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草国产成人av片免费/香港三级日本韩国三级专线/国内自拍在钱/天堂国产女人av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3-8-2 08:27:0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06:17 編輯


趙大波(以下簡稱趙)、錢津(以下簡稱錢)、唐木(以下簡稱唐)三人在某部落對戰(zhàn)網(wǎng)絡游戲中相識,并成為朋友。1月9日晚,三人喝酒聚會的時候,在快遞公司工作的趙,將派送件中有一本派送給被害人曹家樂(以下簡稱曹)的《喬布斯傳》的事情說了出來,并稱要殺了曹;而錢與唐也各有懷恨的目標----被害人林曉明(以下簡稱林)和被害人李煒(以下簡稱李)。于是,三人合謀,制訂了殺害三名被害人的方案,并設計了不在場證明。隨后,三人準備了服裝、書、快遞包裝、劇毒等一系列作案工具。

1月10日,由著派送制服的唐前往4S派送。為防止劇毒被他人誤中,唐事先看了曹的照片,直接將書交給了正在工作中的曹。而后,午飯時間,錢參與圍觀,確認了曹的中毒身亡。

1月17日,錢到達林家里聊天,透露出《喬布斯傳》正在特價,身為喬布斯的超級粉絲,林當時立即下了單。1月18日下午,由趙前往林家進行派送,林忙著玩游戲,簽收后沒有關門,就去玩游戲了。為防止真正的快遞到達后計劃失敗,趙勒死了正在游戲中毫無防備的林。掙扎中,書被丟到了沙發(fā)下。

1月25日,由電腦高手錢向李發(fā)了一封匿名電子郵件,內(nèi)容是《喬布斯傳》特價最后一天,愛占小便宜的李當即下單。第二天早上,由錢前往派送,匕首本就是為了防止如果李沒有下單而拒簽準備的,當李發(fā)現(xiàn)疑點,錢直接捅死了李。

事后,錢和唐清理了聊天記錄,而一些容易敗露的內(nèi)容,則是通過游戲進行交流,這部分本就不會留下記錄。

而讓被害人全部購買《喬布斯傳》,是一種轉(zhuǎn)移警方注意力和誤導向網(wǎng)上商城工作人員的一種手段。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3-8-2 08:59:2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06:22 編輯

1.關于兇手的分析
三起案件的兇手都知道被害人近日網(wǎng)購了《喬》一書,并趕在書送到前作案行兇。根據(jù)警方追查,基本排除了快遞公司員工作案的可能,并且把嫌疑人范圍縮小到三人:趙大波、錢津、唐木。從案件描述來看,三人分別和三名死者(曹家樂、林曉明、李煒)存在矛盾及殺人動機。
根據(jù)警察調(diào)查,三名被害人的不在場證明情況如下。曹被害時,趙、錢有不在場證明。林被害時,錢、唐有不在場證明。李被害時唐有不在場證明。由此可見,有動機的沒時間作案,有時間作案的沒有動機。
另外,曹和趙,林和錢,李和唐之間都是認識的。曹、李遇到的快遞員是一個陌生人,林遇到的快遞員顯然也不可能由熟人錢假扮。所以,可以確定殺害三人的并非那個有殺人動機的人。
由于用下毒法殺害曹,必須知道曹會吃麥當勞,所以一定有熟知情況的人涉案。
由于兇手計劃行兇的條件都是基于死者網(wǎng)購《喬》一書(同一家網(wǎng)店),所以可以把引誘網(wǎng)購一事作為殺人準備步驟之一。林的網(wǎng)購時間正好是錢到訪之時,可以推定林是在錢的推薦下才網(wǎng)購了書。錢必定涉案。
由于李是因為收到郵件才得知了《喬》促銷消息,必定有熟知其郵箱的人涉案。
綜上以上理由,可將三案并查,且定性為熟人協(xié)助下(提供住址等線索)的交換殺人。
從作案條件上看,殺害曹的只能是唐,殺害林的只能是趙,殺害李的可能是趙或錢。
根據(jù)聊天記錄調(diào)查,趙、唐有過聯(lián)系,兩人不需要通過錢來帶話。如果李也是趙所殺,在趙和唐之間已經(jīng)實現(xiàn)了交換殺人,趙沒有必要再去殺害林。因此,殺害李的是錢

2.關于案件經(jīng)過的分析
錢熟知網(wǎng)絡聊天工具可能被事后追查,所以利用網(wǎng)游的聊天系統(tǒng)和曹或唐進行溝通協(xié)商。趙是一名快遞員,了解如何才假扮成一名快遞員。三人商定的計劃是交錯式的交換殺人,各自準備好不在場證明。時間間隔是為了試探同伙,也是減少被并案調(diào)查的風險。
首先由趙誘騙曹購書,并將作案所需相關信息告知唐。唐冒充快遞員毒殺了曹。
接著,錢目擊了曹被害的結(jié)果,按計劃主動來到喬粉林家,向他推薦《喬》一書。在第一案中,趙是幫兇,而錢沒有任何犯罪元素。如果趙不根據(jù)計劃殺死林,則錢可以舉報。為了達到弄死林的目的,錢可能逼迫趙動手。趙按計劃勒死了林。
最后,唐見計劃順利,輪到李了。于是就發(fā)送了郵件,并提醒李購書。通知或逼迫錢將李刺死。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3-8-2 09:09:5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2 11:19 編輯

首先,三名死者互不相識,所以可以排除死者間自相殘殺的可能。再者,三名死者都是由神秘JOBS快遞員整死的,說明殺人者熟悉死者在網(wǎng)上的購買情況。所以殺人者是商城工作人員或快遞公司工作人員。就像劉隊長所說,商城工作人員排除。只有快遞公司工作人員,也就是趙大波。而三名嫌疑人貌似有交涉。到了這里事實也浮出了水面:三名嫌疑人相互勾結(jié),由趙大波提供被害者的購買情況(錢誘惑林買Jobs傳,唐給李發(fā)郵件誘惑他買Jobs轉(zhuǎn))曹死時,唐并無不在場證明,林與李遇害時趙則無不在場證明。李遇害時,錢并無不在場證明,所以唐殺曹,趙殺林,錢殺李。至于為什么不說趙殺李,是因為趙在快遞公司,頻繁殺人,易暴露。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3-8-2 09:12:36
(下班了,過來看題~~)
這是一起交換殺人案。
唐末殺死曹家樂;趙大波殺死林曉明;錢津殺死李煒。

害的趙大波家庭破碎、身無分文的曹家樂是被唐末殺掉的,兩人曾經(jīng)通過網(wǎng)上聊天知道了彼此生活中的不如意,一念之下決定實行交換殺人,知道曹買了喬布斯之后,他們就以<喬布斯>為橋梁實現(xiàn)這次殺人計劃,作為會計的唐末假扮郵遞人員用毒殺害了曹家樂,故此曹被殺,唐沒有不在場證明。至于選用毒殺這種還算溫和的手法,是因為唐末心中并沒有對誰的深仇大恨,有的僅僅是想除掉絆腳石的心情!

錢津也因為某種巧合知道了這次的交換殺人,當看到曹真的被殺掉的時候,他也參與了進來,并借著拜訪林曉明的名義讓本來就超迷喬布斯的他訂購了<喬布斯>,于是他開始等待著死對頭的死亡。
林曉明是被趙大波活活勒死的,由于趙大波對曹的恨意,把目標人物林曉明看成是曹,所以心中載滿報復和仇恨種子的他,選擇這種能發(fā)泄他怒火的方式,故此,林曉明死時趙大波沒有不在場證明。

等到林曉明死后,錢津也必須兌現(xiàn)自己的承諾去幫助唐末除掉李煒,身為會計的李煒收到了喬布斯打折的郵件,加上對于此也很感興趣的他訂購了<喬布斯>,當錢津面對著目標人物突然的質(zhì)疑聲,久經(jīng)游戲早就成癮的他漠然的掏出早就準備的刀子,像在游戲中殺戮一樣,一連將人捅了好多下后才離開,故此李煒死時他的不在場證明不成立。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3-8-2 09:21:56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2:04 編輯

兇手是唐木、趙大波、錢津

一、疑點歸納分析(不在場證明、作案手法)

1.“在收快遞時分別被毒殺、勒斃、戳死。”三位死者,三種死法。

如果假設是一人所為。

按照常理,應該是三個人死于一種手法。而事非如此。那么,用三種手法的原因值得探討。此處筆者提出猜測。是兇手為了掩飾三人死于同一人嗎?應該不是。因為兇手是假裝成快遞員,“兇手則是一個穿著快遞員制服、戴著黑色鴨舌帽的快遞員。”并且送《喬布斯傳》,而三個案子之所以可以連在一起,就是因為有了這本書以及兇手外表的相似,顯然,兇手是希望被發(fā)現(xiàn)這種關聯(lián),換句話說,就是兇手是希望利用這共通點被認為三個案件的兇手為同一人。此種假設否定掉。故兇手并非一人。

2. 三個嫌疑人分別對應三個死者,但這個不在場證明……”羅輯說著又看了一遍手頭的資料。(題外話:這句話好像是在給參賽者提示,但是又很容易將參賽者引入歧途。)的確,三種死法的話,如果是三個人所為,那就不足為奇,每個人都有每個人認為合適的殺人方式。暫且認為兇手為三人,即,趙、錢和唐。

3.
趙的電腦內(nèi)找到一些殘留的網(wǎng)上聊天記錄,內(nèi)容過于零散,聊天對象疑似是唐木。

唐的電腦中并未發(fā)現(xiàn)特別的聊天記錄,但有明顯的清除記錄痕跡。

錢的電腦中未發(fā)現(xiàn)特別的聊天記錄也無特別的清除痕跡。”趙和唐有聯(lián)系。兩個看似毫無交集的人,為何有聯(lián)系,并且聊天記錄還被特意破壞過。這就讓人有些頭大,不過也正因為如此,案件更加清晰。聊天記錄之所以被破壞,當然是有那么不想讓人知道的事,會是什么事呢?將二人都是懷疑的對象的這件事連起來想,大概就想得通了。二人大概是在交流著這件案子,即,他們?yōu)榱诉_到自己的某種目的在進行某種交易

4. “經(jīng)調(diào)查,曹遇害當天,趙正于外地出差有多名證人可證實。林與李遇害時則無不在場證明。

經(jīng)調(diào)查,1月10日“快遞員”出現(xiàn)在4S店時錢正在案發(fā)地附近飯館與朋友吃飯,期間沒有離開過。但根據(jù)錢朋友的證詞,曹中毒身亡后他們一行人曾前去圍觀,后來不知什么時候錢獨自離開。

林遇害時,錢正獨自在家玩電腦網(wǎng)游(即上述的部落對戰(zhàn)游戲),根據(jù)錢的戰(zhàn)友以及當時與錢對戰(zhàn)的敵方部落證實,錢一直都在線并且戰(zhàn)斗表現(xiàn)一如往常水準。

李遇害時,并無不在場證明。

經(jīng)調(diào)查,曹遇害時,唐并無不在場證明。林遇害時,唐在公司上班有公司同事證明。李遇害時,唐已于案發(fā)前一天晚上回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這是他們?nèi)说牟辉趫鲎C明的描述。整理一下如下:

嫌疑人無不在場證明有過節(jié)的人

就此可以發(fā)現(xiàn),很巧的是,本來有作案動機的人卻有不在場證明,無作案動機卻又偏偏無不在場證明。至此,筆者可以大膽將題目還沒看完就有的想法提出來了——很可能這就是交換殺人。具體于本案就是:趙——林、錢——李、唐——曹

這也就再次印證了上面所提到的,本案有三個兇手。

5.
1月10日“快遞員”出現(xiàn)在4S店時錢正在案發(fā)地附近飯館與朋友吃飯,期間沒有離開過。但根據(jù)錢朋友的證詞,曹中毒身亡后他們一行人曾前去圍觀,后來不知什么時候錢獨自離開。”這段話看似是作為錢在曹案中的不在場證明而存在的,但是最后一句有讓人有疑慮。錢的獨自離開這一行為,讓筆者猜測,是否是與什么人單獨碰面。聯(lián)想到第四點筆者所提出的觀點,應該錢是與趙或唐碰面了吧。而這,或許可以彌補錢聊天記錄沒有發(fā)現(xiàn)什么的空白(也算是對第三點的補充)。

6.至于三個人是如何認識,并且定下殺人計劃的。尚無頭緒。

7.本案“唯一的共同點”就是《喬布斯傳》,根據(jù)案件描述,兇手都是知道死者有訂購過這本書。那么,他們是如何得知?

①“所以唯一的可能就是這個網(wǎng)上商城的某某員工看到第一個死者叫曹啥來著的訂了這本《喬布斯傳》,而這個曹啥來著的正好和他有仇,于是他便在真正的快遞到來之前假裝快遞去殺了他。”這句話有一半是對的,就是前半句。趙是“本市豐順快遞公司員工,該快遞公司與東京網(wǎng)上商城有長期合作關系,該商城的送貨服務全部由豐順快遞負責運送。”因此,對于趙來說,知道曹訂購了書不難。

②“林遇害前一天,錢曾去過他家,根據(jù)網(wǎng)上商城的數(shù)據(jù),林就是在該時間內(nèi)訂購的《喬布斯傳》。”也是說,在林家,錢知道了林訂購此書。

③“李的電子郵箱內(nèi)發(fā)現(xiàn)了一封1月25日收到的郵件,內(nèi)容是宣傳《喬布斯傳》最后一天打折促銷。無法查出郵件由誰發(fā)送。”的確,發(fā)郵件的人不確定,但是根據(jù)筆者的上述思維,那么這個人應該就是唐。

至此,三位嫌疑人都是知道和自己有過節(jié)的人訂購了《喬布斯傳》,再聯(lián)想他們的聊天記錄,他們應該就是交換了此消息,因此,本案的共通點出現(xiàn)了。

二、作案動機

其實已經(jīng)很清楚了,不過在此再次歸納一下,以完整筆者的答案。

1.
曹案。

曹與趙為同鄉(xiāng),然而兩年前曹慫恿趙投資某股票最終導致趙多年的積蓄賠的血本無歸,趙妻子與趙離婚帶著兒子改嫁他人。趙曾多次在醉酒后與朋友說自己要殺曹報仇。因此很有可能,唐在趙的告知下,為了履行他們的交易,使交易順利發(fā)展并“自己獲利”,唐殺害了曹。而趙因為預先知道,就選擇出差來作為自己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以逃脫嫌疑。

2.
林案。

“錢與第二名死者林曉明是游戲好友,同時兩人也是某游戲中兩個敵對部落的首領,互為對手。在以往的多次游戲戰(zhàn)斗中,錢所在部落常被林所在部落擊敗,主要原因便是林高超的操作技術。四月份國際上將會舉辦該游戲的大賽,本來以錢所在部落目前的實力是得不到參與該大賽的名額,但林現(xiàn)在遇害,錢所在部落將很有機會取得參賽資格。”為了游戲而起了殺意。很可能是錢在目睹了曹案后,被趙、唐兩人的計劃吸引,參與其中。而趙在他的告知下,幫他除掉了游戲上的障礙。他因為預先知道,便選擇玩游戲來作為不在場證明。

3.
李案。


“公司領導便有意提拔兩人中其中一名擔任部門主管,在李遇害前一直對兩人的工作進行觀察對比,當時的結(jié)論是李雖然有些貪小便宜但工作認真負責,唐同樣工作認真但一月初唐的前女友曾經(jīng)來公司大鬧一番,公司這才知道唐的私生活很混亂。”“唐的前女友前來大鬧是因為被李慫恿。”早已參與了交換殺人的唐,告知了錢,于是錢就殺害了李。也正因預先知道,唐就選擇了看父母這一不在場證明。

三、證據(jù)。

說真的,對于這點,筆者并沒有多大信心。

1.
趙和唐的聊天記錄已經(jīng)模糊了,不過還是有一定作用的。

2.
兇手作案的裝束,即快遞員制服和黑色鴨舌帽,按理說,他們的交換殺人已經(jīng)完成了,而作案工具也應該銷毀,若是來不及銷毀,那么應該就還在錢那里,因為他是最后一個案件的兇手。

3.
送快遞的人在監(jiān)控錄像中并沒有強調(diào)有帶著手套,如果真的沒有,那就更好辦了,死者那里的快遞包裝應該都沒與來得及扔掉(因為他們死的太快了),可以提取指紋加以對比即可。

4.
對于那三本《喬布斯傳》,或許上面可以提取到兇手的指紋。當然,筆者總覺得李買《喬布斯傳》很大一部分是出于郵件的原因,即,發(fā)郵件的人希望李快點買書,換言之就是,兇手已經(jīng)準備好書來對他進行謀殺了。不知道查網(wǎng)上此書的訂單能否有所收獲。

綜上所述,兇手依次是唐木、趙大波、錢津。




案件回放(僅代表個人觀點)   
    曹于1月8日在網(wǎng)上訂購了《喬布斯傳》,趙或許是無意間看到了,于是一個謀殺計劃開始醞釀。趙與唐或許早就認識,兩人都與各自不喜歡的人,甚至很恨的人。于是兩人在網(wǎng)上聊天,并制定了殺人計劃。1月10日,趙按原計劃,出差。唐拿著自己早就涂好氰化物的書,穿著可能是趙利用工作便利找來的快遞服,戴上可以遮掩自己面部的帽子,到了曹的工作地方。由于曹忙于工作,急急收下快遞,待到中午時,趁著吃飯空隙,打開了快遞包裝,手沾到了氰化物,因為吃的是麥當勞,手會不小心碰到食物,于是就中毒身亡了。
    而此時,在附近吃飯的錢和朋友來圍觀,不知發(fā)生了什么,錢和趙、唐有了交集,三人由于為了達到自己的某種目的而進行了某種交易,即,交換殺人。
    唐已經(jīng)幫趙除掉了曹。接著,他們就計劃著去殺害林。1月17日,錢到林家,看見林訂購了《喬布斯傳》,于是就通知了趙。1月18日,錢在網(wǎng)上正常打游戲,趙穿著快遞服來到林家,將林勒死。
    錢看到自己的對手已死,便開始了交易。1月25日,唐給李發(fā)了一封郵件,告訴他關于《喬布斯傳》的事,于是李趕緊訂購了下來。于是,第二天一早,錢就出現(xiàn)在了李家,當李在簽收快遞時,發(fā)現(xiàn)有端倪,便詢問,誰知,錢便用刀將其捅死。而此時,唐正在父母家。
    至此,三人的交易完成,自以為天衣無縫。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3-8-2 10:08:38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3:52 編輯

兇手其實是用了交換殺人的方法來作案,交換殺人就是X幫Y殺A,Y幫X殺B,從而使自己有不在場證明的一種手法。換句話說趙、錢、唐都是殺人兇手。把死者和兇手列表列下來后,我們就可以發(fā)現(xiàn)每次案發(fā)時至少都有一個人是沒有不在場證明的,經(jīng)過配對之后我們就可以知道是趙殺林,錢殺李,唐殺曹。李讓唐的前女友來公司鬧,讓他不能升官,因此唐恨李,趙也恨曹,錢也因為獎金的事恨林,所以這也成為了這起交換殺人案件的動機。他們?nèi)说牧奶煊涗浐蜌⑷藙訖C都能說明確實是他們?nèi)撕献鳉⑷恕?月8日,曹在網(wǎng)上訂購了書籍,又因為趙是快遞公司的員工,所以他知道曹訂購了書后便讓唐假扮成快遞員用毒的方法去殺害曹。1月17日,林作為喬布斯的粉絲也訂購了書籍,碰巧讓錢看到了,于是錢讓趙也同樣以快遞員的方式殺死林(或者沒有假扮),還在林家里放下快遞。1月25日,他們?nèi)齻€人的其中一位發(fā)書籍降價的信件給李,讓李也去訂購書籍,最后錢也以同樣方式殺死李。至于為什么要用快遞員的和喬布斯的方式殺死他們,是為了要讓警方混淆,以為是同一個人作案。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3-8-2 10:13:1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2 18:47 編輯

這是一起三人合作完成的“喬布斯傳”謀殺案。
以下為案情分析:
    一月初(估計就在1月8或1月9)唐的前女友曾經(jīng)來公司大鬧一番,其原因是受李慫恿,唐心中憤怒無處宣泄,找出趙和錢喝酒消愁,趙對曹一直懷恨在心,他們也知道錢在參賽資格這邊陷入了困境,于是策劃這起案件。
    趙系快遞公司員工,商城送貨服務皆由其公司負責,擁有第一線資料,能確定死者訂購了《喬布斯傳》再執(zhí)行。
    1月8日,曹訂購了《喬布斯傳》。1月10日,趙安排唐假扮成快遞員,把涂了氰化物的快遞讓曹簽收。那么怎么確定曹被毒死呢?所以趙安排錢在案發(fā)地附近,目睹曹中毒身亡。后來不知什么時候錢獨自離開,是因為要把消息告知趙。
    1月17日,錢知道林是喬布斯的忠實粉絲,于是到林家,慫恿林在網(wǎng)上訂購《喬布斯傳》。次日1月18日,趙在確保錢和唐有不在場證明的情況下,以快遞員的身份按下林家門鈴,在開門簽收之際把林勒死。
    1月25日,唐知道李愛貪小便宜,打折促銷這等好事不會放過,于是讓錢發(fā)送宣傳郵件。由于錢是電腦高手,讓人無法查出發(fā)送者這種小事對他來說不在話下。剩下的李當然要讓錢來殺,3人共同策劃的案件,其余兩人手上都一條人命了,讓錢來殺才確保互相不會出賣。唐于案發(fā)前一天晚上回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臨走前把聊天記錄刪除。次日1月26日,發(fā)生文章開篇一幕。事情解決后,把相關聊天記錄刪除而不留痕跡。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3-8-2 10:42:5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2 19:27 編輯

不在場證明
被害人買書日期 被殺日期 被害方法 被害方法 仇家恩怨趙大波錢津唐木其他線索
曹家樂01-0801-10快中午的時候氰化物毒死趙大波被曹家樂忽悠買股票輸光
林曉明01-1701-18下午2-4點勒死錢津被林曉明搶走游戲大賽資格算有01-17錢到林家,林買書
李煒01-2501-26早上7:03刀子捅死唐木中了李煒的冷箭失去被提拔的機會01-25收到書的促銷截至郵件



猜測1: 現(xiàn)代人都很喜歡網(wǎng)購,而趙大波所服務的豐順快遞又是某東商城的長期合作伙伴,所以在機緣之下認識了錢津和唐木,平時吐吐苦水。

猜測2: 極度懷疑曹家樂那本《喬布斯傳》就是在某東商城上買的,而這個事情被趙大波同志知道了。基于《喬布斯傳》在當時是熱書,而某東商城基本上都有次日送貨的好習慣,但曹家樂的書卻是買了兩天(被殺后)的之后才送來,極度懷疑是趙大波動了手腳把訂單hold住了,然后靈光一閃,跟錢津和唐木說起自己的殺人計劃。三人一拍即合。

猜測3: 1月10日,趙大波借口出差,把快遞猿的制服借給唐木并把殺人的方法和曹家樂的基本信息告訴他。到快中午的時候,唐木趁著曹家樂在招呼客人,連忙把書遞給他。然后逃跑。之所以要選擇這個時候是因為趙大波告訴他,曹家樂的公司中午都會訂麥當勞當職工午餐。(話說如果遇上有包裝袋裝著的漢堡不就殺不了人了嗎?哦哦~難道是薯條?公司真好,訂的是套餐!)然后吃飯衛(wèi)生習慣不好的曹家樂卒。

猜測4: 一開始不太相信這個殺人計劃真能實現(xiàn)的錢津還為此去到現(xiàn)場目擊。當看到死去的曹家樂之后,他清楚這個已經(jīng)不再是玩笑話了。但是由于趙大波在外面出差,所以等了一周才實行第二次殺人。那天,錢津去到林曉明的家里,故意告訴他《喬布斯傳》在某東商城促銷的事情,然后慫恿他買。林曉明本來就是喬幫主的鐵粉,馬上上鉤。次日,秉承某東商城的好習慣,趙大波穿上自己的快遞猿制服,去林曉明家,將他勒死。

猜測5: 最后是李煒了。唐木先是有意無意地向李煒說起《喬布斯傳》的促銷事情,但是一直不見那個混蛋買,于是讓通曉電腦的錢津給李煒發(fā)去假的促銷截至郵件。然后李煒上當了。唐木從趙大波那里知道李煒下單后,馬上高價買黃牛票回老家爭取不在場證據(jù)。另一方面被唐木催得要死的錢津一大早穿上趙大波的制服跑去李煒家,將他捅死。而這也是為什么趙大波在李煒死的那天也沒有不在場證據(jù),因為他的制服借給錢津了。

猜測6: YY一下,三個人的死法都是仇家決定的。像曹家樂就是因為喜歡亂忽悠害得趙大波妻離子散,所以趙大波要他再也不能亂說話;林曉明玩的部落游戲懷疑很變態(tài),每次贏了就把對手全部吊死,所以錢津也要用同樣的方法對付他;唐木是因為被李煒在背后捅刀子才會失去被提拔的機會,所以他也要捅李煒刀子。


猜測7:證據(jù)的話,只要檢驗一下趙大波的制服,應該能提取到錢津和唐木的頭發(fā),皮脂等物。而從QQ信息看來,至少趙大波跟唐木是有聯(lián)系的。趙大波因為不是電腦常用戶,所以刪除信息的手法粗糙,留下痕跡;唐木比較懂電腦,所以泄漏的蛛絲馬跡也少些;錢津在三人中算是電腦的高手,所以在QQ信息中查不到什么。


——以上——
補充:首先此案不可能是單獨作案,因為單從不在場證明來說就做不到。第二,表面看起來好像此案為連環(huán)案件,因為三起案件有明顯的聯(lián)系和共同特征,即兇手戴鴨舌帽,穿某快遞公司制服,死者生前買過同一本書,但行兇手法差異太大,死者本身之間幾乎沒有聯(lián)系,因此很難相信三起案件是同一人所為(因為首先從犯罪心理學上來說就不符合),第三,通過對比不在場證明的時間表,加上三個嫌疑人之間的聯(lián)系很容易確定出兇手和死者的對應關系。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3-8-2 11:04:28
三個嫌疑人合伙作案。
三個嫌疑人在游戲上認識,并成為朋友,交談之中得知彼此的經(jīng)歷和仇家,于是便一起商討復仇計策。
正巧趙收到曹訂的喬布斯快遞,于是三人便計劃了一起連環(huán)殺人案,為迷惑警方視線,所以決定把事情做得像同一個兇手犯下的案件,趙貢獻出快遞員的衣服以及快遞盒、單等快遞員必備用品,且三人約定好作案時用鴨舌帽遮住臉,這樣僅憑衣著體型等來看,就比較難分別開三人。
事情的經(jīng)過應該是這樣的——
趙利用職務之便,將曹的快遞壓下,做成疑難件,延緩派發(fā)時間,而在趙出差這天,由唐穿上快遞員的衣服,將涂有毒藥的喬布斯傳送給曹,曹中毒身亡后,錢前去圍觀,得知計劃的第一步已經(jīng)得手,于是便急忙離開人群,和另外兩人在網(wǎng)上交流下一步的計劃。
接下來,就由錢去找林,忽悠林買下喬布斯傳,并在第二天由趙前去送快遞,并殺掉林。
最后就是李的死亡了,李是個愛貪小便宜的人,于是唐假裝自己沒有網(wǎng)銀,想要買喬布斯傳,讓李代買,并付了全價的錢,而后讓電腦高手錢給李發(fā)一封無法查尋來源的郵件,上面有喬布斯傳打折的消息,李為了貪一點小便宜,就會毫不猶豫的買了打折書,這樣,就在李下訂單的第二天,由錢去送冒牌快遞,并殺掉李。
于是,三個人在自己的仇家被殺時都有了不在場證明,而且三人都參與到殺人事件中,所以彼此會更保密一些。
關于準確將快遞送到受害人手上的問題:三人只要在網(wǎng)上將受害人照片交換一下就可以了。
關于聊天記錄的解釋:三人主要是在游戲中進行語音交流,而在聊天軟件等聊天工具上的文字交流頂多是因為對方不在游戲而提醒對方上線(尤其是唐,在公司不可能隨時開著游戲的,但是可以開著聊天軟件,于是在接到趙的通知后才打開游戲)的記錄,因此趙的聊天記錄十分零散,唐為了保密,清除了聊天記錄,錢是電腦高手,將記錄清除的很巧妙以致警方無法發(fā)現(xiàn)痕跡,或者是錢因為是職業(yè)游戲玩家?guī)缀跻恢痹诰€所以不需要通過聊天軟件聯(lián)系。
匿名
| 發(fā)表于 2013-8-2 11:33:23
唐殺了曹  趙殺了林  錢殺了李  
具體作案過程如下:首先,唐從趙哪里得到快遞員制服與快遞單之類的道具,并摸曉曹的生活習慣,再其他兩位準備好不在場證明后,將抹有氰化物的《喬布斯傳》交到了曹的手中。錢則是來確定曹是否中招,在確定之后。唐聯(lián)系趙,在錢去林家里并讓林買了《喬布斯傳》后讓唐聯(lián)系趙,趙扮作快遞已經(jīng)送到來到林家,林認識趙,或趙用接口致使林將趙請進家中。趙假裝不注意把《喬布斯傳》掉到沙發(fā)底下,林是喬布斯的超級粉絲所以一下子就趴到地上去找書,趙在這時將林勒住致死。林的死訊因為沒關門被人發(fā)現(xiàn)而傳開,這時聽到消息的錢用自己的電腦技術發(fā)給李一封電子郵件,內(nèi)容是《喬布斯傳》最后一天打折促銷。李在買了書后,錢通過電腦知曉,在第二天扮作快遞員將李殺死。之所以不是趙殺的李,是因為趙是快遞員不會犯不問姓名的低級錯誤。(弱弱的說一句,我們這里經(jīng)常有快遞員不問姓名的。)在三人都死亡后,趙由于文化程度最低或者是因為對電腦最不了解所以仍有殘留的聊天記錄,唐是會計對電腦有一定的了解,所以沒有殘留的聊天記錄但是有刪除痕跡,錢是電腦高手所以能把痕跡全都刪除。(也許回答的不全面,有沒說到的地方你問,我能一一作答,雖然不一定對)
尚未登錄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加入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