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le True:Kill()》解答
紅色字體為推理要點
1. 排除陳俊峰及加班小組行兇之嫌、真正的嫌疑人范圍
1.1引用 另外對于壓縮包的破解和陳俊峰的調查也已經出來,技術人員經過一晚上加班加點的暴力破解終于解開壓縮包密碼,確定陳俊峰就是倒賣快音源碼的內鬼,壓縮包內的證據足夠給他定罪。他的母親在一個多月前被查出癌癥,手術因為一直未繳納費用而一再拖延,直到5月10號陳俊峰的賬戶突然打進了一筆巨額資金替他解決了燃眉之急。
毫無疑問,在林霄被殺一案中,陳俊峰的嫌疑是最大的,似乎題目中也只有他有明顯動機殺人,即林霄發現了他背叛公司、販賣源代碼的罪行。但正因為如此,如果殺死林霄的兇手的動機在于不想陳俊峰販賣源代碼的罪行被揭發,那么他就不可能還把存有陳俊峰罪證的U盤還留在死者身上。
1.2引用 宵夜快吃完的時候,應該是22點7分我那時正好看了一眼手機時間,林組長離開隔間急匆匆的直接往辦公室外跑去。”
“你們沒問他去做什么嗎?”
“沒有,因為我們都覺得他應該是去衛生間了。”
“為什么?”
“這個……林組長的脾胃一直不太好,每次進食后總是很快就去……”張晨想了一下措辭,“排泄?哎呀,反正這個是經常有的事,昨天我們還沒吃完晚飯他就在人家飯館當場去了趟衛生間,當時看他那么急還捂著肚子肯定就是人有三急所以我們就沒有多問了。”
“那他后來一直沒回來你就不奇怪?”
“因為后來他發了微信。”說著張晨就拿出手機把聊天記錄打開給李亙亦看。(林霄22:11分發信息,說自己先回去了)
林霄22:11發出的消息不是他自己發的,而是兇手用其手機發出。因為林霄只是急著趕去上廁所,之后就沒頭沒尾地說要回家,一來他不可能急著上廁所時就順便把東西都帶上了,說回家就回家。二來突然這么回家,也不符合他的工作態度與職責。因此這肯定是兇手為了不讓人懷疑為何林霄遲遲不回來,也就是說,林霄確切的遇害時間是在22:07至22:11之間。
引用 手機上部朝著口袋外。手機機身為黑色,機身背部中央偏左下的位置沾到了一些林霄的血跡,橢圓形狀帶有往上方向的摩擦,血跡已經干透,衣服口袋內對應位置也沾有血跡,形狀及摩擦痕跡基本相同。發現時U盤粘在了手機屏幕上,后續檢查確定U盤上只有林霄的指紋,手機背部有林霄與其女友的指紋,正面則沒有任何指紋。
一般人自己用過手機,肯定是習慣性將手機朝下放進口袋,而死者的手機上部朝著口袋外,明顯是兇手使用了手機后放回導致的。而手機背部橢圓形帶有向上方向的血跡、摩擦痕跡,應該是兇手手指留下的,手機背部只有林霄和女友指紋,說明也沒有被兇手刻意擦試過。那么兇手只能是隔著死者的衣物、口袋握住手機來發22:11分的微信,拿手機的時候手指抵著手機背部,因此在手機和相應的口袋布料上都有這個血跡。而手機屏幕上沒有任何指紋,更是暴露了有明顯被清理過的痕跡,說明最后使用的是兇手,不希望留下指紋。
而這個拿手機,被手指抵住支撐的部分在手機背部的中央偏左下處,說明兇手用的是右手拿手機,左手主要用來劃屏幕、打字等。暫時推測兇手是慣用左手的人。
引用 U盤黏著的部分原本應該貼著標簽,標簽被撕掉后殘留的黏著物使得U盤粘在了同樣放在口袋里的手機上,手機機身除了這兩樣痕跡外沒有其他任何痕跡,據死者女友及同事說這部手機是上周四剛買的。
順著這個思路接下去推理,既然兇手用過手機,那么不可能沒看見U盤。而且既然手機肯定別兇手用過、屏幕且清理過,那么黏在屏幕上的U盤肯定是后來被放回死者口袋的。這么一來,也派出了兇手殺死林霄但沒能發現U盤的可能性。綜上所述,殺死林霄的兇手的動機并不在于防止陳俊峰出賣公司源代碼的罪行被揭發,反而有種刻意欲蓋彌彰的感覺。引用 格式化即刪除所有數據恢復到初始化狀態,格式化的U盤仍然可以被恢復數據。
既然嫌疑人都是多少懂IT的,不可能天真的以為格式化就可以刪除證據、并把U盤格式化后還放回死者身上,還不如直接拿走銷毀。兇手是刻意留下U盤,似乎還有點希望警方發現陳俊峰罪行的意思。
1.3引用 “林霄離開后除了你到走廊抽煙以外(即22:07到22:30大家都下班),還有其他人離開過辦公室嗎?”
“沒有,辦公室只有一個門,我的座位就在旁邊沒看到有人出去。”
引用 林霄,男,30歲,于6月19日的22點~6月20日0點遇害,身上只有一處傷口,為背部心臟位置,一擊致命。心臟被匕首從后刺入導致胸腔內大量出血在短時間(5秒內)內迅速休克,最終失血過多而亡。死者的口鼻處殘留有些許毛線纖維,尸體正面未沾有血跡。
最重要的排除證據,不僅排除陳俊峰,也排除了另外的加班四人。林霄的遇害事件之前說了,其遇害死亡只能是22:07 到 22:11 之間,而22:07 至22:30大家加班結束都沒有人離開過辦公室,因此都不具備作案能力。
1.4引用 其他未加班員工中無明確不在場證明的則有五人:周睿博、陳凱、包志、關官、徐青敏。
引用 “周睿博昨天去哪了?”李本亦看著筆記本上的詢問記錄問到。
“他父親病重,所以周五中午就回去老家D鎮,后來通過微信群告知其他員工他大概周二回來。不過其實他昨晚8點左右就駕車回到本市,在收費站有記錄。他說是因為父親病情大有好轉,而公司APP要上線新版本事務又多所以就連夜趕回,只是沒有通知其他員工。”
其實這才是真正的嫌疑人名單,因為當時在公司加班的一伙人都可以互相作證,不具備作案能力。
而我們發現張晨手機的微信群聊天記錄,其實最重要的不是聊天的內容,而是這個微信群里有12 個人,也正好是公司人員的數量,說明整個公司的人都在這個微信群里,都能看到這里的對話。也就是說,當天沒有加班的人,也能知道他們大約幾點會吃宵夜。
2.林霄上廁所之謎、鎖定真兇
2.1引用 “死者林霄明明是正方寫字樓3樓字節躍動公司的員工,可是他卻死在了2樓千度公司的男衛生間里,他為什么會出現在那兒是一個重點。我們已經問過千度公司的員工也一一調查過,他們沒人認識死者,所以不會是去找千度公司的人。3樓的衛生間也檢查過了,沒有什么問題,如果只是上衛生間為什么不去3樓而要去2樓呢?比較大的可能是死者被人約到2樓的男衛生間,然后將其殺害。但死者離開辦公室的時間是22點07分,差不多是同一時間,千度公司加班的三名女員工下班,她們都表示沒有看到過死者也沒有發覺男衛有人,興許是死者先有事離開了寫字樓,后來再被人約到2樓男衛就又返回。這樣一來范圍可就太廣了。”
引用 第二天早上10點還在宿舍賴床的李本亦被兄長的電話叫醒,指紋比對的結果已經出來,字節躍動公司的兩個衛生間門外把手上均有死者林霄的完整右手指紋以及其他人被覆蓋過的殘缺指紋,女衛門內把手上只提取到徐青敏的左手指紋,而男衛門內把手最上方的是李羽天的完整左手指紋,男衛電燈開關最上方則是包志的左手食指指紋。
兩個衛生間外把手都有林霄完整的右手指紋,覆蓋過了其他人更為殘缺的指紋,說明了三樓男廁最后一個碰過外把手的是林霄。那么我們用正常行為邏輯來分析,急著上廁所的林霄肯定沒有理由跑去更遠的二樓男廁,而指紋證明,他的確是試著想要打開三樓男廁的門的。可是這里指紋又出現了矛盾,雖然三樓男廁外把手最新的指紋是林霄的,可內部把手最新的指紋是更早上廁所的李羽天的完整指紋。有各種各樣、新舊不一的重疊指紋的存在直接排除了有人清理把手的可能,因此只有一個解釋:急著上廁所的林霄跑去三樓男廁,想要開門,卻最終沒有進去,最后跑到了二樓的男廁。
而能出現如此反常的行為只有一個合理的解釋:林霄發現三樓的男廁所被上了鎖,無法使用,因此不得不趕緊跑去二樓的男廁方便。
引用 “衛生間的鑰匙誰有?”
“寫字樓的幾個保潔員和每個公司的老總都有吧。”張晨的語氣有些不太確定,好在旁邊的幾名同事也給出了相同的結論。
在公司的嫌疑人里,只有老總周睿博有能力自由地將廁所上鎖,而他在員工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在案發當晚8點就回到了市里,也在上述的公司微信群里,具備作案能力和作案所需掌握的信息。更何況,周睿博對林霄的了解應該比別人更加熟絡,肯定也掌握了林霄吃完宵夜一定會肚子不好去上廁所的習慣,因此算好時間鎖上三樓的廁所,并且自己先準備好,在二樓的男廁埋伏等待著他。
2.2引用 “昨晚這家公司應該也有人加班吧。”
“是啊,三個女生。雖然也是互聯網公司但是千度公司主要是做女性產品,所以女員工比其他公司多。誒……”李亙亦突然想起什么,“我好像沒跟你說過那三個女生……你怎么……”
那為何偏偏要把林霄引到二樓的男廁,是因為二樓的女性員工居多,相比三樓,作案風險更小。
引用 “離開前我去了一趟衛生間。”名叫顏瑩穎的女生接了話茬,“但是很快就好了呀,也就1分鐘吧,接著我們就走樓梯離開了。”
“她在衛生間的時候你們在哪?”
“我們在外面等她順便聊聊天玩玩手機。”
“玩手機時有沒有和別人聊天發送過信息?有的話發送信息的時間是多少?”李本亦把話題又帶回了時間。
“這個……噢,當時我有給男朋友發了一條短信,我看看。”丁蕾拿出手機翻出短信息,“就是這條。”她指著昨天22點09分發送的一條短信說。
另一個女生崔文思也拿出手機打開一個軟件,“我當時正好打開cilicili(視頻app),首頁有個感興趣的視頻就點進去了,app里有我開始看視頻的時間。”李本亦拿過崔文思的手機,cilicili上的播放歷史顯示昨天22點09分開始觀看某視頻。
其實女生沒看到林霄也很正常,因為她們逗留的時間是22:09至22:10,而林霄22:07就趕去廁所,題目原文“剛剛我從2樓男衛最快速上樓到3樓男衛大概是30“,那么急著跑下樓就更快了,我認為林霄完全可以在22:08分左右就鉆進了二樓的男廁,因此沒有被人看到。而潛伏的周睿博應該是更早抵達。
2.3引用 林霄,男,30歲,于6月19日的22點~6月20日0點遇害,身上只有一處傷口,為背部心臟位置,一擊致命。心臟被匕首從后刺入導致胸腔內大量出血在短時間(5秒內)內迅速休克,最終失血過多而亡。死者的口鼻處殘留有些許毛線纖維,尸體正面未沾有血跡。
因為死者迅速休克,且口鼻被兇手戴手套捂住,因此發出的喊叫或掙扎聲很少,故沒有引起注意。
3.會議室之謎、U盤之謎
3.1引用 可是屁股剛一碰到椅子張晨就發出了一聲疑惑。“這個怎么……”張晨拿起投影儀和電腦之間的連接線檢查起來,“沒道理啊。”
“怎么了?”
“我們昨天上午在這里和投資商開會,當時連接線拔下來連到了林組長自己的筆記本電腦上,而且會議結束后也沒有插回去,今天因為林組長的事公司的晨會取消了,沒有人進來過。這怎么會又插上了……”
“會不會是昨天其他參加會議的人順手給插上了?”
“不會,會議結束后我們是一起離開的。”
李本亦低頭看了一眼,腳邊正好有一根電源線,從墻壁插頭處連接到桌子底下的10插位插排,掂量了一下插排還有點小重。上面只插著兩個插頭,一個連接著投影儀,另一個連接著電腦。插排旁邊的地毯上還有一塊被按壓的痕跡,大小與插排差不多。
說明插排被人移動過,可能是因為匆忙給電腦和投影儀插上電源而不小心造成的。而張晨明明記得投影儀和電腦之間的線沒有連接起來,卻現在發現被接上了,也應證了有人近期偷偷進來會議室用過電腦和投影儀,目的是格式化死者林霄身上的U盤。
3.2引用 警方詢問過與林霄同居的女友謝琳芳,確定該U盤是多年前謝琳芳贈送給林霄的生日禮物,上面原本貼著一個愛心標簽,上面寫有四個字:愛的證據,之后警方將白色膠布撕下,確定了白色膠布下正是寫有“愛的”兩個字的標簽上半部分,與被撕掉的下半部分標簽位置也對的上。對于U盤里的內容,謝琳芳表示完全不知情,她甚至都忘了家里還有這個U盤。
我們一開始的動機推測是周睿博指使陳俊峰賣源代碼,然后二人分紅,但背鍋和具體執行骯臟勾當是靠陳俊峰。但后來排除了,第一,其實周睿博并不像是缺錢的人,就算是為了錢,也沒必要倒賣,因為繼續正常發布還是可以獲得投資和政府的津貼獎勵等,更可以作為老板名正言順地售賣轉讓。
第二,既然U盤內容不可能被修改,而且大家其實都知道就算格式化內容,如果U盤被警察發現,肯定能找回內容,其實毫無意義。那么說明U盤里的證據完全和周睿博無關,或者至少毫無威脅,他不會為了林發現陳的罪行而殺林。
還有一點非常關鍵,那就是:兇手周睿博不可能確定死者身上會帶著有陳俊峰罪行證據的U盤。因此周睿博殺死林霄肯定是出于別的動機,但是在用死者手機發假微信信息時偶然發現了U盤。這時設想一下,這個U盤雖然上面標得是“愛的證據”,但由于前兩個字被遮住,在不知情不了解的周睿博看來,這就是一個標為“證據”的U盤。所以他才會將U盤拿走查看里面的內容。
而周睿博之所以后來選擇在會議室用電腦和投影儀看U盤里面的證據,是因為一來避免瀏覽U盤內容在自己電腦里留下痕跡、二來去自己的辦公室要經過員工們的辦公室,增大自己被發現的嫌疑。
3.3引用 會議室的門同樣用的是特制電子鎖,需要員工卡才能打開。門把手外形與廁所、辦公室一致(把手內外上方均有一個黑色掃描器),這種把手看來是這棟樓的統一配置。
如果我們嚴格按照配圖(想起了《茶案》 ),那么會議廳的門把和廁所一樣,對于站在室內的人來說,把子伸向左,那么按照常理,門把只能是位于門的右側,只能方便用左手拉門把,從右往左拉開(見附圖。)
同理,如果是外面的人想要開門,門把位于門的左側,從左往右推開,用右手推開門明顯更為方便自然
重點:推門用哪支手其實和左撇子右撇子無關,親自實驗,就算我是右撇子,但如果我遇上題目描述的門內把,我只會用左手開門,不然會極其別扭不方便。
引用 現場門內把手上靠近末端位置沾染到了一丁點死者的血跡,呈現摩擦狀,門外把手上沒有血跡。
引用 接著李本亦再次要求去會議室,大家也都跟了過去看戲。但是到會議室后李本亦并未詢問什么而是在門內把手上仔細查看,張晨忍不住也湊近看了一下,門內把手上什么都沒有,他又朝李本亦注視的位置仔細地看了看,在靠近把手末端的位置隱隱約約有一點紅色。
“你們公司有人是左撇子嗎?”
兩處門把上的丁點血跡則是證實了去會議室用電腦的的也是殺死林霄的兇手,因為前面已經根據手機背面橢圓形血跡判斷出了兇手慣用左手。正如上面所說,門開關用哪支手其實取決于門開的方向和門把的位置,但兇手只有需要用到左手開門的內側門把上有留下一點血跡、而外側門把沒有,證明了他是左撇子。
以下為推測的邏輯 :因為既然兇手是左撇子,那么他是右手捂住死者的嘴,左手動刀子將其捅殺,因此左手雖然帶了多層手套,還是有不少鮮血滲入。這也解釋了為何兇手在離開廁所時,廁所內側門把有和會議室內測門把相似位置的相似紅點。
而這也是為何兇手不得不擦干凈手機屏幕,因為雖然已經帶了手套不會留下指紋,但左手的幾層手套都滲透了不少血,會留下明顯的血跡。因此,當需要用到右手開門進入會議室的時候,外面的門把就不會留下血跡血點。
3.4引用 “當然了,現在講究節能,所以這棟樓的走廊燈都是定時的感應燈,白天不亮晚上得有人經過或者一直呆著才會亮,如果感應不到人了,過15秒就會自動關閉。”
引用 “這個嘛……衛生間前的燈正好是我拿出手機看到時間從12分變成13分的時候關閉的,也就是22點13分0秒吧,之后過了應該是5秒,樓梯前的燈也關閉了。”
引用 從女衛生間門口快步直線距離走到會議室門口需要9秒,在這過程中如果只是走出2號燈感應區域則需要4秒。“剛剛我從2樓男衛最快速上樓到3樓男衛大概是30秒……這么說來……”李本亦自言自語到。
由此可以叫清晰地推理出周睿博殺人后的行動路線和時間線了,卡時間卡的很完美。
22:11:58 =(時:分:秒)用死者手機發微信
22:12:28 = 到三樓男廁,把自己上鎖的廁所解鎖 (觸發一號和二號感應燈)
22:12:45 = 離開二號感應燈區域 (人離開15秒后自動關,22:13:00二號燈關,因此得出22:12:45)
22:12:50 = 進入會議室,離開一號燈感應區(5秒后一號燈關)
約22:18:00或之后 = 放回U盤,離開現場 (張晨玩手機抽煙4~5分鐘,這里取5分鐘來估算)
這份時間行動表有多方印證,也和李本亦的親測大致相同:女衛到會議室9秒,那么男衛到會議大致10秒左右、走出2號燈、走進1號鄧大致需要5秒,完全吻合張晨所見。
再次解釋一下周睿博為何要將U盤格式化并放回死者身上的動機:
1. 格式化U盤顯得更為欲蓋彌彰,讓警方自認為在順藤摸瓜地解開謎團
2. 讓警方把殺死林霄的動機引向陳俊峰倒賣數據源代碼的罪行,為自己減少嫌疑
3. 周睿博自己也的確因此才發現陳俊峰背叛公司的罪行,但自己又不能現在跳出來說“我看了U盤知道你的罪行”,等同于自爆,但又不可能放過他。正好借此也揭發陳俊峰的所作所為。
4. 動機引用 “你們還信佛啊?”李本亦在辦公室內游蕩了一圈后指著門口附近紅漆雕花木架子的白瓷觀音以及墻上的一幅從未見過而且畫風詭異的觀音畫像說,“架子上那尊奇怪的觀音像,前面的香爐里還插著剛燒完不久的香火。程序員還信這些的嗎?”
“這是周總弄來的,會議室和周總辦公室也有一個,而且周總辦公室的墻上還貼著符咒什么的。不過他說這只是為了圖個心安討個吉利,反正也不礙事。”
引用 不過警方注意到周睿博從前公司離職前半個月開始每月定期會從銀行取出1888元,一周多前還取了一次4888元,至于當初辭職的原因他說是因為厭倦了給別人打工。
引用 周睿博。剛到而立之年的他外表看起來有著與年紀不相符的沉穩,脖子上還掛著一個與他的工作不太契合的奇怪觀音吊墜,身上還有一股香火的氣味。
周睿博纏上了某種宗教組織,并且深陷其中,從每個月定期提取1888、4888等有著吉利寓意的款額,那是給自己加入的佛教組織的定期香火錢、香油錢吧。而且最近一次提取了4888,說明周睿博越陷越深,加大了捐獻的款額。
而公司里明顯很昂貴并且多到不必要的觀音像、畫作、甚至花木架子,估計也是宗教組織唆使拐騙周睿博花費重金購買的。因此我們懷疑周睿博開銷越來越大,開始失去理智,盜用公司的款項和資源據為己用。而和他很熟的林霄,可能發現了他的異常,百方阻擾,甚至說要揭發他、侮辱了他的宗教信仰,讓周睿博起了殺心。周睿博可能還想要賣公司等,或者纏上了債務被逼的很緊,但因為林也是合資人,算是半個老板,阻力很大,因此不得不殺掉。
還有一種可能上面略提到,就是周睿博唆使陳賣代碼拿錢,不過不是很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