬運方面相對便利。
結論:密室最終形成需要借助窗和長木板。
(4)構建密室
密室形成前課桌擺放情況見下圖(已略去其他桌椅位置,后門不變,前門見淺灰線):
兇手在出教室之后,可以借助長木板移動課桌,而窗欄恰好起了一個類似支點的作用,使木板成為省力杠桿,彌補了移動課桌時力的不足問題。移動后剩余的空隙則可以通過其他窗口戳齊,一側捅不齊再去教室另一側捅齊,之后從外部拉上窗簾,鎖上窗戶(用“技巧”關窗戶),至此“密室”形成。
(5)密室案細節引用 3.9尸體腳下的桌子上放著一個女士手提包、一個小鐵盆、兩支蠟燭和一個打火機,鐵盆里還有燒剩的殘渣,看起來是紙錢。
3.10 手提包、打火機及包里的鑰匙上只有林雪華的指紋,前后門的門鎖及插銷上最新的指紋都是學生薛琪的,并且上面也主要都是她的指紋。
3.11 一樓的監控里顯示5月15日晚22點56分,林雪華獨自一人拿著手提包(與案發現場發現的一致)離開宿舍樓。 分析:
指紋問題:前后門最新指紋由薛琪所留+現場鐵盆、蠟燭上無林雪華指紋——林雪華沒有開高二(1)班前門,當時還有人和林雪華在一起,而這個沒有留下任何指紋的人很有可能就是殺害林雪華的兇手。
除此之外,手提包難以裝下燒錢的鐵盆也可以為這一推論提供佐證。根據案發時間及現場布置,不難看出林雪華晚上到高二(1)班是為了祭奠9年前在這里上吊自殺的周敏珉。而另一個與林雪華一起的人當然應該清楚9年前“只有警方內部知道”的舊案,并且從帶來的鐵盆和蠟燭來看,這個人與林雪華有約且早就有殺死林雪華的準備。
到這里再結合校門口的監控,可以排除嫌疑的有:
①大鵬:被監控拍到離開,并且到案發時沒有再進入學校。
②王崢:警衛室所有出入口都在監控覆蓋范圍之內,3分鐘時間遠不夠完成祭奠、殺人、布置現場等一系列復雜操作。
兇手同時還滿足以下條件:
①晚上有大量時間在校內逗留
②和林雪華較熟悉,在林雪華聯系的“其他老師、校領導或者學生的家長”之中
同時,鑒于案發時間與作為取材點倉庫的施工時間過分巧合,有理由懷疑這是之前就安排好的,也就是說兇手可能在學校有一定權力。但這一猜測沒有以上兩點那樣有明確性,所以僅作為佐證材料。
既然排除了王的嫌疑,之前日記的主角也并非王、周,那么是誰呢?接下來就該引出經典的一分鐘推理了!
四、校長與案件
(1)露餡引用 4.1“警察先生,怎么樣了?是自殺嗎?”牛清泉額頭冒著汗。
“抱歉,暫時不方便透露。那個報警的門衛現在在哪?”
“我大概猜到您的意思,您覺得王崢很有嫌疑對嗎?他想為那個女孩報仇?”龔長張沒有回答。 分析:
!是不是超經典,警方并未向校長透露任何關于案件的細節,校長卻直接認為是仇殺,并且確定前因后果。通觀全文,我們確認了現任校長牛清泉知曉十年前案件的始末,可能十年前他也是該學校的高級領導(是不是校長不確定),而他因為學生上吊自殺也被處分了(十年了還是個校長!),學校聲譽受損又賠上巨款,對林老師懷恨在心有殺人動機。基于這個推理,我們開始尋找校長的其他怪異舉動。
(2)線索引用 4.2 龔長張收起照片,旁邊的校長則是一副“我早就告訴過你”的表情。
“不認識啊……”王崢心里的疑問越來越多。
“嗯。”校長搶答道,“我們學校晚自習是到晚上9點,10點關校門的時候學生們要么回家要么回宿舍,10點學生宿舍也熄燈了不讓外出,所以不可能還有學生在學校里逗留。” 分析:校長流露的表情讓人不禁懷疑他是不是之前給保安王看過周敏珉的照片。他為什么先懷疑的是學生的照片,是因為校長先給他看過了(好像有、牽強)而保安王心里的疑問可能是“這張照片和校長之前給我看的一樣”。校長過于話多,懷疑。
(3)確認引用 4.3 其實林老師只是比較嚴格,并不是隨便侮辱學生的人。只不過那段時間她家里出了些事,難免情緒上有點起伏…
4.4 這周周四林雪華請了半天假,是否與此有關,梁冰徹夜難眠。
4.5 根據正式的尸檢結果、現場線索、遺書和對向悅樂所描述事件的核對,警方最終宣布白念雪系自殺無疑。 分析:
之前已經證明了林雪華的女兒是在1999年5月14日晚上自殺,正是這個原因,林在第二天沒控制好情緒責罵了周敏珉,導致周敏珉也自殺了。從22點了還在批改學生作業可知,林老師對學生十分負責,那么她一定會對周敏珉的死內疚萬分。如果有人約她祭拜周敏珉,她一定會同意的。
且一個老師要請假,肯定要和上級領導申請,校長便會知道這件事。那么校長就可以約林老師一起祭拜下周敏珉。結合前面提到的兇手的種種特征,而校長恰好符合一、中兇手滿足的所有特征。(此節內容取名:校長 黑屋 繩 蠟 女)
結論:牛清泉為林雪華案真兇。這樣的話,日記即由校長仿寫。
(4)日記②引用 4.6 墻角堆放著許多書和筆記本,上面已經有不少灰塵。
王崢起身到墻角從里面翻出一本日記本,“我出院后在宿舍里找到的,就是上個單位的宿舍。里面寫著高中時的事,我就想來瞧瞧也許能找回點記憶。”日記的墨水和紙張都比較舊,有不少頁的頁腳還有些破損。“日記里的周敏珉你還記得是誰嗎?”
“應該是我的同學吧,我們關系比較好,經常一起出去玩。”
4.7 王崢和很明顯日記本還沒有用完,王崢就停止了記錄,個中緣由不言自明,日記中也沒有寫下有關女孩的死。龔長張有過一個猜想,那就是日記本里記下了要找林雪華報仇的言語,只不過被王崢給撕了。可是翻遍整本日記都沒有找到任何曾被撕下的痕跡,以這本日記本的裝訂方式來看不可能在撕掉一頁后毫無殘留。 分析:
日記本是墻角里翻出來的,有很多灰塵,說明保安王對這些并不在意(沒有經常翻閱,嘗試激起自己的記憶,失憶肯定是假的),那么他可能并不記得日記中的內容,警方也沒有再重新給他看這本日記,就日記內容里的消費水平來說,并不符合學生王的經濟能力,也就是說存在日記被換的可能性。在充滿灰塵的角落里拿出來的日記,上面應該也有很多灰塵,但是卻沒有撣灰塵的動作(強詞奪理/較真)。本來想杠下“同學”和“同班同學”,一個文科生和一個理科生,但是想想,“同校同學”也是同學
墨水和紙張都可以做舊,寫這本假日記的目的是:1. 在真的日記中有暴露校長動機的內容;2. 校長想轉移警方注意力,便于嫁禍。真的日記并非在5月14日就結束了,后面還有其他內容(這些都是我們腦補的...... :( 或者校長覺得自己言多必失就不繼續寫了。
內容可能來源于校長和老婆(某個學生)的真實經歷,也可能是哪本言情小說的,或者是他在學校見多了。
案件還原
兇手:校長(牛清泉)
動機:算是一種報復……吧
還原:
9年前的周敏珉案件導致三中聲譽受損,而作為校長的牛清泉不可避免地受到處罰。而此時根據日記來舊地“尋找記憶”的“王崢”恰好為校長的報復提供了契機。于是校長借助人事調動權力安排“王崢”來三中做警衛,同時用自己假造的日記替換掉原有的那本。到了5月15日,校長約林雪華來教室祭奠周敏珉(當然不是當天約的,不然早被警方詢問了),從林雪華處拿到鑰匙打開前門,之后借騰位置進行祭奠的理由和林一起搬開靠門課桌放到兩邊。在殺死林雪華,處理好現場后,再移動桌子抵住后門,同時將前門課桌移到僅供一人通過的縫隙,這也能解釋為什么課桌移動的初始痕跡平齊問題。之后從逸夫樓施工處拿來繩子和長木板,在教室兩側都捅一遍,制作好密室后再將木板還回原處。
至于“王崢”晚上出去的三分鐘,根據學校構造顯然來不及去廁所,這里猜測可能是校長找借口想支開“王崢”便于嫁禍,但“王崢”發現不對勁又提前返回警衛室。(不然就是就地解決,畢竟說去上廁所的是保安王自己)
林雪華手機短信通話記錄和校門口監控出入情況能夠成為本案的決定性證據。
Ps:1. 日記中的電影正是林老師女兒參演的電影《地浴》
2. 辣雞老鼠洞
后記
生而為人,我很抱歉【生まれて、すみません】
“你是個好人,可是全無用處”大抵是鄭利周圍人對他的默認評價,也是鄭利對自己最為深刻的認知。歸根到底,他只能算怯懦的普通人,即使努力考上最好的高中,即使成為紡織廠最刻苦的職員,依然不可避免地受到歧視與排擠。自卑感與厭惡感逐漸占據思想主流,不論是潛藏第二人格的出現抑或臆想癥的生發,都是鄭利將自己否定到了極致的產物。壓抑著的情感以一種扭曲的方式爆發,把原先認為是異端的自己一次又一次地抹殺掉,包裹上憧憬著的包志凱的外殼,成為真正意義上不該存在于世界上的異端。
無法避免地迷失了自我,蝴蝶效應就此引發,不僅自己無意識地被卷入各種案件,自己的兄弟好友乃至子嗣亦在之后的歲月里深陷厄運循環。
堅持讓趙安平改變生活環境,是不想讓兒子重蹈覆轍的鄭利最后的心愿。但諷刺的是,鄭安平并沒有平安,而是走上了從舊路延伸出的前程,命途多舛。
貼答案的想說一句:鄭家的父母是本屆最失敗父母。大兒子被欺凌不知道,入獄后直接放棄生了小兒子。二兒子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二兒子卻連初中都考不上去當了入室搶劫殺人犯。孫子不要,讓給了別人,然后二兒子把自己孫子殺了 (..??_??..)認真狀,二老還是生第三胎再給我們來一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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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運所之,輪轉經年
然而,人類的本質終究是社會關系的總和。所有意識層面本不該存在之物一旦出現在現實之中,便交織成網,每條線都會牽扯到兩端又兩端:鄭利將兒子托付給王恭,王恭作為養父撫養鄭安平,鄭安平成為周敏珉的青梅竹馬,周敏珉被分配到林雪華的班級,林雪華的女兒白念雪遭非議自殺,白念雪的戀人陳旭明輪船上為其報仇,陳旭明與鄭安平發生車禍,鄭財趁虛而入,而鄭財恰好是鄭利的親弟弟。幾十年前的轉輪轉了一圈,又回到了最初的起點,邂逅、暌違、久別重逢……奇跡般繞了個圓。前進的圓滾動成了輪,車輪、輪船經歷時間的年輪重疊在一起,似曾相識又不僅僅是去年今日。這種東西或許可以稱之為命運。
命運牽引這些人在迷宮的十字路口轉向,相遇于迷宮的中心。
似乎也是命運的安排,年幼被拐作為徐家養子的江流也遇到了妹妹江珊(算了一下,江流算是江珊的……表/親哥?江珊的記者哥哥是江河醬紫?這段刪了刪了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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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地獄,地獄人間
只是命運不能左右人心的選擇,人心所至,一念地獄,一念人間。
鄭利不算幸運,但他結識了負責任的王恭,讓兒子最終能夠過上新的生活;白念雪不算幸運,但她遇上了愿意牽掛她一生的陳旭明和向悅樂,在人生最后的日子里至少不是孤身一人。縱使幸運的背后是悲劇的開始,但這種幸運絕非假象。悲劇因為偶然的幸運得以淡化,同時也因必然的幸運得到升華。不能全部推給命運,選擇而已。
同樣是長輩作為契機,鄭財殺了鄭安平取而代之,江流卻得以接觸到江珊,知曉自己的真實身份。
同樣是為了名譽,周澤濤和徐愷順著輿論將罪責全部推給白念雪導致其自殺,而陳旭明卻憑借十年如一日的努力在演藝圈占據一席之地。
人性讓人間變成地獄,人性讓地獄變成人間。
這不是最好的結局,但確是足以讓人暖心的結局。
正如同樣的風,如何吹拂,恰好是船的選擇而已。
雖說天理昭彰暫為愿景,然終還是天時地利、湔雪有期。既然如此,那么
不要絕望,在此告辭【絶望するなでは、失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