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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14 11:31:17 | 2021-11-14 11:34編輯
第二題《探長之死》答案:

兇手:藍曦。
動機:情殺。
一.沙發(fā)和廚房
(1)奇怪的是,沙發(fā)靠廚房一側的地面上灰塵比較少。”
(2)據(jù)同事反映,探長上周出差回來后就沒怎么好好休息,經(jīng)常凌晨兩三點都還看到他在群里探討案件,第二天一大早就會發(fā)動態(tài)說又想到新的點子。

探長上周出差回來,就沒有好好休息,凌晨也在群里討論案件,所以沒有多余的時間去打掃自己的家里的衛(wèi)生。因此,家里灰塵會比較多。可以很容易看出哪里的灰塵少。而沙發(fā)靠廚房的一側地面上灰塵比較少。
可能的原因:
1.有人打掃過這一部分地面。
2.有人將沙發(fā)進行了移動,沙發(fā)原來的位置是靠廚房的。
如果沙發(fā)原來是靠廚房的,那么廚房門會被堵上,正常來說,不會有人這樣擺放家具,所以第二種可能的原因可以排除。
因此,是有人在最近打掃過沙發(fā)靠近廚房一側的地面。
(3)沙發(fā)的背部、朝廚房門口的部分有大量咖啡的痕跡,接近底部位置還能清晰看到一個五指朝上的右手咖啡手印,應該是最近弄上去的。
(4)瓶子旁邊還有一塊尾指甲大小的小瓷片,應該是普通的生活垃圾。
(5)我們是在廚房咖啡機旁邊找到的,那里還放著3個陶瓷杯子,是最新的三國殺東吳四英杰限量版,少了周瑜。
(6)“在電腦右邊向右倒下的這個馬克杯是探長的吧?”
“是的,我們在杯子上檢查出探長的指紋和唾液。

沙發(fā)的背部有很多咖啡的痕跡,底部的位置上還發(fā)現(xiàn)了一個五指朝上的手印。說明最近有人把咖啡灑在了沙發(fā)上,而且是大面積的。沙發(fā)下面還發(fā)現(xiàn)了一個小瓷片,而且少了一個陶瓷杯子。說明這個小瓷片就是杯子的碎片。所以,可以推斷出,有人從廚房出來時,把裝咖啡的陶瓷杯子弄掉了地上,咖啡灑在了沙發(fā)和地面上,陶瓷杯子也摔碎了。
探長平時都是用自己的馬克杯喝水。所以不會使用小的陶瓷杯子。所以這些陶瓷杯子是用來接待來到家里的客人,給客人喝咖啡用的。說明案發(fā)前一段時間有人(三個嫌疑人中的一個人)來到了探長家里做客。由咖啡灑出來的量以及探長衣褲上大量的咖啡痕跡可以推斷出,探長在為客人拿咖啡時,從廚房走出來,摔在了地上。
探長摔倒的原因:
1.客人推倒了探長。
2.探長不小心踩到了什么東西,失去平衡摔倒了。

(7)撞門后發(fā)現(xiàn)探長伏倒在書桌和茶幾中間,左手抓著胸口、右手伸直向前朝著沙發(fā)。
(8)另外我們茶幾旁的沙發(fā)底下找到了一瓶沒有打開的心臟病藥,看標簽是探長本人的。

如果是客人推了探長,就說明他有殺意。客人就會在當時下手殺死探長,探長尸體的位置就會在廚房和沙發(fā)之間。但實際的位置在書桌旁邊。
Q:會不會是兇手移動了尸體,然后將馬克杯弄倒,讓別人看上去是心臟病發(fā)作而死亡的樣子?
A:如果真的是這樣,兇手會把心臟病的藥放在離探長近的地方。比如,在與茶幾垂直的一側沙發(fā)地下。讓別人更容易相信是心臟病發(fā)作,吃不上藥而死亡。所以,不會把藥放在那么遠的地方,畢竟可能人們會認為藥瓶滾不了那么遠。

所以,探長摔倒的原因是第二個,探長踩到了藥瓶失去了平衡摔倒了。
沙發(fā)上的手印產(chǎn)生的原因:
1.探長摔倒時,會下意識的向前伸手不讓頭磕到地上。伸手時,手按在了沙發(fā)上,產(chǎn)生了手印。
2.探長為了拿沙發(fā)下面自己的藥瓶,會把一只手按在沙發(fā)上,另一只手努力向前取藥瓶,但是沒有夠到。

第二種原因的可能性比較小,如果探長伸手拿不到藥瓶,就會用其他工具將藥瓶取出來。而不是將藥瓶繼續(xù)放在沙發(fā)下面。因此,手印應該是探長下意識伸手保護頭部而產(chǎn)生的。
二.書桌和附近的地面
(1)我們在杯子上檢查出探長的指紋和唾液,杯子下方桌面還有一個淺淺的凹痕,地上鑰匙那有一圈水跡,我懷疑是昨晚到今天都沒人喂貓,貓咪口渴就跳上桌子把杯子打翻把水喝掉了。
(2)他們進來的時候還看見貓在馬桶里喝水。
(3)杯子下方桌面還有一個淺淺的凹痕。

如果馬克杯是貓為了喝水弄翻的,那么地上的水跡會被口渴的貓?zhí)蚋蓛簦粫ズ锐R桶里面的水。而且貓的視角也看不到桌子上杯子里的水。所以不會去弄倒馬克杯。
如果馬克杯是兇手為了制造探長心臟病發(fā)作而死亡的假象而弄倒的,那么只要輕輕放倒就行了。桌子上不會產(chǎn)生凹痕。因此,只能是探長自己弄倒的馬克杯。但是卻沒有重新把杯子扶起來。說明當時探長已經(jīng)受到了攻擊。
(4)沒有打斗的痕跡,沒有外傷,除了衣服左胸位置焦黑了一塊。“我有點思路了,說說10號這把電擊槍吧,看著有點簡陋。
引用
電擊槍的影響:
人體受到強度大的電流后,身體會麻痹和抽搐。嚴重的情況下,會導致昏迷和休克。

所以馬克杯倒下的原因很可能是探長為了自衛(wèi),拿起杯子防御自己,但是被電擊槍打中,身體麻痹而放下了杯子,杯子摔在了桌子上,產(chǎn)生了凹痕。探長倒在了地上。水也灑在了地面上。
探長的死因是心臟病,說明電擊槍擊中了探長的心臟,加上探長原來就有心臟病,導致心臟病嚴重復發(fā)死亡。

三.密室分析以及兇手的確定。
(1)只有廚房門是關著的,臥室、廁所門都是打開的,他們進來的時候還看見貓在馬桶里喝水。廁所和廚房兩個小窗是鎖上的,大廳的窗是左右推開那種結構,左邊是鎖上的、右邊是打開的,鎖是那種老式向下栓的,窗是也是老式木框玻璃窗。
(2)我們也觀察過窗子,窗外墻沒有任何可以攀爬的空間,連貓都爬不過去,對面也沒有其他建筑可以利用。房間唯一的鑰匙,也就是7號證物,在尸體右手邊的地上找到的,也就是書桌右邊的地上。這里的鎖是普通的那種,關上門之后需要鑰匙才能從外面打開,里面開門則不需要鑰匙,內(nèi)外都可以用鑰匙反鎖。

門是反鎖的,唯一的鑰匙也在屋子里。在里面開門不需要鑰匙。一個人在家的時候不會反鎖門,只有去外面才會反鎖門。說明這是一個密室。但是有一個窗戶是開著的,可以作為突破口。
兇手殺死探長后,拿到了鑰匙,出門反鎖了房門。在通過開著的窗戶將鑰匙扔進來。如果不存在其他的鑰匙,這便是唯一可能的情況。
(3)嫌疑人吳凡,網(wǎng)名愚者,探長在推理論壇認識的網(wǎng)友,動機是私吞獎金。我們從同事口中聽探長有個網(wǎng)友兼鄰居經(jīng)常會到他家蹭可樂。
(4)另外冰箱里還凍著幾罐沒開的可樂。

如果作客的人是吳凡,那么他肯定會蹭探長家的可樂,并且作為肥宅的他肯定會喝光所有可樂。但是冰箱里卻還有可樂,說明來作客的人不是吳凡。
(5)看見大廳的桌子上有一把正在組裝的手槍,他顯然沒預料到我們警方的行動,非法持槍外加探長的記錄,現(xiàn)在他已經(jīng)在局里享受著牢房自由了。他本人根本說不清楚案發(fā)當時在做什么。另外他的墻上貼著一張?zhí)介L的照片,上面還插著兩個飛鏢,旁邊掛著的日歷用紅色馬克筆在今天的日期上畫了一個圈。
如果兇手是林虎,那么殺完人之后的他肯定會注意警察而不會沒有料到警方的行動。此外,他有槍,如果真的是為了殺掉探長,就會用槍殺掉,而不會制造那么復雜的過程。作客的人也不可能是他,因為探長知道他有前科,根本不會讓他到自己的家來。
因此,兇手只能是藍曦。
(6)我們從探長手機找到了一條他倆的通話記錄,時間昨天下午2點,時長不到1分鐘,他說當時他跟探長說了舒窕的事情并吵了一架。因此我們懷疑是情殺,聽說最近探長和舒窕走得比較近,并且我們在藍曦的屋子里找到了不少探長和舒窕勾肩搭背的照片,藍曦說是上周參加校友網(wǎng)球邀請賽的時候偷拍的。他的屋子比探長的還要亂,與其說房子不如說是個實驗室,到處都堆滿了物理實驗器材。
探長和藍曦在案發(fā)當天還打了電話,可能是為了說明自己與舒窕的事情。于是兩個人約定當面談一談。藍溪就來到探長家作客。
而且藍曦家里有很多實驗器材,完全可以實現(xiàn)將鑰匙從樓上扔到探長家里。鑰匙掉在一攤水里,所以周圍會有水跡。而中間沒有。
具體方法就不說明了,畢竟方法不唯一,物理實驗器材具體有什么也不清楚,總之,藍曦是可以做到布置密室的。
四.案件大體經(jīng)過
藍曦提前打電話,要求去探長家面談舒窕的事情。探長為他接了一杯咖啡,但在送來的過程中,踩到藥瓶摔倒,咖啡灑了一身。但是為了抓緊時間和藍曦談事,也就沒有處理,因為沙發(fā)上書太多,探長只好坐在自己書桌旁邊的椅子上。
探長又忙于工作,在看電腦的時候,藍曦過來好奇地看了看電擊槍,探長也告訴了他用途,防止藍曦誤會。但是藍曦卻拿起電擊槍準備攻擊探長,探長只好拿起馬克杯抵擋,但是被擊中心臟,身體麻痹。左手捂著心臟,右手摔下掉杯子,心臟病發(fā)作死亡。藍曦再拿到探長家的鑰匙,反鎖門,回到樓上自己的房間,用自己的實驗器材將通過開著的窗戶將鑰匙扔回探長家里。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14 11:39:10
答案在附件的PDF文件里,如果不方便,下面是文本。
第一題:兇手是李喜
死者瞬間致死,死亡時間是2:30之后,所以無論刀是由兇手直接捅進去還是機關搞進去,死者在2:30分后都要離開書房去行兇或處理兇器。
排除自殺,因為1.自殺搞不到天花板上都是血;2.自殺不能把兇器清洗干凈再弄到廚房(本案沒有合謀);3.沒有自殺動機
排除張習是兇手,因為她2:30后沒有離開書房,不能清洗兇器后把兇器放進櫥柜。
排除楊逸是兇手,因為1.離開的不到兩分鐘不足以一次性動手;2.沒有兩次離開不滿足先布置機關再收拾現(xiàn)場
排除張資是兇手,因為張資暈血,沒有辦法殺人或者清理掉刀上的血跡
所以兇手只能是李喜。殺人動機是因為鬧離婚財產(chǎn)分割有矛盾。
因為原文:“‘所以說,如果他在臥室里鎖了臥室門睡大覺,連你也得去書柜找鑰匙才能進去?’我問李喜。
李喜的臉紅了:‘也不是啦……張習你找到鑰匙了沒?’”所以至少證明李喜不用書柜里的備用鑰匙也可以隨意進入。(具體方法不確定,以下都是胡編亂造,給幾個猜想:她還有備用鑰匙,自由出入(這點文中也沒有提到,也沒有完全排除);門鎖樣式簡單,開鎖用點小工具(文中沒提及),鎖門可以用將門從里面擰開,把鎖按進去,把門把手在內(nèi)側固定住不能自然復位,膠帶從門下穿過,出門,撤掉膠帶,門自動鎖上)
李喜在1:45到2:00之間的時間,將昏睡中的張單挪至吊燈下方,把水果刀用魚線吊在燈上,繞在衣架上,再牽到門外固定住這是一個觸發(fā)裝置;但是因為張單的醒來的時間不可控,所以水果刀連接吊燈,到衣架再到張單身下,只要張單起身,就觸發(fā)裝置,這是第二個觸發(fā)裝置。機關以任意一種形式觸發(fā)后,小刀落入張單胸膛,張單瞬間死亡;李喜3:00-3:10收走裝置,這期間,帶血的水果刀經(jīng)過吊燈、天花板留下血跡,在衣架處卡住,留下較多血跡,并帶倒衣架。而后,把魚線和膠帶扔進下水道,清洗水果刀,切水果。再和眾人一起進去,補一刀。(之所以要分兩次,因為后面十分鐘做太多事來不及。就算正面殺,也要偽造天花板和地毯上的血跡嫁禍,收拾現(xiàn)場,洗刀,削蘋果時間不夠)
李喜此舉是想嫁禍給張資張習兩人,1.張資張習擅長釣魚,用魚線可以給不擅長釣魚的自己減低嫌疑;2.在張資離開去上廁所之后才實施殺人,也是想將嫌疑嫁禍在張資身上,但李喜不知道張資暈血;3.因為是張習和張資在最后拿過鑰匙,所以會被懷疑本來就藏了那把鑰匙,是張習假裝找鑰匙其實鑰匙在她手里;或者鑰匙在張資手里,跟張習遞給他的錯鑰匙對換。從而制造密室殺人。而她故意拿著兇器過去補一刀,再加上地上血跡的痕跡,重演當時的情景,也會給人包庇子女惡行的感覺,以掩蓋自己行兇的真相。
(但是這里有兩個不確定因素:1.張單翻身躲開了刀,那魚線的布置就可以嫁禍給張習張資;2.張習張資的行動軌跡不可控,這就可能是一直給張資添茶,導致他離開上廁所?)

第二題:兇手是林虎。
藥瓶沒打開--說明不是自然病發(fā)--排除意外的可能。探長死于被電擊槍刺激心臟引發(fā)的心臟病,死亡的位置是沙發(fā)靠近廚房的一側,原因如下:地上灰塵少--探長癱倒在地,咖啡灑落,兇手收拾過現(xiàn)場;死者手勢和沙發(fā)上的手印吻合--瞬間致死時刻留下的痕跡;沙發(fā)旁邊地上有碎瓷片、沙發(fā)上有咖啡漬--病發(fā)時杯子落地所致。所以制造并使用電擊槍的人是兇手,這里指向兩個人,一個是林虎--他可以自己制造炸彈--有自制電擊槍的能力;一個是蘭溪--物理學家--有自制電擊槍的能力。排除愚者--沒有自制電擊槍的能力(有案發(fā)時間的不在場證明,也可以排除)。排除蘭溪,情殺動機比較牽強,也爬不了墻(蘭溪怎么能殺探長嘛,不可能不可能,好朋友好朋友)。所以兇手是林虎,動機也成立(不贅述了)。然后密室的形成:首先排除杯子是貓打翻喝水的,原因如下:1.貓被看見喝馬桶水;2.地上還有水漬的情況下說明貓不喝地上的水,所以說明貓沒打翻杯子(貓寧愿喝馬桶水也不愿意喝探長的水)。鑰匙旁有一圈水漬,說明鑰匙跟杯子息息相關,這也和挪動尸體有關。因為是先用鑰匙關門,再把鑰匙送進門內(nèi)的。細線連接鑰匙,繞過杯子,鎖門之后拉動細線,把鑰匙送達杯子,繼續(xù)拉動線,把線抽出來,杯子倒了鑰匙掉落在地上。


第三題:偷吃零食的人是龍雨萱。
已知偷零食的時間是2:10。
排除梓欣,原因如下:1.梓欣花生過敏;2.小茜兩點在街上遇見了梓欣,之后沒有分開。所以梓欣沒偷零食。
排除梓悅,原因如下:1.不存在同謀,梓悅手受傷難以去拿高處的零食;2.梓悅在2:10還在練字,因為字帖是認認真真寫完的,練字視頻是從1:10開始,一共一個多小時,所以2:10后才練完,署名“立”所以排除練字的人是龍雨萱,只可能是梓欣梓悅中一個人,又因為梓欣兩點在街上,所以不是梓欣練字。而且雨萱說梓欣出門的時候問的是“我”不是“我們”,所以只有雨萱當時在玩游戲。練字的是梓悅。梓悅在2:10還在練字所以沒有偷吃零食。
小新也不能偷零食,小茜在上班,都排除。所以只能是龍雨萱。
至于包裝袋為什么在狗窩旁,可能是小新跑回書屋,然后把包裝袋帶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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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14 12:31:04
兇手:張習
經(jīng)過:張習提前拿到了窗臺的鑰匙,在張單回房睡覺后去書房抽屜開鎖拿到了張單臥室的鑰匙,到達張單臥室內(nèi)。這時候張單吃了安眠藥正在入睡,卻遭到了張習一刀,奇怪的是這一刀并不能奪去他的性命,張習在天花板吊燈處安裝毒液滴落機關,她沒有注意到她手上的血跡沾到了上面,安裝機關后她把張習的傷口對準上面的機關,然后沾了血跡到房門處,反鎖,從窗戶出去,兩點半之前,還未下雨,未留下足跡。
做完這一切之后,她把水果刀沖干凈放回原位,并在廁所馬桶沖水按鈕處完成毒液滴落裝置,在兩點半張習把自己弄成剛剛起床的樣子,并去關窗戶,借助這關窗戶這一行為,她把書房抽屜的鑰匙放在窗臺,隨即不再走動。兩點四十五到三點之間張資上廁所,在按下沖水按鈕的一瞬間裝置啟動,毒液滴落在張單傷口處,張單中毒身亡,期間張習有不在場證據(jù)。在楊逸準備去找張單時,張習拿了窗臺上的鑰匙,去打開書房抽屜(這時只有張習知道抽屜有沒有鎖),在佯裝了一番后,張習拿出本來就在她身上的“真貨”。然后遞給張資,開門后張資暈血嘔吐,而李喜猜測到必定是兩個孩子所為,因為二十年前的案子的啟發(fā),她拿著刀沖上去,在張單原本的傷口位置又補了一刀。
總結:我們可以愛他們,但是,只能愛他們。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14 13:13:52 | 2021-11-14 13:45編輯
第一題:張習
         張習在1點多起床,但是卻在qq上看到消息才過來,別人是可以直接過來喊他的,在家里有客人的情況下,就直接出來了,張習在2:30之前,便布置好了一切,她在事先便下了藥,導致死者很困,在死者睡覺時布置機關,把門打開,把魚線跟門吸連在一起,讓門和門吸夾住魚線,把安眠藥和鑰匙放在最底層,因為死者有吃安眠藥和鎖門的習慣,所以死者醒來時發(fā)現(xiàn)門是開著的就去翻找鑰匙,這就導致桌面很亂,但是沒有找到,死者便去關門,觸發(fā)機關,死亡,而門也被關上了,本來張習應該是后續(xù)去處理,但是我來的太突然了,打亂了計劃,沒有去處理,張資在2點45分上廁所,之前死者說自己睡一個小時,張資本來想順道去叫醒死者,當打開門時便發(fā)現(xiàn)了這個場景,張習在事先應該就說過自己要殺了死者之類的話,張資看到場景就明白了,為了維護妹妹,并且因為死者說了二十多年的案子,張資便按照那場案子布置了現(xiàn)場,至于鑰匙可能是事先就有一把,把魚線什么在廁所沖下去,回到了書房,在看到案發(fā)現(xiàn)場時,李喜縱使沒有見過見過當年的案發(fā)現(xiàn)場,也聽死者嘮叨好幾年了,為了維護兇手,拿刀刺向死者,面對自己的愛人以及愛人的孩子,悲傷不已,
在書房中開柜門時對張習有一段描述,說她左右擰了幾下,如果是鎖著的應該就是順著一個方向擰才對,而且找到了鑰匙也完全可以自己拿著鑰匙去開門,完全不用給張資,至于張資的暈血癥,李喜和楊逸不知道就算了,張習是他妹妹總不至于不知道吧
第二題:吳凡
第三題:梓悅
梓悅手受傷了,而我房間卻很亂,因此推斷是手受傷導致拿東西不方便,而時間停留在2點十分,這個時候梓欣已經(jīng)出門了
首次推理,錯誤眾多請見諒,要上學,所以后面?zhèn)z題沒時間看了,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14 14:46:13 | 2021-11-14 16:08編輯
第一題:
張單體內(nèi)有安眠藥成分,說明他當時已經(jīng)睡著了,按照平時的習慣張單睡覺會鎖門,而鑰匙一把在房間一把在書房沒人去拿過。要想進去只有兩種可能,一是一開始就躲在房間里,二是張單睡覺沒關窗戶從窗戶爬進去。在問到李喜平時張單鎖門之后是不是她也要去找鑰匙開門時,李喜臉紅著說也不是,說明是有其他方法進去但是不好意思說,那么很可能就是翻窗戶進去了。張單的死亡時間是在兩點半以后,這段時間只有李喜和張資離開過,所以只有他們兩個有機會作案,但是張資有暈血癥,所以他不可能作案,那么兇手只能是李喜了。兇殺現(xiàn)場窗戶是關上的,且兩點半后下雨外面沒有痕跡,說明兇手是在兩點半之前進入的房間,死亡時間是兩點半以后,說明現(xiàn)場還布置了機關控制殺人時間。死者明明服用了安眠藥,要殺直接在床上就可以殺,但是尸體是在房間中間,說明有不得不這樣做的理由。從現(xiàn)場的痕跡和廁所找到的魚線可以推測,兇手先將線綁在窗戶的把手上然后穿過張單的身體再穿過吊燈經(jīng)過衣帽架的底部再往上掛住衣帽架的鉤子穿到門外,之后從窗戶爬出去從大門進來到張單的房門外收緊魚線,當窗戶關上時魚線可以順勢脫離把手,在魚線的一端還綁上了有毒的水果刀,在將水果刀收到吊燈的位置時停下卡在門口等到天氣預報說的大雨下以后再放下魚線,讓水果刀插入死者身體,因為是見血就死那種,所以只要破皮就行,所以兩個刀傷第一次很淺,因為第一次是通過重力插入的。雖然這個機關兩點半以前不在書房的張習也能做,但是她沒有時間讓刀落下和回收,只有李喜能做到,本案又不存在合謀,綜上,兇手就是李喜。最后補的那一刀也是因為聽了張單經(jīng)常講的案子想讓人懷疑到子女的頭上,她也是故意等張資去了廁所之后再去做這件事情,但是她沒想到張資有暈血癥。而她最后的補刀和傷口如此吻合恰恰說明了她早就知道傷口的位置。
第二題:
首先排除意外,從門鎖來看,如果探長安全意識很強的話,那么反鎖以后應該把防盜鏈也掛上,或者直接掛防盜鏈就行了,但是防盜鏈并沒有掛上,而且用鑰匙反鎖后直接把鑰匙放在鑰匙欄里才更方便,那么很有可能是有人出去后從外面鎖上的。廚房和沙發(fā)之間灰塵較少,說明打掃過,探長如果是在喝咖啡的時候打翻了咖啡之后再打掃那么他不可能不把衣服換了,說明探長是因為心臟病打翻的咖啡,而沙發(fā)上的手印是因為他想推開沙發(fā)去撿藥粘上的,最終探長死了應該是在廚房門口位置,而不是在書桌旁。由此可以推出是有人阻止了探長撿藥從而導致心臟病發(fā)而死。之后又打掃現(xiàn)場將尸體搬到了書桌旁,然后再反鎖了房間,造成意外的假象。因為吳凡有不在場證明,林虎擺明是打算槍殺探長且還沒下手都不知道探長已經(jīng)死了,那么有嫌疑的只有藍曦了。而藍曦住的房間剛好在正上方,他拿著鑰匙鎖好門以后可以從樓上將鑰匙通過繩子吊下來,書桌上的凹痕可能是鑰匙砸出來痕跡。當感覺到鑰匙落地后抽回繩子,因為角度原因鑰匙又被帶到地上。案發(fā)當天藍曦應該到了探長家并發(fā)生了爭吵,導致探長心臟病發(fā)而藍曦阻止了探長撿藥身亡。從現(xiàn)場看應該還有一個打碎的杯子,藥旁邊的瓷片就是這個杯子上面的,而藍曦收走這個杯子說明這個杯子上有他的痕跡,有可能是他當晚用這杯咖啡倒在探長身上導致的探長發(fā)病。最后草草的偽造了現(xiàn)場。探長胸口衣服發(fā)黑,但是沒有外傷說明他被電擊棒電過但不是案發(fā)時而是之前自己實驗時電的,電擊棒在左邊,門口的鑰匙欄也在左邊,死亡時下意識捂住胸口的也是左手,說明探長很可能是個左撇子,而水杯缺放在右手邊,說明兇手不知道探長左撇子,吳凡經(jīng)常蹭可樂,說你很熟悉探長,林虎明顯是來踩點殺探長的,而且槍殺也不用偽造。而藍曦不知道探長的生活習慣,這里也佐證了藍曦的嫌疑。最后只要在垃圾車收走垃圾之前找到扔掉的水杯就能石錘藍曦兇手了。
第三題:
梓欣花生過敏,且在2點就已經(jīng)出門了,而鬧鐘是在2:10停止,所以梓欣可以排除。手機沒有發(fā)出警報,表示是先卸載的軟件再去的房間,而卸載軟件是為了打游戲,當時梓悅在練字,說明做這件事的是雨萱。雨萱吃東西挑食,吃一點就扔了,而在后山發(fā)現(xiàn)的包裝一顆不剩,說明雨萱的嫌疑也很小,而且她當時應該剛下完游戲在玩,那么偷吃零食的只有梓悅了。房間里的練字本上簽名有個立字,那么只能是梓欣或者梓悅了,梓欣2點就出去了,而這個練完要一個小時也就是至少要2:10才行,那么說明是梓悅寫的。而這個時間點剛好是進房間偷吃零食的時間,梓悅的右手包成球了,打游戲時缺讓她操作技能,戰(zhàn)績還是正的,加上之前的練字本,說明梓悅是左利手。就算包裝沒開口也可以用剪刀剪開,慣用手能正常使用的梓悅就是偷吃零食的人了。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14 14:52:19 | 2021-11-14 15:18編輯
              -第一題《狗尾續(xù)貂》-


一,為什么要用毒殺?
第一刀不深卻是致命刀,說明第一刀時刀上抹了毒,因此才具有致命性。
既然都使用刀了,刀就能殺人,為何不能一刀捅個干脆捅深一點?(一刀不死再補幾刀也可)
再參考沖到廁所下水道里的魚線、膠布、毒藥(都沖到下水道里了,可見犯人是真心想處理掉這些作案工具),可以得出一個合理推測:不是犯人舍不得在第一刀給張單扎深一點,而是因為設置的機關來扎的第一刀,而機關就只能扎這么深,所以不能寄望于機關一刀能殺人,因此才需要抹毒。

二,犯人是否有張單房間的鑰匙?
既然犯人需要布置機關來殺人,那犯人就不應該有鑰匙。不然犯人大可直接用鑰匙進出,完成殺人,隨便布置現(xiàn)場,再離開鎖門完成密室。
所以從被秘密處理的魚線、膠布就可推斷犯人是沒有鑰匙的。
(關于這一點,等之后推理“犯人是誰”時還會進一步證明:犯人是真沒鑰匙。)


三、張單是否是自己服下的安眠藥?
·首先,張單本來就是犯困才會在客人在場時要去午睡,這種情況不太可能會需要服用安眠藥。
·張單說只睡一個小時就來找“我”,這是他的計劃,只睡一個小時的話不應該服用安眠藥(藥效不會這么快完)。
·如果張單是回房后服下安眠藥入睡,那安眠藥要么擺在外面,要么放回抽屜也是擺在上方,而不會在抽屜底層。(另外房間里沒有服藥的水杯)
因此,張單不是自己服用的安眠藥,是有人給他下藥,為的就是讓他回房睡覺,好進行謀殺他的計劃。


四,關于殺人機關。
觀察現(xiàn)場,死者是在衣帽架附近中刀,幾乎是瞬間死亡,后退一點點倒下在吊燈下方。
因為第一刀不深,血不多,最多的一塊也就是衣帽架下的僅四分之一手掌大的血跡,就這點出血量不至于血液四濺,因此吊燈、天花板以及地面像抹上去血跡都是機關造成的(最可能是回收機關的時候)。
既然是機關殺人,犯人當時不在案發(fā)房間,張單又是在衣帽架位置中刀,說明張單那時候起床了,人是醒的。這種情況下,如果犯人只是用魚線遠距離(在房外)拉扯刀或者是想出辦法把魚線繞在張單身上拉扯張單壓向刀,都幾乎不可能把刀刺入人體。
更為重要的是,因為人是醒的,如果看到刀要刺入自己,張單肯定會反抗,退開,不可能乖乖立著等著房外的人拉線扯線把刀刺入自己。
所以需要更大的力道,并且張單沒有機會閃開或退開,比如說——用魚線把張單絆倒,借由他自己倒下的力量,令他剛好撲倒在準備好的刀口上。
1.殺人機關布置:
·首先是架刀的位置,在衣帽架立起來的地方,衣帽架靠墻。

把刀架在上圖衣帽架的一個彎彎上,用膠布固定,刀后端抵住墻,刀尖向外。
·絆倒張單的魚線要綁在下方,床頭柜的腿雖可以利用,但以床頭柜的重量會被拉動移動位置,這樣就會留下線索(文中也沒提供此線索)……
如下圖:

橙黃色的線是張單起床后走向房門(當時房門是關著的,開門把手差不多就在圖中衣帽架頭部倒下的水平位置,張單走去開門就應該朝這個方向)的路線;
藍色的線是張單被絆倒后倒下的方向,需要他向這個方向倒,絆倒他的魚線就應該盡量與藍線垂直;
綠色的線就是絆倒張單的魚線,一頭在門吸上,一頭在床的一根角下(貼著床頭柜的一角,不過如果床頭柜設定足夠重用它的腿也將就?……)

2.為回收機關工具的布置:
因為沒有鑰匙,所以犯人必須在房間外回收工具(這就是為什么要先說明犯人無鑰匙),這樣肯定就不能把魚線綁死了,得布置成活線。
·絆倒張單的線魚,如下圖:

一線長線繞過床(或柜)腳角,兩頭延到門吸處再繞在門吸上(門吸有圓頭可卡住),最后線兩頭(A、B)要延伸出門下縫隙,犯人在門外抓住兩頭線繃緊,把張單絆倒后再放開線頭A,整個絆人線就松了,在門外拉線頭B就可以回收這根魚線。
當然,在張單起床之前,犯人不能一直守在門外拉緊魚線,所以可使用膠布在兩頭固定,床(或柜)腿處要固定在一個高度,門吸那里固定是防滑掉。只要用膠布緊粘魚線,貼上兩頭固定處時輕輕貼(魚線很輕,不需要貼得很緊),這樣回收魚線稍用勁就能扯下膠布一起回收走。
·回收水果刀。
題給的水果刀圖刀柄頭上有個孔,可以穿過魚線,如下圖:

魚線A頭綁在水果刀上,魚線繞過吊燈,線頭B穿過門外,在門外拉扯回收刀。因為這樣回收刀,刀在躍過吊燈時才在吊燈上留下血跡,在天花板上甩上血跡。
當然,在回收之前,布置的時候需要用膠布固定線,不能讓魚線橫在房間中間,所以會掉下來的線都放松往上貼在天花板上(不僅是圖中貼的那個),另外需要固定的地方(比如架刀的地方,吊燈部分)都照上面提到的方面固定,方便連膠布一起回收。
(因為膠布貼得松,所以死者倒地時會帶著刀一起)
另外,為防滑還可在魚線特定位置打結。(或者為了在回收時令水果刀不會卡在吊燈位置,那段魚線可多打一些結,回收時用力,速度,每個結快速滑過就會小彈一下,連續(xù)彈可以在刀到達頂部達成一定彈躍效果,好翻過吊燈)


五,犯人是何時布置的機關?
·如果是在張單午睡之前,被張單發(fā)現(xiàn)機關的可能性大,太冒險了。
·張單有可能回房會反鎖門,但也只是有可能,犯人沒辦法保證這一點。
所以,犯人應該在張單回房后想辦法進入房間,因為給他下了藥,不容易吵醒可隨便布置機關,確認把門窗都上鎖,最為確定地完成殺人密室。
既然沒有房門鑰匙,只能走窗,2點半外面下了雨,而窗外沒有任何痕跡,所以犯人是在1點半之后2點半之前進入過案發(fā)房間。

如何通過窗戶進出:
·進去容易,張單只是有可能會在犯困時進門時順手把門反鎖,既然被下了安眠藥,最多也就這樣,回房倒頭就睡了,不會管窗戶,所以犯人只需要在這之前確定使房間窗戶沒上鎖就行。
·出去后在外用魚線反鎖,如下圖:

窗戶的把手橫著是開,豎著是關,只需要一根魚線像圖中布置,兩頭線延出窗外,在外用力拉扯就窗把手往下拉上,即鎖上窗戶,再拉出魚線就能回收。


六,犯人制造機關殺人的目的?
自然是為了排除自己嫌疑嫁禍他人。(如果不想嫁禍人就應該布置成“像似自殺”的現(xiàn)場)
因為這并不是個真正的密室,書房抽屜里是有案發(fā)房間的鑰匙的,在犯人看來,制造密室就能嫁禍有機會先拿了鑰匙之后又把鑰匙放回去的人(從抽屜拿鑰匙的人),或者是有機會換回鑰匙(接下鑰匙去開門的人)。
所以犯人必然不會在這個過程中被人看到接觸這把鑰匙。


七,犯人是誰?
首先排除自殺,沒有動機也沒有線索支撐。
死亡時間是在2點半之后,第一刀是致命傷,就算是布置的機關(人死當時犯人不在案發(fā)現(xiàn)場),犯人也必須在3點半之前去回收機關工具(魚線,膠布等),并且是要在水果盤端來之前(兇行的水果刀就在水果盤上),所以犯人必定要在2點半之后,3點10分之前單獨行動過(離開過書房)
重點:“2點半之后”是不包括2點半的。
整理關鍵時間,分析各個嫌疑人犯案可能性:

1.張資在2點45分離開書房(去廁所),3點回來,離開了15分鐘。
·沒有時機布置機關。
·暈血,在回收機關時看到刀上的血應該就會在門外留下一攤嘔吐物了。
·完全沒有殺人動機。
·主動接手鑰匙去開門。
因此,排除他的嫌疑。

2.張習在約2點半時來到書房,之后未單獨行動過。
·幾乎沒人時機回收機關。
·沒有明確動機。
·主動開抽屜找鑰匙。
·因為之前一直在樓上,沒有時機對張單下安眠藥。
因此,可以排除她的嫌疑。

3.楊逸只在3點30分離開書房(去廁所順便叫張單),2分鐘后就回來了,之后大家一起去找張單發(fā)現(xiàn)尸體。
·回收并處理機關工具的時間非常緊迫。
·沒有時機布置機關。
因此,排除他的嫌疑。

4.現(xiàn)只剩下唯一一個嫌疑人:李喜。
她第一次離開書房在1點45分(去燒水),2點回來,離開了15分鐘 ;第二次離開書房在3點(切水果),3點10分回來,離開了10分鐘。
·具備布置機關的時機。
·具備回收并處理機關的時機。
·是她泡的茶水,她可以輕松對張單下安眠藥。
·丈夫想拋棄她,她具備動機。
僅這四點加上她是唯一嫌疑人了,足以證明她就是犯人。
另還有諸多其它線索佐證:
·原文【“他有時候困了會迷迷糊糊的,把房間門也鎖上,張習去看看那個書柜里的抽屜里有沒有備份鑰匙吧。” 李喜沒有站起來,只是看向了書房的窗戶,只見窗臺那里有把鑰匙。】
是她說張單可能會鎖門,為“密室”打下基礎;是她讓張習去拿鑰匙,自己就坐著不起,就是不想去碰那個鑰匙被懷疑。
·因為是想嫁禍別人偷拿鑰匙殺人,嫁禍家中兩個孩子是最好選擇,比如說離開書房去廁所足有15分鐘的張資,有可能就是她對張資喝的水做了點什么,讓他口渴喝了很多水,但只是小便也用不上15分鐘,所以更可能是在水中下了點拉肚肚的藥。
所以先不知道張資暈血的她在看到張資嘔吐后感到絕望,這時她才知道張資暈血,所以她才會露出愁苦的面容,才會“情緒崩潰,渾身顫抖”。
可能她是在這個時候,發(fā)現(xiàn)最佳嫁禍對象不好用了,再看到現(xiàn)場如同張單經(jīng)常吹噓的二十年前那對父母為袒護孩子殺人的案子,父親為兇手制造密室,母親為兇手給了死者一刀,因此才拿刀給張單補了第二刀,想要以此引人懷疑這就和二十年前的案子一回事,她也是為了袒護孩子,人是“孩子“殺的。
·不過,她端著水果盤一起去張單房間,特別是還把水果刀也帶上,很像是故意的,因此,她是早準備上演這一出戲補第二刀更合理點。


八,既然張習不是犯人,那她開抽屜鎖時“左右擰了幾下”是怎么回事?
一般鎖朝一個方向扭是鎖,朝相反方向扭就是開,只應該向一個方向。
張習拿出鑰匙說的是“好像是這把”,說明她對父親房間的鑰匙不熟悉,可能也少有打開過書房抽屜因此不記得抽屜鎖開關方向怎么扭。
假如說張習開鎖前鎖是鎖上的,再假設鑰匙往左轉動是開,往右轉動是鎖:
·如果她一開始就往左轉動,就直接打開鎖,不會發(fā)生“左右擰了幾下”的情況。
·如果她一開始往右轉動,因為鎖先就鎖上了,往右轉動不了,她就會改方向往左轉動,也不會發(fā)生“左右擰了幾下”。
除非,一開始抽屜沒有鎖:她先往右轉動,能轉動,把鎖鎖上了,發(fā)現(xiàn)打不開抽屜再往左轉動,再打開了抽屜,這樣才會發(fā)生“左右擰了幾下”的情況。
因為她不熟悉開這個抽屜,所以對此也不會多想,李喜就是利用她這一點才讓她去拿的鑰匙。
在李喜看來,家中有警察在,敏銳的警察會注意到張習開鎖這一“不合理”舉動,會發(fā)現(xiàn)抽屜原本沒鎖,但張習卻什么都沒說,就像是在假裝抽屜是鎖上的自己打開了似的,這樣就能增加張習的嫌疑:偷鑰匙(偷走時沒鎖抽屜)的嫌疑,以及趁這個時機假裝把偷的鑰匙放回抽屜再拿出來的嫌疑。


九,李喜的“為人有點實誠,不太會拒絕或者質(zhì)疑別人”的設定起什么用處?
·“不會拒絕”的特點,與動機相關:
因為丈夫向她提過離婚,而她是個“不會拒絕”的人,如果丈夫不死,她只能答應,到時丈夫還會財產(chǎn)移給孩子,就這樣舍棄她,她自然氣,不想答應,因此殺了丈夫,還想嫁禍給孩子。
·“實誠”,不太會說謊:
這一特點對應上在“我”問【“所以說,如果他在臥室里鎖了臥室門睡大覺,連你也得去書柜找鑰匙才能進去?】時,她才會回說【也不是啦】。
關于鑰匙的分配,張習說【除了我家正門,家里的鑰匙都在爸爸手上,備份鑰匙就都鎖在這個書柜里。書柜的鑰匙有兩把,一把在爸爸那里,另一把就放在這個窗臺上。這是我們大家商量共同決定的】
這一決定是大家一起決定的,如果張習說謊張資就能拆穿她,因此這句話是真的,張喜不會有另外的鑰匙,而她在回“也不是啦”之前就通過窗戶進入過案發(fā)房間,她又實誠不太會說謊,她的確有別的辦法進入那個房間,因此才回”也不是啦“。
不僅是這一點,她在警局里也不多說話,因為不太會說謊。


十,還原李喜作案過程(上面說得很多了,盡量少重復,簡潔說明!)
今天早上天氣預報就說了下午2點半左右會有陣雨,這是模仿二十年前的案子的一個條件,另外張喜知道張逸今天會來(有警察為證,說不定人還是她邀請來的呢),所以她在今早確定今天實行計劃,趁書房沒人時就偷走了需要用的魚線,打開了書房抽屜的鎖,后來再保證房間窗戶沒上鎖,到了午飯后大家在書房喝茶聊天時,給張單的茶里下了安眠藥。
1點半時安眠藥藥效發(fā)作,張單犯困,離開書房回房間睡覺。
1點45分,李喜離開書房去燒水,燒水的時間她就拿著抹了毒的水果刀和魚線到了案發(fā)房間的窗戶外,打開窗戶進去,確認房門上鎖,從床頭柜中拿出膠布,配合魚線布置好機關,用完把膠布放回抽屜中,最后設置關窗戶的機關出去,在窗外鎖上窗戶離開,回廚房接上燒好的水端去書房,總共花了15分鐘。
3點,李喜又以切水果之名離開了10分鐘,她來到張單房間外,在門外叫醒了張單(因此時外面下雨,書房隔音好連窗戶都關上了,聽不到這里),她不會說謊,但她可以著急地叫張單讓他趕快出來,令張單以為出了什么事,醒了馬上下床想去開門,走得急,而在門外的張喜雙手抓緊絆倒機關的兩頭線,把魚線繃緊了,聽到房內(nèi)張單倒地的聲音,她知道成功了,松開一頭魚線稍用力外拉,回收此魚線。再拉扯回連接收水果刀的魚線回收水果刀及這根魚線(另包括膠布)。因為時間著急,她拖得快,刀落到地上時一跳一跳地被拉到門縫處,因此留下抹上去的不連續(xù)的血跡(刀上帶的血)。
另外,門縫有4厘米寬,嬌小的李喜整個手掌都能伸入,所以哪怕刀拖到門口時被門上的磁鐵吸住,她也能伸手進去取下拿出。(再哪怕是固定刀的膠布還留有在衣帽架上,她都可以提前在衣帽架頭上綁根魚線,在外門拖倒它,除了底座它是近扁平的,4厘米的門縫也足以讓她操作,取下膠布、魚線,推動衣帽架一定位置等。)
回收完作案工具,她就把所有魚線、膠布、剩余的毒藥及膠囊殼扔進馬桶沖走,快速洗盡刀切好水果端去書房。
最后就是,讓孩子去拿鑰匙,帶著水果刀去張單房間,再用水果刀捅他第二刀,模仿表演二十年前的案件,想令警察懷疑“孩子”。

<第一題作答結束>





             -第二題《探長之死》-


1.貓沒有翻找廚余垃圾吃,茶機上的糖完好無損,說明死者死后有可能有人喂過貓。
當然,也有可能廚余垃圾在廚房里,廚房門是關上的貓進不去,所以目前只是“有可能”。

2.進門鞋柜上有鑰匙籃,死者進門會把鑰匙放進鑰匙籃,鑰匙不應該出現(xiàn)在對面窗戶下的地上。
死者進門也許不會用鑰匙上鎖,但回家進門自然會把房門帶上,房門構造是一旦關上從外就需要鑰匙開門。
因此可確定死者死亡當時有第二人(嫌疑人)在場,此人移動了鑰匙。
鑰匙最終還是留在房間里,但房門是用鑰匙上鎖了的,可推斷:嫌疑人帶鑰匙離開死者家,用鑰匙鎖上門,用別的辦法把鑰匙放回了死者家。
從現(xiàn)場看,別的辦法只能是通過書房前打開的窗戶從外送回鑰匙,能實現(xiàn)的操作不復雜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1)最簡單的方法,如圖:

用一根線穿過鑰匙頭中間的孔洞,抓住線頭A、B,從樓上正對死者窗戶的窗戶(在窗戶最左邊操作)扔下鑰匙,甩入死者家窗戶,再松開線頭B。因為死者的書桌偏窗戶左邊,最右邊窗戶一小段是對的地面,所以鑰匙掉到地上,嫌疑人再從樓上窗戶抓住線頭A把線收回。
不足點:這種方法不需要使用馬克杯,也不應該會在桌上留下凹痕。

(2)把線一頭用冰凍起來,再把鑰匙穿進線里,下頭有冰塊抵住鑰匙不會穿出去(或者干脆把鑰匙凍里冰里),再照方法(1)的步驟操作扔進死者房間,等冰化了后再收回線。
這種方法下,馬克杯就是嫌疑人故意弄倒,想把冰化的水偽裝成杯中倒出的水。
優(yōu)點:需要使用馬克杯,并刻意放倒了馬克杯;貓貓渴了或者熱了會舔冰塊,加速冰塊融化;另外扔進鑰匙時一次不一定準,所以有可能在桌上砸出凹痕。(目標不應該是扔到桌上,冰慢慢化的話,不足有沖力把鑰匙沖下桌子)

(3)把鑰匙和線一頭一起放進馬克杯的水中,連著馬克杯一起放冰箱凍起來,然后照上邊方法扔進死者房間里(當然杯子更重了,線需要選擇結實一點的),這次就是扔在桌上,并且要操作精致,最終要倒杯子放倒,不然結果鑰匙被發(fā)現(xiàn)在杯中水里,這有點怪。
最后等冰化了松開了線頭,再從樓上收回線即可。
優(yōu)點:需要使用馬克杯;杯子足夠重,且落點就是桌面,在桌子上砸出凹痕更有說服力。

(4)與方法(3)看起來相似度較高,但操作完全不同:先從樓上放下線一頭,放得很長很長,使得線能延伸到死者廚房的冰箱,然后把線頭放馬克杯中再放冰箱里冷凍。
凍成冰后把馬克杯取出放到書桌右邊,再鎖上死者家門回樓上,從樓上窗戶,用鑰匙穿過線另一頭滑到樓下窗戶里,滑到馬克杯中,再從樓上扯動線放倒馬克杯,等冰化了收回線。
這種方法下,嫌疑人并不是故意把鑰匙弄地上,而是在收回線時拖拽了鑰匙使之不小心落地的。
優(yōu)點:需要使用馬克杯。
缺點:太麻煩,效率低下,在死者家中待太久,且不容易在桌面上留下凹痕。

(5)最有趣的方法~
類似于方法(4),但不凍馬克杯也不用冰塊,先從樓上放下線一頭,把線頭穿過馬克杯手把,再把線頭綁上貓吃的東西(小魚干啥的),綁起的貓食大小要大任馬克杯手把空隙大小,能卡住,如下圖:

接著就用鑰匙鎖門上樓,從樓上把鑰匙穿過線另一頭滑進樓下死者窗戶,砸在馬克杯腳下的桌面上停住,等貓貓餓了去吃貓食,貓食沒了線就能再穿出杯手把,從樓上收回。
優(yōu)點:不僅需要使用馬克杯,還利用上了馬克杯這一特定杯具的最大特點,有手把!同時滿足了貓貓被嫌疑人喂過的可能性!桌面被砸出淺淺凹痕也能滿足。
不過,這種方法中,馬克杯被放倒就是文中所說貓貓折騰的,因為吃貓食吃飽了就渴了,正好眼前就有一杯水,喝的時候把杯子弄倒了,杯中的水把鑰匙沖下了桌。

(6)可直接排除的方法:從正對死者窗戶的樓下,把鑰匙扔進窗戶。
排除理由:那樣在桌上可不只留下“淺淺”的凹痕,并且作用力太大,落桌上應該會往前跳,最終鑰匙不會停留在離窗戶那么近的位置。


3.說說為什么需要使用馬克杯是“優(yōu)點”。
沙發(fā)底部上的手掌印與掉在沙發(fā)底下的藥瓶位置可推斷:死者掉落藥瓶從此位置滾進了沙發(fā),于是死者趴地上,右手掌撐住沙發(fā)底部,左手伸入沙發(fā)底想撿藥瓶。
拿出藥瓶會掉,說明當時很可能心臟病犯了手抖,那撿藥肯定很著急,下意識也應該立即使用慣用手去撿,說明死者是個左撇子。
左撇子拿杯子喝水一般還是用左手,特別是經(jīng)常坐的桌子前,會把杯子放在慣用手這邊,所以馬克杯應該是放在書桌左邊的,案發(fā)現(xiàn)場卻是在右邊,說明嫌疑人移動了它,而移動它的目的自然是需要使用它布局。


4.嫌疑人是誰?
·302的小虎可首先排除,理由:他明顯是準備在今天才暗(刺)殺死者,可死者昨天就死了,并且他都沒有預料到警方的行動,還留在這個地方,說明他在警方到訪之前都不知道死者已經(jīng)死了。
·304的愚者?
他經(jīng)常蹭死者家的可樂,可死者家的可樂還好好躺在冰箱里。
最關鍵的是,上面提到的幾個方法都需要從死者樓上操作,而愚者的房間與死者水平,要想實現(xiàn)估計得使用一根足夠長的釣魚竿(這也不及從樓上操作合理),并他還要有一定力氣。
而他的人物設定……再加上文中沒有任何明示暗示他與釣魚有關,更沒提及他房中有這樣工具,太腦補了。
若只是利用一定斜度用線把鑰匙滑進死者房間,這很難有足夠的沖擊力在桌上留下凹痕。
所以幾乎能排除。
·403的教授。
他的房間正對死者房間,這點作為嫌疑人十分完美,加上沒有不在場證明,又有動機,還在死者死亡當天打過電話……(說是吵架,一分鐘不到這吵得也太短了)
總之,都沒有能排除他作案的條件,所以嫌疑人必須是他了!


5.嫌疑人如何令死者心臟病發(fā)而死?
死者左胸上的焦黑加上有把使用過的電擊槍,可見是被電擊槍擊中心臟位置,從而引發(fā)心臟病發(fā)作。
電擊槍不是買現(xiàn)成而是組裝的,有可能就是身為物理教授的嫌疑人制作的,并早送給了死者作為他小說的研究物品(他會幫助死者查案,那破案類的小說死者應該也會與他商量)。
作為知識豐富的實驗狂魔,嫌疑人精心設置了電擊槍,使之能剛好引發(fā)心臟病。
把電擊槍留在現(xiàn)場不會引起特別懷疑,因為有死者的小說為證,死者也可能與別人提到嫌疑人專門為他制作了把電擊槍用以研究(反而若是嫌疑人做賊心虛拿走電擊槍,死者衣服上又留下了電擊痕跡,制作槍的人必然第一個被懷疑)。


6.嫌疑人究竟用的(1)~(5)中的哪個方法放回的鑰匙?
特意把貓碗拿到廚房再關上廚房門(一般為了防止貓偷吃貓糧,貓糧都會放在廚房較高的櫥柜里,另外廚房里肯定也有其它吃的),是不想讓貓有吃的,比如說”希望貓吃掉他準備的食物”,加上貓的確有可能被嫌疑人喂過了(沒有明確條件指向嫌疑人出于“愛心”喂了貓,區(qū)區(qū)草菅人命的殺人犯……最為重要的是,真想讓貓有吃的,為什么不把貓碗裝上貓糧放到它能吃到的地方?還要特意關上廚房門?)
有趣的方法(5)最滿足“關上廚房門”的條件,且利用上馬克杯的特點(圖中還專門把馬克杯的手把畫上了呢),所以決定采用這個方法!

7.小埋說的“證據(jù)”:
·首先就是周喻陶瓷杯碎片,嫌疑人下樓扔垃圾時扔了,得趕緊,怕收垃圾的人來收走想找就難了。(用的線沒有扔的必要吧?誰家里沒點線?但做賊心虛也不一定,可以抱有一點希望……)
·另外可以考慮貓肚子里的食物?


8.還原案發(fā)過程:
教授案發(fā)當天下午打電話給死者,確定死者晚上會在家(因為只是確認這點內(nèi)容,因此電話簡短),晚上八九時上死者家。
教授曾經(jīng)從死者手中奪過“校草”之名,這對應上丟失的名美男子周喻的杯子,所以死者是因此特地選用了周喻的杯子為教授泡了杯咖啡,卻沒想教授在廚房外拿著電擊槍正等著他,在他一走出廚房門就對他開槍,正正擊中他的左胸口(這么準,可能是練網(wǎng)球練的?)
被電擊肯定要發(fā)抖,抖得一身是咖啡,接著咖啡杯摔地上碎了,咖啡灑到沙發(fā)上,地上。
但這一槍不致死,只是引發(fā)了死者的心臟病,死者倒在地上,顫抖著摸出心臟病藥想打開,手卻抖個不停把藥滾進了沙發(fā)底下,停在一小塊咖啡杯碎片前。他馬上伸手去摸找,還沒抓到藥就斷氣了。
剛死還暖和,可以擺造形,教授馬上把他的尸體移到書桌側邊靠近窗戶,為什么要移尸到這里呢?自然是為了讓鑰匙出現(xiàn)在這個位置顯得自然。
把死者擺好造型,看似是在這個地方發(fā)病并掉了藥,教授就處理現(xiàn)場,因為怕別人會從“周喻”聯(lián)想到他(自我感覺還很良好),因此撿起咖啡杯碎片帶走扔到樓下垃圾桶。
順便還擦了沙發(fā)背后的地面,因為有細碎的陶瓷渣不好撿,還有咖啡太明顯也不太好。不過他還是漏掉了一塊掉進沙發(fā)底的碎片。
之后拿走貓碗放廚房再關上廚房門,不給貓偷吃東西的機會,然后拿上鑰匙鎖門離開,回樓上自己屋,操作上面的“放回鑰匙方法(5)”,完成密室。

<第二題作答結束>





                  -第三題《三畏書屋》-


1.書法視頻1點10分打開,章三計劃讓三個孩子跟視頻寫字,以此他可以有一個多小時的清閑,說明此視頻長度有一個多小時,要在2點10分之后的某個時間才會結束。
寫好的字都要落款名字了,且原文【現(xiàn)在從練字室的情況可以斷定,只有一個人聽我的話,全程照著視頻的落筆動作認認真真練字】,可以判定寫字的人在這一個多小時內(nèi)沒功夫去干別的事(偷零食)。

2.摔壞的時鐘定格在2點10分,是犯人偷零食的時間。(電子時鐘不是機械表,想故意把它摔壞且又時間還能顯示且還得讓時間停住……技術要求太高太高了,何況一個小學生,所以排除犯人故意設計這個時鐘時間的可能性)
今天早上確認過時鐘正常運行,所以就是今天下午2點10。

3.下午2點小茜在外見到梓欣,之后倆人同行,梓欣有不在場證明,不論是偷零食還是寫字都不可能是她。(另外她對花生過敏,所以花生也不可能是她吃的)

4.原文【你的右手受傷都包扎成一個足球了,我看你剛才完全沒辦法寫功課也就算了】,說明梓悅是用右手寫字的,作業(yè)都寫不了,更別說書法了,所以書法字排除她。

5.排除了另兩個,就只可能是雨宣寫的書法字。
書法寫的繁體,雨宣也喜歡寫繁體字,她姓“龍”,繁體“龍”,開頭就是個“立”字。

6.偷零食的不是寫書法的,也不是梓欣,那就只可能是梓悅。

7.關于“時間”上的疑點。
2點10分偷零食,2點30分章三看到梓悅和雨宣在玩游戲,也就是說梓悅偷零食,吃零食,拿著空零食袋去山上狗窩扔棄再回來,再和雨宣玩游戲(能看得出來打得不錯,那肯定不是剛剛開始玩吧),做這一系列事情她只用了20分鐘?
雖然說狗屋建在離書屋不遠的小山上,那怎么也是在山上啊。
雨宣寫完字在2點10分之后,一個多小時往少了算定個1小時零10分吧(如果只是1小時零幾分只屬于1小時左右),2點20分完寫完書法,用手機點完外賣(下載外賣軟件到下單也要花時間),先不計這之后再玩游戲到不錯的時間有多緊……章三確認時間2點30分后過一會兒送外賣的人就到了,這送得是不是太快了?
合理懷疑:為了掩飾“罪行”,梓悅把章三手機的時間往前調(diào)了。

8.還原梓悅“作案”過程。
下午1點10分章三睡覺,等他睡著后梓悅偷走他的手機用他的手指解鎖手機,為裝新軟件刪了他手機上的不少軟件,包括房間里的警報軟件,玩到快2點10分的時候,她突然想惡作劇,潛入章三房間,卻不小心把時鐘摔地上了,這個時鐘價格不菲,很珍貴,梓悅馬上確認時鐘好壞,發(fā)現(xiàn)時間定格在2點10分,壞掉了,這下她知道自己闖了“大禍”,不過她看著定格的時間,想到了一個嫁禍它人的方法!
平時只有雨宣會偷零食,而梓欣是在她偷走手機除去警報之后才離開的,所以梓悅決定偷走零食嫁禍她們倆,用櫥柜上的剪刀剪開零食袋,但因為她原來就偷用過這把剪刀,怕章三看出唯獨剪刀被移動過,所以故意弄亂了剪刀所放位置處的東西。
另外她還把時鐘電池又取出來擺回原來摔落時的狀態(tài),接著帶著零食偷偷離開書屋,前往小山上。
因為梓欣說要帶狗散步,所以她知道妹妹和狗都不在狗屋那里,路上把零食吃完或者全倒了,最后把空零食袋放在狗屋旁再折回書屋。
有可能她回來時雨宣剛寫完字,在雨宣要寫下自己名字時,她阻止了她,只讓她留下一個她的姓氏上邊也有的“立”字。
雨宣知道欣悅偷了手機,于是拿手機下載外賣軟件點了個外賣。
之后梓悅偷偷把手機時間調(diào)了,有壞時鐘上的時間為證,她希望章三能根據(jù)錯誤的時間推斷她沒有時間“作案”。
這后再與雨宣一起玩游戲,等到章三睡醒后,就開始她的“表演”。

<第三題作答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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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14 15:03:23
第一題
兇手是張資。
他在兩點四十五離開書房去到張單的臥室,途中在廚房拿水果刀并涂上毒藥。隨后他拿出床頭柜里的釣魚線和膠帶,在衣帽架旁用刀捅死了張單,把釣魚線的一端用膠帶固定在窗戶把手上,另一端先后穿過梳妝臺的桌腳、吊燈,最后從門縫底下伸出去一截(因為釣魚線上沾了血,所以地上有從釣魚線上滴下來的血)。然后等雨停,從窗戶爬出,再從正門進來,在臥室門前扯釣魚線將窗戶鎖上并回收釣魚線和膠帶,經(jīng)過廁所時把釣魚線和膠帶沖走,然后回到書房。他的媽媽為了袒護他,后來在尸體上補了一刀,破壞現(xiàn)場。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14 15:39:57 | 2021-11-14 16:54編輯
第一題:
兇手是李喜
張單死亡時間:根據(jù)探長推測死亡時間是2.30-3.05,可以確定的是張單的死一定是在2.30之后發(fā)生的,但是另外一個時間是由李喜的證詞確定的,存在李喜撒謊的可能,所以存疑
其次確認嫌疑人范圍:張單死亡時間是2.30之后且他的房間是一個密室,若兇手是外來人士,他無法進出張單的房間而不在外面的泥地留下痕跡且沒必要帶走兇器,原因還有很多不再贅述,排除外來人士作案。現(xiàn)在考慮房間內(nèi)的人的嫌疑,2.30之后有長時間離開書房或者2.30左右不在書房的人有李喜、張習和張資,楊逸沒時間犯案和處理兇器故排除;張資暈血,若他是兇手,他沒辦法處理帶血的兇器,排除張資;張習雖然有時間可是她并不知道張單回去睡覺了且她時間不夠;若兇手是李喜,她的證詞就可能有問題,李喜曾在1.45-2.00和3.00-3.10離開過書房,她有足夠的時間殺害張單并布置好現(xiàn)場,要解決的有:李喜怎么進出張單房間的、李喜怎么制造的密室即怎么鎖上張單房間的房門的、張單為什么2.30時沒有起來找探長、李喜的殺人時間、李喜為何要張單死后捅張單、為什么選擇毒殺且傷口不深這些問題,下面將解決這幾個問題
張單為什么2.30時沒有起來找探長:李喜曾在1.45到2.00以燒水為由離開了書房15mins,這明顯對于燒水來說是過長了的,這期間她一定有做過別的事,結合1.30時張單說過1小時后也就是2.30起來找探長卻沒有出現(xiàn)并且在張單體內(nèi)發(fā)現(xiàn)了微量安眠藥推測李喜在離開這段時間以時間到了該起床找探長為由把張單叫了起來并給他喝了有安眠藥的水讓他睡著,而她給張資送的水也可能有助泄藥物在里面來確保張資會拉肚子離開書房去廁所,這也是張資離開書房長達15mins的原因
李喜怎么進出張單房間的:第一次進出由上面推理得出是張單自己開的門或者張單沒鎖門,第二次進出也就是李喜殺人時,因為第一次出來時房門沒鎖李喜可以輕易進出
李喜的殺人時間:知道上兩個問題的答案,這個問題也就很簡單了,李喜是在3.00-3.10之間殺了張單,這么做的原因是為了嫁禍給張資,她故意選在張資出去過書房后立馬出去殺人就是為了讓張資沒有不在場證明,其次她撒謊疑似兇器的刀是在3.05自己去削水果時發(fā)現(xiàn)的可以把兇手作案時間縮小到張資離開書房的時間,可惜的是她不知道張資暈血所以嫁禍錯了人反而使自己嫌疑上升
李喜為何要張單死后捅張單:我們知道張單的死因是被涂了毒的刀給捅傷毒殺的,那么李喜不可能用這把刀再來削蘋果給眾人吃,所以實際的兇器很可能已經(jīng)被李喜處理掉了,她拿來削蘋果的水果刀并不是兇器,而是她準備的另外一把一模一樣的刀,她用這把刀去二次捅張單一是為了從心理上讓眾人更加確認這把刀就是兇器,二是為了讓這把刀也沾上張單的血,以防警方發(fā)現(xiàn)這把刀并沒有沾過血,三是為了模仿二十年前的案子,誤導警方兇手是張資,而她是為了庇護張資的,這也解釋了張單尸體到門口地上以及衣架的血跡,這是李喜為了模仿二十年前的案件誤導警方密室是張單為了庇護兒子自己制造的
李喜怎么制造的密室:由下水道發(fā)現(xiàn)的繩子和膠帶
為什么選擇毒殺且傷口不深:因為兇手是內(nèi)部的人,若傷口過深會導致自己被濺到血,但傷口太淺又殺不死人,所以兇手選擇毒殺
第二題:
這道題嫌疑人一共三個先對著三人進行分析(其中三人均有殺人動機。這里就不一一細講)。
第一個304吳凡,喜歡喝可樂,有時去探長家里面蹭可樂喝喜歡一個直播間的小姐姐,在案發(fā)當天有觀看直播的記錄以及打賞的記錄,因此也是3人中唯一一個存在確切的不在場證明的人。
第二個302林虎,白虎幫頭號打手,桌上有把未安裝好的手槍,家中墻上釘著探長的照片,有明確的殺人意圖,并將殺人時間安排在了今日。
第三個403藍曦,探長的大學同學,物理學教授,生活邋遢,現(xiàn)在已經(jīng)變成了一個中年大叔,常年穿著白大褂,案發(fā)當天在做實驗(無法被證實)。
由此開始,首先就對嫌疑人的生活習性以及生活作風而言,探長家中的可樂未動,從現(xiàn)場看出少一個被子以及沙發(fā)底下有一塊指甲大小的瓷片,根據(jù)電腦桌上的杯子里有探長的唾液知道探長的被子沒碎,碎的是不見的東吳四杰之一周瑜的杯子,可以推出案發(fā)當天嫌疑人去了探長家里面作客,而且探長用的探長有自己杯子沒必要用這個杯子,那么這個杯子就是用來招待客人的,結合沙發(fā)的咖啡推斷是探長用咖啡來招待客人,由此可以判斷出犯人和探長有一定的關系以及犯人不對可樂感興趣,所以排除304吳凡。案發(fā)現(xiàn)場沒有打斗痕跡,并且就一般人而言,不會輕易招待一個陌生人,況且人家還是白虎幫頭號打手,探長還有林虎的資料,所以探長對林虎一定有印象,302林虎如果去他家,探長一定會反擊,現(xiàn)場一定有打斗的跡象。那么犯人最終鎖定403藍曦,只有他符合這一切條件。
案發(fā)當晚,藍曦去探長家里做客,探長拿了廚房里面的東吳四杰杯子中的周瑜杯子給藍曦倒咖啡喝,當探長拿著咖啡從廚房走出來時,用座子上的電擊槍電向了探長(衣服左胸焦黑了一塊),探長重傷倒地咖啡撒了出來并用手掌扶了一下沙發(fā)(沙發(fā)的咖啡手印)(沙發(fā)后面以及探長的衣服褲子上有大量咖啡)。接下來是藍曦的處理方式,犯人首先將電到的探長挪到了案發(fā)現(xiàn)場最后尸體的位置擺好尸體并把探長的心臟病藥放到了沙發(fā)下偽造探長是突發(fā)心臟病死亡,然后清理了沙發(fā)到廚房門口的咖啡以及摔碎的杯子的玻璃碎片(沙發(fā)到廚房一側的灰塵比較少),這里為了不讓警方發(fā)現(xiàn)有人造訪探長所以把碎掉的咖啡杯拿走了,可惜他不知道這咖啡杯一套是總共有四個的而且漏了一片,然后藍曦將貓盆挪到廚房里面將廚房的門關上,不讓貓去喝貓盆里面的水。接下來,犯人拿走了探長的鑰匙,打開書桌旁的窗戶,將探長的杯子放在窗戶旁的書桌,把心臟病藥放在沙發(fā)下,布置好現(xiàn)場后,離開探長家里,在門外將探長家鎖上。犯人回到家也就是探長樓上,把鑰匙放在水里凝結成冰塊,再用繩子吊著冰塊送入探長家中。但是難免要試幾次所以在桌子上留下了一些被冰塊砸的凹痕(被子下方桌面還有一個淺淺的凹痕)。將冰塊送入到探長的被子中后,時間不久冰塊融化,變回水和鑰匙,這時候貓口渴就會來到桌子上和被子里面的水(貓盆被放在了廚房,廚房門關著),這樣貓就會弄倒杯子水就會流出,將鑰匙送到地上(鑰匙旁邊有一圈水跡),這樣整個案發(fā)現(xiàn)場就布置好了,這一切都是一個物理學家設置的局。
綜上,犯人為藍曦。

第三題:
案件解析:首先對嫌疑人的行為進行分析。
一號單馬尾蘿莉龍雨宣,貪吃,但是對于不喜歡的食品十分挑剔,有著高超的櫥柜攀爬本事,對繁體字感興趣。
二號雙馬尾蘿莉章梓悅,喜歡惡作劇,有極高偷手機的本領,可以輕易打開手機鎖,由于右手受傷,所以現(xiàn)在處于單手狀態(tài)
三號短發(fā)蘿莉章梓欣,說話刺痛別人內(nèi)心,對花生過敏,最近對于養(yǎng)狗有興趣。
分析完畢。現(xiàn)在還原案件過程,首先排除章梓悅的嫌疑,單手的二年級小學生無法攀爬櫥柜來偷取零食,因此她在小偷作案的時間在偷竊我的手機,并且刪除了部分軟件來為小偷作案提供條件。然后是那本練習冊的字到底是誰寫的,寫這個字的人沒有時間和辦法去偷零食,首先這門課是繁體字的課,而章梓欣和龍雨宣的繁體字里面都有立德部分,而根據(jù)正常人寫名字都由姓氏開始可以推出只有龍雨宣好好跟著電視來練字,在練完字之后就和章梓悅玩王者榮耀,一人一手操作還是正戰(zhàn)績說明她們兩人在認真操作,沒有時間抽出身來,所以小偷不是她們,犯人是章梓欣。
那么疑點來了,我看到摔壞的電子時鐘在2:10,而2點的時候,章梓欣被發(fā)現(xiàn)在街上,就很不合理,所以電子時鐘應該是1:20,這樣就合理了,小偷是在我睡著后不久開始的計劃。章梓悅對花生糖過敏,但是我們不清楚,她到底是對花生過敏還是對糖過敏,就算是對花生過敏的話,酒鬼花生可以作為狗糧喂給狗吃,花生可以增強狗糧的口感,給狗提供豐富的蛋白質(zhì),并且可以清潔口腔,想到這里,小偷的行為就比較合理了。
1:10,我睡著了,章梓悅開始偷手機,刪除了報警軟件后,章梓欣看見后,本意邀請龍雨宣一起完成這個計劃,這樣龍雨宣攀爬櫥柜就不會這么麻煩,造成這么大的失誤,不料龍雨宣拒絕了。在1:20,由于酒鬼花生沒有易撕口,所以章梓欣需要用剪刀來剪開個口子,而由此推測剪刀和電子時鐘以及其他文具等放在一起,所以摔壞時鐘以及把鋼筆和透明膠亂作一團也可以解釋。然后章梓欣帶著零食去了狗那里讓自己和狗吃完零食后,將垃圾進行偽裝,裝成狗吃完了零食的樣子,然后把狗牽出去溜。后面也許是狗收到了酒鬼花生里面的酒精的刺激,所以在打開繩子之后就跑出去的后續(xù),然后章梓欣和小茜一起找狗,最后回到書屋。
由此推理得到小偷是章梓欣。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14 16:03:39
第一題
首先,從文中可知楊資暈血,所以楊資排除。
然后看時間線:
1:45~2:00張喜燒水;
2:30張習來到書房    死亡時間開始  正常張單起床;
2:45~2:55張資上廁所;
2:55~3:05 張喜切水果;
3:05張喜稱拿水果刀開始切水果;
3:30~3:32楊逸上廁所;
3:32發(fā)現(xiàn)死亡;
期間,張習與眾人在一起無作案時間,排除。
楊逸只有兩分鐘,作案時間不充足,排除。
所以,兇手是張喜。
手法:
1:45~2:00張喜燒水,并同時切水果(水果可以放在鹽水里防氧化)。
2:55張喜去找張單,按張單的話
引用
“你先坐著,我有點困,得稍微睡會。一小時后找你。”
說明此時張單應是清醒狀態(tài)。張單給張喜開了門,張喜用涂毒水果刀殺死張單。
然后,由于張喜力氣過小,一個人搬不動張單,所以用一根釣魚線,A端繞過吊燈,B端從尸體下繞過并接到吊燈上,用膠帶固定尸體,此時拉動A端,吊燈釣魚線和尸體就組成了滑輪組。由初中物理可知F =G/n,所以設一個成年男人70kg,他受重力約為G=700N,所以F =G/3=700N/3~232N,相當于23.2kg所以可以提起。而在轉移尸體到吊燈下的過程中尸體不小心蹭到了地面,所以血跡斷斷續(xù)續(xù),然后張喜撕下膠帶,收起線,由于膠帶蹭上血跡,所以吊燈被膠帶蹭上血跡。
之后,張喜把魚線剪成兩段,分別打上兩個結,將掛衣架靠在把手中間按鈕處,先將兩個結放在掛衣架分支兩邊(起固定作用),然后將第一段A端在把手上繞幾圈與C端一同穿過門底,將第二段魚線的兩個結放在掛衣架底端(起固定座用),然后關門拉A端C端,再拉B端D端,使門鎖上,最后再拉A端D端將魚線抽出。
然后,到廁所沖走作案工具。
最后,到了尸體被發(fā)現(xiàn)時,張喜用水果刀插入胸口來掩飾刀上的血跡反應并毀壞現(xiàn)場。
動機是夫妻感情不和。

第二題
首先吳凡有不在場證明,排除。
然后死者房內(nèi)無打斗痕跡,死者和林虎不熟所以肯定不會輕易放林虎進來,排除。
所以兇手是藍曦。
時間線:
2:00藍曦與死者爭執(zhí),然后用屋里實驗室里的東西組裝一個簡單電擊槍。
2:00~8:00死者在端咖啡時突發(fā)心臟病,打翻了周瑜瓷杯,咖啡灑了一身,藥滾進沙發(fā)下,他用手去勾,然后再沙發(fā)地下按了手印。吃了藥后,他把碎瓷片倒到垃圾桶,用拖布拖干凈地板,所以靠進廚房一側地板灰塵較少。
8:00~9:00藍曦前來,有電擊槍電死者,所以死者有胸焦黑,由于死者患有心臟病,所以被電擊后死亡。之后他用水杯等偽造了書中現(xiàn)場,偽裝成表象是死者因找不到藥而死亡,深層是死者因要撿水中鑰匙觸電而死,然后本來他想?yún)⑴c辦案然后將案件誤導到這個方向,但是他被拒絕了。最后他用自己的垃圾袋替換了死者的,用先前復刻的鑰匙鎖上房門,扔到垃圾袋里,和垃圾袋一起扔到樓下然后第二天讓垃圾車一起收走。


第三題
首先從文中可知:
梓悅貪玩、右手斷了。
梓欣對花生過敏。
雨萌貪吃、挑食、喜歡花生。
由于從文中知沒寫完的字帖有“立”字,而名字中有“立”的只有梓悅、梓欣,梓悅右手斷了所以是梓欣寫的。
又從文中知梓欣兩點左右出去遛狗,并對花生過敏,排除。
梓悅右手壞了,所以她不能自己撕開花生袋子,并且上山,排除。
所以偷了花生和薯片的是雨萌,并且雨萌挑食但喜歡吃花生,與小新的狗窩也是雨萌參與建成的。
時間線:
1:10“我”睡著梓悅雨萌偷手機開手機,訂外賣,梓欣開始練字。一個小時左右以后梓欣練完字,出去遛狗。2:00狗跑,梓欣遇見小茜。2:10雨萌偷走吃的,摔壞電子表,到后山和小狗吃食物。回來后陪梓悅玩手機。
匿名
| 發(fā)表于 2021-11-14 16:34:03
第一題
兇手:張資
手法:關于密室:開門的是張資,所以書柜的鑰匙一開始不是真的,而是由張資調(diào)包
          關于兇器:水果刀,由于張資暈血,殺人后兇器的回收是用釣線繞過衣架、吊燈從門縫回收,然后拿進廁所清洗
          關于補刀:和探2一樣,為了掩蓋兒子的罪行母親補刀

第二題
兇手:吳凡
手法:鑰匙水跡:原來用杯子壓住了鑰匙
          死因:死者找鑰匙的時候拿起了杯子,然后看見里面的液體以為是自己的可樂就喝了,然后沒想到是咖啡(心臟病不能喝咖啡),心臟病發(fā)作,然后沒及時吃藥(瓷片卡住了開口?)死亡
           貓:貓不能喝咖啡,吳凡怕誤傷貓,就放到自己家


第三題
犯人:小狗
認真練字的人:章梓欣:從“立”字知道她姓章,然后梓悅右手受傷練不了字,說明是梓欣練的字,排除嫌疑
動機:太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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