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賽第一題解答:
文章中最大的也是最影響判斷的矛盾點是:鄭利的記憶和警方調查情況不一致。
“警方的調查”基本可以算作客觀事實,“鄭利的記憶”卻為主觀臆斷。
解題的關鍵就是理清“鄭利的記憶”中的小矛盾點。
毫無疑問,“鄭利的記憶”無法作為推理的證據,所以我的推斷基本以“警方的調查”為依據。
根據信息多寡,首先從第三起案件進行梳理。
第三起案件中的矛盾點:鄭利殺了黑色風衣、黑色風衣殺了秦蕓。
這個矛盾點的關鍵是黑色風衣是否存在,如果存在他是不是包志凱,又是否殺了人。
由此該矛盾點可以分解為兩個問題:
一、黑色風衣是否存在,如果存在他是不是包志凱
第一個問題又可以分解為三個小問題 1. 黑色風衣是否存在 答案:存在(根據“警方的調查”:看門大爺和商店大媽的證詞) 2. 包志凱是否存在 答案:存在(根據“警方的調查”:龔長張的實際走訪包志凱家) 3. 包志凱是不是黑色風衣 答案:是(根據“警方的調查”:看門大爺、商店大媽、包志凱妻子的證詞以及電話記錄,時間滿足要求、外貌特征符合) 所以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黑色風衣存在,他是包志凱。
二、黑色風衣是否殺了人
第二個問題又可以分解為兩個小問題: 1. 黑色風衣(包志凱)為什么來 答案:因為有人打電話讓他來。(根據“警方的調查”:看門大爺、包志凱妻子的證詞以及電話記錄,包志凱是第一次來,之前沒有預謀) 由此又產生了一個關鍵的小小問題: (1)誰給他打電話? 答案:鄭利 由此又又產生了兩個小小小問題,即給包志凱打電話的條件: 【1】知道包志凱電話 【2】跟包志凱關系不一般,能夠大半夜把包志凱叫過來 嫌疑人1:秦蕓 滿足【1】【2】的可能性:秦蕓游手好閑,愛慕虛榮。可能是跟包志凱妻子是牌友,進而與包志凱發展成婚外戀。 嫌疑排除:包志凱國企朝九晚五周末回家不具備時間,而且根據大爺證詞是第一次來秦蕓家,再者情婦打電話不可能直接打到情夫家里,正房接了咋解釋。嫌疑排除。 嫌疑人2:鄭利 滿足【1】【2】的可能性:推理到這里“警方的調查”已不能提供有效信息進行證明,但因為嫌疑人只有兩個,秦蕓已經排除,所以只可能是鄭利。因此可以把條件【1】【2】作為結論進行逆推,即:鄭利知道包志凱電話,跟包志凱關系不一般,能夠大半夜把包志凱叫過來。(推斷1)
鄭利和包志凱認識,但是根據“警方的調查”工廠同事們的證詞,鄭利上班后沒什么朋友,根據包志凱妻子的證詞,包志凱10年前就在外地上班,兩人不應該有交集。所以兩人應該很早就認識了。再結合“警方的調查”和“鄭利的記憶”,就可以推斷出鄭利和包志凱1973年10月15日、1976年8月2日遇見過。(推斷2)
有了(推斷1)(推斷2),鄭利和包志凱是因為1973年10月15日、1976年8月2日的兩次相遇有了不一般的關系,而且不是什么良好的朋友關系,因為兩人在同一個城市生活多年,包志凱竟然沒來過鄭利家(這里解釋一下為什么沒來過:大爺的證詞說他沒來過,而且黑色風衣明顯是為了避人耳目。但是來的時候卻經過小賣部,離開的時候沒有,說明他第一次來,不知道鄭家位置,也不知道有兩個樓梯。再加之他是從3樓下到2樓,說明鄭利電話里讓他來僅告訴包志凱自己在樓梯口,包志凱走中間的樓梯口沒找到人,到了三樓轉了一圈才發現還有一個樓梯,從上向下走遇到了鄭利)。兩次相遇都跟死人有關,所以可以推斷出1973年10月15日、1976年8月2日的兩起案件都和包志凱有關,并且包志凱虧欠了鄭利或是有把柄在鄭利手里。(推斷3)
2. 黑色風衣(包志凱)來做什么: 這個問題存在4種情況: (1) 秦蕓死前來,死前走:調解家庭矛盾 (2) 秦蕓死前來,死后走:殺個人 (3) 秦蕓死后來,死后走:收個尸 (4) 秦蕓死后來,死后走:交代后事 根據(推斷1)包志凱是鄭利叫過來的,如果是情況(3),現場情況應該傾向于排除鄭利的嫌疑,與實際不符故排除;如果是情況(2),現場情況也應該傾向于排除鄭利的嫌疑,并且黑色風衣走的時候身上會留有血跡。另外根據大爺證詞黑色風衣不具備情況(2)(3)的時間。如果是情況(1),那就不會死人了。 答案:秦蕓死后來,死后走:交代后事 所以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是:黑色風衣沒有殺人。
理清了上述的問題,就可以對三起案件進行還原:
第一起案子(1973年10月15日,15歲鄭利與林援朝)
1. 晚自習時林援朝叫鄭利出去毆打。 2. 包志凱路過,鄭利呼喊。(根據“警方的調查”:包志凱妻子證詞,包志凱7月份見義勇為救下小男孩。本次也是見義勇為,純屬偶發事件) 3. 包志凱將林援朝一圈打倒在地,并離開,林援朝喪失反抗能力。 4. 鄭利發瘋似的用旁邊的磚頭拼命向林援朝砸去,致使林援朝死亡。(根據“警方的調查”:發現林援朝尸體時,鄭利就倒在他旁邊,身上和手上全是血,有他自己的也有林援朝的。) 5. 鄭利被捕,包志凱認為是自己將林援朝打死致使鄭利被捕。 第二起案子(1976年8月2日,18歲鄭利與蒯駿)
1. 下班后蒯駿約鄭利到附近的河岸邊,兩人扭打。 2. 包志凱出現了,把蒯駿溺死。(包志凱、鄭利都在C市零件廠工作) 3. 包志凱與鄭利見面,雙方攤牌留下聯系方式。包志凱離開,鄭利報警。 第三起案子(1986年4月5日,28歲鄭利與秦蕓)
1. 鄭利、秦蕓吵架,秦蕓在客廳削水果,爭吵升級,鄭利將秦蕓推進臥室殺害。鄭利打電話讓包志凱過來(借錢)。 2. 包志凱給完錢,鄭利攤牌,包志凱離開。 3. 鄭利處理好沾血的衣服,連同錢財一起包起來找王恭,把錢財留在王恭家里。 4. 包志凱找老朋友聚餐。 5. 第二天兩人報警,鄭利被抓,要求把兒子給王恭。
大賽第二題解答:
結論:兇手是王崢、動機是報仇
案件經過:
5月14日,林雪華請半天假,早8點出門,中午11點回家,期間去買祭祀用品,可能也見了王崢。
5月15日
1. 晚22:53,王崢離開值班室
2. 晚22:56,王崢回到值班室,但是僅僅是打開值班室的門,攝像頭被門擋住后并沒有進屋,而是去了逸夫樓。(詭計1)
3. 晚22:56,林雪華離開宿舍前往教室
4. 晚23:06,林雪華達到教室,自己打開前門,拉上窗簾,燒紙祭祀周敏珉
5. 晚23:06至5月16日早5:29,
(1) 王崢來到教室掐死林雪華,用逸夫樓的繩子吊起死者。
(2) 王崢處理好現場痕跡,把后門用課桌堵上,把兩個桌子搬到前門,與前門之間留出可供進出的空隙。并把教室里正對前門的窗戶打開。
(3) 王崢從前門離開教室,拿上逸夫樓8米長的木板,來到高一1班外面打開的窗戶處,用木板把前門的兩張桌子推到前門堵住。(詭計2)
(4) 王崢取出木板,用文中的方式快速關窗使插銷落下。
(5) 王崢來到值班室后面,從老鼠洞用木棍捅開值班室的門,然后回到值班室正門裝作剛剛從值班室出來,打開小門。回到值班室等待學生發現。(詭計1)
文中兩個主要詭計:1.監控錄像證實王崢的不在場證明,2.林雪華的密室。
關于詭計1的推理:
1. 根據林雪華宿舍監控,作案時間必須是在22:56分之后,同時根據尸檢結果,尸體無搬動跡象。表明教室是第一案發現場,兇手只能是在22:56-23:30分之間行兇。
2. 文中描述:“22點53分,王崢推開門衛室的門往畫面左上角方向走去。22點56分,他回來打開門,門關上之后就再也沒有他出去的鏡頭。直到早上5點29分他從門衛室出來打開小門的插銷,然后回門衛室,之后伸縮門打開。”以及值班室示意圖,王崢只有可能在22:53-22:56、5:29從值班室正門進出。
3. 根據值班室示意圖,值班室門打開一定角度后可以遮擋攝像頭,導致攝像頭無法看到門后面是否有人。王崢可以通過值班室的顯示器確認開合角度。
4. (1)“22點53分,王崢推開門衛室的門往畫面左上角方向走去。”打開門的時候攝像頭拍不到王崢,但是關門后就可以拍到,直至王崢離開畫面。
(2)“22點56分,他回來打開門,門關上之后就再也沒有他出去的鏡頭。”王崢回來時還是會被攝像頭拍到,但是打開門后,趁著攝像頭左側視野遮蔽,并沒有回到值班室而是直接離開,用力把門一拽就可以營造出進入值班室關門的假象。
(3)“直到早上5點29分他從門衛室出來打開小門的插銷,然后回門衛室,之后伸縮門打開。” 王崢來到值班室后面,從老鼠洞用木棍捅開值班室的門,營造出自己在值班室內開門的假象,當門遮蔽攝像頭左側畫面后順勢來到門后面,裝作剛剛從值班室出來,打開小門。
關于詭計2的推理:
1. 根據梁冰的描述,前門的桌子確實堵得嚴嚴實實,不存在留有縫隙的可能。
2. 根據梁冰、喬邦的行動,門打開后梁冰一直在現場,不存在兇手躲在桌子或是講臺下面伺機溜走的可能。
3. 根據教室示意圖,教室寬6.6米,逸夫樓木板長8米,可以從窗戶夠到前門。
4. 根據文中描述,案發教室在1樓,木板可以穿過窗戶,并且可以從外側關窗后鎖上插銷。
5. 根據文中描述,后門鎖了,前門沒鎖。兇手的目的就是讓發現人撞門,遮蓋用木板頂門的劃痕,讓人誤以為撞門前,前門桌子的情況和后門一樣。
大賽第三題解答:
兇手:陳旭明;動機:給自己女朋友白念雪報仇。
案件經過
1. 兩周前,陳旭明給霍德華寄去匿名信。
2. 18:00啟航后,劉弦與陳旭明來到陽光甲板排練魔術,劉弦離開后,陳旭明布置煙囪
(1) 爬上桅桿平臺,因為大繩子內部有塑料圈,可以保持圓形,從平臺可以套圈的方式扔到煙囪上。
(2) 大圈上的長繩應為38米,大圈套在煙囪上后,長繩中間在大圈上,各垂下19米到甲板
(3) 在垂下的大繩其中一端系一個扣套在另一端上,拉動另一端的大繩連同尸體一同送到煙囪頂部。最后剪短多余的長繩扔到海里。
3. 21:30自由時間,陳旭明已商談電影合作為由來到周澤濤房間
4. 21:30-22:00
(1) 陳旭明控制住周澤濤,手腳綁到床邊,貼上膠帶(為了固定周澤濤不移動位置或是拔出匕首)
(2) 21:41陳旭明用周澤濤手機給徐凱發短信約到閱覽室
(3) 陳旭明離開房間時,把匕首插入周澤濤后背,為防止血液流失致死,先不拔出匕首,匕首末端連有繩子延伸至陽臺外
(4) 陳旭明來到閱覽室殺害徐凱
5. 22:00-22:10陳旭明用繩子收回插在周澤濤背后的匕首,扔到海里
6. 22:50之后,陳旭明用繩子將徐凱尸體扔到海里
PS:
暗示1:陳旭明晚會時找過江珊表格問朝陽日報主編的事情,最后也說過警方聯系朝陽日報抓兇手。
暗示2:白念雪是第二道題林雪華的女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