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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 | 發表于 2020-1-22 12:26:00
三次可能都是包志凱所為,他以見義勇為為理由幫鄭先生,然后包志凱的尸體可能是那個中年男子帶走的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2 15:24:15
兇手是鄭利,只不過是鄭利平時的性格偏老實忍受,而兇手相當于鄭利的一重人格,這個他假想中的兇手會幫他殺死欺負他的人,而他主觀意識會逃避他的罪犯行為。
其實幾次殺人經歷的兇手都是鄭利自己。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2 16:17:55 | 2020-1-23 12:29編輯
三個案件兇手:包志凱
原因:三個兇手都慣用左手行兇(1.慣用左手,2.用左手將林打倒在地,3.用左手按在水里)且身材高大,并且像軍人,且包家有洗干凈的黑風衣,是因為染血后洗的
經過:1973.7,包抱小男孩合影,據他妻子描述他只有兩個女兒,所以,男孩是鄭利,包救過鄭利,受市長表揚,所以總是救鄭利,希望再得表彰?
因為包家到鄭家十分鐘左右,包從8點20出發剛好8點30到被大媽撞見,他從左邊上樓,去鄭家,完成行兇后從左邊下樓,所以大媽沒有看到他離開,但刁大爺的門衛室正對著兩邊,所以大爺看到他離開


此時8點半也符合秦薈的死亡時間范圍8:00--10:00
且朋友指證包晚上與他見過面,卻沒有具體時間證明兇手不是他
他妻子說他晚上9點左右到家,所以他有足夠時間去和老友敘舊

所以兇手是包志凱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2 16:54:06
第一題 《生而為人》

本題三個案子的兇手都是鄭利本人,那個像軍人一樣的神秘男人其實是鄭利分裂出來的第二個人格。而在第三個案子中,鄭利殺死的“黑衣男人”其實正是他的第二人格。推理過程如下。

1,        神秘男人以及第一、二案
鄭利在前面兩起案件中都自稱有一個樣子像軍人的神秘男人出現,而且兇手正是這個神秘男人。但他的自述很難讓人相信。鄭利15歲時住在B市,后來搬去了離家很遠的C市工作。如果他的自述與現實相符,那么這個神秘男人也跟著他從B市來到遙遠的C市,并都在危難關頭救了他一命,這種巧合的發生概率也未免太低。

在第三個案子中,同樣有一個樣子像軍人的黑衣男人,這個男人與前兩案中的神秘男人十分相像。難道神秘男人又跟隨著鄭利搬到S市來住了?這幾是不可能的事。

鄭利自述他看見這個黑衣男人殺了他的妻子秦蕓,然后他又把這黑衣男子殺了。但是現場不但沒有黑衣男子的尸體,在兩把兇器水果刀上也沒有找到除鄭、秦以外的第三人的指紋。前后連起來看,可以得出鄭利的自述并不可信的結論。我們要繞過他的自述去看現實。

從門衛和小賣部大媽的供詞可知,秦蕓被殺當晚的確出現了一個黑衣男子,包志凱,他是一個退役軍人。鄭利也提到,在第二個案件中他問到了神秘男子的名字,姓包。這兩個人有著驚人的相似點。包家里還留著1973年7月份刊登的關于他見義勇為的新聞剪報,還附帶他的圖片,他抱著的小男孩應該就是見義勇為的對象。

我們注意到,第一個案子鄭利殺林援朝的時間是1973年10月份,離上述新聞報導僅隔3個月。當年的鄭利長得矮小,又常年被林援朝欺負,他的心中一定強烈渴望著能有一個英勇高大的人見義勇為,救他于水火之中。我們猜測1973年7月,他讀到了關于包見義勇為受到省長表彰的新聞,必定渴望著這樣一個英雄能出現在他的生活當中,渴望自己成為被救的對象。

這前后一聯系,我們猜測當鄭利被林援朝打倒在地、生命垂危的時候,他內心強烈的渴望使他的人格產生了分裂,觸發了他的第二人格,這個第二人格正是以包志凱為原形??赡苁擒娙说纳矸菰O定給了他勇氣和力量,鄭利的第二人格勇起反抗用路邊的石頭砸死了林援朝。但是在鄭利的第一人格看來,這種事情不是自己能夠完成的,是另外一個人救了自己。至于第一人格能不能知道第二人格做的事之類的醫學問題咱就不懂了,就本題來看,反正他就是知道。

第二個案件蒯駿案也是同樣的路數。在鄭利生死攸關的時刻,極大的壓力之下第二人格再次被激發出來,實施了殺人。至于現實中身高1米6的鄭利能不能把身高1米8的蒯駿按在河里淹死,我們認為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鄭利自己也說在監獄里的幾年有鍛煉了身體,他的力氣什么的應該也是不能小看的。再加上“軍人”的人設給了他無上的鼓勵,他還是能夠辦到的吧。

這就是第一、二案的真相,兩個案子的兇手神秘男子就是鄭利的第二人格。而現實中的包志凱跟這兩個案子都沒有關系,1973年他還在部隊當兵(林援朝在B市被殺),而1976年他轉業到S 市場的國企了(蒯駿在C市被殺)。

2,        第三案
在秦蕓案中,包志凱是的的確確出現了,這里有鄭利家的電話記錄(20:20呼出)可以證明,門衛和小賣部大媽看見的黑衣男子(約20:30過后)就是包志凱本人。

不過包志凱并不是去殺人的,無論從動機、作案時間和現場證據來看,他都不可能殺了秦蕓。聯系到他的妻子毫無姿色、秦蕓長得漂亮、秦蕓有高級化妝品等等這些線索,我們只能猜想他是跟秦蕓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當晚秦蕓跟鄭利吵完架,鄭利出門了,秦蕓可能以為他又出去喝酒了之類的,所以打電話叫包志凱到自己家來。

包志凱在收到秦蕓電話后就出門了,肯定是去了秦蕓家。警察問他案發當晚的去向,他馬上就回答是跟朋友一起,這反應也未免太快了,更像是早有預備的答案。跟朋友在一起什么的,想必只是朋友之間的打掩護,早就串通好供詞的。

回到案發當晚。吵完架后鄭利并沒有走遠,而是在自家門口的樓梯那里抽煙,他還看到了包志凱的到來。不過這時的鄭利想必正牌極大的苦惱和壓力之下,當他走回家里,看到包志凱跟妻子(很可能是兩人在床上)時,他的精神達到了臨界點,此時第二人格再次被觸發。第二人格拿起水果刀要殺這兩個人,當過兵的包志凱成功逃脫了,并在逃跑的過程中撞翻了客廳的椅子。秦蕓也拿起水果刀自衛,跟第二人格搏斗,但肯定不是對手,被第二人格用水果刀捅死在床。

任務完成,第二人格潛伏了,第一人格的鄭利回來了。不知怎么的,鄭利卻“看到”了第二人格殺死妻子的一幕。由于第二人格本來就以包志凱為原型,所以他“看到”的是一個黑衣男子殺死妻子也就不足為奇了。他憤怒之中要為妻報仇,于是“把黑衣男子殺了”。我們猜測這里他是把秦蕓當成了黑衣男子,他實際上捅的是秦蕓(或者是她的尸體)。

這里必須提一下,鄭利是右利手(警官說的),但第二人格卻是左利手。鄭利在自述中提到他在殺黑衣男子時“我握著刀的手上有一條疤,就是一個月前她輸了200塊后我們爭吵時留下的”,某警官說“上個月鄭利還被秦蕓用水果刀劃傷左手”??梢娪墒贾两K鄭利握刀的手都是左手,而死者只有秦蕓一人,所以他“殺”的也只能是秦蕓(或者說是她的尸體)。秦蕓身上多達8處刀傷,很有可能就是兩次被刺造成的。

以上就是本題三個案子的真相。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2 22:10:34 | 2020-1-31 23:13編輯
《生而為人》答案                               三起案件死者的共同點就是都欺負過鄭利,之后那個高大的當兵男子就出現,然后殺了欺負鄭利的人,從包志凱的年齡、參軍經歷以及他家里的黑色風衣可以看出包志凱就是鄭利記憶中的人。由題中可知,鄭利是右撇子,而鄭利刺死“黑色風衣”的時候使用的是左手,鄭利那時候沒有刻意的使用左手。在鄭利的記憶中,他刺死了“黑色風衣”而尸體卻不見了,警察也沒有檢查出血跡,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可以推斷出的鄭利產生了幻覺,他的精神出了問題。從這幾點可以推斷出鄭利當初因受林援朝的欺負而生出了雙重人格。第一重人格為主人格右撇子,第二重人格左撇子,在鄭利受到欺負時,第二人格會轉為主人格,殺害欺負鄭利的對象,而第一人格會產生幻覺,認為不是自己殺死被害者,而是包志凱殺的。                                                                        1.第一個案件:當鄭利在小巷里被林援朝欺負時愛見義勇為的包志凱也看到了,并打暈了李援朝然后揚長而去。處于昏述狀態的李援朝被鄭利的第二人格用磚頭殺死,鄭利的第一人格幻想是包志凱殺的,這就為什么鄭利身上有林援朝和自己的血的緣故。之后包志凱因害怕被卷入案件中就沒有與警察自首。                                                    2.第二個案件:當鄭利被蒯駿欺負時,又被包志凱碰巧見到,他打暈了蒯駿。第一人格問了包志凱的姓后第二人格淹死了蒯駿。第一人格幻想是包志凱淹死了蒯駿。                                                     3第個案件。鄭利與妻子鬧別扭時會到樓梯抽煙,樓梯那的煙頭說明了一切。包志凱不是殺害秦蕓的兇手,他是秦蕓的奸夫,平時給秦蕓經濟支援,所以秦蕓才有錢買外國化妝品。平時都是秦蕓到他的宿舍,這次他被秦蕓叫到了鄭家。他從大門進入,從靠近賣部的樓梯到鄭家。進臥室準備與秦蕓偷情,但被鄭利發現,包志凱逃走了,從靠近鄭家的樓梯下去,所以小賣部的大媽沒有看到他,這也是他有進入鄭家的證據。這時第二人格變成主人格左手拿刀殺死了秦蕓,將另一把刀放在秦蕓的右手。第一人格幻想是包志凱殺死了秦蕓,而自己殺死了包志凱。包志凱逃走后從靠近鄭家的樓梯走出了大門。而不在場證明只說明包志凱與朋友出去,并沒有說明具體時間。                                                                                                                                       《命運之輪》答案                                                1.根據林雪華包里殘留的紙錢上的錫箔和蠟,可以推斷出這些祭祀死人的物品是她帶來的。這一天是5月15日,而周敏珉上吊自殺的時間也是5月15日,所以林雪華這么晚來教室的原因是因為愧疚而來祭奠周敏珉。                                         2.林雪華平時都在學校里,所以周四請假應該是去買祭奠用品。她22:56離開宿舍前往教室,時間大約為十分鐘,而尸體又沒有搬運痕跡,說明死者是在教室被殺,所以更為準確的死亡時間是23:04到23:30。                                                    3.林雪華來到教室用鑰匙將前門打開,將掛鎖放在講臺上,開始祭奠,兇手既不謀財又不謀色,說明是仇殺,兇手等林雪華燒完紙錢后才動手,還將現場布置成和周敏珉自殺的場景一樣,說明兇手是為周敏珉復仇而來。                                 4.兇手等到林雪華燒完紙錢與她搏斗將她掐死,然后偽裝成自殺,用桌子堵在門口,地上的劃痕說明兇手沒有幫手。兇手將窗戶全關了只留一扇,將插銷輕輕粘住,然后從窗口出去,關上窗戶。等到早晨第一個學生進教室時,只有撞擊前門,然后插銷受到震動而落下密室就完成了。拉上窗簾是為了防止學生看到尸體,然后從窗戶進入,這樣密室就不能形成了。                                5.具備以上殺人動機的只有王崢,但王崢沒有作案時間,也與上述條件不符。龔長張說好像在哪里見過王崢,由此可以推測出王崢可能犯過案,但是卻沒有搜索到他的案底,再加上他是被領養的,就能推測出他可能有個犯過案的和他長的差不多的兄弟,他找到他的兄弟,幫他偽造了一起車禍。他就代替了他的身份,成為了毀容且失憶的王崢到學校工作。而真正的王崢就待在宿舍里,等到5月15日這天復仇。到了這天,他到逸夫樓找到繩子,用上述手法弄死了林雪華,布置了現場。而后又返回宿舍,等到5:29,小門開了就逃跑了。                                                                           《 人間.地獄》答案                                               1.首先這道題有八個問題,(1)周澤濤是誰殺的?(2)殺人動機是什么?(3)死尸如何被掛上煙囪的?(4)為什么要割掉死尸的下體?(5)死尸是如何消失的?(6)為什么要讓尸體消失?(7)尸體是徐凱嗎?(8)矮小男尸是誰?                                 2.將(4)和(5)兩個問題結合在一起看,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之所以讓死尸消失,就是為了讓人們先入為主的認為死尸就是徐凱,這樣徐凱就擺脫了嫌疑。利用當時環境灰暗,那具死尸全身赤裸地掛在煙囪上面,就算用望遠鏡看也發現不了他的身份,當人們注意到時就會引起恐慌,而他的血則是割破手腕放的。                                      3.現在看問題(1)(2),周澤濤21:41約徐凱見面,之后某件事情談崩了就氣沖沖的回房了,沒有再出來過,周澤濤的死相也說明兇手是一個力氣較大的男性。而徐凱制造自己死亡的假象,就是想讓自己擺脫嫌疑,所以殺害周澤濤的兇手就是徐凱。徐凱與白念雪一起演過地浴后就愛上了她,而她又自殺了,她的自殺與周澤濤擺脫不了關系,所以他殺了周澤濤為白念雪報仇。              4.現在看(3)(4)(5)(8),尸體掛的位置高,而且煙囪滑,所以爬上去是不可能的,更何況是背著一個人。但是桅桿可以站的位置高于煙囪,所以兇手可以通過桅桿跳到煙囪上,但如果抱著一個人就不現實了,所以可以推測出那具尸體是較輕的假人,但是因為假人沒有制造出下體,所以兇手只有偽造假人被割掉下體的假象,同時也可以更快速地引起他人的注意,避免意外發生。兇手將繩子綁在假人脖子上打個死結,再帶著假人跳到煙囪上,把假人固定在煙囪上然后順著繩子爬下去,待到時機成熟再從桅桿上跳到煙囪上拆卸假人,將假人丟入海中,然后跳入事先準備好的救生船中逃跑,這瞞天過海的手法就完成了。徐凱不可能獨自完成一切,所以他有一個熟悉這條船,有水手經驗,身材矮小的幫兇,那具矮小的尸體就是他,因為他身材矮小,所以徐凱用行李箱把他帶了進來。                                                  總結:徐凱的幫兇制造了徐凱死亡的假象,跳入救生船中逃跑,徐凱殺了周澤濤之后也跳水逃跑,之后許凱殺人滅口,將他拋尸與山崖下,但因為逃跑太急發生車禍也墜落山崖。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2 22:31:12 | 2020-1-22 23:31編輯
第一題
小學時鄭利被霸凌后,包志凱出手誤殺死者后離開,導致鄭利被誤認為兇手。
工作后被欺負,又被包志凱看到,將死者按入水中淹死,這次鄭利問了包姓名和電話。
案發當晚,鄭利被老婆辱罵后,給包打了電話求助,然后就坐到樓下抽煙,然后包趕到上樓后殺了他老婆,等鄭利發現時他老婆已經被包殺死了,鄭利一氣之下攻擊包并致使其重傷。然后鄭利把自己手里的水果刀放到他死去的老婆手里,然后逃跑和別人吃飯做不在場證明。包醒后獨自離開。
所以,包是殺害死者的兇手。

第二題
王錚利用攝像頭拍不到打開的門后的死角,他從外面進來,先將門打開,然后進門拉一下門把,轉身立刻出去,此時攝像頭被門擋住拍不到,以為他進屋了。然后和死者約好見面后,殺死死者,從窗戶離開,然后把門栓拉下后快速關窗,造成窗戶關上內門栓也落下的密室。
至于動機就是復仇,他不認識照片也沒關系,復仇只需名字就夠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3 12:04:18 | 2020-2-1 19:17編輯
首先,通過三道題的警察、人物、時間、地點可以知道,三道題屬于“同一宇宙”,因此再答題時雖然各自獨立卻可以做相互的印證和補充。
第一案:
根據時間線索整理時間及事件如下圖:

首先,根據時間表可以知道:
包志凱1976年退伍后一直沒有離開S市,在76年之前則是在部隊當兵,應該也不會隨便去各個城市。
1973年7月的時候,包志凱因為見義勇為獲得嘉獎,此時還沒有發生林援朝死亡的事件,且鄭利大約15歲,因此照片上包志凱抱著的孩子不可能是鄭利。
1973年10月15日,林援朝死亡的時候是星期一,此時的包志凱是在當兵,其見義勇為的照片也為軍裝,而鄭利遇到的雖然據他的描述像是軍人,但是1、沒有穿軍裝,而是穿黑色的風衣;2、如果當時真的是包志凱見義勇為救人,沒有必要“發瘋似的用旁邊的磚頭拼命向他砸去”,包志凱與林援朝沒有交集沒有仇怨,沒有下死手的必要,而他是軍人,三拳兩腳就可以將鄭利救下,也不存在為了救人誤殺的情況。
因此,包志凱殺死林援朝的可能性不大。
1976年8月的時候,包志凱已經從部隊退伍回到了S市工作。1976年8月2日蒯駿死亡時是星期一,按常理他應該在單位上班,沒有什么可能性出現在C市,且又一次恰巧救了鄭利并將欺負鄭利的蒯駿殺死。
因此,包志凱殺死蒯駿的可能性不大。
   
根據原文:
引用
4月5日晚上8點20分的電話,包志凱妻子還留有印象。
那天,他接到電話后就出門了,說是有老朋友找他。

通過電話記錄可以知道4月5日當天,的確有一通電話從鄭利家打到包志凱家中,并且包志凱接到電話后就稱有朋友找他便出門了,排除誤撥情況,確定包志凱和鄭利家有人認識且熟識。

根據原文:
引用
龔長張找到包志凱的家,距離紡織廠的員工宿舍有十多分鐘的車程。

因此如果包志凱離開家后立刻去往鄭利家,大約的抵達時間是8點半。

根據原文:
引用
4月5號晚上大媽也曾經見到刁大爺所說的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上樓,時間是在8點半以后,但大媽沒有見到該人離開。
他離開的時間和他來的時間差不多,俺看到他進了樓里,然后沒過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從黑衣人抵達的時間結合包志凱接到的電話來看,小賣部大媽和刁大爺看到的的黑衣人的確是包志凱。
但是,包志凱來的時候沒有任何的掩飾偽裝,也沒有很匆忙,但是離開的時候從另一側樓梯離開且很匆忙,可以看出他在樓中經歷了一些事情讓他的情緒有所改變。
且可以知道包志凱在這里只待了很短的時間。

根據原文:
引用
“4月5日……”刁大爺瞇著眼睛思考了一會兒
龔長張介紹了自己的身份并詢問他4月5日晚上的去向,他沒有絲毫遲疑,馬上說自己在家附近和一個老朋友見面敘舊,并且主動告知了那名朋友的名字和電話。

包志凱接到警察電話的時候,已經距離4月5日有幾天了,但是連距離近的刁大爺都需要想一想的,包志凱反而沒有絲毫的遲疑就能回答的清清楚楚,因此他對于警察找他詢問是早有準備的。

根據原文:
引用
龔長張四處看了看,臥室的衣架上掛著一件干凈的黑色風衣。
龔長張找到那名朋友做了核實,對方說自己的確和包志凱在4月5日晚上見面。

由于包志凱在鄭利家附近逗留的時間很短,他的衣服上沒有血跡,且在當晚又和朋友見了面,他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完成殺人、清理血跡再去找人約會的一系列過程。因此可以判斷包志凱沒有在鄭利家殺人,或是協助清理案發現場。
但是,包志凱的行動也同時證明了他的確看到了一些事情,因此會匆匆離開,找人給自己做不在場證明,并且在回家后情緒不好。
那么包志凱當天為什么會去鄭利家呢?

根據原文:
引用
妻子2年前下崗,因為原本的車間主任退休了。
我告訴她自己一年只賺600塊省吃儉用還穿著學生時代的衣服都是為了讓兒子在好的幼兒園上學。
梳妝臺上放著不少化妝品,其中有幾盒全寫著英文。
好在阿利家里新裝了一臺電話,我就馬上報了警。

秦蕓的化妝品上全是外文,而進口的化妝品上也會有中文,因此這些化妝品很有可能是直接從國外帶回來的。秦蕓下崗沒有工作,鄭利收入微薄,他家的生活可以說是極為貧困,應該不會有錢給秦蕓買國外進口的化妝品或是在家里安裝電話這種當年的奢侈品。因此另有人給秦蕓從國外買回化妝品,并給他家安上了電話。

根據原文:
引用
但是他老婆小蕓被寵壞了,嘖嘖,那個女子長得好看可脾氣實在太壞了。
開門的是一個女人,穿著華麗,長相卻毫無姿色可言。女人介紹自己是包志凱的妻子。
他呀最近在家里呆的時間越來越少,單位要評職稱,他要忙的事可就多了。

秦蕓很美,包志凱的妻子卻毫無姿色,而包志凱最近在家的時間越來越少,結合秦蕓家里新安裝的電話和4月5日的電話,不難推測出包志凱是給秦蕓買化妝品、安裝電話的地下情人。

根據原文:
引用
今天晚飯后,或許因為兒子不在家,她無端地開始罵我,鍋碗在水槽中摔的響亮。她罵了我還嫌不夠,接著罵我的家里人,嘲笑我弟考不上初中,嘲笑我爹娘一大把年紀要離婚。
阿利每次跟秦蕓吵完架就會找我出去喝酒。

4月5日時秦蕓是無端故意和鄭利吵架,而且還挑鄭利家人罵,鄭利每次和秦蕓吵完架都會出去喝酒不在家,當晚他們的兒子也不在家。因此可以推測因為孩子不在家,秦蕓故意和鄭利吵架氣走鄭利,好打電話給包志凱兩人來鄭利家約會。

根據原文:
引用
兩具尸體仰面朝天躺在床上。
死者手中的水果刀上是死者本人右手的四個(除拇指外)指紋及部分掌紋,方向是反握。而另一把單獨放置的水果刀上是鄭利的左手四個(除拇指外)指紋及部分掌紋,方向是正握。兩把刀上均沾有秦蕓的血跡。
宿舍樓外有一圈2米多高的墻,墻頂上是用玻璃碎片和鐵絲組成的防盜“設備”。圍墻唯一的入口原本有一扇鋼制的大門。

如果兩具尸體都是仰面朝天的,那么鄭利如果要殺死“黑衣人”就是正面交手,鄭利個子矮,搏斗能力差,正面交手殺死一個成年男人的可能性較小。床上沒有發現秦蕓以外的人的血跡,刀上沒有其他人的指紋,尸體無法跳過入口大門運送出去。

根據原文:
引用
我往臥室走去看到“黑色風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著一把水果刀,妻子渾身是血。
那人揮出左手將林援朝一圈打倒在地,發瘋似的用旁邊的磚頭拼命向他砸去。
3年前的男人又出現了,他把蒯駿拉到河岸邊用左手狠狠按進水中,任憑蒯駿怎么掙扎都無法掙脫。

鄭利眼中的黑衣人是一個慣用左手的左撇子。

根據原文:
引用
我握著刀的手上有一條疤,就是一個月前她輸了200塊后我們爭吵時留下的。
上個月鄭利還被秦蕓用水果刀劃傷左手
鄭利是右利手,為什么會左手握刀?

鄭利是右利手,而他在“殺人”后是用被劃傷的左手握刀,如果他想殺人應該使用習慣的且沒有受傷的右手,但是當時他卻是左手握刀。結合每一次黑衣人都會在他意識不清醒的時候突然出現且慣用左手。因此可以猜測,其實鄭利看到的“黑色風衣”是他自己精神分裂出的第二人格,這個人格是“左撇子”。所以鄭利殺死的男人也是自己的“第二人格”,而妻子秦蕓則是由“第二人格”殺死的。
   
根據原文:
引用
阿利他很害怕,他整個人都呆住了,那不可能是演的

可以推測鄭利并不知道自己的“第二人格”的事情,所以不知道自己殺了秦蕓,而是真的認為有黑衣人,因此沒有去擦黑衣人拿的那把刀上的指紋,所以這把刀上清晰地留下了鄭利左手的指紋。而他發現沒有黑衣人尸體時,是真的困惑和害怕,因為他不知道自己殺死的是自己的另一個人格。

根據原文:
引用
那天晚上快9點的時候他出去了,手上拿著一個包裹,他還跟俺打了個聲招呼。

鄭利出去的時候帶了一個包裹,里面很可能是他殺人弄臟的血衣。

根據原文:
引用
7月底天氣異常炎熱。
警方趕到時發現鄭利的頭上和身上被淋了許多糞便和尿液,蒯駿的身上同樣也有。
蒯駿的尸體就趴在河岸邊,頭部浸在水里

可以猜測由于蒯駿和鄭利打斗的時候,鄭利身上的糞便和尿液也沾到了蒯駿的身上,案發時天氣也很熱,于是蒯駿打倒鄭利后到河邊蹲下清洗自己身上的臟東西,此時鄭利的第二人格出現,一個站著、一個蹲著,因此鄭利的第二人格能夠輕松的將蒯駿按到水里溺死。

幾點補充:
根據原文:
引用
我忍住了,離開家到旁邊樓梯口坐著抽了一會兒煙。抽煙的時候有個穿著黑色風衣的高大男子從樓下上來經過我面前,那風衣看著就不是一般人能買得起的。
龔長張上到2樓,在去往3樓的樓梯臺階邊發現幾根煙蒂,看起來已經扔在那兒好多天。

包志凱是從小賣部那邊上去的,如果當天鄭利在煙蒂附近抽煙那么不可能看到包志凱上樓,而煙蒂已經扔在那里好幾天了,因此有可能是上次吵架時他扔的。當天他在另一側看到了包志凱,又或者當天他是在殺人的時候看到包志凱的,但是樓道里光線暗并沒有看清,于是他想象自己看到了包志凱上樓,這些都是他錯亂的記憶。

根據原文:
引用
其中還有很多份不同報紙的剪報,上面都印著相同的新聞照片中的包志凱身著軍裝氣宇軒昂,相貌英俊,與鄭利所描述的神秘男子頗為相似。

所以鄭利很可能是在報紙上看到了包志凱的報道,于是想象是他救了自己,但是林援朝死的時候他沒有刻意去看報道所以只是有個“是軍人”的印象,而后來他又仔細閱讀過報紙,豐富了第二人格的形象和名字,所以才會在后來接受詢問的時候將男子的相貌描述為包志凱的相貌。

案件還原:
鄭利初中的時候,受到林援朝欺負,在意識不清醒的時候將自己看過的見義勇為的報道和生活混在了一起分裂出了使用左手的“第二人格”來救自己并由第二人格殺死了林援朝,他自己并不知道這是自己的“第二人格”。
在后來的日子里,他通過再次閱讀報道,完善了“第二人格”的姓名和樣貌。在遇到蒯駿欺凌的時候,他的“第二人格”再次出現,將在蹲在水邊清洗的打斗時沾到的污物的蒯駿按到水里溺死,一站一蹲彌補了身高上的差距。
鄭利的妻子秦蕓成為了包志凱的情人,她在孩子不在家的時候故意和鄭利吵架,氣走鄭利后給包志凱打電話邀請他來家里約會,包志凱接到電話后出門。但是這天鄭利并沒有離開,而是“第二人格”出現,殺死了秦蕓,然后鄭利看到“第二人格”殺了妻子后,上前殺死了“第二人格”,而包志凱撞到鄭利殺人,匆忙從另一側樓梯離開,打電話約朋友出來制造不在場證明并在見面后迅速回家。而鄭利不知道“第二人格”并不存在,于是想偽裝成“第二人格”和妻子互相殺死彼此的假象,把刀放到妻子手里后,收拾好自己并離開去吃東西制造不在場證明,帶王恭回來的時候發現沒有“第二人格”的黑衣人,于是很吃驚。

第二案:根據原文整理時間情況如下:
[/size][size=3]根據原文:
引用
徐世杰的思緒回到1999年5月14日,他剛被分配到S市的時候。
她家里只有她的母親,是中學老師,我這兒有她家里的電話。
死者林雪華,女,1956年出生,今年53周歲,市第三中學高二(1)班班主任兼英語老師。早年喪夫,女兒十年前自殺身亡,現在一個人居住在校內的職工宿舍中。
“林雪華5月14日請的半天假查的怎么樣?”

通過林雪華生日及年齡可以知道第二題中的案發當年是2009年,其女兒是1999年5月15日前自殺的,她又在5月14日請假,因此女兒很可能是這天死亡的。
白念雪是1999年5月14日自殺死亡,家中只有一個母親是中學老師。
因此白念雪就是林雪華的女兒。林雪華5月14日請假離校是為了去祭奠女兒。
   
根據原文:
引用
脖子上有明顯的掐痕和一道勒痕,尸體的腳距離桌子有約20cm的距離,很明顯死者是先被掐死后再吊到吊扇上。
死因是被人掐住頸部導致的機械性窒息,尸身的手臂上留有部分打斗痕跡,但未能找到與兇手相關的線索。

林雪華是被掐死后吊到吊扇上的,排除自殺。
   
根據原文:
引用
法醫推測林雪華是在昨晚22點30分~23點30分之間遇害,尸體無搬運跡象。
一樓的監控里顯示5月15日晚22點56分,林雪華獨自一人拿著手提包(與案發現場發現的一致)離開宿舍樓。

可以將林雪華的死亡時間縮短到22點56分~23點30分之間,由于尸體沒有搬運跡象因此死亡地點就在高二(1)班。
   
根據原文:
引用
“我們學校晚自習是到晚上9點,10點關校門的時候學生們要么回家要么回宿舍,10點學生宿舍也熄燈了不讓外出,所以不可能還有學生在學校里逗留。”
“那昨晚有外人進學校嗎?”
“沒有,時間那么晚就算有外人我也不會開門讓他們進的?!蓖鯈樅芎V定地說。
“早上是幾點開門?”
“5點半左右。有些住在校外的老師來得比較早,所以開門就早了點?!?/font>

根據監控及相關證詞可以知道在林雪華的死亡時間22點56分~23點30分不可能有校外人員進出,而前文分析林雪華是被人在教室殺害,那么兇手只可能在門衛王崢以及住校的教師學生之中,他們有作案時間。
   
根據原文:
引用
日記有長有短,短的僅僅兩三句話,長的則寫了一頁有余。寫得長的日記幾乎都是與周敏珉有關的經歷,有一同去游樂園、一起吃洋快餐、一起看電影等等,其中一起看電影是兩人高三生活中最常用的娛樂放松方式。
看到王崢并不顧忌的樣子龔長張便打開日記隨便翻了幾頁,里面的內容的確如王崢所說記錄著他高三時他每天的生活,其中提到最多的人就是周敏珉。日記的墨水和紙張都比較舊,有不少頁的頁腳還有些破損。
龔長張意味深長的說到,“他看到周敏珉的照片時眼神一點變化都沒有,就像在看一個陌生人,興許是真的失憶了。”
剛一落座,龔長張就拿出了一張女孩的照片給王崢辨認。
“不認識……”王崢想了一下,給出這個答案?!笆悄膫€學生?”

少年時期的王崢對于周敏珉是真心喜歡,每天的的日記記錄最多的就是同周敏珉在一起的時光,日記紙張舊不少頁的頁腳破損,說明這本日記經常被翻閱,但是王崢看到周敏珉的照片完全沒有反應變化,說明門衛王崢是真的不記得周敏珉,因此,王崢不具備為周敏珉殺人復仇的動機。
   
根據原文:
引用
桌子的兩側整齊疊放著各類英語教材和林雪華自己寫的教學筆記
床頭桌的抽屜里放著翻蓋手機和現金,總共有5674元,手機經過確認是林雪華日常使用的。
尸體腳下的桌子上放著一個女士手提包、一個小鐵盆、兩支蠟燭和一個打火機,鐵盆里還有燒剩的殘渣,看起來是紙錢。
手提包、打火機及包里的鑰匙上只有林雪華的指紋
1999年5月15日,一名她班上的高三女學生周敏珉在這間教室上吊自殺,后續調查的結果是女孩因為家庭變故、成績下降遭到死者當眾辱罵以及一些個人感情的原因而自殺。
其實林老師只是比較嚴格,并不是隨便侮辱學生的人。只不過那段時間她家里出了些事,難免情緒上有點起伏……

案發當日,林雪華離開宿舍的時候沒有帶教材和教學筆記,可以排除是工作。尸體腳下的鐵盆蠟燭紙錢以及上面的指紋可以表明這些是林雪華帶來的,結合案發當日是5月15日,可以猜測當時她是為了祭奠1999年5月15日自殺的學生周敏珉才到班里的。而校長說的那段時間她家里出了些事情指的就是1999年5月14日她女兒自殺的事。
     
根據原文:
引用
班上的門鎖鑰匙由班主任林雪華、班長常茂凱和女同學薛琪掌管,因為薛琪是住校生一般來得都比較早,所以老師把鑰匙也交給她一份,晚自習結束后也都是由薛琪負責鎖門。
前后門的門鎖及插銷上最新的指紋都是學生薛琪的,并且上面也主要都是她的指紋。
手提包里面放著一串鑰匙,其中兩把是教室前后掛鎖的。
講臺桌上放著教室前門的掛鎖。
課桌、黑板、窗戶、椅子上的指紋都是本班學生或老師們留下。

當日的案發時間是22點56分之后,此時學生宿舍也已經熄燈不允許人進出,正常的情況下,21點點上完晚自習最晚不超過22點薛琪就會鎖上班里的門回到寢室,如果22點56分之后,林雪華到了班里那么應該自己拿鑰匙開門,那么桌子上的門鎖就應該是林雪華的指紋在最上面,可是,門鎖上并沒有林雪華的指紋,仍然是薛琪的指紋。
如果這樣的話,有三種可能:
第一種是當天薛琪并沒有把班里的門鎖上,林雪華并沒有開門所以沒有在鎖上留下指紋。
第二種是當天薛琪鎖了門,林雪華開門之后,薛琪又碰過門鎖,并完全破壞了林雪華的指紋。
第三種情況是,門是兇手開的,且此人是個極為小心謹慎的人,他帶著手套并且極為小心地沒有破壞鎖上的指紋,并且有適當的理由到這里,即使他開了門到了教室也沒有引起林雪華的戒心。
如果是前兩種情況,那么薛琪對于林雪華的死是知情、參與,甚至就是兇手。而第三種情況,兇手有鑰匙且有合適的理由在同一時間到達此處開門不引起林雪華的戒心。
此時存在3種兇手的可能性:1、兇手是薛琪;2兇手是在有另一把鑰匙且當晚在學校的王崢;3、兇手是王崢和薛琪共同合作。
   
關于薛琪作案的排除:
根據原文:
引用
10點關校門的時候學生們要么回家要么回宿舍,10點學生宿舍也熄燈了不讓外出,所以不可能還有學生在學校里逗留。
可實際上只是擺設用于嚇唬學生并沒有真正啟用,學校里的員工都知道這件事。

但是學生寢室10點熄燈后是不讓外出的,如果薛琪要出來就要躲過宿舍監控、老師查寢、同屋室友,不被人發現。
學生并不知道教室內的監控沒開,因此如果薛琪作案那么她不但要提前有渠道知道監控沒開,因此她不太可能單獨作案必須是和門衛王崢合謀。
   
根據原文:
引用
梁冰故作深沉從口袋里摸出一張黑白照片,除了他以外臺下的人根本看不清照片的內容。
“當然。”梁冰又一次拿出黑白照片,這次曉春看清楚了,照片上是一個吊在吊扇上的女孩。曉春不敢多看,趕緊讓梁冰收起來。

梁冰拿來的照片只有梁冰和曉春兩個人看清楚了,而同學們沒有人知道這件事的具體情況,林雪華也是多年沒在這個學校任教,應該很少有人知道林雪華就是當年周敏珉的班主任,那么兇手為什么要費力將林雪華吊起來將現場布置的和周敏珉的死亡現場一致?薛琪沒有看到照片,不可能知道現場的具體情況,那么她會不會是當年事件的知情者,比如周敏珉父母再婚后的孩子過來復仇?
   
根據原文:
引用
聽說后來學校給了一筆賠償金,似乎是解決了她家里的燃眉之急??赡苓@就是她在學校自殺的原因吧,還聽說她父母拿著賠償金走的時候興高采烈的。
“這是什么老師啊,我可要說臟話了!”曉春正想來一串國罵rap,突然覺得不對勁,“等等,你怎么知道這么多細節?那時候你才幾歲啊?!?/font>
如果離婚,因為她爸沒有撫養能力,所以她就得跟她媽走,得搬家到其他地方去。

周敏珉的父母拿著賠償金走的時候興高采烈所以周敏珉的父母再婚后再讓孩子回來的報仇的可能性不大。而且從年齡來看,周敏珉死亡的時候,和梁冰同齡的薛琪應該也已經出生,如果薛琪是周同父同母的妹妹,那么在他們的父母離婚的時候,父親沒有撫養能力,不可能會留下小的孩子讓大孩子跟母親走,而且也沒有證據表明周敏珉有一個異姓的妹妹,且在多年后巧合成為林雪華的學生。
   
根據原文:
引用
龔長張試著抬起旁邊的一張雙人桌椅,很重,即便是成年人也無法很輕松的抬起搬運,但若是兩個人抬應該會輕松不少。

可以知道桌椅很重,即使成年人也無法輕松的抬起搬運,可是如果薛琪是兇手,她在殺死林雪華后作為一個女孩子要將一個成年女子掛到電扇上,還要移動4張桌子布置密室,薛琪一個高二的女孩子能否一個人做到?
  
綜上,薛琪首先不可能單獨作案,否則無法得知監控,也沒有能力獨自把林雪華吊起來,獨自搬動4張桌子并在窗外完成密室也很困難。她也沒有和鄭財合謀的理由。而不管是否合謀她要在熄燈之后出來就要躲過宿舍監控、老師查寢、同屋室友,不被人發現。因此薛琪的作案可能性極低。
   
那么王崢呢?根據前文分析,門衛王崢不具備未周敏珉復仇的動機,那么他又為什么要殺林雪華呢?這就涉及到另外一起案中案。
   
案中案:
根據原文:
引用
經過一個暑假,他的個頭比原來更高更壯,我已經長得比父親高了些,卻沒有繼續長高的跡象。
省吃儉用還穿著學生時代的衣服
因為鄭利(1m6)
開門的是一個一米六出頭的男人,身上穿著保安制服。

可以知道鄭利從中學開始身高就在1米六左右,沒有再長高。而王崢的身高也在一米六。
   
根據原文:
引用
臨走時我托他幫我辦一件事,我想把兒子交給王恭讓他過上另一種生活,如果王恭愿意的話。
王崢,男,1981年5月4日出生。1988年戶籍從S市遷到本市,民政部門里記錄他是被收養的,2年前養父去世了。

結合鄭安平的出生日期和出生地,加之兩人的養父姓氏,和王錚與鄭利的身高,可以猜測王錚就是鄭安平
   
根據原文:
引用
在搜尋的時候警方還發現了另一具身材矮小的不明男尸,因為暴曬在室外已經接近白骨化。顱骨后方有多處裂痕,身體也多處骨折,疑似被人殺害后拋下,從骨齡判斷其年齡是27~29之間,推測死亡時間在2008年8~9月。尸體附近未找到能證明其身份的物件,警方只好從本市近一年的失蹤人口中查找是否有年齡、身形相似的人,然后通知家屬做DNA比對,可惜仍未找到尸源。

這具無名男尸身材矮小,而王崢的身高也只是一米六,身高符合。
無名尸死亡年齡是27~29歲,而王崢是1981年出生,在2008年的年齡是28歲,年齡符合
無名尸死亡時間是2008年8~9月,和王崢的車禍時間吻合
王崢也就是鄭安平的親生父母一個被殺一個成了兇手,養父已經死了,所以沒有人報案也是正常的
但是如果無名尸是王崢,那么門衛王崢是誰呢?
   
根據原文:
引用
據三中的其他門衛說,王崢平日少言寡語,文化水平也不高,他們完全沒想到他原來是這所學校的學生。
“聽說女孩自殺后他生了一場大病,成績一落千丈沒考上大學,再后來就不知道去哪了?!?/font>
墻角堆放著許多書和筆記本,上面已經有不少灰塵。
1999年高考失利后離家前往多地打工,先后在工地、快遞公司、小吃店、手機店、殯儀館、貨運公司等地工作。
徐世杰加快了車速,往S市郊區的方向開去。在過了一個彎道后徐世杰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一輛大貨車側倒在路邊,駕駛室內有一個人探出半個身子。
“快,下車看看?!?/font>
徐世杰急忙下車,駕駛室的男人一副司機打扮,滿臉是血,但好在還活著。

門衛王崢文化水平不高,可是學生王崢在周敏珉自殺后,成績一落千丈才沒考上大學,即使失憶也不應該給人留下文化水平不高的印象。況且他十年來前往多地打工都沒有把自己的書和筆記本扔掉,因此王崢對學習應該仍有很大的興趣,但是車禍之后書本落灰很多,看上去文化水平也不高,看起來比30歲要顯老,可以猜測不止是失憶的問題,加上尸體王崢的證件丟失,猜測門衛王崢替換了學生王崢的身份??紤]王崢車禍前的最后一份工作是貨運公司,而龔長張徐世杰遇到的那起車禍也是貨車司機的事故,且都是8月,而王崢的尸體也是在同一個地方發現的,可以猜測當年的龔長張徐世杰遇到的事故就是王崢的事故,且當時剛殺了王崢,盜取了王崢的身份的鄭財,正從貨車里準備爬出來。
   
根據原文:
引用
果然如校長所說臉上有許多疤痕,這副樣子也使得他特別顯老,看不出他還不到30。
一張不知道從哪里淘到的破舊沙發看起來像八百年沒洗過,王崢的身份證照片還是高三時拍攝的,再過5天就要到期更換。照片中的王崢與現在相比臉上還沒有那么多疤,膚色也比較白,五官倒沒有非常大的變化。

門衛王崢特別顯老,和學生王崢五官相似,可以猜測兩人有親緣關系。
   
根據原文:
引用
她罵了我還嫌不夠,接著罵我的家里人,嘲笑我弟考不上初中,嘲笑我爹娘一大把年紀要離婚。
2年前老董偵辦的那件一中門衛鄭財的盜竊殺人案啊,他現在可是全國通緝的要犯。
“總覺得在哪見過。”

門衛王崢王崢的親生父親鄭利還有一個弟弟,連初中都考不上,文化水平不高,由于和鄭利同父同母,因此很可能與鄭利長相相近,甚至和王崢長得很像。而一個“利”、一個“財”也很像親兄弟的名字。也就是鄭財是王崢的叔叔。鄭財是被通緝的逃犯,有殺人盜取王崢身份的理由。由于車禍失憶,所以很有可能沒被發現。而龔長張覺得見過王崢一個是因為在多年前經手過鄭利的案件,一個是因為他追過鄭財的案件,因此他覺得門衛王崢眼熟。
     
那么這起案中案為什么要讓已經替代了王崢開始了新的生活的鄭財放棄安穩的生活又做上了殺人的勾當呢?我們來看一下鄭財、林雪華兩人的生活交集。
[/size]
[size=3]根據原文:
引用
2年前老董偵辦的那件一中門衛鄭財的盜竊殺人案啊。
一年后林雪華離開前往S市一中任教,去年離職重回本校。

老董他們是S市的警察,所以鄭財當時(2006年)是在S市一中當門衛,而林雪華離開三中后也是去的S市一中任教去年才回來,也就是說她在S市一中任教的時間是:2000-2008年,因此林雪華見過當時身為門衛的鄭財。因此偽裝成王崢的鄭財有殺死林雪華的動機。
   
躲過監控的手法:
根據原文:
引用
大門有兩個攝像頭,一個安置在小門與伸縮門之間的石柱上約2.2米的位置,可以拍攝到小門和門衛室進出的人。
22點53分,王崢推開門衛室的門往畫面左上角方向走去。22點56分,他回來打開門,門關上之后就再也沒有他出去的鏡頭。直到早上5點29分他從門衛室出來打開小門的插銷,然后回門衛室,之后伸縮門打開。
小門位置進去一點就是門衛室,里面有一張竹簽床和一張桌子、椅子,在門的正對面的墻下方還有個老鼠打的小洞。

雖然從監控和門衛室布局來看,王錚不管從門或者窗戶離開門衛室都會被拍到,但是其實還是有視覺盲區的,具體如下圖。

當門衛室的門打開的時候,其實監控拍不到人出入,如果王崢22點56分回來時打開門但是沒有進去,其實并不會被發現,唯一的問題是第二天5點29分裝作自己出來的時候,不能從外面打開門,否則會被人發現,因此他需要某個方法躲開監控從里面開門。
如上圖中門衛室內的紅色部分所示,如果通過老鼠洞把足夠長的細長工具伸過去頂到門上就能避過監控人在外面打開門。
這種方法的問題主要有兩個:
一是頂門工具必須在室內準備提前準備好,不能帶著出入,也不能被上一個班的同事發現,所以最好選用門衛室本身就有的東西。剛好床是竹簽床,因此可以直接抽下木條作工具,長度不足可以用兩根拼接,不用提前拿進拿出,用完后直接釘回床上就可以了,另一個門衛是白班,使用床的頻率較低,發現端倪的可能性極小。
二是從外面(墻和門衛室之間)打開門后,門的回彈情況。如果回彈的太厲害門就會被關上,不過這樣也可以裝作自己出門后關上門,再正常去開就行。如果門沒有回彈,一直沒有關上,那么要繞門衛室一圈跑回門口,否則從監控看就會有門長時間開著擋著監控的情況,容易被查監控的人發現。亦或把門和木條固定在一起,便于控制。
   
關于密室手法:
根據原文:
引用
窗戶的插銷是老式插銷,只要手速快一點就能在插銷落下前把窗戶關上,但是每個窗戶都有豎著的欄桿,欄桿的間隙即便是嬰兒的頭都無法通過。

因此,可以在教室外將窗戶關上落鎖。
[/size]
[size=3]根據教室示意圖,在緊靠著教室前門的地方有一個窗戶。結合地上的摩擦痕跡,將后門以兩張桌子堵死后有兩種可行的密室手法。

一種是先將前門以兩張桌子堵死,然后將門打開一個能夠出去的小的角度,自然地留下摩擦的痕跡,然后出門,通過窗戶把手伸進去將靠近門的那張桌子拉到門口,手速快一點在插銷落下前把窗戶關上。這種方法由于開門的時候門外的人看不到室內的情況,所以遠離門的桌子是什么角度有沒有放正門外的人并不知道,等門打開以后兩張桌子都已經有傾斜的角度,并不會發現其實只有靠門的一張堵上了門。這種方法的缺點是,靠近門的桌子在地上留下的摩擦痕跡并不能完全重合,有可能留下兩條痕跡。優點是人在外面挪動桌子的距離短,力氣小的人也能夠比較容易辦到。
第二種是現將離門較遠的桌子放好,和門之間留出一張桌子的距離,然后開門,并把另一張桌子靠著窗戶放好后出門。關上門后,通過窗戶把手伸進去把桌子推到門和已經放好的桌子中間,手速快一點在插銷落下前把窗戶關上。這種方法的缺點是人在外面挪動桌子的距離長,桌子較沉,需要更多的力氣,臂力小的人可能辦不到。優點是桌子留下的摩擦痕跡自然、正常,不容易被發現。
   
根據原文:
引用
尸體的腳距離桌子有約20cm的距離,很明顯死者是先被掐死后再吊到吊扇上。

鄭財只有一米六,當他要把尸體吊起來的時候并不是直接按照死者的身高直挺挺的放上去的,由于死亡,他扛起尸體的時候,尸體應該是彎曲的。
抱著腰時:

抱著腋下時:

因此如果尸體的腳距離桌子有20cm,那么對他來說是很費勁的,這個時候需要一些工具。
  
根據原文:
吊著林雪華的麻繩上有些石灰、沙子和棉質纖維,而逸夫樓一樓的倉庫正在翻修,水泥、沙子、8米長的長條形木板、正方形瓷磚及其他工具就堆放在隨處可見的地方,其中也包括了用來捆住水泥袋的麻繩。
[/size]
[size=3]施工地點除了麻繩還有8米長的長條形木板,可以方便兇手將死者吊起來。木板平放在桌子上,再把人綁在木板上,脖子拴好繩子掛到電風扇上,然后慢慢把木板一頭推起來,同時收緊繩子。如圖:


計算教室的距離如下:

如果要從門進木板的角度很難掌握,更可能是把木板從窗戶伸進去綁好尸體后吊起來,且借助窗臺的高度,有個支點,由于杠桿原理會比較省力氣。
   
根據原文:
引用
“對,因為我臉上的疤……”王崢低下頭,“怕白天會嚇壞學生,所以我都是值夜班,晚上10點到早上7點?!?/font>
“你還有其他日記嗎?”
“沒有……宿舍里只有一本?!?/font>
他打開身上攜帶著的王崢的日記,日記中的第一頁是1998年的9月1日,最后有文字的一頁是1999年的5月15日,包括假期在內的257天全部都有記錄。
日記中也沒有寫下有關女孩的死。龔長張有過一個猜想,那就是日記本里記下了要找林雪華報仇的言語,只不過被王崢給撕了。可是翻遍整本日記都沒有找到任何曾被撕下的痕跡,以這本日記本的裝訂方式來看不可能在撕掉一頁后毫無殘留。

鄭財不是王崢,沒有實際看過周敏珉的尸體情況,而他值夜班不可能知道當天白天學生偶然的這一段談話,沒看過尸體的照片不知道當年周敏珉尸體的具體情況和位置,日記上也沒有記錄,他看似不可能知道當年的事。但是,王崢真的只有一本日記么?不是的,日記很明顯是以學期為單位記錄的,一個學期一本,他在周敏珉死前每天都記日記,所以他有記日記的習慣,即使這本日記上沒有撕掉的痕跡也沒有記錄,日記中斷是因為生了一場大病,但是不能排除他在后來回憶起那一天把情況記錄了下來,因此,鄭財有可能通過王崢的其他日記知道當時的情況和林雪華的事情的;此外,也有可能是在林雪華祭拜周敏珉的時候無意中得知,故臨時起意要弄成一樣的死狀,以此來混淆警方偵查方向。(王崢總是低著頭是怕龔長張認出他)
      
案件還原:
鄭利的弟弟鄭財因為盜竊殺人被通緝,鄭財盜竊殺人后,在逃亡的時候和侄子王崢(鄭安平)相撞發生車禍,他發現王崢和自己相貌相似,因此殺了王崢拿走證件并把王崢扔了下去,自己假裝成車禍失憶,不用知道王崢的過往就能蒙混過去。他根據日記找到了三中當門衛卻沒想到碰倒了當年盜竊殺人案那個學校的老師——林雪華,他怕被認出來于是想要殺死林雪華。
他22點56分利用監控盲區離開門衛室去了教室。他通過王崢的其他日記知道了當年的事,于是假裝是王崢在那天提前到了教室和去祭拜的林雪華偶遇,然后殺死了林雪華,利用木板把林雪華掛到了吊扇的麻繩上,然后布置好密室離開。
然后第二天5點29分利用鼠洞和床上的竹簽從外面打開門,而監控卻仿佛人是一直在門衛室中,于是他偽造了不在場的證明。
      
第三案:
根據原文可以整理出時間線索如下:

根據原文可以整理出血跡及一些重要線索如下圖:
動機分析:
根據原文:
引用
影片除了科幻這一噱頭外就是周澤濤與徐愷繼《地浴》之后的再次合作,不過在采訪中得知兩人生活中一直都有聯絡,徐愷也一直尊稱周澤濤為周老師。
兩周前在媒體公布晚宴嘉賓名單后他的住所就收到一封沒有署名的信件,信中歪歪曲曲寫著“出航之日 天理昭彰 血債血償”十二個大字。
根據正式的尸檢結果、現場線索、遺書和對向悅樂所描述事件的核對,警方最終宣布白念雪系自殺無疑。

兩名死者都與9年前的電影《地浴》有關,而匿名信表明要“血債血償”,而和《地浴》有關的血債只有白念雪的死亡事件,但是通過警方的判斷可以判斷白念雪是自殺而非他殺。
   
根據原文:
引用
透過望遠鏡徐世杰看清了煙囪上隨風搖動的物體,是一個全身赤裸的男人,下體位置一片血紅已被殘忍割去。男人低著頭,只靠望遠鏡根本無法看清樣貌,雙手雙腳同樣下垂看起來毫無生氣。

徐愷的尸體全身赤裸且下體被割掉,可以知道兇手的目的除了殺死徐愷,還有羞辱徐愷的成分,且兇手想表達作案動機與“下體”有關。
   
根據原文:
引用
“其實電影拍完后她的精神狀態就一直不好,我給她安排了心理醫生她也不見,如果她肯去見見醫生也許就不會變成現在這樣。”向悅樂非常懊悔,“多好的女孩,就這么沒了。我手底下藝人多,她拍戲的時候我也沒時間去現場照看,可她一句怨言也沒有。因為是第一次當女主角,她真的非常努力,一遍又一遍的看劇本揣摩角色,那劇本上密密麻麻的寫滿了她的注釋。本以為電影拿了國際大獎,她也能一炮而紅,卻沒想到是這種紅法?!?/font>

當年的電影《地浴》拍完之后白念雪的精神狀態就不好,甚至到了需要看心理醫生的程度,因此可以知道白念雪在電影拍攝過程中遇到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
   
根據原文:
引用
當時媒體上一致說這電影是我們國產之光,結果上映后因為其中有些畫面尺度太大,就遭到一些老演員聯合抵制,認為電影雖然深刻但大尺度畫面讓影片淪為三級片不配拿獎。媒體的風向也變了,稱死者為國內第一艷星,對其口誅筆伐。
在會上有一名記者將白念雪與她在電影學院的同學趙微做比較,一個是天真無邪的小燕子,另一個已經是家喻戶曉的第一艷星,并質問白雪是否感到羞恥,是否愧對父母。這個提問一出,白念雪當場崩潰痛哭,記者招待會緊急停止。
于是就挑選那段時間上映的一部最熱門的電影,日記里描述電影中有一段劇情非常真實刺激。

《地浴》的尺度很大,甚至讓白念雪有“艷星”之稱,而電影也淪為三級片,而其中的劇情真是刺激,結合白念雪的精神狀態差,徐愷下體被割掉,可以猜測電影那些刺激的劇情有可能是假戲真做才拍出來的。
而白念雪的母親林雪華為人嚴厲,電影的評價極差,因此白念雪才會自殺而死。
   
根據原文:
引用
“我說的是9年前啦,他29歲的時候憑著電影《地浴》拿的獎,那可是他拍的第一部電影。”
徐世杰得知其中一人便是《地浴》的導演周澤濤,現在已經是國內的一線導演

白念雪死亡,可是這部電影卻讓周澤濤成了一線導演,徐愷拿獎走向影帝的稱號,因此兇手為此才要報復。
   
根據原文:
引用
“是啊……”向悅樂對于陳旭明含糊的說法有些不滿,因為上一次他們是在白念雪的葬禮上見面,難道這個男人已經忘了。“你和以前真不一樣,上次見你還是落魄的樣子,我還以為你會追隨小雪……你還有去看她嗎?”
“我現在忙事業,等什么時候有空去B市時再看吧。不過那都是過去的事了,人要朝前看,我總不能抱著酒瓶子過一生?!?/font>
“在調查陳旭明時我發現一件事?!蹦贻p的警員張凡拿著一疊資料,“他參演的每一部作品都包含有那部電影《地浴》的工作人員。”

陳旭明在白念雪的葬禮上出現并差點追隨她走,說明兩人感情極好,甚至可能是情侶關系。他參演的每一部作品都有《地浴》的工作人員,因此他并沒有真的忘掉了白念雪,反而更像是在調查《地浴》拍攝期間發生的事情。因此陳旭明有殺害周澤濤、徐愷兩人的動機。
   
周澤濤之死:
根據原文:
引用
在他背后有一個很明顯的利器傷,血液還在一點點流出,傷口正對面的柜子上有大量噴濺的血跡。
在周澤濤房間內發現的血液也都是周本人的。

周澤濤的血跡只出現在周澤濤的房間,且傷口的正對面的柜子上有大量噴濺的血跡,如果兇手拔出刀時是站在死者身后,那么血跡應該會噴到兇手身上而非正對面的柜子上。因此兇手拔刀時并沒有站在周澤濤身后。
   
根據原文:
引用
周澤濤的雙手和雙腳都被繩子緊緊地綁在左下方的床腳,嘴上還貼著一大塊膠布。
只是這船上的家具全都被固定了位置,她趴著十分不舒服。

船上的家具都是固定的,周澤濤被緊緊地綁在床上,因此不可能亂動。
   
根據原文:
引用
“其實刺入的位置并沒有傷到要害,但是如果完全放任血流出,大約10~15分鐘就足以死亡?!?/font>
“我們從陽光甲板下來時大約是22點15分,如果那時候第一時間去找他,說不定能救下?!?/font>

兇手有可能拔刀的時間是在22:05~22:40之間。兇手已經把周澤濤完全制服且能夠固定在床上,但是卻沒有選擇隔斷脖子或是插入心臟這種簡單、迅速且能夠快速致死的方式,而是沒有傷到要害讓他流血致死,這種方式有讓死者被人救下的可能。兇手選擇了慢速且危險性較大的方式,很有可能是為了制造不在場的證據。
   
根據原文:
引用
在尸體的左側地面也有一些血跡,斷斷續續延伸到陽臺,陽臺的門沒有關上。徐世杰來到陽臺往下望去,只有漆黑的海水。套房的房門與普通的臥房一樣,都是關上門就鎖住需要房卡才能從外部打開。
徐世杰帶著兩名保安趕到周澤濤的502號房間,門外的把手上掛著請勿打擾的牌子。

由于船上的人員沒有失蹤,所以不存在兇手從窗戶跳海逃走,結合船上的位置圖可以知道,周澤楷的房間在閱覽室的正下方,如果兇手先從閱覽室向下方垂下一根繩子,然后制服周澤楷并固定好位置,再將刀扎到周澤濤的身體中,然后從窗戶把繩子連接到刀上,就可以在合適的時候從閱覽室拉出繩子拔出刀,讓血流出來,偽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門口掛的請勿打擾的牌子可以盡可能地減少有人來找周澤濤的情況,使周澤濤獲救的幾率降低。而沾血的刀在離開周的身體到海面這段距離中滴下了血跡就會斷斷續續延伸到陽臺。兇手將刀扔到海里就可以毀滅證據。
   
根據原文:
引用
陳旭明帶著招牌的溫和笑容從觀景臺右邊的門進去,在大家的注視下將門窗全部關上鎖住。接著聚光燈關閉,觀景臺內一片漆黑。大部分人都側身站著,一邊看著觀景臺內,一邊看著甲板的另一頭。

陳旭明表演魔術的時候有一段時間是可以到閱覽室的,且這段時間和在兇手有可能拔刀的時間重合,因此陳旭明有殺害周澤濤的作案時間。
        
根據原文:
引用
周澤濤的手機已發送記錄里有一條發給徐愷的短信,約徐愷到陽光甲板有事商量,時間是21點41分。
突然,場地的燈光熄滅,聚光燈給到了舞臺。剛剛還熱鬧的會場霎時安靜下來,窗外已經看不到一絲海上美景,好在良好的隔音不至于讓游輪行駛的聲音打擾這份安寧。

兇手很可能是制服周澤濤后用周澤濤的手機約的徐愷并殺害徐愷。游輪的隔音好且在聚會時看不到外面,方面兇手動手,不怕被人看到或者聽到死者的叫聲。
     
徐愷之死:
根據原文:
引用
從桅桿到煙囪附近的甲板上落著不少血跡,徐世杰用手沾著聞了一下,的確是人血的氣味。
接著他又摸了摸煙囪,表面光滑,高度也有十多米,短時間內應該難以把尸體取下。煙囪背后垂著一條白色繩子,上端與尸體脖頸處后方套在煙囪上的繩子相連,長度也是十多米。徐世杰試著拉了一下繩子,卡的很緊無法拉動。而煙囪比較光滑就算拉著繩子也難以攀爬。
現在有兩個謎團擺在徐世杰的面前,一個是尸體消失,另一個是兇手如何把這個繩套套在煙囪上,即便是船上最老道的船員也無法徒手爬上18米煙囪的頂端。
這時他注意到了正中央的桅桿,桅桿的高度為35米,可以攀爬上去。在桅桿上有一個能立足的“平臺”比煙囪高度高1.5米,但是桅桿距離煙囪較遠,即便爬上桅桿也不可能把繩索套到煙囪上,何況上面還吊著一個人。
這個繩索由兩個圓環組成,一個較大用來套在上細下粗的煙囪上,另一個則較小估計是用來吊著尸體的頸部。大圓環是用繩子包裹著的塑料圈,小圓環則只是繩子,圓環都打了死結。大圓環上還連著一根長達19米的繩子。
走到甲板上,海風不免讓人感到寒意,爭奇斗艷的女星們紛紛披上了外套。

兇手可以站在桅桿的平臺上利用鐘擺運動將繩圈套到煙囪上。船寬36米,桅桿到死者所在煙囪距離在18米以內,平臺高19.5米,19米的繩長剛好是一個圓周運動半徑的距離大圓環是用繩子包裹著的塑料圈,這是為了方便套到煙囪上。

其他備選方法還包括從高處的桅桿的平臺上向低處煙囪拋繩圈,如果距離較遠無法拋過去,由于海風很大也可以借助風箏之類的來將大圓環套到煙囪上,再將尸體吊上去。
   
根據原文:
引用
現代工業技術使得如此大的輪船非常穩定,走起來如履平地,如果不是窗外的海景時刻提醒著,身處其中的人們一定會以為自己是在一個豪華的酒店中。
他百無聊賴便順手從旁邊的吧臺上拿了兩個小球玩具當手部健身球把玩起來,心里想著快點進行下一項晚宴安排。
江珊倚靠在吸煙室旁的墻上第一次目睹了這些平日里在人們眼里光鮮亮麗的大明星慌張起來是什么樣子,看到徐世杰的身影她馬上跑了過去,結果不小心踩到了什么摔倒在地。
“喂,沒事吧!”徐世杰急忙趕過來扶起女孩,墻根處有一個他前面把玩的小球,看來就是它害的江珊跌倒。
在徐世杰和安保人員的幫助下,陽光甲板上的人們有序的從樓梯返回并做了登記,只不過花了不少時間,因為大家都不敢走左邊的通道。
透過望遠鏡徐世杰看清了煙囪上隨風搖動的物體

船很平穩,如果吧臺的小球玩具掉下來應該也不會到吸煙室附近,但是在觀看表演時,全船的人都在甲板上,人的重量會影響船的平衡,小球就會像船頭方向移動,而后大家都不敢走左側的通道,因此集中在右邊,小球就向右側的吸煙室方向移動,而等大家疏散好,船身又恢復正常。也就是說船曾有過傾斜,如果利用這個傾斜和海風,那么尸體就能夠大幅擺動,如果這個時候放松繩子讓尸體掉下來,那么就可以利用慣性將尸體從煙囪甩到海里。由于發現尸體時煙囪后面只有一條繩子,那么很可能是將連著大繩圈的長繩子從小繩圈中穿過再綁在尸體的脖子上,這樣兇手只要放松繩圈就可以擴大套住尸體的頭的繩子,讓尸體利用重力和慣性甩到海中。
   
根據原文:
引用
“嗯,你說的也有道理?!闭f罷向悅樂便轉身離開,她感到有些失望。“對了,你能不能把窗戶關上,風吹得有些冷。”
陳旭明微微一笑將窗戶關上。正對面霍德華正在鋼琴邊愁眉不展。

陳旭明的位置在煙囪的正下方,且開著窗戶,他有機會將尸體甩到海里。[/size]     
[size=3]根據原文:
引用
在陽光甲板左側煙囪附近、閱覽室內及欄桿上的血跡經過與徐愷、周澤濤的家人比對,可以確定是徐愷本人的血,

徐愷的血跡在閱覽室也有,這里很可能是他死亡的第一現場。但是欄桿上的血跡和桅桿到煙囪的血跡證明了尸體曾經大幅晃動
   
根據原文:
引用
劉弦向大家介紹自己將表演一個瞬移魔術,一會兒他會將觀景臺所有入口都鎖上,窗戶也都關閉然后穿過人群來到甲板的另一頭。劉弦魔術一大亮點就是每次都會邀請觀眾和他一起,這次的幸運兒便是男演員陳旭明。
龔長張把劉弦招呼過來在他耳邊問了一個問題,“嘉賓是事先安排好,還是臨時隨機抽???”
劉弦尷尬地笑了笑,小聲說道:“事先。”

魔術嘉賓是事先選號的,所以陳旭明有充足的時間準備。
   
根據原文:
引用
“陳先生你帶的東西還真少,兩套衣服和牙刷毛巾,這不太符合你的身份啊。”

陳旭明帶的東西很少,因為剩下的地方要放繩索,風箏以及刀子。
   
案件還原:
當年,《地浴》的拍攝過程中,在周澤濤的示意下白念雪和徐愷真的發生了關系并被拍下來當做電影的一部分,但是白念雪的“獻身”換來的是嘲諷和不認同,她因此自殺,而徐愷和周澤濤卻走向了一線功成名就。白念雪的愛人陳旭明多年來一直在調查,并決定為白念雪報仇。他收到邀請當魔術嘉賓,便利用此事做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他先從閱覽室向下方垂下一根繩子,然后到房間里制服周澤濤并固定好位置,再將刀扎到周澤濤的身體中,然后從窗戶把繩子連接到刀上。用周澤濤的手機發短信約出徐愷后離開周的房間并門口掛的請勿打擾的牌子可以盡可能地減少有人來找周澤濤的情況,使周澤濤獲救的幾率降低。
然后去殺死徐愷,并到從高處的桅桿的平臺上利用鐘擺原理(或向低處煙囪拋繩圈、或利用海風、風箏),將大圓環套到煙囪上,再將徐愷尸體吊上去。之后在魔術表演時到閱覽室拉出繩子拔出周澤濤身上的刀,偽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并將刀扔到海里就可以毀滅證據。
徐愷的尸體被發現后,他快速到下方的窗戶旁邊,找到合適的時間利用人們的重量產生的船體晃動和海風,放松繩子將徐愷的尸體拋到海里。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3 13:58:53 | 2020-1-31 14:30編輯
《生而為人》
        鄭利就是兇手,更準確的說,“包志凱”是兇手?!翱蓱z人只能自救,其他人幫不了他們。”
        第一起:一切的開始要從73年7月說起,包志凱第一次在各報紙上出名,鄭利看到照片中包志凱抱著小男孩心中有了羨慕。10月那天面對林援朝的侮辱忍無可忍,爆發了另一人格“包志凱”,親手殺了林援朝擺平了心中的怒火,鄭利看到的畫面是另一個自己。那條小巷除了學生沒人經過,所以根本不可能是真的包志凱,根據他妻子所述,那時包志凱還在部隊中當兵,不可能在大街上游蕩。
        第二起:76年殺死同事同樣類似于第一起,是自己的另一人格。按照鄭利所述,正當他無可奈何時那人恰好出現,后面得知那人姓包是自己的另一人格模仿包志凱。
        第三起:殺妻案。真的包志凱十年前(1976)轉行來到S市,鄭利也來到這里。他們家的家具很破但化妝品上有英文說明很貴,包志凱那晚被保安和大媽看到而他老婆又很丑,4月5日晚上八點二十鄭利家打給包志凱,鄭利和老婆經常鬧矛盾,包志凱妻子又反應包志凱最近回家很少,綜合以上推斷出鄭利妻子和包志凱有外遇。從現場留下的證據來看,當晚鄭利妻子被殺時只有鄭利和妻子兩人在場。
        由這些只能有一種解釋,八點二十鄭利夫婦吵完架鄭利妻子便打電話找包志凱,包志凱花十分鐘八點半到鄭利家,路上被保安看到,走上鄭利家旁邊樓梯,鄭利在吸煙,警察來這里偵查時表示走廊白天都很昏暗,所以鄭利沒有認出包志凱只看到他穿著黑色風衣很貴,包志凱和鄭利妻子兩個人準備偷情,鄭利回來了恰巧看到這一幕,前兩天兒子在家妻子劃破了自己的手忍氣吞聲,兒子不在爆發了,到廚房找刀想殺人,包志凱當過兵就打開窗戶翻了出去,所以窗戶插銷沒有插上,鄭利另一人格“包志凱”慣用左手,踢翻了凳子,捅死了妻子,清醒過來時他又拿了一把水果刀放在了妻子手中,也就是犯罪現場留下的那兩把刀。至于他看到黑衣人并把他殺了,只是他內心的搏斗和幻覺。包志凱走到小賣部附近聽到鄭利妻子尖叫于是想回去查看,時間是八點半以后被大媽看到上樓。當包志凱看到殺妻這一幕后怕擔責任于是又悄悄離開了,他怕被鄭利看見于是下樓沒有經過小賣部走了另一條路,所以大媽沒有看到他離開。鄭利清理完衣服裝到包裹里出去找王恭喝酒了。所以保安看到包志凱先離開鄭利后離開。包志凱離開后約了一個朋友見面作為不在場證明。
        綜合來看,包志凱有房有工作有相貌有兒女有老婆,只是有點丑,頂多找個好瞧的小三比如說鄭利老婆就夠了,沒有任何殺人動機。鄭利從小被侮辱被欺負,為人內向沉默寡言,符合產生人格分裂的條件,又看到包志凱大大小小的榮譽把他視為偶像,而包志凱見義勇為鄭利又渴望被這樣的英雄救,人格分裂中有一癥狀是看到不存在的人,于是他便假想包志凱會來救自己。而且很有可能包志凱是一個左撇子所以每次爆發時鄭利也用左手。在最后一起案件中鄭利回到家認出認出是包志凱后,多年心中的英雄形象破裂,所以看到自己親手殺了包志凱其實是在殺掉心中另一人格。還有一點,每次鄭利的敘述中都沒有第三者在場也可以印證他有人格分裂。


                          《命運之輪》
        兇手是王崢,動機是為女友報仇,這是一起精心策劃好的謀殺案。當年那個女孩自殺的原因只有被老師責罵這件事學生知道,其他原因例如家庭什么的警方沒有公開,因此在王崢看來女友的死純粹是因為林雪華和自己的話。他放棄學業四處奔波便是對自己的懲罰,2008年那場車禍發生在S市,林雪華也因為女孩自殺調到S市工作了幾年,這絕不是巧合,很有可能是王崢在追殺林雪華。車禍后雖然失憶了,但主治醫生建議過看看老地方熟人也許能恢復記憶,臉上的疤讓他不得不在夜間值班,而學生看到過敬業的林雪華很晚了還在工作,所以兩個人很有可能在上廁所的時候見面,聯系日記本,這讓王崢記起來了當年的復仇事件,并且認定是林雪華毀了自己的愛情,毀了自己的學業,毀了自己的容貌,毀了自己的一生,但是沒有見到女友所以警察讓他看女孩照片時不知道是誰,但是他想起了仇恨并起了殺心。
        林雪華的女兒本就沒有父親后來又自殺,讓林雪華很自責,作為一名班主任卻因為自己直接導致了班上女生的死亡,這讓她更加愧疚,平時經常責罵學生老師家里連電視機也沒有,說明她思想比較保守,執拗地堅持自己的道德理念。王崢正是利用了她的心理,一步一步誘騙使她上鉤。
        學校的監控讓王崢找不出作案時間,以前在殯儀館工地工作過,學會了一些挖東西的技巧,學校最近倉庫翻修正好從校內提供了工具,平時沒事沒人會一直看晚上的監控,于是王崢值班時間從倉庫拿過來工具,在門的正對面墻下挖了一個洞能鉆過去填平偽裝成老鼠洞好欺騙其他保安,話說警察沒有看到那面墻后面什么也沒有卻有一個老鼠洞不很奇怪嗎?挖好后再放回去。為了讓警察認為是自殺洗脫自己的嫌疑,王崢必須制造一個密室殺人場景,教室哪也出不去,倉庫的正方形瓷磚讓他有了靈感制作一個暗“門”,但是從教室挖起的話一晚上挖不成白天就會發現,所以他選擇從林雪華辦公室她的位置挖,這里離教室很近,林雪華看到后他可以謊稱是為了女孩進行的活動,然后通到教室里面后用倉庫里的瓷磚代替。
        林雪華平時深居簡出也沒什么家人朋友,同事工作時間都在校內,所以請假去校外見的人只能是王崢。準備工作都做好后,5月14日,兩人應該是事先約定好在校外王崢出租屋里見面,商量好備上值錢和蠟燭在5月15日女孩祭日晚上去教室祭奠女孩,并且讓林雪華準備繩子吊在電風扇上代表死者。
        那天晚上王崢先在他們約定好的時間22.56分提前出門,作為自己不在場證明,裝著門衛室鑰匙打開教師辦公室的門和再回來,此時林雪華恰好從宿舍出發走向教室,帶著手提包,與此同時王崢把“老鼠洞”挖開從門衛室后面的墻出來避開監控來到教室身上裝著繩子,帶著手套打開教室的門和林雪華進去,他先根據自己以前在殯儀館工作過的事欺騙林雪華正像在她辦公室挖地道那樣,讓林雪華和自己用桌子堵上教室拉上窗簾,讓她從手提包里拿出小鐵盆、蠟燭、紙錢和繩子,用打火機點著蠟燭和燒紙,把繩子掛在電風扇上,他自己不出手是為了不留下指紋,這時王崢突然取下繩子想把她勒死,死者手臂上的傷痕說明他們之間有過搏斗掙扎,王崢個子比較矮,從后面勒死不占優勢于是只好從前面用手掐死她,然后把她吊起來偽造成自殺,從事先挖好的地方逃出教室蓋好瓷磚,從辦公室出來鎖上門,回到門衛室填平“老鼠洞”。
        整個過程唯一的漏洞就是作為保安他沒有去教室實地考察,像警察那樣舉舉桌子看看一個人能不能搬動,現場桌子只有原地有拖痕說明是被兩個人搬過去的,忽略了這一點使我們推測出有兩個人在場。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3 15:13:49
《生而為人》
兇手:三件案子都是包志凱。

林援朝案:
因我和他喜歡的女孩說了一句話,把我帶到小巷子里對我拳打腳踢,被包志凱看到。于是包志凱隨手拿起磚頭殺死林援朝。

蒯駿案:
因我沒被處分便心生怨恨,約我到附近的河岸邊,把我打到又屎尿扣我頭上,被包志凱看到。于是包志凱把他溺死。

秦蕓案:
因之前秦蕓刺傷我,于是包志凱進入我家殺死秦蕓。之所以秦蕓會開門,是因為她以為我回來了,看到不是我,慌忙跑入房間,沒有關門,此時包志凱進入廚房拿上水果刀殺死秦蕓。我正好回家,我不知道他是包志凱,只知道他殺死了秦蕓。于是拿上另一把水果刀刺傷包志凱。我認為包志凱已經死了,我把我拿的到放到秦蕓手中。我便離開去和王恭他們喝酒。后來包志凱醒來,把他拿的刀放到秦蕓手中,把我拿的刀放到旁邊后離開。和他的老友接頭,他的老友給他治療,還給他一套一樣的衣服。他的老友拿上他的衣服并處理掉。

《命運之輪》
兇手:王崢

動機:王崢認為周敏珉是因為林雪華當著全班的面說她,她才會自殺的。

殺人手法:王崢先把林雪華約到高二(1)班班里,然后王崢從逸夫樓拿上麻繩再到高二(1)班,最后把林雪華掐死,用麻繩把她吊到吊扇上——和周敏珉相同的位置。

案件還原:
周敏珉會自殺是因為林雪華說"又矮又蠢像頭豬,這輩子下輩子下下輩子都不可能考上大學?!焙屯鯈樥f的“不會啊,我們永遠不會再見?!贝碳ち耍宰詺ⅰ?br /> 而王崢認為周敏珉是因為林雪華當著全班的面說她,她才會自殺的,因此對她懷恨在心。王崢失憶是裝的。王崢先把林雪華約到高二(1)班班里,然后王崢從逸夫樓拿上麻繩再到高二(1)班,最后把林雪華掐死,用麻繩把她吊到吊扇上——和周敏珉相同的位置。因為王崢曾在殯儀館工作,所以想要弄到蠟燭、紙錢等并不難。之后王崢把兩張桌子移到后門邊。王崢先把前門打開——打開的大小正好他過得去,再把兩張桌子移到門邊,然后再在門外伸手慢慢把桌子移到門邊。因為王崢曾在手機店工作,所以他可以覆蓋監控,為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
之所以王崢把林雪華吊到和周敏珉一樣的位置,找來蠟燭、紙錢等,是因為他想用林雪華的死來祭奠周敏珉。

《人間·煉獄》
兇手:陳旭明

動機:
1.曾經離開過演藝廳且沒有目擊證人證實其行蹤的人員名單和在這次的晚宴與周澤濤接觸過的人員名單中可以看出陳旭明和迪麗熱瑪有殺人動機。
2.而陳旭明曾在《地浴》中飾演男二,徐愷飾演男一。這次在《天外堡壘》中周澤濤與徐愷再次合作。陳旭明向周澤濤請求在《天外堡壘》中演出,遭周澤濤拒絕。據推理徐愷在《天外堡壘》中飾演男一,遭陳旭明嫉妒。
綜上所述陳旭明有殺周澤濤和徐愷的動機。

殺人手法:
注:陳旭明一開始準備的繩子非常長(大于四十米)
徐愷的死:
陳旭明用帶的匕首綁架周澤濤,拿走他的手機和房卡,再用周澤濤的手機約徐愷到甲板上。然后到甲板上先把徐愷逼到煙囪旁,用匕首殺死徐愷,再把事先準備好的繩子上的小圈套在徐愷的頭上,然后再把繩子掛在煙囪上,最后用力拉繩子讓繩子上的大圈套在煙囪上,把繩子多余部分用匕首割斷,再把多余部分處理掉,繩子只留下19m。
周澤濤的死:
周澤濤先被陳旭明綁架,陳旭明拿走他的手機和房卡,在表演結束后殺死周澤濤。

兇器:據"在周澤濤尸體的左側地面也有一些血跡,斷斷續續延伸到陽臺,陽臺的門也沒有關上"和“陽臺下就是海水”這兩條線索判斷出兇器已被兇手拋入大海。

案件還原:
陳旭明向周澤濤請求在《天外堡壘》中演出,遭周澤濤拒絕。遂陳旭明用帶的匕首綁架周澤濤,拿走他的手機和房卡,再用周澤濤的手機約徐愷到甲板上。然后到甲板上先把徐愷逼到煙囪旁,用匕首殺死徐愷,再把事先準備好的繩子上的小圈套在徐愷的頭上,然后再把繩子掛在煙囪上,最后用力拉繩子讓繩子上的大圈套在煙囪上,把繩子多余部分用匕首割斷然后處理掉,只留19m繩子。再在表演結束后殺死周澤濤,處理兇器。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3 17:01:09 | 2020-2-1 18:46編輯
紅色是題中線索,藍色是推斷結論。
首先終于知道為什么這次的大賽要采用一次性放出三個題以及為什么三個題都是一個作者并且里面都出現了同一個人物龔長張的原因了。這三個題是同一背景下的聯動。
先說一下人物之間的聯動。
1、        第二題中的王崢是第一題中鄭利的兒子。原因如下:鄭利1978年到達S市,1980年結婚,1986年事件發生的時候兒子五歲,也就是說鄭利兒子1981年在S市出生。第二題中對王崢的描述也說是1981年出生并且一開始的戶籍是S市。第一題最后鄭利打算將兒子過繼給好友王恭,推測最后確實成功了,第二題中說王崢被收養,并且養父應該姓王。此外第二題中龔長張說看到王崢似乎在哪里見過,這應該也是一個依據。根據上面的幾點分析猜測王崢是鄭利的兒子。
2、        第三題中的白念雪是第二題中的林雪華的女兒。原因如下:第二題中描述林雪平早年喪夫,十年前女兒去世,第二題的案件發生時間是2009年,也就是說林雪平的女兒是1999年去世。而第三題中的白念雪死亡時間也是1999年并且根據描述白念雪家人只有母親,是中學老師。并且白念雪的事件和第二題中周敏珉的事件時間也很接近,一個5月14日一個5月15日,比較符合林雪平知道自己女兒死后傷心而做出罵學生的行為。因此通過以上兩點認為白念雪是林雪平的女兒。
3、        第二題最后龔長張收到短信說找到了去年案件中的車和尸體。第三題中對于1999年的白念雪事件回憶是9年前并且第三題是8.4事件也就是說第三題的案發時間是2008年8月4日,然后題后說經過大半年找到了車子和尸體因此推測這里說的是同一件事。
4、        第三題中提到了2年前(也就是06年)一中門衛鄭財盜竊殺人事件,這里猜測鄭財也就是第一篇中鄭利的弟弟。第一篇中提到1974年鄭利的弟弟出生,并且沒有考上初中很可能是輟學以后到處打工最后做了中學門衛。
5、        如果這里的鄭財是鄭利的弟弟的結論成立的話,那么第二篇中的門衛王崢很可能是鄭財假扮的,原因如下:首先第二篇提到了去年夏天(08年的夏天)王崢在S市出了車禍,并且提到了王崢最后在貨運公司工作并且費用也是貨運公司出,所以說明王崢當時是貨運司機。第三篇最后提到了那起車禍,其中的一個傷者就是貨運司機。而第三篇中同樣提到最后在山下找到的一個無名尸體,身材矮小,年齡27~29歲,死亡時間在08年8~9月推測很有可能是跟這次車禍同時發生的,并且特征描述和王崢很像,所以推測這個尸體是真正的王崢。同時在第二篇中龔長張給門衛王崢看照片的時候王崢并沒有變化,說明他確實不認識這個女生,所以很可能是假扮的。通過第二題中的描述可以看出這個假扮的王崢和身份證上高中的王崢看起來很像那么除了整容以外可能的原因就是假王崢和真王崢有血緣關系。從題中的關系來看,鄭財是鄭利的弟弟的話兩個人面容相似就很正常了,并且第一篇中說鄭利比他爸爸高但依然身材矮小,說明這是基因原因,那么弟弟鄭財身材肯定也不高,并且就年齡來說的話鄭財在08年是34歲,王崢08年時27歲,相差不大,具備假扮的條件。因為在車禍發生的時期正是鄭財在S市被通緝但是逃跑的時候,推測鄭財在逃跑的時候遇到貨運司機王崢,發現他和自己很相似,所以就把王崢殺了拋下懸崖,自己假扮王崢,但沒想到出了車禍。車禍好了以后便來到第二題中的中學做門衛。

接著把這三個題的時間線整理一下。
1973年7月                          包志凱見義勇為登報
1973年10月                        鄭利15歲,林援朝死
1974年                                鄭利弟弟鄭財出生
1976年                                包志凱轉業到國企,蒯駿死
1978年                                鄭利到S市上班
1980年                                鄭利結婚
1981年                                鄭利兒子鄭安平(后面改名叫王崢)出生
1986年                                秦蕓死,第一案發生,鄭財的兒子由王恭撫養,改名王崢
1999年5月14日                   林雪平女兒白念雪自殺
2006年                                一中鄭財盜竊殺人事件
2008年                                第三案游輪殺人事件發生
2009年                                第二案三中殺人事件發生


以上是三個題中的人物聯系推測。接下來就是每個題案件真相的單獨推測。

《生而為人》
這個題有以下幾點疑問:
1、        黑衣男子尸體是否存在。
2、        鄭利慣用手是右手,為什么刀子上的指紋是左手的。
3、        黑衣男子進樓以后為什么沒出來。
4、        鄭利家電話給包志凱家的電話是誰打的,為什么打。
5、        為什么三次事件中都有高大男子出現。
     
首先從題中描述來看,73年和76年以及86年的事件都有一個高大的男子出現,這個男子看起來像軍人,左撇子,姓包,而之后出現的關鍵人物包志凱比較符合這些特征:高大,曾入伍,家里有黑色風衣。這一切都說明這個高大的男子就是包志凱。但問題在于包志凱十年前才轉業,也就是說73年和76年的時候包志凱還在部隊,而這兩件事在不同的地點發生,包志凱不可能一直跟著鄭利在他遇到困難的時候出手,所以說這個高大男子并不是包志凱,
此外,在86年的案件中“我“的記憶描述中黑衣男子左手拿刀殺了妻子,”我“在殺了黑衣男子后,”我“受傷的手拿著刀,根據題中描述的鄭利左手受傷以及刀上有鄭利左手指紋,并且最后現場并沒有黑衣男子尸體以及血跡,那么猜測當時現場并沒有黑衣男子存在。再根據73年和76年的兩個案子推測,很有可能鄭利患有人格分裂,這個高大、軍人模樣、左撇子的男子,是鄭利的一個人格,并且鄭利的人格分裂特征是在第二人格出現的時候第一人格依然有記憶,但記憶發生錯亂,將自己第二人格的所為記為另有一個人在幫助自己。事實上,這三起案件,都是鄭利做的,在鄭利幻想出第二人格之后,第二人格有了一定的攻擊力,殺死了林援朝蒯駿和妻子秦蕓。
那么為什么鄭利會出現這樣一個人格。73年7月份的時候包志凱見義勇為收到表彰,各大報紙進行宣傳,鄭利肯定也看到了,在鄭利一直受到欺負的情況下,鄭利幻想這么一個高大軍人形象的人物來救自己,久而久之產生了這樣一種第二人格,并且根據報紙所刊登的照片,包志凱當時很可能是左手抱著小孩子,于是鄭利心中建立了這樣一個高大、左撇子的軍人形象,并且在第二次案件中回想起這個人姓包。
接下來就集中在第三個案件秦蕓的案件中。在第三個案件中“我“的記憶中這個高大男子出現了新的特征,就是黑色風衣,這在前兩個案件中是沒有出現的,人格分裂的記憶中應該是不會有這種之前從來沒有見到過的特征出現,再加上鄭利家的電話有給包志凱打電話的記錄,包志凱家有黑色風衣,門衛和大媽的描述中確實有這樣一個穿黑色風衣的男子出現,這一切說明當時鄭利家確實出現了一個穿黑色風衣、軍人形象的男子,這個人應該就是包志凱。并且鄭利也確實看到了穿黑色風衣的包志凱。
那么包志凱跟這個案件又有什么聯系呢? 既然鄭利案發之前就看到了包志凱的出現,說明那個電話是在案發前打出的,或者說案件是發生在8點20以后。另外包志凱家的黑色風衣是干凈的,說明包志凱并沒有跟殺人案產生關系,并且在“我的“記憶里并沒有給包志凱打電話的記憶,而鄭利的第二人格出現的時候,鄭利的第一人格記憶是仍然存在的,說明也并不是鄭利的第二人格打的電話,既然如此,那么唯一有可能打電話的,就只有可能是鄭利的妻子秦蕓了。
在第三個案件“我”的記憶中除了出現了黑色風衣這個新特征外,還出現了一個以前案件沒有的情況,就是鄭利將這個高大男子殺死了,這在前兩個案件中是沒有出現的,這個高大男子一直是作為鄭利的救世主存在的,現在卻將他殺死了,說明這個高大男子的原型人物做了對不起鄭利的事情,再結合鄭利妻子可能打電話給包志凱,鄭利妻子下崗在家沉迷打麻將,鄭利家里不富裕,包志凱是國企干部家境應該不錯,包志凱的妻子長得并不漂亮這幾點來看,推測秦蕓和包志凱是發生了茍且之事,案發當時,秦蕓在和鄭利吵完架后鄭利出門,秦蕓一開始可能知道王恭找鄭利喝酒因此以為鄭利出門是去喝酒了,所以就打電話給包志凱讓他來鄭利家。從包志凱的妻子描述中包志凱最近忙碌許多在家時間少,說明兩個人的私情已經有一段時間。包志凱特意從宿舍樓的一側樓梯上三樓再下來也是這次來訪見不得人的表現。
但是秦蕓并沒有想到鄭利只是在外面抽煙而不是去喝酒,所以鄭利回家后撞見了兩個人的私情。包志凱害怕而從陽臺跳下,因為只有二樓所以并沒有太多危險,之后包志凱逃走,這就是為什么門衛大爺看到包志凱慌慌張張逃走但小賣部大媽并沒有看到包志凱下樓的原因
這個時候的鄭利,在撞到兩個人的私情以后發現自己心中一直以來的救世主形象崩塌,所以對第二人格產生變化,第二人格先將妻子殺死,同時第一人格將第二人格殺死,因為第一人格殺第二人格只是頭腦中產生的情形,而第二人格殺掉妻子確實真實發生的,所以鄭利實際是左手拿刀(第二人格的特征)殺掉了妻子,之后第一人格因為還沒有清醒,始終認為當時有兩具尸體,所以為了洗刷自己的罪行,將另一把水果刀放到妻子手里,假裝是妻子和黑衣男子互相打斗致死,然后換掉自己身上的衣服,帶出去扔掉,然后去找王恭喝酒,這就是在接近九點的時候門衛大爺看到鄭利拿著包裹出門的原因。
至于包志凱的不在場證明,因為他早就有了偷情的經歷,所以他應該早就提前跟自己的老朋友打了招呼,讓他幫忙作偽證。
以上就是第一題的真相。小時候受欺負的鄭利看到報紙上包志凱的形象后產生了這樣一種第二人格,這個人格在之后幫他殺掉了同學林援朝和同事蒯駿,之后鄭利結婚有了孩子,秦蕓下崗沉迷賭博,并且與包志凱產生私情,在鄭利和秦蕓吵架之后,秦蕓以為鄭利出門喝酒,就打電話給包志凱,包志凱來到鄭利家,被鄭利發現,之后包志凱逃走,鄭利的第二人格殺了妻子秦蕓同時第一人格殺了第二人格。

《命運之輪》
這個案件有以下幾個疑點:
1、        林雪平是自殺還是他殺。
2、        如果是他殺,密室如何制造。
3、        門衛王崢是否是兇手。
4、        如果門衛王崢是兇手,他如何躲避門衛室的監控。
根據題中描述林雪平脖子上有掐痕,身上有傷痕,并且尸體離桌面有20cm的距離,腳下沒有描述有可以墊腳的東西,所以說明林雪平并不是自殺,而是他殺。
如果是他殺的話那么看一下有嫌疑的人。根據監控顯示晚上十點之后就沒有人進出學校,所以兇手肯定在校內,而題中描述的人物里面,除了門衛王崢以外沒有人有嫌疑以及動機。
但文中并沒有找到明確指向兇手的證據,唯一找到能作為推論的點就是,兇手的殺人方式,以及燒紙錢之類的操作,似乎都表明兇手殺人的原因跟幾年前自殺的女生有關,而知道這件事或者說跟這件事有關系,并且人在學校的,就只有門衛王崢了。所以看起來,只有門衛王崢可能是兇手,那么接下來就考慮門衛王崢是否有作案的可能,也就是解答疑點2和4。
關于疑點2密室問題,需要解決的就是怎樣在門外把前門的桌子頂到門上(因為后門的桌子完全可以在室內提前弄好)。題中給到的破綻之一是窗戶,雖然人無法從窗戶出去,但卻可以從外面將窗戶內側的插銷插上(手速快的話能在插銷落下之前關上窗戶,這樣插銷就能插上),這就說明,有可能通過窗戶來做手腳將門擺好。再加上現場附近有的工具,麻繩,推測整個密室是這樣形成的:首先后門桌子擺好,前門兩張桌子在前門斜著擺,讓前門開啟的角度能讓人出去,然后麻繩繞過靠近門的桌子腿部,穿過前門旁邊的窗戶,然后出門后從窗戶拉繩子讓桌子轉一定的角度擋住門,然后將繩子從窗戶穿出,最后在插銷落下前關上窗戶,形成密室,這樣前門的桌子實際上是一張斜著的一張是正著靠門的(因為拉兩張桌子的話需要的力更大,可能做不到)。而鎖后門不鎖前門的原因是為了讓人一眼看到前門沒鎖,從而試圖撞開前門進入,因為用繩子拉桌子的方法并不能很整齊且緊密的將桌子靠著門,如果從后門進入看到前門桌子的擺法可能會露出破綻,而從前門進的話前門的桌子擺法已經遭到破壞,看到后門的桌子是兩張桌子的擺法自然認為前門也是這樣擺的。
關于疑點4,王崢是如何躲開監控的到達作案現場的。首先王崢出門后不能往左上方向走,因為那樣會被監控看到,但只從圖上看,只要繞達到門衛室的后面,就能躲過監控了雖然從門衛室后面往上走只能到高一高三樓,但可以通過逸夫樓走到高二樓,而這一路上都是沒有監控的。這樣,最后一個問題就是門衛王崢如何躲過監控走到門衛室后面。在整個晚上門衛王崢唯一的動作只有22:53分往左上方向走(證詞說是去上廁所),然后22:56分回來關上門,所以能夠行動的時機只有這個時候。從示意圖來看,這個監控其實是存在死角的(如果這個示意圖比例是正確的話),可以看到當門打開的時候,門會完全擋住門后面一直到門衛室后面這段墻的視角,所以如果在門打開的時候走到門衛室后面,監控是看不到的,題中的描述是監控看到門關上后就沒人出來,但并沒有看到門衛王崢是否真的進去了。然后只要用某種方法在門衛室后面將門關上就行,比如用一根長繩子在門衛室后面繞到門對面的外墻然后通過老鼠洞進屋,然后栓到門把手上,那么在繞到門衛室后面之后只需要拉動繩子就能把門關上。至于第二天遠程開門的方法也有很多,比如通過老鼠洞用個長桿子戳一下,或者把椅子放到門前,在門外拉椅子用椅子將門頂開等等方法,然后門打開后在門的掩蓋下回門衛室再出來,這樣就讓人認為門衛王崢一直在門衛室待到早上五點半才出來。
監控密室和教室密室都有方法做到之后,門衛王崢的作案機會就有了,再加上他自身的疑點,兇手是王崢應該是確定了。
最后就是幾個疑點,首先是林雪平周四出去的事情。從人物聯動的第二點來看,林雪平的女兒白念雪的忌日是5月14日,也就是案發前一天的那個周四,很有可能林雪平是去給女兒祭奠去了,另外根據現場的紙錢來看,也有可能林雪平還忘不了自己的那個自殺的女學生,所以去買紙錢想案發這一天晚上祭奠一下。
然后是門衛王崢的動機。前面人物聯動分析的第四第五點說到這個門衛王崢其實是第一題中鄭利的弟弟鄭財假扮的,真正的王崢在第三題最后的那個車禍中已經死了(真混亂)。所以為自殺的女生周敏珉復仇的動機其實是不成立的,再聯想第三題中提到鄭財在B市的一中當門衛的時候有過盜竊殺人的情況,推測這個門衛王崢一開始的行為是去盜竊,但沒想到這天晚上林雪平會出現在教學樓,被林雪平發現了以后殺了林雪平,然后看到林雪平包中的紙錢之后想到以前看到的真王崢的那本日記,想到可能跟女學生周敏珉有關,所以就制造了林雪平內心有愧而自殺的假象。
從第二題第三題的描述來看,林雪平之前是在B市的一中工作的,所以林雪平應該也遭遇過一中的那件盜竊殺人事件,當然,因為門衛王崢平時都是晚上值班早上不出現,所以林雪平應該并沒有見到過門衛王崢,否則可能早就報警了。
所以整個事情的真相是,鄭財在潛逃過程中假扮王崢,來到學校當門衛,計劃晚上盜竊案件,躲過監控以后來到教學樓,但沒想到林雪平當天晚上也來到了教學樓,林雪平看到了門衛王崢甚至認出了他是之前一中的殺人犯,所以門衛王崢殺了林雪平,然后制造了密室。

《人間地獄》
這個案件有以下幾個疑點:
1、 徐愷的尸體是怎么掛到煙囪上的。
2、 徐愷的尸體為什么會消失。
3、 周澤濤的死亡時間手法。
這個案件主要涉及兩個不可能手法,一個是徐愷尸體如何掛到18米高的煙囪上。這一部分根據題中的描述來排除,人不可能爬上煙囪,而且也沒法在桅桿上把繩子扔下去,此外,在發現尸體后有保安守在上甲板的入口,不可能有人上甲板把尸體弄下來然后再逃脫。再結合為什么非要把尸體弄消失的原因來看,只有一種解釋就是尸體上其實還有機關,也就是說如果尸體不消失,被仔細調查以后手法就會很容易被看穿,要讓尸體自己飄起來,能想到的方式無非就兩種,第一,氣球,第二,無人機。從兇手要弄一個19米長的繩子來看,用氣球的概率比較高,因為無人機的話可以比較精確的控制懸停,所以沒必要弄繩子來牽引,而氣球的話無法控制,只能弄一個長繩子來牽引。具體的做法是準備一個大的氦氣球,能夠吊起尸體的重量,然后將尸體吊在氣球下面,同時和掛在煙囪上的繩子連接,然后讓氣球升起來,同時牽引著繩子讓氣球飄到煙囪上面然后拽繩子讓繩子掛在煙囪上。因為當時是晚上,并且由于聚光燈的存在,聚光燈亮度以外的東西是看不到的,所以漂浮在尸體上方的氣球無法被看到,從而讓人以為是掛在煙囪上的。因為有氣球的存在,所以為了手法不被識破,尸體必須消失,消失的手法沒有太多的推斷,只能猜測,因為要完成不在陽光甲板上讓尸體消失的手法,猜測尸體或者氣球上有另外一根繩子引到下一層甲板的演藝廳窗戶外面,然后在演藝廳拉拽氣球讓其和煙囪上的繩子分離,最后讓尸體飄走。還有一種可能性。根據時候出現在演藝廳地上的球以及游輪返航來看,也有可能是利用游輪調頭時產生的離心力讓氣球掙斷飄走。這也可以解釋為什么兇手一開始要給霍德華發威脅信,就是為了讓他找警官,這樣事件發生的時候警官會命令其調頭,不然以霍德華只關心金錢的性格來看,是不會讓游輪調頭的,那么就無法讓氣球掙脫。
第二個是周澤濤死亡的時間,根據法醫判斷是在22:20-22:50分之間,而這期間所有人正在演藝廳接受檢查,應該不可能在這個時間犯案,但是文中的一個線索說明如果放任傷口流血,大概10-15分鐘會失血過多死亡,那么換個角度想,如果一開始不讓其流血,那么就可以在很長時間保持不死亡,比如刀子刺入以后不拔出來,那么只會一點點的流血,這樣失學時間就會大幅度延長,然后過一段時間再想辦法將刀子拔出,這樣就會大量失血而死,根據尸體房間通往陽臺的血跡猜測,可以先將刀子刺入后,刀柄拴上繩子,然后從陽臺引出,并且完全可以和徐愷尸體上的氣球相連,然后兇手在扯斷氣球和煙囪的連接之后氣球飄走,帶動周澤濤尸體上的刀被拔出,這樣尸體開始大量流血死亡,從而可以制造不在場證明,周澤濤的尸體被綁到床腳以及嘴被封上就是為了兇手不在現場的時候周不會跑掉以及呼喊。
從上面的分析看出,能夠做到這幾點的人有以下幾個條件:第一,能夠有空間放置氣球、氦氣瓶和繩子,漂浮力能拉起一個人并且還能夠把刀子拔出的氣球體積還是比較大的,再加上還需要幾十米的繩子和氦氣瓶,所以行李的空間必然需要非常大,來訪的嘉賓最多都是只有一個行李箱,所以能夠藏匿的位置只有行李箱中,而這些東西使用完以后不可能留著,那么事后兇手的行李箱必然會留下大量空間,也就是說兇手行李箱里的東西很少。第二,能夠知曉魔術表演的流程,因為不知道魔術表演什么時候彩排的話就不敢貿然在甲板上作案。能夠滿足這幾點的只有陳旭明,所以他是兇手,文中還提到警方在演藝廳詢問的時候陳旭明在窗邊,應該就是在拉動繩子讓尸體消失。而且陳旭明的行李箱只帶了一點東西,大量的空間是空閑的。
另外從向悅樂和陳旭明的對話來看,向悅樂認為陳旭明會追隨白念雪,所以陳旭明和白念雪關系應該很親密,比如是戀人之類的。所以也具備作案動機。
動機的話可能當年拍攝《地浴》的時候白念雪發生了一些不好的事,比如被潛規則或者染上毒品之類的,肯定跟周澤濤、徐愷和鐘國棟有關,所以陳旭明才會要殺他們,最后龔長張的推斷可能是認為陳旭明殺人后會逃離本地,所以會先去機場等待,結果兇手在路上發生車禍翻下懸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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