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掃地工 陳伯
原文引用 1.搖椅旁的小桌子上放著兩碟糕點和水壺,水壺樣式與軍用水壺相同。父親曾跟我說過近藤擔心戲院所提供的茶水食物會被人下毒,一直都是自備。警察對這兩樣物品進行過檢查,只是普通的茶水和糕點。
2.包間的門在打開時(無論手腳多輕)都會發出門軸轉動的尖銳聲音,在屋內的人一定可以聽見。
3.在后腦偏上處有一非致命傷痕,是小型鈍器擊打造成,除此之外沒有近期造成的其他外傷。
4.那名帶頭的男子脫下大衣,筆直的坐在椅子上伸手做了一個“請”的姿勢。
5.隨案卷保存的還有幾張照片,照片上的近藤俊一面容安詳,口微張,左手朝下放在右手掌上,雙手放在腹部偏下位置。如果不是脖子上的勒痕,他看起來就像是睡著了一樣。
推理
根據原文1,可知死者死前仍對自身安全十分重視,因此可推斷死者并不想尋死,即死者不可能是自殺。而被敲暈和勒死的死者自然也不會是死于意外。所以死者死于他殺。
根據原文2,可知任何人只要開門,死者即使睡著了,也極可能因為聽到尖銳聲音被驚醒。也就是說,只要有人開門進死者包間,死者必定知道。
另外,死者既然對自身安全十分重視,那么,按理說,死者對于陌生人總該有所防備。
根據原文3,死者沒有除后腦外的其他近期外傷,可知兇手能接近死者后背,而死者對此不會有防備。
根據原文4,可猜測死者在非休息時或在陌生人面前的坐姿要表現的筆直,而根據原文5,死者左手朝下放在右手掌上,雙手放在腹部偏下位置,再加上他死前的安詳臉容,也證明他生前沒有對兇手有所防備。證明兇手在死者眼中,不是親近之人,就是無法對自己產生威脅的人。
結論
1.死者死于他殺。
2.死者死前必定知道有人進了他包間。
3.兇手對于死者來說,要么是親近的人,要么是非親近但沒有什么威脅的人。
原文引用 6.在演出時賈老板總是坐在一樓大堂的第一排最左邊的位置,期間賈老板偶有轉頭與后方的一些觀眾交談,曾瞥見包間里的近藤為表演鼓掌,父親在一邊目光卻是集中在近藤身上。
7.包間的窗戶外也完全沒有可以立足的地方,兇手只能從門進入。
推理
根據原文6,賈老板能看到包間窗戶,那么他周圍的客人也能,兇手要出現在窗戶附近,極容易被發現。
根據原文7,可排除兇手通過窗戶進出包間殺人。
原文引用 8.在父親的遺物中有一本日記,里面提到不少他與近藤的事,這些事他不曾跟任何人說過。近藤雖是日本人卻也是第一個欣賞他的人,甚至還提出要邀請他去日本,所以父親一直心存感激,將近藤看作自己的知音。
9.當時我父親正愣愣地站在右包間門口,賈老板一邊問著“發生什么事”一邊跑了過去,一到門口他就看見近藤仰面靠在搖椅上閉著雙眼,脖子上還纏繞著一條麻繩,身邊的我父親瞪著雙眼念念有詞好像在重復近藤的名字。
10.相聲結束后舞臺上在做下一場表演的準備,以往這時候父親都會敲包間的小門,在近藤準許后回到右包間。但案發那日父親敲了好幾下都沒有人回應,他不敢貿然開門怕打攪了近藤。到了下一場的演員們都已上臺,他再次敲門卻依然沒人應答,又從窗戶看到右邊包間的窗戶還是關著,所以只好出門找土方讓其代為開門。之后便如土方所說,二人發現尸體。
11.尸體被發現前王安從左邊的包間出來找他,在比劃了一番后他理解了王安的意思是敲門(包間之間的小門)沒有人應答,土方覺得有疑于是馬上推門,就看到了在搖椅上的尸體。
12.那時父親就已經遭到毒打,但比行刑時的樣子好得多,他不肯認罪簽字,獄警就每天照三餐對他施以酷刑。他見到賈老板的第一句話就是問我與母親如何,聽到我們已經離開北平他滿足的點點頭。半個月后在法庭走了一個過場,法官不顧父親的喊冤就定罪了。
推理
根據原文8,寫在私密日記里的事不會有假,可知作者父親確實視近藤為他的知音。
根據原文9,可知死者父親對死者的死感到驚訝。
根據原文10和11,假設死者父親是兇手,此時的他應該馬上逃之夭夭,而不是主動找土方去發現尸體,等著被捕。
根據原文12,可知死者父親一直不承認自己是兇手,而在當時的情況下,承認自己是兇手反而更能體現自己的愛國動機,也少了每日的毒打,沒必要不承認——如果死者父親真的是兇手的話。
另外如果真的是真兇的話,應該把身上的刀藏好,還有警察也是收查過整個戲院,沒有提到敲暈死者的鈍器,也可說明是沒有找到這鈍器,而王安沒有離開過左包間,那就說明他不持有這敲暈的鈍器,也沒有將鈍器藏到哪里。
綜上可知,死者父親并不是真兇。
結論
4.父親王安不是真兇。
原文引用 13.近藤的保鏢也從兩人逐漸降到一人,是跟隨他十幾年的下屬土方吉,之后兩人更是穿著便服與平常百姓無異,但他一直都在二樓的包間看戲。
14.近藤對相聲不太喜歡,所以每當此時他都會關上包間的窗戶進行小憩。我父親和土方也都會離開包間不打擾近藤,父親會在這時候離開去登臺表演,沒有登臺安排時他就會到左邊的包間內單獨觀看,土方則是在門外站崗。
15.到警局后不久來了幾個趾高氣揚的日本軍官和一名瘦高的翻譯官,其中一名軍官揮舞著武士刀沖著土方吉像是要殺了他一樣,土方吉嚇得跪在了地上匍匐著,后背的襯衫都被汗水浸透了一大半。
16.父親告訴我那人確實是日軍軍官,名喚近藤俊一,是日軍華北方面軍第6師團參謀長。因喜好京劇特地慕名前來。
17.我方才得知近藤在武漢會戰開始時(1938年6月初)被調到第2軍第29師團擔任參謀長參與武漢會戰,后來不知何時他秘密回了北平進行臨時調度,結果7月7日那天被害身亡。得益于此,第2軍的攻勢被延緩。
推理
根據原文13和原文14,土方跟了死者十幾年,跟死者有親近關系,而如果他要殺死者,可以趁人不注意進入包間殺人。但會存在一個疑問,為何十多年時間內,偏偏那一天才動手殺人。
根據原文16和17,近藤俊一對日本軍方來說很重要,在軍中職位也是很高。
但根據原文15,可知死者的死不僅對土方沒什么好處,甚至還有被怪罪而丟命的危險,畢竟近藤一死,對日本侵略者來說會造成戰局上的不利。
因此,土方殺害死者的動機完全不足,土方也不會是兇手。
那么根據結論3,可知兇手是后者,即兇手對于死者來說,是非親近但沒有什么威脅的人。
結論
5.土方不是真兇。
6.兇手對于死者來說,是非親近但沒有什么威脅的人。
原文
引用 1.當時坐在賈老板旁邊的觀眾也證明賈老板一直都在第一排左側觀看表演,警察對他們進行了檢查也沒發現疑點。
2.賈老板所坐的位置,是在平面圖上通往后臺的那個位置,即從門口進來面向舞臺時的第一排左側。包間的左右是從舞臺方向敘述,即右包間是在平面圖的右邊,左包間是在平面圖的左邊。
3.父親還會登臺與大家唱上一兩句,只是不帶妝,畢竟太費時間。
推理
根據原文1,排除賈老板,因為一直在左側看表演
根據原文2:賈老板所做的位置在通往后臺的位置。
根據原文3:演員和相聲演員都需要上妝,而且很麻煩,卸妝也很麻煩,所以一般都是不卸妝,下一場也是同樣的妝容,最多衣服換下。
根據原文一樓圖:從后臺去二樓的話,只能從左側通道走過。
推理:如果有演員去二樓的話,只能從左側通道走過,而當時賈老板就坐在那個位置,如果看到這些帶妝的演員去往二樓的話,肯定會有印象,另外班主可能也在后臺統管一切,他去二樓的話,賈老板肯定也是會有印象,或者演員也肯定會有印象。
結論:賈老板和演員不是兇手!
原文引用 16.死亡時間在當日下午六時至六時三十分(考慮發現尸體的時間可以再減少五分鐘),死因是機械性窒息,兇器確定是現場發現的那條長約三尺直徑五分的普通麻繩,在脖子上纏繞了兩圈相交于頸后。
17.根據傷情程度判斷當時近藤被打暈完全失去意識,隨后在沒有反抗的情況下被勒死,法醫推測整個勒殺過程需要花費三分鐘。
18.證詞方面,土方吉說舞臺表演時自己與近藤、王安是同處一室,之后近藤休息他一直都在門外,沒有看到其他人進入過二樓的任何一個包間。
19.其他的證詞包括賈老板、觀眾、戲院的工人和十來名演員都說自己沒有發現什么特別的人或事,當時坐在賈老板旁邊的觀眾也證明賈老板一直都在第一排左側觀看表演,警察對他們進行了檢查也沒發現疑點。
20.我馬上向小販確認,小販并不知道被害軍官的名字和樣貌,但認識陪同的保鏢,因為那是時常光顧自己攤子的人。
21.文中的幾張寫有名字和對應崗位和角色的圖片。
推理
根據原文16,麻繩約長1米,且纏繞了死者脖子兩圈,可知兇手意圖為更容易發出足夠力度勒死死者。
根據原文17,勒殺過程花費三分鐘之久,加上還是死者昏迷狀態下,結合上句推理,可知兇手力氣上有可能比不上死者,更沒信心在死者清醒狀態下行兇。
根據原文18和19,可知兇手不僅對死者來說沒有什么威脅,且對其他人來說,還是一種可以視若無睹的存在,諸如《血字的研究》里面的車夫,《布朗神父探案集》某篇的郵遞員。
根據原文20,小販不知道被害軍官的名字和樣貌,但認識陪同的保鏢,說明土方經常去光顧小販,但光顧的時候近藤并不在土方身旁,而根據原文18,可知,土方只有在近藤休息時,才有機會去買燒餅,也就是說,土方經常趁近藤休息時,開小差去買燒餅,并非一直守候在包間門口,事后因為怕被降罪,所以土方不會將自己開小差離開買燒餅的事說出來。
根據原文21,綜合結論6,符合原文18和19推理出的符合作案條件的人,只有掃地工和兩位小二,但由于原文1顯示死者只吃喝自帶的,所以不會呼叫小二頓茶遞水,如果小二進入包間,會被近藤戒備,再結合原文16和17,可知唯一符合殺人條件的只有70歲的掃地工陳伯。
而陳伯可以觀察到土方買燒餅的時機,并趁機上二樓進入包間殺害近藤,由于他確實可以憑借掃地工這個不起眼的身份,光明正大上落一樓和二樓,卻不引起任何人的特別注意,即使進入包間時門發出聲音驚動近藤,近藤也會以為是土方放他進來的(雖然這時土方去了吃燒餅),畢竟一個掃地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打掃是再正常不過了,沒被人記住具體時間地點也是正常情況,沒有對一位70歲的掃地工有所戒備也一樣是正常情況。
結論
殺害近藤的兇手是掃地工陳伯。
案發過程
由于當時日本侵華,中華民族大部分人都對日本侵略者有極大恨意,而陳伯也是其中一員。估計自近藤來觀劇起,陳伯便對近藤起了殺心,在摸透了近藤看戲喜好作息時間,王安的出演時間以及在左包間停留時間,以及觀察到近藤的保鏢土方經常趁近藤休息時開小差去光顧小販后,便謀劃了文中這起案件。案發當天,趁近藤休息,土方去買燒餅時,陳伯利用掃地工這一身份所帶來的便利,光明正大上二樓進入右包間,而開門時所發出的尖銳聲音雖然驚動了近藤,但一個70歲的掃地工進入包間這一情景對近藤來說并不稀奇,他甚至認為陳伯只是像往常一樣來打掃(當然,陳伯有可能多次在近藤休息期間,也是土方去買燒餅時間,才去右包間打掃,讓近藤早已習慣他這一行為),也以為陳伯是經過土方的允許才進來的(近藤不知道土方會開小差),進入包間的陳伯自知沒把握在近藤清醒的情況下殺害他,便先用鈍器(如掃帚的柄或其他鈍狀清潔工具)敲暈了對他毫無防備的近藤,接著用繩子勒死了近藤,最后像往常一樣關上門并離開。
其他補充
1.原文提到案發當天是王安妻子生日,這也可以側面說明王安并非兇手,畢竟按理說,殺近藤的機會王安多的是,沒必要選擇妻子生日這天來進行,顯得對妻兒太無情,雖然是事發突然,因為死者來戲院的日期是不一定的。
2.原文提到王安曾與近藤有過爭執,案發當天兩人的交流也比平常少,加上當天賈老板有看到王安曾緊緊盯著近藤,以及后來在王安身上搜到匕首這些,可猜測王安當天其實也想殺掉近藤,動機可能跟兩人間的“知音”關系破裂有關,只是不想近藤先被殺了。又或者,王安對近藤仍下不了手,一直在猶豫,最終放棄了殺近藤,不想近藤終究被殺害了。當然,這些都只是猜測。
3.由于死者是先被敲暈再被勒死,即存在2種動作,那么理論上來說,就還有一種可能:敲暈近藤的人和殺死近藤的人不是同一人。
而本篇解答的結論為兇手是陳伯,那么敲暈近藤的人,有可能不是陳伯,而有動機殺害近藤的人中,除陳伯外,唯一能在近藤毫無防備的情況下敲暈他的,只有王安,然而這樣一來就有疑問,即王安為何僅僅敲暈近藤,然后什么都不做?而近藤醒來肯定會怪罪王安,所以王安毫無理由這么做。
當然也有一種可能,王安本來也是想先敲暈近藤,再殺害,而在殺害前,發現門外有人過來,而匆忙躲進左包間。然而,房間是隔音的,王安想知道外面有人進來,只能是外面的人推開門發出尖銳聲的時候,在這種情況下,王安根本無法及時回到左包間,而原文也提及包間內無處可藏人,因此這種可能性也是為否的。
所以,敲暈死者和殺死死者的都是同一人,即掃地工陳伯。
4.至于賈老板和其他職員和觀眾,他們與近藤不親近,無法在近藤毫無防備下敲暈并殺害他,何況他們上下二樓都不能像掃地工和小二那般不引人注目,而從原文來看,賈老板更是對舞臺有深厚感情,很難想象他會自毀前程,因此賈老板和其他職員、觀眾都不會是兇手。
5.會不會存在兇手打開包廂門時,近藤以為是土方進來,而不加理會,導致被兇手殺害的情況呢?答案是否定的,由于平時土方都是守候在門外,如果在近藤休息期間開門進去,近藤極大可能以為土方有什么特殊事情找他,很難想象這種情況下近藤還會繼續躺在椅子上休息,而不起身詢問土方有什么事情。這也印證了,兇手只能是死者熟悉的人或非親近但沒有什么威脅的人。
6.至于王安被問及相聲時為何稱不記得相聲內容,原文寫有“只有最后一次的爭執不太一樣,日記中未寫明爭執原因,只說在爭執最后惱羞成怒的近藤掏出手槍抵住父親的額頭,兩人僵持和沉默了數分鐘后,近藤收起槍離開戲院?!?,而后來的審訊中,無人知曉這段經過,可推測,在相聲場期間,土方守候在近藤門口時,王安也有可能時常悄悄到近藤房間,兩人獨處。案發當天王安也有可能在相聲場期間進入過右包廂,因此沒看相聲,不知道相聲內容,王安可能跟近藤聊了一小會就回到左包間,那時候近藤還沒死。
7.關于戲曲,案發當天自近藤進入劇院起,《空城計》表演到了一半內容左右,從百度視頻查到唱到文中那一句后到結束為15分鐘,即是16:45,而《百花亭》需要一小時,結束時為17:45左右,之后是相聲,可知近藤休息時間是17:45左右(因為改變妝容和排版也需要幾分鐘,所以只能說個大概)開始,到被發現尸體的時間18:25共計40分鐘,所以這期間近藤一個人待著的空格時間為40分鐘。
8.脖子繩子繞了兩圈,是因為怕繩子滑動,還有繩子是先從后頸穿過繞兩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