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通過三道題的警察、人物、時間、地點可以知道,三道題屬于“同一宇宙”,因此再答題時雖然各自獨立卻可以做相互的印證和補充。
第一案:
根據時間線索整理時間及事件如下圖:
首先,根據時間表可以知道:
包志凱1976年退伍后一直沒有離開S市,在76年之前則是在部隊當兵,應該也不會隨便去各個城市。
1973年7月的時候,包志凱因為見義勇為獲得嘉獎,此時還沒有發生林援朝死亡的事件,且鄭利大約15歲,因此照片上包志凱抱著的孩子不可能是鄭利。
1973年10月15日,林援朝死亡的時候是星期一,此時的包志凱是在當兵,其見義勇為的照片也為軍裝,而鄭利遇到的雖然據他的描述像是軍人,但是1、沒有穿軍裝,而是穿黑色的風衣;2、如果當時真的是包志凱見義勇為救人,沒有必要“發瘋似的用旁邊的磚頭拼命向他砸去”,包志凱與林援朝沒有交集沒有仇怨,沒有下死手的必要,而他是軍人,三拳兩腳就可以將鄭利救下,也不存在為了救人誤殺的情況。
因此,包志凱殺死林援朝的可能性不大。
1976年8月的時候,包志凱已經從部隊退伍回到了S市工作。1976年8月2日蒯駿死亡時是星期一,按常理他應該在單位上班,沒有什么可能性出現在C市,且又一次恰巧救了鄭利并將欺負鄭利的蒯駿殺死。
因此,包志凱殺死蒯駿的可能性不大。
根據原文:引用 4月5日晚上8點20分的電話,包志凱妻子還留有印象。
那天,他接到電話后就出門了,說是有老朋友找他。
通過電話記錄可以知道4月5日當天,的確有一通電話從鄭利家打到包志凱家中,并且包志凱接到電話后就稱有朋友找他便出門了,排除誤撥情況,確定包志凱和鄭利家有人認識且熟識。
根據原文:引用 龔長張找到包志凱的家,距離紡織廠的員工宿舍有十多分鐘的車程。
因此如果包志凱離開家后立刻去往鄭利家,大約的抵達時間是8點半。
根據原文:引用 4月5號晚上大媽也曾經見到刁大爺所說的穿黑色衣服的男子上樓,時間是在8點半以后,但大媽沒有見到該人離開。
他離開的時間和他來的時間差不多,俺看到他進了樓里,然后沒過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
從黑衣人抵達的時間結合包志凱接到的電話來看,小賣部大媽和刁大爺看到的的黑衣人的確是包志凱。
但是,包志凱來的時候沒有任何的掩飾偽裝,也沒有很匆忙,但是離開的時候從另一側樓梯離開且很匆忙,可以看出他在樓中經歷了一些事情讓他的情緒有所改變。
且可以知道包志凱在這里只待了很短的時間。
根據原文:引用 “4月5日……”刁大爺瞇著眼睛思考了一會兒
龔長張介紹了自己的身份并詢問他4月5日晚上的去向,他沒有絲毫遲疑,馬上說自己在家附近和一個老朋友見面敘舊,并且主動告知了那名朋友的名字和電話。
包志凱接到警察電話的時候,已經距離4月5日有幾天了,但是連距離近的刁大爺都需要想一想的,包志凱反而沒有絲毫的遲疑就能回答的清清楚楚,因此他對于警察找他詢問是早有準備的。
根據原文:引用 龔長張四處看了看,臥室的衣架上掛著一件干凈的黑色風衣。
龔長張找到那名朋友做了核實,對方說自己的確和包志凱在4月5日晚上見面。
由于包志凱在鄭利家附近逗留的時間很短,他的衣服上沒有血跡,且在當晚又和朋友見了面,他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完成殺人、清理血跡再去找人約會的一系列過程。因此可以判斷包志凱沒有在鄭利家殺人,或是協助清理案發現場。
但是,包志凱的行動也同時證明了他的確看到了一些事情,因此會匆匆離開,找人給自己做不在場證明,并且在回家后情緒不好。
那么包志凱當天為什么會去鄭利家呢?
根據原文:引用 妻子2年前下崗,因為原本的車間主任退休了。
我告訴她自己一年只賺600塊省吃儉用還穿著學生時代的衣服都是為了讓兒子在好的幼兒園上學。
梳妝臺上放著不少化妝品,其中有幾盒全寫著英文。
好在阿利家里新裝了一臺電話,我就馬上報了警。
秦蕓的化妝品上全是外文,而進口的化妝品上也會有中文,因此這些化妝品很有可能是直接從國外帶回來的。秦蕓下崗沒有工作,鄭利收入微薄,他家的生活可以說是極為貧困,應該不會有錢給秦蕓買國外進口的化妝品或是在家里安裝電話這種當年的奢侈品。因此另有人給秦蕓從國外買回化妝品,并給他家安上了電話。
根據原文:引用 但是他老婆小蕓被寵壞了,嘖嘖,那個女子長得好看可脾氣實在太壞了。
開門的是一個女人,穿著華麗,長相卻毫無姿色可言。女人介紹自己是包志凱的妻子。
他呀最近在家里呆的時間越來越少,單位要評職稱,他要忙的事可就多了。
秦蕓很美,包志凱的妻子卻毫無姿色,而包志凱最近在家的時間越來越少,結合秦蕓家里新安裝的電話和4月5日的電話,不難推測出包志凱是給秦蕓買化妝品、安裝電話的地下情人。
根據原文:引用 今天晚飯后,或許因為兒子不在家,她無端地開始罵我,鍋碗在水槽中摔的響亮。她罵了我還嫌不夠,接著罵我的家里人,嘲笑我弟考不上初中,嘲笑我爹娘一大把年紀要離婚。
阿利每次跟秦蕓吵完架就會找我出去喝酒。
4月5日時秦蕓是無端故意和鄭利吵架,而且還挑鄭利家人罵,鄭利每次和秦蕓吵完架都會出去喝酒不在家,當晚他們的兒子也不在家。因此可以推測因為孩子不在家,秦蕓故意和鄭利吵架氣走鄭利,好打電話給包志凱兩人來鄭利家約會。
根據原文:引用 兩具尸體仰面朝天躺在床上。
死者手中的水果刀上是死者本人右手的四個(除拇指外)指紋及部分掌紋,方向是反握。而另一把單獨放置的水果刀上是鄭利的左手四個(除拇指外)指紋及部分掌紋,方向是正握。兩把刀上均沾有秦蕓的血跡。
宿舍樓外有一圈2米多高的墻,墻頂上是用玻璃碎片和鐵絲組成的防盜“設備”。圍墻唯一的入口原本有一扇鋼制的大門。
如果兩具尸體都是仰面朝天的,那么鄭利如果要殺死“黑衣人”就是正面交手,鄭利個子矮,搏斗能力差,正面交手殺死一個成年男人的可能性較小。床上沒有發現秦蕓以外的人的血跡,刀上沒有其他人的指紋,尸體無法跳過入口大門運送出去。
根據原文:引用 我往臥室走去看到“黑色風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著一把水果刀,妻子渾身是血。
那人揮出左手將林援朝一圈打倒在地,發瘋似的用旁邊的磚頭拼命向他砸去。
3年前的男人又出現了,他把蒯駿拉到河岸邊用左手狠狠按進水中,任憑蒯駿怎么掙扎都無法掙脫。
鄭利眼中的黑衣人是一個慣用左手的左撇子。
根據原文:引用 我握著刀的手上有一條疤,就是一個月前她輸了200塊后我們爭吵時留下的。
上個月鄭利還被秦蕓用水果刀劃傷左手
鄭利是右利手,為什么會左手握刀?
鄭利是右利手,而他在“殺人”后是用被劃傷的左手握刀,如果他想殺人應該使用習慣的且沒有受傷的右手,但是當時他卻是左手握刀。結合每一次黑衣人都會在他意識不清醒的時候突然出現且慣用左手。因此可以猜測,其實鄭利看到的“黑色風衣”是他自己精神分裂出的第二人格,這個人格是“左撇子”。所以鄭利殺死的男人也是自己的“第二人格”,而妻子秦蕓則是由“第二人格”殺死的。
根據原文:引用 阿利他很害怕,他整個人都呆住了,那不可能是演的
可以推測鄭利并不知道自己的“第二人格”的事情,所以不知道自己殺了秦蕓,而是真的認為有黑衣人,因此沒有去擦黑衣人拿的那把刀上的指紋,所以這把刀上清晰地留下了鄭利左手的指紋。而他發現沒有黑衣人尸體時,是真的困惑和害怕,因為他不知道自己殺死的是自己的另一個人格。
根據原文:引用 那天晚上快9點的時候他出去了,手上拿著一個包裹,他還跟俺打了個聲招呼。
鄭利出去的時候帶了一個包裹,里面很可能是他殺人弄臟的血衣。
根據原文:引用 7月底天氣異常炎熱。
警方趕到時發現鄭利的頭上和身上被淋了許多糞便和尿液,蒯駿的身上同樣也有。
蒯駿的尸體就趴在河岸邊,頭部浸在水里
可以猜測由于蒯駿和鄭利打斗的時候,鄭利身上的糞便和尿液也沾到了蒯駿的身上,案發時天氣也很熱,于是蒯駿打倒鄭利后到河邊蹲下清洗自己身上的臟東西,此時鄭利的第二人格出現,一個站著、一個蹲著,因此鄭利的第二人格能夠輕松的將蒯駿按到水里溺死。
幾點補充:
根據原文:引用 我忍住了,離開家到旁邊樓梯口坐著抽了一會兒煙。抽煙的時候有個穿著黑色風衣的高大男子從樓下上來經過我面前,那風衣看著就不是一般人能買得起的。
龔長張上到2樓,在去往3樓的樓梯臺階邊發現幾根煙蒂,看起來已經扔在那兒好多天。
包志凱是從小賣部那邊上去的,如果當天鄭利在煙蒂附近抽煙那么不可能看到包志凱上樓,而煙蒂已經扔在那里好幾天了,因此有可能是上次吵架時他扔的。當天他在另一側看到了包志凱,又或者當天他是在殺人的時候看到包志凱的,但是樓道里光線暗并沒有看清,于是他想象自己看到了包志凱上樓,這些都是他錯亂的記憶。
根據原文:引用 其中還有很多份不同報紙的剪報,上面都印著相同的新聞照片中的包志凱身著軍裝氣宇軒昂,相貌英俊,與鄭利所描述的神秘男子頗為相似。
所以鄭利很可能是在報紙上看到了包志凱的報道,于是想象是他救了自己,但是林援朝死的時候他沒有刻意去看報道所以只是有個“是軍人”的印象,而后來他又仔細閱讀過報紙,豐富了第二人格的形象和名字,所以才會在后來接受詢問的時候將男子的相貌描述為包志凱的相貌。
案件還原:
鄭利初中的時候,受到林援朝欺負,在意識不清醒的時候將自己看過的見義勇為的報道和生活混在了一起分裂出了使用左手的“第二人格”來救自己并由第二人格殺死了林援朝,他自己并不知道這是自己的“第二人格”。
在后來的日子里,他通過再次閱讀報道,完善了“第二人格”的姓名和樣貌。在遇到蒯駿欺凌的時候,他的“第二人格”再次出現,將在蹲在水邊清洗的打斗時沾到的污物的蒯駿按到水里溺死,一站一蹲彌補了身高上的差距。
鄭利的妻子秦蕓成為了包志凱的情人,她在孩子不在家的時候故意和鄭利吵架,氣走鄭利后給包志凱打電話邀請他來家里約會,包志凱接到電話后出門。但是這天鄭利并沒有離開,而是“第二人格”出現,殺死了秦蕓,然后鄭利看到“第二人格”殺了妻子后,上前殺死了“第二人格”,而包志凱撞到鄭利殺人,匆忙從另一側樓梯離開,打電話約朋友出來制造不在場證明并在見面后迅速回家。而鄭利不知道“第二人格”并不存在,于是想偽裝成“第二人格”和妻子互相殺死彼此的假象,把刀放到妻子手里后,收拾好自己并離開去吃東西制造不在場證明,帶王恭回來的時候發現沒有“第二人格”的黑衣人,于是很吃驚。
第二案:根據原文整理時間情況如下:
[/size][size=3]根據原文:引用 徐世杰的思緒回到1999年5月14日,他剛被分配到S市的時候。
她家里只有她的母親,是中學老師,我這兒有她家里的電話。
死者林雪華,女,1956年出生,今年53周歲,市第三中學高二(1)班班主任兼英語老師。早年喪夫,女兒十年前自殺身亡,現在一個人居住在校內的職工宿舍中。
“林雪華5月14日請的半天假查的怎么樣?”
通過林雪華生日及年齡可以知道第二題中的案發當年是2009年,其女兒是1999年5月15日前自殺的,她又在5月14日請假,因此女兒很可能是這天死亡的。
白念雪是1999年5月14日自殺死亡,家中只有一個母親是中學老師。
因此白念雪就是林雪華的女兒。林雪華5月14日請假離校是為了去祭奠女兒。
根據原文:引用 脖子上有明顯的掐痕和一道勒痕,尸體的腳距離桌子有約20cm的距離,很明顯死者是先被掐死后再吊到吊扇上。
死因是被人掐住頸部導致的機械性窒息,尸身的手臂上留有部分打斗痕跡,但未能找到與兇手相關的線索。
林雪華是被掐死后吊到吊扇上的,排除自殺。
根據原文:引用 法醫推測林雪華是在昨晚22點30分~23點30分之間遇害,尸體無搬運跡象。
一樓的監控里顯示5月15日晚22點56分,林雪華獨自一人拿著手提包(與案發現場發現的一致)離開宿舍樓。
可以將林雪華的死亡時間縮短到22點56分~23點30分之間,由于尸體沒有搬運跡象因此死亡地點就在高二(1)班。
根據原文:引用 “我們學校晚自習是到晚上9點,10點關校門的時候學生們要么回家要么回宿舍,10點學生宿舍也熄燈了不讓外出,所以不可能還有學生在學校里逗留。”
“那昨晚有外人進學校嗎?”
“沒有,時間那么晚就算有外人我也不會開門讓他們進的?!蓖鯈樅芎V定地說。
“早上是幾點開門?”
“5點半左右。有些住在校外的老師來得比較早,所以開門就早了點?!?/font>
根據監控及相關證詞可以知道在林雪華的死亡時間22點56分~23點30分不可能有校外人員進出,而前文分析林雪華是被人在教室殺害,那么兇手只可能在門衛王崢以及住校的教師學生之中,他們有作案時間。
根據原文:引用 日記有長有短,短的僅僅兩三句話,長的則寫了一頁有余。寫得長的日記幾乎都是與周敏珉有關的經歷,有一同去游樂園、一起吃洋快餐、一起看電影等等,其中一起看電影是兩人高三生活中最常用的娛樂放松方式。
看到王崢并不顧忌的樣子龔長張便打開日記隨便翻了幾頁,里面的內容的確如王崢所說記錄著他高三時他每天的生活,其中提到最多的人就是周敏珉。日記的墨水和紙張都比較舊,有不少頁的頁腳還有些破損。
龔長張意味深長的說到,“他看到周敏珉的照片時眼神一點變化都沒有,就像在看一個陌生人,興許是真的失憶了。”
剛一落座,龔長張就拿出了一張女孩的照片給王崢辨認。
“不認識……”王崢想了一下,給出這個答案?!笆悄膫€學生?”
少年時期的王崢對于周敏珉是真心喜歡,每天的的日記記錄最多的就是同周敏珉在一起的時光,日記紙張舊不少頁的頁腳破損,說明這本日記經常被翻閱,但是王崢看到周敏珉的照片完全沒有反應變化,說明門衛王崢是真的不記得周敏珉,因此,王崢不具備為周敏珉殺人復仇的動機。
根據原文:引用 桌子的兩側整齊疊放著各類英語教材和林雪華自己寫的教學筆記
床頭桌的抽屜里放著翻蓋手機和現金,總共有5674元,手機經過確認是林雪華日常使用的。
尸體腳下的桌子上放著一個女士手提包、一個小鐵盆、兩支蠟燭和一個打火機,鐵盆里還有燒剩的殘渣,看起來是紙錢。
手提包、打火機及包里的鑰匙上只有林雪華的指紋
1999年5月15日,一名她班上的高三女學生周敏珉在這間教室上吊自殺,后續調查的結果是女孩因為家庭變故、成績下降遭到死者當眾辱罵以及一些個人感情的原因而自殺。
其實林老師只是比較嚴格,并不是隨便侮辱學生的人。只不過那段時間她家里出了些事,難免情緒上有點起伏……
案發當日,林雪華離開宿舍的時候沒有帶教材和教學筆記,可以排除是工作。尸體腳下的鐵盆蠟燭紙錢以及上面的指紋可以表明這些是林雪華帶來的,結合案發當日是5月15日,可以猜測當時她是為了祭奠1999年5月15日自殺的學生周敏珉才到班里的。而校長說的那段時間她家里出了些事情指的就是1999年5月14日她女兒自殺的事。
根據原文:引用 班上的門鎖鑰匙由班主任林雪華、班長常茂凱和女同學薛琪掌管,因為薛琪是住校生一般來得都比較早,所以老師把鑰匙也交給她一份,晚自習結束后也都是由薛琪負責鎖門。
前后門的門鎖及插銷上最新的指紋都是學生薛琪的,并且上面也主要都是她的指紋。
手提包里面放著一串鑰匙,其中兩把是教室前后掛鎖的。
講臺桌上放著教室前門的掛鎖。
課桌、黑板、窗戶、椅子上的指紋都是本班學生或老師們留下。
當日的案發時間是22點56分之后,此時學生宿舍也已經熄燈不允許人進出,正常的情況下,21點點上完晚自習最晚不超過22點薛琪就會鎖上班里的門回到寢室,如果22點56分之后,林雪華到了班里那么應該自己拿鑰匙開門,那么桌子上的門鎖就應該是林雪華的指紋在最上面,可是,門鎖上并沒有林雪華的指紋,仍然是薛琪的指紋。
如果這樣的話,有三種可能:
第一種是當天薛琪并沒有把班里的門鎖上,林雪華并沒有開門所以沒有在鎖上留下指紋。
第二種是當天薛琪鎖了門,林雪華開門之后,薛琪又碰過門鎖,并完全破壞了林雪華的指紋。
第三種情況是,門是兇手開的,且此人是個極為小心謹慎的人,他帶著手套并且極為小心地沒有破壞鎖上的指紋,并且有適當的理由到這里,即使他開了門到了教室也沒有引起林雪華的戒心。
如果是前兩種情況,那么薛琪對于林雪華的死是知情、參與,甚至就是兇手。而第三種情況,兇手有鑰匙且有合適的理由在同一時間到達此處開門不引起林雪華的戒心。
此時存在3種兇手的可能性:1、兇手是薛琪;2兇手是在有另一把鑰匙且當晚在學校的王崢;3、兇手是王崢和薛琪共同合作。
關于薛琪作案的排除:
根據原文:引用 10點關校門的時候學生們要么回家要么回宿舍,10點學生宿舍也熄燈了不讓外出,所以不可能還有學生在學校里逗留。
可實際上只是擺設用于嚇唬學生并沒有真正啟用,學校里的員工都知道這件事。
但是學生寢室10點熄燈后是不讓外出的,如果薛琪要出來就要躲過宿舍監控、老師查寢、同屋室友,不被人發現。
學生并不知道教室內的監控沒開,因此如果薛琪作案那么她不但要提前有渠道知道監控沒開,因此她不太可能單獨作案必須是和門衛王崢合謀。
根據原文:引用 梁冰故作深沉從口袋里摸出一張黑白照片,除了他以外臺下的人根本看不清照片的內容。
“當然。”梁冰又一次拿出黑白照片,這次曉春看清楚了,照片上是一個吊在吊扇上的女孩。曉春不敢多看,趕緊讓梁冰收起來。
梁冰拿來的照片只有梁冰和曉春兩個人看清楚了,而同學們沒有人知道這件事的具體情況,林雪華也是多年沒在這個學校任教,應該很少有人知道林雪華就是當年周敏珉的班主任,那么兇手為什么要費力將林雪華吊起來將現場布置的和周敏珉的死亡現場一致?薛琪沒有看到照片,不可能知道現場的具體情況,那么她會不會是當年事件的知情者,比如周敏珉父母再婚后的孩子過來復仇?
根據原文:引用 聽說后來學校給了一筆賠償金,似乎是解決了她家里的燃眉之急??赡苓@就是她在學校自殺的原因吧,還聽說她父母拿著賠償金走的時候興高采烈的。
“這是什么老師啊,我可要說臟話了!”曉春正想來一串國罵rap,突然覺得不對勁,“等等,你怎么知道這么多細節?那時候你才幾歲啊?!?/font>
如果離婚,因為她爸沒有撫養能力,所以她就得跟她媽走,得搬家到其他地方去。
周敏珉的父母拿著賠償金走的時候興高采烈所以周敏珉的父母再婚后再讓孩子回來的報仇的可能性不大。而且從年齡來看,周敏珉死亡的時候,和梁冰同齡的薛琪應該也已經出生,如果薛琪是周同父同母的妹妹,那么在他們的父母離婚的時候,父親沒有撫養能力,不可能會留下小的孩子讓大孩子跟母親走,而且也沒有證據表明周敏珉有一個異姓的妹妹,且在多年后巧合成為林雪華的學生。
根據原文:引用 龔長張試著抬起旁邊的一張雙人桌椅,很重,即便是成年人也無法很輕松的抬起搬運,但若是兩個人抬應該會輕松不少。
可以知道桌椅很重,即使成年人也無法輕松的抬起搬運,可是如果薛琪是兇手,她在殺死林雪華后作為一個女孩子要將一個成年女子掛到電扇上,還要移動4張桌子布置密室,薛琪一個高二的女孩子能否一個人做到?
綜上,薛琪首先不可能單獨作案,否則無法得知監控,也沒有能力獨自把林雪華吊起來,獨自搬動4張桌子并在窗外完成密室也很困難。她也沒有和鄭財合謀的理由。而不管是否合謀她要在熄燈之后出來就要躲過宿舍監控、老師查寢、同屋室友,不被人發現。因此薛琪的作案可能性極低。
那么王崢呢?根據前文分析,門衛王崢不具備未周敏珉復仇的動機,那么他又為什么要殺林雪華呢?這就涉及到另外一起案中案。
案中案:
根據原文:引用 經過一個暑假,他的個頭比原來更高更壯,我已經長得比父親高了些,卻沒有繼續長高的跡象。
省吃儉用還穿著學生時代的衣服
因為鄭利(1m6)
開門的是一個一米六出頭的男人,身上穿著保安制服。
可以知道鄭利從中學開始身高就在1米六左右,沒有再長高。而王崢的身高也在一米六。
根據原文:引用 臨走時我托他幫我辦一件事,我想把兒子交給王恭讓他過上另一種生活,如果王恭愿意的話。
王崢,男,1981年5月4日出生。1988年戶籍從S市遷到本市,民政部門里記錄他是被收養的,2年前養父去世了。
結合鄭安平的出生日期和出生地,加之兩人的養父姓氏,和王錚與鄭利的身高,可以猜測王錚就是鄭安平。
根據原文:引用 在搜尋的時候警方還發現了另一具身材矮小的不明男尸,因為暴曬在室外已經接近白骨化。顱骨后方有多處裂痕,身體也多處骨折,疑似被人殺害后拋下,從骨齡判斷其年齡是27~29之間,推測死亡時間在2008年8~9月。尸體附近未找到能證明其身份的物件,警方只好從本市近一年的失蹤人口中查找是否有年齡、身形相似的人,然后通知家屬做DNA比對,可惜仍未找到尸源。
這具無名男尸身材矮小,而王崢的身高也只是一米六,身高符合。
無名尸死亡年齡是27~29歲,而王崢是1981年出生,在2008年的年齡是28歲,年齡符合。
無名尸死亡時間是2008年8~9月,和王崢的車禍時間吻合。
王崢也就是鄭安平的親生父母一個被殺一個成了兇手,養父已經死了,所以沒有人報案也是正常的。
但是如果無名尸是王崢,那么門衛王崢是誰呢?
根據原文:引用 據三中的其他門衛說,王崢平日少言寡語,文化水平也不高,他們完全沒想到他原來是這所學校的學生。
“聽說女孩自殺后他生了一場大病,成績一落千丈沒考上大學,再后來就不知道去哪了?!?/font>
墻角堆放著許多書和筆記本,上面已經有不少灰塵。
1999年高考失利后離家前往多地打工,先后在工地、快遞公司、小吃店、手機店、殯儀館、貨運公司等地工作。
徐世杰加快了車速,往S市郊區的方向開去。在過了一個彎道后徐世杰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一輛大貨車側倒在路邊,駕駛室內有一個人探出半個身子。
“快,下車看看?!?/font>
徐世杰急忙下車,駕駛室的男人一副司機打扮,滿臉是血,但好在還活著。
門衛王崢文化水平不高,可是學生王崢在周敏珉自殺后,成績一落千丈才沒考上大學,即使失憶也不應該給人留下文化水平不高的印象。況且他十年來前往多地打工都沒有把自己的書和筆記本扔掉,因此王崢對學習應該仍有很大的興趣,但是車禍之后書本落灰很多,看上去文化水平也不高,看起來比30歲要顯老,可以猜測不止是失憶的問題,加上尸體王崢的證件丟失,猜測門衛王崢替換了學生王崢的身份??紤]王崢車禍前的最后一份工作是貨運公司,而龔長張徐世杰遇到的那起車禍也是貨車司機的事故,且都是8月,而王崢的尸體也是在同一個地方發現的,可以猜測當年的龔長張徐世杰遇到的事故就是王崢的事故,且當時剛殺了王崢,盜取了王崢的身份的鄭財,正從貨車里準備爬出來。
根據原文:引用 果然如校長所說臉上有許多疤痕,這副樣子也使得他特別顯老,看不出他還不到30。
一張不知道從哪里淘到的破舊沙發看起來像八百年沒洗過,王崢的身份證照片還是高三時拍攝的,再過5天就要到期更換。照片中的王崢與現在相比臉上還沒有那么多疤,膚色也比較白,五官倒沒有非常大的變化。
門衛王崢特別顯老,和學生王崢五官相似,可以猜測兩人有親緣關系。
根據原文:引用 她罵了我還嫌不夠,接著罵我的家里人,嘲笑我弟考不上初中,嘲笑我爹娘一大把年紀要離婚。
2年前老董偵辦的那件一中門衛鄭財的盜竊殺人案啊,他現在可是全國通緝的要犯。
“總覺得在哪見過。”
門衛王崢王崢的親生父親鄭利還有一個弟弟,連初中都考不上,文化水平不高,由于和鄭利同父同母,因此很可能與鄭利長相相近,甚至和王崢長得很像。而一個“利”、一個“財”也很像親兄弟的名字。也就是鄭財是王崢的叔叔。鄭財是被通緝的逃犯,有殺人盜取王崢身份的理由。由于車禍失憶,所以很有可能沒被發現。而龔長張覺得見過王崢一個是因為在多年前經手過鄭利的案件,一個是因為他追過鄭財的案件,因此他覺得門衛王崢眼熟。
那么這起案中案為什么要讓已經替代了王崢開始了新的生活的鄭財放棄安穩的生活又做上了殺人的勾當呢?我們來看一下鄭財、林雪華兩人的生活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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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根據原文:引用 2年前老董偵辦的那件一中門衛鄭財的盜竊殺人案啊。
一年后林雪華離開前往S市一中任教,去年離職重回本校。
老董他們是S市的警察,所以鄭財當時(2006年)是在S市一中當門衛,而林雪華離開三中后也是去的S市一中任教去年才回來,也就是說她在S市一中任教的時間是:2000-2008年,因此林雪華見過當時身為門衛的鄭財。因此偽裝成王崢的鄭財有殺死林雪華的動機。
躲過監控的手法:
根據原文:引用 大門有兩個攝像頭,一個安置在小門與伸縮門之間的石柱上約2.2米的位置,可以拍攝到小門和門衛室進出的人。
22點53分,王崢推開門衛室的門往畫面左上角方向走去。22點56分,他回來打開門,門關上之后就再也沒有他出去的鏡頭。直到早上5點29分他從門衛室出來打開小門的插銷,然后回門衛室,之后伸縮門打開。
小門位置進去一點就是門衛室,里面有一張竹簽床和一張桌子、椅子,在門的正對面的墻下方還有個老鼠打的小洞。
雖然從監控和門衛室布局來看,王錚不管從門或者窗戶離開門衛室都會被拍到,但是其實還是有視覺盲區的,具體如下圖。
當門衛室的門打開的時候,其實監控拍不到人出入,如果王崢22點56分回來時打開門但是沒有進去,其實并不會被發現,唯一的問題是第二天5點29分裝作自己出來的時候,不能從外面打開門,否則會被人發現,因此他需要某個方法躲開監控從里面開門。
如上圖中門衛室內的紅色部分所示,如果通過老鼠洞把足夠長的細長工具伸過去頂到門上就能避過監控人在外面打開門。
這種方法的問題主要有兩個:
一是頂門工具必須在室內準備提前準備好,不能帶著出入,也不能被上一個班的同事發現,所以最好選用門衛室本身就有的東西。剛好床是竹簽床,因此可以直接抽下木條作工具,長度不足可以用兩根拼接,不用提前拿進拿出,用完后直接釘回床上就可以了,另一個門衛是白班,使用床的頻率較低,發現端倪的可能性極小。
二是從外面(墻和門衛室之間)打開門后,門的回彈情況。如果回彈的太厲害門就會被關上,不過這樣也可以裝作自己出門后關上門,再正常去開就行。如果門沒有回彈,一直沒有關上,那么要繞門衛室一圈跑回門口,否則從監控看就會有門長時間開著擋著監控的情況,容易被查監控的人發現。亦或把門和木條固定在一起,便于控制。
關于密室手法:
根據原文:引用 窗戶的插銷是老式插銷,只要手速快一點就能在插銷落下前把窗戶關上,但是每個窗戶都有豎著的欄桿,欄桿的間隙即便是嬰兒的頭都無法通過。
因此,可以在教室外將窗戶關上落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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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根據教室示意圖,在緊靠著教室前門的地方有一個窗戶。結合地上的摩擦痕跡,將后門以兩張桌子堵死后有兩種可行的密室手法。
一種是先將前門以兩張桌子堵死,然后將門打開一個能夠出去的小的角度,自然地留下摩擦的痕跡,然后出門,通過窗戶把手伸進去將靠近門的那張桌子拉到門口,手速快一點在插銷落下前把窗戶關上。這種方法由于開門的時候門外的人看不到室內的情況,所以遠離門的桌子是什么角度有沒有放正門外的人并不知道,等門打開以后兩張桌子都已經有傾斜的角度,并不會發現其實只有靠門的一張堵上了門。這種方法的缺點是,靠近門的桌子在地上留下的摩擦痕跡并不能完全重合,有可能留下兩條痕跡。優點是人在外面挪動桌子的距離短,力氣小的人也能夠比較容易辦到。
第二種是現將離門較遠的桌子放好,和門之間留出一張桌子的距離,然后開門,并把另一張桌子靠著窗戶放好后出門。關上門后,通過窗戶把手伸進去把桌子推到門和已經放好的桌子中間,手速快一點在插銷落下前把窗戶關上。這種方法的缺點是人在外面挪動桌子的距離長,桌子較沉,需要更多的力氣,臂力小的人可能辦不到。優點是桌子留下的摩擦痕跡自然、正常,不容易被發現。
根據原文:引用 尸體的腳距離桌子有約20cm的距離,很明顯死者是先被掐死后再吊到吊扇上。
鄭財只有一米六,當他要把尸體吊起來的時候并不是直接按照死者的身高直挺挺的放上去的,由于死亡,他扛起尸體的時候,尸體應該是彎曲的。
抱著腰時:
抱著腋下時:
因此如果尸體的腳距離桌子有20cm,那么對他來說是很費勁的,這個時候需要一些工具。
根據原文:
吊著林雪華的麻繩上有些石灰、沙子和棉質纖維,而逸夫樓一樓的倉庫正在翻修,水泥、沙子、8米長的長條形木板、正方形瓷磚及其他工具就堆放在隨處可見的地方,其中也包括了用來捆住水泥袋的麻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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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施工地點除了麻繩還有8米長的長條形木板,可以方便兇手將死者吊起來。木板平放在桌子上,再把人綁在木板上,脖子拴好繩子掛到電風扇上,然后慢慢把木板一頭推起來,同時收緊繩子。如圖:
計算教室的距離如下:
如果要從門進木板的角度很難掌握,更可能是把木板從窗戶伸進去綁好尸體后吊起來,且借助窗臺的高度,有個支點,由于杠桿原理會比較省力氣。
根據原文:引用 “對,因為我臉上的疤……”王崢低下頭,“怕白天會嚇壞學生,所以我都是值夜班,晚上10點到早上7點?!?/font>
“你還有其他日記嗎?”
“沒有……宿舍里只有一本?!?/font>
他打開身上攜帶著的王崢的日記,日記中的第一頁是1998年的9月1日,最后有文字的一頁是1999年的5月15日,包括假期在內的257天全部都有記錄。
日記中也沒有寫下有關女孩的死。龔長張有過一個猜想,那就是日記本里記下了要找林雪華報仇的言語,只不過被王崢給撕了。可是翻遍整本日記都沒有找到任何曾被撕下的痕跡,以這本日記本的裝訂方式來看不可能在撕掉一頁后毫無殘留。
鄭財不是王崢,沒有實際看過周敏珉的尸體情況,而他值夜班不可能知道當天白天學生偶然的這一段談話,沒看過尸體的照片不知道當年周敏珉尸體的具體情況和位置,日記上也沒有記錄,他看似不可能知道當年的事。但是,王崢真的只有一本日記么?不是的,日記很明顯是以學期為單位記錄的,一個學期一本,他在周敏珉死前每天都記日記,所以他有記日記的習慣,即使這本日記上沒有撕掉的痕跡也沒有記錄,日記中斷是因為生了一場大病,但是不能排除他在后來回憶起那一天把情況記錄了下來,因此,鄭財有可能通過王崢的其他日記知道當時的情況和林雪華的事情的;此外,也有可能是在林雪華祭拜周敏珉的時候無意中得知,故臨時起意要弄成一樣的死狀,以此來混淆警方偵查方向。(王崢總是低著頭是怕龔長張認出他)
案件還原:
鄭利的弟弟鄭財因為盜竊殺人被通緝,鄭財盜竊殺人后,在逃亡的時候和侄子王崢(鄭安平)相撞發生車禍,他發現王崢和自己相貌相似,因此殺了王崢拿走證件并把王崢扔了下去,自己假裝成車禍失憶,不用知道王崢的過往就能蒙混過去。他根據日記找到了三中當門衛卻沒想到碰倒了當年盜竊殺人案那個學校的老師——林雪華,他怕被認出來于是想要殺死林雪華。
他22點56分利用監控盲區離開門衛室去了教室。他通過王崢的其他日記知道了當年的事,于是假裝是王崢在那天提前到了教室和去祭拜的林雪華偶遇,然后殺死了林雪華,利用木板把林雪華掛到了吊扇的麻繩上,然后布置好密室離開。
然后第二天5點29分利用鼠洞和床上的竹簽從外面打開門,而監控卻仿佛人是一直在門衛室中,于是他偽造了不在場的證明。
第三案:
根據原文可以整理出時間線索如下:
根據原文可以整理出血跡及一些重要線索如下圖:
動機分析:
根據原文:引用 影片除了科幻這一噱頭外就是周澤濤與徐愷繼《地浴》之后的再次合作,不過在采訪中得知兩人生活中一直都有聯絡,徐愷也一直尊稱周澤濤為周老師。
兩周前在媒體公布晚宴嘉賓名單后他的住所就收到一封沒有署名的信件,信中歪歪曲曲寫著“出航之日 天理昭彰 血債血償”十二個大字。
根據正式的尸檢結果、現場線索、遺書和對向悅樂所描述事件的核對,警方最終宣布白念雪系自殺無疑。
兩名死者都與9年前的電影《地浴》有關,而匿名信表明要“血債血償”,而和《地浴》有關的血債只有白念雪的死亡事件,但是通過警方的判斷可以判斷白念雪是自殺而非他殺。
根據原文:引用 透過望遠鏡徐世杰看清了煙囪上隨風搖動的物體,是一個全身赤裸的男人,下體位置一片血紅已被殘忍割去。男人低著頭,只靠望遠鏡根本無法看清樣貌,雙手雙腳同樣下垂看起來毫無生氣。
徐愷的尸體全身赤裸且下體被割掉,可以知道兇手的目的除了殺死徐愷,還有羞辱徐愷的成分,且兇手想表達作案動機與“下體”有關。
根據原文:引用 “其實電影拍完后她的精神狀態就一直不好,我給她安排了心理醫生她也不見,如果她肯去見見醫生也許就不會變成現在這樣。”向悅樂非常懊悔,“多好的女孩,就這么沒了。我手底下藝人多,她拍戲的時候我也沒時間去現場照看,可她一句怨言也沒有。因為是第一次當女主角,她真的非常努力,一遍又一遍的看劇本揣摩角色,那劇本上密密麻麻的寫滿了她的注釋。本以為電影拿了國際大獎,她也能一炮而紅,卻沒想到是這種紅法?!?/font>
當年的電影《地浴》拍完之后白念雪的精神狀態就不好,甚至到了需要看心理醫生的程度,因此可以知道白念雪在電影拍攝過程中遇到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
根據原文:引用 當時媒體上一致說這電影是我們國產之光,結果上映后因為其中有些畫面尺度太大,就遭到一些老演員聯合抵制,認為電影雖然深刻但大尺度畫面讓影片淪為三級片不配拿獎。媒體的風向也變了,稱死者為國內第一艷星,對其口誅筆伐。
在會上有一名記者將白念雪與她在電影學院的同學趙微做比較,一個是天真無邪的小燕子,另一個已經是家喻戶曉的第一艷星,并質問白雪是否感到羞恥,是否愧對父母。這個提問一出,白念雪當場崩潰痛哭,記者招待會緊急停止。
于是就挑選那段時間上映的一部最熱門的電影,日記里描述電影中有一段劇情非常真實刺激。
《地浴》的尺度很大,甚至讓白念雪有“艷星”之稱,而電影也淪為三級片,而其中的劇情真是刺激,結合白念雪的精神狀態差,徐愷下體被割掉,可以猜測電影那些刺激的劇情有可能是假戲真做才拍出來的。
而白念雪的母親林雪華為人嚴厲,電影的評價極差,因此白念雪才會自殺而死。
根據原文:引用 “我說的是9年前啦,他29歲的時候憑著電影《地浴》拿的獎,那可是他拍的第一部電影。”
徐世杰得知其中一人便是《地浴》的導演周澤濤,現在已經是國內的一線導演
白念雪死亡,可是這部電影卻讓周澤濤成了一線導演,徐愷拿獎走向影帝的稱號,因此兇手為此才要報復。
根據原文:引用 “是啊……”向悅樂對于陳旭明含糊的說法有些不滿,因為上一次他們是在白念雪的葬禮上見面,難道這個男人已經忘了。“你和以前真不一樣,上次見你還是落魄的樣子,我還以為你會追隨小雪……你還有去看她嗎?”
“我現在忙事業,等什么時候有空去B市時再看吧。不過那都是過去的事了,人要朝前看,我總不能抱著酒瓶子過一生?!?/font>
“在調查陳旭明時我發現一件事?!蹦贻p的警員張凡拿著一疊資料,“他參演的每一部作品都包含有那部電影《地浴》的工作人員。”
陳旭明在白念雪的葬禮上出現并差點追隨她走,說明兩人感情極好,甚至可能是情侶關系。他參演的每一部作品都有《地浴》的工作人員,因此他并沒有真的忘掉了白念雪,反而更像是在調查《地浴》拍攝期間發生的事情。因此陳旭明有殺害周澤濤、徐愷兩人的動機。
周澤濤之死:
根據原文:引用 在他背后有一個很明顯的利器傷,血液還在一點點流出,傷口正對面的柜子上有大量噴濺的血跡。
在周澤濤房間內發現的血液也都是周本人的。
周澤濤的血跡只出現在周澤濤的房間,且傷口的正對面的柜子上有大量噴濺的血跡,如果兇手拔出刀時是站在死者身后,那么血跡應該會噴到兇手身上而非正對面的柜子上。因此兇手拔刀時并沒有站在周澤濤身后。
根據原文:引用 周澤濤的雙手和雙腳都被繩子緊緊地綁在左下方的床腳,嘴上還貼著一大塊膠布。
只是這船上的家具全都被固定了位置,她趴著十分不舒服。
船上的家具都是固定的,周澤濤被緊緊地綁在床上,因此不可能亂動。
根據原文:引用 “其實刺入的位置并沒有傷到要害,但是如果完全放任血流出,大約10~15分鐘就足以死亡?!?/font>
“我們從陽光甲板下來時大約是22點15分,如果那時候第一時間去找他,說不定能救下?!?/font>
兇手有可能拔刀的時間是在22:05~22:40之間。兇手已經把周澤濤完全制服且能夠固定在床上,但是卻沒有選擇隔斷脖子或是插入心臟這種簡單、迅速且能夠快速致死的方式,而是沒有傷到要害讓他流血致死,這種方式有讓死者被人救下的可能。兇手選擇了慢速且危險性較大的方式,很有可能是為了制造不在場的證據。
根據原文:引用 在尸體的左側地面也有一些血跡,斷斷續續延伸到陽臺,陽臺的門沒有關上。徐世杰來到陽臺往下望去,只有漆黑的海水。套房的房門與普通的臥房一樣,都是關上門就鎖住需要房卡才能從外部打開。
徐世杰帶著兩名保安趕到周澤濤的502號房間,門外的把手上掛著請勿打擾的牌子。
由于船上的人員沒有失蹤,所以不存在兇手從窗戶跳海逃走,結合船上的位置圖可以知道,周澤楷的房間在閱覽室的正下方,如果兇手先從閱覽室向下方垂下一根繩子,然后制服周澤楷并固定好位置,再將刀扎到周澤濤的身體中,然后從窗戶把繩子連接到刀上,就可以在合適的時候從閱覽室拉出繩子拔出刀,讓血流出來,偽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門口掛的請勿打擾的牌子可以盡可能地減少有人來找周澤濤的情況,使周澤濤獲救的幾率降低。而沾血的刀在離開周的身體到海面這段距離中滴下了血跡就會斷斷續續延伸到陽臺。兇手將刀扔到海里就可以毀滅證據。
根據原文:引用 陳旭明帶著招牌的溫和笑容從觀景臺右邊的門進去,在大家的注視下將門窗全部關上鎖住。接著聚光燈關閉,觀景臺內一片漆黑。大部分人都側身站著,一邊看著觀景臺內,一邊看著甲板的另一頭。
陳旭明表演魔術的時候有一段時間是可以到閱覽室的,且這段時間和在兇手有可能拔刀的時間重合,因此陳旭明有殺害周澤濤的作案時間。
根據原文:引用 周澤濤的手機已發送記錄里有一條發給徐愷的短信,約徐愷到陽光甲板有事商量,時間是21點41分。
突然,場地的燈光熄滅,聚光燈給到了舞臺。剛剛還熱鬧的會場霎時安靜下來,窗外已經看不到一絲海上美景,好在良好的隔音不至于讓游輪行駛的聲音打擾這份安寧。
兇手很可能是制服周澤濤后用周澤濤的手機約的徐愷并殺害徐愷。游輪的隔音好且在聚會時看不到外面,方面兇手動手,不怕被人看到或者聽到死者的叫聲。
徐愷之死:
根據原文:引用 從桅桿到煙囪附近的甲板上落著不少血跡,徐世杰用手沾著聞了一下,的確是人血的氣味。
接著他又摸了摸煙囪,表面光滑,高度也有十多米,短時間內應該難以把尸體取下。煙囪背后垂著一條白色繩子,上端與尸體脖頸處后方套在煙囪上的繩子相連,長度也是十多米。徐世杰試著拉了一下繩子,卡的很緊無法拉動。而煙囪比較光滑就算拉著繩子也難以攀爬。
現在有兩個謎團擺在徐世杰的面前,一個是尸體消失,另一個是兇手如何把這個繩套套在煙囪上,即便是船上最老道的船員也無法徒手爬上18米煙囪的頂端。
這時他注意到了正中央的桅桿,桅桿的高度為35米,可以攀爬上去。在桅桿上有一個能立足的“平臺”比煙囪高度高1.5米,但是桅桿距離煙囪較遠,即便爬上桅桿也不可能把繩索套到煙囪上,何況上面還吊著一個人。
這個繩索由兩個圓環組成,一個較大用來套在上細下粗的煙囪上,另一個則較小估計是用來吊著尸體的頸部。大圓環是用繩子包裹著的塑料圈,小圓環則只是繩子,圓環都打了死結。大圓環上還連著一根長達19米的繩子。
走到甲板上,海風不免讓人感到寒意,爭奇斗艷的女星們紛紛披上了外套。
兇手可以站在桅桿的平臺上利用鐘擺運動將繩圈套到煙囪上。船寬36米,桅桿到死者所在煙囪距離在18米以內,平臺高19.5米,19米的繩長剛好是一個圓周運動半徑的距離。大圓環是用繩子包裹著的塑料圈,這是為了方便套到煙囪上。
其他備選方法還包括從高處的桅桿的平臺上向低處煙囪拋繩圈,如果距離較遠無法拋過去,由于海風很大也可以借助風箏之類的來將大圓環套到煙囪上,再將尸體吊上去。
根據原文:引用 現代工業技術使得如此大的輪船非常穩定,走起來如履平地,如果不是窗外的海景時刻提醒著,身處其中的人們一定會以為自己是在一個豪華的酒店中。
他百無聊賴便順手從旁邊的吧臺上拿了兩個小球玩具當手部健身球把玩起來,心里想著快點進行下一項晚宴安排。
江珊倚靠在吸煙室旁的墻上第一次目睹了這些平日里在人們眼里光鮮亮麗的大明星慌張起來是什么樣子,看到徐世杰的身影她馬上跑了過去,結果不小心踩到了什么摔倒在地。
“喂,沒事吧!”徐世杰急忙趕過來扶起女孩,墻根處有一個他前面把玩的小球,看來就是它害的江珊跌倒。
在徐世杰和安保人員的幫助下,陽光甲板上的人們有序的從樓梯返回并做了登記,只不過花了不少時間,因為大家都不敢走左邊的通道。
透過望遠鏡徐世杰看清了煙囪上隨風搖動的物體
船很平穩,如果吧臺的小球玩具掉下來應該也不會到吸煙室附近,但是在觀看表演時,全船的人都在甲板上,人的重量會影響船的平衡,小球就會像船頭方向移動,而后大家都不敢走左側的通道,因此集中在右邊,小球就向右側的吸煙室方向移動,而等大家疏散好,船身又恢復正常。也就是說船曾有過傾斜,如果利用這個傾斜和海風,那么尸體就能夠大幅擺動,如果這個時候放松繩子讓尸體掉下來,那么就可以利用慣性將尸體從煙囪甩到海里。由于發現尸體時煙囪后面只有一條繩子,那么很可能是將連著大繩圈的長繩子從小繩圈中穿過再綁在尸體的脖子上,這樣兇手只要放松繩圈就可以擴大套住尸體的頭的繩子,讓尸體利用重力和慣性甩到海中。
根據原文:引用 “嗯,你說的也有道理?!闭f罷向悅樂便轉身離開,她感到有些失望。“對了,你能不能把窗戶關上,風吹得有些冷。”
陳旭明微微一笑將窗戶關上。正對面霍德華正在鋼琴邊愁眉不展。
陳旭明的位置在煙囪的正下方,且開著窗戶,他有機會將尸體甩到海里。[/size]
[size=3]根據原文:引用 在陽光甲板左側煙囪附近、閱覽室內及欄桿上的血跡經過與徐愷、周澤濤的家人比對,可以確定是徐愷本人的血,
徐愷的血跡在閱覽室也有,這里很可能是他死亡的第一現場。但是欄桿上的血跡和桅桿到煙囪的血跡證明了尸體曾經大幅晃動。
根據原文:引用 劉弦向大家介紹自己將表演一個瞬移魔術,一會兒他會將觀景臺所有入口都鎖上,窗戶也都關閉然后穿過人群來到甲板的另一頭。劉弦魔術一大亮點就是每次都會邀請觀眾和他一起,這次的幸運兒便是男演員陳旭明。
龔長張把劉弦招呼過來在他耳邊問了一個問題,“嘉賓是事先安排好,還是臨時隨機抽???”
劉弦尷尬地笑了笑,小聲說道:“事先。”
魔術嘉賓是事先選號的,所以陳旭明有充足的時間準備。
根據原文:引用 “陳先生你帶的東西還真少,兩套衣服和牙刷毛巾,這不太符合你的身份啊。”
陳旭明帶的東西很少,因為剩下的地方要放繩索,風箏以及刀子。
案件還原:
當年,《地浴》的拍攝過程中,在周澤濤的示意下白念雪和徐愷真的發生了關系并被拍下來當做電影的一部分,但是白念雪的“獻身”換來的是嘲諷和不認同,她因此自殺,而徐愷和周澤濤卻走向了一線功成名就。白念雪的愛人陳旭明多年來一直在調查,并決定為白念雪報仇。他收到邀請當魔術嘉賓,便利用此事做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他先從閱覽室向下方垂下一根繩子,然后到房間里制服周澤濤并固定好位置,再將刀扎到周澤濤的身體中,然后從窗戶把繩子連接到刀上。用周澤濤的手機發短信約出徐愷后離開周的房間并門口掛的請勿打擾的牌子可以盡可能地減少有人來找周澤濤的情況,使周澤濤獲救的幾率降低。
然后去殺死徐愷,并到從高處的桅桿的平臺上利用鐘擺原理(或向低處煙囪拋繩圈、或利用海風、風箏),將大圓環套到煙囪上,再將徐愷尸體吊上去。之后在魔術表演時到閱覽室拉出繩子拔出周澤濤身上的刀,偽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并將刀扔到海里就可以毀滅證據。
徐愷的尸體被發現后,他快速到下方的窗戶旁邊,找到合適的時間利用人們的重量產生的船體晃動和海風,放松繩子將徐愷的尸體拋到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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