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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4:27:47 | 2018-8-3 18:05編輯
藍字表示原文引用,紅字表示重點結論。

1)對于父親的分析
首先,父親不是兇手

根據死者驗尸報告:
根據傷情程度判斷當時近藤被打暈完全失去意識,隨后在沒有反抗的情況下被勒死,法醫推測整個勒殺過程需要花費三分鐘。
可以得出兩點:
一.兇手殺害近藤時一定是在包間現場,因為勒死死者應該是很難用遠程操控實現的。
二.兇手殺害死者前準備了鈍器和繩子,因為常識上講包間里或者戲院大廳應該不會突然出現繩子和鈍器這種道具的。

但是這與父親的情況矛盾:

案卷記載警察在父親身上搜出了一把干凈的匕首,證詞里父親說這是自己防身之用。
首先,父親如果是兇手,根據上述結論二,他必然是事先準備了鈍器和繩子的,但是父親沒有直接使用更方便的匕首刺殺死者,比起還要擊昏死者,再用繩子花費三分鐘才能殺害死者的方法,明明直接使用匕首更加方便。(如果勒死死者的三分鐘中途被門外的土方吉聽見響動就會前功盡棄)
父親不可能用這種違背直覺的方法來脫罪,實際上原文只有他可能是嫌疑犯,所以不用匕首只用繩子勒死死者對他沒有益處。

再者,父親沒有機會處理掉擊打近藤的鈍器,因為根據土方吉等的證詞:
土方吉作證他到戲院后沒有見到其他人進過包間,因此只有在左包間的父親可以犯案。
賈老板告訴我那次事件后戲院關停了一個月供警方隨時調查,戲院不能運作

根據平面圖描述,包間窗戶下方是觀眾席,因此父親不可能將鈍器扔下去隱匿鈍器,而藏在房間里,警方一個月的搜查應該也足以搜查出來,但是最后卻沒有結果,因此父親在這種情況下不可能是兇手。

在賈老板和其他叔伯的幫助下我和母親離開了北平。
他見到賈老板的第一句話就是問我與母親如何,聽到我們已經離開北平他滿足的點點頭。


最后,即使父親是兇手,根據結論二,作為班主平時不在后臺的他必然是得事先準備繩子和鈍器(對于在后臺的演員,可能后臺里就有鈍器與繩子),也就是預謀犯罪,那么這種情況,父親應該會提前囑咐“我”和母親離開北平(父親被捕后依舊在意“我“和母親的安危),而不是被捕之后還是依靠著賈老板的幫助才讓“我“和母親安全逃離。

綜上,父親不是殺害近藤的兇手。



接下來,父親不是近藤謀殺案的同謀,不存在父親包庇同謀的可能性。
那時父親就已經遭到毒打,但比行刑時的樣子好得多,他不肯認罪簽字
半個月后在法庭走了一個過場,法官不顧父親的喊冤就定罪了。


理由很簡單,如果父親是為了包庇某人而做同謀的話,顯然被捕之后直接認罪就好,不認罪反而與他要包庇同謀的出發點矛盾。而如果一開始就不想被認為有罪的話那么就根本不會與真正的犯人同謀,或者同謀之后也不應該會造成這樣一種讓自己被捕,連累家里人的局面。因此父親沒有包庇其他人,他的證詞是可信的。

2)對于監控密室的分析。

首先排除一種特殊情況,那就是兇手可能事先躲藏在包間里,直到土方吉和父親離開房間的時候出來殺害死者。至于說有人事先躲進左包間,趁著我父親不注意去右包間殺人也根本是不可能的,且不說包間里根本沒有能藏人的地方。

原文表明了事先躲在兩個包間都是不現實的,因為根本沒有藏人的地方,因此離開時候的父親和土方吉沒有發現異常證明了右包間無法藏人,而根據上一節的推理,父親沒有包庇,證詞可信,那么左包間也沒有異常。



由于犯人不可能事先躲在包間里,那么根據之前推理的結論一,犯人殺人一定在包間現場,犯人的犯罪流程必須如下:
①犯人進入死者所在包間,
②犯人殺害死者,
③犯人離開死者所在包間。


我們假設父親和土方吉的證詞是正確的,接下來來推導①,犯人是如何在父親和土方吉的雙重監視下進入包間的。
犯人進入死者所在包間只有可能是在下面四個時間段中的一個:
①父親,土方吉和死者都在包間的時候
②父親在右包間,土方吉在走廊的時候
③父親和土方吉在走廊準備敲門的時候
④父親和土方吉進入房間發現尸體的時候


因為這四個時間段構成了整個案發過程,所以犯人進入包間的時間也一定被包含于這四個時間段中的一個。

期間賈老板偶有轉頭與后方的一些觀眾交談,曾瞥見包間里的近藤為表演鼓掌,父親在一邊目光卻是集中在近藤身上。
排除①,因為這個時候父親和土方吉的證詞都作證沒有人進入,同時根據之前的推論父親沒有包庇的必要,再加上當時右包間的窗戶大開,賈老板等人回頭也能確認。
他再次敲門卻依然沒人應答,又從窗戶看到右邊包間的窗戶還是關著,所以只好出門找土方讓其代為開門。
法醫推測整個勒殺過程需要花費三分鐘。

排除③,③的解讀實際上是認為兇手在父親出門的時候從左包間進入死者所在的右包間,趁著父親和土方吉在門外商討的時候勒殺死者。但實際上這種可能性,一是由于之前所提到的,兇手事先沒法躲藏在左包間;二是由于勒殺需要三分鐘,而父親和土方吉在外面再怎么磨蹭應該也不需要三分鐘,與此同時對于兇手來說,一開始就是抓這個機會的話,自然應該選擇更加快速的方式才對。因此排除。

在比劃了一番后他理解了王安的意思是敲門(包間之間的小門)沒有人應答,土方覺得有疑于是馬上推門,就看到了在搖椅上的尸體。
排除④,這種可能性在于那個時候老板沒有死,第一個沖上去的人勒死了老板,那么只有可能是土方吉,但是勒死一個人需要三分鐘,要在父親眼皮底下不被發現地持續勒死者非常不現實,因此排除。

那么我們得到了結論,犯人是在②的時機時進入包間的,②即父親在右包間看相聲,土方吉在走廊的時候。



接下來我們更加細化一點,考慮犯人是從②的什么地方進入包間的。不考慮密道機關等存在,犯人要進入密室只有三種途徑:右包間的窗戶,左右包間的小門,右包間的正門。

近藤對相聲不太喜歡,所以每當此時他都會關上包間的窗戶進行小憩
包間的窗戶外也完全沒有可以立足的地方,兇手只能從門進入

排除右包間的窗戶,因為根據原文沒有可以攀爬的可能,而且它正位于觀眾席上方,攀爬很有可能會被類似于回頭的賈老板這樣的觀眾給目擊到,而且②時刻窗戶也是關著的,從窗戶進入打開窗戶也有可能會讓里面的近藤察覺到。

開門的聲音必然會被屋內聽到是指:開左邊房門時左包間內的人能聽到而右包間內的人聽不到,反之亦然。開兩個包間之間的小門時,兩個包間內的人都能聽到,包間外的人聽不到。
排除左右包間的小門,在②的時間段犯人要經過該小門,父親是絕對聽得見門的聲音的。但父親證詞里沒有這樣的聲音存在,且根據之前推理父親不是犯人,也不會包庇犯人,因此排除。
當然,引申地說,這里父親有沒有可能是聾子呢?
賈老板心善讓我父親在戲院掛名了一個班主之職,也不用管事只做些輕松的活兒——整日與看戲的觀眾閑聊。
近藤聽得懂漢語,也能說,只是不太流利,正常交流還是沒問題。我看到他常常被父親說的話逗笑,有時更是他在說,父親在聽,兩人像是有說不完的話。

這里的“說”如果是指的手寫或者手語的話,會顯得很失真,再加上父親也有當班主的底子,如果是聾子的話對于大部分觀眾自然應付不過來,因為底下的群眾不可能都會手語,根本無法互動。故不考慮父親是聾子的可能性。

土方吉作證他到戲院后沒有見到其他人進過包間,因此只有在左包間的父親可以犯案。
那么排除下來,犯人只有可能是在②時刻通過右包間的正門進入房間,但是正門的不可能是由土方吉的證詞來保證的,要處理這個矛盾,只能認為土方吉在②時刻有過一段時間并不在走廊門口,土方吉撒謊了。



土方吉撒謊,首先是他的動機:
其中一名軍官揮舞著武士刀沖著土方吉像是要殺了他一樣,土方吉嚇得跪在了地上匍匐著,后背的襯衫都被汗水浸透了一大半。
土方吉撒謊的動機自然是水到渠成:因為土方吉不在走廊門口,導致他所要保護的近藤被殺害,如果被上面的人知道了可能會受到重罰甚至被殺頭,因此土方吉為了掩蓋自己的失職而撒謊,將罪名嫁禍給在另一個包間的父親

接下來是他在近藤小憩的時候不在走廊上的話,那么他那個時候究竟去了哪里:
從戲院旁巷子口擺攤賣燒餅的小販口中得知,剛才在戲院發生了一起殺人案,一名日本軍官被殺害,戲院的人已經全部被帶去了警局。
難道是近藤?我馬上向小販確認,小販并不知道被害軍官的名字和樣貌,但認識陪同的保鏢,因為那是時常光顧自己攤子的人。

這里的關鍵細節在于小販只認識土方吉而不認識近藤,這說明土方吉是獨自一個人前來購買燒餅的,也意味著案發當天土方吉也購買了燒餅,一方面,如果是在隨同近藤進入或者離開戲院的時候購買燒餅,那么小販自然也會記得近藤的樣貌。另一方面,案發當天土方吉隨同近藤入場的時候賈老板的證詞中沒有提及他拿著燒餅,而案發之后土方吉更不可能還特意去買燒餅,因此結合上面兩者來看,只有可能是土方吉在走廊站崗的時候偷偷摸摸出去買燒餅。

以上就是對于土方吉撒謊的推論。因此視線密室分析的結論就是,由于土方吉的日常去買燒餅的失職行為,犯人直接從包間正門進入近藤所在包間,殺害近藤之后離開,而土方吉回來之后發現尸體,為了隱瞞自己的失職行為,撒謊而將所有罪責嫁禍給父親。(當然也有可能是土方吉撒謊自己進去殺了人,下面會排除)

3)犯人是誰

利用排除法找出犯人。首先根據之前推論排除父親

排除土方吉,根據之前對于小販證詞的推論,土方吉必定是在站崗的時候去買了一個燒餅,如果土方吉真的是犯人的話,他在殺了人之后還特意疏忽職守去買燒餅吃,這樣的行為實在是有點匪夷所思,因為如果他本意是嫁禍給父親的話,這個時候應該也是死守走廊才對,而買燒餅一旦被上面知道了,也有可能自己小命不保,故排除。

后來不知何時他秘密回了北平進行臨時調度,結果7月7日那天被害身亡
接下來首先排除外人也就是看戲的觀眾們。根據之前的結論二,繩子和鈍器必定是準備好的,也就是說如果看戲的觀眾是兇手的話,他只能是提前準備繩子和鈍器(一般情況沒有誰看戲的時候會特意帶著繩子和鈍器),也就是預謀犯罪。也就是說觀眾能夠準確知道近藤于7月7日那天會來戲院看戲,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根據原文,近藤是秘密返回北京進行調度,作為平時無法和近藤接觸的觀眾來說(近藤平時都是獨自在二樓包間看戲),是很難獲得這樣的情報的(一般百姓都知道了某位參謀長的下落,但日軍的情報沒有這么脆弱不堪)。而對于戲院里工作的人來說,可能戲院后臺之類的地方本身就有繩子和鈍器,因此無法用這個方法排除。

那么我們就把嫌疑圈放在了戲院的工作人員中間。(不考慮一直在干活有不在場證明的文武場)

其他的證詞包括賈老板、觀眾、戲院的工人和十來名演員都說自己沒有發現什么特別的人或事,當時坐在賈老板旁邊的觀眾也證明賈老板一直都在第一排左側觀看表演
首先排除賈老板,因為有觀眾作證,他不可能中途抽身去殺人。

下午四時三十分左右,近藤俊一與保鏢土方吉來到戲院……彼時臺上正在演出《空城計》,「諸葛亮」剛唱道“我本是臥龍崗散淡的人,論陰陽如反掌保定乾坤。”。
《空城計》結束后表演的是《百花亭》,這出戲我記得約要一個小時。
《百花亭》結束后是相聲場
近藤的尸體被日軍方面領走由他們進行了尸檢,得出的結論是死亡時間在當日下午六時至六時三十分

排除兩位相聲演員
根據B站的《空城計》參考視頻(av5358111),找到原文所提及的唱詞位于79:50處,而《空城計》結束是位于98:20處,因此計算《空城計》結束應該只剩最多20分鐘,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推算相聲的開始時間,按照最壞情況,《空城計》唱了20分鐘,那么《百花亭》開始的時間便是四時五十分,而《百花亭》約要一個小時,那么相聲開始的時間約五時五十分左右,一直持續到《趙氏孤兒》開演的六時二十五分。
而死者的死亡時間是六時至六時二十五分,根據前面的結論,兇手必然是近距離勒死死者,因此六時至六時二十五分在臺上表演相聲的兩位相聲演員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因此排除

在舞臺左邊有一扇木門連通后臺
(賈老板)說是過了七八年,就算是讓我當時說出都有誰在旁經過也難,要能記住的不得是能引起注意的人吶

排除參演《趙氏孤兒》的演員們。根據平面圖,對于后臺的演員們,如果他們是犯人,只能通過左側的木門,經過觀眾區,然后再爬上二樓樓梯,才能進行犯罪。而賈老板當時就坐在第一排左側,也就是木門一側,同時賈老板作證,沒有顯眼的人物經過。換句話說,如果京劇演員們是犯人的話,肯定是以素顏經過賈老板(不然以舞臺上的化妝臉經過,賈老板肯定會記得)。
(尸體發現時)到下午六時二十五分左右,臺上開始進行今天的最后一場演出——《趙氏孤兒》
近藤的尸體被日軍方面領走由他們進行了尸檢,得出的結論是死亡時間在當日下午六時至六時三十分
其他的證詞包括賈老板、觀眾、戲院的工人和十來名演員都說自己沒有發現什么特別的人或事
父親還會登臺與大家唱上一兩句,只是不帶妝,畢竟太費時間。

假設參與《趙氏孤兒》的演員是犯人,尸體死亡時間在六時至六時二十五之間,而《趙氏孤兒》開始于六時二十五,根據答疑,百度以及詢問相關京劇愛好者,我們保守估計京劇中的生旦凈丑的化妝時間最快也要三十分鐘以上。(卸妝則相對比較快)
這意味著:
犯人在六時至六時二十五中的某個時間點殺害死者
則,犯人在六時至六時二十五的某個時間點是素顏(為了不被賈老板注意地經過觀眾區)

則,犯人重新化京劇妝是無法趕上《趙氏孤兒》的開始的(化妝最低也要三十分鐘,因此即使考慮六點前往殺人,化好妝也要六點三十了,此時《趙氏孤兒》已經開始,但是原文《趙氏孤兒》已然正常上演)

當然這里也要考慮到犯人可能是《趙氏孤兒》后幾幕才登場的人物,這樣可能在前幾幕不需要登場而可以慢慢化妝,但是對于演員來說在開演的時候還在化妝,其他演員應該也會對這件特別的事情做出證詞,但實際上并沒有這樣的證詞,因此不考慮這種特殊情況。因此犯人不是《趙氏孤兒》的參演演員。

賈老板原是一個民間戲班的班主,經過多方努力終于在1935年初建立了這家戲院,讓那些跟著自己走南闖北十年的戲子們在北平扎根落腳。
留下的人終于等到戲院再次開張,可因為發生過人命案子賓客們避之唯恐不及,每日僅寥寥數名老觀眾根本無法維持開支。硬撐了一個月,戲院開不下去了

排除最開始和賈老板一起工作的人。我們可以從原文看出來,在1935年1月就開始工作的這些人,最后都是堅持到1938年的9月15日才離開賈老板,也就是說他們都是真的非常喜愛尊敬賈老板和這個戲院。
而實際上我們考慮到犯人的舉動,犯人選擇在戲院殺人,但之后可能就會對戲院以及賈老板本人造成毀滅性的打擊,如果犯人是最老的那批人的話,他們是不會選擇在戲院下手殺人的,因為這樣肯定會連累到和自己相處十年之久的賈老板,因為近藤被殺,如果日軍稍微不講理,很有可能賈老板本人都難逃殺人之禍,這對于他們這些員工來說應該是不能接受的。即使解釋為大義滅親,但這完全就是連累戲院所有人的行為,我們還是不認為會發生在這群陪賈老板到最后的員工身上。

那么排除下來還剩下三個人:
小生 姜曼玉(31歲) 1938.1.15~1938.7.20
丑   羅進三(44歲) 1937.11.29~1938.8.25
小二 駱余(16歲) 1938.5.20~1938.7.18



接下來的排除法是基于對于近藤秘密回來的動機的推測。
照片上的近藤俊一面容安詳,口微張,左手朝下放在右手掌上,雙手放在腹部偏下位置。如果不是脖子上的勒痕,他看起來就像是睡著了一樣。
父親曾跟我說過近藤擔心戲院所提供的茶水食物會被人下毒,一直都是自備。
首先,在我們原來的推測中,實際有一個問題難以避開:犯人在進入包間的時候,近藤為什么沒有任何舉動?因為近藤作為日本的軍官,在中國肯定會對自己的安全有一定警惕,自然不會允許陌生的中國人隨便接近自己。實際上我們也可以在近藤對于茶水食物的態度上可以看得出來,他小憩的時候自然不可能隨隨便便會讓一個陌生的中國人進來。
我們可以用近藤當時睡著了來進行解釋,但是近藤一來不可能在外面睡得這么死,二來站在犯人的心理角度講,就說不通了:
近藤對相聲不太喜歡,所以每當此時他都會關上包間的窗戶進行小憩
包間的門在打開時(無論手腳多輕)都會發出門軸轉動的尖銳聲音,在屋內的人一定可以聽見。

由于窗戶是關閉的,犯人是無法確認當時近藤是否已經睡死,如果近藤真的只是小憩的話,那么犯人開門就有可能被小憩的近藤發現的可能(近藤不會允許別人隨便進來),也就是說這里的殺人是有很大風險的。在這種情況下犯人還準備鈍器和繩子而非更加迅速致命的東西,就顯得非常奇怪了。
從這兩個角度來看,我們都認為理由只有一個:近藤對犯人很熟悉,并且允許犯人接近自己。在這種情況下犯人才敢直接進入房間而不怕被近藤發現,所以才敢帶著稍微麻煩一點的鈍器和繩子。

根據我們上面的推理,近藤對犯人很熟悉,同時犯人被限定在三人之中。結合近藤秘密回北京的行為,我們假設近藤是為了見某人才回來的(近藤不會是特意為了看戲才跑回來一趟的人)。
日記中未寫明爭執原因,只說在爭執最后惱羞成怒的近藤掏出手槍抵住父親的額頭,兩人僵持和沉默了數分鐘后,近藤收起槍離開戲院。那天是6月5日,距離近藤被害還有一個月。父親在日記最后寫了兩個字,失望。
近藤確實喜愛京劇,尤其偏愛看《西廂記》《桃花扇》這類講述情愛故事的劇目,對待戲院的一些演員們也極為客氣,總以先生相稱。
以往近藤與王安在觀看表演時有很多話,不知為何案發那天卻很少。

首先肯定不是父親,按照父親之前的日記,他們的關系已經在6月5日破裂,此外的輔助證據在于近藤最喜歡看情愛故事,但近藤卻沒有就當天看的《百花亭》與父親進行交流,說明兩個人的關系已經不如以前那樣了。與此同時,即使近藤要會面的是父親,那么他也應該直接在中途與父親進行商量,但實際上他們的對話并不多。

近藤雖是日本人卻也是第一個欣賞他的人,甚至還提出要邀請他去日本,所以父親一直心存感激
近藤確實喜愛京劇,尤其偏愛看《西廂記》《桃花扇》這類講述情愛故事的劇目,對待戲院的一些演員們也極為客氣,總以先生相稱。

近藤為什么會和犯人見面?結合近藤跟父親6月5日的爭吵,以及近藤之前的行為,我們推測,近藤對自己尊敬的一些演員以及父親,提出了類似于做翻譯官(很明顯原文里近藤沒有翻譯官)之類的叛國要求,而父親正是因為這個要求跟近藤吵起架來,并且最后對近藤骨子里的軍國主義情懷表示失望
而犯人則是假裝答應了近藤的請求,并約定在七月七日這天見面會談,而之后則利用之間就觀察到的土方吉摸魚的規律,帶著繩子和鈍器進入包間,殺害了對犯人毫無防備的近藤,然后返回后臺
也就是說,根據上面排除法排除出來的嫌疑人名單,以及近藤應該對犯人很熟悉,并且允許犯人接近自己,因此我們排除小二。因為近藤客氣的人員只有父親和上臺唱戲的演員,因此在七月七日不是與小二見面。


那么我們只剩下兩位嫌疑人:
小生 姜曼玉(31歲) 1938.1.15~1938.7.20
丑   羅進三(44歲) 1937.11.29~1938.8.25


我方才得知近藤在武漢會戰開始時(1938年6月初)被調到第2軍第29師團擔任參謀長參與武漢會戰
賈老板告訴我那次事件后戲院關停了一個月供警方隨時調查,戲院不能運作

由于在案發之前他們都工作了足夠長時間(在1938年6月之前),因此都有可能被近藤邀請去做叛國的事情。而勒殺的方法無論是31歲還是44歲都能做到(姜曼玉作為小生年紀感覺有點大),所以實際上兩個人都有可能是兇手,因此我們最后的排除實際上是基于兇手的心理,那就是犯案之后應該盡快離開才對。另一方面,無論他們誰是兇手,都無法在案發后處理掉擊打近藤的鈍器(戲院被封閉了一個月供警方隨意調查),因此作為兇器的鈍器有很大風險被搜查出來,而搜查出來的地點肯定不是包間,那樣的話一直在包間的父親反而就無罪了。所以犯人最自然的心理應該是在案發后盡快離開北平。

半個月后在法庭走了一個過場,法官不顧父親的喊冤就定罪了。
父親被捕是7月7日,因此這里半個月后的審判結果也應該是7月22日之后了,作為犯人按照上面的心理也應該是盡快在審判定下來之前趕緊離開,因為最后如果查出來父親是無罪的話,那么自己有可能就脫不了身了,因此嫌疑更大的自然就是在1938年7月20日就離開戲院的姜曼玉。對比羅進三,他在重新開張之后還工作了幾天才離開,這反而不太像是犯人所會采取的行為。

案件還原

近藤因為欣賞父親王平以及戲院中一些演員的表演,希望他們叛國為皇軍效力,而父親則因為這件事最后和近藤吵了一架,并在日記中寫下了失望的評價。而被邀請的另外一位演員姜曼玉則假裝答應了近藤的要求,并在之后約定了會談時間,準備好了鈍器和繩子,同時觀察出了土方吉每次站崗都會去買燒餅的規律行動,準備將罪行嫁禍給被外界認為是親日的父親。
近藤于七月七日按照和姜曼玉的約定準時來戲院看戲,姜曼玉在表演完《百花亭》之后立刻卸妝,在算準相聲場土方吉出去買燒餅的時機,以及確定了父親當時在隔壁包間看戲的事實,偷偷帶著鈍器和繩子穿過觀眾席,前往與近藤見面,在近藤不注意的時候從背后打暈近藤,然后迅速勒殺近藤,整個過程花費了三分鐘左右,之后姜曼玉迅速返回后臺,將鈍器藏起來。土方吉之后買完并吃完燒餅返回,繼續在門口站崗,而父親則因為敲門不應而與土方吉發現了尸體。
土方吉為了隱瞞自己失職導致近藤被殺害的事實,順勢撒謊,作證自己的站崗沒有發現任何人,因此父親背罪,而父親直到最后都在說自己是冤枉的。因此姜曼玉由于擔心警察發現土方吉撒謊,或者在后臺發現了打暈近藤的鈍器,因此最后選擇了在7月20日離開戲院,南下逃命。最終,父親作為替死鬼,在8月初被殺害。

一些補遺

1)兇手為什么選擇鈍器和繩子?
因為如果單獨選擇鈍器毆打死者致死的話,與使用刀子都有同樣的問題,那就是血液可能濺射在自己身上,從而可能留下證據,這個想法也側面證明了犯人應該是戲院內部的人,因為如果僅僅是路過的觀眾的話,準備一把能迅速殺人的刺刀,然后殺人之后立刻離開戲院,則完全不需要擔心血跡濺在自己身上。而只有在戲院工作的人才會需要擔心血液可能濺射在自己身上這個問題。(因為事后沒法立刻脫身)

2)父親帶的刀子是否有什么含義?
我們不這么認為,因為如果父親對近藤有殺意的話,那么在相聲開始的時候父親就應該使用刀子殺害近藤,那個時候是近藤完全沒有防備的時刻。
此外還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父親是準備追查和近藤見面的那個叛國賊是誰,然后殺害叛國賊,但是這也有矛盾,因為如果是這樣的話,父親在隔壁的包間也應該是密切關注近藤包間的動向,因此他肯定是能夠確切知道包間里發生了殺人案這件事實。那么知道部分真相的父親最后是不會只是在那里喊冤的。如果他是真的要喊冤,他肯定能夠指證出來隔壁的包間的動靜以及土方吉摸魚的事實,如果他是想包庇那位犯人,他就應該直接認罪。而像現在這樣只是喊冤卻什么情況都不說,反而父親更應該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情況。
也就是說,父親的那把刀子的確應該是單純的防身所用。父親在整篇里面的立場,首先,他對近藤抱有知己的看法,因此并沒有在最后的失望之后對近藤抱有殺意,實際上在近藤死亡之后父親的嘴里依舊還是惦念著近藤這點也可以看出;而另一方面,父親也擁有自己的底線,他并不是什么叛國賊,他在最后還是依然堅持以祖國為重,雖然他沒有殺害近藤,但是他依舊在最開始就拒絕了近藤的邀請,并且還因為這件事和近藤吵了一架,這就是我們所認為的真正的父親的形象。他不是什么所謂的英雄,但也不是什么所謂的叛國賊,他就是一個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走的是一條看似波瀾不驚的平凡之路。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4:37:03
引用
匿名者 發表于 2018-8-2 10:23占樓占樓占樓

首先我認為這道題目的兇手是賈老板賈仁
文中所提到的,賈老板與父親王安是故交,所以賈老板必定了解父親一系列的才能,但是他卻只給了父親一個閑散的虛職-班主,從后文中所提到的父親的一系列懷才不遇的感慨可知,這并不是父親的本意。
父親王安是因沈陽淪陷舉家遷往北平,加之飽讀詩書,深知仁義之道,怎么會去接近一個日本鬼子呢?況且在近藤第一次到達的時候父親表現出的正是一種君子的僅僅了解的行為,為何到了后來成了與其交往的專門人員呢?只有可能是受到老板賈仁的安排!
父親王安對自己兒子教育的很好,希望他成為一個正人君子,不與不三不四的人往來,但父子二人感情并不好,母親身體又不好,父親懷才不遇,缺少真正理解自己的人,在這種苦悶的境遇之下,他在賈老板的刻意安排之下了解了近藤,這個精通中國文化,中國喜劇的日本軍官,這點賈老板必定知道。
但是在六月初,近藤成了參謀長的消息被賈老板所知,他將這個消息看似無意透露給了父親,父親在此之前與近藤有過戰爭的爭吵,但是無傷大雅,知道這個消息的傳播,父親勃然大怒,質問近藤,引發了二人之間的爭執,父親從此對近藤的本性有所了解,倍感失望,也不愿與他說說談笑,但作為一個文人的父親,雖有氣節,但是還是做不出殺人這種事情
        近藤遇害的日子是七七事變的第二年,也是北平淪陷的第二年,作為高級長官的近藤被秘密召回北京,由于上次的爭論,父親不愿與近藤談笑,加之七七的緣故,兩人都顯得很沉默,但是父親依舊對近藤的知遇之恩有所觸動,在近藤鼓掌之際望著近藤發呆思索,這也是對應了文中空城計的那句我本是臥龍崗散淡的人,表明近藤是父親的知音,多種情感揉雜在一起,父親不會動手殺人,況且一個文人,怎么會選在妻子生日這天動手呢?
       但是近藤頭上的傷痕確實與父親有關,父親因七七的歷史原因心情不好,在相聲場時通過小包間的門進入,與近藤談論他擔任了參謀長的事情,兩人再次談崩,近藤鼓著掌對父親所說表示諷刺,父親一怒之下用自己防身的小刀的刀柄重擊近藤頭部,后憤怒離開,雖然近藤的窗戶關著,但是父親包間中的窗戶卻因為觀看的原因是開著的,賈仁利用關注父親包間中是否有人而判斷時機,在看到父親進門后了解到了情況,在確保自己不在場的情況下利用暈厥的近藤以及麻繩弄死了他。
         由于所有人都有不在場證據,所以父親的嫌疑最大,這個事情很輕松便推倒了父親的身上,而父親可能也意識到了這件事情,意識到自己可能難逃一死,只好不斷喊冤,亦或是通過這種辦法,用讀書人最后的氣節,堅持到底。
     至于賈老板,賈仁,假仁,假仁以,在將責任推卸給父親之后,還假裝好心的幫母子倆逃脫,去牢里探視,雖然做的是對民族好事,但是對朋友確實不仁不義的!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4:40:17 | 2018-8-3 16:49編輯
土方吉是兇手,土方吉開門父親聽不到;而且,近藤俊一不會對土方吉有戒心,所以,土方吉可以打暈近藤俊一,然后再把王安騙進來,最后,把大家叫來。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4:45:59 | 2018-8-3 15:06編輯
()內為原文。
動機:
案發當天是1938年7月7日,(距離他們上一次過來,已經過了快一個月左右。)而王安和近藤最后一次沖突劇烈的爭執日期(只有最后一次的爭執不太一樣,日記中未寫明爭執原因,只說在爭執最后惱羞成怒的近藤掏出手槍抵住父親的額頭,兩人僵持和沉默了數分鐘后,近藤收起槍離開戲院。)是1938年6月5日
由(近藤在武漢會戰開始時(1938年6月初)被調到第2軍第29師團擔任參謀長參與武漢會戰),我們不難推斷出王安和近藤沖突的原因。因為王安不希望自己認識的這個異國朋友,成為侵略自己國家領土的儈子手。然而,很顯然的是,近藤因為自己的職責在身,沒有答應王安的請求,并且起了爭執。因為這次爭執之后,也可能是因為近藤對此耿耿于懷,也可能因為軍務繁忙,近藤就沒有來過劇院,一直到案發當天,7月7日,才又一次來到劇院看戲。
而王安對無法勸誡自己認為的朋友不做儈子手也耿耿于懷,兩人都心事重重,所以土方才會發出(以往近藤與王安在觀看表演時有很多話,不知為何案發那天卻很少。)的言論。
手法:
兇手不是王安,但是,那種情況下,王安也可能猜到兇手是誰,并且,王安雖然沒有動手,但是他自己也的確在猶豫,是否應該刺殺近藤。所以,王安有可能是知情者。7月7日那天,近藤和土方4點30分左右來到劇院,那時候空城計剛開始,空城計之后是大約1個小時的百花亭。這兩部戲的時候,土方和王安都是陪著近藤在二樓的右包間的。直到百花亭之后有一個單口相聲的時間,然后到了6點25,趙氏孤兒開始的時候,剛唱了兩句就被叫停。
我們肯定不能認為是土方殺了近藤,畢竟跟了十多年,如果要殺,應該有無數次機會,而且,兇手殺近藤的動機,明顯是因為要刺殺近藤,延緩在武漢會戰方面的壓力,所以兇手不可能是土方
然而,據土方的證詞來說,他沒有看到其他人進過二樓的任何一個包間,土方是在百花亭結束之后,走到的右包間的門口,而這個時候,王安也離開右包間來到左包間。
這個時間,應該大概是6點左右。近藤的尸體于6點25被發現,這期間,要殺害近藤,只有一種可能,兇手在王安,近藤,土方來到右包間看戲時,先潛伏在右包間等候時機,畢竟近藤來了這么多次,他的不看相聲的習慣,在劇院里面的人都知道,所以,兇手也只能是劇院的常駐人員,不可能是現場臨時的觀眾。那時候的老房子應該有房梁,再拿著繩子,只要有點底子的人都可以躲在房梁上。且不易被發現。【很可能王安已經發現了或者猜到】
在相聲開始,土方去門口站崗之際,兇手從房梁下跳下,出其不意的拿鈍器給近藤后腦勺來了一下,之后,用事先準備好的麻繩勒斃了近藤,然后,繼續躲在右包間房里。之后,王安等到趙氏孤兒已經開始了,(到了下一場的演員們都已上臺,他再次敲門卻依然沒人應答,又從窗戶看到右邊包間的窗戶還是關著,所以只好出門找土方讓其代為開門。)兇手趁著王安去叫土方時,躲在了左包間,等他們發現尸體,走到窗戶對賈老板大喊的時候,從容的從土方身后的走廊,離開案發現場,然后順著擁擠的觀眾,回到后臺,等著警察來把他們帶走。
那我們來看看這個兇手可能是誰,我們先排除賈老板。(當時坐在賈老板旁邊的觀眾也證明賈老板一直都在第一排左側觀看表演。)因為賈老板在從空城計開始到發現尸體,根本沒有挪動過地方。那么兇手到底是誰呢?我們來重溫下時間,近藤來的時候是4點半左右,那時空城計剛剛開始唱第一句。文武場因為是伴奏,他們所有的人都走不開。由題目可知,其他工作人員和本案沒有任何關系。相聲演員和小二排除掉。要事先潛伏在左包間,只能是在他們近藤他們三人集中精神看戲的時候。百花亭那三個演員也排除,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時間。
那么,有時間的人只有班主秦漢和陳伯二人。但陳伯70歲,從體力上,智力上都不具備殺人的能力。所以兇手是秦漢

兇手是秦漢,王安可能知情。從他身上隨身帶著匕首可以看出,民族氣節最終在他心里,超過了所謂的“知遇之恩”。他只是糾結應該怎么下手,并且在與近藤的情誼上有了猶豫,但是心里還是想殺了近藤這個侵略的儈子手。然后在他被抓以后,猜到了兇手,王安的民族氣節立馬占了上風,所以他只是不承認自己是兇手,并未揭穿誰是兇手。他果斷選擇“幫助”了兇手,并包庇了兇手,甚至可能幫助兇手,讓他逃離現場。賈老板也是知情人之一,因為他全程坐在觀眾席第一排,兇手要經過他去后臺他肯定知道,并且他跟“我”說了(警察和日軍現在都懷疑是你爹殺了近藤,哪怕不是他做的,我看靠這些投靠鬼子的無能警察也根本查不出什么真兇,到時候你爹還是會被拿去頂罪。)他知道王安包庇了兇手,所以毅然決然幫助王安的老婆和孩子離開了是非之地,遠離了危險。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4:46:52
霧都名偵探小隊:
我們認為兇手是班主秦漢。
先講一下兇手的作案手法。首先,兇手在百花亭快結束的時候,到達二樓左包間。打開左包間的門,聽到王安和土方吉關閉右包間門后,通過小門來到右包間,并快速關閉小門。此時躺著的近藤,十分驚訝,張開嘴,兇手快速使用鈍器打暈近藤,并將近藤擺成休息的姿勢,然后用自己隨身攜帶的麻繩勒死近藤。在聽到王安多次敲小門后,打開小門,確定王安不在,快速關閉小門,到達左包間。在聽到賈老板,到達二樓后,從窗戶離開,爬到柱子上,順著柱子后方,爬到一樓。由于觀眾背對著柱子,且舞臺上的演員離柱子比較遠,所以并沒有發現他。這就是兇手所使用的殺人手法。
那么,如果想要完成這個手法,兇手不可能是趙氏孤兒中的演員。而百花亭的演員,在完成表演后,由于舞臺距離樓梯比較遠,因此也很難完成這個手法,所以兇手并不是演員(空城計和趙氏孤兒有很多重復演員)。而七十歲的陳老伯很難完成這些手法,而兩個小二由于客人主要集中在一樓,必須在一樓進行服務,所以有機會辦案的,只有班主秦漢。他出于對日本人的仇恨,以及對另一個班主當馬屁精的痛恨,想出了這個方法,把他倆都陷害掉。而那天,近藤之所以話變少了,是因為那天是七七事變一年的時間,他的心中充滿著對中國人的愧疚和歉意,因此寡言少語。
以上便是我們小隊對本題目的推理和看法,謝謝。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4:55:49
首先,死者是被勒死的。一般被勒死的人不可能是呈安睡狀的,必然會有掙扎,即使他當時在睡覺。而以時間上的計算,死者當時只可能是在小憩,一條麻繩纏了兩圈才開始勒,他不可能沒發覺的,所以更不可能呈安睡狀。也可以排除是兇手在死者死后擺的,因為這么做一點意義都沒有。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死者被勒時是處于昏迷狀態,死者后腦的非致命傷可以驗證這一點,應該是由死者的水壺造成的。
        然后,王安絕不可能是兇手。
    第一,以案發的地理位置來看,王安肯定會被看作嫌疑犯的,如果他真是的兇手,那他在那之前肯定會先安頓好家人。
    第二,王安身上是有匕首的。兇手先把死者弄昏就是為了避免死者在掙扎時發出動靜驚動門外人,匕首殺人的話也可以達到在死者小憩的時候不讓他發出動靜的效果,根本沒必要用麻繩殺人。而麻繩仍然纏在死者身上,如果王安是兇手的話,說明他沒有想要隱藏死者是被兇殺的意思,那他在犯案之后肯定會逃跑,而不是去找土方吉。而且一個人如果是有預謀殺人的話,也不會帶著兩種不同的兇器的。
    第三,王安被審判的時候是喊冤的。那是他已經被確認是兇手了,如果他真是兇手,只會是坦蕩地承認。即使是為了拖延時間,在得知家人已經安頓好的之后,根本沒必要喊冤。所以他喊冤,那是真冤。
        最后,以案發時間點上來說,死者的死明顯和武漢會戰是有關系的。戲班的工作人員如果是因為這個原因而潛伏在戲班的話,也該是在死者加入會戰的1938年6月之后事,但全部人都是在那之前進的戲班。即使是聽說有日本軍官經常來看戲而潛伏的愛國之士,也該是在犯案之后就離開,不會給人有機會再查他,之后再加入國共,即使別人真查來了也沒用。而且,賈老板坐的那個位置,演員要去二樓就肯定會路過他,賈老板即使不能記住路過的全部人,但如果是自己戲班的人路過的話肯定不會不知道的,而且土方吉的證言是沒人進過包間,他沒有必要包庇兇手。所以戲組的工作人員都不可能是兇手。
        把所有人都排除了,那么剩下的就只有土方吉,只有他可能是兇手。首先,可以進入右包間的人而不被人發現的人有王安和土方吉,而王安被一口認定是兇手,純粹是沒有認真查案的結果和當地警察不敢把土方吉納入嫌疑人。而土方吉的殺人動機其實很容易想,從王安的日記可以看出王安和死者的戰爭理念是有爭執的,作為中國人,如果王安反對日本侵略中國,那屬于正常,而正常來說也不會有人去和日本高官去爭執這個。他們之間之所以有爭執,而死者也有表現出很喜歡中國文化,那就表明,王安其實是主戰的,而死者卻是反戰的,所以王安也才不肯說出自己為什么和死者變得話少,因為那肯定會被所有人唾棄被罵是賣國賊的,而且成了自己最好的殺人動機。而作為反戰派的死者,肯定會在日本一方被看不爽,而土方吉正是被其他日本高官下令殺死死者的。
匿名
1 | 發表于 2018-8-3 15:04:44
首先父親不是兇手。

——原文

1.最后便是證據,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案卷記載警察在父親身上搜出了一把干凈的匕首,證詞里父親說這是自己防身之用

2.只有最后一次的爭執不太一樣,日記中未寫明爭執原因,只說在爭執最后惱羞成怒的近藤掏出手槍抵住父親的額頭,兩人僵持和沉默了數分鐘后,近藤收起槍離開戲院。那天是6月5日,距離近藤被害還有一個月。父親在日記最后寫了兩個字,失望。

——推論:

1.父親既然有匕首,就不必再用繩子來殺近藤。

2.父親對近藤只是失望,動機不夠強烈。

3.他們的吵架的內容很可能是武漢會戰之類的。因為之前說了,有關于戰爭他們是討論過的。

作案手法:

——原文:

1.那之后近藤依然有來戲院,可能因為軍務繁忙,司令部距離戲院也遠,他的到來很沒有規律。只是畢竟次數多了,大家也就習慣了,再沒像前幾次那樣引起震動。近藤的保鏢也從兩人逐漸降到一人,是跟隨他十幾年的下屬土方吉,之后兩人更是穿著便服與平常百姓無異,但他一直都在二樓的包間看戲。

2.土方吉作證他到戲院后沒有見到其他人進過包間。

3.相聲場,近藤對相聲不太喜歡,所以每當此時他都會關上包間的窗戶進行小憩。我父親和土方也都會離開包間不打擾近藤,父親會在這時候離開去登臺表演,沒有登臺安排時他就會到左邊的包間內單獨觀看,土方則是在門外站崗。

4.土方吉說舞臺表演時自己與近藤、王安是同處一室,之后近藤休息他一直都在門外,沒有看到其他人進入過二樓的任何一個包間。尸體被發現前王安從左邊的包間出來找他,在比劃了一番后他理解了王安的意思是敲門(包間之間的小門)沒有人應答,土方覺得有疑于是馬上推門,就看到了在搖椅上的尸體。

——推論:

1.近藤來過很多次,那些固定的演員

2.土方在門口看守的情況下,只有事先進入左包間伺機行兇才可能使刺殺成立。

兇手:

——推論:想要完成上述手法,需要充足的時間,故百花亭的人可以排除。
以下是大膽的推測,兇手在得知近藤經常來這家戲園看戲,就來這家戲園工作。故滿足在近藤后工作的有三人,其中兩位出演百花亭,排除。最大嫌疑人是一位叫駱餘的小二。因為只是想要殺近藤,所以不會演戲只能做小二。
動機可能是一些私人恩怨什么的……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5:16:32 | 2018-8-3 19:24編輯
兇手:王安


首先先排除東方快車:
如果是東方快車的話,沒必要留著保鏢不殺,近藤俊一都能神不知鬼不覺的殺害,再殺個保鏢也是易如反掌。

再排除戲院里的演員及觀眾:
原文:“至于說有人事先躲進左包間,趁著我父親不注意去右包間殺人也根本是不可能的,且不說包間里根本沒有能藏人的地方,包間的門在打開時(無論手腳多輕)都會發出門軸轉動的尖銳聲音,在屋內的人一定可以聽見。包間的窗戶外也完全沒有可以立足的地方,兇手只能從門進入”。及“包間內及走廊無任何可以藏人的地方,戲院不存在暗道機關
推理:所以演員及觀眾根本無法進入房間,如果是從柱子爬到屋里,且不說窗外沒有站的地方,即便是從柱子爬行進入,舞臺人員、觀眾以及賈老板都有可能會看到,如果看到的話那就是東方快車了,所以從柱子爬行進入也不成立。

然后排除土方吉:
原文:"到警局后不久來了幾個趾高氣揚的日本軍官和一名瘦高的翻譯官,其中一名軍官揮舞著武士刀沖著土方吉像是要殺了他一樣,土方吉嚇得跪在了地上匍匐著,后背的襯衫都被汗水浸透了一大半"。
推理:從原文來看,雖然土方吉有殺人嫌疑,也有作案機會,但是土方吉沒有任何動機,殺了近藤自己也不會有任何好處,相反還有可能被上面的人責罪,甚至還有可能丟掉自己的性命。

排除自殺:
原文:"隨案卷保存的還有幾張照片,照片上的近藤俊一面容安詳,口微張,左手朝下放在右手掌上,雙手放在腹部偏下位置。如果不是脖子上的勒痕,他看起來就像是睡著了一樣。搖椅旁的小桌子上放著兩碟糕點和水壺,水壺樣式與軍用水壺相同。父親曾跟我說過近藤擔心戲院所提供的茶水食物會被人下毒,一直都是自備"。
推理:有自殺理由:熱愛中國文化,不愿進攻中國,但又無法擺脫家族命運等。但如果說是自殺的話,根本沒必要打擊自己后腦勺,也不可能做到勒死自己后雙手平整的放在腹部上,而且自殺的話不用選擇在戲院。此次前來還是帶著軍用水壺,說明近藤來戲院根本沒想過要死。

剩下能作案的就只有父親王安了。

殺人原因:
原文:1、只有最后一次的爭執不太一樣,日記中未寫明爭執原因,只說在爭執最后惱羞成怒的近藤掏出手槍抵住父親的額頭,兩人僵持和沉默了數分鐘后,近藤收起槍離開戲院。那天是6月5日,距離近藤被害還有一個月。父親在日記最后寫了兩個字,失望。2、有趣的是在武漢會戰結束以后一次與戰友的聊天中大家談到了近藤,我方才得知近藤在武漢會戰開始時(1938年6月初)被調到第2軍第29師團擔任參謀長參與武漢會戰,后來不知何時他秘密回了北平進行臨時調度,結果7月7日那天被害身亡。得益于此,第2軍的攻勢被延緩
推理:可以看出的是,父親和近藤的爭執肯定和武漢會戰有關,當得知近藤要被調離去參與武漢會戰時,父親和王安起了爭執,父親王安試圖阻止近藤進攻武漢但遭到了拒絕,并且近藤還用槍指著王安的頭,但出于對王安的尊重,近藤并沒有選擇開槍。
原文:"下午四時三十分左右,近藤俊一與保鏢土方吉來到戲院,距離他們上一次來已經過了快一個月左右,我父親王安照例前去接待兩人一起上了二樓到右邊的包間"。
推理:原文可以看出近藤已經差不多一個月沒來了,所以可以判斷6月5日和父親爭吵后就再也沒見過面,7月7日兩人再次見面,因為之前的爭執導致這次見面兩人話并不多,而近藤也出于對中國的熱愛,將第二天進攻武漢的消息告訴了父親王安,王安也像上次一樣勸說了近藤,但還是無果。從賈老板的描述來看,原文“曾瞥見包間里的近藤為表演鼓掌,父親在一邊目光卻是集中在近藤身上”,似乎父親已經做好了殺死近藤的準備。并且從原文中得知父親對當晚的表演記不太清,而賈老板對已經過去七八年的表演節目依然清晰記得,且能寫出演出人員的名單。

因此,父親殺人的原因及目的是為了能夠保家衛國,延緩敵軍對武漢的進攻。

殺人過程:
從尸體的外表來看,死者表情安詳,雙手放在腹部,能夠讓近藤毫無防備的就只有王安和土方吉了,土方吉已經排除嫌疑,剩下的就只有王安了,王安清楚的知道近藤的習慣,因此在相聲的表演期間,父親王安從左邊包間進入到了近藤所在房間,將近藤打暈后用繩子勒死。因為房間內隔音效果較好,所以王安可以在門衛土方吉不知情的情況下有充分的時間進行作案。

疑點:
為什么殺人后又不承認?
答:為了給母親和“我”爭取逃跑時間。如果第一時間被認定為兇手,殺死日本軍官是大罪,一家人都有可能被連累,“我”和母親可能還沒逃遠就會被抓回來。原文中提到:他見到賈老板的第一句話就是問我與母親如何,聽到我們已經離開北平他滿足的點點頭。當父親得知我們已經離開北平時,父親才終于滿足的點了點頭。

為什么不直接用到殺死?
如果用隨身攜帶的刀具殺死近藤將會被直接認定是兇手,“我”和母親也會遭殃。

所以,在父親得知近藤第二天將攻打武漢時,再勸說無果的情況下將對方殺死,父親也只能選擇在這天殺死對方,這也是唯一的機會。在殺死對方的過程當中父親也思考了很多,以至于根本無心觀看戲劇,最終父親還是選擇了在近藤離開前將對方殺死。
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5: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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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8-8-3 15:28:11 | 2018-8-3 19:56編輯
1、父親應該也想謀害死者,不過是采用刺殺的方式(動機在第二條分析會提到)
2、通過描述可知軍官臨時調度和兩人爭吵都發生在六月,我認為爭吵起因是這樣的:軍官提到自己以后將要去參與武漢會戰,父親和軍官為此事談崩了,于是兩人爭吵了起來;后來軍官冷靜下來后決定放棄會戰,就調度駐守北平。不過父親應該不知道,所以他對這位日本軍官十分失望,也起了殺意。
3、我覺得兇手進入房間殺人應該還是有可能的,因為保鏢應該不會說自己有擅自離崗,所以兇手應該能乘虛而入。另外軍官看見兇手進入還能安穩地坐著休息應該代表他對兇手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所以我覺得兇手是賈老板;他的不在場證明應該是叫一位替身完成的。另外保鏢得知軍官的死訊后怒罵賈老板所以應該是他支走了保鏢并進入房間殺人。
4、軍官最后和父親說的應該是“我將要離開了”等類似的話吧,因為父親表現的很震驚,我覺得不只是為了軍官的死,還有他說的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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