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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表于 2021-2-7 01:36:20 | 2021-2-19 14:14編輯
第一題

《醫(yī)數(shù)》


全文如果作為謎團來看待的話,那么主要有三個謎團,第一個是呂義浩之死的隱藏信息,第二個是易暮秋死亡的真相,第三個是受害者為張月娥的殺人未遂案的解答。

人物簡析


夏志


原文1:
~門后是一個瘦高的中年男子,有著雙眼的黑眼圈和雜亂的劉海。透過門縫趙陽看到了凌亂的客廳,各種書籍堆放在地上,和易暮秋的房間完全像兩個世界。
~夏志,無職業(yè)者,住在易暮秋租住的房間下面一層,和易暮秋沒有多少交流,曾經(jīng)聽到她的家里來了很多人而且很吵。當警察問完話道別時,發(fā)現(xiàn)他的左手下方沾著一些黑色墨水的痕跡。
~“我記得當時好像還有一個人……跟你一起發(fā)現(xiàn)尸體……”
~“對,有一個學長也去找她,好像是姓夏來著。當時我嚇壞了根本不敢多看就趕緊報警和叫救護車,因為這件事我還休學了半年接受心理輔導。”

分析1:
        夏志,作為全篇唯一出現(xiàn)的一個可疑人物,文中也對他埋下了相應的伏筆,如此看來,夏志是某個案件的加害人是個誘人的解釋,但我后面會為他澄清,證明他的清白。
        就夏志這個人物進行分析,他原本應該是西虹大學的研究生,后來因為某學生的自殺案給了他很大的打擊并一蹶不振,兩眼一黑成為了一個無情的做題機器,看到的書和墨水痕跡就是證據(jù)。
        有關左手的墨水痕跡,本可以解釋成伏在書冊奮筆疾書時的擦碰,但是我模擬了一下關門時的動作,發(fā)現(xiàn)夏只有可能是左手關門并且在指尖的側背面有墨水痕,可以說明他是一個左撇子,我并不會為了證明他的清白而忽視這個事實。

袁望春


原文2:
~袁望春揉搓著右眼從床上一躍而起迅速套上放在椅子上的白大褂和聽診器,這是他成為主治醫(yī)師的第二年。值班室內(nèi)的另一位醫(yī)生是年長他10歲的副主任醫(yī)師張澤。
~剛踏出值班室的門,袁望春看了一眼右手的手表,現(xiàn)在是8月4日凌晨2點12分。
~“這……”袁望春又一次害羞起來,“關系好也不代表在一起啊,而且可能就是太熟了吧反而不好意思了。再說我現(xiàn)在也有女朋友,小秋要是沒出這個事我之后可能也會盡量跟她保持距離。”經(jīng)詢問,袁望春的女朋友身份為院長女兒。

分析2:
        袁望春本應該是比較正經(jīng)沒有什么污點的人,首先了解到他有左撇子的習慣,應該是左利手或雙利手,其次他的工作是一位主治醫(yī)師,在單位上和其他人關系不錯,有其和易暮秋走的很近,他的女朋友是院長的女兒,其身份在文中并沒有直接提及,但她的真名已經(jīng)解放過。
        人物簡析到這里就夠了,接下來直接進入正題。

醫(yī)術不精


原文3:
  呂義浩的死亡調(diào)查梳理:
~醫(yī)生診斷為由于腦溢血發(fā)作自然死亡。
~家屬發(fā)現(xiàn)了他身上的一個可疑針孔,認為他是被謀殺,于是和醫(yī)院吵了起來,產(chǎn)生了醫(yī)鬧事故。
~后來經(jīng)警方確認死者確實是腦溢血發(fā)作而自然死亡,但針孔卻得不到一個很好的解釋,因為醫(yī)囑方案里面并沒有提到要給右臂后側的鎖骨處扎針。
~在之后出現(xiàn)了一起案件,死者死因為中毒,并且和呂義浩在同一個位置上有針孔,而且都是7號針頭。還有一起殺人未遂案件,兇手拿著針筒想往被害人右臂后側打針。三起案件都是發(fā)生在第三醫(yī)院旁邊。
~經(jīng)過詢問,警方從袁望春醫(yī)生的口中得知了如果注射了抗凝血藥物有可能會導致病人腦溢血發(fā)作,但是法醫(yī)沒有發(fā)現(xiàn)相應的藥物痕跡。

分析3:
        上面的內(nèi)容都是警方的調(diào)查,并沒有加入什么個人的主觀觀點,但由于調(diào)查比較散亂被我梳理了一下。從上面列出的第四條來看,如果要了解這一起案件的真相,必須要掌握整個似乎是連環(huán)殺人事件的全貌。在這里沒有提到的推理點在之后的段落中會補齊。

原文4:
~“醫(yī)療事故……”王宏峰當即返回局里查閱半個月前的卷宗,的確在一個月前7月13號時,第三醫(yī)院腫瘤科的一名護士因為誤操作致使一位年僅20歲女生白玲死亡,醫(yī)院為了息事寧人賠償家屬120余萬。
~“生老病死,你也別太放在心上了,我們也盡力了,在這個年紀死亡總比上個月那個20歲小姑娘好多了。別忘了一會兒還得交班開早會。”
~“病人的嘔吐物好像堵塞了氣管……”余冰冰有些慌張,她才剛剛轉正不久。
~“好像?”袁望春悶哼一聲,走近病人檢查雙眼瞳孔確實如小文所說大小不一,說明病人很可能因腦出血引發(fā)了腦疝。“小余你去催一下老張,然后聯(lián)系一下病人家屬和腦外科呼吸科的人,小文你留下我們先想辦法降低他的顱內(nèi)壓。額……”他抬頭看了一眼17床的兩人,“還是先把她們安排到別的空病房吧。”

分析4:
        呂義浩的這一起案件并非謀殺,而是一起醫(yī)療事故,與白玲一樣都是因為某位護士的誤操作導致了醫(yī)療事故的發(fā)生,這位護士并沒有醫(yī)術不精粗心大意,將抗凝血藥物當成促凝血藥物給病人注射,間接導致病人的死亡。值得一提的是護士扎針都是在手上面扎的針,并不會往手臂上面扎針。為了證明這一點,我去查了適合皮下注射的抗凝血藥物,基本上都是清一色的肝素全家桶,諸如華法林之類的藥物主要都是用來口服,但是肝素是打在肚子上面而非打在肩膀上面,就算是護士小姐自己記錯了醫(yī)囑,也不會往肩膀上扎針。所以往肩膀上扎針的行為與護士的誤操作沒有直接關系。
        這是庸醫(yī)才會出現(xiàn)的問題,而從袁望春搶救病人時的話來看,他知道才剛轉正的余冰冰并沒有什么水平。余冰冰在呂義浩倒下之前,打針的時候誤注射了。余護士負責打針,但她剛剛轉正,醫(yī)術不精,所以才會搞錯藥物。按理說病人在3—5天都會留下藥物痕跡,所以正常情況下法醫(yī)應該是可以從死者的體內(nèi)檢驗出抗凝血藥物,但是【原文3】中提到過,警方?jīng)]有從死者的體內(nèi)檢驗出任何藥物過量的痕跡。之所以會出現(xiàn)這種情況,聯(lián)系剛剛對于針孔出現(xiàn)原因的分析,這是因為袁醫(yī)生將這些藥物痕跡清理了。
        為了更加科學而非瞎猜,我上網(wǎng)找了很久,本人并非學醫(yī)但是也知道解藥是什么。目前市面上流傳的比較多的抗凝血藥都有相應的抗凝血逆轉劑,也就是解藥,像肝素和低分子肝素這一類的解藥就是肝素逆轉劑,比如魚精蛋白,Aripazine,Andexanet alfa等(市面上廣泛流通的只有魚精蛋白),這些解藥不僅可以用于檢測肝素,也能抑制肝素的作用,如果作用被抑制,那么就無法被檢測到了。本文中出現(xiàn)的抗凝血劑大概就是肝素,畢竟其他的都是口服為主的藥啊!
        袁望春既清楚上個月白玲的事件,也清楚這一次是出于余冰冰的誤操作才間接導致了病人的死亡。在支開余冰冰的時候,他或許已經(jīng)猜到了一部分。袁醫(yī)生很厲害,很快就檢查出了病人的死因,并發(fā)現(xiàn)了抗凝血藥物的痕跡,為了保護余冰冰所以打算清理掉病人體內(nèi)的抗凝血劑的痕跡,多半是注射了魚精蛋白這樣上面提到的藥物,使用解藥對抗抗凝血藥(肝素)的效果,同樣也可以抹消掉肝素的藥物痕跡,至少讓其無法被檢驗出來。在成功清除之后,袁望春照理來說就保護了余冰冰,只要醫(yī)生隱瞞實情就行了。幫助一位護士隱瞞醫(yī)療事故,一旦敗露,就是斷送兩人的前途,這么看來,能讓他做到這個地步的只能是他的女朋友了。

瞞天,過海不能


原文5:
~眼看到手賠償就要飛了,呂炳天夫婦怎么會善罷甘休?雖然警方已經(jīng)結案,但他們?nèi)匀灰t(yī)院給一個說法。為此還找了專門的醫(yī)鬧團伙,每天在第三醫(yī)院外嚷嚷,醫(yī)院幾次報警都沒能阻止這些“專業(yè)人士”。袁望春的手機這幾天同樣被狂轟亂炸,導致他不得不設置只接收通訊錄中電話呼叫。
~“警察同志,呂先生那件事你們不是已經(jīng)結案了嗎?”馬主任反問。
~“之前確實結案了,但現(xiàn)在可能有點變數(shù)。關于呂義浩肩膀上的針孔,你們?nèi)皇窃趺纯创模俊?/font>
分析5:
        呂義浩的案子結案后,呂義浩的家屬依然死纏爛打,但這僅僅讓袁望春將自己的手機設置成了只接受通訊錄內(nèi)電話呼叫。袁望春知道,案子已經(jīng)結了,所以正常來說已經(jīng)沒有關系了。這個出現(xiàn)的變數(shù),會讓袁望春非常難以接受,這代表著警方會重新審視袁望春想要極力隱瞞的案件。
        所謂的變數(shù),就是一起疑似殺人的案件。易暮秋的尸體被父母和警方發(fā)現(xiàn),因為王宏峰對于針孔的案件還有記憶,所以不光調(diào)查了易暮秋死亡的案件,就連之前呂義浩死亡的案件,也要重新調(diào)查一遍。這一起案件,絕不能說袁望春本人毫無責任,倒不如說,他才是萬惡之源。

原文6:
~現(xiàn)場物品中并未發(fā)現(xiàn)任何毒藥、氰化物的痕跡,在死者臥室的垃圾桶中有一些一次性紙杯、快遞紙盒、被丟棄的稿紙、用完的化妝品和一個空的蚊香液瓶子,最下方還有一個空的外用避孕藥盒子。
~在8月5號,其同事袁望春、張澤、彭暢就曾經(jīng)來過一次。現(xiàn)場鞋印中除了死者和發(fā)現(xiàn)尸體的幾人外還發(fā)現(xiàn)了幾枚同屬于一雙鞋的鞋印,以鞋碼大小來看是男性。
~根據(jù)警方調(diào)查,易暮秋有喜歡的人,但是袁望春否認對方喜歡的是他。袁望春有女朋友,但是袁望春從來不向外面透露,理由女朋友是院長的女兒,怕外面說閑話。
~“她人緣挺好的,跟大家處的都不錯。”張澤接過話茬,“小袁……就是袁醫(yī)生,他跟易醫(yī)生以前是同學,關系會更好一點吧。”
~就調(diào)查來看,易暮秋并沒有什么“仇家”或者“債主”,交往的環(huán)境也只限于同事,身邊應當都是正經(jīng)人。

分析6:
        易暮秋,作為本案的死者,人物關系相當簡單,所有交往的范圍只限于工作范圍,和同事們既沒有結仇,也沒有過于親密,可以說是非常安全了,但是易暮秋房間里面的某個東西,一些痕跡,和有關于大家對易暮秋關系的看法,我想可能有一個隱藏的,不為人知且不光彩的一種人物關系在。
        易暮秋房間里面發(fā)現(xiàn)了一盒空的外用避孕藥盒子,外用避孕藥,我想大概就是類似避孕栓這種殺精劑,在不影響性交感覺的情況下將精子殺死防止其進入子宮,通常會用于男女朋友之間,但是易暮秋人際關系中,并沒有男女朋友的跡象,唯一有可能跟易暮秋有地下戀情的只有袁望春,但是袁望春說自己有女朋友,而且并非易暮秋。易暮秋家里有其他人做客的痕跡,這或許是因為大家在一起聚會,但是易暮秋的家中還發(fā)現(xiàn)了幾枚屬于同一雙鞋的男人的鞋印,這也說明了易暮秋或許家里有“常客”在,后來警方向易暮秋確認,盡管袁望春說女朋友并非易暮秋,但是表現(xiàn)還是比較羞澀。綜合下來,我認為,易暮秋和袁望春是情人關系,這個關系也是貫穿了整個死亡案件的動機。

原文7:
~趙陽于是找到了貝殼公寓的房東太太用備用鑰匙打開了房門,他還特別注意了一下門鎖沒有被暴力破壞的痕跡。
~現(xiàn)場房門并無暴力入侵的跡象,房間內(nèi)也無打斗痕跡,房間內(nèi)門和窗戶都是從室內(nèi)上鎖的狀態(tài),房門鑰匙放在臥室床頭柜上。
~“話是這么說,但是房東太太只分給每個住戶一把鑰匙。”
~“住戶可以自己去復制鑰匙吧,不然那些兩人居住的怎么辦?”

分析7:
        小吐槽一下,作者不好好描述一下門窗這種密室必定出現(xiàn)的描寫就是怕我們跑偏嘛(當然或許也會出現(xiàn)不少跑偏的),沒有描述就構不成密室手法了。假如有兇手,那就是在床頭柜上面放了一把鑰匙,離開的時候還帶著另一把鑰匙,否則是自殺。
        住戶就只有易暮秋一人,她的兩位父母臨時過來一下易暮秋也沒有給他們配鑰匙或者多出來的配過的鑰匙,而是三個人共用她的一把鑰匙。假使出現(xiàn)了另一把鑰匙就說明她配過了鑰匙而且將鑰匙給了別人。我想她只有可能給經(jīng)常進入家門的常客配備鑰匙,那個常客就是袁望春。
        還有一種可能性是自殺,但是如果要成功論證自殺的可能性就一定要將袁望春作案的可能性基本排除才可以。【分析4】已經(jīng)具體的說過了袁望春為了保護余冰冰所以故意隱瞞醫(yī)療事故,結案對于袁望春來講是天大的好消息,如果再次翻案的話,對于袁望春來講是一次打擊,如果袁望春要殺人,也絕不會在死者的身上留下針孔這一個疑點,而且與呂義浩身上出現(xiàn)的針孔位置大小幾乎完全一樣。所以死者還是被判斷為自殺。

原文8:
~這個年代,鄰里之間是很少主動走動的,頂多就是上下樓時遇到打個招呼聊幾句。所以不少住戶甚至不知道易暮秋這個人,比較出乎趙陽意料的是住在易暮秋樓下的一個看起來非常“死宅”的人竟然知道她。
~“好像是我樓上的那人吧……”門后是一個瘦高的中年男子,雙眼的黑眼圈和雜亂的劉海不禁讓趙陽想起《死亡筆記》的主角。
~“她住在我樓上,有一次她家里來了很多人,很吵,我當時找過她。”
~“8月10號凌晨1、2點的時候您有聽到什么動靜嗎?”
“沒有。”
~死者性格開朗,人緣較好,有時會在家里請同事們來聚餐,在8月5號,其同事袁望春、張澤、彭暢就曾經(jīng)來過一次。

分析8:
        因為夏志挺可疑的,尤其是他有點精神病的感覺,很難知道他會干出什么,也不知道為什么夏志會認識易暮秋。夏志認識易暮秋的理由是又一次易暮秋的家里來了很多人,很吵,這剛好與8月5日易暮秋與同事們聚餐的事實相吻合。還有一點值得一提的是,夏志有黑眼圈,說明他很晚睡,【分析1】中提到他是一個無情的做題機器,如果動靜很大,應該會打擾到他,在8月10日死者死亡的時候,夏志沒有聽到什么動靜,說明上面至少沒有發(fā)生爭吵打斗之類的現(xiàn)象。

原文9:
~房間是一室一廳的規(guī)格,客廳非常整潔,窗臺旁邊還有幾盆多肉盆栽。趙陽讓兩名老人呆在門口,自己往臥室走去,推開門后就看到一名女子穿著睡衣,身體略微扭曲的躺在床上,身上的被子也略有些凌亂,房間里還彌漫著淡淡的蚊香液的氣味,是床頭邊正插著的電蚊香所散發(fā)出來的。床對面是一臺落地風扇,開著中檔的風。他走近床上的女子,雖然不太愿意相信,但她已經(jīng)死了,而且已經(jīng)死了有一段時間,摸起來和室溫差不多。
~“王隊,易暮秋是不是氰化物中毒啊?”趙陽試探性的問了一句,得到的回應卻是王宏峰凌厲的眼神,“那個……我是在書上看到的,氰化物中毒的人會產(chǎn)生鮮紅色的尸斑,口中有杏仁味。我在查看尸體的時候有聞到這種味道……”
~死因確系氰化物中毒,死亡時間推定在8月10日凌晨1點至2點之間。在其血液中檢測出氰化物,但在其胃組織及胃內(nèi)容物中并未檢測出藥物、毒藥痕跡。尸體表面無傷痕,除了右肩后方有一針孔,大小約為7號針頭的規(guī)格,也就是成人靜脈注射所用。因此法醫(yī)推測毒藥應該是通過靜脈注射直接進入血液中。
~現(xiàn)場物品中并未發(fā)現(xiàn)任何毒藥、氰化物的痕跡,在死者臥室的垃圾桶中有一些一次性紙杯、快遞紙盒、被丟棄的稿紙、用完的化妝品和一個空的蚊香液瓶子,最下方還有一個空的外用避孕藥盒子。廚房的垃圾桶中則主要是一些廚余垃圾、外賣殘余垃圾以及一次性醫(yī)用口罩。

分析9:
        法醫(yī)推測易暮秋是被兇手通過靜脈直接注射氰化物到血液里面致死,但是卻不知道具體是什么氰化物,雖然是臆測,我想會不會《醫(yī)數(shù)》是用來諷刺法醫(yī)不能檢查出具體的死因并且瞎做推斷的。
        假如真如法醫(yī)所說是注射到血液中,那么理應不會出現(xiàn)苦杏仁味,因為苦杏仁味是氰化物和水反應產(chǎn)生的氣體的氣味,除非口服或者吸入才能從口中聞到,但是趙陽確實聞到了苦杏仁味,就說明不是單純的靜脈注射。【分析7】里面提到了自殺,現(xiàn)在就來分析現(xiàn)場的疑點,并推斷死者的自殺手法。
        首先,因為現(xiàn)場沒有發(fā)現(xiàn)任何氰化物痕跡,也沒有發(fā)現(xiàn)任何針筒一類的東西,如果死者是自己針筒注射之后立刻清理掉兇器,那在清理的路上就動不了了,由于胃里面沒有發(fā)現(xiàn)氰化物,所以根本不是口服,那么只有可能是呼吸進去的了。
        很明顯的疑點是垃圾桶里面的稿紙和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醫(yī)生不需要寫什么稿子,報告有專門的的報告單,稿紙或許是原本打算寫遺書或者什么東西的,不過后面會提到死者主要的自殺動機,所以稿紙在文中作為線索的用處不大。一次性醫(yī)用口罩出現(xiàn)在家里就會有些問題,尤其是聯(lián)系到吸入氰化物。還有的兩個疑點分別是房間里彌漫著的蚊香液氣味和用完的蚊香液瓶子(算一個線索),進房間時發(fā)現(xiàn)的開著的落地扇。
        由上面的疑點,我可以推斷出死者的自殺手法,并且還原死者在自殺時候的所有的行為。
        導致易暮秋死亡的是氰化氫氣體,易暮秋先將氰化氫從醫(yī)院帶出來,回到家里,將門窗打開,打開家里的落地窗使得空氣流暢,易于通風,再將蚊香在家里點上,在自殺之前,要先將自己的肩膀上,扎一個呂義浩同款的針孔。之后等到要自殺的時候,將一次性醫(yī)用口罩戴上,在房間里面均勻彌散氰化氫,使得空氣中帶有氰化物,再將原本氰化物的容器進行相應的處理,最后將口罩摘下來,躺倒床上,吸入帶有氰化氫的氣體,最后在氰化氫作用下死亡。
        氰化氫氣體會慢慢隨著通風消失,而就算有點殘留的味道,在蚊香的作用下也不會讓人起疑。但是現(xiàn)在的問題,就又回到了密室。易暮秋用這個自殺方式,一定是想要隱瞞自己自殺的事實,為什么會做出密室來呢,就算做出密室來是為了嫁禍也是完全說不通的。

原文10:
~現(xiàn)場房門并無暴力入侵的跡象,房間內(nèi)也無打斗痕跡,房間內(nèi)門和窗戶都是從室內(nèi)上鎖的狀態(tài),房門鑰匙放在臥室床頭柜上。據(jù)其父母所說,死者的安全意識很到位,睡覺前都會將門窗鎖好。但是只要有鑰匙,即便房間從屋內(nèi)上鎖,也可以從外面打開。

分析10:
        對于密室的解釋,有一種是死者自身的習慣造成的,但在這里遠遠沒有那么簡單。死者為了完成【分析9】的手法,絕不會讓房間變?yōu)槊荛]狀態(tài),所以密室的形成,是在第三者的作用下出現(xiàn)的,【分析7】中就足以說明這個人的身份是袁望春。
        袁望春本來想要找易暮秋的,進易暮秋的家中發(fā)現(xiàn)了易暮秋的死,或許是怕自己被當做兇手,又或許是發(fā)現(xiàn)了易暮秋的真實意圖,所以將她的房子的門窗緊閉,把鑰匙留在床頭柜上,離開后,用自己持有的另一把鑰匙將大門緊鎖。

原文11:
~“袁先生,8月9日下午5點左右易暮秋給您打了一通電話對吧。”//“是的。”
~易暮秋,女,32歲。西虹市第三人民醫(yī)院神經(jīng)內(nèi)科主治醫(yī)師,單身。

分析11:
        【分析4】中,已經(jīng)說明了袁望春和余冰冰時情侶關系,發(fā)現(xiàn)自己只是個情人的易暮秋很生氣,讓袁望春給她一個交代,袁望春則大概是說了要和易暮秋保持距離并斷絕關系,。
        由于易暮秋是一位主治醫(yī)師,在了解了袁望春和余冰冰的關系之后,她猜到了很有可能是余冰冰誤操作將抗凝血的藥物注入病人體內(nèi)導致其死亡,袁望春為了保護她而給病人注射解藥。那一通電話說不定是在威脅袁望春,不過沒有證據(jù),袁望春當然不會聽。
        所以為了讓警方再次翻案來查辦余冰冰醫(yī)療事故的案件,易暮秋才用了這種手法將自己自殺,至于為什么袁望春會在她自殺后出現(xiàn),會不會是為了處理易暮秋的情感問題,讓易暮秋能跟他好說好散?但最后發(fā)現(xiàn)事已至此,只能采取極端的行動保護余冰冰了。

數(shù),不如天算


原文12:
~“對,有一個學長也去找她,好像是姓夏來著。當時我嚇壞了根本不敢多看就趕緊報警和叫救護車,因為這件事我還休學了半年接受心理輔導。”
~“還有啊,我掙扎的時候手碰到他褲子右邊口袋,里面放著手機和一串鑰匙,還有車子用的那種電子鑰匙。”
~“話是這么說,但是房東太太只分給每個住戶一把鑰匙。”

分析12:
        夏志的一蹶不振很可能跟當時的學姐自殺案有關系,不過夏志并沒有因此而謀害張月娥。原因很簡單,夏志只呆在一間出租屋內(nèi),只會有一把鑰匙,根本不會出現(xiàn)一串鑰匙,車鑰匙對于一個精神被打擊的喪氣原研究生來說也是不太可能會出現(xiàn)的東西。所以兇手并不會是夏志。

原文13:
~“嗯……我覺得他應該是左撇子吧。”
~“為什么?”
~“他是左手拿著那個針筒。”
~“也許是為了更好控制住你,所以用右手按住你,左手拿針筒。”
~“可他右手好像沒那么大力的感覺,好幾次都被我掙脫了。”
~“那你對他的體型相貌還有印象嗎?”
~“就挺高挺瘦的,樣子我看不清楚,但是身形看起來是男的。”

分析13:
        在排除了夏志之后,唯一明確可能是左撇子的就只有袁望春了。文中沒有提到袁望春的體型,可能這幾名男角色體型差距都不大,高瘦的體型也確實比較受歡迎,和前文敘述并無沖突,所以可以認定袁望春就是這件殺人未遂案的兇手。不過袁望春不是一個喜歡殺人的精神變態(tài),而是為了保護余冰冰才做出的這樣的行動,袁望春為了不殺人,將整起殺人未遂案從一開始就計劃的很好。

原文14:
~到了現(xiàn)場后王宏峰發(fā)現(xiàn)這條小巷并非那種黑燈瞎火的巷子,因為是從醫(yī)院通往另一條街道的捷徑,時常會有人路過,照明設施也較為充足。
~28歲的張月娥在8點多途徑小巷時被一名蒙面黑衣人士襲擊。根據(jù)張月娥及路過的目擊者證詞,歹徒和張月娥面對面,以右手將其按在墻邊,左手持一針筒預刺入張月娥上身,因張月娥激烈抵抗加上路人的呵斥,歹徒未能得逞隨即逃向小巷另一頭沒了蹤影。

分析14:
        關于袁醫(yī)生在這一天是否有班是沒必要討論的,因為袁醫(yī)生出現(xiàn)在醫(yī)院,即使沒有排班也沒啥好奇怪的。這條路是醫(yī)院往另一街道的路徑,對于袁醫(yī)生來說是再好不過的下手地點,因為只要跑回醫(yī)院就立馬就可以制服play。
        袁醫(yī)生在第三起案件中,僅僅是在讓別人以為他要謀殺而已,從巷子的環(huán)境和與被害人面對面之后再下手可以看出,準備充分的“黑衣人”不會考慮不到這兩點,所以這明顯是在裝腔作勢,就是想讓別人發(fā)現(xiàn)這里有殺人未遂案。
        袁望春的真正目的,就是想要讓人以為,“針孔”案件就是一套連環(huán)殺人事件。但是究竟是人算不如天算,袁望春的鑰匙和左撇子成為了線索,最終露出了破綻。


注:
1.我也不懂醫(yī),都是看的網(wǎng)上的資料。






第二題

《辜者》


(這題洞針大)



全文的謎團,以旁觀者的視角出發(fā),要解決的是夏登琦的失蹤,上小島的六位男女的隱情和關系,在島上連續(xù)發(fā)生的殺人謎團,在后續(xù)中出現(xiàn)的情節(jié)。


墨染的春夢


背景


原文1:
~異性性接觸為該病毒唯一傳播途徑。與感染者進行性接觸1小時內(nèi)即會感染,出現(xiàn)陣發(fā)性腰部皰疹,之后間斷發(fā)作。
~該病早期會有發(fā)熱癥狀。請疑似該癥狀患者盡早到正規(guī)醫(yī)院就診。
~“猴王”病毒感染者在服用頭孢類藥物后會在1小時內(nèi)變成相反的性別并永久定型。該變化不可逆,并且患者發(fā)生性別轉換后,無法再次轉換性別。發(fā)生性別改變時會失語,并且頻發(fā)幻覺,該情況持續(xù)至性別改變完成后8小時。改變后會聲音嘶啞72小時。
~感染“猴王”病毒后免疫者有毀容并聲音嘶啞現(xiàn)象,該變化突發(fā)且不可逆。2040年,有40%的人口感染了“猴王”病毒。

分析1:
        不用劃重點了,全是重點。主要提一些對后面解題有幫助的地方,首先,“猴王”病毒(以下簡稱MK病毒)感染者會出現(xiàn)發(fā)熱癥狀,與感冒的癥狀相似,頭孢類藥物對于MK病毒感染者是很可怕的東西,因為只要服用之后一小時內(nèi)就會永久變性;其次,MK病毒感染者變性開始會持續(xù)九個小時的失語和幻覺頻發(fā),三天內(nèi)都會聲音嘶啞,后來的男女來到島上只待了三天的時間,所以如果變性,則很難不會被發(fā)現(xiàn),還有,因為變性的問題所以很有可能不能被家人認出來。

夏雨詩


原文2:
~“可是……我是你親哥哥……”//“那我也喜歡你……夏登琦,我喜歡你!”夏雨詩拉上了臥室的窗簾,一步一步向著夏登琦靠近。
~小混混將短發(fā)少女堵在了墻角,那少女的臉龐正是夏雨詩。小混混撓了撓自己的腰。手里的刀子閃著寒光。//“你……你要干嘛……”//“來呀,讓小爺快活快活……”//“不……不要……”//少女的呼救聲是那么的無力……

分析2:
        夏雨詩是夏登琦的妹妹,喜歡夏登琦并且與夏登琦發(fā)生過關系。后來夏登琦經(jīng)受不住妹妹“活在襠下,攻其陰睪”,接受了妹妹的愛。之后不久,夏雨詩被小混混強奸,能判斷強奸發(fā)生時候的是夏登琦在夏雨詩回來之后抱住她,應該是夏雨詩和夏登琦發(fā)生關系到夏登琦失蹤。
        后面會分析到這個小混混是個病毒感染者,而夏雨詩的尸體(墜樓女尸)上面也被發(fā)現(xiàn)了病毒的痕跡,這個病毒,是由這個小混混傳染給她的,比較間接的證據(jù)就是哥哥夏登琦。

夏登琦


原文3:
~“哥,你今天臉色怎么不太好。”//“有點不舒服,休息休息就好了……”
~“她是你妹妹,你怎么可以!!”//“你們就當沒有我這個兒子!”
~“哎呀,小妹妹,好久不見,又一個人呀?”熟悉的小混混又將少女堵在了墻角,而那少女的臉龐像極了夏雨詩。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但又有些不同。
~小混混捂著胳膊,惡狠狠地看著少女,眼中兇光畢露。手起、刀落。少女的衣服一點點被鮮血染紅。
~本地新聞:在街道的垃圾堆里發(fā)現(xiàn)一無名年輕女尸,女尸全身多處刀刺傷,面部被銳器毀容,目前無家屬認領。

分析3:
        先分析后面的那名年輕女尸,那名年輕女尸是被小混混殺害的,而前面對那個少女的描述讓我可以確定這就是夏登琦,夏登琦在感染了MK病毒之后,以為是感冒,服用了頭孢之后變性,所以后來小混混才會誤以為他和夏雨詩是一個人。
        前面的兩端對話,第一段是夏登琦感染病毒,第二段則是夏登琦和夏雨詩的兄妹戀被家長發(fā)現(xiàn),夏登琦逆反家長,在那時候還是“兒子”。前面分析過了,夏雨詩早就和夏登琦發(fā)生過關系,但是那時候夏登琦并沒有感染病毒,真正感染病毒的時候是夏雨詩被強奸了之后,所以可以判斷病毒的來源是小混混。

陳希


原文4:
~犯罪嫌疑人名叫孫梓閻,近1年來強奸殺害年輕女性多人,目前仍在在逃中。望有線索的廣大群眾及時提供線索。
~一個瓜子臉,臉色白皙,眉毛濃密,右側額頭上卻有著一道疤的小混混將短發(fā)少女堵在了墻角,那少女的臉龐正是夏雨詩。
~陳希長得很好看,皮膚白皙的她濃眉大眼,配上她的瓜子臉感覺異常的嫵媚,唯獨一塊巨大的燙傷在她的額頭上顯得異常的扎眼。

分析4:
        沒錯,這位陳希就是小混混,或者叫孫梓閻,對比二人特征就知道了。前文分析陳希早就感染了病毒,但是之后才變性,加上她額頭的燙傷與原來的疤相對應,所以她是故意服用頭孢變性的,目的是為了逃過警方的追查。

林菀


原文5:
~我昨晚在五點三十左右去找了一下郭方,把利息給了他,讓他在寬限我一段還錢的時間。并且和他說清楚我和林菀什么關系都沒有。
~“那個……”孔異業(yè)尷尬的笑了一下,“我之前是追求過林菀,但是后來我知道她和郭方還有著不清不楚的關系,就放棄了。再后來,我和雨詩慢慢也有了好感。林菀這次對我說,她想來和郭方撇清關系
~在孔異業(yè)的手機里找到了諸多他和林菀的以及林菀自己的艷照。并在孔異業(yè)家中發(fā)現(xiàn)了發(fā)放高利貸的票據(jù)。

分析5:
        林菀本來和孔異業(yè)是有關系的,并且發(fā)生過性關系,導致了病毒的傳染。實際上林菀喜歡孔異業(yè),但是孔異業(yè)并不喜歡林菀而是利用她去得到她的艷照。郭方和林菀發(fā)生過關系。
        這樣來看,郭方是孔異業(yè)的債主,孔異業(yè)是林菀的債主且有林菀的艷照,孔異業(yè)還給郭方的“利息”不是錢,而是林菀的艷照,也就是那個檔案袋。郭方用這個艷照強行要求林菀和她發(fā)生性關系。
        順帶分析一下孔異業(yè),他的情感稍顯復雜,他喜歡夏雨詩,討厭林菀卻和兩個人都發(fā)生過關系,夏雨詩在利用他。

交匯的螺旋線


原文6:
~林菀就這么趴在小樓的門外,頭發(fā)不知為何被剪成了亂糟糟的短發(fā),身上還穿著她晚餐時候穿著的那件衣服。頭和臉血肉模糊到已經(jīng)看不清面容,全身的骨頭軟趴趴的,似乎都摔碎了。經(jīng)過大家的檢查,林菀死去應該有6-10個小時了。時間已經(jīng)早上九點了。
~“咦,這是什么?”陳希拿起了尸體旁的一個檔案袋。四人打開了檔案袋,里面是一堆照片和一個U盤。而那些照片都是林菀的艷照。
~似乎想到了什么,孔異業(yè)走過去掀起來了林菀的衣服,林菀腰部的位置有一些新發(fā)的皰疹痕跡。
~只是有一條發(fā)件人是郭方的短消息格外的引人注目。短信內(nèi)容大概是林菀曾經(jīng)拋棄郭方了,郭方則常用手里林菀的艷照要挾其滿足自己的需求。而林菀這次則要和郭方徹底了斷,于是郭方約了林菀晚九點在自己房間面談。為了不驚動其他人,郭方會給林菀留好門。

分析6:
        郭方的案子稍微等一會,先分析一下墜樓女尸的案件。死亡時間大約為前一天23:00到發(fā)現(xiàn)的那一天的3:00。有關頭發(fā),實際上尸體上的頭發(fā)并沒有剪,是兇手自己剪了自己的頭發(fā)。看不清面容很可能是兇手故意為之,摔得那么厲害一定是血肉模糊的,眾人判斷這個尸體是林菀主要是在之前沒有發(fā)現(xiàn)其他失蹤的人,還有就是林菀身上的物品和衣物,這些都是可以偽造的,沒法偽造的頭發(fā)反而成為了疑點。
        對于這里的新發(fā)皰疹,只能說明這個人是一位病毒感染者,并不能說明是什么時候感染的,因為皰疹是可以褪掉的(雖然是治標不治本)。再說,如果是就在不久前感染的話,那很難有人符合,唯一有微小可能的林菀在描述中也似乎是在很久之前就和郭方與孔異業(yè)發(fā)生過關系。
        然后是對于短信的分析,就文中的時間來看,這個短信不是郭方發(fā)的,而是嫁禍林菀的東西,這個在分析郭方一案的時候會分析出來。

原文7:
~“小心!”孔異業(yè)突然一把上前抱住了被灌木絆倒的夏雨詩。孔異業(yè)雖然只有一米七出頭的身高,但是愛好搏擊常年鍛煉的他一身健美的腱子肉,反應非常靈活。夏雨詩紅著臉從孔異業(yè)懷里掙脫出來。一旁的林菀似乎有些不滿,哼了一聲。
~夏雨詩沒有反抗,而是順勢把頭靠在了孔異業(yè)的肩膀上。
~“今晚我陪你吧。像第一次那樣,你穿著上衣。”孔異業(yè)摟著夏雨詩的肩膀,在夏雨詩的耳邊輕輕地說道。
~“我都陪你那么多次了,這兩天讓我自己靜靜好嗎……”夏雨詩輕輕地搖了搖頭,孔異業(yè)有點失望的點了點頭。
~夏登琦摸了摸夏雨詩的短發(fā),貼心的走過去抱住了夏雨詩。

分析7:
        文中有提到孔異業(yè)把手搭在夏雨詩的肩上,但是這并不能反映身高的差距,因為這個動作本身就是身高差很大的兩人也能做到的。在前面的描寫中,孔異業(yè)從背后抱住快要被絆倒的夏雨詩,夏雨詩紅著臉從他的懷里掙脫出來,而不是用手拉開對方的手,這體現(xiàn)了夏雨詩比孔異業(yè)矮很多(我稍微配了一張圖,雖然也不是很符合)。對于夏雨詩身高最明確的表現(xiàn)是與哥哥的對比,不過在這里似乎并沒有用。
        后面兩處,一個是把頭靠在孔異業(yè)肩上,還有一個是孔異業(yè)摟住夏雨詩的肩,在她耳邊低語,這兩個動作顯示了“夏雨詩”的身高和孔異業(yè)差不了太多,而這就是夏雨詩被掉包的鐵證。至于掉包的人,那就是身高一米七的林菀,和一米七剛出頭的孔異業(yè)差不多高。推出這個結果很簡單,因為只有林菀是不見的。
        還有一個證據(jù)那就是夏雨詩的短發(fā)和被發(fā)現(xiàn)尸體的短發(fā)相照應,如果想要掉包的話,短發(fā)一定會成為一個破綻。
有關墜樓女尸的案件,受害者是夏雨詩,兇手是林菀,林菀殺了夏雨詩之后掉包成夏雨詩,下面會提到如何殺人,和為什么要用這個手法。

原文8:
~一樓有1個房間與1個餐廳。第二層和第三層每層有3個房間,三樓之上還有一層小閣樓。閣樓沒有鑰匙,只可以在門外上鎖。閣樓的門開著,透過門能夠看見閣樓里并不大,有一個陽臺,但是并沒有像一樓到三樓那樣設置護欄。
~“我們?nèi)タ纯撮w樓吧,”孔異業(yè)打破了沉默,“林菀這個情況只能是從閣樓墜樓的。”
~閣樓燈沒開,但是太陽已經(jīng)升起,能夠看清閣樓里的情況。只見閣樓里四處都是新發(fā)的打砸痕跡,似乎有人在里面瘋狂的宣泄過。地上的灰塵很厚,能夠看到雜亂的腳印,但只有1個人在閣樓里不停走動留下的腳印。腳印的盡頭就是窗臺。幾人比對了一下,那個腳印和林菀尸體上的鞋一模一樣。
~“你不是感冒了吧,我這里有感冒藥。”夏雨詩也看了一眼陳爍東。
~“我吃飽了,先回去了。晚上走廊都別關燈,我有夜盲癥,會看不清。”說完,林菀就回了房間。

分析8:
        在這個手法里,MK病毒和感冒藥是關鍵,前面分析過了MK病毒帶來的變化,以及夏雨詩感染了MK病毒這個事實,林菀先用她的安眠藥使得夏雨詩安眠,然后給夏雨詩換上了她自己的衣物和鞋子并且給夏雨詩喂了感冒藥(頭孢),這個藥物在同一個房間應該很好偷,之后,林菀將夏雨詩搬到了閣樓上并且將她鎖了起來。
        不久之后夏雨詩醒來,但是由于MK病毒加頭孢使得她出現(xiàn)了幻覺,失語,這會導致夏雨詩很難讓其他人聽到自己的聲音,并且無意識的陷入發(fā)狂狀態(tài),她就不停地在閣樓內(nèi)部發(fā)狂,最后掉下了閣樓,可以說這算是吃力不討好的概率殺人了,那么兇手為什么會這么做?
        在【分析6】提到的那個檔案袋是林菀放的,但是并沒有出現(xiàn)在夏雨詩的手上,而是被放在了夏雨詩旁邊,這是由于林菀做不到,她有夜盲癥,只能大致看到尸體輪廓罷了。之所以她要選擇這個手法,是因為閣樓并沒有開燈,她有夜盲癥看不清所以無法實施比較普通的手法。

原文9:
~“奇怪,郭方和林菀呢?”陳希看了一下手表,“都八點了,他倆怎么還沒起床。”
~陳希有樓梯恐懼癥,無法上樓梯。其他三人來到了二樓郭方的門口,陳爍東伸手推了一下門,門沒鎖,一下子就開了。
~房間里很亂,似乎有人在房間里翻找過東西,床上郭方的尸體顯得那么的醒目。
~陳爍東伸手把郭方已經(jīng)僵硬的手從脖子上拿開,脖子底下有一個青紫的扼痕,這個扼痕的形狀比郭方的手型似乎小一些。三人下了樓梯,將所見所聞告訴了陳希,緊接著是一陣沉默。
~“哎呀,這不是前段時間我投資賠了嘛,這次先還你利息哈,我錢都帶過來了,等我回去弄弄,今晚就給你哈。話說真羨慕你能一只手就操作這種大屏手機,我們都得倆手。”

分析9:
        郭方死于勒斃,而且明顯是手比郭方小的人殺的,郭方人高馬大,打架非常厲害,就連練過搏擊的孔異業(yè)也不是他的對手,所以正常情況下,用手勒死他是極其困難的。就孔異業(yè)的話來看,郭方手比孔異業(yè)的手大。
        目前能排除的是患有樓梯恐懼癥的陳希,既不能上樓也不能爬樓,因為尸體的發(fā)現(xiàn)地點在2樓,就算能在1樓殺人,也無法搬運尸體。

原文10:
~陳爍東聲音嘶啞的說,身為免疫者的陳爍東,身高一米七整,有些瘦弱。
~“就算郭方在安眠藥的作用下昏昏沉沉,但是既然聽到了房門聲,那么肯定是郭方自己打開的房門,因為所有人的房門都只有自己能打開。那么既然郭方還能行動,一個小女生想要勒死他太難了吧。怎么也得是個男生吧。”陳希的說法似乎說服了大家。可是謎團卻更深了。

分析10:
        排除過了原男生的陳希之后,還有兩位男人,一個是陳爍東,另一個是孔異業(yè)。陳爍東的體型非常瘦弱,翻個兩米的柵欄都成問題,自然不可能殺死郭方。孔異業(yè)常年練搏擊,練得一身的腱子肉,如果郭方昏昏沉沉的狀態(tài)下,還是很有可能將對方殺死的,所以兇手可以確定是孔異業(yè)了,但是還有很多疑點。

原文11:
~幾個人大著膽子來到了床邊,查看了一下郭方的尸體,已經(jīng)死去超過12個小時了。從外表來看,應該是窒息而死。
~時間已經(jīng)早上九點了。
~只是有一條發(fā)件人是郭方的短消息格外的引人注目。短信內(nèi)容大概是林菀曾經(jīng)拋棄郭方了,郭方則常用手里林菀的艷照要挾其滿足自己的需求。而林菀這次則要和郭方徹底了斷,于是郭方約了林菀晚九點在自己房間面談。為了不驚動其他人,郭方會給林菀留好門。

分析11:
        死亡時間,至少是在前一天晚上9點之前,所以如果照著這條短信9點來到了郭方房間,除了尸體什么都看不到,所以兇手不是在晚上9點殺的人,這條短信只是兇手的嫁禍,而這條短信是被發(fā)給林菀的,也就是說,嫁禍對象是林菀。而且,這條短信,還有關真兇的不在場證明。

原文12:
~但是因為門比較老舊,關上門的時候需要比較用力,關門時候發(fā)出的震動聲會被同一樓層的其他房間以及該門所在房間正上方一層和正下方一層房間里的人聽到。而開門或者開門之后只是將門掩上,都不會發(fā)出聲音。
~“陳希你是什么時間聽到的聲音?”陳爍東沙啞的問道。
~“大概晚上九點半左右聽到了一次,然后后半夜十二點左右又聽到了一次……”
~陳爍東繼續(xù)說道:“昨晚我一直一個人在房間,晚上五點二十左右,五點三十左右外面有房門震動了一下。再就是五點四十五左右震動了一下,然后六點四十多又震動了一下,最后是晚上九點多震動了一次。”
~“對了,說到房門震動。”夏雨詩似乎想到了什么,“在林菀回來之后不久我感覺也感覺旁邊房間的房門震動了一下,然后林菀收到消息之后過了一會我也感覺到房門震動了一下。”
~兩人找到了郭方的手機,并用郭方的指紋順利解開了手機指紋鎖。郭方的手機里只有幾個手機游戲和聊天軟件。在已發(fā)送的消息里,兩人找到了那條發(fā)送給林菀的消息,發(fā)送的時間是前一天下午六點三十二分。
~“這個杯子是前段時間我送給林菀的……”一邊說著,孔異業(yè)一邊倒出來了一點水,自己舔了一下之后,和陳爍東一起進行搜查。
~“我頭有點迷糊,那杯水里面可能有分量不輕的安眠藥。”//“這個水杯,這是林菀去送的那個水杯!”視頻中的夏雨詩說道。

分析12:
        孔異業(yè)的不在場證明,其核心就是6點32分郭方發(fā)了短信,所以郭方的死亡時間應該是在6點32分之后,而且既然短信要求林菀在9點鐘要到郭方的房間,那么兇手就應該是林菀。
        下面是孔異業(yè)偽造不在場證明的手法與證明,真正殺人的時間是在5點30分到5點45分左右。
        5點20分,林菀將安眠藥下在水里,然后進入了郭方的房間,讓郭方喝下了安眠藥,郭方雖然昏昏沉沉但還是要和林菀發(fā)生關系,林菀將郭方推到床上,自己找了U盤和檔案袋(主要目的是殺夏雨詩,因為是掉包的夏雨詩,所以敘述的時候完全沒有提到檔案袋)。這時是5點30分左右。
        孔異業(yè)在5點30多的時候下樓準備向郭方談論還錢的事宜,郭方開門后,孔異業(yè)發(fā)現(xiàn)這是個殺死郭方的好機會就將郭方殺害了,然后拿走了郭方的鑰匙和手機(先用郭方指紋解鎖),出門的時候大約是5點45分,在6點32分發(fā)了短信之后,6點40左右將郭方的手機還了回去,晚上在9點之前用郭方的鑰匙開了門,將鑰匙還回(?),離開的時候?qū)⒎块T虛掩上。之后林菀來到了郭方的房間,發(fā)現(xiàn)了這一幕,立馬就離開了,然后如【分析8】里面所講的將夏雨詩殺死了,12點30 的聲音是夏雨詩墜樓之后去放檔案袋的聲音,林菀在這之后將自己掉包成夏雨詩。
        孔異業(yè)看沒看見林菀送水都不要緊,因為他知道見到郭方的時候他是什么樣子,他嘗一口水杯里的水就是為了讓別人發(fā)現(xiàn)這個水杯里面被下了安眠藥,從而嫁禍給林菀,而林菀已經(jīng)掉包成為了夏雨詩,所以就算把罪名算在林菀的頭上也無所謂了。孔異業(yè)殺死郭方是因為欠了郭方的高利貸還不起,而林菀殺死夏雨詩則是為了不讓自己變成殺死郭方的兇手,并且本來就嫉恨夏雨詩。

病名為猴


接下來,我會將在第二天內(nèi)除老爺爺外的三個人的死亡變?yōu)橐粋€案子來分析

原文13:
~幾人來到了那個院落前,柵欄的大門依然是封死的,但是眾人在柵欄的一角找到了三處攀爬的痕跡,從痕跡方向看起來有兩次是有人從院子里爬到了外面,還有一次是有人從外面爬到了里面。從里面爬到外面的痕跡不知道是體重較小還是被風吹破壞的原因,顯得比較模糊。從外面爬到里面的那個痕跡似乎攀爬的體重和成年男子相當。這痕跡是幾人之前確定沒有出現(xiàn)的。
~在柵欄院子里,發(fā)現(xiàn)了那位老大爺?shù)氖w,老大爺?shù)氖w上沒有皰疹的痕跡。
~地窖里還有一扇已經(jīng)打開的大門,門內(nèi)側還有一些新舊不一的從內(nèi)側試圖暴力撞開大門的痕跡。大門里是一個連燈都沒有的暗室。里面都是有人被囚禁、生活、掙扎的痕跡。還有兩名男性精液的殘留。還有一桶已經(jīng)空了的汽油。
~那里是一些灌木和倒塌的樹木形成角落,角落里很小,勉強能進去一人,角落里似乎有生過火的痕跡。在火堆的灰燼里還有一些被燒焦的衣物。幾個人仔細辨認了一下,從衣物的殘料來看,這些衣物都不是他們幾人的。

分析13:
        首先在文中,除了老爺爺?shù)氖w外,還有5具尸體,也就是說,很有可能出現(xiàn)第七人, 而文中也有相應的證據(jù)。
        幾人來到了島上后經(jīng)過了一番搜查,除了老爺爺?shù)姆孔記]有發(fā)現(xiàn)其他能藏人的地方,老爺爺?shù)姆孔永锩娉司平讶慷伎催^了一遍,都沒有看見第七人,就算看了酒窖里面也不會出現(xiàn)第七人的,因為第七人已經(jīng)不在這里了。
        有關柵欄上面的爬行痕跡唯一的解釋就是曾經(jīng)有人從里面出去而且再也沒回來過,這個人和小島上的六人以及老爺爺都不符合,再加上發(fā)現(xiàn)的不屬于六個人的燒焦的衣服殘料,很有可能存在一個第七人,而且上島的六人發(fā)生了一定的交集。
        第七人在六人來到小島之前就一直被關在了老爺爺?shù)木平牙锩妫馐芾蠣敔數(shù)男耘按:髞硖映鲋螅捅缓芸炜刂谱×耍驗樗麪可娴搅艘粋€殺人的秘密。
        欄桿上面還有兩道痕跡會在下面分析。

原文14:
~幾人在房間里找了半天,也沒發(fā)現(xiàn)太多特殊的地方,只是在在一個本子上零零碎碎的寫了,自己有腿疾,在海上起風的日子會發(fā)作,連床都下不了。
~“不對,”陳爍東突然說道,“我們出發(fā)的時候已經(jīng)確認了沒有人帶刀。這樣陳希身上的刀傷是怎么出現(xiàn)的?”
~“你是說島上有別人?可是我們都搜查過了。”
~兩人急急忙忙的出了小樓,在海灘上發(fā)現(xiàn)了一把還帶著血跡的刀,刀上還有一些缺口。
~刀上的缺口恰好可以和地窖大門外面的把手相對應,如果把刀插在把手里,就可以把大門從外面鎖住,里面如何也打不開。

分析14:
        在島上的幾人遲遲不能回去,當然是因為海風天,所以老爺爺是無法行動的,也不可能把刀從把手里面拔出來,那就必然有六人中的一位,爬進了院子里面,取走了那把刀,還有汽油(【原文13】里提到),這個人,既不可能是陳爍東,也不可能是陳希,再加上成年男子的體型,那只能是孔異業(yè)了,郭方并沒有可能性,因為他沒機會用那兩個東西。

原文15:
~“你要和我在一起呢?可是那個女人又是誰呀?”
~“這次我陪你啊!”
~“哎呀,前兩天我陪你的時候似乎發(fā)現(xiàn)了些東西呢?這些東西似乎對你很重要呢?要不要給警察叔叔啊?”
~“什么,你不怪我,還喜歡我?呵呵……”
“幫我辦一件事唄……求求你啦……大不了最后我把東西都還給你嘛?啥?你可以不要東西,只要我?你傻嘛!”
~“你真是個傻子……”
~在夏雨詩的家中,警方在夏雨詩的遺物里找到一些孔異業(yè)發(fā)放高利貸的票據(jù)。
~并在孔異業(yè)家中發(fā)現(xiàn)了發(fā)放高利貸的票據(jù)。

分析15:
        對話者分別為夏雨詩和孔異業(yè),夏雨詩請求孔異業(yè)幫她辦一件事情,這件事情就是殺死仇人陳希,夏雨詩沒有想到自己會以如此戲劇化的形式遇到了當年強奸自己和殺害哥哥的那個小混混,還知道了他已經(jīng)變性并且已經(jīng)叫陳希。
        “別這么說嘛,只要你幫我辦了這件事,東西和我都可以給你。”
        “......是什么事?”
        “請協(xié)助我,殺死陳希。”
        孔異業(yè)上島第一天就打算從老爺爺?shù)姆孔永锩嬲覂雌骱偷谰撸痪弥笤谕饷姘l(fā)現(xiàn)了已經(jīng)出來的第七人,于是就將其控制在了自己的房間里面,將第七人呆過的地方燒掉(倒下的樹木),并且讓夏雨詩得知了這件事,夏雨詩應該沒有讓孔異業(yè)殺死第七人。

原文16:
~“這兩天你都累壞了。”夏雨詩遞給了孔異業(yè)一杯水,孔異業(yè)一飲而盡。
~孔異業(yè)一眼就看了出來,焦尸身上殘留的衣服殘片,正是夏雨詩常穿的那件。尸體這個被焚燒的面目全非,并且因為燒灼的原因整個人都呈縮小樣改變。在尸體的腰上面前能看到一些陳舊及新發(fā)的皰疹痕跡。
~房間里滿是打斗的痕跡,陳希的尸體倒在地上,身上滿是被刀砍傷的痕跡。陳希的一旁,躺著一具女性焦尸。
~夏雨詩的房間里空空如也,房間里有些凌亂,似乎有人在里面瘋狂的砸過東西。可是卻沒有夏雨詩的蹤跡。
~“我也在房間里待著沒有出去。”陳爍東沙啞的說,完全看不清他眼睛和口罩下的面容。
~在夏雨詩的房間,林菀的物品里找到了如同之前說的那小半瓶安眠藥。

分析16:
        或許是因為林菀害怕自己作為夏雨詩的身份被發(fā)現(xiàn)殺人,或許是對于孔異業(yè)的失望,又或許是害怕自己不是夏雨詩的事實被發(fā)現(xiàn),她打算再次掉包成別人。
        陳希邊上的那具有夏雨詩衣服殘料的焦尸就是前面所說的第七人,夏雨詩身材很嬌小,而第七人的身材也很瘦小(男童),這具焦尸的身份就是變過性的第七人。有關第七人,最重要的是殺害的時間,從文中來看,應該是經(jīng)歷了在夏雨詩房間里面的變性,然后才被殺害成為焦尸的,但這樣的話,那第二天發(fā)現(xiàn)的被燒焦的衣服殘料又說明什么呢?說明在更早的時候第七人就被控制了,如【分析15】。
        林菀的刀子和汽油是從夏雨詩那里獲取的,她在第二天晚上給孔異業(yè)喝了一杯安眠藥,然后把第七人帶到自己的房間,給被控制的第七人喂了頭孢。有MK病毒的第七人很快就開始變性為女性,之后被林菀殺死,換上了夏雨詩的衣物。林菀到外面去燒掉了尸體(7點天還沒暗,題目的時間是4月),之后,回來準備放置尸體,卻不慎被陳希發(fā)現(xiàn),林菀就用刀子殺死了陳希。
        林菀將尸體安置在了陳希的尸體旁邊,來到了陳爍東的房門口,進去殺死了陳爍東,得到了陳爍東的衣物。之后再將陳爍東的尸體拋到海里面,將刀子扔在海灘上,這也就是文中最后出現(xiàn)的海上浮尸身份。那名海上的尸體就是陳爍東。
        完成了這些之后,林菀自己服下了頭孢,開始變性,變性結束后,林菀就換上了陳爍東的衣服,成功掉包成為了陳爍東,由于兩人身高都是一米七,所以沒有違和感。

無辜者,罪有余


原文17:
~萬幸的是,失蹤了兩年的夏登琦突然回來了。他對父母解釋說,在這兩年里,他被人販子拐走,被賣到了黑廠干苦力,也不小心感染了病毒,后來他趁著人販子不出意逃了出來。父母在夏登琦的照顧下漸漸好了起來。
~而上岸之后,陳爍東突然玩起了人間蒸發(fā)。奈何陳爍東并沒有什么親人在世,對陳爍東的尋找一直未果。后來經(jīng)過警方追尋發(fā)現(xiàn)既往陳爍東和郭方曾經(jīng)合謀販賣過高利貸。

分析17:
        林菀的計劃,到這里還沒有結束,因為還有后續(xù)。林菀變性過后,知道陳爍東的身份也不能讓他安定,所以林菀就將自己假扮成了失蹤已久的夏登琦,有關夏登琦的事情,陳爍東之前就有提到,夏登琦的身高是比夏雨詩高的,從摸頭的動作就可以知道,林菀掉包夏登琦應該不會在身高上面差多少。林菀總共掉包了三次,不擇手段的殺死了四個人。警方想還她一個清白,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三題

《冰與火之歌殺人事件》


(怪力少女林芝鎮(zhèn)樓)


要解決的主要有兩起接連發(fā)生的案件,王桂芳和胡海燕死亡的案件,關于林芝失蹤會在最后說明

MopeMope*1


原文1:
~隨后警方還得知了王桂芳失蹤的事情,最終在湖里搜尋到王桂芳的尸體。王桂芳全裸,不到六十斤的身體蜷縮,在湖岸邊泡著,得虧岸邊水較淺,露出了一點點肉,如果沉入了湖底,估計得好幾天過去等尸體自己浮起來才能找到。
~死者是被勒死的,法醫(yī)發(fā)現(xiàn)死者死后不久被長時間冰凍,至少冰凍了一個半小時,以至于無法精確判斷死亡時間。死亡的大致時間為婚禮前一天晚上六點到十一點之間。
~打開房門,林浩和曉博率先沖了進去,王桂芳的房間比較小,房內(nèi)散發(fā)著一股臭味,王桂芳并沒有在里面。宸少屏住呼吸走了進去,床上有些凌亂,王桂芳貼身的衣物褪在床上,上面屎尿混雜。

分析1:
        對于王桂芳死亡的案件,先弄清楚她的死因,死亡時間和案發(fā)現(xiàn)場。
        由上面信息,王桂芳在婚禮前一天六點到十一點之間,在自己的家中被勒死,不久后被冰凍了一個半小時以上,最后尸體被發(fā)現(xiàn)在了距離小村有幾分鐘車程的天鏡湖里面。
        有關案發(fā)現(xiàn)場的證據(jù),一是人在死亡的時候容易失禁,而王桂芳平時不會大小便失禁,二是王桂芳的衣服都在自己的家里,不會出家門,即使假設是從外面帶回來的衣物,也會有屎尿的痕跡留下。
        文中給了一張村莊的小地圖,天鏡湖的路途的一邊都是峭壁,尸體扔在那里的話,恐怕警方要不只幾天才能找到,拋尸故意舍近求遠的意義何在?因為拋尸者不是兇手且并非合謀,這點會在之后解釋。

原文2:
~林曉博在當天晚上六點送王桂芳回家躺好后,便一直待在覽山園宴會廳里,直到凌晨一點才離開,中途上過幾次廁所,不過每次不超過兩分鐘。有多人可以作證。
~林芝與曉博一同安頓好王桂芳后,回家休息了一段時間,直到六點四十來到宴會廳門口獨自坐著玩手機,盡管林芝存在感低,但宴會廳門口有一個監(jiān)控,除了在22:03-22:09、22:12-22:23、22:50-23:20(此時間段和宸少待在一起)消失在監(jiān)控范圍之外,其他時間一直都在監(jiān)控下。
~林浩于18:20-20:15分接到了老友的電話,老友因疫情不方便來參加婚禮,故打電話致歉,林浩嫌吵特意到了沒有人的地方跟老友閑聊。警方調(diào)取通話記錄并與這名老友取得了聯(lián)系,這段時間內(nèi)兩人的確在聊天。其余時間均在宴會廳內(nèi),多人能夠證明。
~根據(jù)多人口供,胡海燕18:40-19:05消失了一段時間,不知道去了哪里。 20:00-20:35聲稱回家清點明天婚禮需要用到的物品,無人能證明其真實性。其余時間均在宴會廳內(nèi),多人能夠證明。
~當晚所有的人都在宴會廳內(nèi)娛樂或者閑聊,沒有人特別注意從覽山園院子大門進出的人員。
據(jù)了解,當晚覽山園有關餐飲的服務員于18:30將碗筷收拾好,隨后便離開了廚房,廚房的門沒鎖,所有人均可進入。
~當晚覽山園的兩位管理者于凌晨一點準時關上大門和石拱門,婚禮當天早上六點為幾個廚師打開大門,幾個廚師進入后,直接去廚房準備宴會,忙活了一整天。覽山園周圍的圍墻沒有任何攀爬翻越的痕跡。
~清潔工岳三戎在19:30-20:30期間例行打掃衛(wèi)生間和休息室的衛(wèi)生。他聲稱當晚這段時間內(nèi)沒有人經(jīng)過石拱門,否則他一定會看到或者聽到腳步聲。

分析2:
        王桂芳在六點鐘被林曉博和林芝安頓在了自己的房間里面,在這之后一直到十一點都有可能是王桂芳遇害的時間,文中出現(xiàn)的能符合尸體狀態(tài)的冰箱只有覽山園廚房里面的一臺電冰箱,在6點30分——當晚凌晨1點有機會被兇手使用,所以對于不在場證明,先認定兇手一定會使用電冰箱冰凍尸體,再從殺人的時間和使用電冰箱的時間來判斷有無不在場證明。
        林浩的不在場證明,林浩只有與老友通話的時候不在宴會廳,與老友通話的時候至少無法殺人,所以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明。
        胡海燕的不在場證明,胡海燕有兩段空缺時間,假使在18點40分的時候胡海燕殺死了王桂芳并且將王桂芳的尸體放進了冰箱里面的話,她唯一可以將王桂芳從冰箱里面取出的時間是20點20分到20點30分(留下5分鐘不然沒法運走再回去),但這個時候還有清潔工在邊上打掃,沒有辦法做出相應的行動,所以也不可能。
        林曉博的不在場證明,他的不在場證明很干凈也很確切,沒有殺人時間。
        林芝的不在場證明,林芝在6點到6點40分的時候都沒有不在場證明,也就是可以殺死王桂芳,并且在6點30分將王桂芳放進冰箱里面,能取出王桂芳并且進行搬運工作的時間應該在22點12分到22點23分的11分鐘,相比前面6分鐘的時間間隔,這段時間要充裕得多。在這個間隔時間,由于自己的家的路被水泥擋住,所以她或許需要繞路才能將尸體送到比王桂芳房子要稍稍安全些的自己家,這個并不是能推翻上述觀點的主要論據(jù),真正能推翻林芝作案機會的是有關廣告木板的線索。

原文3:
~洗去了之前微微的倦意,宸少打算獨自出去吹吹風逛逛。宸少反鎖了大門,衛(wèi)生間外部的窗下放了一個廣告木板,長約四米、寬約一米、厚度約兩分米,上面印著覽山園的廣告,早已模糊得差點看不清楚,估計是幾年前不用了摘下來一直棄置在這里。只是宸少感覺木板較白天的位置有些變化,印象中木板最左端和窗戶最左端是齊平的,現(xiàn)在往左冒出了兩三分米。
~奔波總是讓人疲憊,摘下了手表,指針指向十點十分。
~宸少試著關了關窗,發(fā)現(xiàn)窗外的軌道塞了一根小鐵絲,所以窗戶很難移動,于是伸出手把鐵絲拔了出來,這才關上窗。馬上洗了洗手,戴上手表,已經(jīng)十點二十分了。

分析3:
        廣告木板重達200kg,風不可能吹的動,前面解釋地形是凹進去的,而宸少從外面看木板的時候卻發(fā)現(xiàn)木板往左有一定的偏移,如果是地勢所致,應該會是往右才對,再結合宸少在洗澡的時候所聽見的聲音來判斷,這塊木板是人為取走后在宸少洗澡的時候再還回來的。
        結合宸少的表,還回木板的時間是22點10分到22點20分,在那個時候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只有林芝一個人。林芝在22點12分到22點23分的時候拖著一塊兩百公斤的木板送到了宸少門口,哪來的時間搬運尸體?如果說是在前面一段6分鐘的時間里面進行了尸體的搬運,那就完全沒有必要來移動木板了,我不認為林芝是這樣將人殺死然后再做一個非常吃力,可疑而多此一舉的動作。
        這里的重點倒不在于時間的判斷,而在于為什么要搬運這塊兩百公斤的木板,這一點會在后面說明,對于力氣這一點我配圖給大伙意會一下(圖一、二)。
        既然所有人都沒有了作案機會,包括死者自己,那么就只有一種可能性,冰箱只不過是誤導。

原文4:
~林曉博在錄口供時提到了一個不知是否有用的細節(jié),就是當晚本來他和宸少還一同確認了有一個備用的氫氣球,之后上廁所時卻發(fā)現(xiàn)不見了。當晚覽山園里并沒有小孩,照理來說沒有人會偷拿一個氫氣球。而這幾天,飄在空中的六個氫氣球一直都在空中,未被人取下拿走。
~吃完飯后,宸少見一旁放置工具的桌上放置著未充氣的氫氣球,一看包裝袋上標的規(guī)格型號,充滿氣直徑最多能達到兩米。宸少靈機一動,問了問曉博,“氫氣球足夠嗎?可不可以送我一個?”
~“你可別說,兩百斤的人都裝得下。”宸少再次向曉博展示了氣球口部能撐多大。

分析4:
        我算了一下這個氫氣球的浮力,發(fā)現(xiàn)連5kg都沒有,顯然不能用來浮起來并運什么東西。不過直徑兩米的容量確實很誘人。這里根據(jù)文中的信息,直接將作案手法提出。
        宸少將剩下的一個備用氫氣球放回了原位后,兇手趁林曉博不注意,將備用的氫氣球偷走,在6點30分—6點40分的時間段里面,從石拱門進入覽山園,再從后面的小路繞到廚房那里,將氣球里面灌零點幾立方米的水,放在冰箱進行冰凍,等到里面的水變成了一點幾立方米零下二十度的冰塊之后,再將氣球取出,在晚上,這是一個良好的冷凍空間。
        這樣一來,有時間完成這個手法的,只有林芝,但對于林芝,依然缺少決定性證據(jù),一定要證明林芝跟作案手法的直接性關聯(lián),上面的木板,目前還沒有直接的關聯(lián)性在。

原文5:
~最里面有一條窄窄的小路,種著一些梅花樹,可能是開得太早,大多數(shù)已經(jīng)凋零,只有少數(shù)幾朵晚開的花正在孤傲地綻放。曉博告訴宸少,這些是這山坡上僅有的梅花樹。
~“外面的世界,真的值得嗎?”林芝的語氣透露出一股期待。
~宸少感到一絲驚訝,但眼神立馬堅定起來,“真的,相信我。”
~林芝緩緩低下頭,一片梅花瓣恰到好處地點綴著她的頭頂。

分析5:
        如上所說,兇手經(jīng)過了那條窄窄的小路,由于梅花樹只出現(xiàn)在那條窄窄的小路上面,所以假使兇手不小心沾到了梅花,那對于兇手一定是一個很大的破綻,而林芝,就在這一點上面露出了破綻。
        下面會分析并解釋有關木板的疑點,從而說明并解釋林芝的整個行動。

原文6:
~返回的路上,宸少半夏再次來到剛才林芝哭鬧的巷口,水泥堆疊在通往她家的路口,高至大腿處。而林芝正坐在水泥袋堆上,側身望著坡下嬉鬧的小孩,一動不動。
~宸少心生憐憫,步伐也慢了一些,經(jīng)過林芝身前時,林芝禮貌地收了收腿,怕?lián)踝″飞俚娜ヂ罚鋵嵠溆嗟胤揭幻子杏啵贿^這個舉動博得了宸少的好感,宸少趁機偷偷瞄了一眼林芝的面容。
~洗去了之前微微的倦意,宸少打算獨自出去吹吹風逛逛。宸少反鎖了大門,衛(wèi)生間外部的窗下放了一個廣告木板,長約四米、寬約一米、厚度約兩分米,上面印著覽山園的廣告,早已模糊得差點看不清楚,估計是幾年前不用了摘下來一直棄置在這里。
~王桂芳全裸,不到六十斤的身體蜷縮,在湖岸邊泡著,得虧岸邊水較淺,露出了一點點肉,如果沉入了湖底,估計得好幾天過去等尸體自己浮起來才能找到。

分析6:
        林芝不僅放回了木板,取走并使用木板的也是她,就上面的描述來看,十字路口中一個路口長度是一米多一點,而木板寬度是1米。水泥的高度可以到人的大腿,假如木板搭在水泥的上面,結合路兩邊,可以形成一個能容納下一個人的小空間,林芝用這個空間藏匿尸體。
        為什么林芝會將尸體藏在這里實際上是因為這里是比較安全的地方,假如藏在家里面的話,一旦被發(fā)現(xiàn)自己的家里面有王桂芳的尸體,那么林芝就會直接被指認為兇手處理,相比家里,這個空間則不容易讓人起疑,認為里面會藏有一具尸體。
        王桂芳的尸體全裸也很好解釋,因為如果從木板的底下露出了一點點衣角的話,就會很大程度的增加被發(fā)現(xiàn)的可能性,所以林芝才會選擇讓尸體全裸。
        現(xiàn)在,將林芝整個晚上有關于王桂芳一案的行動進行梳理與說明。
        婚禮前一天,18點之前,林芝在吃晚飯的時候,借由自己存在感較低的特性,偷走了林曉博保管的備用的氫氣球,得到了本案最關鍵的道具。18點和林曉博一起將王桂芳安頓在家里后,等到林曉博離開后,將王桂芳勒死,之后將其藏在水泥的后面,并用廣告木板蓋上。18點30分,等到有關餐飲的服務員離開了廚房之后,進入了廚房,往氫氣球里面倒進了零點幾立方米的水,將氫氣球放進了全村最好的冰箱。等到22點03分,林芝將裝有一點幾立方米冰塊的氫氣球從冰箱里面取出,帶出了覽山園,之后再回去,22點12分的時候,將之前拿的廣告木板還回去,盡管發(fā)出了聲音,但是宸少并不在意,隨后,林芝將王桂芳的尸體裝進了氫氣球里面進行冰凍,回到了覽山園。就連與宸少的對話,林芝也是充滿心機的,林芝想要拉一個證人證實她的不在場證明,同時還能在草坪上面看到下面有沒有人發(fā)現(xiàn)王桂芳的消失。凌晨一點,覽山園關門,等到夜深人靜,林芝將王桂芳的尸體拋尸在村中,很有可能是直接拖到了林浩的門口。水可以直接倒在地板里面,其他的東西可以丟到懸崖下面處理掉。至于水泥,在完成犯案之后,林芝將其立在了院子里面,和之前反應有所沖突,或許是因為她內(nèi)心的絕望。
        有關胡海燕在時間空缺上的行動,很有可能,胡海燕早早發(fā)現(xiàn)了王桂芳的失蹤,在18點40分到19點05分和20點00分到20點35分兩個時間段,開始尋找王桂芳,但是還是沒有找到。

原文7:
~“份子錢少了好多,欠的彩禮錢估計一時半會兒還不上了。”曉博父親林浩重重地嘆了口氣。
~“你一說這事兒我就來氣,要不是她喪夫,親家就不會因為晦氣把彩禮的價格提高了。”王桂芳咧著嘴,“而且她下一次肯定也討不了什么好價錢。”
~“結果……”林芝苦笑著搖搖頭,“我們這里偏遠,只有少數(shù)男人會開車。村里女人少了,別說已婚的女人,就是未婚的女生,要不是家里同意,他們是不可能載我們出去的。而那個女人,徒步經(jīng)過鄰村時被熟人發(fā)現(xiàn),家里人抓回來一頓打,就再也不敢出去了。”
~“我很想,但恕我拒絕。”宸少瞄了眼林芝失望的眼睛,“如果我不認識你的家人,我會幫你。可是你是曉博的姐姐,如果未經(jīng)過你們家的同意我就私自把你載走,他們會怎么想?”
~警方通過勘察發(fā)現(xiàn),林浩胡海燕家附近路上有硬物拖動劃傷土地的痕跡,還有一點零星的小碎渣。
~房門的鎖是球型門鎖,內(nèi)部按上按鈕,直接關門就可以鎖上門。由于王桂芳年歲已高,除本人外,林浩、胡海燕、林曉博、林芝均有王桂芳庭院大門的鑰匙。他們的鑰匙均未外借,王桂芳本人的鑰匙在屋內(nèi)找到。而王桂芳圖方便,平時不會鎖臥房。

分析7:
        當林芝求宸少載她出去的時候,宸少說,只有在不認識對方家人的情況下才能載女人離開。這就是你拐走小妹妹的借口?好家伙。
        尸體出現(xiàn)在天鏡湖里,就圖來看,天鏡湖離村莊有好幾分鐘車程,會開車的嫌疑人中只有林曉博跟林浩,林曉博還在跟新婚妻子運動或者休息,只剩下林浩了。有關于林浩拋尸,胡海燕就是一個伏筆。
        胡海燕在【分析7】里被提到發(fā)現(xiàn)了王桂芳的消失,等到夜深人靜不會驚動他人的時候,叫出了林浩一起來找王桂芳,發(fā)現(xiàn)了被拋尸的王桂芳,實際上或許是林芝早就知道胡海燕發(fā)現(xiàn)王桂芳的失蹤,直接將尸體拋在了林浩的家門口。我想,硬物拖動的劃痕應該不會是尸體造成的,是與后面的案件有關系,所以會在后面一起案件提到。林浩和胡海燕非常驚慌,但是因為害怕婚禮辦不成,不敢報警,兩人商量過后,決定讓警方在婚禮之后再來查辦這個案件,計劃則由林浩實施。
        林浩將王桂芳的尸體運到了天鏡湖進行了拋尸,然后回到村子里面。為了第二天演戲,故意反鎖了王桂芳的臥室門,然后在第二天一早,在眾人面前演了一出戲,并且讓眾人尋找王桂芳無果之后,繼續(xù)辦起了婚禮。
        這一切,究竟是否在林芝的計劃之中,都無從得知了,就連林芝自己也無法得知,自己到底是想破壞婚禮來保住自己僅有的回憶,還是殺死虐待自己的家人的發(fā)泄了。

Cutter


原文8:
~林浩堅稱自己一直在林芝大門外守著林芝,直到火災發(fā)生。大門從未開過,林芝也沒出來過。但沒有人能為林浩證明。如果林浩沒有撒謊,林芝的嫌疑將變得很低。
~林曉博雖和新婚妻子同房,但由于新娘不勝酒力,當晚爛醉如泥,無法證實林曉博一直待在屋內(nèi)。
~待確認室內(nèi)安全后,專業(yè)人士展開了搜救工作。可是令人吃驚的是,里面別說是林芝,就連一具像樣的遺骸也沒找到。火災的起因是有人將食用油澆在房內(nèi)的雜物上點燃導致的。

分析8:
        對于胡海燕死亡的案件,并不能用不在場證明對兇手進行排除,因為嫌疑人們都沒有干凈且明確的不在場證明。
        但是這一起案件在突破口上并不是不好找,因為林芝的失蹤本身就不太可能發(fā)生,只要知道林芝的去向,對于案件整體或許就有幫助。

原文9:
~眾大漢將一袋袋水泥堆放到路口處,除了曉博她姐身處的那條小路,剛好沒能阻礙岔路口的通行。
~林芝的家里,裝潢確實不錯,庭院內(nèi)木制鏤空地板與石階相結合,頗有洋風。只可惜所有可移動的桌椅等大型家具都已被搬到讓林芝以后住的小房子里,院中空空如也,只有昨天先運進來的三袋水泥立在大門附近的墻邊。臥房里只有一張床和小的生活用品及雜物。
~火災的起因是有人將食用油澆在房內(nèi)的雜物上點燃導致的。庭院里水泥袋消失不見,地面雖因為滅火經(jīng)過了大量水的沖刷,但能觀察到少許水泥。奇怪的一點是,大約有三米多長的石階周圍泥土被往下挖了幾厘米。
~晚宴相比于午宴少了幾桌人。直到八點,主人家終于送走了最后一批客人。宸少和半夏由于擔心林芝,又留了一晚。而林浩送走客人后,執(zhí)拗地一個人在林芝家大門外等著。曉博勸了勸林浩,可絲毫不起作用。轉而勸林芝開門,得到的卻是冷漠的拒絕。

分析9:
        本來水泥是堆疊在通往林芝的家的十字路口上面的,但是后來卻出現(xiàn)在了林芝的院子中,林芝在【分析6】中,將水泥從路口搬進了自己的院子。在第二案中,水泥和林芝如何從被關閉的房子中翻墻脫身有很大的關系。水泥一直就在林芝的家里面,自然可以拿來協(xié)助林芝逃脫。
        林浩卻堅稱林芝沒有出門,自己一直守在大門口,這是在晚上八點鐘之后的事情,從晚上八點鐘一直到火災發(fā)生。
        三米長的石階周圍泥土被往下挖了幾厘米,這顯然不是在玩或者鉆地道,而是其他事情所留下的痕跡。如果和文中對于庭院內(nèi)鏤空地板和石階相結合的描寫對上,即故意將泥土往下挖,是為了連接鏤空地板的下面,進而更好地將水泥倒進去,這個解釋未免十分牽強。由于林芝的院子墻體有三米高,正好與石階的長度對上,或許,林芝用這個三米的石階,做成了一個梯子。

原文10:
~臥房里只有一張床和小的生活用品及雜物。
~林浩胡海燕家附近路上有硬物拖動劃傷土地的痕跡,還有一點零星的小碎渣。

分析10:
        由于這個劃痕,讓我想到了林芝應該是拖著什么東西經(jīng)過的,而這個東西,只有可能是與她之前的作案與逃脫的計劃有關系的道具了。這正好可以是我在【分析9】中提到的,林芝用三米長的石階,進行翻墻的證據(jù)。
        經(jīng)過大量演算,我終于知道石階是什么東西了,如果是圖示的石階的話,并不會一個石階就能達到3米(那就叫石路了)恐怕是幾個石階一起長度有三米多。如果這么想的話,可以利用石階和床制作一個梯子。首先將床的兩片木板拆下來,連到一起,大約有三米多長,然后在上面將石階鋪上去,連接處都用水泥固定好,經(jīng)過45分鐘后水泥會形成初凝,可以讓石階和木板變成一個梯子。利用這個梯子可以從院子內(nèi)外翻進翻出,還能翻其他人的院子,可以說非常實惠了。處理方式并不能無痕,只能將石階放回原處,下面連著的木板要一起埋進土里面,所以才會有三米多長的石階周圍泥土被往下挖了幾厘米的痕跡出現(xiàn)。
        三米長的石階,絕不是輕易就能挪動的。干脆認定林芝就是怪力少女比較好(力量點到99還怕什么林浩啊)。

原文11:
~死亡時間大約是頭一天也就是婚禮當天晚上的十一點到十一點半之間。死者臥房的門沒鎖,大門緊閉。大門一旦關上需要鑰匙才能開門。警方后續(xù)通過詢問得知,村里大多數(shù)人都有只關大門,不鎖臥房門的習慣。
~胡海燕側倒在床下,胸口插著一把刀,造成了穿透性心臟損傷,應該是躺在床上時刀刺入了胸口,因為疼痛翻轉身體倒在了地上,屋內(nèi)沒有打斗的痕跡。從刀的插入方向判斷,他殺自殺均有可能。刀是死者自家的刀,由于死者瀕死時因為疼痛握住了刀柄,幾乎覆蓋了其他所有的指紋。死亡時間大約是頭一天也就是婚禮當天晚上的十一點到十一點半之間。
~突然被一陣陣呼喊聲吵醒,睜眼發(fā)現(xiàn)外面的天空被火光照耀著,確定自己暫時安全后,宸少看了下時間,凌晨一點十三分。穿好衣服沖出去一看,林芝的家居然燃起了熊熊大火!此時林芝家門依然大門緊閉,林浩和林曉博從覽山園的廚房里取來了較長的水管,在附近接上水龍頭,對著院墻里噴水,細小的水柱越過墻往里噴灑,火勢依然不減。好些村民正幫忙滅火,但始終杯水車薪。直到十分鐘后消防隊的到來,火勢才有了明顯的控制。

分析11:
        現(xiàn)在分析胡海燕的案件,胡海燕自殺他殺均有可能,不過由于前面分析過了拖動的硬物痕跡,直接判斷是林芝殺的。林芝要殺死胡海燕,就必須在8點之后逃脫自己的家。
        八點之后,林浩依舊打算一直守著林芝,等林芝出來。林芝或許知道了應該會有這么一出,就將三米長的石階搬起來,與從床上拆下的兩片木板一起做成了一個“梯子”,用水泥固定住,等到“梯子”完成后從墻上翻了出去。之后,林芝將“梯子”拖到了胡海燕院子墻外,翻墻進去,將胡海燕用刀子殺死,此時是11點到11點半。殺了人,林芝還打算隱瞞,于是將石階搬回了自己家里,放回原處埋起來,將水泥袋子放在墻邊疊起來(需要有豎過來的)并將水泥袋子的口打開,順帶從三個水泥袋的口中拉出很長的絲線(袋子結構)拿在自己手中,任憑水泥流進地板。在水泥的高度明顯下降之前,林芝用水泥袋墊在腳下,爬出了自己的家里,一直等到水泥流干凈之后,也就是大致一點多,將點燃的雜物扔進了自己的家里,燒毀了自己的家。沒有被燒掉的庭院內(nèi)部的水泥袋被林芝通過拉出來的袋子的線取走了。
        林芝毀滅了自己的家人,也毀滅了自己,林芝的動機,是什么?

原文12:
~男孩已然四五歲,正是淘氣的年紀,方才吵著鬧著要奶奶背回家,奶奶拗不過,只好把背篼的空間騰出來。原本裝在里面的土豆大部分被分在了女孩的筐中。
~回家的路,是一段長長的坡,沒有任何起伏,漫長的一直向上的路,讓人覺得煎熬。陽光過于灼熱刺眼,女孩兒略微偏著腦袋默默走路。自己的弟弟卻突然淘氣,抓著她的頭發(fā)一通亂拽。女孩兒低聲警告,弟弟卻更來勁了。奶奶聞聲轉過身來,背篼里的弟弟自然往前移動,手里依然拽著女孩的頭發(fā)。
~“啊!”女孩痛的直叫,胸前的筐掉在地上,土豆撒落出來,順著坡滾了下去。
~女孩兒生氣地盯著嬉皮笑臉的弟弟。
~“啪!”奶奶一耳光重重地扇在女孩兒的臉上。
~“成事不足敗事有余的便宜貨。”
~女孩兒捂著臉頰,一言不發(fā)地看著土豆往坡下滾去。

分析12:
        這段描寫究竟是什么,只能算是一種暗示。這或許是一個人的遭遇,又或許是一個群體的無奈,或許是真實發(fā)生的事情,但也可能是常常出沒于夢中的悲痛,也許念念不忘,事實已經(jīng)不再是事實。但不論如何,我都認為,導致林芝患上抑郁癥的,并不單單是她生來抑郁,而是因為生在了那樣的環(huán)境,無法正名自己作為女性,和男性一樣是擁有自由的。不自由的境遇和渴望自由的心理產(chǎn)生了巨大的沖突,再加上生活的艱難困苦,即使是正常人,也是很有可能患上抑郁癥。
        林芝的家人,僅僅對于林曉博的婚事非常在意,辦的喜氣洋洋,但是一談到林芝的婚事,就僅僅將其當成了一個賺彩禮的手段。甚至家里的兩個女性長輩,將錯誤歸咎于林芝以及林芝的前夫,嘴上說著晦氣,卻連對死者的最基本的尊重都沒有。
        林芝渴望外面的世界,她的前夫,作為一個裝修設計師,曾經(jīng)讓她覺得,原來房子可以這么蓋,原來外面的世界可以很美好。林芝本可以在丈夫的幫助下脫離抑郁,脫離村莊,過上自由的生活,但即使丈夫早逝了,她也希望自己和丈夫僅有的那點回憶可以長久。沒有任何希望能夠成為現(xiàn)實,那干脆就由自己親手毀滅。
        這是一位從小時候就患有抑郁癥,家里人卻將她抑郁癥的事實認作是矯情,對她施加虐待,讓她在嫁出去讓家人受到彩禮和房子之前無法得到自由的女孩,抑郁,扭曲,狂亂,但又出奇的安靜,安靜到讓人無法察覺。
        郁嬌少女——Cutter。

Marenol


        花開八分,便散盡,華麗的高潮,也是悲劇的收尾。林芝毀掉了自己的家人,毀掉了自己的回憶,到了最后,便是徹底的,什么也留不下來的自我毀滅。

        宸少,或許,你是我在死心之前,最后的一點希望吧,但外面的世界,對我遙不可及。我是一個罪人,就算到了外面,我想外面的世界,并不會收留一個背井離鄉(xiāng)的罪犯。曾經(jīng)的我,即使得了抑郁癥,也希望自己能在正常的治療下恢復,但家人的打罵和虐待讓我放棄,聽到家里人“打一頓就老實了”“沒病裝病”,即使在夢中也揮之不去。我還清晰的記得小時候,奶奶背著弟弟,將所有的土豆都放在了我環(huán)抱著的籮筐里,書包和土豆,在陽光下異常的重,讓人喘不過氣,頭暈目眩,弟弟頑皮地抓著我的頭發(fā)玩,嬉皮笑臉地將我扯倒在地,回過頭的奶奶上來就是一巴掌
        “成事不足敗事有余的便宜貨。”
        我看著土豆一個個滾下,出奇的冷靜。這個記憶到現(xiàn)在都還有強烈的既視感,讓我分不清這到底是我的夢還是小時候真實發(fā)生過的事情,在我的夢境中,身下是無底的懸崖,上面是嬉皮笑臉的弟弟和慈祥的看著我墜落的奶奶,滾下懸崖的不是土豆,而是我。
        我想過死,當然想過,在自己的夢境中,自己會無緣無故的人首分離,在齒輪上被絞殺,死于貫穿心臟的一把刀,成為水下,深淵中的亡靈,在寒冷的冰箱中出現(xiàn)了自己的尸體,最后,從懸崖上面,很高,很高......啊,或許這就是我的明天呢。
        失去了一切的我,連希望也徹底的失去了,在這懸崖下,將會連“我”本身都消失的一干二凈。
        “Farewell,my hope”

        帶來死亡輪回的夢魘,最終會導致真正的死亡——Marenol。

注:
1.英文字母的小標題都與某bga同名,感興趣的油管搜或者私信我(前提你有知道我是誰的千里眼)。
2.有些描寫純屬自己瞎扯,若與作者所想不合,別打。






第四題

《悔意的過去》


這一起案件要解決的主要有兩起案子,分別是張三東與夏志一案和蔡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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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1:
~張三冬橫躺在床上,原本潔白的床罩被子都已被從他胸口流出的血液染成黑紅色,一把水果刀明晃晃的刺在他的心臟位置。
~張三冬房間的陽臺落地窗正敞開著,附近地面上還留有不少雨水痕跡甚至樹葉,這些雨水打進室內(nèi),把原本精致的地毯都給弄臟了些。
~曹瑋的疑問也是大家的疑問,這時他們想起隔壁的夏志,房門沒有關。推開門后室內(nèi)和張三冬的房間一樣,落地窗大開,只是空無一人。
~死因是心臟被刺穿而致死亡,而且?guī)缀跏钱攬鰯烂劳鰰r間推定在8月24日23點到8月25日1點之間。兇器是別墅廚房內(nèi)的水果刀,這點也向當天負責晚飯的吳思彤、楊慧核對過。水果刀上未發(fā)現(xiàn)任何指紋。

分析2:
        張三冬,應該稱呼為張教授,死在了自己的床上面。死因是心臟被貫穿,死亡時間是24日23點至25日1點之間,兇器是水果刀,插入死者體內(nèi)后立刻死亡,水果刀未拔出。
        想要理解張三冬是被誰殺害的,就一定要從夏志的死亡找出端倪,夏志的死亡,在很多地方都與教授之死有關系。就地圖來看,夏志的房間和張三冬的房間是緊靠著且由一個陽臺連接,張三冬被發(fā)現(xiàn)的時候,他房間的落地窗是打開的,而夏志的房間同樣是這樣,說明很有可能,兇手從張三冬的房間來到了夏志的房間,或者從夏志的房間進入張三冬的房間。

原文2:
~昨天楊慧幫忙放著的旅行包還在原位,拉鏈被打開了一些,床頭柜上有半杯水和一瓶安眠藥。
~從別墅周邊鋪設的大理石瓷磚到吊著人的大樹這段是泥土地,原本很硬實,現(xiàn)在則因為暴雨而變得較為柔軟。而此時在這段路上只有一排因踩踏留下的鞋印,是朝著大樹的方向,周圍其他地方都很平坦。
~死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時間在8月25日凌晨2點半到5點之間。脖子上只有一道勒痕,口腔及呼吸道內(nèi)未發(fā)現(xiàn)異物殘留或損傷,塑料椅的高度沒有疑點,推測為縊死。上吊所用繩索因表面粗糙未能提取有效指紋。其體內(nèi)發(fā)現(xiàn)有安眠藥成分,與其臥室所發(fā)現(xiàn)的安眠藥成分一致,安眠藥瓶和水杯上都只有夏志的指紋。

分析2:
        夏志死在距離別墅有一段距離的樹上,死因為縊死,其死狀形似上吊自殺,而且看這個腳印,完全就像是夏志一個人走到樹前上吊自殺留下的。假如是他殺且腳印是兇手留下來的,那至少會留下一來一回的腳印,莫非兇手會飛?自然不是。
        這樣我們就能得出夏志是自殺這個馬上要被打臉的結論。如果夏志是自殺的話,不會在自己服下安眠藥陷入昏迷之后還有能力進行自殺。夏志的房間內(nèi)的半杯水邊上的安眠藥和在他的體內(nèi)發(fā)現(xiàn)的安眠藥成分對應,再加上口腔和呼吸道內(nèi)未發(fā)現(xiàn)異物殘留或損傷,證實了夏志確實自己服下了安眠藥,這是因為夏志長期失眠的緣故。
        所以,夏志不可能是自殺,這樣的腳印,是出于兇手的詭計。

原文3:
~床尾的旅行袋里放著衣物、洗漱用品和折疊傘,但奇怪的是這把傘摸起來有點濕。白玉將傘拿出還沒完全撐開,就有一灘水從傘內(nèi)倒出,把他的鞋子和褲腿都給濺濕。
~半小時后,阿莫回來報告,別墅24和25號的用水量均不多,按照吳思彤和楊慧的口供,用水量也符合其做晚飯大致所用水量的范圍。
~從陽臺往外望去,還能俯瞰到東北方向不遠處的河流上游,那里有一座小橋還有個小亭子,看起來很有情調(diào)。
~從別墅周邊鋪設的大理石瓷磚到吊著人的大樹這段是泥土地,原本很硬實,現(xiàn)在則因為暴雨而變得較為柔軟。而此時在這段路上只有一排因踩踏留下的鞋印,是朝著大樹的方向,周圍其他地方都很平坦。
~根據(jù)當?shù)貧庀笈_的記錄,暴雨是在凌晨3點左右開始,到凌晨6點左右結束。

分析3:
        現(xiàn)在要解釋兇手的詭計,白玉將放在蔡森房間里面的折疊傘打開來,卻有一灘水從里面濺出來,這把傘就是完成手法的道具之一。
        之所以在別墅外面的泥地中會出現(xiàn)腳印,是因為暴雨將泥土打濕,使得泥土變得松軟,而暴雨的開始時間是在3點到6點,【原文2】夏志的死亡時間是2點半到5點,排除自殺的情況下,夏志并不一定是在下雨開始之后才被殺害的。群里的人來之前都了解過天氣狀況,兇手是有可能利用這一點的。
        如果將大量的水潑到地上,一樣會讓原本硬實的泥土地變得松軟,從而留下腳印,在部分的路徑上達到和暴雨一樣的效果。腳印在比較長的距離下難以偽造,警方也通過鞋子的磨損對比對比出了確實是死者夏志的鞋子造成的鞋印,所以如果出現(xiàn)詭計的話,那么一定是在暴雨發(fā)生之前就將腳印完成且完成殺人。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大量水的來源,為了不讓自己產(chǎn)生很大的用水記錄從而暴露手法,兇手將自己的傘撐開,用內(nèi)部的碗狀面從河里面打撈河水。
        兇手在凌晨1點之前將張教授刺殺之后,通過張教授的房間陽臺來到了夏志的房間,將熟睡的夏志運到自己方便控制的位置,之后打開自己的傘,用傘從河里面多次撈水,將撈出的水從別墅的大理石瓷磚區(qū)域一直潑到夏志死亡的那棵樹下,將上吊需要用到的繩子和塑料椅子擺成第二天大家看到的樣子,然后繞著路將夏志搬到繩子上面吊死。脫下夏志的鞋子穿在自己腳上,從別墅的大理石瓷磚區(qū)域開始,沿著自己剛剛潑過水的路走到樹前,之后將鞋子脫下給夏志穿回去,自己繞路離開,然后,只要等待暴雨降臨,在這個過程中沒有任何人發(fā)現(xiàn)作案行動和地上的水,暴雨會將潑水的痕跡掩蓋住,這樣就可以完成兇手的不可能犯罪了。

原文4:
~“不知道,老師沒跟我說。而且……”蔡森欲言又止。一周多前張三冬讓他幫忙組織一次線下聚會,但是今天臨出發(fā)他才知道老師私下請了夏志。想到自己這么多年一直任勞任怨給張三冬當助手,結果對方惦記的還是夏志,他心中難免不平衡。
~側口袋則有一封打印的遺書,內(nèi)容大致以“厭世”為主,并表示自己將會在聚會時殺死張三冬。雖然遺書主要內(nèi)容是打印的,但是最下方有一個非常潦草的手寫簽名,經(jīng)筆跡比對,與夏志平時的簽字比較相似。
~微信群內(nèi)的群友雖然有不少向他提過問題,但是大多沒有私交。只有黃楊倫私下加了他的好友,話題也是以數(shù)學探討為主。不過警方調(diào)查到兩個月前,夏志曾經(jīng)出門寄了一本書給黃楊倫,在警方的要求下黃楊倫也拿出了那本書。據(jù)他所說這是一本絕版的舊書,在和夏志聊天時得知對方有此書,于是提出重金購買,但夏志沒有收他的錢,免費送給了他。

分析4:
        【分析3】中,兇手使用的手法用到的雨傘是在蔡森的床尾發(fā)現(xiàn)的,大大增加了蔡森的嫌疑,但是蔡森并不具備殺死夏志的條件。
        張三冬帶夏志來到聚會是秘密的,就連蔡森也是完全瞞著的,知道24號早上,蔡森才發(fā)現(xiàn)夏志也參與了聚會。警方在夏志的口袋里面發(fā)現(xiàn)了一封“遺書”,這封遺書提到了殺人和聚餐的事情,如果不知道夏志要來,兇手是不可能準備的這么明確的,如果在別墅里面準備,里面沒有電腦和打印設備,并不能偽造這么一封遺書。
        張三冬對于其他人保密,不代表夏志就會守口如瓶,和夏志平常在網(wǎng)上有私下交流的只有黃楊倫一個人,所以只有可能是夏志將這個秘密提前告訴了黃楊倫,黃楊倫才能提前準備并偽造“遺書”,夏志的簽名也是黃楊倫偽造的,黃楊倫曾經(jīng)收到過夏志送給黃楊倫的舊書作為禮物,上面就有夏志的名字,黃楊倫照著這個成功偽造了夏志的簽名,完成了“遺書”。另一方面,遺書里面提到了殺死張教授,所以黃楊倫同樣是殺死張教授的兇手。
        兇手并非蔡森而是黃楊倫,但是為什么蔡森的房間會出現(xiàn)黃楊倫的作案工具—雨傘呢?既然已經(jīng)知道了黃楊倫是兇手,不妨先梳理黃楊倫在24日晚上的作案經(jīng)過。
        黃楊倫早就策劃好了謀殺,他從廚房里面拿出水果刀,用毛巾之類的東西將其包裹,悄悄的來到教授的門前,發(fā)現(xiàn)教授的門沒鎖,就悄悄進去,將教授用水果刀一刀斃命,由于是立刻死亡,所以沒搞出什么動靜,之后從陽臺來到了夏志的房間,將夏志從房間里面搬出來,將兩人的臥房門都關上之后離開。黃楊倫殺死教授之后便要殺死夏志,使用了【分析3】中提到的手法,用自己的雨傘從河里打水將一條從別墅到夏志死亡地點泥土打濕,將夏志殺害后在打濕過的泥土上面?zhèn)卧炝四_印,之后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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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5:
~后來黃楊倫提議不如先各自回房間收拾一下東西,一會兒要走的時候也能節(jié)約點時間,于是大家便各自回房。
~在瀑布下游打撈到了蔡森的尸體,身上三處骨折,表面有多處銳器傷、撞擊傷,衣服也有些撕裂,衣服脖頸位置的標簽似乎被什么東西扯的脫落了一角。但在法醫(yī)看來這些都屬于正常情況,因為此處河流流速極快,死者在河水中掙扎時可能與堅硬物品相撞導致骨折或被尖銳的石頭劃傷。具體的死因還要等運回去解剖才能知道。
~蔡森,男,32歲。西虹市本地人,張三冬的助手,同時也是西虹大學數(shù)學研究所的副研究員。租住在西虹大學附近的向陽公寓101室。
~死因是溺死,據(jù)其家人和朋友說,他并不會游泳。這點他本人也曾在微信群中提過。死亡時間推定與目擊者所做證詞沒有較大誤差。別墅內(nèi)以及河流中均未找到死者的手機。

分析5:
        蔡森和張教授在第一天就鬧出了不快,所以在第二天被楊慧懷疑的時候才會成為眾矢之的,蔡森因為心里不舒服便首先上了2樓。其他人在黃楊倫的建議之下都各自回到了房間內(nèi)。如果兇手想要在這個時候行動,應該并不會有人發(fā)現(xiàn)。
        蔡森不會游泳,如果掉進了激流之中自然無法自保,但是在瀑布中溺死之前,蔡森還活著,這一點是證人們有目共睹的。這可以說明,蔡森掉下激流的時候,是有意識的。蔡森身上被發(fā)現(xiàn)了多處損傷,假如是他殺,有可能兇手造成的損傷被隱藏在在激流中受到的損傷中。

原文6:
~另外三間“幸存者”的房間都很正常,白玉也就沒有多做觀察。最后是2樓盡頭的娛樂室,里面有一套看起來就非常昂貴的音響,按照當前的證詞,應該沒有人來過娛樂室。
~“那這個呢?”白玉又拿出了娛樂室收集到的半截煙頭。
~“嗯?這我不知道,應該是蔡哥自己抽的吧。”
~“蔡森上樓后你們就沒有再見過他是嗎?”
~“是。”四人異口同聲。
~又來到2樓蔡森的房間,如曹瑋所說,燈還開著。床鋪左側床頭柜上放著盒普通香煙,里面還剩14根。
~白玉收集的四個煙頭中有一個的濾嘴部分留有曹瑋的唾液,其他三個(包括娛樂室發(fā)現(xiàn)的煙頭)均留有蔡森的唾液。

分析6:
        曹瑋在文中發(fā)現(xiàn)蔡森不在便取走了兩根煙來吸,加上白玉發(fā)現(xiàn)的四個煙頭和香煙包里面還剩下來的14根煙,總共是20根煙,正好是一包煙的數(shù)量,所以發(fā)現(xiàn)的這六個煙頭,就是這個案情中總共出現(xiàn)的煙頭,而這所有的煙頭都被查明來歷,唯一值得注意的,文中沒有直接劇情描寫的是在娛樂室中發(fā)現(xiàn)的煙頭,或許會和案情有關聯(lián),至少說明了在死前,蔡森曾經(jīng)到過娛樂室。

原文7:
~警方對別墅周圍全部進行了封鎖和搜查,沒有找到可疑人物的蹤跡,參加聚會的人員身份也都做了核實,沒有李代桃僵之類的情況出現(xiàn)。
~而在河流上游寬約60厘米的小橋欄桿上發(fā)現(xiàn)了蔡森留下的指紋,兩側欄桿部分位置還有些磨損痕跡,警方推測此處可能是其落水的地點。
~小橋距離別墅就算用跑的也要2、3分鐘才能到,警方向當時在1樓的三人求證過,在蔡森掉下瀑布后,黃楊倫和楊慧就先回到屋內(nèi),一進一出不超過2分鐘。若說是不在場的吳思彤將蔡森推入河中再返回別墅就一定會比黃、楊二人遲,但之后她是從2樓下來的。別墅外側墻壁上也沒有發(fā)現(xiàn)任何攀爬的痕跡。
~三名死者死亡時間內(nèi)其余四人的行蹤警方也做了基本的了解:張三冬和夏志死亡時間內(nèi),四人均表示自己獨自在房間內(nèi)睡覺。蔡森死亡時間內(nèi),楊慧、黃楊倫、曹瑋在一樓客廳互相可以作證,吳思彤獨自一人在自己房間內(nèi)。

分析7:
        這起案件有可能對蔡森下手的只有還剩下的四個人以及蔡森自己,蔡森死亡時間內(nèi),除了吳思彤之外大家都有不在場證明。但是吳思彤假如是將蔡森推下河流,就不會在蔡森死亡之后從二樓下來,因為回來后再上2樓會被發(fā)現(xiàn),所以吳思彤也沒有作案機會。按理說只有可能是蔡森自殺了。
        但是通過觀察小橋兩側欄桿的摩擦痕跡,讓我發(fā)現(xiàn)了另一種可能性的存在,即兇手使用了延時的殺人手法,簡單說一下就是先將蔡森打暈并固定在橋的欄桿上面,蔡森醒來之后便會掙扎蠕動,但很快就掉進河里死亡。
        如果蔡森是被他殺就可以解釋為什么蔡森原本上了二樓卻出現(xiàn)在了河里,也能解釋為什么黃楊倫的作案工具會出現(xiàn)在蔡森的地方,如果是自殺則不能解釋黃楊倫作案工具的問題。如圖所示的欄桿上出現(xiàn)的磨損痕跡示,還有欄桿上面的蔡森指紋都證明了殺人的手法使用上述的手法完成的。所以依據(jù)文中給出的線索,我認為這起案件是他殺,而且用了上述的手法進行延時殺人,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原文8:
~大門傳來開門聲,楊慧走出廚房看到黃楊倫正好進門,身上和頭都淋濕了一些。
~“沒關系的,我沒往夏志哥……”黃楊倫這時才注意到楊慧略的雙眼有些紅腫,明顯是剛哭過。“學姐……你還好吧?”
~黃楊倫的背包比較大,里面還有不少數(shù)學相關的書籍。除了黃楊倫,其他人都帶著傘。
~“你呢?怎么沒帶?”
~“出門有點趕,就給忘了。”
~“沒事,我能有什么事。”楊慧別過身去,將一小塊吐司面包放進嘴里。黃楊倫把空調(diào)關了,打開門和落地窗,屋子里的空氣終于暢通了些。

分析8:
        黃楊倫的雨傘并非忘帶,而是為了嫁禍于蔡森,所以將自己作案用過的雨傘放到了蔡森的床尾。文中出現(xiàn)了多處兇手是黃楊倫的證據(jù),剛剛提到的是第一處。
        第二處證據(jù)就是楊慧下樓時,看到了剛剛從外面回來的黃楊倫,如果使用【分析7】中提到的手法,那么一定會在大家回房間的時候出門進行準備,黃楊倫便于此露出了馬腳。
        第三處證據(jù)是由于【分析7】中的手法如果要完成,就必須要將門打開,這樣一來才有利于在蔡森出現(xiàn)在河流中的時候及時帶領大家發(fā)現(xiàn)蔡森。

原文9:
~“蔡哥你別吃了,留點給我。”曹瑋伸手和蔡森爭搶起來,不小心還碰到了水杯,差點濺了蔡森一身,“喂喂,小心點啊,我這衣服可是昨天剛買的。”
~衣服脖頸位置的標簽似乎被什么東西扯的脫落了一角。

分析9:
        衣服被撕裂,可以解釋為死者墜入河中被河中的銳石劃破,但是衣服脖頸位置的標簽則不能這么解釋,因為這是貼在內(nèi)部的結構,很難被外部的東西自然的扯落一角,而且因為沒有發(fā)現(xiàn)其他的可以扯落標簽一角的如鉤子之類的東西出現(xiàn),所以與手法并不能扯上多大關系,但至少可以說明蔡森不是意外死亡的。
        兇手黃楊倫將死者約到了娛樂室,之后將蔡森打暈并控制住,我想這或許是兩人搏斗的結果。

原文10:
~最后一個檢查的是地下雜物間,里面堆放的東西非常多,各類常用工具、木板、鋼管、備用桌椅,還有三個沙灘邊常用的遮陽傘。白玉試著打開了其中一把遮陽傘,一層灰塵撲面而來,看來這三把傘已經(jīng)很久沒有使用。
~別墅的主人也在案發(fā)后兩天聯(lián)系上,他目前人還在國外,但是房子所安裝的防盜措施可以在手機app中直接查看。防盜記錄證明近期除了25日警方的那次嘗試外并沒有其他暴力入室的行為。

分析10:
        地下雜物間看上去可以使用的道具非常多,但實際上在近期幾乎沒有被使用過,所以沒有什么疑點,別墅的防盜系統(tǒng)沒有被觸發(fā)過,說明所有人,包括兇手都是正常開關門的,這點也沒什么好注意的,犯案的環(huán)境還是適合黃楊倫的。
        第二天,蔡森因為不愉快所以回到了自己的房間,聽到了敲門聲,打開門發(fā)現(xiàn)了邀請他一起去娛樂室聊天的黃楊倫,蔡森答應了,想給黃楊倫煙被拒絕,兩個人在娛樂室聊天,黃楊倫趁蔡森不注意便突襲他,和他搏斗并將他打暈,等自己把凌晨的作案工具—雨傘放入了蔡森的房間之后,將其搬到了河上方的小橋上面,將他的腳部卡在靠近上游一側的欄桿的第一條和第二條之間,注意要讓腳部或者腿部勾住欄桿,將他的身體(腰部)卡在了靠近下游一側的欄桿的第二條和第三條之間,欄桿很窄所以也就只能勉強支撐蔡森的下半身和上半身的一小部分。完成這些之后,黃楊倫便回到了別墅內(nèi)部,和楊慧以及曹瑋一起呆在別墅的一樓處,借此制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蔡森從被打暈的狀態(tài)醒來,會掙扎著想要掙脫,但是因為手并不能夠到欄桿,加上因為掙扎,原本勾住欄桿的部位從欄桿上脫落,所以只能一邊掙扎一邊掉進河里,最終在河里淹死。
        在短短的時間內(nèi)將三個人殺死,完成了兩個不可能犯罪,這對于黃楊倫來說,或許可以算是一個完美的公式,只不過,人算的東西再完美,也需要展示,即使本意不希望被發(fā)現(xiàn)。

原文11:
~他才18歲,據(jù)說是個富二代,今年高考考上西虹大學就果斷報了數(shù)學專業(yè)。因為高中時就參加了不少奧數(shù)比賽獲得金獎,所以在其軟磨硬泡之下,蔡森就破例準許他入群,算起來他可比楊慧還要早入群。雖然長著一張娃娃臉,但個頭已經(jīng)和蔡森差不多高大,是大部分女孩會喜歡的小鮮肉類型。
~經(jīng)過兩人的網(wǎng)聊記錄和其他數(shù)學專業(yè)人士的證實,警方確定黃楊倫沒有說謊,但是在另一件事上他卻說謊了,那就是他家境其實很普通,據(jù)他說是為了不被其他人瞧不起所以才撒個小謊。

分析11:
        黃楊倫因為怕被別人看不起,所以故意說自己是個富二代,但是他得到的數(shù)學獎項全部都是他自己憑實力拿到的,應該可以算是個努力家。
        黃楊倫年紀輕輕身形卻非常高大,可以說能順利完成犯罪手法很大程度上都是得益于他的身體素質(zhì),恐怕黃楊倫平時并沒有在鍛煉這方面懈怠,如果不殺人,那么黃楊倫只不過算是一個努力,有天賦,稍稍有些愛慕虛榮的好孩子。但是,黃楊倫為何要殺人?

原文12:
~“是啊,他讀博的時候?qū)熞彩菑埨蠋煛K麄z還一起搞了個什么研究項目,后來好像因為張老師停職的事,那項目就停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越來越自閉,博士沒讀完就退學。”
~“我?guī)Я瞬簧贂锩孢€有張教授親筆簽名的書。”
~“要是以前我也不攔著,但是他復職后學術水平早就大不如前,我是他助手能不知道嗎?嘴上說著要培養(yǎng)我,實際上……呵呵,不過是浪費青春。其實我覺得李教授不錯,德高望重,學術成果有目共睹,他帶的學生…”
~還說我鉆錢眼,我看他才是一身銅臭沽名釣譽,強迫學生的論文屬他做第一作者,沾沾自喜到處吹噓,還對女學生動手動腳差點被人投訴,我當初真是瞎了眼才選他當導師。

分析12:
        黃楊倫是張教授的鐵桿粉絲,因此他知道張教授以前很器重夏志,所以對夏志也進行了一定的了解,當他發(fā)現(xiàn)張教授和夏志已經(jīng)因為一件事情,都像變了一個人一般怠惰,于是由愛生恨,將兩人雙雙謀殺。
        當初那件事情的發(fā)生,張教授或許是有責任的,張三冬身為教授,對女學生動手動腳,還強迫學生的論文屬他作為第一作者,這對學生造成了很大的壓力,于是,一位女學生就這樣上吊自殺。事件過后,張三冬和夏志合作的項目就廢了,張三冬也被停職,從此張三冬就消沉了下來,不想再搞什么研究也不想培養(yǎng)什么學生了,唯獨夏志是他放不下心的,所以還希望夏志有所作為。但是夏志,發(fā)現(xiàn)了學姐的尸體之后,同樣發(fā)現(xiàn)了學姐的遺書,知道了上面寫滿了張三冬見不得人的事情,為了不讓老師被連累,夏志私藏了那份遺書,盡管這件事情沒有被發(fā)現(xiàn),但是對夏志造成了非常大的心靈創(chuàng)傷,從此一蹶不振,不相信張三冬和任何人。
        黃楊倫得知兩人墮落之后轉而恨兩人,他是個注重才華和努力的人,不容許張三冬和夏志這樣的人存在,于是在聽說夏志要去張三冬的聚會時早早就準備好進行謀殺。至于黃楊倫殺死蔡森的動機,或許是蔡森的品性也有問題,又或許是單純希望嫁禍給比較可疑的人。

注:
1.完結撒花。

2021-2-13 14:25 上傳

第二題 圖一

2021-2-13 14:26 上傳

第三題 圖一 林芝 before

2021-2-13 14:26 上傳

第三題 圖二 林芝 after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2-7 12:14:13 | 2021-2-8 16:32編輯
第一題答案:
藍色為原文,紅色為重點
我認為第一起呂義浩的案子純屬自然死亡,不過是兇手想偽裝成連續(xù)殺人案所做的工作
在他們的同意下公安局的法醫(yī)對呂義浩尸體進行了解剖,但是卻沒有在其體內(nèi)、血液中發(fā)現(xiàn)任何奇怪的情況,死者體內(nèi)既無毒物痕跡,也沒有任何藥物過量,為此法醫(yī)還比對了醫(yī)囑。法醫(yī)對呂義浩死因的判斷結論完全與袁望春所說的一致。尸體表面除了肩膀上近期造成的一個針孔,就只有額頭上因為摔下床而造成的磕碰。
無論怎么看,呂義浩都是自然發(fā)病死亡。
得知這一結論的呂炳天夫婦倆如喪考妣——雖然實際上確實如此,但他們?nèi)匀徽J為針孔的存在證明呂義浩的死并不簡單。因為醫(yī)院方面給出的醫(yī)囑記錄中,并沒有往呂義浩肩膀位置注射藥物的記錄,護士輸液時也都是在手臂上扎針。
而第二起易暮秋的案子因為門窗沒有被破壞的痕跡:現(xiàn)場房門并無暴力入侵的跡象,房間內(nèi)也無打斗痕跡,房間內(nèi)門和窗戶都是從室內(nèi)上鎖的狀態(tài),房門鑰匙放在臥室床頭柜上。據(jù)其父母所說,死者的安全意識很到位,睡覺前都會將門窗鎖好。但是只要有鑰匙,即便房間從屋內(nèi)上鎖,也可以從外面打開。所以我們可以推測兇手是熟人作案,而第一起和第二起案子針孔都是扎在右肩,但是第三期案子兇手有可能是左撇子,可能是模仿做案,因為如果是同一個兇手,針孔要扎在右肩,那么肯定是用右手,而不是用左手拿著針孔,目前列舉有三個嫌疑人,第一位是第一起案件的呂炳天,第二位是袁春望,第三位是易暮秋的鄰居夏志,首先呂炳天沒有動機殺易暮秋所以排除,而袁春望也沒有動機,所以也排除,最有可能的只有易暮秋的鄰居夏志,首先第一點
“對,有一個學長也去找她,好像是姓夏來著。當時我嚇壞了根本不敢多看就趕緊報警和叫救護車,因為這件事我還休學了半年接受心理輔導。”當年的那起自殺案,有一個學長去找他,也姓夏也就是說,第二起和第三起的案件有一定聯(lián)系,如果那個人就是夏志,那一切也算說的過去,從文中可以看出夏志有可能是左撇子,前兩起有可能是偽造成右撇子而作的手法,第三起沒辦法偽造
“她住在我樓上,有一次她家里來了很多人,很吵,我當時找過她。”
“哦,所以您是因為她打擾到您所以才認識的?”
“對。”
“那您最近有見到她嗎?和她有交流嗎?”
“沒有,我很少出門。”
“8月10號凌晨1、2點的時候您有聽到什么動靜嗎?”
“沒有。”
“好吧,打擾您了。”夏志晃著腦袋將門關上,在關門的瞬間趙陽注意到他的左手下方沾著一些黑色墨水的痕跡。“真是個怪人。”門關上后趙陽忍不住說到。
有可能這是已經(jīng)計劃好的殺人案,而且是和張月娥聯(lián)手演的一出戲,所以在第三起中并沒有殺死張月娥,因為他們以前就認識,可能在第二起案件中,因為樓上打擾到了他們起了爭執(zhí)而起了殺意,第一期案件純屬自然死亡,只不過是兇手想偽造成連續(xù)殺人事件,讓張月娥拜托做的一件事,其實和本案并沒有什么聯(lián)系,因為張月娥就在他的病床旁邊,順理成章,總上兇手我覺得是夏志。編不下去了,就要求給點分
第二題答案:
“這個樓雖然挺破的,但是隔音蠻不錯的嘛。”林菀試了試后發(fā)現(xiàn)房間里發(fā)出的任何聲音在房間外面都無法聽到。但是因為門比較老舊,關上門的時候需要比較用力,關門時候發(fā)出的震動聲會被同一樓層的其他房間以及該門所在房間正上方一層和正下方一層房間里的人聽到。而開門或者開門之后只是將門掩上,都不會發(fā)出聲音。
按照出發(fā)前安排好的居住方式,陳希住在了一樓,林菀不喜歡自己住,就和夏雨詩一起住在了三樓。郭方、陳爍東分別自己住在了二樓。孔異業(yè)自己住在了三樓。孔異業(yè)的房間在陳爍東的房間正上方。郭方的房間在陳希房間的正上方。
我上面這段文字可以知道關門會發(fā)生震動會被其他人聽到,而在第一起殺人事件中在林菀的口袋里找到了她的手機,因為沒有密碼,大家很方便得打開了林菀的手機,手機里只有幾個常用的購物APP和一些視頻軟件。只是有一條發(fā)件人是郭方的短消息格外的引人注目。短信內(nèi)容大概是林菀曾經(jīng)拋棄郭方了,郭方則常用手里林菀的艷照要挾其滿足自己的需求。而林菀這次則要和郭方徹底了斷,于是郭方約了林菀晚九點在自己房間面談。為了不驚動其他人,郭方會給林菀留好門。所以在那個時候,林菀是想去郭方房間去把郭方殺了,郭方是窒息而死而郭方脖子上的勒痕的手印比郭方自己的手要小,所以容易得出是林菀殺的,她首先準備好了一杯放好安眠藥的水,讓郭方喝下,然后用手扼住他的脖子,讓他窒息而死,然后林菀又把自己關在閣樓
閣樓燈沒開,但是太陽已經(jīng)升起,能夠看清閣樓里的情況。只見閣樓里四處都是新發(fā)的打砸痕跡,似乎有人在里面瘋狂的宣泄過。地上的灰塵很厚,能夠看到雜亂的腳印,但只有1個人 在閣樓里不停走動留下的腳印。腳印的盡頭就是窗臺。幾人比對了一下,那個腳印和林菀尸體上的鞋一模一樣。因為只有她一個人的腳印,所以可以判斷他是意外,有打砸痕跡,說明林菀因為自己感染了猴王病毒而宣泄瘋狂砸東西
強奸犯→感染夏雨詩→感染夏登琦因為夏雨詩自己患了猴王病毒,傳染了他哥哥,而夏雨詩又和孔異業(yè)有關系,所以她哥哥就把她殺了
夏雨詩的房間里空空如也,房間里有些凌亂,似乎有人在里面瘋狂的砸過東西。可是卻沒有夏雨詩的蹤跡。這里可以看出它因為自己患了病毒而又看到了當年被他傳染的哥哥而發(fā)狂,之后夏雨詩又找陳希,剛好夏雨詩哥哥準備翻過墻來報仇
刀上的缺口恰好可以和地窖大門外面的把手相對應,如果把刀插在把手里,就可以把大門從外面鎖住所以用地下室的汽油和地窖大門把手里的那把刀準備殺死夏雨詩,不料陳希卻也在夏雨詩旁邊,在起爭執(zhí)的時候一起被殺死,夏雨詩被燒死,陳希在反抗的時候被亂刀砍死,做案完畢后把它丟到了沙灘上
2個月后,海面上出現(xiàn)了一具被海水泡的無法辨認的男性浮尸,其周身多處刀傷,臉部也被刀砍得血肉模糊。至于這個死的男尸,現(xiàn)在也只能盲猜是孔異業(yè),應該是被死去的夏雨詩的哥哥夏登琦砍的。
畢竟陳爍東和孔異業(yè)沒有動機去殺人,這個整篇案件中好像看不出什么動機,而夏雨詩的哥哥倒是可以看出一些,也只能這樣了。


第三題分析:
全村能達到-20℃冰凍效果,且足夠容納下整個人的冰箱只有覽山園廚房里的那個冰箱。這個冰箱的冷藏冰柜部分呈正方體,容積約為一點幾立方米,功率很大。由于疫情原因,覽山園最近停止購買了冷凍鏈的食物,所以冰柜內(nèi)部幾乎是空的
這里可以看出,冰凍王桂芳的地方就是覽山園廚房的這個冰箱
安撫好半夏,互道晚安之后,宸少開始洗澡。奔波總是讓人疲憊,摘下了手表,指針指向十點十分。宸少調(diào)好熱水,在玻璃隔間內(nèi)任憑熱水的沖刷。熱水沖擊著天靈蓋,帶動顱內(nèi)震蕩;熱水沖擊著耳背,引起耳膜抖動。聽覺感官被熱水的沖擊籠罩,恰好能讓宸少毫無旁貸地思索。宸少腦海里復盤著今天發(fā)生的事,慢慢地消化。突然出現(xiàn)了一聲碰撞聲,打破了宸少的思緒。宸少通過方位判斷,應該是外面的聲音,不在半夏房間的方向,所以也沒太在意。又過了幾分鐘,宸少走出了洗澡的玻璃隔間,感到了一股冷風,原來是衛(wèi)生間左側的窗沒關嚴實,有一分米的間隙。進去之前還好,洗完澡后,濕潤的肌膚對冷風就變得格外敏感。宸少試著關了關窗,發(fā)現(xiàn)窗外的軌道塞了一根小鐵絲,所以窗戶很難移動,于是伸出手把鐵絲拔了出來,這才關上窗。馬上洗了洗手,戴上手表,已經(jīng)十點二十分了。而這個時候聽到的碰撞聲,推測應該是兇手,把王桂芳尸體從冰箱中拋入湖中時的碰撞聲音
“外面的世界,真的值得嗎?”林芝的語氣透露出一股期待。
宸少感到一絲驚訝,但眼神立馬堅定起來,“真的,相信我。”
林芝緩緩低下頭,一片梅花瓣恰到好處地點綴著她的頭頂。
“外面的事物有好有壞,但比這里好的,一抓一大把。”宸少補充道。

從這里也可以看出林芝向往外面的生活,他失蹤的原因可能是離家出走,逃到外面去了
而殺死王桂芳的兇手先把王桂芳放在冰箱里,冰凍了1.5個小時,而且他的死亡時間是在婚禮前一天18點到23點,最有可能是胡海燕殺的,因為胡海燕的時間線也符合冰箱冷凍尸體的時間,胡海燕在18點40到19點05分消失,20點到20點35又消失,中途隔了1個小時55分,而尸檢報告中,冷凍尸體總共冷凍了1.5個小時,完全符合時間線綜上我覺得殺死王桂芳的兇手是胡海燕。
盡管林芝存在感低,但宴會廳門口有一個監(jiān)控,除了在22:03-22:09、22:12-22:23、22:50-23:20(此時間段和宸少待在一起)消失在監(jiān)控范圍之外,其他時間一直都在監(jiān)控下。
這里因為林芝有不在場證明,所以林芝不可能殺死胡海燕胡海燕側倒在床下,胸口插著一把刀,造成了穿透性心臟損傷,應該是躺在床上時刀刺入了胸口,因為疼痛翻轉身體倒在了地上,屋內(nèi)沒有打斗的痕跡。從刀的插入方向判斷,他殺自殺均有可能。刀是死者自家的刀,由于死者瀕死時因為疼痛握住了刀柄,幾乎覆蓋了其他所有的指紋。死亡時間大約是頭一天也就是婚禮當天晚上的十一點到十一點半之間。死者臥房的門沒鎖,大門緊閉。大門一旦關上需要鑰匙才能開門。警方后續(xù)通過詢問得知,村里大多數(shù)人都有只關大門,不鎖臥房門的習慣。
綜上我覺得胡海燕是自殺的,一般來說如果有兇手要殺人,應該不可能有時間再讓他掙扎,更不用說因為疼痛而翻轉身體,屋內(nèi)沒有打斗痕跡,綜上有可能是自殺。
繼續(xù)瞎編
第四題答案:
初步思路是蔡森殺了張三冬和夏志
但是由于夏志的遺書和上吊現(xiàn)場只有一排的腳印,鞋印又是本人的鞋印,沒辦法偽造,因此排除這種可能
所以有很大可能是如遺書上寫的那種,8月24號23點的時候,夏志去殺了張三冬,之后再上吊自殺
接下來就是蔡森那一起案子
后面的音節(jié)還沒發(fā)出,蔡森已經(jīng)意識到自己這下確實成了眾矢之的。看著其他人狐疑的眼神,他撂下一句“隨你們便”就回到2樓自己房間玩手機打發(fā)時間
從這里可以看出,蔡森應該不是隨便出門跑到河邊的,應該是被某人用手機約到了河的上游,之后再通過某種方式讓蔡森掉入河中,可能是做了延時陷阱,好讓自己有不在場證明,但是我不知道是怎么做,給點分就行,不用太高,然后我猜一下殺蔡森的人,應該是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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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表于 2021-2-7 13:58:03 | 2021-2-11 21:10編輯
【第一題《醫(yī)數(shù)》】
一、易暮秋被殺一案和張月娥遇襲一案分析
       之所以將易暮秋被殺一案和張月娥遇襲一案放在一起分析,是因為兩起案件的兇手是同一人,原因在于:(1)兩起案件的作案手法極其相似,都是采用注射藥物的方式;(2)警方對易暮秋一案的具體細節(jié)采取了保密措施,因此可以排除模仿犯罪的可能性。
       在明確兩起案件兇手是同一人的前提下,下面對兇手的身份進行分析。首先,根據(jù)張月娥的口供可以得知,兇手是左撇子。在出場的人物中,左撇子有兩人:(1)袁望春,對應的文中線索為“袁望春看了一眼右手的手表”,一般人戴手表時都會戴在左手,而只有左撇子會將手表戴在右手;(2)夏志,對應的文中線索為“他的左手下方沾著一些黑色墨水的痕跡”,可見夏志習慣用左手寫字,是左撇子。
       進一步對袁望春和夏志兩人進行分析,可以得出結論:易暮秋和張月娥兩起案件的兇手是袁望春。理由如下:
       (1)兇手有渠道弄到氰化物一類的管制藥品,并且能熟練使用注射器,而袁望春是醫(yī)生,他是兇手比較合理。
       (2)易暮秋是一個小心謹慎的人,而她遇害時是在凌晨,身著睡衣,躺在床上,可見兇手和她關系親密。兇手很有可能是她口中的“喜歡的人”,而她家中的一次性紙杯、避孕藥、男人鞋印等都印證了這樣一個人的存在。袁望春和易暮秋同在醫(yī)院工作,從通話記錄和日常行為等也能看出兩人關系親密,而夏志只是易暮秋的鄰居,是一個“死宅”,因此袁望春是兇手的可能性比較大。案發(fā)當時的情景可能是:袁望春和易暮秋正對相擁,等易暮秋睡著后,袁望春用左手拿起注射器,刺入易暮秋的右肩后方,注射氰化物。
       (3)張月娥遇襲時,摸到兇手口袋里有汽車鑰匙,可見兇手有開車的習慣。從文中可知,案發(fā)現(xiàn)場和夏志所在的公寓之間距離很近,完全沒必要開車,而且夏志是“死宅”,平時也不太可能開車。因此夏志不是兇手,兇手是袁望春。
       順帶一提的是,對于文中的疑似“密室”,我認為這個密室根本不存在。袁望春和易暮秋關系十分親密,因此袁望春很有可能復制了公寓鑰匙,他使用備份鑰匙進出易暮秋公寓,即可造成“密室”假象。
       下面分析袁望春的作案動機。袁望春之所以殺害易暮秋,是因為感情問題。袁望春想和易暮秋一刀兩斷,轉而和院長女兒談戀愛,而易暮秋不想和他分手,使得袁望春起了殺心。簡而言之,袁望春就類似于“陳世美”的形象。
       袁望春之所以襲擊張月娥,是為了轉移警方注意力。從文中可以看出,張月娥遇襲地點并不適合犯罪,袁望春選擇在這里作案,并不是想殺害張月娥,而是故意造成兇手殺人未遂的假象,讓警方把幾起案件放在一起考慮,從而掩蓋自己真實的殺人動機。
       結論:易暮秋被殺一案和張月娥遇襲一案的兇手是袁望春。袁望春和易暮秋是戀人關系,8月9日晚,袁望春來到易暮秋家過夜,并在8月10日凌晨用藥物注射的方式殺死了熟睡的易暮秋。袁望春殺害易暮秋的動機是感情問題,他想和院長女兒談戀愛,但易暮秋不想和他分手,使得袁望春起了殺心。為了轉移警方注意力,袁望春又襲擊了張月娥,制造了殺人未遂的假象,讓警方把幾起案件放在一起考慮,從而掩蓋自己真實的殺人動機。

二、呂義浩尸體針孔之謎的分析
       基于之前對易暮秋被殺一案和張月娥遇襲一案的分析,可以得出結論:在呂義浩尸體上留下針孔的人也是袁望春。袁望春之所以這么做,是為殺害易暮秋做準備。在醫(yī)鬧事件中,袁望春無疑是受害者,這就讓警方先入為主地降低了對袁望春的懷疑。后來,當易暮秋被殺一案和張月娥遇襲一案發(fā)生后,由于三起事件的相互關聯(lián),警方會將袁望春視為兇手的潛在目標,而不是兇手,從而降低對他的懷疑。殊不知,袁望春真正想殺死的人只有易暮秋,至于呂義浩和張月娥兩起事件,都只是“煙霧彈”,是“藏葉于林”的詭計。至于袁望春在呂義浩尸體上留下針孔的時間,則是在確認呂義浩死亡后,其他醫(yī)生離開病房,只留下袁望春一人的時候。
       結論:8月4日早上,在確認呂義浩死亡后,其他醫(yī)生離開病房,只留下袁望春一人。袁望春趁機在呂義浩尸體上留下針孔,制造了醫(yī)鬧事件,為的是將自己包裝成受害者,為殺害易暮秋做準備。

三、大學生自殺事件和白玲醫(yī)療事故分析
       幾年前的大學生自殺事件,在本文中并沒有起到什么實際作用。我認為這只是作者留下的“煙霧彈”,讓讀者對夏志的身份產(chǎn)生懷疑,僅此而已。
       至于白玲醫(yī)療事故在本文中的作用,則是給袁望春和呂炳天的行動提供了啟發(fā),讓袁望春想到了制造醫(yī)鬧的計劃,也讓呂炳天想到向醫(yī)院勒索賠償。

四、總結
       在呂義浩尸體上留下針孔、殺害易暮秋、襲擊張月娥的人都是袁望春。他真正想殺的人是易暮秋,動機是感情糾葛,至于其他兩起案件則都是為了轉移警方注意力,藏葉于林。
       袁望春想和院長女兒談戀愛,但易暮秋不想和他分手,使得袁望春起了殺心。8月4日,袁望春負責的患者呂義浩中風發(fā)作死亡,袁望春聯(lián)想起了之前的白玲醫(yī)療事故,從而產(chǎn)生了制造醫(yī)鬧的想法,來為自己殺害易暮秋做準備。袁望春利用自己和呂義浩尸體獨處的機會,在尸體上留下了針孔。后來呂義浩的兒子和兒媳發(fā)現(xiàn)了針孔,引發(fā)了醫(yī)鬧事件,也將袁望春包裝成了受害者。
       8月9日晚,袁望春來到易暮秋家過夜,并在8月10日凌晨用藥物注射的方式殺死了熟睡的易暮秋。由于袁望春和易暮秋的關系,警方對袁望春產(chǎn)生了懷疑。為了轉移警方注意力,袁望春又襲擊了張月娥,制造了殺人未遂的假象,讓警方把三起案件放在一起考慮,從而掩蓋自己真實的殺人動機。

【第二題《辜者》】
一、兩年前的強奸殺人事件分析
       根據(jù)文章開頭部分提供的線索,不難推理出兩年前強奸殺人事件的來龍去脈。兩年前,夏雨詩被感染者孫梓閻強奸,感染了病毒。為了給妹妹報仇,夏登琦和妹妹夏雨詩發(fā)生性接觸,主動傳染上了病毒,并服用頭孢藥物變成了女性。后來,孫梓閻在路上看到了女性夏登琦,誤以為是夏雨詩,想要再次強奸,卻遭到了反抗。最后,孫梓閻殺害了夏登琦,亡命天涯。
       孫梓閻逃到了哪里呢?不難看出,孫梓閻的長相和后來出場的陳希十分相像:臉色白皙,眉毛濃密,瓜子臉。更值得一提的是,孫梓閻右側額頭上有一道疤,而陳希額頭上有一塊巨大的燙傷。由此不難推測,孫梓閻為了逃避抓捕,服用頭孢藥物變成了女性,并故意燙掉了額頭上的疤,從此更名為陳希。
       結論:兩年前,夏雨詩被感染者孫梓閻強奸,感染了病毒。為了給妹妹報仇,夏登琦和妹妹夏雨詩發(fā)生性接觸,主動傳染上了病毒,并服用頭孢藥物變成了女性。孫梓閻在路上看到了女性夏登琦,誤以為是夏雨詩,想要再次強奸,卻遭到了反抗。孫梓閻殺害了夏登琦,為了逃避抓捕,他服用頭孢藥物變成了女性,并故意燙掉了額頭上的疤,從此更名為陳希。

二、人物的最終去向分析
       下面采用反向推理的方法,先分析文章的結尾部分。當整個故事結束時,總共留下了2個活人及5具尸體(但不包括通緝犯老頭的尸體)。2個活人包括:(1)自稱“夏登琦”的人;(2)孔異業(yè)。5具尸體包括:(1)郭方被扼死的尸體;(2)墜亡的女尸(疑似林菀);(3)燒焦的女尸(疑似夏雨詩);(4)陳希被砍死的尸體;(5)海中男性浮尸。
       下面給上述的2個活人和5具尸體進行身份分析。由于明面上的出場人物只有6個人,即夏雨詩、孔異業(yè)、郭方、林菀、陳希、陳爍東,因此可以合理推斷,還有一名未直接出場的人物,暫且稱為“第七者”。
       首先,很容易進行身份配對的有:(1)孔異業(yè),他活著離開了小島;(2)郭方,他在第一個晚上被扼死;(3)陳希,她在第二個晚上被砍死。
       下面分析剩余1個活人和3具尸體的身份。既然真正的夏登琦已經(jīng)在兩年前被孫梓閻殺害,那么自稱“夏登琦”的人就只能是夏雨詩。夏雨詩是感染者,她服用頭孢藥物后變成了男性,從而謊稱是“夏登琦”,回家照顧父母。
       夏雨詩是如何離開小島的?活著離開小島的只有2個人:孔異業(yè)和“陳爍東”。既然孔異業(yè)的身份無需懷疑,那么就能得出結論:夏雨詩假冒“陳爍東”離開了小島。
       真正的陳爍東去哪了?只能在剩余3具尸體里面挑:墜亡女尸、燒焦女尸、男性浮尸。由于陳爍東是免疫者,所以腰上不會有皰疹,而墜亡女尸和燒焦女尸腰上都有皰疹,所以陳爍東只能是男性浮尸。
       林菀對應的是墜亡女尸還是燒焦女尸?從明面上看似是墜亡女尸,但其實說不通。其一,林菀生前是長發(fā),但墜亡女尸卻是亂糟糟的短發(fā)。其二,從孔異業(yè)手機中的艷照來看,林菀和孔異業(yè)早就有了性接觸,所以林菀應該早就染上了病毒,但墜亡女尸腰部卻只有新發(fā)皰疹,可見是剛剛染上病毒。綜上所述,林菀是墜亡女尸的說法是說不通的,林菀只能是燒焦女尸。至于墜亡女尸的身份,就只能是“第七者”。
       結論:各人物的最終去向如下:(1)郭方在第一個晚上被扼死;(2)“第七者”在第一個晚上墜樓而死(假冒林菀尸體);(3)陳希在第二個晚上被砍死;(4)林菀在第二個晚上被燒死(假冒夏雨詩尸體);(5)陳爍東在第二個晚上被殺,后被拋入海中;(6)夏雨詩變性后假冒“陳爍東”離開了小島,最后以“夏登琦”的身份回家照顧父母;(7)孔異業(yè)活著離開了小島。

三、兇手和“第七者”的身份分析
       根據(jù)前面一部分的分析,最終活下來的只有孔異業(yè)和夏雨詩兩個人,因此兇手就在他們兩人之中。從文中可以看出,孔異業(yè)在得知夏雨詩“死亡”后,心情十分悲痛,還說出了“我做了這么多,最后卻沒能在她的身邊”這樣的話。由此不難推斷:第一個晚上的兩起命案是孔異業(yè)和夏雨詩共同合作犯下的,而第二個晚上的三起命案是夏雨詩獨自一人犯下的。
       孔異業(yè)經(jīng)常發(fā)放高利貸,因此島上的暗室很可能就是孔異業(yè)關押欠債者的地方。至于墜樓而亡的“第七者”,則很可能是欠下孔異業(yè)的高利貸而無法償還的人。
       結論:第一個晚上的兩起命案是孔異業(yè)和夏雨詩共同合作犯下的,而第二個晚上的三起命案是夏雨詩獨自一人犯下的。島上的暗室是孔異業(yè)關押欠債者的地方,“第七者”是欠下孔異業(yè)的高利貸而無法償還的人。

四、作案手法分析
       由前面一部分的分析可知,第一個晚上的兩起案子,即郭方被扼死一案和“第七者”墜樓而亡一案,是由夏雨詩和孔異業(yè)共同犯下的,下面分析具體手法。首先,兩人控制住了和夏雨詩住在同一房間的林菀(用安眠藥或武力),為后面的行動提供便利。然后,夏雨詩將混有安眠藥的水送給郭方喝下,使其昏迷,再由夏雨詩或孔異業(yè)將郭方扼死。
       殺死“第七者”的過程則相對比較復雜。首先,孔異業(yè)背著林菀翻過圍墻,來到暗室。關在暗室中的“第七者”是一個瘦小的男子,并且尚未感染病毒。在暗室里,孔異業(yè)和“第七者”強奸了林菀,從而留下了兩個男人的精液。由于林菀是感染者,因此“第七者”染上了病毒。之后,孔異業(yè)將林菀的衣物和鞋子脫下,給“第七者”換上,并將林菀關在暗室中。再后來,孔異業(yè)和“第七者”兩人翻出圍墻,回到小樓并上了閣樓。在閣樓上,孔異業(yè)命令“第七者”服用頭孢藥物,并讓“第七者”自己把自己鎖在閣樓上。“第七者”發(fā)生了性別轉換,同時出現(xiàn)幻覺,在閣樓上來回發(fā)泄,最后從沒有護欄的陽臺上摔下死亡,制造了林菀墜樓而亡的假象。至于關門聲、手機短信、檔案袋、燒毀的衣物等物品都很容易制造,這里不再贅述。
       第二個晚上的三起案件則是夏雨詩獨自一人犯下的。夏雨詩用刀砍死了陳爍東和陳希,將陳爍東尸體扔到海中,并將自己的衣物給林菀換上,用汽油燒死了林菀,偽裝成自己的尸體。最后,夏雨詩服用頭孢藥物,完成了性別轉換,聲音變得嘶啞,從而成功偽裝成了陳爍東。
       結論:第一個晚上,夏雨詩和孔異業(yè)合作殺人,他們先將林菀控制住,再將郭方迷暈后扼死。然后,孔異業(yè)將林菀?guī)У桨凳遥汀暗谄哒摺睆娂榱肆州遥埂暗谄哒摺备腥静《尽W詈螅桩悩I(yè)強迫“第七者”在閣樓上完成性別轉換,使“第七者”產(chǎn)生幻覺摔下陽臺而死,制造了林菀墜樓而死的假象。夏雨詩和孔異業(yè)還完成了一系列現(xiàn)場布置,這里不再贅述。
       第二個晚上的三起案件是夏雨詩獨自一人犯下的。夏雨詩用刀砍死了陳爍東和陳希,將陳爍東尸體扔到海中,并將自己的衣物給林菀換上,用汽油燒死了林菀,偽裝成自己的尸體。最后,夏雨詩服用頭孢藥物,完成了性別轉換,聲音變得嘶啞,從而成功偽裝成了陳爍東。

五、作案動機分析
       整個故事的作案動機有兩層,第一層是夏雨詩和孔異業(yè)謀劃共同犯罪時的作案動機(對應第一個晚上),第二層是夏雨詩個人的作案動機(對應第二個晚上)。
       對于第一層動機,我認為是經(jīng)濟糾紛,即孔異業(yè)欠郭方八萬元錢(很有可能是高利貸),孔異業(yè)不想還錢,所以殺了郭方。此外,我認為孔異業(yè)在第一個晚上并不想殺死林菀,只是因為林菀和夏雨詩住同一間房,阻礙了孔、夏二人的計劃實施,所以只能將林菀控制起來,并利用“第七者”制造了她墜樓而亡的假象。
       對于第二層動機,則是夏雨詩對陳希(即孫梓閻)的復仇計劃。兩年前,孫梓閻殺害了夏登琦,兩年后,夏雨詩用同樣的方式殺害了陳希,完成了復仇。夏雨詩之所以殺害林菀和陳爍東,則是出于現(xiàn)實的考慮:燒死林菀是用來偽造成夏雨詩自己的尸體,殺害陳爍東則是為了冒充陳爍東,逃離小島。
       結論:夏雨詩和孔異業(yè)謀劃共同犯罪時的作案動機是經(jīng)濟糾紛,郭方因此被殺。為了計劃的順利實施,需要先控制住林菀,并利用孔異業(yè)囚禁的“第七者”來偽造林菀死亡的假象。夏雨詩個人的作案動機是殺死陳希,給哥哥夏登琦報仇,她殺死陳碩東和林菀則是為了順利逃離小島。

六、總結
       兩年前,夏雨詩被感染者孫梓閻強奸,感染了病毒。為了給妹妹報仇,夏登琦和妹妹夏雨詩發(fā)生性接觸,主動傳染上了病毒,并服用頭孢藥物變成了女性。孫梓閻在路上看到了女性夏登琦,誤以為是夏雨詩,想要再次強奸,卻遭到了反抗。孫梓閻殺害了夏登琦,為了逃避抓捕,他服用頭孢藥物變成了女性,并故意燙掉了額頭上的疤,從此更名為陳希。
       兩年后,夏雨詩和孔異業(yè)共同策劃了一起謀殺案,原計劃是殺死孔異業(yè)的債主郭方。為了計劃的順利實施,需要先控制住林菀,并利用孔異業(yè)囚禁的“第七者”來偽造林菀死亡的假象。
       在兩人的計劃完成后,夏雨詩進行了自己的復仇計劃,即殺死陳希,給哥哥報仇。為了順利脫身,夏雨詩又燒死了林菀來偽造成自己的尸體,并殺害了陳爍東,從而冒充陳爍東離開了小島。最后,夏雨詩以哥哥夏登琦的身份回家照顧父母。

【第三題《冰火之歌殺人事件》】
一、王桂芳死亡一案分析
       首先確定王桂芳一案的兇手身份。持有王桂芳家大門鑰匙的有4個人:林浩、胡海燕、林曉博、林芝,兇手在4人之中。林曉博和林浩擁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因而可以排除嫌疑。剩余2名嫌疑人:胡海燕和林芝。
       胡海燕雖然有殺害王桂芳的可行性,但她不太可能是兇手,原因是:(1)胡海燕是第二起案件的死者,在優(yōu)先考慮單人作案的前提下,可以排除胡海燕的嫌疑;(2)胡海燕和王桂芳的婆媳關系不錯,并不具備明確的殺人動機。排除胡海燕的嫌疑,可知兇手是林芝。林芝的殺人動機很明確:她無法忍受男尊女卑的生活,想要進行反抗。
       下面分析林芝的作案手法。核心問題是:林芝離開監(jiān)控的時間很短,她是如何將王桂芳的尸體搬運到天鏡湖的?這里先給出結論:利用冰球運輸尸體。
       具體手法如下:(1)案發(fā)當晚22:03,林芝離開監(jiān)控,走出石拱門,用鑰匙打開王桂芳家大門,潛入屋內(nèi)勒死了王桂芳。接著,林芝搬運王桂芳尸體來到廚房,她將尸體裝入氣球中并灌滿水,然后將水球放入冰箱中。(2)22:09,林芝回到監(jiān)控中。(3)22:12,林芝離開監(jiān)控,回到廚房,此時水球已經(jīng)變成冰球。林芝從氣球中取出冰球,然后將冰球從石拱門處推下山坡。冰球在重力作用下沿著坡道一路滾到了天鏡湖,其運動軌跡見下圖。

       作為整個故事最核心的詭計,冰球運尸的詭計在文中有很多地方都做了鋪墊,現(xiàn)歸納如下:
       (1)村中“小路地面從兩邊到中間不斷變低,也就是凹進去的”,這樣的道路很適合用做冰球的軌道。
       (2)林芝事先安排在十字路口處放置了水泥堆,從而防止冰球滾進岔路。
       (3)22:10-22:20,宸少在洗澡時聽到了碰撞聲,這正是冰球和窗外木板碰撞發(fā)生的。后來宸少發(fā)現(xiàn)窗外木板位置移動,也印證了這一點。
       (4)上山公路“是一條直直的緩坡,一邊是峭壁,一邊是護欄”,這樣的道路可以保證冰球順利滾入天鏡湖。
       (5)王桂芳尸體“身體蜷縮”,“死后不久被長時間冰凍”,這與冰球運尸的詭計相符合。
       (6)文章開頭的土豆?jié)L下山坡的情節(jié),以及后來半夏的藥瓶滾下山坡的情節(jié),算是對冰球運尸詭計的暗示。
       結論:王桂芳一案的殺人兇手是林芝,她的殺人動機是無法忍受男尊女卑的生活,想要進行反抗。林芝的作案手法是采用冰球運尸。22:03-22:09,林芝潛入王桂芳房中勒死了她,再將王桂芳的尸體裝入氣球并灌滿水,然后將水球放入冰箱冷凍。22:12-22:23,王桂芳從氣球中取出冰球,再將冰球從石拱門處推下,使冰球按照預定軌跡滾入天鏡湖。

二、林芝失蹤之謎和王桂芳被殺一案分析
       林芝失蹤時不可能走正門(林浩一直看守正門),而其所住房子“庭院里水泥袋消失不見”,“大約有三米多長的石階周圍泥土被往下挖了幾厘米”。由此可以合理推斷,林芝前夫建造房子時故意在庭院里留了密道,而林芝正是通過密道逃之夭夭。密道的入口在庭院的石階處,而消失的水泥是用來封閉密道的。鑒于后來在林浩胡海燕家附近發(fā)現(xiàn)“路上有硬物拖動劃傷土地的痕跡,還有一點零星的小碎渣”,由此可知密道的出口就在林浩胡海燕家附近。
       至于胡海燕之死,我認為是林芝沖動殺人。殺害胡海燕的兇器是自家的刀,可見兇手并沒有殺人的預謀。當時情況可能是:林芝從密道中出來,發(fā)現(xiàn)林浩胡海燕家大門沒關(林浩沒回家,胡海燕給丈夫留了門)。林芝臨時起了殺心,于是偷偷潛入胡海燕家,隨便找了把刀殺害了胡海燕。
       結論:林芝前夫建造房子時故意在庭院里留了密道,案發(fā)當晚林芝在家中放了火,然后從密道撤離,并用水泥封鎖了密道。密道的出口在林浩胡海燕家附近。林芝走出密道時發(fā)現(xiàn)林浩胡海燕家大門沒關,臨時起了殺心,于是偷偷潛入胡海燕家,隨便找了把刀殺害了胡海燕。

三、總結
       林芝無法忍受男尊女卑的生活,想要反抗。第一天晚上,林芝勒死了王桂芳,并用冰球?qū)⑹w運到了天鏡湖。第二天晚上,林芝通過庭院中的密道逃離,在走出密道時發(fā)現(xiàn)林浩胡海燕家大門沒關,臨時起了殺心,于是偷偷潛入胡海燕家,隨便找了把刀殺害了胡海燕。
       最后猜測一下林芝的結局,無非3種可能性:(1)林芝成功逃出村子,從此浪跡天涯;(2)林芝在村子附近被抓捕歸案,接受法律制裁;(3)林芝自感前途無望,跳進天鏡湖自我了斷。我個人認為最后一種結局的可能性最大,雖然這是個悲傷的結局。

【第四題《悔意的過去》】
一、張三冬一案和夏志一案分析
       在夏志尸體口袋中發(fā)現(xiàn)了打印的“遺書”,聲稱夏志殺害張三冬后自殺。暫且不論“遺書”是不是夏志寫的,它的存在本身就可以說明張三冬和夏志的兩起案件是有預謀的(別墅中沒有打印機),并且兩起案件的兇手是同一人。因此,可以把張三冬和夏志兩起案件放在一起分析。
       下面分析張三冬和夏志兩起案件的兇手身份。首先可以確定,兇手不是夏志,理由如下:(1)如果夏志真的計劃要殺害張三冬并上吊自殺,就完全沒必要服用安眠藥;(2)夏志不具備殺害張三冬的明顯動機。
       排除夏志的嫌疑后,真兇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他就是蔡森。蔡森是兇手的理由主要有兩點:(1)蔡森具有強烈的作案動機,他殺死張三冬是為了擺脫張三冬的控制,殺死夏志則是出于嫉妒心理,以及為了把夏志當替罪羊;(2)蔡森房中有一把有水的折疊傘,這是他制造“泥地密室”的工具(后面會詳細分析)。
       在確定蔡森是殺害張三冬和夏志的兇手的前提下,下面分析他的作案手法。蔡森殺害張三冬的手法很簡單:他以請教問題為借口進入張三冬房間,用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殺害了張。然后,蔡森通過露天陽臺來到夏志房間,確認夏志已經(jīng)服用安眠藥睡著了,便開始了殺害夏志的計劃。偽造夏志上吊的現(xiàn)場并沒有難度,關鍵是如何制造“泥地密室”。
       下面分析“泥地密室”的制造方法。“泥地密室”和“雪密室”有相似之處,都是容易留下腳印的場地(泥地和雪地),但也有所不同,主要在兩點:(1)雪地的形成一般只能依靠自然降雪,如果人為制造積雪的話很容易露出破綻,而泥地卻相對容易制造,只要在干硬的土地上澆水即可;(2)雪地上留下的腳印很容易被后續(xù)的降雪給覆蓋,進而推斷出腳印留下的時間,而泥地上的腳印一旦留下,即使經(jīng)歷較長時間的降雨仍能保存完好,因此無法推斷腳印留下的時間。
       蔡森正是利用了“泥地密室”的上述特點,在下雨之前制造出了密室。首先,蔡森以折疊傘為容器,從小河中取水,澆到干硬的土地上,制造出了一條“泥地通道”。接著,蔡森換上夏志的運動鞋,在“泥地通道”上留下一排腳印。最后,蔡森制造了夏志上吊的現(xiàn)場,這里不再贅述。這一切都是在下雨前完成的,只需要注意別在“泥地通道”上留下其他腳印即可。至于所謂“遺書”上面的夏志簽名,自然是蔡森偽造的。
       順帶一提的是,本案中的“泥地密室”詭計很可能借鑒了推理向綜藝節(jié)目《明星大偵探》第四季09期《家有兒女》一案,且相似度很高。如果看過這期節(jié)目,應該能很容易破解“泥地密室”的詭計。
       結論:殺死張三冬和夏志的兇手是蔡森,蔡森殺死張三冬是為了擺脫張三冬的控制,殺死夏志則是出于嫉妒心理,以及為了把夏志當替罪羊。案發(fā)當晚,蔡森以請教問題為借口進入張三冬房間,用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殺害了張。然后,蔡森通過露天陽臺來到夏志房間,確認夏志已經(jīng)服用安眠藥睡著了,便開始了殺害夏志的計劃。趁著天還沒下雨,蔡森先以折疊傘為容器,從小河中取水,澆到干硬的土地上,制造出了一條“泥地通道”。接著,蔡森換上夏志的運動鞋,在“泥地通道”上留下一排腳印。最后,蔡森制造了夏志上吊的現(xiàn)場,這里不再贅述。

二、蔡森被殺一案分析
       首先分析蔡森一案的作案手法。蔡森死亡時,其他人都有不在場證明,可見兇手是采用了一種延時裝置來使蔡森落入水中。結合小橋欄桿上的磨損,可以推測出延時裝置如下圖所示(視線平行于小橋通行方向)。

       具體作案手法如下:首先,兇手在娛樂室中擊暈蔡森(后來驗尸時,這一處傷痕被其他傷痕所掩蓋)。然后,兇手將昏迷的蔡森帶到小橋上,并制作了延時裝置。蔡森被傾斜著卡在橋欄桿縫隙中,處于即將落水的臨界狀態(tài)。延時裝置的關鍵道具是雨傘,雨傘被掛在蔡森的衣領標簽上,像一只碗一樣接著雨水。隨著雨水越積越多,傘的重量不斷增大,最后帶動蔡森落入水中。此時兇手已經(jīng)回到別墅,便擁有了不在場證明。經(jīng)過受力分析可知,采用這個延時裝置會在小橋欄桿上產(chǎn)生不同程度的磨損,和警方的勘驗結果一致。順帶一提的是,在這個故事中,警方并未在河中發(fā)現(xiàn)雨傘,但即使發(fā)現(xiàn)了,也可以解釋成是蔡森攜帶的雨傘,不會引起懷疑。
       在已知作案手法的前提下,可以很容易地鎖定蔡森一案的兇手,他就是黃楊倫。文中有很多線索都指向黃楊倫,現(xiàn)歸納如下:
       (1)發(fā)現(xiàn)張三冬和夏志死亡后,黃楊倫提議眾人回各自房間收拾行李,從而為他單獨作案提供時機。
       (2)楊慧下樓吃東西時,看到黃楊倫濕漉漉地從外面回來。黃楊倫自稱是“出去走一走”,行為十分可疑,很可能是去布置了延時裝置。
       (3)在蔡森一案中,兇手要想擁有不在場證明,就一定要讓眾人看到蔡森從河中漂過的場景,而這一場景轉瞬即逝,很容易就會錯過。提醒眾人注意到河中蔡森的人,正是黃楊倫。
       (4)警方調(diào)查時發(fā)現(xiàn)只有黃楊倫沒有雨傘,他自稱是忘帶了,但很可能是用來制作延時裝置了。
       (5)放映室中只找到了蔡森的煙頭,可見兇手是不抽煙的人,而黃楊倫不抽煙。但這只能當做間接線索,畢竟吳思彤可能也不抽煙。
       下面分析一下黃楊倫殺害蔡森的動機。文中關于黃楊倫殺人動機的線索很少,倒是在第一題《醫(yī)數(shù)》中提到了一名姓黃的女學生自殺事件。姑且就猜測這名黃姓女生是黃楊倫的姐姐,她自殺是因為張三冬的性騷擾,張三冬因為自殺事件停了職,而蔡森也牽涉其中。張三冬已死,黃楊倫殺了蔡森替姐姐報仇。
       順帶一提的是,本案中的延時裝置很可能是借鑒了騰騰馬的小說《烏鴉社》中的第一起案件。在小說中,兇手把雨傘掛在受害者身上,雨傘接了雨水后變重,帶動受害者從天臺墜落,偽造了跳樓自殺的假象。
       結論:殺害蔡森的兇手是黃楊倫,殺人動機可能是給姐姐報仇。黃楊倫先在放映室中擊暈蔡森,再將蔡森帶到小橋上,用雨傘制作了延時裝置。最后,黃楊倫回到別墅,提醒眾人目睹了蔡森從河中漂過的場景。

三、總結
       這個故事中有兩名兇手:蔡森殺了張三冬和夏志,黃楊倫殺了蔡森。
       殺死張三冬和夏志的兇手是蔡森,蔡森殺死張三冬是為了擺脫張三冬的控制,殺死夏志則是出于嫉妒心理,以及為了把夏志當替罪羊。案發(fā)當晚,蔡森以請教問題為借口進入張三冬房間,用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殺害了張。然后,蔡森通過露天陽臺來到夏志房間,確認夏志已經(jīng)服用安眠藥睡著了,便開始了殺害夏志的計劃。趁著天還沒下雨,蔡森先以折疊傘為容器,從小河中取水,澆到干硬的土地上,制造出了一條“泥地通道”。接著,蔡森換上夏志的運動鞋,在“泥地通道”上留下一排腳印。最后,蔡森制造了夏志上吊的現(xiàn)場,這里不再贅述。
       殺害蔡森的兇手是黃楊倫,殺人動機可能是給姐姐報仇。黃楊倫先在放映室中擊暈蔡森,再將蔡森帶到小橋上,用雨傘制作了延時裝置。最后,黃楊倫回到別墅,提醒眾人目睹了蔡森從河中漂過的場景。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2-7 14:49:03
《醫(yī)數(shù)》分析

1.結論:袁望春是兇手。最終目的是除掉易暮秋并誤導警方調(diào)查方向。
2.三起案子應該是同一兇手所為,或者存在模仿犯。
3.呂義浩是第一起案子,通過警方調(diào)查和張月娥的證言得知,在8月3日晚上到8月4日清晨呂義浩被宣布死亡,除醫(yī)務人員外沒有其他人進出病房。且根據(jù)兩位護士證言,針孔并非死者家屬故意陷害醫(yī)院。因此,存在兩種可能性:第一,呂義浩是自然死亡,針孔是意外導致;第二,呂義浩是被人謀殺,兇手就是同病房病友及其家屬,或者醫(yī)務人員。但上述人員均沒有殺人動機。此外,尸檢結果表明,死者體內(nèi)未發(fā)現(xiàn)任何可疑物質(zhì),而且死者發(fā)病時的征兆并沒有引起急救醫(yī)生的懷疑,因此可以判定死者是自然死亡。
4.易暮秋是第二起案子。死于氰化物中毒,確定是死于他殺。死亡時間是凌晨1點到2點,身上穿著睡衣。現(xiàn)場沒有闖入和打斗痕跡。房門鑰匙就在床頭柜上。因此可以判斷是熟人作案。此外,根據(jù)警方調(diào)查,死者曾說自己有喜歡的人,且案發(fā)現(xiàn)場有空的避孕藥盒子,此外死者并未與人產(chǎn)生經(jīng)濟糾紛或結仇,結合案發(fā)時間及死者穿著,有可能作案者與死者是情侶關系。尸體右肩后方發(fā)現(xiàn)針孔,兇手應該是右撇子。
5.張月娥是第三起案子。兇手左手持針管,但褲子右邊口袋裝著手機和鑰匙等物。懷疑兇手本身是右撇子,但是為了掩蓋,故意用左手行兇。且行兇之地照明設施較為充足,且常有人來往,行兇風險極大,兇手為何要在此處行兇,且針對同樣和第三院神經(jīng)內(nèi)科有關系的張月娥?另據(jù)張月娥的證詞,兇手的右手“好像沒那么大力的感覺,好幾次都被她掙脫了”。假如兇手行兇的目的是為了掩飾自己的真實身份,因此故意使用左手再次行兇,并且故意選擇在高風險地區(qū),選擇對同樣與第三院神經(jīng)內(nèi)科有關的張月娥行兇,并有意造成行兇失敗的結果,為得就是以張月娥的證詞來誤導警方相信兇手是左撇子。
6.無論這三起案子是一個兇手連續(xù)作案,還是存在模仿犯,都必然知悉呂義浩案的相關細節(jié),又因為第三案的緣故,可以排除張月娥母女的嫌疑。因此,兇手必定在醫(yī)護人員當中。
7.基于對易暮秋案的分析,同樣可以將神經(jīng)內(nèi)科的同事作為懷疑對象。綜合起來看,袁望春嫌疑最大。
8.袁望春嫌疑分析:第一,和易暮秋來往密切;第二,慣用手是右手;第三,是神經(jīng)內(nèi)科主治醫(yī)師,同時和三位受害人關系密切;第四,具有醫(yī)學背景;第五,清楚知道呂義浩案的細節(jié)。
9.動機分析:袁望春可能和一個月前的7·13醫(yī)療事故有關系,甚至可能是實際責任人。易暮秋可能是知情人。但是由于情感或利益考量,易暮秋決定幫助袁望春隱瞞真相。后來,袁望春和院長女兒談起了戀愛,易暮秋就成為阻礙其飛黃騰達的障礙,袁望春因此起了殺心。呂義浩的死亡給了袁望春靈感,他采用《ABC謀殺案》中的計劃,以其他兩件案子掩蓋他對易暮秋的謀殺計劃。
10.為什么說呂義浩是自然死亡?第一,如果呂義浩是被人通過注射的方式殺死,且尸檢無法發(fā)現(xiàn),為何兇手不在第二起案子中繼續(xù)使用這種毒物?第二,兇手殺死呂義浩的動機又是什么?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2-7 16:06:51 | 2021-2-10 11:14編輯
第一題
兇手是袁春望
讓我們逐個來分析文中說易暮秋的社會關系很簡單,是沒有戀人的,在兩位警員詢問袁春望時,發(fā)現(xiàn)他很頻繁的和易暮秋經(jīng)常打電話,如果單是兩個同事之間經(jīng)常通電話,已經(jīng)很不正常了,而且還是男女雙方,還有在與呂老頭子的兒子找醫(yī)院,易暮秋可以不加思索的為袁春望辯護,作為一名醫(yī)生可以隨便說出有人可能用針打消炎藥,這種話是很不嚴謹?shù)模粦撌且幻t(yī)生所為,所以證明了他們兩個的關系也不一般 這就說明了他們兩個關系曖昧,很可能是一對戀人,但是戀情沒有公布,并且在兩位警員詢問他時,他說他與院長的女兒是戀人關系,那么他就有很一個動機去殺死一抹秋,就是他不想讓一抹秋報出他們的關系,讓別人說閑話,影響自己升遷,文中多次提到袁春望這個人非常愛慕虛,從他回答趙陽和他是老鄉(xiāng)問題時他回答說我是上大學的時候離開鎮(zhèn)子都好多年沒回去了,一個人再怎么出息也不可能不回自己的家鄉(xiāng),不看看自己的家鄉(xiāng),這就佐證了袁春旺其實是一個非常愛慕虛榮的鳳凰男,所以他才要去殺易暮秋。從實習醫(yī)生告白被拒絕和易醫(yī)生的回答,還有易暮秋垃圾桶里下的避孕藥說明兩人很可能已經(jīng)發(fā)生過關系,在最近那通電話里,可能易暮秋發(fā)現(xiàn)了他與院長女兒的關系,質(zhì)問他使他非常不安,所以有了進一步行動。
既然他有了動機,他也一定要有完整的方案,他首先在搶救時用針管扎了一下呂老爺子的后肩胛骨,這只是為后文他栽贓做鋪墊,然后他再找到一抹秋,說跟他談一談最近發(fā)生的事和以后和她的關系,趁機進入她的房子,并殺死她在她家中,這一切做完后便是他精心準備的栽贓事件,因為張月娥透露在4年前,西紅大學發(fā)生過一起學姐自殺案,是他和一名姓夏的學長發(fā)現(xiàn)了學姐的尸體,所以易木秋,想利用張月娥和夏志,曾經(jīng)發(fā)現(xiàn)學姐設計這件事情做文章,在他們在易暮秋家聚會時他正好發(fā)現(xiàn)夏志正巧住在易暮秋家的樓下,并且進入到易暮秋的家中,留下了鞋印,他便在一個有人走動的巷子里,假裝刺殺張月娥,因為他觀察到夏志左撇子,所以他也假裝是左撇子,在這里為什么我確定不是夏志去刺殺張月娥有三點,第1夏至沒有任何動機去刺殺張月娥,第二他的右褲兜里竟然放著車鑰匙,還有一串鑰匙,那么說明他是一個正常工作的人,或者是已經(jīng)很有錢的人了,能買得起車,但是夏志是一個無業(yè)中年人,一天天宅在家里,根本沒有用車的需要,并且如果是一個左撇子,應該把自己的鑰匙和車鑰匙放在自己的左手口袋里,這就證明這人應該不是夏志,畢竟人也不能傻到在一個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刺殺人,讓大家誤以為夏至和張月娥在4年前發(fā)現(xiàn)了什么,夏志要報復這些人。所以我們也能推斷出在他沒有救活呂義濱之后抽煙想起他父親的話,是他父親給了他什么忠告,和他自己的心理想法,他的父親告訴他一個人不要忘本,正正經(jīng)經(jīng)光明正大的做人,他的父親可謂是非常了解他,但是他為了自己的前途為了自己能夠活得更好,活得更光鮮亮麗,準備去謀劃一起殺人事件,他的內(nèi)心當時可能很復雜,既有自己的想法,又有父親對自己的忠告,兩個想法相糾纏 ,但是他還是選擇了前者那個不能回頭的路。
整個事件的經(jīng)過大概就是這樣,但是我還搞不懂一些東西,這些事件與一個月前發(fā)生的醫(yī)療事故什么關系?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2-7 16:59:49
案件四

殺人真兇:
簡短總結,按順序,先殺死張的是夏志,而后黃楊倫殺死夏并偽裝自殺,后因蔡的手機中拍照夏死亡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黃的證據(jù)被黃滅口。
?
過程復原:
起因:通觀全文,結合聚會發(fā)起者的身份和很多細節(jié)都暗示(如蔡勸曹“別跟著他,不然將來有你吃虧的時候”,“被狼惦記的小白兔”,張曾停職,張、蔡、夏等都是單身,入選男生黃、夏等都為長相俊俏的男生,及夏始終躲閃示好的楊慧等),導師張三冬為一個“男女通吃”的淫魔老師,就是通過發(fā)起這種科研項目、線下聚會等發(fā)展同好。
?
1:夏志因長期受張的性侵,造成心理疾病,最終這次集中爆發(fā),在當晚張將其叫到臥室再準備行事時,提前從廚房拿了刀將張其捅死。
?
2:夏殺張后神情恍惚,回臥室后喝安眠藥睡去,但其殺人過程被同一層的黃看到,黃家庭貧困(可能已經(jīng)有重大經(jīng)濟問題),本打算指望參加張的科研項目一路撈錢,結果發(fā)現(xiàn)張被夏殺死斷了他的財路,于是起殺心,趁著夏熟睡將其勒死,換上夏的運動鞋背著他到屋外樹處偽裝成上吊(這個時間差也正好趕上3點-6點的暴雨造成夏衣服濕透),而后脫下鞋給夏穿回、光腳回屋(警察統(tǒng)計25號用水量和24號持平不合理,因第二天沒有做飯,推測有人用水大量沖洗,這里推測是黃洗腳等清洗痕跡)。另,因有從夏借書的經(jīng)歷,估計里面會有夏的筆記,黃模仿遺書也說得通。
?
3:蔡被殺主要是滅口,因其在夏死亡現(xiàn)場拍照時無意拍到夏的運動鞋內(nèi)襪子也是濕透的,這一現(xiàn)象不合理(肯定是光腳被人背到樹上),而如果警察發(fā)現(xiàn)沿著這一線索查看誰的褲腿臟或有用水痕跡等就會發(fā)現(xiàn)兇手。
?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2-7 17:47:05
第一題《醫(yī)數(shù)》答案分析:
1. 結果分析:夜襲張月娥的兇手是夏志(瘦高男子),殺害易暮秋的兇手也是夏志;而呂義浩確實是自然死亡,脖子上的針孔為醫(yī)院內(nèi)部工作人員所致。
2. 過程分析:夏志以朋友聚會的名義進入易暮秋房間并在其飲酒過程中伺機下毒。
3. 殺人動機:一個月前因醫(yī)院護士誤操作的行為導致20歲少女白玲死亡,白玲為夏志女朋友,故夏志懷恨在心,想要報復醫(yī)院及相關人員,所以才搬到了易暮秋的樓下伺機下手。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2-7 18:02:36
兇手:袁望春
原因:①攻擊張月娥的人是左撇子,但黑衣人放東西確是放在右邊的口袋,可能為模仿作案
②根據(jù)他人描述易是一個單身女性,但家里卻有避孕藥,可能有情人。
③放雜物柜的鑰匙不見,很可能為熟人作案。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2-7 18:03:00 | 2021-2-21 16:01編輯
1、醫(yī)數(shù)
2、辜者
夏雨詩喜歡夏登琦,夏登琦雖然顧及倆人為親兄妹,卻敗給了對妹妹的喜愛上,倆人確定了關系。
一天,夏雨詩在路上走時被小混混攔住,然后被強奸了,由于小混混已經(jīng)感染了猴王病毒,所以夏雨詩也感染上了病毒。回到家后的夏雨詩失魂落魄,夏登琦貼心抱住夏雨詩安慰,卻被推開。后來,在夏登琦的追問下,夏雨詩說出了事實經(jīng)過,夏登琦心疼不已,為了讓妹妹安心和自己在一起,夏登琦和夏雨詩相互溫存了。然后由于感染病毒后的發(fā)熱癥狀,夏登琦吃了頭孢類藥物,改變了性別。夏雨詩知道后也并不在意夏登琦的性別,倆人關系更好了。結果被爸媽發(fā)現(xiàn)了倆人的關系,發(fā)生激烈爭吵,倆人搬出來住了。
后來沒有想到,在一次路過小巷子的時候,夏登琦也被同一個小混混迫害了,在強烈反抗下,小混混砍死了夏登琦。小混混孫梓閻在看見自己的新聞后,服用了頭孢類藥,改名換性,以陳希的身份活了下去。夏雨詩看到新聞后,一下子認出來那是夏登琦,想要為哥哥報仇。
林菀和孔異業(yè)有曖昧關系,但由于林菀和郭方糾纏不清,于是孔異業(yè)打算終止關系,并開始搭訕夏雨詩。在郭方又一次威脅后,林菀為了徹底斷開和郭方的關系,打算在晚上迷暈郭方,把威脅自己的東西全部拿走,把放有安眠藥的水,給郭方后林菀下樓,5點半的時候孔異業(yè)去找郭方打算說錢的事情,看到自己曾經(jīng)送給林菀的杯子,郭方出言挑釁,于是和郭方約架頂樓(也就是5點45的巨響),發(fā)現(xiàn)郭方異樣,就假意假意停戰(zhàn),回房間,然后趁其不備掐死了郭方,并6點半接到短信后,9點多時就再一次上樓,開始找東西。夏雨詩給孔異業(yè)喝了帶安眠藥的水。
孔異業(yè)答應夏雨詩的一件事是帶朋友一起來小島探險。
夏雨詩出去在老頭子的院子里發(fā)現(xiàn)了地窖,拿了刀和汽油,和一具死尸假扮自己,然后弄亂房間并砍死了陳希,吃了自己身邊的感冒藥(含頭孢類)然后性別轉換,在陳爍東準備離開時,趁亂砍死了他,然后假扮陳爍東和其他人一起離開小島。最后夏雨詩以夏登琦的身份陪著父母了。
3、冰與火之歌
林芝殺了王桂芳,引子是飯桌上的排擠,在婚禮前一天吃完飯后,林芝和林曉博把王桂芳送回房子里,在送之前拿走了備用的氫氣球,送完萬桂芳林芝和林曉博一起離開,然后帶著氫氣球回到王桂芳處,捂住了王桂芳的嘴然后用氫氣球勒死了王桂芳,由于驚嚇過度,王桂芳失禁了,這就是床上的屎尿來源,然后為了減小體積,把王桂芳的衣服扒了,塞進氫氣球里面,由于彈性,氫氣球把王桂芳的尸體盡可能的縮成了一團,由于王桂芳60多斤,因此林芝完全有能力把她帶著進入廚房的冰柜里面,時間也完全充足,在6點到6點40的四十分鐘內(nèi)完成。回到覽山園。
然后22:12~22:23,把凍成一團的王桂芳,拖進了宸少屋子旁的空屋子(原先讓林芝搬去的小屋子)里,因為房屋之間的間隔較小,搬運過程中撞到了到了衛(wèi)生間外的木板,因此有一聲動靜和木板往左移動。
林芝頭頂?shù)拿坊ㄕf明她從梅林那里走過,把尸體運出廚房,是從梅林那里走的。
火是林芝自己放的,本著自己打算離開這里,不想讓別人得到這個房子的想法,燒了。條件充足,因為有基本生活用品,用食用油引火。
林芝把院子里靠墻的三袋水泥豎著堆起來,翻墻逃了出來。(庭院里水泥袋消失不見,地面雖因為滅火經(jīng)過了大量水的沖刷,但能觀察到少許水泥。奇怪的一點是,大約有三米多長的石階周圍泥土被往下挖了幾厘米。)
林浩胡海燕家附近路上有硬物拖動劃傷土地的痕跡,還有一點零星的小碎渣。這是林芝去殺胡海燕的時候留下來嫁禍的痕跡。
林芝還沒有離開村子,躲在了山林子里。
4、悔過
殺死張三冬的是黃楊倫
動機是張三冬對他姐姐動手動腳了,然后導致人自殺了,夏至也因此自閉,接受心理治療(聯(lián)想第一題了hai)。
黃楊倫用找張三冬問問題,探討數(shù)學的理由進了張三冬的屋子,然后殺了張三冬。陽臺是連通的,殺完人后,他去了夏至的房間,打算從這里回房間,順便告訴夏至他姐姐的仇報了,水果刀在廚房可以獲得。
夏至是蔡森殺的
眾人進入房間的時候,落地窗打開;黃楊倫殺完人后從夏至的房間回自己房間,那個時候是沒有下雨的,所以夏至讓黃楊倫進來的之后沒有放下陽臺的遮陽擋板。按照楊慧的話,夏至在群里基本有@必回,所以夏至對安眠藥有耐藥性了,因此如果下暴雨,夏至會醒,會把落地窗關起來至少,因此夏至是凌晨3點前就不在自己房間了。因此如果是自殺,地上就不會有腳印了。
蔡森說服曹瑋不要當張三冬的學生,他自己想要名利雙收,因此原定項目負責人夏至就成了唯一的阻礙。
他自己呆在娛樂室糾結,娛樂室沒人去,煙蒂是證據(jù),表明行動前的糾結和復雜心理。然后去敲了夏至的門,夏至一開門,他把人帶到娛樂室,就直接用麻繩勒死了。然后帶著自己的傘,把夏至運出去,打算借大雨偽造自殺現(xiàn)場。
在沒有下雨的時候,蔡森就把把一切工具還有傘和人都安排好了,等下了雨,再穿著鞋打著傘倒退走回別墅。蔡森的傘是濕的。蔡森和夏至當初應該都收到了鞋子的禮物,比起他念張三冬的關心而穿鞋次數(shù)多,蔡森這個家庭條件不好的,穿的次數(shù)會更多,因此都會有嚴重磨損,現(xiàn)場鞋印由于暴雨也不是那么清晰了,因此相同的鞋,雖然由于磨損樣子不同,但是應該差別不大。
用水量不大,說明沒有人洗澡?
蔡森是黃楊倫殺的
動機是發(fā)現(xiàn),是蔡森殺死了夏至。因為黃楊倫的房間和楊慧在一個方位,都可以看到那棵樹。而黃楊倫殺了人難以入眠,看看外面也是沒毛病的。
黃楊倫是夏至女朋友的弟弟,和夏至也有私交。因為在一個微信群也知道蔡森不會游泳,而在早上發(fā)現(xiàn)蔡森不會爬樹。不會爬樹,要么平衡不好,要么四肢不協(xié)調(diào)運動細胞不發(fā)達。蔡森在所有人都上樓之后,被黃楊倫找到,聊一聊夏至的事情,然后把蔡森帶到小橋那邊,自己先腳踩在最下面的欄桿上,然后手握著最上面那個欄桿,然后引誘蔡森試一試,蔡森試的時候,就推一把,猛然被推下去,但是手還握著最上面那個欄桿沒撒手。于是黃楊倫就回去了,然后就出現(xiàn)延時的蔡森落水了。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2-7 20:15:29
《醫(yī)數(shù)》:
兇手:關于兇手我認為是夏志;
動機:動機的話應該是7月13日那一場治療失誤,而導致的白靈玲死亡,白玲應該是夏志的女友,所以為了復仇,才想去殺神經(jīng)內(nèi)科的人;
分析:張月娥說他認為兇手應該是一個左撇子因為右手沒有力氣,如果這一點是正確的話那么嫌疑最大的應該是夏志,因為前面曾說過小只的左手有黑色墨水的印記,那個印記應該是他寫字時留下的,而留下印記的一般都是持筆的手,換行寫字的時候,手會壓到前文墨跡還沒干的字,所以會留下印記,這里是左手留下的印記,所以說明他是用左手寫的字,因此可以得出他是左撇子的結論;然后就是關于他描述的歹徒的身材,說是瘦高瘦高的男子,這一點也與全文對夏志的描寫相符合,所以就更加深了我對夏志的懷疑;再接著就是易暮春,當時的作案現(xiàn)場并沒有任何打斗的痕跡,也沒有對門鎖有破壞,因此應該是她主動讓兇手進屋的,夏志曾經(jīng)見過易暮春一面,而她暗戀的人應該就是夏志,所以才會邀請他進屋,然后夏志就借此機會殺了她。最后是呂義浩,我是猜測他應該并沒有被注射入氫化物,而是受到驚嚇后導致腦出血而死的,大概是他當時感覺到有動靜兒醒了過來,發(fā)現(xiàn)兇手正準備向他注射氫化物,而兇手發(fā)現(xiàn)他醒來了,于是便跑了,接著他就腦出血,因動靜太大又驚醒了一旁的鄰居,接著鄰居就給護士站打了電話,而那個時候呂義浩已經(jīng)腦出血死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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