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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0-1-21 06:35:25
前兩起兇案都是包志凱見義勇為而為之,第三起則是鄭名利謀劃,借包志凱之手殺人的謀殺案件。

包志凱,一位很有見義勇為之心的退伍軍人,身材高大,國企干部,朝九晚五,有件黑風衣,都很符合三起命案的兇手特征

第一起是在1973年10月15日,此時包志凱自己的男孩滿百天,鄭名利在小巷被同學林援朝打成重傷,林援朝被一路過黑風衣高大男子用磚頭砸死;
第二起是在1976年8月2日,此時包志凱剛好退伍當了國企干部,鄭名利在河邊被同事蒯駿潑倒屎尿,蒯駿被一路過黑風衣高大男子按壓河邊溺死;
第三起是在1986年4月5日,對妻不滿的鄭名利給包志凱打了電話,鄭妻當晚被一黑風衣高大男子用水果刀捅死在家中。

第三起,也就是這起案件,由于鄭名利先后兩次被包志凱所救,也問到了姓名電話,不想讓警方抓到他的救命恩人,向警方隱瞞自己當晚聯系過包志凱的事情,還模糊了說辭,但他自己也不想坐牢,案發時還想讓黑衣男子的血液與妻子的血液混在一起,并且用不慣用手在刀柄上留下指紋,還找朋友喝酒來做不在場證明,好讓自己脫罪。這樣一來,既擺脫了自己的嫌疑又能讓警方無法找到黑衣男子是誰??梢哉f前兩起是因為生性懦弱,被見義勇為之士所救,為報恩模糊說辭,讓警方無從查證。而第三起則是蓄謀已久,精心策劃的一起借他人之手的謀殺事件。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1 06:50:24
第一個案件,是她的發小雇人干的。因為打牌輸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1 07:21:11
王錚是自殺小姑娘的男朋友,小姑娘是被他殺,王錚沒有殺人,殺害林雪華的和小姑娘的是一個人,所以警察說似乎認識。林雪華的女兒是自殺。那天,小姑娘父母離婚后又老師罵過林雪華女兒和小姑娘是好朋友。林雪華女兒誤會好朋友的死跟自己有關,所以自殺。王錚找到尸體。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1 13:16:18 | 2020-1-21 13:18編輯
一:我認為第一次和第二次兇案都是那個姓包的男人做的,而第三次可能是鄭利打電話叫已經有約的包志凱到他家里,中間過程可能是他讓包志凱殺死自己的妻子,但包志凱不同意或者其他各種原因,鄭利就自己行兇了(從包志凱的大衣比較干凈和看門大爺沒感到他身上有異味或地上沒有血跡可以看出),后來包志凱就從后面的樓梯下去了。
二:我認為兇手就是門衛。
犯案手法可能是使用繩子等工具連在兩個課桌上在關門后從門下把課桌拉到門旁。
動機應該還是因為周敏珉,而那張照片可能不是周敏珉可能是。。。林雪華的女兒吧。
三:我認為人應該是陳旭明殺的,動機是白念雪和《地浴》的事___和兩個導演---徐愷和周澤濤有關系,這部電影使白念雪自殺而陳旭明應該很愛慕白念雪。
他殺周澤濤和徐愷可能是用毒品的事來要挾他們在周澤濤房間殺了他。
然后在魔術師劉弦“邀請”他去夾板時,殺了徐愷,爬上桿子----帶著徐愷的尸體和繩子。弄好了那兩個圈自己抱著尸體,把它的頭塞進小圈里,把比較大的圈扔到煙囪上,然后放手。
但是尸體是怎么消失的我就不知道了,但是我猜測那個車里的尸體就是徐愷。
匿名
1 | 發表于 2020-1-21 13:27:46
第一個案子,那個主人公,應該是患有較為嚴重的精神分裂,由于生活上的壓力和妻子的責罵,導致他幻想出了“黑色風衣”產生了殺害妻子的想法,并將想法具現化,實施了。
匿名
1 | 發表于 2020-1-21 19:43:58 | 2020-1-21 20:21編輯
第一題《生而為人》


引用
我是殺人兇手。
我殺死了一個男人,那個男人殺死了我的妻子。兩具尸體仰面朝天躺在床上,我的手中還握著一把水果刀,上面滿是血跡。
引用
抽完煙我回到家中,一開門便看到桌旁邊的凳子倒在地上,我往臥室走去看到“黑色風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著一把水果刀,妻子渾身是血。
我拿起家中的另一把水果刀沖了上去。
引用
那個男人的尸體不見了。
我靠在走廊的墻上,周圍都是看熱鬧的鄰居,他們似乎在說妻子的壞話,但我真的沒有精力去反駁,此時此刻我的腦子已經亂成了一鍋粥。
我分明殺了他,然后還把我的刀放到了妻子手中。可是為什么,為什么只有一具尸體!
引用
通過最新引進的技術,警方在兩把水果刀上都找到了指紋。死者手中的水果刀上是死者本人右手的四個(除拇指外)指紋及部分掌紋,方向是反握。而另一把單獨放置的水果刀上是鄭利的左手四個(除拇指外)指紋及部分掌紋,方向是正握。兩把刀上均沾有秦蕓的血跡。
引用
第一視角描述的是“我”的記憶

通過以上內容,大致可以推斷出“我”(鄭利)看見黑衣男子(推測是秦蕓見男子闖入,反握水果刀抵抗,被男人搬住手刺入身體)殺了秦蕓,意識混亂,拿起水果刀正握著沖了上去正好刺入秦蕓體內,卻以為是自己殺了男子。至于他左手的那把水果刀,應該是帶過來嚇人的。
引用
我忍住了,離開家到旁邊樓梯口坐著抽了一會兒煙。抽煙的時候有個穿著黑色風衣高大男子從樓下上來經過我面前,那風衣看著就不是一般人能買得起的。
抽完煙我回到家中,一開門便看到桌旁邊的凳子倒在地上,我往臥室走去看到“黑色風衣”把我妻子按在床上,左手拿著一把水果刀,妻子渾身是血。
引用
翌日一早,龔長張就來到市電信局,得知4月5日晚上8點20分鄭利家的固定電話曾經有一通呼出,對方的開戶名是包志凱。
引用
對于4月5日晚上8點20分的電話,包志凱妻子還留有印象。
“那天,他接到電話后就出門了,說是有老朋友找他,快9點的時候就回來了,就是臉色不太好。
引用
龔長張介紹了自己的身份并詢問他4月5日晚上的去向,他沒有絲毫遲疑,馬上說自己在家附近和一個老朋友見面敘舊,并且主動告知了那名朋友的名字和電話。

通過以上內容,大致可以推斷出“黑衣男子”就是包志凱。文中提到從包志凱家到鄭利家不到十分鐘路程,8點20分他接到鄭利家打來的電話,聽到電話內鄭利和秦蕓吵架,動身去鄭利家,正好有朋友約他出去,回來時順路去找朋友敘舊(他們可能是事先約好的,并沒有打電話),回來時正好9點。文中提到風衣價格不便宜,又說包志凱妻子穿著華麗,也應證了這一點。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1 21:32:35 | 2020-1-31 18:05編輯
第一題
第一起案件。
嫌疑人鄭利,因經常被同學欺負,懷疑因恨殺死了自己的同學。
因為這位同學的身份背景特殊,鄭利很快就被定罪了,但是鄭利當時只有15歲,所以只判了三年,可這輩子卻毀了。
以下為案件推理。
對于兒童的定義是為未滿18周歲。
這個時候的未成年人都需要有家長或者老師來引導,因為他們的心智和自控力都還不夠成熟。
可是就是有一些未成年人沒有人關注和加以引導他們,導致他們的心理產生一些負面的,消極的,讓自己變得不像自己。
鄭利在第一起案件中只有15歲,從小便因為個子矮小被同學欺負和嘲笑,而且父母和老師都沒有給予開導和安慰。直接導致了鄭利幼小的心靈留下了深深的陰影和對這個世界充滿了不安。沒有一個人能夠保護他,給足他安全感。
直到那一天,1973年7月,他看到了新聞中那個高大威猛的身影,他還受到了市長的嘉獎,他是一個善良且樂于助人的好人,要是有這樣一個人在自己身邊保護自己,那么自己一定不會受到傷害。
1973年10月。
這天林援朝約我來到這個無人經過的小巷子,我知道我躲不過去的。
果然一來就面對他的拳打腳踢,我真的好害怕,我的內心在呼喊多希望有個人能幫我殺了這個壞蛋。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聽到了我的聲音,那個穿著黑色大衣的人出現了,他拿起磚頭砸死了林援朝。我突然又感覺到有點害怕,等到我清醒過來那個人已經不見了,而我手里還拿著剛剛砸死林援朝的磚頭。
我或許是體力不支,或許是內心害怕到了極點,終于我暈了過去。
第二起案件。
發生在1976年,那時的我只想安安心心的做好我的工作,可是為什么總有人來找我的麻煩,我希望我的沉默能夠縮小存在感,這樣他們就不會來欺負我了吧??墒窃搧淼倪€是會來的。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的同事蒯駿把我約了出來,說要給我一個驚喜,但是我想那不會是什么好事。
果然當這些臟水潑到我身上的時候,我內心真的好無助,我明明沒有做錯什么,為什么要這么對我。
看著蒯駿,我希望能有個人來幫我。不一會那個人真的來了,還是同樣的黑色大衣。他一把按住蒯駿的腦袋,他淹死了蒯駿。
一陣風吹過我的臉,我發現自己騎在蒯駿的身上,雙手狠狠地按在他的頭上,而蒯駿已經不在動彈了。我想起來了,就是那個人,我在電視新聞上看過的那個人,他姓包。
第三起案件。
這么多年過去了,我有了自己的家庭,有個漂亮的老婆和聽話的孩子,我真的感覺很幸福。可是最近我發現我老婆花錢越來越大,還經常說我沒本事。我自卑的低下頭,我很害怕她會離開我。
老婆回來的越來越晚,脾氣也越來越大,而且我發現她買的東西根本不是我們家水平能夠消費的起的,就說廉價的化妝臺上的那幾瓶寫著英文的護膚品。我不愿多想,可是還是在心底有了深深的疑惑。
這天我們又吵架了,我只能忍著,我走到門口去抽了根煙,在我想要回去的時候我聽見老婆在打電話,我聽出了貓膩,這難道就是那個情夫。
我太沒用了,我不敢去質問她。這時我看見了一個穿黑色大衣的男人走了下來。但是我沒多想。
可是當我回到家的時候卻看見黑色大衣男子殺了我老婆,我也拿了一把刀沖了上去。
當我清醒來之后,我發現我左手拿著一把刀,而妻子已經死在了床上,我把到丟到了床上。又把剛剛殺那個男子的到擦干凈指紋放在了妻子的手中。
這樣警方就會認為他們是自相殘殺,跟我就沒有關系了。
好了三個案件還原到這里。
鄭利應該是患有妄想癥,或者這個病不叫妄想癥,因為對這方面了解不多。但是他本人應該不知道自己有這個病。
因為小時候極度缺乏安全感而導致產生有另一個人來保護自己的想法。
這幾個案件兇手都是鄭利。
而最后一起案件涉及到的包志凱,很有可能是秦蕓的情夫,那天秦蕓打電話就是打給包志凱,而包志凱到了一會就看見了鄭利殺了,但是因為自己要評職稱了,如果去告發,就會發現他出軌,所以隱瞞了,會這樣懷疑,主要是,那天警察問包志凱4月5號在干嘛的時候,他想都不想就回答了,這根本就是想好的,就是以防萬一。

第二題
首先說明這題明顯是密室殺人案。
兇手:王錚是兇手和他的雙胞胎兄弟是幫兇
文中有提到王錚是被收養的,所以我做了一個大膽的猜想,因為我實在想不出其他答案了。
王錚高考失利后便出去工作了,而唯一的養父也死了,我想他應該是遇到了自己的兄弟,而他的兄弟這個時候又需要新的身份,因為他犯罪了。
王錚是為了報仇,而他的兄弟是為了逃避追捕。
首先,在假裝一場車禍毀了容,就算是雙胞胎兄弟,當因為生長環境不同總會有一些差別,但是毀了容以后就很難看出來了,而五官還是一樣。
假王錚在宿舍拿到了日記本,按照王錚說的打電話給校長說自己想要一份工作,就因為這樣才可以靠近死者。
而且因為王錚畢竟離校那么多年了,所以幾遍學校里有熟人也不怕認出他不是王錚,更何況還毀了容又對外宣稱失了憶。
死者前一天請假,我猜是去買那些紙錢之類的東西。我想可能是王錚見過死者并跟她說如果真的覺得內疚的話,明天晚上就到教室去祭拜十年前死了的那個女孩。
第二天王錚就在教室里殺了死者。
至于密室如何作成,其實王錚殺了人之后并沒有出去,而是就躲在教室里。王錚和他的兄弟先把桌子全部擺好,接著前門的門和桌子之間就形成了一個扇形的幅度,夠一個人出入。然后假王錚便回到門衛室。
真正的王錚殺了死者之后,就關上問,這個時候他只需要抬起一邊的桌子抵住門口就行,不用太大的挪動。接著躲在教室的投影機子里面,只有一米六多的王錚想來不會很壯,這樣足夠他多了。
到了早上門被打開,學生去叫門衛也就是假王錚過來的時候,就可以趁機偷跑出去。

第三道題
兇手:陳旭明和徐鎧
動機:為了幫愛人白念雪報仇
首先為什么我第一時間就覺得兇手是陳旭明,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他參與了第一個瞬間移動的魔術。
這個世界上當然不肯真的有瞬間移動,那么就一定有機關,說明在觀影室有通道可以通往旗桿。
在煙囪上的死人是假的,之后尸體不見就是為了不讓人覺得那是假人。那么高大家也看的不是很清楚,第一反應就會覺得是死人,而且滴下來的血跡是真的人血,那是徐凱的血沒錯。
作案方法,雖然不太清楚這個輪船上到底是怎么樣的,但是如果站在旗桿上,先把繩子甩到煙囪那邊之后固定好。這樣形成一邊高一邊低的繩索,把假人脖子上的繩子固定在繩索上直接滑過去,這樣就不用費什么力氣,之后自己也滑過去把假人脖子上的繩子換成另外一個在固定在煙囪大圈上的另一個小圈繩子,接著在順著繩子爬回來,再把繩子剪斷就行了。這也是徐凱做的。
殺害周澤明的人是徐凱,當所有人都在觀看魔術的時候,徐凱把周澤明殺害。這樣在看表演的人就沒有作案時間,而陳旭明就可以被警方排除。
徐凱殺完周澤明就躲到了圖書室里,等著所有人發現假人,當所有人都離開了之后,徐凱再出來,用估計是一把標槍(或者是其他,只要可以扎破假人的槍),假人破了之后變小,就會掉落,正好掉落在欄桿上,徐凱把它丟進海里就可以了。在演播廳的陳旭明靠在窗邊估計就是在看這一幕。
這些所有工具都是陳旭明帶來的,因為行李箱的衣物不多,足夠放下這些工具。
而徐凱為什么會這么做。
一開始陳旭明跟周澤明說自己知道當初讓白念雪自殺的那些輿論新聞都是周澤明搞得鬼,然后假裝威脅要做下一步戲的主角。
當周聽完之后就約了徐凱,他想讓徐凱幫他,就用當初徐凱和白念雪當初一些未播的影片要挾(或者是用吸毒這件事)徐凱幫他。
但是在這之前陳旭明應該就已經和徐凱談過了,并說明自己自己只想要幫白念雪報仇,想要和徐一起解決周,之后自己就自首,而徐也可以死而復生就當做是自己綁架了徐而做的這些事。。之后徐為了受周的要挾,答應了陳。
之后徐凱應該是做小船逃走了。
然后便有了之后的那些事情。
之后的那個不明男尸我推斷是那個魔術師劉,而出車禍的是徐凱。而在車上做手腳的應該是陳旭明。
陳旭明從頭到尾都是想要報仇,兩個人他都想殺。
我覺得我絕對是有拖延癥,三道題偏偏拖到最后一天才全部答完
匿名
1 | 發表于 2020-1-22 04:03:11
犯人是王崢
犯案后將前門的桌子留出一部分空間,足夠自己通過,離開后,通過窗戶,用鋼棍類物品將桌子推死
門衛不是王崢,是和王崢外貌相似的一個人,可能是車禍時,王崢將自己的身份證等一系列物品與他對換,讓人誤以為他就是毀容的王崢
而真王崢通過整容讓自己和假王崢看起來很像,白天混進學校。
匿名
| 發表于 2020-1-22 11:24:41
在林援朝案子里鄭利可能受到了神秘男子的幫助,如果是包志凱見義勇為應該不至于拿磚頭殺人,所以在林援朝被打倒后也有可能是鄭利用磚頭將其拍死。當然不排除包志凱與林援朝有私仇這類情況。而蒯俊案子里,鄭利不具備殺人能力如果沒有其他條件可能同林援朝一案相似。但如果神秘男子真是包志凱,那么他跟鄭利之間必定有關聯。不排除照片里的小男孩是鄭利的可能性,但這種關聯性比較小。在秦云的案子里明顯的出現了包志凱,如果把包志凱作為秦云的情夫那就好解釋多了。八點二十秦云打電話把包志凱叫來家里。而鄭利和秦云正在吵架,趁著鄭利抽煙的空擋,包志凱進屋殺死秦云,。化妝品以及秦云好賭,都說明秦云的消費能力應該較強,而鄭利的家境明顯不足以支撐,而且秦云見自己的閨蜜生活滋潤自然而然想要擺脫現狀,包志凱明顯是更好的選擇。而包志凱是個重名譽的人,兩人因為這事起爭執,包殺死了秦。而鄭利發現了這一幕,而包正是幫助過自己的人,他選擇放走了他,可能是為了泄憤,他又捅了幾刀。殺死秦的應該是左手刀,可能是秦先動的手但被包反殺。沒有包的指紋可能是包戴著手套。
匿名
1 | 發表于 2020-1-22 12:03:16
謎題《生而為人》答案
第一個案件事實羅列:(1)鄭利的童年環境里,沒人敢惹林,是因為他的老兵爺爺。
(2)1973年7月 包因為見義勇為登上報紙。
(3)1973年10月 鄭被林欺負,鄭看到“黑風衣”用左手砸死了林。
組合總結:鄭利的童年環境都尊崇軍人,他潛意識里也羨慕軍人,希望能像軍人一樣受人尊重,至少不被欺負。所以他對報紙上的軍人包留下了印象,也使得他精神分裂時,分裂出的是以包為原型的“黑軍人男”。
案發當然,鄭利分裂出“軍人男”拯救自己,“軍人男”使用左手的狀態可以作為現實清醒的鄭不一樣的狀態,如電影小丑,左手是幻想,右手是現實。
即,鄭由于長期被欺壓產生精神分裂,將自己分裂成了“軍人男”,形象來源是無意間看到的報紙上見義勇為的包,從而砸殺死林。


第二個案件事實羅列:(1)鄭利在監獄里鍛煉過。
(2)鄭利看到“軍人男”用左手把蒯溺死。
(3)鄭利被判斷為不具備殺死蒯的能力。
(4)死因是溺水導致的窒息,附近和尸體上都有很明顯的掙扎痕跡,推測是被人強按在水中致死。
(5)鄭利得知“軍人男”姓包。
場外事實:(1)潛能的激發,是人在外界刺激下的應激反應,這種反應在平時是看不出來的。這種反應每個人都有,都有在危急關頭并迸發出巨大能量的本能。
現代醫學心理學認為,由于各種復雜的內部和外部原因,人的大腦機能存在著一種抑制現象,使得人們長期難以察覺自己的能力。在意想不到的強刺激條件下,這種抑制被解除,蘊藏在人體內的潛能會突然爆發出來,產生一種神奇的力量,使人做出平時根本做不到的事來。如救火時,為了搶救財物,一個人可以將平時需要幾個人才能搬走的東西搶救出來,但事后面對著同樣的東西卻再也搬不動了。
(2)海馬體里的潛在記憶庫里可以存儲從出生到現在所以看見聽見的信息,主觀上無法調動 但是潛意識一直存在。
邏輯推演:(1)行為邏輯:一個路過的軍人看見兩個人在打架,最多勸架拉架即可,不需要在對方反抗的時候還出手殺人。

組合總結:1976年8月2日 鄭被俊欺侮,被打倒在地后“軍人男”形象再次出現,仍然是鄭的幻覺。分裂后鄭的潛能力量爆發,在加上本身鄭就在監獄里鍛煉過,導致爆發出的力量足以溺死蒯。由于曾經看過關于包的報道,鄭利將“包”這個姓氏記下,錯以為是自己詢問得來。
同時不排除另一種可能性,包當時正好路過此地,看見兩人糾纏后就做出來勸架行為或幫忙打傷蒯,告訴鄭利自己的姓后離開。
總之,殺死蒯的人仍然是鄭利,包的動機邏輯不存在。


第三個案件事實羅列:(1)妻子無端地開始罵鄭利。
(2)鄭利在外抽煙,抽了好幾根,用時估計在20分鐘左右。
(3)鄭利看到黑風衣上樓。
(4)鄭利將匕首放進妻子手里。
(5)秦蕓的尸體仰面躺在右邊臥室的木板床上,右手放著一把水果刀,正面胸口及腹部共有8處刀傷。
(6)梳妝臺上放著不少化妝品,其中有幾盒全寫著英文。
(7)窗戶是簡單的木框窗戶,插銷沒有插上。
(8)床單較亂,上面還有另一把沾滿血跡的水果刀。
(9)死者手中的水果刀上是死者本人右手的四個(除拇指外)指紋及部分掌紋,方向是反握。而另一把單獨放置的水果刀上是鄭利的左手四個(除拇指外)指紋及部分掌紋,方向是正握。有且只有秦的血跡。
(10)傷口的方向以及死者身上的一些傷痕可以推測死者和兇手曾發生搏斗,隨后死者被按倒在床上,被人左手持水果刀正面刺入,傷口很深。
(11)8點以后有一個人穿著一身黑色的衣服進入。離開的時間和他來的時間差不多,沒過多久他就匆匆忙忙的走了。鄭走時懷里有一個包裹。
(12)4月5日晚上8點20分鄭利家的固定電話曾經有一通呼出,對方的開戶名是包志凱。
(13)包最近在家里呆的時間越來越少。
(14)包家有兩個女兒,距離紡織廠的員工宿舍有十多分鐘的車程。
(15)包有一件干凈的風衣。
(16)包的老婆,沒有姿色。

組合總結鄭利的工資不足以支撐秦買進口化妝品,秦的化妝品來源是外人,即情人包。秦當日無端吵鬧,極有可能是想趕出鄭利,制造和情人私會的空間。鄭利蹲在樓梯道里抽煙,根據煙蒂的數量看,至少抽了二十分鐘的煙。而在鄭利出門后,秦錯以為鄭已經離開,于是在8:20打電話給包,十多分鐘后,包來到宿舍,從鄭利面前經過。鄭利也差不多抽完煙,過了一小會上樓。鄭利回到家后,看見穿著黑風衣的包和秦在床上行為親密,這一刻開始,他的精神又出現了問題。
事實上,他與兩人發生了爭執,包因為軍人出身,身手好,直接跳窗離開,從門衛眼前經過。
他與妻子對峙,曾經的“軍人男”形象再次出現,這次可能因為形象原型就是包,出現的“軍人男”就和包一樣穿著黑風衣,總之這導致鄭利以站姿用左手正握捅向妻子腹部(根據姿勢和身高可以判斷),妻子這才倒到床上。
隨后因為鄭利精神繼續恍惚,因為看見了包的樣子,之前一直拯救自己的人物形象開始破滅,很受刺激。所以鄭利親手“殺死”了身穿黑風衣的自己崇拜的“軍人男”。這次動手鄭利應該是用自己的身份殺的,是右手持刀,從邏輯上看應該是反握刺向在床上的“黑風衣”,而由于黑風衣根本就是幻覺,所以倒在床上的妻子胸口被鄭利襲擊徹底死亡。
隨后鄭利出于害怕,將刀放入妻子手中想偽裝現場。既然是偽裝現場,所以刀上的指紋就被鄭利擦掉了,印上了妻子的指紋。但他已經意識不到自己在之前還用過一把刀,這把刀就是左手(幻想)所握的。
隨后鄭利自己去洗澡,將血衣打包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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