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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1-25 21:59:13 | 2020-2-1 11:47編輯
第一題  生而為人
1、“他答應了,幫我在很遠的C市找了一份工作”,“這時,3年前的男人又出現了,他把蒯駿拉到河岸邊用左手狠狠按進水中”,已經到了離家很遠的C市,但3年前的男人又出現了?第一和第二次的陳述中難以對此作合理解釋,應該最少有一次是在說謊。根據警方的記錄,鄭利只在第二次案件中明確提到了軍人,關于第一次案件的自述,就有可能是假的。如果敘述不為假,可能鄭利還患有精神分裂。
“包志凱同志見義勇為,受到省長嘉獎”,還附有包志凱抱著一個小男孩的照片,時間是1973年的7月。照片中的包志凱身著軍裝氣宇軒昂,相貌英俊,與鄭利所描述的神秘男子頗為相似。”推測少年時期的鄭利因為看到這篇新聞,將見義勇為的軍人形象記在心里,在遭受攻擊的時候看到的街口路人應該是幻想,隨后喪失理智打死了同學。畢竟見義勇為可能,但見義勇為到殺人的程度可能性不大。
2、“那天,他接到電話后就出門了,說是有老朋友找他,快9點的時候就回來了,就是臉色不太好”、“梳妝臺上放著不少化妝品,其中有幾盒全寫著英文” “我告訴她自己一年只賺600塊,省吃儉用還穿著學生時代的衣服都是為了讓兒子在好的幼兒園上學。”加上賭氣結婚、對主人公沒有感情, 不負責任的判斷,“妻子”和包志凱存在婚外情關系,當晚的電話恐怕是因為婚外情的原因,包才不得不前去。如果外遇對象不是包也應該另有他人,否則以鄭利的家庭條件不足以支付這些化妝品的價格
3、案發現場除了鄭利本人及妻子的指紋外沒有其他人的指紋,也沒有其他人的血跡,如果說真的是外來的行兇者,在行兇后還需要抹去痕跡并偽造現場栽贓鄭利,需要較多的時間。“有的有的,那天晚上快9點的時候他出去了,手上拿著一個包裹,他還跟俺打了個聲招呼。”、“具體的時間俺也記不清了,但他是在8點檔廣播開始之后,小鄭離開之前來的。他離開的時間和他來的時間差不多,俺看到他進了樓里,然后沒過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根據大爺的證詞,當晚唯一的外來人黑衣男很快就離開了,而鄭利是在之后才離開的,這與鄭利的自述不符,而且時間過短,無法偽造現場。
除此之外,包志凱與朋友的確在家附近見面,而包到案發地的時間開車需要10分鐘左右,來回就是20分鐘。根據包志凱妻子的回憶,包志凱9點左右就回來了,除開20分鐘車程,包需要在10分鐘內與朋友見面,并在宿舍樓行兇,時間太倉促。如果要指正包志凱為兇手,證據不足。
4、可能的情況是,鄭利有精神分裂癥,先天為左利手,在后天生活環境中被迫或刻意使用右手,久而久之右手也能熟練使用,前兩起案件都是在他精神不穩定時犯下,第三起案件兇手的確為鄭利,但也可能是在其犯病期間所為,行兇后恢復理智,想起在樓梯口抽煙時見到的黑衣男子,以為是黑衣男子殺死了妻子。
5、暫時不知:鄭利離開宿舍樓時帶離的包裹。
先把想到的碼上



第二題  命運之輪
1、吊起尸體
說實話,個人感覺“王錚”不是本題的兇手。“教室內外(走廊)的地上均無其他明顯的挪痕、拖痕”,說明整座教室的桌椅只動了前后門的幾張桌子,兇手沒有移動東西到風扇下,而吊起尸體需要的高度較高,如果沒有其他工具,那么兇手會是一個身材較高的人。“開門的是一個一米六出頭的男人”、“王崢有些不好意思。這樣的房子任誰都會覺得憋屈,但是他的個子住在這兒卻能很自在”。可見王錚身材矮小,并不符合。
另外在案發時,“王錚”一直都在值班室內,有不在場證明。除非值班室門對面墻上的老鼠洞是某種機關,可以讓人走到墻壁的另一側,成為監控的死角,但是這種可能性應該不大吧。
2、兇手身份
走廊無拖拽痕跡,說明兇案發生第一現場就在教室內,問題在于案發時間是夜里11點多,“5月15日晚22點56分,林雪華獨自一人拿著手提包(與案發現場發現的一致)離開宿舍樓”,離開宿舍樓后去了沒有人的教室,如果不是被兇手叫去的,就是剛好路過教室發現里面有情況。“我們查了她一個月內的短信和固話、手機通話記錄,只有其他老師、校領導或者學生的家長……”通話記錄的聯系人沒有學校外的人,兇手應該是學校內的人。(佐證:現場物品擺放,殺死死者后布置成自殺的樣子,并放好紙錢等物,可見兇手知道10年前的女學生事件,但知道這件事的,除了王錚之外只有梁冰和警隊的人,通過對后面彩蛋的分析,門衛并不是王錚,因此兇手只能是校內知曉女學生事件的人,而且極可能是梁冰的同班同學)
“雙人桌椅,很重,即便是成年人也無法很輕松的抬起搬運,但若是兩個人抬應該會輕松不少”若兇手是同班同學,那么很可能兇手不止一人,因為布置現場挪動桌子需要兩個人的力量。
“班上的門鎖鑰匙由班主任林雪華、班長常茂凱和女同學薛琪掌管,因為薛琪是住校生一般來得都比較早,所以老師把鑰匙也交給她一份,晚自習結束后也都是由薛琪負責鎖門”“前后門的門鎖及插銷上最新的指紋都是學生薛琪的,并且上面也主要都是她的指紋”“但后門是完全鎖住的,插銷掛鎖一個不落”,負責鎖門的主要是學生薛琪,后門鎖上、插梢鎖上,但前門沒鎖,說明要么是故意沒鎖前門,要么是案發后用鑰匙離開,因此薛琪恐怕就是兇手之一。
“隔壁2班的喬邦路過了”時間是早上很早,連梁冰也還沒有開始做值日衛生,隔壁班的同學為什么會在這個時間點路過?顯得非常可疑,而且“喬邦比自己更高也更壯”、“比他高了足足一個半頭的喬邦”,喬邦具備布置現場的能力。
天馬行空的腦洞:
喬邦與薛琪半夜在教室內約會(?)被路過的老師發現,兩人企圖逃離現場,老師不讓,并與薛琪發生打斗(“尸身的手臂上留有部分打斗痕跡”),喬邦情急之下掐死老師,兩人合力布置現場。天亮后喬邦埋伏在教室附近,等待第一發現人梁冰,并一起發現尸體。
3、如何離開教室
“教室長9米,寬6.6米。”、“而逸夫樓一樓的倉庫正在翻修,水泥、沙子、8米長的長條形木板、正方形瓷磚及其他工具就堆放在隨處可見的地方”可能是兇手離開教室后,用木板推動桌子形成密室。
這一點考慮的不太成熟,但應該是與8米木板有關。

4、《彩蛋?》
動機及身份
A、“還發現了另一具身材矮小的不明男尸,因為暴曬在室外已經接近白骨化。顱骨后方有多處裂痕,身體也多處骨折,疑似被人殺害后拋下,從骨齡判斷其年齡是27~29之間,推測死亡時間在2008年8~9月。”——摘自《人間·地獄》
B、“果然如校長所說臉上有許多疤痕,這副樣子也使得他特別顯老,看不出他還不到30”
C、“王崢的身份證照片還是高三時拍攝的”
D、“他有前科嗎?”、“總覺得在哪見過。”

恐怕不是顯老,而是的確老,“王錚”應該是冒牌貨,真正的王錚已經被人殺害后拋下懸崖,門衛“王錚”可能是通緝犯,因此龔長張會覺得眼熟。因此冒牌貨不知道王錚和女同學的往事,更沒有殺人動機。
5、《彩蛋?》之二——林雪華5月14日請的半天假
A、“徐世杰的思緒回到1999年5月14日,他剛被分配到S市的時候”、“她家里只有她的母親,是中學老師,我這兒有她家里的電話。”——摘自《人間·地獄》
B、“死者林雪華,女,1956年出生,今年53周歲”、“女兒十年前自殺身亡”、死者的女兒在1999年自殺。
5月14日請的半天假應該是為了悼念女兒,因此也可以解釋現場發現的鐵盆、紙錢等物上只有死者的指紋,這些東西不是兇手提前準備的,而是死者的物品,兇手殺死死者的動機恐怕的確與死去的女學生無關。
6、《彩蛋?》之三——王錚的真實身份
A、“王崢,男,1981年5月4日出生。1988年戶籍從S市遷到本市,民政部門里記錄他是被收養的,2年前養父去世了”
B、“兩人育有一子鄭安平,現年5歲。”——摘自《生而為人》
C、“會面快結束了,臨走時我托他幫我辦一件事,我想把兒子交給王恭讓他過上另一種生活,如果王恭愿意的話。”——摘自《生而為人》
王錚就是鄭安平,在生父鄭利入獄后隨養父王恭生活。

完蛋,手法兇手沒找出來,光找彩蛋了

第三題   人間地獄
1、“套房的房門與普通的臥房一樣,都是關上門就鎖住需要房卡才能從外部打開”導演周澤濤死在自己房間內,萬能門卡只在管理人員處保存,因此兇手一定是死者的熟人,而且能夠讓死者毫無防備地開門。“在周澤濤的手機已發送記錄里有一條發給徐愷的短信,約徐愷到陽光甲板有事商量,時間是21點41分”。
2、尸體消失
尸體消失后欄桿上出現了血跡,可能是尸體從煙囪頂部掉落,碰到欄桿后掉入大海。案發樓梯口有人把守,難以進入,事發后在陽光甲板也沒有發現有人躲藏。除非是像魔術手法一樣,瞬間移動的秘密是觀光室內有藏于地板下的暗道,但既然魔術手法與本案無關,那么排除暗道的說法。因此大膽推測,尸體第一次出現時,在脖子后一并綁著一塊冰或易化物品,陽光甲板風大,經過較長時間后融化,從而使得尸體從小圈內滑出,掉入海內。
3、動機及兇手身份
兩名死者都與《地浴》電影有關,另外“我前面聯系了《朝陽日報》的編輯部,就是今天。幸運的話我們可以現場逮捕兇手并且保住那個人的命。”“在會上有一名記者將白念雪與她在電影學院的同學趙微做比較”兇手的最后一個目標就是當年的記者
可見兇手的動機就是地浴事件。
從徐凱的死相上看,僅從動機上傾向懷疑向悅樂和陳旭明,可能是對當年《地浴》事件中的男主角及導演懷有怨恨。
進一步分析兇手身份,如果動機與當年時間有關,那么另一個對象就是當年的記者。
“在離開居民樓時向悅樂與一名王姓記者發生了肢體沖突,幸虧被警方攔住。”“本來我們是請主編王勘和他夫人,但是王主編臨時有事去國外出差了就派了這兩個小年輕” 兇手的目標本來還包括王勘,但由于其出國,沒辦法在船上行兇。問題在于兇手是如何得知王勘回國的時間并企圖前往機場等候的?“表哥拿著一張簽名正在跟江珊炫耀,說是剛才陳旭明來找他詢問主編的事,就順便給他簽了一張。”除了朝陽日報的人之外,外人想要獲知王勘回國的日期,就只能是陳旭明了。另外,“陳先生你帶的東西還真少,兩套衣服和牙刷毛巾,這不太符合你的身份啊。”陳旭明隨身攜帶的物品之所以少,是因為行李箱內的其余物件都是行兇時用到的,已經留在犯罪現場或丟入大海或銷毀。
本案兇手基本可以鎖定為陳旭明。

4、將尸體掛上煙囪的手法
手法暫時還是想不到,案發時有血液低落,且望遠鏡能看到尸體,說明沒有借助鏡子等物品制造假象,尸體的確掛上了煙囪。
中央的桅桿“距離煙囪較遠,即便爬上桅桿也不可能把繩索套到煙囪上”,可見通過遠處拋擲的方式無法將繩索本身套上煙囪,從上方將繩索套上更不可能,剩下的可能就是從下往上將圓環升上煙囪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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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發表于 2020-1-26 12:17:12
我認為兇手是包志凱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6 12:48:10
首先,鄭利患有精神分裂癥。她的妻子有外遇,第三者正是包志凱。在林援朝一案中,是鄭利的另一人格將林援朝殺害。鄭利的另一人格是左利手。而鄭利的描述中的男子,應該是因為鄭利在報紙上看到過包志凱的照片(時間都是1973年),產生幻覺,把包志凱的形象帶入到自己的記憶中。其實是自己殺了林援朝,而在記憶中是一個高大的軍人殺了林。在第二案中,也是鄭利的另一人格將kuai駿殺害(鄭利在監獄中有鍛煉),可能因為在兩個案件間隔的這段時間中鄭利又多次看到過包志凱的新聞,記住了他姓包,因此在案發后回憶中他才會想起來。第三案,也就是秦蕓案中,也是鄭利的另一人格殺了妻子,與之不同的是,這次他確實看到了一個高大的軍人,此人就是包志凱。秦蕓和包志凱有婚外情,這一點從梳妝臺上的進口化妝品可以推測出。以二人的經濟條件應該不會買進口化妝品,這應該是包志凱送給秦蕓的。在夫妻爭吵后,鄭利離開家,秦蕓以為丈夫走遠,就用打電話給包,包接到電話后來到員工宿舍,看門大爺和小賣鋪大媽看到的就是包志凱。而鄭利在樓梯口抽煙時看到的只是自己的幻象,因為包志凱是從另一個樓梯上來的。鄭利回家時看到包和妻子在一起,用水果刀把妻子殺害,而包跳窗逃跑,回到自己家中。這一切在時間上和警方調查都是吻合的。還有包志凱朋友的證詞是偽造的,是包為證明自己不在場和朋友聯合編的謊話。
  有兩點疑惑,一是倒下的椅子,而是鄭利出門拿的包裹。證明了鄭利患人格分裂癥,應該不能認為他是兇手。
匿名
1 | 發表于 2020-1-26 21:01:19
1.軍人出現打暈死者,主人公用磚頭將死者打死。
2.主人公將軍人風采約出,軍人將死者溺死。
3.主人公用刀將老婆殺死,打電話給軍人,誘導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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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發表于 2020-1-27 10:30:57
兇手就是包志凱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7 12:35:21 | 2020-2-1 19:59編輯
《生而為人》


第三個案件
(1986.4.5)鄭利的記憶——抽完煙后,鄭利看見“黑色風衣”左手持水果刀殺害了妻子秦蕓,鄭立拿起另一把水果刀沖上去,兩具尸體仰面朝天躺在床上,鄭利把殺了“黑色風衣”的刀放到了妻子的右手,之后離開宿舍樓,去大排檔和王恭等人喝酒。
——妻子秦蕓遭到“黑色風衣”的襲擊,在反抗時也持水果刀回擊了“黑色風衣”,最后雙雙殞命。
——鄭利有不在場證明,在自己外出時妻子秦蕓遇害。(即使水落石出,鄭利也是出于自衛殺人)

(1986.4.6)鄭利的口供——和妻子秦蕓吵架后,離開宿舍樓,去大排檔和王恭等人喝酒,妻子秦蕓在家被人用家里的水果刀殺害。
——妻子秦蕓遭到盜賊的襲擊,在反抗時或許也持水果刀回擊了襲擊人,隨后該盜賊逃走。若檢測出現場有其他人的血跡,更令人傾向于認為是秦蕓在遭襲時使盜賊受傷留下的。(在自己沒有遇見“黑色風衣”的情況下)

(1986.4.6)王恭的視角——鄭利和妻子秦蕓吵架后,來大排檔和他們幾人喝酒,像以往一樣鄭利因和妻子超級來借酒消愁,雖然本來是回絕的,后來喝醉了都在王恭家過夜,第二天王恭陪鄭利回宿舍發現了命案并且報警,他看得出鄭利很震驚的樣子。
——鄭利和妻子秦蕓吵架后來和王恭喝酒,之后沒回在外過夜,沒想到鄭利沒在家的時候秦蕓遭人殺害,王恭和鄭利是第二天才發現命案的發生并報警。

(1986.4.6)警方的線索——水果刀上檢測出鄭利的指紋,警方已經確定案件其實和鄭利不無關系。

在指紋還是新概念的年代,鄭利沒有考慮到指紋的問題。雖然“黑色風衣”的消失和他的原計劃有不小出入,但他的口供和王恭等人的口供吻合,使他的情況比原計劃的要好。最起碼他認為自己頂多就是弄傷了人。


第一個案件
(1973.10.15)鄭利的記憶——在鄭利被經常欺負他的林援朝揍得沒力氣的時候,像是軍人的神秘男子左手揮出一拳將林援朝寄到,然后用附近的石頭瘋狂地砸他的頭,看鄭利的描述就像報復性的發泄。
第二個案件
(1976.8.2)鄭利的記憶——在鄭利不敵無緣故羞辱攻擊自己的蒯駿時,那個像是軍人的神秘男子又出現了,左手將蒯駿狠狠按進水里,直到他不再掙扎。

在這兩個案件中,這個像是軍人的神秘男子的神秘男子都是在鄭利被欺負的時候出現,而且都是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幾乎意識模糊的時候才出現。在這兩次案件中,兩名先欺凌人的死者并沒有理由對鄭利下死手,那名神秘的男子若與兩人素不相識也沒有必要殺死這兩人,而被欺壓已久的鄭利則有理由這樣做,哪怕是潛在的意識。
鄭利是右利手,在這三起案件中的共同點是這個神秘的男子都是用左手留下的命案。

在鄭利對神秘男子的描述中,無論是姓氏,還是外貌畫像,到行為特征,都指向后來電話呼出的包志凱;而包志凱的形象最早有機會留在鄭利腦海中的,應該就是1973年的7月見義勇為被省長表揚而被報紙廣泛報道,這是在第一起案件發生前不久的時候。

所以,或許這個像是軍人的神秘男子的出現并不是實際存在的,而是鄭利在意識模糊時虛構出來保護自己的人。在第一、二起案件的時候,鄭利受到林援朝和蒯駿的欺辱之后奄奄一息,但沒有必要下殺手,這就給鄭利一個喘息的機會,并放松了對鄭利的戒備,而鄭利則把自己當成了那個強壯的軍人,給了兩人致命的一擊,并發瘋地發泄性報復,直到將兩人置于死地,當然這一切鄭利并沒意識到,他以為這都是那個神秘的男子做的,也就是他虛構出來的形象。這個神秘男子是鄭利在長期的痛苦生活中幻想出來幫助自己的人。

鄭利在案件發生時產生了記憶重構。

在第三個案子中,鄭利殺害妻子不是被迫的行為,所以他幻想出來的神秘男子就不能以原來的形象出現,而是一個他認不得的陌生人穿著黑色風衣出現,他借“黑色風衣”的手殺死了妻子秦蕓。因為穿著黑色風衣的人的形象較高,在殺害妻子秦蕓時,采用了正握水果刀的手法,,而這把就是殺害妻子的兇器,被丟在一邊,然后在幻想自己殺了“黑色風衣”,自然這個動作沒有實際發生,只是在他腦海中虛構的畫面,他以為自己殺了人;然后將到遞到死去的妻子秦蕓手中,這個行為確實發生,刀刃上因此沾上了剛殺害妻子的血跡;而這把刀他是拿著刀刃放上去的,所水果刀上沒有鄭利的指紋,刀刃上的指紋也許被血液掩蓋,而只有秦蕓的,因為穿著黑色風衣的人的形象較高,相對矮的秦蕓反握更合適。兩刀的刀刃上的缺口為鄭利握著妻子的手和另一把刀左右互博造成的痕跡。

在此之前,鄭利確實給包志凱通了電話,包志凱穿著黑色的衣服和黑色風衣來到宿舍樓。出于好奇,包志凱來到這個宿舍樓,由于最近要評職稱不想惹事就沒再門衛處登記,從靠近鄭利家位置的樓梯上去,恰好看到與正在吸煙的鄭利打了照面,所以鄭利就對其穿著的黑色風衣留下了深刻的影響;這里鄭利可能還扯下了包志凱的風衣,這就是為什么他會覺得他捅了黑色風衣男子,包志凱覺得遇到瘋子,就急匆匆離開,從另一側的樓梯走了。樓下小賣部阿姨從沒看到他離開。包志凱隨后回家了。在通過其他途徑得知這里當晚發生過的事情后又賣了同款風衣并找朋友對上口供。

鄭利出宿舍樓大門時手上的包裹是這件留下的破爛的風衣,當時他正逐步清醒,變回“鄭利”。



《命運之輪》


事件有幾處巧合之處,林雪華的死和周敏珉的死有很多相似之處,同樣的位置、同樣吊死、相似的時間;林的女兒的自殺和周敏珉的自殺在一年,甚至可能只差一天;林雪華和王崢有段時間都在S市,在林雪華提出想回來教書和王崢出車禍的時間很接近。


在該案子中,林雪華是個深居簡出的人,雖然她是一個人住,但在宿舍樓殺她而不被發現并不容易,那么就必須約她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位置,就算是威脅她出來也得先和她接觸,而手機通話記錄并沒有什么陌生人,那么兇手就是直接與林雪華接觸過的。而林雪華的生活節奏非常單一,基本上就是學校就是她的活動范圍,從其廚房的情況來看,基本也不用出去買菜做飯,那么要接近林雪華的就只有在學校里了。
在案發當晚,學校里的住宿學生都“關”在宿舍里,教職工宿舍樓又有監控,學校里幾乎沒有其他人,除非兇手事先藏匿在學校里,不然案發當晚除了林雪華外,學校里宿舍外的地方就儼然“空城”。
而符合在學校接觸林雪華和在案發當晚有機會動手而沒有人證兩個條件的只有門衛室里的王崢。


若王崢是兇手,那最重要的理由就是十年前林雪華間接導致了王崢青梅竹馬周敏珉的自殺。
但當年導致周敏珉自殺的因素并不止是林雪華的批評,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且更直接的因素是王崢的戲言;此外,王崢已經失憶了,看不出假裝的樣子。而日記、照片等都喚不起其感覺,不太會為未知道的事情報仇。
而王崢對曾經的青梅竹馬,以前的記憶全無反應,連專業的判斷都看不出其假裝的樣子。可能有幾個原因:一、王崢的失憶確實很嚴重;二、“王崢”并沒有日記本上過去的經歷;三、“王錚”并沒有日記本上過去的經歷,他失憶后以為自己有日記本上過去的經歷。原因一和原因三也都構不成殺人的動機。聽聞當年是在女孩死后成績一落千丈,文化水平不致太低。
那么“王崢”會不會是別人的身份。由于長相并沒有太突出的表現,證件又是十年前高三時拍的,再加上臉上滿是傷疤,單靠外貌確實難以確定。而兩年前他的養父去世,沒有有血緣的親人可以驗證其身份,而校長等人都不敢相信原來是自己學校的,畢竟校長不與學生直接接觸。但十年前與學生直接接觸過的老師或許可以,尤其對當年轟動一時的案子事件相關人物印象深刻。這樣來看,認出“王崢”不是王崢的原因可能就是導致林雪華被殺害的原因。
而“王崢”前公司的人在車禍案發生后為了息事寧人或者不希望被介入調查就把這個人當作王崢了。王崢可能被人敲裂顱骨后方丟在在山崖下之類的。
林雪華的死跟周敏珉在教室吊死沒直接關系,只是為了轉移警方事先而設計成和十年前一模一樣的方式,恰好林雪華在女兒的祭奠日之后一天又想起了周敏珉的事情。


前門沒有掛鎖是為了制造林雪華在室內堵住門后自殺的跡象。
在梁冰到教室時是6點25之前,他是伴著清晨的陽光發現林雪華的尸體,如果這時室內的燈亮著的話那他應該會率先發現這個奇怪的現象。
從尸檢報告和教職工宿舍樓的監控來看,其死亡時間基本可以縮短到23點到23點半,在這個時間上吊不開燈太難了;如果緊靠鐵盆里的火光就太詭異了。所以當時林雪華被惹殺害后教室的燈被熄了,為的是不太早被人看出可疑,也不在夜里弄得太顯眼了。


兇手在尾隨林雪華進入教室后把林雪華掐死,吊在教室正中央吊扇上,先將后門堵上,前門如法炮制,但沒有堵死,形成和后來梁冰和喬邦撞開門時的大致位置,打開三個靠走廊一端的窗戶和窗簾,窗簾卷在欄桿附近,從逸夫樓一樓拿來八米長的木板和三條繩子,木板盡量平衡前后門的用于堵門桌椅,先用繩子固定木板與后門附近的窗上的欄桿和中間窗上的欄桿,將木板垂到堵門桌椅的下段,在綁住靠前門端,余繩撘在前門附近的窗外面,完成后熄燈離開從前門的空隙離開教室。關上前門后,拉靠近前門窗邊的余繩桌椅與前門并攏。之后解開前后門附近窗的繩子,回到中間窗戶把木板提起到窗沿附近,來到前門或后門附近的窗戶抓住木板的一端調整角度,從教室的長寬來看,只要調整好角度,就可以順利將木板抽出,再放下窗簾。整理好窗插銷的位置快速關上三扇窗戶,將木板等工具放回逸夫樓原來的位置。


門衛室的門正對面有個老鼠洞,而那面墻與學校的圍墻有一定空隙,如果在門衛室內有一條能通過老鼠洞的竹竿和繩子就可以在墻的另一邊開關沒被鎖上的門衛室的門。從監控的范圍來看,如果門衛室的門打開得稍大一點,是可以遮擋住部分監控的位置。“王崢”在22點53分開門出去上廁所,回來時在門后貓身繞到墻角來到有老鼠洞的那面墻后面,通過緩緩拉動門口的繩子使門關上并固定,在早上5點29分時再解開繩索推動竹竿使門打開,再快速地用相同的方式回到門后,假裝從門衛室出來。

因為完成密室需要大量的功夫,“王錚”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在教室。但因為這段時間學校內幾乎不會有人,所以足夠他單獨完成這些,而又因為他值夜班的,所以晚上的動作不會使他白天的狀態令人懷疑。


林雪華周四請了半天假應該和祭奠她女兒或去見王錚有關。



《人間·地獄》


除了這次將要開拍的電影《天外堡壘》,游輪上的命案中兩名死者導演周澤濤和演員徐愷繼的關系就要數九年前兩人合作的爭議片《地浴》,那部片子間接害死了白念雪,而與該片相關的就有當時還是白念雪經紀人的向悅樂,在這晚的慈善晚宴中,向悅樂對這次電影《天外堡壘》的主創門頗為不滿,或許是對其中的幾人不滿;另外還有疑似和白念雪有親近關系的陳旭明。
雖然徐愷繼的尸體還沒有找到,但大概率已經兇多吉少,從陽光甲板看到的結果,徐愷繼被殺害的方式存在非常深的報復性,不由令人與白念雪在電影《地浴》的爭議點聯系起來;而周澤濤則被綁放血致死,即無法求救也不能逃脫,眼睜睜一點點地被殺害,這種持續性的折磨也有很強的報復性。周澤濤的房間能被人闖入,自然周澤濤和徐愷繼的房間也不容易,他們的房間發現大麻,即使在他們死后,負面新聞也不會放過他們,兩人身敗名裂結局一定。
陳旭明的行李少,可能空間已經放了其他的東西。這些東西或許包括殺害周澤濤的工具和模擬徐愷繼尸體的道具,只是這個尸體道具在船只返航轉彎時掉進了海里。
陳旭明在魔術表演前準備了尸體道具。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7 13:47:10
兇手一直都是鄭利,又或者說是鄭利的另一個人格,鄭利是人格分裂,分裂的另一個人格是包志凱

案件還原如下:
從1973年7月說起吧,那年飽受暴力摧殘小鄭利看到了包志凱見義勇為的英勇事跡,于是幻想出有一個人(包志凱)能夠拯救自己,而這種執念隨著時間的推移和頻繁的暴力愈加根深蒂固。于是在十月那一場殺人案中,他幻想出包志凱(另一個人格)拯救了自己,實則是自己隨手撿了一塊磚頭砸死了林援朝。

接著又是第二起蒯駿的被害案,因為鄭利(1m6)與蒯駿(1m8)體型和力量差距較大,判斷鄭利不具備將蒯駿強按進水中的能力,但另一個力量型人格包志凱卻具備這種能力,這起案件仍是鄭利的另一個人格作案。

第三起妻子謀殺案,這起案件仍舊是鄭利作案,他一開始確實看見黑衣男子進來,而那人也正是包志凱,這讓飽受妻子侮辱這么的他,愈加堅信有人回來營救活在泥潭里的自己。實際上后面的一系列殺人事件都是出自自己之手(另一個人格),案發經過也完全是自己臆想出來的。而真正的包志凱真的只是接到了一個朋友的電話,碰巧來到了這個小區里而已。
并且,殺人兇器上只有鄭利左手的指紋,可他卻是右利手,我判斷,他的另一個人格包志凱是左利手,而根據他的復述,那個黑色風衣也是左手拿刀。這也愈加使我堅信殺人者不是鄭利,而是另一個人格。
補充:由于妻子手上也拿刀,而前兩起案子都是出于鄭利在被迫害的情況下發生的,因此,我推測是秦蕓先動的手,而后面則引發了這個慘案。

推理過程:
根據一開始文案中提及的黑衣男子左手拿刀,而兇器上留有的也是鄭利的指紋,因此我推測該殺人案可能是鄭利引發的,而后面所提及的鄭利是右利手,故而我懷疑鄭利和黑衣男子可能是一體的,但又有所區分,而根據后面兩起殺人案,每一起都與黑衣男子有關,但留下的幾乎都是鄭利的痕跡,故而我推測,黑衣男子是鄭利的另一個人格。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7 14:17:54 | 2020-2-1 18:44編輯
這個案子的主人公--鄭利,鄭利這個人為人老實,但從小被人(林援朝)欺負,這對他后來的人生造成很大影響。1973年,他終于考上了市里的高中,同年7月份發生的事還有另一個人物--包志凱,一個當過兵的人,從小獲得各種榮譽,見義勇為,上過新聞報紙,被省長表揚過!這種人最容易被別人羨慕吧!這其中就有鄭利!暑假期間,鄭利在新聞上看到包志凱的事跡,幻想著自己也能有這樣的人生該多好…
        考上高中的鄭利,以為可以擺脫人生的夢魘,卻不曾夢魘仍然繼續,同年10月15日,被林援朝也就是第一個案子的死者叫到一個巷子里毆打,原因是跟林援朝喜歡的一個女孩子說話,受到刺激又或者大腦毆打損傷的鄭利覺得人生不公~本著以生物自我保護機制的鄭利忽然展現出他的第二人格,這時候的他幻想著自己就是包志凱,象征性的標志就是左利手,每次他這個人格出來都是這樣…爆發潛能的他用磚頭打死了林援朝,后來自己也暈了過去…所以后來他醒來的記憶看到的那個男人根本就沒來過!因為包志凱如果真的來了并殺了林援朝,磚頭上一定有他的指紋,所以這一切都是鄭利自己的幻想,是大腦自我保護機制的原因,忘掉了一些事,虛構一些記憶!
        我們再來說第二個案子,期間,鄭利也越來越想象著包志凱,也許幻想著和他是朋友,他們無話不談…1976年,鄭利生日當天,蒯駿叫鄭利來到河邊,羞辱鄭利,不堪的鄭利和死者廝打起來,不敵的鄭利緊要關頭,第二人格再度出現,幻想著自己是包志凱~而本就在監獄里鍛煉過的他,這才做到了1米6的他用著左手把1米8的蒯駿的頭按在了水里,造成其死亡,看著人已經死去,再受刺激,不愿接受這一切的他便看到的是風衣男子過來救的他然后報警~憑借著在報紙~新聞上看到過的包志凱的畫像記憶,在向警察轉述~所以雖然他從沒見過包志凱這個人,他也能知道包志凱長什么樣…
        我們再回到最后一個案子,和妻子的矛盾越來越大,妻子越來越無理取鬧,生活本就艱難,鄭利面對著這樣不堪的人生,他越來越想包志凱了,他想要見包志凱一面,1986年4月5日晚8:20左右,他跟包志凱打了一通電話,說是老朋友(在他的幻想中兩人早就是朋友了吧),想見一面,到他家,包志凱不知道是哪個老朋友,就想著去見一面,8:30左右,來到了鄭利的家,和鄭利見過面交談后,發現他根本不認識這個人,仿佛是在惡作劇,于是他便匆匆離去,這才有刁大爺說風衣男子離開的時間和到來的時間差不多,而鄭利夢想的國度快要破滅,心中萬般復雜情緒,進入家中,妻子再度惡語相向,忍不了的他第二人格再度站出來,左利手正握水果刀,妻子見狀,右手持水果刀抵抗不敵身亡,如此,指紋一說便行得通了,之后快9點的時侯拿著一個包裹出門去見王恭,醉酒醒來后同樣是大腦的自我保護機制,忘記了最受刺激的事,虛構了一些記憶,這才有看到的是風衣男子殺的自己妻子,然后自己殺了風衣男子,也象征著和包志凱見面后夢想的國度真正破滅…
        還有一個地方可以看出我們的主人公記憶是有問題的,他說他妻子的下崗是因為車間主任退休,然而警察調查出的結果是他妻子因為多次遲到 早退等被開除的…
     



                                第二題
        首先我們先從案發現場說起,這里很顯然兇手把它營造成了一個密室,而死者是因為被人掐死才被吊起來的,被吊在教室的中央,然后就是死者腳下的桌子放著一個女士手提包、一個小鐵盆、兩支蠟燭和一個打火機,經研究,這些物品上均是死者的指紋,一個女士身上不會隨便帶有打火機,所以很顯然是死者故意帶來的,帶來這里燒錢紙所用,而時間又剛好是5月15日,這一切種種跡象表明,死者是來這里祭奠十年前在這里上吊自殺的--周敏珉,而死者星期四上午請的假就很有可能是出去買這些用品了,所以我們推斷出死者肯定和兇手交流過,因為去那間教室祭奠周敏珉很有可能是兇手的要求,所以兇手一定和周敏珉脫不了關系,根據題中已有的消息,最有嫌疑的便是王錚了!
       首先他以前去過手機店打工,對監控很有可能動過手腳,其次他還在工地做過事,在力量方面肯定要比一般人大,所以才能做到將死者吊到風扇上,再來說教室這間密室,教室的掛鎖和插銷上的最新指紋均是學生的指紋,所以打開教室前門的一定不是死者,而是兇手,兇手戴了手套,并沒有留下指紋,那鑰匙兇手是怎么來的呢,別忘了,門衛室那里可是有學校所有教室和辦公室的備用鑰匙,所以這更加大了王錚的嫌疑,兇手打開門事先在教室等著死者,兩人一起在祭奠周敏珉,死者對兇手并沒有任何防范,因為王錚以前可是死者的學生,待祭奠完周敏珉后兇手便原形畢露,掐死了林雪華,用事先準備好的繩子將她吊起來,在用桌子堵住后門,把窗戶關上,窗簾拉上,用繩子繞過兩張桌子的桌腳,手里撰著繩子的兩頭,關上門,從門下的縫用力拉繩子,把桌子移過來堵住前門,由于兩張桌子質量很大,沒有點力量的人做不到這一步,很顯然,工地做過事的王崢很有可能做到這一步,待桌子堵住前門,再松掉繩子的一頭,拉著另一頭把繩子全部拉出來,這樣…一間密室就這樣形成了
       除了找不到王錚恢復記憶了的證據,從目前的證據看,王錚的嫌疑最大…




                                      第三題
      兇手是向悅樂。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7 14:48:39
兇手是王崢。在同學走后布置好繩子桌子,回到門衛室。將老師約到教室,利用三分鐘將其殺死,再回去。作案動機很簡單,可以說老師毀了他和他愛人的一生,沒有記錄愛人死亡就是疑點。作為一名職工,他了解教室里的監控是擺設,至于密室殺人,門衛有鑰匙,并且有手套。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7 14:49:29
兇手,那個穿黑色風衣的人就是包志凱,他家里的黑色風衣足以證明這點,并且兇手很了解鄭利,他殺了欺負鄭利的林援朝和蒯駿,還殺了天天與鄭利作對的妻子,這樣一來,兇手好像在幫鄭利。但他在殺鄭利妻子時,沒有想到鄭利會反對并傷了兇手。但在我看來,兇手是想把犯罪嫌疑甩鍋給鄭利,而且兇手是在鄭利在的時候殺人,使鄭利有在場證明。
作案手法:兇手在八點二十出門,經過十幾分鐘的車程所以在八點半時到鄭利家從宿舍樓的正面進入,所以門衛和小賣部阿姨都能看到,兇手不是從小賣部旁邊那個樓梯上去的,而是從鄭利家那邊的樓梯上去,因為鄭利在樓梯口看到他從樓下上來,兇手直接從門口沖進去不小心把凳子弄倒,肯定會有響聲,可能鄭利覺得是妻子弄的,所以沒在意。兇手拿起一把水果刀對妻子行兇,兇手帶著手套,所以沒留下指紋水果刀一般在廚房,離廚房最近的房間就是鄭利夫妻的房間,這時鄭利來了,也拿起一把水果刀沖向兇手,兇手被鄭利襲擊后并沒有死,在他醒后,將手中的刀放在妻子手上并做成反握,造成自殺的現象,旁邊的一把刀,兇手拿去洗了,洗掉自己的血后去沾上妻子的血,這就造成了自己不在場證明。他所做的一切都很快速。(文中沒有說到鄭利拿刀傷了兇手后去哪了,所以我忽略這點哈,望諒解)兇手從門口出去繞到宿舍樓的后面出去,把沾了血的風衣脫掉換上另一件風衣,導致小賣部阿姨沒有看到兇手出去。有可能是為了不讓別人看到自己,兇手只從大門進大門出,應該是為了讓別人看來很正常。再坐車回到家。并跟一位朋友商量好騙龔警長。半個多小時的時間,兇手沒辦法有跟朋友見面又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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