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為引用性或概括性題中線索)
一、墜樓案
兇手:金肖戔
1、兇手犯案可能性排查
由題中線索,擬時間表如下:
18點30分00秒
| 汪琨泉、王鳳白從學校出發
| 19點30分00秒
| 汪琨泉陪王鳳白在銀皇后西餐廳相親
| 20點前
| 曹一鳴回到家
| 20點00分00秒
| 石廣生在實驗室等實驗結果
| 20點15分25秒
| 死者進入電梯
| 20點15分45秒
| 死者到達6樓
| 20點30分00秒
| 金肖戔開始給學生視頻上課
| 20點57分00秒
| 保安敲金肖戔的門欲圖詢問鑰匙包的情況
| 20點57分xx秒
| 保安敲死者門,敲了大概10秒
| 20點57分xx秒
| 唐學博墜樓
| 20點57分59秒
| 鄭大同出現在監控中查看唐學博墜樓尸體
| 20點58分xx秒
| 石廣生給曹一鳴教授發短信
| 20點58分xx秒
| 金肖戔和保安擰門把手推門
| 20點59分00秒
| 金肖戔繼續跟學生上課
| 21點01分33秒
| 警方到達現場
| 22點00分00秒
| 汪琨泉回到學校
| 凌晨
| 王鳳白回到學校
|
在20點15分45秒到20點57分xx秒,有人使用扳手對唐學博頭部進行了打擊,并且致使唐學博在20點57分xx秒墜樓。雖然致使唐學博墜樓可以設置延時機關操作,但是使用扳手對頭部進行打擊卻是需要在現場的,所以這里從時間不在場上首先排除掉汪琨泉,王鳳白,和石廣生,能夠作案的嫌疑人有曹一鳴和金肖戔。 從口供和對曹一鳴的線索描述來看,只有【搞化學的經常接觸腐蝕性物質,久而久之指紋就會磨掉了】【孔明鎖等小玩具】和【與唐學博有發生過語言上的不愉快】這些寥寥無幾的線索,導致對曹一鳴的線索推斷極度缺乏,暫時放一放。 對于金肖戔【8點半到9點15分要給學生補課】成為了他的有利不在場證明,而在此出現的一個疑點【我也問了那個小孩,他說昨晚是從8點半準時開始上課,快9點的時候金老師對他說‘好像有人敲門,老師去看看’,隨后就離開電腦前,過了一兩分鐘才回來。在此之前金老師一步也沒離開過】這里通過補課小孩的視角金肖戔只離開了一次。小孩首先沒有必要為金肖戔說謊,既然都提到過離開了一次,那么就說明從小孩的視角看確確實實就只離開了一次。但從吳志華保安的視角來看首先由于【在6樓電梯口撿到了一個鑰匙包】【吳志華保安猜測掉在6樓可能會是金老師或者唐老師的】第一次敲了金肖戔的房門,在金肖戔表示不是他的并讓他去問問唐學博后【吳志華保安敲唐學博的門10秒無人應答】隨后樓下鄭大同保安對講機告知吳志華保安唐學博墜樓了,由此吳志華保安【用力拍打唐學博房門后,金肖戔又立即從房間出來詢問發生了什么】也就是說從保安吳志華的視角來看,金肖戔從房間里出來了兩次。這就和小孩視角里的事實不符合,那就只有一個解釋,說明金肖戔在第一次出來開門后就沒有回去上課。隨后又一次的出了門。這期間他一定是去干了某件事情。而正好也是這個時間段內,唐學博墜樓了,所以至少有理由懷疑金肖戔對于唐學博的墜樓有重大作案嫌疑。
2、第一案發現場
【注意到散落在門廊處的雜物有些奇怪。這里似乎有過打斗,以至于東西掉了一地】【在門口附近的矮書柜前方的地面上發現了零星血跡】從調查報告和現場的情況看,只有在這里發現了零星血跡,那么可以斷定這里是第一案發現場。 3、死者錢包上的血跡
【死者錢包外部及內側均沾有血跡,但外部血跡較少,內側血跡則來自于被夾在錢包內的一把沾滿死者血跡的鑰匙,已確認是死者家大門鑰匙,也因此錢包內的血跡大致呈現為鑰匙的形狀】【鑰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右手血指紋,錢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左手部分指頭的血指紋】加上童法醫判斷【判斷死者頭部的傷起碼會讓他暈一個小時】的線索來推斷,首先假設死者是與兇手在房門附近的矮書柜前發生沖突,并且正面右前額一扳手后腦勺一扳手將死者打暈,之后布置好可以令死者墜樓的機關準備,最后讓死者墜樓,這個過程中,死者是不可能有機會在錢包內部鑰匙上留下血跡和血指紋的。能夠讓死者有機會在錢包內部鑰匙上留下血跡和血指紋,說明了死者在初步受傷并且流血后還留有意識然后拿鑰匙或者是將鑰匙放入錢包內才會留下這樣的血跡和血指紋。
從這里判斷至少死者經歷的兩次扳手打擊,并且間隔第二次打擊是有一定程度上的時間間隔的。 4、為何對于死者的兩次扳手打擊會出現時間間隔?
首先想到是,兩次打擊是否為同一人所致,假設兩次打擊為不同人所致,那么理所當然會出現時間間隔,如果是兩次打擊不同人所致,那么這兩個人從之前時間上不在場證明分析看來,也只能是金肖戔和曹一鳴,而這樣那么后者打擊的,便是也是使唐學博墜樓的兇手。但是不管是誰先誰后,第一個人是為何要使用扳手對唐學博進行打擊,而又為何打擊以后就離開了。【扳手把手上沒有指紋】扳手上連唐學博的指紋都沒有,證明扳手是兇手帶來,而第一個人帶著扳手來,分明就是有預謀的犯案,又為何打擊一下以后就離開了,這里就存在矛盾。拋開這些矛盾不談,調查報告指出【找到了不屬于死者的新鮮足跡,卻未能進行有效提取;只知道足跡主人應為男性,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而【曹一鳴身高170,體重74公斤。金肖戔身高175,體重66公斤】有著很大的差距,應該會發現兩組非唐學博的足跡才對。種種都指向兩次打擊不可能為不同人所為。
那么打擊為同一人所致所面臨的問題就是,該兇手為何兩次打擊要分一定的時間間隔呢?考慮到兇手利用扳手打擊唐學博的目的,理由就清晰了起來。兇手既然為一人,那么從事實上看,兇手最終是使唐學博墜樓而亡,那么利用扳手打擊唐學博的目的就只能是為使其墜樓而亡服務,那就是為了使唐學博進入昏厥狀態。這樣一來,為什么兩次打擊出現時間間隔就迎刃而解了。假如第一次打擊還未使唐學博昏厥,那么為達目的兇手會立即進行第二次打擊。但是這樣與錢包內外血跡和血指紋的痕跡相矛盾了。那就只剩唯一解釋,第一次打擊就已經使其進入了昏厥狀態。那么順理成舟的進行第二次打擊的原因就是,第一次打擊使唐學博的昏厥效果不夠明顯,導致其兇手還在房間內布置如何使唐學博墜樓時,他就醒了過來。
唐學博由于【100毫升血液里有60毫克酒精含量】對其造成的神智意識方面的影響不言而喻(80毫克就算醉酒駕駛)加上之前兇手對其右前額進行了打擊,唐學博極有可能出現斷片搞不清楚狀況的情況,所以未能意識到還在房間里的兇手,由于之前的打斗,可能就導致了死者錢包和鑰匙掉落的情況,唐學博又有【輕微潔癖】收拾東西的習慣,醒來搞不清楚情況的他看見掉落在面前的錢包和鑰匙,就下意識就下意識的用滿是血的右手撿起鑰匙,也導致了【在鑰匙上留下了帶血的右手指紋】并用帶血的左手撿起錢包,導致了【在錢包外側留下了帶血的左手指紋】,并將錢包打開將鑰匙放進錢包內夾住,打開錢包的過程中因為右前額還在滴血,也滴了一些到錢包內部,導致了【錢包內部的血比外側多并使血液呈現鑰匙形】也就是剛剛裝好鑰匙的時候,兇手發現了醒過來的唐學博,然后又用扳手在背后對其后腦勺一記重擊,致其二次昏迷。 5、兇手確認
通過上面分析兇手是一個人,從比較弱一點的邏輯上看,通過調查報告【知道足跡主人應為男性,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而【曹一鳴身高170,體重74公斤】計算BMI值為25.6屬于過重。而【金肖戔身高175,體重66公斤】計算BMI值為21.5屬于正常,那么這里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顯然指的就是金肖戔了。嚴格邏輯分析下來,唐學博【右前額的鈍器傷】顯然是由一個左撇子造成的。再看從金肖戔錄口供時【說著,金肖戔抬起左手推了推眼鏡】【“咦,金老師,你手怎么了?”孟軻指著金肖戔的手問道。金肖戔順勢把手翻過來看了眼:“可能是剛才寫字蹭到墨水了“】可以知道金肖戔寫字是使用的左手,就是左撇子無疑了,這樣一來,右前額的鈍器傷也只能是金肖戔造成的了,所以兇手一定是金肖戔。
6、密室問題
衣架掛于把,衣夾夾于鈕,呈宇宙玄妙之連接狀,后,門把動,衣架落,夾子轉,密室成。
7、墜樓手法
根據上面的分析,兇手是金肖戔,唐學博墜樓時間段在【20點57分xx秒墜樓】而這個時間段,金肖戔正好由吳志華保安上門詢問鑰匙包一事,由分析還得知了金肖戔在吳志華詢問完鑰匙包之后是沒有回去上課,而是去干了什么事,而正好也符合唐學博墜樓的時機,所以推斷金肖戔正是在這個時候在自己的房間內觸發了令唐學博墜樓的機關。
再看唐學博尸體的情況【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明顯能看出死者墜樓前是由登山繩綁住皮帶拉住的。而從法醫報告【在墜樓現場找到幾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據血液形態判斷,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下來的】來分析,死者被吊住的位置應該就是在601陽臺外。那么這里出現的問題就是,如果登山繩系住唐學博而機關觸發又是在602完成的,首先尸體一定要用某種手法固定在601的陽臺外,否則血液滴下應該是滴落在602的陽臺垂直下方。首先再看601的陽臺只有一個【綁在死者家陽臺的繩子】但是在這個繩子上【找不到有價值的線索】這里理解的是繩子上沒有指紋,沒有血跡沒有破損,但是在601陽臺要想固定住唐學博也只有這樣一個物品可以使用了。也就這個繩子的使用要盡量的少,盡量的不接觸唐學博。所以我們想到了這樣一個手法。
首先要讓登山繩能夠快速的脫離皮帶讓其墜落,這里想到了用一個特殊的活結,這樣拉繩子的兩端,拉一端可以收緊活結,拉另一端可以使活結解開,然后需要很少的使用到陽臺的繩子那么就只是用它綁在陽臺欄桿上線圈,讓登山繩從其間穿過去再綁住唐學博的皮帶可以保證唐學博還是固定在601陽臺上。當金肖戔時機到了,他去陽臺拉動松繩結的一端,最后再將登山繩穿過陽臺繩子綁住欄桿的圈中直接拉回陽臺即可,也正是因為兩端繩子都在金肖戔房間陽臺,需要拉動很長一段距離,這樣產生的摩擦也足以將登山繩的些許纖維留在唐學博的皮帶上。這里著重于手法配合,對活結具體細節不考究。 8、鑰匙包為何會落在電梯門口?
【鑰匙包上沒有任何生物材料】那么如果是唐學博的鑰匙包,首先唐學博就不會習慣將鑰匙夾在錢包里,并且鑰匙包上也沒有唐學博的指紋。再來看看鑰匙包具體起到了什么作用。首先鑰匙包掉落在6樓的電梯門口,而6樓只有金肖戔和唐學博兩人居住,如若被人撿到了,第一時間考慮的肯定是鑰匙包可能是金肖戔或者是唐學博的。那么保安便會來上門詢問。也就是說,給到了一個保安上門來詢問的機會。而金肖戔便能借此機會,離開電腦視頻上課,然后造成離開暫停上課是因為有人敲門,然后回應完保安后再去陽臺使尸體掉落。否則就會補課小孩的證言里就會出現金老師無故暫停上課離開了一段時間,而就算對學生找了個借口離開,卻也無人能夠證明,所以這個鑰匙包用作用上來推斷,就是金肖戔故意扔在電梯門口,給自己的離開理由合理化并且擁有保安人證的關鍵手段。對于時間的把控上,由于保安每天巡樓都是【準時8點半開始】所以能夠保證是在他上課的期間。 9、作案動機
從明面上看金肖戔和唐學博似乎沒什么需要致人于死地的矛盾。但是從走訪金肖戔宿舍發現【金肖戔有個比他大一歲的哥哥】,而且從李聃話語中【你們倆長得很像呢,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張桌子上寫作業。要不是衣服的顏色深淺有些不一樣,還以為照片里只有一個小孩,另一個是旁邊玻璃窗的倒影呢】也能看出倆兄弟長得很像。又從唐學博對金肖戔【喝得很醉時,一見到金肖戔就抓著他的手說‘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活該’】,雖然金肖戔口頭說不知道是在說誰,但是很明顯這個話就是對金肖戔說的,至于唐學博喝醉了頭暈眼花,確實有可能把金肖戔錯認為其他人,但是如果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喝醉程度的頭暈眼花還不至于認錯,那么這里認錯極有可能是把金肖戔認成了和他長得很像的人。自然而然地想到是錯認成了金肖戔的哥哥,從用詞“尋死覓活“來分析,加之在金肖戔房間里與哥哥的合照都只有很久遠的一張黑白照, 不僅看出金肖戔對哥哥的感情很深,卻只有這么一張久遠的照片,結合起來,很有可能金肖戔的哥哥已經不在人世了。而唐學博又如何會認識不在人世的金肖戔的哥哥呢?從【說他與日前被深挖出來的“冒名頂替上大學”之事似乎有不少瓜葛】來看,似乎此事也與金肖戔的哥哥有關系,而此事極有可能就是金肖戔哥哥離開人世的直接原因。而得知了真相的金肖戔,自然和這個和”冒名頂替上大學“有瓜葛的唐學博,有著殺哥之仇,動機也就很充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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