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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 | 發表于 2020-8-5 20:36:57 | 2020-8-6 19:24編輯
解答分析:

1.這是謀殺
       死者的兩處被鈍器擊打的顱腦外傷存在生活反應,提示死者是在活著的時候受的傷。首先前額的傷口,傷口在右前額,從行為學上分析,右前額的傷口最常見是面對面擊打造成的,右前額的外傷,提示對面對的時候是左手揮舞擊打的。行兇人有可能是左撇子。而后腦的傷口會造成人昏迷一個小時以上,前額的傷口沒有提示會造成昏迷,也就是前額受傷之后,死者可能沒有陷入深度昏迷狀態。后腦勺的擊打是前額擊打之后的補刀,造成了死者的昏迷。因為如果前額額打擊是之后的,會過于多余,因為后腦勺的打擊已經使死者陷入昏迷,沒有多此一舉的必要。
       因為死者頭部存在外傷,存在生活反應,說明受傷發生于墜樓之前,而且后腦的傷口會造成人昏迷一個小時以上。而且監控提示死者是當晚20點15分25秒進入電梯的,約20秒后到達6樓。而案發時間沒有超過9點。死者既然會昏迷一個小時,那么就算死者有自殺意圖,也喪失了自殺跳樓的能力。推斷死者死于謀殺。
       除了兩臺客梯內,校方并未在宿舍樓道間安裝任何監控設備。宿舍電梯里的監控,在死者出入電梯后,直至警察到達前,沒有人乘坐電梯到過6樓。死者墜地后不久,保安鄭大同便進入了路面監控范圍查看尸體情況,時間是當晚的20點57分59秒,3分34秒后警方到場。兇手有可能是從樓梯到的6樓,或者兇手本身便在6樓。
       保安鄭大同在聽到一聲大的聲音之后,發現了死者墜落從而報案。這一聲比較大的聲音,是死者墜樓落地發出的聲音。
       題目中已經給出死者的手機、錢包、錢包里的現金、證件都沒有被盜,可見兇手并非圖財;死者先是頭部兩次被鈍器打擊,之后從高空墜落,兇手的目的更傾向于謀人。死者家里沒有除他之外的新鮮指紋,預謀作案幾率上升。死者家門門鎖完好,陽臺外墻各個方向沒有被攀爬過的痕跡,說明兇手是和平進屋,熟人作案的推斷。而死者生活規律,眾人皆知,這也使得兇手設計和犯案更加的容易。只需要在固定的時間前去敲門就可以。兇手和死者認識,進入死者家之后,進行行兇。并布置了現場。死者家中的新鮮足跡提示男性,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書柜前方地面上發現的少量血跡屬于死者。提示死者可能是在開門后,在房間里靠近門口處即遭遇到了襲擊。從矮書柜的所在的地面看過去,可以看到一個帶血的扳手。帶血扳手與死者頭部傷口吻合,扳手上的血跡也屬于死者。可以推定扳手為致傷兇器。至于指紋,只要帶上手套就可以了。

2.死亡信息
       在房間內房門口的地面上散落的東西按照題目中的描述,大概可以分為兩類:1.矮書柜的所在的地面附近:先是有一個直徑8厘米高2-3厘米的藤編小盤子,一個帶血的扳手,一本B6筆記本,一把三折伸縮雨傘,一個表面沾了一些血的男士長皮夾,一個用舊的手提包。2.衣帽架附近的地面:兩件短袖襯衣,幾個木衣架,和一個塑料衣夾。矮書柜的所在的地面附近散在的東西中的B6筆記本、三折伸縮雨傘、男士皮夾,這些都是大學老師手提包里的常見物品。但是此時此刻卻散落在地面上。
       再來看死者的錢包,錢包和鑰匙血跡,鑰匙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右手血指紋,錢包上只有死者的普通指紋以及左手部分指頭的血指紋。錢包外部及內側均沾有血跡,但外部血跡較少,內側血跡則來自于被夾在錢包內的一把沾滿死者血跡的鑰匙,已確認是死者家大門鑰匙。提示通過死者在受傷后,通過死者的手把錢包打開,把鑰匙放到里面。這個行為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是兇手通過死者的手做的。第二種是死者受到第一次傷害(右前額傷害)后,還沒完全喪失行動能力,從而自己做出了這個行為。
       如果是兇手做的,兇手存在顯著的多余行為,而且結合死者鑰匙及錢包上的血指紋情況,兇手想要通過死者的手完成這一系列操作存在一定難度(例如掰開死者的手然后進行這一系列操作),可能性低。如果第二種情況,很有可能,死者在這個過程中被兇手發現,補了第二下后腦的傷害。
       再看散落在房間門口處矮書柜的所在的地面附近地東西,那個藤編小盤子與矮書柜的臺面靠近衣帽架的位置上一個圓形的灰塵空白區吻合。推斷小盤子是從那上面掉落下來的。那么小盤子為什么會掉落,而散落的東西當中沒有能放入小盤子里的。但是有一樣東西可以,就是錢包里的鑰匙。鑰匙是后放入錢包里的,那么鑰匙之前在哪里,結合文中提到死者是一個規律有輕微潔癖的人,東西放置有規律,那個小盤子里放的就是死者家門的鑰匙。既然這樣,死者在受傷后,為什么還費盡力氣做出了這個行為。有可能是死者為了留下足夠的信息。
       死者瘦弱,患有多種基礎疾病,當日還喝了酒。死者生活十分規律,每天結束教學后,都會去校外一家固定的餐廳吃飯,小酌兩杯然后回家。回家后也沒什么娛樂,通常是簡單打掃一下房間,然后回書房工作。死者體內的酒精提示死者已經喝過了酒,而在書房找到死者的手機,提示死者當時正在書房工作。聽到有人敲門之后,沒有拿手機就去開了門。受傷后自知沒有反抗能力,手機又不在身上,于是試圖用錢包留下信息。恰好矮書柜上的藤編小盤子在剛剛打斗中被打落在地(因為鑰匙和錢包上的血跡證明死者手上有血,而那個藤編小盤子上卻沒說有血跡,所以不是死者拿到地上的),鑰匙也掉在地上,手提包也被打落在地(因為死者手上有血,而穩重沒有提及手提包上有血,所以不是死者自己打開的),里面的東西散落出來。死者艱難的拿到錢包和鑰匙,最后左手打開錢包,右手把鑰匙放了進去。而后兇手發現死者還有行動能力(很可能兇手之前去陽臺布置了,后面會有論述),死者趴著,后腦勺朝上,于是直接給死者后腦來了一下,死者陷入深昏迷。
       死者為什么要費盡力氣做這個行為。留下的信息又是什么含義。鑰匙是金屬的,而且鑰匙對應的是插銷,插銷的銷字對應的是金肖。而錢包,代表著錢,在古漢語中,錢是“戔”。指向了金肖戔。

3.墜落的樓層
       監控拍到了死者墜樓的瞬間,但是卻無法拍攝到具體的樓層。所以死者到底從幾樓墜落存在疑問。天臺的門是鎖著的。鑰匙由保安隊隊長保管。案發前后,鑰匙沒有出現丟失,被復制或被掉包的情況。天臺勘查時,沒有找到任何近期有人活動過的痕跡。排除了第二把鑰匙的可能。并且排除天臺作為案發現場的可能。
       法醫在墜樓現場找到幾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據血液形態判斷,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下來的。也就是說,死者在受傷后,處于主動或被動地原因在家中的陽臺出現過,并且因為是垂直滴落,說明死者當時沒有活動,處于相對靜止狀態。結合死者后腦傷勢會導致昏迷,及房間矮書柜處的血跡。死者是被動的到了陽臺。而且有滴落的血跡,提示死者如果在陽臺附近出現,會有滴落血跡到樓下的可能。而血跡分析僅提示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下來的,沒有其他樓層的可能。所以死者墜樓的樓層還是在601。

4.墜樓的詭計
       死者的房間僅有兩個出口,其一為陽臺,其二為房門。案發時,房門口有報案,并已作證沒有其他人從房間里出來,房門反鎖。 在死者的陽臺找到一條綁在欄桿上的繩子。繩子的長度足以落到下一層。這里按照原文分析,綁在陽臺上,長度足以落到下一層,并沒有提及繩子已經垂落到下一層。但是在文中描述了警方在查看到陽臺欄桿上綁著的繩子的時候提出了“難道是殺人后從陽臺逃跑了”這一初步想法。如果繩子是盤著的,或者放在601陽臺地面上的話,是不會做出這種判斷的,那么警方做出這種第一可能判斷的原因,就是繩子是垂落在下層的。雖然陽臺有繩子可以順到樓下,501號房陽臺和屋里各處也有大量陳舊足跡,并非新鮮足跡。而且死者家中陽臺外墻各個方向均未發現有被攀爬過的痕跡。排除了陽臺作為出口的可能。當時的房間為一個密室。房內沒有人存在。
       既然死者是被謀害,當時處于昏迷,無法自己跳樓。房間里也沒有人。那么兇手一定是通過某種方式來實現讓死者墜樓的。
       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皮帶的情況說明死者的皮帶被繩索穿過。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位置在身體背側說明死者是類似面部朝下的姿勢通過繩子穿過皮帶吊起來過。
       后續的證物分析中,綁在死者家陽臺的繩子上找不到有價值的線索。如果是死者家陽臺綁著的這個繩子綁在死者的身上或者是穿過死者皮帶,肯定會留有痕跡(纖維殘留啊等等),這里沒有提及,所以繩子可能并沒有和死者接觸。而且死者的皮帶上有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文中只提到了這個繩子,而沒有提及這個繩子是登山繩(登山繩和普通繩子材質有一定區別)。所以,陽臺的這個繩子并未與死者發生接觸。這個繩子的存在是為了干擾視聽,造成有人從陽臺繩子順下去的假象。
       皮帶上的殘留纖維提示登山繩,通過登山繩可以制作一個機關。登山繩的首位都有那個固定鎖扣,兩個鎖扣扣在一起可以使登山繩首尾相連形成一個環形。將登山繩穿過601的欄桿,穿過死者的皮帶。另一端環繞固定在另一個欄桿上。在案發的時候將登山繩剪斷,死者便會落下。而陽臺欄桿上原本就綁著繩子,這樣登山繩在欄桿上的痕跡會被繩子的痕跡干擾,不容易被發現。
       但是這個機關有一個問題。血跡滴落提示在601高度的位置滴落的血跡。那么死者吊起來的位置應該是601陽臺外面。而如果登山繩的兩個固定點都選擇在601,那么登山繩的回收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沒有辦法進行回收。那么登山繩的另一個固定點在哪里。從陽臺來看,上下左右均有可能,首先排除右側,因為右側沒有房間- -。501中沒有新鮮的痕跡,所以下方也排除掉。那么只剩下了左側和上方。先來看上方,701是曹一鳴的房間,完全可以固定在701的陽臺欄桿上。這個機關布置需要先將登山繩穿過701的陽臺欄桿之后將登山繩兩頭的鎖扣扣在一起,登山繩形成首尾連接狀態后,另一端拋到下方601的陽臺上。之后將登山繩那兩個扣在一起的鎖扣打開,繩子穿過死者的腰帶,然后兩個鎖扣再在死者房間陽臺的欄桿上扣上,這樣就固定了。然后把死者從601陽臺放出去在外面吊著就行了。等到需要的時候,將繩子剪斷或者鎖扣打開尸體就會墜落。
       再來看602。如果把登山繩的另一端固定在602的陽臺欄桿上,601和602之間的隔斷墻就有60厘米厚,陽臺欄桿間隔超過1米,這種情況下,吊起來死者的位置會偏向602。但是,602是金肖戔的房間。金肖戔和曹一鳴的陽臺都有手搖式升降晾衣架,這個手搖式升降晾衣架這個時候就起到了作用。首先死者的體重輕,在下面的機關設置中手搖式晾衣架承受的力在手搖式升降晾衣架的承受范圍內。
        手搖式晾衣架網上有很多,取網上常見的一款(圖1),在圖1中可以看到,手搖式晾衣架上有多個孔洞以及那個豎著的掛鏈,都可以用來作為穿過登山繩固定的地方。


圖1 市面上常見的手搖式升降晾衣架樣圖

       將手搖晾衣架放下來,將登山繩穿過晾衣架的那個晾衣桿固定好之后再將手搖晾衣架搖高,這樣602這一端就固定了。之后將登山繩兩端的鎖扣互相扣在一起,使得登山繩首尾相連。601和602兩家陽臺中間有一堵60厘米厚的隔斷墻。目測陽臺欄桿邊緣相隔超過1米。所以,從602號房陽臺欄桿探身出去也只能勉強看到601號房陽臺的一部分。恰好探出身子可以符合將繩子另一端扔過去的條件。將登山繩拋到601的陽臺上。然后在弄暈了死者之后,將登山繩那兩個扣在一起的鎖扣打開,繩子穿過死者的腰帶,然后兩個鎖扣再在死者房間陽臺的欄桿上扣上,這樣就固定了。然后把死者從601陽臺放出去在外面吊著就行了。而且陽臺欄桿和手搖式晾衣架高度不一樣,晾衣架的高度更高,這樣兩個固定點不在同一個高度上,根據重力作用,死者的位置會偏向低的一側,也就是601(圖2)。等到需要的時候,將繩子剪斷或者鎖扣打開尸體就會墜落。

圖2 墜樓機關示意圖

       所以兇手在對將死者打倒后布置了現場。置于死者后腦傷害的來源,可能是兇手擊打死者右前額之后,認為死者已經喪失能力了。去陽臺布置,布置了一半發現死者在動彈(留下死亡信息),于是對著死者后腦勺來了一下(如面說的那樣)。
       在本案中,案發當晚8點半,鄭大同因為老婆打電話商量老家拆遷的事情,請另一位保安吳志華先幫他頂班巡邏。這一家庭情況,解釋合理,并且文中沒有保安犯案的指向,不考慮保安刻意為之的可能。
       在排除了保安的可能性后,文中列出的關鍵人物分別為:金肖戔、曹一鳴、石廣生、汪琨泉、王鳳白。
       石廣生居住在1201。身高178,體重59公斤,178的身高,與死者房間腳印死者曾嘲笑其“鄉巴佬”,存在潛在矛盾,但是這種矛盾能否上升為殺人動機尚待商榷。在面對警方詢問時,表現似乎有些緊張。但是正如題中提到的,從心理角度來看,石廣生情緒波動大,激情殺人有可能,但預謀殺人可能性低。而文中的指向都指向了預謀殺人。而且,雖然時光生愛好登山:爬過華山泰山,還和女朋友遠足的時候爬過山,并且有登山繩,登山杖,沖鋒衣和山地鞋這些東西存在。看起來似乎作案物品充足。但是在案發當日晚上8點自訴還在辦公室。等到快9點實驗結果才出來。晚上8點58馬上發短信告訴曹一鳴,辦公樓里和出入口有監控。坐實了不在場證明,可以排除。
       死者家中的腳印提示男性,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王鳳白女性,身高156,體重45公斤與其不符,可除外。而且王鳳白當晚在相親,還看了電影去了酒吧,不在場證明充分。可排除。
       汪琨泉居住在0401、身高172,體重68公斤。從體型上看與腳印可能符合。但是案發當日汪琨泉陪著王鳳白去相親,9點左右吃完飯。送對方母親回家,不在場證明充分。可排除。
       化學系副教授曹一鳴居住在0701,男,45歲,身高170,體重74公斤;石楠大學化學系副教授,研究方向是藥物化學;與妻子育有一女,三人均住在宿舍內。案發當晚妻女不在家。并且曹一鳴家中有魯班球、孔明鎖,是說明曹一鳴對這些小機關比較擅長。而且曹一鳴沒有指紋。死者家中也沒有發現指紋。而且案發當晚7點左右開始跑實驗。接著,曹一鳴和助教石廣生去學校飯堂吃了點東西。之后,石廣生去實驗室等結果,曹一鳴回家寫實驗過程的文檔,不在場證明不充分。而且曹一鳴之前也參與了學校的爬山活動。按照石廣生的說法,爬山的那些簡單物品曹一鳴可能也有。而且曹一鳴和死者吵過架,存在矛盾,但是按照口供里,吵架原因是因為石廣生,因為別人而吵架作為殺人動機不強烈,但是是否有深層次矛盾及潛在動機尚待商榷。雖然曹一鳴的陽臺四周沒有攀爬的痕跡,陽臺各處,包括洗衣機,空調外機和欄桿上也都沒有異常。但是從上述資料來看曹一鳴貌似有充分的作案條件。住在死者正樓上更方便從防火樓梯前往死者處、繩索、機關、沒有指紋等條件都是其他人所沒有的。但是曹一鳴身高170體重74公斤,BMI計算為25.6,屬于過重范圍,而且身高170,死者家中的腳印分析為170以上,中等體型。所以剛好170的身高,及25.6的BMI在170以上,中等體型這里有些牽強。而且,曹一鳴的陽臺各處都沒有發現異常。文中也提到了,接觸必留痕。所以曹一鳴暫排除。
       再回過頭來看金肖戔,目前之前幾條推理的結果都指向了金肖戔,再來看一下案發時候的情況,到6樓的時候,保安發現電梯前的地板上有一個鑰匙包。因為6樓只有死者和金肖戔居住。所以保安一個個詢問。而那個鑰匙包的出現,顯得過于刻意。因為這一樓層只有金肖戔和死者居住,如果發現鑰匙包,第一反應一定是去詢問兩人。而且保安的巡樓的時間是固定的。巡樓路線文中提及“按規定”這三個字,說明也是固定的。鑰匙包出現在那里過于湊巧。而且,剛在敲死者的門,死者便墜樓了。而且鑰匙包上沒有找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這一點也很奇怪。金肖戔人為制造不在場痕跡過于明顯。在金肖戔設置了機關后,將鑰匙包仍在6樓電梯前的地板上,保安巡視的時候發現,并且挨個詢問。按照房間布局的平面圖來看,一進防火門的第一個房間就是金肖戔的房間。正常人都不會舍近求遠,先去里面死者的房間來問。就算先去了死者的房間,敲門沒有人回應對金肖戔也不會構成影響。金肖戔只需要證明死者墜樓的時候自己不在場就足夠了。在保安敲了金肖戔的房門后。金肖戔否認鑰匙包是自己的。然后回去觸發機關。(如圖1)。
       男,26歲,身高175,體重66公斤。中等體型,身高170以上,與死者家中新鮮腳印情況相符。而且,在警方對金肖戔的采訪當中,說道黑白照片的時候金肖戔用左手推了一下眼鏡,然后左手上有墨水漬。這些側面證明了金肖戔是左撇子。而根據我們之前的推斷,死者的頭部外傷,就是左撇子得人造成的。
       而且,按照房間布局,死者如果回家,出了電梯之后,會先進防火門,然后路過602再到601,回家的時間602的金肖戔可以清晰掌握,便于行兇。
雖然石廣生、汪琨泉的證詞曾說金肖戔不喜歡爬山徒步之類的運動,說累得慌,并且好像有輕微恐高。但是首先金肖戔的家中存在升降式晾衣架,一個輕微恐高的人在陽臺晾衣服這個事暫且不論。而且恐高這個事到底是否是真假目前仍舊是一個問號。因為沒有足夠的客觀證據提示這個恐高是真的,那么就有可能存在是假的。而且就算有輕微恐高,那么既然能夠在陽臺晾衣服,那么在陽臺拋繩子這個操作也是可以實現的。
       而且,金肖戔一直在跟同事們滲透自己恐高的消息。這個殺人是一個預謀殺人,用到了登山繩。也是在變相的降低別人認為金肖戔會有登山繩的可能,降低自己的嫌疑。
       再來看金肖戔的不在場證明。學生也證明了8點半準時開始上課,快9點的時候金老師對他說‘好像有人敲門,老師去看看’,隨后就離開電腦前,過了一兩分鐘才回來。在此之前金老師一步也沒離開過。講課過程中學生向金老師提過很多次問題,金老師也都一一回答了。否定了事先錄屏可能。
       但是,在那有人敲門的一兩分鐘時間里足夠金肖戔去開啟機關造成死者墜樓。按照保安所說,吳志華我先敲了金肖戔的門,金肖戔說不是他的。讓吳志華去問問唐老師。在吳志華敲了10來秒的門的時候,鄭保安就用對講機說死者跳樓了。這個時間足夠開啟機關。



5.密室的詭計
       墜樓的機關已經解決了,接下來,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密室的形成。保安接到死者墜樓的消息后,試著開門,但打不開。說明當時門已經鎖上了。而之后的證據也證明是通過門內側的旋鈕鎖上的。之后保安拍門,金肖戔再度開門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并且和保安一起。之后拍門聽到了木頭的東西掉在了地上的聲音。而房間里既然沒有人,又是通過內側東西鎖上的,死者還是被謀殺,那么一定是通過某些方式將門鎖上的。
       死者房間靠近門口處的B6筆記本、三折伸縮雨傘、男士皮夾、用舊的手提包、藤編小盤子等東西的用處之前已經解釋過了。現在還剩下衣帽架附近的地面上則丟著兩件短袖襯衣,幾個木衣架,和一個塑料衣夾。衣帽架附近是距離死者家大門最近的地方了。死者有輕微潔癖,衣服丟在衣帽架上或者仍在地上明顯不符合死者的生活習慣。短袖襯衣最可能在的地方就是木衣架上。而而木衣架單純的散落在地上有些奇怪。而且塑料衣夾只有一個在門內側這里,其他的都在陽臺,也很奇怪。但是這些東西通過拼接,可以做成一個關門的裝置。
       死者的房門,在文中說在門外是“推”的,那么在門內就是拉開的。
       按照文中的圖,這個旋鈕在水平狀態(未上鎖狀態)逆時針旋轉90度上鎖。首先,將折手鎖的旋鈕調節到開啟模式(也就是不鎖門模式),那個時候旋鈕是水平的,然后將塑料衣夾夾在旋鈕上。因為塑料衣夾的平時作用是防止衣服掉落,所以在水平的時候夾的力量足夠。而木衣架比較沉,將木衣架掛在塑料衣夾尾部的孔上。這個時候,在未上鎖狀態下,將剩下的木衣架掛在前一個木衣架下部掛衣服那個橫桿的左側。根據重力作用,會拉動塑料衣夾旋轉鎖上門(詳見圖3)。在這個情況下。布置好機關后。底下充當重物的幾個衣架在房門內側朝外看是在左側。正好處于開門的位置。兇手只要開門,走出門,這段時間托著底下充當重物的衣架,在出門之后快關上門時松手并快速的將門縫關上就可以鎖上了(見圖4)。
       而鎖上之后,門鎖的個橫行的旋鈕片變成垂直狀態,受重力影響,在推門扭轉把手的時候掉落,從而發生了那個聽到了木頭的東西掉在了地上的聲音。
       根據上面的推論,金肖戔是兇手。根據金肖戔的時間線,金肖戔7點離開數學系辦公室,接著去飯堂吃了個飯,散步后7點40左右回到房間。8點半開始給學生上課。在7點40到8點半這個時間窗內,看起來貌似有充足的犯案及布置現場的時間。但是監控提示死者是當晚20點15分25秒進入電梯的,約20秒后到達6樓。也就是說死者回家的時間估計在20點16分左右。到死者家中行兇,然后布置現場。然后在20點30分回去給學生上課。
詳見圖2。


圖3密室機關示意圖(這個機關我們還做了個類似模型,拍了個視頻……但是貌似這上傳不了視頻文件QVQ)



圖4密室機關示意圖(從門內側正面看)


       其實這一類的手法還有其他的,比如說門左右和上方還有1.5mm的縫隙,下方還有2mm的縫隙。讓塑料衣夾夾在旋轉紐上,關閉狀態為垂直底面,那么不關閉狀態,旋轉鈕為平行地面,夾上去后,夾子尾端的孔為樹立垂直于地面。這時候只需要用魚線穿過塑料衣夾的孔,然后在門外牽拉魚線旋轉塑料衣夾拉動就可以。但是這樣無法解釋推門的時候木制品掉落的聲音。而且,雖然存在門縫,但是題目內從頭到尾沒有提及過魚線。此類方式除外。

6.行兇過程的其他地方的解釋
       這個案件是一個蓄謀殺人。這樣需要事先的計劃。根據之前的推斷,目前推斷金肖戔是兇手。金肖戔是今年才到學校的,501房間中那些陳舊的腳印文中說有看房子的痕跡,提示老師有選擇宿舍的權利。而602房間正好是死者的房間。而且可以方便觀察死者的習慣。所以金肖戔住在602也是自己故意的選擇。為的是了解死者的生活習慣。在觀察后,金肖戔制定了這個殺人計劃。并且死者回家會經過602,更方便了金肖戔行兇。
       602的升降式晾衣桿是想好了行兇計劃之后的準備,因為升降式晾衣桿在機關布置中有一定的地位。而且出現在602這個一個人居住的房間過于不合理(題目中也說了)。
       金肖戔一直在跟同事們滲透自己恐高的消息。這個殺人是一個預謀殺人,用到了登山繩。也是在變相的降低別人認為金肖戔會有登山繩的可能,降低自己的嫌疑。作為預謀殺人,而且手法中會用到登山繩,那么兇手準備登山繩的可能性大。但是,死者也參與了前次的爬山活動,按照石廣生的說話,爬山需要準備登山繩等幾樣器材,死者的家里應該會有登山繩。兇手打傷死者之后,也有可能直接利用了死者家中的登山繩。但是如果利用死者家中的登山繩的話,兇手會多一次出入死者家中的步驟(會自己家布置602的機關),并且死者有輕微潔癖,東西規整,登山繩又不是常用物品,如果收起來了的話,兇手不一定能找到。而屋里沒有說有明顯翻動的痕跡。因此推測登山繩是兇手準備的。
       因為,首先死者是傷后墜樓,這件事情在金肖戔行兇后便確定的事情。案發現場還留下了致傷工具。而死者在墜樓之前受過外傷,這些警方調查后便會發現。所以偽裝自殺的可能性很小。布置密室以及墜樓機關的目的便是首先,抱有一定僥幸心理的偽裝成死者跳樓。其次,就算判斷死者是謀殺,金肖戔特意留下的錢包以及和保安的對話,幫助推門等行為也可以作成自己的不在場證明。而601陽臺的繩子如同前文分析的那樣,是金肖戔行兇之后留下作為干擾。(繩子可以順到樓下)
       至于指紋的問題,戴手套可以解釋沒有指紋出現的原因。

7.動機?(猜測部分)
       雖然動機說是不做要求,但是還是想要試著去捋一捋(但是確切性證據有些少,更多的只是推測和猜測)。
       死者稱退休后會回遠方的農村老家,買個小房子獨居。提示死者是農村出身。是農村出身的他卻喜歡嘲弄別人為“鄉巴佬”。校內傳聞死者與“冒名頂替上大學”之事有瓜葛。那么農村出身的死者,是頂替了別人上大學。還是在成為老師之后幫助別人做了這件事情。從死者的身份來看,死者是一個其實沒有什么行政地位的大學老師。為別人替換身份這種事情似乎操作起來可行性差。因此,死者是冒名頂替了別人去上的大學。根據視網膜效應,因為從農村好不容易到了城市,死者總是想在農村人面前擺出一些優越感,所以喜歡嘲笑人為“鄉巴佬”。如今東窗事發,死者也不會被返聘了。焦慮之下死者開始服用抗抑郁藥物。
       根據金肖戔的證詞,結合金肖戔26歲,年紀不大,用的卻是非常老氣的鋼筆。這個老氣的鋼筆,可能是長輩給他的。金肖戔26歲,死者59歲,金肖戔父親一輩的歲數和死者比較接近。可能是金肖戔父親留給金肖戔的。推測金肖戔父親可能是個知識分子。
       但是接下來,注意死者的行為。在死者喝醉酒之后,對金肖戔說“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他為什么要對金肖戔說這些。喝酒之后判斷能力會下降,會不會死者把金肖戔認作了別人。更簡而言之的說,死者把金肖戔人做了金肖戔的父親。這樣的話,金肖戔的父親是不是就是死者冒名頂替的那個人。而“尋死覓活”這四個字,能否說明金肖戔的父親因為被人冒名頂替了,所以自殺了。
       這樣金肖戔的殺人動機就完全成立了。
       金肖戔是今年才到學校的,近期校內傳聞死者與“冒名頂替上大學”之事有瓜葛。但是金肖戔剛來不久,便發現了死者是冒名頂替的那個人。那么這有些過于巧合了。更偏向于金肖戔得知了死者在這個學校工作,因此特意到此,為的就是殺死死者。而死者與“冒名頂替上大學”之事有瓜葛這個消息是否是金肖戔傳出來為了讓死者身敗名裂這里不做判斷(因為沒證據,所以只是個可能猜測)。而死者在今年9月份退休,稱退休后會回遠方的農村老家,買個小房子獨居。因此殺死死者的時間要在9月份之前。
       而那次死者喝醉酒對金肖戔說的話,使得金肖戔決定盡快弄死死者(把自己父親逼死了還罵的那么難聽)。

8.金肖戔的哥哥(猜測部分)
       文中提到的了金肖戔有一個哥哥,但是文中確切性證據有些少,在此更多的只是推測和猜測。
       在在警方對金肖戔的采訪當中,說到黑白照片的時候金肖戔用左手推了一下眼鏡,先不提從行為學上來說在這個問題當中推眼鏡是掩飾緊張還是要說謊之類的(反正也不作數- -),但是左撇子這個事情就可以得到關注。然后,在照片上是金肖戔和他的哥哥。兩人長得很像,身形也差不多。并排坐在一張桌子上寫作業。要不是衣服的顏色深淺有些不一樣,可能會以為照片里只有一個小孩,另一個是旁邊玻璃窗的倒影。倒影這里提示的是什么,提示的是兄弟二人一個左撇子一個右撇子(就跟對著鏡子一樣)。目前金肖戔是左撇子,那么他的哥哥就是右撇子。
       手搖式升降晾衣架在文中只有金肖戔和曹一鳴家有。曹老師家手搖式升降晾衣架的理由是一家人居住,衣服多,一件一件用撐衣桿弄上去確實不方便。而金肖戔就一個人住安裝這個手搖式晾衣架的理由是什么?結合左右撇子的情況,及案發情況,會提出一個疑問:金肖戔的家里只有一個人嗎?
但是從文中的證據,除了晾衣架之外,沒有其他進一步的證據佐證金肖戔家中有兩個人以上的提示。而且晾衣架根據之前的推斷,晾衣架僅僅是行兇過程中機關設置的一部分。
       而且,金肖戔家中的那張醒目照片是一張照片。而且是小時候的,還是黑白照片。那張黑白照片可能僅僅是對于哥哥的懷念。(哥哥是不是去世了還是咋地了?)文中線索不足,僅做推測。
       再進一步假設,就算金肖戔的哥哥確實存在,金肖戔的家里住著兩個人。一個是金肖戔,另一個是金肖戔的哥哥,兩個人在這里共享金肖戔這一身份。兩人不參加集體爬山等行為,以及警方的推論“杯葛”、“欺凌”一類,其實是兄弟二人擔心身份被識破的保護。這樣,在殺人之后布置現場和制造不在場證明方面更加的容易。但是在這道題的環境下。如果兩人這樣,那么完全可以有一個人一直在外面和別人在一起制造不在場證明。而另一個人負責執行殺人計劃。這個密室和這個偽裝跳樓的計劃完全不需要存在了。而且,在案發之后警方來詢問的時候,金肖戔家中只有自己一個人。如果有其他人存在躲在哪里?并沒有可以躲藏的地方。而且警方來的時間和路線也是不確定的。躲在樓梯里也有很高的風險。所以排除哥哥也在學校里的可能。

9.王鳳白和汪琨泉的關系
       再推斷一下王鳳白和汪琨泉的關系。
       雖然死者嘴賤,但是死者的話里提供了不少信息。死者總跟人說數學系教授汪琨泉和英文系教師王鳳白有染。而兩人均否認有染。不管有沒有染這件事,至少提示了這兩個人關系可能比較近。
       汪琨泉,男,55歲。王鳳白,女,30歲。從歲數上看,兩個人的年紀都接近父女關系了。
       死者曾經說要是跟王鳳白和汪琨泉被發現,只要趕緊朝王鳳白身上潑水,別人就肯定分不出你們倆誰是誰了。這句話說的是,兩個人長得像!潑上了水,頭發一貼,妝容一落。分不清誰是誰,那就是兩個人長得像。再結合后面,死者曾經嘲諷王鳳白是缺少滋潤的汪琨泉。再次強調了兩個人長得像。
       兩個人長得像。而且,汪琨泉陪王鳳白相親(注意,到了相親的地步,王鳳白的父母也一直沒有出現和提及)。而且汪琨泉夫人對王鳳白的態度也很好。這種關心不像是同事,更不像是情人。更像婦女。
       汪琨泉姓汪。王鳳白姓王。汪和王本身讀音就很接近。
       再看王鳳白對于死者那些話的激動地反應。就算是警察詢問,她對于這些話的反應也過激了。有可能是觸到了痛點。怕被人猜想出她和汪琨泉的關系。
       這時候,王鳳白和汪琨泉的關系很有可能是父女關系。也就是王鳳白是汪琨泉的私生女。

10.最后簡單梳理一下(總結)
       金肖戔是左撇子,他有一個和他很像的哥哥。兩個人的父親是一個知識分子,考大學被人冒名頂替了之后自殺了。鋼筆留給了孩子。金肖戔得知了唐學博在這個學校后,決定殺了唐學博。因此來進入學校工作。
       后來唐學博“冒名頂替上大學”之事東窗事發。靠吃抑郁藥度日。在一次喝醉了酒之后,將金肖戔當做了他的父親,對他說“鄉巴佬沒見識。這么點事就尋死覓活的。”還說了很多不好聽的話。確認唐學博就是冒名頂替自己父親上大學的人,也是令自己父親自殺的元兇。金肖戔起了殺心。
       唐學博生活作息固定,比較容易實行方案。在這一天。金肖戔回來之后,確認唐學博已經回來了,就去敲開了唐學博的門,左手用準備好的扳手打在了唐學博的右側額頭,唐學博倒下。金肖戔準備布置現場。唐學博趁機留下信息,但是被發現他還醒著,于是后腦勺又被補了一下。
       之后金肖戔布置好了現場。出門后將準備好的鑰匙包扔在電梯前的地板上。8點半開始他給學生進行授課。
       之后保安來詢問,開門說要是不是自己的。然后趁這個時間拉動繩子觸發墜樓機關,死者墜樓,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11.最后的最后
       最后說一下我們對于《多余的密室》這個題目的理解,因為頭部的外傷及所致昏迷時間的確定,死者沒有自己跳樓的能力。那么這就是一場謀殺。密室是為了偽造成跳樓,就算被發現死者沒有跳樓能力,不在場證明也是對于兇手的一個掩飾。還有陽臺的繩子也是一個干擾,可以營造出墜樓時屋里有人然后順著繩子跑了的假象。但是在死者沒有跳樓能力的情況下,而501也沒有新鮮的痕跡。在兇手已經有了上課的視頻以及保安作證的情況下,這個密室就是最多余的選擇。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21:08:08
按照本謎題所給的線索,推出兇手是曹一鳴,有些線索我還不是懂,而且能力有限……
       根據在死者家中發現的不屬于死者的新鮮足跡,可以知王鳳白并沒有來死者加過。
       嫌疑人石廠生有女朋友,并且與其旅游過許多地方,雖然從農村出生,但有穩定收入來源,所以沒必要犯案,且他沒必要為發生口角殺人。
      嫌疑人金在案發時間前后都在上課,如果真是他殺的人,那么應該不會把時間定在八點多,且動機不大。
      根據死者家中的情況來看,入屋的兇手曾與死者發生過搏斗,但是兇手身強力壯,年紀大的死者處于下風,打斗的同時,打翻了一旁矮書柜上的藤編小盤,藤編小盤上一直放著一張照片,那張正是金老師家的那張黑白照,兇手和死者都發現了,正當兇手的注意力都在照片上時,死者想偷襲,不料被反應過來的兇手看到,隨手拿起旁邊的扳手朝死者的右前額敲去,用力過猛,把死者打暈了,符合以上條件的,應該只有曹老師一人,曹老師看到照片之后認出里面有個人是金老師,所以去了隔壁找他,照片放在電視柜臺上說明照片的重要性,金老師知道了照片一直在唐教授家,金老師生氣的去了唐老師家,并看到了這一切,曹老師把照片還他,條件是這些事情他得保密,金老師答應后還上去用扳手敲了唐老師的后腦勺,敲暈了唐老師,在這之前,曹老師去找金老師后,唐老師醒了過來,但因為自身有疾病,所以很難動彈,只好將自己的鑰匙從鑰匙包里拿出來,并放進了自己的錢包里,曹老師和金老師一起打掃了現場,并準備偽造成強盜入室盜竊的現場,可是這個時間點,他們知道,保安回來巡樓,金老師也有課要上,所以只在門前隨便打亂了點東西,曹老師回到自己家,并取出魯班鎖的一部分——“凹”型木塊,因為他手指靈巧,短時間破解魯班鎖也不是件難事,并用自己準備的登山繩,在自己家的陽臺往下拋出,金老師接到繩后將那頭勾死者的皮帶上,曹老師就一直這樣拖著一個瘦弱的唐老師,導致死者皮帶的尾部變形,之后再將死者吊起,金老師在這期間打掃現場,輔助曹老師并把繩子的一頭解開,唐老師墜樓而亡,由于小華敲了十來秒的門之后收到保安的信息,而保安到墜樓現場需要幾分鐘,所以小華來到死者門前時唐老師早已墜樓,曹老師將小木塊的兩頭分別卡在內側把手上以及轉動一半的旋扭上,也就是說那個旋鈕在轉動一點就會鎖上,最后從陽臺的登山繩回到自己家的陽臺,之后清理痕跡,因為他是化學系助教,所以想制造出清理痕跡的物質應該不難,而且石老師也說那天他在做實驗,墜樓后金老師回到自己家上課,之后就是小華的到來,小華來后發現里面沒人應,所以轉動把手,帶動了小木塊,小木塊再帶動旋鈕,使旋鈕鎖上,因為旋鈕是即將上鎖的狀態,所以小華沒有感覺到。之后就是小木塊的掉落,也就是他聽到的聲音。欄桿上的繩子應該是曹老師誤導別人的,讓別人以為兇手從逃到501房間,從而洗清最大嫌疑的自己,因為曹老師還有個即將高考的女兒,所以敢冒這個險是因為曹先生有十足的把握嫁禍給他人,比如石廣生。至于鑰匙包,應該是曹老師走后拿的,為了讓偽造現場更逼真,他把死者的鑰匙包,拿出來,可發現里面并沒有鑰匙,所以只好丟到地上,沒有丟失錢財是偽造假現場的破綻。還記得唐老師生前對金老師說過的一句話么,那時候唐老師喝醉了酒,而且金老師也聽不懂他在說什么,所以沒有在意,但是之后他才知道唐老師說的是金老師的哥哥。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21:21:06
我覺得是七樓的曹老師,手上沒指紋,而且擅長玩鎖。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21:34:36 | 2020-8-6 09:25編輯
推理基于兇手沒有空房間鑰匙,無法使用(案件中并未說有此可能)
一 、圍繞密室分析單人作案還是團伙作案

從吳志華撿到鑰匙包,開始詢問金肖戔到唐學博墜樓死亡,不過僅僅59秒(金肖戔說保安來的時候是8點57分,這是有據可查的,不會有假),電梯到6樓大約20秒,十來秒之后唐學博墜樓。
保安只是敲門,不可能會觸發什么裝置導致唐學博墜樓,排除觸發死亡裝置。
每個保安的巡樓時間都不會完全相同,更何況保安臨時換人,延時死亡裝置不可能時間如此精準,排除延時死亡。
時間如此精妙,必定是有人在控制。

那么房間里會有人聽到敲門聲,再推唐學博下樓嗎?
房間不可能有人。因為唐學博死后,保安一直在門口不會給兇手機會逃走,警察的迅速趕到,加之陽臺與欄桿上的繩子經過檢查毫無使用痕跡,說明兇手并非是通過陽臺逃跑,可見房間里沒有人會等著推唐學博,那么繩子只是掩人耳目之用,想要證明某些東西。

唐學博未墜樓前身處何處?
離門不遠的矮書柜有打斗痕跡,唐學博頭上的兩處傷痕導致他昏厥,矮書柜的地面還有少量血跡,從矮書柜到陽臺的路上沒有拖拽與血跡,說明兇手將唐學博扛或抱至陽臺。
“法醫在墜樓現場找到幾滴尚未凝固的血液,根據血液形態判斷,血是從601陽臺垂直滴落下來的。”
可以看出唐學博墜樓是處在601陽臺的。
“唐學博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
可以看出唐學博是爬在陽臺被登山繩吊著的,解開登山繩時就會快速墜樓。

很明顯一個人無法完成這個操作,至此可以知道此案是團伙作案。

二  嫌疑人分析
汪琨泉、王鳳白、石廣生不在場證據充分,沒有作案時間。
(1)雙人作案
能吊起6樓的唐學博,只有往上樓層,7、8樓都滿足條件。此時就需要一個人,協助吊起唐學博。
曹一鳴的登山繩來自于之前的學校活動。
唐學博房間里的腳印顯示此人身高170以上,身材中等,那么就不會是曹一鳴,也就是說只能是金肖戔進入的房間,曹一鳴則在701利用登山繩吊起唐學博,等待放手,讓唐學博墜亡。
反手金肖戔,偽裝了兇手利用繩子從陽臺逃脫,從而洗清嫌疑。
金肖戔完成這些必須得在8點半之前,不過看著現場很干脆,就在門口想必也要不了多少時間。

(2)三人作案
上個月學校組織的登山活動應當也是在周五,與金肖戔的補課相沖突,金肖戔早有預謀,以恐高為由拒絕,為后面謀殺鋪路,同時也會保住自己與哥哥同居的秘密。
“金老師家的晾衣桿跟樓上曹一鳴家一樣,都是自己加裝的手搖式升降晾衣架。曹老師家我能理解。一家子衣服多,一件一件用撐衣桿弄上去確實不方便。可金肖戔就一個人住有必要嗎?”
說明金肖戔的602還有其他人住,極有可能是他哥哥。

金肖戔有個身型相仿的哥哥,一直與金肖戔一同生活,然后金肖戔完成上述一系列操作,同時躲到曹一鳴家中,這樣金肖戔的嫌疑就會更小,同時也可以防止意外情況。


由此可知嫌疑人是金肖戔、曹一鳴、金肖戔哥哥。

三  案發過程
(1)雙人作案
唐學博知道金肖戔當年的冒名頂替上大學,而金肖戔與其哥哥常年同居,并不停的轉換角色,退休在即,金肖戔殺心漸起。
金肖戔等到唐學博回到601后,敲門進入,隨后用扳手砸向唐學博,不料第一擊并未砸死,唐學博倒地掙扎著爬向屋里,金肖戔對著后腦勺又是一擊,唐學博昏厥,金肖戔以為其已死亡,便與曹一鳴配合通過登山繩將其吊在601陽臺,然后布置了陽臺繩子掩人耳目,然后將衣服夾夾在反鎖旋鈕上,用一個衣架勾在門把上,并套了多個衣架,放在衣服夾的大開口,門把一動,衣架一落就會帶著衣服夾轉動反鎖旋鈕,造成密室。金肖戔將一個鑰匙包放在走廊吸引保安注意,同時這也是一個放繩的信號,保安敲門時,金肖戔給曹一鳴發信號,導致唐學博墜亡,此時金肖戔與保安一同開門時,金肖戔先開,確保門會被鎖上。

(2)三人作案
唐學博知道金肖戔當年的冒名頂替上大學,而金肖戔與其哥哥常年同居,并不停的轉換角色,退休在即,金肖戔殺心漸起。
金肖戔哥哥等待講課,金肖戔等到唐學博回到601后,敲門進入,隨后用扳手砸向唐學博,不料第一擊并未砸死,唐學博倒地掙扎著爬向屋里,金肖戔對著后腦勺又是一擊,唐學博昏厥,金肖戔以為其已死亡,便與曹一鳴配合通過登山繩將其吊在601陽臺,然后布置了陽臺繩子掩人耳目,然后將衣服夾夾在反鎖旋鈕上,用一個衣架勾在門把上,并套了多個衣架,放在衣服夾的大開口,門把一動,衣架一落就會帶著衣服夾轉動反鎖旋鈕,造成密室。在躲到曹一鳴家中途中,金肖戔將一個鑰匙包放在走廊吸引保安注意,同時這也是一個放繩的信號,保安敲門時,金肖戔哥哥給曹一鳴發信號,導致唐學博墜亡,此時金肖戔哥哥與保安一同開門時,金肖戔哥哥先開,確保門會被鎖上。

關鍵物證:鑰匙包、登山繩
鑰匙包作用:起信號作用,用來控制唐學博的墜亡時間。
登山繩作用:固定唐學博,用來制作墜亡裝置。

藤編小盤子里面原本應該放的是鑰匙包。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22:00:49
兇手是石廣生、金肖戔和金肖戔的哥哥,曹一鳴是幫兇。
    首先排除有充分不在場證明的汪琨泉和王鳳白(王字加上三點水就是汪,這點嘲諷不至于殺人)。
    其次,切入點是密室,在內部反鎖門然后只能從陽臺逃走,而不留痕跡的,只有石廣生,因為石廣生喜歡登山,有裝備,而金肖戔恐高,曹一鳴太笨重,這是客觀因素。
    作案過程:晚上八點一刻,喝得醉醺醺的唐學博從電梯走出,摸出鑰匙包走取出鑰匙,但因為頭暈弄丟了鑰匙包卻不知道,進屋后把隨身小物品放在門口的柜子上,打掃了一下屋子后,聽到有人敲門,是石廣生,兩人說著說著就爭論起來,直到唐學博轉身送客時,石廣生憤怒地掏出事先準備的扳手把唐學博敲翻在地,但仍不足泄憤,繼續拳打腳踢,導致唐學博奄奄一息。但激情作案后的石廣生慌了,向曹一鳴求助后,再敲門向金肖戔求助,金肖戔明白情況后,請求哥哥(老款鋼筆是哥哥的)替他輔導小孩。幾人謀劃了密室逃脫。
作案手法:曹一鳴陽臺的晾衣桿作軸,金肖戔的升降晾衣桿作動力,將石廣生拉上7樓,攀登者石廣生為保自身安全,將另一臺安全繩一端拴在6樓欄桿,另一端拴在腰間,成功到達7樓后將繩子解開就是(這就是6樓陽臺多的繩子)。此時,唐學博的身體是放在陽臺地面的,皮帶連著登山繩,石廣生逃脫后將唐學博拉上來再解開繩子令其墜樓。由此,601陽臺四周沒有攀爬痕跡。
    其他推理:塑料衣夾子是用來夾照片的,很可能是石廣生女友的艷照(唐學博多年前出軌了石廣生女友);石廣生晚上找唐學博就是為了拿回艷照;藤條盤子是用來蓋住照片的;手機里也有艷照,所以在書房出現了血跡,那是石廣生過去找手機時帶去的;帶血的鑰匙也是石廣生慌亂中放進錢包的;至于去掉指紋,對于幾個心思縝密的大學教授來說不算難事。
    證據:1.石廣生實驗室門口的監控,他肯定是離開了的;2.調查金肖戔的哥哥,他沒有不在場證明;3.檢測石廣生的登山繩和唐學博皮帶上的登山繩材質是否相同。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22:23:20
兇手:
金肖戔。

判斷依據:
金肖戔是左撇子(①照片看起來像鏡子,可見二人拿筆的手相反;②左手扶的眼鏡,而這只手上沾有墨水),死者兩處頭部兩處打傷,一處后腦勺,一處右前額,后腦勺不好說,但如果從前方擊打,右前額的傷應是用左手持兇器擊打所致。

作案過程:
(純屬湊字數,真的盡力想了)
兇手在八點半前進入死者家并打暈死者,反鎖上門,后將死者用登山繩與手搖式升降晾衣架轉移至自己家陽臺,并在陽臺欄桿上系一根繩子混淆視聽。提前在六樓電梯前放一個鑰匙包,當警衛敲門時,借口開門離開電腦,先回答警衛問題,后到陽臺將死者推下,接著返回電腦前。也許兇手還通過什么安排使兇手與警衛試圖開門時由于把手的轉動導致木質衣架掉落造成兇手在室內的假象。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22:35:05 | 2020-8-6 13:03編輯
兇手是金老師。
以下是理由分析:
引用
只知道足跡主人應為男性,身高1米7以上,體重中等。
引用
而且以他那體形想爬陽臺還真有些難呢。


首先,根據警方的科學推測,犯人為男性,170+.中等體重,所以可以排除女士王鳳白,和偏重,且體格較不可能作案的曹老師。
嫌疑縮小在汪,金,石 三人之間。

首先原文基本幫我們排除了石老師的嫌疑,因為已知,根據現場的痕跡來看,兇手和平進門,且無打斗,可知是預謀犯案,而非激情殺人。石情緒波動很大,從心理學和人類學上分析,這種人,即使殺人,也大多是激情殺人。并且從現場的無證調查可知,兇手作案利用了登山繩,
引用
死者墜樓時褲子上系著皮帶。皮帶上靠近尾椎的一節有被用力拉扯導致嚴重外翻變形的情況,上面還附著著一些疑似登山繩材質的纖維。警方在保安吳志華撿到的鑰匙包上沒找到任何可疑的生物檢材。


而石老師卻依然毫不避諱地談論自己熱愛登山,了解登山繩,也從側面反應了他并不知道作案手法,不懂得避嫌,自然不會是兇手。排除石。



至此范圍縮小至汪和金二人。
汪當天似乎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關于汪,王二人的私情謠言也有了解釋,原來只是子虛烏有,二人還有來往,且汪得妻子也知情,看出其實汪,王二人雖然對于唐學博的污蔑十分憤怒,但是并沒有受很大影響,動機不充分,或者說,不夠強烈。
反觀金,登山只有他沒去,文中通過各種人之口,反復提到他恐高,讓我感到有些刻意,他會不會是裝的呢?于是我想要找到印證猜想的證據。
還有唐老師說尋死覓活那句話說的就是金老師。

文中提到了教師可以自己看樓層選房間,但是恐高的金老師沒有選二樓而是選了六樓,讓人難以理解。又因為其實教室登山以及大家知道金老師恐高都只是上個月的事而已。金老師完全可以是預謀了一個月殺人計劃,同時誤導大家,留下自己恐高的印象,大家又覺得兇手從陽臺逃走,到時候就可以洗清嫌疑。
過程應該是金借故來到唐家里,打暈他,趁一個小時的昏迷時間,再回到自己家給學生上課,回來之前,他把登山繩勾在唐的褲腰帶上,另一段用衣架和夾子與門構成機關,這樣一旦有人大喊沒人回答,就會試圖開門,轉動門把,物品落下,機關的力猛的拽出唐老師,使其墜亡。
也就是說,雖然金的不在場證明成立,但是這種不在場殺人,不在場證明是沒有意義的。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23:42:17
本案兇手為金肖戔,動機應為:他的哥哥之前因為唐老師涉及的“冒名頂替”事件可能一時想不開而輕生,而這件事爆出來后金得知了哥哥事件的罪魁禍首,采取了報復行為。
       2020年6月27日晚20點15分,喝過酒的唐老師從六樓的電梯中走出,正要回到自己的601宿舍時,突然有人從樓梯間走出,使用扳手擊打了唐老師的前額,唐老師當即捂著傷口倒地,并發出慘叫,襲擊者見狀扔下扳手離開,因為他知道自己不會留下指紋。聽到動靜的金助教開門出來,扶起唐老師,撿起扳手;唐老師用帶血的手拿出鑰匙,打開了自家的房門,殊不知自己已經引狼入室,與唐老師有宿怨的金助教見唐老師背對自己,揚起手中的扳手,擊打了唐老師的后腦,致其昏迷。之后金助教開始布置現場,先用自己準備好的登山繩穿過唐老師的皮帶,再用一根繩子綁在陽臺上準備固定唐老師。再回到自己的房間602,將登山繩的兩端鎖扣和綁在陽臺上的繩子的另一端固定在升降晾衣架上,之后回到601,清理現場痕跡,清除扳手指紋,并且布置能夠通過轉動門把手就能將反鎖旋鈕轉動的機關,利用衣架、雨傘與衣夾即可。之后離開601,并在靠近自己門口電梯口放置一個鑰匙包,在保安來問詢時,他先在門口與保安交談,保安去601問詢時金助教迅速來到陽臺,解開繩子和登山繩的鎖扣,讓唐老師墜落死亡,因為繩子的一頭綁在601的陽臺上故繩子無法回收,只能自然墜落。再來到門口,待保安敲門無果后出現,轉動門把手,觸發機關將反鎖旋鈕鎖上,這時就有了門內木頭掉落的聲音,門也被反鎖了,密室就此形成。
        第一個襲擊唐老師的是曹老師,原因是唐老師之前的話語觸及了曹老師的底線,曹老師想教訓一下唐老師,只是想出個氣。但曹老師也沒想到會有之后的發展。
匿名
| 發表于 2020-8-5 23:51:02
曹先從0701陽臺綁一條登山繩剛好垂到0601,再下樓敲開唐的門,先用扳手敲暈開門的唐(右前額),在布置期間唐醒過來抓著鑰匙想出門把曹鎖在自己家里,結果被曹發現,兩人在玄關處打斗一番掉落了很多物品,曹用扳手打擊唐后腦勺部位,將唐擊暈。將垂釣登山繩穿過唐的皮帶將唐吊在陽臺處(發現六樓滴下的血液),回到樓上將綁在自己家那一端松開就能制造唐“跳樓”假象。
曹將夾子夾在反鎖紐上,再用衣架扣在塑料夾子,并將鑰匙包丟在電梯口,等巡邏保安來詢問敲門時,通過震動帶動反鎖鈕上鎖,同時塑料夾、衣架等掉落。
  當年爬山可能去的人是金的哥哥,然后曹失手殺掉了金的哥哥,其余老師均為其隱瞞。唐因此經常勒索曹,讓曹對其起了殺心。
  王鳳白和汪琨泉“潑水分不清楚”“缺少滋潤”可能是指王和汪差三點水,白和泉差一個水
匿名
| 發表于 2020-8-6 07:15:41
兇手:曹一鳴
作案過程:首先,文中可知,當天下班后唐學博喝了許多酒,并且根據唐學博頭上的傷口可知,唐學博在當天至少會昏迷一個小時以上,曹一鳴就是根據此事來進行犯案。首先,唐學博的生活規律十分嚴謹,只要認真觀察就可以其每天的軌跡,曹一鳴應該是借著某件事情來和唐學博一起喝酒,并借以談話灌酒,讓唐學博喝醉。然后和唐學博一起進入家中,用唐學博家中的扳手擊中唐學博,讓其陷入昏迷。最后用繩子和唐學博身上的皮帶進行連接,把唐學博綁在繩子上 用矮衣柜附近的雜物進行牽引,比如用衣架和夾子把繩子夾在門把手上,然后牽引這唐學博的皮帶,當保安敲門時按下門把手,夾子掉落,繩子松動,唐學博掉下樓,從而形成了昏迷后不幸墜樓的假象。
關鍵物證及作用:根據保安的證詞,轉動門把手的時候有木頭掉下的聲音,應該是借助了曹一鳴的孔明鎖的零件來對密室進行加固,而且唐學博的房間和門把手上沒有他人的指紋,就是指向了因為長期接觸化學用品而導致沒有指紋的曹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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