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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發表于 2013-8-3 13:34:31
case1:曹死亡時,趙有不在場證明,快遞員出現時,錢在與朋友用餐,沒有離席,殺死曹的是沒有不在場證明的唐。
case2:林死時,錢在家獨自玩網游,有人證明其一直在線水平也正常,但沒有人證明他就是在自己家,所以錢可能在林家玩,并將其殺害,沒有不在場證明的趙也可能是兇手。
case3:死者李不認識郵遞員,兇手則可能是都沒有不在場證明的趙與錢。

趙與唐疑似有聯系,而錢與那二人似無聯系,若錢有參與3人的交換殺人計劃,就應該使自己在林死時的不在場證明更加明確。曹死時,錢曾去圍觀,應該會了解到死者是由于簽收《喬布斯傳》而中毒身亡,林喜歡喬布斯,這讓他想到可以利用其相似處來混淆警方的視線,林是個超級喬布斯迷,不會那么久都沒有一本《喬布斯傳》,錢到林家在其不注意時,幫林訂購,第二天過來將林殺害,將假快遞放在林家沙發下面,并在林家玩網游來制造不在場證明,之后離開。
趙與唐達成協議,交換殺人,因為趙是豐順快遞員,負責商城的送貨服務,很容易就知道曹有訂《喬布斯傳》,兩人就商議利用此來交換殺掉曹,李。唐殺掉曹后,隔很長時間,二人給李發郵件,在李訂購后,趙前去送假快遞并將其殺害。
匿名
| 發表于 2013-8-3 14:00:4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4:03 編輯

照我的說法嘛,兇手應該就是那三個人,沒有之一。
這是根據不在場證明推斷的。我先說明一下過程。
趙和曹有仇,而他又是快遞公司的,于是他便聯系了唐,錢兩人,利用不在場證明的漏洞,殺死同伴的仇人。
首先,唐先假裝成快遞人員,在快餐里下毒,而為了確保計劃的嚴密性,錢便在當天約好朋友來到4s店附近吃飯,當確保曹已中毒后,便獨自離開,聯系趙,唐兩人。而唐在確定成功后,便回自己老家,以制造不在場證明。
緊接著,錢又在林遇害前一天晚上去找林,提醒他去買喬布斯傳,第二天趙便殺害了林,所以趙在那一天沒有不在場證明。之后便計劃殺李,而李一直沒有網購喬布斯傳,所以他在前一天收到兇手催他購買此書的郵件。因此,第二天錢便殺害了李。
過程就是這樣啦。

唐——曹
錢——李
趙——林

這便是兇手與受害人的對應關系啦。不在場證明也捋清啦。也許是我想的比較簡單吧,那就期待著答案不要讓我失望啦O(∩_∩)O
匿名
| 發表于 2013-8-3 14:13:44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4:16 編輯

在偶然情況下,趙大波,錢津,唐木三人知道了彼此都有想殺的對象,于是一同策劃了謀害曹家樂,林曉明,李煒三人的計劃。

如果自己的仇人被殺時,自己卻又充足的不在場證明,那兇手一定不容易懷疑到自己身上來

第一起案件:
條件:
趙以前為曹的好友,知道其習慣可能是常常不洗手就吃東西,應該也知道他們公司常點麥當勞那種 用手拿著就吃的東西。以此為條件設計了毒殺案件,又因趙大波為快遞員,要找到那么件普通的快遞員衣服應該很簡單。
經過:
由錢去攻擊曹的電腦,應該就能知道曹電腦上的信息,再由唐假扮快遞員將有毒的書送到曹家樂處,在曹家樂死亡后,錢等人去圍觀,在確定曹家樂已死后,和同伙報告,因為飯局差不多吃完了,現在回去的話,朋友可能會問起“你去哪了?干什么去了?”之類的事,為了防止破綻于是選擇直接走掉。

第二起案件
條件:
因為林曉明的電腦技術高錢津一等,所以錢無法得知林電腦中的信息。
經過:
錢假裝是到林家去拜訪,由于知道他是喬布斯迷,告訴他正在打折的話,一定會買書,確認林訂購后,
第二天,趙來作案,而錢津則在家中上網游戲,來構成自己的不在場證明。

第三起案件
條件:
發出郵件怎么知道李一定會購買呢?因公司的工作位置斗爭,唐與李在私下肯定也不少注意對方,唐肯定明白李這人愛貪小便宜,以最后一天打折來促使李買書。李收到的郵件,連警方都找不出地址來,說明發郵件的人精通電腦,嫌疑人中只有錢滿足。
經過:
讓錢發出郵件,而唐回家應該是想讓父母知道自己要當部門主管的好消息,唐與趙的聊天應該是在商討讓李怎么個死法,唐想到聊天記錄可能會暴露,就仔細地把聊天內容刪了,并提醒趙也刪掉,第二天,由趙大波去殺人。
匿名
| 發表于 2013-8-3 14:25:15
本人借用一下謎題中的人物進行推理,語氣、行為不符合作者原設定的地方,還望諒解!

    “木頭!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邏輯一下子從沙發上跳了起來。
    “你知道什么了?”林木森不屑的抬起了頭。
    “我明白三位嫌疑人是如何作案的了。”邏輯淡淡的說,“從表面上看三人的不在場證明似乎都很完美,但是,林曉明和李煒死亡時,趙大波并沒有不在場證明;李煒死亡時,錢津也沒有不在場證明;曹家樂死亡時,唐木同樣也沒有不在場證明。”
    林木森好笑的看著邏輯,“你的意思是說,趙大波殺害了林曉明,錢津殺害了李煒,唐木殺害了曹家樂?開什么玩笑,根本沒有殺人動機啊!”
    “如果是交換殺人呢?”邏輯一句話讓林木森的笑容僵硬在臉上。
    “交換殺人?”
    “案件的發展情況大致是這樣的……”
    邏輯朝嘴里塞了口零食,頓了頓說,“1月8日,身為快遞公司員工的趙大波無意中看到了曹家樂訂購了《喬布斯傳》,多年的仇恨涌上大腦,頓時起了殺心,于是準備冒充快遞員在真正的快遞到達之前殺了曹家樂,但是冷靜下來之后,趙大波意識到如果莽撞行事的話,很可能輕易的就將自己暴露在警方懷疑的目光前。
    “這個時候,趙大波想到了前幾天向他訴苦的唐木,作為唐木的好朋友,趙大波知道唐木前女友到他公司大鬧的原因,于是趙大波聯系到唐木,將自己的計劃告訴了他,兩人商定交換殺人。由于趙大波聯系唐木是有準備的,所以談話結束后,趙大波在聊天記錄中挑選有可能引起警方注意的內容進行刪除,所以趙大波的聊天記錄看起來很凌亂。而對唐木來說,這個殺人計劃來得太突然,很可能是被趙大波慫恿的,于是心情極度緊張的唐木二話不說,將所有的聊天記錄全部刪除,這也就留下了明顯的清除痕跡。
    “在曹家樂受害當天,唐木如約完成了計劃,毒殺了曹家樂。但是,出乎兩人預料的是,錢津恰好就在附近,而且目睹了已經死亡的曹家樂,或許錢津就是趙大波酒后吐真言的對象,錢津多次在酒后聽趙大波說要殺了曹家樂,如今曹家樂真的死了,錢津第一時間就想到了趙大波,于是未向同伴打招呼就悄悄離開了,并且主動聯系到了趙大波,說出了自己的猜測。趙大波唯恐事后錢津會泄露真相,所以當場決定拉錢津下水。作為錢津的好朋友,趙大波同樣也清楚錢津和林曉明的事情,于是開始慫恿錢津,果然不出所料,錢津答應了趙大波,并且三人一同約定交換殺人。并且因為錢津告訴趙大波兩人,林曉明是喬布斯的忠實粉絲,肯定會買《喬布斯傳》,同時為了迷惑警方視線,三人都決定采用《喬布斯傳》快遞員的殺人方法,三位受害者的死亡時間至少相隔一周。
    “談話結束后,錢津運用自己熟練的電腦操作技術,很輕松的就抹掉了聊天記錄,這也是錢津的聊天記錄上并無異樣的原因。之后,錢津找到了林曉明,并將《喬布斯傳》大減價的事情告訴了林曉明,林曉明二話沒說,當場就購買了《喬布斯傳》。然后,唐木就順利完成了計劃,勒斃了林曉明。
    “一個星期之后,錢津運用高超的電腦技術,給李煒發了一封匿名信,并且抹掉了警方有可能追查的任何線索。接著,李煒購買了《喬布斯傳》,并于第二天早上被趙大波持刀戳死!
    “這就是事情的大致經過。”邏輯趕緊喘口氣,喝了杯水。
    林木森愣了片刻,點著頭說,“這么說,三人都買了《喬布斯傳》根本不是巧合,而是三位兇手的計劃之一。”
    邏輯順手朝嘴里塞了口零食,點了點頭,“嗯!就是這樣!”
匿名
| 發表于 2013-8-3 14:34:00
趙大波提供制服與快遞信息殺害林、李。唐木與其共犯殺害曹。
匿名
| 發表于 2013-8-3 14:37:59
這案子好明顯是一起同謀合作殺人案件!
兇手:錢津殺李煒;唐木殺曹家樂;趙大波殺林曉明。
因:曹家樂與趙大波有恩怨( 趙與第一名死者曹家樂原是同鄉好友,然而兩年前曹慫恿趙投資某股票最終導致趙多年的積蓄賠的血本無歸,趙妻子與趙離婚帶著兒子改嫁他人。趙曾多次在醉酒后與朋友說自己要殺曹報仇。 )
林曉明與錢津有利害關系( 錢與第二名死者林曉明是游戲好友,同時兩人也是某游戲中兩個敵對部落的首領,互為對手。在以往的多次游戲戰斗中,錢所在部落常被林所在部落擊敗,主要原因便是林高超的操作技術。四月份國際上將會舉辦該游戲的大賽,本來以錢所在部落目前的實力是得不到參與該大賽的名額,但林現在遇害,錢所在部落將很有機會取得參賽資格。 )
而李煒與唐木同樣也有利害關系( 唐與第三名死者李煒系公司同事,根據公司經理的證詞,從上月起公司領導便有意提拔兩人中其中一名擔任部門主管,在李遇害前一直對兩人的工作進行觀察對比,當時的結論是李雖然有些貪小便宜但工作認真負責,唐同樣工作認真但一月初唐的前女友曾經來公司大鬧一番,公司這才知道唐的私生活很混亂。如今李遇害,公司已經決定提拔唐擔任部門主管。 )所以趙大波與錢津;唐木三人策劃了這次的殺人案,他們三人好明顯是相互認識的( 趙的電腦內找到一些殘留的網上聊天記錄,內容過于零散,聊天對象疑似是唐木。

唐的電腦中并未發現特別的聊天記錄,但有明顯的清除記錄痕跡。

錢的電腦中未發現特別的聊天記錄也無特別的清除痕跡。因為錢是精通電腦的,所以沒有特別的清除痕跡也正常 )
因為林遇害前一天,錢曾去過他家,根據網上商城的數據,林就是在該時間內訂購的《喬布斯傳》

曹是在遇害的兩天前也就是1月8號訂購的《喬布斯傳》

李的電子郵箱內發現了一封1月25日收到的郵件,內容是宣傳《喬布斯傳》最后一天打折促銷。無法查出郵件由誰發送。很明顯發郵件給李的就是錢了,(因為精通電腦,這很容易做到)所以三個兇手就來個順水推舟殺人!而因為線索也給出了“ 這么說兇手就只能是近期一直在本市的,非網上商城員工卻知道三名死者訂了同一本書的人。!而這就是趙大波;錢津;唐木三人! ”
因為:趙大波 為本市豐順快遞公司員工,該快遞公司與東京網 上商城有長期合作關系,該商城的送貨服務全部由豐順快遞負責運送。所以很清楚快遞的流程,而他就是所謂的“軍師”!三個嫌疑人對應的三個死者,即:曹家樂對趙大波;林曉明對應錢津;李煒對應唐木,都有犯罪的嫌疑,所以不方便出手殺人故利用同謀來幫助自己殺人!而為什么會是錢津殺李煒;唐木殺曹家樂;趙大波殺林曉明呢?因為根據線索( 經調查,曹遇害當天,趙正于外地出差有多名證人可證實。林與李遇害時則無不在場證明; 經調查,1月10日“快遞員”出現在4S店時錢正在案發地附近飯館與朋友吃飯,期間沒有離開過。但根據錢朋友的證詞,曹中毒身亡后他們一行人曾前去圍觀,后來不知什么時候錢獨自離開。林遇害時,錢正獨自在家玩電腦網游(即上述的部落對戰游戲),根據錢的戰友以及當時與錢對戰的敵方部落證實,錢一直都在線并且戰斗表現一如往常水準。李遇害時,并無不在場證明; 經調查,曹遇害時,唐并無不在場證明。林遇害時,唐在公司上班有公司同事證明。李遇害時,唐已于案發前一天晚上回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 )所以沒有不在場證明的那一次就是去幫同伴殺人!
殺人手法:因為 趙與第一名死者曹家樂原是同鄉好友,所以趙很清楚曹的飲食習慣,故叫唐利用氰化物來毒殺曹;而第二名死者是被趙大波勒死的,趙大波為快遞員工,成天搬貨物想必是練就了一雙強而有力的雙手;而第三名死者李煒則是被錢津連插八刀插死的,大家都知道游戲職業玩家都非常向往于游戲中殺敵的感覺,所以錢津會利用手中的利器收割李煒的生命!
就是利用同謀來幫助自己進行殺人,而自己卻不會被懷疑!因為看不到臉只能依據體型來判斷所以他們也無法確定究竟是不是同一個人。
匿名
| 發表于 2013-8-3 14:43:4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4:48 編輯

根據 以上 線索 可推理得知:  

            三個嫌疑人每個人至少有一個不在場證明以上,所以要是一個人殺了三個人是不可   
            能的,所以要考慮到同伙。 假設三個人一起作案的話,精通電腦的錢可以徹底銷毀

            趙和唐電腦里面的記錄,不會留下他們三個有關系的記錄。但是趙的電腦里還有

            一些零散記錄,所以又要考慮到兩種可能,先考慮錢反悔要陷害趙和唐為自己脫  

            身,但是要陷害的話就要在唐的電腦里面也放一些聊天記錄。 所以這個可能是可

            以推翻的。 第二個可能就是只有兩人是同伙。

            因 至少可能有兩人是同伙 所以有以下推斷  

            分別可能是 趙和錢 錢和唐 趙和唐

            再看不在場證明
            
            趙和錢在第一名死者曹死的時候都有不在場證明所以不會是趙和錢

            然后就是錢和唐 錢和唐在第二個死者林死的時候都有不在場證明 所以不會是錢         
            和唐

            只剩下趙和唐 由其它線索中網上 聊天記錄也可以知道趙和唐是認識的

還原案件  :
            三個死者除了第一個死者曹外 分別是在買了喬布斯后第二天早上就死了 而只有

            曹是過了兩天

            趙是快遞公司員工 所以當看到曹定了喬布斯傳后 安排了整個計劃

            趙為了給自己有不在場證明而且又有人能殺掉曹 于是聯系了同樣很憎恨李的唐

            告訴唐自己的計劃 根據喬布斯傳 分別殺掉三個人 現是曹 然后是林 然后是李  

            為了攪亂警察的思維 并且為自己脫身于是定 在殺死曹后過一段時間殺死一個
           
            定喬布斯傳的人(而這個人就是林) 在過一段時間再殺死李   

            在成功殺死曹后過了9天 趙回來后穿著同樣的衣服帶著包裹和繩子去林的家里送
            包裹 然后勒死他 門開著也是故意的 讓尸體早點被發現 (從這一點來看,殺死            
            林也只是為了混淆警察的視聽)
            
            同樣過了8天后 同樣 唐也給了趙李的地址與相片 唐為了讓李買《喬布斯傳》
           
            于是抓住了他愛貪小便宜這點 發了郵件  當快遞公司接到訂單后 趙在第二天早
            上就出動 去捅死了李

補充      :
            由于 趙是快遞員 所以 在送快遞時  可能會下意識的 去問 名字
  
            但是因為 趙知道之后會發生什么事 所以 也許不會問 李煒的名字
         
            由于在李 被殺時 錢  并無不在場證明
   
            所以由此推斷  兇手只有兩人 趙和唐
匿名
| 發表于 2013-8-3 14:57:4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8-3 18:14 編輯

唐是無辜的:因為開頭的一段小故事【站在門口的人他(李煒)并不認識】,若是唐,他應該一眼認出。
剩下的只有趙與錢,開始我很糾結,因為他們都有恰當的作案手法。
但后兩起案件從買書到兇手送書沒有隔一天,【我昨天晚上剛買今天就送到了】(林曉明:1月17日~1月18日/李煒:1月25日~1月26日)
不管怎么說也太快了,李煒晚上定,第二天7:00就送過來,按常理來說,只有在快遞公司會第二個知道。(因為網上商城得到訂單時,會把訂單發到該市的合作的快遞公司,以免收到貨時,快遞公司能做以確認)
正好【該商城的送貨服務全部由豐順快遞負責運送】,所以我認為兇手是快遞員趙大波,他原本就擁有快遞制服,而且消息靈通,后兩件案件他都無不在場證明,這可以理解,但【曹遇害當天,趙正于外地出差有多名證人可證實】,其實他不必親自去,只需委托同事就行,其實還有一種假設,就是那些網上聊天記錄,唐可以替他,只要趙把穿的服飾、物件以及曹家樂的照片給唐,唐不必多問就行。

讓我們還原故事:
趙大波在一次無意間在訂貨單上發現了曹家樂的名字,為了兩年前的事,他決定報復,并且為了擺脫罪名,就找到了好友唐木,1月9日他先與唐木網上聊天,騙他替自己送貨,讓他穿上快遞制服、戴上黑色鴨舌帽,還給了他曹的照片地址,就這樣1月10日,曹死了,但唐知道后慌了,怕自己與案件有關,連忙將自己與趙的聊天記錄刪了;趙覺得有些不妥就大量宣傳《喬布斯傳》降價,就這樣林曉明這位喬布斯的粉絲定了,1月18日是星期六所以請假,成功勒斃了林,后又發現李煒(唐的同事),趙認識,他也定了書,為了嫁禍給唐,所以在1月26日(星期日)請假,戳死了李煒。
匿名
| 發表于 2013-8-3 15:08:00
這三個案件,第一和第三案件是兩個人合謀,第二起案件是模仿做案,對應的兇手分別是唐木,錢津,趙大波,其中唐與趙是合謀。

案件起因是趙與唐的網絡聊天(或者他們本就是好友),他們得知對方有想要除去的仇家,于是合謀幫助對方殺害仇家,并為對方制造不在場證明。于是趙利用職務之便,查得曹天樂的快遞內容,并且由于他對被害人的仇恨長期跟蹤所得的曹的生活習慣,并由唐前去送假快遞,毒殺曹。

而錢在現場看到唐的作案方式后,由于他了解林的特殊愛好,決定模仿殺人,除去競爭對手。而他所謂的獨自在家玩游戲并不是肯定不在場的證明,因為他是電腦高手,修改電腦IP什么的完全可以做到,或者他根本就是在林的家里和他一起玩電腦。所以他在案發前一天,前去勸說林買福布斯傳,并在第二天前去殺害了他,并制造了虛假的不在場證明。

而李則是因為貪小便宜,在看到打折促銷的消息后,購買了書,趙查到消息之后,前去送書殺害了他。
匿名
| 發表于 2013-8-3 15:23:50
答案:趙大波殺死了李煒,唐木殺死了曹家樂,錢津殺死了林曉明。
趙大波和唐木有QQ上的聊天記錄,并且兩人都還有對QQ消息記錄的清除跡象,有交叉殺人從而留下不在場證明的嫌疑,并且,趙大波在李煒被殺死的時候沒有不在場證明,而唐木在曹家樂被殺死的時候沒有不在場證明,可以說明兩人是相互交叉殺死對方的仇人。

因為林曉明被殺死的時候,是被人用繩子勒死的,我們可以想象一下,能夠從死者的后面,用繩子勒住死者林曉明的脖子,然后進行勒殺的人,一定是死者林曉明熟悉的人,如果是一個陌生人,相信沒有人會愿意讓一個陌生人在自己的背后,所以殺死林曉明的人,一定是林曉明熟悉認識的人。錢津可以打著希望林曉明在游戲方面指導的旗號來到林曉明的家中,并將暗中帶來的書(喬布斯傳)藏在了林曉明家中的沙發中,因為他是模仿殺人,他要模仿第一件案件,也就是曹家樂被殺一案,希望能夠混淆警方視線,嫁禍給殺死曹家樂的兇手,他打開游戲請林曉明指導,在指導過程中,錢津在游戲中和其他玩家混戰,于是就留下了所謂的不在場證明。在游戲結束以后,便殺死了林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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