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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15-8-7 19:57:39
本題截題時間:2015-08-09 20:00 屆時將放出第三題答案。2015-08-10 20:00 將放出第四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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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5-8-7 19:59:3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6:56 編輯
他殺,兇手高喆
案件分析
1.蠟跡
文中提到,車內副駕駛座內側有蠟跡,可以知道兩點:一是因為蠟跡出現在車內隱蔽的地方,所以其他大部的蠟跡被清理掉了;二是,蠟跡推測點了蠟燭,加速了車內氧氣的消耗,加速了死者的死亡速度,使原本不一定可能的死亡方式變得可能。
2.他殺or自殺
假設死者自殺,那么其中的蠟跡應該不是死亡時點蠟燭造成,是之前就有,如果是有人故意破壞,也沒有必要,但是不點蠟燭不一定會死,所以要自殺不會選這種方法。故推測是他殺。蠟點是后來有人處理后留下的痕跡。
3.兇手確認
從文中的種種描述,無論是小區監控,還是其他人都有不在場證明,可以知道,能夠實施犯罪的就是高喆。
4.動機
高喆認為,母上把自己變成了扶她,然后高喆突然不想做扶她了→_→

還原
高喆回家后將已經吃了安眠藥的母親拖到車內(雖然身材瘦小,但是內心堅強),然后再車內點蠟燭,并制造密閉空間。第二天早上清理蠟燭,然后報警,說母上死了。

其他細節
1.小蘭就是死者,1981被壞叔叔qj了,然后導致吳某和其洞房花燭時發現不是處女,導致吳與死者離婚。
2.高喆變成扶她,應該是小蘭的惡趣味。
3.就這樣吧,實在沒時間,不要打我,跑....
匿名
| 發表于 2015-8-7 20:01:53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8:19 編輯
首先,死者是被他殺
兇手:高喆
手法:在夜里23點~24點,趁于蘭方深度睡眠時,將其通過家里的車庫門,送進車中,并點燃一根蠟燭消耗氧氣,在凌晨1點~3點,于蘭方窒息死亡。
動機:死者于蘭方長期給兇手高喆服用雌性激素,使其喪失了做男人的尊嚴,怨恨之下,殺死于蘭方。

具體說明:于蘭方在幼時被其叔叔猥褻強奸,這在她幼小的心領里留下了深深的陰影,這也間接導致了她的第一段與吳昊的感情的破裂。在此后,她嫁入高家,對其之子,高喆關心備至,一方面是使對方對于后媽改變看法,另一方面則是避免自己的親身女兒留下類似自己小時候的陰影。這在初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后來伴隨高喆進入青春期,于蘭方不得不加強監管,使高喆與吳敏敏遠離并使吳敏敏住進寄宿學校,并且采取了一種極端的作法,讓高喆服用雌性激素,避免其出現男性特征。可是,在高喆長期社會交往過程中,他發現了這個問題,怨恨之極,使其喪失了做男人的尊嚴。最終,他策劃了這起謀殺案,利用親戚家小孩搞混藥品的契機,并使用蠟燭改變案發時間,使自己洗清嫌疑,導致于蘭方窒息死亡。


PS:作為一個高中生,對于這一題的題目非常欣賞,當中的“女”字,既代表了她對吳敏敏的病態關心,也代表了她對高喆的丑惡行為,具有象征意義,非常有技術含量。
匿名
| 發表于 2015-8-7 20:06:4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8 16:47 編輯
       他殺,兇手是高喆。手法是在車內燃燒蠟燭,加速消耗車內的氧氣,當車內氧氣消耗殆盡時,其實只剩下二氧化碳,因此可以加速死者窒息死亡,車庫鑰匙在按下來的時候,車庫門是緩慢降落的,因此有時間把車庫鑰匙扔進車里,鎖車門,再跑出車庫。動機,當然是高喆心理變態,有扭曲的戀母情結,而死者于蘭方顯然早就注意到兇手的變態心理,而于蘭方回想起自己小時候被大人猥褻,愈發對這個兒子忌憚并且厭惡,開始有侮辱高喆的行為,高喆害怕自己的變態行徑被人發現,逼迫繼母不成,只得痛下殺手!

推理過程:

1.“一個成年人在車內窒息死亡理論上至少需要8個小時,而死亡時間推斷在19號凌晨的1點到3點之間,因此于蘭方進入車內的時間就被限定為17點到19點之間”,按照法醫的推斷,高喆當然沒有作案時間,這是理論上的(其則不然)。
2.實際上,高喆用了自己的小聰明,將不可能變成了可能!高喆22點才下晚自習坐公車需要1個小時,而“小區門口的監控也證實高喆是在23點左右進入小區”,所以看起來高喆確實是沒有作案的時間。當然,高喆在回來后,其實于蘭方已經服下安眠藥睡著了(即使沒有服下安眠藥,高喆也會想方設法讓于蘭方服下安眠藥,而且還會加大點劑量,避免其突然醒來),于是高喆實行自己的殺人大計!
3.高喆從高中化學學來了蠟燭燃燒后會生成二氧化碳和水,當然不完全燃燒還會產生一氧化碳。最重要的是,蠟燭燃燒必須需要氧氣,假如蠟燭能消耗掉氧氣,就自然能加速車里的人死亡,這就是誤導法醫的致命難題,如果不是在車里隱蔽的角落發現蠟燭的話……
4.所以作案手法就是用蠟燭在車里燃燒,加速氧氣的消耗,最終導致死者窒息而亡,這就將死者進入車里的時間大大的推遲了,肯定是半夜之后才被抱進了車里,由于死者吃了安眠藥,不可能輕易醒來,隨著蠟燭的燃燒,車里空氣里的氧氣逐漸減少,二氧化碳逐漸增多,讓死者窒息。車庫鑰匙在按下來的時候,車庫門是緩慢降落的,因此有時間把車庫鑰匙扔進車里,鎖車門,再跑出車庫!由于高喆比較瘦小,在車庫門沒關閉之前,他可以鉆出去。或者可以從一樓的雜貨間的小門進出,這樣不會有時間緊迫感。至于車里的指紋,當然有家里人的指紋都不奇怪,也就不需要多此一舉的擦拭掉,如果兇手是外人,那么必然是戴手套,或是事后才擦拭指紋。
5.這就是所謂高喆不在場證明的破解。證據當然是車里的蠟:“鑒定科的同事已經做好了那個白色物體的鑒定,確定是蠟。”這樣高喆的不在場證明其實就不存在了。
6.吳敏敏周末才能回家,可以排除作案嫌疑;高鴻飛在北京分公司,有同事作證,機票也可以調查出來,所以可以排除他;吳昊從剛開始被追問,他表面看起來還不知道死者已死,應該不是裝的,尤其是他還經常能向于蘭方借錢,他不可能殺掉自己的經濟來源,而且他沒有車庫的鑰匙,作案的可能非常的小。雖然沙縣老板的證詞對吳昊的幫助并不大,但是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來說,吳昊頭腦不足,也不會突然想到殺自己的經濟靠山,更加不會那么機智的使用這種方法,他要殺人多數也只能是沖動殺人。
7.于蘭方8年前就開始購買藥品,其中也包括“女性補充雌激素”,這些可能對高喆就有了影響。高喆從小沒有母親,因此對母親的渴望是極度的,而且于蘭方對他十分的好,他是既感恩,有渴望,因此產生了比較變態的戀母情結,甚至可能有猥褻,偷窺等行徑,特別是在于蘭方吃安眠藥后,沒有知覺的情況下,沒準干出過什么違背倫理的事情。
8.于蘭方對他應該是越來越反感,并且發現了他的秘密,可能對高喆斥責,甚至侮辱。這與于蘭方小時候的遭遇有關,她小時候應該是被猥褻過,甚至丟失了貞操。證據有吳昊關于結婚時知道“于蘭方不是處女”的言辭,還有于蘭方對女兒小時候騎在哥哥肩膀上的反應!這些都反映出于蘭方心理也是有一個解不開的結的,她害怕女兒會步自己的后塵,她看著高喆一天天的變化,猥瑣不堪,她自己心里也一定是擔心了。
9.高喆是被人發現了自己的內心世界,特別是文中提到女性內褲的問題,于蘭方是專職家庭主婦,肯定這些都瞞不過她。高喆即使自己洗衣服,也遲早被于蘭方發現。出于自卑又自尊的極度矛盾的心理,高喆是害怕那污穢的內心世界被曝光的,當然于蘭方可能已經開始對他進行嚴厲的教育了,甚至開始對其不堪的行徑予以蔑視和侮辱,對于高喆這種人格是肯定產生反效果,他出離的憤怒和羞愧,也是這起案件重要的動機。他想要殺掉知道他秘密的人,他極度的苦惱和卑劣,所以他的殺意早已集結!
10.其實動機是十分復雜的(上述的恐怕還只是冰山一角,當然已經足夠惡心變態),但是一切都源于那種深不見底的自卑,矛盾的激化則是直接原因。此案的人性在我們的眼前呈現的是無以復加的丑陋,無法可想,只希望每個人都能控制好自己的心魔。
匿名
| 發表于 2015-8-7 20:06:57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8:49 編輯
紅字原文引用。
黑字您看著辦。
兇手推理:
嫌疑人:于蘭方、高鴻飛、高喆、吳敏敏、吳昊。
根據蠟的證物發現,推測兇手點燃準備好的蠟燭,蠟燭燃燒產生二氧化碳和水蒸氣(方程式:2C22H46+67O2=44CO2+46H2O,2C28H58+85O2=56CO2+58H2O),快速消耗封閉車內的氧氣,從而起到加快死亡的作用,為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
所以死者死亡時間實際并不需要八小時,大概一到三個小時便能死亡,死亡時間是19號凌晨的1點到3點之間,所以于蘭方真正進入車內的時間大概為18號21點到24點。
1、首先排除自殺,如警察所說且不說這種方法是否能夠成功自殺,單說自殺的動機就不存在。高家的經濟狀況沒有任何問題,保險金額也不大,為了那一百來萬不管家人去自殺?那她腦袋一定有問題。而且并沒有必要費勁點燃蠟燭,加快死亡時間。所以排除于蘭方自殺。而且死者不會大半夜還跑到車內,同時排除意外的可能。
2、高鴻飛,“我6月初就去了北京的分公司一直沒回來,19號早上我接到兒子的電話才知道她……知道蘭方她……”說到這里高鴻飛忍不住哽咽,稍微調整了一下情緒后他繼續說,“然后我就訂了機票趕回來。”
“我和同事一起住在酒店,上下班我們都是一起的,他可以給我作證。”
警察已經證實,所以即使延遲了死者進入車的時間,也并不可能作案,嫌疑排除。
3、吳敏敏,,18號我在學校。”吳敏敏擦了擦眼里的淚水,“學校離家很遠,回來要很長時間,媽媽也希望我在學校能專心讀書,所以我只有周末才回來。19號哥哥打電話到學校,我就請假回來了。警察證實,加上13歲的女孩,沒有力氣和能力實施殺人計劃,況且還是自己親生母親,無動機,嫌疑排除。
4、吳昊,先不說殺死于蘭方對他一點好處都沒有,殺死于蘭方吳昊又不會得到保險的錢,如果實在因為起了口角而殺人,也應該是沖動殺人,而從死者的死亡地點和兇手的殺人手法看出這是預謀殺人(窒息死亡沒有外傷,蠟燭加快死亡時間等),而且吳昊有證明的只是18號下午1點到6點,沒有必要用蠟燭加快死亡時間,而且現場沒有外人侵入痕跡,保安也不會讓外人隨意進出,所以綜上吳昊殺人不僅無動機也沒有能力作案,嫌疑排除。
5、那么兇手便只剩下,在18號夜晚23點進入小區的高喆(有充分時間作案)。而且根據兇手用蠟燭加快死亡時間,蠟燭燃盡的產物(也可能沒燃盡)與可能會殘留的異味只有高喆有時間可以處理(例如開車門通風)。但由于那個滴下的蠟比較隱蔽(或者拿走沒燃盡的蠟燭時候不小心滴下),高喆并沒有注意到。
兇手:高喆
動機推理:
1、        由于吳昊所說于蘭方不是處女,鄰居證明沒戀愛,結合第一段的猥褻片段,推測于蘭方兒時(片頭發生時間1981年,2015年于蘭方39歲,推測那是于蘭方5、6歲被強奸過,心理受了陰影。當自己女兒坐在兒子肩上,讓蘭想起當時她坐在那個大叔的腿上場景(見文章開頭),產生恐懼,害怕兒時的可怕陰影在女兒身上發生,便將補充雌性激素的藥物摻入補品,化學閹割了高喆。
2、根據高喆沒有喉結,瘦弱,娘娘腔,穿女士內褲等類似女性表現為服用雌性激素藥物過多。而且高喆的衣服也都是于蘭方買的,于蘭方早就知道高喆產生的異常,因為就是她化學閹割了高喆,使高喆產生種種變態的異常。所以衣服都是她買,而且知道買什么樣的。
3、高喆發現自己的異常,感到自卑,兩周前看到鄰居不小心把安眠藥和枸櫞酸他莫昔芬片混在了一起,開始懷疑母親借吃補品為由,讓自己變成了這樣,起了殺心。根據藥店也證明八年前于蘭方開始定期購買補充雌性激素的藥物。高喆很容易證實于蘭方是否對自己服用了補充雌性激素的藥物。
4、高喆7歲時剛上小學,于蘭方和高鴻飛結婚,高喆三年級因買零食給妹妹,妹妹坐在肩上被于蘭方責備,那時的于蘭方想起了自己兒時的陰影(此時的吳敏敏和當時于蘭方被強奸的年紀差不多),于是開始用補充雌性激素的藥物,對高喆化學閹割。高喆所述:一直都有買,可惜吃了7、8年也沒用。因為是將補充雌性激素的藥物摻入補品,所以只是雌性激素藥物產生作用,而無補品的藥效。
5、對于高喆被于蘭方責罵不久,便發生了一幕看似偉大母愛的感人畫面,就是于蘭方救了要被狗咬的高喆,但是于蘭方真的那么巧路過小區那么偏僻的地方嗎?她去那里干什么呢?那么巧救了高喆嗎?并不是,我想那次野狗咬人事件也不是別的小孩把高喆騙到小區偏僻地點,而就是于蘭方想要害死高喆。因為那次在于蘭方眼中看似曖昧的畫面,激起了她心中對兒時強奸她的那個人的仇恨,她在自己女兒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想要報復,就把全部怨恨對準了高喆,但是當狗沖向高喆時,她心軟了,在高喆瘦小的身子下,她還是下不去狠手讓高喆被狗咬死,便沖上去打跑了野狗,自己也收了傷。當高喆說出這件事的時候心有余悸,恐怕現在的他也已經記起了,當時是于蘭方將他騙到小區那個偏僻的地方。
6、對于警察發現的蠟,推測兇手用了蠟燭在封閉的車內燃燒,加快了死亡時間,制造自己不在場證明。在兇手處理了蠟燭燃盡的產物與可能會殘留的異味后離開,但那個滴下的蠟由于比較隱蔽,并沒有注意到。
證據:檢查高喆所吃補品是否混入雌性激素的藥物和高喆體內的雌性激素分泌和是否被化學閹割。
補充:
一、關于于蘭方是怎么到達車里面的。推測以下三種可能:
①        由于平常服用的治療藥物被和安眠藥掉包(高喆很容易做到,吳昊卻不能),治療藥是要中午和晚上都要吃的,再加上失眠,晚上睡覺前還要吃安眠藥入睡,相當于吃了兩次安眠藥,兩次安眠藥的藥效讓死者睡的很沉,兇手在晚上趁于蘭方吃了兩次安眠藥后熟睡,將于蘭方移到車內,點燃準備好的蠟燭,蠟燭燃燒產生二氧化碳和水蒸氣(方程式:2C22H46+67O2=44CO2+46H2O,2C28H58+85O2=56CO2+58H2O),快速消耗封閉車內的氧氣,從而起到加快死亡的作用,為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雖說高喆被雌性激素化學閹割,但仍然算是17歲高中男生,將39歲女士移到車內也不難。(高喆說平時于蘭方都是22點吃安眠藥,大概22點半就睡著了,這點也得到了吳敏敏的確認。而他回家的時候已經23點多,那么回家時母親應該已經睡了。)
②        高喆半夜用某種借口將于蘭方騙入車內,讓于蘭方在車內等等,由于兩次安眠藥的作用,于蘭方在車內再次沉睡過去,高喆便點燃蠟燭,加快死亡時間。以便制造不在場證明。
③        于蘭方自知罪孽深重(推測失眠原因可能也是認識到自己的罪惡,感到不安所致),當意識到兒子想要謀害自己并沒有反抗,①的搬動于蘭方也好②的叫醒于蘭方找借口騙入車內也罷,于蘭方都是配合的,雖然是兒子想要殺死母親,但一切手法,于蘭方都是知道并配合的,讓自己安然走向了死亡。
二、關于高鴻飛會發現高喆的變態異常嗎。
因為重新結婚不就,便升了職,工作忙碌,家中事務都是于蘭方打理,一些家中細節并不了解,也不好發現。
三、于蘭方為什么不要家政服務。
保姆會很容易發現于蘭方對高喆使用雌性激素,發現高喆的慢慢性變化,對于蘭方很是不便,所以即使打掃處理三個樓層很累,也沒有用保姆。
四、高喆什么時候發現怎么發現自己被化學閹割的。推測可能:
①根據高喆同學所說“對,他不太愛說話。尤其是從前兩月開始,一天都說不到一句,老師提問他也不說話。每天埋頭不知道在干什么。”推測可能高喆兩個前發現自己的異常與為什么異常的原因。檢查自己吃的補品和去藥店詢問很容易得知。
②兩個月前母親失眠,然后兒子找藥,發現了母親藥箱里面有雌激素類的藥物。但是母親有乳腺癌,雌激素會促進乳腺發育,所以不是母親自己吃的,自己查閱相關資料,自己一些生理性格上的不同和服用雌激素的男性癥狀相似,反應過來自己如今的境遇是母親一手造就的。所以伺機報復。兩周前熊孩子將藥品打混,給了自己機會。案發前一天,將藥物的比例加大,容易讓母親吃到
五、科普知識,化學閹割。
“化學閹割”屬于內分泌治療,又稱藥物去勢。黃體生成素釋放激素成的超活性LHRH類似物(LHRH A)可在用藥早期刺激腦垂體釋放黃體生成素(LH),使腦垂體的LHRH受體下降調節,受體減少,反而抑制了LH的釋放,睪酮的產生減少,最終使睪酮下降至去勢水平,從而起到與手術去勢相似的療效,稱之為藥物去勢,也是一種標準的前列腺癌內分泌治療方法,也被一些國家用這種方法打擊性犯罪者。由于副作用過大,化學閹割也被視為是一種變相“肉刑”,不但違反自由刑的趨勢,更涉及人道、人權等問題。罪犯的內分泌腺功能受外力抑制,在藥力失效之后恢復男人的正常功能,但產生的一些副作用持續時間較長。另一方面,亦可能會對去勢者造成心理創傷 ,更容易因而心生仇恨,做出擾亂社會秩序的事情。
六、關于高喆的證詞。
用車庫做樂隊練習,說明車庫的隔音效果不錯,而在高喆的證詞打了死者的電話卻聽見了車庫的鈴聲,要不是高喆聽力非常好,就是高喆在說謊。
匿名
| 發表于 2015-8-7 20:10:2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8:13 編輯
         首先完全可以排出自殺。試問哪個正常人會吃了安眠藥后在車里睡覺,讓自己窒息而死啊。如果真的是自殺,再加上有安眠藥,不是通常會服用大量的安眠藥,躺在床上,讓自己安樂死嗎。所以,自殺可能性很小很小。假設是他殺的話,誰的嫌疑最大呢?沒錯,高喆的嫌疑最大。死者的丈夫經常出差,而且當時也有不在場證明。她的女兒除了周末,其他時間都在學校,也不太可能。還有死者前夫吳昊,題目中也提到了他潛入小區殺人的可能性不大。那么就只剩下高喆了,家里一般就他和死者,作案的機會多,成功率也比較高。而且最可疑的是他說19號早晨打電話給于蘭方,然后聽到了車庫里傳來了微弱的手機鈴聲。這個太不可能了吧,題目中也提到了,別墅的隔音效果很好,就算辦個party也不會影響鄰居,還有那輛小車的封閉性也很好,在這種情況下可能聽到手機鈴聲嗎。他為什么撒謊呢?我能想到的有兩種可能,要么他在替兇手打掩護,要么,他就是兇手。顯然第二個可能性更大一些。
         那么他的動機是什么呢?從題目中得知,高喆從7,8年前開始吃一些營養品,而且是于蘭方給買的。但是于蘭方一直從藥店買的保健品竟然是雌性激素。也就是說,這些年高喆吃的根本不是什么營養品而且雌性激素,所以他才變得娘里娘氣的,還穿女性內褲(話說,真的好變態啊)。但是從他說自己像個藥罐子似的這點看來,他似乎不愿意這樣。
        為什么于蘭方要把自己的繼子變成這樣呢?我想這得從于蘭方小的時候說起,她小時候應該讓什么人猥褻過吧。吳昊說于蘭方不是處女,但是從沒和男人接觸過。這點和開頭的那段話來看,這個推測應該沒問題。于蘭方和吳昊離婚,騙女兒說吳昊打牌賭博才和他離婚的,是怕女兒知道這件事吧。于蘭方第一次責備高喆我覺得不是因為高喆給妹妹買零食,而是因為他讓妹妹坐到了肩膀上。于蘭方開始害怕她的女兒會像自己小時候那樣,于是于蘭方就想了這個辦法,表面給高喆補營養品,實則是讓他吃雌性激素(這媽太狠了吧)。另外我還有個疑問,在兩個月前于方蘭開始服用安眠藥,兩個月前開始高喆有些精神不好,這是巧合嗎?我猜想會不會是高喆發現了于蘭方的秘密,知道自己一直吃的營養品竟然是……沒錯,從那時起就很恨于蘭方了吧。但是于蘭方仍然給他買著吃,還給他買女式的內褲,高喆就更恨于蘭方。
         再來就是手法了,也許高喆確實可以將安眠藥和另外那個藥互換,讓于蘭方飯后食用,但是他怎么就能保證于蘭方一定會去車里呢?當時高喆又在學校,而且尸體沒有被移動的痕跡,所以我實在有點想不通。難道這真是意外嗎?不,副駕駛座旁邊的蠟證明了沒那么簡單,這也是讓于蘭方窒息的幫手。顯然有人在那里點燃了一根蠟燭,沒錯,蠟燭燃燒需要氧氣,氧氣就會消耗的更快了,那么8個小時人就一定會窒息而死了吧,所以這還是人為啊。然后,我想事情會不會是這樣的:其實于蘭方在周一到周五都是等高喆回來再睡覺的,周末睡的早點。但是吳敏敏只有周末才回來,她也就只知道于蘭方周末睡覺的時間,然后高喆就用這個撒了謊。我想說的是也許整個事件剛開始真的是意外。高喆回來后發現于蘭方不見了,打電話也沒人接。找遍了房子也沒有,他就想看看是不是于蘭方開著車子出去了,結果就發現于蘭方在車里睡著了,叫也叫不醒。然后他就想到了這個手法,間接的殺了于蘭方。
            以上是我的推論。
匿名
| 發表于 2015-8-7 20:11:31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9:21 編輯
一,非自殺
1,于是個堅強的女性,剛剛戰勝了癌癥。
2,女兒吳敏敏學習成績優秀。
3,丈夫工作勤勉也很疼愛于蘭方,家里經濟無問題。
4,現場沒有留下遺書類東西。
5,如果要自殺也有很多方法,她本身有安眠藥,為何要把自己憋死在車子,人自殺的原因是為了盡快結束痛苦,而在車子憋死忍受痛苦漫長,還不一定會成功。

因此,排除于自殺。

二,非意外
1,于蘭方死亡時間是19號凌晨1點3點。成人憋死在車里需要小時,于蘭方在18日的17點19點就該在車里了。
2,服用枸櫞酸他莫西分片是中午和晚上各一片。
3,即使于蘭方因為親戚孩子的頑皮服錯了藥,根據題中描述于蘭方通常是22點服下安眠藥,22點30分就睡著了,安眠藥起作用的時間是半小時。于蘭方服藥快半小時時要開車出門,那開車順序是開車門,關車門,點火啟動車子,不開窗,在6月天也會開空調,車子被發現時未啟動,車內空調也未啟動。
安眠藥發作是漸進型的,于蘭方應該早就感到困倦,根本不可能再去開車。

因此,排除意外。

綜上,于蘭方死于他殺。



三,他殺

小區有保安,別墅無入侵痕跡,無財物損失,顧排除外人入室搶劫類。
車庫門的遙控器在于蘭方小車的扶手箱里,外人無法進入車庫,從別墅通過一口雜物間可以進入小車庫,這樣兇手可以通過車庫大門進入小車庫。
于蘭方除了手術疤痕無其他傷痕,于蘭方是在昏睡狀態下被兇手挪到小車里的。
兇手是跟于蘭方有關的熟人。

與于蘭方有關系的嫌疑人如下:
高鴻飛,吳昊,吳敏敏 高喆
1,高鴻飛
從現在6月初就去北京工作,與同事住酒店,度于蘭方很好。
無作案時間。
因此,高鴻飛不是兇手。

2,吳昊
向于蘭方借錢還債,于蘭方死了對他沒有好處。從18日下午1點到6點在飯店吃飯,吳昊沒有車庫的遙控器無法開啟車庫門,更去可能在無人發現情況下進入別墅。
吳昊沒有殺人動機。
因此,吳昊不是兇手。

3,吳敏敏
18號一天都在離別墅很遠的學校里,她是于蘭方帶到高家的拖油瓶,如果于死了,吳敏敏很可能要回到生父吳昊身邊,吳敏敏討厭生父。吳敏敏沒有殺人動機和時間。
因此,吳敏敏不是兇手。


4,高喆
1)高喆在敘述案情時十分冷靜,很像已經準備好的臺詞。
唯一能證明高喆沒有殺人時間就是在封閉車里憋死一個人需要的時間是8小時左右。
于蘭方死亡時間是19日凌晨1點到3點。死亡限定就在18號的17到19點。
而高喆下了晚自習回到家就到23點了。
2)然而在于蘭方小車的副駕駛隱秘處發現了一塊白蠟,小車要上蠟也是在車外側,內部怎么會有蠟。而蠟的燃燒是消耗氧氣的,小車的封閉性很強,假設案發時在車內點了蠟,蠟的燃燒消耗了大量氧氣,就會縮短于蘭方窒息的時間,這樣于蘭方死亡設定就會拖后,不是在18日的17點到19點,而是在19點以后,小車空間有限,根據蠟燭大小,燃燒需要的大量氧氣。
因此,于蘭方死亡設定可以拖后,高喆23點回來也有時間行兇。
3)高喆有愛穿女式內褲,被同學從初中就開始嘲笑是娘娘腔,吃了7,8年的營養品也無效。
4)題目開頭對話,有叔叔讓小蘭坐自己腿上還不讓告訴父母,很容易聯想到猥瑣大叔猥褻小女孩子。
于蘭方結婚前未有與其他男性交朋友的傳聞,但于蘭方卻非處女,于蘭方名字中帶有一個蘭字。
推測,題目開頭被猥褻的小蘭就是年幼時的于蘭方。
5)高喆在3年級大約在9,10歲時曾偷偷給小自己四歲的吳敏敏(當時6歲),還將吳敏敏抗在肩上,這讓于蘭方大動肝火,懷疑高喆要侵犯自己女兒,就算現在沒有,長大后,同住一起,也很難避免。這讓她想起自己兒時遭受的事情,愛女心切的于蘭方不得不想辦法阻止毫無血緣關系的高喆接近吳敏敏。
把吳敏敏送到住校的私立學校。
6)于蘭方從8年前開始購買雌性激素,她的癌癥在去年治愈,即使自己服用,也應該是從去年開始。再聯系到高喆的偏女性化,吃了7,8年的營養品無效。
因此,這雌性激素是于蘭方買給高喆吃的。為了保護女兒吳敏敏,于蘭方這個母親能做到這一步的。
7)高喆怎么會吃下非親生母親于蘭方買的營養品?因為于蘭方通過從野狗處救下高喆,取得了高喆的信任,甚至是否是于蘭方指使其他孩子騙高喆去有野狗的地方,于蘭方挺身而出,畢竟野狗可能攜帶狂犬病,與于蘭方不很輕易冒這個險。
8)高喆進入青春期后,男性特征不明顯,他自己也感到自己的異樣,如果去醫院檢查就會發現自己雌性激素偏高,或者發現于蘭方給的營養品原包裝是雌性激素,讓自己變成男不男女不女的人,被他人取笑。高喆對于蘭方的就會產生恨意。
因此,高喆在有動機殺于蘭方。
9),高喆住在別墅里,小車上留有他的指紋很正常。玉于蘭方是4月開始失眠吃安眠藥,高喆5月開始上晚自習,要學習為何5月才開始考試學習,而學校大家都嘲笑他,他應該討厭去學校才對。推測,高喆為殺人做準備,突然晚歸會引起注意,如果已經長期這樣做,就順理成章。
10),于蘭方分藥具有危險性,怎么會輕易被孩子拿到玩耍,推測是住在別墅的高喆引導孩子拿到,并搞混藥片,而這是兩周前的事,藥片早該被分揀好,不會搞錯。
因此,混在枸櫞酸他莫西分片的兩片安眠藥是高喆放進去,擾亂警方偵查,制造于蘭方死于意外假象。


綜上,高喆有時間有動機殺于蘭方。

因此,高喆是兇手。
于蘭方不可能吃了兩片安眠藥,枸櫞酸他莫西分片是飯后吃,如果那時吃的安眠藥,她早睡著了,而臨睡前是吃一片安眠藥的。

四,案件還原。
1,于蘭方由于自己兒時被猥瑣大叔猥褻導致非處女,嫁給的第一任丈夫吳昊很是介懷,生了女兒被吳昊嫌棄離婚,這一切導致于蘭方對兒時經歷痛恨,對女兒的保護也是異常。
2,第二次婚姻,丈夫高鴻飛人很好。但兒子高喆在9歲那年偷偷給女兒買糖吃還抗在肩上,懷疑高喆要侵犯女兒,這樣于蘭方很是恐懼,害怕女兒步自己后塵,而這樣有猥瑣的傾向孩子要想辦法應付,于是,于蘭方開始購買雌性激素,而高喆不一定會信任他這個后媽,吃她給的藥,于是有了野狗嘴下救高喆的一幕,取得高喆的充分信任后,高喆對于蘭方言聽計從,于蘭方將雌性激素藥混在營養品給高喆吃。
3,進入青春期的高喆越來越發現自己跟其他男生的不同,自己還開始喜歡女性用品比如粉紅的女式褲,這個被其他男神發現后,自己被嘲笑,無意間高喆發現造成自己變娘娘腔的罪魁禍首,就是自己最信任的后媽于蘭方,于是高喆要除掉于蘭方。
4,直接動手殺死于蘭方會毀了自己的前途,于是在4月發現于蘭方開始服用安眠藥,高喆便從5月開始上晚自習。在兩周前親戚孩子來玩時,引導孩子拿于蘭方的藥玩,故意弄亂,為以后犯案做鋪墊。
5,6月初,高鴻飛開始去北京工作,吳敏敏住校,平時家里只有高喆和于蘭方。在6月18日,高喆跟平時一樣23點左右回家,發現于蘭方已經睡熟怎么也叫不醒,于是悄悄將于蘭方換了出門衣服,扛起通過別墅一樓雜物間進入車庫,把于蘭方放進小車里,在副駕駛座位上擺上白蠟燭帶托盤。關緊車門,等待車里的氧氣越來越稀薄,等待于蘭方的死亡。
6,19日早上,6點半,高喆去小車處,發現于蘭方已經死亡,收拾好燃燒過的白蠟燭,中有塊白蠟掉落在副駕駛隱秘處,高喆沒有發現,高喆關好車門,收拾好蠟燭,打電話給120,在醫院給父親和吳敏敏打電話,之后父親告知要報警。



五,結論
1,于蘭方是他殺。兇手是高喆。手法是將昏睡的于蘭方放在封閉的小車里,再擺上蠟燭燃燒氧氣,縮短于蘭方窒息時間,收拾干凈蠟燭,給警方造成意外死亡假象,同時給自己制造了不在場證明。
2,動機:于蘭方由于自己幼年時被猥褻經歷,發現高喆對女兒過分親密,護女心切的于蘭方開始使用雌性激素去改變高喆的取向。被高喆發現后,開始報復于蘭方,將其殺害。
3,證據,車里發現的白蠟,打破了高喆的不在場證明,高喆要處理燒過的白蠟,可以愛小區垃圾箱里或者去醫院的路上尋找,白蠟上有高喆指紋。
匿名
| 發表于 2015-8-7 21:51:1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8 16:23 編輯
我覺得是高喆謀殺了蘭。

從時間上來看八年前兒子9歲,女兒5歲正好是蘭被蘭的“叔叔”猥褻了的年齡,又因為高喆對吳敏敏有了親昵的行為,所以蘭對于高喆起了疑心于是想要對高喆進行化學閹割(雌激素)。

再來看蘭的死亡,蘭的死亡時間比預計的更短,是因為蠟燭燃燒消耗氧氣所以死亡提前。

其他疑點:兒子說聽到了車庫內的手機的聲音而因為蘭的房間比警察的屋子還大所以是不可能的。而且高級的別墅的隔音一般都很好,而且有小伙伴去那個車庫玩音樂,說明隔音十分的好

再有當警察提出早自習與被狗咬兒子都出現了異常反應(后悔??內疚??忍耐)。眼中紅的血絲也有可能是熬夜導致的。

而四月份蘭有了失眠的反應,高喆也四月份不好好上課了(精神不太好),很有可能是高喆發現了自己營養劑有問題,于是相出了主意要殺死蘭,于是晚上就不睡覺折騰。

而說蘭對兒子女兒一樣好也是錯誤的,從私立公立的教學環境看就知道蘭有嚴重的偏心。

疑點還有為什么蘭能突然拎著包從野狗那里沖出來。

小轎車既然警察都進不去想必那個身形高大的ghf進去更困難,ghf失口說出蠟說明他對蠟的來源并不了解。

或許高喆覺得一百萬能彌補自己的過去,于是發現蘭服用安眠藥后就將其拖入車中,點燃蠟燭,殺死了蘭。




但從ghf是兇手的角度來看,那想必是高鴻飛指使吳昊作為兇手。原因是從
引用
高鴻飛低頭沉浸在美好的過去
高鴻飛憤恨地朝茶幾上一捶
典型的憤怒和掩飾情緒,
以及
引用
[span]“啊,她……”吳昊神色緊張[/span]
引用
[span]把她殺了哪還有人借錢給我[/span]
中看出的,很有可能是ghf支付他現金去買兇。而他正好以此做證。
殺人手法未想清楚
[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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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



唉,估計高喆的傾向也很難改過來了吧。。。。
匿名
| 發表于 2015-8-7 22:43:01
自殺吧她腦子本來是有一定問題動機贖罪。手法。。
匿名
| 發表于 2015-8-7 22:47:1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5-8-9 19:46 編輯 細節分析:1.本文開頭一段的話是一名男性所說,時間是1981年,對照以下的人物表是時間推斷,男人所稱呼的小蘭就是于蘭方,1981年時于蘭方應該只有5歲。從話的內容來看,當時的情況不純潔,這個男人一定和5歲的于蘭方發生了什么。
2.隔音效果也很好就算家里辦個party也不會吵到鄰居。
高喆打開于蘭方的房間發現里面空無一人,就打了對方的手機。手機撥通后他聽到車庫有很微弱的鈴聲傳來,于是他趕忙來到車庫因此發現了坐在車內已經窒息了的死者于蘭方。
這兩處有些矛盾,既然隔音效果很好,那他撥通電話時怎么會聽見車庫里的手機鈴聲呢,如果這里所說的隔音效果是相對于兩棟別墅的距離而言那是一定的,但是作為高檔別墅的話一棟內的隔音效果應該也是很好的,而且客廳的面積又很大,放在車庫的手機手機鈴聲也很難聽見。
3. 她把小喆當作親生兒子一樣看待,吃穿絕不馬虎,小喆的體質不好她還買了許多營養品給他吃。而且她從來沒有打罵過孩子,小喆做錯事她也是循循善誘。為了保護小喆有一次她還被野狗抓傷,好在沒有染上狂犬病。
媽媽對哥哥也很好,給哥哥買過好多衣服褲子,我從沒聽哥哥說過媽媽的不是,哥哥小時候有一次差點被野狗咬還是媽媽救的呢。
我親媽在我3歲的時候就去世了,那之后一直到上小學我都只能羨慕別人家的小孩可以有媽媽在身邊。她來這個家以后一直對我很好,無微不至的照顧我,我想親生母親也不過如此吧,甚至她比親生母親待我更好。

通過高鴻飛、高喆、吳敏敏三人對于蘭方的敘述可以看出死者生前是一位很愛孩子的母親,孩子和母親的感情也非常好。
4.“喜歡呀,哥哥對我也很好。小時候他偷偷買糖和冰棍給我吃,我還坐在哥哥肩膀上呢,可是后來被媽媽發現了,她有些生氣,那好像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媽媽對哥哥發火。”從吳敏敏的話里可以看出她和哥哥感情非常好,哥哥也很寵她。“我偷偷給小敏買零食吃,她小時候腸胃不好不能亂吃東西,可我沒聽媽的話還是偷買了。后來被媽撞見,就說了我幾句,讓我不要再亂買東西給小敏吃。當時她語氣是比較強硬,不過我知道她是擔心小敏的身體才那樣的。”這是高喆對于蘭方為什么會生氣的理解,可是憑感覺,于蘭方生氣的原因并不是因為擔心他們的身體,而是另有其因,至于是什么還需要往下分析。
5.“嗯?”江珊看著陽臺突然發出一聲疑問。
    “他陽臺上曬著的內褲是……是……女式的……”他喜歡穿女式內褲?真變態。
這里看來,這女內褲出現在高喆的陽臺上絕不單純,就算他再瘦弱也不會穿女內褲,要不就是他真變態,要不這內褲就是其他人的比如:于蘭方或吳敏敏,可是透過關著的窗簾隱約能看到外面還曬著幾件衣服吳敏敏房間有陽臺,而且可以晾衣服,所以這內褲顯然就不是她的,于蘭方已死,作為母親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內褲晾在兒子房間(最多也只會晾在女兒房間吧),所以也排除了。(那么他可能是真變態)
6. 小車庫和大車庫相鄰 ,但兩個車庫內的光線和空氣都不是很好。小車庫除了車庫大門外還有一扇小門與一樓的雜物間相連,因此從別墅內也可來到小車庫。這么一來,別墅內的人也可以直接到達小車庫。車的示意圖可以看到車型很小,最多坐兩個人,空間這么小,如果當時于蘭方坐在里面睡覺門窗緊閉必然會造成空氣不流通,然而車庫里的空氣也不是很好,那么車存放在里面空氣就更不好了,兩者都不流通就很可能會造成密室窒息。
7. 周圍墻角則擺放著一些嶄新的樂器,高鴻飛說前段時間有個親戚小孩用這車庫做樂隊練習。
    “這里。”她指著副駕駛座位內側一個很隱蔽的角落說,“好像粘著什么東西。”“好像是蠟。”高鴻飛說出了我的心里話。
樂器和蠟都很可疑,但兩者有什么聯系這里還不能理解,需要往下分析。
8.“啊,怎么說呢。”我搬了一條椅子過來坐到她對面,“你還記得我說過于蘭方在車內窒息至少需要8小時吧。問題就出在這里,這個計算只是理論上的,是否真的會窒息可說不好。”上面說到車內和車庫內空氣都不流通,能不能至于人死地也不能肯定,如果是他殺,一定有人在車內做了手腳能確定于蘭方一定能死,那么第七點里的蠟和樂器有可能是手法的關鍵物品。
9.結婚前她說我是她的初戀,說的那叫一個真啊。”吳昊的語氣里夾帶著一絲鄙夷,“可是結婚當晚我才發現,她壓根不是處女!我是她的初戀?開什么國際玩笑!”“這倒也奇怪,那時我問了她們家鄰居和一些朋友,他們都說她在認識我之前沒有談戀愛,連男人的手都沒碰過。不過不管怎樣,她不是處女啊。”這里于蘭方的前夫吳昊的話能和開頭的一段話聯系起來了。于蘭方既然沒有過前男友,但卻早已不是處女這一點很可疑,如果聯系開頭可以猜測,于蘭方五歲時就已經失身于那名男人(這是猥褻小女孩啊喂)。
10.“你們有沒有注意到,那家伙沒有喉結也沒有胡子啊!”另一個瘦瘦的男生指著自己的  喉結說,“你們看,我的喉結就很明顯的。高喆比我還瘦,竟然都看不到喉結,我真懷疑他是不是男人。”
“哈,搞不好他真的不是哦。上廁所總是藏著掖著,生怕別人看到他的老二,其實不用看也知道,肯定很小,不然能那么藏嗎?說起來我有一次看到他穿著一件粉色的內褲,他根本是個變態啊。”
從高喆的同學說的話來看,高喆確實是有些變態,那么房內的女士內褲也確實是他本人的了,可是一個正常的男人為什么會這樣(雖然平時生活里也有這種人,但這么瘦弱也看不見喉結)也是很可疑的。
11.藥店人員從架子上拿了保健品包裝的盒子擺在我們面前,“就是這個,她8年前就開始定期買,這不上個月才剛又買走一盒。”
我拿起盒子看起了背后寫著的說明。
本品用于女性補充雌激素。

這里看來于蘭方從八年前就開始給高喆買這種用于女性補充雌性激素的補品,那么以上高喆為什么會這么娘娘腔(變態)的原因也就解釋的通了,就是因為服用太多這種營養品,才會導致體內的雌性激素過多,變得越來越女性化。至于于蘭方為什么給他服用這種營養品(雖說身子不好,也不應該用這種營養品啊),聯系第一點和第四點可以做一個猜測——于蘭方因為小時候失身于一個男人,自從心里留下了陰影,之后看見吳敏敏和高喆很親密的樣子就想到自己小時候,害怕自己的女兒會被高喆傷害(遭受和她一樣的事),所以就開始給高喆買女性補充雌性激素的營養品讓他吃,可能是想然他變得更女性化,不給吳敏敏帶來傷害。
兇手排查:“我們經過一些計算認為一個成年人在車內窒息死亡理論上至少需要8個小時,而死亡時間推斷在19號凌晨的1點到3點之間,因此于蘭方進入車內的時間就被限定為17點到19點之間。”于蘭方進車時間為18日17::0~19:00,死亡時間為19日1:00~3:00
關于高鴻飛“我6月初就去了北京的分公司一直沒回來,19號早上我接到兒子的電話才知道她……知道蘭方她……”“我和同事一起住在酒店,上下班我們都是一起的,他可以給我作證。”排除高鴻飛的嫌疑,他有不在場證明,沒有作案時間。“呵呵。”高鴻飛笑了笑,這是我們見面以后我第一次見他笑。“哪對夫妻不吵架呢?夫妻就是越吵感情越好。吵架過后我們就會冷靜下來好好談談,沒有什么問題是解決不了的。”
“那最近一次吵架是什么時候什么原因?”我又問了一個會惹人厭的問題。
“半年前,因為她的前夫,吳昊。”高鴻飛咬著牙。
就算吵架影響感情不和也不能成為殺人動機
關于吳敏敏“18號我在學校。”吳敏敏擦了擦眼里的淚水,“學校離家很遠,回來要很長時間,媽媽也希望我在學校能專心讀書,所以我只有周末才回來。19號哥哥打電話到學校,我就請假回來了。”這樣看來吳敏敏也沒有作案時間,從上面的細節分析來看,母女感情很好,沒有殺人動機。
關于高喆“高喆那個時候還在學校準備上晚自習。學校下晚自習是22點,從學校坐公車回家需要一個小時。小區門口的監控也證實高喆是在23點左右進入小區。”
“我18號早上是6點半起床。”高喆的聲音聽起來很溫柔,“我每天都是那個時間起床。媽會幫我準備好早餐,吃完早餐我就坐公車去學校。后來我就一直在學校,直到晚自習結束后才回家。19號我也是6點半起床,但是媽卻沒有起來。
“我回來后看了一會兒書,快12點的時候才去睡,沒有聽到聲音,晚上很安靜。”

雖然高喆在于蘭方進入車內并不在場,但18日晚上23點后還是有作案時間的,并且沒有不在場證明。家內的雜物門與小車庫連接也很方便。至于殺人動機,聯系以上細節分析,高喆很可能因為同學對他變態的嘲諷全歸咎于于蘭方給他喝營養品上就把于蘭方殺了。
關于吳昊小區的監控已經證明于蘭方18號和19號凌晨都沒有離開過小區。剛剛問了沙縣小吃的老板,吳昊也確實如他所說下午1點和6點在那吃面。雖然沒有不在場證明也有作案時間,但“什么啊,我、我就算殺人也不能殺她啊,把她殺了哪還有人借錢給我!再說,如果不是你們今天來找我我都不知道她死了啊。”殺人動機并不充分。
關于自殺“有。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自殺是不可能的。且不說這種方法是否能夠成功自殺,單說自殺的動機就不存在。高家的經濟狀況沒有任何問題,保險金額也不大,為了那一百來萬不管家人去自殺?那她腦袋一定有問題。”這樣自殺也能排出。
關于意外“的確有這個可能,我們在枸櫞酸他莫昔芬片的瓶子里也確實發現了一兩片安眠藥。這種藥是在飯后吃的,因此我們推測于蘭方在吃完飯后去服藥,意外吃下了一片安眠藥。不知情的她過了20多分鐘準備出門時迷迷糊糊的坐上車后卻昏睡過去。”就算是意外,聯系上面的細節分析,車上的蠟也就說不通了,而且就算是意外也不能肯定于蘭方在那種情況下會不會真的窒息死亡,所以也排除意外身亡的可能。
綜上所述,殺人兇手就是高喆補充時間表(助于確定高喆是兇手的補充):
2002年高鴻飛前妻死亡,高喆當年3歲
2005年高鴻飛與于蘭方相識,高喆當年7歲剛上小學(一年級)
2006年高于結婚,高喆當年8歲(二年級)
2007年高喆10歲(三年級)給妹妹買零食被于蘭方訓斥,(于蘭方開始一直給高喆買營養品),于蘭方為救高喆被野狗抓傷
2015年4月中旬,于蘭方開始失眠,高喆出現精神不佳
2015年5月左右,于蘭方去藥店買保健品(給高喆吃的那種)
2015年5月底高喆開始上晚自習(23點左右才到回家)
案件還原:
高喆18日晚上11點左右從學校回到家后發現于蘭方并不在家中,于是打了電話也沒有人接,之后在家找了找最后在小車庫看見于蘭方在車里睡著了,看到了她就想到在學校同學們嘲笑他娘娘腔(變態)的情境,頓時感到很生氣(原因上面已經說明),就趁機想殺人滅口。因為車里和車庫的空氣不好,高喆就想到了可以讓于蘭方在車里窒息而死從而偽裝成意外死亡,為了能讓她加快死亡,于是他找來了蠟燭點燃放在了車里(耗氧),只是在點燃時不小心讓一滴蠟滴在了副駕駛座內側(他沒注意),然后將蠟燭放好(放在車內比較平的地方并固定),關緊門窗就去睡了。第二天起床查看于蘭方已死,之后收拾好蠟燭殘渣并清理干凈,把車門打開透了透氣,就假裝去報警通知家人。
其他疑點
1.從上面的時間表來看,2015年4月中旬,于蘭方開始失眠,高喆出現精神不佳。于蘭方和高喆同時出現精神不振的問題有疑問,但從文中并不能發現什么,也猜測不出啥,所以還是等答案再看看(也許并沒有關系)
2.至于于蘭方既然想讓高喆變得更女性、讓他遠離自己的女兒為什么還要對他這么好呢?(為了救他被野狗抓傷)難道是對他的彌補?還是僅僅作為一個母親的職責?還是故意表現給高鴻飛看的?(依舊想不通)
3.最想知道第一段的完整情節啊。。。(太誘惑人了,真的是大叔猥褻小女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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