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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6:44:02 | 2021-11-14 16:50編輯
第一題
無合謀??捎门懦?。首先排除“我”,因為“我”直到前往死者房間都沒有出過書房。因為張資完全沒有殺人動機并且暈血,排除。
時間表:
1:30 張單離開書房
1:45-2:00李喜不在書房
2:30 張習進入書房
2:45-3:00 張資不在書房
3:00-3:10 李喜不在書房
3:30-3:32 楊逸不在書房
死亡時間在2:30-比3:32晚點,期間出去的只有張資,李喜,楊逸。楊單回房后就服用安眠藥睡著了,并且鎖門。作為外人的楊逸,要想進去殺人,必須先把他叫醒,讓他開門才能進去。兩分鐘時間太緊張了。而且現場的兇器只能是水果刀,當時水果刀在李喜那。排除楊逸。那么就只剩下李喜了。
李喜三點出去到張單房間,敲門讓他進去,端著水果盤,拿著水果刀也不違和,趁其不備捅死。之后利用門縫,衣帽架,吊燈,細線,膠帶,使得衣帽架撞擊門的按鈕形成密室(這家人鑰匙放得很隨便,平時家里的人都有機會去配一把,如果是用配的鑰匙,這個密室就太一般了)。做成密室是為了模仿二十年前的案子,將嫌疑引向他人。同時血也是模仿抹的。大家一起發現尸體后沖進去捅一刀也是為了模仿。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6:52:06
三校賽第一輪解答
第一輪 第一題《狗尾續貂》
第一題
首先,思考死者的死亡方式與兇手的可能性。
是自殺嗎?不是的。自殺無法處理兇器和魚線、膠帶,也沒有自殺的理由。
是敘述性詭計,“我”殺人嗎?不是的。全程“我”未曾離開書房,沒有作案時間。
是敘述性詭計,書故事里有一個沒提到的存在的人嗎?不是的。題面中并未找到對于一個沒提到的人的暗示。
是張習殺人嗎?不是的。雖然“只有張資毫無作案動機”證明了“張習有作案動機”,或許是對父親續弦遺忘母親的不滿。但是張習出現后未曾離開書房,在張單死亡時間內毫無作案時間。
是張資殺人嗎?不是的。張資存在作案時間,還有珍貴的從窗戶出房間不留下腳印的下雨前作案時間。但是,一來他暈血,無論如何無法處理兇器上的血跡,也無法在現場留下那么多血跡;二來調查中說他“毫無作案動機”,他就不可能作案。
是楊逸殺人嗎?有可能,可能性極小。首先,題目中沒提到是否尋找到第二把一模一樣的刀,圖示中的刀也很普遍。作為一個和張單家很熟絡的人,他可能在以前來到張單家時了解張單家是使用的什么樣的刀,從而作案。然而題面中沒提到第二把刀,如果認為兇器就是李喜手中的那把刀,那楊逸就沒有作案兇器,可以排除。其次,楊逸不一定知道如何在沒有鑰匙的情況下打開張單家的臥室門,除非他和夫妻倆熟絡到那種地步,或者以前來張單家時復制過他們臥室的鑰匙,又或者張單其實根本今年沒鎖門。然而題目中沒有提到第三串臥室門鑰匙,如果認為不存在,那楊逸的一切作案機會都要基于“他和張單家熟絡到能知道如何不用鑰匙打開夫妻倆臥室門”和“存在題面中警察沒給出的搜查物品結果”這兩個條件。然而,張單給我一開門就重復了一遍楊逸的不是,對一個很久不見的人尚且會如此重復楊逸的不是,二者的關系熟絡到很高的地步可能性極小。最后,不到兩分鐘的時間內,楊逸要開門、殺人、布置機關、處理兇器與魚線,可能性極小,他也沒有描寫氣喘吁吁的樣子??傊?,楊逸殺人是“非常不可能但是極限狀態下有一丁點可能,總之不能說完全不可能”的情況。(其實這里應該直接排除楊逸,以下提到楊逸僅僅是我發散思考而已。)
最后,是李喜殺人嗎?有可能,甚至是唯一的可能。她有作案時間,有夫妻財產糾紛的作案動機,手里掌握兇器小刀,知道如何在沒鑰匙的時候進入反鎖的臥室,可能性比楊逸大的多。甚至,做一些發散猜想,她最后捅張單尸體一刀,理由有一部分可能是基于對于20年前探長日記2的模仿犯。這一案件張單重復了很多次,今天也被張資重復了一次,在夫妻關系不合的時候從這一案件中獲得靈感,扮演一個“為兒子頂罪的母親”是很有可能的,以此她可以將嫌疑轉嫁到張資頭上。甚至,選擇動手的日期的天氣、密室、血跡、為張資倒茶等等都是她精心設計的,讓人聯想到大家都熟悉真兇的那個案件??墒侨怂悴蝗缣焖愕氖?,張資暈血,她為人實誠、不會反駁或者懷疑別人的習慣讓她沒能了解到這一點——連張資妹妹張習也不知道,張資的嘴對她在這里很嚴,這一點母子間人與人的距離或許就是她無法控制得了的東西。
其次,思考作案手法。
在上一階段,我們已經排除了敘述性詭計、自殺、張資、張習的殺人可能,只剩下可能性0.1%的楊逸和可能性99.9%的李喜。這二人可能的作案時間都在下雨開始后,如果通過窗戶出去就一定會留下腳印。即使腳印被很大的大雨沖刷掉了,搜查沒有泥濘的鞋子和潮濕的雨衣,表明兇手離開密室的途徑一定不是窗戶,只能是門。探長檢查鎖、屋里沒其他人的情況斷絕了假鎖、兇手留在屋內的假密室可能性。而尸體倒在房間正中,這表明了不是冰刀機關之類無需進入密室的觸發類機關,因為死者吃了安眠藥,他一定會睡在床上。而他又說了會在一個小時后起床,不會是長久的昏睡不醒,至少睡夢中把他搬動他應該是會醒來的——不然叫他起床他也起不來了。也不能是床上殺人后移動尸體,床上并沒有血跡。
兇手是如何進入房間的?死者的鑰匙在抽屜深處,另一份鑰匙在書房。無論書房抽屜是否鎖上了,故事前半段沒有提到有人接近書房抽屜拿鑰匙——尤其是探長對鑰匙很敏感。如此一來,進入臥室只有兩種可能:張單今天根本沒鎖門,或者兇手使用李喜知道的那種方法進去了。
兇手如何創造密室?由柜子的圖可見,柜子很嚴,而且離門很遠,幾乎是完全不可能通過絲線機關將鑰匙送進去,尤其是放進柜子深處。而這種鎖從里面鎖上很簡單,只需要關門后按下球形把手的鈕即可。所以兇手只能是通過魚線機關將衣架拉倒,利用衣架伸出的一個枝撞到按鈕上從而鎖門。這也解釋了為什么圖示上代表門的線畫的比較長,如果關門會碰到衣帽架——因為衣帽架就是要伸進門里一點點去撞下門鈕。
如果張單真的鎖了門,那兇手開門就要進行討論。由于球形鎖即使里面按了按鈕,只需要里面轉動手柄就會開鎖,所以設想了沒鑰匙也能開鎖的方法,如下圖,膠帶纏了一圈把手,然后在旋轉方向向下延長到地板:
[/align][align=left]這樣,只要手伸過門底下的縫,向下一拉,就能把門打開。一個一米八的男性,橢圓形手腕最細的地方的長軸有6厘米,這就表明如果想在門縫中轉動手腕,必須是個身材嬌小、手腕纖細的人,還要和張單有這種夫妻間的小默契。
還有一個猜想,李喜為什么會踩一腳血腳印。可能是在探長后面進入房間的她,看到地上原本就有幾個她自己沒注意到的血腳印。所以她沖進去,第二刀捅的更深——深到能讓尸體的傷口再次淌血,從而掩蓋本來就有的一些腳印。
最后還有一個沒能解釋的問題,就是天花板和吊燈、地毯上“不自然、像是蹭上去”的血跡,(以及為什么要給門吸的圖示)。我的猜想是,這兩點都和具體的魚線關門機關有關,天花板和吊燈上的血是在運作時蹭到了地上沒干的血液,然后在傳動的時候蹭到了吊燈上。門吸則是另一部分魚線的立足點,用來回收整個魚線機關。李喜雖然和楊逸不懂釣魚,但是她和張單一起去釣過魚,從此可以了解魚線是什么樣的性質。畢竟,設置魚線機關只需要光滑結實的線,不需要會釣魚。
綜上所述,整個流程是:李喜出門切水果,先在刀上下了毒,然后去張單臥室,沒鎖門或者用她的辦法開門進去,把張單喊醒,走到衣帽架處對吃了藥還在昏沉的張單來了一刀,為了防止血液噴出流到自己身上而沒有捅太深。然后拔出刀,在地毯蹭掉大部分刀上的血跡,用魚線設計好鎖門的機關。然后扯掉用來在外面開門的膠帶防止留下指紋,用魚線機關鎖門并從廁所處理作案物品,回去洗干凈刀,切水果回到書房。
第一輪 第二題《探長之死》
第二題
首先,判斷密室的成因。
是自殺嗎?不是的,探長日記11還沒寫完。
是完全的心臟病發意外死亡嗎?不是的。無法解釋消失的周瑜杯子,以及沙發底下的小瓷片,還有探長胸口的焦痕,以及衣褲都是灑的咖啡杯子里卻是水。
是觸發式機關,死亡時兇手不在屋里嗎?不是的。有一個證據可以證明以上三點,就是鑰匙的位置。如果死亡時不是兇手在屋子里殺人,探長就會把鑰匙放進鑰匙籃子里。鑰匙不在鑰匙籃子里,就是兇手將它自動到了那個位置。
兇手是從哪里出去的?
如果鎖住門,從窗戶出去,這里就有點說道。題目有點表達不清,“沒有任何可以攀爬的空間”,到底是沒有落腳點,還是空間太過狹窄連貓都過不去?鑒于圖示上窗戶是向外開的,應該有足夠窗戶打開的空間,那這里應該是指沒有任何可以攀爬的落腳點。但是如果從樓上403室垂下來一條繩子,兇手就可以靠這根繩子爬上去——說繩子是自己的實驗器材就好了。鑰匙可以直接放在那里,然后打翻探長的杯子。杯子下的凹痕可以解釋為他爬出去的時候腳踩桌子。他的體能也足夠好,好到可以參加校友網球邀請賽。
如果從門出去,在外面鎖住門,那就要思考如何把鑰匙送進來。猜想是,如下圖:
[/align][align=left]把繩頭、杯子、鑰匙凍在杯子里原有的水里,確保水中有探長唾液,凍成一塊冰,然后從樓上計算好角度甩進去,冰砸到桌子上形成凹痕。以后冰化了,鑰匙落到地上,繩子收回。
兇手是誰?
首先排除小虎。探長左胸有焦痕,應該是電擊槍留下的痕跡,電擊心臟觸發心臟病。小虎應該無法知道探長有心臟病,也無法知道探長正在研究電擊槍從而想到運用。而且,探長的咖啡應該是端給客人喝的——他自己的杯子里是水,新開了一個周瑜杯子。小虎不會被作為客人邀請還給倒咖啡。小虎如果想殺人,直接一槍了事,不會設計復雜的密室。
探長請人喝的是咖啡。如果邀請肥仔,肥仔會喝可樂而非咖啡。只有邀請教授才會喝咖啡。而且,研究電擊槍,也應該找精通物理的教授而非肥仔。肥仔房間里沒說有繩子,教授房間里有一堆實驗器材。上面的兩個兇手離開密室方法,當然也存在從隔壁房間304拉繩子抓著繩子過去的可能性,也存在從隔壁房間甩進去凍著杯子和鑰匙的冰的可能性,但是都不如403房間教授作案的可能性大??Х群涂蓸返膮^別也不一定百分百成立,但是也是增加教授嫌疑、減小肥仔嫌疑的一部分。
以下,是對案件過程的演繹法:
教授在下午接到兩分鐘電話,不是吵架,而是邀請一起研究電擊槍。傍晚,教授來到探長家里,探長新開了一個周瑜杯子給他泡咖啡。他喝了一杯討論了一陣子讓探長放松警惕以后,請探長給他第二杯。探長答應了,進入廚房使用咖啡機倒了一杯咖啡,此時教授已經戴好手套拿起探長桌子上的電擊槍,在探長出廚房門時用右手刺出電擊槍,讓電流沖擊探長心臟所在的左胸。探長收到沖擊,手中咖啡杯落下,咖啡灑落探長衣褲,也灑到了地上和沙發背面,杯子砸在地上落下一塊小瓷片,滾到沙發下面。探長心臟病發身亡倒下,衣褲吸飽了地上的咖啡。兇手把他的尸體移動到窗邊自己計算好了凍入鑰匙的冰會化開落下鑰匙的地方,假裝鑰匙是探長手中落下。然后想起落下的杯子,上面有自己的指紋唾液,手臂探入沙發下尋找杯子蹭了一些灰塵。撿起來一看,杯子還碎了一塊,又找不到碎掉的那一塊,沒法放回去。于是他只好把杯子帶走,在垃圾里丟掉。將探長一瓶新心臟病藥扔到沙發下面,帶走探長的杯子,用鑰匙鎖門離開房間。在自己的屋子里將繩子頭、杯子、鑰匙凍入一塊冰,從自己的房間按計算好的角度甩到探長桌子上,在桌子上砸出凹痕,在計算好的時間后冰化了,將繩子收回自己房間,和其他實驗器材擺在一起。在咖啡灑落時他自己身上也沾上了一些,所以換掉衣服,在自己家里也穿了白大褂。
最后,小埋說的取證快一點,是翻垃圾桶,垃圾桶里的周瑜杯子很可能被清潔車運到垃圾站從此消失。
關掉廚房的門,應該是讓貓喝不到水而舔冰,加快冰融化??墒撬恢镭垥锐R桶里的水,這也表明了是教授而不是肥仔,因為肥仔會代養貓,不會不知道這件事。
第一輪 第三題《三畏書屋》
第三題
首先,排除章梓悅的嫌疑。半個月前,小欣慫恿我去購買小狗“小新”,而章梓悅在醫院呆了一個月,今天中午剛出院。這就表明,無論如何她無法知道后山的狗窩具體在哪。沒有合謀表示沒人帶她去,她不可能在后山的狗窩那里留下食品包裝袋。
那么,嫌疑人就在龍雨萱和章梓欣之間。
是誰在寫字呢?章梓悅手不能寫,只有龍雨萱和章梓欣可以。表面上,署名“立”是章梓欣?練字的人至少要練字到02:10以后,因為01:10開始放視頻跟著練字,還能讓我有一個多小時清閑,至少也要到02:10以后。而小茜在兩點出門買東西,出門就見到了章梓欣,而此時她要經歷“到后山-放狗-狗跑丟-到大街上”的過程,時間對不上。所以應該是龍雨萱在練字,她喜歡繁體字,而且也喜歡寫,繁體字“龍”的開端也是立,如下圖:
[/align][align=left]可是,這樣一來,02:10偷花生,此時龍雨萱在練字,章梓悅在大街上和小茜一起,難道有bug?
出題人在本故事中最大的詭計,就是這個鬧鐘的示數。12小時制讓它不可以是14:10,而四方的造型讓它的圖案完全對稱——章三把鐘看倒了。雖然背面能看出來倒或者正,但是正面看不出來。如下圖,這種時間表示法的02:10倒過來,就是01:20,如下圖:
[/align][align=left]這樣,偷東西的時間就從02:10變為01:20。在這個時間,龍雨萱在練字,只有章梓欣有時間。
慢著,章梓欣吃花生糖過敏,她會吃花生嗎?
對此的解釋,是她是一個愛狗的小女孩??础娥B狗的藝術》,慫恿三叔養狗,不愿玩手機喜歡和狗散步,都說明了這一點。白天狗應該在店里玩耍而不在,她知道一天沒人喂狗,所以拿了花生去。因為沒有開口處,她用了剪刀剪開小口,順便拿了薯片自己吃。她是個認真的小女孩,能對我問出各種靈魂發問,所以她確實沒有偷吃花生——她拿花生去喂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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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7:25:07
第一題:兇手為張習。
殺人動機是怨恨她的爸爸張單,從案件中張習沒有參加婚禮可以看出她對父親沒有照顧好早逝的母親或者是其他原因產生了怨恨。
“一點起床 兩點半來到書房 頭發亂糟糟”并不是剛起床的樣子,而是剛布置好殺人裝置而導致的頭發凌亂;死者喜歡釣魚,而且經常帶全家人釣魚,表明張習會使用釣魚工具,并運用魚線來制作殺人裝置;殺人裝置的基本要素就是窗戶把手、置物架、吊燈和魚線,做了一個裝置,偽裝成密室殺人;第一刀是致命刀,但確實毒死的,傷口也并不深,更加證明了是用裝置殺的人,力度不好把控,但目的是為了毒從傷口滲透;天花板和吊燈上的血跡可能是兇手處理兇器的時候,用魚線扯走,經過吊燈時,不小心抹在天花板上;兇手張習的臥室位置距離死者張單臥室位置很近,且案子中提到書房隔音好,且距離遠,因此作案更加方便;張習進入書房后順手關上窗:一可能是為了使書房更加的密閉隔音,掩蓋臥室裝置響聲,二可能是書房窗戶也是裝置的其中一部分,關上窗戶以啟動裝置,且收回兇器;20年前的案子死者張單在全家人面前講過很多遍,兇手張習了解并熟知案件過程,模仿作案;后媽李喜的第二刀是為了保護張習,雖然是后媽,但是張習跟李喜的感情并沒有不好。

第二題:兇手是藍曦。
他是個物理學家,平時也會幫偵探查案,他以制作了電擊槍幫助探長寫偵探文章為由,到探長家與他見面。探長到廚房幫藍曦倒咖啡,藍曦以模擬小說電擊場景為由,讓探長放松警惕,并對他使用了電擊槍。電擊槍引起探長心臟病發作,探長手中的周瑜瓷杯掉在地上打碎了,咖啡撒在沙發上,探長隨身攜帶的心臟病藥滾落到沙發下。探長伸出右手想要取藥,但是沒有成功就死了。藍曦打掃干凈地上的碎瓷杯和咖啡的痕跡,導致廚房和沙發間灰塵較少。他將探長的尸體移動到書桌旁邊,偽裝成探長寫文心臟病發作而死的假象,并將電擊槍放到書桌上。除了大廳右側的窗,其余的窗都被他關上。他拿走鑰匙,帶走碎瓷片,在樓上綁上一根長線垂到探長大廳的窗外,又下樓將長線的另一端綁在書桌上的馬克杯上,打成活結,并將門鎖上偽裝成密室。他回到樓上將鑰匙用線運到大廳里,扯動長線將之回收,長線將馬克杯拉倒了。最后藍曦將長線和碎瓷片同垃圾一塊下樓丟掉。

第三題:犯人是梓悅。
梓悅擅長偷手機,雨萱喜歡寫繁體。梓悅和雨萱達成協議,由梓悅偷零食,雨萱幫梓悅寫繁體書法。梓悅趁我睡著的時候神不知鬼不覺地偷出手機,用我的指紋解鎖,并將手機上的報警app卸載,到臥室偷出零食,不小心砸壞了電子鐘。雨萱從1點10分抄到電子鐘砸壞的2點10分,剛好寫到署名處的“立”字,看到梓悅回來,貪吃的雨萱放下筆,吃起了零食。吃完零食后,梓悅將包裝紙藏到小新的狗屋,想要偽裝成是小新吃的。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7:44:19 | 2021-11-14 17:52編輯
第一題解答:
殺害張單的兇手是李喜。
一、時間線
13:00  探長來到張單家中,發現楊逸已經先一步到了張單家。
13:30  張單離開書房,回自己臥室開始午睡。
13:45  李喜拿著燒水壺離開書房。
14:00  李喜拿著燒好的開水返回書房。
14:30  張習來到書房,窗外開始下雨。
14:45  張資離開書房去上廁所。
15:00  張資返回書房。李喜離開書房出去切水果。
15:10  李喜返回書房。
15:30  楊逸離開書房上廁所,
15:32  楊逸返回書房。
二、兇手的確認
首先排除張單是自殺。如果他要自殺,有無數種方法,而且他自殺的話,也不能在毒死自己之后清理現場。
排除楊逸是兇手的可能,楊逸總共只有在15點30分時,離開書房2分鐘去上廁所,而這個時候,作為兇器的水果刀,已經在書房了,所以排除。
至于張資,雖然他在14點45分離開了書房。但因為在兇案現場存在有血跡,同時兇器就是水果刀,即使張資通過某種辦法遠程操作殺了張單,還是需要回收兇器,而這個兇器上一定是沾有了死者的血跡,這樣也會導致張資的暈血發作,所以,張資不是殺害張單的兇手。
而張習,是在14時30分來到的書房。死者死于14點30分,我們分析張習是有可能有殺害死者的時間(因為死者有午休的習慣,她只需要在死者午休前,在死者臥室的衣柜里躲好,等著死者進入之后,再殺害死者。)但這樣,她沒有時間讓現場的血跡成現在的樣子。而若是她布置好機關,在來到書房之后通過某個機關遠程殺害死者,因為她在14點30分來到書房之后,根本沒有離開書房,自然沒有機會去回收組成機關的道具,所以排除張習。
排除了所有人之后,那么兇手只有可能是張單的妻子李喜了。
三、密室的手法
張單死亡的房間是個相對的密室,因為死者房間鑰匙只有兩把。(當然,這種普通的房間鑰匙,作為家人可以出去配,這個BUG這里我們不討論。)其中一把,在張單的手中(也就是在張單房間抽屜中的那把),另一把就是張習從書柜中找出來給張資開門的那把。已經確定了張資打開死者房間門所用的鑰匙為真。(“我也擰了擰門,確認門是上鎖了的,便讓開身位給張資。張資手里的鑰匙看來是真貨,一下就打開了門。”)
張單自己手上的那把房門鑰匙,放在抽屜比較底層的地方。(“警員仔細翻開抽屜里的雜志、手機充電線、膠布等東西,才終于在比較底層的地方發現了張單臥室的鑰匙與安眠藥”)這里說明,張單自己手上的這把鑰匙,并沒有被兇手用到。而另外一把鑰匙,是由張習打開書柜找到之后,再交由張資開門的。已知最后張資手上的鑰匙為真,而前面已經排除了張資和張習的殺人可能,加上題目說的沒有合謀,所以兇手根本沒有用到鑰匙去鎖死者房間的門。
那么密室是怎么形成的呢?這個只能從密室的血跡上面來想。張單雖然被水果刀捅傷,但實際上他的致死原因是因為中毒,即刀刺破他身體之后,刀上的毒進入他的身體,導致他中毒而死。但是在天花板和吊燈上,卻有血跡。(吊燈乃至天花板上還帶有一些血跡。從尸體到門的這段地毯上,血跡也有些不太自然,有點抹上去的感覺)吊燈和天花板上的血跡肯定不是噴濺出來的,如果血跡能噴濺到那么高,那么房間大部分地方都會被噴濺到死者的血跡,同時死者所中第一刀并沒有那么深,也不可能噴濺出這么多血液。如果這個血跡不是噴濺上去的話,那么能讓吊燈和天花板染上死者血跡的,就只有兇器曾經接觸過這個可能了。再結合房間地上那不太自然的血跡,以及案發現場的血跡分布。推測兇手是用魚線做了一個機關:兇手首先把魚線一端用膠帶固定在臥室門下面如圖所示的位置。
把衣帽架放在一個倒下正好能反鎖門的位置。(這個經過幾次實驗就能做到)用魚線從衣帽架底部往上拉動經過掛鉤穿出,接到吊燈上。把水果刀懸掛在這個位置。再將魚線從張單臥室的窗戶外面拉出,延伸到書房的窗臺把手上。這時候的魚線處于一個緊繃的平衡狀態,如果書房的窗戶被關上,窗戶把手向下,魚線自然落下導致整個平衡被打破,吊燈上的水果刀自然下落,就可以刺傷張單,因為在刀上涂了毒,只要刺傷了張單,就能達到殺了張單的目的。魚線布置如圖所示。(藍色的為魚線。)
(為了節約布置機關所需要的時間,她甚至可以在這之前,就先把書房到張單房間這段魚線連接好。當然,也可以在出門燒水的15分鐘之內布置。所以她一定有足夠的布置機關的時間。)
做了這樣的機關之后,兇手就可以實現不出現在房間就殺害張單的目的,同時還能形成密室的效果。在完成殺人之后,只需要在臥室門口,把門口這端固定的魚線解開,然后回收魚線。而沾了血的水果刀會經過吊燈、天花板、地毯、衣帽架,同時因為在衣帽架那里是上下移動了一段時間,所以在衣帽架的位置有一灘血跡。也因為刀是被魚線拖著的,所以在房間“從尸體到門的這段地毯上,血跡也有些不太自然,有點抹上去的感覺,但是并不連貫。”
四、案發過程
案發當天,李喜在泡茶的過程中,在張單的茶杯中加了一定量的安眠藥,使得張單到了差不多時間就會因藥效發作而回房間睡午覺。在13點30分,張單因藥效發作回房午休時,李喜只需要隨便找一個機會離開房間出去布置機關就可以了。正好在13點45分時,張資因為一口氣說故事太久,口渴把水喝光了,李喜馬上二話不說拿著燒水壺出去了。(實際上,即使張資不喝完水,李喜也會自己把水喝完然后借口重新燒水離開書房)她在燒水的過程中,進入張單的房間開始布置機關(因為安眠藥的原因,張單來到房間之后會直奔床上開始睡覺,而不會把房門反鎖)。布置好機關之后,正好就可以拿著燒好的開水回到書房。等到開始下雨時,任何人把窗戶關上,都會觸發機關達到讓張單死亡的目的。而在觸發了機關之后,為了確保張單房間機關收拾好之前被別人發現,才借口讓張資多問會兒探長以前的故事?!袄钕沧屗鄦枂栁谊P于畢業之后的事,自己則出去切水果了。過了10分鐘,她捧著一盤蘋果回來了?!保ㄟ@里也是個違背常理的地方,因為大家都知道張資繼承了張單嘴炮的性格,只是說想考警察,但根本沒有任何行動,說明張資根本沒有準備畢業之后就去警校,而這里,李喜卻讓張資詢問探長畢業之后的事情,明顯只是個借口。)在李喜離開房間之后,迅速來到張單臥室門口,回收掉魚線和水果刀,然后把東西扔到邊上的廁所,把刀洗干凈切好水果回到書房,等待大家發現尸體。等到大家準備去張單房間叫醒張單的時候,她才會反常的端著一盤水果和水果刀一起,來到案發現場。在發現張單尸體的時候,會不顧一切沖上去再捅張單一刀。(這里有兩個目的,其一是為了還原張單經常說的20年前的那一案的操作,想誤導大家的思維,讓大家認為她這樣是為了掩護真正的兇手,而自己能被刻畫成為一個“可憐的為兒子或女兒打掩護的母親” 的形象。其二,也是為了踩亂現場的血跡,掩蓋自己布置機關的痕跡。)
這里猜測一下李喜殺害張單的動機。大概是因為她的不會拒絕的性格,加上張單想到離婚,同時不準備把多少財產留給自己,于是就動了殺心。同時也可以趁機嫁禍給張資或者張習,讓自己分到的遺產多一些。(猜測她更想嫁禍的人是張資,畢竟張習2點半之后根本沒有離開過書房。但是卻沒想到,張資隱瞞了自己的暈血)
五、其他
1.魚線綁水果刀可以實現,因為水果刀刀把上的那個尾環,正好提供了魚線的操作空間。
2.探長認為“有些事情,終究不是兇手可以控制的”,這些事猜測就是現場的血跡分布,以及兇手想隱瞞機關布置的痕跡。
3.李喜也關注了天氣預報,知道下午2點半左右會有陣雨,所以才會在2點半之前布置好這個機關。

第二題解答:
殺害探長的兇手是藍曦。一、兇手的確認從小區的出入口監控可以確認,兇手肯定不是外來的人物。我們首先排除探長是因為自然心臟病發死亡。案發現場有幾個疑點,首先房間的門是用鑰匙反鎖的,如果探長是進屋鎖門之后突然病發,那么他的尸體不會出現在遠離門口的書桌邊上,因為門口就是鞋柜和鑰匙籃子。人在進房間鎖門之后,會習慣性把鑰匙放在鑰匙籃中,說明探長死的時候,房間里還有其他人的存在,而這個密室,只能是兇手故布疑陣的手法而已。排除林虎是兇手的可能。誠然,他可能確實因為探長的調查有殺害探長的動機和想法,但是從他房間里面的槍以及在探長照片上插的飛鏢,還有旁邊掛著的日歷上日期的標記,我們不難推斷,在林虎的預期里,是想在發現尸體的那天用槍來解決探長,而有人搶在林虎前面下手了,這個人肯定就不能是林虎。至于吳凡,結合房間的咖啡漬來說,探長的房間有泡咖啡的痕跡。而吳凡,他是個肥宅,只會去探長房間蹭可樂,而探長在房間也隨時準備好了冰可樂。說明當時探長招待的人不是吳凡。同時,吳凡本人也有不在場證明,彈幕和打賞記錄這個是沒辦法作假的。(不存在用探長的電腦打賞的可能,這些瀏覽痕跡都會被發現的)二、密室的手法兇手在殺害探長之后,回到自己的房間,用一根魚線從自家窗戶垂下通過窗戶延伸到探長的房間里(這就是探長大廳右邊的窗戶打開的原因),為了固定,他還用探長書桌上的馬克杯壓住魚線的一端(馬克杯上的淺淺的凹痕由來)。在清理完案發現場之后,只需要拿好鑰匙,在門外鎖好門,然后把鑰匙從自己的房間中沿著魚線回到探長的房間,而這時候發生了一點意外,就是放鑰匙的時候碰倒了馬克杯,導致鑰匙附近有水漬。(馬克杯肯定需要倒水,防止因為太輕而被風吹倒,那就功虧一簣。)三、案發過程藍曦在上周參加校友網球邀請賽時,偷拍了不少探長和舒窕勾肩搭背的照片,引發了他的殺機。案發當天下午,藍曦先提前聯系探長,電話中提出晚上8點多要去拜訪一下。(下午2點的電話。)到了晚上,藍曦準時到訪,探長把他迎進門之后,因為家里只有可樂和咖啡,于是拿出自己的套杯想去泡咖啡招待一下。這時,藍曦突然拿出自制的電擊槍襲擊探長的左胸。這個電擊直接引發了探長的心臟病發死亡。(藍曦是物理學教授,他自制的電擊槍是做過試驗的,也就是因為花了挺久的時間來制作這個電擊槍,所以才會選擇在這天動手。)而受到襲擊的探長直接倒地,手上的咖啡杯掉落在地摔碎了。藍曦在襲擊得手之后,迅速把地上的碎片清理干凈。為了掩蓋探長泡咖啡是為了招待客人的事實,把房間的布局稍微改變了一下。(茶幾可以一個人推動,沙發是布沙發,也可以一個人推動。)這里猜測一下,房間原本的布局應該是沙發是靠在大廳書桌和廚房最近的那個墻角上的(即在窗戶邊上不遠。)然后找到探長的藥,放在現在位置的沙發底下,同時把電擊槍留下,想偽造一個“探長的藥不小心被弄倒在沙發底下,而探長在喝咖啡時心臟病發拿不到藥,把咖啡撒了一地,然后拿出自制的電擊槍電擊胸口希望自救沒有成功”的假象。離開房間的時候,還把破碎陶瓷杯的垃圾帶走了。(就是現場缺少的那個周瑜的陶瓷杯,但是收拾現場時,他還是遺漏了一個小的碎片,還好巧不巧的正好掉在他扔的藥旁邊)在出房間的時候,在門外用鑰匙鎖好門,然后從自己房間放回鑰匙,完成密室。四、其他1.小埋所說的證據,猜測是垃圾堆里的周瑜的陶瓷杯的碎片。(因為倒垃圾的人一般是每天下午17點左右準時收垃圾,小埋和沙斷案的時候,是中午12點左右,如果垃圾被處理就沒有證據了。)2.關于兇手挪動了現場布局,有兩個輔證,一個是沙發現在擺放的位置,完全擋住了廚房的門,這對于冰箱放在廚房里的人來說,每次去廚房打開冰箱都會尤為不方便。第二個就是沙發靠近廚房這邊的底部灰塵很少,這里也說明了這里根本不是沙發本來放置的地方。

第三題解答:
第一輪第三題解答
推論1:章梓欣“慫恿”章三買狗的原因是想訓練小狗偷走零食。
理由如下:
①【為了應對偷吃零食和盜用手機的問題,我給我的臥室裝上了紅外探測警報儀,只要有人溜進我的臥室,我手機上的app便會發出警報聲,這能讓我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及時阻止雨萱的“惡行”?!俊捎谡氯扇×藝烂艿姆婪洞胧е隆柏澇怨怼饼堄贻娴挠媱濐l頻受挫,無奈之下她只能向其他兩人求助。
②【“梓悅,你又拿三叔的手機!你都在醫院呆了一個月了,今天中午剛出院就這么調皮?!薄俊捎谡妈鲪傋≡喝毕?,所以龍雨萱的求助對象只能是章梓欣。
③【我知道,正在看《養狗的藝術》的小欣下意識以為別人口中的“小欣”是指半個月前小欣慫恿我買的小狗“小新”(諧音??坼X)?!俊妈餍老胪ㄟ^閱讀《養狗的藝術》來獲取狗狗的訓練技巧,爭取在短時間內讓“小新”變成“小偷”。
④【“當然喜歡呀,小欣經常舔三叔的臉呢!”】【一問才知道,梓欣本來是帶狗狗出來玩的,但由于我昨天沒給它吃飯,結果一解開繩子就跑走了。】→章三與小新的關系很融洽,不會無故忘記喂狗,只有在狗狗犯錯的時候才會責罰它,比如偷偷溜進臥室偷零食被發現。

推論2:電子鐘停止的時間是01:20而非02:10
理由如下:
①【原來,小茜下午2點跟單位請了假出來買東西,剛出來就看到在大街上瞎逛的梓欣,一問才知道,梓欣本來是帶狗狗出來玩的,但由于我昨天沒給它吃飯,結果一解開繩子就跑走了?!俊≤缭诮稚嫌鲆娬妈餍赖臅r間是02:00,此時狗狗并不在章梓欣身邊,而“三小只”中的另外兩人并不懂“養狗的藝術”,因此也無法給狗狗下達溜進臥室偷東西的指令。所以狗狗進屋偷東西的時間是在02:00之前。
②【更加過分的是,“小偷”爬櫥柜的時候,還把我放在上面的珍貴電子時鐘給弄到地上砸壞了】電子鐘是從高處掉下來砸壞的,而根據鬧鐘示例圖可以看出其外觀呈正方體,即使有人故意把它倒過來擺僅從外觀上也無法分辨出來,因此章三所看見的02:10實際上是01:20。

推論3:偷走零食的是章梓悅
①【練字所用文章出自《雅趣書法》第十集的文章《蘭亭集序》。我今天中午1點10分用練字室的電視播給她們三個看的正是《雅趣書法》】→《蘭亭集序》全文共300多字,即使是用簡體字按照正常筆速最快也需要十多分鐘才能完成,而時鐘停止的時間01:20距離開始練習僅過去十分鐘,這個時候正在練習的蘿莉是沒有工夫去臥室偷東西的。
②【視頻里的《蘭亭集序》用的是繁體字,據我所知,雨萱對繁體字最感興趣,同時也最喜歡寫繁體字,然而,我看了練字本最后的署名,卻只有一個“立”字,看來是某個蘿莉在作品最后寫自己的名字時筆突然沒墨水了?!俊堄贻娴凝堊址斌w字書寫為龍,左上角正好是一個立字,不寫完的原因是想讓章三誤認為練字的蘿莉是章梓欣(章梓悅因右手受傷無法練字),這樣就可以減輕章梓欣參與作案的嫌疑。
③【一號單馬尾蘿莉雨萱非常貪吃,她經常偷偷溜進我的臥室,席卷我櫥柜上的儲備零食?!俊靖^分的是,她還喜歡捉弄我,之前還用我臥室櫥柜上的剪刀和舊報紙】【大姐有個女兒,叫龍雨萱,正在讀三年級,二哥有兩個女兒,叫章梓悅和章梓欣,分別讀二年級和一年級?!俊叭≈弧敝兄挥心昙壸钚〉恼妈餍罌]有拿過壁櫥上的東西,其實是因為章梓欣是三個女孩中年齡最小同時也是個子最矮的一個,身高限制了她的行動,因此章梓欣并不具備單獨偷走壁櫥上零食的能力,而龍雨萱在01:20的時候正在練字,只有章梓悅具備作案的能力。

推論4:龍雨萱和章梓悅采用了“作弊”的手段完成了《蘭亭集序》字帖的臨摹。
理由如下:
①【本來打算關了店門,吃過午飯后讓她們跟著視頻的節奏,一筆一劃跟著練上,我好有一個多小時清閑?!俊阎m亭集序總共325字,龍雨萱從01:10開始練字到02:30章三醒來總共有1h20min=4800s,平均算下來
寫一個字需要4800/325=14.76923077s,顯然要按照視頻里的要求一筆一劃寫繁體字是達不到這個速度標準的,因此龍雨萱只能選擇其他方式來蒙混過關。
②【更過分的是,她還喜歡捉弄我,之前還用我臥室櫥柜上的剪刀和舊報紙,模仿電視上的壞人,剪掉報紙上的字拼成勒索信寄給我,假裝自己被綁架,這讓我驚恐萬分?!俊就蝗?,桌子上一個新的練字本吸引了我的目光,上面的字跡工整,都屬于同一個人,但是我分不清是誰的】→章梓悅可以發揮自己的特長剪掉舊本子上與《蘭亭集序》原文相同的字然后讓龍雨萱貼在新本子上,而使用新本子的原因就是避免章三在翻頁時發現之前被剪掉的窟窿,另一方面新本子封面沒有姓名,章三也就只能通過字帖的落款來推斷是誰寫的。
③【我用一只手控制角色移動,梓悅用另一只手控制法術的釋放。我好奇的看了一眼手機畫面“你們兩還不錯啊,戰績竟然是正的(打得好的意思)】→雖然章梓悅的右手受傷但事實證明她的左手依然很靈活,尤其是在進行細節操作方面(王者榮耀游戲的法術釋放),所以這不影響她對剪刀的使用,更何況旁邊的龍雨萱可以時不時的協助她,畢竟需要龍雨萱動筆寫的只是原文中的一部分文字。

還原:
由于章三設置了紅外報警和指紋解鎖兩道關卡,同時“三小只”中最精通手機的章梓悅又受傷住院,碰巧章梓欣在閱讀《養狗的藝術》 時想到了利用狗狗來幫助龍雨萱完成偷零食計劃。在經過短暫的訓練后,狗狗的第一次行動就觸發了紅外報警,聞聲趕來的章三對狗狗進行了“愛的教育”并罰它一天不吃飯。第二天章梓悅順利出院,她利用章三午睡的機會偷偷將其手機解鎖并卸載掉了報警app,同時以下載游戲的名義卸載了部分其他程序。龍雨萱為了節省時間開始照著視頻練字,章梓欣則讓狗狗跳上櫥柜取下剪刀交給章梓悅用來剪下練字本上的字。不甘寂寞的章梓欣又讓狗狗跳上壁櫥叼走了零食,結果卻不慎將電子鐘碰到地面摔壞,受到驚嚇的狗狗想起章三昨天對自己“愛的教育” ,丟下嘴邊的零食跑回狗屋躲起來 。章梓欣只能撿起地上的零食去找另外兩人商量對策,眾人將薯片拆開分食后又將酒鬼花生的包裝剪開,由于上次發生過花生過敏的事件,所以三小只沒有輕舉妄動,于是他們想到讓章梓欣喂狗狗吃花生的同時將包裝袋扔在狗屋里。龍雨萱在章梓悅的配合下完成字帖后,在落款時故意用沒寫完的龍字來誤導章三的調查方向,讓他誤認為章梓欣是練完字之后才出去遛狗的。
Ps:龍雨萱在完成字帖以后又回到臥室將剪刀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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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7:44:56 | 2021-11-14 17:47編輯
第一題
本案無合謀,是一個很重要的前提,以此為基準,逐步推理。
兇手分析:
首先排除自殺,如果張單自殺,釣魚線、膠布、血跡等可以偽造,但無時間處理兇器。
接著排除楊逸,因為他只出去過兩分鐘,無時間偽造現場,且兇器水果刀當時在書房。
再來排除張習,張單死亡時間是2點30分后,且是瞬時死亡,而張習2點30分開始就一直在書房了,就算她設置延時殺人機關,也無時間處理兇器。
兇手只可能是張資或李喜,然而如果是李喜,無法解釋她為什么要再刺一刀,故張資嫌疑最大。
手法分析:
首先2點30分下雨,且外面地上沒有痕跡,排除了兇手從窗戶離開的可能性,從門離開,又難以解釋門鎖,根據生活經驗,該球形門鎖只能從門內按小按鈕鎖上,且題目限定按上后無法關門鎖上,所以鎖門時一定是門關著,按下門內小按鈕,那么兇手怎么看都無法出門,此為難點一。
接著是鑰匙,臥室門只有兩把鑰匙,其中一把在書房,由張習翻找后遞給張資,可以排除調包手法,且就算調包也無意義,房門是無法從外面鎖上的;另一把在臥室床頭柜里,因為埋在一堆雜物下,所以無法通過釣魚線等手法送進去。此為難點二

綜合以上兩點,可知本題密室手法與鑰匙沒有關系,且兇手難以完成室外上鎖,故現場密室根本就沒上鎖。之所以楊逸和探長都認為門鎖著,是利用了人的慣性思維。兇手將鎖舌縮進去后按下按鈕,再將門關上,用某種手法將衣架放倒稍微堵住門,這樣從室外擰門把手擰不動,稍微推門也推不開,就會默認為門鎖上了。

手法還原:
從現場情況看,兇手是趁張單熟睡時將其轉移至吊燈下,將水果刀涂毒后,通過釣魚線掛在吊燈上(水果刀尾部有個環),釣魚線通過吊燈——衣帽架——門下的線路伸出門外,用上面的手法制造密室后,快速放開一段釣線,水果刀因重力刺中張單,瞬時致死,然后兇手拉動釣線將水果刀拖出門外,所以血液會濺到吊燈、天花板、衣帽架上(吸血刃?)然后清理釣線、膠布、水果刀等。
總結:
分析完手法,兇手也很明顯了,就是張資。張資之所以要用這么復雜的手法,因為他暈血,看不得水果刀刺進去那一幕,而他隱藏的很好,其他人不知道,也沒道理嫁禍。至于李喜,她直接刺死張單就完事了,為什么要再補一刀,讓探長認為她是為了掩護其他人?那這波在大氣層了。

第二題
一、死因分析
原文:
死因是心臟病,初步判斷死亡時間是昨晚8-9點。
探長衣服和褲子都灑了大量咖啡,沒有打斗的痕跡,沒有外傷,除了衣服左胸位置焦黑了一塊。
沙發底下找到了一瓶沒有打開的心臟病藥,看標簽是探長本人的。
是的,我覺得是自己組裝的,它就放在書桌上電腦左手邊,我看了探長日記11里也提到一個電擊槍的詭計。應該是探長自己準備輔助寫作的試驗品,有被使用過的痕跡。
分析:
根據原文可以知道,沒有打斗痕跡和外傷,死者的死因是電擊槍誘發的心臟病,無法及時吃上藥死亡。
二、手法分析
(1)殺人手法
原文:
那里還放著3個陶瓷杯子,是最新的三國殺東吳四英杰限量版,少了周瑜。
瓶子旁邊還有一塊尾指甲大小的小瓷片,應該是普通的生活垃圾。
分析:
瓶子旁邊的瓷片來自碎了的周瑜杯。
原文:
撞門后發現他伏倒在書桌和茶幾中間,左手抓著胸口、右手伸直向前朝著沙發。
沙發的背部、朝廚房門口的部分有大量咖啡的痕跡,接近底部位置還能清晰看到一個五指朝上的右手咖啡手印。
探長衣服和褲子都灑了大量咖啡。
沙發靠廚房一側的地面上灰塵比較少。
分析:
由原文可知探長被電擊后摔倒的地方在廚房門前,向前伸出的右手和沙發上的手印相對應,身上的咖啡痕跡和沙發背部相對應。
總結:
探長在廚房沖完咖啡出門時被人突然用電擊槍襲擊,咖啡杯打翻,藥瓶滾進沙發底下。兇手打掃完咖啡和杯子的碎片后將尸體移動到了桌子和沙發之間。所以此案為他殺。
(2)密室手法
原文:
這里的鎖是普通的那種,關上門之后需要鑰匙才能從外面打開,里面開門則不需要鑰匙,內外都可以用鑰匙反鎖。由于撞門導致鎖已經損壞了,專家鑒定的結果是撞門之前鎖是鎖著的,而且為了安全還用鑰匙加鎖了一重,內外均沒有被撬過的痕跡,門內的防盜扣也沒有損壞?!?br /> 分析:
由于門在撞開時處于鎖著的狀態,且兇手不在房間內,那么兇手唯一的可能就是將鑰匙帶走,從外面將門反鎖。
原文:
右手伸直向前朝著沙發,右手邊上還有一把鑰匙。
屋子進門正對一扇可左右推開的窗,窗臺下面偏左一點點放了一張書桌。
我們在杯子上檢查出探長的指紋和唾液,杯子下方桌面還有一個淺淺的凹痕,地上鑰匙那有一圈水跡,我懷疑是昨晚到今天都沒人喂貓,貓咪口渴就跳上桌子把杯子打翻把水喝掉了。
分析:
根據圖片,可以看出打開的窗正對著桌子上的馬克杯,而翻到的馬克杯正對著鑰匙,所以兇手是通過窗戶將鑰匙放進了杯中,后又被貓咪打翻,所以才會出現現場的情形。
原文:
杯子下方桌面還有一個淺淺的凹痕。
分析:
只有常年累月放在同一個位置才會在桌面上形成的凹痕,所以探長這只杯子幾乎是固定放在桌上的,又從前面可知探長經常喝咖啡,喝咖啡用的陶瓷杯,而這只馬克杯幾乎等同于擺設。
原文:
9號這貓碗有什么特別嗎?”“倒沒什么特別,我們是在廚房咖啡機旁邊找到的。
只有廚房門是關著的,臥室、廁所門都是打開的,他們進來的時候還看見貓在馬桶里喝水。
分析:
一般主人都會教導貓咪不要喝馬桶水,根據貓的習性,他會先找自己喝水吃飯的貓碗,還會自己開水龍頭喝水,但此時廚房門被鎖,貓無法進入廚房,才將目標轉移到桌子上的馬克杯,打翻馬克杯后又轉移至馬桶。
手法還原:
兇手先將杯子假裝傾倒,然后在地上倒一些水,布置好現場后從外面將門反鎖上,然后回到自己家里,將繩子的一頭和鑰匙一起凍成一個小冰塊,再利用慣性將冰塊甩到桌子旁邊的水上,等到冰塊融化后,兇手再將繩子收回。
兇手分析:
能夠用繩子從上面將鑰匙放下,并且熟悉貓咪習性的,而且又知道探長有個長期放在桌子邊上的杯子,只有住在樓上403的愚者,偶爾幫死者照顧黑醬的吳凡。所以兇手就是他!

其他分析:
移動尸體的原因:
這里猜測是因為探長的身高比較高,畢竟是有可能成為校草的人,擋住了廚房的門無法關上,所以兇手只好把尸體移開。
為了讓尸體的右手看起來自然一些,就讓他的手剛好差不多夠著窗戶邊上那一塊地板,在那里放上鑰匙,并且把電擊槍放在旁邊,讓探長看起來像是自己電擊后想要拿鑰匙求救但是來不及致死。
因為犯人在打掃的時候沒有打掃到沙發底下(從遺漏的瓷片可以知道),所以犯人也不知道藥在下面,也不知道探長伸手是為了拿藥,甚至可能不知道探長有心臟病,否則他會把藥瓶一起拿出來。
還有一個可能還是為了給貓咪爬上桌子墊個腳,喵~

第三題
由于被打翻的電子鐘正是犯罪進行的時間,所以本題可根據確定的時間點分析事件前后順序。
電子鐘正反兩面皆有可能,所以犯罪的時間可能是1點20分——01:20或者2點10分——02:10。

首先,練字的人不會是犯人,因為練字者要從1點10分開始跟電視學一個多小時的書法,也就是1點10-2點10都在練字室。
分析:練字貼只有立字的前幾筆,繁體字的龍和章都有可能。

小茜下午2點看到梓欣,所以練字的不是她。

下面分析三個蘿莉的可能性
假設偷吃的是梓欣,有三點不符:1.犯人是在2點10分爬櫥柜的,而梓欣此時在外面,可排除;2.假設是1點20爬柜,梓欣有可能,但是她吃花生會過敏,而犯人把花生和薯片都吃了,當然,這一點還是站不住腳,因為犯人可能把花生喂給狗吃;3.梓欣看到梓悅拿手機后就走了,如果她這時候去偷吃,還沒刪掉app就會觸發紅外警報。所以無論是哪個時間,都可以排除梓欣

留在屋內的兩人,練字的那個,不論是1點20還是2點10分,都應該在練字。

假如是梓悅練字,雨萱偷吃,那么有兩點不符:1.梓悅右手完全無法動彈,無法寫字,但不是很站的住腳,因為根據她和雨萱一起玩王者榮耀可以推出她的左手很靈活,可能是左撇子;2.梓欣在犯人去櫥柜前就去了后山,將狗牽出去散步了,所以如果是挑食的雨萱,無法把剩下的零食拿去喂狗,而實際上花生和薯片一點沒剩,所以犯人不會是雨萱。

假如是雨萱練字,梓悅偷吃,這樣一來各個疑點都說得通。梓悅在1點10分后不久就拿走了手機,梓欣看到后就去了后山,梓悅在1點20分時,將紅外警報等軟件卸了安裝王者榮耀,去櫥柜拿走花生和薯片,用剪刀剪開封口,期間碰翻了電子鐘。在偷吃干凈后,梓悅將包裝扔到后山,假裝是梓欣喂了狗。等2點10分后雨萱練完字,兩人一起打王者榮耀。

所以偷零食打翻鐘的人就是梓悅,很可能就是因為一只手不方便,所以爬柜的時候不夠靈活,才把東西都打翻了。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7:54:55
第一題:
以反向排除和正向遞推結合的思路進行分析:
首先,探長沒有作案時間,排除嫌疑。
第二,楊逸因為始終待在探長身邊,只有上廁所的時間離開兩分鐘,并且這兩分鐘內沒有機會接觸到兇器水果刀,因此,排除作案可能。
第三,張習在兩點半左右到達書房聽故事,我們有兩種假設:其一,在兩點半之右,有一定的犯案可能,介于她有開窗動作,可以在當時擺放張單房間鑰匙在窗臺上,之后開書柜的動作為假動作,具有創造密室的可能,但密室內血跡的情況(天花板吊燈)如果為兇手創造顯得多此一舉無法解釋,存在邏輯缺陷,暫不考慮;其二,在兩點半之左,則因為不具有犯案時間排除嫌疑。
從正向分析,先從犯罪現場出發,留下一攤血跡的地方應該是第一現場,由此分析,兇手進入張單房間,因為不具備從窗戶逃離的條件,只能從門離開,并制造密室。考慮兩種情況:一,用鑰匙制造的密室,則回歸到張習的邏輯,因為密室內血跡情況無法解釋,存在邏輯缺陷;二,不用鑰匙制造的密室,則需要按門鎖,不可能由死者按動(瞬時死亡),有被衣架按動的可能,但無法解釋天花板與吊燈的血跡,也不予考慮。
綜上兩點,密室不像房間外兇手制作,因此是由張單制造,我們提出一種“吊刀”理論,可以較好解釋密室內情況:我們注意到,水果刀后端可由魚線穿過并打結固定(水果刀圖片),而門縫的高度為水果刀離開房間提供了可能
引用
臥室門下方倒是有著大約4厘米的縫隙,手勉強能伸進門縫
,由魚線牽引水果刀,離開尸體,經過天花板的吊燈,再經過衣架(據圖片吊燈和衣架有可以掛線的結構),最后在地上拖行(造成不連續涂抹血跡),最后離開房間,可以很好解釋現場的場景。離奇的致死方式也可以從中得到解釋,水果刀過深則無法拉出,水果刀過淺又無法致死,故使用毒藥致死,保持較淺傷口便于拉出。張單先用膠帶將魚線的一頭固定在門外,之后鎖門,在衣帽架附近將涂了毒藥的刀刺向自己,之后張資利用上廁所的時間取出水果刀進行處理,將魚線膠帶等在廁所沖入下水道
按照張資的證詞,他從廁所回到書房用時5分鐘(2:55-3:00),
引用
據他所說,他離開廁所時候雨就基本停了,警方問鄰居,雨停時間大概在2點55分
而楊逸往返書房和張單房間中途經過廁所也只用了兩分鐘,張資用時異常。另根據事情發展的先后順序,張單死后才能處理掉“吊刀”理論的道具魚線和膠帶,且因為發現它們的地點在下水道,從時間和地點上張資都有處理這些道具的可能,可以推斷張資處理了它們,將其沖入下水道。張資可能上完廁所后打算叫醒父親,發現房門的魚線,抽出來才知道上面是刀,但是明白了父親的用意,就隱藏了這件事。另外,張資的暈血之前沒有別人知道,可能是他偽裝的
引用
然而張資,仿佛是個非常老套的故事人物一般,會暈血。只是這一點被他掩蓋得很好,李喜、楊逸、張習都不知道這件事
此外,張資在探長想阻止張單回房睡覺時舉動可疑。
引用
我正想伸手阻攔他回房,被張資拉住了。
引用
2點45分,張資離開上廁所,過了十五分鐘左右才回來。李喜讓他多問問我關于畢業之后的事,自己則出去切水果了。
李喜發現張單死時,想到時間上只有自己和張資有時間,而自己沒有殺人,認為是張資殺的,出于袒護張資的心理,她在去張單房間時拿上有水果刀的水果盤,在門開時沖進去拿水果刀插向張單,想擾亂調查。
此外,探長說的兇手控制不了的應該是指天氣,
引用
從下午2點30分開始外面下了場驟雨,犯人要是在2點30分后逃出窗戶肯定會在窗外的泥洼地留下腳印。而窗外并沒有這種腳印,屋內也沒有發現濕漉漉的雨傘或者衣物之類。
在動機方面,我們認為兇手制造這個密室,是為了想讓人認為兇手是從窗戶逃離的非家里的任何一個人,這樣幾乎不可能查到兇手,可能死者買了大數額保險,讓家里人受益(準備膠帶是想讓人覺得窗戶是制造密室的關鍵,這種類型的窗戶常被用作與膠帶和線一起制造密室),但當天下起了雨,使這種可能被排除,死者即兇手也沒料到。

第二題:
在這起案件中,我們先揭曉整個謎底,再從謎面上進行我們的推理,本起案件的真兇是嫌疑人藍曦。第一號嫌疑人吳凡,因為沒有翻找的痕跡,現場并不像是為了劫財而造成的,同時,吳凡在案發時間具有彈幕和打賞記錄,可以作為不在場證明,因此,排除其犯案的可能。第二號林虎,他有除去探長的想法(可以從他準備槍支飛鏢,還有探長的照片看出)但他完全可以使用飛鏢或槍殺害探長,且在警方到他的房間時,他正在組裝槍,顯然是犯罪前的準備,還沒動手,因此,他也不是兇手。三號嫌疑人藍曦,因為偷拍的探長與舒窕的照片,因此,可推斷他心中還有舒窕,所以擁有動機,文中提到,探長在一周前出差,出差去的事因應該是校友網球邀請賽,
引用
我們在藍曦的屋子里找到了不少探長和舒窕勾肩搭背的照片,藍曦說是上周參加校友網球邀請賽的時候偷拍的
藍曦發現了探長和舒窕的關系(親密異常),同時他身為大學校友他知道探長長期以來有心臟病,故設下犯罪計劃,殺死了探長。從犯罪現場出發,我們可以看到,曾經喝過咖啡,但探長的杯子里是水,因此,咖啡應該放在其他的地方,同時,考慮到探長的死因是心臟病而非中毒,因此,不存在杯子是用來投毒的可能。從沙發旁的小磁片可以推斷,那是打破的周瑜杯子,
引用
我們是在廚房咖啡機旁邊找到的,那里還放著3個陶瓷杯子,是最新的三國殺東吳四英杰限量版,少了周瑜
探長打咖啡接待藍曦, 藍曦假意打破了杯子,將心臟病的藥藏在了沙發底下,因為手上沾有咖啡,就在沙發上留下了咖啡手印,具體流程如下:因為探長的身上也有咖啡漬,應該是藍曦先假裝不小心把咖啡潑到了探長的身上,同時打破了咖啡杯(可能是說咖啡太燙失手之類的理由),支開了探長(
引用
只有廚房門是關著的,臥室、廁所門都是打開的
探長可能準備去清洗),沙發后面的那部分地面灰塵少了,也暗示其被打掃過
引用
沙發靠廚房一側的地面上灰塵比較少
,之后將心臟病的藥藏到了沙發底,再然后用電擊槍電擊了探長誘發其心臟病發作(電擊槍為藍曦制作,對于物理教授這并不難),之后從探長的電腦中知道了他正在寫的小說里面有關于電擊槍的描寫,同時也是為了使探長電擊的痕跡有所對應,將電擊槍留在了現場。他拿走了探長的鑰匙,從門外將門鎖上,再從樓上將鑰匙扔回了探長的房間(據圖片鑰匙剛好在唯一開著的窗子前),桌上的凹痕就是這樣留下的,因為鑰匙的位置一定是犯罪嫌疑人刻意制造的,不然應該在入門處的鑰匙籃里。在他離開房間前處理掉了打破的杯子的碎片,并在扔垃圾的時候扔出了屋外,而這是推斷發生了什么的關鍵,因此小埋才說收集證據要趕快(收集垃圾桶中的周瑜杯子碎片)。

第三題:
三位小蘿莉的確沒有說謊,花生不是由她們吃的,是由小新吃的,至于薯片應該是梓悅吃的(薯片喂狗未免有點不合適),偷走零食的是梓悅
在分析偷走零食的小偷之前先解決開胃菜,誰認真聽了三叔的話寫了書法。雨萱比較喜歡繁體字,表面上看似乎她是那個認真寫字的人,但明顯她比較貪玩,從行為特征上不像她去做的。而梓悅因為右手受傷(未強調左撇子),因此也不可能是她。綜上,寫字的是梓欣,另一個證據是落款的立字,
引用
我看了練字本最后的署名,卻只有一個“立”字,看來是某個蘿莉在作品最后寫自己的名字時筆突然沒墨水了。
應該是沒寫完的章,也說明不是雨萱而是梓欣(雨萱姓龍,梓欣姓章)。
現在分析偷零食的人。由壞掉的時鐘可知偷零食的案發時間是14:10,而因為小茜的證言,此時梓欣擁有不在場證明,而且梓欣對花生過敏,
引用
挑食事小,但是小孩不懂忌口,之前雨萱把花生糖分享給了梓欣,過敏的梓欣那幾天全身長滿了紅點,情況非常嚴重,對此我也愧疚不已。
也不像是會偷吃零食的人,排除梓欣??紤]到需要剪刀才能打開零食包裝,也不是小新。因為梓悅手受傷,很容易讓人想到,偷零食的是雨萱,但是存在幾個問題:1.雨萱的習慣不會把零食吃得一干二凈,但零食被吃得很干凈,不像她的風格。
引用
一號單馬尾蘿莉雨萱非常貪吃,她經常偷偷溜進我的臥室,席卷我櫥柜上的儲備零食。這樣也就罷了,她還很挑食,對于不合口味的零食嘗幾口就扔一邊了,說又不聽,防也不防不住。
2.雨萱偷吃零食是慣犯,沒有在這一次不承認的強力理由。3.雨萱點了外賣,假如在已經吃了零食又非飯點的情況下顯得吃得太多了點。因此嫌疑又落回了梓悅身上,是她讓雨萱點外賣,有支開雨萱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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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調皮鬼梓悅拿了手機后,竟然還讓雨萱用我的手機點外賣。
但是平時她并不是會亂吃零食的人,因此應該是有不同尋常的理由,我們給出一種解釋:小新因為前一天沒吃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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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欣本來是帶狗狗出來玩的,但由于我昨天沒給它吃飯,結果一解開繩子就跑走了。
去翻找吃的(這就是梓欣發現它走丟了的原因),剛好被梓悅看見,于是梓悅偷了花生讓小新吃,同時自己吃了薯片,并把包裝留在了狗屋旁邊。
這樣想,雖然梓悅的手受傷,我們可以解釋現場的情況。受傷無法攀爬櫥柜,因此梓悅應該是用膠帶和鋼筆制造類似抓鉤的東西讓櫥柜上的零食落下,也就解釋了被摔在地上的時鐘,然后再剪開包裝去給小新喂食(因為之前梓悅剪報紙應該知道剪刀的位置)。
引用
更過分的是,她還喜歡捉弄我,之前還用我臥室櫥柜上的剪刀和舊報紙,模仿電視上的壞人,剪掉報紙上的字拼成勒索信寄給我,假裝自己被綁架,這讓我驚恐萬分。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7:58:25 | 2021-11-14 18:38編輯
狗尾續貂
從剛進門大家的座位可以看出,李喜和楊逸的關系不一般。
殺人是通過機關完成的 將毒藥膠囊打開,將藥粉涂在刀上,使用一根魚線,一段綁著刀柄,一端依次穿過吊燈,衣架,再從門縫伸出,用膠帶固定的地上。機關在1.30張單進房睡覺前就布置好,并讓張單喝下帶有安眠藥的茶,張單困意來襲神志比較模糊,不會過多注意透明的魚線。張資攔住我,是因為我作為一個清醒的探長會看到機關。
布置機關的原因是張資暈血,只有通過機關殺人才能避免見到血。
張資提前拿到張單那把書柜的備用鑰匙,將其與書柜里的臥室鑰匙對調,2.45張資進入房間,將吃下安眠藥的張單移動至吊燈底下,鎖上門撕下膠帶觸發機關,然后將魚線收回,收至刀柄處,解開魚線,將魚線帶走,并將帶有血跡的刀留在門縫下。
3點李喜出門準備實施殺人計劃,在房門口看到了帶有血跡的刀,明白了有人已經將張單殺死,但又因為李喜并不知道張資暈血的事情,誤以為是楊逸干的,于是將刀收走清洗干凈。
案發后,張習把鑰匙遞給張資,張資在手中將兩把鑰匙再次調換,完成詭計。此時李喜一直以為是楊逸作案,為了掩護楊逸,李喜按照20年前的案子,沖進去捅了一刀,企圖嫁禍給孩子。
房內奇怪的血跡,就是由于機關收刀是的搖晃導致血液滴落。


三畏書屋
首先是時間詭計,電子鐘是8字形顯示,我匆匆掃一眼的2;10其實是上下放反了,正確時間應該是1;20。那么來盤一點二十大家都在干什么。
一點十分開始練字,一點二十案發,那么在練字的人沒有作案時間,字最后一個字是;立,已知蘭亭集序是繁體字,那么立字也應該是繁體字的一部分,而龍字的繁體字,左上部分剛好是立,所以排除龍蘿莉。
梓悅手受傷,無法扒在柜子上的同時拿到柜子上的零食,并且期間她一直在下載游戲和玩游戲,時間不足夠
那么就只剩下梓欣了,梓欣花生過敏為什么要偷吃花生呢,原因是梓欣偷零食的目的不是為了給自己吃,而是給頭天晚上就沒吃飯的小狗小新吃,這也就是為什么,小新狗屋里有零食包裝袋,以及沒有開封口的酒鬼花生是怎么被打開的。以及我說吃了花生吃蟹會生病也沒有人承認,因為是小新吃了花生三個蘿莉都沒吃。
所以偷零食的是梓欣。


探長之死
探長是與人發生爭執后被電擊槍電擊致死,鑰匙時候來通過某種手段歸還至房間里。
首先 通過屋內擺設可知,探長是個左利手,左利手是不會把杯子放在右邊的,所以可知杯子是兇手放的,兇手之所以放在哪里是為了還鑰匙的時候擋住,不讓鑰匙劃得太遠。
兇手進入探長房間,探長用周瑜杯子給其倒咖啡,二人爭吵,兇手站在廚房門口將咖啡潑向站在沙發后的探長,并打碎了杯子。探長回到桌前清理身上,被兇手使用電擊槍電擊引發心臟病。事后兇手將心臟病藥物放在沙發底下,制造探長夠不到藥的假象,并將沙發后的杯子碎片打掃干凈,卻遺漏了一片在沙發底下。處理好后鎖上門離開。
回到自己的公寓,兇手將鑰匙凍成一個冰球,通過管子滑到死者公寓桌上,被杯子擋住而停留,然后依照慣性滑行至地上,在地上化成水,水被貓喝掉,形成現場情況。
那么有條件完成換鑰匙這個行動的只有住在探長家正上方的教授藍曦。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8:17:05 | 2021-11-14 18:20編輯
第一題:


第二題:
“取證據怕是要快一點了,
可能會來不及?!?br /> 所有線索之中容易消失的證據:
“杯子下方桌面還有一個淺淺的凹痕,地上鑰匙那有一圈水跡”

內外均沒有被撬過的痕跡,門內的防盜扣也沒有損壞?!?br /> 至少是個熟人。排除林虎。

兇手:蘭曦
為了偷周瑜杯子。

第三題:
雨萱  貪吃
梓悅  貪玩、受傷
梓欣  過敏

假設梓欣是“小偷”
梓欣的筆沒水了,去找筆/墨水
小新吃了花生,小欣吃了薯片,
梓欣為什么要拿花生呢?
明明知道自己過敏了,難道是要排除自己的嫌疑嗎?
但是疑問,如果是梓欣,那么小茜這個目擊證人無法處理。

假設梓悅是“小偷”
手受傷確實可能作亂
不過她對櫥柜鋼筆剪刀報紙等很熟悉
且做事謹慎(貼報以假亂真)
故排除

假設雨萱是“小偷”
龍的繁體字開頭也是“立”
雨萱的筆沒水了,去找筆/墨水倒也合理
手機上的紅外線
二點十分有可能是后面因為拉扯導致的“不穩”掉落的。

兇手:雨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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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8:26:25
第一題《狗尾續貂》解答:
假定本作沒有創造一個“超級無敵全自動簡單上手易操作初次使用必成功一根魚線可搭成的全自動定時兇案現場處理裝置”

若兇器確實是文中的那把水果刀,我們就可以通過“處理兇器”這點排除幾個人嫌疑人
首先排除自殺,如果在刀上涂毒刺傷自己則無法處理刀具,如果在處理完刀具之后向傷口施毒則難以處理毒物的容器。
張資有恐血癥,無法處理兇器排除嫌疑。
若是不考慮投毒和刺傷分開實施,排除楊逸和張習的嫌疑,二者一個人在2:30之后不曾離開房間,另一個只離開了2分鐘,時間極其不充分
若是考慮投毒和刺傷分開實施,楊逸同樣缺少處理兇器的時間,而張習做出這種行動的描述是完全缺失的,做出這種行為的邏輯更是完全匪夷所思。只從可能性上描述一下張習的作案可能。
張習的作案可能:
早期準備:入手張單房間備用鑰匙,入手鑰匙柜鑰匙,毒液冰塊之類的反常識延時道具。
具體操作:2:30之前,張習讓張單陷入昏睡之后刺傷了張單,在刺傷的傷口附近放了凍得極冷的毒液冰塊,由于正值夏季,冰塊過一段時間會融化就造成了一個延時機關。張習隨后離開房間用備用鑰匙鎖了門,清洗了刀具。2:30張習進入休息室,假借關窗之名把鑰匙柜鑰匙放在離自己很近的窗臺上,之后假裝找鑰匙就可以裝作鑰匙在鑰匙柜里了。
但是這實在匪夷所思,在操作上有太多不可行的部分。

在拋棄這個牛角尖鉆出來的手法之后,嫌犯就只剩下李喜了。

李喜的作案可能性:
早期準備:魚線,淬毒的刀具,知道15年前的案件 ,不知道張資暈血
具體操作:李喜第一次離開房間在張單房間布置了一個裝置,用魚線把刀吊在吊燈上,魚線一頭綁環節套在窗把手上;另一頭走線通過衣架改變魚線拉伸時對把手的作用力,然后用膠帶或者打結的方式把魚線固定在房間的門吸上,然后把魚線的線頭連接到門縫邊上(需要預留比較長的頭)。布置完之后,李喜在房內鎖上門,翻窗而出就可以了,這個時候還沒有下雨所以不會留下痕跡。
李喜第二次離開房間的時候,用力一拉解除門吸上的固定,刀子自然下落刺入張單胸口,由于下落的動能不大,只刺穿一點,但是張單還是死于中毒。然后李喜用力扯回魚線,窗戶隨之被鎖上,衣架也頂不住拉力被拉倒,刀上的血跡隨著魚線收回滴了一路。
之后李喜之要清洗好道具處理一下魚線,事情基本就完成了。
李喜這么做可能是為了還原15年前的案件從而嫁禍張資,但是她不知道張資暈血,另外有提到李喜后續刺入的刀傷和原本的刀傷非常相近,如果不是兇手又怎么會一瞬間就知道刀的刺入角度之類的細節呢?
故而兇手是李喜,布置現場的目的是讓人們以為案件是對15年前案件的模仿,從而嫁禍張資。

第二題《探長之死》解答:
本案是他殺,兇手是住在403室的藍曦。
首先,根據沙發底下的陶瓷碎片、消失的周瑜陶瓷杯以及沙發背后的咖啡污漬可以推斷案發當晚有人用周瑜杯子泡過一杯咖啡,但后來杯子打碎了,咖啡也灑了。而探長如果當晚是獨自一人在房內,根據他書桌上的馬克杯,他是沒有必要再單獨用另一個杯子泡咖啡,所以案發當晚探長屋子內很有可能有其他人,周瑜杯子是探長用來招待客人的。
其次,探長衣服上的咖啡污漬應該是咖啡打翻時沾上的,說明探長是在咖啡打翻后不久就死亡的。但本應在探長屋子內的周瑜陶瓷杯碎片缺不翼而飛,所以很有可能是當晚在探長房間內的其他人帶走了陶瓷碎片,目的是掩蓋其在探長死亡時在現場的事實。故本案可以定性為他殺。
然后,探長的屋子房門是額外鎖上過一次的,說明兇手再探長死后離開房間時,用鑰匙從內或外再鎖了一次房門。結合最后鑰匙依舊在屋內的事實,可以推斷出兩種可能:
1、兇手用鑰匙從內部鎖上房門,然后從房間內離開。而現場只有一扇窗子沒鎖,所以多半是從打開的窗戶離開,但窗戶外沒有攀爬點,因此不太可能是從窗外爬到隔壁302或304室,唯一的可能是在403室提前準備好繩索或床單,然后沿著繩子爬輝403室。
2、兇手用鑰匙從外部鎖上房門,然后回到自己房間內,再將鑰匙送回探長房間。這種情況唯一的可能是,兇手從303上方的403室的窗戶,用細線穿過鑰匙上的孔洞,并將細線的兩端并攏握在手中,將鑰匙慢慢從樓上下放到靠近窗戶的位置,然后通過搖晃讓鑰匙從303室打開的窗戶中進入房內,在握著細線的一頭將整根細線抽回,這樣便回收了線,鑰匙也進入了探長房間。
根據最后鑰匙的位置不在房內的鑰匙框而是在書桌旁的地上,也就是打開的窗子附近,第二中可能性更高。結合以上事實,兇手的身份就可以確定,是403室的藍曦。
結合本案的其他事實,可以還原案發當晚的事實如下:
當晚,探長因為其所寫的探11中涉及電擊槍,所以邀請403室的物理科學家藍曦來其屋內討論。作為房間主人,探長用周瑜的陶瓷杯給藍曦倒了一杯咖啡,但在走出廚房門時,發生了意外,陶瓷杯掉在地上摔碎了,沙發的背部和探長的身上都沾上了咖啡污漬。而藍曦在這之后拿著電擊槍開槍擊中探長心臟,根據是探長衣服左胸出的焦痕,探長因電刺激以及其本身的心臟病,直接猝死。藍曦將探長尸體拖到電腦旁,在將探長身上的心臟病藥放到沙發底下偽裝成探長在創作中心臟病發猝死的假象。然后為了掩蓋自身來過的痕跡,藍曦將地上的陶瓷碎片清掃干凈,沙發背部的手印可能就是他在清掃時無意留下的,沙發靠近廚房的地面灰塵較少也是因為藍曦打掃過地面的陶瓷碎片與咖啡污漬。之后,藍曦拿著鑰匙帶著陶瓷碎片離開房間并鎖上房門,再從403室將鑰匙放回303室。
最后偵探所說可能還存在的證據,我認為可能如下:
1、探長打翻咖啡,咖啡很有可能也弄臟了藍曦所穿的白大褂,白大褂有可能還沒洗。
2、周瑜陶瓷杯的碎片藍曦可能還沒來得及處理。
3、心臟病藥瓶子和電擊槍上可能留有藍曦指紋。

第三篇《三畏書屋》
我們首先要確認一下寫字的人是誰,因為寫字者要一直被“封印”到2:10分以后,剩下的時間就算去狗屋跑一個來回恐怕都夠嗆。首先排除梓悅,手受傷是一點,即使她的手已經恢復了,在假裝受傷也不可能去練字,不然不就白裝了嗎?再來排除梓欣,2:00前后小茜就在路上遇到了梓欣,她沒用充分的寫字時間,那寫字者只剩下“龍”雨軒,字帖最后的“立”字實際上是“龍”字的一部分,因此龍雨軒并不是本案“犯人”。
接下來我們看看能撞倒時鐘的人(撞倒時鐘和偷零食并不一定是一同進行的,這里暫且只討論撞倒時鐘)梓悅應該是不可能的,單手受傷的小姑娘想爬上一個柜子不摔傷另外一只手就算萬幸了,更別說要把柜子上的東西取下來了,而且梓悅之前因為受傷住院一個月,狗狗小新是半個月前才來到書屋的,且后山狗屋位置隱蔽,所以梓悅不知道狗屋的具體位置,也就無法完成“嫁禍”狗狗,故排除梓悅嫌疑。而梓欣2:10已經和小茜在逛街了,至此所有小姑娘嫌疑全部洗清….如果時鐘真的是在02:10摔壞的話!要知道主角只是匆匆看了時鐘一眼而已這個鐘又是那種上下難分的糟糕設計,萬一主角看時間的時候正巧把鐘擺反了,那上面顯示的時間就是01:20那么還有一個人有作案的可能!那就是梓欣,我們可以順利地理出這樣一條線路:
梓欣的作案可能:主角睡著的瞬間,神偷梓悅當機立斷單手巧取手機,刪了報警軟件,立刻開始享受看視頻之類單手可以操作的娛樂活動。梓欣出淤泥而不染,決定去看狗狗,知道狗狗昨天沒吃上飯的她決定帶點慰問品,就爬到柜子上取走了零食,1:20不怎么偷零食的她手腳不小心撞翻了時鐘,不過急于前往狗屋的她沒有在意,最后這些由梓欣用剪刀剪開了包裝零食就確實入了狗狗的口了。
其實還有一種奇妙的解答。如果,只是說如果,梓悅手傷已經康復,那她也有可能爬上柜子。有可能是在梓欣把狗狗放跑以后,狗狗就自行回到了三畏書屋,梓悅在2:10拆了繃帶爬上柜子偷了零食和膠帶,喂了狗狗再用膠帶復原了繃帶,之后狗狗把零食的包裝叼回了狗屋。這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如果真的發生了這種事很難想象沒有人提到狗狗來過三味書屋這件事,只能說這個可能性比較微乎其微吧。
解答:偷了零食的犯人是梓欣,但是吃了零食的是狗狗小新。
匿名
| 發表于 2021-11-14 18:44:06
第一題:
  張單睡前曾說,一個小時后來找“我”(根據文章當時的時間為1:30),也就是說他應該會在2:30左右來書房找“我”才對。但他當時并沒有,相反是張習過來了(從這個時間節點開始一直到3:30之內的人都有犯罪可能)。
  首先是張資,他雖然當時沒有不在場證明,但是從他暈血來看,應該不會是他。
再來是張習,她雖然大約2:30來到了書房。但是,在這之前的時間,沒人知道她到底干了什么,口供是否為真。單看文章,很容易忽略2:30到2:45的這段時間,所以判斷她應該就是在2:30后幾分鐘(大約三到五分鐘)的時間殺害了張單,她應該正好和醒了的父親在門口碰面,然后找話題和父親在房內交談(內容大概率是關于母親李喜),她事先在小刀上涂毒(不知道),然后捅死者胸口。她應該是不想讓他們離婚。
  然后是李喜,文中說兩刀幾乎刺到了差不多一樣的地方,已知第一刀是他死時的致命刀,那毫無疑問,第二刀就是李喜當時情緒激動時刺的那一刀。那么問題來了,在這之前她如果沒見過尸體,但為什么僅僅是情緒激動的一刀就和第一刀如此接近呢。除非她之前見過尸體,看圖可知臥室鑰匙一共有三把,一把是死者的,一把是柜子里的備用,第三把就是李喜的(她說她進死者房間不需要去書柜找備用,應該就是這個原因)。她去的途中,應該知道張資在廁所,所以她知道兇手是張習,想借著情緒激動把傷口擴大,擾亂警方。
【當時刀子放回了廚房,說明有人洗過,洗過手就會濕。那這時候,手濕不會被懷疑的只有切水果的李喜[應該是李喜替兇手洗的]】
第二題:探長之死應該確實是死于心臟病發。虎神排除,因為他當時正在組裝槍,就算真有殺探長的想法,他如果已經動過手了,為什么還要組裝槍,多此一舉。吳凡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所以也排除。剩下的只有藍曦,他有充分的動機,死者對著的方向窗戶剛好是開著的,這和死者心臟病發應該脫不了關系。(具體的手法實在不知道),藍曦好歹是個大學物理教授,實施這種手法輕而易舉。
第三題:“小偷”爬櫥柜偷花生的時候打翻了電子鬧鐘,當時的時間是2:10。然而這個時間,梓欣正在大街上遇到了小茜,而且她對花生過敏,所以不是梓欣。也不是梓悅和雨萱,因為“我”已經說了,吃完花生再吃螃蟹會腹瀉嘔吐,如果真的是她們干的她們沒必要為了這個拿自己身體開玩笑,而且梓悅在她們三個里學習最好,如果她們兩個真的吃過花生,梓悅又怎么會故意點蟹煲外賣呢?最重要的是,其中的雨萱很挑食,自己不喜歡的一點都不會碰。梓欣說過,因為沒喂小新,所以它一解鏈子就跑了。狗不像人一樣有專門拿東西的手,會把屋子弄成一團亂也是合情合理的,而且沒有易撕口,狗的牙可以輕松打開,東西一點都沒剩也印證了花生和薯片是餓壞的小新偷吃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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