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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1 15:30:16 | 2021-11-14 20:00編輯
第一題:因為釣線、血跡和吊燈,我認為死者可能是在睡著的時候被人放在臺燈下,用線吊著刀然后猛放砸落致死,然后在拖出去因為撞到了衣架,導致僵持了一會兒,所以我認為兇手是繼母,從鑰匙放置位置可看出
第二題:先看下現場,先把不重要的成分剔除,咖啡漬和瓷片,很明顯,這是一時沖動把裝有咖啡的杯子(周瑜)摔了,要么就是不小心掉了,因此我做出以下推測:
1.可能是兇手摔杯子。
2.可能是死者被電擊,然后手中的杯子摔落在地。
這里我更傾向于第二種可能。
基于第二種可能,我認為當時死者就已經沒有行動能力了,手掌向上的手印也表明這一點,一個清醒的人摔倒的時候一定是手掌朝下的(當然其實我還是不太懂手掌向上的含義,我認為可能是手背的印子)所以尸體應該是被拖動過的為了配合鑰匙的詭計或位置或詭計和位置,但是我實在不覺得有什么詭計,看圖片的話重點就是客廳,所以和其他都沒有關系,反正只能想出樓上的那人把鑰匙扔到尸體旁邊,證據應該就是那個周瑜的杯子。
所以應該大致是這樣的:他們談事情,鬧崩了,兇手藍曦一激動“啪”的一下用電擊槍擊暈了死者,估計心臟病已經發了,然后藍曦把尸體擺好偽裝成心臟病發,然后出去、鎖門、扔鑰匙,水杯應該就是貓咪打翻的了。
第三題:首先按照順序整合一下線索:
1:三個名字,龍雨萱(a)、章梓悅(b)、章梓欣(c)
2:a喜歡吃零食,c對花生糖中某種成分過敏(有可能是花生),a對于不合口味的零食嘗幾口就會扔一邊。
算了,懶得列舉了。
b的右手受傷了,所以其不可能用一只左手(甚至不是慣用手)來撕開一袋沒有缺口的零食。
都說自己沒吃過花生,那么要么是真沒吃,還有一個要么是吃了不敢承認,要么就是不想吃螃蟹或吃不了螃蟹等等原因。
還有就是a點了外賣她肯定是非常想吃,所以排除她吃了花生
通過小茜,c在2點之后到2:30都一定在大街上,但是實際上那個鬧鐘不一定是02:10,也可能是01:20,所以c并不能排除嫌疑,所以我先猜測一下,事情是這樣的。
首先a、b偷走了手機,然后把報警給刪掉了,在下午1:20c去偷了薯片和花生,后來因為“我”沒喂狗,c把花生給小新吃了,自己把薯片吃了,這樣?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1 16:28:21 | 2021-11-11 22:08編輯
小白重在參與一波
兇手是兒子:張資
手法:在家時,抽空可以配置一把臥室的鑰匙。取得作案要用的釣魚線,安眠藥。案發當日在父親的常用杯子里下一定劑量的安眠藥。在父親去臥室睡覺之后利用上廁所的時間行兇,將死者位置調整到吊燈底下。擺好衣帽架的位置,使之面對門,倒下時衣帽架的U型一端可以按住門鎖,將毒藥涂抹在刀刃的前端,利用魚線綁住水果刀的把手,繞過吊燈,衣帽架從門下拉出門。放手之后水果刀由于自重下落穿透皮膚,死者死亡。拉動魚線回收水果刀,刀上沾血,回收時飛濺到天花板,吊燈以及衣帽架,衣帽架原位的1/4手掌血跡可能是刀柄落地所致。將刀回收出門用紙包住拿到廁所沖洗干凈,放回原位。

兇手:403藍曦
手法:第一案發現場是廚房的門口,死者拿著周瑜的陶瓷杯沖泡了一杯咖啡從廚房出來,兇手趁其不備用電擊槍電擊他的心臟部位。死者摔倒,咖啡傾倒在沙發后,右手掌印也留在沙發上,杯子摔碎。兇手清理了咖啡漬和水杯,將尸體移到窗戶門口。將帶在身上的磁鐵用線綁住掛在桌面上的水杯,磁鐵一頭掛在窗戶外,用鑰匙從外面上鎖,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間,用卷尺(5M)之類頭部帶鐵的物理實驗道具將磁鐵吸上來,將細線穿過鑰匙孔,將鑰匙滑下去,鑰匙撞擊桌面留下凹痕,用力時打翻水杯。最后回收細線。

偷零食的賊:母狗小新
王者榮耀需要兩人一起配合,梓悅右手受傷,如果身邊無人,則戰績不可是正的,所以雨萱只能一直在她身邊。小茜2點已經看到梓欣在大街上找狗,可以排除梓欣的嫌疑,而且她花生過敏。酒鬼花生需要用剪刀剪開,剪刀和膠帶纏繞在一起了,小新則可以用牙齒咬開。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1 22:49:27 | 2021-11-14 15:05編輯
1.狗尾續貂
兇手是李喜
動機當然是張單鬧著離婚,不僅如此,張單還只想著把財產轉移到子女名下,完全沒有考慮李喜。那如果張單死了,李喜自然也就成了遺產繼承人。

李喜最值得懷疑的地方,還是她端著水果盤去開張單臥室門的行為,“李喜干脆是端著水果盤一起來了,盤里還有把小水果刀。”水果本來是給大家分食的,她到底為什么要拿著去張單臥室?是打算只分給張單吃了?還是要讓大家在張單臥室里一起吃水果?無論怎么想都不合理,唯一的解釋是她已經知道張單死了,此舉是準備好了要用水果刀去鞭尸。
由于本案沒有合謀,李喜知道張單已死的唯一可能性是她自己就是兇手。
順便這樣也就解釋了李喜為什么要去鞭尸。不是什么模仿殺人、為兒子擾亂調查什么什么的。正相反,此舉是為了提醒大家二十年前的案子,從而讓張資成為最大嫌疑人,而她自己就可以擺脫嫌疑,并樹立一個奮力替兒子脫罪擾亂調查的母親形象。
事實上,如果不是張資暈血,他毫無疑問會成為唯一的嫌疑人,畢竟表面上來看只有他有作案時間。

作案時間。
“根據李喜口供,她是在3點05分左右在廚房打開櫥柜,找出后來她去捅死者用的刀,用它切了水果。而死亡時間確實如我所推斷,是在2點30分之后。綜上所述,能夠行兇的時間似乎只有2點30分到3點05分,這段時間只有張資沒有不在場證明。”這段話指向只有張資有作案時間,但前提是李喜的口供可信,已知李喜就是兇手,那么她的口供當然會把自己摘干凈了。
所以實際上,那把水果刀一直就在李喜身上,所謂的廚房櫥柜是她編造的謊言。
李喜曾有兩次離開書房,鑒于張單的死亡時間在2點30分之后,李喜的作案時間只能是3點-3點10分去切水果的時候。水果可以提前切好備好,十分鐘時間已經足夠她作案了。

再是比較令人在意的安眠藥。張單體內確實有發現安眠藥,“死者體內也發現了一些安眠藥,量不大,就是床頭柜里的那種。”但問題是安眠藥居然在床頭柜底層?“警員仔細翻開抽屜里的雜志、手機充電線、膠布等東西,才終于在比較底層的地方發現了張單臥室的鑰匙與安眠藥。”吃安眠藥的行為肯定是在睡前,沒有道理吃完安眠藥又特意把它放抽屜底層。
所以結論是張單的安眠藥并不是他自己主動吃的。
聯系廁所下水道里出現的膠囊殼,“廁所下水道里發現了幾段打過結的釣魚線、一些膠帶和一些跟死者所中毒成分相同的毒藥殘余及其膠囊殼。”很可能是張單提前吃了裝在膠囊里的安眠藥,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明明有客人來訪,張單還執意要去午睡。也說明了這是一場早有預謀的謀殺。
然后,這個吃藥時間大概率是飯后。當時張習還沒起床,不可能給張單吃藥;楊逸作為客人,張單也不可能吃他給的藥。喂藥的人只能是張資和李喜,張資因為暈血已經排除了嫌疑,那么喂藥的就只能是李喜了,這也就進一步確認了李喜的兇手身份。

最后是作案手法。
于李喜而言,她唯一需要克服的,就是如何在沒有鑰匙的情況下鎖上臥室的門。
既然是有預謀的犯罪,最好的辦法當然是提前去復制好臥室鑰匙,但這樣一來就無法解釋吊燈上的血跡了。所以應該是利用魚線制作的機械密室。
首先,張單的呈尸地點并非床上,而是吊燈下,聯系吊燈上的血跡,可以想到這是李喜的有意為之——李喜在1點45分離開書房后,將吃下安眠藥昏迷的張單移到吊燈下(張單并沒有鎖門),用魚線綁住水果刀吊在吊燈上,魚線另一頭穿過門縫綁在外面的把手上,并留下足夠的富余長度。
布置好之后,李喜回到房間鎖上門,再從窗戶離開房間(當時還沒有開始下雨)。只需將魚線兩端系在一起形成一個圈,然后將魚線套在窗戶的把手上,關上窗戶后用力將魚線往下拉就能鎖上窗戶了。之后只需切斷魚線就能夠回收魚線了。
布置好一切后,李喜回到書房,并于3點的時候再次離開書房。這次只需在門外解開綁在把手上的魚線,讓房間里綁著水果刀的魚線自由下墜就能夠完成作案了,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第一刀扎得并不深以及要在刀上淬毒。之后李喜再拉扯魚線就能夠回收水果刀了,這之中帶血的水果刀經過了吊燈,因此在上面留下了血跡。
但這樣回收水果刀,勢必會在地毯上留下一條連貫的血線,直通房門縫隙,這樣一來手法就一目了然了,所以這里就需要衣帽架出場了。將魚線穿過衣帽架再吊上吊燈,這樣回收水果刀的時候,刀就不會掉在地毯上了,地毯上的血跡不連貫,就是水果刀懸在衣帽架上擺動的時候滴落的。最后衣帽架倒在了地上,也是回收水果刀的時候被拽倒的。


2.探長之死
兇手是藍曦

首先,探長的死因確實是心臟病,但并非是自然發病,而是被人用電擊槍擊中了胸口。“探長衣服和褲子都灑了大量咖啡,沒有打斗的痕跡,沒有外傷,除了衣服左胸位置焦黑了一塊。”所以這毫無疑問是起謀殺案。
從探長的衣服褲子上灑了咖啡,以及沙發背部的咖啡來看,“沙發的背部、朝廚房門口的部分有大量咖啡的痕跡,接近底部位置還能清晰看到一個五指朝上的右手咖啡手印,應該是最近弄上去的。”廚房門口才是案發現場。

案發經過還原如下:
探長去廚房端咖啡的時候,在廚房門口被兇手用電擊槍襲擊。探長手里的咖啡灑了出來,地上、衣服上、手上到處都是,探長左手捂著胸口,右手扶著沙發背部,在上面留下了手印。之后兇手將探長移到了書桌旁,并打掃了地上的咖啡漬和陶瓷杯碎片,“沙發靠廚房一側的地面上灰塵比較少。”、“那里還放著3個陶瓷杯子,是最新的三國殺東吳四英杰限量版,少了周瑜。”

然后要討論的就是密室詭計了。兇手到底是不需要鑰匙就能鎖上門,還是鎖上門后能把鑰匙放回房間。
需要注意的是,房間里是有鑰匙籃子的,“門的左手邊有一個小鞋柜,上面放了一個鑰匙籃子。”所以鑰匙的位置理應在籃子里而非尸體旁邊。那么可以確定,是兇手使用了鑰匙鎖上房門,然后在屋外將鑰匙放在了尸體旁邊。
恰巧,書桌前的窗戶是開著的,這也就是兇手放回鑰匙的途徑。
兇手是住在樓上的藍曦,他只需要把探長的馬克杯一同帶走,把鑰匙放進馬克杯里,將細線穿過馬克杯的把手上端,再將細線兩端系在一起,通過計算拋物線將馬克杯從樓上窗戶拋出,使其落在探長書桌上并砸出了凹痕,“杯子下方桌面還有一個淺淺的凹痕,地上鑰匙那有一圈水跡。”鑰匙也隨之從杯子掉落在地上。隨后只要解開細線的兩端,就可以回收細線了。
發現命案現場時,貓正在喝馬桶里的水,“只有廚房門是關著的,臥室、廁所門都是打開的,他們進來的時候還看見貓在馬桶里喝水。”,因此“貓咪口渴就跳上桌子把杯子打翻把水喝掉了。”的結論其實是不成立的,打倒的杯子是兇手的所為。


3.三畏書屋
根據排除法,可得出犯人是章梓悅。

首先是龍雨萱,要知道龍的繁體字是龍,里面也是有“立”的,所以寫完練字本的確屬龍雨萱無疑。我睡覺的時間是1點10分,從“吃過午飯后讓她們跟著視頻的節奏,一筆一劃跟著練上,我好有一個多小時清閑”可知寫完練字本需要一個多小時,也就是2點10分以后。而犯案的時間恰好是2點10分,因此龍雨萱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不可能犯案。

再是章梓欣,她干脆就是對花生過敏,“之前雨萱把花生糖分享給了梓欣,過敏的梓欣那幾天全身長滿了紅點,情況非常嚴重”,之后她沒有表現出癥狀,足以證明她不是犯人。此外,章梓欣在2點之后就和小茜在一起了,“小茜下午2點跟單位請了假出來買東西,剛出來就看到在大街上瞎逛的梓欣”,也沒有作案時間,可以排除嫌疑。

那么就只剩章梓悅了。她因為右手受傷,或許無法打開酒鬼花生的包裝袋,但別忘了案發現場是有剪刀的,“旁邊的鋼筆、剪刀和透明膠也亂成了一團”,所以章梓悅完全有能力作案。通過排除法,得出她即是犯人。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2 09:30:55
第一輪第一題答案:
兇手是張資!

首先排除張習,死者死亡時間是在2:30—3:30之間,而在期間張習并沒有離開過(排除時間延遲裝置詭計兇手);李喜是在3:10分左右拿著水果刀回到書房,而楊逸是在3:10后出去書房,照理說是沒有辦法拿到水果刀,也沒辦法進行行兇,所以可以排除楊毅。兇手只能是張資或者是李喜!

先來說說詭計,從整個案件來看,很明顯這是一個密室,那么就會想到用魚線來制造一個密室殺人,兇手殺完人之后拿鑰匙鎖上門口,然后通過魚線連接天花板吊燈和衣帽架將鑰匙放回抽屜里,從而造成一個密室,但仔細分析下去,這種密室構想完全不正確,因為警員是在抽屜底層發現房間鑰匙的,上面還堆著雜物,照理說,不會通過魚線這種方法將鑰匙放到底層,只能是放在抽屜上面,所以這種密室是兇手偽裝的,從而造成假象擾亂調查;也就是說,兇手并不是用死者的鑰匙進行上鎖,而是書房抽屜的那一把!

那么究竟是誰最有可能接觸到書房那一把鑰匙?自然便是張資,因為是張資拿鑰匙打開房門,在過程中最有可能換取鑰匙!而張習將抽屜中的那一把遞給張資的鑰匙,并真正打開房門的鑰匙,能打開房門的鑰匙早被張資拿了,換上的是另外一把假鑰匙;在去臥室的路上,張資自然可以把假鑰匙收起來,取出真鑰匙打開房門!而李喜本身是一個誘餌,她在廚房發現那帶有血跡的水果刀,便知道了張資的做法,所以后來以致于再插死者一刀,以擾亂調查!

案件重現:
中午一點之前,張資偷換書房抽屜里張單房間的鑰匙,將真鑰匙取出,將假鑰匙放進去。
2點45分,張資借上廁所之口,偷偷進入廚房取出水果刀,在水果刀上撒有毒藥,然后去敲門(張資不會直接拿鑰匙打開房門,因為張單可能醒著),待到張單開門的那一瞬間,趁張單不注意,張資立即把水果刀捅向張單,張單瞬間死亡,可能倒下過程中推倒衣帽架(由于在門口捅死張單,所以在門口處留下了一灘血跡)
張資殺死張單后,便想偽造另一個密室轉開調查,首先把尸體移到天花板吊燈之下(在移動過程中會留下不連貫的血跡);然后拿出準備好的魚線,把魚線沾上死者血液,然后甩向天花板吊燈,在上面留下血跡,做完這一切之后,就拿出那一把真鑰匙鎖上門口。順帶提一下,死者房間大門和窗戶相對,張資可以看到外邊是否下雨,可能離開的時候剛好停雨,也就是離開的時間為2:55分左右,時間也可以推前一點!

張資離開張單房間來到衛生間,先洗去水果刀血跡,殘留在刀上的毒藥被沖到下水道,但不過匆忙還會殘留血跡,然后將魚線膠帶等物品沖到下水道,然后放回水果刀回去書房。而3:00分李喜來到廚房拿水果刀切蘋果時,她很快發現水果刀上殘留一絲血跡,她很快想到了張資的行為,處于對張資的溺愛,所以在后來插死者一刀是為了轉移調查。

3:30分左右,楊逸建議去叫醒張單,張習從抽屜里取出那一把假鑰匙遞給張資,張資在去張單臥室的路上,把假鑰匙放在褲兜里,從里面取出真鑰匙,張資輕而易舉打開了房門;而張資的暈血只不過是他掩蓋起來的假象,想借此躲開嫌疑;李喜則是溺愛張資,沖進去后用水果刀捅了死者一刀,試圖用更大的傷口蓋住傷口來擾亂調查......



第一輪第二題答案:
兇手是藍曦!

先看兇手使用的殺人詭計,死者左胸口衣服上有一塊焦黑,而且在桌面上找到了電擊槍,可以推測兇手是靠著電擊槍擊中死者,電流流過全身從而使死者的心臟病發作致死!在沙發靠廚房的背部有咖啡痕跡和死者右手手印,而且中間走道無灰塵,可以推測中間走道被兇手打掃過,那么可以推測出死者當時在廚房倒咖啡,正好對著電擊槍后擊中,心臟病從而發作,倒在廚房與沙發的走道間;由于心臟病藥不小心滾進了沙發底部,所以死者左手捂著左胸口,右手伸進沙發底部想要拿出心臟病藥,但最終還是死在心臟病之下!死者去倒咖啡,電擊槍正好打中死者,說明當時電擊槍就在咖啡機附近,準確一點就在三國殺東吳四杰限量款周瑜陶瓷杯后面,也就是靠在最左邊!因為死者是右撇子,自然左手去取陶瓷杯,陶瓷杯是絕緣體,一取下陶瓷杯,那么電擊槍就剛好擊中死者的左胸口!

那么兇手是如何制造一個密室呢?其中關鍵便是鑰匙!死者房間門口鞋柜上有一個鑰匙籃,死者的鑰匙也自然放在那里,也包括門口的鑰匙;在案發當晚,兇手假裝來到死者家里討論案件,也可能是關于電擊槍制作的問題,然后利用陶瓷杯的阻電功能在咖啡機旁邊設置詭計;隨后在離開的時候順手從鑰匙籃里取走大門的鑰匙,這一點死者也沒有注意到,再等到預定的時間后,重新回到現場,打理現場,制造出一個死者死于心臟病的假象!可大門鎖上后,兇手是如何把鑰匙放回房間?我想有這樣一種可能,在樓上利用繩索將鑰匙從死者大廳的右窗戶里扔進去(大廳左窗戶是打開的),我想兇手是想把鑰匙扔到死者的桌面上,這也是在鑰匙桌面上砸出了淺淺凹痕的原因,但不過可能是把鑰匙扔進了馬克杯中,后來貓把馬克杯,里面的水和鑰匙倒了出來(也可能是兇手在拋擲鑰匙時候把馬克杯弄到,鑰匙和水剛好倒在地上)

綜上所述,能制造出電擊槍,還有運用力學拋擲鑰匙和條件的,只有死者樓上的物理學家藍曦!

案件重現:
八點之前,藍曦受探長所拖,來到探長家里簡單制造了一個電擊槍或者一起討論電擊槍的制作,期間藍曦用某種理由把電擊槍安裝在咖啡機旁,并用周瑜陶瓷杯子隔絕電流;藍曦布置一切,在離開的時候偷偷從門口鑰匙籃里順走大門鑰匙!

藍曦和探長同為校友,了解探長的習慣,才布置這一切。在八點到九點之間,探長去廚房倒咖啡,拿起了最左邊周瑜的陶瓷杯,沒有絕緣體隔絕的電流,立即通過電擊槍打在探長的左兇手,探長心臟病立即發作倒在地上,咖啡灑在身上、地面上、沙發背部,而那周瑜陶瓷杯也被摔碎了,一小塊恰好跑進了沙發底部;探長從褲兜里掏出藥品,但不幸藥品也滾進沙發底部,探長左手捂著兇手,右手扶著沙發低端趴著看藥品滾在哪里(無意在沙發上留下了占有咖啡的右手印),然后伸直右手想要把藥掏出來,但還沒來得及就已經死了。

待到九點以后,藍曦拿著那順走的鑰匙打開大門,看見探長剛好倒在沙發和廚房之間,這一切都在自己的預謀之中;隨后重新偽裝現場,藍曦將探長搬到書桌和沙發之間,由于探長的身體已經僵硬了,只好偽裝成心臟病發作的樣子。藍曦然后將灑在沙發和走道的咖啡打掃,所以就顯得很干凈,沒有灰塵,但藍曦將破碎的陶瓷杯打掃起來,卻不小心在沙發底部殘留了一顆小的陶瓷片;最后才將電擊槍放在桌面上。

做完這一切之后回到樓上,藍曦利用自己所學的物理知識將鑰匙從窗戶扔回桌面,也就在桌面上砸出了凹痕;而且最后卻是將鑰匙扔到了馬克杯中,藍曦以為成功了,然后收回繩子,但不過將馬克杯弄倒,鑰匙和水從馬克杯里面倒在地面上......



第一輪第三題答案:
偷零食的人是龍雨萱!

首先可以先排除章梓欣,因為章梓欣對花生糖過敏,也就是對花生過敏,所以章梓欣不會吃花生,也就不會去偷酒鬼花生,“犯人”只能是龍雨萱或者章梓悅!

先說一下大致情況:“犯人”想要偷零食必須先進房間,進房間之前避免被發現就要先拿到手機卸載“紅外警報”軟件。所以“犯人”是在拿到手機卸載“紅外警報”后才去偷零食,順帶提一下,章梓欣在章梓悅拿到手機后就出去了散步,并在兩點左右遇到了小茜,也直接證明了章梓欣不是“犯人”!

另外,章梓悅右手受傷不能寫書法,而在后面的署名“立”字跟龍雨萱對應不上,所以這篇書法是章梓欣寫的,署名“立”對應“章”字上半部分的立字。根據題意《趣雅書法》第十集《蘭亭集序》一共一個多小時時間,從1點10分開始播,那么章梓欣是在2點10分左右寫完書法,然后出去散步。但小茜在2點左右遇見章梓欣,章梓欣寫完書法的事件可以推到2點左右;而與此同時,2點左右章梓悅從三叔手上拿手機卸載“紅外警報”軟件,下載王者榮耀,而下載王者榮耀需要三十來分鐘(按照WIFI速率來算),在這三十分鐘之內,龍雨萱剛好可以去偷零食,用剪刀剪開酒鬼花生,最后可以仍在小新的狗屋旁。

時間軸:
1:10分 三叔在沙發睡覺
1:10分—2點左右 章梓欣在練習書法
2點左右 章梓悅偷玩三叔手機,章梓欣出去遛狗散步,并遇見小茜
2點—2:10分 章梓悅卸載“紅外警報”軟件并下載王者榮耀(可能是龍雨萱密謀煽動章梓悅卸載“紅外警報”軟件)
2:10分 龍雨萱悄悄溜進臥室偷走酒鬼花生和薯片(用剪刀剪開酒鬼花生密封線)
2:10—將近2:30 龍雨萱偷偷溜出書店吃完零食,并把零食包裝袋扔在狗屋旁
2:30之前 龍雨萱回到書店,恰好章梓悅下載好王者榮耀
2:30左右 三叔醒來

綜上所述,偷吃零食的“犯人”正是龍雨萱!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2 20:48:46
>:代表引用原文

【兇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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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驗尸結果:)死亡時間確實如我所推斷,是在2點30分之后。>
=》得出張習和楊逸不是兇手,他倆從2:30到3:30都在書房和探長在一起,沒有時間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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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張資,仿佛是個非常老套的故事人物一般,會暈血。只是這一點被他掩蓋得很好,李喜、楊逸、張習都不知道這件事。他也是四個人里面唯一一個完全沒有殺人動機的人。>
=》得出張資不是兇手,沒有動機還暈血。特別是暈血,結合后面的殺人手法可以排除他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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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只剩下李喜了。
<最近因為一些財政問題,夫妻兩人最近關系很差,張單曾對張資、張習討論過離婚的可能性,也想把一些固定資產提前轉移到兩兄妹的名下。>
<2點45分,張資離開上廁所,過了十五分鐘左右才回來。李喜讓他多問問我關于畢業之后的事,自己則出去切水果了。過了10分鐘,她捧著一盤蘋果回來了。>
=》得出李喜有動機,而且3:00時(也就是2:30之后)出過書房,也有時間作案。

【殺人手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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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刀是致命刀,但死因不是因為出血,而是中毒。毒是由傷口滲進血液導致死者身亡,而非口服等其他途徑。奇怪的是,第一刀扎下去的傷口并不深。>
<另一方面,廁所下水道里發現了幾段打過結的釣魚線、一些膠帶和一些跟死者所中毒成分相同的毒藥殘余及其膠囊殼。>
<兩個刀傷形狀大小是一致的,因此有理由懷疑第一刀也是由同一把水果刀造成的。>
=》得出,兇手把毒涂在水果刀上,然后利用釣魚線和膠帶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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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見張單仰面躺在了房間中央,胸膛已被鮮血染紅,房里的衣帽架也朝門翻倒在地。>
<盡量不考慮她的腳印的話,衣帽架原位置附近似乎本該有一攤血跡,大概四分之一個巴掌大。衣帽架的底座跟掛鉤部分也都沾了點血,門口附近的地面也是。>
<吊燈乃至天花板上還帶有一些血跡。從尸體到門的這段地毯上,血跡也有些不太自然,有點抹上去的感覺,但是并不連貫。>
=》這里我好奇一個問題,吊燈和天花板上的血跡是怎么弄上去的?總不會是死者自己抹上去,甩上去或者噴上去的吧。
    別忘了死者第一刀插得并不深,而且還吃了安眠藥。所以,肯定是兇手弄上去的。
    結合之前分析的"釣魚線膠帶水果刀作案",和門窗緊鎖的密室環境,現場的血跡軌跡以及事后作案工具都不在現場的現象,
    推測如下,
    ★手法:
    兇手把毒抹到水果刀上,再把釣魚線系到水果刀屁股后面的環上。又做了個固定環。
    固定環是這樣的:首先用一小段釣魚線做個比釣魚線大比水果刀柄小的圈(也就是釣魚線能順暢通過,但水果刀會被卡住), 然后把這個圈用膠帶固定在天花板上。
    他把長釣魚線穿過固定環,再把固定環固定在吊燈上方的天花板上,讓張單躺在吊燈下方的地板上,使水果刀的落點正好在張單的胸口。
    然后把長線的另一端繞過衣帽架的掛鉤,再從門底縫隙中傳到外面。
    這樣,兇手在門外一放線,水果刀就落下插進張單胸口。
    然后回收工具時,把線往外拉(這里可以利用一下門吸中門上的那部分),水果刀受力被拔出體外,刮到吊燈留下血跡,滑到固定環時刮到天花板留下血跡,因為水果刀會卡住固定環,
    所以固定環跟著受力隨水果刀掉到衣帽底下,留下一小灘血跡,繼續受力往門那滑動,刮倒了衣帽架,穿過掛鉤留下血跡,途中在地毯上也留下了血跡
    (這就是為什么這段血跡有點抹上去的感覺,因為本來就是水果刀被拉著抹過去的),最后被回收。

    ★第三把鑰匙
    這個推測有個前提,兇手必須先進入房間布置準備。
    他怎么進去的呢?窗是鎖著的,應該是從門口進的。
    因為臥室門鎖按按鈕鎖上后,不能通過直接關門給房門上鎖,所以我認為有如下兩種可能,
    如果是A,那兇手出來后怎么鎖門呢?張單的鑰匙在抽屜里,備用鑰匙在書房里,而大家進張單房間時,又確認了門是鎖上的,所以A不可能。
    如果是B,看題中探長問<所以說,如果他在臥室里鎖了臥室門睡大覺,連你也得去書柜找鑰匙才能進去?>時,李喜的回答<也不是啦……張習你找到鑰匙了沒?>
    很可疑,前半句是情急之下說漏嘴,后半句是轉移話題。說明李喜是有不用去書柜找鑰匙也能進臥室的方法的,我認為那就是她有第三把鑰匙。這樣她的嫌疑就更大了。

    兩種可能:
    A 兇手沒有鑰匙,但張單沒鎖門
    B 兇手有鑰匙

    ★進一步排除張資
    帶著血跡的水果刀最后是會被回收到兇手手里的,并且還要清洗血跡。這對暈血的張資來說是災難,這樣就徹底排除張資的嫌疑。

【其他疑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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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中,大家進臥室后,李喜捅了張單尸體一刀,并到處亂踩破壞現場。
=》這里亂踩破壞現場還好理解,為了破壞作案痕跡,干擾判斷,掩飾殺人手法。
    但當大家面捅尸體一刀就很奇怪了,為了掩護什么?還是其他目的?
    再看看題,發現在這個家里,張單經常吹噓二十年前那件案子,已經到了張資都能復述的地步。
    那件案子里:子殺父,父袒護子,自己鎖門制造密室,母袒護子,插父尸體一刀,試圖用更大的傷口蓋住傷口擾亂調查。
    而張習口供中說過:李喜為人有點實誠,不太會拒絕或者質疑別人。
    可以推測,李喜是深信那件案子的。正好屋子里的人也都知道這案子。
    (最后探長都表示此案跟二十年前的案子太像)
    進一步推測她主動去捅一刀是為了給別人一種印象,她是為了用更大的傷口擾亂調查,來保護兒子這個兇手,也就是說暗示張資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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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我家正門,家里的鑰匙都在爸爸手上,備份鑰匙就都鎖在這個書柜里。>
<坐得離窗最近的張習把它拿了起來,走向了書柜,左右擰了幾下打開了抽屜翻找。>
<順帶一提,書房放鑰匙的抽屜需要用鑰匙上鎖或者開鎖,但無法從外觀直接判斷是否有上鎖。>
=》這里張習開鎖時"左右擰了幾下打開"有點奇怪,正常開鎖或者關鎖應該是同一個方向擰半圈、一圈或幾圈吧。
    再分析下這三句話,推測如下:
    書柜其實是沒上鎖的,但是從外觀上看不出來。而平時"備份鑰匙就都鎖在這個書柜里",也就是說平時書柜是鎖著的。
    張習按照平時的習慣認為現在書柜是鎖著的,所以拿了窗臺上的鑰匙去開鎖,插進去順著開鎖的方向一擰,發現沒反應(因為鎖本來就是開著的狀態),
    然后往反方向擰,發現打不開(因為反而把鎖關上了),再往反方向擰,開了。張習可能認為這不是什么大事,加上一群人等著鑰匙去臥室,就沒聲張。
    總之就是書柜的鎖本來就是開著的。

【案件整理】
背景:因為張單常吹噓二十年前的舊案(后面簡稱舊案),全家都熟悉了,而半年前同樣熟知舊案的楊逸和他們家交好。
經過:最近張單夫婦因財政問題關系變差,鬧到離婚并且張單想把財產轉給子女的地步。
      李喜想想自己婚后的付出,對繼子繼女的好,一腔真情換來這樣的回報,對張單起了殺心。
      (張習的口供里說了李喜對子女)
      她想了一個能殺死張單又能自保的方法,利用大家(主要是楊逸)對舊案的熟悉,殺張單并栽贓給張資。
      為此,她做了她臥室的第三把鑰匙。
      今天終于等到楊逸來拜訪,機會來了。(本來覺得李喜制造機會,主動約楊逸過來比較合適,但題中沒有這方面的描述)
      13點剛過 探長也意外到訪。
      13:30 張單回房鎖門睡覺,因為吃了安眠藥,所以睡得比較死。
      李喜了解家庭成員的習慣和性格,是知道這些。
      13:45 李喜出去燒水,趁機用第三把鑰匙進入臥室如之前分析的一般布置準備。
      利用床頭柜和梳妝臺的凳子疊加把水果刀和固定環固定在天花板,把柜凳歸位后,
      再把死睡中的張單挪到水果刀落點的地上。(特意把人挪到地下應該是為了增加高度來確保水果刀能插入身體內)
      因為張單經常帶家人釣魚,所以李喜很熟悉他的釣魚線。
      而這里需要的釣魚線比較長,張單平時用的線單根不夠長,就把幾根線連在一起(這就是事后下水道發現的線打過結的原因)。
      然后她鎖門制造密室,并把從門底縫隙穿出來的釣魚線固定住,比如可以用膠帶多貼幾層固定住。反正其他人正常情況是不會留意到這邊的。
      (根據就是題中探長那句<看樣子如果剛才大家只是經過廁所跟臥室的話,沒人會留意到這邊的房門。>)
      然后回去等水燒好后,也就是2:00時,返回書房。
      2:30 張習進入書房,關窗防雨。
      2:45 終于等到喝了那么多茶水的張資上廁所。
      3:00 張資回書房,李喜馬上借口切水果離開書房,到臥室門口,放線殺人,收回作案工具,然后清理門口和門縫的血跡。
      再把釣魚線和膠帶扔測試馬桶沖掉毀滅證據,把水果刀清洗后切水果回書房。
      (1 因為書房的隔音效果不錯,所以書房的人對臥室那邊的動靜沒有察覺)
      (2 李喜想陷害張資,所以在第一次出書房準備完以后,一直在等張資出門,特意跟張資前后腳出去殺人,確保張資有作案時間。
          至于她自己的嫌疑,通過之后的捅尸體誤導楊逸來洗清,這里作為外人的楊逸才是計劃重點,探長是意外)
      3:30 楊逸找張單進不了門,然后取備用鑰匙,去臥室。進門后,李喜捅刀并破壞現場,她以為此情此景,加上她嬌楚可憐的形象,
      可以引導楊逸和探長認為張資是兇手,捅死了張單,讓自己脫罪。但她萬萬沒想到,張資暈血(事后口供里有交代,李喜不知張資暈血),無法作案。
      探長感嘆的<有些事情,終究不是兇手能控制得了。>指的應該就是李喜不知張資暈血。

李喜陷害張資的行為:
1 等張資回到書房時立刻出去殺人。
      為了保證張資在張單死亡時間內不在書房,也就是有作案時間。當然她自己也一樣。
      為張資制造作案時間。

2 事后錄口供時說她拿水果刀的時間是3:05
      她故意這樣說,就把作案時間限制在了2點30分到3點05分之間,這段時間只有張資沒有不在場證明。
      也就是撇清了她自己的嫌疑。
      
3 在現場捅刀。
      利用舊案暗示張資是兇手。
      并且利用傷口對比,提示警方兇器是水果刀。
      為張資制造兇器。

4 事先打開了書房書柜的鎖
      這個是陷害未遂。
      本來計劃是,到了現場她捅完刀后,大家(特別是楊逸)會懷疑張資,會思考他是不是兇手,發現他的作案時間和兇器都有了(實際上是李喜給他制造的),
      但是他怎么進入密室的呢?
      哎~這個時候,楊逸這個知道他們家鎖的情況的人就會想起張習開書柜鎖時的異常表現,追問之下發現書柜本來就沒鎖,也就是說,有人事先打開過書柜。
      在這個微妙的時刻,張資自然成為第一懷疑目標。
      楊逸會覺得張資事先拿了張單臥室的鑰匙,在謊稱上廁所的時間里進入密室作案,出門時再用鑰匙鎖回去。
      至于后來張習給張資的鑰匙,其實是錯的,(看途中臥室鑰匙的圖片,三枚臥室的鑰匙幾乎一模一樣,很難分辨,加上當時李喜催了一句,張習找了把自認為對的鑰匙給張資),
      但是張資手里本來就有張單臥室的鑰匙,就用它開了臥室門鎖。
      這樣李喜就為張資制造了進入密室的方法。
      至此條件已經全了,張資的狡辯啊,動機啊,還重要嗎,他百口莫辯了。
      但是因為探長的介入和張資暈血這個意外,這個陷阱沒用上。
      (感覺有點不可思議,李喜真的能算到這種地步?不會是我過度解讀,想多了吧)


<>:代表引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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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分析】
<死因是心臟病>
<左手抓著胸口、右手伸直向前朝著沙發,右手邊上還有一把鑰匙>
<另外我們茶幾旁的沙發底下找到了一瓶沒有打開的心臟病藥,看標簽是探長本人的>
<小埋又重新翻了翻尸檢報告,探長衣服和褲子都灑了大量咖啡,沒有打斗的痕跡,沒有外傷,除了衣服左胸位置焦黑了一塊。>
<另外他家還陳列著《神探伽利略》全套>
<說說10號這把電擊槍吧,看著有點簡陋。>
<是的,我覺得是自己組裝的,它就放在書桌上電腦左手邊,我看了探長日記11里也提到一個電擊槍的詭計>
=》門是鎖著的,窗外是進不來人的,是個密室,好像是正常的心臟病死亡。但是,
    ★排除正常心臟病發作死亡
    假如說探長真的死于正常的心臟病發作,那現場就太詭異了。
    首先是心臟病藥(以下簡稱藥)的位置。
    心臟病人應該隨身攜帶心臟病藥吧,那發作時藥不慎掉了,也應該掉在靠窗那邊,而不是掉在離那么遠的沙發底下吧,畢竟探長是面向窗伏倒的。
    如果不是隨身攜帶,那也該是在容易拿到的地方,而不是沙發底下。
    其次是鑰匙的位置。心臟病發作時是很難去門口開門的,他拿門鑰匙干啥呢,而且鑰匙籃是在門口,門鑰匙要是放在鑰匙籃里,那就更難出現在那個位置了。
    所以排除正常的心臟病發作死亡。
    ★猜測超聲波殺人
    注意到探長衣服左胸位置焦黑了一塊,感覺好像是電擊槍造成。(題中也交代電擊槍已經被使用過了)
    但是看到藍曦家里的《神探伽利略》后,又有了一個大膽的想法。
    《神探伽利略》第四集里,兇手用超聲波殺人,傷口是左胸上有死皮,一開始是被認為死于心臟麻痹。
    再看看電擊槍,題中說它可能是自己組裝的。如果它是被別人改造成超聲波發射裝置(具體叫啥我也不懂),
    那超聲波殺人就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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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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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子旁邊還有一塊尾指甲大小的小瓷片,應該是普通的生活垃圾,奇怪的是,沙發靠廚房一側的地面上灰塵比較少。>
<沙發后面就是廚房了,沙發的背部、朝廚房門口的部分有大量咖啡的痕跡,接近底部位置還能清晰看到一個五指朝上的右手咖啡手印,應該是最近弄上去的。>
<倒沒什么特別,我們是在廚房咖啡機旁邊找到的,那里還放著3個陶瓷杯子,是最新的三國殺東吳四英杰限量版,少了周瑜。>
<小埋又重新翻了翻尸檢報告,探長衣服和褲子都灑了大量咖啡>
=》從這些線索來看,應該是探長用咖啡機旁的周瑜陶瓷杯盛了杯咖啡,走出廚房時趴著摔倒了,咖啡灑在了地上,沙發背上,探長正面的衣褲自然也沾上了,
    他起身時,手扶在沙發背上,留下了那個手印。而周瑜瓷杯也摔碎了,其中一小塊碎片掉到了沙發底下,也就是心臟藥瓶旁邊那小瓷片。
    之后那一片地被清理過(所以那里灰塵比較少)。
    這里有一個問題,其他的周瑜瓷杯碎片去哪了?正常清理完以后,要么扔室內垃圾桶,要么下樓扔了。
    但是題中說了,室內沒有,而從公寓出入口的攝像頭可以確定只有幾個嫌疑人下去過。另外,我相信作為警局的探長,他應該不會把瓷杯碎片扔到窗外~
    那推測可能是別人替探長扔到樓下,比如那幾個嫌疑人中的某一個。
    還有一個細節也可以印證這個想法:探長是用咖啡機旁的周瑜瓷杯裝的咖啡。
    但是電腦桌上已經有他的馬克杯在了,那應該才是他常用的杯子,如果要喝咖啡,應該用這個馬克杯。
    這點雖然不絕對,但加上前一個問題,就使我相信,當時有第二個人在探長屋里,探長的咖啡是給這個人的。
    因為探長死時衣褲上的咖啡還沒清理掉,所以探長應該就是在招待這個人時被他殺掉的。
    再結合前面死因分析,可以推測這個人應該是住他樓上的藍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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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們茶幾旁的沙發底下找到了一瓶沒有打開的心臟病藥,看標簽是探長本人的>
<沙發就上比較亂了,堆滿了各種雜志報刊書籍,同樣沙發旁邊的地上也摞著不少書。>
=》題中介紹了探長房間里的鞋柜、鑰匙籃子、貓砂盆、布沙發、水果糖、咖啡機以及旁邊的瓷杯,都被布置得井井有條。
    而堆在沙發上的書籍卻與這種井井有條格格不入。
    再看沙發底下的心臟藥瓶。本應隨身攜帶的藥瓶怎么會出現在這個位置?是否探長曾經躺在沙發上,藥瓶掉了下去。
    (其實也有可能是兩個人打斗,拉扯時藥瓶掉出來,滾到沙發底下。但尸檢報告說探長沒有打斗的痕跡,所以排除這種可能)
    結合這兩個疑點,推測:探長曾經躺在沙發上,而兇手事后為了掩蓋這一點,把地上的雜志堆在沙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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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們在杯子上檢查出探長的指紋和唾液,杯子下方桌面還有一個淺淺的凹痕>
<地上鑰匙那有一圈水跡,我懷疑是昨晚到今天都沒人喂貓,貓咪口渴就跳上桌子把杯子打翻把水喝掉了。>
<他們進來的時候還看見貓在馬桶里喝水>
=》先看杯子下面桌面的凹痕,結合死因分析,超聲波在水里會產生沖擊波(請參照神探伽利略第四集),
    推測兇手利用這個裝了水的馬克杯和被改造的電擊槍在桌子上試了一發。
    再看馬克杯被打翻。其實貓口渴是可以自己去馬桶里喝水的,所以沙拉說的貓咪打翻杯子是不對的。
    (根據是警局同事進門時看到貓在馬桶里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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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A:鑰匙的位置
疑點B:雖然推測藍曦殺人,但現場相當于密室,殺人是怎么實現的?
=》注意到藍曦的房間就在探長正上方,而且房子結構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兩個房間的都有一樣的窗戶,并且位置上下對齊。
    這樣可以推測出一種可以實現密室殺人的方法,如下:
    藍曦在探長屋里作完案后,拿上門鑰匙,出門并鎖門(還鎖了兩層)。然后回到他自己的房間,很容易就能借助點道具把鑰匙從探長房間的大廳窗戶里扔回樓下。
    這樣就制造出了密室,也是鑰匙出現在那個位置的原因。
    然后再來看看吳凡和林虎能不能做到這些。
    根據圖1圖2來看,就算304的吳凡從廚房窗口,302的林虎從廁所窗口,都不可能把把鑰匙弄回到303大廳的窗口前。
    而且題中已經點明,爬過去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可以排除他倆的嫌疑,進一步確認藍曦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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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整理】
藍曦是探長校友,又經常幫探長破案,他倆交情很好。
(藍曦是物理學教授,對破案很有幫助,探長應該也很樂意找他幫忙的,所以我相信藍曦說的這句話是真的)
上周藍曦發現了探長和他女友(題中沒明確說已經結婚,所以還是以女友相稱吧)勾肩搭背,并拍下了照片。
而探長出差回來后很忙,忙著破案和寫探11,并且想要把電擊槍輔助自己寫作,就讓藍曦幫忙弄一把。
(探長自己忙著破案,應該不想把太多精力放到弄電擊槍上,而恰好他有個物理學教授朋友,找他幫忙不是最好的嗎)

然后到了昨天下午2點,越想越氣的藍曦終于憋不住打電話跟探長說了舒窕的事并吵了一架,于是決定殺了探長。
作為好友,藍是知道探長有心臟病的,他又讀過《神探伽利略》,就想模仿里面第四集的殺人手法,來一出密室超聲波殺人的戲碼,既能殺人又能保全自己。
正好他之前給探長買的電擊槍快遞到了,他下樓取了電擊槍,并回家改造成超聲波發射器(這個不太懂,隨便起個名吧~)
改造完成后也就到了晚上8點左右了,他去探長家送"電擊槍-改"。

然后,探長招待了他(雖然下午吵了架,但畢竟是朋友,人家還是送約好的電擊槍來的,當然要招待)
藍曦很可能坐過沙發,而探長如之前推測的那樣,用周瑜杯給他沖咖啡,摔倒,接著藍曦扶著探長讓他先躺在沙發上歇會(趴著摔倒疼啊~),藥瓶趁機掉到沙發底下。
探長最近過勞所以躺在沙發上就睡著了。這時藍在書桌上裝有水的馬克杯(也可能沒水,藍自己倒的水)上試了一下“電子槍-改”加馬克杯的威力,留下了桌面上的凹痕,
(這里因為是匆忙改造的,用這個馬克杯試一下威力是有必要的,萬一威力不夠殺不死探長進而引起打斗,就偽裝不了心臟病發了)
然后把馬克杯放在探長左胸口,也就是心臟位置,再把"電擊槍-改"伸到水杯里發射,超聲波在水中引起的沖擊波瞬間擊中心臟,殺死了探長。

接下來,藍曦開始布置現場,把電擊槍放到書桌電腦左邊,把馬克杯放回電腦右邊并向右翻倒,把探長尸體放到如圖2的位置,并如題中描述那樣擺好姿勢。
偽造成如下假象:
探長在自己胸口試了一下電擊槍,(輔助寫作自用的,所以電擊槍的威力肯定會弄得很小)
沒想到卻引得心臟病發作,往右倒去,途中手臂刮倒了馬克杯,最后因沒吃到心臟病藥捂著胸口痛苦死去。

然后為了掩蓋沙發上探長的睡痕和可能會有的他自己的坐痕,把旁邊的雜志搬了一部分堆到沙發上,到時候沙發上就只會有書籍的壓痕了。(沙發是布沙發,是很容易留下壓痕的)
然后把咖啡和周瑜杯碎片清理掉,這里沙發背的咖啡,他短時間清理不掉,放棄了。
另外沙發底下的藥瓶,他沒發現,所以遺漏了,依據就是藥瓶旁的周瑜杯小瓷片還在,說明他清理碎片時沒發現它,自然也就沒發現藥瓶。
(如果藍發現藥瓶,就可以把它放在尸體前方,進一步造成藥瓶掉了,吃不到藥的假象)
然后帶著周瑜杯碎片出門鎖門,回家,從大廳窗口把鑰匙弄到樓下,正好掉到題中描述那個位置。方法有很多,比如拿根一端帶鉤的桿子,鉤住鑰匙,在窗外放到相應位置,往樓下窗內一甩。
(反正絕不可能是人踩著樓下窗戶爬下去的,因為窗是老式木框窗,承受不住人的重量)
然后再拿著周瑜杯碎片下樓扔掉。(攝像機里拍到了)

最后小埋說的"取證據怕是要快一點了,可能會來不及。",我認為指的應該是那把"電擊槍-改"。
因為對藍來說,電擊槍已經露過相了,已經完成誤導的使命,如果繼續留在現場,就可能會暴露它超聲波發射裝置的本質,所以藍肯定會去銷毀它。
藍提出協助調查申請應該就是想這么干。(可惜被拒絕了)


<>:代表引用原文

【可靠的線索整理】
1. 雨萱,貪吃,愛寫繁體字
2. 梓悅,貪玩,一只手受過傷
3. 梓欣,愛狗,花生過敏(因為吃花生糖過敏了)
4. 1:10 章三放視頻后睡著           
5. 2:00 梓欣在街上找狗,直到最后找到狗,在2:30回到家(因為有小茜這個外人作為證人,所以這條是可靠線索)
6. 2:30 章三醒來
7. 2:30+ 雨萱點的蟹煲外賣送到      
8. 零食包裝袋出現在狗屋旁,并且零食全沒有了
9. 零食被偷的時間是2:10或者1:20
   (看鬧鐘示例圖,可以發現這鐘正著看和倒著看不容易分辨,而且是12小時制的電子鐘,這個時間正好正倒看都是合理的時間,再加上章三是匆匆一瞥,完全有可能看倒了)


【疑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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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以為三叔好說話就好欺負啊。你的右手受傷都包扎成一個足球了,我看你剛才完全沒辦法寫功課也就算了,讓你看看書,你倒還打起游戲來,你成績好也不能這么放縱呀。>
<我今天中午1點10分用練字室的電視播給她們三個看的正是《雅趣書法》。本來打算關了店門,吃過午飯后讓她們跟著視頻的節奏,一筆一劃跟著練上,我好有一個多小時清閑。>
<現在從練字室的情況可以斷定,只有一個人聽我的話,全程照著視頻的落筆動作認認真真練字>
<我看了練字本最后的署名,卻只有一個“立”字,看來是某個蘿莉在作品最后寫自己的名字時筆突然沒墨水了>
=》這里有個問題,這個寫字的人是誰呢?看署名好像是梓悅或梓欣,但梓悅因為手受傷,可以不用寫字,只要看看書就行。
    而梓悅這個愛玩的孩子在這種情況下還會寫字嗎?不會。(除非是為了捉弄章三,但用這種方式捉弄章三只會讓他高興,達不到捉弄的目的)
    那是梓欣嗎?也不是。
    理由如下:
    題中說了,章三放視頻,三小只老實照著寫,他可以清閑一個多小時,也就是說這個視頻時長是一個多小時,算它1小時好了,老實寫完最快也要到2:10分(1:10加1小時),
    而梓欣2:00在外面找狗(看可靠線索5),而因為題中說了寫好的字字跡是同一個人的,也排除了梓欣中途找人代筆的可能。
    那最后只能是雨萱寫的,而寫別人名應該是別人讓她干的,具體的后面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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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叔,梓悅手受傷了,玩不了王者榮耀,于是我‘高抬貴手’,你看,我用一只手控制角色移動,梓悅用另一只手控制法術的釋放。>
<我好奇的看了一眼手機畫面“你們兩還不錯啊,戰績竟然是正的(打得好的意思)>
=》這里我有個疑問,雨萱和梓悅這樣合作真地能打好王者嗎?
    一個3年級和一個2年級的小朋友,平時沒怎么玩,突然各出一只手,用語言(或意識?)交流操作一個角色,還能打出正面戰績,這種事不~可~能~。
    而且前面推測,雨萱在跟著視頻寫字呢,哪有時間陪梓悅玩。
    那這正戰績是怎么回事?自己雙手玩的唄~。梓悅愛玩,也會騙人,之前就有假裝被綁架嚇唬章三的前科,
    所以推測梓悅的手其實已經好了,在裝病罷了。目的是,享受病號待遇啊,比如不寫字也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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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A:可靠線索8
=》零食包裝袋是怎么出現在狗屋旁的?首先排除雨萱帶過去的,因為她在家里寫字呢。
    梓悅帶過去:時間上可能,但以她的性格不太可能,好不容易拿到手機還不玩瘋了~
    梓欣帶過去:只要可靠線索9里的零食被偷時間是1:20(也就是章三看倒了),她時間上就有可能。
    那梓欣為啥要帶零食過去呢?
    *她愛狗,所以帶去喂小新?不可能,因為小新是個小狗,消化能力很弱,吃酒鬼花生和薯片這種含添加劑的食物會影響健康。看過《養狗的藝術》的梓欣應該是知道這種常識的。
    (不知道養狗的藝術的內容,只是想說明梓欣之前認真學習過怎么養狗,所以應該知道這種常識)
    *她自己吃?不可能,因為她對花生過敏。如果只有薯片那還可能。
    *其他目的?有可能,具體后面分析。

【案件整理】
通過之前的分析,推測如下:
1:10 章三放視頻后在店面的大沙發上睡著了。
     這時愛玩的小機靈鬼梓悅,偷手機,卸載其他APP騰出內存,其中"紅外警報"軟件也被卸了,下載王者榮耀,然后也不裝病了,直接雙手開始玩。
1:20 左右,愛吃的雨萱知道紅外警報軟件被卸載了,就進入章三房間偷出零食吃。過程中用剪刀開封,而且還弄亂鋼筆透明膠,還把電子鐘弄到地上砸壞了。
     而梓欣那邊,她不喜歡寫繁體字(只有雨萱喜歡寫),對吃和游戲的興趣也不大,一心想念小新,想翹課出去找它玩,但她是個文靜的乖乖女,又想完成寫字任務。
     于是,她和雨萱間達成協議:雨萱讓梓欣把零食包裝袋帶到狗屋那嫁禍給小新,逃避章三的責難,代價是她幫梓欣完成寫字任務(反正雨萱自己也喜歡寫繁體字)。
     而梓欣應該只是想去小新那玩一會就回來的,沒想到后來碰到小新餓跑了。然后去找狗,在2:00碰到小茜,最后找到狗,2:30左右才回到家。
     (站在孩子的角度上理解一下,在愛吃的雨萱看來,偷吃被抓比她沒寫字錯大; 在乖乖女的梓欣看來,不聽話沒完成任務的錯很大)
     梓悅這邊,一直在玩游戲(同時雨萱在旁邊寫字),后來雨萱寫完墨時剛好寫完字(只差署名沒寫完整)。她倆也達成協議,在章三醒來后雨萱配合梓悅演戲,
     好讓她繼續裝病,代價可能是用手機給雨萱點好吃的(蟹煲)。
     (這里應該不是梓悅威脅:不幫她,就把雨偷吃的事告訴章,因為她裝病的事雨萱也知道,威脅就是同歸于盡。所以拿好吃的賄賂雨萱才是合理的。)
     三小只之間都知道各自的把柄(雨萱偷吃,梓悅裝病,梓欣找人代筆),所以最后都默契地死不認賬~
     (正常情況,雨萱是不會承認偷吃的,而梓欣這個說出"不愿和她們同流合污"這種話的乖乖女是很有可能揭穿她的,但是她有之前讓雨萱代寫的把柄在,
     所以不敢說話了,不然雨萱也告狀說出代寫的事就同歸于盡了。梓悅因為有裝病這個小把柄在也是差不多心理。)
     (哈哈哈,不管對不對,反正我已經被自己的推測結果萌到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2 22:24:24 | 2021-11-14 19:38編輯
第一題狗尾續貂
存在三種無法排除的可能性,首先是相對最為離譜的新本格的理解方式,死者房間的天花板和吊燈作為一個整體可以上下移動。兇手將兇器綁在吊燈上,然后死者一點半去睡,說自己一個小時后來找探長,即他會兩點半醒,醒來在房子中間觸發機關。隨后整個天花板墜下,但只下墜了一定距離,導致刀戳的不深(也不會損害其他相對較矮的家具)同時將最高的衣帽架砸倒。隨后兇手從門縫通過用線提前綁住的刀末尾的環試圖將兇器拽出,結果剛好卡在衣帽架上,將衣帽架拖拽至門口附近的位置,刀卡住的地方留下了一灘血。
而后兇手無奈只能將線拽斷,和毒藥膠囊一并扔進衛生間。如果非兇手的人都不會說謊的話,唯一一個聲稱自己去過衛生間的只有張資,且需要設計本人不在現場卻能殺人的復雜方法的人,也只有暈血的張資。故,不管這個未知裝置x究竟是什么,它需要做到讓血濺到天花板上,而刀只是捅進去死者就倒地了,再把刀拽出來,血液會濺到四周而非天花板。(垃圾文科生想象力有限)只要是兇手不在現場而實施的謀殺,兇手就是張資,而取走兇器的則是李喜。張資回到書房緊接著李喜就出門,很明顯張資拜托了李喜什么事情,而李喜不會拒絕,就去了。探長曾經問過李喜,如果張單睡著了是不是她也得取柜子鑰匙,而李喜居然說不用,也就是說她有其他的未知手法y可以不用鑰匙進門。所以李喜假裝切水果實則還進入現場取出刀清洗。最后在案發現場捅尸體是為了用更多的血模糊張資隔門拽刀留下的痕跡,這痕跡可以直接證明兇手是暈血的張資。
這是第一種可能性,兇手是張資,雖然張資沒有表面上的動機,但是如果是新本格,動機可以在兇手暴露后再補上,不關鍵。
第二種可能性,死者是自殺,目的是讓探長見識一下完美犯罪。張單特地將刀懸掛在吊燈上,自己站在下面,讓張資或者李喜在外面拽著線,然后一松一緊,把張單殺死后,將刀拽出,隨后的意外和處理與上面的情形相似。
第三種可能,兇手是張習。張習早早地取走了窗臺上的鑰匙和柜子里的鑰匙,在張單于兩點半前一點點剛醒來外面還沒下雨的時候,從窗戶進入,回頭鎖上窗戶。將站在房間中央醒盹的死者一刀捅死,隨后自己躲在死者身下,將死者胸膛沖著吊燈方向將刀拔出,這樣只有手臂上會有血。房間中其他血跡皆為張習偽造,包括廁所的魚線,用以誤導偵察。隨后張習大搖大擺從房間門走出,回頭用鑰匙鎖門,然后洗手洗刀來到書房,整個過程用不了一分鐘。隨后借關窗把窗臺的鑰匙放回原處,柜子里的鑰匙一直留著直到要用的時候背對著其他人假裝翻找,實則就在自己手里。而李喜冰雪聰明,看見張資的反應就知道他暈血,再看一眼現場就知道對他不利,所以當機立斷破壞現場。
第二題探長之死
桌上的糖說明是招待客人用的,一定有人到過這個房間。而沙發右側塵土少,說明之前沙發是幾乎貼墻的。然后客人的咖啡和心臟病藥都放在沙發靠背上面,然后探長認為有其他人在,自己試試電擊槍問題不大。就給自己來了一下,然后把電擊槍放桌上,發現不對,自己心臟病發作了。客人一急,不小心把咖啡和藥都碰掉了,從沙發后面的縫掉下去了。客人搬開沙發找藥,留下了手印。遺憾的是沒有找到,可憐的探長掛掉了。客人害怕自己被發現,就清掃了裝咖啡的周瑜杯子碎片,有一片掉進沙發下沒掃走。
然后客人打開半邊窗戶離開房間(或者一開始就是開的),用鑰匙鎖門隨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間,用一根線穿過鑰匙,捏住線的兩端,從上方窗戶將鑰匙垂下到死者窗戶,向內蕩,多次嘗試直到剛好落入馬克杯中。既能保證去除指紋,又能保證不造成其他不可控影響。而被子下面有凹痕,也就不會被線和鑰匙帶翻。此時鑰匙落入杯中,松開一端的線,拽另一端,將線回收即可。隨后貓碰撒了馬克杯,形成了現場。
第三題三畏書屋
直接上排除法,梓悅只有一只手能用,就沒法撕開零食包裝袋,同時也沒法工整寫字。文中提到了寫字是跟著視頻寫的,所以中間沒法中斷,持續1+小時,而梓欣于兩點被案外第三人目擊在街上,所以梓欣和梓悅都不是寫字的人。那寫字的只能是雨萱。而雨萱本沒有理由寫另外兩人的名字,除非有某種交易或陰謀。
于是,我們大膽推測,整個事件經過精心策劃,三個人都參與其中,雨萱帶頭,因為零食對她的吸引力最大。雨萱負責自己最感興趣的寫字制造不在場證明部分,而梓悅偷手機刪除報警軟件,梓欣則負責執行,也就是偷零食的正犯。由于案外第三人沒有必要說謊,所以梓欣兩點在街上被目擊視為紅字。梓欣具有兩重不在場證明,其一是寫字,而寫字的是雨萱,該不在場證明不成立。其二是時間,雨萱常年櫥柜偷零食,必然知道有電子鐘的事情,而電子鐘只需要調好時間砸壞,就可以形成第二重不在場證明,故第二重不在場證明不成立。第二重不在場證明并非必然存在,在犯人視角是否成功無關緊要。
雨萱在下午兩點多點蟹煲,如果她吃了零食還要點,那恐怕就不是吃貨,而是餓死鬼投胎了,所以她應該最后沒有吃到。但是計劃應該是成功的,梓欣說不想和她們同流合污所以跑去后山了。也就是說很可能是梓欣在零食到手后沒有按計劃交給雨萱,而是想起了餓了一天的狗,所以跑去把零食喂了狗,所以零食包裝袋在狗屋。梓欣對花生過敏,所以梓欣沒有單獨行動拿零食還帶著花生的必要,但也只有梓欣具有行動時間和能力,所以必然存在合謀。
最終,結論便是犯人是梓欣。
還存在一種可能性,就是梓悅身殘志堅,一只手先偷手機刪軟件,再以分享零食為條件買通雨萱寫字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隨后去偷零食意外碰掉鬧鐘,把零食放在地上,用剪刀剪開一個易撕口,再用右手手臂壓住左手撕開包裝,把零食全部吃掉然后正好梓欣去后山把狗放了,狗很餓,跑過來找吃的。梓悅把包裝袋給狗了,狗叼回狗屋了。隨后梓悅回去告訴雨萱零食被狗叼走啦,點外賣吧。
以上。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2 23:32:17 | 2021-11-14 19:20編輯
第一題不會,沒有一點思路,直接第二題。

探長之死
來看關于房間鑰匙所在的位置。這個位置很奇怪,按理來說不應該在窗戶邊發現鑰匙的。因為探長的家在進門的鞋柜上是有放鑰匙的盤子。正常來說有這個盤子,那么探長開門后就因該將鑰匙放到盤子當中,但是現實不是這樣的。鑰匙是在靠近窗戶的地方發現的,所以就極有可能是兇手用完鑰匙后將鑰匙送回房間的。這樣一來就解釋清楚為什么發現探長的時候門是鎖上的,兇手就是通過鑰匙在門外鎖上門的,然后通過窗戶將鑰匙送回房間。再來,仔細觀察鑰匙,可以發現鑰匙附近有水漬,正是桌子上杯子中流下來的。要說有巧合杯子中的水剛剛好流在了鑰匙上,但也太巧了吧,所以說不是巧合,因該是兇手將鑰匙放在杯子中,再把杯子送回了死者房間的。
在探長的房間里發現沙發后,靠近廚房的地方有咖啡漬且此處的灰塵很少,應該是最近被清理過,探長身上也有著咖啡漬。所以廚房后的咖啡漬因該就是探長自己潵的。那么沙發上的咖啡手印因該也是探長遺留的,探長清理碎掉的杯子時不小心留下的。所以著個時候如果當時沙發下面真的有心臟病的藥,探長此時就應該發現了。但是事實是探長死于心臟病,而且死時有明顯的找藥的痕跡。但是方向不對,如果清理沙發時藥就在沙發下,那么此時的探長就應該是朝向沙發的。所以當時探長在清理的時候沒有發現心臟病藥,所以探長不是死于意外,當時在場有人,應該是在場的人殺死了探長。在探長的左胸上發現了燒焦的痕跡,應該就是放在桌子旁邊的電擊槍所導致的,這樣情況就成了這樣,兇手用電擊槍襲擊了探長,因為電擊槍的電引起發了探長的心臟病,最后兇手不給探長藥,導致探長死亡。根據現場沒有翻動的痕跡可以看出這兇手應該和探長和熟悉,說不定兇手還和探長有約呢。這個客人回是愚者嗎?應該不會,愚者當時有直播打賞的不在場證明,而且如果是愚者到探長房間里面做客,探長應該會用可樂招待愚者,要知道冰箱里面是有一些罐裝可樂的,而不是去泡咖啡。這個客人回是小虎嗎?應該也不能,以小虎的性格應該不會去到探長家做客,而且小虎自己有槍支,按照在小虎家的日歷計劃來看,他應該是在今天動手,而不是探長死的昨天。這個客人回是藍博士嗎?有很大可能,藍有和探長的通話記錄,按照藍自己的說法,當時他因為和女朋友的事與探長吵了一架。但是來看通話的時長,怎么說也時間太短了,很難不懷疑著短短的一分鐘到底能不能說明問題,吵一頓架,如果說著通電話是和探長有約,那么一分鐘時間就顯得很充裕。
兇手究竟是用了什么手法將鑰匙從外面運到屋子里的?
死者所住的房間很特殊,方方正正,而且所用住戶結構都相同。這樣一來現場開著的窗戶就很奇怪了。廁所,廚房的窗戶都是關上的,為什么偏偏就客廳里的窗戶開著一半。這明顯不合理。所以兇手正式通過窗戶來送鑰匙的。那么著個兇手是誰?整個住戶戶型都一樣,藍可以很方便的從自己的房間將裝有鑰匙的杯子通過特定的手法送到自己的桌子上。然后回收工具時將杯子碰到,形成了現場的樣子。
綜上,兇手應該就時藍博士

三畏書屋
(龍雨萱為大娃,章梓悅為二娃,章梓欣為小娃)
想要知道偷零食的人是誰,就要還原三個小朋友在中午時段所做事情的大致情況。
首先來看那本我發現的字帖究竟是哪個小朋友寫的。字帖的內容是用繁體字練習的蘭亭集序。第一個問題,這個字帖會不會是預先寫好的。答案應該是不會。因為是當時電視機節目播出練習蘭亭集序的,要是提前寫好,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就推斷是中午才開始寫。要想知道究竟練書法的小蘿莉是誰,就要從“立”下手。龍字的繁體字是龍,也是立開頭的。我們的二娃因為右手受傷的原因,不能寫字。因此練書法的蘿莉就鎖定在大娃和小娃當中。
其次要確定偷拿零食的大致時間為什么時候。雖然文中說到我匆匆看一眼,發現鐘表停在兩點十分。但這個結論真的可信嗎?那可是一個非常方的十二小時制的電子表。有沒有可能偷零食的時間是在一點二十呢。目前先存疑。
后面的事實,我的手機必然被偷,有一個人必然到我房間將零食拿走,紅外感應器沒有響,零食必然被拿到后山等種種情形。我的手機應該是先被老二偷走,感應軟件被王者榮耀替代。然后一個小朋友到我房間拿走零食。文中老二回答我老三去向時是這樣說的“她見我拿了你的手機,說什么不愿和我們同流合污,就說去帶后山的狗去散步了,她還說要帶我去,但是我想玩游戲,就沒去。”根據這句話幾乎可以引證當時在練字的是老大,老三原計劃是到后山找狗散步。我做過一件錯事,昨天晚上沒有喂狗,這樣就又有一項推論,老三擔心狗狗會餓,所以臨行前找一些食物帶個狗狗。這樣就合理解釋我房間零食消失之謎。老三帶走的花生米很特殊,包裝沒有易撕口,一般很難撕開。于是老三就想取下柜子上裝有剪刀的盒子,但在取東西時不小心將我的表碰壞。
所以大致情形就是這樣,老大老老實實在練習書法,老二偷走了我的手機下載軟件,老三帶走我的零食去后山找小狗。
可是鐘表顯示的時間要如何來確定呢。小茜在下午兩點的時候見到老三在大街上找狗,結合前面的推論,鐘表顯示的時間為一點二十。
老三對花生米過敏,不能吃這個東西,但又根據老三的說法,小狗一解開繩子就跑走了所以狗也沒有吃花生米。我到后山的時候花生米確實一顆也不剩。一定有一個什么東西吃掉了花生米。我養狗的地方在后山,畢竟是山林,一些飛禽走獸是會吃下散落的零食的。所以吃掉花生米的應該是后山的動物們。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3 10:57:29
殺害張單的兇手就是李喜
殺人動機:由于財政危機,夫妻倆最近總是吵架,張單已有離婚想法,且考慮把財產轉移給張資和張習。離婚后,李喜失去經濟來源,故起了殺心。
犯罪現場:張單死亡原因是毒死,是被人用水果刀捅了一刀后在在傷口投入毒藥膠囊,致使張單死亡。
案件推理:李喜偶然間聽見了張單和張資及張習討論資產轉移的事情,不想失去所有財產的他動了殺心。
下午1:30張單困了,前往房間睡覺。李喜1:45的時候離開書房去倒水泡茶,去了15分鐘。在這一期間,李喜前往廚房,拿起水果刀,并前往他們的臥室,用水果刀刺了張單一刀(由于是女人,力氣較小 第一次傷口較淺),把裝有毒藥的膠囊放在傷口處,致使張單死亡。隨后回到廚房泡茶,于2:00時回到書房。
回到書房的李喜,覺得這樣子死亡自己很容易被懷疑,于是3:00時李喜借切水果之名再次前往臥室,用魚線制作了一個密室,再回到廚房把水果刀清洗干凈,切好水果回到書房。所以在后來我們打開現場時,才破壞現場,對現場進行踩踏,且再次捅了張單一刀。目的就是為了隱藏犯罪現場自己的腳印,并一次偽裝成十年前那張案件的樣子,嫁禍給張單的兒女,以此逃脫罪責。
密室構成:門的下方有4厘米的縫隙,大概是手可以伸進去的距離。李喜用魚線牽扯著晾衣架,并計算好方向,先關上門,用魚線拉扯,讓晾衣架的尖端倒在那個鎖門的按鈕上,從而鎖上門,最后回收魚線,構成密室。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3 14:29:55 | 2021-11-14 17:13編輯
一、
       -1.死者是被毒死的,所以不是死者自己上鎖構建密室。
        0.第一刀是致命刀,所以不是李喜的刀上帶了毒毒死死者。
        1.兇手要去兩次現場:第一次去布置現場,第二次回收兇器。結合案發時間各人行動,只有李喜消失了兩次,故李喜是兇手。
        2.四人中只有李喜與楊逸有明顯的動機,而楊逸只在案發前消失了不到兩分鐘,無法完成殺人行為,故楊逸不是兇手,因此李喜是兇手。動機大概是財政問題。
        3.兇手用釣魚線綁著刀,一端在門外,另一端從門下的縫伸進去并以吊燈為定滑輪使刀豎直向下插入死者胸口。再用另一段釣魚線綁著衣帽架,將刀架在衣帽架上抵住死者胸口。殺人后拉動釣魚線,刀從吊燈上下來,刀上有血,因此吊燈和天花板上有血;刀從地毯上拖過時有顛簸,因此地毯上的血跡是抹上去的且不連貫;拉動釣魚線使衣帽架反向傾倒鎖門。
        4.這就需要兇手能在行兇前進入案發現場布置兇器,因此推測一開始門沒有鎖。兇手在死者睡著后將死者和兇器的位置布置好后離開(1:45-2:00),此為第一次進入現場。而后兇手拍門之類的方式叫醒死者,死者被刀刺中后被毒死(死者一被刺入即刻死亡,因此傷口并不深)。兇手將現場收拾好后離開(3:00-3:10)(見3)。此為第二次進入現場。收拾好后將釣魚線等扔進下水道。
        5.兇手(李喜)將水果刀刺入死者的目的是掩蓋第一次刺入胸口的痕跡。

二、
1、案發現場
        (1)藥瓶旁邊的小瓷片是周瑜瓷杯的+瓷杯不見了=有人(嫌疑人)將碎瓷杯帶走了。
        (2)沙發靠廚房一側地面上的灰塵比較少+沙發后面的咖啡漬+沙發背部的咖啡手印=沙發和廚房之間的地上為探長的發病地點。
        (3)衣服左胸位置焦黑一塊+電擊槍=死因:探長被電擊導致心臟病發作。
        (4)沙發后面的咖啡漬+探長衣服和褲子上的咖啡+案發現場探長的位置=探長被別人(嫌疑人)移至書桌前。
        (5)冰箱里凍著的可樂+探長有心臟病+心臟病人不能喝可樂+貓不能喝可樂+有人蹭可樂=可樂是給愚者喝的=探長不會給愚者準備咖啡。
        (6)杯子下面桌子上的凹痕+馬克杯=馬克杯撞擊桌子
2、排除嫌疑人
        林虎:組裝槍械與探長死因不符,且林虎或計劃于今日動手。且探長不會讓林虎進入室內。
3、不在場證明
        (1)愚者可以通過手機觀看直播并進行打賞,故其不在場證明不成立。
        (2)藍曦沒有證據證明其不在場。
結合一、二、三
        咖啡不是探長喝的,是藍曦喝的,因為探長喝咖啡應該用自己的馬克杯,因此周瑜瓷杯是藍曦使用的。兇手是藍曦。
密室
        兇手將鑰匙,馬克杯凍成冰塊,用繩子將馬克杯蕩回書桌上再放倒(繩子穿過馬克杯把手,等馬克杯蕩到桌上時再抽回繩子)。等冰塊融化后鑰匙掉在地上,因此馬克杯到桌沿有水且鑰匙周圍有一圈水跡。

        綜上,兇手是藍曦。他在案發時間前往探長家,在探長拿著咖啡走出來時用電擊槍誘發探長的心臟病。探長倒地時瓷杯碎在腳邊,因此衣服和褲子上灑了大量咖啡,探長掙扎時手印留著沙發上。探長死后,藍曦將死者移至書桌前后處理咖啡漬和碎瓷杯,因此在廚房前灰塵比較少。再找到探長心臟病的藥后將其丟在沙發下,以偽造成探長心臟病發時失手使得藥瓶滾落至沙發下。然后鎖門離開,再按照上述手法構建密室。
        取證要快一點的意思是碎瓷杯是關鍵證據,而混在垃圾里的碎瓷杯會被清理。

三、        
        1.偷花生的人要在2:10(電子鐘為2:10摔壞)拿剪刀(花生包裝袋沒有易撕口),而小欣此時在遛狗,且梓欣因對花生過敏而沒有動機,故排除。
        2.“立”為“章”的上半部分,故寫字的人為梓欣或梓悅。結合后文應為梓欣。
        3.梓悅住院一個月剛回來就能和雨萱配合打王者榮耀,還是正戰績,合理推測為一開始是雨萱在打,后來梓悅加入一起玩(而不是雨萱加入梓悅,因為梓悅手受傷無法獨立玩王者榮耀)。當然如果他們打人機或者玩瑤的話當我沒說。
        4.由3可知梓悅有作案時間(雨萱打王者榮耀時)。故小偷為梓悅。
        案發當天中午,“我”睡覺時,梓欣在練書法,梓悅偷走手機,卸載紅外線報警軟件,下載王者榮耀,然后把手機給雨萱(美團外賣誰下載的不得而知,反正梓悅的目的是給卸載紅外線報警軟件找借口),進房間爬上櫥柜偷零食,在拿剪刀時將電子鐘摔壞(2:10),此時梓欣已離開家去遛狗,雨萱在打王者榮耀。梓悅偷吃完后將包裝袋放到狗屋偽造現場。回家后加入雨萱一起玩王者榮耀偽造不在場證明。
        還有一句話不知當講不當講,梓悅右手受傷卻負責控制法術的釋放,這樣看來她是左撇子,而“我”卻認為她完全沒辦法寫功課,有說明她是右撇子(被三人捉弄這么多次總不會不知道她是左右撇子吧),這里似乎相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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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3 15:39:53 | 2021-11-14 19:43編輯
三校賽第一題

1、 死亡時間
眾人3:30發現尸體時,探長判斷“死亡時間就在一個小時之內”,可以得出死亡時間是2:30-3:30之間。
從‘衣帽架原位置附近似乎本該有一攤血跡,大概四分之一個巴掌大。衣帽架的底座跟掛鉤部分也都沾了點血“,以及死者倒地的位置判斷,死者是在衣帽架旁邊被襲擊的。從尸體到門的這段地毯上雖然也有血,但血”不太自然,有點抹上去的感覺,但是并不連貫”,故并非襲擊時留下,是后來才有的.
死者因為感到困倦,于是在1:30對探長說“我去睡一個小時”,這里明確有說時間而不是說“我去睡一會兒”,結合圖片里面柜子上的鬧鐘,死者很可能設置了鬧鐘,以便2:30的時候醒來。
結論:死者是在2:30起床后,在衣帽架邊上受襲倒地身亡。
2、安眠藥和不該出現的血跡
死者房間里的安眠藥瓶在抽屜底部。抽屜里東西很亂,可見死者是個不拘小節放東西隨便的人。雖然死者平時有服用安眠藥助眠的習慣,但他自己在睡前吃的安眠藥,吃完必然會隨手放到抽屜里面,這樣的話就應該在上面而不會在底部,因此可以推理出,死者身體內的安眠藥不是他自己服下,而是兇手為了殺他所下。但是兇手在下了安眠藥之后并沒有行動而是等死者起床后行動,當然一種可能是兇手要等死者醒來開門動手,但死者被襲位置不在門口;另一種可能就是兇手下藥有其他目的
第一刀是致命刀,但死因不是因為出血,而是中毒。第一刀扎下去的傷口并不深。不可能造成鮮血噴濺效果。吊燈、天花板上的血跡,只能是事后形成的。在衣帽架邊上襲擊,底座有血正常,但是血濺到掛鉤同樣不太可能
“廁所下水道里發現了幾段打過結的釣魚線、一些膠帶和一些跟死者所中毒成分相同的毒藥殘余及其膠囊殼”,可見為兇手處理的,也就是兇手作案過程中使用了釣魚線和膠帶
結論:并非有人進屋一刀刺死死者,而是利用魚線,膠帶和刀子通過室內的家具設置了一個機關,讓死者起床后在衣帽架前被刀刺中。
機關的可能設置:魚線是做成了陷阱,死者向門走去的時候,絆到了魚線,就把衣帽架帶著刀子拉了過來插進死者胸膛(兇手的目的是毒死死者,刀中哪里不重要,只要出血就行),傷口流了一些血出來滴到地板上,隨后死者下意識反手推了衣帽架一把,推倒了衣帽架,自己則向后退了幾步后倒在吊燈下。
之后兇手在門外拉動釣魚線拔出刀子(門下面有四厘米的縫隙),因為釣魚線經過衣帽架掛鉤和吊燈,在回收過程中,刀子在吊燈上卡了一下,所以血濺到吊燈和天花板上,造成了不該有的血跡。
3、可能的兇手
如果死者回屋睡覺前已經設置了機關,肯定會被他看見。因此,機關是在他睡著后,兇手前去設下的。回收則在死者死亡后(2:30之后)
所以兇手是有機會下安眠藥的人,是能進入死者臥室且1:30-2:30之間有時間去布置現場的人。是在2:30以后有時間回收刀子的人。
首先可以排除楊逸,他到3:30去發現尸體前一直在客廳,沒有時間犯罪。
其次排除張習,她2:30來到書房一直沒有離開,沒時間回收刀子,也沒時間下安眠藥。
張資有機會下藥,也有時間回收鑰匙(2:45-3:00離開),但他2:45之前一直在書房,沒時間布置機關,而且他暈血,回收有血的刀子再清洗處理不太可能。
李喜有機會下藥,有時間布置機關(1:45-2:00),也有時間回收刀子(3:00-3:10)。
4、鑰匙
死者臥室在眾人發現尸體時被反鎖(不可能犯罪的楊逸證實),門外鎖門必須用鑰匙。而臥室的一把鑰匙在死者臥室抽屜底部,不可能是用魚線等道具在門外送回。另一把備用鑰匙,則在書房的抽屜里。
開門的時候鑰匙為真,如果兇手使用了備用鑰匙鎖門,是不可能避開眾人把鑰匙放回書柜的。但張習有可能事先拿著備用鑰匙,然后在李喜讓她在書房找鑰匙時,偷偷拿出自己身上的鑰匙。而張資也有可能事先在抽屜里放一把假鑰匙,在妹妹把鑰匙交給他的時候換回來。李喜沒有機會。
可是事實上,要進入房間制作機關,不一定非要使用備用鑰匙
案發時正是八月初,夏日炎炎,房間內又沒有空調。而當天下雨的時間是2:30分。可想而知,如果不下雨又沒空調,這種天氣死者在睡覺的時候,一定會把窗戶打開。
所以如果死者沒鎖門,李喜可以直接進去,如果死者鎖門了,她可以從窗戶進去。
證據是探長問:“如果他在臥室里鎖了臥室門睡大覺,連你也得去書柜找鑰匙才能進去?”李喜的臉紅了:“也不是啦……”說明她有其他方法進去。

根據3,4可以得出兇手是李喜
5、案件過程
李喜給死者下了安眠藥,死者1點半的時候感到困倦,說去睡1個小時,然后就回房了,很快就睡著了。李喜借出去燒水的時候,進入死者房間,用魚線、刀子、毒藥、衣帽架、吊燈等設置好機關。布置好機關后,把釣魚線的一頭,綁在窗戶門把上,另一頭從門下方伸出去。然后從屋內鎖上門,自己從窗戶出去(此時還沒下雨),把窗合上。這樣之后只要從門外拉釣魚線,由于窗戶的把手位置高,從門外下方拉釣魚線,就會形成對把手向下拉扯的力,而門把垂直向下后,就可以把窗戶鎖上。事先做好的魚線環形套也很容易脫落,從門外直接回收
死者2點半起床后,中了機關倒地身亡。之后李喜又借著去準備水果的時候,回收了魚線和刀子,并把魚線和膠囊等犯罪用的道具沖進了廁所。
6、其他要說明的問題
李喜補刀的原因:沒有人會在切完水果后把刀一起端過來,也不會覺得不對了還端著水果,李喜這么做就是做好準備在發現尸體后去捅一刀,這是為了模仿20年前的案子,讓警方以為她是在為誰掩護,可以把懷疑的方向指向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張資。只是她沒有想到張資暈血。
動機:張單和她感情不好,又要把財產轉移給兩個孩子再離婚,這讓李喜動了殺機。



三校賽第二題

一 、案件過程
1、根據圖示,死者倒在書桌前,書桌距離藥在沙發底下的位置比較遠,中間還放了一個茶幾,如果藥從手里自然滑落不會到這么遠的地方
2、從“探長衣服和褲子都灑了大量咖啡”“沙發背部和廚房門口有大量咖啡痕跡”‘可以推斷出,咖啡是在沙發背部,廚房門口打翻的
3、從指紋和唾液判斷,探長的杯子是電腦邊上的馬克杯。“廚房咖啡機旁邊找到的,那里還放著3個陶瓷杯子,是最新的三國殺東吳四英杰限量版,少了周瑜。”可見有一個“周瑜”的陶瓷杯子已經不見了。沙發靠廚房一側的地面上灰塵比較少,說明這塊區域被打掃過。沙發下有一塊尾指甲大小的小瓷片,應該就是瓷杯打碎后的碎片。推斷探長打翻的咖啡杯是”周瑜“陶瓷杯
4、沒有打斗的痕跡,沒有外傷,除了衣服左胸位置焦黑了一塊。房間里有電擊槍,推測兇手用電擊槍對探長進行了攻擊,導致其心臟病發作
結合以上線索,可以推理出案發過程。
兇手來探長家拜訪,探長用咖啡機煮咖啡招待。用了“周瑜”的陶瓷杯子。在交談過程中,兇手起了殺心,在探長端著咖啡從廚房走回大廳的時候兇手操起邊上的電擊槍就對探長進行了攻擊。探長倒地,咖啡灑落在探長的衣褲上,杯子掉在地上砸碎了,沙發”接近底部位置還能清晰看到一個五指朝上的右手咖啡手印,應該是最近弄上去的“,就是探長當時倒在沙發邊留下的
攻擊導致探長心臟病發作,他匆忙來到書桌邊上找藥。而兇手則迅速把桌子上的藥拿走,并丟在了沙發底下,探長拿不到藥身亡。為了造成探長自己心臟病發的假象。兇手打掃了瓷杯碎片,抹除了自己留下的痕跡。但遺漏了沙發底下的那一小片。

二、嫌疑人分析
根據以上分析,可以推理出,兇手是被招待的客人,臨時起意決定殺人。
二號嫌疑人林虎是探長追捕的罪犯,探長對他不可能不加以防備,更不會讓他進屋用咖啡招待。而且林虎要殺人應該是會用他準備的手槍,不會隨手用房間里的兇器。
吳凡雖然為了獎金的事情和探長有矛盾,但是他“經常蹭探長家里的可樂”,說明這是個宅男,愛喝可樂,如果是他上門,“冰箱里還凍著幾罐沒開的可樂”,家里明明有可樂,探長應該用可樂招待而不是咖啡。另外吳凡案發時間一直在發彈幕和打賞。雖然拿著電腦到探長家也可以完成,但上門和探長談獎金分配的事情,還看直播發彈幕,也是難以想象的
蘭曦當天下午兩點給探長打過一個電話,自稱“在電話里吵架”,但那通電話時間不到一分鐘,不足以吵架,更像是約好上門。而藍曦拍到探長和舒窕的照片都是偷拍的,對這份惡意,探長并不知情,所以招待校友說得過去。藍曦嫌疑最大

三、密室之謎。
案發現場是一個密室
“關上門之后需要鑰匙才能從外面打開,里面開門則不需要鑰匙,內外都可以用鑰匙反鎖。由于撞門導致鎖已經損壞了,專家鑒定的結果是撞門之前鎖是鎖著的,而且為了安全還用鑰匙加鎖了一重,內外均沒有被撬過的痕跡,門內的防盜扣也沒有損壞。”
那么兇手鎖上門以后要怎樣才能出門呢,廁所和廚房兩個小窗是鎖上的,只有大廳的窗是左右推開那種結構,右邊是打開的。所以兇手只要從樓上垂下一根繩子,和書桌角構成圓形環狀即可。殺完人,鎖上房門離開,把鑰匙串在繩子上拉動繩子,鑰匙就會順著繩子回到書桌邊上,即現在的位置,隨后回收繩子。
其實鑰匙本來應該在門口的鑰匙籃子里面的,在書桌右邊地上顯得很不協調,也是用這個手法的證據
能完成這個密室的只有樓上的藍曦

本案的兇手是藍曦


三校賽第三題

整理一下時間線。
1點10分:“我”用練字室的電視播給她們三個看《雅趣書法》。
2點,小茜請了假出來買東西,在大街上看到梓欣,兩個人一起去找狗
2點10分:有人偷零食打壞了鬧鐘。
2點30分:“我”醒來,發現手機不見了,雨萱和梓悅正玩我的手機。
2:30后幾分鐘,“我”發現零食被偷,這時小茜和梓欣一起回來。

如果這個時間線正確的話
首先2點過后就和小茜一直在一起的梓欣是不能在2點10分偷零食的。
其次,文中提到“爬櫥柜的時候,還把我放在上面的珍貴電子時鐘給弄到地上砸壞了”,說明幾個小孩子只是1-3年級的蘿莉,身高不夠,要拿到櫥柜上的東西需要爬櫥柜才行。那么就可以排除因為右手受傷,住院一個月的梓悅。
再則,從“我好有一個多小時清閑”這句話可以判斷,書法節目時間在一個小時以上。即1點10分到2:10分以后。
從練字室的情況可以斷定,只有一個人聽我的話,全程照著視頻的落筆動作認認真真練字。從署名來看,章梓悅和章梓欣的開頭都是“立”,而龍雨萱喜歡寫繁體,繁體字的龍的開頭也是“立”。這點上,三人都可能
但梓欣2點不到就出去找狗了,時間上不足以寫完字;梓悅右手受傷,文中明確提到“完全沒辦法寫功課”,肯定也無法練字。因此練字的人只可能是雨萱。龍雨萱一直在練字的話,2:10分她也是沒時間去偷零食的。
也就是2點10分的時候三個蘿莉都不可能去偷零食。

那么就要考慮時間線是否正確。
電子鐘的樣子是正方形,顯示的數字正反是一樣的。02:10倒過來看就是01:20,所以偷零食的時間也可能是01:20。如果按照這個時間,梓欣就有時間偷零食了
三人都知道“我”裝有紅外線感應器的app,所以進臥室偷零食前有必要把這個app刪掉。但梓悅承認是他拿的手機,為了玩游戲,內存不夠刪除app的也是她。對梓欣來說這是一個巧合。
梓欣對花生嚴重過敏,吃了花生糖都“全身長滿紅點,非常嚴重”,不可能吃完一包花生沒事。所以她拿了花生也不會吃。聯系到那條狗昨天餓了一天,梓欣應該是去找狗的時候,想帶些食物去給狗吃。(狗是吃花生的)

過程還原如下
1:10分,“我”用電視播放書法以后,就睡著了。梓悅隨即偷了手機,用“我”的指紋解鎖后,,為了安裝“王者榮耀”,卸載了紅外線掃描儀app。
看到這一切的梓欣覺得這是一個機會,于是跑進臥室去偷了零食。期間不小心,爬柜子的時候打翻了電子鐘。
隨后梓欣帶上零食出去找狗了,梓悅玩手機,雨萱練字,署名的時候鋼筆正好沒墨水。
之后她點了蟹煲外賣,然后和梓悅一起玩游戲,一直到“我”醒來。
梓欣找狗的過程中遇到了小茜,兩人一起找到了狗,并喂狗吃了花生,把包裝紙丟到了狗屋邊上。薯片多半是她自己吃了。隨后于2:30后回家。當著暗戀對象的面,“我”當然不會提及花生的事情。
事后,“我”追問三人誰吃了花生,并說“吃了花生再吃螃蟹很可能會腹瀉嘔吐”,但還是無人承認,因為花生是狗吃的,她們并沒有吃花生,也就不用擔心嘔吐腹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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