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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5:30:14
犯罪的兇手:小二駱馀。

犯罪方式:小二駱馀在《百花亭》表演期間進入左側包廂,在相聲表演期間通過中間的小門襲擊了正在休息的近藤,然后通過麻繩勒死了昏迷的近藤,然后回到了左側包廂,在班主帶著土方進入右側包廂之后,從左側包廂的大門迅速離開。

推理原因:針對近藤的此次謀殺行動是策劃已久的行為,因此兇手應在近藤出現在戲院之后才潛伏進入戲院,近藤是1937年11月中旬第一次出現在戲院,因此兇手在戲院工作的時間應在此之后,根據人員進入戲院的時間,一共有三人符合條件,姜曼玉,羅進三,駱馀。
而在有第二場戲時,姜曼玉和羅進三都在舞臺之上,他們沒有機會進入到左側包廂,所以只有小二身份的駱馀有機會。

推理過程:王安在得知近藤將擔任武漢方面的參謀長后,與近藤發生了爭吵,勸說近藤失敗后,內心非常失望。在百花亭演出結束后,王安回到了左側包廂,他發現小二駱馀正等在那里,并且持有一把刀子(身上所攜帶的刀子出處),王安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并愿意配合他完成這一次刺殺(他不記得相聲演出的內容)。為了不讓近藤產生懷疑,王安帶著駱馀帶著點心進入到右側包廂,表示希望能與近藤和解,近藤放松了警惕(近藤面部表情放松,躺在椅子上),駱馀走到近藤身后,用隨身攜帶的鈍器擊打,擊昏了近藤,然后使用繩子勒死了近藤。在完成之后,兩人退回到左側包廂,為了掩護駱馀能夠安全撤出,王安將刀子放在自己的身上,在趙氏孤兒演出開始后,故意來到右側包廂外部,吸引土方進入包廂,駱馀借此機會從正門離開現場。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5:31:05
兇手應該是土方吉。手法比較就是在死者休息的時候,進入房間。因為他是死者的貼身保鏢,進去別人不會發現異樣,隔壁的父親王安也沒辦法發現他開門進去了。而且即使這時候死者發現他進來,也不會覺得奇怪,最多就是提醒死者下一場表演就快開始了。然后趁死者不備,從背后將其敲暈,再用事先準備好的麻繩勒死死者。之后再嫁禍給父親王安即可!動機的話,文中提及死者之前就是士官家族,在國內可能對兇手的家庭犯下了一些讓兇手難以忍受的事情。兇手在死者身邊潛伏多年,就為了尋找一個時機報血海深仇!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5:36:17
賈老或者是他的伙計躲在右邊把人弄死,父親出門叫下屬,兇手從旁門進入,回到左邊,等父親進入右邊,其余人再離開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5:36:20
土方吉完全具備作案可能。嫁禍給王安。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5:36:37
第一題:平凡之路答案

毛利小五郎:首先我想對于父親是否是真兇這個謎題進行如下分析。
第一,假設這一結論成立,在行兇后他完全可以借故離開,等土方吉發現近藤死亡,而不是去主動詢問。
第二,父親作為一介書生,很難做到一擊將日本軍官打暈且對方毫無反抗;同理,若父親動手,被抓住后肯定會懲以極刑,在具備這樣的心理準備下,加之該行動對于國人來說是英雄的行為,所以父親沒有必要不認罪,除非是他不是真的兇手。
第三,我們看看有沒有可能是在父親沒有發現的情況下動手呢?假設土方吉證詞成立,這一點有可能嗎?二樓一共有兩個房間,如果兇手是躲在父親的房間,借由父親離開房間的時間差進入死者的房間里行兇,之后再逃回父親的房間,趁亂離開案發現場。有沒有這個可能性呢?我覺得是沒有的,一是因為這個房間包括走廊是沒有可以躲避的地方,在案發生后兇手也沒有辦法躲藏。二是兇手不可能從案發的窗戶跳下一樓,畢竟從二樓的包廂直接跳下并且不被人發現是說不通的。
第四,值得注意的是,賈老板一直處于眾目睽睽之下,基本上我們可以排除他的嫌疑。

基于對以上四種情況的分析,讓我們重新回到文字。

其實在文字中的描述,我們明顯可以注意到近藤作為一個日本軍官“尤其偏愛看《西廂記》《桃花扇》這類講述情愛故事的劇目,對待演員們也極為客氣,總以先生相稱?!彼晕覀兛梢耘袛喑鍪聦嵣宪妵髁x的思想并不是深深的植根于他的內心。一個熱愛中國文化卻又不得不成為侵略者的他,不僅承受了自己對于漢文化的愧疚,還飽受中國人民無數的言語的雙重的打擊。 作為一個勵志成為漢文化研究學者的他來說,這無疑是最為殘酷的。其實軍國主義已經開始漸漸的蠶食近藤的內心。慶幸的是遇見了父親這樣一位引路人,他用自己的學識與見識試圖與這位劊子手溝通。我認為在父親的引導與潛移默化的影響下,這位帝國的屠夫早已開始反省自己屠刀的價值與意義。恰巧在這一個月前,這一矛盾更為突出——侵略與文化。那么如果身為劊子手的近藤死去,這場侵略有可能被阻止或者改變嗎?身為日本軍官,近藤不可能背叛自己的國家,也許他只有以死謝罪,因為自殺并不會改變什么,而且有愧于家族,那么只有讓其他人殺死自己才最行之有效了。 這也解釋了為什么近藤身旁的護衛從兩個人變成了一個人,因為他需要找到一個真正推心置腹的人來幫助他完成這個心愿。我在推理的過程中想到了介錯人,這一有趣的想法。為了減輕死亡的痛苦,把他打暈無疑是較為人道的方式。而死者照片上的近藤俊一面容安詳,口微張,若不是脖子上的勒痕,他看起來就像是睡著了一樣。假設近藤是因為受到重擊,那么也不會是這樣的表情。所以很明顯,近藤坦然接受這樣的死法。那么兇手顯而易見,就是那位成為日本切腹中無上榮耀的介錯人這一角色的手下土方吉。在父親進入左房間,死者將包房的門關上后,讓方土吉將自己擊暈,把自己勒死。等父親發現后,假意進門發現尸體,讓父親頂罪。
但是!

工藤新一:雖然這樣的推理看起來很美好,但是如果說一切都是這樣的話,很多處疑點其實就無法解釋了。
首先,從土方吉事后受驚嚇程度來看,我們可以明顯看出他并沒有和自己的長官串通好,因為如果作為一名榮耀的介錯人,這樣未免也太過難堪了。
其次,如果當天看的小品,父親就記不起來所看的內容,而父親今天和近藤的對話又一反常態,我們更沒有辦法解釋兇器從何而來,畢竟一米長的粗麻繩可不好隨身攜帶。 父親的態度,包括看相聲甚至都記不住看了什么,很明顯是有心事,也許是因為他知道今天會發生這一起兇殺案。
那么父親是英雄嗎?答案是自然的,他為了隱藏真正的兇手,甘心領死,也的確配得上稱之為一名英雄。那么我們一個一個重新解析一下這場案件的真相吧。 首先父親并不知道什么時候死者會來到這樣聽戲也就沒有辦法隨身準備殺人的工具。因此繩子應該是在之后帶上左房的。至于是誰帶上來的,我稍后解釋。 先簡單梳理一下殺人的過程。父親從右包間離開后,與兇手一起在左包間處理好麻繩的長度,然后由兇手假扮父親,從小門進入了右包間,用桌上的軍用的水壺擊打了死者后腦部,然后用繩子殺害了死者。隨后返回左包間。父親隨后出門與方土吉一起進入右包間的,與此同時兇手趁亂跑下樓去后,直接從大門離開了劇院。 為了讓死者沒有反抗的時間,兇手必須一擊將死者擊暈,借由緊閉的門窗所導致的燈光昏暗讓死者看不清兇手的面容,再加上與父親年齡相仿并且有豐富演出經驗,死者放松了警惕誤以為是父親,為此才可以達到近藤預期的結果。而繩子應該是從后臺拿到了二樓,借父親所謂的防身小刀割成合適行兇的長度,而滿足這些條件的就只有,在演完兩場后,扮演高力士的兇手,帶著殺死楊玉環的繩子來到了左包間(因為楊玉環是自縊而死所以說長度應該是比較長的,至于是自縊而死還是高力士勒死的,我覺得不重要。畢竟我還是不了解京劇。),并且在第三場沒有參與演出,早已經離開現場的羅進三。而羅進三到達北平的時間與死者到達北平的時間是一致的。很明顯,我可以推測羅應該是一個軍人,專程前來刺殺死者的。 至于父親為什么要替兇手頂包。我想應該是一個月前的爭吵,讓父親這個想通過自己的努力改變死者作為侵略者的想法泡湯。而作為一個愛國者,而同時,死者卻是父親唯一的知音。他自己是下不了手的。當兇手知道了父親在劇院與死者的爭吵時,前來找上了父親并且讓父親幫自己除掉死者。 但是至于死者為什么死去時候面部安詳,有可能是兇手一擊斃命的能力讓死者來不及反應,又或者正如叔叔所推斷的那樣,他也許真的被父親所打動,也想就這樣死去吧。
至于為何父親至死不愿承認自己是殺人兇手,也許是從心底里不愿意承認自己是讓唯一友人走向死亡的幫兇吧,同時父親大概也并不希望自己借友人之死來成就自己生后之名。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5:48:18 | 2018-8-3 17:31編輯
推理邏輯:
        根據文中提示,如果所有人證詞均為真實的,那么兇手首先判斷為近藤的保鏢土方吉或作者父親王安,不然

則為密室殺人案。

        暫定嫌疑人一:土方吉;

        暫定嫌疑人二:王安;

        關于土方吉,從文中可知:1、近藤看戲時土方吉與王安共處一室,貼身保護,沒有離開的時間和機會,但如

果離開則就是近藤小憩的時候;2、戲樓門口巷子口賣燒餅的認識土方吉,并稱土方吉為常客,如賣燒餅的人的證

詞為真的,則由此可見土方吉經常到戲院后單獨去買燒餅,那么可得知土方吉作為保鏢并非時時刻刻貼身保護;3

、土方吉面對軍官揮舞著刺刀他嚇得跪地匍匐并且后背一身汗,可知土方吉心慌害怕,心虛的表現,由此可得土

方吉當天玩忽職守當時有離開過包廂門口。因此,土方吉的證詞存在疑點。

        關于王安,從文中可知:1、王安在開門后看見近藤被殺害的表情,及瞪大雙眼嘴里念念有詞的好像在叫近藤

的名字可得知王安是驚訝的,他是不知情的,是驚慌失措的,由此可得王安并非殺害近藤的兇手;2、王安作為教

書先生后在戲院淪為“戲子”可得知王安只是普通人,經不起日本人的嚴刑拷問,在判刑當天依然喊冤,因此也

可得知王安對近藤被殺的確不知情;3、王安隨身有一把干凈的匕首,至于防身還是有計劃謀殺但未成的原因則未

知,則可推斷王安對近藤存在謀殺的想法但沒有最終實施,而且也不存在知情未報,如果存心隱瞞或知道兇手則

要么經不起嚴刑拷問要么攔下罪責承認殺人;4、王安證詞當天并未留意相聲內容,是因為當時手上有匕首動了想

殺之心但又不忍下手,文中可基本看出近藤與王安的爭執在武漢會戰前,可猜測是王安想阻止近藤參與戰事,但

由于近藤作為日本人作為一個軍人他必須服從命令而起了爭執,但王安詫異近藤一個月后突然又出現在戲院,由

于手上有妻子叮嚀隨身攜帶的匕首,所以起了想殺之心卻又猶豫;5、而且王安并未擊暈近藤,不然事后不會刻意

提醒土方吉叫醒近藤,如果已擊暈近藤而最終沒忍心下手第一反應肯定早早離開戲院先安排家人逃離,怕自己惹

上事了,而不會任留在坐包廂內。因此,王安可判斷王安不是最終勒死近藤的兇手。

        根據對土方吉和王安的推斷,兩位證詞存在疑點,不排除謀殺嫌疑,但也都沒有不在場證明,因此可以設定

為嫌疑人三,在土方吉離開包廂門口后作案。

        在文中,案發當天,除嫌疑人一土方吉、嫌疑人二王安外,其他人為:戲院老板賈老板、戲子10人、班主2人

、相聲2人、掃地工陳伯、小二2人、王安妻子、近藤身邊曾出現的另一位保鏢、賣燒餅的人。

        賈老板:賈老板當天一直坐在戲院第一排最左邊,靠近通往后臺的地方,賈老板當天有與周圍的人閑談,并

作為老板,如果有離開座位一段時間一定會被認定為是個疑點和異常,由此可見賈老板當天一直在位置上,并未

離開??膳懦\殺的嫌疑。

        戲子10人:三出戲涉及10個戲子,賈老板坐在靠近后臺的出口處(也是唯一出口處),并賈老板在排除謀殺

的可能的情況下證詞可信,那么賈老板當天并未發現可疑的人,像他本人訴說除非是特別引人注目的人,那么可

以判斷,至少沒有帶妝的戲子走出來過,不然一定引起賈老板的注意。根據三臺戲的時間排表可得知,沒有人能

有時間在不帶妝的情況下去實施殺人??膳懦?0個戲子謀殺的嫌疑。

        班主2人:其中一人為王安,暫且不論。王安是賈老板心善給掛名的班主,不管事,只是輕松的活,并且主要

負責與看戲的客人閑聊,那么可以看出另一個班主秦漢事情繁忙,主要管事,并且需要排戲、安排節目表等。秦

漢到戲院的時間最早,離開戲院的時間最晚,他也是很清楚所有事情的一個人,但他應該是忠心且真實喜歡戲劇

并跟隨賈老板的。秦漢是有可能在2出戲結束后臨時安排個相聲,并知道近藤不喜歡相聲,會選擇小憩,留出空間

謀殺,但由于事物繁忙管理較多,包括后臺大大小小細節,當天沒有異常發生,因此最終謀殺的行兇者不可能是

秦漢,秦漢最多是給兇手留出殺人空間和時間。

        相聲2人:相聲兩人在近藤小憩的時候登臺表演,不存在殺人的時間,有明顯的不在場證明,因此可排除是兇

手的可能。

        掃地工陳伯:理論存在殺人的可能性和時間,但由于年事過高,70歲高齡,因此不存在足以有能力勒死近藤

并成功不被引起注意的人,因此排除是兇手的可能性,但不排除有協同作案的可能性。

        王安妻子:由于身體原因,甚至不能出門謀生,因此可見身體非常虛弱,因此不存在殺人的可能性。但因妻

子知道丈夫可能是殺害近藤的兇手非常鎮定只是眼角泛淚光覺得小日本該殺,那么可以基本判斷妻子是憎恨日本

人并且對丈夫的事可能知曉一二,甚至王安隨身的刀可能就是妻子叮嚀讓隨身攜帶的。

        近藤身邊曾出現的另一位保鏢:土方吉跟隨近藤10余年,因此可見至少這位保鏢與近藤的關系相對生疏,但

畢竟作為保鏢,因此對土方吉和近藤應該還是比較了解的。因文中提及較少,并沒有其他關鍵線索,因此可基本

推斷此事與他無關。

        賣燒餅的人:賣燒餅的人提及土方吉是他的???,那么土方吉作為日本軍官近藤身邊的保鏢,并跟隨土方吉

10多年,土方吉會因為貪一口燒餅而玩忽職守嗎?但又因為土方吉跟隨近藤10多年,能長期跟隨,土方吉應該無

不良癖好,因此基本可判斷賣燒餅的沒有說謊,證詞基本可信。但土方吉會時常因一口吃的離開自己的崗位實屬

有點可疑。如果賣燒餅的說謊,只是知道土方吉經??磻蛑虚g會溜出去干別的事,賣燒餅的依然存在期間行兇的

可能性,并且戲院內的人沒有察覺異常不代表戲外的路人沒有察覺一場,賣燒餅的離開過一陣子,并且燒餅的搟

面杖存在作為擊暈近藤的鈍器。但一個賣燒餅的靠近近藤肯定會引起緊覺不至于近藤死后面容安詳,因此可推斷

不是賣燒餅的所為。這種推斷存在可能性,但不符合作者給的主線劇情,能判斷和定論的點實屬有限,因此暫且

排除。

        小二2人:店小二穿梭在上百人的戲院內服務,理論存在殺人時間。阮春生24歲,1935年1月13日在戲院建立

第二天就跟隨戲院,1938年9月15日在戲院最后無法經營被迫關門才離開,大致可判斷為忠心跟隨賈老板的人,并

無明顯殺人動機可依據,除非被人教唆,不然無明顯的邏輯線,而且此人并不知曉日本軍官會來看戲。另一個店

小二駱馀16歲,來戲院和離開戲院的時間較為可疑,1938年5月20日,在武漢會戰前來戲院,1938年7月18日基本

屬于案發后調查結束就離開了,存在帶著任務和指令來謀殺近藤的,只是不料剛來不久沒有摸清情況近藤就被調

往武漢會戰,后又突然出現,臨時想策謀殺的可能。

        驗尸報告:近藤死狀面容安詳,嘴巴微張,左手手掌向下放在右手手掌之上。又因近藤的死是先擊暈后被勒

死,可基本推斷近藤在被擊暈時是開心并且有話要說,雙手的姿勢應該是在鼓掌,后被擊暈以后雙手自然垂下造

成的。不然人處于放松時左右手掌朝下則放于右手手背上,而左右手掌朝下放于右手手掌上的姿勢在躺椅上并不

舒服和自然。

        分析后,任存在作案嫌疑或協助作案嫌疑的人為:掃地工陳伯、班主秦漢、店小二阮春生、店小二駱馀;

        分析后,知曉近藤對戲劇的喜好,以及土方吉中途等近藤小憩時會溜出門情況的人為:掃地工陳伯、班主秦

漢、店小二阮春生、店小二駱馀(如帶有殺人任務,則肯定提前打聽了解情況);

        分析后,能讓近藤放下戒備,并微笑回應鼓掌的人:王安、土方吉、班主秦漢、演員、賈老板;

        那么,信息重疊交叉分析后,可得擊暈近藤的為秦漢。

推理結論及殺人過程:

        王安突然到戲院,賈老板念舊情給王安班主之職,則在戲院內除賈老板外與王安接觸最多也最有摩擦的應屬

秦漢,而王安什么都不懂基本不管事和一些簡單的活,只是滿腹經綸陪客人聊天,所有事情仍由秦漢負責,此事

對王安最不滿的應該是秦漢。而突然王安被安排作為近藤的專職人員應該是秦漢安排的,因為秦漢作為班主有人

事調動的權利,又因借口王安口才好滿腹經綸正好陪同近藤,而且作為日本軍官的陪同應該很容易惹事上身,想

借此損害王安,又通過近藤和王安相談甚好的事文中提及身邊的人都遠離了王安,認為王安是趨炎附勢之徒,應

該也是秦漢一手造成,畢竟他作為班主最有話語權和與所有人溝通、聊天散播消息的可能。

        妻子應該知道王安與近藤的事,知道近藤竟然用槍對著王安,隨即則叮嚀王安帶匕首于身用于防身。王安應

該早早就知道秦漢對他的不滿,因為苦于孩子讀書,孩子又自己的不理解,加上妻子重病無法在外謀生至能忍辱

負重忍忍受責罵當一個“戲子”討生活從而為全家的生計,所以他盡量遠離和避免接觸,隨后他聽妻子叮嚀帶匕

首在身上,其實是防秦漢,如果用攜帶匕首來防身足以證明秦漢對王安的迫害已威脅到生命。因為王安并不知道

近藤會在被調往武漢會戰后1個月就突然回來,應該不會提前準備匕首為刻意殺害近藤。

        平日,秦漢因一直無法找到對王安迫害的機會,能想到可作為陪同近藤時創造時機讓王安惹事上身,因此觀

察了土方吉的動態和習慣。從而找機會對王安陷害或謀害。

        案發當日,作為班主的秦漢看到近藤等人來到戲院,因熟知近藤喜好及土方吉離開的習慣,則臨時安排相聲

迫使近藤小憩。期間秦漢不引起人注意的情況下離開后臺去往二樓想對王安下手,可在門口后發現王安隨身有攜

帶匕首怕引起動靜或提前就想好陷害策略,從而進了近藤的包廂,說是有事想跟近藤匯報,與近藤說,因近藤偏

愛《西廂記》、《桃花扇》等愛情故事的劇目,因此將第三場戲更改為近藤喜歡的劇目,近藤甚是開心于是鼓掌

稱贊秦漢,此時秦漢用早早準備好的鈍器擊暈近藤,如果直接勒死則怕不是近藤的對手而且會引起比較大的動靜

,因此擊暈后再將近藤勒死。謀殺近藤后離開案發現場將此次行動嫁禍于看似密室的王安為重要嫌疑人的身上,

如果王安無法洗脫罪名以及對日本人的了解和警察廳的破案能力,王安不死也攤上大事會離開戲院。而此時的王

安在坐包廂心存內疚,在武漢會戰前的一次見面中出現爭執,對于這次近藤被調回心存安慰卻又覺得尷尬,所以

當時并未有過多對話,當時也無心看相聲。

        而秦漢作為整個戲班子的老班主,加上對戲班子的鐘愛,所以一直苦苦與賈老板堅持未曾提前離開戲院外出

謀生,直到戲院關閉。只能說秦漢自己的計劃最終弄巧成拙。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6:02:42 | 2018-8-3 18:12編輯
兇手是駱余。
作案方式及推理出手法的思路:
        當“我的父親”和土方吉到右包間時,進入左包間。等到父親和土方從右包間的門離開后,從小門進入右包間(因為父親去唱相聲的話就可以直接從右包間的門出去下樓)(原文:父親會在這時候離開去登臺表演,沒有登臺安排時他就會到左邊的包間內單獨觀看,土方則是在門外站崗。)。敲暈近藤后用繩子將他絞死。等到父親來敲門后沒有反應就出去叫土方的時候,從小門進入左包間。當所有人都在注意右包間時離開左包間,(原文:開門的聲音必然會被屋內聽到是指:開左邊房門時左包間內的人能聽到而右包間內的人聽不到,反之亦然。開兩個包間之間的小門時,兩個包間內的人都能聽到,包間外的人聽不到。)

推理思路:
        首先作者說了有人證明賈老板一直在第一排的左邊坐著,那么就可以排除他的嫌疑。然后父親也應該不是兇手,因為如果他是兇手,殺了一個鬼子有什么好申冤的。至于土方,他沒有作案動機。
        換一個思路既然近藤是一個日本軍官,而且他死后給抗日帶來了幫助,那么殺死他的可能就是一個得知他到戲院后,就混入戲院的愛國人士或者是一個地下黨的人員。(原文:“原來王安是你父親,怎么從來沒聽你提起呢。”聽我說明查閱案卷的原因后老徐有了恍然大悟的感覺。“如果不是他把近藤俊一殺了,武漢會戰說不好會是什么結果,他可真是個英雄。”)
        那么符合在1937年11月中旬之后來戲院工作嫌疑人就有三個:姜曼玉,羅進三和駱余(而且在對比名單后,確實他們三個的嫌疑叫大)。但是如果要滿足“父親和土方在右包間時進入左包間”,就只有駱余才有可能辦到。因為這個時候正在上演百花亭,姜和羅兩個人正好要演百花亭。而且如果他們要上二樓就要先從通往后臺的門出去,而賈老板就坐在那附近,很容易發現,所以排除他們的可能性。
        除此之外,駱余是5月20日來工作,父親和近藤吵架的時間在6月5日,比較接近。我們猜想,可能父親聽說了有人要殺近藤的就去警告他勸他放棄入侵中國。然后近藤覺得這可能是父親威脅他就又手槍抵住父親的頭,所以父親覺得近藤不信任他而覺得失望。(原文:只有最后一次的爭執不太一樣,日記中未寫明爭執原因,只說在爭執最后惱羞成怒的近藤掏出手槍抵住父親的額頭,兩人僵持和沉默了數分鐘后,近藤收起槍離開戲院。那天是6月5日,距離近藤被害還有一個月。父親在日記最后寫了兩個字,失望。)
        而父親在上演百花亭時看著近藤應該是在擔心他。
        由于原文中說過窗戶外沒有落腳點,而且說過包間的情況,我就想到了上面的方式進入房間并行兇。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6:03:07
我認為兇手是利用時間的空差來犯罪的,只要利用好時間這就不是一個只有父親才能進入的犯罪現場,首先我們先來看一下到底有多少時間空差,第一父親和近藤及其手下都在右包間,那么左包間便處于空閑兇手便可以趁此時進入,后來到了相聲階段,父親和土出去,兇手可以通過小門進入右包間將近藤打昏,然后將其殺害,后來,父親去敲門不得回應,去找土打開門時這段時間兇手可以從右包間進入左包間,當然兇手可以趁父親和土進入時出來,不過這樣就會和上來的人相遇反到引起懷疑,所以最好的辦法是趁混亂出來裝作上來查看的人,而實施這個手法必須要對這個戲院及我父親和近藤習慣相當了解,所以是內部人犯案,現在我來簡述一下犯罪過程,xx在不惹人注意的時候進入左包間,待到父親和土出來的時候,他通過小門進入右包間用什么東西將近藤打昏,然后用繩子勒死他,待到父親敲門無果出去找土進入右包間時他進入左包間,等到賈老板過來時他便可趁亂出來,若無其事的假裝是過來查看情況,第三兇手是誰,要實施這個方案必須要在相聲之前進入,那么演《百花亭》根本不可能有時間,演相聲更不可能,最后演趙氏孤兒更不可能,將這些這些排除那么只有一個人-楊嘯良,且在他演空城計時早已看到近藤進入。至于父親我想他也有殺害近藤打算,不過他并不下的去手,刀子便是他想法的反應。至于小二等等,他們如果不在肯定會引起別人注意。最后我想說真相只有一個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6:05:57
推理1: 兇手是土方吉。 作案過程:根據父親和土方吉的證詞,近藤休息期間沒有任何人進出過二樓,那么嫌疑人只有他們兩個。父親在左邊包廂,完全不知道右邊包間以及走廊的情況;而土方吉作為近藤的親信,進入右包間完全不會被起疑。近藤是后腦勺被砸暈之后,被用繩子絞死。說明近藤是面向窗戶而坐,門在其身后,而土方吉進入包房,因為是信賴的人,便不會回頭望。而這時,土方吉從背后將近藤砸暈后絞死,過程中不會發成太大的聲音引起他人注意,接著他整理好現場之后,回到了門外。 嫌疑人排除:(1)父親身上帶著匕首,已經當天跟近藤少交流的原因,源自近期的爭吵,導致關系疏遠。看起來動機充足,但毫無反偵察條件的作案完全不合理。另外,如果父親從包間內的小門進入右包間,同樣會引起近藤注意,而最近的關系裂痕不可能不會引起近藤的戒心。 (2)小二等工作人員,因為近藤的食物都是自備的,小二完全沒有進入服侍的理由。 (3)舞臺演出人員?!犊粘怯嫛返难輪T基本與《趙氏孤兒》重疊,而《趙氏孤兒》開場前,演員肯定要畫一定時間的妝,所以在相聲的過程中并沒有時間離開,當時在臺上的相聲演員同樣可以排除;《空城計》與《百花亭》結束后,演員同樣需要時間卸妝,所以排除了所有演員作案的可能性。  推理2: 兇手是掃地工陳伯。 作案過程:如果說小二沒有進入包間的理由,那掃地工可以說是最不會引起懷疑的角色了。掃地工在《百花亭》快要結束的時候便進入右房間打掃,到相聲環節,父親與近藤都離開了包間,這時候掃地工趁近藤不備實行了謀殺,整理完現場之后,在包間內靜靜等候著。之后父親離開左包間,到走廊與土方吉溝通的時間里,掃地工從小門進入左包間,當父親與近藤進入右包間時,他們都背對著門,這時掃地工從左包間出來并迅速逃離二樓。而賈老板當時所在的位置在離二樓樓梯最遠的地方,于是掃地工有充分的時間逃離并且不引起人注意。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6:14:26 | 2018-8-3 17:45編輯
在開始分析近藤俊一被害真相的之前,首先要厘清案件的脈絡。第一步要判定的就是案件本身的性質。

1、以排除法判定此案件的性質為他殺。
引用
“(近藤)死因是機械性窒息,兇器確定是現場發現的那條長約三尺直徑五分的普通麻繩,在脖子上纏繞了兩圈相交于頸后。”
引用
“(近藤)在后腦偏上處有一非致命傷痕,是小型鈍器擊打造成”

近藤的后腦處收到鈍器擊打,這是死者沒法自己攻擊的位置。同時文中沒有提到過擊打所用的小型鈍器,因此可以判斷兇器消失只可能是他人所為。同時,近藤死亡時是坐在椅子上被勒死,這也是死者沒法自己做到的手法。
加之文章中的敘述,可以排除此處存在任何可完成以上手法的機關的可能性,因此可以斷定近藤之死既不是自殺也不是事故或陷阱殺,而是他殺。





2、圈定嫌疑人范圍。
按照文章中的敘述,嫌疑人可以基本劃分為第一梯隊嫌疑人:口供中當時一直停留在戲院二樓的土方吉和王安;和第二梯隊嫌疑人:口供中當時停留在戲院一樓的戲院中于賈仁相關的一眾人等。

2.1、與犯案時間有關的線索可以整理如下:
2.1.1、
引用
“曾瞥見包間里的近藤為(百花亭)表演鼓掌,父親在一邊目光卻是集中在近藤身上”

由此可確認近藤在《百花亭》期間尚存活。
2.1.2、
引用
“《百花亭》結束后是相聲場,近藤對相聲不太喜歡,所以每當此時他都會關上包間的窗戶進行小憩”

《百花亭》結束后,相聲場開始,此時近藤脫離可觀測區域。
2.1.3、
引用
“到下午六時二十五分左右(此為現場被發現的時間),臺上開始進行今天的最后一場演出——《趙氏孤兒》,演員們剛上臺就位唱了兩句,二樓包間就傳來叫喊,賈老板說那是土方吉的聲音”

此時土方和王安進入現場,兇殺時間圈定在相聲場開始,土方吉與王安離開至6點25分。

2.2、在犯案時間內,死者所處房間觀測情況的相關線索可以整理如下:
2.2.1、
引用
“兩個包間中間是有一扇小門的,只有父親可以在土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到右包間殺人再回到左包間。至于說有人事先躲進左包間,趁著我父親不注意去右包間殺人也根本是不可能的,且不說包間里根本沒有能藏人的地方,包間的門在打開時,無論手腳多輕,都會發出門軸轉動的尖銳聲音,在屋內的人一定可以聽見。包間的窗戶外也完全沒有可以立足的地方,兇手只能從門進入?!?/div>

配合示意圖后的備注可以得出結論。在房屋內有觀測者時,不會存在觀測者未知的人員。整個房間不存在可以出入的暗道,窗戶不可出入,唯一進出的可能性是房門。
2.2.2、
引用
“在近藤小憩時土方在門外看守,其他人無論進入哪個包間他必然會看到”

結合第一點可以確定,土方吉在門外就位后,再無任何人有機會進出戲院二樓。
2.2.3、
引用
“我父親和土方也都會離開包間不打擾近藤(小憩),父親會在這時候離開去登臺表演,沒有登臺安排時他就會到左邊的包間內單獨觀看,土方則是在門外站崗。”

此處描述的是土方吉和王安離開右包廂的過程,是整個案件中的重點部分,但作者在這個部分的敘述卻有些模糊。‘我父親’王安前往左包廂聽相聲,但未提及土方的具體去向,只是說‘離開’并且在離開后在門外站崗。此處土方存在兩種具體的行動模式,因為作者沒有限定所以兩者都有可能:行動一,直接去走廊站崗。行動二,先與王安一同前往左包廂,而后去走廊站崗。這個分歧直接決定了在近藤小憩期間是否可能有第一梯隊嫌疑人之外的某個人從樓梯進入房間行兇。如果是行動二,那么兇手的做法可以是這樣的:在策劃整個行動前,熟悉掌握王安、土方吉和近藤軍一的全部行動習慣(從文中敘述來看,三人的行動都很有規律性。)在《百花亭》快結束,近藤小憩將要開始之前埋伏在近藤門口,把握時機與王安和土方吉同時開門(也可以稍微慢一點或者在二人剛離去后開門)并進入右包廂行兇。并在案發時,趁王安離開左包廂時躲入左包廂,在其他人來觀察現場時混入人群。
綜合來看,無論土方吉的具體行動具體為何,都無法從可能性上排除掉王安和土方吉的嫌疑。但如果土方吉采取的是第一種行動,那么除了當時二樓的二人以外的其他人是沒有任何機會躲藏或混入現場殺人的。也因此可以將犯罪嫌疑人分為兩個梯隊,有充足殺人能力因此嫌疑較大的一梯隊,和不大可能進入現場殺人因此嫌疑較小的二梯隊。





3、從動機出發,推斷兇手身份。
整個文章中可見的有能力殺人的利益集團有三個。一個是日本軍方、警察。一個是抗日組織。再一個是,‘我父親’王安。
3.1、王安的殺人動機和立場:從動機角度來看,將王安與日本方化為一個利益集團顯然是不可能的,而文中又有以下線索支持我將王安的位置與抗日組織區別開來
3.1.1、
引用
“每當說起此人,父親總是帶著一種欽佩而又惋惜的樣子”
引用
“在父親的遺物中有一本日記…近藤雖是日本人卻也是第一個欣賞他的人,甚至還提出要邀請他去日本,所以父親一直心存感激,將近藤看作自己的知音…在爭執最后惱羞成怒的近藤掏出手槍抵住父親的額頭,兩人僵持和沉默了數分鐘后,近藤收起槍離開戲院…父親在日記最后寫了兩個字,失望?!?/div>

從這兩段文字中可見在和近藤的關系上,王安心里也是矛盾的,既當近藤是知己,又并不接受他日本侵略者的身份而產生隔閡。因此可以發現王安并沒有明確的殺死近藤的動機。
3.1.2、
引用
“在賈老板和其他叔伯的幫助下我和母親離開了北平跟隨難民往重慶方向逃去”
引用
“父親那時的樣子,頭發散亂,滿臉胡茬,右眼無法睜開,身上和臉上滿是血跡,父親總是穿著的那件長衫也破爛不堪像是被無數的鞭子抽打過...賈老板四處托關系終于去獄中看望了父親一次,那時父親就已經遭到毒打...他不肯認罪簽字,獄警就每天照三餐對他施以酷刑。他見到賈老板的第一句話就是問我與母 親如何,聽到我們已經離開北平他滿足的點點頭。半個月后在法庭走了一個過場,法官不顧父親的喊冤就定罪了?!?/div>

王安心中顧念作者母子,如果是他事先和抗日者共謀殺死的近藤,那么應該有機會在更早的時間安排妥當作者母子的安全,畢竟他們會是第一大嫌疑人手中的一個重大把柄日軍不可能會不對他們下手。同時王安也沒必要硬撐喊冤死不認罪。畢竟從案發當時的情況來看,若是王安做的,那可以說他是一點都沒給自己留任何翻案的退路,除了他以外基本沒有其他人能夠接觸到小憩的近藤。如果他是準備殺人后全身而退就不會選擇這種方式作案。如果他是準備英勇就義又無需承受許多皮肉之苦,像個真正的革命者一樣殺身成仁就行。
縱觀王安的行動,既沒有殺害近藤的實錘動機,在案發后的行動又與合謀殺人的演繹相矛盾,因此可以得出結論,說是王安與人合謀(或單獨)殺死了近藤乃是十分不合邏輯的。
另外追加一點,來討論一下王安臨時撞見抗日者行兇,而后包庇行兇者頂罪的可能性。
進入戲院二樓時樓梯是面對著舞臺的,因此任何上下樓的行動肯定都有很大概率被戲班子中的人看到。也因此,基于這種假設為,戲班子的人和賈仁都是行兇者的幫兇。

而王安對于刺殺近藤的態度,此刻也無非就是有三種。一:明確的支持。在爭吵過后王安已經徹底放棄近藤,并且撞見刺殺也會義無反顧包庇兇手,自己頂罪。但是如若這樣其實根本沒必要去實施什么復雜的,有一定概率失敗的刺殺行動。直接策反王安殺了近藤即可。二:明確的反對。與假設前提相悖。三:搖擺中。根據文中描寫,我認為這種可能性也是最大的,對于賈仁來說,最好的辦法不是直接派人去撞運氣,賭王安不會告發自己,而是事先暗示王安,試探他的口風,進一步與他攢合里應外合。如果王安答應了,方便實施下一步計劃。如果王安方隊,他也沒有真憑實據告發自己。
最后,也是最大的否認這一假說的證據是。犯罪現場缺失了鑿擊死者的那件鈍器。這是王安在本案中唯一的有利之處——王安沒有機會處理兇器。如果是王安在左包廂撞見了行刺的刺客,想定罪,第一步要做的就應該是把兇器藏到自己的屋里成為鐵證。


3.2日本軍方、警察的殺人動機和立場:文中有對日本軍方的立場提出過暗示。線索如下:
3.2.1、
引用
“我方才得知近藤在武漢會戰開始時(1938年6月初)被調到第2軍第29師團擔任參謀長參與武漢會戰,后來不知何時他秘密回了北平進行臨時調度,結果7月7日那天被害身亡。得益于此,第2軍的攻勢被延緩?!?/div>

近藤是在武漢會戰開始后被抽調到后方做參謀長,這段話印證了他的死給日軍在戰爭中的利益帶來了損傷。可見近藤之于日軍是有豐富助益的存在,此次秘密回調也并非貶謫而是升遷。
3.2.2、
引用
“近藤的保鏢也從兩人逐漸降到一人,是跟隨他十幾年的下屬土方吉,之后兩人更是穿著便服與平常百姓無異”

土方吉本人與近藤無冤無仇,追隨近藤十余載,甚至可以猜測是對近藤忠心耿耿的。如果日本軍方和土方吉本人都沒有動機殺害近藤,那么縱使土方吉有十分便利的殺人條件,也無法判斷是土方吉下的手。

3.3.1、抗日組織的殺人動機和立場:抗日組織的立場自然是與日本軍方截然相反的,也因此他們的行動與日本軍方之間是絕無通融的可能。文中曾有描述:
引用
“如果不是他把近藤俊一殺了,武漢會戰說不好會是什么結果,他可真是個英雄?!?/div>

可見抗日組織的一方是有實在的從這次刺殺中撈到好處的。而抗日組織方殺害近藤的動機也是不言而喻。

這樣排除下來可以發現。可見的三個利益‘集團’中,王安是個人行動,可以判斷他對刺殺將要發生毫不知情;日本軍方沒有殺人動機;那么對這次刺殺行動具有動機的就只剩下抗日組織一方了。






4、重大線索剖析
縱觀全文,可以總結出三處具有重大意義的線索。

4.1、近藤頭部的傷痕
引用
“在后腦偏上處有一非致命傷痕,是小型鈍器擊打造成,除此之外沒有近期造成的其他外傷”

近藤的鈍器擊傷位置在后腦偏上,從這一點可以得出兩條有用的信息。其一,近藤本人身高在176cm左右,兇手敲擊近藤后腦時揮擊路徑高于近藤本人身高。其二,兇手是從背后襲擊的近藤。
與此線索相關的內容還有。
引用
“根據傷情程度判斷當時近藤被打暈完全失去意識”

可見敲擊的強度足以造成近藤昏迷。
引用
“照片上的近藤俊一面容安詳,口微張,左手朝下放在右手掌上,雙手放在腹部偏下位置。如果不是脖子上的勒痕,他看起來就像是睡著了一樣?!?/div>

近藤的死亡過程并未伴隨大量痛苦。這與近藤身上一大一小兩處傷口的情形相悖。
引用
“父親曾跟我說過近藤擔心戲院所提供的茶水食物會被人下毒,一直都是自備。警察對這兩樣物品進行過檢查,只是普通的茶水和糕點。”
可見近藤來戲院時是十分小心的,也會提防戲院中的中國人。
綜合來看這幾處線索。我們會發現,戲院中除了王安和土方吉之外的其他人要在近藤正常的情況下是根本無法從背后接近小心謹慎的近藤,更不要說偷襲打暈近藤。但近藤的死亡狀況卻說明近藤在被勒死的過程中并未經受應有的大量痛苦,即近藤在被勒死的時候就已經失去意識。那么近藤失去意識的時間又是在哪里呢?根據2.1中對于犯案時間的討論我們可以圈定那一定是在相聲演出開始時,土方吉和王安離開之后。進一步細化,可以從二人停止觀測近藤開始算起。文中對于近藤表現的相關描述還有:“以往近藤與王安在觀看表演時有很多話,不知為何案發那天卻很少?!睆倪@段描述可以發現,案發當天王安和近藤的交流是不正常的。對此可以做的假設有很多種,但是結合近藤會被王安、土方吉之外的第三人從背后近身來看,近藤應該是在被砸后腦的時候就已經失去了意識,案發前近藤和王安話很少的原因,或許也是因為少量安眠藥(或蒙汗藥等藥力相近的物品),而再次擊暈近藤則是未防止近藤在勒殺過程中醒來。畢竟當天王安和土方吉都沒有在近藤身上發現出明顯的異樣,即便是近藤已經被下安眠藥(或蒙汗藥等藥力相近的物品),其藥效也是較小的,只能讓人表現出一般程度的困倦。而對于近藤在劇院中可能被下藥的環節,也有如下描述:“搖椅旁的小桌子上放著兩碟糕點和水壺,水壺樣式與軍用水壺相同。”可以判斷水壺是軍隊制式,茶水也是從軍中帶來的。吃喝雖然都不使用戲院提供的東西但是卻沒有明確糕點的由來(不一定是軍隊提供的)。那么此處就遺留下了外部同謀實現準備好混有藥物的糕點,讓近藤購買并帶到戲院,而后再由兇手用一模一樣的正常糕點在殺人后替換的可能性的余地。

4.2、消失的兇器
在討論過近藤后腦傷痕的線索后,接下來會發現,在日軍的卷宗、和所有對于現場的口供、描述中都沒有出現過敲擊近藤后腦的那個兇器。按照4.1中提到的第一處線索。此物應足夠堅硬,并且個體不大,鑿擊后附著有少量近藤血液。
對于案發后將現場封鎖的描寫有:
引用
“此時賈老板才注意到二樓右邊包間的窗戶竟然還是關著的…但是看那個表情他察覺應該有什么大事,于是馬上沖上二樓…之后賈老板馬上讓人去報警,警察趕到后對現場做了一些簡單的調查就下令將戲院所有人包括演員、觀眾和尸體都帶走了。”

根據文中的描述,在發現尸體時戲院中出現過短暫的混亂。作者用了‘馬上沖上二樓’‘馬上報警’‘警察趕到’這樣一連串形容事態演變迅速的詞語,但依舊無法實錘兇手此刻是否已經將兇器(及兇手自己)運出了現場。但我們知道的是,無論此刻兇器是否離開現場。在之后的時間里,日方都是沒有再找到過這件兇器的。
消失的兇器,可以是從戲院外悄悄揣進懷里的一塊鵝卵石,又或者是戲子唱《百花亭》時手中擺弄的酒鼎(姑且叫這個吧。。長得像是個微縮版的鼎。。。),一切取決于案發當時現場與外界割離的程度,一樓與二樓割離的程度。如果人可以在相聲場中出入二樓/戲院,那么兇手完全可能是任何一個效忠于抗日組織的刺客。只要與能時刻觀察門口狀況的戲組人員全部串好口供,即可在行刺過后趁著相聲的高潮,從樓梯溜下混入人群,再在發現尸體的混亂中離開戲院(在戲院沒人時事先埋伏在左包廂,在近藤等人進入右包廂后到走廊待伏)。這對于行兇者的一方來講,乃是最好的安排。
因為文中對這段過程的具體描寫并不豐富,所以作為讀者并沒有辦法切實的確定1.兇手離開現場的可能性。2.兇手在不被眾人發現的情況下上/下樓梯的可能性。

嚴謹起見,此處額外討論,兇手無法離開戲院并帶離兇器,且無法在不被一樓的其他看客發現的情況下上/下樓梯時的狀況。
這種情況下,兇手存在于戲班中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其一,兇器沒有辦法帶走,就一定要有辦法應對后來日本軍方的審查。因為鑿擊過近藤,兇器上一定會留下血跡,血跡在氧化后會變質發黑,一般的石頭塊不僅沒法對日軍給出解釋,也無法掩飾上面的血痕。這時候戲子們的道具就能派上用場了。舉其一,比如《百花亭》中所用酒鼎,其質地為金屬,形狀穩固,可以滿足鑿擊過后不變形的要求。同時,可以用酒水清理金屬表面的血跡。案發前由倉庫中拿出(戲班子的道具,至少會有一份多余的備件),按照2.2.3中對于行動二對策的描述,帶進右包廂行兇。而后兇手在王安敲過中間小門,土方吉敲右包廂房門時,進入左包廂躲藏,之后混入發現尸體的人中,并趁警察未到,將酒鼎歸還戲班,湮滅血跡并再次入庫。


4.3、兇手與抗日組織的關聯
綜合第3部分對兇手范圍的論斷,與4.1中背后鑿擊近藤的推斷。兇手隸屬于抗日組織,并且對近藤、土方、王安三人在戲院中的行動規律了如指掌。有充足能力調動戲班配合,提供兇器、湮滅證據、互作偽證。這樣的人物在整個文中非劇院老板,賈仁莫屬。但賈仁自身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這可能也是出于對抗日組織領袖的保護。他的嫌疑是最先需要撇清的。
文中對賈仁的戲院給出過以下描述:
引用
“賈老板原是一個民間戲班的班主,經過多方努力終于在1935年初建立了這家戲院,讓那些跟著自己走南闖北十年的戲子們在北平扎根落腳。因為賈家戲班本就有不小的名聲,建立伊始便有不少客人慕名而來?!?/div>

1935年期間,發生了臭名昭著的“華北特殊化”事件,是一個由日本特務機關幕后策劃的獨立于中華民國政府、投靠日本的運動。在這個時間節點,日軍進入華北,進而開啟全面侵華的野心已經是昭然若揭。如此背景下,賈仁帶領一群江湖人士進入北平扎根落腳,正好符合了特務組織的慣例,可以判斷是為了開展日后的抗日活動而率先潛伏進北平,為后期的情報工作進行準備。
文中對賈仁能量的描述還有:
引用
“又過了兩天,在賈老板和其他叔伯的幫助下我和母親離開了北平跟隨難民往重慶方向逃去”
。這段內容的發生時間點在近藤被謀殺的兩天后。根據敘述,日軍在案發一開始便將‘我父親’王安作為了案件最大的嫌疑犯來對待。那么這個重要嫌疑犯的家人在兩天后依舊能在掩護下撤出北平城,可見賈仁其人的背景和手段都不一般。
無論是從以上兩點判斷,亦或是從安排整個行動需要滿足的必備條件來看,賈仁都是整個刺殺行動當之無愧的幕后主使。其人與抗日組織之間的聯系也必然十分深刻。



5、兇手的名字與案發時的經過。
5.1、結合4.2中的判斷,如果兇手無法離開現場并帶離兇器,且無法在不被一樓的其他看客發現的情況下上/下樓梯。則兇手需要和戲院人員互相傳遞兇器道具,所以戲班子之外的人作案的可能性變的微乎其微(畢竟一個不是戲班子的人和穿著戲服的演員接觸會很顯眼)。
觀察案發時的演出排表,可以發現,演出第二場《百花亭》的演員是沒有時間卸妝潛伏的,演出第三場《趙氏孤兒》的演員是沒有時間在殺人后登臺的。而其他劇院工作人員中,相聲演員具有不在場證明;戲院小二需要滿場跑動服務,沒有機會脫身;掃地工需要不停打掃衛生且年事已高,再排除掉有不在場證明的賈仁,剩下唯一有機會作案的就是班主秦漢了。
5.2、案發時的經過。
戲院老板賈仁,在與王安、土方吉、近藤俊一接觸的過程中,詳細觀察了三人的行動,發現可以利用他們行動中的規律性混入現場,神不知鬼不覺的殺死近藤。但是為了讓抗日地下工作者脫罪,就需要一個替罪羔羊。在王安與近藤爭吵后,賈仁選定了嫁禍王安的方案。
7月7日,事先賈仁買通的近藤日常購買糕點的小販報告說近藤正在前往戲院,并在近藤的糕點中下了少量蒙汗藥(或者能達到輕度安眠作用的其他藥劑)。賈仁遂通知班主秦漢上二樓左包廂待伏。
近藤來到了戲院并與王安、土方進入二樓右包廂。戲劇中,近藤吃下帶藥物的糕點,開始犯困,言語寡淡。相聲場快要結束,秦漢進入走廊,相聲場結束,王安、土方離開右包廂,近藤在困倦中很快入睡,秦漢抓住時機進入了右包廂。秦漢先用身上攜帶的道具,酒鼎,徹底擊暈了坐在椅子上剛睡著的近藤,然后用繩子勒死了他,之后秦漢用一模一樣的普通糕點替換掉帶藥的糕點(并在被帶走前后偷偷銷毀了帶藥的糕點)。
PS.出于友誼亦或是同情,賈仁知道此時殺死近藤的兇器若是不留在屋內,王安是兇手的說法就會存在紕漏,因為按照整個安排,王安是不會有機會處理這個鈍器的。因此賈仁事先安排執行者秦漢網開一面,將敲暈近藤的兇器安排為酒鼎帶出了現場,并在用酒清洗過后放回了道具倉庫掩人耳目。
時間到了相聲場結束,《趙氏孤兒》開場。王安敲中間小門,而后不久土方敲右包廂小門。秦漢趁門未開之際躲入左包廂,王安、土方發現現場。趁著剛發現現場時,土方和王安的注意力集中在了近藤身上,秦漢溜過走廊并下樓。而后土方開始叫喊,賈仁來到樓上,并報警。趁著人群混亂,秦漢把敲擊用的酒鼎拿給臺上的戲子。



6、尾聲。
近藤與王安的立場不同,當二者的道路發生激烈的碰撞時,被害的近藤選擇了暫時的退讓,收槍走人,留給好友王安余地思考,這之后的王安也真的沒有去選擇陣營。
戰爭本身即是原罪,是地獄,將善良的人化為厲鬼。作為發動侵略戰爭的一方,近藤助紂為虐雖不合大義,但對朋友的仁義還是貨真價實的。
賈仁策劃除奸,一石二鳥,既干掉了日軍的重要軍官,也清理掉了一個和日本人勾肩搭背的準‘漢奸’,他的行為讓站在激進角度的國人來看是忠是良,但他親手策劃了這個誣陷信任他的好友的行動,我若是他,卻是會于心有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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