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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9:55:30
兩起案件的兇手應當都是夏曉鈺。
1、小柳之死:鈺應當是想殺秦天,但是因為秦和鈺都穿著同樣的制服,再加上都帶著口罩,加上那個道路陰暗,更容易被認錯。所以鈺誤殺了柳。(這就是為什么在聽到死的人不是秦后愣住了,而后又要秦的電話號碼。)
2、秦之死:在鈺第一次聽到秦天這個名字后,就嚴厲要求他的兒子夏不要和秦一起(具體原因后面再猜測。),后來變動了殺心。用19年前的火災欺騙或者誘導了他,在他們約完見面后,應當是一起回到了秦的住處。用他事先準備的匕首殺了秦。匕首是由后刺入,因此可能是在進門后便動手殺了他。而抽屜又被翻動的痕跡(有兩種可能性,一是為了偽裝是其他原因作案如盜竊 二是為了尋找某類東西如照片等)。鈺離開后回到店里。他之前就和清潔工談過別忘了右邊得垃圾桶,給了環衛工人一個暗示。使其更加注意右邊得垃圾桶。因此,收取垃圾的時間是固定的,當時收取垃圾是會有相應廣播,也給了他提醒的時間,他可以在屋頂或者其他處如燈光處設計機關將其置入其中。(在警察要拍照時,他拒絕了,可能是怕他設計的機關被發現。)而后的時間他可以做一些清理。(之所以要在那個時間點,是可以洗清他的嫌疑,如果不被發現機關。)
3、那場大火災和那個失蹤的女孩,失蹤的愛女應當就是鈺,在火災后就離開了那里。夏天昊和秦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而在余懷孕時和秦鵬一起去賓館的應當也是鈺。秦和夏天昊都有關于火災的記憶那么兩個人應當都經歷過
(1)對于秦和夏天昊的關系,如果是同父同母,那么余應當知道自己有兩個孩子的,用什么手段也應當不會瞞過余。如果是被偷走一個,那么當時的鄰居應當也知道。但是沒從他們那里提到過一句,因此可以排除。
(2)所以,秦和夏天昊更傾向于同父異母的兄弟。可能是余發現了鵬和鈺的關系,那個鵬手機里的短信可能也是發給鈺的。當時鈺應當也去了他們家里,可能他們發生了爭吵,可能被鈺弄昏迷然后放了火(用打火機燒了窗簾)而后鈺離開。便離開了這里。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9:55:47 | 2020-8-15 19:59編輯
三起命案的兇手都是夏曉鈺。
       夢是提示,業火是指19年前秦家大火,夏曉鈺是秦鵬的情婦。案發當晚,秦鵬發出消息睡著后,夏曉鈺將兒子放在森林中,用鑰匙進入秦家,并且點燃了窗簾,而后抱起兒子逃走了。孩子幼年時的記憶可能會對他造成一定的影響,夏家昊的夢中在匣子里,又可看見動物,說明他一開始被人放在戶外,而后飛起來,顯然是他的母親將他抱起,大火,證明當時他和他的母親正在案發現場。秦天相反的夢境正是因為他是在火中被救。
       柳晴天,是因為夏曉鈺在得知秦天未死并與夏家昊有聯系后,對秦天起了殺心,她在調查過程中,可能聽見柳晴天的工友叫他“晴天”,因此錯殺。這次大概是買兇殺人,殺人者為“運動服”,兇手借著雨天和環境的便利將受害者推下水,再通過避開攝像頭即可逃離。
       秦天是夏曉鈺親手殺的。在得知殺錯人后,她怕自己放火的事情暴露,就通過夏家昊與秦天取得聯系,顯然,秦天對她并沒有什么防備,可能剛打開房門讓她進來后,就用刀捅死了他。然后,她搜走了秦天的手機,翻找了柜子看看有沒有遺漏可疑信息,就走了。她回到店內前故意讓右側的垃圾桶保持清空狀態將匕首粘在垃圾桶蓋上,待清運員看到垃圾桶空后自然會將蓋子蓋上,只要匕首適時掉落即可。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9:56:01
夏家昊:小夏;
夏曉鈺:夏母;
秦天:小秦;

夢的解釋:
考慮到是大概一歲的關系,身處的位置是嬰兒床,星星和月亮是掛在床上頭頂的裝飾,根據描述,在火災發生前,小秦被抱進房間,放到嬰兒床里。而小夏是先被抱起,然后放在地上,再發生火災,而后離開房間。
整理一下順序:小夏被抱到地上,然后從屋外抱小秦到嬰兒床上,火災發生,抱小夏離開。

夏母的身份:
分析:
小秦和小夏是同父異母的兄弟,親切的gay,小秦的DNA證實了生父秦鵬,生母余娟。
從夏母身形來看,如今的富態,親兒子要踮起腳,但兒子身高比秦鵬高半個頭。往19年推算,應該算是一個嬌小的人?但從第一件案的嫌疑人身高約170,兩人的DNA有些差別,小秦的生母比較矮?所以排除夏母嬌小。
聯系秦鵬當年余娟懷孕期間的出軌,出軌的是一個嬌小的人。
余娟父母早亡,而19年前的愛女失蹤案和夏母證件全無的事件聯系起來。夏母是為了隱藏自己。為何要隱藏?難道她才是余娟?
當年的秦鵬,0點50分發的短信內容不得而知。
結論:
如果夏母當初的身份是余娟,在秦鵬發短信的時候,她發現了,并知道了出軌對象以及秦天的存在,或者發短信的是她,將出軌者和秦天引來,先后襲擊了他們,并活活燒死兩人,偽造自己的死亡并帶著自己的兒子離開。所以失蹤的是小三。
夏母是一個行動派,想殺就要立刻殺的那種。

垃圾桶的疑點:
以案發當天為時間點,
昨天10點-今天9點:店員證實剛好裝滿一個垃圾桶
今天9點-今天10點:環衛工人第一次證詞:只有右邊有垃圾,另一個沒有,倒完在外面檢查是否倒干凈。環衛工人第二次證詞:下車推垃圾桶,遇到老板娘,收面包,被提醒右邊的桶有垃圾。證詞改變:一個堆滿,一個很少。
今天10點后:店員倒垃圾時,發現匕首。

燈光:日光燈比白熾燈亮。如果不打開日光燈,光線會變得昏暗。
匕首:墨綠色,沾滿了血跡。
垃圾桶:左右兩個基本一樣,倒干凈后還是會有污跡。

結論:
匕首出現的時機:按照兩次證詞的出入,可以大致確定:環衛工人在推走的垃圾桶后,原本在左手邊的垃圾桶,移到后來的右邊。
匕首一開始就在左邊的垃圾桶里,上面是夏母偽裝的衣物,拿走后,當時他只瞥了一眼,墨綠色的匕首和桶里的污漬,而夏母出現的時機也阻止了他打開日光燈,從而看漏了有匕首的桶是空的。至于有很少的垃圾則用手提著走出去了。

案件的還原:

夏母仇恨出軌的丈夫和小三,當年將兩人和小三的孩子燒死在屋里,偽造自己死亡的現場,并將自己的孩子帶走。
但得知當年的孩子沒死后,再次動了殺機,于是根據雜工和年紀相仿的信息,偽裝一番后(穿上羽絨服再套上外套)直接到校園里殺人。
但在孩子口中發現自己殺錯人,于是借機問起秦天的信息,并借機殺死秦天,在回到店里前,將匕首放在空桶底并用打包好的偽裝衣物放在上面,回到店后,從后面出來,阻止環衛工人打開日光燈,等拿起左邊的衣物時,利用視覺差,形成空桶。之后移動“空桶”,變成放在右邊的垃圾桶。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9:56:51 | 2020-8-15 19:58編輯
秦家失火案結論:被燒死的人其實是秦天和女第三者,在火災中被燒傷但僥幸存活的是秦鵬的私生子。兇手是余娟,即后來的夏曉鈺。
(從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而且就是在秦鵬的老婆懷著秦天的那段時間)通過此可間接推斷余娟并不嬌小,否則同事不至于起疑,而第三者身材嬌小。
推測案發當天0:50,在搞定秦天(下安眠藥或者其他方法使之昏迷)后,余娟通過秦天手機發送短信約見第三者于秦家并要求帶上第三者與秦天的私生子。(在凌晨0點50分時,秦鵬的手機曾經發出一條短信給某個號碼)。然后余娟使第三者昏迷后將第三者與秦鵬一起置于臥室床上,再將私生子放在搖籃里。點燃窗簾。余娟帶著自己的兒子離開,鎖上家門。
作為女主人,余娟是有家中鑰匙的,所以(門雖然被鄰居們踹掉,但是并沒有其他撬鎖的痕跡,窗戶也是)。第三者被誤認為是余娟,因此在其他人看來第三者就是失蹤了。即(他還跟我說了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一直沒找著,)

柳晴天溺水案在得知私生子不僅沒死、在追查火災真相還與自己兒子接觸后,夏曉鈺對私生子即現在的秦天起了殺心。
在下雨的前一天,夏曉鈺運動裝打扮進入校園,正好遇見戴著口罩的柳晴天,將柳晴天誤認為是秦天,便跟著柳晴天一起來到無名湖,將柳晴天推下湖水。柳晴天從小生活在戈壁,不會游泳,驚慌之下休克,導致自己干性溺死。


秦天被殺案夏曉鈺約見秦天之后,找借口一同來到秦天住宿地(可能以要求需要秦天父母照片方便尋找或幫忙之類的為借口)。在秦天翻找抽屜之際,從背后一刀刺破心臟。再回到面包店丟棄兇器后一直待在店里。
關于夏曉鈺的時間迷局,我只推測出她需要調換左右兩邊的垃圾桶,其他的,嗯,沒解出來。推測調換了左右兩邊垃圾桶是因為幾天前清潔工與夏曉鈺交談對話可知,一般是左邊垃圾桶滿了才倒右邊(“噢對了,當時她還提醒俺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
“當時兩個垃圾桶都有垃圾嗎?”
“是啊,俺記得一個堆滿了另一個很少。”)
而在案發當天(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可見倒垃圾時右邊垃圾桶滿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9:57:28
兇手:夏曉鈺
殺人動機:她對秦天的爸爸拋棄懷孕后的自己心懷怨恨,也不想讓當年的事浮出水面。
真相:
秦天,夏家昊,會做同一個夢,這肯定不是巧合。秦天的父母在那一場火災中雙雙身亡,只留下秦天一個人。文中也說到過,在秦鵬的老婆懷孕的時候他出軌過,而那個人是夏曉鈺。所以夏家昊與秦天是一對兄弟,而且是同父異母的兄弟。但是后來有一場火災將秦天的父母都雙雙身亡,那場火應該就是夏曉鈺放的,她事先得知秦鵬已經有一個妻子,她或許是不愿意當小三,對秦鵬有恨意,所以她才會放火殺他們的。然而,在多年之后,自己的兒子與秦天突然成了好朋友,夏曉鈺才會很激動,她不想讓他們查明真相,所以打算去殺害他們。夏曉鈺本來想在學校偷偷殺害秦天,于是她便選擇了學校里幾乎沒有人去的地方,潛入學校然后將秦天殺害。但她卻因正好將戴著口罩的柳晴天錯認成秦天,錯殺了他,直到兒子告訴她才得知。所以就想利用夏家昊與他的關系就可以將他殺害了。于是她就騙夏家昊說自己在S城有認識的人,可以幫助秦天,夏家昊自認為母親會幫助秦天,所以就很信任地將他的微信號給了自己的母親。于是夏曉鈺就可以通過微信讓秦天的地址發給自己,假借兜風之名去見秦天,將他殺害。然后再回到自己開的小店。將秦天殺了以后,本來是想在九點之前將匕首扔進垃圾桶,被垃圾車帶走,但是自己卻回來的晚了一些,所以就錯過了。于是她就將匕首扔進另外一個垃圾桶,再將兩個垃圾桶調換,隨后她才回店里的。為了自己的兒子不受影響,為了不讓當年的事浮出水面,她什么都可以做,以至于殺人。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9:57:33
一.案件疑點演繹歸納
1.從記事起我就經常做同一個噩夢。
解析:經過對比夏家昊與秦天的夢境分析出兩人的夢境疑似嬰兒時期的輕身經歷,而除了星星月亮火焰相同,其它的則是經歷過程的相反一個是逃離紅色一個是進入紅色,提出二者嬰兒時期曾今所處在同一環境里而被互相調換的可能性,以此推理出二人嬰兒時期就曾接觸過并存在互換了環境的可能。而星星月亮形象與嬰兒搖籃上掛著的玩具類似,所處的匣子與嬰兒搖籃類似,綜合以上線索演繹假設夏家昊與秦天在嬰兒時期曾經被調換的可能性存在。

2. “我1997年的。”
“誒!我也是啊,我5月30號生日,你呢?”
秦天瞪大了雙……單眼,“我也,我也是5月30號生日
解析:兩人的生日與年級都相同可以是巧合也不能排除兩人是雙胞胎的可能性,但是身份替換的可能性更大。夏家昊原本應該是秦天,而現在的秦天則有可能是秦鵬與外遇女子的私生子,他繼承了秦天這個身份同時也繼承了出生日期。而夏家昊的出生日期則是夏曉鈺生他的那天而夏曉鈺曾今從做過身份證件以此假設夏曉鈺為真正的余娟。

3. 秦天的父親叫秦鵬,母親叫余娟,都是S市第一肥皂廠的職工,兩人在廠里相知相遇相愛。94年兩人結婚,婚后余娟懷了兩次但是都因意外而流產,直到第三胎才順利生下秦天。可是在秦天即將滿一歲的時候,家里就發生了火災。余娟的父母也是早亡,孩子自然就被送到了爺爺家扶養,廠里也給了一些撫恤金。
解析:嬰兒時期曾今遭受火災更是印證了夢境為潛在記憶的可能性{心理學說雖然嬰兒需要三歲才擁有記憶能力但是嬰兒時期的某些經歷會成為潛意識而潛意識則能從夢境中得到演示}

4. 火災的起火點就在你家的臥室內,起火時間是1998年4月6日的凌晨2點左右。發現著火的是你家隔壁的鄰居,他在睡夢中聽到了哭喊聲以及聞到燒焦的氣味就起來查看,發現火情后馬上撥打了119和120。在消防隊趕來前,其他住戶們也都被這位鄰居叫醒,大家沖進了你家幫忙滅火,也因此及時搶救出了當時躺在嬰兒床中嗷嗷大哭的你。只是……你的父母沒那么好運,火是從窗戶的窗簾燒起,他們的床就靠著窗簾,整張床連同他們倆都被……”李亙亦稍作停頓,“被燒得難以辨認。為了核實身份,法醫將你的DNA與兩具尸體做了比對,確定那是你的父母秦鵬和余娟。”
“那憑什么說是意外失火呢?那么晚的時間兩個人都在床上睡覺的話,沒道理著火啊。”夏家昊先一步提出了疑問。
“這個嘛……”李亙亦思忖再三決定實話實說,“當時消防人員檢查了門窗,門雖然被鄰居們踹掉,但是并沒有其他撬鎖的痕跡,窗戶也是。而兩具尸體也都是在活著的情況下被燒死,雖然更準確的說應該是嗆死。  

   解析:起火點在臥室而不是廚房這些容易起火的地方透露著可疑而起火時間是在春季夜里凌晨兩點如果是蚊香引起火災則是有可能,可引起火災的物品卻是打火機。凌晨兩點使用打火機那說明兩人是清醒著的,可是并沒有。說明了兩名死者存在被控制或迷暈的可能性。且起火時還是嬰兒的秦天已經哭鬧而夫妻二人卻置之不理或者是說二人根本無法去安撫他們的寶寶。而兩名死者無法使用打火機排除意外可能后只有人為的故意縱火的可能較大。而死者是活著的時候被嗆死。而導致起火物是打火機,而二人有沒有一氧化碳中毒昏迷現象,起火后也未產生爆炸排除了煤氣意外起火的可能性。如果是處于睡眠當中被嗆到燒到必然會清醒以至于能發現起火然而事實并沒有這就說明死者是在活著的情況下被人為的控制或昏迷以至于無法及時發現或處理起火。而且門窗無損壞,死者又是死于昏迷嗆死而沒有反抗痕跡來看,兇手與死者夫妻二人相識才能和平進屋并有機會控制二人。而自殺的可能性極低,二人有了兒子而生活與工作上并無遭受挫折且有疑似被控制的可能性所以排除了自殺的可能性。所以這件十幾年前的失火案件中的疑點非常不合理。也顯示了這并不是一起“意外”而是有人故意縱火殺人!

5. 在凌晨0點50分時,秦鵬的手機曾經發出一條短信給某個號碼,只可惜他的手機也在火災中被燒毀無法知道短信內容。消防人員也曾試圖撥打了那個號碼,提示無法接通。秦鵬的朋友們沒人認得那個號碼,而那時的手機號也沒有實名認證這么一說,所以這條線索到這就斷了。過了19年,說真的很難再追查了。你真的還想繼續查嗎?”
“那……”夏家昊看著身旁的秦天,后者只是低著頭
解析:一般的工廠員工凌晨近一點大多都已經睡了而秦鵬卻沒有而后又雙雙被燒死與家中所以這個電話疑似與嫌疑人有關

6. 夏家昊隨母姓,從小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母親也從不提起,若是多嘴問了幾句還可能會招來打罵。................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夢。本亦學長也很厲害馬上推測出秦天被燒傷所以總是戴著口罩……”
“閉嘴!”母親的大聲呵斥讓夏家昊不知所措,他回想了一下自己也沒有提到父親。

解析;從線索來看夏家昊的母親非常憎恨他的丈夫。而對于一個陌生人的過往產生出同樣的憎恨和對這件事的過激反應來看兩者有相關的可能性。

7. 直到,一名男尸浮在了無名湖上。
發現尸體的是學校的勤雜工彭衛國,他在B大已經干了快20年。2017年11月15日上午9點,彭衛國按照排班表來到要由他打掃的無名湖附近,遠遠瞅見湖面上似乎漂著一個灰色的東西。走近一看才發現那是個人,那人臉朝下漂浮在無名湖水面上,上身穿著和自己一樣的勤雜工制服,下身沒有漂浮著所以看不清。
彭衛國嚇了一跳趕緊拿著笤帚想試試能不能先把人弄到岸邊,但是尸體漂浮的位置比笤帚的長度要遠一些。于是彭衛國只好先聯系了學校里的保安,保安們趕到湖邊看到湖面的情形也有些震驚。一名水性好的保安跳下水將尸體帶到了岸邊,剛將尸體翻過來,彭衛國馬上就認出了對方是誰。
“這不是小柳!”
“怎么,真是學校的勤雜工嗎?”保安隊長老畢看著這張略有些水腫變形的臉孔問到。
“是啊,他是小柳,柳晴天。是我的老鄉,還是我帶他來這兒工作的怎么能不認得呢。”
,李亙亦就來到了警局,警察的休息日是不存在的。距離B大無名湖男尸案發現已經過了5天,法醫的報告也早早提交上來。死亡時間推定為11月12日下午5點到9點,死因是溺死,但并非常見的因肺部進水溺亡而是干性溺死。也因此導致尸體在溺死后三天就浮到水面。
對死者人際關系的排查暫時沒有任何突破,死者來到B市僅兩年,交際范圍幾乎僅限于學校的教職工。如尸體發現者彭衛國所說,死者平日待人和氣、熱心腸,從未與人結怨,也未曾表現出想要輕生的念頭,可能導致自殺的事由實在是一件都找不出來。
不過在調取學校道路監控時警方發現一件事,在11月12日下午5點21分,一段監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過,且這條路是可以通往無名湖的。但之后這段道路的監控中沒有再拍到兩人當中的任何一人,其余監控中則沒有特別發現。學校的監控并不完善,部分道路未安裝監控,可能“運動服”后來從別的路離開了學校也說不定。

解析:死者死于干性溺亡,并不是被湖水淹死則排除了意外的可能性。而死者的社會背景與并沒有與人結仇,而兇手的易裝和避開監控但是行為來看這并不是隨機殺人而是一起有預謀的謀殺而且兇手那么不是隨機殺人而死者又與兇手似乎無必須的殺人動機那么也就存在兇手是認錯人的可能性。死者被當成了另外一個人被害

8. 夏家昊把手中盛著半條魚的那碗飯交給母親,兩人就這樣看著對方莞爾一笑。在夏家昊的記憶里,小時候家里就是這樣吃飯。那時母親還只是一家面包廠的女工,因為家里遭賊各種證件遺失連編制都沒有,只是個臨時工身份,所以廠里不分配宿舍。母親只好在外面租了一個小房子,小到沒法容納一方小桌,母子倆只好端著飯碗站在鍋臺邊。
一直到夏家昊上小學的年紀,母親才終于補辦好戶口本和身份證,讓兒子上了學校,自己也終于在廠里轉正。
解析:這里戶口和各種證件被丟的事情驗證其實證件是因為為了躲避之前的事情。“余娟”已經死去。

9. 夏家昊通過微信把自己母親的話轉告給了秦天,后者馬上同意了好友請求。晚上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夏家昊不自覺的笑了起來。在他的印象里,母親一直是個溫柔善良的人——除了提到父親的時候,但是上周突然發火讓他對母親有了些不好的想法,現在看來只是母親太過擔心自己的前途做出了過激反應,那個善良的母親一直都在。

解析:嫌疑人夏曉鈺之前對秦天的極度態度轉變和對秦天的興趣遠遠超出了一般人的范疇了

10. 李亙亦和同事走上前去往綠色的垃圾桶內一看,借著白色的日光燈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著一把墨綠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滿了血。除此之外別無他物(不包括垃圾桶里的污漬)。
李亙亦戴上手套俯身小心將匕首取出仔細觀察,原來刀柄靠近刀刃的位置也沾有一些血跡,不過刀上的血已經凝固并氧化,呈現暗紅色。李亙亦把刀靠近鼻子聞了一下,似乎是人血。他將刀交給同事放進證物袋后就開始詢問情況。
“是誰發現匕首?幾點發現。”
“是我。”穿羽絨服的女生舉起手,“時間是10點。”

解析:墨綠色的刀柄的匕首顏色與垃圾桶相近,而垃圾桶內有有污漬所以有不容易被發現的特點,且后門垃圾桶位置的燈光是有兩種一種淡淡光一種日光燈那么完全可以將刀丟在李梅而不被發現

11. 長搖頭,說出了自己的想法,“是因為垃圾車每天晚上9點左右就會經過我們這里把前一天扔的垃圾都清理掉。但是這把匕首是放在空的垃圾桶里,說明它是在垃圾車清理垃圾桶后再丟進去的,那就是9點以后。”
“你們這里扔垃圾還有規律的?”
“當然了。我們都是固定在每天下班的時候把一天的垃圾都倒進門外的兩個垃圾桶里,而我們下班是在10點,所以每次倒完就需要等第二天晚上9點垃圾車來清理,在那之前垃圾桶里應該是堆滿了垃圾的。”
李亙亦朝后退了兩步,在后門的兩側的確一左一右放著兩個垃圾桶,外觀都是綠色的大小也一致。
“昨天倒垃圾的是誰?”
解析:兇手利用了倒垃圾固定時間段來講兇器丟在垃圾桶在不可能的時間里從而制造出不在場證明

12. 向大家點頭致意,隨后拿出手機想拍下后門的情況,卻被夏曉鈺阻攔。“警官先生,您這是干嗎呀?”
“沒什么,就是拍照做個記錄。”
解析:嫌疑人阻止了警方拍照那么證手法或者據存在于后門的可能性非常大

13.李亙亦這下連戴手套的功夫都省了,直接推開了虛掩著的門,屋內開著燈,血腥味撲鼻而來。房間內一名身高約一米七的男子腳對著門頭朝著桌子趴倒在桌子前的地上,桌子的抽屜翻倒在一邊,里面的東西撒了一地。
男子背后有一個異常明顯的創口,以李亙亦淺薄的法醫知識來看,創口的位置正是心臟。從創口處流出的血液浸透了死者所穿的灰色外套最終流到地面。他捂住鼻子朝屋里走去,這是一個單人房,門上有個貓眼,門鎖則是常見的方形防盜鎖,里外均沒有把手,外側只有一個鑰匙孔。窗戶則是老式的木制窗戶,插銷從里面插上。房間里有一張單人小床,小床上的被子像是被隨手扔在那兒,床尾的地上堆放著一些生活用品雜物。房間里有一張木制且看起來年代久遠的小桌,小桌高度約75厘米。桌子的兩個抽屜都被人拉出來,一個翻倒在地上,另一個還在原位。小桌上放著幾個吃完但還沒扔的泡面桶。

解析:死者翻找東西的時候被從背后襲擊。兇手為死者認識的人。

13. 死者秦天,戶籍所在地S市,現在B大做勤雜工,居住在棚戶區菊苣旅館212房。發現尸體的是旅館老板云森。經過法醫檢驗,秦天的死亡時間推定為11月22日20點到22點之間。死者從背部被人用利器垂直刺破心臟(未刺穿),后利器被拔出造成失血性休克,在短時間內迅速死亡。并且從傷口形狀來看,利器刺入后甚至還稍微旋轉了一下,使得破口更加嚴重,出血量會非常大。這一過程可能非常迅速,在利器被拔出后部分血液涌入肺部,死者甚至來不及呼喊就昏迷過去。死者右側身體及面部有大面積的燒傷疤痕,除了背部這一致命傷外,死者身上并無近期造成的其他外傷。
從尸體的尸斑及現場血跡判斷,尸體并未經過搬運,212房為第一現場。
現場并未發現疑似兇器的物品,但經刑警李亙亦的提醒,法醫將從小昊烘焙后門垃圾桶的拾得的匕首進行了化驗。匕首形狀符合傷口形狀,匕首上的血跡經過化驗也確定為秦天的血跡,且刀刃上還找到了些許屬于秦天的人體組織。確定該匕首為兇器無疑。
丟棄兇器的小巷附近存在監控死角,若兇手有意要避開監控去丟匕首也是可以做到的。

解析:死者能被背后瞬間致命說明兇手里死者很近能有足夠的時間瞄準死者的致命部位并加以攻擊。

14. “當然了……不對,什么套路,那叫辦案流程。”李亙亦及時糾正了弟弟,“你應該也知道秦天不善交際,所以這方面倒是挺好查的,只不過查了半天也沒查出他和誰結仇。雖然他的手機遺失,但是通過企鵝公司我們調取了由他手機號注冊的微信的聊天記錄。記錄顯示近期他只與兩個人有過聯系,一個是你的學弟夏家昊,另一個你絕對想不到,是夏家昊的母親夏曉鈺。”
“嗯?”
“很奇怪對吧?不過看到夏家昊和秦天的聊天記錄就差不多知道了。是夏曉鈺提出要加秦天為好友的,說是自己在S市有熟人,可以幫他查19年前火災的事。”
“原來如此。”
一直到10點李隋藝發現匕首。這些店內的監控都拍下來了,而且監控還拍了各個客人,我們還找了其中幾位常去烘焙店的客人核實,確定監控視頻沒有問題。”
“這還不簡單嗎?她9點前殺了人,把兇器交給自己的同伙,再讓同伙9點后去丟兇器。”“而且在11月22日也就是秦天遇害當天下午5點左右,夏曉鈺發了微信給秦天說要約他出來聊聊他家火災的事。約會時間就定在晚上7點學校附近的星星咖啡廳。我們去星星咖啡廳詢問過店員也查過店內監控,兩人的確在晚上7點左右來到咖啡廳,大概聊了半個小時后一起離開。之后兩人的去向不明,棚戶區沒有監控,夏曉鈺本人則說離開咖啡廳后就開車兜了下風,然后在9點前往自己的烘焙店,一直到10點下班后才離開。”
“那按照你們的套路,這位夏阿姨肯定是重大嫌疑人了。”
“都說了這叫辦案流程,流程,不是套路。不過……她現在確實是重大嫌疑人。”
“死亡時間是8點到10點,而她7點半到9點都沒有不在場證明是這樣吧?”
“這段時間的確是沒有,但是另一段時間卻有。”李亙亦詳細的說了一下在小昊烘焙發現兇器匕首的事。“也就是說,如果夏曉鈺是兇手,她的確可以在9點前殺了秦天,可是她卻沒法在9點后去丟匕首。因為她9點到了小昊烘焙后就一直呆在店內,沒有進過后廚也沒有出過前門,
“聰明如你哥怎么沒想到這個方法?但是同伙是誰呢?我們調查了她賬戶近六個月來的資金流向,除了一個月前店面裝修有幾筆大的支出外根本沒有其他大額資金流向,應該說她平時幾乎不怎么花大錢。”
“夏家昊……他可以作為幫兇。”
“這個我們也查過了,當天下午5點下課后,夏家昊就回宿舍為了第二天的考試復習,一步也沒離開過。他的舍友都可以作證。而且啊,除了22號那天約出秦天,近期她也沒有跟其他什么人有過頻繁聯絡。包括手機、短信、QQ各種通訊方式我們都查過了。要同伙的話,總該有個聯絡吧。除非你說她的同伙就在店里,可是店員幾乎都是兩兩一組負責工作,互相都能作證,店長和夏曉鈺一直在前廳負責收銀及招呼客人。根本沒機會。”
“垃圾車的事情核對過了嗎?”
“打電話去核對過了,當天負責那條街道巡邏的是兩名環衛工人,一個叫茂又另一個叫陳達浪。他們確實是9點左右開車(自動垃圾車)到了小昊烘焙后廚那條巷子,將放有垃圾的垃圾桶清理干凈再放回。茂又是負責開車,陳達浪則是負責將垃圾桶放到自動傾倒裝置上。我還特地問了一下陳達浪當時的情況,他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而且他很確定把垃圾都倒干凈了,因為他每次倒完都會檢查一下。垃圾車開不進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邊,那里光線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解析:環衛工檢查垃圾桶的時候并沒有將兩個垃圾桶都拉出小巷子檢查,而另外一個垃圾桶沒有得到仔細的檢查,匕首又是墨綠色的所以環衛工會產生視覺盲點導致看不出匕首在垃圾箱里。而夏曉鈺正好借此來制造丟棄兇器的不在場證明。并且假意提醒環衛工,如果匕首沒有被發現則不在場證明成功就算被發現她也能及時處理事情,

15.兩個垃圾桶都是160L的容量,多重得看是什么垃圾了。按一般常見的廚余垃圾算,可能也得要170公斤左右吧。”
“那么垃圾桶上方檢查過嗎?”
“上方?”
“比如墻上,或者建筑物樓頂之類的。可能是利用了什么機關,讓刀在9點后掉下。”
“這個我還真沒想到!”激動的李亙亦趕緊掏出手機給同事小品打了個電話,讓小品去垃圾桶原位置附近看看有沒有什么機關安置的痕跡。大約半小時后,小品回電表示沒有找到任何可疑痕跡。“啊!看來這招也不行。”

解析:從現場排除了匕首拋投存在機關的可能,而環衛工查看垃圾桶時候現場環境卻存在光線不足,而面包服后門是有光線強日光燈的說明日光燈并沒有被開啟。

16.“江叔找了當年和秦鵬相熟的幾個工廠同事,從其中一位同事口中得知,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而且就是在秦鵬的老婆懷著秦天的那段時間,不過因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確定那是不是。”
李本亦嘴角上揚。
“除了這件事,江叔是不是還說了別的?”
“誒,你怎么知道?!他還跟我說了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一直沒找著,兩個老人家到現在還在村子里等著。也不知道跟秦天家的火災有什么關系……”

解析:從秦鵬同事口的線索中得知秦鵬在妻子懷孕時出軌了其它女人。而后的失蹤案疑似小三失蹤了,因為余娟的父母早已雙亡。

17. 哎呦,我的寶貝兒子回家嘍。”母親一把抱住兒子并踮起腳親吻了他的額頭,夏家昊的臉霎時就紅了。

解析:從此處來看夏曉鈺的身高魚夏家昊差不多符合運動裝男人身高,且運動服里面可以塞填充物改變形。

2. 案件還原
答:  1997年5月30日秦鵬與余娟生下了他們的第一個兒子,由于之余娟前兩次流產到這次終于成功的生下他們的兒子秦天。對于這個來之不易寶寶讓他們倍感珍惜。
可是好景不長大約在秦天一歲的時候,余娟得知了秦鵬在她懷孕的那段日子里與另外一個女人勾搭外遇曾今去賓館開過房,而且那個女人似乎還生下了一個孩子。那個孩子是秦鵬的私生子,這讓她極度的憎恨丈夫在她辛苦懷胎時的的出軌。于是她產生了殺人動機,并計劃了一切。要讓這對男女以及他們的孩子都從世上消失。
1998年4月6日的凌晨1點左右余娟將丈夫迷暈后,用秦鵬的手機發信息給了出軌女約她帶著孩子到秦鵬的住址來。出軌女到了后余娟將其控制或者迷暈后將他們置于床上偽造熟睡假像,大約2點她用打火機點燃了緊挨著床邊的窗簾,大火蔓延。余娟帶走了窗邊嬰兒床里自己的親生孩子并把小三的孩子放進了嬰兒床將私生子偽造成秦天的身份用了一手貍貓換太子。而后內反鎖房門離開了現場。大火將秦鵬與小三嗆死,鄰居破門后只救出了頂替“秦天”這個身份的私生子,由于大火兇猛“秦天”的右半邊臉都被燒傷但卻僥幸得以獲救。但是秦鵬與小三被燒死,而后被送往了鄉下由爺爺照顧長大。
后來的余娟帶著孩子前往了B市,并隱瞞身份改名為夏曉鈺并獨自撫養孩子給其取名為夏家昊跟隨母姓。后來的夏曉鈺在面包廠做臨時工知道孩子到了上學的年紀就去補辦了證件以夏曉鈺的身份繼續生活了下去直至夏家昊成年就讀B大自己也經營出了一家面包店。
后來在兒子的以此偶然的提及一個名為秦天的同年同月同日生的男生。并且是前夫秦鵬的兒子,讓她感到震驚與憤恨。十九年前那個女人的孩子居然僥幸活了下來,對于前夫與小三的憎恨她不允許這個名為“秦天”的人活在世上。并與自己的孩子有接觸。
于是她打聽出了秦天是在B大里坐著清潔工的工作就計劃著再次將他殺死。
11月12日夏曉鈺喬裝成了一個身穿運動服戴鴨舌帽的男人進入到B大,打聽到了柳晴天今天會去打掃B大西南方向的無名湖附近。只是她事情超出了她的預計這個柳晴天并不是兒子口中說道秦天。
下午5點多左右夏曉鈺有意的避開學校的監控找到的柳晴天并隨著他一起去往了無名湖方向。由于清潔工柳晴天帶著口罩夏曉鈺也沒懷疑到自己的目標人物實際上并不是他。 夏曉鈺制造出讓柳晴天頭靠近湖面的機會然后將不會游泳的柳晴天的頭按進水里溺死了柳晴天并且將尸體拋入無名湖中而后離開了現場。
11月13日下了一場大雨抹去了無名湖夏曉鈺行動的痕跡。
2017年11月15日上午9點輪班來打掃無名湖的彭衛國發現了柳晴天的尸體并報了案。
而后夏曉鈺蔥兒子那得知自己的目標并不是晴天而是秦天,她便假借自己在S市有熟人可以幫秦天查案出力要來了秦天的微信加了他的好友。
11月22日制定好殺人計劃的夏曉鈺在下午5點左右聯系了秦天7點到星星咖啡廳聊當年火災的事情,7點秦天與夏曉鈺會面半小時后各自離開了。可是夏曉鈺確尾隨著秦天到了他住的住宿,居住在棚戶區菊苣旅館212房。約8點左右夏曉鈺敲開了秦天的門,由于秦天從貓眼里看到是認識的人是夏曉鈺就放了她進來。秦天正好吃著他的晚飯泡面,夏曉鈺借口進去坐坐,在秦天吃完泡面正放松的時候從背后用墨綠色刀柄的匕首刺死了秦天,為了達到瞬間致命效果她將下廚時候學會的屠殺經驗用了出來匕首準確插入心臟并旋轉了一下。秦天瞬間死亡而后夏曉鈺搜索了秦天的家翻亂現場制造入室搶劫的假象后在晚上9點之前離開了現場并將兇器匕首丟到了面包店后門口的其中一個較空的垃圾桶里。回到店里收拾好自己并將白天用的暗光燈打開,以至于后來清潔工查看垃圾桶是并沒有發現里面墨綠色的匕首。
約9點左右清潔工陳達浪的清潔車來到小巷外面他來到面包房后門清理垃圾時候早已等候多時的夏曉鈺出來給他送了面包并提醒他不要忘記查看丟了兇器的垃圾桶,是為了讓陳達浪確定當時垃圾桶里并沒有匕首,由于燈光灰暗和夏曉鈺送面包聊家常,分散了注意力的陳達浪確實也沒發現匕首出巷子倒完另外一個裝滿垃圾的垃圾桶后就離開了。
夏曉鈺也回到店里完成了丟棄兇器的不在場證明并且切換了后門口的燈光開啟了更亮的日光燈。直到后來約10點左右李隋藝李隨意倒垃圾時候發現了兇器并報了警。不在場證明完美的完成了。
在警察準備給兇器現場拍照為避免露出破綻以對面包房影響不好為由阻止了警察拍照并讓警察帶走了垃圾桶和里面的兇器暫時被排除了嫌疑。

3. 兇手及作案動機
兇手:夏曉鈺
作案動機:前夫在其懷孕時候出軌并且小三還生下了前夫的私生子。由于憎恨前夫的背叛而產生了殺人動機,要殺害秦鵬,小三,以及私生子。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9:58:05
兇手是夏曉鈺,他她曾和秦鵬在一起生下夏,但是后來慘遭拋棄,放火燒死了秦家。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9:58:12 | 2020-8-15 19:59編輯
n年前,秦鵬妻子懷孕,他在妻子孕期內出軌找小三,妻子(黃曉鈺)生下兒子,小三后來懷孕生下兒子,在火災晚上帶著孩子去找秦鵬給個交代,妻子得知后怒火中燒,弄暈了他們2個想殺人,可能是下藥或者偷襲打昏,(在臥室內睡覺的正常人不可能自己房間著火了還不知道活活燒死)然后放火,自己帶著孩子出逃,秦鵬和小三被燒死了,面目全非,留下小三和秦鵬的私生子(秦天)還活著,通過孩子和尸體的DNA鑒定確認是親生的,所以以為現場尸體就是原先的秦鵬夫婦,同時那個孩子(秦天)被認為是真正的嫡長子,被人告知生日,而黃家昊才是嫡長子,所以他的生日才會和秦天一樣,那是他本來出生的日子。
黃曉鈺出逃后以新的身份生活,新的戶口本,身份證等等。
多年后,得知兒子遇到了多年前的丈夫的私生子還親近他,出于對兒子的保護,決定殺人滅口,第一次殺錯了人,死者柳晴天與秦天名字相仿,其他信息也基本吻合,錯認是丈夫的私生子,就下殺手。在外面套運動服,到沒攝像頭的地方把里面的衣服換到外面,就可以事了扶衣去。
第二案,黃曉鈺拿到聯系方式,確認身份,先約秦天出來,然后到旅店就下手殺害,后開車回到店鋪小巷,因為店鋪一直到垃圾在門口里面右邊的垃圾桶,所以門口里面看右邊的垃圾桶是滿的,左邊是空的,把2個垃圾桶換一下位置,9點前把刀子放到空那個垃圾桶,由于匕首是墨綠和粘上血跡變暗紅,在空的綠色垃圾桶暗淡光線下,清潔工可能會看不到,和前幾天提醒過清潔工倒右邊的垃圾桶,清潔工就倒了門口外面看的右邊垃圾桶,也就是門口里面看的左邊,不讓拍照應該也是怕給照片讓清潔工指認垃圾桶。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9:58:24
a引用,b結論

a1
引用
對了,你幾歲啊?”
“我1997年的。”
“誒!我也是啊,我5月30號生日,你呢?”
秦天瞪大了雙……單眼,“我也,我也是5月30號生日。”

94年兩人結婚,婚后余娟懷了兩次但是都因意外而流產,直到第三胎才順利生下秦天。

夏家昊隨母姓,從小他就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母親也從不提起,若是多嘴問了幾句還可能會招來打罵。

“……您想不到吧,秦天竟然和我做了相似的夢。本亦學長也很厲害馬上推測出秦天被燒傷所以總是戴著口罩……”
“閉嘴!”母親的大聲呵斥讓夏家昊不知所措,他回想了一下自己也沒有提到父親。

他曾經看到一個很像秦鵬背影的男人摟著一個身材嬌小的女人進了一家賓館。而且就是在秦鵬的老婆懷著秦天的那段時間,不過因為只是看到背影他也不敢確定那是不是秦鵬。

他還跟我說了19年前的一個什么失蹤案,哪戶人家的愛女失蹤了,一直沒找著,兩個老人家到現在還在村子里等著。也不知道跟秦天家的火災有什么關系……

b1通過夏母異常的反應,可以判斷出秦天和夏父有關,夏家昊和秦天對彼此都有莫名的親近感,這感覺就是血緣,他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弟,夏母就是秦鵬當年的外遇,因為秦母懷胎兩次都流產了,所以秦鵬有外遇是為了要孩子,但他知道秦母懷孕了,就拋棄了她,因為一個是跟了他多年有名分的發妻,一個是沒有名分的外遇,所以就拋棄了他,而夏母就是19年前那戶人家失蹤的愛女。


a2
引用
“媽……為什么啊?我和他只是交個朋友而已,而且我已經答應了要幫他查清他家的火災,您不是常說做人要言而”
沒等最后的兩個字蹦出來,夏曉鈺的巴掌就先一步來到兒子臉上。

平時除了勤雜工為了打掃地面而來這里,其他人是不會來的。

比起上周的山珍,這周桌子上幾乎全是海味,而且全都是夏家昊最喜歡的。他馬上拿起筷子夾了一口糖醋魚,真是人間美味。

“小昊,最近學校里有什么有趣的事嗎?”夏曉鈺的提問將夏家昊從回憶拉到現實。

“哦?不會就是你上次說的那個……”
“不是,是另外一個人,不過年紀跟我也差不多。”夏家昊往嘴里扒了一口飯,“媽,湯是不是可以了?”他走到鍋臺邊看了一下,“媽?”
夏曉鈺回過神來也湊到鍋臺,“可以了可以了,你先出去吧,我這就收拾一下端過去。”

“小昊,你上次說的那個秦天他是S市的人是吧?”
“是……媽,您怎么又提起他了。”
“是這樣,其實媽這幾天也反思了一下,不該發那么大的脾氣,他的身世的確挺可憐的,你也是出于正義感才想幫他嘛。正好媽在S市也有些熟人,可能可以幫到他。要不你把他的聯絡方式給我一個,我看看能不能幫上忙。”

“很奇怪對吧?不過看到夏家昊和秦天的聊天記錄就差不多知道了。是夏曉鈺提出要加秦天為好友的,說是自己在S市有熟人,可以幫他查19年前火災的事。”

之后兩人的去向不明,棚戶區沒有監控,夏曉鈺本人則說離開咖啡廳后就開車兜了下風,然后在9點前往自己的烘焙店,一直到10點下班后才離開。

死者從背部被人用利器垂直刺破心臟(未刺穿),后利器被拔出造成失血性休克,在短時間內迅速死亡。并且從傷口形狀來看,利器刺入后甚至還稍微旋轉了一下,使得破口更加嚴重,出血量會非常大。


b2

火就是夏母放的,被秦鵬拋棄后,夏母偶然間知道了他有妻子,也知道了秦鵬接近自己的理由,她恨秦鵬,恨他的所作所為,恨他讓自己的孩子變成了沒有父親的孩子,她心想,為什么同樣是他的孩子,為什么自己的孩子沒有父親的愛,于是她放火殺了他們。夏母知道了自己兒子要和秦天去查當年的火災,她必須阻止他們去查當年的真相,所以她選擇了殺掉秦天,但她殺錯了人,第二周,夏家昊回家,她特別開心,她以為自己殺對了人,然后她主動提起話題,為了確認,當她聽到自己殺的人并不是秦天的時候,臉色都變了,為了準確無誤的殺了他,夏母以查火災為由,加了秦天的微信,然后約他見面,見面后她就在跟蹤秦天,然后殺了他。從秦天的傷口就可以判斷出,兇手是有恨意的。


a3
引用
夢里的我躺在一個軟和的木匣子中,被許多動物環繞。頭上是一片星空,還有彎彎的月亮。
突然地,匣子開始搖晃,我整個人飛到了空中,又降落到地面。
過了一會兒,我的右邊就會出現了一團紅色。
那團紅色越來越大,越來越大,就像要吞噬我一樣。
我又飛到了空中,拼命逃離著那團紅色。
后來一切都開始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無盡的黑暗。

當時消防人員檢查了門窗,門雖然被鄰居們踹掉,但是并沒有其他撬鎖的痕跡,窗戶也是。

他的夢境開頭和夏家昊正相反,是從一片黑暗之處來到了被星星月亮覆蓋的地方。
慢慢地他的周圍就開始出現巨大的紅色和刺眼的亮光,還伴隨著足以劃破天際的尖叫聲和哭喊聲。

在消防隊趕來前,其他住戶們也都被這位鄰居叫醒,大家沖進了你家幫忙滅火,也因此及時搶救出了當時躺在嬰兒床中嗷嗷大哭的你。

b3
解夢夏家昊:柔軟的木匣子其實就是嬰兒床,周邊圍著的動物就是嬰兒床上掛著的玩具玩偶,一開始嬰兒床是在外面可以看見星空的地方,后來被夏母抱了起來,抱到了秦鵬的房間外,然后夏母用鑰匙開鎖(當初秦鵬給的),在房間里放了火,最后她又把嬰兒床抱了出去。
解夢秦天:最開始黑暗的地方是在家里,然后他被住戶們抱出了火災的地方,抱到了外面可以看見星空的地方,然后火災越來越大,發出巨大的火光,尖叫聲和哭喊聲是秦鵬秦母被燒的時候發出的。


a4
引用
作為本地的學生他幾乎每周五都會回家陪家里人吃飯過周末。

“您最后一次見到柳晴天是什么時候?”
“我想想……應該是上周日,就是12號那天上午。之后就沒咋見過小柳了。”

11月13日B市一整天都在下雨,如果柳晴天是12日在這失足落水或是其他什么情況,腳印痕跡也早已被雨水沖刷干凈。

“這里平時很少人來嗎?”
“挺少的,除了每周三學校安排人打掃一次衛生,幾乎是不來的。

后者點點頭,說柳晴天從上周開始有些感冒就買了這個口罩戴著,12日那天他記得也看到柳晴天戴著口罩。

在11月12日下午5點21分,一段監控拍到背影疑似死者的人和一名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一起路過,且這條路是可以通往無名湖的。但之后這段道路的監控中沒有再拍到兩人當中的任何一人,其余監控中則沒有特別發現。

只有李亙亦覺得這其中有貓膩,怎么可能這么巧,“運動服”無意間避開了大部分監控?

b4
夏家昊在周五的時候告訴了夏母秦天要查火災,然后夏母看了天氣預報,發現周一那天下雨,而且無名湖每周三才清理一次,于是她決定周日在無名湖殺了他,這樣周一下雨就會把腳步沖刷,其次尸體周三才會被發現,到時候都腐爛了。但當時小柳戴著口罩,所以夏母看不出他不是秦天,她只能看出小柳比較年輕,所以就下意識認為那是秦天。身高約一米七,身著阿迪運動服,頭戴鴨舌帽,看起來略有些肥胖的人,就是夏母偽裝的,為了不暴露自己,所以她把自己纖細的身材偽裝成肥胖的樣子,只用在衣服里塞一些東西,整個人就會變的肥胖起來,但是身高她沒有偽裝,一米七就是她本來的身高,她把自己捂得嚴嚴實實,就是為了不暴露。她可以借問路,把人引到湖邊,然后把人推下去。


a5
引用
現場門窗均無外力破壞的痕跡,屋內也無明顯打斗痕跡,但從抽屜的情況來看應該有人曾經進行翻找,現場及死者身上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機及錢包、現金,房間的鑰匙倒是放在死者衣服口袋中。

桌子的兩個抽屜都被人拉出來,一個翻倒在地上,另一個還在原位。小桌上放著幾個吃完但還沒扔的泡面桶。

雖然他的手機遺失,但是通過企鵝公司我們調取了由他手機號注冊的微信的聊天記錄。

李亙亦和同事走上前去往綠色的垃圾桶內一看,借著白色的日光燈可以清楚看到垃圾桶里放著一把墨綠色的刀柄的匕首,匕首的刀刃沾滿了血。除此之外別無他物(不包括垃圾桶里的污漬)。

匕首上未提取出任何指紋。

是因為垃圾車每天晚上9點左右就會經過我們這里把前一天扔的垃圾都清理掉。但是這把匕首是放在空的垃圾桶里,說明它是在垃圾車清理垃圾桶后再丟進去的。

就在前幾天周日的時候。俺晚上9點左右和茂又一起到了小巷,俺下車去推垃圾桶。老板娘正好從后廚出來,就跟俺聊了一下,還送了俺一袋面包,俺孩子可喜歡吃。

“另外一個垃圾桶有沒有倒?”
兩人搖頭。“這兩天的垃圾不算多,一個垃圾桶正好夠裝滿。”

“要不您把右邊這垃圾桶拿走都行。”

我還特地問了一下陳達浪當時的情況,他明確表示當時只有門右邊的那桶有垃圾,另一桶里瞥了一眼沒東西,而且他很確定把垃圾都倒干凈了,因為他每次倒完都會檢查一下。垃圾車開不進小巷,所以他只能把垃圾桶推到街道邊,那里光線充足,也不存在漏看的可能。”

“噢對了,當時她還醒俺別忘了右邊的垃圾桶也要倒。”

“當時兩個垃圾桶都有垃圾嗎?”
“是啊,俺記得一個堆滿了另一個很少。”

會議室里僅剩李本亦一人,剛剛問了最后一個問題驗證了自己之前的猜測后,他就讓陳達浪走了。

b5
夏母的身份是烘焙店的老板,之所以匕首上沒有指紋,是因為烘焙手套,面包出爐的時候很燙,需要戴烘焙手套,店里是一定會有手套的。夏母殺人的時候只需要把手套戴在手上,然后用匕首殺,就不會留下指紋。夏母翻抽屜是在找手機,因為手機上有消息記錄。陳達浪前后說的都不一樣,第一遍他說兩邊垃圾桶,一個有垃圾一個沒有垃圾,第二遍,他說兩個都有垃圾,一個多一個少。她趁陳達浪把垃圾桶推到小巷(小巷光線充足)去看的時候,把匕首扔到了左邊的垃圾桶里,這個垃圾桶是空的,然后等他們把垃圾倒完后,再把左右兩個垃圾桶調換回來。因為這個垃圾桶是有輪子的,所以調換很方便。是夏母讓他這么說的,在警察詢問陳達浪之前,讓他跟警察說另外一桶也有垃圾,不過垃圾很少。李本亦驗證的猜想就是陳達浪是否說謊。
匿名
| 發表于 2020-8-15 19:58:46
2017年11月12日(周日)之前一兩周內,夏家昊和秦天相識;
2017年11月12日(周日)上午,彭衛國最后見到柳晴天;下午5點21分有監控拍到疑似柳晴天和可疑人物路過,方向未名湖;柳晴天尸檢報告死亡時間為當天下午5點~9點;
2017年11月13日(周一)大雨;
2017年11月15日(周三)柳晴天浮尸被發現;
2017年11月18日(周六)即22號前四天,李亙亦第一次來夏曉鈺的烘焙店?
2017年11月19日(周日)環衛工人陳達浪和夏曉鈺聊了一下;
2017年11月20日(周一)即距離無名湖男尸案發現已經過了5天,李亙亦第一次來夏曉鈺的烘焙店?
2017年11月21日(周二)賈儒和何碧將垃圾倒在后門右邊垃圾桶里,也就是李隋藝后來說的她的右手邊發現匕首的垃圾桶;另一只垃圾桶沒有裝垃圾;
2017年11月22日(周三)秦天被害;李隋藝在夏曉鈺的烘焙店的后廚垃圾桶發現匕首;夏家昊5點開始在宿舍復習;
2017年11月23日(周四)夏家昊考試日期。
11月份,天氣開始冷了,李隋藝都已經穿上羽絨服,在這么冷的天,戴上手套也沒什么奇怪的。

無名湖男尸案
兇案的發生時間是周日,大學生夏家昊不在校園內。
兇手應該熟悉校園的環境,離學校不遠的人有這條件,容易摸清監控的分布狀況。
兇案發生的地點是人跡罕至的無名湖,一個可疑的人身材1米七,戴鴨舌帽穿阿迪運動服身材顯得肥胖。大概比夏家昊矮半個頭,因為秦天也是1米7,夏家昊比他媽媽夏曉鈺略高;在冬天里,如果一個人穿著較多的衣服,也會略微顯得肥胖,尤其是故意在寬大的運動服下穿有其它套完整套裝衣服。
死者的年紀和其它大學生差不多,和秦天一樣。而遇害那天,根據彭衛國的證詞和現場找到的證物,他當天因為上周開始感冒戴著口罩,又是勤雜工穿著和秦天一樣的工作服。從外形上看,柳晴天那天的外形和秦天平時的很像,如果不是之前就認識他們的人,很容易根據外貌的描述就將他們錯認。夏曉鈺從兒子口中得知秦天是個整天戴著口罩的勤雜工。
柳晴天沒有自殺或他殺的動機。
那么柳晴天就不排除意外和被人誤殺的情況。
柳晴天不會游泳,又是死于干性溺死,應該知道自己怕水。他被發現時只有上半身浮起,位置比較固定;離湖邊距離比笤帚還長,意外發生的話條件不太符。
柳晴天生在戈壁,不會游泳,掉進水里干性溺死的話死亡條件就很容易發生了,畢竟干性溺死發生的過程比較快。只需將他推湖里,情況就足夠危險了,因為這種情況連掙扎呼救的時間都沒。
兇手可以在行兇后避開監控離開或把里面的衣服換上到外面。

秦天案
從秦天和夏家昊的互動來看,秦天對有關火災的事的反應來看,秦天對夏家昊和夏曉鈺是比較信任的。
他會將信任的人帶到臥室,但背向別人時被人刺死。他被害的現場一片混亂,被人翻箱倒柜,證件、手機和現金等都不見了,仿佛是歹人為財入室搶劫。若是被人謀財,從現場來看,他不會背對著門口不加設防,所以這時在房間里的人是他認識的。證件、手機和現金,甚至混亂的現場都是兇手布置以混淆視聽,同時也是掩蓋兇手的目的——證件和手機。
秦天身上的傷既像是兇手為了加快他的死亡而稍微轉動;也像是兩把相同型號的刀扎在了同一個地方。
致死的傷口造成大量失血,沒有刺穿前胸,血液主要是由背后蔓延到地上,留下大量的血。從尸斑和血跡看來,沒有被移動過。若是血蔓至頭部,臉上應該會留下大量的血。若是移尸所致也沒有找到相符痕跡。他臉上沾上的血,像是被帶血的物體觸碰過。兇手在用匕首插入他的心臟之后,手套上殘留著血,在秦天倒地后撩開他的頭發確定他的身份,畢竟兇手已經誤殺了個人,這次要確定被害人的身份。這樣秦天的臉上就沾上了血。在看到他臉上的燒傷的傷疤之后,確定了目標沒錯。所以柳晴天案和秦天案是同一個兇手。
另外這時天氣已經涼了,兇手行兇之前戴上手套也不會引起秦天懷疑,現在不留下指紋。

夏曉鈺
夏曉鈺從不準夏家昊提起他爸爸,可見積怨多深,但對兒子的表現卻深愛。
夏曉鈺在聽夏家昊說起校園的溺水案時,沒有太多情緒波動,但當她知道死者不是秦天時,反而分神,愣了一下。
夏曉鈺說要通過S市的熟人幫助秦天,可她近期卻沒有和誰稍多聯系過。

垃圾桶
烘焙店的垃圾是當晚10點倒在后門的垃圾桶里,第二天晚上點左右環衛工人茂又和陳達浪會來收走。
11月19日晚,夏曉鈺送陳達浪面包時,是在街口跟陳達浪強調門右邊的垃圾桶也要注意;后來電話核實時,22號晚,陳達浪明確右邊的垃圾桶有東西,左邊瞟了一眼沒有。
李隋藝等人在后門面對警察時,指出右手邊是發現匕首的垃圾桶。賈儒和何碧前一晚也是倒在這個位置上。另一個(左手邊)的垃圾桶是空的。
其實陳達浪所指的左右邊和李隋藝等人的剛好相反,因為他們面對的方向不同。李隋藝等人是以后門本身作為參考系,陳達浪則是受了夏曉鈺的暗示影響,以自身作為參考系。在陳達浪到垃圾時,(李隋藝等人)門右邊的垃圾桶里已經有把匕首了,只是當時只看白熾燈,刀柄又是接近綠色的和垃圾桶顏色相仿,陳達浪瞥了一眼,以為空無一物。

兇手:夏曉鈺

噩夢
夏家昊和秦天的夢都是1歲左右真實經歷的事情。
現在的夏家昊在當時的搖籃里被抱出來,放進包裹帶走。
現在的秦天被從包裹里抱出來,放到搖籃里。
紅色是當時的大火。

十九年前
失蹤的是余娟
所謂被盜的證件是故意弄丟的,隱藏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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