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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9:13:32 | 2021-11-14 19:59編輯
第一題《狗尾續貂》解答
兇手為張習,手法為延時裝置+毒刀。
依舊是老生常談的排除法,本案嫌疑人一共有四位:楊毅、張資、李喜和張習。其中楊毅全程就沒有離開過書房,張資暈血且文中提到其“完全沒有殺人動機”,因此可以初步排除這兩者的嫌疑,而將目光鎖定在后兩者身上。
但考慮到案發后,大家一起進入房間時,李喜持刀沖上去重新給了死者張單一刀,若李喜是兇手,這么做的行為沒有任何收益且只會讓自己暴露,因此李喜是兇手的可能性同樣很低,因此主要討論張習犯案的可能性。
首先需要考慮的問題就是,張習從2:30進入書房后就再也沒有離開過大家的視線,而死者死亡時間是在2:30之后,因此若張習為兇手,則必然使用了延時裝置。死者胸口致死的第一刀為毒殺,實際出血量并不大且傷口很淺,并不像是手動刺入所致,更像是利用重力下墜使得刀刺入死者身體。結合天花板、吊燈處也有血跡,可以很容易推導出,殺害死者后的刀必然經過了吊燈處(淺傷口,出血量不大,無論如何不至于噴濺到天花板上)。結合下水道跟毒藥放在一起的魚線和膠帶,一個非常合理的延時裝置就呼之欲出。將涂上毒藥的刀綁上魚線,之后魚線穿過衣帽架和吊燈,懸空在空中,而魚線另一端用膠帶固定在門口(也可能粘貼位置是吊燈,粘貼對象是刀,原理差不多),但是沒有完全固定死,而是過一段時間會脫落那種輕輕沾上。之后將因為安眠藥沉睡的死者搬到對應的位置然后離開,等待膠帶脫落之后毒刀自然會下落插進死者胸口導致死亡。
密室的制造則分為兩種可能,第一種是通過門,第二種是通過窗戶。雖然從窗戶逃離后利用魚線將把手從向右拉至向下不是完全沒有可能性,但是2:30后下雨,且窗戶并未提到有縫隙,因此可能性不大。而若是利用門的話,張習只需要在鎖上門之后,將鑰匙還回到書柜里就可以。但在張習意料之外的是,今天有外人來拜訪且扎堆在書房,她很難將鑰匙還回書柜,因此她借口下雨關窗戶之時,先把書柜鑰匙放回到窗臺上,之后在李喜要求她找房間鑰匙的時候,拿起窗臺上的書柜鑰匙,假裝“左右擰了幾下打開了抽屜翻找”,因為“書房放鑰匙的抽屜需要用鑰匙上鎖或者開鎖,但無法從外觀直接判斷是否有上鎖”,所以其他人實際上也判斷不出來原本書柜是沒有上鎖的,之后只要將手里的房門鑰匙拿出來,假裝是從書柜里找到的,就完成了所謂的“密室”。
然而在這番推理中,出現了三個問題:刀怎么回收的?為什么李喜要再給死者來一刀?死者明明是犯困,為何還要吃安眠藥助眠?這三個問題實際上都要歸結到了一個人身上——李喜。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本案沒有合謀,但并不代表沒有包庇行為。實際上,李喜的行為和案中人物講到的《探長2》的故事非常相似,是在發現了張習的行為后,對其進行的包庇,這并不算合謀,這也是唯一有可能的解釋了。因為縱觀時間線,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時間同時完成安置機關和回收機關兩大任務,因此回收機關必然是有人進行了包庇,這也和為什么李喜被問到再插一刀的原因時支支吾吾的理由。
那么李喜又是怎么發現的呢?聯想到李喜被問到如果沒有鑰匙是不是沒法進房間時臉紅的態度,可以猜測實際上李喜是有辦法進房間的。但鑰匙這點是大家都知道的,沒法作弊,那額外的途徑只能是爬窗,也因此李喜會臉紅,畢竟一個媽媽爬窗是不太文雅和不好意思。因此當李喜第一次離開書房時(燒水并不需要一直在旁邊看著),完全有可能因為房門打不開,而去窗戶處試圖爬窗(此時還沒下雨),然后通過窗戶發現了這個機關,從而在第二次借口切水果,出書房去回收裝置,將除了水果刀外的東西扔進下水道處理掉。也因為知道這些事情,能猜出是女兒動了手,因此才故意讓女兒去拿鑰匙,才帶著果盤和水果刀去房間找人(按理說去找人根本不會帶著水果刀和果盤),是已經計劃好了要按照張單曾經說過的《探長2》的例子包庇女兒。結合端茶倒水都是李喜做的,和張習提到的“李喜這個后媽對他們兄妹都還好,只是為人有點實誠,不太會拒絕或者質疑別人。”,完全可以推理出安眠藥是李喜下的,估計是張習跟她說了什么類似于想讓爸爸好好休息之類的話,李喜就同意了。(安眠藥若是死者自己吃了助眠的,且不說困了沒必要吃,如果是自己服用之后也不會放到抽屜最深處,所以必然是有其他人下的藥)。而且其他人的吃喝啊,端茶倒水都是李喜做的,也沒有其他指向死者吃了東西,所以李喜下藥合理。
最后,關于地上的血跡部分就很好推理了。若是直接魚線沿著地面蔓延,抽刀的時候會劃傷尸體,甚至有可能拔不出來而帶著尸體走,所以才需要衣帽架和吊燈作為定滑輪一樣的存在,讓刀可以向上拔出。但這樣也就不可避免的讓天花板和吊燈染上血跡。而之后,李喜在門口回收魚線的時候,發力必然是一陣一陣的而不是均勻的(這是人的缺陷畢竟不是機器),所以和衣帽架定滑輪形成了一個夾角,導致每次回收的時候,刀都會先沿著魚線方向一動一段距離(離開地面),之后類似單擺運動落回地面,如此循環,才在地面上留下了斷斷續續的血液涂抹痕跡。而衣帽架倒下和底部、掛鉤有血跡,可能就是因為回收刀具的時候別住,拉扯導致衣帽架倒下。
綜上,兇手是張習,李喜嘗試包庇。





第二題《探長之死》解答
兇手是蘭溪,動機為情殺。
這一題目的嫌疑人一共有三個:吳凡、蘭溪和林虎。所以可以使用排除法先確定兇手,之后再進行手法的推理。
首先可以排除的是林虎。死者死因為心臟病發,胸口的衣物焦黑疑似為電擊槍造成,但無論如何死因都與槍擊關系不大。而第二天警方突擊林虎房間的時候,林虎正在組裝槍支,結合其墻上探長照片插了飛鏢和把第二天的日期花了紅色的圈,可以大致推斷出林虎確實想要殺害探長,但其計劃是于第二日以組裝的手槍進行擊殺,因此屬于犯罪未遂。而且林虎犯案的主要動機正是探長對其的調查,若兇手為林虎,則不太可能將探長的調查資料和自己的犯罪證據依舊留在案發現場。綜上可以初步排除林虎的嫌疑。
其次可以排除的是吳凡。雖然其不在場證明(彈幕和打賞)并不完全充分,存在邊收看直播偽造證據邊犯案的可能性,但是其殺人動機是因為信用卡透支需要獨占獎金,可以看出其十分缺錢。而他在此種情況下犯案,不太可能僅僅殺人而不做出任何尋找現金甚至搜刮其他財物的行為,結合客廳和臥室沒有被翻找痕跡,吳凡作案可能性不高。且現場潑灑的咖啡、沙發下的碎瓷片和一套限量版陶瓷杯少了一個,可以推測出當時的情況是周瑜的陶瓷杯裝著咖啡然后摔碎了,之后被收拾走了。但探長自己有一個馬克杯,根本用不到周瑜陶瓷杯,那么說明這杯咖啡是準備給兇手的,而吳凡喜歡喝的是可樂,探長也知道這一點,探長房間的冰箱里也有剩余的冰可樂,所以若吳凡為兇手,探長應當不會準備咖啡來招待,而是會拿冰可樂。綜上,吳凡的嫌疑也可以基本排除。
因此可以將兇手初步鎖定為蘭溪,進行手法的推理。首先蘭溪的口供中提到案發當天下午兩點自己曾與探長有過一次電話上的爭執,但注意到通話時間不到一分鐘,說是發生了口角可能連罵幾句臟話都來不及吧,因此更大的可能是電話中“約定了一個時間見面”,而在那次見面中發生了口角更加合理。
再回到現場,觀察房間的布局,會發現三個詭異的地方:沙發的位置、尸體和沙發的相對位置和鑰匙的位置,解決了這三個問題就能推出蘭溪的作案手法。首先第一點是沙發的位置,縱觀布局,一個“L”型沙發擺在房間中間,還恰好擋住廚房的門,我想正常人都不會這么布置,而若是把沙發茶幾一起移動到貼墻,才是更合適的選擇。因此可以合理猜測沙發的位置被挪動過。其次是尸體上沾有咖啡,和沙發背部大片咖啡漬、沙發接近底部位置還能清晰看到一個五指朝上的右手咖啡手印、沙發靠廚房一側的地面上灰塵比較少(被打掃過)這三點是吻合的,加上藥瓶和周瑜陶瓷杯碎片在沙發底下,足以反映出探長心臟病發作的時候應當處于端著咖啡從廚房走向客廳的過程中,因此尸體必然是被挪動過的。最后是鑰匙的位置,既然尸體被挪動過,那么鑰匙自然不可能如表面看上去那樣是由于探長自己鎖門后心臟病發跌倒時甩出去的,而是被兇手用某種方法放置到此處進行偽造的。
結合以上三點,可以大致推斷出蘭溪的作案過程是,在約好探長聊一聊薯條的感情問題時,發生了一些口角,因此趁著探長進入廚房準備咖啡的時候,將沙發挪動到廚房門口作為掩體,防止探長倒下時咖啡潑濺到自己的白大褂上留下證據(蘭溪習慣穿白大褂出門)。等待探長端著咖啡出來的時候,利用電擊槍攻擊探長,引誘其心臟病發。之后將探長搬到尸體現在所在的位置,同時打掃好沙發與廚房之間地上的殘留咖啡和破碎的周瑜陶瓷杯碎片,并將垃圾扔下樓。之后將探長的馬克杯裝上已經提前凍上了網球線一端的冰塊(先在樓上凍好,從窗戶利用定滑輪垂下來,在樓下的窗戶拿進來即可),利用桌上的凹痕把馬克杯斜著立好,制作好了從樓上將鑰匙移動至馬克杯中的網球線“軌道”。之后用鑰匙鎖上探長的房門回到樓上,利用物理實驗器材中非常非常常見的定滑輪支架固定在窗口上,將網球線撐成一個先橫向向外,再斜向下伸入探長房間的形狀,以此方式可以使網球線成為直線而不是曲線,鑰匙可以順利滑落至探長的馬克杯中。而之后冰逐漸融化,在樓上便可以將網球線回收。而因為冰塊融化成水后質心會發生改變,原本平衡斜立著的馬克杯就會傾倒,從而把鑰匙順著水倒到地上,形成現場的情況。案發時間為昨晚,而直到早上還殘留有水跡,說明一定不是案發當時就灑了,所以一定利用了冰塊的存在。至于貓打翻了杯子喝水的假設是不成立的,因為警方到達的時候貓正在廁所里喝水,而若是貓打翻的水杯,水杯里是水,可以喝,就根本不需要去廁所了。綜上說明水杯里是冰的可能性極大。
而探長摔倒時留下的咖啡手印,以為自己心臟病發拿藥卻滾落到沙發底下的藥瓶和破碎后蹦到沙發底下的碎瓷片,都要么是無法清理要么是難以被留意到,因此蘭溪才沒有清理這些痕跡,而留下作為了證據。而且作為一個物理教授,“他的屋子比探長的還要亂,與其說房子不如說是個實驗室,到處都堆滿了物理實驗器材。他本人也是活得像個瘋狂科學家”,完全有可能自己組裝一把電擊槍。而且結合“他家還陳列著《神探伽利略》全套,他說他經常幫助探長查案,也向我們提出了協助調查申請,當然我拒絕了,因為我已胸有成竹。”和探長的電腦密碼就是探長的生日,實際上蘭溪完全有能力和有動機打開探長的電腦,將自己寫的裝作是探長寫的《探11》文章放在電腦中,并且在其中加入電擊槍的情節以使得自己可以合理的將兇器留在現場不帶走以免引起別人懷疑。這個過程中需要的物理學知識、偵探學知識、探長生日、知道探長有心臟病這四點,蘭溪作為探長的朋友和物理學教授都完美符合。
綜上,可以推理得出蘭溪就是真正的殺人兇手。




第三題《三畏書屋》解答
偷取零食的“兇手”為:章梓欣。
首先是確定作案的時間,因為早上的時候鬧鐘還是好的,而鬧鐘被摔壞的時間為02:10,說明應該是在下午2點10分的時候案發。但是此時梓欣在外面遛狗具有不在場證明,其余兩人在打王者(眾所周知一局王者起碼要十幾二十分鐘吧,因此30分在打,應該并沒有時間往返后山狗屋還有時間吃零食)。這么看來似乎三個人都沒有作案時間了,但這個推論忽略了一個最關鍵的問題,那就是這個電子鐘,顯示的是純電子數字,而02:10這個時間也恰巧完全可以反過來看。所以實際上真正的案發時間是01:20,“我”拿反了并且只是“匆匆瞥了一眼”,完全可能沒發現數字“1”的位置不對勁。
基于案發時間是1點20分,我們再來討論一下三個人的犯案可能性。首先可以排除的是章梓悅。因為零食是在狗屋的旁邊發現的,而張梓悅右手受傷在醫院住了一個月,今天中午才回來,狗窩是半個月前才搭建的,因此張梓悅不太可能知道狗屋的具體位置。而且酒鬼花生沒有易撕口,需要用剪刀打開,只有一只手的章梓悅其實很難完成,所以可以基本排除嫌疑。
而從唯一一個做了練字本的人入手,寫完這一套要一個多小時的《雅趣書法》,基本上也不可能有犯案的時間了。表面上來看,署名是“立”,似乎是“章”的開頭,而章梓悅右手受傷寫不了,練字的主人只能是章梓欣。但今天的練字是繁體字,而繁體字里的龍的寫法,實際上是“龍”,開頭也是“立”,而加上繁體字是龍雨萱最感興趣的,所以這份書法的主人應該是龍雨萱才對,因此龍雨萱也可以排除嫌疑。
排除掉其余兩人,兇手便只有可能是章梓欣了。但是還存在一個問題,就是章梓欣曾經因為吃花生糖而過敏,所以不會主動拿走酒鬼花生才對。但實際上當“我”刻意提到“吃了花生再吃螃蟹很可能會腹瀉嘔吐”時,依然沒有人承認自己吃了花生,在這種問題上應該不會撒謊(因為之后真腹瀉嘔吐了也立刻會被拆穿),那么更大的可能是“兇手”真的沒有吃酒鬼花生。結合現場似乎是“想要偽裝成是小新偷了零食吃”,怎么偽裝的效果最好呢?自然是真的把一部分零食分給小狗,而這個推測也與章梓欣提到的“昨天沒給狗狗吃飯”相呼應。
因此綜上所述,偷走零食的犯人是章梓欣,她在1點20分看見其余兩人拿了手機卸載了紅外線警報后,拿走零食不小心弄亂了東西摔壞了鬧鐘,之后帶著零食去到狗窩,把酒鬼花生喂給狗,自己吃了薯片。這之后就是狗跑掉,章梓欣追狗,遇上了小茜。而另一邊兩人則是龍雨萱練字,章梓悅刷抖音的同時卸載紅外線警報軟件用以下載王者(眾所周知下載王者需要蠻長一段時間),待龍雨萱練完字之后,則兩人打起了王者。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9:13:39 | 2021-11-14 19:54編輯
三畏書屋:犯人是雨萱。梓欣之前吃了花生糖過敏,且小茜為梓欣提供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故梓欣不可能偷吃花生,故先排除;練字本的署名是"立” ,故應是梓悅或梓欣所寫,因為梓悅右手受傷,故是梓欣所寫,雨萱對繁體字最感興趣,但卻沒寫,加重了嫌疑;由于梓悅右手受傷,故偷花生吃花生定不方便,且梓悅是個貪玩的人以及她剛回來,故大大減小了嫌疑。
過程:雨萱見三叔睡著,慫恿梓悅偷玩三叔手機,并以下載王者榮耀為由,刪除了紅外報警,在與梓悅共同打了幾局后,以上廁所之類原因為由,偷偷前往三叔房間,偷走了零食,并用櫥柜上的剪刀剪開了花生的袋子,吃完后,將包裝扔在狗屋,進行嫁禍,并又回到學習室,與梓悅共同打游戲。


探長之死:兇手藍曦
吳凡有不在場證明,故不是兇手;
如果是小虎殺的,那他應會預料到警方會來,可他在警方來時,正在組裝手槍,故不是;
鎖完好無損,表示熟人作案。
死者應是被電擊槍電擊左胸,導致心臟病突發,最后因沒吃藥而死。
小虎家的日歷上是用紅色的馬克筆在今天的日期上畫了一個圈,且從他在組裝手槍可見他應是打算今天殺死死者的,故排除殺人嫌疑。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9:21:19 | 2021-11-14 19:31編輯
第一題
兇手是張習,殺人動機是:
1.不爽死者再娶,為親媽不平
2.死者過分溺愛兒子,心里不平衡
因為安眠藥在抽屜底層,而死者睡前服過,所以一定是在死者14點半左右醒來時被殺。
13點起床,張習在玩電腦,知道14:30會下雨,在13:45~14:30分父親醒來,在衣帽架前穿衣服時,敲門進入父親房內,用沾毒的水果刀刺中父親,父親瞬間死亡。反鎖房門,從窗戶出去,正門回來,構成密室,嫁禍給哥哥。哥哥上廁所,敲門叫父親,觸發機關,父親尸體被釣魚線拉至吊燈下。李喜切水果,發現問題,向死者捅刀,試圖嫁禍給哥哥。因為哥哥性格太像死者,因此懷恨在心。
關鍵在于哥哥暈血,無法犯案。
第二題   探長之死
兇手是藍曦,殺人動機是情殺,殺人手法是電擊槍襲擊死者左胸,偽造成心臟病,證據是沾有咖啡漬的白大褂和東吳四英杰限量版周瑜陶瓷杯的碎片。
嫌疑人林虎正在組裝手槍,且完全未預料到警方的行動,說明他不知道探長已死。且兇手能夠進入死者的房間是因為死者從內部開門,無打斗痕跡說明死者與兇手相熟,而死者生前在調查林虎,與之矛盾。估,排除嫌疑。
吳凡在案發時間有彈幕和打賞記錄的不在場證明,且死者冰箱里有凍著的可樂,只有死者喜歡喝可樂,但可樂卻未開過,說明吳凡在案發時間未到過案發地。
東吳四英杰限量版陶瓷杯少了一個,說明死者生前是在給客人倒咖啡,在出廚房門的時候突然遭到電擊棒的襲擊。死者心臟病發,所倒的咖啡落地,心臟病藥慌亂中掉落在沙發下。死者想去拿,結果在沙發底部留下向上的手掌印。死者徹底死亡后,兇手將死者拖至書桌旁。還原現場,鎖門,構成密室,再通過貓把鑰匙送還入房間。藍曦在被審訊時提到,和死者有過爭吵 但通話時間卻只有一分鐘,故而一定下樓到死者家中繼續話題。
第三題  三畏書屋
偷零食的人是章梓悅。可知偷零食的時間是14:10。
14:00,小茜在大街上遇到找狗的章梓欣,并一直和她在一起直到事發后才回。同時她花生過敏,不可能去偷自己不能吃的零食。故,有不在場證明,排除嫌疑。
而龍雨萱喜歡寫繁體字,最后未完成的署名立字正好與龍(龍的繁體字)筆畫相符合,可知她全程照著視頻練字,有不在場證明。同時龍雨萱經常偷零食,不可能冒冒失失打翻鬧鐘。而且很挑食,嘗幾口就扔一邊,不可能把花生全吃完。故,排除嫌疑。
章梓悅右手受傷,無法練字。因為慣用手行動不便,故而最有可能在偷零食的過程中冒失打翻鬧鐘。同時她承認偷走了手機,并且刪掉了紅外探測警報儀,正好能安全進入章三的房間。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9:30:21 | 2021-11-14 19:50編輯
第一題
兇手是張資。排除張習,在案發時間內沒有出過書房;李逸也沒有。李喜捅的又一刀是為了掩護兇手,否則連捅兩刀只會加深懷疑,而且李喜不懂釣魚,不會使用釣魚線。通過排除法,兇手是張資。
窗鎖上了,推測張資利用釣魚線在門口和門吸處做了機關,在張單開門時帶毒的水果刀捅進張單的身體,張單后退時撞倒了衣物架,刀從傷口滑脫并由線牽著做圓周運動,把血跡甩得到處都是。張單為了袒護兒子把鎖鎖上,張資接口上廁所時將繩子和刀從門縫下收出,刀放回原位。
第二題
兇手是藍曦。
推測下午兩點鐘時的通話記錄是威脅,電擊槍是藍曦做的,原本是為了協助辦案,但是兩人爆發爭吵時藍曦可能用電擊槍電擊的探長的左胸,留下衣服上的焦黑痕跡。兩人應該共進過咖啡,但是藍曦的咖啡灑了,探長的身上有咖啡,沙發背部也有。同時,周瑜的杯子應該碎了,周瑜是智多星類人物,應該是探長的杯子。兇手在清理的時候把有咖啡的手印在了沙發上,尸體旁邊的小瓷片應該是杯子碎片。兇手同時往水杯里放了一些刺激探長心臟病發作的藥物,導致探長晚上心臟病發作。馬克杯里的水應該有問題,貓喝了之后才能夠慌不擇路地去馬桶。
第三題
是章梓悅偷的零食。
一點十分之后章梓欣認真地寫了字,兩點鐘之前牽著狗繩出去遛狗遇上了小茜,沒有作案時間。
章梓悅右手受傷,單單左手很難完成拿剪刀開花生、爬櫥柜的動作,所以鋼筆、剪刀和透明膠才會亂成一團,電子時鐘也砸了下來。而且手機中紅外警報軟件被卸載,只有貪玩的梓悅能夠偷走手機、用指紋打開并且刪除軟件。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9:32:31
死者1點30說過1個小時后會起來所以進門不需要鑰匙  門也許根本就沒鎖上死者的兒子開的門,兇手是死者兒子張資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9:37:18 | 2021-11-14 19:58編輯
第一題《狗尾續貂》

兇手:張資

過程:(從兇手的視角描述)
我想要殺我的父親,可是由于父親和后母同住一個房間,所以“我”只能在父親獨自一人時才有機會動手,可就算這樣還是不安全,不過,機會總是有的。父親睡前有磕安眠藥的習慣,但還是有點困難,房間的窗戶沒有窗簾,“我”可不想被別人發現,被判刑……
這天,機會來了,2013.8.5早上“我”看到天氣預報今天下午兩點半左右會有陣雨。機會難得,不管如何“我”也要試試,剛好在張單睡覺期間下雨,剛好是陣雨,這樣就不會有人注意到房間里的動靜了,對了,說不定那個叫楊逸的會來訪,不過也不一定,他總是來我家呢,嘿嘿,父親講的那個案子真是太攢了,說不定我的后母也會像那位母親一樣哦,真是天時地利人和啊哈哈……
下午,楊逸果然來了,不過,一點過后沒多久又有客人來了,我見過他呢,也好,計劃照常。我發了消息給我的妹妹,和她說有客人來了,這樣她就會過來,被發現的風險就更低了,后來我們開始聊天,父親要去睡了,有人想阻止,這可不行,我要轉移他的注意力,,和他聊了起來……
于下午兩點半,陣雨如期而至,妹妹也來了,我找借口離開了書房,帶上我之前從書房抽屜里偷的父親臥室的鑰匙和足夠長的釣魚線,當然我還準備了毒藥呢,這種藥是粉末狀的裝在膠囊中,然后在廚房拿上了一把水果刀,來到了父親的房間。果然,打開門后,父親在安眠藥的作用下大睡,我走進房間,鎖上了窗戶,這樣更保險一些,可不能在關鍵時候出錯啊,隨后我把熟睡中的父親搬到吊燈的下方,這樣方便我待會取回刀,沒錯,我把刀綁在釣魚線上然后一手拿刀柄一手拿線將刀向上拋并使其穿過吊燈,然后我涂上毒藥將刀刺向父親的胸口,之后我向后退把線穿過衣帽架,然后在抽屜里翻找膠布,我記得父親房間有膠布,真是的,好難找啊,不過還是被我找到了,然后我把部分膠布撕下來貼在門后下方的那塊鐵上,這樣就可以防止刀被吸住了,做完這些事后我拿住線的一端退出房間,并將線從門的下方通過,關上門后,我將慢慢的把線拉回,不過拉著拉著拉不動了,僵持了一會,我想刀應該是卡在衣帽架上了吧,于是我用力一拉,終于線和刀都回來了,隨后,我立刻再次打開門,將門后的膠帶取回就匆匆來到了廁所,將這些東西沖進下水道,雨都停了呢,我可不能花太久時間,得趕緊回去了,不過我還得把刀洗干凈
,放回廚房。
回到書房后不久就要去叫醒父親了,妹妹要開鎖,左右扭了好幾下,我似乎拿鑰匙的時候沒鎖門,難怪啊,妹妹是找不到真正的鑰匙的,因為它還在我這,不過后來那把鑰匙到了我手上,我開門的時候用的就是真正那把,反正也沒人知道之前那把不是真的。
開門后,我假裝暈血,好擺脫嫌疑。
后母還帶來水果刀來,她看到之后立即又捅了父親一刀,意料之中呢,不過,她是不是發覺了什么,一般水果盤里不會放刀吧,還特地帶過來了,可能是察覺到水果刀有被用過的痕跡,大概刀是濕的吧。真是個好人啊,話說,把一把鑰匙放在父親身邊,一把放在書房,一般人會覺得這樣對后母不太好吧,不過,事實上,父親晚上睡覺時會留門的,從里面按上鎖后不能給房門直接上鎖。
看到衣帽架下的血我更加確定了,之前那把刀就卡在上面了,血順著刀滴了下來,形成一小團血,后來拉刀的時候把架子帶倒了,門邊這些斷斷續續的血,大概是彈的時候形成的吧,而且當時刀上血也不多了。我討厭我的父親,他為什么要再婚,媽媽那么好,他為什么要和別的女人在一起,所以去死吧,永遠和媽媽在一起吧,至于后母,我還是無法接受,就讓你成為替罪羊吧,抱歉……
(后母和楊不懂釣魚,自然也不會這種手法)
第二題《探長之死》
兇手:藍曦(大學物理教授)
動機:([s]當然是干物妹小埋啦[/s])
藍受不了陳探長與自己的女朋友勾勾搭搭,并且,這個陳探長總是竊取藍的破案成果,有時候明明是藍說的線索,陳卻發動態說是陳自己明白的,陳真是個貪婪好勝的人。
(探長日記系列可能也有藍的功勞)
罪證:樓下垃圾桶里有藍扔掉的印有周瑜像的破瓷杯,而陳家剛好少了一個,說不定還有一件沾了咖啡漬的白色大褂。
過程:下午,陳打電話讓藍幫自己組裝一把電擊槍,陳要用。藍答應了,并開始組裝。
陳吃完晚飯后,藍帶槍來了,給了陳用,程便開始在電腦前工作起來。藍進了廚房,看到陳喜歡的杯子,便用來裝咖啡,出門時故意把杯子摔在地上,哐當,陳聽到聲音后,立即來到沙發后面,看到自己心愛的杯子就這么碎了,很心疼,一邊悲哀一邊俯下身用左手拾起瓷片,藍乘機取來電擊槍從后方將槍抵住陳的左胸口并將其電暈。陳前傾倒下,右手劃過沙發后壁停在了沙發后壁的底部并趴在了一片咖啡中,衣褲都濕了,隨后,藍把他周圍的咖啡漬清理完并拖干凈了,將瓷片都拾起,不過還是漏了一小塊,再把陳緩解心臟病的藥滑進了沙發底部(藍知道他有心臟病,也知道他吃藥,之前來過他家好幾次和他一起討論案件,“布沙發上的污漬擦不掉,不過應該不會因為這個就懷疑我吧”,他這么想著。),將其偽裝成心臟病突發死亡,然后把槍放回原位,藍把桌上方的右窗打開,并在杯子里放入冰塊,之后從鑰匙籃里拿走了鑰匙,鎖上門離開,為了安全起見,他鎖了兩重。回到自己房間,他用網球拍專用的網線把鑰匙串起來,自己拿住兩端,并接助鏡子和玻璃窗的反射,把鑰匙精準的運到了杯子中,再緩緩收回線,杯中冰的比例越來越小,由于熱脹冷縮,杯子下方桌面有淺淺凹陷了,之后貓渴了沒水喝便從椅子上跳到桌上,把杯子翻倒,然后鑰匙從水中沖出,掉在地板上。隨后,藍便把作案工具裝進垃圾袋扔進了樓下垃圾桶。(用冰塊是為了保證鑰匙會被沖出,用來增大沖力的,藍知道陳家貓的習性。)
晚上八點左右,陳醒來了,明白狀況后爬起來去開門求助,可惜門打不開,鑰匙也不在籃中了,他的眼神四處瞟,終于看到了鑰匙,于是他朝地板走去,不巧,這時心臟病犯了,他痛苦的趴在了地方,用慣用手(左手)捂住胸口,一手還在試圖拿鑰匙,可惜,他沒有成功。于晚上八點到九點,他死了。

第三題《三畏書屋》

一點十分我開始播放《雅趣書法》給三小女孩看,隨后我立即睡著了,不到十分鐘,梓悅便偷走了我的手機并指紋解鎖,同時,她卸載了“紅外警報”,并下載了王者榮耀和美團外賣。梓悅拿到手機后慫恿雨萱和梓欣一起玩,但梓欣不同意,雨萱將自己原來練的《蘭亭集序》撕了下來,拿到我房間用膠水粘在新練字本上用來偽裝自己練了字的假象,為了讓我確信是她練得,她還用我的鋼筆打算寫上名字,可惜,她才寫了龍字中的“立”,墨水就沒了。于是她把筆放下,把練字本帶回了學習室。這時,梓欣想去遛狗,于是打算拉雨萱一起去,可是雨萱想玩游戲。拉扯下,雨萱突然想起我昨晚沒喂狗,又想起剛剛在我臥室看到了一包酒鬼花生和樂薯,于是她飛奔到我的臥室并再次爬上櫥柜拿我的零食,本打算直接給梓欣,可她發現,鬼酒花生沒有易撕口,于是又急急忙忙拿了剪刀剪開包裝,由于她的毛毛燥燥把電子鐘碰倒了,此時是一點二十,一想到梓欣剛剛打算走的樣子,她趕緊用完剪刀,離開臥室,把零食交到梓欣手上。梓欣不想接,可一想到狗狗昨晚沒吃飯就勉勉強強接受了,不過她還是有點遲疑,不過在雨萱的洗腦下,天真的梓欣相信只有自己不能吃花生,而狗狗可以吃。
梓欣走后,梓悅和雨萱一起點了外賣,打了王者。
梓欣來到后山狗屋旁,并把零食都倒了出來打算讓狗吃,可是狗似乎并不樂意,梓欣以為是狗狗挑食,便強制它吃,之后,她一解開繩子,狗狗就逃跑了,梓欣很擔心它,便到大街上找小新,于下午兩點零幾分,小茜看見了正在找狗的梓欣,于是和她一起找……
所以偷零食的是雨萱。
(差點寫成偷狗的是……)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9:39:18
隊伍ID:LFFI
真兇:張習
動機:不喜歡父母,打算殺害父親并嫁禍給大哥
嫁禍方式:通過模仿二十年前的案子,沒想到大哥暈血
手法:張習出現在客廳之前先在吃了安眠藥的父親衣服上涂上毒藥,將釣魚線穿過衣架和吊燈,把匕首粘在釣魚線一端,另一端通過房門下。
鑰匙一直在張習手中,由于是張習拿的鑰匙其他人并不懷疑。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9:44:35
一、第一輪 第一題《狗尾續貂》分析
1、殺死張單的犯人是張資。張資殺了張單以后想要嫁禍給李喜。但是張資沒有料到李喜在看到張單的尸體后會撲上去用水果刀刺一刀,而這一刀恰恰洗清了李喜的嫌疑。對于張資來說,李喜的行為就是狗尾續貂,破壞了他的計劃。

2、犯人是利用了機關和毒藥殺死了張單。一般情況下,犯人制造機關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布置機關、回收機關,需要離開書房兩次,一次在下午1點30分張單離開書房之后,一次在下午2點30分張單死亡之后。整理幾名嫌疑人的時間線:楊逸下午3點30分之后離開了書房一次;李喜下午1點45分離開,2點返回,3點離開,3點20分返回;張習2點30分之前沒有不在場證明;張資下午2點45分離開,3點返回。有時間作案的是李喜、張資。
楊逸下午3點30分之后離開書房,不到兩分鐘就返回,沒有回收機關的時間。從張資去睡覺到下午3點30分之間,楊逸沒有離開過書房,沒有布置機關的時間。張習2點30分之前沒有不在場證明,如果是張習特意借助機關殺張單,應該會給自己在2點30分之前找到不在場證明,而且張習下午2點30分進入書房,2點30分之后張單死亡,張習同樣沒有回收機關的時間。
張資暈血,有可能為了避免直接見血制造機關,那么他制造機關的目的就不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張資在下午2點45分離開,3點返回的15分鐘時間,可以同時完成布置機關,觸發機關殺掉張資,回收機關。張資說他離開廁所時候雨就基本停了,而雨停時間大概在2點55分,但是張單3點才返回書房。所以從時間角度來看,有機會作案的只有李喜和張資。而李喜在看到張單的尸體以后沖上去刺了一刀,如果犯人是李喜,就沒有必要制造機關使用毒藥,張單的死因會是刀傷。那么殺死張單的應該是張資。

3、臥室床頭柜的上層抽屜比較底層的地方發現了張單臥室的鑰匙與安眠藥,上面壓了不少東西。死者體內發現的一些安眠藥,就是床頭柜里的那種。但是床頭柜的安眠藥壓在抽屜比較底層的地方,應該不是張單自己吃的安眠藥。
張單平時需要安眠藥助眠,但是當天中午卻感覺到十分困倦,還打了哈欠。張單剛申請了提前退休,正常情況下工作日是不能從1點30分開始睡一個小時的午覺的,張單感覺困倦也不會是生物鐘的關系。推測張單應該被人下了安眠藥。能夠給張單下安眠藥的人就在探長進入時就在書房的張資、李喜、楊逸三人中。

4、當天探長是因為公事去找的張單,之前并沒有人知道探長會來,探長的造訪是在犯人計劃之外的。探長想要阻攔張單回房的時候,被張資拉住了。張資并不是真的對舊案子感興趣,而是需要找借口絆住探長,讓張單按照計劃返回臥室睡覺。
下午1點45分張資一口喝光了杯子的水,但還直呼口渴,是為了將李喜引出書房。下午3點張資返回書房后,李喜隨即去廚房準備水果,即使李喜不打算離開書房,張資也會找借口讓她離開,李喜不太會拒絕別人一定會照做,這樣李喜就會有一段時間沒有不在場證明,在警方發現機關以后就會懷疑李喜。張資先告訴探長張單版的故事,是為了把握時間,在場的李喜和張資一樣已經聽張單講了好多遍,探長和楊逸都是20年前案件的經歷者,其實沒有復述案件的必要。
張習在查看QQ消息的時候才知道有客人來了,應該是有人特意給張習發了QQ消息,想要讓張習到書房,這樣在張單死的時候張習就會有不在場證明,發信息的人最大可能是張資。下午2點30分看到張習進入書房以后,張資2點45離開了書房開始了自己的計劃。

5、張習在打開書柜抽屜的時候把鑰匙左右擰了幾下,一般開鎖只需要向一個方向擰,書房放鑰匙的抽屜無法從外觀直接判斷是否有上鎖,所以要么張習很少使用書柜抽屜鑰匙,一開始擰錯了方向,要么是書柜抽屜并沒有鎖,一開始擰反而把鎖鎖上了,又反方向擰開了。張資有可能在楊逸來之前就已經打開了書柜抽屜,拿到了張單臥室的備用鑰匙。
張習找到張單臥室的備用鑰匙后說“好像是這把”,說明張習也不確定找到的是否就是張單臥室的備用鑰匙。接過鑰匙的時候,張資用的是單手,如果張習給的不是真正的鑰匙,張資只要另一只手拿著真正的鑰匙,就可以不被人注意地用真正的鑰匙開門,而且張資接過鑰匙就帶頭出去了,不會有人注意到張資是否把鑰匙在手里進行了調換。
在打開張單臥室的房門前,探長確認過門是上鎖的。張資帶頭出的書房,但是卻是楊逸在前頭敲張單的房門,應該是張資故意讓楊逸和探長確認房門是鎖好的。臥室門鎖按按鈕鎖上后,不能通過直接關門給房門上鎖,所以犯人要么是在門外使用了鑰匙鎖上了門,要么是從內側鎖上了門之后從窗戶離開了。但是發現尸體的時候窗戶是從里面鎖住的,而且從下午2點30分開始外面下了場驟雨,犯人要是在2點30分后逃出窗戶肯定會在窗外的泥洼地留下腳印。而窗外并沒有這種腳印,所以犯人只能是用鑰匙從門外鎖的門。

6、臥室床頭柜的上層抽屜比較底層的地方發現了張單臥室的鑰匙。結合探長問李喜如果張單在臥室里鎖了臥室門,李喜是否也得去書柜找鑰匙才能進去。李喜的臉紅了說也不是。李喜要么在說謊,要么是有其他的方法進入臥室,有可能是張單私下把自己的臥室鑰匙給了李喜,但是李喜平時不常使用,所以鑰匙就放在了床頭柜抽屜比較底層的地方。李喜平時不常使用臥室鑰匙,從張習向探長描述的鑰匙的情況看出張習并不知道李喜可以進入,但是張資的臥室和張單的臥室在同一方向很有可能注意到李喜使用過臥室鑰匙。
早上的天氣預報說今天2點半左右開始會有陣雨,如果有人從窗戶進出會在窗外留下腳印,沒有腳印的話就會把嫌疑引向可以進入臥室的李喜。

7、死者仰面倒在了吊燈下,吊燈乃至天花板上帶有一些血跡。從尸體到門的地毯上,血跡有些不太自然,像是抹上去的并不連貫。現場的衣帽架朝門翻倒在地,衣帽架原位置附近本該有一攤血跡,大概四分之一個巴掌大。衣帽架的底座跟掛鉤部分也都沾了點血,門口附近的地面也是。推測犯人進入臥室以后先把睡著了的張單移動到吊燈下方,然后把水果刀和魚線用膠帶連接在一起,把水果刀掛在吊燈上對著張單的胸膛,魚線穿過吊燈繞過衣帽架的掛鉤綁在門背后的門吸上,關上門以后機關就完成了。
水果刀就位于像是釣魚的時候魚餌所在的位置,把手從門縫伸進來解下門吸上系著的魚線,松開一段魚線,水果刀下落,在張單的身上造成傷口。或者關門的時候水果刀下落的距離就足夠刺傷張單。
但是水果刀單靠下落造成的傷口并不大,無法直接造成張單死亡,所以張資扭開膠囊取出藥粉,把毒藥涂在了水果刀上。張單死亡后,就像釣魚時回收魚線一樣,拉動魚線,水果刀就會被拔出張單體內,沿著魚線布置的路徑被回收,并沿途留下血跡。
但是在水果刀經過衣帽架掛鉤的時候被掛住了,所以在衣帽架原位置附近留下了大概四分之一個巴掌大的血跡,犯人一用力,帶倒的了衣帽架,順利回收了水果刀。
回收了水果刀和魚線以后,張資去廁所把釣魚線、膠帶和毒藥殘余及膠囊殼沖進了下水道,把水果刀清洗后放回了廚房。張資暈血,但是見到胸膛被鮮血染紅的張單時并沒有暈倒,只是嘔吐,說明張資暈血并不嚴重,暈血使他無法把水果刀刺進張單體內,但是清洗沾有血跡的水果刀應該還是可以的。
探長說張單如果活著,可以因為這個案子吹牛二十年。二十年前的案子張單一直吹牛說探長是從他那里獲得的靈感,而這次的案子,犯人卻真的是從張單喜歡釣魚獲得的制造機關的靈感。張單是個釣魚愛好者,也帶家人一起去釣過魚,楊逸跟李喜對釣魚是一竅不通,張資和張習很有可能和張單一起去釣過魚。張資應該就是從釣魚獲得的靈感。
張單的釣具,包括剩余的釣魚線,在書房里被發現了,刺傷張單的是張單家的水果刀,說明犯人是張單的家人。
李喜身材纖細,比探長矮一個頭,如果是李喜在衣帽架附近刺傷了張單,張單倒在了吊燈下,李喜和張單發生了正面沖突很可能受傷,現場不會只留下張單的血跡。

8、張資繼承了張單吹牛的毛病,一直說要報考警察,但從沒積極行動過。全家也都知道他吹牛的毛病。但是李喜為人比較實誠,相信了張資吹的牛皮,認為張資畢業之后是真的想要當警察,還讓張資多問問探長關于畢業后的事。張資或許是因此感到了壓力,想要嫁禍給李喜。而張單提過想把一些固定資產提前轉移到兩兄妹的名下,張資有可能想要殺了張單提早繼承財產,張習和張資是親兄妹,張資想要嫁禍首選就是李喜。
張單一直在吹噓20年前的案子,而楊逸就是張單口中“臥底”,楊逸可能心懷不滿。但是全警察局都知道,張單只是個嘴上功夫做足,手下毫無實績的人,所以張單的吹噓對楊逸并沒有實際影響。楊逸最近半年才跟張單熟絡起來,如果對張單心存芥蒂,只需要遠離張單就可以了,但從探長進入書房看到的和諧氛圍來看,楊逸并沒有十分介意張單的話。
李喜和張單最近因為一些財政問題,關系很差,張單曾對張資、張習討論過離婚的可能性,也想把一些固定資產提前轉移到兩兄妹的名下。如果張資把張單考慮過離婚以及轉移財產的事告訴李喜,有可能引發李喜對張單的殺意。

9、李喜在3點05分左右在廚房打開櫥柜,找出水果刀切了水果。推測張資在清洗水果刀的時候因為暈血,沒有仔細清洗,而李喜使用水果刀的時候發現了刀上的血跡。張單給家人講了好多遍20年前的案件,李喜、張資、張習都了解案件的細節,而張資在書房才又把故事重復了一邊,結合楊逸說張單的房間門打不開敲門沒反應,李喜可能已經想到張單遇到了不測。
在張單講述的故事里,母親為了維護孩子在尸體上又刺了一刀掩蓋傷口。李喜去臥室的時候端著水果盤,盤里還有把小水果刀,但是如果只是去叫醒張單的話沒有必要特意端著水果,李喜在當時可能已經有了想要模仿20年前的案件的想法。
打開房門后,看到張單滿身是血,李喜認為一定是有人用水果刀刺殺了張單。張單下午1點30分去臥室睡覺,李喜3點05分拿到水果刀,結合下午2點30開始下雨,而書房里的所有人都沒有淋濕,從李喜的角度,有機會作案的只有張資。張資會暈血,但是李喜、楊逸、張習都不知道這件事,所以李喜認為是張資用水果刀刺殺了張單。
按照張習所說,李喜這個后媽對他們兄妹都還好。在書房里張資說渴了李喜就立刻去燒水,認為張資畢業之后想要當警察,就讓張資多問問探長關于畢業后的事,自己去準備水果。李喜對于張資和張習是很關心的。李喜和張單最近因為一些財政問題,關系很差,在這種時間張資殺了李喜,李喜有可能誤以為張資是因為自己和張單起了沖突,失手將張單刺死了,所以想要維護張資。而且李喜為人有些實誠,不太會質疑別人,張資很容易就能取得李喜的信任。
李喜刺了張單以后不停地哀嚎,情緒崩潰,渾身顫抖,可能是因為李喜真的愛張單,無法接受張單的死。


二、第一輪 第二題《探長之死》分析
1、殺死陳探長的是藍曦,動機是嫉妒。在校期間藍曦是校草,但現在探長是警局一枝花,藍曦卻已經活成了一個邋遢大叔。藍曦和舒窕在校期間是情侶,但最近探長和舒窕走得比較近,上周參加校友網球邀請賽藍曦還偷拍到了不少探長和舒窕勾肩搭背的照片。這徹底激發了藍曦的嫉妒心,因此他想要殺了探長。

2、茶幾旁的沙發底下有一塊尾指甲大小的小瓷片,廚房咖啡機旁邊放著3個限量版的陶瓷杯子,少了一個,推測沙發下的碎片就是少了的那個陶瓷杯子被摔碎了留下的。陶瓷杯子放在咖啡機旁,探長自己使用的杯子放在電腦旁邊,杯子下方桌面還有一個淺淺的凹痕,說明探長自己使用的杯子平時總是放在電腦旁邊,推測原本咖啡機旁放著4個陶瓷杯子用來給客人倒咖啡。結合沙發的背部、朝廚房門口的部分有大量咖啡的痕跡,接近沙發底部位置還能清晰看到一個最近弄上去的五指朝上的右手咖啡手印,應該是兇手作為客人進入了探長家,探長給兇手打開門之后進入廚房給兇手倒咖啡,端著咖啡返回經過廚房門口的時候,被襲擊了。
探長衣服和褲子都灑了大量咖啡,沒有打斗的痕跡,沒有外傷,除了衣服左胸位置焦黑了一塊,兇手應該是用電擊突然槍擊中探長胸口,引發了心臟病造成探長死亡,而探長端著的咖啡杯掉在地上摔碎了,咖啡濺了一地。
沙發底部的右手咖啡手印五指朝上,一方面手印位置過低且五指向上說明探長當時摔倒在地,另一方面只有右手手印說明探長的左手有可能因為胸口被擊中正抓著胸口。根據咖啡手印推測出的探長的姿勢和探長被發現時左手抓著胸口、右手伸直向前朝著沙發的死亡姿勢一致,但是尸體被發現時在書桌和茶幾中間,和咖啡手印對應的位置不一致,說明在探長死后尸體被兇手移動過。探長真正的死亡地點在廚房門口附近。
客廳和臥室都沒有被翻找過的痕跡,探長被害不是因為劫財,公寓只有一個出入口且有監控,除了嫌疑人進出過以外沒有其他可疑的人,窗外墻沒有任何可以攀爬的空間,對面也沒有其他建筑可以利用,殺害探長的人就在幾名嫌疑人之中。

3、吳凡是一個肥宅,比起咖啡更鐘愛可樂,而且經常去探長家蹭可樂,在冰箱有可樂的情況下,探長不會選擇給他倒咖啡,所以兇手不是吳凡。
吳凡和探長最近因為比賽的事情爭吵,吳凡已經私吞了獎金,沒有必要主動去找探長爭吵。如果吳凡去找探長和解,兩人爭吵的起因就是因為吳凡打賞主播欠了債才會私吞獎金,一邊看直播一邊找探長和解只會讓探長更加氣憤,只會吵得更兇而不會去廚房給他拿飲料,所以直播的彈幕和打賞記錄確實可以證明吳凡案發當時確實不在現場。
在吳凡家有不少屬于探長貓的黑色貓毛,探長長時間出差就會把貓寄養在他家,所以吳凡了解貓的習性,和探長家的貓很熟悉,長時間的相處應該會和貓有一定感情。藍曦是探長的好友,又和吳凡一樣是探長的鄰居,但是探長并沒有托藍曦照顧自己的貓,所以吳凡應該是喜歡貓,吳凡經常去探長家應該不只是蹭可樂,也會逗貓,所以探長才會委托吳凡。
兇手殺了探長并清理了現場的杯子碎片以后,為了防止警方發現廚房的異樣關上了廚房的門,廚房門關著,貓沒辦法去貓碗那里吃食物或喝水,所以在房間里找水喝打翻了水杯,甚至在警方進門的時候在喝馬桶里的水。如果吳凡是兇手,很可能在行兇之后把貓帶到自己家,或者應該打開廚房門,讓貓可以正常飲水進食。

4、林虎家墻上貼著一張探長的照片,上面還插著兩個飛鏢,說明林虎住到探長家隔壁確實是打算來殺探長的。照片旁邊掛著的日歷用紅色馬克筆在今天的日期上畫了一個圈,說明林虎打算今天動手。但是林虎的槍還在組裝,兇手并不是林虎。推測林虎的計劃是在今天槍殺探長。
探長最近在調查白虎幫,有林虎的資料和犯罪證據,如果看到林虎必定會有戒心,不會給他開門,而門鎖除了警方發現尸體時裝開門留下的痕跡,沒有被撬開或是被破壞,林虎無法在不破壞門鎖的情況下進入探長家。而且林虎沒有料到警方的行為,他不知道探長已經死了,如果知道探長已經死了的話林虎一定會迅速離開,不會等著被捕。

5、門鎖內外均沒有被撬過的痕跡,門內的防盜扣也沒有損壞,推測兇手進門的時候是探長開的門,兇手和探長是認識的,而且探長還用限量版的陶瓷杯給兇手倒咖啡,兇手和探長的關系應給很親近,在三名嫌疑人中最有可能的就是藍曦。
現場的電擊槍是自己組裝的,應該是探長寫探長日記11時輔助寫作的試驗品。藍曦是物理學教授,又經常幫助探長查案,探長在創作探11的時候有可能向他咨詢電擊槍的事,做好了實驗品電擊槍以后讓藍曦幫忙看看,或者是探長直接向藍曦提出讓他幫忙制造一個輔助寫作的試驗品電擊槍,甚至可能是藍曦在知道的探長在寫探11時主動提出幫他制造一個電擊槍輔助寫作。藍曦的屋子堆滿了物理實驗器材,電擊槍很有可能是藍曦制造的。電擊槍有使用痕跡,應該是電擊槍為了輔助寫作打開過,并且兇手用它電擊了探長的胸口。
藍曦稱案發當時在家里做實驗,但沒有證據可以佐證藍曦的說法。藍曦家陳列著《神探伽利略》全套,而且經常幫助探長查案,很可能因此知道用電擊槍電擊心臟可以引發心臟病。藍曦向沙警長提出協助調查可能是想要像《神探伽利略》里的犯人一樣混淆警方的視角,掌握調查進度。
藍曦和探長的通話記錄時間是下午2點,時長不到1分鐘,如果像藍曦所說電話內容是吵架,時間過短。電話內容可能不是爭吵,而是約定見面,約定藍曦當天晚上去探長家討論電擊槍的事。藍曦稱電話內容是爭吵,應該是為了掩飾案發當天去過探長家的是自己,即使警方發現探長給一名客人到了咖啡,與探長剛發生過爭吵的自己嫌疑也會變小。

6、沙發靠廚房一側的地面上灰塵比較少,是因為被兇手打掃過。但是屋子里的垃圾桶只有些晚飯的廚余垃圾,而沒有沒有陶瓷杯子的碎片,碎片應該是被犯人帶走了,為了掩蓋探長死亡時房間里有一個“客人”存在。犯人清理了現場,但是探長使用的是布沙發,咖啡手印咖啡滲入沙發的布紋里無法清理。而沙發上堆滿了各種雜志報刊書籍,沙發旁邊的地上也摞著不少書,導致沙發無法移動,所以才會在沙發底下遺留了陶瓷杯子的碎片。
從昨天午后到發現尸體為止,嫌疑人曾外出扔垃圾,碎片很有可能被兇手當作垃圾扔掉了。如果不快一點取證據,垃圾就會被收走了。這也就是為什么小埋說取證據要快一點,不然可能會來不及。

7、探長家的鎖從里面開門不需要鑰匙,門左手邊的小鞋柜上放了一個鑰匙籃子,平時探長回家以后房門鑰匙應該就放在鑰匙籃子里。但是尸體被發現的時候鑰匙在尸體右手邊的地上,也就是書桌右邊的地上,說明兇手在殺了探長離開現場的時候使用了鑰匙。
探長家的門鎖內外都可以用鑰匙反鎖,撞門之前鎖是鎖著的,而且為了安全還用鑰匙加鎖了一重,兇手在離開現場以后用鑰匙從外面反鎖了房門,制造了密室。現場的窗戶只有大廳的窗戶右邊是打開的,而鑰匙就是在書桌右邊的地上,也就是打開的窗戶下方的地面上發現的,所以鑰匙應該是從打開的窗戶扔進來的。窗外墻沒有任何可以攀爬的空間,連貓都爬不過去,探長右邊304的吳凡、左邊302的林虎都無法遠距離把鑰匙扔進窗戶,也無法利用探長的貓把鑰匙從窗戶帶過去,能夠把鑰匙從窗戶扔進去的只有探長樓上403的藍曦。窗戶的鎖是老式向下栓的,從外面無法上鎖,所以警方到達時右邊的窗戶仍是開著的。
地上鑰匙那有一圈水跡,推測有可能是把鑰匙凍在冰塊里,連著繩子把冰塊從樓上窗戶扔進來,冰融化了以后從樓上的窗戶回收繩子,地板上就只留下了鑰匙和水漬。在離開現場之前,藍曦把探長的尸體移動到了書桌和茶幾中間,這樣從窗戶扔進來的冰塊就會落在尸體附近。尸體的右手向前伸,正好擋住了冰塊,使包含鑰匙的冰塊落在尸體的右手邊。因為探長死了沒人喂貓,貓咪口渴跳上桌子把探長的杯子打翻了,讓沙探長誤以為鑰匙附近的水漬是水杯被貓撞翻造成的。

8、茶幾旁的沙發底下有一瓶標簽是探長本人的心臟病藥,但是沒有打開,說明探長之前雖然勞累大師心臟并沒有出現嚴重的問題,藥要么是探長開來備用的,要么是兇手拿來的,想要偽裝成探長過勞導致心臟病發作,在打開藥瓶的時候不小心手滑導致吃不上藥身亡。
茶幾上小碟里由幾顆還沒拆開的水果糖,檢查過都是正常的,探長的心臟病不是有人在糖果里加了藥物引發的。
探長上周出差回來后就沒怎么好好休息,經常凌晨兩三點都還看到他在群里探討案件,第二天一大早就會發動態說又想到新的點子,藍曦經常和探長討論案件,了解探長不規律的生活作息,知道探長長時間勞累,如果偽裝成心臟病突發不會有人起疑。最終,藍曦決定用電擊槍引發心臟病殺死探長。


三、第一輪 第三題 《三畏書屋》分析
1、偷零食的人應該是梓欣。她偷零食不是為了自己吃,而是為了引出因為饑餓跑丟了的小狗“小新”,把零食當誘餌了。章三問三小只的是“誰偷吃了花生”,三小只確實都沒有吃花生,所以沒有人承認。

2、練字本最后的署名只寫了一個“立”字,梓悅、梓欣的姓氏“章”和雨萱的姓氏“龍”的繁體“龍”都含有“立”字,最開始書寫的部分也都是“立”。而且雨萱對繁體字感興趣,也最喜歡寫繁體字,很有可能知道自己名字的繁體寫法,在練習繁體字的《蘭亭集序》后寫上繁體署名,所以沒有辦法僅從署名判斷出認真練字的是三小只的哪一位。
中午1點10分章三讓三小只跟著視頻練書法,視頻時間一個多小時,而且練字本是新的,不可能是提前寫好的,字跡工整,不是趕出來的,字跡屬于同一個人,不是合寫的,要一個人一筆一劃寫成至少需要一個多小時,完成練字本的時間應該在下午2點10分之后。梓悅右手受傷無法練字,梓欣在下午2點左右和小茜在街上相遇,所以完成練字本的人不可能是梓悅或梓欣。雨萱對繁體字最感興趣,也最喜歡寫繁體字,完成練字本的人是雨薇。只有雨薇一個人全程照著視頻的落筆動作認認真真練字。

3、小狗“小新”是半個月前買來的。梓悅右手受傷,在醫院待了一個月,今天中午剛出院,應該不知道小山上狗屋的具體位置。梓欣說要“帶”梓悅一起去遛狗,也說明梓悅不知道狗屋的位置,如果要去狗屋,需要由梓欣帶領。
“小新”的狗屋建在小山上一個比較隱蔽的地方,應該不容易被其他人發現。小新是在梓欣的慫恿下買的,梓欣經常帶小新散步,狗屋是雨萱和章三一起建的,所以梓欣和雨萱都知道狗屋的位置,只有雨萱或梓欣能夠把零食帶到狗屋。

4、梓欣曾經吃過雨萱分享的花生糖,全身長滿了紅點,說明梓欣對花生過敏。梓欣和小茜一起回到書屋的時候,臉上潔白無瑕,如果梓欣吃了花生會因為過敏起紅疹,所以梓欣并沒有吃花生。
雨萱貪吃且挑食,對于不合口味的零食嘗幾口就會扔一邊,但是狗屋旁邊發現的包裝袋里一粒零食都沒剩下,不符合雨萱平時吃零食的做法,所以吃了花生的也不是雨萱。
梓悅很貪玩,對于她來說手機的吸引力遠大于零食,梓悅為了玩游戲沒有和梓欣一起去后山遛狗,應該也不會放下手機去偷零食。而且梓悅應該不知道狗屋的位置,吃了花生的也不是梓悅。
狗屋旁邊發現了被打開的花生和薯片的包裝袋,里面的東西一粒沒剩下,食物應該是小新吃掉的。章三前一天沒有給小新喂食,餓了的小新把食物都吃掉了。但是花生包裝沒有易撕口,小新無法自己撕開包裝,是有人打開了包裝放在了狗屋附近。小新沒有偷零食,但確實是小新吃了零食。

5、章三早上擦拭電子時鐘的時候,時鐘還在正常運作,所以12小時制顯示的時鐘故障停下的時間不會是凌晨,只能是下午。章三看到電子時鐘顯示的數字“02:10”如果是指下午2點10分,當時雨薇在練字,梓欣和小茜在找小狗,梓悅右手受傷無法爬上櫥柜,三小只都無法偷零食。
但是電子時鐘是正方體的,造型簡單,電子時鐘真正顯示的數字可能并不是“02:10”,而應該是顛倒過來的“01:50”。時鐘壞掉的真正時間,也就是實際偷零食的時間是在下午1點50分。當時雨薇在練字。梓欣下午2點遇到小茜,之前并沒有不在場證明,后山和書屋很近,10分鐘足夠拿了零食放到后山再去街上。能夠拿到零食并帶到狗屋的只有梓欣。

6、因為三小只總是在一起玩,所以雨萱偷拿臥室櫥柜上零食的事梓悅和梓欣都知道,梓悅用臥室櫥柜上的剪刀剪掉報紙上的字拼勒索信的事雨薇和梓欣也知道,三小只都知道章三臥室櫥柜上有儲備零食和剪刀。梓欣讀過《養狗的藝術》,她有可能從書里看到了如果小狗跑丟可以把食物放在狗屋附近引誘小狗出來,又想到章三臥室的櫥柜有儲備零食,就打算利用零食引出小狗。梓欣選擇拿走“酒鬼花生”,有可能是因為自己對花生過敏,不能吃花生,所以選擇拿花生去吸引小狗。
小茜下午2點遇到梓欣的時候,梓欣正在找狗,在此之前小狗已經跑走了,梓欣完全可能在見到小茜之前就已經把零食拿到了狗屋設置好了誘餌。

7、酒鬼花生的外包裝沒有易撕口,所以應該是偷零食的人用工具打開的,應該就是利用櫥柜上的剪刀。電子時鐘的電池掉了出來,偷零食的人應該是爬櫥柜的時候無意間碰掉了電子時鐘,電池掉了出來,所以偷零食的人并不知道電子時鐘壞掉了,停在了偷零食的時間。
按照梓悅所說,梓欣看見她拿了章三的手機,就去后山遛狗了。遇見小茜的時候梓欣正在街上尋找小狗,小狗應該是在遛狗的過程中在街上跑丟的。當時梓悅已經玩了一段時間手機了,她卸載了張三手機里的不少軟件,包括“紅外警報”,所以梓欣進臥室偷拿零食的時候,手機并沒有發出警報聲。
三小只都知道章三的手機安裝了紅外探測警報儀,和手機換成了指紋解鎖的事。梓欣看到梓悅偷拿了手機,知道章三在睡覺,手機在學習室,章三在店面的沙發上,即使手機發出警報聲,張三也聽不見,所以梓欣放心大膽地進到章三臥室拿了零食,并用剪刀剪開了花生地包裝袋。

8、梓悅之前偷拿章三手機刷抖音,雨萱和梓欣靠在旁邊一起看,所以對于雨萱和梓欣來說,如果沒有更具有吸引力的東西,應該會和梓悅一起玩手機。但是零食被偷當天,雨萱更感興趣的是繁體字,梓欣更感興趣的是小狗,所以最開始玩手機的只有梓悅一個人。
下午2點30分后不久,外賣送到了。雨萱直到下午2點10分左右都在練字,推測是梓悅想要玩王者榮耀,但是右手受傷沒有辦法玩。梓欣看見梓悅偷拿了章三的手機就去遛狗了,梓悅為了讓雨萱和她一起玩,讓雨萱用手機點了外賣。訂了外賣以后,雨萱和梓悅就一直在一起玩王者榮耀直到被章三發現。章三發現的時候,兩人的戰績是正的,說明到下午2點30分梓悅和雨萱已經玩了一段時間了。

9、當天大致的經過應該是章三打開下午1點10分打開視頻讓三小只練字,章三隨即就睡著了。梓悅發現以后偷拿了章三的手機開始玩,還卸載了手機里的軟件。梓欣看見梓悅偷拿了手機以后就去后山遛狗,但是小狗跑丟了,梓欣就按照書上看到的打算用食物把小狗引出來,想到章三臥室的櫥柜上有備用零食,下午1點50分拿了零食,然后把零食放在狗屋附近吸引小狗,但是小狗沒有立刻出來,梓欣就去街上接著找,然后在下午2點遇到了小茜。雨薇因為對繁體字感興趣直到下午2點10分左右一直在練字,雨薇練完字以后梓悅用拿手機點外賣誘惑雨薇,讓雨薇和她一起玩王者榮耀。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9:47:22
1.兇手為李喜。行兇時間為2:30至3:05。雖然在途中只有張資沒有不在場證明,但他完全沒有殺人動機,而且暈血,可以暫時排除,因為李喜也有行兇時間,在兩點半以後兇手并沒有走進張單的房間內行兇,而是在2點30前布至好殺人機關,1:45時,李嘉曾經出去泡茶,2:00才回來,泡茶用15分鐘有點不合理,(李喜的臉紅了:“也不是啦……張習你找到鑰匙了沒?”)這里可能證明李喜還有備用鑰匙而且在床頭柜底層找到安眠藥,證明死者是被下藥的,下藥機會最大的也是李喜,1:45李喜出去用備用鑰匙進入張單房間,把球形鎖鎖上,把床上張單拖到吊燈下,把涂有毒的水果刀用膠帶固定在衣帽架上,釣魚線連接門吸盤,吊燈等支點,一端放置門下的縫,兇手用另一條魚線,打結在窗戶把手,兇手帶著另一端從窗戶帶出去,而且把窗關上(雨在2:30才開始下,所以沒有留下腳印),最後兇手把線連接至書房的窗戶,然後沖茶回到書房,2:30開始下雨,張習來到書房把窗關上,觸發張單房間內機關,帶有毒刀的衣帽架倒地,插中張單,在3:00李喜去切水果,實際是在門縫下把兇器拉回來,及把窗戶的把手拉下,以至關上,地氈上的像抹上去的血跡,及天花板的血跡就是回收水果刀造成的,接著李喜把魚線,膠帶沖進廁所,把水果刀洗干淨回來,至於最後眾人發現死者后,她刺第二刀的行為,應該是利用反心理,令人認為她在包庇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張資。

2.兇手為吳凡。死者死於心臓病,且胸口有黑焦,加上桌子上有電擊槍,應該是被電擊槍擊中心臓的,即因心臓病發而死亡是兇手偽裝的,而林虎是最近一個用搬來的,不知道死者有長期心臓病,所以可以排除,從屋內沒打斗痕跡且冰箱里有可樂,應該是死者知道喜歡可樂的吳凡會來,于是就準備好接待他,(靠近廚房方向的沙發背,及死者身上有大量咖啡,再加上少了的周瑜陶瓷杯,可以認為廚房門外,就是真正的案發地點,死者泡完咖啡後,在被電的一瞬間,把三國殺周瑜的杯摔碎,這是一個死亡訊息,由於在三國殺中,周瑜有一句臺詞:愚者,永遠只能看到表象。指向的是網名為愚者的吳凡,吳凡也知道了,所以把死者偽裝為心臓病發後,便把杯子碎掃了,這也是灰塵比較少的原因,至於咖啡手印,可能是搬運死者時手上沾上了咖啡然后探頭作支撐查看沙發底下還有沒有剩余碎片(最后還是留有了一塊指甲蓋大小的瓷片)而留下的,兇手把碎片放進垃圾袋扔了。關于密室,被電擊後的探長還沒死,害怕吳凡再來,便用鑰匙把門上鎖,受過電擊后的他心臓病發,在拿到沙發底下的藥前,死了。

3.犯人為章梓欣,章三起床時間為2:30見到了梓欣除外的兩個蘿莉,而梓欣則去了后山找狗,章三大概在1:10左右入睡,只有一人在認真練字,那人是雨萱,署名是立字,章梓悅手傷了,不可能寫出工整的字,所以立應該是繁體的龍字---龍。在雨萱和梓悅卸載警報app后,只有梓欣能拿到花生和薯,因為梓欣和雨萱一人操作一邊,而且花生包裝在后山,任何一人離開了都不能打出正戰績,而梓欣對花生過敏,所以是拿給小狗吃的,而這是發生在2:15前,這種花生要用剪刀才能開,不可能用完把它放地上,拿到后山後小新吃了,可能以為主人要找這種氣味,便沖向章三的房間中的柜,把時鐘弄倒了,然後發現沒有就出去了,梓欣對小茜說了謊,其實小新不是散步途中走的,因此沒有了不在場證明。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9:48:03 | 2021-11-14 19:58編輯
第一題
時間線梳理
1點00分 我因公事拜訪張單,張習起床
1點30分 張單去睡覺,我想阻攔他被張資拉住
1點45分 張資講了15分鐘話,喝光了水;
李喜帶上門出去了
2點00分 李喜拿著熱水壺回來
(1點45分至2點,李喜不在書房)
2點30分 張習來到書房(頭發很亂)
下雨了
張習關上窗戶
(2點30分前,張習不在書房)
2點45分 張資離開上廁所
2點55分 停雨
3點00分 張資回來
李喜出去(切水果)
(2點45分至3點,張資不在書房)
3點10分 李喜拿著蘋果回來
(3點至3點10分,李喜不在書房)
3點30分 楊逸出去上廁所,叫張單
3點31分 楊逸回來,說敲門沒反應
(3點30分到3點31分左右,楊逸不在書房)

注:()中為四人不在書房的時間段。

兇手范圍
由于【外人侵入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警方認定只有屋里的人才能作案】,所以嫌疑人僅有:李喜、楊逸、張資、張習四人。

排除楊逸
  • 楊逸沒有作案時間。從中午1點到下午3點30分,楊逸只在3點30分離開過書房,并且不到兩分鐘就回來了,回來說敲張單的門沒有反應、門也打不開。短短不到兩分鐘的時間,楊逸無法完成殺害張單、制造密室的行為。所以可以排除楊逸是兇手的可能性。
  • 楊逸不具備充足的動機。盡管張單經常提及二十年前楊逸放走犯人的行為,或許楊逸會對此心懷不滿,但這并不能作為十分充分的動機。

死因分析
死者在幾乎同一位置被捅了兩刀,第一刀是致命刀,第二刀是李喜在其死后捅的。
但死因不是因為出血,而是中毒【毒是由傷口滲進血液導致死者身亡(可理解為瞬時致死)】
于是殺害死者的動作可分為:在胸膛上捅刀和在傷口上下毒兩個步驟。
首先考慮他殺。
如果是他殺,這兩個步驟是否可以分開進行?答案是否定的。文中提到【死者體內也發現了一些安眠藥,量不大】,如果這兩個步驟是分開進行的話,由于死者并未服用大量安眠藥,正常情況下捅刀后死者就會因疼痛醒來(私以為即使刀口不深也應該會有這樣的反應)。所以這兩個步驟是相繼進行的,即在捅刀后立刻下毒。而不會是先捅刀,隔一段時間再下毒。
文中已說明死亡時間在2點半之后。那么無論如何,捅刀下毒的行為只能發生在2點半后。捅刀下毒的行為能否遠程進行呢?比如事前在臥室內布置某種機關,在某個特定時間完成殺人的步驟。這已然超出了我的想象范圍,私以為這是不可能的,即使能夠遠程完成,也需要事后回收刀具等無論如何,以下的分析先排除遠程殺人的可能性。
既然排除遠程殺人的可能性,那么也說明密室是在殺人后才構造的。如果密室在殺人前構造好,則需要以某種手段在密室外殺害密室中的人。而這一點已然排除了。
既然排除遠程殺人的可能性,那么也就可以排除張習作案的可能性張習在2點30分后一直在書房,并沒有出去過。
接著考慮張資作案的可能性。盡管張資在2點45分至3點不在書房,有充足的時間作案,但張資暈血(這一點從他見到尸體時的反應可以驗證)。而且張資沒有動機。基于以上兩點,暫且也排除張資作案的可能。
這樣看來,就只剩下李喜了。但是兇手真的是李喜嗎?3點至3點10分,李喜具有作案時間。但是,要在短短十分鐘內,完成殺人、制造密室、切好三個人吃的蘋果這么多事情,看起來不太可能。蘋果應該不會是事先切好的,因為如果是事先切好的話常溫存放會氧化,而若冷藏存儲,其他人在食用時也會感到異樣。何況,密室該如何構造?前面已經排除了密室在殺人前構造的可能性。先排除她使用備用鑰匙鎖門構造密室的做法。備用鑰匙放在書柜,而書柜需要用窗臺的鑰匙才能打開。在2點半后,張習便來到書房,坐得離窗最近。如果李喜從書柜拿出鑰匙,先不說其他人是否會看到,但一定會被張習注意到。既然排除用備用鑰匙鎖門的方法,那么或許是通過使用臥室內的家具等構造密室?存在這種可能性,但于我而言還是有點難以想象。這里暫時放過李喜作案的可能性。考慮其他可能。

考慮自殺的可能。
首先需要注意到的一件事是,死者第一刀扎下去的并不深,為什么在衣帽架原位置附近會有四分之一個巴掌大的一灘血跡?這說明死者第一刀扎下去后并沒有立刻中毒死亡,而是在衣帽架原位置附近停留了一段時間才中毒倒下。那么應當這樣考慮,死者在衣帽架原位置附近,被扎下第一刀后,在衣帽架旁站立了一段時間,因此衣帽架的底座才會沾上血跡。
其次,為什么衣帽架的掛鉤上會有血跡?這說明兇手是靠著衣帽架站立了一會,甚至可能是傷口靠在衣帽架上站了一會。
以下為猜想:
  • 張單在1點半回房間時,從櫥柜中拿了水果刀。
  • 張單將毒藥的膠囊打開,將毒藥下在衣帽架的掛鉤上,之后將毒藥沖進廁所。
  • 張單鎖上臥室房門和窗戶。
  • 張單服用了安眠藥,并將臥室門的鑰匙和安眠藥放到床頭柜的上層抽屜的底層。
  • 張單在衣帽架附近對自己的胸口扎下一刀,或許由于害怕疼痛,扎的不是很深。
  • 張單將血抹在吊燈和天花板上。
  • 張單用釣魚線纏繞住水果刀,并用膠帶固定好,而后走向臥室房門,將釣魚線的另一端線頭放在房門底下。
  • 張單靠著衣帽架站立了一會,使自己的傷口靠在衣帽架的掛鉤上,之后由于毒經過傷口擴散至體內,迅速致死,張單仰面倒下,或許倒下前扶了下衣帽架,衣帽架也朝門口倒去。
  • 張單事先跟李喜說好,讓她在某個時間(3點左右)從臥室的門底下拿出釣魚線。門下方有4厘米左右的縫隙,手勉強能伸進門縫,因此李喜是能夠拿到釣魚線,并將水果刀拽出的。這也是尸體到門的這段地毯上,存在不自然的像是抹上去但不連貫的血跡的原因。這是水果刀連著釣魚線被拽出房門時的痕跡。文中張習提到,李喜為人實誠,不太會拒絕或者質疑別人,或許是由于這個原因,她并沒有拒絕或質疑張單的請求。

張單為什么要特意構造密室呢?
或許是想通過這一點偽造是李喜殺害自己,從而騙取保險金或是賠償金之類的。文中提到張單最近有財政問題,夫妻二人關系也很差。張單對二十年前的案件非常熟悉,想將案件偽裝成二十年前的案件的情形,想偽裝成,李喜殺害自己,但自己為了袒護李喜,將門鎖上的情形。

那么李喜為什么會做出毀壞尸體、破壞現場的事情呢?
或許是李喜在按照張單說的,從臥室門底下拿出釣魚線和水果刀后,明白了張單想要嫁禍于她的意圖;于是也想到二十年前的案件,想將案件偽造成是張資做的,因為張資在2點45分至3點也曾出過書房,而且李喜不知道張資有暈血的病癥;自己則按著二十年前案件中母親的劇本,做出毀壞尸體、破壞現場的行為。這也是李喜會端著水果盤和水果刀一起來到臥室門口的原因。
之所以李喜會鞋沾血到處亂踩,或許是張單曾在地毯上刻意留下李喜的鞋印,而李喜看到現場后發現了這一點,故混淆腳印。

第二題
案發經過
案發經過結論總結:
  • 兇手來拜訪探長,探長為其到廚房用咖啡機泡咖啡,用周瑜款的杯子裝了咖啡,從廚房走出來的時候,在門口被兇手用電擊槍擊中左胸,致使心臟病發,由于疼痛,用左手捂住左胸,并且蹲下來或坐下來,右手按到沙發背后的底部。
  • 探長被擊中的同時,咖啡倒在地上,裝咖啡的陶瓷杯則落到地上碎掉。
  • 探長想服用心臟病藥,但在服用藥過程中或被兇手阻攔或是手滑,還沒來得及打開,藥就掉到沙發底下,探長用右手伸手拿藥,但未拿到,身亡。所以探長被發現的時候,呈右手伸直向前的姿勢。
  • 兇手事后將地上的咖啡和陶瓷杯碎片清理掉,所以沙發靠廚房一側的地面上灰塵比較少。有一塊尾指甲大小的小瓷片掉到沙發底下,在藥瓶旁邊,未被兇手發現,故沒被清理掉。
  • 兇手將陶瓷杯碎片帶走,在丟垃圾時丟出去。
  • 兇手將探長的尸體放成伏倒在書桌和茶幾中間的姿勢,想偽裝成是探長自己突發心臟病,在打開藥瓶的時候不小心手滑導致吃不上藥身亡的情形。

以下為案發經過的推理過程:
1. 探長的死因是心臟病發作。心臟病發作的原因是什么呢?
結合文中提到探長死時左手抓著胸口,衣服左胸位置焦黑了一塊,以及電擊槍有使用過的痕跡三點可以推測,探長是被兇手用電擊槍擊中,心臟病發,未能服藥而死。
2. 探長心臟病發時在什么位置呢?
探長最后被發現的位置在書桌和茶幾之間,文中提到探長衣服和褲子都灑了大量咖啡,可是卻并沒有說在書桌或是茶幾旁有見到大量咖啡漬,反而說在沙發的背部、朝廚房門口的部分處有大量咖啡的痕跡。很容易猜想,探長是從廚房拿著咖啡出來時(廚房有咖啡機),在廚房門口沙發背后的位置被兇手用電擊槍擊中左胸,從而導致心臟病發,因此左手立刻捂住左胸上(疼痛帶來的應激反應),而右手原本拿著咖啡,也因為心臟病發而拿不穩,導致咖啡倒了(故【探長衣服和褲子上灑有大量咖啡】)。或許也出于疼痛,探長蹲下來或者坐下來,為維持身體平衡,右手按到沙發背后的底部底部位置還能清晰看到一個五指朝上的右手咖啡手印
既然咖啡倒在地上,那么用于裝咖啡的杯子想必也一定摔倒了地上。文中一共提到4個杯子,3個陶瓷杯子【是最新的三國殺東吳四英杰限量版,少了周瑜】和1個電腦桌上的馬克杯。馬克杯想必是探長常用的杯子,那么用來裝咖啡的杯子應該是少掉的周瑜款,因為是陶瓷杯所以很可能碎掉了。
沙發靠廚房一側的地面上灰塵比較少,恐怕是因為咖啡和陶瓷杯碎片落在這片地面上,兇手將地上的咖啡和碎掉的陶瓷杯碎片擦拭掉,故地面灰塵較少
那么碎掉的杯子去哪里了呢?文中提到瓶子旁邊還有一塊尾指甲大小的小瓷片,恐怕就是陶瓷杯的碎片之一,屋里的垃圾桶只有晚飯的廚余垃圾,那么大部分陶瓷杯碎片應該是被兇手帶走了。文中提到三名嫌疑人都曾外出拿外賣和丟垃圾,應該是在丟垃圾時將陶瓷杯碎片丟了出去
那么探長為什么最后被發現的位置在書桌和茶幾之間?恐怕是兇手知道探長有心臟病,或許也了解探長最近工作繁忙,因此將探長的尸體放成伏倒在書桌和茶幾中間的姿勢,想偽裝成是探長自己突發心臟病,在打開藥瓶的時候不小心手滑導致吃不上藥身亡的情形。
3. 關于心臟病藥
探長在心臟病發后,想必會第一時間去拿心臟病藥。文中提到在茶幾旁的沙發底下找到了一瓶沒有打開的心臟病藥。恐怕是在心臟病發后,想服用心臟病藥,但在服用藥物的過程中,被兇手阻礙,或者真的是自己手滑沒有打開藥,因此藥掉到沙發底下,所以探長右手伸直向前,可能是想從沙發底下拿藥,但最終沒吃到藥而身亡

關于密室
  • 房間唯一的鑰匙是在尸體右手邊的地上找到的,而并不在鑰匙籃子里。結合鎖的構造可以猜測,兇手在作案后,從鑰匙籃子中拿出鑰匙,再從大門離開,用鑰匙反鎖大門,之后通過某種方法將鑰匙放到尸體右手邊的地上。
  • 兇手究竟采用什么方法將鑰匙放到尸體右手邊的地上呢?可以注意到,尸體右手邊地面的位置很微妙,恰好在大廳窗戶開著的右窗前面。而這也是房屋內唯一開著的窗戶。公寓中的房屋緊密相連,試想,兇手會不會是將鑰匙從樓上丟下來呢?顯然有些難度,這樣并不能保證鑰匙一定落入探長的屋中。那么如果是通過某種東西,如細長的繩子狀的物品,吊住鑰匙,將繩子放入探長屋中。這樣聽起來更可行些,但是如果直接這樣丟入探長屋中,先不說鑰匙的位置可能會更靠近窗邊,繩子也會一并落入探長屋里。那該怎么辦呢?聯想到探長家的貓咪,恐怕兇手利用貓咪的習性,在繩子靠近鑰匙的尾部一并連著貓咪喜歡的食物,或者其他會使得貓咪主動去抓或者咬的物品,使得當繩子落入窗內時,貓咪會將鑰匙咬/抓住,在這之后再將繩子收回,便可保證只有鑰匙落入探長家中。
  • 為了實現這一點,兇手將廚房門關上,這也是房屋內只有廚房門是關上的原因。因為廚房里有貓碗,有貓的食物,如果貓不餓的話,可能就不會來咬繩端的食物了。
  • 尸體被發現時貓在馬桶里喝水,說明貓是知道要去廁所喝水的貓在桌子下面又看不到杯子里有水,正常情況下應該不會為了喝水而打翻杯子。之所以杯子被打翻,是因為貓咪需要爬上桌子才能夠著窗邊的繩子。杯子下方桌面的淺淺的凹痕,或許是貓咪在桌上去夠繩子時用力一躍,所踩出的痕跡。貓爬上桌子,再爬上杯子,在杯子上一躍,故踩出淺淺的凹痕。

兇手是誰
兇手范圍:
基本可以確認,兇手在三個嫌疑人中。公寓只有一個出入口,且裝有攝像頭,沒有其他可疑的人進來過。而且窗外墻沒有任何可以攀爬的空間,連貓都爬不過去,對面也沒有其他建筑可以利用。基于以上,基本可以排除外人作案的可能性。

從以上推測出的案發經過看來,兇手具有以下特征:
  • 是探長的熟人,是拜訪探長時,探長會為之泡咖啡的人。
  • 殺害探長是臨時起意的,因為是使用的兇器是探長家里的電擊槍,而非自帶的兇器。
  • 兇手需要住在探長家樓上
綜合分析,兇手是藍曦。以下給出具體分析:

1. 首先排除小虎。
  • 小虎住在探長家隔壁(302),不住在探長家樓上,無法實現密室
  • 小虎不是探長會為之泡咖啡的人。小虎是探長的調查對象,絕不是會請進家里做客的人而且探長身上沒有打斗的痕跡,沒有外傷。
  • 小虎對警方的行動毫無預料。對小虎進行詢問時,他顯然沒預料到警方的行動,桌子上甚至有一把正在組裝的手槍。如果小虎是兇手,他不會這樣毫無防備。
  • 探長書桌上有關于小虎犯罪證據的文件夾。如果小虎是兇手,小虎一定會將文件夾拿走,而不是留在這里。
  • 房門的內外均沒有被撬過的痕跡,門內的防盜扣也沒有損壞。如果小虎是兇手,想必會采用撬鎖的方式進入探長家里。
  • 至于小虎為什么最近在探長隔壁租了房子,以及為什么在今天的日期畫了一個圈,或許是想在今天從探長手中偷取關于自己的犯罪證據,但因為某種原因事情被擱置了,比如想去偷東西發現探長在家,或者探長家里有客人,或者想半夜去偷發現探長家的燈還亮著
2. 接著排除吳凡。
  • 吳凡住在探長家隔壁(304),不住在探長家樓上,無法實現密室
  • 吳凡雖然是探長的熟人,但是從文中描述上看,吳凡很喜歡喝可樂,也經常到探長家蹭可樂。如果是吳凡到探長家作客,想必探長會給他可樂,而不會到廚房用咖啡機泡咖啡。說明來拜訪探長的人不是吳凡。
  • 文中提到【冰箱里還凍著幾罐沒開的可樂】,可樂并沒有被開過,也能說明來者可能不是吳凡。當然這一點不能作為證據,因為可能是來過但是可樂被兇手帶走丟掉了。
  • 吳凡殺害探長唯一的動機是私吞獎金。假如獎金是具有實體的(可以觸碰到的支票或是金錢之類的,而非電子賬戶中的貨幣),那吳凡在殺害探長后應該會在探長家中翻找,但是文中沒有提到有金錢損失,且【客廳和臥室都沒有被翻找過的痕跡】。假如獎金是在電子賬戶中的,那吳凡殺害探長完全沒有意義,因為即使殺害他也得不到獎金,最多泄憤而已。
3. 兇手是藍曦。
  • 藍曦住在403,在探長家樓上,是嫌疑人中唯一能實現密室的。
  • 藍曦是探長的熟人,文中也并沒有提到藍曦對可樂或咖啡有什么喜好,探長在藍曦來訪時給他咖啡是可能的。
  • 通過排除法排除小虎和吳凡后,嫌疑人也只剩下藍曦,故藍曦為兇手。
  • 藍曦存在動機,他很可能因為舒窕而對探長下手。藍曦和舒窕在學生時代曾被選為最佳情侶,卻在藍曦的屋子里找到了不少探長和舒窕勾肩搭背的照片,而且在案發當天下午2點藍曦和探長有通話記錄(藍曦說當時他跟探長說了舒窕的事情并吵了一架)。
  • 藍曦很可能是晚上到探長家說舒窕的事情,或許是探長說了什么刺激到他,藍曦臨時起意怒上心頭,用探長的電擊槍致使探長心臟病發,致使探長身亡。
  • 藍曦外出時一般穿著白大褂,結合案發經歷看來,其身上想必也被沾上大量咖啡漬,或許還有陶瓷杯碎片。恐怕藍曦在丟垃圾時同時也將沾有咖啡的白大褂丟出。
  • 藍曦聲稱自己案發時在家中做實驗,這樣的理由并不能作為不在場證明。
  • 藍曦提出協助調查申請,可能是想擾亂調查

第三題
偷零食的人是雨萱。以下為推理過程:

1. 偷零食的人是在手機被梓悅拿走后才進入章三的臥室的。
“酒鬼花生”和“樂事薯片”在章三的臥室。而臥室裝了紅外探測警報儀,只要有人溜進我的臥室,手機上的app便會發出警報聲。如果偷零食的人是在手機被梓悅拿走之前進入臥室的,那么章三口袋里的手機的app一定會發出警報聲,這樣章三就會被吵醒。但是章三并沒有被警報聲吵醒,說明偷零食的人是在手機被梓悅拿走后進入臥室的。章三的手機被拿走后,app被梓悅卸載掉了,因此就沒有警報聲。

在此結論下,對時間線進行梳理:
1點10分 我打開視頻,在大沙發上很快入睡
1點XX分 梓悅拿走我的手機,卸載掉紅外預警app,下載王者榮耀app
1點XX分 梓欣帶后山的狗去散步(由于梓欣是在2點時遇到小茜,所以一定是在2點前外出的
2點10分 偷零食的人進入我的房間,偷走零食,并偽裝成是小新偷吃的
2點30分 我醒來

2. 判斷雨萱是偷零食的人的理由。
排除梓悅:
  • 前面已經判斷出,是梓悅拿走手機在先,偷零食者偷零食在后。從文中描述看來,顯然梓悅對手機的興趣大于零食。如果梓悅拿到了手機,想必會一直玩手機,而不會想到去偷零食
  • 梓悅曾因為吃花生全身過敏,情況很嚴重,就算是再怎么不懂事,也不會偷酒鬼花生吃
排除梓欣:
  • 梓欣并沒有作案時間。前面已經判斷出梓欣是在2點前出的門,而且在2點時遇到小茜,一直在一起。而根據時鐘上的時間,偷零食的人是在2點10分進入我的房間偷取零食。
于是,兇手就是雨萱。
  • 酒鬼花生是雨萱可能喜歡的食物。雨萱曾將花生糖分享給梓欣,說明她可能會喜歡吃酒鬼花生。再結合在小新狗屋旁的花生袋中一粒也沒剩下,所以很可能是雨萱偷的。
  • 雨萱有“前科”:她很貪吃,常偷偷溜進章三的臥室,席卷我櫥柜上的儲備零食。
  • 梓欣邀請雨萱一起去遛狗,但雨萱沒有去,理由是“想玩游戲”。但恐怕雨萱想留下了的原因是想偷零食吃。雨萱知道章三的臥室里有紅外檢測,也知道章三的手機有app會發出警報【這些情況我都跟三位上仙提及】,所以當發現梓悅偷了章三的手機后便將紅外預警的app卸載,這樣便不會觸發警報了。
  • 雨萱或許是知道梓欣帶小新去散步了,所以知道小新不在后山的小屋中,因此將吃完的零食包裝放在小新的狗屋旁,假裝是小新偷吃的。
3. 練字的是誰
梓悅右手受傷,所以練字的不是梓悅。署名只有一個“立”字,說明是章梓欣寫的。

案情經過總結:
  • 1點10分,我打開視頻,在店面的大沙發上休息,很快入睡。
  • 梓欣全程照著視頻的落筆動作認認真真練字;梓悅右手受傷,因此沒有練字,章三讓她看書(不知道有沒有看),雨萱沒有練字(不知道在干嘛)。
  • 梓悅趁我睡著后,拿走了我的手機,用我的指紋解鎖。
  • 梓悅或雨萱卸載掉紅外警報的app,下載王者榮耀、美團外賣等app。
  • 雨萱用美團外賣點了蟹煲。
  • 梓欣見梓悅和雨萱拿了章三的手機,說要去帶后山的狗散步,還想帶雨萱一起去,雨萱以“想玩游戲”為理由拒絕了。
  • 2點00分,梓欣在大街上亂逛,遇到小茜。
  • 2點10分,雨萱進入章三的臥室偷“酒鬼花生”和“樂事薯片”。爬櫥柜時,還將電子時鐘弄到地上砸壞了,弄亂了旁邊的鋼筆、剪刀和透明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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