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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1-30 16:11:09
根據“我”第一人稱的口述,我殺害那個男人,那個男人就是指的“穿黑色大衣”的包魏凱。文章中有兩個線索需要注意:一個是兩把水果刀,一個有著死者本人指紋,反方向握刀,一個是有鄭利正方向的握刀。假設我殺死我妻子,那么多出的一把刀就沒有意義,所以事件還有別的隱情。我窮,妻子打麻將,曾經因為200塊大大出手,所以我們的感情并不好,文章中穿黑色大衣的人,事業有成而且很優秀,妻子長的不好看,所以我覺得他和我妻子一定有關系,或者是情人關系。我以前被欺負,他幫過我的種種跡象表明,他一直在關注我的身邊。在出現事情之后,我當時可能并未殺掉他,而他受傷,并把水果刀的指紋抹去重新塞到我妻子的手中,所以我不是兇手。
匿名
| 發表于 2020-1-30 17:16:21
時間原因只看了第三題《人間·地獄》。
下面來說說我的答案:兇手是陳旭明。
解析:
兇手的殺人順序實際上是先殺了周澤濤(因為他并沒有直接殺死他而是換用了將其綁起來再放血殺死的方法,用以掩蓋作案的真正時間。)然后,兇手移步去到陽光甲板上,在魔術表演時殺死了一名不明男性(或許是船工、未受邀請卻前來者,且大概率是徐愷的親人兇手誤以為其為徐愷),殺人手法是將其下體割掉,再用一根長繩子A套住尸體頭顱,再用此繩子A穿過文中的小圓環;將尸體掛在煙囪上的方法是把文中繩子的大圓環圍著煙囪底部打上活結,然后從旁邊的桅桿上拽緊繩子向上爬(距離是足夠的,文中提到繩子長達19米),大圓環帶著小圓環帶著尸體逐漸上升,由于煙囪上細下粗大圓環逐漸收緊,最終變成死結卡在煙囪上。等到船靠到岸邊,兇手站在桅桿上用之前所說的長繩子A將尸體從小圓環中拉出,帶上了尸體。之后,他發現此人并不是徐愷,同時他見到了真正的徐愷并殺掉了他,徐愷尸體掉入海中,血染煙囪側壁、欄桿。兇手上岸后,立刻將不明尸體扔到了山崖下,同時將兇器、繩子、染血的衣服處理掉。經過檢查后,他立馬開車逃跑,最終因車禍墜入山崖。至于山崖下的尸體為什么不是徐愷的,因為前文提到過徐愷是個一米八的英俊男子且歲數較大,而山崖下的尸體較為矮小年齡在27~29歲之間。又因為文中提到“顱骨后方有多處裂痕,身體也多處骨折,疑似被人殺害后拋下”,所以死者一定是掛在煙囪上的那一具。而且文中沒有具體確認過煙囪上的尸體就是徐愷,只是用望遠鏡看了一下,再加以推測得出的。兇手的動機是周澤濤和徐愷曾讓白念雪拍攝電影《地浴》,且有低速情節而使白念雪自殺。故而寫下了犯罪預告,割掉誤以為是徐愷的某人下體。兩名死者導演事實上不想再次合作拍電影,但是為了吸毒,迫不得已服從于供毒者鐘國棟的命令,合作為其拍攝電影。(這一點作為原文中大麻出現的推測補充,與本案無關)
新人所答,如有錯誤,多多指教!
匿名
| 發表于 2020-1-30 17:56:37
第一題
包志凱和鄭利合謀犯罪。首先,三年前,鄭利上學時,包zk可能是見義勇為,然后不小心將人打死,后來得知鄭利做了替罪羊,心中愧疚,所以第二次路過時就將蒯俊向水中按去,因為體型差異大,所以鄭利也并不會被當做嫌疑人,但鄭利從這次時間后聯系上了包,因為知道他害自己做了三年牢,但又解決了自己的麻煩,所以對包的情感有些復雜,包則已經覺得自己對的起鄭利了,在4月5日晚上8點左右,鄭利與妻子發生爭吵,心生恨意,用左手正握水果刀刺向妻子腹部,妻子掙扎最后昏迷直至死亡,這時鄭利驚慌失措,想起來給包打電話讓他處理現場,這時是8點20,包從大門進入,經過小賣部,趕來現場沖進臥室撞倒一把椅子,讓鄭利與朋友出去,制造不在場證明,拿起另一把水果刀右手反握刺向秦胸口等部位,制造假象,再將指紋擦去(或者戴著手套)右手反握在秦手中,從窗戶翻出,繞樓的另一邊走出大門再次經過門衛邊,但沒有經過小賣部,回小區附近見朋友。

鄭利與朋友喝完酒后回到家,可能酒精麻痹了大腦,一時之間忘了昨天晚上的事所以驚慌應該不是裝出來的,然后后知后覺的想起來昨天晚上發生的事,想到包替自己處理了現場,覺得應該沒什么紕漏。但包覺得自己已經對他仁至義盡了,這次鄭殺了人,跟他沒關系,所以并沒有認真處理,就隨便糊弄了兩下,所以鄭利被抓。

警察后來應該是經過更確切的鑒定,確定致命傷是在胸口出,也就是說,鄭利刺完妻子后其實還可以搶救,但包終結了她的生命。所以最后說“兇手可能不是我”。

再說鄭利這個人,可能伴有程度不輕的心里疾病,真正意義上來講,這是他第一次殺人(自以為),不想陳擔責任,于是把罪責嫁禍在包頭上,所以回憶里說“我殺了一個男人,內個男人殺了我的妻子”因為就算自己殺了人,也是正義的,為妻子報仇的,所以才會導致他精神錯亂如此記憶。

推理過程:首先,沒有檢驗出黑衣男人的血跡以及指紋,有兩種情況:1,男人根本沒有來過現場2,男人來了現場,但沒有被刺,而且還出于某種目的處理過現場。其次,“我”的回憶中有些地方與警察的調查有沖突,這時,應以警察調查為主,“我”的回憶只做參考。就如在《惡意》中一般,人會去掩蓋自己最直觀,最深層的想法,甚至改變它。

我想過會不會是鄭利想象出那個男人殺了妻子,但有兩個目擊證人,所以排除。大爺說男人“不久后就出來”,這也證明男人根本沒有被刺,因為被刺了起碼會昏迷一段時間,不會一會就出來,這又有兩種情況1,男人去了現場,但沒有受傷,可能是出于合作或某種目的改變了作案現場2,男人只是去鄭利所在小區溜達了一圈。因為情況1與上述情況2吻合,所以情況2暫時排除。

再說說包兩次為了鄭利殺人:首先,我認為,這兩次都是存在的,確實是男人殺了人,因為包的體貌特征與“我”回憶中黑衣人的體貌特征相符,所以這部分回憶應該是真的,包是軍人,力量比較大,或許是不小心殺死了那兩個人,也就是所說的防衛過當。

還有包的證詞:在4月5日晚上與朋友會面。朋友也證實了,但“晚上”范圍太大,不足以為包開脫。

鄭利是怎么獲得包的號碼的?我可以設想一下
,第一次包殺人時,鄭是昏迷的,醒來就在醫院,所以并沒有機會聯系包,但是第二次,鄭利沒有昏過去,對于這個曾經讓自己入獄,但似乎是在幫助自己的男人,他一定充滿了好奇,所以要了包的聯系方式。
匿名
| 發表于 2020-1-30 18:05:27
第一題《生而為人
》兇手是那個黑色大衣的人,他從窗戶跳進去。殺害了秦蕓,而鄭利拿起了水果刀插進去,以鄭利當時的情況來說,他如果刺向黑色大衣的人,那個人絕對不會活著,所以說那個人根本沒有死,鄭利只是刺向了妻子而已。所以說尸體的消失也就變得有理有據,而鄭利將那把刀放置妻子手上,湊巧,兇手是左立手,于是正中兇手詭計。于是憑借著兇手奧斯卡的演技以及鄭利的湊巧完成了這起犯罪。另外,這名黑色大衣的男人很有可能跟鄭利之前的兩起案件有關。
第二題《生命之輪》
  警官發現了現場有兩根蠟燭以及一個鐵盆子,還有一些類似于紙錢的東西,那么問題來了,林雪華為什么要帶這些東西呢?我想也許是她為了祭奠在這自殺的曾經她的高三學生周敏岷,畢竟警方當時調查周敏岷自殺有一些原因是因為英語老師兼班主任林雪華的辱罵。所以帶這些東西也就變得有理有據。犯案過程如下:從背后偷襲掐死了林雪華老師,隨后將林雪華老師拖到正中間吊死,兇手應該是想偽造自殺現場,但是掐死的痕跡太明顯了,警方一眼就斷定,這是他殺。作案后他便用桌子將前門后門全都堵住,并且將掛鎖放在講臺上。
第三題《人間.地獄》
首先白雪的自殺無需懷疑,那個一絲不掛的男人也許就是徐愷,但是還有一個問題:為啥被害人都是與電影《地浴》有關的?并且預告函中也說道了血債血嘗,我認為兇手也許是因為白雪的事情,警方也說到了白雪就是自殺,兇手也許認為導演周擇濤以及男演員徐愷害的白雪(自殺,動機也就有了。而徐愷得死,連老船員都做不到的事情兇手怎么做到的?作案過程如下:掐死了被害人后,扒光衣服,利用魔術師劉弦的魔術手法將被害人綁至桿子上面。周擇濤則是他在柜子上找東西被兇手從背后用重器擊敲(柜子上的血跡也就有理有據了)后將被害人用同樣的手法綁到床下,封上了被害人的嘴巴后,再次用重器擊打致死
匿名
| 發表于 2020-1-30 19:18:55
第一題

第一篇:

第一次結緣

鄭利受了林援朝欺負
在巷里,鄭利又受了林援朝無理毆打(這次比較重)
鄭利喊叫,碰巧遇到包志凱
包志凱出手救鄭利(憤怒)
原因有二:
1.包志凱的性格喜歡見義勇為
2.包志凱是個正太控
(從他家的報紙可以看出)




第二篇:

墜入愛河

只有鄭利認真干活
所以鄭利被蒯俊約出去
鄭利被蒯俊灌屎尿,叫“死啞巴”
鄭利就與蒯俊扭打起來
鄭利打不過
隨后包志凱趕到現場
因為當天鄭利生日,所以包志凱找鄭利。路過河岸邊,看到此幕
包志凱就殺死了蒯俊
然后離開




第三篇:

為愛出手

(第三篇分兩條線,以便于更好的理解)

鄭利線:
與媳婦吵架
鄭利與包志凱打電話(觸發幻覺)
然后到左邊樓梯抽煙
看見“黑色風衣”從自己面前走過(精神分裂癥,因為前面兩次的事件給他帶來了巨大的心理陰影,還有黑衣男這個形象給他帶來了深刻印象)
抽完煙,回家看到“黑色風衣”把自己媳婦按在床上,左手拿了把水果刀(幻覺)
鄭利拿起一把水果刀沖了過去,刺了“黑色風衣”(幻覺)【實際上是刺了秦蕓的尸體】
PS:鄭利是左手正握拿水果刀刺了秦蕓尸體,原因是鄭利為右利手,他在一個月前握刀的手受過傷(故右手)。所以他在刺向秦蕓尸體的時候,下意識用了左手(比如說你右手受了傷,你這段時間都會去避免使用右手)。
鄭利把刀放在了秦蕓右手上(幻覺)【實際上放到了床單上(因為幻覺“黑色風衣”的阻礙,所以沒放準秦蕓右手上)】
鄭利心想這可以逃脫他殺人的事實
換了衣服便出去了
出去時的包裹就是鄭利換下來的衣服
鄭利把衣服拿出去銷毀
之后就與王恭他們去大排檔了

包志凱線:
接到電話,出門(8:20)
到達員工宿舍(8:35左右)(根據車程來推理,車程為10幾分鐘)
沒做登記,從右邊樓梯上去,被小賣部的阿姨看見
進入鄭利家,在客廳遇到秦蕓,與她發生肉搏,碰倒椅子
包志凱拿起了鄭利家的水果刀,秦蕓見狀,也右手反握了把水果刀來自衛
但是還是被包志凱在臥室殺死了(左手正握殺的。從第一個事件和第二次事件看出包志凱是左利手,正握是因為包志凱以前當過兵。)
包志凱把刀拔了出來,用隨身攜帶的手帕擦去了血跡與指紋,把刀放回原處。
PS:警察雖然查出有8處刀傷,但是我們推測,包志凱只刺了一刀(也就是心臟的那一刀),其余7刀都是鄭利刺的。包志凱可以偽裝成秦蕓在臥室里自殺。(心機boy啊)
包志凱就跳窗走了
包志凱出了員工宿舍(8:40左右)
包志凱回到家(8:55左右)
包志凱的“朋友”是包志凱的托
包志凱準備了兩件風衣,龔長張在去包志凱的臥室時只看到了一件,另外一件被包志凱拿去處理血跡了,可能穿在身上

這幾個事件告訴我們真的不要沖動啊!!!


(推理完畢)
匿名
| 發表于 2020-1-30 19:24:51
兇手是王恭
匿名
| 發表于 2020-1-30 19:27:42
第二題

王崢布置了從老鼠洞控制門衛室的門的開關(拿無色的魚線綁住門的最外角,然后穿過老鼠洞,從而達到控制門的目的)
22點53分(計劃開始)
王崢出了門衛室的門
王崢在監控照不到的地方等了3分鐘
22:56
王崢把門開到足夠大,形成了死角

(形成的死角見上圖)
把門關上了(制造了他回到門衛室的假像)
王崢走到了石壁畫,向右轉到逸夫樓,拿麻繩,布等工具
穿過逸夫樓,到高二教學樓,走去高二(1)班
林雪華正在教室里坐著等王崢,看到王崢手里拿著麻繩和他憤怒恐怖的眼神
說時遲那時快
王崢沖了上去
和林雪華發生了打斗
但林雪華不敵,最后被王崢用手掐住了脖子,活活掐死了
王崢用麻繩把林雪華的尸體吊在了教室的風扇上,布置得和當年周敏珉死的時候一模一樣
還在正下方燒起了林雪華準備的紙錢
做完這一切
王崢跪坐在了林雪華的尸體前——曾經周敏珉的尸體前
他的心里并沒有感到解脫和快樂
他更加郁悶,十分郁悶
隨之而來的就是罪惡感
王崢把其中一張桌子移去后門堵住
他把布攤在地上,然后把桌子墊在布上,出門
關好門,拉扯這塊布使得桌子被拖過去頂住門(前門),然后把布給抽走(這布韌性很強,例如帆布),之后王崢就去鎖后門了
王崢不鎖前門的原因有二:
1.偽造一個自殺現場
2.讓別人發現尸體(梁冰沒有鑰匙)
王崢做完這些,就去逸夫樓把工具放好,回到門衛室后面(監控照不到的地方)等到了早上5點29分
之后用老鼠洞開門,又形成了死角,制造了從門衛室出來的假像,去開了校門的小門,然后回到了門衛室,開伸縮門,撤去老鼠洞的機關
接下來就是等人來發現尸體了

(推理完畢)
匿名
| 發表于 2020-1-30 20:02:41
殺人兇手是大鵬和王崢。
作案手法如下。死者林在晚上22:56分出門,直接去一班需要十分鐘,到達時間大致在23:06。而22:56這個時間與王崢返門衛室的時候相同,可以猜測王崢并沒有失憶,或者說他在看到日記后便想起了以前的事,還要繼續實施對林的復仇方案。大鵬與王崢的關系不得而知,但大鵬被王崢說服了。王崢讓他別離開校園,校園內無監控,王崢22:53到56這三分鐘去找了大鵬,讓他直接去逸夫樓拿麻繩,而大鵬從門衛室出發到一班,路過逸夫樓能帶上麻繩,大致時間也是十分鐘,那么他就可以守株待兔,殺掉林雪華。
周四,也就是5月14日。王崢以周敏珉的身份約了林雪華出來,林雪華心中對這個姑娘有愧疚就一定會來,王崢再借機透露要在5月15日——也就是1999年的今天,給周燒紙錢,那么林就一定會來。
王崢本人并沒有作案,是借了大鵬之手。
早上六點半,梁冰與喬邦發現了尸體,那個所謂的密室可以偽造——文中的班級鑰匙有三把,死者一把,班長常一把,薛琪一把,但請注意,門衛室有備用鑰匙。
大鵬在掐死林的時候,林反抗了,所以手臂有傷。班級里兩個人才能抬動的雙人桌是王崢和大鵬一起做的。早上五點半,王崢開了校門,在監控死角走近校園,與大鵬在一班會和。兩人在教室里堵上了前后門,再從窗戶出來,利用插銷老舊的卡頓鎖上窗戶。
匿名
| 發表于 2020-1-30 20:34:39 | 2020-1-31 12:03編輯
顯而易見兇手是包,他認識鄭和秦(秦給他打過電話),左利手,三次作案都是因為鄭遭受欺負(姑且將他的動機看作是打抱不平,見義勇為,或者只是因為變態?),有軍方背景,并且對鄭的遭遇有一定了解(幾乎鄭在哪他就在哪,鄭已經搬到C市,他就跟著轉職到C市,家離宿舍也近)

第三起案件的作案手法的話就根據時間來寫吧。(萌新\(//?//)\不咋會寫)

8:20   接到秦的電話(已經對秦有了殺心)后,穿上黑色風衣,前往宿舍。

8:30后  包進入宿舍(提到過車程只有10min加上小賣部阿姨的證詞)。包先去了三樓和熟人做了短暫的談話(鄭看到黑色風衣從三樓下來),然后下來二樓,準備殺了秦。(這里有個巨大的漏洞:如果那個年代沒有手機的話,那么包的座機上只有一通和秦的通話,和熟人沒有電話聯系,只是突然拜訪而且線索中只說見過面

包殺了秦后,包不料被鄭發現,并且被捅了幾刀。(按理來說最后的那件黑色風衣應該有刀痕,但文中沒有提及,而且門衛大爺也沒提及他的異樣)立刻裝死
在這里我有個猜想:他有兩件風衣,專門為了隱藏身上的血跡。(其實我還猜過他跳窗下去的,他雖然是個軍人,但是受了重傷,所以不大可能)鄭發現他殺死包后,扒了包的衣服,塞到包裹里(不然很難解釋為什么鄭會拿著包裹出門),然后離開家,并且又在靠小賣部樓梯間抽了會兒煙(二樓到三樓有煙蒂,并且鄭離開的時間比包晚)

包等鄭離開家后,換上黑色風衣,并且將自己殺人的水果刀清理痕跡,根據自己左利手的習慣將刀放在秦手中。從左側的樓梯口下去。下樓后,因為害怕被鄭發現,于是繞后,沒有從小賣部那邊離開。(這就是為什么門口大爺說他進來和離開時間差不多

后來就不用我多說了,鄭離開找王來洗清自己嫌疑,作不在場證明。

PS:其實只要再查一下通話記錄就可以了。


第二起案件的話我頭緒比較少,包出現幫鄭報仇,左手溺死了kuai(是在趙生日的那一天,還告訴了他的名字)姑且不談包為什么知道趙的生日,包還告訴了趙他的名字,迷惑行為。


第一起案件的話就是,鄭受到林的欺負,包突然出現在小巷中(有點像是在等鄭),用磚頭砸死了林,林也有軍方背景,卻毫無顧忌,而且等鄭定了罪也沒出現過。


比起第一二起案件的簡單粗暴,還是第三件比較有趣。題目叫《生而為人》可能別有用意。

2020-1-30 20:17 上傳

匿名
| 發表于 2020-1-30 21:52:27 | 2020-1-30 21:58編輯
真正的兇手是風衣男子,他慣用左手,刺向妻子時導致妻子用右手反握刀子,而兇手應戴了手套,我也確實拿了刀刺向兇手,可是沒將其殺死,并且在做案前早已找到假人證,所以可以毫不遲疑的打消自己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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