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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7:00:58
兇手:曹一鳴
從不在場證明方面考慮:
汪琨泉(有與本案無關的其他人員作證,不在場證明充分)
王鳳白(有與本案無關的其他人員作證,不在場證明充分)
金肖戔(20:30前無不在場證明)
曹一鳴(無不在場證明)
石廣生(實驗室監控 不在場證明充分)

三個問題的回答:
一,死者頭部的傷和他的墜樓是不是同一人造成的?
答:是,頭部的傷是為了使唐昏迷,不會中途醒來,墜樓運用了某個機關
二,死者墜樓時屋里到底有沒有人?
答:無
三,死者墜樓后,兇手是從陽臺逃跑的嗎?
不是,兇手并沒有從陽臺逃跑

大致作案過程(細節部分將在物證作用中補充):
首先曹進門后在背面對唐襲擊,唐驚恐轉身想要阻止卻被曹擊打至前額部并造成昏迷倒地,隨后曹找到了唐家中的登山繩,一段系在唐腰部一段系在陽臺。
隨后制造物理密室,同時將密室與陽臺的登山繩聯系起來,離開。在電梯前留下了一個鑰匙包。
當保安巡查至六樓時發現鑰匙包,去601詢問轉動把手時,某物掉落觸發曹設下的機關,唐從樓上墜下,隨后保安收到唐墜樓的消息。



從矮書柜的所在的地面看過去,先是有一個直徑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編小盤子,一個帶血的扳手,一本B6筆記本,一把三折伸縮雨傘,一個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長皮夾,一個用舊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則丟著兩件短袖襯衣,幾個木衣架,和一個塑料衣夾。:用于制造物理密室,使反鎖旋鈕鎖上,并與陽臺的登山繩聯系,制作機關,觸發時將會使唐從登山繩上脫落而墜樓

在門口附近的矮書柜前方的地面上發現了零星血跡:唐背面遭到曹擊打后反身阻止,被曹擊中前額造成其昏迷倒地,后顱腦擊打處血跡沾染至此處地面

在陽臺找到一條綁在欄桿上的繩子。繩子的長度足以落到下一層:綁住唐的繩子,最后使唐墜樓

從綁在死者家陽臺的繩子上找不到有價值的線索,陽臺外墻各個方向均未發現有被攀爬過的痕跡。:證明沒有人從陽臺逃脫的重要證據。

扳手把手上沒有指紋。:曹由于常年實驗而沒有指紋

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說明唐的皮帶被登山繩捆綁過。

“你手上的是魯班球。”曹一鳴回答,順手也拿起一個開始把玩:“這是孔明鎖。”別看他身形五大三粗動作慢吞吞,手指卻相當靈活,那復雜的孔明鎖在他手里像被翻出了花,幾個推拉便換了樣兒。
“你真會玩。”李聃佩服說道。
“熟能生巧罷了。閑著的時候可以用來練練腦子。”:
曹在機關方面有一定的知識
前。
“曹老師,你的手指怎么沒指紋?”孟軻警覺起來。
“這很正常。搞化學的經常接觸腐蝕性物質,久而久之指紋就會磨掉了。”:曹不具有指紋

李聃走到陽臺往四周看了看。沒有攀爬的痕跡,陽臺各處,包括洗衣機,空調外機和欄桿上也都沒有異常。:
曹沒有通過繩子從601爬向701。


我和保安試著轉把手推門,但沒什么用。”
“當時有聽到什么聲音嗎?”
“好像是有什么東西掉了。”:此時機關觸發,唐墜樓。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7:15:06
兇手是汪琨泉,作案手法是通過鑰匙包的重力壓在內鎖上,開門瞬間才可以聽到響聲
繩子則是拋尸的方法
匿名
1 | 發表于 2020-8-6 17:19:48
密室手法:
把塑料衣夾夾在反鎖旋鈕上,然后找一根繩子,對折穿過反鎖旋鈕后面的環(也就是像把線從環里穿過),之后抓住兩端線頭關門,由于門有縫隙,所以線是可以拉動的,之后將線向反鎖的方向拉,衣夾就會帶動反轉旋鈕轉,之后松開一根線拉動另一根線,就能把線拉回來了。但是塑料夾子的力量并不夠,之后也要想辦法把衣夾弄下來,所以要用到木衣架,把木衣架卡在門把手上,鉤子伸到衣夾和門把中間,之后等到有人來碰門把手,衣架就會帶著衣夾掉下去。
各個陽臺也沒有攀爬痕跡,也說明兇手不是從陽臺離開的。

時間線整理:
死者被襲擊的時間是20:15:45到20:57:59之間。
在這段時間里,王鳳白和汪琨泉在一起吃飯(有他人作證),石廣生在實驗室等實驗結果(監控證明),金肖戔有15分鐘不在場證明(20:30到21:15給人直播補課),曹一鳴無不在場證明。
也就是兇手應該在金肖戔和曹一鳴之間。

現場分析:
1.死者家里的行兇痕跡整體感覺比較匆忙,兇手好像沒能來得及清理血跡。
2.帶血的扳手是兇器,死者頭上的傷分別在右前額和后腦勺,門口矮書柜前有零星血跡,說明兇手剛進門就對死者進行了襲擊。死者的手機在屋子里,說明他進了屋子又來開的門。
3.帶血男士長皮夾外面有右手血指紋,里面房門鑰匙為左手血指紋,說明碰過錢包的人是一個左撇子,如果是右撇子的人,一般都是右手持鑰匙左手持包的。
4.足跡判斷出兇手是一名男性,身高一米七以上,體形中等。

按照以上的描述可以看出這些特征都指向金肖戔,在警察去他那里問話的時候,他用左手推了眼鏡,他順勢翻了下手,發現手上有墨汁,結合警察說照片里寫作業的照片警察看起來像是玻璃窗的倒影,說明他可能用左手寫字,可以認為他是左撇子。在沒有足夠不在場證明的人里只有他的體形符合現場的足跡。

殺人手法:
兇手是金肖戔,作為死者的鄰居,他了解死者作息規律,等他回家不久就敲門進屋(從矮書柜的灰塵和死者輕微潔癖來看應該還沒來得及打掃),在門口用扳手擊中死者右前額,死者逃跑,然后兇手又擊中他的后腦勺,死者此時被擊暈,然后從自己家里取登山繩系著重物拋到死者家陽臺(602探出身子可以看到601的一部分,看圖可以知道看到的應該是陽臺),然后去死者家把繩子系在死者家陽臺上,繩子穿過死者腰帶。之后把死者的鑰匙包拿走,扔在電梯門口,等著保安來詢問,由于602離防火門較近,保安一定會先去敲602的門詢問,這時他就只要把自己家陽臺的繩扣解開,雖然在給學生上課,但是書房離門口和陽臺都比較遠,解繩扣也用不了多久,所以不會引起學生的懷疑。
對于金肖戔的恐高,我覺得完全可以是裝的,所有人對恐高的判斷都來源他自稱恐高不去爬山,(晾衣架是為什么用搖桿的,我覺得和恐高無關,題里都提到撐衣桿這種東西,這里沒想出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7:20:42
梳理一下需要解答的、存在疑點的幾個問題:
1、殺害唐教授的兇手是誰?如何判斷?
2、兇手是如何逃離案發現場的?
在唐教授被殺案中,雖然死者家陽臺外掛著繩子,但因為原文中有提到陽臺外側沒有攀爬的痕跡,所以兇手不可能從陽臺逃離現場。既然并非從陽臺離開現場的,那么兇手必定是從死者家門離開的,并且還設置了一個裝置能遠程操控死者墜落,否則他在推死者下樓后再離開必定會遇到巡邏的保安。因此,我們上面所講的問題2可拆分為兩個子問題:
2、(1)兇手是如何反鎖上門的?
   (2)兇手打暈死者后設置的延時墜樓裝置是怎么樣的?
帶著上述問題,我們開始分析。
兇手身份
在本案中,雖然兇手設計了延時機關和密室機關,但他必須要親臨現場砸暈死者。所以,他在20:15-20:57這段時間內,一定不存在完整的不在場證明。于是,在這段時間內擁有堅不可摧不在場證明的王汪二人、以及化學系石廣生助教可以先被排除。于是,兇手被鎖定在金肖戔和曹一鳴二人之中。
我們再來看看謎題中有這么一句話,“足跡主人應為男性,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以曹一鳴的體重來看,絕對算不上中等體重,暫時排除他的嫌疑;而且既然設置了延時墜落的裝置,兇手不太可能不偽造墜樓時的不在場證明。所以,初步鎖定兇手為金肖戔。
這也解釋了金肖戔不在場證明之中的疑點。在保安敲開金教授的房門時,他出來應門;而在保安敲打死者家的房門時,他也第一時間沖了出來。根據常理來說,確認完鑰匙包不是自己的之后,金肖戔應該會回去繼續上課,即使保安拍打隔壁門時驚動了他,他也不會立馬就沖出來。但根據他學生的描述,金肖戔只離開過一次,這表明他在確認完鑰匙包不是自己的之后,還守在門邊等著保安拍隔壁門,這對于一個無辜的人來說完全是沒必要的舉動。只有他是兇手,上述疑點才能得到完美解釋。下面再從另一個角度論述金肖戔為什么是兇手。
因為死者家里地板已經掃過了、手機也在書房(雖然矮書柜部分還有灰塵,但是鑒于死者回家是做簡單打掃,興許抹桌子不在“簡單打掃”的范圍內),所以我們可以推測在兇手打暈死者之前,死者已經在書房開始工作。此時兇手敲門拜訪,死者走到門口處開門,右前額受到第一次重擊;此后死者想要轉身逃跑,卻被兇手在后腦勺擊中第二下,造成昏厥。(矮書柜處的零星血跡可以佐證死者是在門口遇襲的)
假使兇手和死者的行動軌跡如上所述,那么我們不妨再來看看存在的可疑之處。死者錢包內外均沾有血跡,內側血跡來自于被夾在錢包內的大門鑰匙,鑰匙上有死者的右手血指紋,錢包上有死者左手部分指頭的血指紋。死者在開門并遭遇兇手連續擊打時,應該沒必要拿出鑰匙和錢包的,但是死者確實這么干了,而且還是用沾血的手操作的。所以,這一系列動作中必然有它隱藏的含義,它可能是一條指向兇手身份的死亡訊息。
我們再來看看死者的身份,中文系教授。他是屬于那種會開“王”潑水變成“汪”、“白”潑水變成“泉”這樣玩笑的人,是屬于喜歡玩文字游戲的人。我們再來看看死者碰過的東西:鑰匙、錢包。將鑰匙放在錢包中,這是絕對不合常理的事情,而且是死者做的。那么,死者在感覺自己臨死之時,做這些行為有什么目的呢?只能是死亡訊息!再看,鑰匙,“銷”,錢包,“錢”,兩個字拆開之后,就是金肖戔。死者在遭受擊打尚未昏厥的極短時間內,把鑰匙夾進了皮夾中,用以指示兇手的身份。
如此一來,藤編小籃子里少的東西也就呼之欲出。因為鑰匙平常不可能放在這樣的皮夾中,單一把鑰匙也用不上鑰匙包,所以死者一般應該會將其放在門口可置物的地方——也就是藤編小籃子里。死者在遇襲時第一時間看到了小籃子里的鑰匙,于是將其拿出用作死亡訊息。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死者的一處傷口在右前額處。這是開門后兇手的第一擊,是下意識使用慣用手的一擊。所以,兇手是一個左撇子,這正好照應金肖戔左手沾有墨水的線索——只有左撇子才會用左手寫字,沾上墨水。
接下來詳細說說關于兇手設置的延時墜樓詭計以及密室鎖門詭計。

延時墜樓
根據題中描述根據案發現場血液形態的判定,血跡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下來,也就是說,死者是從自家的陽臺垂直墜落的。而現場只有綁在陽臺護欄的繩子,這里沒有描述具體類型,也沒有描述繩子的痕跡。但尸體后腰處的皮帶上卻有登山繩材質的纖維,如果留在陽臺的繩子是登山繩,必定留有痕跡,而一條讓兇手逃走的繩子怎么會留下明顯痕跡呢?因此我們偏向于,這條繩子并不是登山繩。所以,兇手用來設置機關讓死者墜樓的手法用的是另一條繩子,也就是登山繩。兇手先將繩子繞過晾衣桿,然后打了一個活結,使繩子自成一個圈。接著,打暈死者之后,將死者拖至陽臺,再回到602陽臺將繩子拋到601陽臺。將活結打開,此時的繩子,繞過了602陽臺上晾衣桿,而兩頭都在601陽臺。將繩子,穿過死者后腰處的皮帶,再穿過護欄,然后如前面再打一個活結,使繩子恢復一圈的狀態。慢慢拉動繩子,使繩結回到602陽臺晾衣桿處,然后將尸體搬到陽臺護欄外面。死者才四十六公斤,平均下來,晾衣桿承重只需要二十三公斤,完全沒有問題。接著,兇手又綁上了另外一條繩子,偽裝自己是從陽臺離開的,隨后布置完密室。回到602陽臺,兇手將活結其中無法解開繩結的一頭,固定在了晾衣桿上。此時如果打開活結,繩子一頭是固定住,另一頭沒有固定,尸體就會直接往下掉,尸體落地后,兇手只需要將自家陽臺升降桿上的登山繩取下,藏起來即可。這樣,機關就算設置完成了。
而這個手法所依靠的,就是死者平日里的行動固定、保安平日巡樓時間固定。兇手設計好這些機關之后,將鑰匙包放在了電梯門前。等保安來敲門詢問時,兇手到陽臺將綁在晾衣桿上面的活結解開再去開門。兇手與保安談話時,尸體下墜,樓下保安發現尸體,這是兇手為自己做的最為明確的不在場證明。隨后,待保安去隔壁601敲門詢問時,樓下保安已經發現尸體并打電話給他。這就是鑰匙包最大的作用,引誘保安來敲門,給兇手制造不在場證明。

延時墜樓的目的
    明顯,這個墜樓機關的目的就是兇手為了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而為了偽造兇手從陽臺逃走,為自己洗清嫌疑,兇手還特地用了兩根材質不一樣的繩子。

鎖門詭計
根據保安和金教授的證詞,在轉動門把手的時候,有東西落地的聲音。根據門廊處散落的物品,落地的聲音可能是木衣架造成的,這表明在轉動門把手的時候,木衣架正架在門把手上。再根據多出來的一個塑料衣夾,從屋外反鎖門的機關大抵就和這兩樣物體有關。至于其他散落在地上的物品,可能是打斗時掉落的,也可能是兇手故意撒在地上,其目的是掩蓋掉落在地上的、真正和反鎖門詭計相關的衣架和衣夾。
那么,將執手鎖、門把手、木衣架、衣夾聯系起來,密室的手法就顯而易見了。首先,房門的執手鎖打開的狀態是橫著的,衣夾子夾在鎖上,可以穩穩夾住。接著,將木衣架的鉤穿過夾子后面的孔上,達到兩者相連的目的。再將木衣架往執手鎖上面的門把手處卡好,固定在那里。關門時不需要轉動門把手,直接用力把門關上。如此一來,手法就基本完成了。
這里最后鎖上門一共有兩種手法:
1、轉動門把手時,木衣架就會隨著門把手旋轉,其帶來的力度足以令夾子轉動執手鎖,將門鎖上。
2、在門外利用細線,拉扯衣架轉動,帶動夾子和執手鎖一起轉動。

由于謎題中并未提到有關細線的線索、而且使用魚線極易容易讓衣夾提前滑脫,所以雖然有門縫的存在,但我更傾向于兇手使用了手法1鎖上門。
值得一提的是,執手鎖是由橫著轉到豎著的,夾子無法夾住,而它表面光滑,所以容易令夾子滑落掉。于是,在保安嘗試轉動把手推門時木衣架與衣夾子都會掉到地板上,與地上其他東西混在一起。

密室的目的
這個密室,其實完全不必要存在,可還是存在了,那兇手花費心思制造密室的目的是什么呢?只能有一點,兇手想讓警察確信,自己并不是從門離開,而是從陽臺離開。也就是,兇手想讓警察加強自己的判斷——殺人兇手是從陽臺處離開的,從而為自己洗清嫌疑。

兇手動機
從老舊的鋼筆、金肖戔桌上的照片來看,金的哥哥很可能已經去世了,而他留著自己哥哥的鋼筆作紀念。金的哥哥只比他大一歲,為什么會去世呢?這可能和死者所涉及的冒名上大學案件有關。死者曾經喝醉拉著金的手說了很多跟金無關的事情,由此可見,當時金或許是被唐認錯了,以為是金的哥哥。
在這里我做一個大膽的猜測,金肖戔的哥哥就是被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人、并且因此跳樓自殺。(這解釋了死者為什么喝醉的時候會和金說“輕生”云云)金肖戔為替死去的哥哥報仇、再加上死者對自己的行為沒有悔改之意,于是將其殺害。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7:27:18 | 2020-8-6 18:25編輯
(【】內容為引用性或概括性題中線索)
一、墜樓案
兇手:金肖戔
1、兇手犯案可能性排查

由題中線索,擬時間表如下:


  18點30分00秒
  汪琨泉、王鳳白從學校出發
  19點30分00秒
  汪琨泉陪王鳳白在銀皇后西餐廳相親
  20點前
  曹一鳴回到家
  20點00分00秒
  石廣生在實驗室等實驗結果
  20點15分25秒
  死者進入電梯
  20點15分45秒
  死者到達6樓
  20點30分00秒
  金肖戔開始給學生視頻上課
  20點57分00秒
  保安敲金肖戔的門欲圖詢問鑰匙包的情況
  20點57分xx秒
  保安敲死者門,敲了大概10秒
  20點57分xx秒
  唐學博墜樓
  20點57分59秒
  鄭大同出現在監控中查看唐學博墜樓尸體
  20點58分xx秒
  石廣生給曹一鳴教授發短信
  20點58分xx秒
  金肖戔和保安擰門把手推門
  20點59分00秒
  金肖戔繼續跟學生上課
  21點01分33秒
  警方到達現場
  22點00分00秒
  汪琨泉回到學校
  凌晨
  王鳳白回到學校



在20點15分45秒到20點57分xx秒,有人使用扳手對唐學博頭部進行了打擊,并且致使唐學博在20點57分xx秒墜樓。雖然致使唐學博墜樓可以設置延時機關操作,但是使用扳手對頭部進行打擊卻是需要在現場的,所以這里從時間不在場上首先排除掉汪琨泉,王鳳白,和石廣生,能夠作案的嫌疑人有曹一鳴和金肖戔。

從口供和對曹一鳴的線索描述來看,只有【搞化學的經常接觸腐蝕性物質,久而久之指紋就會磨掉了】【孔明鎖等小玩具】【與唐學博有發生過語言上的不愉快】這些寥寥無幾的線索,導致對曹一鳴的線索推斷極度缺乏,暫時放一放。

對于金肖戔【8點半到9點15分要給學生補課】成為了他的有利不在場證明,而在此出現的一個疑點【我也問了那個小孩,他說昨晚是從8點半準時開始上課,快9點的時候金老師對他說‘好像有人敲門,老師去看看’,隨后就離開電腦前,過了一兩分鐘才回來。在此之前金老師一步也沒離開過】這里通過補課小孩的視角金肖戔只離開了一次。小孩首先沒有必要為金肖戔說謊,既然都提到過離開了一次,那么就說明從小孩的視角看確確實實就只離開了一次。但從吳志華保安的視角來看首先由于【在6樓電梯口撿到了一個鑰匙包】【吳志華保安猜測掉在6樓可能會是金老師或者唐老師的】第一次敲了金肖戔的房門,在金肖戔表示不是他的并讓他去問問唐學博后【吳志華保安敲唐學博的門10秒無人應答】隨后樓下鄭大同保安對講機告知吳志華保安唐學博墜樓了,由此吳志華保安【用力拍打唐學博房門后,金肖戔又立即從房間出來詢問發生了什么】也就是說從保安吳志華的視角來看,金肖戔從房間里出來了兩次。這就和小孩視角里的事實不符合,那就只有一個解釋,說明金肖戔在第一次出來開門后就沒有回去上課。隨后又一次的出了門。這期間他一定是去干了某件事情。而正好也是這個時間段內,唐學博墜樓了,所以至少有理由懷疑金肖戔對于唐學博的墜樓有重大作案嫌疑。


2、第一案發現場

【注意到散落在門廊處的雜物有些奇怪。這里似乎有過打斗,以至于東西掉了一地】【在門口附近的矮書柜前方的地面上發現了零星血跡】從調查報告和現場的情況看,只有在這里發現了零星血跡,那么可以斷定這里是第一案發現場。

3、死者錢包上的血跡

【死者錢包外部及內側均沾有血跡,但外部血跡較少,內側血跡則來自于被夾在錢包內的一把沾滿死者血跡的鑰匙,已確認是死者家大門鑰匙,也因此錢包內的血跡大致呈現為鑰匙的形狀】【鑰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右手血指紋,錢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左手部分指頭的血指紋】加上童法醫判斷【判斷死者頭部的傷起碼會讓他暈一個小時】的線索來推斷,首先假設死者是與兇手在房門附近的矮書柜前發生沖突,并且正面右前額一扳手后腦勺一扳手將死者打暈,之后布置好可以令死者墜樓的機關準備,最后讓死者墜樓,這個過程中,死者是不可能有機會在錢包內部鑰匙上留下血跡和血指紋的。能夠讓死者有機會在錢包內部鑰匙上留下血跡和血指紋,說明了死者在初步受傷并且流血后還留有意識然后拿鑰匙或者是將鑰匙放入錢包內才會留下這樣的血跡和血指紋。
    從這里判斷至少死者經歷的兩次扳手打擊,并且間隔第二次打擊是有一定程度上的時間間隔的。

4、為何對于死者的兩次扳手打擊會出現時間間隔?

首先想到是,兩次打擊是否為同一人所致,假設兩次打擊為不同人所致,那么理所當然會出現時間間隔,如果是兩次打擊不同人所致,那么這兩個人從之前時間上不在場證明分析看來,也只能是金肖戔和曹一鳴,而這樣那么后者打擊的,便是也是使唐學博墜樓的兇手。但是不管是誰先誰后,第一個人是為何要使用扳手對唐學博進行打擊,而又為何打擊以后就離開了。【扳手把手上沒有指紋】扳手上連唐學博的指紋都沒有,證明扳手是兇手帶來,而第一個人帶著扳手來,分明就是有預謀的犯案,又為何打擊一下以后就離開了,這里就存在矛盾。拋開這些矛盾不談,調查報告指出【找到了不屬于死者的新鮮足跡,卻未能進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跡主人應為男性,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而【曹一鳴身高170,體重74公斤。金肖戔身高175,體重66公斤】有著很大的差距,應該會發現兩組非唐學博的足跡才對。種種都指向兩次打擊不可能為不同人所為。
    那么打擊為同一人所致所面臨的問題就是,該兇手為何兩次打擊要分一定的時間間隔呢?考慮到兇手利用扳手打擊唐學博的目的,理由就清晰了起來。兇手既然為一人,那么從事實上看,兇手最終是使唐學博墜樓而亡,那么利用扳手打擊唐學博的目的就只能是為使其墜樓而亡服務,那就是為了使唐學博進入昏厥狀態。這樣一來,為什么兩次打擊出現時間間隔就迎刃而解了。假如第一次打擊還未使唐學博昏厥,那么為達目的兇手會立即進行第二次打擊。但是這樣與錢包內外血跡和血指紋的痕跡相矛盾了。那就只剩唯一解釋,第一次打擊就已經使其進入了昏厥狀態。那么順理成舟的進行第二次打擊的原因就是,第一次打擊使唐學博的昏厥效果不夠明顯,導致其兇手還在房間內布置如何使唐學博墜樓時,他就醒了過來。
    唐學博由于【100毫升血液里有60毫克酒精含量】對其造成的神智意識方面的影響不言而喻(80毫克就算醉酒駕駛)加上之前兇手對其右前額進行了打擊,唐學博極有可能出現斷片搞不清楚狀況的情況,所以未能意識到還在房間里的兇手,由于之前的打斗,可能就導致了死者錢包和鑰匙掉落的情況,唐學博又有【輕微潔癖】收拾東西的習慣,醒來搞不清楚情況的他看見掉落在面前的錢包和鑰匙,就下意識就下意識的用滿是血的右手撿起鑰匙,也導致了【在鑰匙上留下了帶血的右手指紋】并用帶血的左手撿起錢包,導致了【在錢包外側留下了帶血的左手指紋】,并將錢包打開將鑰匙放進錢包內夾住,打開錢包的過程中因為右前額還在滴血,也滴了一些到錢包內部,導致了【錢包內部的血比外側多并使血液呈現鑰匙形】也就是剛剛裝好鑰匙的時候,兇手發現了醒過來的唐學博,然后又用扳手在背后對其后腦勺一記重擊,致其二次昏迷。

5、兇手確認

通過上面分析兇手是一個人,從比較弱一點的邏輯上看,通過調查報告【知道足跡主人應為男性,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而【曹一鳴身高170,體重74公斤】計算BMI值為25.6屬于過重。而【金肖戔身高175,體重66公斤】計算BMI值為21.5屬于正常,那么這里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顯然指的就是金肖戔了。嚴格邏輯分析下來,唐學博【右前額的鈍器傷】顯然是由一個左撇子造成的。再看從金肖戔錄口供時【說著,金肖戔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鏡】【“咦,金老師,你手怎么了?”孟軻指著金肖戔的手問道。金肖戔順勢把手翻過來看了眼:“可能是剛才寫字蹭到墨水了“】可以知道金肖戔寫字是使用的左手,就是左撇子無疑了,這樣一來,右前額的鈍器傷也只能是金肖戔造成的了,所以兇手一定是金肖戔。


6、密室問題
衣架掛于把,衣夾夾于鈕,呈宇宙玄妙之連接狀,后,門把動,衣架落,夾子轉,密室成。

7、墜樓手法

根據上面的分析,兇手是金肖戔,唐學博墜樓時間段在【20點57分xx秒墜樓】而這個時間段,金肖戔正好由吳志華保安上門詢問鑰匙包一事,由分析還得知了金肖戔在吳志華詢問完鑰匙包之后是沒有回去上課,而是去干了什么事,而正好也符合唐學博墜樓的時機,所以推斷金肖戔正是在這個時候在自己的房間內觸發了令唐學博墜樓的機關。
    再看唐學博尸體的情況【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明顯能看出死者墜樓前是由登山繩綁住皮帶拉住的。而從法醫報告【在墜樓現場找到幾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據血液形態判斷,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下來的】來分析,死者被吊住的位置應該就是在601陽臺外。那么這里出現的問題就是,如果登山繩系住唐學博而機關觸發又是在602完成的,首先尸體一定要用某種手法固定在601的陽臺外,否則血液滴下應該是滴落在602的陽臺垂直下方。首先再看601的陽臺只有一個【綁在死者家陽臺的繩子】但是在這個繩子上【找不到有價值的線索】這里理解的是繩子上沒有指紋,沒有血跡沒有破損,但是在601陽臺要想固定住唐學博也只有這樣一個物品可以使用了。也就這個繩子的使用要盡量的少,盡量的不接觸唐學博。所以我們想到了這樣一個手法。


首先要讓登山繩能夠快速的脫離皮帶讓其墜落,這里想到了用一個特殊的活結,這樣拉繩子的兩端,拉一端可以收緊活結,拉另一端可以使活結解開,然后需要很少的使用到陽臺的繩子那么就只是用它綁在陽臺欄桿上線圈,讓登山繩從其間穿過去再綁住唐學博的皮帶可以保證唐學博還是固定在601陽臺上。當金肖戔時機到了,他去陽臺拉動松繩結的一端,最后再將登山繩穿過陽臺繩子綁住欄桿的圈中直接拉回陽臺即可,也正是因為兩端繩子都在金肖戔房間陽臺,需要拉動很長一段距離,這樣產生的摩擦也足以將登山繩的些許纖維留在唐學博的皮帶上。這里著重于手法配合,對活結具體細節不考究。

8、鑰匙包為何會落在電梯門口?

【鑰匙包上沒有任何生物材料】那么如果是唐學博的鑰匙包,首先唐學博就不會習慣將鑰匙夾在錢包里,并且鑰匙包上也沒有唐學博的指紋。再來看看鑰匙包具體起到了什么作用。首先鑰匙包掉落在6樓的電梯門口,而6樓只有金肖戔和唐學博兩人居住,如若被人撿到了,第一時間考慮的肯定是鑰匙包可能是金肖戔或者是唐學博的。那么保安便會來上門詢問。也就是說,給到了一個保安上門來詢問的機會。而金肖戔便能借此機會,離開電腦視頻上課,然后造成離開暫停上課是因為有人敲門,然后回應完保安后再去陽臺使尸體掉落。否則就會補課小孩的證言里就會出現金老師無故暫停上課離開了一段時間,而就算對學生找了個借口離開,卻也無人能夠證明,所以這個鑰匙包用作用上來推斷,就是金肖戔故意扔在電梯門口,給自己的離開理由合理化并且擁有保安人證的關鍵手段。對于時間的把控上,由于保安每天巡樓都是【準時8點半開始】所以能夠保證是在他上課的期間。

9、作案動機

從明面上看金肖戔和唐學博似乎沒什么需要致人于死地的矛盾。但是從走訪金肖戔宿舍發現【金肖戔有個比他大一歲的哥哥】,而且從李聃話語中【你們倆長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張桌子上寫作業。要不是衣服的顏色深淺有些不一樣,還以為照片里只有一個小孩,另一個是旁邊玻璃窗的倒影呢】也能看出倆兄弟長得很像。又從唐學博對金肖戔【喝得很醉時,一見到金肖戔就抓著他的手說‘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活該’】,雖然金肖戔口頭說不知道是在說誰,但是很明顯這個話就是對金肖戔說的,至于唐學博喝醉了頭暈眼花,確實有可能把金肖戔錯認為其他人,但是如果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喝醉程度的頭暈眼花還不至于認錯,那么這里認錯極有可能是把金肖戔認成了和他長得很像的人。自然而然地想到是錯認成了金肖戔的哥哥,從用詞“尋死覓活“來分析,加之在金肖戔房間里與哥哥的合照都只有很久遠的一張黑白照, 不僅看出金肖戔對哥哥的感情很深,卻只有這么一張久遠的照片,結合起來,很有可能金肖戔的哥哥已經不在人世了。而唐學博又如何會認識不在人世的金肖戔的哥哥呢?從【說他與日前被深挖出來的“冒名頂替上大學”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來看,似乎此事也與金肖戔的哥哥有關系,而此事極有可能就是金肖戔哥哥離開人世的直接原因。而得知了真相的金肖戔,自然和這個和”冒名頂替上大學“有瓜葛的唐學博,有著殺哥之仇,動機也就很充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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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7:40:22 | 2020-8-6 19:59編輯
一曹的身體肥胖不能通過登山繩上下2.門口散落的雜物和兩人聽到的物體落下的聲音說明兇手刻意設置相關機關 3.門口的鑰匙上的血跡說明死者在門口被砸傷 4.屋內未提取有效腳印和指紋說明兇手有意掩蓋 5.金老師未參與登山且有輕微恐高說明他不可能用登山繩進入死者房中 6.王汪石的不在場證明的確真實可以暫時排除他們的嫌疑 7,今是提前設置好的在星期三和星期五8:30-9:15之間上課,說明他可以提前準備好不在場證明,8,死者說,王和汪長得很像,而兩人年齡相差了20多歲,所以有可能王是汪的私生女,9金老師用左手推眼鏡。這是無意之間的行為。可以判斷出他是左撇子
先從傷口分析,死者右前額和后腦勺。受到抨擊兇器是扳手,受傷的地方是在門口,而受傷時,兇手應該是在書房看書。而這個時候兇手如果沒有鑰匙的話,他要進來必須要敲門,所以當時死者受傷時,他應該正在讓兇手進來,而這個時候兇手便拿出了扳手砸向他。最后死者往反方向跑,后腦勺邊又被敲了一下,便昏迷了,而這個時候他受傷的是右前額。而正面面對兇手時,根據人的慣用手來說,應該是左手打的。而這幾人中,又只有金是左撇子,所以打傷他的應該是金。
在死者被打傷后。兇手出門后自然要把門帶上,因為金恐高并不會爬墻,而根據槽的身形來說,如果他要從樓上爬下來,則上去的時候是不可能會爬墻,所以這兩個人要出來,必須要從門這里出來。而這個時候就要扯到。讓死者掉下去的手法了,可以通過一根繩子繞過死者的皮帶。將死者懸掛在欄桿上,而繩子的另一端則通過那個木衣架掛在門的把手上。而當保安來查房的時候。這時,只要一轉把手,那次的把手也會跟著轉動。這個時候,這個木衣架就會掉下來。人也就會摔下去了。而這也是有根據的,因為死者的皮帶上檢測出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說明他之前是掉在繩子上的,而當時他還處在昏迷之中,所以說應該是別人將他吊在那里。
而密室也可以通過衣夾做出來,先拿衣夾住。內側門鎖的一端在從門外向下拉就可以將門鎖從外側將內側的拉上,而另外幾種人中石廣生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并不知道保安的巡邏時間,這樣的話他就無法做不在場證明而將門從內側反鎖,可以將罪名推給其他善于攀登的人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7:51:34
兇手應該是金肖戔
        他在上課前進入唐學博家,手指上涂透明指甲油,用扳手敲暈唐學博,拿出繩子,把繩子的一端綁在陽臺的欄桿上,另一端系在自己家的升降晾衣架上(這時候晾衣架降到最低),中間纏繞住唐學博(把唐學博放在陽臺上一個比較容易掉下去的地方),然后回到家給學生上課。(怎么鎖上的門怎么出去的這是個謎)
        八點五十七分,保安來敲門詢問鑰匙包的事情,金肖戔否認鑰匙包的事情后并未馬上回去上課,而是去陽臺上把晾衣架升到最高,這時繩子繃緊,唐學博墜樓,再把繩子從自己家的晾衣架上解下來。做完這一切后,金肖戔繼續回去上課。(唐學博墜樓是發生在保安詢問金肖戔之后的,這段時間金肖戔沒有存在于在保安和學生的視線之下,是有作案時間的)(唐學博墜樓在五十七分五十八秒,保安去詢問金肖戔也是五十七分,由此再結合前文,唐學博墜樓應該是發生在保安詢問金肖戔之后的)
        吳志華聽到的木頭掉在地上的聲音應該是木衣架掉落的聲音。
        鑰匙包是金肖戔提前放在電梯前的,目的是制造在保安撿到后前來詢問的那段作案時間。
        話說李聃盯著車窗上的玻璃大叫是在暗示金肖戔吧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7:53:05 | 2020-8-6 19:57編輯
【】為原文
一條條排除吧。
1.先是在唐的房間找到的新鮮足跡。因為唐生前一人獨居,也沒有朋友來往,而頭部遭到鈍器打擊,基本可以認定當時進入其房間的就是兇手。經過警方的調查,兇手應為男性且身高1.7以上。
由此可以排除王,因為其是女性,且當晚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同時排除汪,因為其也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那么兇手只能從石,曹,金中找。(因為金的不在場證明是在8:30開始,所以中間還是有時間布置詭計的)

【這次,輪到物證組和監控組作匯報。
首先,警方在死者家里找到的新鮮指紋都屬于死者;其次由于死者家地板打掃得比較干凈,雖然找到了不屬于死者的新鮮足跡,卻未能進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跡主人應為男性,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矮書柜前方地面上發現的少量血跡屬于死者,扳手上的血跡也屬于死者。扳手把手上沒有指紋。死者錢包外部及內側均沾有血跡,但外部血跡較少,內側血跡則來自于被夾在錢包內的一把沾滿死者血跡的鑰匙,已確認是死者家大門鑰匙,也因此錢包內的血跡大致呈現為鑰匙的形狀。鑰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右手血指紋,錢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左手部分指頭的血指紋。】

死者為何要把鑰匙放回鑰匙包?根據法醫的證明,兩次擊打已經將其擊暈,所以這是兇手放的!目的是為了隱藏自己的詭計?

2.死者陽臺外沒有腳印,所以兇手不是通過繩子爬出去的!或者說他從門出去從而布置的密室!衣夾子和衣架就是犯案手法!講夾子夾在反鎖的鎖芯上,把衣架掛上,等到保安敲門開門時,就會鎖上!架子就會掉!

3.死者褲帶子又被拉扯過,或者說他被掛在繩子上!只要時機到了兇手就能直接將其落下。
能做到這些的只有金!

(來不及只能造一點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7:53:11
兇手是保安小華和金肖?。
?
皮夾內側有血外側無血,說明唐被打暈昏倒出血后(8點30分前),有人拿著鑰匙放回他的錢包,這個人就是兇手。
?
唐家陽臺上無攀爬痕跡,證明人只能從正門離開,而電梯無人,證明只有從緊急樓梯上下樓,而如果保安不是兇手,則一定會發現,故反推出保安一定是兇手或幫兇。
?
同時,密室的做法是金偽造,從唐家的格局看,只有602金的陽臺有可能拉著登上繩的鉤子鏈接到601門內側旋鈕,在金家內部拉動造成反鎖假象,同時被碰掉的藤編小盤子也證實了這點。
?
所以是金和保安聯手殺人(很有可能唐也經常嘲笑保安,引起敵意,故和金串通)。
其他幫兇有可能有化學系的曹,因為死前大量抑郁藥。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17:53:12
根據警方的線索“只知道足跡主人應為男性,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以及各自的陳述可以得出:王鳳白為女性,身高不足170,且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汪琨泉陪王鳳白相親,吃完飯9點多還送對方母親回家,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曹一鳴身高符合,但是體重過大,為超重體質;石廣生有錄像證明其九點才從教學樓離開,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以上嫌疑人均可排除,唯獨金肖戔身高體重均符合且撒謊,列為重要嫌疑人。
“那放在客廳電視柜上的黑白照就顯得尤其扎眼”金今年26歲,按其自己的說法,照片應該是2001年左右拍攝的。那時中國已經普及了彩照。金能夠記得自己那時七歲,哥哥八歲,卻記不得是誰幫他們照的相,此處也自相矛盾。因此可以推斷該照片并不是金的,而極有可能是唐的照片。唐今年馬上滿60歲,他小時候的照片才應該是黑白的。金的年代并不流行用鋼筆,哪怕是個人愛好,也應該知道左手用鋼筆寫字極易蹭上未干的墨水,應該從小就注意才對。而唐的年代使用鋼筆進行書寫十分流行,同時唐是古漢語文學的教授,使用鋼筆寫字無可厚非。這一切種種都表明金空曠的屋子中多了幾個不屬于他卻屬于唐的物品,可以推測出金進過唐的屋子。
        “呃……”金肖戔垂下眼:“一般吧。唐老師雖然說話有點橫,但生活還是蠻有規律的。作為鄰居也算是好相處。” 金肖戔剛來學校入職不到一年便知道死者的生活很有規律,可以推斷出金肖戔特意觀察過死者的生活軌跡,為了殺人順利特意找其喝酒過后神志不清的時機下手。金肖戔同樣知道保安每天都會巡樓,特意將鑰匙包放到電梯前地板上,根據戶型圖可以看出602室的房門離防火門更近,因此只需安心給小孩上課,等待保安來敲門詢問,即可觸發裝置,將唐教授扔下樓。此時保安正在門外,恰好可以給自己作證。
小孩說昨晚是從8點半準時開始上課,快9點的時候金老師對他說‘好像有人敲門,老師去看看’,隨后就離開電腦前,過了一兩分鐘才回來。在此之前金老師一步也沒離開過。保安敲完金的家門問了鑰匙包之后,又敲唐的門敲了10多秒,隨后得知唐跳樓的消息開始使勁拍門,這時候金馬上開門問什么情況。也就是說,金從電腦前離開了一次,開了兩次門,離開時間長達一兩分鐘。正常情況下人不會預料到后面會發生有人跳樓的事,在回答完鑰匙包的問題之后應該馬上回到電腦前上課,有什么事情再離開電腦去看看也不遲,可是小孩說金過了一兩分鐘才回來,金在這一兩分鐘里干什么去了?我認為金在回答完鑰匙包的問題之后,在保安敲門的10多秒內,就去陽臺把繩子解開讓唐摔死,然后再出門和保安一起轉動門把手,既保證形成了密室,也完成了自己的不在場證明。鎖門裝置下文詳述。
        “拐進緊急樓梯左側的防火門,孟軻清了清嗓子:“你好,我們是警察。”然后伸手準備敲門。“你好。”門馬上打開,讓孟軻敲門幾乎敲到金肖戔的腦門上”可以看出房門的隔音效果并不好,在樓道中說話便可以讓門內的人聽到,因此金在行兇當天在屋內只要靜靜等待,醉醺醺的唐回來的開門聲會告訴他自己行兇的時間到了。這也是金行兇之后將唐的手機放到書房的原因之一,防止有人給唐打電話長時間不接聽引起保安懷疑。
“死者頭部有兩處被鈍器擊打形成的傷,一處在后腦勺一處在右前額,傷口不致命且都有生活反應”可以推斷出,金并不想直接殺死唐,而只是想將其打暈后吊在陽臺上,待保安敲過門后再扔下樓,這樣就有了不在場證明。因此在唐給金開門時便被其用扳手突然擊打右前額,暈倒在地面。“死者錢包外部及內側均沾有血跡,但外部血跡較少,內側血跡則來自于被夾在錢包內的一把沾滿死者血跡的鑰匙,已確認是死者家大門鑰匙,也因此錢包內的血跡大致呈現為鑰匙的形狀。鑰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右手血指紋,錢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左手部分指頭的血指紋”以及“說著,金肖戔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鏡”可以推斷出金是左撇子,那么鑰匙就是死者親自放入錢包的,結合之前的線索可以推斷出:金的第一次攻擊并未造成唐完全暈厥,但金并不知道,獨自去陽臺布置繩子去了;在這期間唐還保持著最后的清醒,用手摸了一下破裂的額頭,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做出了最后的掙扎:教師宿舍的門如果不用鑰匙鎖住那就只能通過門內的反鎖旋鈕鎖住,否則外人可以輕易推門進入。為了自己更容易被救出,于是唐用最后的力氣打開錢包,將鑰匙放入錢包中藏好,防止兇手找到鑰匙。在做完這些之后,金也走了回來,發現唐并沒有昏死過去,于是又用扳手對他的后腦進行了二次擊打。這一下徹底將唐擊昏過去,金便將唐綁到了陽臺的繩子上,自己準備離開。而金也是教師宿舍的住戶,自然也清楚需要用鑰匙將門鎖住,但四處都找不到鑰匙的痕跡。“這里似乎有過打斗,以致于東西掉了一地。從矮書柜的所在的地面看過去,先是有一個直徑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編小盤子,一個帶血的扳手,一本B6筆記本,一把三折伸縮雨傘,一個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長皮夾,一個用舊的手提包;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則丟著兩件短袖襯衣,幾個木衣架,和一個塑料衣夾”“李聃彎著腰檢查矮書柜的臺面,在靠近衣帽架的位置上發現了一個圓形的灰塵空白區”矮書柜上布滿了灰塵,說明上面很長時間以來除了藤編小盤子外都沒有東西放在上面過。B6筆記本、三折雨傘都是隨身攜帶的物品,散落在地上正是說明這是人為的從手提包中翻出的東西,可見兇手是在找鑰匙。這個線索便可以看出,金在匆忙的翻找唐的手提包,筆記本、雨傘都是從包里翻出來扔地上的。但由于上課的時間越來越近,金倉促之間沒有翻開錢包,也就沒有發現鑰匙。于是金被迫使用衣架和塑料夾子制作了鎖門裝置:將反鎖旋鈕轉到開門位置,用塑料夾子夾住旋鈕。取一個木質衣架,將其倒掛在門把手上,并調整位置,使掛鉤剛好頂住塑料夾子的內側。并將衣帽架上的衣服和衣架都扔到地上,造成有打斗的跡象,自己離開。當門外有人轉動扶手試圖開門時,屋內扶手隨著轉動,衣架滑落的同時,頂住塑料夾子使其轉動,夾子夾著旋鈕轉到鎖門的位置,密室便形成了。衣架靠慣性落到地面,同時塑料夾子也被拽脫。門外兩人聽見的木頭掉落的聲音便是衣架掉落的聲音。
“在陽臺找到一條綁在欄桿上的繩子。繩子的長度足以落到下一層”“601和602兩家陽臺中間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斷墻。目測陽臺欄桿邊緣相隔超過1米”“在陽臺周圍的墻壁上沒有發現攀爬的痕跡”可知,金不是通過陽臺逃走的,但是繩子完全可以繞過隔斷墻綁在602的自升式晾衣架上。首先,金將繩子一端綁在601陽臺上,將唐架在陽臺欄桿上,用繩子另一端穿過其褲腰帶后,綁上重物,扔回602的陽臺,再走回自己家的陽臺,解下重物后,將繩子綁到自家的自升式晾衣架上,這樣即使不在601也可以通過升降來調整唐的位置。回到601的陽臺,將唐放到欄桿外側,至此,唐便懸掛在601的陽臺外側了。等保安敲完門,只需在自家解開繩子,將唐扔到樓下即可。
唐是一個很孤獨很想有知音卻始終不合群的人,他對汪說要是你跟王老師幽會時被發現,只要趕緊朝她身上潑水,別人就肯定分不出你們倆誰是誰了,是一個文字游戲。他的研究方向是古漢語文學,王加上三點水就是汪,白加上水就是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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