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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8:37:27
兇手:金肖戔
理由:死者昏迷前留下了暗示,錢包和鑰匙,錢和鑰兩個字拆開就是金肖戔的名字。死者從事古文學教育,所以喜歡玩字謎游戲,類似情況還有就是汪琨泉和王鳳白,王鳳白的第一個字和第三個字加上水的偏旁就是汪琨泉。
方式:金肖戔有一個跟自己長的很像的兄弟,并且也跟他一同生活,兩個人對外隱藏了這件事,理由:晾衣架。金肖戔不去爬山的原因在于他們兄弟兩個里面有一個有恐高癥,而他想要隱瞞這一點。
事發當天,金肖戔和自己的哥哥同謀,一個人在電腦前上網課,另外一個在死者回來以后跟著死者進入到房間中,使用扳手擊打了死者的后腦,死者陷入昏迷。
金肖戔把死者打暈后,留在現場布置現場。
在布置現場的時候,昏迷的死者醒了過來,在模糊狀態下,死者抓起來了放在矮柜上藤筐里的錢包和里面的鑰匙留下暗示,金肖戔使用扳手進行了二次擊打,這也是矮柜附近有血跡的原因。
金肖戔把死者用繩子綁住腰帶,吊在在窗臺外,用夾子夾住內把手的旋鈕,用木頭衣撐一邊掛在內手柄上,另一邊壓住夾子,在外部扭動把手時,會帶動內部的衣架和夾子將門內側進行上鎖。
金肖戔拿走了鑰匙包,用鑰匙把門鎖上,然后把扔在電梯口,等待保安過來巡邏時發現。
保安敲門時驚醒了昏迷狀態的死者,死者醒后因為增加了擺動,繩子發生了斷裂,墜入樓下,這時金肖戔出門后跟保安扭動把手,這時候保安聽到的木頭掉下的聲音就是衣架掉下來的聲音,衣架機關把內門鎖關上,造成了門從內部鎖上的情況。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8:42:11 | 2020-8-6 18:48編輯
兇手:曹一鳴;知情者:金肖戔
斜體為引用
推理過程及作案還原如下:首先,我們對整個案件的時間線進行分析,唐學博在20:15:25進入電梯,約20:35:25到達六樓,20:57:69墜樓落地,宿舍樓除客梯外沒有安裝監控且該段時間無人乘坐電梯,不難得出曹一鳴在19點多的時候就已經在唐學博家門口準備了。而曹一鳴所說的19點左右正在跑實驗,然后和石廣生一起吃東西后自己獨自回宿舍,那么客梯的監控為什么沒有拍到他?很顯然,他說謊了。很有可能他和石廣生吃東西時就讓石廣生帶上自己的登山繩,但是并沒有告訴他自己的目的,然后將石廣生支開,謊稱自己回去寫實驗文檔,讓自己的助教去實驗室等結果,這樣自己的不在場證明也就有了。

?曹一鳴知道唐學博回家的大致時間,并假裝拿著魯班鎖在門口把玩,將鑰匙包扔在六樓拖延巡樓保安的時間,自己就可以避開保安回到自己家中。唐學博到家后,二人和平進屋。“當晚死者曾喝過酒,保守估計得暈上一個小時或以上”,身為化學老師的曹一鳴自然知道這些,抄起手邊的扳手照著唐學博的腦袋來了兩下子,唐學博昏迷。曹一鳴掏出了借來的登山繩,系在唐學博的皮帶上,用衣服架子卡住門把,所有衣架首尾相連,最下面一個的掛鉤從門縫下面的2mm縫隙勾出去,把夾子上的孔套在門鎖旋鈕上,再用木衣架的鉤子勾住夾子上的金屬環,轉動把手后即可帶動旋鈕,再在門廊撒下雜物迷惑警方。接著用另外一根繩子系在陽臺上,這根繩子與皮帶上的登山繩用細線連接起來,(因為細線重量較輕,案發后從六樓可以直接被風吹走)接口處掛上自己的孔明鎖,裝在藤編小盤子里當配重,并系緊登山繩,加長其力臂使得唐學博能不從窗臺上掉下去,在登山繩上再接一根結實的細線,綁上重物扔回自己家。(其指紋被化學藥品腐蝕,這也是現場沒有找到兇手指紋的原因 )到了八點半左右,保安巡樓,曹一鳴迅速回家并轉動門把手將旋鈕關上。聽見保安敲金肖戔的的門后準備拉線,結實的線勒斷那根細線,細線被風吹走。曹一鳴在樓上聽見拍門聲后繼續拉線,將自己的孔明鎖收回。

?“你好。”門馬上打開,讓孟軻敲門幾乎敲到金肖戔的腦門上。可以看出金肖戔用在門邊觀察的習慣,由此得出他聽見了曹一鳴的動靜,剛好警方錄完曹一鳴的口供在討論對曹一鳴的看法,金肖戔又偷聽了警方的談話,可得出金肖戔為知情者。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8:45:33
兇手:金肖戔
兇手先讓哥哥代替自己在與自己房間相同布置的屋子里幫他給學生補課,然后先敲門進入死者家中,與死者發生爭執,然后拿起扳手對死者頭部擊打
然后兇手用登山繩勾住死者皮帶將其懸掛,因為死者家樓下沒人居住所以不會被發現,然后用幾個衣架依次掛在門把手上,用線簡易的綁住鑰匙(容易掙脫開的結)然后使線穿過皮夾,并用筆記本或者扳手壓住皮夾,然后線繞過衣架到門外,用鑰匙鎖好門在將鑰匙拉進去,由于皮夾上有重物,摩擦力增大,鑰匙會停留在皮夾里,線會抽出來。然后用雨傘把的空管,里面塞上報紙一類的東西增大摩擦,套在旋鈕上,再用線或者其他嘗試在門外旋轉旋鈕,將其鎖好。
然后將鑰匙包放在樓層中離自己家近,離死者家遠的地方,這樣保安來巡邏就會先來敲兇手家的門,這時兇手會給哥哥打電話讓他假裝有人敲門,使不在場證明更加真實,然后打發走保安,迅速回房間,將晾衣桿放下來,拿晾衣桿去挑死者的皮帶,使其皮帶受損墜樓,這時保安就被利用使案件更加撲朔迷離,然后出門與保安一起推門將密室裝置盡可能弄亂。
鎖定兇手是因為利用保安,控制死者墜樓時間只有他能做到,而且在同一樓層制作密室,如果是其他人的話有被他發現的風險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8:46:51 | 2020-8-6 19:58編輯
兇手是金肖戔。

本文推理中藍色為引用原文,紅色為重要結論。

一、基本思路分析

首先整理一下案發過程的時間線:
6月27日
20點15分25秒唐學博進入電梯
20點15分45秒唐學博到達6樓
(再無人乘坐電梯到過6樓)
20點30分 小吳代替鄭大同巡樓 金肖戔網課開始
20點57分 小吳發現鑰匙包,敲金肖戔的門,金否認鑰匙包屬于自己
                小吳用力拍隔壁門601(10秒左右)
                鄭大同對講機通知小吳唐學博墜樓
                金肖戔跑出來詢問小吳,并與小吳一起推門轉門把手,期間有木頭掉落聲
20點57分59秒鄭大同查看尸體
21點01分33秒警察到達現場

1、回答原文中警方的三個問題:
(1)死者頭部的傷和他的墜樓是不是同一人造成的?

死者頭部有兩處被鈍器擊打形成的傷,一處在后腦勺一處在右前額,傷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應。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帶血扳手與死者頭部傷口吻合,可認定為致傷工具。法醫在墜樓現場找到幾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據血液形態判斷,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下來的。
矮書柜前方地面上發現的少量血跡屬于死者,扳手上的血跡也屬于死者。扳手把手上沒有指紋。

從這兩段原文分析可知,死者家里有血跡,并有一把沾有死者血跡的扳手,說明兇手是門廊處的矮書柜前攻擊了死者,但這兩處傷口并不致命。扳手上沒有指紋,說明攻擊死者造成頭傷的人是預謀作案
樓下有死者從6樓陽臺滴下的血跡,說明死者曾以受傷狀態放在陽臺上一段時間,之后死者墜樓身亡。如果這兩個行為不是同一個人,說明造成頭傷的人的目的并不是殺死死者,既然發生了命案,自己的作案工具還遺留在現場,那么ta一定會為了擺脫嫌疑而向警察提供線索。而且將死者打暈逃走,死者醒來后也會告發自己,所以拿著一把不帶指紋的扳手去砸暈死者的目的一定是為了砸暈后進行下一步行動,因此死者頭部的傷和他的墜樓是同一人造成的

(2)死者墜樓時屋里到底有沒有人?
(3)死者墜樓后,兇手是從陽臺逃跑的嗎?

“門是警察到場后才打開的?”“是。”
從綁在死者家陽臺的繩子上找不到有價值的線索,陽臺外墻各個方向均未發現有被攀爬過的痕跡。

這兩個問題屬于同一方向,放在一起回答。小吳保安在撿到鑰匙后開始敲門,到死者墜樓,一直在601門口,這一段時間他與金肖戔可以相互證明。之后直到警察來到現場開門吳保安都沒有離開過601門口,所以也不存在兇手從大門逃走的可能。此外601窗外沒有任何攀爬痕跡,有行為必留痕跡,因此兇手不是從陽臺離開,那就只能是從大門離開的。由此推出墜樓時601屋里沒有人,兇手是在墜樓前通過大門離開的現場。

2、大門是誰反鎖,保安推門前房間是否已經上鎖?
用鑰匙可以在屋外或屋內給門上鎖或開鎖,效果也是一樣的:把手能旋動但門打不開,而且鑰匙上鎖所操控的鎖舌和反鎖旋鈕所操控的鎖舌截然不同。這點已經確認過,現場的門鎖確確實實是被反鎖旋鈕反鎖了,絕不是用鑰匙上鎖。
兇手離開前已將死者打暈,因此將門進行反鎖的人只能是兇手。鑰匙在死者的錢包里,即使兇手拿走鑰匙,在大門外上鎖,也沒有辦法把鑰匙還回死者的錢包里。而且鑰匙一旦被拿出來過再放回去,血跡印也會對不上,所以兇手只能通過反鎖旋鈕來反鎖。
吳志華在推門的時候已經發現門鎖打不開,說明此時的門鎖已經被兇手上鎖。如果密室機關設計成門外轉動把手的同時將反鎖旋鈕上鎖,則非常容易失敗且破壞密室機關,所以旋轉門把手之前,房間已經處于反鎖狀態。

3、錢包里的鑰匙是誰放的?
死者錢包外部及內側均沾有血跡,但外部血跡較少,內側血跡則來自于被夾在錢包內的一把沾滿死者血跡的鑰匙。已確認是死者家大門鑰匙,也因此錢包內的血跡大致呈現為鑰匙的形狀。鑰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右手血指紋,錢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左手部分指頭的血指紋。
死者家門門鎖完好,陽臺外墻各個方向沒有被攀爬過的痕跡,說明兇手是和平進屋,熟人作案。

錢包和里面的鑰匙都留有死者的血指紋,并且血指紋的分布沒有任何異常,所以不存在有人偽造的可能,說明是死者本人在遭到攻擊之后暈倒之前自己將鑰匙放進了錢包。


二、確定手法
1、密室手法

(1)從矮書柜的所在的地面看過去,先是有一個直徑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編小盤子,一個帶血的扳手,一本B6筆記本,一把三折伸縮雨傘,一個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長皮夾,一個用舊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則丟著兩件短袖襯衣,幾個木衣架,和一個塑料衣夾。還有,這衣夾子怎么會零丁出現在這里?明明其他的都放在陽臺。真奇怪……
現場門廊處有一處雜物分布雖然看似奇怪,但是實際有規律可循。藤編小盤子原本放在矮書柜上,帶血的扳手則是兇手的作案工具,而筆記本、雨傘、長皮夾則都是死者手提包里的東西,手提包、襯衣和木衣架也都屬于衣帽架的物品。唯獨一個塑料衣夾出現在這里毫無緣由,況且其他的衣夾都在陽臺,更說明這個衣夾是有特殊用途的。門廊的雜物,掩蓋了塑料衣夾出現在這里的原因。

(2)雖然房門并非完全封閉,兩側和上方在關上后均有1.5毫米的縫隙,下方還有2毫米的縫隙,足以通過較薄的鑰匙。
大門下方留有足夠空隙,所以能夠穿過魚線等道具。

(3)“我跟金老師試著推門時,聽到里面好像有東西掉下來的聲音。”
“好像是什么木頭的東西掉在了地上。”

吳保安與金肖戔在推門轉動門把手時,聽見了木頭掉落的聲音,結合現場的線索,唯一能發出木頭掉落聲音的物品就是木衣架。這個聲音伴隨門把手轉動的動作而發生,說明隨著門把手的轉動,兇手布置的密室機關的某一步也隨之完成。

(4)這小盤子直徑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東西沒一件能放進去。難道,是少了什么?
樓梯門前鑰匙包,鑰匙包上沒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檢材。

如果兇手一定需要一個人來轉動門把手才能完成最后的密室步驟,那么就要找一個契機讓人來找死者,這個“契機”就是保安在樓梯口撿到的鑰匙包。與其特意準備一個全新無指紋的鑰匙包,用死者本人的其實更為合理,鑰匙包上沒有可疑的生物檢材也證實了這一點。所以地上的藤編盤子原本放在矮書柜上,而兇手故意放在地上,是因為拿走了放在盤子里的某樣東西,這樣東西就是死者的鑰匙包,為了不引起警方注意,兇手將盤子混在了一堆雜物里。

密室手法總結:
綜上,將線索聯系在一起即可推出密室手法。
兇手將塑料衣夾夾在反鎖旋鈕上,夾子上穿過一根魚線,魚線兩端從門縫伸出門外。然后把一個(或者兩個)木衣架掛在門內把手上,正好卡在塑料衣夾的上方,走到門外關門,從門縫拉動魚線使反鎖旋鈕上鎖,隨后剪斷魚線并將其全部抽出,此時大門完成反鎖。
兇手將死者的鑰匙包扔在電梯口,等到保安巡邏到6樓的時候,自然會去敲死者的門,接著借轉動門把手的契機,來完成密室的最后一步。保安在門外轉動門把手的時候,門內把手也同時轉動,掛在門把手上的木衣架隨之掉落,打掉了留在反鎖旋鈕上的塑料衣夾,整個密室手法到此全部完成。門廊之所以有很多雜物,目的就是為了掩蓋塑料衣夾和木衣架的存在。

2、墜樓手法
(1)欄桿上有一條繩子,長度到樓下。
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

從第一部分已經推出,墜樓時無人在屋里,所以兇手控制死者的墜樓是通過某樣機關或者延時裝置來完成的。結合現場欄桿上的繩子和死者身上被拉扯變形的皮帶,說明兇手是將繩子一頭系在欄桿上,中間穿過死者的皮帶,另一頭拉到某個房間,通過剪斷繩子讓尸體掉落來控制墜樓的發生

(2)需要切斷繩子來控制墜樓,也就意味著繩子的長度就是兇手所在位置與601陽臺的距離。樓下的501只有陳舊足跡,說明沒有人去過501,其他房間的外墻也沒有明顯的攀爬痕跡,包括天臺也確認沒有人上去過的痕跡。所以說控制繩子的另一端就在兇手自己的房間里

(3)之所以兇手會布置墜樓機關,目的就是為了不在場也可以讓完成墜樓,那么兇手就一定需要一個很明確的不在場證明,期間TA只需要找借口離開一分鐘左右的時間就可以完成整個手法。

墜樓手法總結:
綜上,將線索聯系在一起推出墜樓手法。
兇手在死者打暈后,將繩子一端系在陽臺欄桿上,中間穿過死者后腰的皮帶,繩子另一端系上重物扔到自己的房間,然后把死者搭到陽臺欄桿(或者平躺在欄桿臺面上),接著回到自己的房間固定好繩子的這一端。之后只要做不在場證明,期間借口離開一分鐘剪斷自己陽臺的繩子令死者墜樓,然后收好繩子即完成整個墜樓手法。


三、確定兇手
1、兇手條件
①死者頭傷有一處在右前額,屬于正對面的左手襲擊,推測兇手是左撇子
②墜樓手法說明兇手沒有恐高癥
③死者錢包手機都沒有丟失,說明兇手的目的是仇殺,并且是預謀殺人
④打斗發生在屋內,門鎖無破壞,兇手是熟人
⑤當晚死者已打掃過房間,打掃后的新鮮足跡主人為男性,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
⑥兇手進屋時間是在死者回家后和墜樓之前,因此是20:15—20:57之間
⑦20點57分,兇手需要在自己房間控制繩子造成墜樓,所以20:57兇手在家

2、排除分析
(1)排除王鳳白、汪琨泉
即使考慮合謀作案,兩個人關于相親的口供很難撒謊,因為不僅校園有監控,餐廳和電影院都有監控來證明他們的證言,所以時間上他們無法撒謊。
當天二人6點半出校門,7點半在市中心餐廳,汪琨泉10點回家,王鳳白凌晨回家。在可能的作案時間內他們根本無法到達現場,因此排除。(而且王鳳白作為女性也不符合現場足跡的特征)
(2)排除石廣生
石的疑點是有登山繩這種工具,但是案發當晚他在實驗室等實驗結果,快9點才出結果,辦公室和出入口監控可以證明他9點后離開,因此也沒有作案時間,故排除。
(3)排除吳志華、鄭大同
墜樓時,吳志華就在601門口,鄭大同在樓下,所以他們都沒有機會去距離601陽臺只有幾米處切斷繩索,因此排除。(有關于鄭大同是否為幫兇的這一點,放在回答最后討論)
(4)排除曹一鳴
曹的疑點是手上沒有指紋和擅長孔明鎖等木制玩具,701與601的距離也符合現場留下的繩索長度,兇手信息②-⑦均滿足條件。
但是,兇手之所以會在6樓留下的鑰匙包,目的是為了讓保安敲門的同時,自己剪斷繩索造成墜樓,來讓人替自己做不在場證明。如果兇手是7樓的曹一鳴,他沒有其他手段來判斷何時保安可以撿到鑰匙包,自然也無法做到不在場證明,這明顯與兇手的手法邏輯相悖。此外沒有明顯線索指向曹是左撇子,因此曹一鳴也排除。

3、關于兇手
排除了其他六位嫌疑人,只剩下金肖戔一人,無論從作案時間還是作案條件都只有住在602的住戶完全符合條件。但并不能直接下定論,金就是兇手,因為有一點矛盾的是墜樓手法中,兇手明顯不是恐高癥者,作為同事口中有輕微恐高的金肖戔并不符合該條件。或者說,在所有的嫌疑人當中,真的有這么一個“左撇子+不恐高”的人存在嗎?所以,下面關于金肖戔重點分析。


四、關于金肖戔
1、黑白照

“你們倆長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張桌子上寫作業。要不是衣服的顏色深淺有些不一樣,還以為照片里只有一個小孩,另一個是旁邊玻璃窗的倒影呢。”
金肖戔和哥哥的照片是一張黑白照,倒推拍攝年份是2001年,那時候的彩色相片已經很普及了,為什么卻放一張黑白照片呢,唯一的解釋就是照片里金肖戔的哥哥已經不在人世了。而且兩人像倒影的描述,再加上寫作業拿筆的動作,可以看出金肖戔和哥哥拿筆是對稱的,即一個人是左撇子一個人是右撇子

2、左撇子
說著,金肖戔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鏡。
“咦,金老師,你手怎么了?”孟軻指著金肖戔的手問道。
金肖戔順勢把手翻過來看了眼:“可能是剛才寫字蹭到墨水了。你們先坐,我去洗干凈。”
“好。”走向沙發前,李聃好奇地瞄了眼擺在餐桌上的幾份文件。
“奇怪。這金老師年紀不大,怎么會用這么老氣的鋼筆呢?”孟軻用手肘頂了下李聃,小聲說道。

從警察到家里后的描述可以得出,左手推眼鏡后左手沾到墨水,都至少說明此時金肖戔是左撇子,但這一段描述中有兩個違和點:(1)年紀不大,但是用的鋼筆卻很老成(2)寫重要文件沾到了墨水卻不自知。
沾墨水原因考慮兩種可能,一種是本人用筆姿勢并不習慣,所以沾到墨水,另一種是故意沾墨水來讓警察看見。首先排除第二種,作為一個隔壁剛剛發生了命案的鄰居,如果命案兇手特征就是左撇子,那么金肖戔何必故意讓警察知道自己是左撇子呢,所以排除第二種可能。那么沾墨水的原因就是因為拿筆的方式。

3、恐高癥
“金老師一向不喜歡爬山徒步之類的運動,他說累得慌。而且聽說他好像有輕微恐高。”
“只有小戔沒去。”
汪琨泉抿了抿唇模棱兩可地回了句:“小戔他……有些恐高。”

關于金肖戔恐高問題,在部分老師那里只是聽說,而關系比較好的汪老師的回答,卻十分不確定。不確定的原因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汪琨泉曾經看見過“不恐高”的金肖戔,所以他對金是否恐高這一點并不是很有把握。

4、兄弟
“金老師家的晾衣桿跟樓上曹一鳴家一樣,都是自己加裝的手搖式升降晾衣架。曹老師家我能理解。一家子衣服多,一件一件用撐衣桿弄上去確實不方便。可金肖戔就一個人住有必要嗎?”
這一段有兩個信息:一是如同警察所言,一個人住沒有必要多加一個手搖晾衣架,二即使有恐高癥,那在室內晾衣服就行了,何必在陽臺多加一個晾衣架。所以,得出一個結論,金肖戔的家里曾經住過一個不是恐高癥的人。
到此,可以總結出金肖戔和他哥哥,一個恐高一個不恐高,一個右撇子一個左撇子。關于這個“左撇子+沒有恐高癥”似乎并不存在的兇手,我分析有兩種可能:
①自殺的是真正的金肖戔(弟弟),哥哥代替弟弟活著。
殺人現場的兇手一定是沒有恐高癥的,所以這個人不是恐高的金肖戔本人,那再結合黑白照片,說明死去的其實是真正的金肖戔,殺人兇手是哥哥。那么哥哥是左撇子+不恐高,弟弟金肖戔就是右撇子+恐高,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案發現場的兇手與金肖戔的個人特征相互矛盾。
可是這個情況,不成立的因素也有很多,比如兄弟倆即使外形相似,但是聲音、性格、學識也能做到百分百相同并且不被金肖戔的同事們發現嗎,常識上我認為是不可能的。所以這種情況基本不成立。

②“左撇子+不恐高”與“右撇子+恐高”,其實是同一個人。
排除了第一種可能,殺人現場那個不恐高的兇手就只能是金肖戔本人了,一個有恐高癥的人,是無法裝出沒有恐高癥的樣子,所以恐高癥上兇手無法撒謊。那么,就只有一個可能,金肖戔同時有恐高癥和非恐高癥兩種人格。所以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現場的兇手是“左撇子+沒有恐高癥”,這個是金肖戔身體里存在的第二個人格,也只有這種可能滿足所有兇手必備的條件。
由此推出:金肖戔體內有兩種人格,主人格是右撇子+有恐高癥,第二人格是左撇子+沒有恐高癥,本案的殺人兇手就是金肖戔的第二人格。

5、錢包里的鑰匙
“有一次學校組織老師去爬山,唐老師突然當著大家的面沖我說:要是你跟王老師幽會時被發現,只要趕緊朝她身上潑水,別人就肯定分不出你們倆誰是誰了。”
“不過有一次我1樓等電梯時碰到他。他又說起了那天爬山的事,還陰陽怪氣地上下打量著我說:看你的樣子就是缺少滋潤的汪琨泉。”

這兩句的含義就是汪是加了水的王,王是缺少滋潤的汪。由此可以看出唐學博作為一個古漢語文學的教授,性格孤僻并且有抑郁癥的他(嘲諷只是單純嘴臭),平時愛好就是研究漢字。所以唐最后將鑰匙選擇放在錢包里的舉動,除了防止兇手拿走鎖門,另一個目的就是提示兇手的身份,金在古漢語中就是錢的意思,重要線索放在錢包里,提示兇手與“金”有關。


五、多余的密室的含義
一直在思考為什么題目叫做“多余的密室”,我認為可以從兩種角度去理解。
1、手法角度
利用木衣架和塑料衣夾來完成密室,通過剪斷繩子來墜落尸體,兩個手法本身會留下很多破綻,并且都有同樣不借助鑰匙更不露痕跡的手法,如下。
密室:在塑料衣夾上面系上兩根魚線,一根從門縫拉出門外,一根拉到陽臺拋到隔壁自己陽臺,接著拉動魚線從門外將反鎖旋鈕鎖上之后,回到自己的陽臺,拉動這一端魚線,將塑料衣夾和魚線全部回收即可。
墜樓:兇手所用的手法會留下一大段繩子,很容易就看出是人為操控墜樓,留下破綻。因此我認為更好的辦法是放一個毯子在陽臺欄桿上,然后將死者搭在毯子上,毯子上系上一根繩子,繩子這頭拋到隔壁自己陽臺,接著在墜樓時,從自己陽臺通過繩子拉動毯子,拋下尸體,再將毯子收回即可。

2、兇手角度
綜上即使兇手發現臨時無法拿走鑰匙,也有更完美的手法去不留作案痕跡,所以兇手之所以會留下大量線索與破綻,我更傾向是因為兇手將線索指向了一個看似“不存在的人物”,即使留下線索和人為操縱痕跡,也找不出真正符合條件的兇手,這就是他創造出一個多余的密室的原因吧,所謂多余就是有一個不存在的人殺死了死者。


六、動機
最近校內有傳聞,說他與日前被深挖出來的“冒名頂替上大學”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
一見到我就抓著我的手說‘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活該’。

推測唐學博當年參與操縱了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交易,金肖戔的哥哥就是被頂替者,隨著事件的曝光,他發現自己當年被頂替的事情,于是想不開而自殺。
哥哥死后,金肖戔備受打擊,于是分裂出了和哥哥類似的第二個人格,第二人格選擇在唐學博9月退休之前,自己給別人補課之際(可以做不在場證明)的時間殺死唐來復仇。


七、案件還原
金肖戔的哥哥因為被人冒名頂替上大學而絕望自殺,金肖戔(右撇子+恐高)由此也分裂出一個和哥哥類似的人格(左撇子+不恐高),第二人格決定對操縱冒名頂替事件的唐學博進行報仇。
6月27日
20:15-20:30 熟悉死者生活作息的金,當天在聽見死者回家不久后,拿好準備的扳手,來到死者家里。在死者給他開門邀請進屋后,他用左手猛擊死者前額,掙扎打斗中,死者將自己家里的鑰匙放進了錢包里防止兇手拿走,也提示了兇手是金。隨后金肖戔第二下擊暈了死者,他將死者放在陽臺上,皮帶穿過繩子一頭固定在欄桿上,另一頭扔回自己陽臺。由于無法用死者的鑰匙,于是他臨時用死者陽臺的塑料衣夾,以及木衣架和魚線來完成密室手法,為了掩蓋手法他還將大量雜物分布在門口。并拿走了死者的鑰匙包扔在電梯門口,等待保安巡邏時撿到并敲門。
20:30 網課開始,金只需要等待保安巡邏來敲門,即可趁保安去敲601門的時候剪斷繩子,使得尸體墜樓,并裝作和保安一起推門轉把手,讓門后掛在把手上的木衣架掉落打掉夾在反鎖旋鈕上的塑料衣夾,完成密室最后一步。整個過程只需要離開網課視頻一兩分鐘即可完成。
6月28日
警察拜訪時金的手上之所以有大量墨水,是因為本身作為右撇子的他,此時第二人格用左手寫字還不習慣,所以手上沾上了墨水。用款式老氣的鋼筆,也是因為他的第二人格使然。
離開后,偵探在暗黑隧道里的車玻璃上看見倒映出來的另一個自己,終于明白了案件所有的秘密。


補充:
鄭大同的嫌疑
鄭大同有一個疑點就是在案發期間臨時換班,以及大夏天一直搓手這兩點略可疑,但對于他是否是幫兇,我更傾向于他不是幫兇。
首先,他如果是幫兇,無非是在為了防止另一個保安在樓下保安亭提前發現搭在601的尸體(因為地上有滴下的血跡,說明至少頭部露在欄桿外),可是天黑加上六樓的高度并不那么容易被樓下的人注意。
其次,這種有計劃的殺人,提前換班就可以掩蓋幫兇嫌疑,臨時換班反而會引起懷疑。
關于鄭的線索很少,其實哪種情況都有可能成立,所以僅做補充討論。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8:48:50
好吧,我們先來嘗試換還原一下案發過程:
死者頭部有兩處被鈍器擊打形成的傷,一處在后腦勺一處在右前額,傷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應。在死者家里找到的帶血扳手與死者頭部傷口吻合,可認定為致傷工具。
死者錢包外部及內側均沾有血跡,但外部血跡較少,內側血跡則來自于被夾在錢包內的一把沾滿死者血跡的鑰匙,已確認是死者家大門鑰匙,也因此錢包內的血跡大致呈現為鑰匙的形狀。鑰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右手血指紋,錢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左手部分指頭的血指紋。
“那依你判斷,死者被打后會失去意識嗎?
會。”童法醫肯定地回答:“從受傷程度來看,暈厥時間應該比較長。加上當晚死者曾喝過酒,保守估計得暈上一個小時或以上。”
首先死者額頭上的傷在右邊,如果是從正面襲擊造成的話,兇手應該是個左撇子。
這兩處傷是同一時間形成的嗎?答案很可能不是,因為這無法解釋鑰匙和錢包上的血指紋。死者在第一擊時很可能只是暫時昏迷。之后醒來,打算從錢包拿上鑰匙準備沖出房間,將兇手反鎖在房間里,但是不幸被兇手發現,挨了第二下后徹底昏迷。由于兇手用的手法不需要鑰匙,又將鑰匙。
在陽臺找到一條綁在欄桿上的繩子。繩子的長度足以落到下一層。其他的地方暫時沒有異常。
法醫在墜樓現場找到幾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據血液形態判斷,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下來的。
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
似乎死者曾經被吊在陽臺上一段時間。
“當時屋內有沒有什么奇怪的動靜?”
我跟金老師試著推門時,聽到里面好像有東西掉下來的聲音。”吳志華有些拿不準地回了句。
“具體點。”李聃有些著急。
“好像是什么木頭的東西掉在了地上。”
這里似乎有過打斗,以至于東西掉了一地。從矮書柜的所在的地面看過去,先是有一個直徑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編小盤子,一個帶血的扳手,一本B6筆記本,一把三折伸縮雨傘,一個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長皮夾,一個用舊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則丟著兩件短袖襯衣,幾個木衣架,和一個塑料衣夾。
沒了顧忌,李聃拿起地上的藤編小盤子,輕輕地覆在空白區上,然后直起身子觀察——完全重合!
看來這個小盤子原先就是放在這個位置上
。可是……
李聃環視了一圈腳下。
不對啊……這小盤子直徑只有8厘米,地上散落的東西沒一件能放進去。難道,是少了什么?還有,這衣夾子怎么會零丁出現在這里?明明其他的都放在陽臺。真奇怪……
說實話,我是一團霧水,完全不明白作者的意圖,唯一能想到的是門把上掛了幾個衣架,一轉動門把,衣架就掉下來。而這些東西是從死者陽臺上拿的,讓人誤以為當時密室有人……
這個衣夾子,難道是夾在旋鈕上,然后用一根線穿過中間,兩頭都引到門外,然后拉線使門鎖關閉,再把夾子拽下來,最后只拉一頭將線回收?
從綁在死者家陽臺的繩子上找不到有價值的線索,陽臺外墻各個方向均未發現有被攀爬過的痕跡。501號房陽臺和屋里各處有大量陳舊足跡。
死者家陽臺外墻各個方向沒有攀爬痕跡。兇手是熟人和平進屋我可以理解,那離開呢?接觸必留痕。若兇手是爬陽臺離開一定留有痕跡;如今沒有就證明兇手也許不是從陽臺離開的。
我不知道所謂的攀爬痕跡應該是怎么樣的,假如是一個人拉兇手上來會有痕跡嗎?毫無疑問這一過程也會碰到外墻,但也會留下痕跡嗎?不過這里還是按照兇手不是從陽臺逃走比較好。
其次由于死者家地板打掃得比較干凈,雖然找到了不屬于死者的新鮮足跡,卻未能進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跡主人應為男性,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
在調閱了校方提供的人事資料后,警方總結可疑人員信息如下:
汪琨泉,男,55歲,身高172,體重68公斤;石楠大學數學系教授,研究方向是應用數學;3月份起妻子陪兒子在國外讀書,目前獨居。
王鳳白,女,30歲,身高156,體重45公斤;石楠大學英文系教師;入職已有7年;目前單身,但傳聞她與汪琨泉有染。
金肖戔,男,26歲,身高175,體重66公斤;石楠大學數學系助教;今年剛進入學校工作;目前單身獨居;與數學系教授汪琨泉的關系十分要好。
曹一鳴,男,45歲,身高170,體重74公斤;石楠大學化學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是藥物化學;與妻子育有一女,三人均住在宿舍內。
石廣生,男,26歲,身高178,體重59公斤;石楠大學化學系助教,今年剛進入學校工作;女朋友在外資企業工作;目前獨居。
“那你們是幾點回宿舍樓的呢?”
“呃……”王鳳白抿了抿唇,似乎有些難以啟齒。
我們9點左右吃完飯。”汪琨泉替王鳳白解圍:“我提議由我來送對方的母親回家,讓年輕人自己找點樂子。”
“換而言之,你們不是一道回來的?”
“不是。”汪琨泉說:“把對方母親安頓好后,我回到學校差不多10點了。”
“王老師呢?”李聃問。
跟長輩們分開后,我們看了場電影,然后去酒吧喝了點東西。我回到家時已經是凌晨了。”
王和汪的不在場證明很充分。
石廣生的神情漸漸穩定下來:“昨天晚上8點……我應該還在辦公室。曹教授正在跑一個實驗,我等到快9點結果才出來。然后我就馬上發短信告訴他。”
“當時有別人跟你在一塊兒嗎?”
“沒有。”石廣生搖搖頭:“
不過我們辦公樓里和出入口都有監控,你們可以去查。我肯定是9點后才走的。對了!”石廣生掏出手機:“看,這是我當時發給教授的信息。發送時間是晚上8點58分。
石也有不在場證明,而且很難稱得上符合足跡主人的標準。
曹不符足跡主人標準
那么金的嫌疑最大
“咦,金老師,你手怎么了?”孟軻指著金肖戔的手問道。
金肖戔順勢把手翻過來看了眼:“
可能是剛才寫字蹭到墨水了。你們先坐,我去洗干凈。”
“好。”走向沙發前,李聃好奇地瞄了眼擺在餐桌上的幾份文件。
“奇怪。這
金老師年紀不大,怎么會用這么老氣的鋼筆呢?”孟軻用手肘頂了下李聃,小聲說道。
而且作者似乎也暗示金是個左撇子。(因為左撇子寫字容易蹭到墨水)
再來看看每個人可疑的地方:
站定在曹一鳴家門前,李聃敲了敲朗聲說道:“曹先生好,我們是警察。”
沒有人應。
“曹先生?”
李聃跟孟軻對了一眼:這貨不是潛逃了吧?
就在他們準備問局里要曹一鳴的手機號好聯系他時,屋內突然傳來乒乒乓乓的聲音。
“曹先生?”孟軻抓緊機會又敲了敲門叫道。
“來了來了。”門內傳來了一道不緊不慢的聲音。
李聃和孟軻等了十來秒,曹一鳴終于開門了:“警官你好。請進。”
[/color][color=black]“謝謝。”等曹一鳴關好門后,孟軻問:“你在忙?”
曹一鳴不知在思考什么,過了半天才反應過來:“啊,不好意思。”他把客人帶到沙發,然后指了指客廳一角的書桌:“請坐請坐。我剛才在做事滿腦子都在思考,所以沒注意到門口的動靜。請兩位不要見怪。

李聃環視了一周:“你太太和女兒呢?”
學校通知說警察這兩天會來問話,所以我讓老婆帶著女兒先去新家住幾天,免得她們有心理壓力。”
這段時間曹究竟在做什么,讓妻子和女兒離開的真正原因真的是如他所說嗎?乒乒乓乓的聲音是誰發出的?
孟軻清了清嗓子:“你好,我們是警察。”然后伸手準備敲門。
“你好。”門馬上打開,讓孟軻敲門幾乎敲到金肖戔的腦門上
這……
李聃拿起相框看了看:“這是你小時候的照片?”
“是。”
“哪個是你?”
“穿白衣服的。”
聞言,李聃又仔細分辨了好一會:“哦,這個呀。黑白照還真不太能看出顏色呢。旁邊這個小孩是你兄弟?”
“是我哥。”
“照片是父母幫拍的嗎?”
“好像是,不太記得了。”
“你們倆長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張桌子上寫作業。要不是衣服的顏色深淺有些不一樣,還以為照片里只有一個小孩,另一個是旁邊玻璃窗的倒影呢。”
“沒那么夸張,黑白照分辨率不高而已。”金肖戔笑了笑。

難道是暗示還有其他人嗎?
其實到現在還是一頭霧水,不過時間快到了,只能撈一撈了。
到達6樓后,李聃便像剛才那樣先問了那個叫吳志華的保安:“樓下出事的時候你在哪里?”
吳志華眨了眨眼似乎才回過神來:“我在巡樓……”
“幾點開始巡的樓?”
“晚上8點半左右。”
你們巡樓的時間是固定的嗎?”
“基本上是。

唐學博生活十分規律,每天結束教學后,都會去校外一家固定的餐廳吃飯,小酌兩杯然后回家。回家后也沒什么娛樂,通常是簡單打掃一下房間,然后回書房工作。
首先,保安巡邏時間固定,唐學博生活作息規律,這為兇手預謀殺人提供了有利條件。
通過查看宿舍電梯里的監控,警方發現死者是當晚20點15分25秒進入電梯的,約20秒后到達6樓。此后直至警察到達前,沒有人乘坐電梯到過6樓。死者墜地后不久,保安鄭大同便進入了路面監控范圍查看尸體情況,時間是當晚的20點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場。
“確實如他所說是幫對方即將中考的兒子做些輔導。我也問了那個小孩,他說昨晚是從8點半準時開始上課,快9點的時候金老師對他說‘好像有人敲門,老師去看看’,隨后就離開電腦前,過了一兩分鐘才回來。在此之前金老師一步也沒離開過。”
金有十幾分鐘的作案時間。
“金老師家的晾衣桿跟樓上曹一鳴家一樣,都是自己加裝的手搖式升降晾衣架。曹老師家我能理解。一家子衣服多,一件一件用撐衣桿弄上去確實不方便。可金肖戔就一個人住有必要嗎?”
“601和602兩家陽臺中間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斷墻。目測陽臺欄桿邊緣相隔超過1米。所以,從602號房陽臺欄桿探身出去也只能勉強看到601號房陽臺的一部分。”
金之前將繩子拴在晾衣架上升至一定高度,然后將繩子另一端扔進隔壁陽臺。打昏死者后將繩子穿過死者皮帶另一端拴在陽臺上,此時死者處于懸空狀態。之后造出密室假象。在走廊扔上之前準備錢包。保安發現錢包,先敲金的門詢問,金回答保安后,立即跑到陽臺將繩子割斷。死者墜樓。之后同保安一起推門,無果后回到房間上課,之后處理掉晾衣架上的繩結即可。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8:49:36 | 2020-8-6 18:56編輯
金肖戔(主犯)、金肖戔的哥哥(主犯)、曹一鳴(從犯)、石廣生(從犯)(提供登山繩)



案發過程
1.金在唐回家后,以有事為由,進入601,面對唐時,用事先準備好的扳手敲擊唐的右前額(金是左撇子),唐撞向掛衣架和矮書柜,雜物掉落,原本被蓋在編藤小框里的大門鑰匙也掉落,此時唐并沒有昏迷,而是雙手摸了下傷口,隨即看到了鑰匙,便把鑰匙放進了皮夾里,這其實是在暗示敲打他的人(在古代,“戔”可通“賤”,錢包則表示金錢,代表“貝”,鑰匙代表金屬,可聯系到戈,而戔的古體字就是“戈”,表示“戔”,唐時古漢語教授,在暗示金敲打了他),之后金看到唐沒有昏迷,便繼續在唐后腦敲擊,這次唐昏迷。

2.因為金需要給小孩上課,同時制造不在場證明,于是金到此,在電梯前面丟下一個鑰匙包(目的是讓保安為自己做證),就回自己房間,讓金(哥)(黑白照片,和陽臺上的自動升降桿,說明了有這個人的存在)完成剩余的犯罪。

3.金(哥)把門關上,從內側手動反鎖大門,隨后曹從樓上扔下登山繩,登山繩先從唐皮帶內穿過,之后金(哥)利用木衣架和衣夾子以及事先曹告訴的方法,在內側門把手上制作一個類似于孔明鎖的裝置(目的是能夠固定登山繩,同時只需用力一拉,裝置就會散掉),然后金(哥)把昏迷的唐帶到陽臺,讓他一半身子露出陽臺,隨后再讓曹扔另外一根登山繩,金(哥)利用登山繩(也可能沒有)和綁在欄桿上的繩子下到501陽臺,之后金(哥)處理留下的足跡(將足跡變陳舊)離開,而曹將登山繩回收,看準時機,用力一拉穿過唐皮帶的登山繩,裝置散落在地上(雜物散落在門廊處),唐掉下去(此時,在唐皮帶上造成想外翻的痕跡),登山繩被曹回收。




疑點解釋:
1.電梯前的鑰匙包
鑰匙包為金肖戔的。
文中提到金肖戔用一只老式鋼筆,且客廳里還有小時候的黑白照片,這說明金肖戔是一個念舊的人,而鑰匙包是一個款式比較老舊的鑰匙包,所以推測這個鑰匙包是金肖戔的。

2.如何判斷金肖戔哥哥的存在首先,客廳里的黑白照片,金肖戔是左撇子,哥哥是右撇子,所以會有“長得很像,以為是玻璃的倒影的說法”,其次,金肖戔房間的手搖式升降晾衣架,說明金肖戔不是一個人生活,而是多人,所以從這推測金肖戔哥哥的存在。

3.關于帶血跡的鑰匙
帶血跡的鑰匙是唐學博留下的線索。
在金肖戔進入601敲了唐學博第一下的時候,唐學博并沒有昏迷,他摸了一下自己的傷口,而此時作為一個正常人來說就是留下兇手身份的線索,唐學博看到了掉落在地上的鑰匙,用沾血的手把鑰匙放進了錢包里,而為了能讓人注意到這個線索,唐學博故意在鑰匙上弄了更多的血跡,這也就是為什么錢包里面的血跡會更多,唐學博是古漢語教授,所以他留下的線索和古漢語有關:在古代“戔”可以通“賤”,沾了左手血指紋的全部代表金錢,表示“貝”,沾了右手血指紋的鑰匙代表金屬,可聯想到戈,兵器,表示“戔”,(如果單單用鑰匙來表示戔,那么鑰匙單獨放在一個地方很難引起注意,那么他留下的線索就沒有意義了)

4.關于那個編藤小盤子的灰塵空白區
唐學博有用編藤小盤子蓋住鑰匙的習慣。
在正常情況下要形成灰塵空白區是需要很長時間,所以推測這是唐學博因為自己某個生活習慣所留下的印記。唐學博是一個有輕微潔癖的人,所以對于他來說,是不可能把鑰匙夾在錢包里面的,也就是說鑰匙沒有出現在他原來的地方,推測這片灰塵空白區就是鑰匙原本應該在的地方,而之后因為唐學博被敲打撞到了矮書柜,鑰匙才掉了下來。

5.關于那個類似于孔明鎖裝置的可行性將三個木衣架的鉤子互相勾住,下方互相支撐,就可以形成一個三棱錐此時這個三棱錐可以卡在把手與門之間,用衣架子夾住登山繩或者卡住登山繩即可

推測動機:
1.金肖戔和金肖戔哥哥:他們父母某人被唐學博冒名頂替上大學,他們知道后想要報復唐學博。
2.曹一鳴:他妻子可能就是之前與唐學博出軌的人,因此曹一鳴懷恨在心。
3.石廣生:已經無法忍受唐學博的詆毀,于是成為幫兇。


寫在最后的推測:王鳳白的電影票,按照現實電影院沒有開門,也就是說這可能是偽造的。最后的推測就是所有人都參與了謀殺,而汪和王則是幫助兇手離開。

2020-8-6 18:48 上傳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8:52:08 | 2020-8-6 19:59編輯
兇手:金
小盤子里:保安在電梯門口地上發現的鑰匙包

事先金把繩子系在自己的陽臺上另一邊扔到死者的陽臺上
8:15死者回家 金到死者的房間拿扳手把死者敲暈 拉到陽臺上 把死者的褲皮帶套進事先的繩子上 然后把繩子的另一端系在死者房間的陽臺上 把死者掛在陽臺外面(下面的血跡就是在這個時候滴下去的)  
然后拿走死者房間內的鑰匙包放在電梯門口
8:30給學生上課
8:57保安看到門口的鑰匙包然后和金的預想一樣 保安去敲金的門 金去開門 趁著回來的時候 借機去把在自己這邊的繩子解開 死者就這樣摔了下去(這樣他的學生就可以給他做不在場證明)
(另一種可能保安將處于昏沉中的死者抱到了陽臺欄桿上,在他的褲腰帶眼里穿上了一根繩子,繩子的另一頭纏在凍了一把小刀片的冰塊上,將冰塊卡在晾衣架上,同時用死者的腰帶將陽臺門朝外系一個松松的結,并把腰帶兩頭夾在晾衣架的夾子上,他擠過中間留有空隙的陽臺門,將門關好,在外面升起晾衣架,這樣門上的腰帶就隨著晾衣架的升高而逐漸變成死結,并從夾子上脫落,而死者可以的上的結被拽緊,正好固定了死者的身體。死者醒來后,想要解開魚線, 卻力所不及,這時冰塊融化,露出了里面的刀片,刀片割斷了魚線,死者失去固定身體的這份力量,這才掉下了陽臺,而保安第一時間發現,借機,解掉了死者胸前剩余的那段繩子。)
誰聽到的聲音是里面矮柜衣架掉下來的聲音。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8:52:11
兇手是金肖戔和他哥
原因是他哥被別人冒名頂替上了大學,而造成這一切的是死者,金老師的哥哥因為這個事情自殺過,但可能沒成功,轉而決定殺了唐老師泄憤。
唐老師額頭的傷口在右邊,說明動手的人是左手行兇,金老師被詢問的時候,左手有墨水,說明金老師是左撇子。
唐老師曾經在電梯里說金老師鄉巴佬沒見識,那其實是對金老師哥哥說的,暗指金老師被頂替,知道后尋死覓活。
李警官在回程的路上,看著車窗知道了兇手是誰,與前文說金老師跟他哥哥的照片像是玻璃倒影相呼應。
門口的衣架與夾子,是做了一個簡易密室。當有人從外面轉動門把手,通過衣架與夾子的機關,把門從里面反鎖,形成一個密室。
門口的托盤里面放的是鑰匙扣,金老師進門把唐老師敲暈后,把唐老師家大門鑰匙拆下來放在錢夾里,然后把鑰匙扣仍在電梯門口,當別人撿了鑰匙扣,會挨個敲門詢問,既做了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又做成了密室。
金老師敲暈唐老師后,他哥哥把唐老師綁在了陽臺的繩子上,利用自己家的升降衣架,做了一個延時裝置,然后,唐老師墜樓身亡。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8:52:21 | 2020-8-6 18:53編輯
兇手是金肖戈與他的兄長,理由如下:
已知死者與金肖戈,王鳳白,汪琨泉,石廣生,曹一鳴近日有過矛盾,故以上五人為嫌疑人。
因為根據警方調查兇手是一名身高170以上,體重適中的男性,所以排除王鳳白(女)曹一鳴(體重過重),又因為石廣生住在12樓,且在案發時間內并沒有到案發現場所以排除,以及汪琨泉有確定的不在場證明所以排除,故兇手是目前嫌疑最大的金肖戈。
殺人動機:因死者在金肖戈同事們面前散播謠言,導致金肖戈受到同事們的杯葛和欺凌。
事件經過:因為死者與金肖戈是鄰居,且死者生活有規律,所以清楚死者的一舉一動,又因為金肖戈與死者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是死者的熟人,所以進入死者家中,死者并無防備。近日教師們準備一起去爬山所以金肖戈家中備有登山繩和登山手套(金肖戈的恐高癥,可能是謊言),金肖戈將兄長請到家中,幫忙給學生按時講課,不排除金肖戈兄長數學水平與金肖戈不相上下(幫助他制造不在場證明,金肖戈的兄長知道金肖戈的計劃,其次金肖戈與他兄弟長的很像)又因為金肖戈在電梯中遇到了死者,便將死者的錢包扔在樓道里(死者此處喝了點酒,不知道這件事)后不久,金肖戈敲響了死者家門,死者見是鄰居便讓金肖戈進來了,金肖戈用扳手打傷死者(因戴了登山手套,沒有留下指紋)在打傷死者前,與死者打斗過,因為死者一直昏迷不醒,所以金肖戈將死者推下樓去又將登山繩系在死者陽臺(用于迷惑)將死者房門從內鎖緊后回到家中,此時巡樓的保安來到6樓(金肖戈兄長出門交流,回來后繼續給學生講課)。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8:53:36
多余的密室
一、兇手 曹一鳴、金肖戔
二、線索
1、文中保安回答巡樓的時間在每天晚8點半左右,在金肖戔的回答中可以得知視頻上課是在8點半到9點15分。每周兩次,周三一次,周五一次。所以說保安巡樓和金肖戔給學生視頻上課的時間都是固定的。
2、保安在6樓時發現了電梯前的錢包,在后面保安詢問過金肖戔錢包是否是他的,但金肖戔否認了,如果說錢包是六樓某人遺漏的,那么能是誰呢?可以推測錢包極有可能是唐教授的。
3、保安在唐老師門口敲門想要詢問錢包的事,但敲了10多秒都沒有回應,然后得知了唐老師跳樓的消息,金肖戔與保安吳志華推門時在屋內出現了木質的東西落地的聲音,由之后進入唐老師房間內時看到散落在地上的衣架可以推測出,他們轉動把手時是有木質衣架衣被掛在了門把手上。
4、在唐老師家中的門廊上發現了一個滕編小盤子,位置正好在矮書柜的臺面上,正好與一個圓形的灰塵空白區相吻合,由它的體積緣故我們可以認為它原先所裝的東西并非是現場已有的物件———而是被犯人帶走的某樣東西。
5、死者錢包內側的血跡較多,錢包內側也發現了一把沾滿死者血跡的鑰匙,鑰匙和錢包上均只有死者的指紋,而房間門并不是完全封閉的,下方兩毫米的縫隙足矣通過比較薄的鑰匙,我們可以進行猜想,鑰匙曾被有意拿出來過,但是并沒有沾上任何其他人的指紋,所以說明兇手帶了手套或者沒有指紋。
6、房間比較干凈,扳手上有著死者的血跡,兇手應該是某位熟人,等唐教授已經回到了家之后,直接推門進來,并且用扳手對著唐教授的頭部進行了擊打,將其打暈。
7、在金肖戔的房間發現了一張照片是兩個極為相似的男孩,金肖戔也說他有個大他一歲的哥哥,且身形與長相都極為相似。
8、在金肖戔的桌子上發現一個老氣的鋼筆,與金肖戔的年齡極為不符,我們由此猜想老氣的鋼筆并不屬于金肖戔,既然不屬于,那么墨水是怎么回事?聯系唐教授所屬的專業,可以認為這支鋼筆屬于唐教授。那么屬于死者的筆為什么會出現在金教授的的家中呢?那說明金教授可能出于某種原因以某種方式出入過或者從某個人手里拿到了這支筆。
9、在金肖戔說唐老師生活蠻規律而且作為鄰居也算是好相處的話語中可以發現金肖戔一直有在觀察死者的生活規律。
10、死者家陽臺上有一根綁在欄桿上的繩子,繩子的長度可以落到下一層,死者褲子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也被用力拉扯導致變了形,上面有著登山繩的纖維,而且金肖戔家有一個和曹一鳴家一樣的手搖式升降晾衣架,可以猜想死者是被打暈之后,被繩子穿過皮帶,固定在晾衣架上,這樣一來,就需要聯想一下恐高的金老師——如果金老師有輕微恐高的話,似乎沒有犯案的能力。但假如這一切由他的兄弟完成呢?

三、案件還原
死者——唐教授6月27日一如既往地喝完酒回家,打掃完房間,在書房工作——由于沒有上鎖,被兇手——曹一鳴直接開門。兇手直接在矮書桌前予以死者重擊。死者暈過去后,被另一位到這里來的兇手金肖戈固定在了晾衣桿上,用繩子在皮帶處系了一個登山繩結(因為這種繩結可以回收繩索)固定,并且在皮帶逐漸支撐不住死者的體重以后,脫綁墜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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